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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塑自我读后感

时间:2017-12-23 07:10

几本书读后感,每一大题选一本作读后感

曾经在闲聊动物小说的时候提到过,看过的第一篇沈石溪是《退役军犬黄狐》,那时还小,看到好文章都不会去关心作者是谁;让我终于记住“沈石溪”这个名字的,是后来在《少年文艺》上看到的《少年猎歌二题》。

两篇情节截然不同的故事,但主题都是复仇。

白斑母豹----五岁时,贝腊的母亲在他眼前活生生地葬身豹腹,十四岁时,刚行了成人礼的贝腊迫不及待地端着猎枪去找那头白斑母豹算帐。

母豹刚生产,为了保护孩子,她用自己虚弱的身体堵在洞口,企图挡住贝腊的子弹。

----这和当年的阿妈有什么分别

贝腊决定再给母豹两年时间。

十六岁的贝腊终于又找到了母豹,她已经老迈但绝不愿束手就擒,贝腊没有用子弹一枪结果母豹,他抽出阿妈留下的象牙长刀在肉搏中与母豹同归于尽。

诱子斑鸠----艾丙农的母亲抛夫弃子与一只“诱子”私奔,艾丙农用一只狐狸换了一只诱子斑鸠打算杀死它象征性地报仇。

诱子死到临头突然时来运转,艾丙农同情他身不由己决定放他自由。

但诱子妖异的血液使他非但没有振翅离去,反而又诱惑来一只雌斑鸠向艾丙农邀功。

震惊的、不解的、愤怒的艾丙农终于颤抖着手捏死了诱子,受骗上当追悔不及的阿妈已经在两年前羞愤自尽。

现在看来,这篇算是沈石溪中期的力作,短篇中的杰出代表,文风特点是大量使用无标点多排比长句,以令读者窒息的手段来达到震撼人心的目的,效果么,还是满成功的,至少我是被打动了,心痛的感觉使我很久以后才敢去复习它。

(郑渊洁在《蛇王淘金》里也尝试过同样的写作风格,看来他们两个除了曾经成就非凡,最终晚节不保以外,还有其他的共同点

笑……)好,这下我算是记住沈石溪的名字了,并且印象深刻,可是慢着,我和这家伙才没有缘尽于此呢,大二的时候,RANGE借给我两本他的新作----《残狼灰满》和《疯羊血顶儿》,让我终于彻底地爱上了这个又罗嗦又煽情的家伙,后悔都来不及。

这两本绝对是沈石溪的代表作,又恰好各自表达了沈石溪小说中最重要的两个主题:对强者的拜祭,对生命的礼赞;和对抗弱肉强食的自然法则时,弱者无奈而又壮烈的悲歌。

情节都荒诞离奇至极,断了右边两条腿的残狼灰满和小母狼亲密合作,反而成了威名远播的“双体狼酋”;为了给母亲报仇,盘羊血顶儿磨尖了头上的双角,挑战羊群的世仇----一匹狡诈凶残的黑母狼。

违背常理,不可思议的故事,沈石溪写来却是行云流水,举重若轻,叫人不得不感叹信服。

(所以RANGE啊,不合逻辑,没有科学依据并不能作为《斑羚飞渡》烂的理由,沈石溪笔下荒谬的事情可多了去了……)灰满为了救心爱的母狼黑珍珠,被狗熊咬掉了第二只右爪,成了残狼。

黑珍珠跟着新狼酋肉陀走了,对他没有丝毫的同情和眷恋。

灰满失去了力量,失去了伴侣,只剩下了自由----等死或是自尽的自由。

万念俱灰之际,救世主出现了,曾经受过灰满不经意间滴水之恩的小贱狼黄鼬居然回来送食物给他,还衔来草药治愈了他的伤口,但狼怎么能容忍下半辈子就过着接受施舍、苟延残喘的生活

灰满和黄鼬双体并行,非但恢复了奔跑、捕猎的能力,而且练就了再度蹿高和立体扑击的绝技,夺回了狼酋的地位,重新成了一条顶天立地、出类拔萃的大公狼。

沈石溪用了六十多页来描写灰满重新崛起的过程,浓墨重彩,酣畅淋漓。

灰满的心理从绝望到希望,从自暴自弃到重塑自我;黄鼬的不离不弃,无怨无悔;狼群的跟红顶白……都写得细腻而传神,夺回狼酋地位的那一场狩猎更是惊心动魄----但如果故事到此为止的话,那么沈石溪的水准就比穷聊阿姨也高不到哪儿去了,煽情嘛

灰暗中寻找明朗,绝望中寻找生机,麻木中寻找感情,而且运气很好,大家都找到了。

唉……该怎么说呢

饱暖而思淫欲

春暖花开,发情交配的季节到了。

面对黑珍珠露骨的诱惑,灰满轻易地忘却了她过去的背叛,正当他企图和黑珍珠共效于飞的时候,黄鼬的彻底不合作才让他认清一个原本显而易见的事实----黄鼬也是一头母狼,只是她在过去一年里的无条件合作使她的个人思想和独立人格被完全忽视了,灰满几乎把她当成了自己肉体的一部分,但现在她要灰满知道:失去了黄鼬,也就没有什么双体狼酋,灰满不能行走,不能觅食,连最起码的生存能力都没有,还妄想谈情说爱么

一匹残狼,黑珍珠立刻就会把他再度弃如蔽帚。

灰满屈服了,交易婚姻换来了太平安康,但新的问题随即产生:怀孕的黄鼬担心肚子里的小生命,越来越不愿意在狩猎时,冒险充当灰满的跳板。

灰满明白,双体狼酋的神话终于写到了尽头,既然他不愿意作为残狼苟活于世,那么就得以双体狼酋的光辉形象离开这个世界。

他做到了,他骑在被他撕裂喉管的公原羚被上,傲然坠入深渊。

痛快

求仁得仁

生得伟大、死得光荣

(@_@

~_* ^o^)但《疯羊血顶儿》就是完全不同的另一个故事了。

“血顶儿,奇特而带着某种凶兆的名字。

”血顶儿出生时恰逢黑母狼对大霸岙盘羊群的例行掠食,羊群四散奔逃,惟有母亲用自己产后虚弱的身体挡在了小羊羔和黑母狼之间,母亲的鲜血迸射在他的额头,母性的灵光令他在瞬间成长,他一跃而起,飞奔着逃离了黑母狼的魔爪,从此,他被羊群称做----血顶儿。

幼年的惨剧令血顶儿怀疑自己这个种族自古以来的生活方式,懦弱的羊对于强霸的狼来说,当真不过是一座天然的粮食仓库么

他不愿意按照传统方式去生活,他不愿意自己以后长成了年轻力壮的大公羊以后,看见了狼却只会扔下母羊和羊羔仓皇逃命,他要向狼挑战,他要克服自己孱弱的天性,他要锻炼自己强健的体魄,他要把自己头上华而不实的盘角拉成笔直锋锐的刀剑,作为和黑母狼战斗的兵器。

