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意林中最后一支蓝色的歌谣读后感
。
《好了歌》表面上是说世人眷恋世俗的一切,其实是劝人及早忘却世俗的牵挂,以免徒增无谓的困扰和痛苦。
但是如今能够看透的又有几个呢。
“世人都晓神仙好,惟有功名忘不了
古今将相在何方:荒冢一堆草没了。
”功名谁不想追求,说不想也多是失意之叹,无可奈何。
自古以来,云云众生把个仕途挤得水泄不通,有的甚至不择手段,可见,功名的吸引力是不可小觐的。
仕途有正道有斜道,正道走来踏实但很艰苦,斜道走来容易,但常有打滑之处,一路走着还得提心吊胆,一旦没人扶持,你就栽跟斗。
不管你是正道也好邪道也好,到头来也是喧嚣一时,最后一切都付之黄土,留给后人的只是些茶余饭后的谈资罢了,几年过后又有谁还记得你呢。
“世人都晓神仙好,只有金银忘不了
终朝只恨聚无多,及到多时眼闭了。
”钱是个好东西,多了不扎手,少了怪难受,所以没有钱的读书人就说了一句:“知足常乐”的话来安慰自己。
而能把这句话作为座右铭来对待的,头脑还算清醒。
如果想钱想歪了脑子,做出些龌龊的事来,也是害国害民害自己。
古训:“君子爱财,取之有道”。
要想得到财富,你就努力正正当当地去挣,这样花起来也心安理得。
去贪去抢去受贿,得来的终是不义之财,最后的下场也是该死。
正当挣来的,挣得多了你不善花,不做点善事回报社会,这和你没挣一样,体现不了你存在的价值。
眼睛一闭,对于你来说什么都毫无意义了。
不正当挣来的也只是给自己徒增负担,到死那一天心里也得不到一丝安宁。
生不带来,死不带去,这又何苦呢。
“世人都晓神仙好,只有姣妻忘不了
君生日日说恩情,君死又随人去了。
” 。
姣妻是每一个男人最为追求向往的生活伴侣,是家的另一半。
夫妻恩爱白头偕老,也是世人的最高理想。
然而,任何事情都不是完美的,人生不如愿者十有六七,前后对比,多少透出一丝无奈,也说明世事的多变,劝君于事不必过于执着,一切顺其自然,莫要计较太多。
从“君生日日说恩情,君死又随人去了”一句,也折射了当时社会对妇女的相对尊重。
在几千年的封建历史中,中国妇女一直是被轻视的群体,“从一而终”和“一女不嫁二夫”的思想是压迫在妇女身上的一座大山。
在清朝末年能够“君死又随人去了”,这是妇女解放的一大进步,所以我们不必对此大惊小怪。
女人也是人,她们也应该享有同男人一样的权利。
“世人都晓神仙好,只有儿孙忘不了
痴心父母古来多,孝顺儿孙谁见了。
”天下做父母的那个不疼儿孙,尤其是中国的父母,他们都把儿孙作为生活中的最大利益,为儿孙苦,为儿孙累,为儿孙可以奉献一切,这也就是中国父母的伟大之处,也是中国父母最痴情最傻之处。
儒家很重孝悌,为父母者养儿防老的思想也是根深蒂固。
做父母的都希望自己的儿女孝顺,把自己最后阶段的幸福都寄托在儿女的身上,这是因为他们的付出太大了,希望能够获得回报。
但是往往得到回报的也并非全部,儿孙满堂的老人景况凄苦的也不在少数。
从这方面看,既突显了人性的弱点,也突显了教育的缺失,另一个方面,国家社会保障体制不够完善也是一个十分值得关注的问题。
解决好了,老百姓才能无后顾之忧,社会才能更加和谐。
读《诗中的“秋”》读后感,最后一个段
[古典-《中华诗词》读后感]对于一个诗词的爱好者来说,能填出词、作出诗无疑是一件很兴奋的事情,古典-《中华诗词》读后感。
我始终认为,在一定范围的基础上,某些束缚是可以抛开的。
一辆火车发明出来之后,自第一辆到现在的火车,形貌已经大不一样;飞机如今也已经有了隐形的。
所以我认为,诗词,也可以改变旧体的模式。
诗词再怎么重要,也不能老停留在几百年前吧
