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朱自清 择偶记 读后感
自己是长子长孙,所以不到十一岁就说起媳妇来了。
那时对于媳妇这件事简直茫然,不知怎么一来,就已经说上了。
是曾祖母娘家人,在江苏北部一个小县分的乡下住着。
家里人都在那里住过很久,大概也带着我;只是太笨了,记忆里没有留下一点影子。
祖母常常躺在烟榻上讲那边的事,提着这个那个乡下人的名字。
起初一切都像只在那白腾腾的烟气里。
日子久了,不知不觉熟悉起来了,亲昵起来了。
除了住的地方,当时觉得那叫做“花园庄”的乡下实在是最有趣的地方了。
因此听说媳妇就定在那里,倒也仿佛理所当然,毫无意见。
每年那边田上有人来,蓝布短打扮,衔着旱烟管,带好些大麦粉,白薯干儿之类。
他们偶然也和家里人提到那位小姐,大概比我大四岁,个儿高,小脚;但是那时我热心的其实还是那些大麦粉和白薯干儿。
记得是十二岁上,那边捎信来,说小姐痨病死了。
家里并没有人叹惜;大约他们看见她时她还小,年代一多,也就想不清是怎样一个人了。
父亲其实在外省做官,母亲颇为我亲事着急,便托了常来做衣服的裁缝做媒。
为的是裁缝走的人家多,而且可以看见太太小姐。
主意并没有错,裁缝来说一家人家,有钱,两位小姐,一位是姨太太生的;他给说的是正太太生的大小姐。
他说那边要相亲。
母亲答应了,定下日子,由裁缝带我上茶馆。
记得那是冬天,到日子母亲让我穿上枣红宁绸袍子,黑宁绸马褂,戴上红帽结儿的黑缎瓜皮小帽,又叮嘱自己留心些。
茶馆里遇见那位相亲的先生,方面大耳,同我现在年纪差不多,布袍布马褂,像是给谁穿着孝。
这个人倒是慈祥的样子,不住地打量我,也问了些念什么书一类的话。
回来裁缝说人家看得很细:说我的“人中”长,不是短寿的样子,又看我走路,怕脚上有毛病。
总算让人家看中了,该我们看人家了。
母亲派亲信的老妈子去。
老妈子的报告是,大小姐个儿比我大得多,坐下去满满一圈椅;二小姐倒苗苗条条的,母亲说胖了不能生育,像亲戚里谁谁谁;教裁缝说二小姐。
那边似乎生了气,不答应,事情就摧了。
母亲在牌桌上遇见一位太太,她有个女儿,透着聪明伶俐。
母亲有了心,回家说那姑娘和我同年,跳来跳去的,还是个孩子。
隔了些日子,便托人探探那边口气。
那边做的官似乎比父亲的更小,那时正是光复的前年,还讲究这些,所以他们乐意做这门亲。
事情已经到了九成九,忽然出了岔子。
本家叔祖母用的一个寡妇老妈子熟悉这家子的事,不知怎么教母亲打听着了。
叫她来问,她的话遮遮掩掩的。
到底问出来了,原来那小姑娘是抱来的,可是她一家很宠她,和亲生的一样。
母亲心冷了。
过了两年,听说她已生了痨病,吸上鸦片烟了。
母亲说,幸亏当时没有定下来。
我已懂得一些事了,也这末想着。
光复那年,父亲生伤寒病,请了许多医生看。
最后请着一位武先生,那便是我后来的岳父。
有一天,常去请医生的听差回来说,医生家有位小姐。
父亲既然病着,母亲自然更该担心我的事。
一听这话,便追问下去。
听差原只顺口谈天,也说不出个所以然。
母亲便在医生来时,教人问他轿夫,那位小姐是不是他家的。
轿夫说是的。
母亲便和父亲商量,托舅舅问医生的意思。
那天我正在父亲病榻旁,听见他们的对话。
舅舅问明了小姐还没有人家,便说,象×翁这样人家怎末样
医生说,很好呀。
话到此为止,接着便是相亲;还是母亲那个亲信的老妈子去。
这回报告不坏,说就是脚大些。
事情这样定居,母亲教轿夫回去说,让小姐裹上点儿脚。
妻嫁过来后,说相亲的时候早躲开了,看见的是另一个人。
至于轿夫捎的信儿,却引起了一段小小风波。
岳父对岳母说,早教你给她裹脚,你不信;瞧,人家怎末说来着
岳母说,偏偏不裹,看他家怎末样
可是到底采取了折衷的办法,直到妻嫁过来的时候。
二十三年三月作 封建的婚姻制度,其本质是无视情爱和性爱,是否定人性。
旧社会的婚姻悲剧,概来源于此。
朱自清凭着他的老实,凭着他的真诚,向人们诉说着他过去四次择偶的往事。
在这平和、宁静、温婉的诉说中,没有一处对当时心绪流动的追忆,也没有点点滴滴的感情抒发,仅仅简单地记下了四次择偶的经过。
从中我们看不到作者有什么感触(不论当时和后来,作者是有很多感触的),明显地让人感到作者是有意避免把自己写进去。
作者极冷静地,毫不动声色地记下这四次择偶的简单经过,是何用意,表现复杂社会的一角
批评不尽人意的生活
解释丰富的人生
读罢全文,似乎茫然,一时,不知文章丰富的意蕴埋藏在哪里。
朱自清在《背影·序》中说得很肯定,他写散文是因为有话要说。
那么,在《择偶记》里,他要说的话,那表白自己观念的话,那批评,解释人生的话,是什么呢