在头羊绕花鼎眼里,这头行为出格的小公羊十足就是一头疯羊。

但疯羊血顶儿成功了,他杀死了三只小狼崽,把受到重创的黑母狼赶出了大霸岙,他从疯羊变成了偶像羊,他赢得了最美丽的小母羊金蔷薇的爱情----正义战胜邪恶,英雄美人终成眷属,虽然俗不可耐,但我宁愿故事就这样结束,因为血顶儿后来的遭遇,实在是太悲惨了。

自从打败了黑母狼,血顶儿就成了许多年轻小公羊崇拜和模仿的对象,他们学着血顶儿,把双角插进电击石,把尚未盘成的花结拉成笔直的宝剑。

发情期到了,小公羊们仗着头上的尖角和成年大公羊争偶,违背天性的尖角在与同类的战斗中变得意想不到的危险,短短三天,就挑死了七头壮年的大公羊,死亡的阴影笼罩了大霸岙盘羊群,盘羊们无心求偶,羊群面临崩散的危险,血顶儿不得不站出来为羊群清除危险因素。

滚雪窝、短腿、火鼻,他们都是和血顶儿一起长大的好兄弟,是他忠诚的追随者,如今却不得不兵刃相向。

血顶儿头上笔直的羊角,是为了给母亲报仇,为了保护羊群不受黑母狼的残害而铸就的,如今却要成为同类相残的凶器。

事后血顶儿的心里留下了无法愈合的创伤,滚雪窝的血也飞溅上他的额头,母亲的灵光被蒙上了不祥的阴影。

羊群终于稳定下来,交配、受孕、生产,但欢乐祥和的气氛没能持续多久,更大的灾难降临了----黑母狼养好伤回大霸岙报仇来了

黑母狼的复仇目的明确,有备而来,不和血顶儿正面交锋,专挑刚出生的小羊羔下手,祭奠自己没能长大的小狼崽。

已经出生的小羊羔无一存活,尚未分娩的母羊更是惊惶失措,血顶儿疲于奔命,也照顾不了整个羊群的平安。

羊战胜狼的神话破灭了,英雄的桂冠被摘下来了,血顶儿又成了被侧目而视的疯羊,如今还是招致羊群灭顶之灾的祸根。

一直冷眼旁观的头羊绕花鼎决定带领羊群离开大霸岙,和疯羊血顶儿划清界线。

血顶儿被羊群抛弃了,幸好金蔷薇仍忠心耿耿地跟在他身边。

可笑的是,黑母狼才不管绕花鼎的想法呢,她追踪羊群到达螺蛳湾。

失去了血顶儿的庇护,羊群的伤亡更加惨重,绕花鼎只得恨恨地带着羊群又回到了大霸岙。

最终战,血顶儿抱定同归于尽之心,终于把黑母狼堵在了悬崖边,身后有羊群放哨,累极了的血顶儿决定先睡一会儿。

他做梦也没有想到,夜幕降临以后,绕花鼎居然带着羊群逼着金蔷薇离开了山脊线,把他拱手送给了黑母狼

血顶儿死后,羊和狼的生活都恢复了正常,黑母狼不再对羊群赶尽杀绝,她每次只狩猎一只,作为必要的食物;羊群的生存压力骤减,数量迅速上升,每次只损失一只老弱病残跑得最慢的羊,对整个羊群而言,损失微乎其微。

黑母狼和绕花鼎达成了共同的心愿,大霸岙盘羊群人丁兴旺,生生不息。

非常讽刺的故事,勇猛无畏的血顶儿无论在天敌和同类眼中都只是一头疯羊,他的良好意愿和不懈努力都无法改变生活固有的轨道,毫无疑问,这是沈石溪小说中讽喻现实,针砭时弊最厉害的一篇。

群居动物想要过与众不同的生活是根本行不通的,要么和其他人同流合污,要么就自绝于尘世,没有第三种选择。

故事中其他的人物,或多或少地,都扮演了把血顶儿逼上绝路的角色。

绕花鼎是“无用的成年人”的典型,庸庸碌碌,得过且过,观念传统,思维僵化,但一旦有人触及到自己的既得利益,则变得分外敏锐和强大,隔岸观火、借刀杀人、卖友求荣……全挂子的武艺,涉世不深的愤怒青年血顶儿如何会是他的对手

羊群中其他的羊则是我们生活中随处可见的“沉默的大多数”,事不关己,高高挂起,见风驶舵,跟红顶白,面对真正的敌人懦弱无能,窝里斗倒比谁都狠。

看似卑微渺小不值得在意,可是居然就是他们的意志在最后给了血顶儿致命的一击----所有的羊在金蔷薇面前集体下跪,所有的孕母羊抬出未出生的小羊羔令金蔷薇无法招架,再深厚的爱情也敌不过自然本能的生存压力。

相比之下,直接杀死血顶儿的所谓“恶势力”黑母狼反而一点都不可恨----她不过是做了自己份内应当的事,为了填饱肚子,她吃羊;为了给自己的孩子报仇,她杀羊;为了自己以后生活的安定,她必须消灭心腹之患血顶儿。

她象征着生活中的客观因素,想要和她对抗吗

好,先看看你自己够不够强,但是,客观事实并不是凭一己之力和热血沸腾就一定可以改变的。

金蔷薇作为女主角,本来就是一个吃力不讨好的角色,“除了善良和美丽以外一无是处”,啊~~不不,金蔷薇还是有其可爱之处的,血顶儿清理门户的时候,她主动帮忙,巧施“美人计”,让短腿和火鼻火并,换了神谷薰和夕城美朱(这个讨厌的女人是姓夕城吗

)是不太可能做出这种事来的。

但是,她也不是帝释天或莉娜·因巴斯,她没有在世界存亡掌握在自己一念之间的时候高呼:为了XX,就算全世界都毁灭也没关系

当年曾看得气不打一处来:什么呀,小羊羔死了再生好了,反正不过是量高质次的生命

那些羊和绕花鼎死就死好了

搞搞清楚

到底谁是你老公、谁对你比较重要啊

可是现在,年轻时代的激情和梦想都渐渐褪色,我,不过是那个被毁灭的世界中渺小的一员,既然不希望自己是被放弃的对象,那么,又有什么立场要求别人这么做呢

《疯羊血顶儿》,不是最初的震撼,但绝对是最终的珍爱。

(以上是褒扬,下面偶要开骂了。

)大三的时候花100块钱(那可是偶每个月三分之一的生活费

),邮购了一套十本的《沈石溪文集》,收录了几乎所有的短、中、长篇,集沈石溪数十年创作之大成,物有所值。

遗憾的是,不能说是物超所值,原因在于----为虾米他后来会越写越烂啊~~~~~~~~三部长篇都烂得可以。

《盲孩与弃狗》情节白烂,煽情煽过火,文中各种人与事的象征寓意都太过明显和有针对性,直白得令人无法接受。

《一只猎雕的遭遇》和《混血豺王》更是犯了文人最不可饶恕的过错----自我抄袭

这两篇中最有精彩的情节都似曾相识:失势的雄性忍辱负重,把妻儿托付给另一个雄性----《云豹布哈依》;豺王为了私人感情代替苦豺去送死----《暮色》;原本是天敌的两种生物阴差阳错地狭小封闭空间里面对险恶的自然环境不得不相濡以沫、化敌为友,但狭小空间一旦被打破,这种违背天性的状况也随即结束----《仇恨》、《和平豹》……短篇水准参差不齐,早中期比较出色,后期有够惨,整本《乞丐虎》里,五十多篇只有第一篇《最后一头战象》颇为感人,其他都不忍卒睹,但中篇大多非常出色,少有劣作。

