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赛珍珠的中国之美读后感
中国之美这篇文章是一片独特视角的探讨中国之美的散文,他的侧重点不在于对中国具体美的描绘上,而在于对各民族天性上的差异的思考及对各民族所流露出来的不同的审美情趣和方式的把握,还通过中国过去有美而现在缺乏美的对比,来揭示中国之美流失的原因,并揭露了中国贫穷落后的一面,同时也批判了中国人审美情趣的贫乏及错误的审美认识
赛珍珠的中国情结
赛珍珠于1892年6月26日诞生在美国西弗吉尼亚州。
说来奇怪,她能出生在美国纯属偶然。
她的父亲赛兆祥(Absalom Syden— stricker,1852~1 931)笃信基督,年轻时满怀“拯救世界”的宗教热情,刚结婚便带着妻子凯丽(Carie Sydenstricker,1 857~1921)来中国传教。
赛珍珠的五位兄弟姐妹,全部出生在中国。
其中三个,因患流行病早年天折,葬在中国。
为减少丧失子女带来的痛苦,赛兆祥和妻子于1891年回美国休假,这才把赛珍珠生在了家乡。
但出生三个月,她便被放在摇篮里,随父母漂洋过海来到中国。
此后赛珍珠一生中的前40年,除了回美国上大学四年和读硕士学位外,基本上是在中国度过的,先居住在苏北的清江,四岁时,她父亲带着全家回到镇江。
以后,赛珍珠便是在镇江这个长江与大运河的交汇地,度过了她的童年和青少年。
她去美国弗吉尼亚州的伦道夫·梅肯女子学院上大学,毕业后又回到镇江,一边伺候病在床上的母亲,一边在一所教会中学里教书。
她嫁给了年轻的农业经济学家约翰.洛辛.布克(John Lossing Buck),随夫君在皖北土地贫瘠、经济落后的宿州生活了两年半。
1 91 9年,赛珍珠与丈夫来到金陵大学任教,在当时中国的政治中心南京生活了将近12年。
在一座小洋楼的阁楼上,她完成了后来为她赢得诺贝尔文学奖的几乎全部作品。
这座洋楼现仍静静地立在南京大学北园的西墙根下。
1931年《大地》在纽约出版,引起轰动,她亦于一夜间名声大振。
1934年,赛珍珠与丈夫的关系已名存实亡,她告别南京回美国定居。
次年她便与布克离婚,嫁给了她的出版商理查德·沃尔什。
从此,她就再没回过中国。
赛珍珠在中国不仅生活的时间长,而且有着许多独特的经历。
她的父母为方便传教,没有住进与外界隔绝的租界或侨民保护区,而是在比较落后的地区与中国普通百姓毗邻而居,相互走访。
因此,赛珍珠从小能操中英文两种语言,同中国小孩一起玩耍,对中国普通百姓的生活有着相当深入的了解,如她后来在自传中回忆所说:“我在两个不同的世界里成长——一个属于我父母,狭小的、白人的、清洁的、长老会的美国人的世界;另一个是广大的、温馨的、欢乐的、不太干净的中国人的世界。
两者之间并不相通。
在中国人的世界里,我说中国话,举止像中国人,和他们吃一样的东西,分享他们的思想感情。
在美国人的世界,我则将两者之间的门关上。
” 她父亲赛兆祥是个学者型传教士,他不但把《圣经》译成了中国百姓能听懂的中文,而且还了解儒学,更专门研究过佛教。
他意识到亚洲的文明早已达到了哲学和宗教的高峰,并发现东西方的哲学与信仰,有着不少相通之处,这给了他和他的妻子以很大的触动。
正如赛珍珠后来回忆道:“我父母亲的观点很不正统。
他们认为,在各个方面中国人都和我们是平等的。
中国的文化,包括哲学与宗教,是值得尊重和学习的。
”他们要求赛珍珠和其他的子女,都要像对待客人、尊敬长辈一样地对待家里的用人。
因此,赛珍珠和用人们保持着良好的关系,从小就有保姆和厨师经常给她讲各种神话故事、民间传说及民风习俗。
她的父母还要求子女从小学习中文和中国文学。
有一位孔姓的老秀才是赛珍珠的家庭教师,曾为她讲解文学经典、孔子伦理以及数千年的中国文明史,使她得益匪浅。
后来,她在南京金陵大学和东南大学任教期间,还专门请国学造诣很深的龙墨乡先生辅导她学习中国小说史,阅读大量的古典小说和现代作品,使她对中国人民的民族心理,有了更深的了解。
但是,据赛珍珠回忆,她在中国也有过两起很不愉快的经历,从相反的方向作用于她的思想。
第一次发生在1 900年“扶清灭洋”的义和团运动期间。
那年她才八岁,走在街上却被路人恶狠狠地瞪眼骂做“小洋鬼子。
原先和她一起玩耍的小孩也回避她。
这一切令她既恐惧又困惑。
她父亲后来为她解释说,中国人反对外来侵略是正当的。
她母亲则竭力为美国辩解,说美国对中国人民是友好的,现在他们只是在为其他白种人在中国犯下的罪孽受过,而且,美国不同于其他列强,它将用庚子赔款来资助中国学生去美国留学,如此等等。
尽管赛珍珠信了她母亲这番安慰的话,心里宽舒了些,但这次经历在她幼小的心灵上还是留下了一道浓重的阴影。
赛珍珠的第二次不快经历发生在北伐战争中的1927年。
一支国民党的北伐部队进驻南京,部队中一些士兵袭击外国人和教堂,金陵大学的一位副校长和其他几位侨民被杀,神学院被烧,赛珍珠自己的家也被抢。
她和亲属们在恐慌中东躲西藏,最后由于一位中国劳动妇女冒着生命危险的勇敢掩护,才未被士兵发现而“死里逃生”。
一方面她感到自己和家人受了莫大的委屈,因为她认为自己和家人都热爱中国。
另一方面,她又从那位机智勇敢的妇女身上深切体会到中国人民的深厚情谊,并认为民族间的冲突在很大程度上缘起于缺乏了解沟通。
对这两起事件挥之不去的记忆,使她坚定了为增进东西方,特别是中美人民之间的相互了解而奋斗终生的决心。
赛珍珠和丈夫在宿州生活的日子里,曾接触了许多目不识丁、从未见过西方人的农民,亲眼看到他们如何在艰难困苦与天灾人祸中挣扎拼搏,她发现这些农民“承担着生活的重负,做得最多,挣得最少。
他们与大地最亲近,无论是生是死,是哭是笑,都是最真实的”。
她深为他们的纯朴、善良和顽强所感动,认为他们才是中华民族的真正代表。
她决意替这些不善言辞的中国农民说话,写下他们生活的艰辛、理想与追求。
她说:“我不喜欢那些把中国人写得奇异而怪诞的著作,我最大的愿望就是要使这个民族在我的书中如同他们自己原来一样的真实正确地出现。
这就是赛珍珠创作《大地》和其他有关我国农村生活的作品的初衷。
这也部分解释了为什么赛珍珠在没有和出版商谈过出版协定情况下就开始了创作的原因。
赛珍珠在她的作品中以同情的笔触和白描的手法,塑造了一系列勤劳、朴实的中国农民形象,生动地描绘了他们的家庭生活。
小说中的人物,有血有肉,富有真情实感,场景与细节的描写亦真实可信。
小说越过东西方文化间的鸿沟,向西方读者展示了一个少有神秘色彩的中国,有力地改变了不少西方作家描绘的“华人异教徒”和“不可思议的东方”的形象。
