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短篇读后感
这个寒假,我读了高尔基的小说,它给我的感触很深. 高尔基出生在一个贫穷的家庭中. 外祖父脾气十分暴躁,只有外祖母疼爱他了, 她时长给高尔基讲故事,对他又特别好。
外祖父不太喜欢他,两个舅舅更是讨厌他。
在外祖父家,他认识了很多亲戚,其中包括两个自私、贪得无厌的、为了分家不顾一切的米哈伊洛舅舅和雅科夫舅舅。
朴实、深爱着高尔基的“小茨冈”每次都用胳膊挡外祖父打在高尔基身上的鞭子,尽管会被抽得红肿。
但强壮的他,后来却在帮二舅雅科夫抬十字架时给活活的压死了。
高尔基的童年是黑暗的,就像他的家庭一样。
周围残酷的事情太多了,有时甚至连他自己都不敢相信竟会发生那样的事情。
但好在有外祖母,一直疼爱着他。
高尔基吃尽了苦头:幼年丧父,却又受尽外祖父的虐待,受别人的欺负.他周围的人都是那么的自私,贪婪,充满了仇恨…… 高尔基的童年是那么的悲惨,和他比起来,我可是幸福多了. 我从小就有母亲的呵护,父亲的疼爱,邻居们的关心。
父母把我们像捧上天似的,我们就是父母的命根子,父母对我们无微不至,可是想到高尔基,他童年实在是太悲惨了。
现在的我们,真是身在福中不知福,不愁吃不愁穿。
而小阿廖沙却吃不饱,穿不暖,还要挨打、受欺辱。
从小,父母就给我吃好的,玩好的,生怕我出点什么事。
虽然我们衣食住行不需要多考虑,但我们应该变坚强,不能遇到困难就退缩,我们也要向高尔基一样,有吃苦耐劳的精神。
只有拼搏才会,坚强。
要勇于拼搏,才会有灿烂的未来。
时代在不断进步,但人们却越发变得懦弱了,遇到困难就想要退缩、逃避或者走捷径。
高尔基要告诉我们的是:要不怕困难、持之以恒、永远以那种勇于拼搏的态度对待现在和未来的生活
2.读有感 怀着激动的心情,我第三次翻开了古典文学名著。
曹操的诡诈,刘备的谦逊,孔明的谨慎,周瑜的心胸狭窄,每一个人物都具有不同的性格,作者刻画的淋漓尽致,细细品味,让读者仿佛进入了一种境界。
故事的主要内容是以智和勇来依次展开的,但是我认为智永远是胜过勇的。
比如:在西城,孔明用空城计吓退了司马懿率领的十五万大军。
此种例子举不胜数。
可是在故事中也有“智不划谋,勇不当敌,文不拿笔,武不动枪”的。
像汉室刘蝉,整日饮酒作乐,不理朝政,心甘情愿的把蜀国献出,最后竟然上演了让天下人(笑逐言开)耻笑的事情,乐不思蜀。
谁会想到一个国家的统治者能做出这样的时移俗易的事情来呢
有勇无谋,大敌当前,只能拼死征战。
吕布,颜良都是典型的例子:如果吕布在白门楼听从谋士的计策,何必被曹操吊死在城门上呢
如果颜良把刘备在河北的事情和关羽说清楚,哪儿至于被义气的关羽所砍呢
古人云:大勇无谋,祸福占其,祸居上,福临下,入阵必中计,死无不目。
再谈谈国家,魏,曾经煊赫一时;蜀,曾经功成不居;吴,曾经名震江东。
这么来看,从国家就可以反映出国君的性格。
曹操,欺压百姓;刘备,爱民如子;孙权,称霸江东。
如果说魏国在三国里智谋最强,一点也不为过。
曹操的用兵堪称举世无双,司马懿就更是用兵如神。
但是两个人都有自己致命的弱点:曹操多疑,司马懿太过阴险。
再说蜀国,首当其冲的必定是伏龙��诸葛亮。
他那过人的机智,娴熟的兵阵,无不让后人叹为观止。
还有像凤雏��庞统、姜维、徐蔗等等一些人物,但是我认为都不如孔明。