短篇大都从人的角度出发,描写人眼中的动物----宠物、家畜或猎物,借动物的行为表达作者自己的基本道德观念、价值取向,或者站在科研者的立场,探讨人与动物,人与整个自然界的相处之道。

中长篇则完全从动物的角度出发,描写他们在恶劣的自然环境中挣扎求生,从而与其他动物以及人类的矛盾和斗争,主题则更延伸到对人性丑恶面的抨击,对命运、对生命本能的思考,甚至对物种衍生的进化别解。

稍微注意一下,就可以发现,沈石溪走过的创作历程和古龙、卫斯理、郑渊洁非常相似(都是偶深爱过的人哪~~~~~),早期虽然还不成熟有缺陷----沈石溪太“主旋律”、古龙拼命模仿金庸、卫斯理想象力尚未充分发挥、郑渊洁太幼齿----但字里行间掩不住的才华横溢、与众不同。

后期江郎才尽,古龙和郑渊洁剑走偏锋,沈石溪和卫斯理自我抄袭。

(卫斯理后来的东西可以一言以蔽之:都是外星人干的

)但在他们想象力和创作精力都最旺盛的时候,真是天才迸发,佳作频出,再推荐几篇沈石溪中期的杰出作品----《红奶羊》一直被狼抓去做奶妈的羊,狼和羊两种不同的生活方式和价值取向在她心中的矛盾冲突,她试图将两者结合,塑造出善良的狼和勇敢的羊,失败后她生命中全部的理想和希望也完全幻灭,惟有走向飘渺云间的神羊峰去寻找她的梦。

(《疯羊血顶儿》的女生版

笑……)《从非洲来的雌象》造化弄人,一贯生活在母系社会中的非洲雌象介入了西双版纳的亚洲象群,同类的误解、排挤、憎恶、陷害,都来自于她与众不同的力量和观念,最终,她为了在象群中生存下去,不得不向世俗低头,撞断了自己洁白锋利的象牙。

《结伴同行》人老珠黄被丈夫遗弃的母狼乌凤和丧偶的孕豺赤莲在严冬的生存压力下被迫结成了同伴,一起觅食、向猎人和狗报仇、抚养四只幼豺,在春天即将来临时,赤莲为救乌凤死在猎人的陷阱里,乌凤血誓承诺将幼豺视如己出。

从各怀鬼胎的临时搭档,到肝胆相照的生死之交,沈石溪写得未免过于理想化了,可是真的太感人,喜欢~~~~《狼王梦》母狼紫岚为了实现丈夫黑桑未竟的目标,把狼王的理想强加于自己的孩子,扼杀天性、拔苗助长,黑仔被金雕叼走,蓝魂踏进了猎人的陷阱,最后的双毛也狼王争竞中失败丧命后,她又把希望寄托于女儿的后代,甚至干预起她的婚配,最后为了保护她的后代与老雕同归于尽。

可笑复可叹的梦想,令人疯狂的权力欲。

《猎狐》善良的少年放走了母慈子孝的一整窝狐狸,原本以为会遭到父亲的责骂和嘲笑,没想到父亲为他举行了迎接勇敢猎手满载而归的庆典,因为拥有善良之心的人,才是真正的男子汉。

《剽牛》电视台要拍摄佤鲁族的少年剽牛,为了挣钱给母亲治病,少年达依吉忍痛把家里的老牛牵上了断头桩。

导演追求所谓的艺术效果,不许按理蒙牛眼绑牛腿收紧鼻绳,达依吉失败了,非但挣不到一分钱,剽牛台上伤而不亡的老牛还得被烧成灰烬。

他崩溃了,只能坐在地上痛哭,他还是个孩子啊

可就在这时,老牛在他面前跪下,送上了致命的颈脉和软肋。

《淘金少年》田嫂为了给丈夫治病,带着儿子来金平河淘金。

儿子又受了风寒,田嫂不得已向曾经拒绝过的淘金汉狼伯求助,情愿卖身。

母性的光辉唤醒了狼伯内心深处的善良本性,也化解了弃儿牛娃子心灵的创伤。

……沈石溪的笔触温柔细腻,擅长刻画人物微妙的心理活动,伟大的母爱,求生的勇气,追求生命价值的执着,无不写得入木三分,但他笔下的两性关系,却是令人失望的。

这其实不能怪他,他虽然身为男性,却在自己的小说中有意无意地把男性骂得很惨。

有能力的男人多半花心(灰满、红金背《春情》);不花心的呢,顾得了事业就顾不了爱情和家庭(血顶儿、白眉《混血豺王》);没什么事业,甘心为家庭妻儿效力的呢,又都因此而牺牲了(黑宝《红奶羊》、黑项圈《结伴同行》);剩下没能力的就不用指望了,卑下委琐没担当的也有(杰米隆《春情》),大难临头各自飞的也有(古莱尔《红奶羊》),这还算好的,更有大难临头拿女人当垫背的(沦嘎《红奶羊》),这也罢了,求生是生物的本能嘛,最可怕的是,还有嫉妒女人的能力比他强,威胁到他的虚荣和尊严,于是痛下杀手的(布隆迪《非洲来的雌象》)

(简直跟亦舒有得比了,到底是上海男人,懂得体贴女儿家的心----恶~~~偶逃…… Q_Q)大约他是写到后来自己都不好意思了,才总是在故事的结尾设下一点点的希望,《红奶羊》里的神羊峰的象征,《天命》里霜点牺牲亲生儿救活的黑顶,在《结伴同行》里,又让乌凤和赤莲火了一把,创造了独身女人的奇迹。

所以说,沈石溪的动物小说绝对不是“儿童文学”(小孩子如果完全看懂了的话,可要对人类失去信心了),但在大众传统观念的束缚下,他只能在儿童文学期刊上发表自己的作品,影响有限。