朱自清 32 岁时,原配夫人武钟谦病逝; 34 岁时,与北平艺术学院毕业的陈竹隐,恋爱并订婚; 35 岁时,与小他 7 岁的陈竹隐在上海结婚,并去普陀度蜜月。
37 岁时,作《择偶记》。
朱自清一生中,共有五次择偶经历,二次婚姻史,可是他在《择偶记》中,却只记下了前四次择偶经历,唯独舍去最后一次不记,何故
明白了,朱自清是把自己少年时期的四次择偶经历,看作是中国封建婚姻陋俗的一种现象,所以作《择偶记》。
他写《择偶记》一个月后,作《欧游杂记·自序》,其中有这样的话:“这个时代,‘身边琐事’说来到底无谓。
”难道这句话,是对他一个月前所作的《择偶记》的否定吗
当然不是。
朱自清把他少时四次择偶看作是能反射出时代折光的个人经历,它附丽着一定的历史内涵,所以,他跨越了‘身边琐事’的樊篱,作《择偶记》。
于是,我们看到了《择偶记》对人生社会的一面,除了有所表现,也有所解释和批评。
第一次择偶,不到 11 岁的孩子,对于媳妇这件事,脑中一片空白,即便生活中有所耳闻,临到自己头上,也定是模糊,茫然不知所以。
这说媳妇其实是长辈的事,由长辈一手包办的。
作为被长辈左右婚姻命运的孩子,对此事之所以能“理所当然,毫无意见”,完全是因为那小姐住的地方“最有趣”;而“我”最热心的也还是那里的大麦粉和白薯干儿,却不是那小姐。
是这天真的童趣掩盖了这场择偶的悲剧色彩。
所以,一年多以后,那小姐病逝的信息传来时,“我”跟家人一样毫无叹惜。
第二次择偶,虽然“我”出场了,但是以被母亲打扮妥贴的傀儡出现在相亲者面前,被人家上下打量,刨根问底,看中了。
相看女方时,“我”却被剥夺了相看的权利,母亲派了亲信的老妈子去。
最后定夺,是母亲施了否决权。
在这次择偶中,当事人双方商品似的,被双方家长及其代理人品头论足,挑来挑去,人的尊严已被践踏得不能容忍的程度,所以,想说二小姐时,也被人家拒绝。
第三次择偶,是母亲在牌桌上见到的,那女孩聪明伶俐。
双方家长对这门亲事已说到九成九了,后来得知,那小姑娘是抱养的,母亲又冷了。
过两年,她得痨病,吸上了鸦片。
母亲庆幸当时没有定下。
虽然,这时稍懂一些事的“我”,也跟母亲有同感,但是,在这次择偶中的主动权,决定成与不成的大权,仍牢牢地握在家长手中。
“我”仍是个受人摆弄的木偶。
第四次择偶成定局,并结成秦晋之好,也始终由长辈一手操纵实施。
但在这次择偶的记述中,却写下了这么一句:“妻嫁过来后,说相亲的时候早躲开了,看见的是另一个人。
”点明他们结婚后感情相当好。
事实上,这次择偶是朱自清 14 岁时,由家长定下的; 19 岁完婚也是父亲催办的。
封建包办婚姻,也有先结婚后恋爱,变悲剧为喜剧的。
结婚时,朱自清才第一次看到妻子——端庄秀丽、温婉柔顺、很爱笑的姑娘。
新婚燕尔,两人情投意合,所以妻子才能偷偷地告诉他那个秘密。
虽然,这桩婚姻由父母一手铺就,但朱自清很幸运,他们的婚姻生活还是美满幸福的。
所以细细品来,这次择偶的记述中,隐约地流露出不同于前三次的感情色彩。
鲁迅与朱安的婚姻是母命包办下的产物,行过婚礼,他匆匆赶回日本,向许寿裳沉重地说:“母亲娶媳妇。
”朱自清在《择偶记》中,虽然没有直接说出“母亲择偶”,但是,那字字句句的记述中,却流露出“母亲择偶”的微词。
在记叙这四次择偶经历时,朱自清极力摆脱现实我的思绪干扰,努力追寻捕捉早已逝去的少年我的心态影子。
字里行间,时不时地跳荡着孩子的童声;一个单纯、稚气、憨态可掬、对长辈的苦心又能领略一二、有点老成的少年,展现在我们的面前;仿佛我们也被带回那逝去已久的悠远年代。
那逝去的岁月,虽然充满陈腐衰败的封建气息,但追求幸福,自由和美满的愿望,却激励着人们顽强地生活着,为获得他们的自由和美好而不断地奋斗。
尽管在今天看来,那可怜得很,但谁也无法抹去其中“美”的色彩。
过去,有甜蜜蜜,也有酸溜溜的。
这就是作者心目中的历史,所以他要作《择偶记》。
《择偶记》之所以如此立意,构思和表现,并营造了一个含蓄隽永的意境,诚然,有作者的刻意追求和苦心经营,但是,也跟作者的性格气质大有关系。
孙伏园在《悼佩弦》一文中说:“佩弦有一个和平中正的性格,他从来不用猛烈刺激的言词,也从来没有感情冲动的语调。
虽然那时我们都在二十左右的年龄。
”从《择偶记》的行文中,我们所感到的朱自清,不就是这样一位温文尔雅的文人吗
朱自清的《择偶记》和《沉默》的主要内容
(不少于100字)急
想知道楼主是读几年级的
这些应该网上大把吧
1928年6月10日,发表散文《说话》,论述说话的艺术:“大概因为做了多年国文教师,后来又读了瑞恰慈先生的一些书,自己对于语言文字的意义发生了浓厚的兴味。