吴,一个占据三江六郡的国度,能算得上是有谋略的,也就是周瑜了,少年时期的周瑜就熟读兵书,精通布阵。
经过一番刻苦的努力,终于当上了水军大都督,总统水兵。
不过他太过于嫉妒,死时年尽二十六岁。
从这些人物和国家我们不难看出人的性格的重要性。
性格关系着成功。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目标,只要踏踏实实,仔仔细细(的)地走好追求成功过程中的每一段路,相信成功一定会不远的。
当我们羡慕地看着别人成功时,往往忽略了他在成功的道路上付出的艰辛。
3.读<是谁出卖了刺猬>有感 这篇文章是由一件生活上的事情使作者想到了儿时的一个童话故事,告诫了人们一些道理.小故事大概是这样的:森林里的狐狸想吃刺猬,但怕刺猬身上的刺.刺猬呢,又把自己的弱点告诉了乌鸦,乌鸦为了保住性命,将这一秘密告诉了狐狸,后果大家可想而知. 如果不看这篇文章,而只看这篇童话故事,那么,我还为乌鸦出卖了自己的好朋友而生气呢!我会想:刺猬把乌鸦当好朋友才把自己的弱点告诉乌鸦,乌鸦太不讲义气了!但我读了之后,才慢慢领悟到,真正出卖刺猬的其实是刺猬自己.他本身就生活在充满危险的森林里,只有自己的一身硬刺能保护它,而它却把自己的破绽告诉了乌鸦. 回到现实,如果你把你自己的秘密告诉了别人,又被别人说出去了,就不要怪朋友出卖了你,因为,说出这个秘密的第一个人是你自己.你想想,自己都不能替自己保密呢
4.. 我读了美国著名作家海明威的小说,十分佩服小说中老渔夫的意志,他让我懂得了一个人一定要有坚持不懈的精神,才能获得成功。
小说描写的是一个年近六旬的老渔夫,在一次单身出海打鱼时,钓到了一条大鱼,却拉不上来。
老渔夫同鱼周旋了几天后,才发现这是一条超过自己渔船数倍的大马林鱼,虽然明知很难取胜,但仍不放弃。
后来又因大马林鱼伤口上的鱼腥味引来了几群鲨鱼抢食,但老人仍不愿就这样放弃,最终突出重围,将大鱼带回了渔港,让其他渔夫佩服不已。
5. 这本书是作者真实生活的写照,高尔基根据自己的亲身经历,再现了黑暗统治下的孩子从觉醒到长大的苦难历程。
阿廖沙是一个悲惨、可怜的小孩,他的童年是在外祖父家度过的,他的生活可不像我们现在这样幸福,充满阳光和爱。
他的外祖父性情暴躁,贪婪、自私;两个舅舅也很自私、粗暴,这些都在年幼的阿 廖沙的心里留下了深深的烙印。
这本书让我了解到了当时沙皇统治时期的困苦生活,让我知道了现在的美好生活的来之不易。
我们要珍惜现在的幸福生活,热爱生活,努力学习,用自己的能力和智慧把这个世界建设得更加美好。
6. 这几天,我看了一本,这本书非常有意思。
其中,我被中的冰山这一节内容深深打动了。
他们在南极地区航行,在回来的路上,不幸被冰山困住,但他们用自己的智慧拯救了自己的生命。
多么惊心动魄的一刻啊
想想他们,在危险的情况下,他们头脑清醒,用智慧战胜了困难。
那我呢
我从小到大都很胆小,而且在困难来临的时候没有勇气去面对、去战胜它。
而《海底两万里》给了我一些勇气,我应该学习他们的那种不畏艰险的精神
《海底两万里》虽然只是一本冒险小说,但它却给了我许多的勇气,它让我勇敢地去面对现实,不能胆小怕事
7. 这本书记录的是海伦.凯勒一生的事。
书中感人心腑的故事,总是在我受到困难和挫折是鼓励我,不要后退。