我也相信,时隔几百年,也不可能再出一个苏东坡,也绝不会有第二个柳永。
事实上,发展的定律是不进则退,经过千年的引证,诗词也是这样发展过来的。
没有任何一个国家的文字会比汉子更博大精深更有内涵,但可惜的是,偏是本国人,却似乎不屑自己的文字。
在文化的前进之中,倒退几百年甚至几千年的事情,除了中国,没有任何一个国家做过这样的傻事。
遗憾的是,这种事情,依然还在发生。
就我个人愚见,如果有人用旧体写出一部足可与《三国演义》抗衡的小说出来,我也不会承认这部书的价值与辉煌。
几百年前就已经有人做到的事情,你几百年之后再重复一遍,还在那洋洋得意,我实在觉的那是很可耻的。
中华诗词学会会长孙铁青在第十七届中华诗词研讨会及中华诗词学会济阳工作会议的主题报告中指出:“《21世纪中华诗词发展纲要》提出以普通话作基础,实行声韵改革。
这是从语言发展现状出发,获得最大诗词效果,深受广大群众欢迎的必要措施。
《中华诗词》杂志去年公布了两种声韵改革简表,一边试行,一边听取意见,准备经过认真研究,综合为一种试行简表。
”我不知道这个消息会令多少人咬牙切齿,但无疑也有很多人感到欣慰。
前后差不多等了一百几十年,才有新韵的概念出来,我不知道是该哭还是该笑。
但有这个概念总比没有好。
其实也有人大叹生不逢时,因为许多古代的文人不拘一格的纵横无忌的用法也得到了今人的认可,抛却所有的格律模式,甚至韵体,依旧为人称道。
但是如果你是现代人,你也这样的话,就会被批判为不懂装懂,会为人不屑。
如果你跟我一样有点滑头的话,你当会说:“屁,老子写的是杂诗。
”可是,大多数人却会选择沉默,然后退避。
沉默,退避,这是普遍的现象。
牧狼人先生曾与我说过这样的事情,某君“指评”他的诗是不懂装懂,我听了当即火冒三丈:“告诉他,你写的是七古、杂诗。
”也许牧狼人的诗写的的确不好,但没有谁一开始就能弄个辉煌出来的。
李白写了多少诗
全是佳作吗
在我不按格律之时弄出过许多词,很多人置评时也是不屑之极,后有位朋友一针见血为我辩白:去掉词牌名,就是他妈的诗。
我当时要不是隔着个电脑,真想拥抱一下此君。
这,才是真正的懂、也明白诗词之人。
但是,这样的人太少。
旧体诗,没有什么不好,就我认为,所谓的旧体、新体、律诗、杂诗等等乱七八糟的,完全是凭个人喜好。
我喜欢吃辣椒,但浙江台州人不能吃辣,难道我能说他不懂吃
他喜欢吃海鲜,但是我几乎不碰这些东西,难道你能说我不懂吃
可笑至极的是,大多数人给的面子却是以自己的面子再给还自己。
《中华诗词》说道:创作旧体诗,提倡使用新韵,但不反对使用旧韵,如《平水韵》。
但在同一首诗中,对于新旧韵的不同部分不得混用。
为了便于读者欣赏、便于编者审稿,使用新韵的诗作,一般应加以注明。
一般说来,新韵比旧韵要简单、宽泛,且容量大,这对于繁荣诗词创作应该是有促进作用的。
但这并不妨碍继续使用旧韵,这就是“今不妨古”的原则。
而且,即使使用新韵,也可以使用比《中华新韵》更严、更细的韵目,这就是“宽不碍严”的原则。
我们认为,声韵改革是一件大事,不是一蹴而就的。
《简表》并不是十全十美的,通过一个阶段的试行,还要进行修订和完善。
希望这个《简表》能够对广大诗词作者和爱好者起到一定的帮助作用,希望诗坛能够涌现出一大批使用新声韵的好诗,这是我们公布这个简表的根本目的。
我虽然对旁人的看法不予置评,也不加理会,对其他人的规范、讲究也漠不关心,不过见《中华诗词》能说出以上的理念出来,却也忍不住有点点头示意之意。
这个理念是好的,至少可以将一些现代人从古代拉回来,重新做回现代人。
其实我在想,臧克家的《有的人》有没有讲究什么
某些人回答:那是诗歌,读后感《古典-《中华诗词》读后感》。