十几二十年前写过一篇《说话》,又写过一篇《沉默》,都可以说是关于意义的。
”(朱自清《〈语文影及其他〉序》,收《朱自清全集》第三卷) 读朱自清的《择偶记》让人心酸的不是女性好不好,而是了解到方式女性的生存悲惨,女孩如果得了“痨病”就病死了,女孩的命运好悲惨,这就是贫穷和落后的苦难,以及战乱引起的苦难。
这也是为什么读朱自清的散文那么感人,而他的作品那么有文化价值之所在,他的文章内容充实,没有空洞,没有做作而是社会现象和艺术品位。
《择偶记》写的很平凡,是一件平常的事情,但在平常里,他却注入了浓厚的文化氛围,这就是他散文的魅力之一。
他写实,额外脑子通俗易懂,感情真挚,内容充实,语句顺畅,意思明朗,思想深邃。
阅读他的文章,就如品尝醇厚的酒。
读后感 择偶记400字
《择偶记》揭露青年男女在封建婚姻枷锁下的辛酸生活;封建的婚姻制度,其本质是无视情爱和性爱,否定人性。
旧社会的婚姻悲剧,概来源于此。
在文章中,作者凭着他的老实,凭着他的真诚,向人们诉说着他过去四次择偶的往事,风趣地描述了自己儿时择偶的情形,于平淡轻松的叙说中,反映了一代青年不幸的婚姻命运,批判了全凭父母之命、媒约之言的不合理的婚姻制度。
《朱自清散文集精选》读后感100字左右
朱自清---一个大家十分熟悉的现代著名作家.读了他的作品,让我幼小的心灵受到了启迪,童稚的思想受到了洗礼.我深深地感受到,他是一个名副其实的散文作家.朱自清的散文,篇篇令我回味无穷:一篇短短的《春》,就将春天的色彩、气息、声音以及它那特有的生命力表达得生动形象,富有情韵.仿佛一幅春天景象的画面生龙活虎地展现在我面前,让我看到的春,不仅仅是花团簇景,草长莺飞,更是生机、活力、希望……
朱自清生活的年代背景
抗战胜利后,政府发动内战,镇压民主运动的倒行逆施,特别是1946年7月、的先后遇害,都使他震动和悲愤。
他不顾个人安危,出席成都各界举行的李、闻惨案追悼大会,并报告生平事迹。
1946年10月,他从四川回到北平,11月担任“整理先生遗著委员会”召集人。
经过漫长曲折的道路,在黑暗现实的教育和爱国民主运动的推动下,他终于成为坚定的革命民主主义战士。
在反饥饿、反内战的实际斗争中,他身患重病,仍签名于《抗议美国扶日政策并拒绝领取美援面粉宣言》,并嘱告家人不买配售面粉,始终保持着一个正直的爱国知识分子的高尚气节和可贵情操。
1948年8月24日,死于贫病交迫之中。
称赞他和闻一多“表现了我们民族的英雄气概”()。
雨是最寻常的,一下就是三两天。
可别恼。
看,像牛毛,像花针,像细丝……要两个。
朱自清先生 《春》盼望着,盼望着,东风来了,春天的脚步近了。
一切都像刚睡醒的样子,欣欣然张开了眼。
山朗润起来了,水长起来了,太阳的脸红起来了。
小草偷偷地从土里钻出来,嫩嫩的,绿绿的。
园子里,田野里,瞧去,一大片一大片满是的。
坐着,躺着,打两个滚,踢几脚球,赛几趟跑,捉几回迷藏。
风轻悄悄的,草绵软软的。
桃树、杏树、梨树,你不让我,我不让你,都开满了花赶趟儿。
红的像火,粉的像霞,白的像雪。
花里带着甜味,闭了眼,树上仿佛已经满是桃儿、杏儿、梨儿
花下成千成百的蜜蜂嗡嗡地闹着,大小的蝴蝶飞来飞去。
野花遍地是:杂样儿,有名字的,没名字的,散在草丛里,像眼睛,像星星,还眨呀眨的。
“吹面不寒杨柳风”,不错的,像母亲的手抚摸着你。
风里带来些新翻的泥土的气息,混着青草味,还有各种花的香,都在微微润湿的空气里酝酿。
鸟儿将窠巢安在繁花嫩叶当中,高兴起来了,呼朋引伴地卖弄清脆的喉咙,唱出宛转的曲子,与轻风流水应和着。
牛背上牧童的短笛,这时候也成天在嘹亮地响。
雨是最寻常的,一下就是三两天。
可别恼,看,像牛毛,像花针,像细丝,密密地斜织着,人家屋顶上全笼着一层薄烟。
树叶子却绿得发亮,小草也青得逼你的眼。
傍晚时候,上灯了,一点点黄晕的光,烘托出一片安静而和平的夜。
乡下去,小路上,石桥边,撑起伞慢慢走着的人;还有地里工作的农夫,披着蓑,戴着笠的。
他们的草屋,稀稀疏疏的在雨里静默着。
天上风筝渐渐多了,地上孩子也多了。
城里乡下,家家户户,老老小小,他们也赶趟儿似的,一个个都出来了。
舒活舒活筋骨,抖擞抖擞精神,各做各的一份事去。
“一年之计在于春”;刚起头儿,有的是工夫,有的是希望。
春天像刚落地的娃娃,从头到脚都是新的,它生长着。
春天像小姑娘,花枝招展的,笑着,走着。
春天像健壮的青年,有铁一般的胳膊和腰脚,他领着我们上前去。
赏析1 当我们深入到《春》的艺术境界中时,我们会为那美丽的春光所陶醉,会为那洋溢的诗情所感染,会为那盎然的生机所激励。
春,会在我们的心灵中幻化出一派充满诗情画意的美好景象。