由于强国文化沙文主义作祟,在19世纪大多数欧洲与美国人的眼里,中国只不过是世界版图上的一块空白——疆土辽阔但却遥远渺茫。
至多,它也只是个“落后”、“僵固”、“充满奇装异俗”的国土。
一些西方水手、商人和士兵曾来过中国,但他们短暂、浮泛的逗留所带走的,大多是带有侮辱性的印象:中国人生性狡猾、缺乏善心、不可理喻。
据载,美国人在18世纪末就“习惯以轻蔑和厌恶的口气来谈论中国人”。
19世纪中叶,欧美国家曾把活生生的中国人当做“展品”在博物馆陈列,或视为低等动物放在马戏团展演。
如1850年在纽约市立博物馆公开展出了一个三代六口人的中国家庭,展名为“The Living Chinese Family”。
1884年,一个马戏团则把一位“中国张姓巨人”和“40头受过训练的大象、50笼珍贵动物”,放在一起巡回展览演出。
当时美国的唐人街以肮脏、鸦片、妓女和黑社会著称,由此也成了个由警察做导游的旅游景点。
文学艺术模仿了生活。
在19世纪和20世纪初的欧美文艺作品中,中国人物大多是供人取笑、侮辱的丑角。
仅以美国戏剧为例,在百老汇演出的这类音乐剧就有《鸦片王国的国王》、《唐人街的查理》、《唐人街的皇后》等。
1877年马克·吐温与布莱特.哈特还合写了一出闹剧《阿兴!》(Ah Sin!)。
尽管剧本以华人阿兴为名,但阿兴只是个出场不多的配角。
剧情发生在加州矿区。
阿兴为白人矿工洗衣。
他不但常挨打,还被骂成是“愚蠢而又可怜的畜生,尾巴长到了后脑勺”,“笨蛋”,“道德肿瘤”和“一个解决不了的政治问题”等等。
他被视为长了副“空脑袋”,“只会像猴子般模仿”。
剧中有一个场面写阿兴跟着女主人在餐厅放置餐具,女主人不小心打碎了一个盘子。
只知模仿的阿兴,竟把自己手中的盘子也一个个地砸碎。
马克·吐温是位严肃的作家,阿兴可以说是他对当时西方人心目中华人形象的客观描绘。
但他沿用“Sin”(意为“罪过”)一词作为剧中华人角色的名字,很难不让人怀疑他的种族主义倾向。
《阿兴!》在纽约上演时,正值大批中国劳工移民前往美国。
1870年至1880年间,远渡重洋前去美国西海岸的华人从10869人剧增到39579人。
中国劳工吃苦耐劳,但又索求不高,为美国的西部开发和铁路的建筑立下了汗马功劳。
这对相当大一部分从美国东部去加利福尼亚淘金的白人来说,却成了难以对付的竞争。
于是,中国人很快被看做是白人世界种种社会问题的祸根。
中国人被指责是个“无法与其他民族融合”的群体,最终必定会把白人统统排挤出加利福尼亚。
1879年一个名为亨利·格立姆的,发表了一出名为《中国佬必须滚蛋!》(The Chinese Must Go!)的讽刺剧。
剧中的中国人阴险毒辣,诡计多端,蓄意腐蚀丧失警觉的白人家庭。
他们脑后甩着长辫,嘴里叼着鸦片枪,操一口难以听懂的洋泾浜英语,专门贩卖奴隶和做色情生意,暗中还策划着中华帝国一统天下的阴谋。
这个剧本的写作与演出,反映了19世纪后叶美国种族分子中的排华情绪,也预示了1883年将出台的“排华法案”。
这是美国历史上第一个歧视性的排外法案,华人首当其冲,成了美国国内问题的一只替罪羊。
直到20世纪二三十年代,多数西方人仍认为欧美之外的民族都是蛮族。
西方的风俗习惯,哪怕荒诞不经,也被看做是通行全球的行为准则。
许多在中国的传教士,在家信中都把中国人说成是个“古怪的民族”,自诩为老牌“中国通”的美国记者罗德尼.杰尔伯特,在他的《中国的毛病出在哪儿》(What Wrong with China)一书中,公开声称“中国是个劣等民族”。
30年代早期美国罗伯特·罗普利创作曾先后被各种报刊杂志转载的漫画《信不信由你!》(Believe It or Not!)更以西方文化为中心来看待中国的一切。
其中一则漫画的花边上写道“支那人会吹口哨吗?”另一条花边题为“华人异教徒的怪异之处”,讥笑中国人用白色而不是黑色表示哀悼;小孩生下来便是一岁;盖屋先造屋顶后砌墙;汉字中的“家’’是屋顶下的一口猪;男人进门不脱帽反而脱鞋。
罗普利正是用这些文化习俗上的差异,来取悦一些视野狭隘的西方读者,强化西方文化优越感。
20世纪初在美国和欧洲流传最广、影响最深的有关华人的文学作品,要数英国人罗姆创作的傅满洲系列小说。
第一部发表予1913年,取名为《险恶的傅满洲博士》(The Insidious Doctor Fu—Manchu)。
书中的傅满洲是个精明险恶的华人头目,领着一帮“恶棍”,妄想征服西方世界。
他有着“整个东方民族的一切残暴狡猾”,是个“很可怕的人”,是“黄祸的化身”。
这十多部对中国人民充满敌意的小说,总销量达数百万册之多,还被改编成电影、广播剧和电视剧,在美国及其他西方国家中成了家喻户晓之作。
即使有些不怀敌意的作品,对中国的描写,也总带有浓重的离奇色彩,正如一位中国评论家所指出的那样:“总有当官的大人,千篇一律地成天板着脸……偶然添进了几个儒生……还必须添上外国人,如美国商人、中国通、灰心丧气的传教士以及寻欢作乐的水手……尽管人物出入的场景污秽不堪,但千万不能少了出自中国人之口的古代箴言。
”中国似乎就存在于这种僵化的概念和陈词滥调这中,与中国的实际相去甚远。
正是在西方这种普遍蔑视中华民族和把中国文化神秘化、离奇化的创作氛围中,赛珍珠以其长期在中国社会的不同阶层中生活的亲身经历和对中国传统深入了解的文化底蕴,与众不同地把中国人“不是放在与西方人,而是放在与其他中国人的相互关系中加以描述”,经过多年的勤奋努力,赛珍珠创作了一大批形象生动、较客观地反映中国人民特别是中国农民的文学作品。
《东风·西风》、《大地》三部曲、《母亲》以及收录在本选集中的其他一些作品都取得了成功,在世界范围内引起轰动。
这些作品影响了欧美整整两代人对中国和中国人的看法。
如一位英国学者所指出的那样,是赛珍珠和她的作品“为数以百万计的欧洲人民提供了第一幅关于中国农村家庭和社会生活的长卷”。
其实,在美国以外的一些国家,如英国、荷兰、日本、澳大利亚、以色列、埃及等,那里也有不少学者和普通百姓都因小时候读了赛珍珠的小说,才开始对中国产生兴趣,才关注起中国人民的生活与命运。
我国人民的朋友海伦·斯诺夫人说她就是读了《大地》后才来到中国。
赛珍珠不但在小说中描写中国,她还用其他形式向西方人民大力介绍中国人民与中国文化。
如1924年在康奈尔大学攻读英文硕士学位时,她曾先后在全国性的杂志《民族》与《论坛》上发表了《中国学生的心理》和《中国的美》。
她还花了多年的时间和心血,把她特别喜爱的《水浒传》译成英文在西方出版,在许多国家流传。