想象一下杰克·伦敦的《荒野在呼唤》和《雪虎》发表在儿童文学期刊上罢,那难道不是一件很荒谬的事情吗

不过,倒也不是没有人认识到这一点,《狼王梦》入选了一个叫做“中国当代另类文学”的丛书,听起来好象仍然不对味,不过摆脱了“儿童文学”的局限,也可以算是一种进步罢。

''告别陋习,重塑自我''主题班会班会主持词

开班会用(初中)急要 远离毒品,远离黄色信息,远离犯罪 遵纪守法,做大国良民 其实你也很伟大——为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至少没拖后腿

怎样重塑自己的性格

我觉得如果排除掉相貌的原因的话,一定是你的性格问题。

天下哪有不爱自己孩子的父母,连父母都不喜欢,一定是哪里出了问题。

人缘极差+到哪儿都被孤立+感情被抛弃=你。

我觉得你的问题确实挺严重的。

呵呵笼统的说一下自己的想法吧。

1、如果你性格中总是对周围排斥或者是反感或是抗拒性较强的,那么你眼睛里的人和事就没有好的,没好人,没好事。

生活是一面镜子,你对它笑,它也对你笑。

你对它龇牙咧嘴,它会同样回敬你。

你对别人好,凡事为别人考虑,别人也会同样对待你。

热情的帮助人,你的人缘就不会差。

你反思一下自己心里是不是总这样的。

2、如果不是上述情况。

那么你反思一下是否自己的思维方式和生活做事的方式与别人有无什么格格不入甚至是鹤立鸡群的,不可否认,这个世界是个世俗的世界,如果你非常超凡脱俗的话,肯定会招来世俗的不解和攻击。

这样的话,你应该学会圆融。

3、如果也不是第二种情况。

是否是你性格过于孤僻了呢

这样自闭是不好的。

你应该多参加活动,不管是社会的还是朋友间的,你可以加入各种爱心义务组织,QQ群,多表达,多互动。

当然,自己要懂的多点,丰富自己,不然一个啥都不懂啥也不会的人,不会受欢迎的。

至于学点什么,女人应该和擅长的那些东西,你都可以学啊。

你自己爱好什么都可以学。

至于内涵素养,就要靠锻炼自己的思维了。

这个要靠看书和参与社会实践。

书呢你可以选择哲学修养方面的,女性生活方面的,总之你感觉自己缺什么就学什么。

最重要的,你要让自己变成有爱心,热心的勤奋的人。

这样的女孩,谁不喜欢呢。

行动吧,改变从现在开始,从让你父母喜欢你开始。

加油。

读后感五篇............跪求

一、读后感 祥子给我的印象很深:一个实实在在的车夫,勤劳、坚忍。

但他的结果却是悲惨的。

他带着自己的希望来到北平,认准拉车这一行,经过三年的努力,终于买上自己的车。

但在兵荒马乱的时代,不到半年,祥子的车被大兵抢去,牵回三皮骆驼。

祥子没有灰心,更加努力赚钱。

还没有买上车,钱却又被侦探抢去。

在他与虎妞的婚姻中,他付出了许多代价,但终于再次拉上自己的车。

虎妞死了,祥子人车两空。

生活的打击,小福子的逝去,使祥子失去生活的信心。

他变了,吃喝嫖赌,样样都干,以出卖人赚钱,彻底成为城市垃圾。

故事悲哀的结局,不禁让我想到当时社会的惨状。

祥子——一个乐观向上,坚持不懈的车夫,被可恶的社会折磨成了社会的垃圾,象行尸走肉一样,只有一个驱壳。

当然,这——不仅仅是社会的问题。

对于骆驼祥子。

我感到遗憾,感到惋惜,也感到无奈,但也感到敬佩。

我敬佩他那乐观向上、坚持不懈的精神。

只可惜最终他没有战胜自己,没能战胜社会,最终还是被打败成为了社会的累赘。

对于这个社会,我感到悲哀,感到痛苦,感到耻辱。

祥子在社会的影响下经过三起三落成为垃圾。

这个社会,在排除垃圾,却又在大量制造垃圾,这个社会又有什么本事

我只能说:这个社会是一个腐败的社会,是一个没有能力的社会。

而那些促使社会腐败的人,却压迫着那些勤劳的人,那些努力的人,那些坚持不懈的人。

这就是这个社会的现实:残酷、悲哀、无可奈何。

这本书的讽刺性很强。

讽刺了当时黑暗的社会使人们经受生活中过重的压力,让人不得喘气,不得翻身。

而我确认为这不仅仅是社会的问题。

虽然环境对人的改变至多至少都起着不可忽视的作用,但是更重要的是我们自身的问题。

如果祥子最终战胜了自我,就算他的生活不是他理想的那样,有自己的车拉,但至少能让自己安心生活,有一点收入,不去偷,不去抢,能保持自己原来有理想、有目标的心态,不成为社会的垃圾。

一个人,不管生活在什么样的社会,如果没有目标有理想,轻易放弃,永远报着消极的心态,不去闯,不去拼,最终只能容易失去自我,迷失方向,甚至堕落。

所以,我们应该有理想,有目标,有积极向上的心态,才能立足于社会。

二、读后感 手捧鲁迅先生的,品味着从字里行间透露出年少轻狂时的童真,神思似乎也飘向了那份曾经属于我们的逍遥日子。

,正同于它另类的名字一样,这本脍炙人口的巨作,是鲁迅先生在风烛残年的岁月里写下的。

老了,累了,回味起童年时的点点滴滴,心中还是会有当初的味道,想必还别有一番滋味吧。

清晨绽放的鲜花有了晨曦会显得更加娇嫩,到了夕阳西下时分去摘取,失去了刚刚盛开时的娇艳与芳菲,晚霞的照射却使它平添了一中风韵,那若有若无的清香在风的导送下,让人浮想联翩。

像是在尝一道佳肴,细细咀嚼,幼年时童真的味道留在心头,慢慢漾开。

鲁迅先生是一派大作家,他的童年并不乏味。

他是乡下人,却能和城里人一样去读书。

少了乡下孩子的粗狂,多了一份知书达理。

少了城里孩子的娇气,多了一种大度气派。

他怀念在无忧无虑的日子,与小虫子们为伍,仿佛这样的童年才够味儿。

趁大人们一愣神,以神不知,鬼不觉的神速,钻进。

油蛉在这里低唱,蟋蟀也会来伴奏,鲁迅的童年似乎是在一首大自然圆舞曲中度过的。

枯燥,乏味,是对鲁迅先生在三味书斋的最好的诠释。

稍稍偷懒一会儿,也会被寿镜吾老先生的一句:“人都到哪里去了

”喊回来,整天除了读书还是读书,闲来无趣。

从书卷里散透出的天真烂漫,不经意间似乎也把我感染了,或许鲁迅的文章真有什么魔力吧,他用一个孩子处世不深的目光探射了我的心,引起了我的共鸣。

有人说:要看一个人是不是真的会写文章,最主要还是看他的文章里有没有感情。

老师也曾说过:只有情感才能把文章变成有血有肉的。

我不得不承认鲁迅确实厉害,他的一切话语虽然平淡朴实,炽热的情感却展露无疑。

他希望与大自然真正拥抱在一起,憧憬在山水间流连,向往与小虫子们打成一片的日子。

读着读着,仿若年迈的老人顿时变成了一个活力四射小孩子,身上散发着阳光般的气息。

小的时候,自己也曾拥有过那样的光辉世纪。

喜欢坐在河岸边看着鸭子从身前游过,颁着手指头细数“一只,两只。

”;喜欢奔跑在林间小道,抛开心中的不愉快,尽情去笑,不用管礼数是否;还喜欢躲在一个隐秘的地方,看着同伴进进出出找自己的忙碌身影,最后因为自己躲的技术太高超,无奈,只得向我低头认输。