那诗歌是不是诗呢
既然要跟我辩论古典,那我就跟你辩论古典。
诗者,感其况而述其心,发乎情而施乎艺也——摘自赵缺《无咎诗三百序》。
诗歌是世界上最古老、最基本的文学形式,是一种阐述心灵的文学体裁,而诗人则需要掌握成熟的艺术技巧,并按照一定的音节、声调和韵律的要求,用凝练的语言、充沛的情感以及丰富的意象来高度集中地表现社会生活和人类精神世界。
孔子认为,诗具有兴、观、群、怨四种作用。
陆机则认为:“诗缘情而绮靡”。
在中国古代,不合乐的称为诗,合乐的称为歌,后世将两者统称为诗歌。
在中国古代,区别“诗歌”与“非诗歌”之间的主要标准为“是否押韵”(不押韵者绝非诗歌)。
新文化运动之后,在西洋文学的影响下,部分作者创作了不押韵的新诗,从此“无韵诗”正式登上了中国文学的舞台,甚至一度成为了诗界主流。
我想问问,西方人的诗能不能叫做诗
如果不能,我觉的,臧克家,不能称之为诗人。
你如果说,中国的诗,这是中国的特色,只谈中国人,不谈西方。
那也行。
诗是最古老也是最具有文学特质的文学样式。
来源于上古时期的劳动号子(后发展为民歌)以及祭祀颂词。
诗歌原是诗与歌的总称,诗和音乐、舞蹈结合在一起,统称为诗歌。
中国诗歌有悠久的历史和丰富的遗产,如,《诗经》《楚辞》和《汉乐府》以及无数诗人的作品。
《诗经》《楚辞》等够古典吗
是不是诗
诗歌发展经历了《诗经》→《楚辞》→汉赋→汉乐府诗→建安诗歌→魏晋南北朝民歌→唐诗→宋词→元曲→明清诗歌→现代诗的发展历程。
现在的问题是,他妈的又倒回去了。
现代人,一心想做古代人。
但也有一些不甘寂寞的人。
比如说韵脚诗,顾名思义,泛指每一行诗的结尾均须押韵,诗读起来朗朗上口如同歌谣。
这里的韵脚诗指现代韵脚诗,属于一种新型诗体,类似流行于网络的方文山流素颜韵脚诗。
出道于2000年之后。
方文山自栩为民族主义者,以拥有四分之一客家血统为荣,他的文字也常回到五胡乱华的年代,回忆民族历史上的苦难与辉煌。
除了创作歌词之外,方文山还从中国传统诗词中汲取养料,创造出了一种新的诗歌风格,并命名为“素颜韵脚诗”。
根据他自己的定义,所谓“素颜”,就是一张素面朝天的纯粹中文的脸,不使用标点符号、外国文字、阿拉伯数字、图像等化妆品。
“韵脚”是指每一行均须押韵,读来朗朗上口如同歌谣。
如 《泼墨山水》 篆刻的城落款在梅雨时节 青石城外一路泥泞的山水一笔凌空挥毫的泪 你是我泼墨画中留白的离别 卷轴上始终画不出的那个谁 《青春如酒》 彩虹尾端的香气是一缕弯弯曲曲的潮汐 飘上岸的距离有七种颜色可以横跨缤纷的过去 白鹭鸶在远方山头姿态优雅的被人用水墨画上瓷器 这场易碎的雨季用节奏轻快的鼓点在敲打过去 屋内泛潮的湿气在储存日趋发酵的回忆 我整箱倾倒出与你相关而颜色澄黄的过去 那些青春如酒的美丽芬芳满地不知道这种诗体是否属于大逆不道之流
就算古典,其实也是有“大逆不道”之流的。
从诗句的字数看,有所谓四言诗、五言诗和七言诗。
四言是四个字一句,五言是五个字一句,七言是七个字一句。
唐代以后,四言诗很少见了,所以通常只分五言、七言两类。
五言古体诗简称五古;七言古体诗简称七古;三五七言兼用者,一般也算七古。
五言律诗简称五律,限定八句四十字;七言律诗简称七律,限定八句五十六字。
超过八句的叫长律,又叫排律。
长律一般都是五言诗。
只有四句的叫绝句;五绝共二十个字,七绝共二十八个字。
绝句可分为律绝和古绝两种。
律绝要受平仄格律的限制,古绝不受平仄格律的限制。
古绝一般只限于五绝。
换句话说,其实真正的古诗,在唐代以后,几乎灭绝了,那就是说,唐代以后的诗,其实也不是古典的。
那你还跟我谈什么古典
不亦快哉
酒来,吾且振臂高歌:十年痴笑乾坤醉,三千日月怜独行。