海伦.凯勒从小就失去了听觉、视觉和甜美的声音。
她也曾因自己的缺陷而放弃过,可她又很快振作起来。
在莎莉文老师的帮助下,凭着超人的毅力,不但学会了说话,还学会了五种语言文字
她一生熬过了八十七个无声、无语、无光的孤独岁月
一个人只要胸怀大志,并不懈向着目标努力奋斗,就不会被一些客观条件束缚,你就会拥有无限的力量去实现它
坚贞不屈、不断进取的精神是海伦.凯勒所拥有的,我们——祖国的接班人更应该拥有这种美好的精神品质
8. 是部庞大、复杂的小说,它生动地描写、反映出了梁山起义的发生,发展壮大直至起义失败的整个过程。
它明确地描写出了当时起义的社会根源和原由,并成功塑造出了那些栩栩如生的起义英雄的形象,且通过他们不同的反抗道路展开了起义过程,也具体地揭示了起义失败的内在原因。
英雄们走上反抗的道路,各有不同的原因和不同的情况,但是在逼上梁山这一点上,许多人是共同的.他们不满官府的剥削,受地主的掠夺和迫害起而反抗,结果被逼上山落草.勇猛地向统治阶级进行冲击.他们是从血的教训中觉醒过来的。
9. 详细叙述了居里夫人的一生,也介绍了比埃尔-居里的事迹,着重描写了居里夫妇的工作精神和处事态度。
书中引用了居里夫妇的许多信札和日记,书的最后还附录了居里夫人一生所得的奖金,奖章的情况以及罗列他所得的名誉头衔,是一本很翔实的个人纪录。
在书中,我们可以看到居里夫人从来没有浪费时间,只有严谨的生活;没有享乐的懒散,只有英勇的奋斗;没有奸诈的人和事,只有和谐的空气;没有丑恶的画面,只有纯洁的灵魂---这是一本最精彩的历史人物传记。
10. 奥斯汀的,正如她自己所说,是在两寸象牙上细细的雕刻,它是奥斯汀的代表作.这部反映婚姻问题的小说是作者作品中最受欢迎的一部,也是她本人最喜欢的作品.作品生动的反映了18世纪末到19世纪初处于保守和闭塞状态下的英国乡镇生活和世态人情.其社会风情画似的小说不仅在当时吸引着广大的读者,实至今日,仍给读者以独特的艺术享受.她是第一个现实地描绘日常平凡生活中平凡恩的小说家,在英国小说史上起了承上启下的作用. 整部作品没有滂沱的气势,没有曲折跌宕的情节,但就是这种简单,精致深深地吸引着我们.奥斯汀短暂的一生几乎都是在英国的乡间度过的,也许就是周围朴素,宁静的氛围孕育了她淡然的气质.并不能因为没有丰富的经历,就对她的对于事物的分析能力有所怀疑,读过的人一定会为她细腻,敏锐的情感所折服.在写《傲慢与偏见》时,她只是一个十几岁的女孩,难道这不是一种天赋么?她的确很少接触外界,但思想存在,想象存在,这一切的存在就足够了。
11. 一个告别了武器的人,不是敌人的俘虏,就是爱的俘虏.我不是不善于自我保护,实在是一个放弃自我保护的人.就如同生命的数据库,已经不需要进入的密码,随时都可以打开全部程序,可以读出全部的文件.我说的俘虏,就是这个意义上的俘虏.当我把自我放到阳光下的时侯,我明白从此不能有所伪装,隐蔽的日子一想起就令人不安.当我意识到抗拒的无奈,有多少时间无可挽回,有多少记忆渐渐从内心淡出.说到底,俘虏就是一个不能抵挡伤害的人,就是要有足够的勇气放弃希望,必须承受生存的全部压力.本来,在属于个人的空间,可以沉浸于独自的幻想,可以从尘埃里开出虚拟的花朵.而一个放弃自我保护的人是连欺骗自己都不能,只有不断地净化内心世界. 12 这部小说我在假期中已经看了好几遍了,它是我最喜欢的课外读物之一,其中有关人生意义的段落,我还能把它给背诵出来呢! 