更为突出的例子,要数她在1 938年接受诺贝尔文学奖时所作的演讲。
在题为《中国小说》的长篇演说中,她首先向济济一堂的西方文化知名人士宣告:“虽然我生来是美国人……我属于美国,但恰恰是中国小说而不是美国小说决定了我在写作上的成就。
”她说:“今天不承认这点,在我说来是忘恩负义。
”但她指出,她选择这个演讲题目不完全出于个人的原因,而是她认为“中国小说对西方小说和西方小说家具有重要的启发意义”。
在演讲中,赛珍珠如数家珍地阐述了中国小说的起源与发展演变及其特征,中国小说与中国所谓的文人阶级和人民大众的关系等等。
她还详细地介绍了中国小说的名作《水浒传》、《三国演义》和《红楼梦》。
她声称:“想不出西方文学中有任何作品可以与它们相提并论。
’’她还向听众介绍了《西游记》、《封神演义》、《儒林外史》、《镜花缘》、《西厢记》和《金瓶梅》。
演讲中,赛珍珠提到了《四库全书》、《教坊记》、《会真记》等等经典。
她不厌其烦地向西方听众讲述了中国小说的大众性和通俗性的特征,说明中国小说历来强调作品的社会意义。
她说:“在美国,一些最现代的文学青年最近才发现‘社会意义’这个词,但中国的旧文人一千年以前就已经知道,并主张小说必须有社会意义才能被承认是一种艺术。
”赛珍珠在斯德哥尔摩的这番演说,自然得到了西方媒介的广泛报道。
如果说中国高雅的古典诗歌和深邃的哲学经典早为一部分西方文人所知,那么,通过赛珍珠在这一特殊场合的热情介绍,使得我国光辉灿烂但又鲜为西方所知的小说传统,又第一次得以昂首展现在西方文化精英们的面前,并通过媒体的传播,为更多的西方民众所了解。
诺贝尔文学奖奖励了赛珍珠,同时也宣扬了中国、中国人民和中国文化。
诺贝尔文学奖使得赛珍珠成了国际名人,也使得勤劳纯朴的中国农民形象走进了西方的千家万户。
这是个毋庸置疑的事实。
赛[珍珠在她的小说中对中国农村和乡镇生活所作的生动而又真切的描写,对中国劳苦民众的朴实情感和不拔毅力所表示的敬意,以及她在其他非虚构文学体裁中和在公共演说场合里对中国文学与文化传统所作的颂扬,客观上都是对西方在这之前对中国人所作的歪曲丑化的有力的批驳。
诺贝尔文学奖改变了赛珍珠的一生。
她成了美国历史上第一个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女作家(将近50年后,非裔女作家托尼·莫里森才获此殊荣),这给赛珍珠带来了极大的荣誉和实惠,但同时也招来了相当一部分男性作家的妒忌、不满,甚至敌意的嘲讽。
赛珍珠因而成了美国文学史上最有争议的作家之一。
赛珍珠获诺贝尔奖消息公布后,《纽约时报周刊》上曾发表人物专访,高度赞扬赛珍珠及其作品。
著名评论家范多伦亦撰文称颂她的小说“数量众多,质量上乘”。
但在美国文学圈内的反应,否定的居多。
大诗人罗伯特·弗罗斯特说:“如果她(赛珍珠)都能得到诺贝尔文学奖,那么每个人得奖都不应该成为问题。
”另一位后来也得到了诺贝尔文学奖的小说家威廉·福克纳则更为尖刻,说他情愿不拿诺贝尔文学奖,也不愿意同“赛中国通夫人”为伍。
赛珍珠获巨奖后在美国文学界遭此贬损,原因应该说是多方面的。
一则因为她在中国度过了将近40年的岁月,在美国文学圈子中,她是个陌生的局外人。
她的获奖作品在中国创作,写的全是发生在中国的事情,远远游离于美国主流文学的题材之外。
瑞典皇家学院的评委们,在众多有成就的美国作家中,偏偏选赛珍珠得奖,难免使包括福克纳和弗罗斯特在内的美国主流作家感到惊讶、难堪,甚至愤怒。
再则,因受中国传统小说的影响,赛珍珠的作品常用章回体,而不是为西方文坛称道的复式结构。
她爱用句式简单的白描手法叙述故事,而缺少为西方现代文学所看重的“意识流”式的心理刻画。
赛珍珠的创作对象是包括家庭妇女在内的广大群众,而不是少数文化精英。
大地》三部曲一出版也确实成了畅销书。
这在当时主宰文学时尚的批评家眼里是犯了大忌。
在他们看来,文学与畅销绝对不可兼得。
再者,赛珍珠重作品的主题寓意和社会功能而轻作品形式上的创新和作者个人情感的宣泄,这一切使得她的作品与当时美国主流作家的“纯文学”创作相比,存在着明显的差异。
但是,赛珍珠获奖后受到攻击的另一个难以摆上桌面的原因,是她的性别。
在她之前只有两位美国男作家获得诺贝尔文学奖。
一位是1934年获奖的小说家辛克莱·刘易斯,另一位是1936年获奖的剧作家尤金·奥尼尔。
应该说,一大批很有成就的美国男性作家,都暗暗盯着这份举世瞩目的荣誉和巨额奖金。
瑞典皇家学院把此殊荣授予一位名不见经传的妇女作家,必然在这批轻视妇女的男子心理上造成很大的不平,使他们无论在感情上还是理智上,都难以接受。
赛珍珠文学创作的成功,在中国本土和海外华人中引起了很大的关注,后来又有一场不小的争论,这些对赛珍珠在中国的被接受都产生了持久的影响。
赛珍珠的小说大部分都有中译本,有些作品还有几种不同的译本。
《大地》原著在美国出版不久,中国《东方》杂志便开始连载。
后来几年中,上海、北平和重庆等地的八个不同的书局出版了八种不同的中译本。
其中上海商务印书馆自1933年至1949年就印刷了12次。
一个外国现代作家的小说,得到如此多译者的青睐和如此规模的发行,这在中国的出版史上并不多见。
中国的评论界对这位生活在他们中间的美国女作家,也同样产生了浓厚的兴趣。
自1930年发表第一篇评论《东风·西风》的文章起,到1934年赛珍珠离开中国回美国定居时止,中国的报刊、杂志和译本的序、跋、后记上,至少发表了50篇介绍和批评赛珍珠及其小说的文章。
如果我们把这些文章大致分成基本肯定、褒贬参半和基本否定这样三类的话,那么这50篇中的多数属于第一类,如庄心在的文章称赛珍珠为我们“民族的友人”。
作者认为,一个民族能否被人尊敬赞颂,文学艺术起着重要的作用。
一个国家的文学是“无形而有力的战斗武器”,它能不必流血牺牲,而“免除别一个国家愚妄或自私的误解和仇恨”。
他进而指出,在通达另一个国家人民的内心与灵魂方面,一个伟大的小说家、诗人或画家能做的,要远比一个政治家或外交家所能期待达到的多得多,这便是如果必须作出选择的话,英国宁可损失全印度,也不愿意失去莎士比亚”的缘故。
这篇刊登在《矛盾月刊》上的文章进而指出,中国民族因为人种、语言、地理和习惯等等与西方的差异,向来是被误会,被诬蔑的。
“神秘之国”简直成了“万恶之薮”,西方人写游记,写小说,画画,演电影,只要有中国人,“便把许多卑贱龌龊、奸险等坏习惯点缀成一种类型,总是拖发辫(不消说女的是缠小脚),挂鼻涕,伛偻其形,卑污其貌,所做之事,总离不开窃盗、强奸、暗杀、毒计等等,看了叫人毛骨凛凛的举动……一种不易泯灭的民族的误解,处处阻止了亲善合作的同情”。