《春》所描绘的景物充盈着跃动的活力与生命的灵气。
“以我观物,物皆着我之色彩”,当人在观照外物的时候,他的情感就会投射到外物中去,使外物也好像有了人的感情。
美学家朱光潜先生将这种现象称之为“宇宙的人情化”,他说:“移情的现象可以称之为‘宇宙的人情化’,因为有移情作用,然后本来只有物理的东西可具人情,本来无生气的东西可有生气。
”你看,在朱自清先生的笔下,春天的“一切都像刚睡醒的样子”,太阳的脸也红起来了;“野花遍地是:杂样儿,有名字的,没名字的,散在草丛里,像眼睛,像星星,还眨呀眨的”;春风“像母亲的手抚摸着你”;“鸟儿将巢安在繁花嫩叶当中,高兴起来了,呼朋引伴地卖弄清脆的喉咙,唱出宛转的曲子,跟轻风流水应和着”……作者用心灵去感受春天的景物,将自己的情感倾注其中,通过比喻、拟人等艺术手法,使景物变得鲜活生动,形象逼真。
朱自清先生曾经说过:“‘逼真’等于俗语所说的‘活脱’或‘活像’,不但像是真的,而且活像是真的。
”可以说,朱自清先生的散文达到了这样的艺术境界。
《春》描写细腻,富于情致。
盼春,是文章的开端。
作者写道:“盼望着,盼望着,东风来了,春天的脚步近了。
”连用两个“盼望着”,可见期待春天来临的心情是多么殷切。
东风来了,报告了春天的消息,你听,那春天的脚步声近了。
短短的十几个字,就将作者殷切而又喜悦的心情表现得淋漓尽致。
作者细致地观察了初春的山、水和太阳。
“山朗润起来了”,写积雪消融、春光明媚、嫩草新绿,显得格外清爽和滋润。
“太阳的脸红起来了”,将太阳拟人化,既表现了春天太阳的温暖,抓住了春阳的特征,更表现了春天太阳的内在神韵。
写初春的山、水和太阳,是从大处落笔,勾勒出一个总的轮廓,为下文细致的描绘张本。
在下面的文字中,作者就从春草、春花、春风、春雨、春天里的人们等几个方面来描绘春天的景象。
“小草偷偷地从土里钻出来,嫩嫩的,绿绿的……风轻悄悄的,草软绵绵的”。
“钻”字用得何等传神;“嫩嫩的,绿绿的”,“草软绵绵的”,又是何等简洁而富有质感地写出了初春草的特点。
春天里的花更美。
那花儿开得多么热烈:“桃树、杏树、梨树,你不让我,我不让你,都开满了花赶趟儿”;那花儿的色彩多么美丽:“红的像火,粉的像霞,白的像雪”;那花儿的味道多么怡人:“花里带着甜味儿;闭了眼,树上仿佛已经满是桃儿、杏儿、梨儿。
花下成千成百的蜜蜂嗡嗡地闹着,大小的蝴蝶飞来飞去”。
还有野花呢,“散在草丛里,像眼睛,像星星,还眨呀眨的。
” “古木阴中系短蓬,杖藜扶我过桥东。
沾衣欲湿杏花雨,吹面不寒杨柳风。
”当春天的阳光照临大地,杨柳吐出了新绿,微风轻拂,吹到人们的脸上,是那样温暖柔和,已经感觉不到一丝的寒意了。
作者以“吹面不寒杨柳风”引起对春风的描写,接着撷取了一个生活化的令人倍感亲切的比喻“像母亲的手抚摸着你”,写尽了春风的气韵神情。
然后,作者又以极细腻的笔触,写春风的味道:“风里带来些新翻的泥土的气息,混着青草味儿,还有各种花的香,都在微微润湿的空气里酝酿。
”最后是写春风中的乐音——鸟儿的宛转的曲子和牛背上牧童的短笛。
“状难写之景,如在目前”,作者通过细腻的感受,运用生动的笔墨,将难以状写的春风写得神韵透彻。
作者写春雨,先写春雨的特点:“像牛毛,像花针,像细丝,密密地斜织着,人家屋顶上全笼着一层薄烟”。
然后写雨中的景致,描绘出一幅宁静优美的水墨春雨图。
春景如此,春天里的人们是怎样的呢?春天来了,“城里乡下,家家户户,老老小小,也赶趟儿似的,一个个都出来了。
舒活舒活筋骨,抖擞抖擞精神,各做各的一份儿事去。
”写出“蛰伏”了一冬的人们迎来风和日暖的喜悦。
人们充满了希望,因为“‘一年之计在于春’,刚起头儿,有的是工夫,有的是希望”。
《春》的最后,作者用三个比喻总写春天。
春天是新的,春天有旺盛的生命力:“春天像刚落地的娃娃,从头到脚都是新的,它生长着。
”春天是美的,是活泼生动的:“春天像小姑娘,花枝招展的,笑着,走着。
”春天是健壮有力的:“春天像健壮的青年,有铁一般的胳膊和腰脚,领着我们上前去。
”从刚落地的娃娃,到小姑娘,到青年,文章描写的顺序也耐人寻味,写出了不同时段的不同景象。
《春》的结构严谨精美,作者先总写春天,继而又分几个方面细描细绘,最后又总写,以收束全文,画龙点睛。
文章以“脚步近了”始,以“领着我们上前去”终,起于拟人,结于拟人,其构思布局、修辞润色,颇具匠心。
至于语言的秀雅清新、朴实隽永,则更能令人感受到那“味道极正而且醇厚”的情致。
赏析2 春的赞歌 读朱自清的散文《春》 (吴周文) 在五四新文化运动中,朱自清以他的新诗踏上了文学道路,后又努力从事散文创作,为建立崭新的白话散文作出过很大贡献,成为现代文学史上独树一帜的散文作家。