青丝未解炎凉客,剩花还谢秋凋零。
一抹飞絮何处觅
百尺扶云高危楼。
碧玉难全燕残缺,遍体余光孤室陋。
此生为欢有几何
岁月不羁任蹉跎。
前程两忘如烟水,今日少年已非昨。
沧海翻腾浪潮深,江湖苍茫多浮沉。
世事无常千古恨,别有怀抱伤心人。
呸呸呸,毋需寂寞如斯,执酒满樽,倾耳听我歌一曲:老骥雄心仍自在,志存高远历轻狂。
莫惧混浊涂文章,笔墨挥毫开盛唐。
漫步九州跌荡歌,放肆昆仑唯君语。
豪情无计穷天地,归来暮色倚风雨。
〔古典-《中华诗词》读后感〕随文赠言:【这世上的一切都借希望而完成,农夫不会剥下一粒玉米,如果他不曾希望它长成种粒;单身汉不会娶妻,如果他不曾希望有孩子;商人也不会去工作,如果他不曾希望因此而有收益。
】
请对他们好一点点--《最后一颗子弹留给我》读后感
[请对他们好一点点--《最后一颗子弹留给我》读后感]军人值得大家尊重,其实不是因为口号或者别的什么,而是因为他们为你们扭曲了自己,把自己磨砺成杀人的利器,也就是说他们为了你们牺牲了人性,请对他们好一点点--《最后一颗子弹留给我》读后感。
请你们对他们好一点,就那么一点点,他们就会记在心里,就会更快的融入这个社会,因为他们是天底下最朴实的群体。
他们的要求并不高,只希望你们能给他们一个笑脸,一句安慰,特别是刚退伍的军人,请不要欺负他们。
这便是我在读完刘猛的成名作《最后一颗子弹留给我》后最强烈的感受。
无论有没有战争,作为军人,他们爱好和平的人性就会被杀人的技巧扭曲。
表面上他们牺牲的是青春,爱情,家庭和亲情,但实质上他们牺牲的就是人性。
凡是军队就是准备杀人的,口号信仰下面的实质就是这个。
所以军人就要学会杀人,这就是对人性的扭曲。
因为这个世界上不仅有花香还有战争,还有利益和主权的纷争,这就注定了一定会有军队,这种人性的扭曲也会如影随形。
曾几何时,听到有人说:现在是和平年代,我们纳税人,养着一群天天无所事事的人。
可是你知道吗,当你们在享受灯红酒绿的生活时,他们在站岗、训练、接受任务,从新兵开始,他们训练无数次,身心承受巨大的压力与感触,他们始终牢记流血流汗不流泪,掉皮掉肉不掉队的宗旨,用沸腾的热血把生活诠释,用坚实的脚步踏上边防,用坚硬的拳头打拼一片天。
自从穿上军装,为了使命,荣誉和责任,他们被遗忘在另一国度,虽然仅仅只是一墙之隔。
他们的生活永远是枯燥乏味的,哨声上床,豆腐块被子,集合战队,稍息立正,方块队形,走着同样的路,看着熟悉的人,忙碌着同样的工作。
他们生性直爽,说话不会拐弯抹角,为人处事不会八面玲珑,然而这也成为了你们侮辱和谩骂他们素质低的理由。
但是他们的这种低素质却会主动给老幼病残孕让座,会遵守社会公德,而有些人呢?所以请对军人有所了解,多一些宽容和理解,不要过多的苛求他们,不要再说他们是流氓,是闲人。
他们不是文人墨客,不是儒雅人士,仅仅只是一介戎马而已啊
和平时期依然需要军人的守护,军人需要的是理解和支持,不是讽刺和嘲笑,更不是侮辱和谩骂。
发了如此多的感慨后,再来看一下这部感人肺腑,被海外读者誉为中国第一部真正具有国际意义的军旅小说以及被评论家称为在敏感题材领域手法大胆挥放自如的经典之作的小说吧
这部作品从头读到尾感觉仿佛是在拾起一地破碎的青春。
主人公小庄也可以说是一位在和平年代牺牲了自己人性的军人,他曾经是一位敢爱敢恨,感情丰富的小兵,为了爱情而暂时休学参军,他的17岁到20这三年内发生了太多太多的事情,他也经历太多太多,他的新兵连,侦察连,狗头大队,维和部队,小影,小菲,陈排,苗连,大校何大队······然而这三年内的所有的故事,却成了他一辈子不敢碰触的回忆。
当他的女朋友小影在维和中被流弹打中牺牲后,他也离开了这个给过他太多回忆的军营。