作者认为,要消除这种错误观念,有赖于中国的文艺作家作出长期不懈的努力,来“一改荒谬错误的旧观”,但这不是旦夕间轻易就能奏效的。
因此,“如果有异国的作家诚能以真切的态度,为描写中国的现实相,那便是中国民族的友人”。
文章指出,赛珍珠以其居住中国多年的历史,以及对于中国事物的热爱,对中国的论述,都“每中肯要”,尤其是她对于中国民族的尊重以及对于孔子思想及中国文化上的理解,更使她对中国有进一步深切的认识。
“虽然有时也不免有夸张失真之处,但大体上布克夫人至少已做到以诚恳客观的态度把中国的情形给予西方以较正确的姿态,这一点,在复兴民族过程中的中国人,是应当感谢的。
”。
不少文章还为赛珍珠取得的文学成就感到骄傲。
他们认为,是中国和中国文化抚育了这位畅销作家。
如有文章指出,尽管赛珍珠的“肉体出自阿美利加的双亲,而她的精神则是我们中国所赋予的”。
第二类褒贬参半的文章的典型例子,是我国著名出版家和文学批评家赵家璧先生的《布克夫人与王龙》。
文章一开头便指出,受马可·波罗游记的启发,“洋人对于中国故事的兴趣,跟了政治和经济势力的侵入,而继续增高”。
为了适应这种需求,西洋人写的中国小说,都是“那种封面上画了怪诞束装的‘支那人’,横七竖八画了半个中国字的书”。
这些小说的作者都是“凭了有限的经历,加上丰富的幻想力,渗入了浓厚的民族自尊心,才写出了这些看了要使人发笑的书”。
赵先生指出,赛珍珠的《大地》的出版大大地改变了这种状况。
它受到了包括中国在内的全世界的赞美,因为它不但“画得了中国人的外形”,而且还“抓到了中国人一部分的灵魂”。
文章赞扬赛珍珠所写中国小说的特点是,“除了叙写的工具以外,全书满罩着浓厚的中国风,这不但是从故事的内容和人物的描写上可以看出,文学的格调,也有这一种特点。
尤其是《大地》,大体上讲,简直不像出之于西洋人的手笔”。
然而,赵家璧先生对小说中他所认为存在的问题,也毫不含糊。
首先,他对把王龙这样比较落后的农民,作为主人公加以描写并向西方介绍,很不以为然。
他指出,尽管赛珍珠对王龙和小说中的其他人物寄予了深切的同情,但那头脑简单,带原始性的人物王龙正好符合西方人把中国人看做是个文化落后的民族的口味,它只会加深西方人对中国人所抱有的种族偏见。
另外,赵先生认为,西方物质文明的过度发展造成精神匮乏,使不少人倡导起返璞归真,回归原始。
顿时,美国的小说、电影、游记等出现了许多描写非洲原始生活的题材的作品,即所谓的逃避主义通俗文学,赵先生认为《大地》就属于此列,只是让居高临下的西方读者换换口味而已。
胡风在他的《“大地”里的中国》一文中指出:“大体上,作者对于中国农村底生活是很熟悉的,从描写或叙述里看得出来她的感觉底纤细和观察底锐利。
”胡风认为赛珍珠的笔端上“凝满着同情地”写出了“农民底灵魂底几个侧画”,因此读者在离奇的故事里面也能够感受到“从活人底心灵上流出的悲欣”,但是,胡风在文章的后半部分强调指出,尽管赛珍珠相当熟悉中国农村的人情风俗,她受到了“只是一个比较开明的基督教徒这个主观观点上的限制”,因而她“并没有懂得中国农村以至中国社会”。
第三类文章从根本上否定了赛珍珠小说的认识价值和艺术品质。
第一个激烈批评赛珍珠的中国评论家,恰恰也是《大地》(译为《福地》)一书最早的中文译者之一的伍蠡甫先生。
在1932年上海黎明书局出版的《福地》译本之前,伍先生加上了长达28页的《译者序》,“简略地批评了赛珍珠的这篇成名作。
《译者序》认为,《大地》所描绘的世界为人的本能所主宰,男人只知拥有土地,女人只是绝对服从。
穿插于故事之间的,是接连不断的灾荒、农民的愚昧、兵匪与强盗的骚扰等等。
《译者序》进而问道:这难道是中国的真实情况吗?在作这些描写时,作者难道没有一点白人优越感?难道没有要通过侵略来拯救中国的意思吗?难道小说不是要把中国表现成是对世界和平的一种威胁,表明“黄祸”即将来临吗?《译者序》在分析了中国社会的阶级结构和经济关系后指出,是封建势力和外国帝国主义的勾结才阻碍了中国农业的发展,而这正是外国人不愿意看到,或看到了不愿意承认的事实。
红星照耀中国每一篇的思想感情是什么
这是一部文笔优美的纪很强的报道品。
作者真实记录1936年6月至10月在我国西命根据地进行实地采访的所见所闻,向全世界真实报道了中国和中国工农红军以及许多红军领袖、红军将领的情况。
1.《红星照耀中国》一书的作者埃德加。
斯诺,他是一位美国新闻工作者,来到动乱的中国在报社工作。
埃德加。
斯诺常年跟随红军共同生活,并时常和中共的领导面对面交流,他与中共主要领导结下深厚的友谊,依据切身体验而著此书,其真实的经历和感触是其写作的基石。
2.在《红星照耀中国》中,斯诺探求了中国革命发生的背景、发展的原因。
他判断由于中国共产党的宣传和具体行动,使穷人和受压迫者对国家、社会和个人有了新的理念,有了必须行动起来的新的信念。
由于有了一种思想武装,有一批坚决的青年,所以能够对国民党的统治进行群众性的斗争长达十年之久。
他对长征表达了钦佩之情,断言长征是实际一场战略撤退,称赞长征是一部英雄史诗,是现代史上的无与伦比的一次远征。
斯诺用毋庸置疑的事实向世界宣告:中国共产党及其领导的革命事业犹如一颗闪亮的红星不仅照耀着中国的西北,而且必将照耀全中国,照耀全世界。
3.《红星照耀中国》的影响:《红星照耀中国》中译本出版后,在中国同样产生巨大的反响,成千上万个中国青年因为读了《红星照耀中国》,纷纷走上革命道路。
1937年10 月,《红星照耀中国》首先在英国出版,一问世便轰动世界,在伦敦出版的头几个星期就连续再版七次,销售10万册以上。
世界舆论普遍认为这是一个杰作,标志着西方对中国的了解进入一个新时代。
美国历史学家哈罗德·伊萨克斯的调查说明,作为美国人对中国人印象的主要来源,《红星照耀中国》仅次于赛珍珠的《大地》。
《红星照耀中国》使西方人了解中国共产党人的真实生活。
从某种意义上说,一代美国人对中国共产党人的知识都是从斯诺那里得来的。
俗世奇人中每个人故事简介及人物性格,急求
《再别康桥》赏析徐志摩是浙江海宁县硖石镇人,1897年出生,至1931年飞机出事,生活了35年,英年早逝。
原名徐章垿,为什么改名叫徐志摩呢
因为他小时侯特别可爱,清末时长着一个大脑袋,留着一个猪尾巴,所以他的父亲就请了一个名叫志慧的和尚看相,说是将来必成大器。
所以1928年,他出国时改名徐志摩——志慧和尚摸过的。
一:彩虹似的梦的追寻与幻灭徐志摩家中富裕。