想到这里,心中有种窃喜的感觉,说不上来是什么。

好象是一个小小的“阴谋”得逞了,又象是躲过了一场小小的“灾难”。

我们的童年渐行渐远,留下的是一个美丽的回忆。

《朝花夕拾》,去领略一下鲁迅的童年,慢慢体会其中的味儿吧。

琐碎的记忆在《朝花夕拾》中重现,不一样的年代,一样的快乐,童年,惹人怀念啊。

三、读有感 1 今天,我读了这本书,书中的主人公——保尔使我油然而生敬意。

保尔被老师神甫赶出学校后,在一次偶然的相遇中,他与冬妮亚结为朋友。

他在装配工朱赫来的引导下,懂得了是为穷人争取解放的革命政党。

他依依不舍得告别了冬妮亚,逃离了家乡,加入了红军,成为了一名坚强的战士。

但是他的身体状况每况俞下,右腿变成残废,脊椎骨的暗伤也越来越严重,最后终于瘫痪了。

但他并没有不此而沮丧,而且开始了他的艰难的写作生涯,从此有新生活的良好开端。

我非常敬佩保尔不畏病魔侵扰和不怕命运挫折的百折不挠的革命精神。

他时刻都在为革命事业而奋斗。

他有一次不幸染上了伤寒,他凭他那坚强的毅力,奇迹般地从死亡线上走了回来了,重新义无反顾地走向火热的工作岗位。

最使我感动的是下面的故事。

索络面卡区的团组织几乎全部全上阵了。

团省委去了三个人——杜巴瓦、潘克拉托夫和保尔。

这三个人是朱赫来同志亲自选定的。

铁路抢修工作开始了,谁也没想到条件会有那么艰苦,寒冷的秋雨浸透了人的衣衫,沉甸甸、冰凉凉的;四周荒凉一片,几百个人晚上只能睡在四间破房子里的水泥地板上,穿着淋湿了而又沾满泥浆的衣服,紧紧地挤在一起,尽量对方的体温取暖。

早上,大家喝点茶就去干活,午饭天天是素扁汤和一只煤球一样的黑面包。

但他们凭着对革命事业的无限忠诚和坚强的革命毅力,出色完成了任务。

我想,我国的创业者和建设者与他们的情况也有惊人的相似之处。

今天我们的幸福生活是无数辛劳的劳动者和革命者用血汗换来的,来之不易,我们一定要好好珍惜今天的美好生活,好好学习,炼好本领,为将来把我们的祖国建设得更加美好而努力奋斗。

读有感 2 近期,读了《钢铁是怎样炼成的》一书,感触很深。

读时的心情是随着的成长、命运而起伏。

细细品味着这本书,品味着保尔的精神。

越发觉得我们应从保尔精神中汲取营养,坚定理想信念,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记得书中有段名言脍炙人口:“人的生命是最宝贵的。

当他回首往事的时候,不应该为碌碌无为而悔恨…… 差不多没有一个人甘心平平庸庸的生活,因为即使是小草也在努力着为春天增添一丝绿色,希望在春回大地的彩卷上留下自己的身影。

但是却未必人人都会炼就一块好钢。

那么钢铁是怎样炼成的

相信大家的脑海里一定会出现那烈焰熊熊的炼钢场面。

其实,人生就如同炼钢

没有什么东西是与生俱来的,“铁”变成“钢”,只有一种途径——炼

有人说保尔是天生的英雄,其实,在这个世界上是没有天生的英雄的。

保尔之所以能够成为英雄,完全是由于自身的努力——在战火纷飞的战场,面对生与死的考验,他没有后退;在疾风暴雪的建设工地,面对常人难以忍受的劳动强度和饥寒,他没有倒下;在双目失明、疾病缠身的情况下,面对书稿丢失、身体每况愈下的无情打击,他仍没有屈服,终于从一个出身贫苦的少年,成长为一名具有崇高理想、高尚品格和顽强作风的共产主义战士。

人生,可以说是一段曲折而坎坷不平的路。

在人生的旅途中,你会遇到重重的困难,要去面对失败的打击和不被人理解的痛苦,等等。

但是,这一切都是短暂的。

在突破障碍、战胜困难后,回顾走过的道路,我们就会领悟到,那是磨炼人生的火焰。

多少英雄、伟人,都是在熊熊燃烧的火焰中锻炼出来的,正如人们常说的:“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

”和保尔相比,我们在学习和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实在是微不足道的,我们有什么理由唉声叹气、裹足不前呢

一个人只有树立崇高的理想,造就优良的素质,并有执着的追求,在正确的生活目标,他才不会被生活所拖累,不会被不幸所压倒,他才会在苦难的熊熊烈焰中坚强起来,成熟起来,去热爱生活,去充实自己,迎接美好的明天。

当今的社会是竞争激烈的信息社会,知识经济已初见端倪。

从国际社会来看,成为时代的主旋律,国际围绕经济和科技展开的竞争日趋激烈,各国都着眼于抢占21世纪发展的制高点,这就使我国面临着新的机遇和新的挑战。

中国“赶上时代”的步伐正在加快,这就使我们中华民族面临着走向全面振兴的机遇和挑战。

国家需要学识渊博、意志坚强、处事果断、敢于创新的人才。

所以,我们别无选择,只能是跨越知识的坎坷,勇往直前

21世纪的钟声已经敲响,我们站在新世纪的门槛上,寻找往日的英雄情结,重塑“保尔精神”,意义非同小可。

为了我们伟大祖国的繁荣昌盛,让我们以保尔为榜样,去炼就人生,乐观地拥抱未来吧

“人最宝贵的东西就是生命,生命属于我们只有一次而已。

人的一是生应该这样来度过的:当他回首往事时,不因虚度年华而悔恨,也不因过去的碌碌无为而羞耻,这样,他在临死的时候就能够说:‘我的整个生命和全部精力,都献给了世界上最壮丽的事业——为人类的解放而斗争。