开始了新的生活,但与其说开始新的生活,不如说是在用现在颓废的生活埋葬了过去。
从他退伍回家读大学到过起常人眼中的平凡生活后,他变了,彻底的变了,用他的话说就是变成了一个再也不鸟的小庄了,懒懒散散的,过着自由职业者中文化流浪汉的生活。
然而多年以后他做的最多的事情就是发呆或者毫无缘由的嚎啕大哭,仿佛只有这样才能宣泄他心中压抑已久的情绪。
他在安静的时候,总会被一种情绪莫名的打断。
如果他在码字,就会愣在那老半天,不知道自己在干什么;如果他在钓鱼,就会一坐一下午,一直到黄昏看着死鱼叼着饵翻了白肚,才拿着小马扎离开。
然后便会哭,会坐在电脑旁或者趴在方向盘上哭一会。
平时懒洋洋的好像对什么都不在乎,但是见不得两样东西,一是女孩穿迷彩色的T恤或者牛仔裤,二是女孩穿白裙子。
因为他送给小影的那条美丽的白裙子永远留在了他的记忆中,成为深深的青春的伤痛。
他的屋里堆满了许多的东西,各种各样的书籍,盗版碟,装满衣服的包等,但一直没有打开,也没有整理,因为每次打开整理,总是有很多事情在心里一一浮现。
他不愿也不敢打开,因为他害怕回忆起青春时代的那些梦想,那些关于未来,关于爱情,关于兄弟的梦想。
而回忆真的是一件很可怕的事情,你能感觉到包裹在心灵外面的那层已经变得坚固的壳一点点在破裂,心里很疼,因为这种柔弱已经很久不见阳光,藏在自己的一个阴暗的抽屉里不敢示人。
他常常就那么呆呆地坐着,看着一桌子的青春,一看一下午,却一句话也没有说,一点表情也没有,一滴眼泪也没有。
他还常常喜欢一个人开车在山里转悠,找到个地方就下来,张望四周,他不知道在寻找或者在等待什么,但是他每次来的都是一个地方,那就是遇到部队里车队的地方。
他一直在现实与回忆中痛苦的挣扎,三年的军旅生涯让他明白了很多,也让曾经热血的他在经历了战争的残酷,在遭受了他认为一辈子不会背叛他的大队长的背叛后,变得冷酷无情,但惟有小影是他心底守候的最后一抹温柔,然而她也离开了。
虽然离开了部队,但是回忆总是如影随形,一些刻意压制极力忘怀的经历一旦汹涌而来,就如子弹命中心脏,热血带着生命,呼啸而出。
他总说在写完这部不能不写的小说后,他就把最后一颗子弹留给自己,去见他那些可爱的战友还有已经故去的小影,所以一直为他揪着心,就怕他这样一个鲜活的生命随时离开。
这部小说不能不写是因为他只想给他的弟兄们,那些普通而平凡的中国士兵留下一点东西,不是什么伟大的东西,只是一个小小的纪念碑而已。
名字是中国陆军特种兵之魂碑文是他们平凡的来,平凡的去,平凡是他们的命运,平凡是他们的归宿。
他不需要夸耀什么或传唱什么,只是想给他的弟兄们,那些平凡的中国士兵一个小小的空间。
让他们的灵魂得以在这里团聚,不要孤独、寂寞、失落甚至是伤心那么多的伴随着他们,要让他们重新在这里开心起来,他们还是一个迷彩的方阵,苦笑打骂都在一起。
他还说只要还能在一起,他愿意用他的生命去换。
还有一个原因是要写出来送给那位远去了大不列颠的酷似小影的痴情女孩。
留给她这一部小说,无论以后她在哪,只要记起,曾经有这样一个小人物,因为爱她,而写了一部几十万字的小说送给她,就够了。
因为他说他累了,而她的心就是他的故乡。
他不仅仅是思念她更是依赖她。
他说即便他没有资格走近她的花房,那让他生命的吟唱为她作一道花房外的绿荫就足够了。
然而这位远走大不列颠的迷彩女孩给予了小庄最大的宽容,让他最终解放了自己,救赎了心灵,回归到正常的人生轨道上。
我想要是没有她的宽容与理解的话,他真的就会把最后一颗子弹留给他自己了。
因为他已经到了生亦何欢,死亦何求的境地了。
这位痴情的女孩曾经说过:如果一个完整的小庄需要一个完整的心路历程,才能得到心灵的解脱,那么丫头算什么呢?只有感动,没有别的。