其父徐深如办有酱厂,钱庄,绸庄,灯泡厂,在上海,杭州有投资,是沪杭铁路的股东之一,硖石镇商会会长,且徐志摩是家中独子,深受长辈喜爱。
家庭对他有影响,他活泼好动,喜欢交友。
再者,他的婚姻对他也有影响。
1915年,他在北大读预科(当时先读3年预科,再读5年本科)时,认识了张幼仪,她端庄,善自理,会理财。
有人把她比作《红楼梦》中的王熙凤,当然,王熙凤的品质大大不如张幼仪。
不仅如此,张家更有钱,所以徐家很高兴找到这个媳妇。
大家都知道,解放前的婚姻,一为政治,二为经济。
而徐父是商人,自然很喜欢,更重要的是,张幼仪的大哥张家敖是中国银行总裁,徐志摩知道而且认识张家敖。
以前读书时,张家敖曾视察过徐志摩就读的中学,知道徐志摩的语文好,作文写得好,所以同意徐志摩与张幼仪的婚事。
二哥张学励,是中国现代哲学史上有名的哲学家,民社党主席。
张学励介绍徐志摩认识了梁启超,梁启超深爱徐志摩这个弟子劝他出国深造。
于是1918年8月,徐志摩赴美留学,同行有汪精卫。
他先到克拉克大学学历史,一年后取得学士学位。
1919年9月份,他进入哥伦比亚大学学政治经济学,一年后获硕士学位。
1920年7月份,徐志摩不想读了,到英国剑桥大学找罗素(一位自然哲学家,被徐志摩称为英国的梁启超),但两人失之交臂了。
因为罗素因反对英国参加第一次世界大战,遭解聘,而来中国教书,徐志摩却赴英国找他,未果。
当然,后来两人成为非常好的朋友,徐志摩的爱情观深受罗素影响。
进不了剑桥,只有在伦敦大学读政治经济博士,认识了陈西滢,张世昭,林长民(林徽因之父,北洋军阀司总长)。
经林长民介绍认识剑桥大学教授迪根生,由此进入剑桥大学,当时叫康桥大学,这样就与康桥发生了联系。
一>确立志向: 彩虹似的梦。
因为徐志摩想在中国建立英国似的资产阶级民主政治。
他认为德国人太蠢,干事机械;法国人太阴,干事过分;南欧人太乱,头脑混乱;美国人浅薄,文化历史不长。
所以比较像样的是英国。
他曾说过英国人是自由的,但不机械;时保守的,但不顽固。
所以他认为在英国实施民主政治的条件,远在大喊大叫的美国人之上。
所以在他心目中就要树立一个英国似的资产阶级政治制度。
因此在他的一篇散文《吸烟与文化之辩》中,他说过:我眼是康桥叫我睁的;我的自我意识是康桥给我胚胎的;我的求知欲是康桥给我振动的。
可见康桥对他的影响之大。
客观上看,英国的民主是自由的,他非常羡慕,主管上看,他有个追求:爱、美、自由。
同时他最好的朋友胡适也说过徐志摩一生追求爱、美、自由,英国正好符合主客观要求。
二>步入诗坛。
徐志摩当时留学是想当类似美国国务卿的政治家,后来弃政从文是受到英国19世纪浪漫主义诗人影响,也包括当时一些作家,作品的影响。
同时由于他喜欢结交上流人物,其中曼殊斐尔对他的影响最大。
一天晚上11点钟,徐志摩去拜访曼殊斐尔,虽然只有20分钟,但连任谈得十分投机。
曼殊斐尔的美给他极大的吸引力,对她的话言听计从,徐志摩说过这20分钟是不逝的20分钟,可见给他的印象很深。
他曾说过她的美是完全的美,是纯粹的美,是可感不可知的美,是不可分析的美,是自然界的杰作。
所以曼殊斐尔说:徐志摩,你将来最好去搞文学,最好不要搞政治。
这对徐志摩触动很大,也是徐志摩开始走向文学创作的原因。
第二个原因是离婚与失恋的影响。
他在伦敦大学读书时,认识了16岁的林徽因,在当时称为中国第一才女,所以徐志摩去追求她,但他是结过婚的。
追求时当然遇到阻力,林徽因说:我是少女,你是有妇之夫,你得先离婚。
徐志摩听后觉得很有希望,于是与1922年赴柏林找张幼仪离婚。
因为浪漫的他认为林徽因是爱、美、自由的化身,虽然张幼仪很好,但是没有浪漫气质。
他说:我要当中国第一个离婚男人。
通过很多朋友做张幼仪的工作,最后张幼仪同意了,之后两人关系更好,一礼拜一封信。
离婚后他立刻回到了英国,却发现林徽因已经到美国学建筑学。
可能林徽因的父亲认为徐志摩当女婿不适合。
此刻,老婆没了,恋人没了。
两脚踏空,心悲凉,用诗抒怀,《春》中写到他看到别人在草丛中恋爱,自己很眼红,感觉自己很孤独。
所以开始步入诗坛。
三>迷恋自然。
剑桥大学很美,古典建筑群,蓝天碧海,鸟语花香,田野里点缀着农舍,一条康河贯穿其中。
若分析《再别康桥》,必须读《我所知道的康桥》,介绍了他每天的生活——划船,看闲书。
这便是他的留学生活,但他不后悔,他说,他读了三本书:自然书,人生书,社会书.康桥也在其生命中之深1922年回国后,他写了第一首与康桥有关的诗《康桥再会吧
》,康桥是其生命的源泉,精神的依赖之乡。
自然风光陶冶之下,造成了他清高,超脱的英国绅士风度.徐志摩一生出了4本诗集。
生前3本,可以概述一生。
1925年一本诗集《志摩的诗》,写于徐志摩回国后,日子不好过。
林徽因与他的老师梁启超的儿子梁思成订婚,造成他心情很不好。
创作上也不顺心。
徐志摩有些自傲,讲座的开头经常是:我是英国留学生,我们英国留学生......因为过于自傲,得罪了不少人,其中一位就是郭沫若。
郭沫若喜欢热情,奔放,夸张的风格,他曾写过一首诗感叹他在日本九州医科大学学习时的艰难生活,其中一句泪浪滔滔,而徐志摩不知道郭沫若的风格。
所以他批判郭沫若的诗不通。
他认为:只有长江,黄河水才会滔滔,而泪怎么会滔滔。
郭沫若很伟大,但他也是个凡人,对之当然不高兴了。
同时徐志摩也得罪了鲁迅,因为他经常到处发表文章,论述诗歌应讲求音乐性。
鲁迅回应写文章批评徐志摩道:你总是到处啾啾的叫,总是到处跳。
。
之后,鲁迅幽默的写到:我写了篇小文章刺激了徐志摩,就再也没见他来投稿了。
当然,我讲这些情况,只是说明徐志摩在创作上,个人生活上遇到了麻烦。
徐志摩一生出了4本诗集。
生前3本,可以概述一生。
1925年一本诗集《志摩的诗》,写于徐志摩回国后,日子不好过。
林徽因与他的老师梁启超的儿子梁思成订婚,造成他心情很不好。
创作上也不顺心。
徐志摩有些自傲,讲座的开头经常是:我是英国留学生,我们英国留学生......因为过于自傲,得罪了不少人,其中一位就是郭沫若。
郭沫若喜欢热情,奔放,夸张的风格,他曾写过一首诗感叹他在日本九州医科大学学习时的艰难生活,其中一句泪浪滔滔,而徐志摩不知道郭沫若的风格。
所以他批判郭沫若的诗不通。
他认为:只有长江,黄河水才会滔滔,而泪怎么会滔滔。
郭沫若很伟大,但他也是个凡人,对之当然不高兴了。
同时徐志摩也得罪了鲁迅,因为他经常到处发表文章,论述诗歌应讲求音乐性。
鲁迅回应写文章批评徐志摩道:你总是到处啾啾的叫,总是到处跳。
。