人应该怎样地活着才有意义呢?保尔•柯察金用行动回答了这一问题.保尔他残废后,毫不灰心,还要顽强的学习,努力工作,并且开始了文学创造.后来双目失明了,这对于已经瘫痪的人来说,要是一场多么沉重的打击呀!可是他却毅然拿起笔来,摸索着,坚持写作,每写一个字,他都需要付出极其艰苦的劳动.经过顽强的努力,他终于成功的写出了小说《在暴风雨里诞生》的前几章.读着,读着,我也禁不住热泪盈眶,心潮澎湃.保尔•柯察金那坚毅的脸庞,仿佛就在我的眼前.保尔这样一个普通的战士,竟有比钢铁还要坚强的意志,这是什么力量在鼓舞着他呢?我读完这本书,在书中我终于明白了,这是那最伟大,最壮丽的共产主义事业在召呼着他创造奇迹,这就是他顽强地与疾病作斗争的动力. 13.当我在老家看见一只只小鸭子的时候,便不由自主的想起了丑小鸭:一只处处受排挤,受嘲笑,受打击的鸭子.但是它却一直怀有一份美好的梦想,因为这份美好的梦想,它在困难面前没有绝望,没有沉沦,而是始终不屈地奋斗,终于成了一只美丽高贵的白天鹅,它感到了幸福,感到了温暖. 爱美之心,人皆有之,世界上,有谁不爱美?外表美固然重要,但是,心灵美更加重要.要是你品德美,智慧美,语言美,行动美,这才是世界上最美的人.虽然外表美,但心灵不美,有些人,为了外表美,不惜一切代价,那是美吗?有些人,虽然长得丑,但是他努力,勤奋,善良,这是丑吗? 读完这篇文章,使我明白:外貌并不重要,最重要的是内心是否美,纯洁.丑小鸭成了白天鹅,一切都源于它心中那一份永恒的梦想.大家都能成为一只展翅飞翔的天鹅,只要你坚定信念,拥有美丽的梦想,并坚持不懈地去奋斗,你会成功的,你会变成美丽的白天鹅,不过有很长很长的路要走…… 我从《丑小鸭》这篇文章中体验到了美的真谛,明白美的内涵——内心美,让我们变成天鹅,在广阔的天空中展翅高飞! 14.小妇人》是一本带有自传性质的家庭小说,作者是美国的奥尔科特。
这本书主要将的是马奇家的四个不同性格的女孩通过自己的善良和勤劳找到了自己幸福的故事小说没有跌岩起伏的情节,没有引人入胜的悬念,但作者用朴实的语言描写了马奇家的天伦之爱。
们的善良,对爱的忠诚及对亲情的渴望深深地感动了我。
作者只描写了生活中很平凡的细节,是但却处处显露出对爱对美好生活的憧憬。
马奇家的女孩虽然家里贫寒, 但她们却对任何事都有积极乐观的态度。
小说强调了她们的个性与尊严,但有表现出她们的自我表现约束, 而独立自强有是这四个女孩的共同特点她们总是在不停的找出自己的缺点并努力改正。
这也是值得每个人学习的。
我喜欢梅格, 喜欢她为爱情甘于贫困, 不为金钱所诱惑的性格喜欢她淑女风范。
我喜欢乔, 喜欢她的无拘无束, 喜欢她为梦想而努力奋斗的坚定不移的决心。
我喜欢贝思,喜欢她的恬静,做任何事都毫无怨言,喜欢她总是为别人着想的善良品德。
我也喜欢艾米喜欢她的坚强, 把扶贫济穷当作己任的信念。
她们的理想与命运个不相同, 但她们都找到了自己最好的归宿。
在她们看来,家是她们的生长之地, 又是神圣的避难场所。
们回仔细聆听母亲的教诲,回用自己灵巧的双手聪慧的大脑发明一个又一个富有创意同时又能美化心灵的游戏。
四姐妹的成长历程仿佛是一首富有趣味的教育诗。
作者用既不华丽也不枯燥的语言想我们展示了人类伟大的亲情、 友情和爱情。