’ 四、水浒传读后感一书记述了以宋江为首的一百零八好汉从聚义梁山泊,到受朝廷招安,再到大破辽兵,最后剿灭叛党,却遭奸人谋害的英雄故事.读完全书,印在我脑海里挥之不去的只有两个字:忠,义. 忠,即是对自己的祖国,对自己身边的亲人,朋友尽心竭力.宋江在种种威逼利诱之下,仍然对自己的祖国忠心耿耿,这就是忠;林冲的妻子在林冲被逼上梁山之后,对高俅之子的凌辱,宁死不屈,最终上吊自杀,这也是忠.在当今这个社会中,相信很多人都能做到一个忠字,但是,却很少有人能够做到一个义字. 一个义字,包括了太多的内容.中一百零八好汉为兄弟,为朋友赴汤蹈火,两肋插刀,就只为了一个义字;为人民除暴安良,出生入死,也只为一个义字.由此可见,一个义字虽然只有三笔,有时却要用一个人的生命去写.在现实生活中,给人让座几乎谁都可以做得到,但救人于危难之中却不是谁都可以做到的.因为它需要有相当的勇气,甚至是一命换一命的决心. 义,可以解释为正义.一个具有强烈的正义感的人,就是一个精神高尚的人.古往今来有多少英雄好汉,舍生取义.难道是他们不怕死吗?他们为了正义,为了真理可以奋不顾身,因为强烈的正义感清楚地告诉他们,什么是不该做的,什么是值得用生命去奋斗的.一个没有正义感的人,是不会理解这些的.因为他的正义感已被麻木所吞噬,奋斗的激情已经被冻结,只是他的灵魂被社会中一些丑恶的东西同化了. 我还清楚地记得英雄中有一个黑大汉,他生性鲁莽,性情暴躁,经常为小事与他人发生冲突,甚至搞出人命案.但他却能够路见不平,拔刀相助,令那些丧尽天良的家伙们闻风丧胆.在现实生活中,虽然没有这样惊心动魄的大事发生,但义字却渗透着我们的生活.对朋友讲义气,是小义.对素不相识的人或事物也用一种正义的眼光去看待,就是实际意义上的大义.我们中华民族,是一个大义的民族,当日本侵华,多少义气凛然的革命烈士,用他们的满腔热血,誓死不屈,才成就了今日蒸蒸日上的祖国.董存瑞舍身炸暗堡,用自己的胸膛堵住了敌人的机枪,这些都是炎黄子孙大义的延续,是中国历史上挥之不去的光辉. 一个人,可以不相信神,却不可以不相信神圣.当前,我们青少年最主要的任务就是把我们的祖国建设得更加繁荣昌盛.因此,这也是我们民族大义的根本所在.让我们相信这一份神圣,用自己的双手去维护这一份神圣. 五、《西游记》读后感 《西游记》向人们展示了一个绚丽多彩的神魔世界,人们无不在作者丰富而大胆的艺术想象面前惊叹不已。

然而,任何一部文学作品都是一定社会生活的反映,作为神魔小说杰出代表的《西游记》 通过《西游记》中虚幻的神魔世界,我们处处可以看到现实社会的投影。

悟空是《西游记》中第一主人公,是个非常了不起的英雄。

他有无穷的本领,天不怕地不怕,具有不屈的反抗精神。

他有着大英雄的不凡气度,也有爱听恭维话的缺点。

他机智勇敢又诙谐好闹。

而他最大的特点就是敢斗。

与至高至尊的玉皇大帝敢斗,楞是叫响了“齐天大圣”的美名;与妖魔鬼怪敢斗,火眼金睛决不放过一个妖魔,如意金箍棒下决不对妖魔留情;与一切困难敢斗,决不退却低头。

这就是孙悟空,一个光彩夺目的神话英雄。

孙悟空那种正义大胆、不屈不挠的斗争精神,本领高超是妖怪们的克星,横扫一切妖魔鬼怪的大无畏气概,反映了人民的愿望和要求。

他代表了一种正义的力量,表现出人民战胜一切困难的必胜信念。

说到猪八戒,他的本事比孙悟空可差远了,更谈不上什么光辉高大,但这个形象同样刻画得非常好。

猪八戒是一个喜剧形象,他憨厚老实,有力气,也敢与妖魔作斗争,是孙悟空第一得力助手。

但他又满身毛病,如好吃,好占小便宜,好女色,怕困难,常常要打退堂鼓,心里老想着高老庄的媳妇;他有时爱撒个谎,可笨嘴拙腮的又说不圆;他还时不时地挑拨唐僧念紧箍咒,让孙悟空吃点苦头;他甚至还藏了点私房钱,塞在耳朵里。

他的毛病实在多,这正是小私有者的恶习。

作者对猪八戒缺点的批评是很严厉的,但又是善意的。

他并不是一个被否定的人物,因此人们并不厌恶猪八戒,相反却感到十分真实可爱。

师傅唐僧,虽说没有孙悟空的本领、猪八戒的活络、沙僧的勤快、白龙马的脚力,但他品行端正,会念真经,不怕“千刀万剐”,有坚定的信念;沙僧和白龙马虽说没有什么大本事,但都勤勤恳恳,任劳任怨,甘心当好后勤,不好出风头。

这四个人物形象各有特点,性格各不相同,恰好形成了鲜明的对比,这使我不得不佩服作者写作技艺的高超,也许作者善于刻画人物形象便是他的精妙之处。

书中写唐僧师徒经理了八十一个磨难有让我联想到了他们的执着、不畏艰险、锲而不舍的精神。

这着实是一种值得我们学习的精神。

平凡的世界读后感,要有精彩片段摘抄和读后感

快急

读后感1、“平凡的世界”里有一群不平凡的人,是这群不平凡的人组成了这平凡的世界,读完这本书后人的灵魂也许得以净化,也许还会改变你现在的很多想法 据说这部小说在正统文学史上没什么地位。

部分原因可能是自上世纪80年代中期起,一向在文艺界居于主流地位的“现实主义”写作手法开始受到严峻挑战。

“平凡的世界”是中份量最重的一部长篇,全景式地描写了中国现代城乡生活,通过复杂的矛盾纠葛,以等人位代表刻画了社会各阶层普通人们的形象,人生的自尊、自强与自信,人生的奋斗与拼搏,挫折与追求,痛苦与欢乐,纷繁地交织,读来令人荡气回肠。

黄土高原,就是一方苦难而又充满希望的土地,路遥生于此,长于此。

是这块贫瘠的土地造就了路遥的求索奋斗、不畏艰辛的性格,也正是那些挥不去的生活经历使得路遥那么地热爱生命,使得他立志要在40岁之前要完成一部巨著:为了纪念那片贫瘠的土地,为了纪念那个辉煌的年代,更为了纪念那里朴实无华生生奋斗的人民。