之后,鲁迅幽默的写到:我写了篇小文章刺激了徐志摩,就再也没见他来投稿了。
当然,我讲这些情况,只是说明徐志摩在创作上,个人生活上遇到了麻烦。
到了1924年泰戈尔访华时,他情绪开始高涨。
他和林徽因做翻译,写了第一本诗集,反映了他早期执着的追求,代表作《我要树一棵明星》表带来他对劳动人民的同情。
当然这是资产阶级诗人居高临下的同情,但是有进步。
第二本诗集《斐冷翠的夜》(斐冷翠是意大利的佛罗伦撒),进入了创作第二阶段。
1924年,他认识了陆小曼,又叫陆媚,精通英语,法语,北京有名的交际花,18岁时就被外交部看中。
她有自己的特点,与林徽因不同,她精通文学,会创作剧本,国画画得很棒,京剧,评剧都会,跳舞也很棒。
她的丈夫王赓,清华大学毕业,梁启超的学生,美国留学生,先在普林斯顿读大学,后又考入西点军校少校级别。
陆小曼的父亲看到了王赓的前途,把陆小曼嫁给了王赓。
王赓是个很有才能的人,为何说起他呢
他习惯于美国的生活习惯,星期一到星期六工作,只有周日休息。
徐志摩常常到他们家玩:逛公园,到舞场,到剧院。
徐志摩可不讲哪一天,一有时间就跑他们家里去。
王赓没注意,则说:小曼,志摩来了,你陪他去玩一下。
(大家知道,一个丈夫如果对自己美丽的妻子爱抚不够,第三者容易插足)那么徐志摩成功地充当了第三者。
王赓是个很疏忽的人,他被调去哈尔滨当公安厅厅长,怕陆小曼吃不了苦,就把她留在了北京,这就给徐志摩提供了机会:一个是交际场上的名花,一个是诗坛热情浪漫的诗人,两人一见,场面可想而知。
所以当时闹得满城风雨。
这一段婚姻,这一段恋爱,很多人反对,徐志摩的父亲反对,梁启超反对。
在英国徐志摩和张幼仪离婚时梁启超就反对,而这个时候他对这个得意弟子也批评,说:你不要把自己的幸福建立在别人的痛苦之上。
警告他,徐志摩就是不听,他只知执着的追求。
到1925年,北京城闹得沸沸扬扬,桃色新闻不胫而走,他浪漫的生活经历超过了他的诗名,压倒了他的诗名,所以他不得不避嫌,远走欧洲。
所以1925年徐志摩第一次回到母校。
他是个聪明人,他走了不能把陆小曼留在那个地方。
他不放心,他临走前告诉陆小曼:你给我天天记日记,像对我说话一样,我在欧洲天天给你写信。
(当然是情书)以此来鼓励她。
他不仅用信,而且用诗来鼓励她。
例如《砌造一座桥》。
他要砌造一座爱墙,比刚还要强的墙,来鼓励陆小曼要记住那一个字——在上帝面前的誓言——爱字。
用诗用信来鼓励她要顶住压力,顶住社会舆论。
陆小曼的父母也反对,但王赓有风度,不会拿起手枪,只是劝陆小曼,但是这也没有作用。
坠入爱河,九牛也难以拉回来。
在这种情况下,陆小曼虽然有诗有信,但最终还是顶不住了,她病了。
打了三封电报到欧洲:徐志摩,快回来,再不回来,我顶不住了。
徐志摩接到电报马上赶回北京,陆小曼又活起来了。
这时就要商量结婚的事,不能再拖了。
可是这场婚姻徐志摩的父亲不同意。
既然要结婚,他提出了几个条件:第一,结婚后,到浙江来。
安分守己过日子。
他对这个儿媳并不满意。
他喜欢张幼仪,不喜欢陆小曼,说张幼仪是赚钱的,陆小曼是花钱的。
第二个条件使徐志摩和陆小曼非常紧张,徐父说,必须由梁启超做证婚人。
可梁启超是反对的,怎么能作证婚人呢
所以不好做工作,徐志摩只好去找他的好朋友胡适(五四运动的先驱,北大的教授,留美学生),请胡适作工作,梁启超才答应去证婚。
。
梁启超是证婚人,胡适是介绍人,证婚人在婚礼上是要讲话的,可徐志摩不知道他的老师要讲什么话。
新婚那天,看见梁启超上来讲话,夫妻两人汗流浃背,两腿发抖。
可梁启超是怎样说他的弟子和陆小曼的呢
祝词如下(先是针对徐志摩的):徐志摩,你这个人性情浮躁,所以在学问方面没有成就;你这个人用情不专,意志离婚再娶,以后要痛改前非,重新做人。
然后对这一对新婚夫妻说:你们都是离过婚的人,总是要结婚的,都是用情不专,以后要意志悔悟,祝你们是最后一次的结婚(这个话很有威慑力,梁启超太有名,所以徐志摩死后,陆小曼不敢再结婚了)。
1929年徐志摩和陆小曼结婚了,婚后回到了浙江,徐父专门为他们做了一幢房子,给他们住,但因北伐战争被抄家,他们都去了上海。
徐志摩回国后,1923年和陈浠滢,胡适等组织了新月社,出现了新月诗派。
后来闻一多从美国留学回来也加入了新月社,1926年在上海徐志摩创造了晨刊副刊——《诗说》,成为新月诗派的主要阵地,,发表诗作及其他作品。
其中闻一多发表了一篇文章《诗的格律》,提倡三美,徐志摩是表示同意的,而且两个人通过自己的诗歌进行创作。
进行实践,进行三美理论的实践。
结婚后,徐志摩和陆小曼的关系并没有徐志摩想象的那样好,因为陆小曼的身体不好,后来通过抽鸦片来止痛,最后上了瘾,再加上她喜欢出入舞场,歌厅,剧场,所以一掷千金,徐志摩写诗,稿费不够,就只好到大学里兼课,经胡适介绍到北京教书,到处飞来飞去,按照自己的理想,爱,美,自由去改造,但他失望了。
在上海这种情势下,不仅陆小曼陷得很深,如果他自己再呆下去,恐怕也会堕落,他一再劝陆小曼到北京去,他在北京大学和北京女子师范大学教书,把赚的全部钱都给了陆小曼(因为她花费太多了),还是供养不起。
所以陆小曼老是打电报催徐志摩:快回来,债台高筑呀,快回来还帐......到了1931年,徐志摩正在北京教书,陆小曼又发电报说家里没钱了,他只好赶回去。
其实他们都是爱着对方的。
陆小曼最反对徐志摩坐飞机,但徐志摩却喜欢坐飞机,他觉得在天上飞来飞去,恨浪漫。
陆小曼担心他的安全,可徐志摩这次仍不听话,他从北京回来不坐火车,而是搭乘张学良的专机(张学良要到南京办事)从北京出发到南京,然后坐火车赶回来。
一回家两人吵架。
一个说:你为何不到北京去,害我两处走,上海环境又不好。
陆小曼始终不听,她觉得上海最对她交际花的胃口,认为上海比北京好,还说:徐志摩你又坐飞机,不让你坐你又坐了回来。
因此徐志摩恨不痛快,拜访了杨杏佛,拜访了赛珍珠(为《中国人》写)想再搭张学良的飞机回北京,但因张学良没办完事,所以没搭成。
因为朋友多,他拿到了飞机的月票,坐了一邮政飞机,从上海飞到徐州。
这是他头痛,想回,但因林徽因将在北京大学作报告,讲中国古代古典建筑,他想去听,而且约好了梁思成,林徽因在机场迎接他,所以要在徐州加油,坚持要走,结果到了济南当家山,碰上了云雾,飞机撞在山上,机毁人亡。
他死后,很多有名人士都去了,例如梁启超、胡适、郁达夫、沈从文,至于林徽因夫妇更不用说,在这里有几个女人很失望,张幼仪离婚后没结婚,等他回心转意;林徽因在失事现场捡了一片碎片,挂在自己的房间,一直到她1954年去世,说明她心里还是爱着徐志摩;第三个是陆小曼,她知道徐志摩的死,她是有责任的,后来戒掉鸦片烟,整理徐志摩的著作,诗作等等;再就是赛珍珠暗暗喜欢徐志摩,但徐志摩无心顾及,告一段落,这个阶段是与理想实现有关系。