在我看来, 似乎在四姐妹的眼里, 永远和她们爱的人和爱她们的人生活在一起就是天下最幸福的事。
从她们身上, 我学会了坚强, 学会了要懂得知足但不能满足我学会了要对未来永远充满希望, 并努力追逐梦想的乐观精神。
我同样也学会了要加倍珍惜所拥有的,不要等死去失去了才知道它们的难能可贵。
我们应该细心发现每个人的优点而不是带上了有色眼睛只看到别人的缺点。
梅格、乔、贝思、艾米她们四个坚强、乐观的精神将永远贮存在我的心里。
她们的微笑回永存在我的脑海中, 提醒着我, 要坚强,要有一颗纯洁的心 15. 学习了《卖火柴的小女孩》这篇课文,我禁不住沉思起来。
对于小女孩的悲惨生活,我深感同情,她拥有的只能是幻想;而我拥有的,一切都是现实。
圣诞节的晚上,小女孩又冷又饿,她擦燃了第一根火柴,幻想自己坐在一个暖烘烘的火炉面前……火柴灭了,温暖的感觉不见了,消失了。
而我,还从未尝到过挨冻的滋味。
小女孩饿极了,此时,她多想吃点儿东西呀,可是哪儿有哇
只有幻想伴随她,她觉得有一只喷香的烤鹅,背上还插着刀和叉,向她摇摇摆摆地走来,但是只要火柴一灭,她又回到了那种饥饿的现实中。
而我,从来没有被饿的感觉困扰过,每顿饭都是丰盛的
她没有快乐,只有痛苦。
于是,就幻想那美丽的圣诞树来寄托她那美好的愿望;而我,生长在甜水中,哪一个节日,不是家长陪在身边尽情地快乐呢
最后,小女孩在火柴强烈的光亮中,幻想见到了她唯一疼爱自己的奶奶。
她虽然有爸爸、妈妈,但他们却无法给她关怀,小女孩多么可怜哪
而我呢,全家对我的关怀是无限的
想着想着,我仿佛看到了小女孩和她的妈妈坐在暖和的屋子里,吃着可口的晚餐。
16.读《遥远的岛》有感 在《成长的岁月》的《内心的成长》这个分目录里,有篇名叫《遥远的岛》的文章,给我们讲述了两个孩子内心成长的故事。
从前有两个孩子,他们一心向往着海上的那个神秘而异彩纷呈的小岛。
可是当终于有一天,他们真的踏上这个小岛之后,才发现,这只不过是一片不成样子的荒野。
他们简直不相信自己的眼睛,这就是曾日夜向往的小岛。
他们回家之后一直很难过,也从此不再看这个小岛了。
看了这篇文章之后,我感触很深。
从对梦的痴心幻想到逐步认识冰冷的现实,也是成长的一个重要的内容。
每一个人的童年时代,都是梦的季节。
小时侯,我们阅读的,是美妙的童话,画的,是无拘无束的想象画,听的,是欢快的儿歌,做的,是无奇不有一心向往的梦。
小时侯,在我们的眼里,周围每个人都是笑着的,每个故事都有圆满的结局,天空,可以画成绿色,狮子,不会吃人……一切都是多么美好啊。
但是,随着年龄的增长,时间的飞逝,我们长高了,长大了,看到的东西多了,也懂得了不少。
其实我们有很多梦想,当我们真的涉足期间,却突然大失所望,世界上任何事物,都比不上人的想象那么美好。
我们总会慢慢发现,不是每个人都是笑着的,不是每个故事都有圆满的结局,天空,毕竟还是蓝的,狮子,还是会吃人…… 我想起了以前在作文选上看过的一篇作文。
它讲的是作者快小学毕业了,想考上重点中学。
一天晚上,作者的妈妈请了重点中学的几位老师到家里来吃饭,并给他们送礼,让他们帮帮忙,让作者“顺利”进入重点中学。
作者当时感触很深,也很诧异,重点中学不是只有考好试才能进的吗
为什么有些人学习不好也能进重点中学
大人却对作者说:你是小孩,你不懂。