路遥该是文坛中少有的英雄,他不仅把写作当成了一种责任,更当成了一种无比神圣的使命。

路遥是一个热爱生命的人,他在创作手记中曾这样写道:“在这里,我才清楚地认识到我将要进行的是一次命运的‘赌博’,而赌注则是自己的青春抑或生命。

尽管不会让世俗的观念最后操纵我的意志,但如果说我在其间没有做出任何世俗的考虑,那就是谎言。

无疑,这部作品将耗时多年,如果将来作品有某种程度的收获,这还多少对抛洒的青春热血有个慰藉。

如果整个地失败,那将意味着青春乃至生命的失败。

这是一个人一生中最好的一段年华,它的流失应该换取最丰硕的果实——可是怎么可能保证这一点呢

你别无选择——这就是命运的题目所在。

”最终路遥赌赢了这场人生:一部完成了他的愿望,只是代价异乎寻常地惨重,他输掉地是生命

我很喜欢路遥对于这部小说的出发点——“平凡”二字。

他的世界是平凡的,这只是黄土高原上几千几万座村落中的一座。

但路遥却在平凡中看到了他的主人公的不平凡。

比如说,他受过了,他经过自学达到可与大学生进行思想探讨的程度。

作者赋予了这个人物各种优良的品质,包括并不好高骛远。

在路遥的世界中出现的都是平凡的人物,这是在这些平凡的人物里他描写着人性中的善与美,丑与恶。

在他的世界里,人的最大的优点就是认识到自己是平凡的。

这点从身上得到最突出的体现,。

当他得到调出煤矿来到城市的机会时,他选择的是煤矿。

这不是又无他有多高的觉悟,而是他对自己工作过的地方的热情和眷恋。

他选择了平凡。

路遥为我们讲述地不只是那个久远的年代,更是一种人生应有的信仰和追求,亘古不变。

这是一个喧嚣浮躁、的时代,每一个还拥有梦想并在追梦的人们都该再重温,它会让你懂得:尽管命运是那样的不公,尽管社会有那么多的不公,可只要你能够不屈不挠、艰苦奋斗、勇往直前终能获得最后的成功。

每一个正在虚度生命的人们都该读,它会让你懂得珍惜。

路遥在教会我们忘我,忘我使生命永恒。

人生容不得太多的自私,自私最终只会绝了自己。

看风使舵,趋炎附势,均为自私使然。

一生若只是这般地生活,终将无价值地葬入黄土。

路遥在教会我们要有独立的人格,尽管你可能会遭遇孤独。

孤独是人生自我证明的必经之路,只要你认定了自己的理想,那么坦然面对孤独将是你勇往直前最后的支撑点。

路遥在教会我们不必用尽生命去做一个漂亮的人,但应用尽生命去做一件让人民叫好的漂亮事。

前者只能证明你的处事圆滑,而后者则将见证你精彩的一生。

我想我们每个人都会在平凡的世界读后感触倾听那些久远的声音,或许那样我们会在这个因欲望日益膨胀而扭曲的时代,尽快找到自己的方向,不至于到油尽灯枯时,我们还在迷惘……2、 最难战胜的就是自我,如果超越了自我的束缚,克服人类最懦弱的本性,那么自卑也坚强。

题记 我第一次读了《平凡的世界》这部小说。

从那时起,我开喜欢上了这个的作家路遥先生,后来我读了他的等作品。

路遥的小说多是农村题材,但又不局限于农村生活的描写和城市的;交叉地带也有;发生的人和事。

特别是着重表现年轻人的生活,通过他们反出新生活中一代年轻人的价值观。

这其中我最喜欢他的《平凡的世界》。

每每有时间我都要重新去读,感想好多,可真要写读后感,却又真的不知道该怎么样去落笔。

很害怕自己的拙劣的文字解读损害了路遥先生的本意。

劳动者是幸福的,无论在哪个时代。

《平凡的世界》就白纸黑字的告诉了我们这样的人生真谛。

它响亮的提出,人,无论在什么位置,无论多么贫寒,只要有一颗火热的心在,只要热爱生活,上帝对他就是平等的。

只有作一名劳动者,不把不幸当作负担,才能去做生活的主人,用自己真诚的心去体验,毕竟生命属于我们只有一次。

这是一部用生命来写成的书。

在亘古的大地与苍凉的宇宙间,有一种平凡的声音,荡气回肠。

首先,我很喜欢路遥的出发点;平凡的世界。

他的世界是平凡的,这只是黄土高原上几千几万 座村落中的一座。

从小处着眼,作者刻画出一个个普通人物平凡的人生旅程,衬托日新月异的时代变迁,反映人们的思想,给人以亲近,给人以启迪。

但路遥却在平凡中看到了他的主人公的不平凡。

比如说孙少平,我认为孙少平这个人物是全篇文字的主线,通过他的成长和成熟的经历,展现给大家面前的是那个时代整整一代人对生活的憧憬与无奈。

他受过了,他经过自学达到可与大学生进行思想探讨的程度。

作者赋予了这个人物各种优良的品质,包括并不好高骛远。

贫穷曾让许多有理想的人们意志消亡,可在逆境中人们的自卑与懦弱我们没有理由去嘲笑它,相反我们要用另外一种眼光去学会欣赏。

那种战胜自我,重塑信心的渴望中所表现出自卑里的坚强让我敬畏,因为那也是一种精神。

战胜困难,摆脱束缚,让人们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如何的体会生活中间的亲情、友情、爱情,学会生活,懂得珍惜,对于我们这一代人,也是一种警醒。