第三部诗集《猛虎集》于1931年8月出版,他的诗表现出对理想的追求已开始绝望。
为什么
1927年的大革命失败,有很多东西,徐志摩对很多都不满。
资产阶级思想是这样,不能实现自己的理想,他写了一首诗——《生活》,表现了绝望,还有一首与《雪花的快乐》相对,名字叫《别拧我,疼
》。
矛盾曾批评他,认为它要算一首浅黄诗把肉麻当有趣,这说明他的空虚和颓废,走向萎靡,以上是思想创造的介绍。
下面讲《再别康桥》是怎样抒情的,表达了怎样的感情
二、柔美悠远的意境,清新飘逸的风格《再别康桥》是一首写景的抒情诗,抒发的是什么呢
三句话概括:是一种留恋之情,惜别之情和理想幻灭后的感伤之情。
意是主观思想感情;境是诗内描写的客观景物。
何谓意境
是人物的主观思想情感和客观景物完美的融合,且形成一副具有个性色彩的艺术画面,既称为有意境。
当然我们欣赏徐志摩的诗和欣赏别的诗一样,需要调动对生活的积累,需要调动我们对知识的积累,然后我们一节节的讲这首诗。
《再别康桥》是一首写景的抒情诗,抒发的是什么呢
三句话概括:是一种留恋之情,惜别之情和理想幻灭后的感伤之情。
意是主观思想感情;境是诗内描写的客观景物。
何谓意境
是人物的主观思想情感和客观景物完美的融合,且形成一副具有个性色彩的艺术画面,既称为有意境。
当然我们欣赏徐志摩的诗和欣赏别的诗一样,需要调动对生活的积累,需要调动我们对知识的积累,然后我们一节节的讲这首诗。
轻轻的我走了,正如我轻轻的来,我轻轻的招手作别西天的云彩这句诗若分析的话,可用几句话来概括:舒缓的节奏,轻盈的动作,缠绵的情意,同时又怀着淡淡的哀愁。
还有,还加上一句,作别西天的云彩,西天的彩霞给我们一个印象,就是为后面的描写布下了一笔绚丽的色彩,整个景色都是在夕阳映照下的景物。
所以用这句话来概括,为这个诗定下了一个基调。
那河畔的金柳,是夕阳下的新娘,波光里的艳影,在我心头荡漾,这句诗实写的是康河的美,同时,柳树在古诗里柳——留,留别有惜别的含义,它给诗人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多少的牵挂用在我心头荡漾,把牵挂表现的非常形象。
当然他的手法是比拟的手法(拟人、拟物),与第三句话合在一起讲,软泥上的青荇,油油的在水底招摇;在康桥的柔波里,我甘心做一条水草,这一句诗突出了康河的明静和自由自在的状况,自由、美正是徐志摩所追求的。
同时表现一种爱心,那水草好像在欢迎着诗人的到来。
再次,我觉得它不是完全脱离中国诗歌的意境的,它和中国的古诗有相同的地方,就是物我合一。
第二句是化客为主,第三句是移主为客,做到两相交融,物我难忘。
这两句诗正好表现出徐志摩和康桥的密切关系。
这就是我们前面所讲的三个方面:确定了理想,步入了诗坛,美妙的风光中,抒发自己的情感。
三者是紧密地联系在一起的,通过具体的形象,来表达自己的感情。
而我们欣赏诗也是从形象入手,来逐渐接受诗人的心灵的。
第四节是转折点,那榆荫下的一潭,不是清泉,是天上虹,揉碎在浮躁间,沉淀着彩虹似的梦:。
这句诗运用了虚实结合的手法,实是景物的描写,虚是象征手法的运用。
一潭水很清澈,霞光倒映下来,不是清泉,是天上的虹,一片红光,是实写。
但是,潭水上漂了很多的水藻,挡住了一部分霞光,零零碎碎的,有的红,有的绿,好像柔水一般,非常形象。
这个揉写的很好,同时也是自己梦想的破灭。
那么这个梦引起我们什么感觉呢
这使我想起了闻一多先生纪念它的长女夭折时写的一首诗。
他用了一个比喻像夏天里的一个梦,像梦里的一声钟,大家知道梦时美好的,钟时悠扬的,然而是短暂的,所以彩虹似的梦似美丽而短暂的。
1927年他的梦想破灭了,又与陆小曼不和,很消沉。
第五节,既然谈到梦,那么这次再来康桥,再回母校,是不是来寻梦的呢
寻梦
撑一支长篙,向青草更青处慢溯,满载一船星辉,在星辉斑斓处放歌。
这句诗是徐志摩对往昔生活的回忆、留恋,他在康桥生活的两年,悠哉悠哉。
他那时有自己的理想,生活是充实的,对明天怀着希望。
所以,他用一船星辉来比喻那时的生活,带有象征的意味。
最好的诗诗第三句诗。
过去的已经成为历史,回到现实仍然是哀伤,所以悄悄是离别的笙萧,夏虫也为我沉默,沉默是今晚的康桥。
这句诗是情感的高潮,充分表现了徐志摩对康桥的情感,集中表现了离别的惆怅。
这句诗就需要联系别的诗,包括古诗来理解。
悄悄是离别的笙萧是暗喻的手法。
例如,苏轼的《前赤壁赋》中描述了萧声是低沉的哀怨的,而笛声是欢悦的,所以萧来比喻悄悄来说明诗人的心境,因此,悄悄的动作带有诗人的感情,接着夏虫也为我沉默,沉默是今晚的康桥。
诗歌讲究精练,为什么一再重复沉默悄悄轻轻
这不是浪费语言,而恰恰是他的重点。
其实沉默是人的最深的感情。
例如,柳永的《雨霖铃》中的语句执手相看泪眼,竟无语凝噎,再如苏轼的词《江城子》十年生死两茫茫,他回忆他的妻子王弗死后的十年,回忆他们相见的时候相顾无言,唯有泪千行。
此处无声胜有声,还有李白的《黄鹤楼送孟浩然之广陵》:故人西辞黄鹤楼,烟花三月下扬州使用反衬手法,三月春光明媚,白花盛开,可惜好友欲离我而去。
如感时花溅泪,恨别鸟惊心,下两句孤帆远影碧空尽,唯见长江天际流。
意在言外,旨在象内。
不着一字,尽得风流往往用在评价诗,意思诗不说愁,却把愁表现得最为恰当,看着朋友走掉,长久孤立的站着,表现感情的深厚。
如王维说的一切景语皆情语,写景即抒情。
所以唯见长江天际流能引起我们很多的遐想,又如利于李煜的问君能有几多愁,恰似一江春水向东流,只要能让我们产生联想的诗就是好诗,这些都告诉我们欣赏诗要调动我们知识的积累,像形、相似的诗能在头脑中产生,用此来理解新诗。
写得好都是诗人生活经历的提炼和升华,换句话,我们通过生活的桥梁可以达到诗人的心灵。
例如,刚离开父母的学子读《再别康桥》是不是更有感觉
为什么沉默时感情最深呢
像生活中的例子,感情最深的表达时飞机、船都已走了,但送别的人伫立不动,若有所思。
结合句中沉默是今晚的康桥,康桥尚且如此,诗人何以堪
实际反衬了诗人对康桥的感情非常深厚,因此,悄悄就带着诗人的主观感情了。
第七句悄悄的我走了,正如我悄悄的来,挥一挥衣袖,不带走一片云彩,我认为云彩有象征意味,代表彩虹似的梦,它倒映在水中,但并不带走,因此再别康桥不是和他母校告别,而是和给他一生带来最大变化的康桥文化的告别,是再别康桥理想。