郁达夫在《中国新文学大系散文二集·导引》中说过:“朱自清虽则是一个诗人,可是他的散文仍能满贮着那一种诗意。
文学研究会的散文作家中,除冰心女士外,文章之美,要算他。
” 《春》,就是这样满贮诗意的一个名篇。
这篇散文以诗的笔调,描绘了花卉争荣、生机勃勃的春天的图画,赞美、抒唱春的创造力和带给人们以无限希望,从而激励人们在大好春光里辛勤劳作、奋然向前。
这篇作品可以说是一首抒情诗,一幅风景画,是一曲春的赞歌。
“盼望着,盼望着,东风来了,春天的脚步近了。
”这个起笔,抒写了盼春的热切心情,为全文定下了活泼、轻快的抒情旋律和诗的氛围。
接着,作者抓住春天的主要特征,粗略地勾勒了春天的轮廓画:“一切都像刚睡醒的样子,欣欣然张开了眼。
山朗润起来了,水涨起来了,太阳的脸红起来了。
”由于抓住春天的特征来点染,给这幅轮廓画抹上了一种迷离的色彩,创造了一个动人的意境,引起读者对春的热烈向往:春天,该是怎样的美妙啊! 然后,作者从容不迫地“推”出五幅“特写”,细致描写春天的动人景象。
先写草,“小草偷偷地从土里钻出来,嫩嫩的,绿绿的”,突出草的“嫩绿”,描写春天绿草如茵的情景。
次写花,“桃树、杏树、梨树,你不让我,我不让你,都开满了花赶趟儿。
红的像火,粉的像霞,白的像雪”,突出花的“争相斗妍”,画出春天百花盛开的繁荣景象。
第三幅画写春风,着力刻画春风的“温馨”“鸣唱”,描绘出春风送暖的胜境。
第四幅画面写春雨,渲染春雨“轻柔”“湿润”,画出夜雨和郊外的美丽画面。
最后,画出了一幅迎春图: 天上风筝渐渐多了,地上孩子也多了。
城里乡下,家家户户,老老小小,也赶趟儿似的,一个个都出来了。
舒活舒活筋骨,抖擞抖擞精神,各做各的一份儿事去。
“一年之计在于春”,刚起头儿,有的是工夫,有的是希望。
这里笔墨不多,但写出“城里乡下,家家户户,老老小小”迎春的一片欢乐景象。
人们像赶趟儿似的都出来了,舒活筋骨,抖擞精神,在春草、春花、春风、春雨几幅风景画交相辉映的绮丽春色中,“各做各的一份儿事去”,充满了无限的活力和希望。
如果说前四幅画是侧重写自然界的“春”(其中也有穿插写人的活动的),那么第五幅画是集中笔墨写人勤春早的“春”。
最后,作者禁不住对春天引吭高歌了: 春天像刚落地的娃娃,从头到脚都是新的,它生长着。
春天像小姑娘,花枝招展的,笑着,走着。
春天像健壮的青年,有铁一般的胳膊和腰脚,领着我们上前去。
这个结尾奇崛,颇俏。
作者在完美地制作了春天的画卷之后,纵情地对春天予以赞美,进一步揭示春天有不可遏制的创造力和无限美好的希望。
三个形象化的比喻,渐次排比,气势迭起,戛然有力地归结全文。
《春》在艺术表现上具有鲜明的特色。
一是诗情与画意的结合,和谐地创造情景交融的境界。
作者对春天深沉赞美的感情,不是直抒胸臆地“直说”,而是通过含情的画笔,描绘春天的各种风景画来抒写的,赋予各种景物以鲜明的感情色彩。
如对花的描写,既绘形绘色地描绘了各种果树的花,又这样描绘盛开的野花:“野花遍地是:杂样儿,有名字的,没名字的,散在草丛里像眼睛,像星星,还眨呀眨的。
”作者赏花的欣喜之情,倾注在字里行间,一切“景语”都是“情语”。
由于感情的倾注,这些小野花儿都仿佛变成了富于感情的活灵灵的小动物了,内在的诗情与外在的景物和谐地交融为具体可感的艺术形象,画面的境界也因之抹上了一层浓郁的抒情色调。
二是结构严密,层次井然中见跌宕变化。
作品根据揭示主题和抒情的需要,一共制作了五幅画面。
画面之间连接自然、紧凑,并以前四幅画面作为第五幅画面的铺垫、烘托,从而开拓意境,揭示题旨。
在揭题后,最后奇峰突起。
文章层次清楚,脉络分明,而又有变化。
三是语言朴实、隽永。
朱自清善于提炼通俗易懂、生动形象的口语。
他的散文语言具有清新朴实的特点。
如写草“园子里,田野里,瞧去,一大片一大片满是的”;如写花“你不让我,我不让你,都开满了花赶趟儿”,这些短句浅语都是从口语中来。
从达意说,平易好懂,从修辞说,经过作者的艺术加工之后,节奏明快,不平淡,有浓厚的抒情味。
作者还善于运用奇妙的比喻,增强语言的情味。
如写春风拂面,说“像母亲的手抚摸着你”,如把春天比作“刚落地的娃娃”“小姑娘”“健壮的青年”等,这些比喻新颖、贴切,不落俗套,富有表现力,蕴藉深厚,句外有意,朴实清新中有隽永的意味。
《春》,没有作者创作初期诗文的那种淡淡的哀怨的色调,而是鲜明地表现出格调的新鲜和情绪的欢快,是一篇有风格演变痕迹的散文。
本文大致写于1928年到1937年期间。