如果一个完整的小庄,他的青春伤痕能够随着这部小说的结束而得到最后的痊愈,或者说虽然没有痊愈但是可以勇敢的去面对他的回忆,他的青春,更可以勇敢的面对他的未来生活。
那么丫头算什么呢?只有感动,没有别的。
小庄是丫头的,丫头是小庄的,所以不用顾忌什么,你写吧,即便你认为写出来的很多东西对丫头不公平,但那又有什么呢?无论未来的丫头有没有小庄,只要小庄心里有丫头就好,未来谁能说得清楚呢?只要小庄知道丫头爱过他就好。
面对如此的宽容与谅解,谁能不感动,谁能不尽快融入这个曾经一度认为格格不入的社会呢?在故事的最后,当小庄决定远走大不列颠寻找这位至情至性的女孩时,在飞机上遇到了劫机事件,在他摆平的过程中一直为他揪着心,就怕他就此终止了年轻的生命,还好,当年在狼牙特种大队学到的技巧都没有丢,读后感《请对他们好一点点--《最后一颗子弹留给我》读后感》。
只是他还是把最后一颗子弹留给了自己,在意念中将过去的小庄杀死了,唯有如此他才能开始新的生活。
因为当回忆成为了他的全部精神世界后,他已经无法面对眼前的这个世界。
他曾经说过:我想让全世界都知道,你就是你,没人可以替代你,我以前和我最后是一个什么样的结局我都要重新开始生活,我不能在背负这些沉重的十字架,很多年来我就是这样活下来的,在我慵懒的外表后面就隐藏着这些破碎的回忆的残片。
在我没有意识到的青春里又哭了。
这样的结局是好的,命运终于又善待了他一回,让他找到了自己的故乡,永远的故乡。
像《故乡》那首歌中唱的那样:那无尽的旅程如此漫长,我是永远向着远方独行的浪子,你是茫茫人海中我的女人。
总在梦里看到你无助的双眼,我的心,又一次被唤醒,我站在这里,想起和你曾经离别的情景。
站在人群中间那么孤单,那是你破碎的心。
我的心却那么狂野,你在我的心里永远是故乡,你曾为我守候这么多年。
在异乡的路上,每一个寒冷的夜晚,这思念它如刀,让我伤痛。
在讲了这么多后,不能不讲一下当回忆击中小庄,带着风声带着影子擦身而过时,那些关于爱,关于军人,关于男人的如梦般的岁月。
一直感觉军营是男子汉的天下,在这里他们书写着好男儿的传奇。
一直很佩服小庄那股子不服输的尽头,他的军旅生涯是被锤出来的,几乎没有一件事情是没有外因的,他很被动,不会主动的去做什么事情,因为那时在他的心里只有小影,只有他的爱情。
感觉最爽的一件事情便是他在经历千辛万苦终于成为狼牙特种大队的一员后,他鸟的不行的对他们的中队长喊道:我根本就不稀罕你们这个什么狼牙特种大队,我来就是告诉你们,我能做到,但是我不稀罕,我要回我们团。
然后他就仰着头死死盯着中队长的眼睛,然后就闭上眼睛想:随便锤吧,反正我豁出去了,打不死我,我就咬死你。
当中队长告诉他有人找他时,他想:去就去,怕个鸟,顶多是找人锤,又不敢锤死我。
我把这个自成立以来就鸟气冲天的特种大队狠狠地玩了一把,虽然我自己也付出了很大的代价,但是我不后悔,因为我为陈排报仇了。
陈排的腿就是为这个鸟大队残废的,我心就硬了,爱谁谁吧,反正就100多斤了,想怎么锤怎么锤吧
读到这里不能不为他的这股子倔劲叹服
一个敢爱敢恨,把什么都不放在眼里的傲气冲天的鸟的不行的小兵形象就这样呼之欲出了。
其实他这样做,除了因为陈排的腿由于想进入狼牙特种大队而拼命训练进而残废外,他更是不想让狼牙特种大队的人看扁他们山沟里那个鸟团的侦察兵,因为他相信人间处处有英雄,不见的特种大队就比山沟里的侦察兵强。
你是兵,我也是兵,而且我不比你们弱。
你们能做到的,我们山沟里的小侦察兵也一样能够做到,而且比所有人还要好。
这应该就是让他在经受了那么多严酷的训练而最终通过狼牙特种大队考验的精神原动力吧
所以有时候环境和精神的力量真是难以估量的
