
安监局工作,认识、高手来解答。
我作为有着几年基层工作实践的安监员,对安全生产工作有着自己切身的感受,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工作做好了会比较欣慰。
我从事安监工作五六年了,我也曾患得患失,也曾有过畏难情绪,也曾有过抱怨埋怨;相比之下,我是渺小的,是惭愧的,是小我的。
其实安监工作是非常光荣的,因为我们所从事的工作是为人民群众守护生命财产的安全,少逝去一条生命,我们就少了一份自责和遗憾,多了一份欣慰。
二、工作难度较大。
一是基层抵触情绪大。
目前基层确实存在人手少、任务重的局面,存在一定厌战情绪,不愿意从事安全生产工作。
基层同志曾对我们局里说:“我们帮助你们干工作,你们还要追究我们。
”“你们安监局除了给我们责任和追究以外什么都没有
”对此很不理解。
二是非公有制企业监管较难。
这些企业没有主管部门,政府与企业间缺少信息沟通渠道,传统的召开会议、下发文件的方式,很难将信息传递到企业,造成政令不通。
三是隐患整改难度大。
在隐患整改过程中,历史遗留问题多、欠帐多、隐患治理难度大。
有些隐患的整改涉及拆迁问题,需要大量的资金。
隐患整改牵头部门做了很多工作,而责任单位乃至个别政府监管部门却互相推诿,致使有些隐患多年存在,成为老、大、难,隐患的存在威胁着我区的安全稳定。
三、工作经费不足。
我区是中心城区工作量大、面广,安监局又不同于有些单位和部门,要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就要勤于深入一线,就要勤下乡镇街道、进社区(村)、到企业,把各项工作抓仔细抓落实,车辆的油修费用、机关的办公费用等都是一笔不可缺少的开支等等,区政府下拨的经费有限,可我们却不能不工作,经费明显不足造成的压力大,而我们所负的责任却更大。
要解决经费问题,一方面可以争取国家投入,另一方面可以建议国务院给地方政府提要求。
国家在煤矿方面投入巨资改善条件,而煤矿本身是有钱企业,但对我们安全监管队伍建设的投入不多,它可能对地方一些领导者产生其他安全监管工作没有煤矿安全监管重要的误导,对我们的工作是不利的。
四、乡镇街道安全生产监管人员配备不足。
现在县级以上都设立了安全监管机构,人员配备基本到位,各企事业单位也按有关法律、法规配备了相应的安全员,而乡镇街道一级安全监管人员配备不足,目前我区各乡镇街道安监站均是加挂的,除分管领导外,就只有一个兼职安全员,且这些安全员的工作经费大多数无着落,纷繁复杂且责任重大的安全监管工作仅靠一个安全员还是兼职的安全员是很难做好的,这是当前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中最棘手的问题。
五、工作装备较落后。
面对现代化程度越来越高的生产经营单位,而我们自己的队伍装备却十分落后,向我们县级安监队伍因工作所必须的车辆严重不足,根本满足不了日常的安全监管、检查、执法工作,致使工作效率降低,就全常德市各区县市安监局公务车辆,每县平均为一台,其它技术装备就更少了,我局一台检测仪也没有,导致我们的日常工作全凭最基本、最原始的方法来开展。
再者,我们安全监察人员到企业检查工作,发现一些企业该配发的劳动防护用品配发不到位,工人们在无防护用品的情况下冒险作业,安监部门就要求企业整改。
而执法人员在检查过程中,没有自身安全防护设备,却还要进入危险场所、隐患环境中去冒险工作,这种情况又如何去整改呢。
六、执法较难。
安监人员在日常的工作中经常会遇到执法难的困惑,这些困惑表现在:一是执法手段不硬。
例如在日常监管工作中,发现隐患,要求企业整顿,如果企业不整改,按照安全生产的有关法律法规就要处罚,就要求企业停业整顿,但一些企业就是不交罚款、不停业,甚至连封条都可以自行撕掉,我们无法应对,这是我们安监工作的一项难点。
二是执法过程操作难。
法律、法规、规章明确了处罚、交纳的标准,但在基层监管工作中,被处罚的对象,按标准交不起罚金,但执法时还必须依法按标准处罚,低于标准处罚我们自己违法,按照标准处罚企业交不起,这种现象常常让安监人员左右为难。
三是法律法规的修改太慢制约着安全生产工作的开展。
如中编办〔2003〕15号文已把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职责划到安监部门,关于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职责,2005年卫生部、原国家安全监管局虽有一个职责分工,但《职业病防治法》的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职能还没有作出相应修改,市、县等基层安监部门具体操作起来存在一些困难。
安监部门负责职业危害申报、职业危害事故和违法行为的查处、有毒物品作业场所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的发放等,但安监部门又不是法定执法的实施主体,工作不好开展,加上要做好这些工作,需要技术服务机构强有力的支撑,而安监部门却没有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认定与监督管理、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等方面的职责,难以做到“关口前移”,存在着严重的责、权、事相分离、不统一状态,这是当前制约职业卫生监管工作的主要原因。
七、从事安监工作不后悔。
从事安全生产工作几年来,虽然体会了几多艰辛,付出了常人难以想象的努力,牺牲了大量休息时间,但是看到全区安全生产工作一天天步入正轨,广大人民群众安全意识普遍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有较大提高,事故总量不断下降,安全形势逐步好转,我区连续5年获得全市安全生产工作先进红旗区县。
我们全区的安全生产监管人员都觉得从事安全生产工作虽然有很多困难,但不后悔。
关于安全的心得体会500~600字
谢谢
只 有 用 才 能 安 全 在我们日常的生,人们对任何一项工作的工作态度都有主动和被动之安全工作也不例外,所谓的“我要安全”,我的理解就是主动安全,是变“要我安全”为“我要安全”。
为什么集团公司党组要把“我要安全”这项活动提高到如此高的地位去宣贯并抓落实