这个时期,正是作者彷徨苦闷而埋头于古典文学研究的阶段,因此,对于春天只能作田园牧歌式的抒唱,不可能在作品中表现出鲜明的时代精神。
至于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广大人民群众心灵深处的“春天”,当时作者也就无从揭示与歌唱了。
朱自清的早期散文,可分为写实议论和叙事抒情两大类[1]。
前者如《生命的价格-七毛钱》、《航船中的文明》、《白种人-上帝的骄子》、《阿河》、《哀韦杰三君》、《旅行杂记》,直接从现实生活取材,是以夹叙夹议手法抨击黑暗社会的名篇;后者如《背影》、《桨声灯影里的秦淮河》、《绿》、《荷塘月色》、《月朦胧,鸟朦胧,帘卷海棠红》、《白水漈》,更是情景交融、充满诗情画意而脍炙人口的佳作,代表了他的散文艺术的最高成就。
朱自清的散文创作,从清秀隽永到质朴腴厚再到激进深邃,打上鲜明的时代印记,显示出他独特的艺术风格和审美旨趣。
郁达夫在,新文学大系·现代散文导论》中说:“朱自清虽则是一个诗人,可是他的散文仍能够贮满那一种诗意。
”应该说,这是对朱自清散文艺术的一个很精到的评价。
本书是含概了朱自清的经典散文包括了《憎》、《匆匆》、《桨声灯影里的秦淮河》、《航船中的文明》、《正义》、《春晖的一月》、《说梦》、《绿》等。
朱自清先生的散文,成就是很高的,特别是《绿》、《荷塘月色》。
从思想内容说,他散文的核心是一个“真”字。
用真挚的感情,写真实的见闻和感受,记写真实的景物,发表真实的议论。
朱自清的散文,从题材上说是比较狭窄的,不过是亲友的交往,家庭的琐事,即使后期那些议论的文字,也很少发空论。
但就是这样,因为时时追求真切的内容,却能感动读者。
正如当年作家赵景深说的:朱自清的文章,“不大谈哲理,只是谈一点家常琐事,虽是像淡香疏影似的不过几笔,却常能把那真诚的灵魂捧出来给读者看”。
就是因为这样,朱自清散文才取得了感人的力量。
朱自清先生的散文名篇里大都是身边的凡人琐事,但是在这些事情中传达着他对生活的思索和感悟。
先生的语言清丽凝练,没有华丽的词藻,却在平淡中传递着真挚的感情:《背影》、《春》、《桨声灯影里的秦淮河》、《匆匆》等都成为大家耳熟能详的名篇,打动了无数读者的心,也让朱自清先生的散文因树立了“白话美文的模范”而在现代文学史上占有一席之地
本书收录了朱自清先生的25篇散文名篇,如《荷塘月色》、《桨声灯影里的秦淮河》、《匆匆》、《背影》、《春》、《绿》等。
这些散文思想内涵极为丰富,有的包含着作者对社会时事的思索,有的反映了他对于生活的独特理解。
作者简介: 朱自清(1898-1948),原名自华,号秋实,后改名自清,字佩弦。
原籍浙江绍兴,生于江苏东海。
主要作品有《寻朝》、《踪迹》、《背影》、《欧游杂记》、《你我》、《精读指导举隅》、《略读指导举隅》、《伦郭杂志》、《国文教学》、《经典常谈》、《诗言志辨》、《新诗杂话》、《标准与尺度》、《语文拾零》、《论雅俗共赏》。
作为一位散文大家,朱自清以他独特的美文艺术风格,为中国现代散文增添了瑰丽的色彩,为建立中国现代散文全新的审美特征,创造了具有中国民族特色的散文体制和风格。
目录: 《歌声》 <<匆匆>> <<桨声灯影里的秦淮河>> <<温州的踪迹>> <<春晖的一月>> <<航船中的文明>> <<旅行杂记>> <<女人>> <<白种人——上帝的骄子>> <<飘零>> <<背影>> <<阿河>> <<执政府大屠杀记>> <<哀韦杰三君>> <<海行杂坊>> <<白采>> <<荷塘月色>> <<一封信>> <<怀魏握青君>> <<儿女>> <<白马湖>> <<扬州的夏日>> <<看花>> <<我所见的叶圣陶>> <<给亡妇>> <<哀互生>> <<春>> <<冬天>> <<择偶记>> <<说扬州>> <<买书>> <<初到清华记>> <<蒙自杂记>> <<北平沦陷那一天>>
朱自清为什么号秋实
朱自清,1898年出生,原籍浙江绍兴。
1916年在北京大学哲学系学习。
1922年,他同俞平伯、叶圣陶等创办了《诗》月刊,这是“五四”以来最早的一个诗刊。
1923年,发表第一首长诗《毁灭》。
1926年10月,出版了第一本散文集《背景》。
1931年到英国留学,并漫游欧洲数国。
1932年回国主持清华大学文学系。
1947年,他为北平当局任意捕人发表抗议书,又在反饥饿反内战的宣言上签名。
1948年6月,他抗议美国的扶日政策,在拒绝领取美援面粉宣言上签名,后因胃病复发,医治无效,终在贫病中死去。
死前,还嘱咐家人不要购买美援面粉。
对朱自清宁肯饿死不领美国“救济粉”的精神,给予称赞,赞扬他“表现了我们民族的英雄气概”。