再来就是在最后一个环节的考验中,他的脚在热带森林里崴伤了,但是他必须在既定的时间内赶到70公里外特种大队的新训队,否则将被淘汰出局。
这时候这位18岁不到的小兵咬着牙,左手撑着拐杖,右手血肉模糊拿着一束小小的兰花,在原始森林里面艰难的行走着,穿着被露水和潮气完全浸湿的迷彩服,忍着崴了脚腕子的疼痛,虽然不时停下来看看地图和指北针或者喝一口树叶子上不知道是的露水还是雨水的水滴。
但是一直在走向目标,没有停止前进。
那时候他想的是走得到要走,走不到也要走,就是怕也要爬回去,就是死也要死在前进的道路上。
还因为他的手里有要送给小影的兰花,这是他心里的爱情。
有了这些精神支柱后,他终于如愿以偿,不过当将这些文字转化成镜头在脑海中闪过的时候,就会心疼,为这个小小的不满十八岁的中国陆军小兵。
18岁的我们在做什么呢?正坐在宽敞明亮的教室里静静的准备高考吧
而他们却在经受着生死考验
在面对小影时,小庄更是真男人,他为了小影为了爱情而参军,但是当小影说把自己给他的时候,他说什么也不肯,因为她是他的天使,他说:我可以碰任何人,但是我不能碰小影,起码现在不能碰,我会和她结婚,然后拥有她的一切,但是现在不可以,因为我爱她,我不能自己破坏自己的天使。
他曾经说过:军人的心由三部分组成:有自己的理想--我的理想就是用我的一切保卫我的祖国,我的亲人还有我的爱人也就是小影。
有自己的责任--我的责任就是完成陈排的心愿,成为狼牙特种大队的一员。
也要有自己的梦想--我的梦想就是小影。
或许由这几部分构成的军人才是无坚不摧的吧
说了这么多后,当然还是要再说一下小庄的爱情了,这段让他爱到骨子里的感情。
通过他的描述,感觉小影也是一个鸟的不行的小鸟人,或许这是应了那句话吧
物以类聚,人以群分。
上千中国陆军最精锐最彪悍的战士的部队最高指挥官,被狼牙特种大队的队员们奉为上帝的何大队长曾这样形容过小影:她不愧是你媳妇,真他妈的鸟,我一看进来那个鸟样,就知道是你小子说的那个小女兵,找媳妇就找这样的。
他还告诫小影说:你的男人好也罢,歹也罢,你就得跟着他护着他,别人说他你就敢摔脸子,别人夸他你要敢骂他。
让他头脑清楚,那不是女人,不是老婆,是想帮他升官的,你就要这样做,你什么时候不这样做了,我就瞧不起你了。
因为你就跟那些女的一样了,就惦记男人立功受奖有个好职位。
那你就配不上是一个男人的女人了,你就变了味道了。
这个可爱的很鸟的小女兵大早起来不到五点钟,坐那么久的公车晃悠了那么久,下车后再走那么远的盘山公路,还要一路闯过那么多的岗哨来看望她的男朋友小庄,还那么大摇大摆旁若无人,悠然自得的走在一群精悍、黝黑、消瘦的战士的地盘上,就跟小葱一样而且小黑皮鞋还是嘎巴嘎吧地清脆带响,就那么一步三摇的(绝对是女兵的一步三摇而不是女孩的一步三摇)在一群黝黑精悍的战士组成的背景中左顾右盼,寻找着小庄,丝毫不觉得有什么得体的地方。
当大队长的警卫员,这个相当于军士长级别的士官先给她这个小列兵敬军礼并询问时,她竟然鸟的不还礼,只是一个劲的拿着军帽扇着风,在几百张黝黑消瘦的面孔里面找她的男朋友。
即便是上校何大队长询问她时,她还是满不在乎的背对着大队长边寻觅边说:我是军区总医院的,你们的哨兵没拦我,我是来找小庄的。
这个女孩真的不是一般的鸟
小影这种女孩子说哭马上就哭说笑马上就笑,是个真性情也是个真正的女孩子。
这种真正的女孩,永远不那么事事儿,就是女孩。
在异国的战区,在工程兵兄弟的施工现场上他们相遇后,她死死的抱住小庄就咬啊咬啊
不咬不行不咬不爽,绝对该咬,她开始打他开始踢他,还大喊着:你坐跟斗云过来的啊?死黑猴子。
然后就是呜呜的哭。
她的脸上一直在流泪,一直委屈的呜呜哭。