从近年来发生在国内的大型事故的原因上即可看出来,这些事故之所以发生排除管理因素外,主要的原因仍是人的不安全因素,尤其是人的安全意识淡薄、安全技能不足造成的。
所以,我认为要把我要安全这项活动落到实处,以下三个关键环节还要重点把握。
1、要真正理解安全是什么,只有理解才会力行。
安全,顾名思义,无危则安,无缺则全。
从人文关怀上讲,安全是一种仁爱之心。
讲安全就要以人为本。
以人为本就是要爱护和保护人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从另外一个角度上讲,安全不仅牵连到自己,而且还可能危及到他人,自己出事儿,如果有机会,会遗憾终生。
但由于自己的失误而造成他人身体的伤害或死亡,说严重点儿,这就是犯罪,背上沉重的心理负担。
所以说,对自己、家庭,安全是一种责任;对企业,安全就是效益;对社会,安全是一种义不容辞的义务。
2、具有企业自身特色的HSE文化建设和持续的有效的安全意识培养是保证“我要安全”的长效机制。
从事故形成的因素,即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两方面来分析,尽管有时不安全因素较多,但只要这些因素不同时存在,不同时起作用,那么事故也就不会发生。
在事故致因论中,骨牌论强调的是,在导致事故发生的因素链条中,只要消除其中一个,就会杜绝事故的发生;而轨迹交叉论说明的是,只有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交汇在一起时,才会导致伤害事故的发生。
这两种理论的共同启示是:要防范事故的发生,不一定所有的不安全因素都要消除,关键要消除其中的一个或几个,抓住关键,切断事故链条中的一环,达到实现有效防范事故的目的,做到事半功倍。
所以,要想有效地预防事故,必须对上述两大因素分别加以控制。
物的不安全状态,可以通过安全投入进行技术改造、更新,消除隐患,达到本质上的安全,而控制人的不安全行为则必须通过安全培训,提高人的安全意识及安全素质来实现。
意识是一种长期不间断的心理现象,除了制度的约束,更多的还需要靠长效的氛围、环境去培养和造就。
原国家安监总局局长李毅忠在搞好安全工作中强调五要素,第一个要素就是创建安全文化,提高安全意识。
安全意识是安全文化的重要内容,安全文化的意识和理念最终体现于行为中。
我们回顾一下美国9.11事件,它创造了世界上两个奇迹,一是上万人在楼内办公,灾难发生时只死亡3600多人,且大部分是救援人员;二是仅用了7天时间就恢复了整个金融秩序。
这说明美国国民受到了良好的安全意识教育。
今年的“5·12”汶川大地震中,其中桑枣镇出了一位英雄的叶校长,由于他们的学校处于地震带上,几年如一日,他坚持让学生和老师进行地震紧急疏散演练,地震前,疏散的速度由原来的半个多小时无序疏散缩短到仅有三分钟左右的有序疏散,就是这短短的三分钟,使该校师生在这次地震中无一伤亡。
这也充分说明了良好的安全意识是要在持续不断的培训中才能锻炼出来。
从日常安全意识教育细节上看,美国杜邦公司教育员工铅笔不得笔尖朝上插放,员工下楼必须扶楼梯扶手,过马路必须走斑马线,打开的抽屉必须及时关闭等等,就是这些微不足道的小事,构成了杜邦公司良好的企业安全文化。
3、扎实的危害辩识能力和HSE基本技能是实现“我要安全”的基础。
伤亡事故的发生,不外乎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其中控制人的不安全行为是减少伤亡事故的主要措施,而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是控制人的不安全行为的有效方法,是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素质和自我保护能力,防止事故发生,保证安全生产的重要手段。
教育培训的形式多种多样,但我认为两点非常重要,一是我们的职工能从他工作的环境中动态地把危害因素辩识出来,二是他能够熟练采取消减风险的措施。
如在某集团车间的一个角落,因工作原因,工人需要爬上爬下,因此,放置了一个活动梯子,用时将梯子支上,不用时就把梯子移到拐角处。
为了防止梯子倒下砸着人,工作人员特地在梯子旁挂了一个警示牌:“请留神梯子,注意安全”。
这件事谁也没放在心上。
后来外方来了一个参观团,一位专家提议将小条幅改成“不用时请将梯子横放”。
同样是9个字,这一改,效果大不一样。
这两个条幅都在讲注意安全,区别在于:前者仅仅是提醒,后者则是把潜在危险彻底消除。
安全生产是企业永恒的主题。
安全工作只有靠大家共同努力提高自身的安全意识和技能,只有大家群策群力,对自己分管的设备、工作场所如有事故隐患,及时提出建议并提出风险削减的措施,直至把风险降到最低限度,才能真正做到系统无缺陷,管理无漏洞,设备无隐患,实现企业生产的本质安全,也只有这样才能达到“我要安全”活动的目的
历任国家安监局局长
是以前的叫法,以前属于国务院直属的国家局,副部级的。
现在升格为,为正部级的。
历任总局局长:李 毅 中 第一任: 2005.02-2008.03王 君 第二任 :2008.03-2008.11骆 琳 第三任 :2008.12-2012.05杨 栋 梁 第四任 : 2012.05-2015-08
如何写一篇感谢安监局局长的感谢信
这种问题需要你自己的切身体会。
别人无法感受到。
感谢信格式:①标题: 空一行正中写“感谢信”三字;②顶格写被感谢的单位名称或个人姓名、称呼,后加冒号; ③正文:写感谢的内容,叙述先进事迹,赞扬好的品德作风以及产生的效果;④结尾:写表示感谢、敬意的话;⑤署名:写单位名称或个人姓名、日期。
感谢信要求把被感谢对象的人物、事件准确精当地叙述出来,评价要恰当,文字要精炼,感情要真诚、朴实
安监局的基本工作职责
安工作职责:一、 全面贯彻《中华人民国安全生产法》和《安徽省安全生产条例》真组织辖区范围内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管理,组织安全生产检查,组织并督促安全隐患的及时整改。
二、 建立、完善并组织实施辖区内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负责组织全区安全生产责任制目标管理考核工作;负责督查全区各乡镇、街道安全生产管理系统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