1998年9月11日,《人民日报》发表著名记者柏生写的文章《永远怀念朱自清老师》。
文章说:记得1946年,朱自清先生从昆明西南联大回北平清华大学继续任教,那两年,正好我也在清华大学读书。
在文学系里,我选了朱先生的课,大约是《中国文学史》和《文学史专题研究》、《历代诗选》等课吧
先生一丝不苟、认真负责的教学精神,深深打动了我们这批青年学生。
当时朱先生因8年抗战中长时间颠沛流离的艰苦生活,胃病时而发作,身体已经大不如前了。
但每次上课,他仍然认真备课写讲义,课堂上板书一笔一画从不潦草。
朱先生不仅在课堂认真讲学,课下,还同我们青年学生一起探讨问题。
他总是那么谦虚,对我们既循循善诱,又非常尊重我们的意见。
甚至先生自己写了文章,也常常要倾听同学们的意见。
学生写了读书报告或学术论文,朱先生总是认真仔细地加以批改指导,甚至一句话,一个标点,他都从不放过。
至今,我还保留着朱先生用铅笔为我修改过的一篇学术论文。
1947年10月中国文学系举行迎新大会,1948年元旦中国文学系在余冠英教授家里举行新年同乐晚会,朱先生都参加了,而且和同学们一起扭秧歌。
朱先生对当时从解放区带进清华园里的秧歌,十分感兴趣,他非常有兴致地挤在我们男女同学的队伍里,进三步退一步地舞起来,而且学习得最认真。
当时朱先生虽然已经是五十岁的人了,但他那种向青年人、向新时代学习的认真严肃态度,令我们十分感动和敬佩。
我记忆最深的是,1948年元旦晚上,在余冠英先生家里开同乐晚会的那感人的场景。
那晚,朱先生带病,但是还兴致勃勃地和同学们挤在一个行列里热情认真地扭秧歌,同学们以民众喜爱的风俗,亲昵地给他化了装,穿上了一件红红绿绿的衣服,头上戴了一朵大红花。
朱先生呢,对这来自解放区人民大众化的演出形式和内容,表示十分支持。
他这种精神使在场的许多师生深受感动。
但我至今内疚的,是那晚不应让朱先生吃元宵,虽然他只尝了一个,但第二天胃病又发作,幸好很快就恢复了健康。
朱先生在清华这段时间,我们师生之间的感情是极为亲密融洽的,他既是我们的严师,又是我们的慈父。
在学生身上,他花费了多少心血啊
虽然朱先生的健康状况,一天不如一天,但仍强忍着病痛,为我们上课,阅改论文报告,而且对我们学生运动表现得越来越积极支持了。
我们学生举办的各种文艺、诗歌晚会,朱先生总是高兴地来参加,而且会上还发表了受到学生热烈欢迎的讲话。
在办学方针上,朱先生也很有自己的见解。
在朱先生的主持下,中国文学系制定了用新的观点研究旧时代文学、开创新时代文学的办系方向。
朱先生自己不论在古典文学、新文学以及文学批评、语文教学等方面,都给我们留下了宝贵的文化遗产。
1948年夏天,大学毕业考试结束后,党组织决定调我去解放区学习。
离开清华园的前一天,我怀着依恋的心情,来到北院十六号朱先生家里,向他告别。
我只说有事要离开北平一段时间,回来后一定再来清华园看望他。
多思的朱先生,大概猜到了我是去解放区吧
他凝神地望着我,轻声地说:为什么这样匆匆地走了呢
我无言对答,这是组织的决定啊
我真后悔当时为什么不明白地告诉朱先生我是去解放区呢
谁料到这一别竟是我们师生最后的一次会见。
记得,那天朱先生说了许多勉励我的话,分别时,朱先生不仅把我送到家门外,还缓缓地送了好几步路,然后伫立在院里望着我。
我一面摇着手,一面回过头,望着朱先生,直到再也看不见他的影子时,我才若有所失地发觉泪水已经模糊了我的眼睛。
朱先生1948年8月12日病逝的时候,我正在冀中解放区泊镇学习。
大约是隔了一两天,我才得知他因胃病复发,送到北大附属医院,手术后几天便凄凉地病逝在医院的病床上。
在解放区突然听到这个噩耗,一种难以抑制的悲伤萦绕在我的心头。
我独自坐在一间农民的小屋里啜泣着,窗外天阴沉沉的,落着细雨,仿佛和我一样在悲泣哀伤。
朱先生那清癯温和的面容,穿着一身淡黄色半旧西装,一手拿着书,一手携杖,慢步走在清华园林荫路上的身影,以及课堂上朱先生一板一眼、认真讲课的情景,又一幕幕地出现在我的眼前,怎不令我深情地怀念啊
朱自清幼年在私塾读书,深受中国传统文化的影响。
1912年进入中学学习。
1916年考入北京大学预科,翌年,升入本科哲学系,于1920年修完课程提前毕业。
在北大期间,朱自清积极参加“五四”爱国运动,嗣后又参加北大学生为传播新思想而组织的平民教育讲演团。
他大学毕业后,在浙江、江苏的多所中学任教,继续参加新文学运动,成为文学研究会的早期会员。
此外,还参与发起新文学史上第一个诗歌团体“中国新诗社”和创办第一个诗歌杂志《诗》月刊等工作,支持由青年学生组成的湖畔诗社及晨光文学社的活动,为开拓新诗的道路付出了辛勤的劳动。