以上才是深入理解了这首诗。
再粗略讲一下,《再别康桥》这首诗充分体现了新旧诗派的三美,即绘画美,建筑美,音乐美。
音乐美是徐志摩最强调的,其中第一句和最后一句是反复的,加强节奏感,且其中的词是重叠的,例如悄悄、轻轻、沉默,再者每句诗换韵,因为感情是变化的,所以不是一韵到底的。
再是音尺,轻轻的我走了,三字尺,一字尺,二字尺,符合徐志摩活泼好动的性格,再是压韵。
所谓建筑美,一、三句诗排在前面,二、四句诗低格排列,空一格错落有致,建筑有变化;再者一三句短一点,二四句长一点,显出视觉美,音乐是听觉,绘画是视觉,视觉美与听觉美融通,读起来才会感觉好。
再谈到绘画美即是词美,如金柳柔波星辉软泥青荇这些形象具有色彩,而且有动态感和柔美感。
这三者结合起来,徐志摩追求整体当中求变化,参差当中求异,显示出新月似的特点和个性,所以我概括为:柔美幽怨的意境,清新飘逸的风格。
回答者:唐子畏 - 榜眼 十三级 3-26 18:13《再别康桥》是一首优美的抒情诗,宛如一曲优雅动听的轻音乐。
1928年秋,作者再次到英国访问,旧地重游,勃发了诗兴,将自己的生活体验化作缕缕情思,融汇在所抒写的康桥美丽的景色里,也驰骋在诗人的想象之中。
全诗以“轻轻的”“走”“来”“招手”“作别云彩”起笔,接着用虚实相间的手法,描绘了一幅幅流动的画面,构成了一处处美妙的意境,细致入微地将诗人对康桥的爱恋,对往昔生活的憧憬,对眼前的无可奈何的离愁,表现得真挚、浓郁、隽永。
这首诗表现出诗人高度的艺术技巧。
诗人将具体景物与想象糅合在一起构成诗的鲜明生动的艺术形象,巧妙地把气氛、感情、景象融汇为意境,达到景中有情,情中有景。
诗的结构形式严谨整齐,错落有致。
全诗7节,每节4行,组成两个平行台阶;1、3行稍短,2、4行稍长,每行6至8字不等,诗人似乎有意把格律诗与自由诗二者的形式糅合起来,使之成为一种新的诗歌形式,富有民族化,现代化的建筑美。
诗的语言清新秀丽,节奏轻柔委婉,和谐自然,伴随着情感的起伏跳跃,犹如一曲悦耳徐缓的散板,轻盈婉转,拨动着读者的心弦。
诗人闻一多20年代曾提倡现代诗歌的“音乐的美”“绘画的美”“建筑的美”,《再别康桥》一诗,可以说是“三美”具备,堪称徐志摩诗作中的绝唱。
轻轻的我走了,正如我轻轻的来;我轻轻的招手,作别西天的云彩。
那河畔的金柳,是夕阳中的新娘;波光里的艳影,在我的心头荡漾。
软泥上的青荇,油油的在水底招摇;在康河的柔波里,我甘心做一条水草
那榆荫下的一潭,不是清泉,是天上虹揉碎在浮藻间,沉淀着彩虹似的梦。
寻梦
撑一支长篙,向青草更青处漫溯,满载一船星辉,在星辉斑斓里放歌。
但我不能放歌,悄悄是别离的笙箫;夏虫也为我沉默,沉默是今晚的康桥。
四大名著中哪些人物给你留下了深刻印象
是我国古代一部展现英雄性格发展的光辉著作。
提到我们不能不讲到.说起,肯定是无人不知无人不晓.在中的<<西游记>>里,被点化的更是活灵活现. 孙悟空:法号行者,是的大徒弟,会七十二变、腾云驾雾。
一双火眼金睛,能看穿妖魔鬼怪伪装的伎俩;一个筋斗能翻十万八千里;使用的兵器,能大能小,随心变化,小到绣花针,大到顶天立地。
他占花果山为王,自称齐天大圣,搅乱的,偷吃的长生不老金丹,打败天宫十万天兵天将,又自不量力地与斗法,被压在五行山下五百多年。
后来经观世音菩萨点化,保护唐僧西天取经,一路上降妖伏魔,历经九九八十一难,取回真经终成正果,被封为斗战胜佛. “仙石迸猴”成佳话,洞天福地猴中王 从一个普普通通的石猴,一跃而为“花果山水帘洞”八万四千铜头铁额猕猴王,既不是天意造化,更不是靠虚伪,而是凭真本事,真功夫。
发现“花果山福地,水帘洞洞天”,他的勇敢,机智可见一般.正所谓“自古英雄出少年”。
这使他由一个名不见经传的石猴顺理成章地当上了“猴王”的位置。
“仙石迸猴”与生俱来的优越感让他自命不凡,伴随他一生历经无数的坎坷磨难,英雄豪气始终未被困厄所消磨。
强者为尊该让我,英雄只此敢争先 “大闹三界”是他震天动地反抗性的集中体现,此时又将英雄本色表现的淋漓尽致。
“地府除名,龙宫索宝,大闹天宫”这是孙悟空欲将自己的威名“远扬”而做的三件大事,特别是“大闹天宫”更把他敢争,敢拼,敢斗的反抗性英雄性格展露无遗. 西天取经显英豪,功成正果美名扬 这段艰难的岁月,孙悟空进行了沉痛的反省与深刻的反思“靠意气用事,大闯大闹是成不了什么气候的,唯有干一番大业绩,才能取信于人,‘英雄’二字才会名副其实。
”“西天取经”是孙悟空毕生为之追求的崇高理想和献身的正义事业。
从“大闹天宫”到“西天取经”,从“齐天大圣”自诩英雄美名到“斗战胜佛.”昔日不可一世的孙大圣,如今已成长为一个成熟的英雄。
这是英雄性格的完善,人性之美的升华.
摩机是什么意思
摩机”一词来源于英文“Modify”,是指针对产品的某些薄弱环节和设计缺陷加以改进以较小的投资获得更高的性能。
对于PC音频爱好者在业余条件下的摩机,一般有三种思路,既替换、减法和加法。
所谓替换,是指厂家在设计和生产产品时碍于成本和售价所限,往往使用一些廉价但低质的原材料而使产品的性能无法得到充分的发挥,或者厂家为了划分产品档次,刻意使用廉价低质的元件来拉开产品的档次。
因此,对有一定动手能力的音频爱好者,只需以较小的代价通过更换一些高性能元器件或简单改进一些设计,就能使产品提高性能来获得更好的性能和性价比。
从操作难度上,替换是业余条件下最简单易行的摩机方法。
所谓减法,是指厂家为迎合市场的需求,往往为产品添加很多华而不实的功能或设计,对于厂家的销售来说,这是正确和必须的,因为对产品不了解的用户往往要占到95%甚至99%以上。
而对于追求本质的发烧友来说,去掉那些华而不实的功能或设计往往能进一步提升产品的性能,让产品回归理性,这就是减法。
在操作难度上,减法要高于替换,其难度并不在于去除的过程,而在于需要弄清真正需要削减的是哪些部分。
所谓加法,是指厂家为控制成本,往往采用一些简化的设计,使产品的性能无法彻底发挥。
音频发烧友可以根据产品特性自行增加一些电路组件,如精密稳压电源等,来达到提升产品性能的目的。
对于业余摩机来说,加法的实现难度是最大的,不仅需要爱好者有较强的理论知识,还要有一定的硬件条件,如专用的测试仪器、优质的发烧元件等,对于刚刚接触摩机的发烧友,可以先从替换和减法入手,等有一定经验后再采用加法摩机。
总之在入门阶段,学会正确地分析产品,找出产品的弱点和缺陷才是摩机的关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