三、 建立并完善安全管理信息系统,及时掌握辖区范围内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动态,建立辖区范围内企业及其安全状态档案,及时发现安全生产隐患;与乡镇、街道安监站、社区安全专干、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管理人员形成全区安全监督管理、安全信息完整网络。
四、 组织对辖区内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查处,监督并指导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的建立与完善,监督并督促安全隐患的整改。
五、 负责组织辖区内安全生产工作的宣传、教育与培训工作,组织并督促企业组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高危行业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
六、 组织对辖区内重大危险源和重点安全隐患的监督管理;组织全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
七、 组织辖区范围内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烟花爆竹经营、储存单位的安全管理和许可证管理工作。
八、 组织辖区内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组织并指导企业编制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参与并组织重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参与全区公共应急事件救援工作。
九、 及时报告区域范围内发现的重大危险源、重点安全隐患和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
十、 组织对区域内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和结案及善后处理工作。
十一、 组织编制全区安全生产中长期和年度规划。
十二、 及时汇总全区安全生产工作动态,为区政府开展全区安全生产工作提供参考。
十三、 完成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布置的安全管理工作。
十四、 接受市安监局的工作指导,及时完成市安监局布置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十五、 协调并组织区有关职能部门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十六、 指导乡镇、街道安监站、社区安全专干对管辖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安全管理员职责:(1)负责企业安全标准化管理、工艺安全技术、电气设备、安全设施、安全装置、输电线路、起重机械、压力容器、安全装置仪表及安全运行的监督检查管理,以及与工艺相关的安全装置的正确合理使用。
(2)参加“三同时”审查工作,参加“四新技术安全技术”可靠性审查。
(3)参加本职业务内的安全检查和隐患查找,并督促整改工作。
(4)负责企业一级、二级动火证的审查签批工作,负责特级动火证的监督实施及现场监护工作。
(5)负责“作业证”的管理工作,做到一日一查。
(6)参加企业安全装置的校验工作,安全设施的检查督导工作。
(7)对人身伤害事故、爆炸事故、着火事故、重大未遂事故进行管理,参加事故调查分析、处理,整理有关资料,建立事故管理台帐。
(8)宣传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等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坚持工人的三级安全教育、日常教育、转岗教育和特殊工种教育培训工作。
(9)参加医务劳动鉴定工作,工伤事故的管理和处理,医疗费审批工作。
(10)负责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督促落实并按时完成。
(11)组织参加各种安全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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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组部三局局长是什么级别
中三局局长是正厅级。
中组部是正部级单位,部长一般高国级,各局局是正厅级。
中国行政级别采用行政五级划分为:国家级、省部级、司厅局级、县处级、乡镇科级,各级分为正副职。
其中厅局级正职一般包括以下范围: 1、地级市(各自治州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各师)市委书记、市长、市人大主任、市政协主席、省级下属单位,(如省公安厅厅长、国家各部下属单位,如外交部新闻司司长 ); 2、国务院部委各司正职干部,部分副职(如教育部社会科学研究与思想政治工作司司长,国家安监总局国际合作司副司长); 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厅局正职干部(如河北省交通厅厅长,北京市财政局局长、新疆兵团林业局局长); 4、各副省级市政府副职干部(如宁波市副市长); 5、各地级市政府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各师正职干部(如宁夏固原市市长、新疆兵团农八师师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