当小庄受伤时,小影一直在边上伺候着,直到狼牙特种大队的最高指挥官来看小庄时,她还在首长面前给他喂牛奶,当首长开玩笑要批他时,小影不干了,不说话跑到边上,把奶杯子一敦,眼泪吧嗒吧嗒的。
都这样了,你们还惦记着处分他?这时候她的语气就比较厉害了。
她还是真正懂事也懂小庄的女孩,她会喜欢看自己的男人在专心的忙活,专心听着小庄给其他维和的国际友人讲解先进的武器,而不去打断,即便他们在一起的时间本来就少得可怜。
因为她知道这是他最拿手的,也是他引以为傲的地方。
她在秋天里穿着白裙子,她的手很凉,她很冷,但是还是笑着在落叶如飞的花园里面走并且在红色的落叶中旋转自己。
她不管别人怎么看她,因为她的眼里,她的世界中只有小庄。
只要是小庄给她的,她都喜欢,哪怕是秋天给她一条白色的裙子。
小庄知道就是冬天她也会穿上。
小庄为了爱情走进这个铁血的世界,在这个最爷们的世界里成为了一个优秀的士兵。
他为了爱情走进异国的战场,随时准备为了本来和他不相关的事情洒下自己的热血,或者留下自己的生命。
维和部队的程大队在听到小庄自告奋勇去异国战区的理由后,他说:敢抗命的兵不是好兵,但是敢为对象上战场的兵是好兵,因为他敢为对象去死。
18岁的他,就因为可以见到自己心爱的女孩了,可以一个人玩一上午的原木,可以准备奔赴随时可以出现生命危险的战场。
他们共同经历了战场的杀戮,在血河里面,就在尸体里面,就在漫着死亡味道杀戮的现场,小影曾经就这么一把鼻涕一把泪的看着小庄。
爱情究竟是什么,能让一个18岁不到的小兵准备奔赴随时可以出现生命危险的战场?现在看来爱情不是地位,不是金钱,不是门当户对,不是结婚的彩礼,不是房子,不是车甚至不是那张毫无意义的贴着合影照片盖着红章的红色小本本。
就是你想见一个人,想的不行不行的时候,哪怕把屁股坐疼,把从来没有走过那么远的山路的脚,走出泡的时候,那就是爱情了。
这或许是对爱情最简单的诠释了,而只有经历过的人方能体会到其中的美好。
可是就是这样一个鸟的不行的人见人爱的小女兵还是离开了,或许是天妒红颜吧
她曾在维和日记上写道:我呀,我也想把自己的芬芳留在这片大地上,告诉他们,告诉后来的人们,我曾来到过这里。
在她去了以后,所有的人都怕小庄也会就这样跟着去了,都不敢多说什么,只是一味的任他沉默。
只有小菲这个在小庄生命里占有非常重要地位的女孩劝过他说:无论如何不要这么轻易的去见小影,你还什么都没有做,你不能这么轻易的去见她,她会伤心的,她一直说你是个能干大事的男人。
不要让她失望好吗?你要去见她,我们谁都拦不住。
就是这样绝望的劝说,绝望的无奈。
在整个入殓仪式上,多年后的小庄只会记得丧礼上记忆的残片,国旗、军旗、敬礼和军乐。
他只是走得很轻很轻,他们都怕把她吵醒了,因为他告诉过他们,小影喜欢睡懒觉,而且睡得很轻,最不喜欢有人打扰,一有动静就醒了,一不高兴就嘟嘴。
就这样随着小影的离去,小庄所有的人生轨迹都被打乱了。
我不知道永远有多远,但是我知道,永远在我们的青春誓言里面,总是觉得并不是那么遥远。
好像很容易就可以做到的事。
或许这样的结局已是最好,只是偶尔再翻翻青春这本最仓促的书的时候,才发现那些记忆并不遥远,仿佛就在眼前。
〔请对他们好一点点--《最后一颗子弹留给我》读后感〕随文赠言:【这世上的一切都借希望而完成,农夫不会剥下一粒玉米,如果他不曾希望它长成种粒;单身汉不会娶妻,如果他不曾希望有孩子;商人也不会去工作,如果他不曾希望因此而有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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