在路遥的世界中出现的都是平凡的人物,正是在这些平凡的人物里他描写着人性中的善与美,丑与恶。

在他的世界里,人的最大的优点就是认识到自己是平凡的。

这点从孙少平身上得到最突出的体现。

他认识到了平凡,也选择了平凡。

其次,这部小说给我最大的感触就是对农民的深刻理解。

年轻人可能很难真正理解农民。

农民的生活,农民的想法。

农民经过的日子,农民的现在和未来他们也不会关心。

但我是从农村走出来的,我对农民有着一种特殊的感情和理解。

而且间接知识也能够带给我们启示和触动。

这就是《平凡的世界》。

小说能够深刻的反映农民的生活和喜怒哀乐,读完这部小说从某个意义上说我们也经历过了那个时代,也曾在田中挥汗如雨。

也能让我们深刻的理解我们那些可敬可爱的农民的平凡与伟大。

摘抄:1、雨中的雪花陡然间增多了,远远近近愈加变得模模糊糊。

城市。

隐约地听见很远的地方传来一声公鸡的啼鸣,给这灰蒙蒙的天地间平添了一丝睡梦般的阴郁。

他直起身子来,眼睛不由地朝三只空荡荡的菜盆里瞥了一眼。

他瞧见乙菜盆的底子上还有一点残汤剩水。

房上的檐水滴答下来,盆底上的菜汤四处飞溅。

他扭头瞧了瞧:雨雪迷蒙的大院坝里空无一人。

他很快蹲下来,慌得如同偷窃一般,用勺子把盆底上混合着雨水的剩菜汤往自己的碗里舀。

铁勺刮盆底的嘶啦声象炸弹的爆炸声一样令人惊心。

血涌上了他黄瘦的脸。

一滴很大的檐水落在盆底,溅了他一脸菜汤。

他闭住眼,紧接着,就见两颗泪珠慢慢地从脸颊上滑落了下来——唉,我们姑且就认为这是他眼中溅进了辣子汤吧

2、 每当天福堂蹲在地里没命的咳嗽的时候,一种力不从心的悲哀就使他忍不住想哭鼻子

有时候,他不由双膝跪在土地上,徒然地向苍天祷告让他舒舒服服出上两口气

命运啊,真是冷酷无情,竟把这样一位强悍的人折磨到了如此地步

但强人终究还是强人。

田福堂并不因为自己身体的垮掉,就想连累他的儿女,他就是挣死在山里,也不能把润生叫回来种庄稼。

娃娃正学开车,他不能耽误儿子的前程。

另外,他也从不把他的病情告诉女儿。

女儿有女儿的难肠事,不要再给她增加烦恼。

每次给润叶回信的时候,他都说他一切都好着哩。

他永远热爱和心疼自己的儿女,愿意他们一辈子活的畅快。

他就是死,也要悄悄到一边去死,而不要让娃娃们为他牵肠挂肚……3、大地是不会衰老的,冬天只是它的一个宁静的梦,它将会在温暖的春风中苏醒过来,使自己再一次年轻

每个人的生活同样也是一个世界。

即是最平凡的人,也要为她那个世界的存在而战斗。

从这个意义上说,在这些平凡的世界里,也没有一天是平静的。

——卷四,第三十三章 一种真正美好的感情,像酒一样,在坛子里藏得越长,味道也许更醇美。

——卷四,第四十章 中学时代的生活啊,将永远鲜活地保持在每个人一生的记忆之中;即使我们进入垂暮之年,我们也常常会把记忆的白帆,驶回那些金色的年月里…… ——卷四,第四十章 生活啊,这是为什么

贫穷让人痛苦,可有了钱还为什么让人这么痛苦

——卷四,第四十二章 在我们亲爱的土地上,有多少朴素的花朵默默地开放在荒山野地里。

这花朵没有人注目。

也许惟有自身才怜爱自身的芬芳。

可是,在我们普通人的生活中,在这平凡的世界里,也许有多少绚丽的生命之花在悄然地开放而并不为我们所知啊

——卷四,第四十七章 只要自己诚心待人,别人也才可能对自己以诚相待。

——卷三,第十七章 倘若流落在他乡异地,生活中的一切都将失去保障,得靠自己一个人去对付冷酷而严峻的现实了…… ——卷三,第十二章 一个有文化有知识而爱思考的人,一旦失去了自己的精神生活,那痛苦是无法言语的。

——卷三,第十二章 不幸的是,你知道得太多了,思考得太多了,因此才有了这种不能为周围人所理解的苦恼。

——卷三,第十二章 但是前行的人们还需要留心:要知道,春天的老路依然充满了泥泞…… ——卷三,第十一章 哼,如今写小说的比驴还多。

——卷三,第五章 城里的太阳有时候像蒙了灰尘,模模糊糊。

——卷六,第五十二章 唉,这在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它们之间太亲近了,反而有一种难言的障碍。

——卷六,第五十二章 人往往到此时才心平气静地回顾自己已经走过的生命历程,洞若观火地审视自己半个世纪生活中的那些失误和不当;同时更广阔和透彻地认识了人生的意义——即所谓“知天命”。

——卷六,第四十五章 他最反感和痛心现在某些高级干部千方百计利用权力安插自己的亲信和子女当官。

这是一切社会风气不正的总根源。

——卷六,第四十五章 人就是这样,得一步,就想另一步。

——卷六,第四十四章 在改革开放的新形势下,社会各个环节存在着许多令人忧心的问题;而这些问题又在直接威胁和瓦解着改革本身。

——卷六,第四十章 爱情,应该真正建立在现实生活的基础上,否则,它就是在活生生的生活之树上盛开的一朵不结实的花…… ——卷五,第二十七章 我们深刻地意识到,大时代的浪潮不仅改变物质世界,更重要的是,也在改变人。

许多原来没出路甚至看来没有出息的人,变得大有作为,并且迅速走上了广阔的生活大路;而可悲的是,有的好人却变坏了,渐渐向堕落的深渊滑落…… ——卷五,第二十二章 大学,这是人生的一个分水岭。

当你一踏进她的大门,便会豁然明白,你已经从孩子变成了大人。

——卷五,第十二章 可悲的是:悲剧,其开头往往是喜剧。

这喜剧在发展,剧中人喜形于色,沉湎于绚丽的梦幻中。

可是突然…… 在我们这个星球上,每天都要发生许多变化,有人倒霉了;有人走运了;有人在创造历史,历史也在成全或抛弃某些人。

每一分钟都有新的生命欣喜地降生到这个世界,同时也把另一些人送进坟墓。

这边万里无云,阳光灿烂;那边就可能风云骤起,地裂山崩。

世界没有一天是平静的。

可是对大多数人来说,生活的变化是缓慢的。

今天和昨天似乎没有什么不同;明天也可能和今天一样。

也许人一生仅仅有那么一两个辉煌的瞬间——甚至一生都可能在平淡无奇中度过…… 不过,细想过来,每个人的生沽同样也是一个世界。

即是最平凡的人,也得要为他那个世界的存在而战斗。

从这个意义上说,在这些平凡的世界里,也没有一天是平静的。

因此,大多数普通人不会象飘飘欲仙的老庄,时常把自己看作是一粒尘埃——尽管地球在浩渺的宇宙中也只不过是一粒尘埃罢了。

幸亏人们没有都去信奉“庄子主义”,否则这世界就会到处充斥着这些看破红尘而又自命不凡的家伙。

普通人时刻都为具体的生活而伤神费力——尽管在某些超凡脱俗的雅士看来,这些芸芸众生的努力是那么不值一提…… 结论一目了然:只能永远把艰辛的劳动看作是生命的必要;即使没有收获的指望,也心平气静地继续耕种。

在我们的世界发生激烈演变的大潮中。

人类社会将以全然不同于以往的面貌进入另一世纪。

我们生而逢时,不仅可以目睹一幕紧接一幕的大剧,也将不可避免地要在其间扮演某种属于自己的角色。

现实生活中的任何人都不可能逃避自己历史性的责任。

无疑,在未来的年月里,生活和艺术都会向作家提出更为繁难而严厉的要求。

如果沉醉满足于自己以往的历史就无异于生命大限的终临,人生旅程时刻处于“零公里”处。

那么,要旨仍然应该是首先战胜自己,并将精神提升到不断发展着的生活所要求的那种高度,才有可能使自己重新走出洼地,亦步亦趋跟着生活进入新的境界。

不管实际结果如何,这个起码的觉悟应当具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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