朱自清于1919年底开始发表诗歌,作为新文学运动初期的诗人之一,他以清新明快的诗作,在诗坛上显出自己的特色。
1922年商务印书馆出版文学研究会8位诗人的合集《雪朝》第一集,内收朱自清的诗作19首。
1923年朱自清发表了近300行的抒情长诗《毁灭》,表明自己对生活的严肃思考和“一步步踏在土泥上,打上深深的脚印”,这种进取不懈的人生态度,在当时有较大影响。
1924年,诗和散文集《踪迹》出版。
他的诗,数量不多,却在思想和艺术上呈现出一种纯正朴实的新鲜作风。
其中如《光明》《新年》《煤》《送韩伯画往俄国》《羊群》《小舱中的现代》等,或热切地追求光明,憧憬未来,或有力地抨击黑暗的世界,揭露血泪的人生,洋溢着反帝反封建的革命精神,是初期新诗中难得的作品。
1925年,朱自清任清华大学中文系教授,开始从事文学研究,创作方面则转以散文为主。
1928年第一本散文集《背影》出版,集中所作,均为个人真切的见闻和独到的感受,并以平淡朴素而又清新秀丽的优美文笔独树一帜。
这一时期,朱自清的散文着力于揭示社会的黑暗、军阀的暴行和帝国主义的罪恶,对被压迫者、被损害者充满了热爱和同情,表现出他反帝反封建的民主主义思想、爱国主义的热情、人道主义的精神和正直诚实的性格。
朱自清写得更多、也最为人们称道的则是写景抒情的篇什。
这一类散文在艺术上呈现出多样而又统一的风格。
记述秦淮河风光的《桨声灯影里的秦淮河》,抒写静夜里独自漫步池边的 朱自清《荷塘月色》《荷塘月色》,是文情并茂、脍炙人口的绝佳名篇。
这些满贮着诗意的散文,于新异独得的观察和委婉有致的描写之中,寄寓着大革命失败后他在黑暗现实面前怅然若失的寂寥和郁闷。
《背影》则以朴实无华的文字,真挚强烈的感情,描写了家庭遭到变故,父亲到车站送别远行的儿子这一极富情味的动人场景,“做到了文质并茂,全凭真感受真性情取胜”(叶圣陶《朱自清新选集序》)。
朱自清以其散文的娴熟高超的技巧和缜密细致的风格,显示了新文学的艺术生命力,被公认为新文学运动中成绩卓著的优秀散文作家。
1931年8月,朱自清留学英国,进修语言学和英国文学;后又漫游欧洲五国。
1932年7月回国,任清华大学中国文学系主任,自此与闻一多同事论学。
1934年出版的《欧游杂记》和1943年出版的《伦敦杂记》,是用印象的笔法写成的两部游记。
1935年编辑《〈中国新文学大系〉诗集》并撰写《导言》。
翌年出版散文集《你我》,其中,《给亡妇》娓娓追忆亡妻武钟谦生前种种往事,情意真挚,凄婉动人。
这一时期,朱自清散文的情致虽稍逊于早期,但构思的精巧、态度的诚恳仍一如既往,文学的口语化则更为自然、洗练。
叶圣陶曾指出:讲授中国文学或编写现代文学史,“论到文体的完美,文字的全写口语,朱先生该是首先被提及的”(《朱佩弦先生》)。
抗日战争爆发后,朱自清随清华大学南下长沙,1938年3月到昆明,任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南开大学合并的西南联合大学(初名长沙临时大学)中国文学系主任,并当选为中华全国文艺界抗敌协会理事。
在抗日战争的艰苦岁月里,他不顾生活清贫,以认真严谨的态度从事教学和文学研究,曾与叶圣陶合著《国文教学》等书。
抗战胜利后,国民党政府发动内战,镇压民主运动的倒行逆施,特别是1946年7月李公朴、闻一多的先后遇害,都使他震动和悲愤。
他不顾个人安危,出席成都各界举行的李、闻惨案追悼大会,并报告闻一多生平事迹。
1946年10月,他从四川回到北平,11月担任“整理闻一多先生遗著委员会”召集人。
经过漫长曲折的道路,在黑暗现实的教育和爱国民主运动的推动下,他终于成为坚定的革命民主主义战士。
在反饥饿、反内战的实际斗争中,他身患重病,仍签名于《抗议美国扶日政策并拒绝领取美援面粉宣言》,并嘱告家人不买配售面粉,始终保持着一个正直的爱国知识分子的高尚气节和可贵情操。
1948年8月24日,朱自清死于贫病交迫之中。
称赞他和闻一多“表现了我们民族的英雄气概”(摘自《别了,司徒雷登
》)。
朱自清在抗战胜利后写的杂文收入《标准与尺度》(1948)和《论雅俗共赏》(1948)等集中。
这些文章主要是对当时黑暗现实的抨击,显示出他思想的演变和视野的开阔。
这一时期,他还撰写了许多关于中国古典文学研究和文学评论的文章,先后结集出版的有《经典常谈》 朱自清先生的《诗言志辩》、《诗言志辨》、《新诗杂话》、《语文零拾》等。
这是朱自清先生的小传,我想先生是为了勉励自己————“春华秋实”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