17.读 《格列佛游记》有感 长假里,我读了英国作家乔纳森·斯威夫特的《格列佛游记》,小说以辛辣的讽刺与幽默、离奇的想象与夸张,描述了酷爱航海冒险的格列佛,四度周游世界,经历了大大小小惊险而有趣的奇遇。
游记中小人国、大人国里光怪离奇的故事深深地吸引了我,然而给我印象最深的是,1710年格列佛泛舟北美,巧访了荒岛上的慧因国,结识了具有仁慈、诚实和友谊美德的慧因。
在慧因国的语言中没有“撒谎”和“欺骗”这样的字眼,人们更不理解它的含义。
他们不懂什么叫“怀疑”、什么是“不信任”,在他们的国度里一切都是真实的、透明的。
格列佛在慧因国里度过了一段美好的时光,他完全融入这个社会,以致于与暗喻人类的耶胡交往时形成强烈的反差,因为他们总是以怀疑的眼光看待他的诚实,使他感到失落,对人类产生了极度的厌恶。
我很羡慕文中的主人公有幸能到慧因国,慧因国是我们所追求和向往的理想境地,在这里你不需顾虑别人说话的真假,而在现实的世界,有着太多我们不愿看到的事情常常发生:有人用花言巧语骗取别人的血汗钱、有人拐卖儿童谋取暴利、有人甚至为了金钱抛弃自己的亲身父母。
难怪我们的老师、长辈从小就教育我们要提高警惕,不要上当受骗。
这与我们提倡的帮助他人、爱护他人是很难统一的。
当我遇到有困难的人,要伸出援助之手时,我迟疑;当有人替我解围时,我不敢接受。
这些都让我内心感到痛苦、矛盾,无所适从。
既妨碍了我去“爱”别人,同时也错过了别人的“爱”,在难道不是一种悲哀吗
我期盼着有一天我们的社会也像慧因国,孩子们的眼中不再有疑虑,教育与现实是统一的。
我愿为此付出努力,也希望大家与我一道,从自己做起,从现在开始做起,让这个社会多一点真诚、少一点虚伪。
18.〈〈静静的顿河〉〉是肖洛霍夫的代表作,也是二十世纪文学中赢得世界声誉的重要作品,小说以鞑靼村作为哥萨克社会的缩影,以第一次世界大战到国内战争期间纷繁激烈的巨大历史变迁为时代背景,以哥萨克葛利高里坎坷不平,复杂曲折的一生经历为主线,反映了顿河哥萨克民族在历史转折时期的动荡分化,展现了他们所走过的痛苦的道路,揭示了顿河哥萨克所代表的经历了一次世界大战二月革命,十月革命,以及国内战争的俄国社会的广阔深厚,错综复杂的生活内涵,这部小说是描写顿河哥萨克社会这一特定历史时期激烈动荡与深刻变化的史诗性作品。
当我们把这些诗意盎然的哥萨克人的生活画卷与后边的刀光剑影战争死亡联系在一起的时候,我们不能不惊诧作家驾驭体裁的能力。
正是这些诗情画意的和平生活的画面与硝烟弥漫,鲜血淋漓的战场景象交融汇合,才构成了〈〈静静的顿河〉〉一个具体,鲜明,丰富,生动的完整协和的艺术总体形象,才完成了这部史诗性作品的主旋律。
我们品位小说中那抒情诗歌的哥萨克风情的时候,一定要吧它融会进这个主旋律中去体验。
那样,收益将会是很大的. 19.读完《鲁滨逊漂流记》这本精彩的小说后,一个高大的形象时时浮现在我的眼前,他就是勇敢的鲁滨孙! 他放弃了富裕而又舒适的生活,厌恶那庸庸碌碌的人生,从而开始了一次与死神决斗的生存大挑战。
种种的不幸与困难并没有压倒鲁滨孙,反而使他更加坚强。
鲁滨孙是个伟大的人,坚毅的人,孤身一人在这个荒无人烟的孤岛上生活了27年。
他敢于同恶劣的环境作斗争,勤奋劳动,把小岛经营得有条不紊。
他在逆境中锻炼了自己,成就了一番不平凡的事业。
这本书教会我们只有坚持才能胜利,只有实干才能让我们摆脱困境,实干比信念更重要…… 我的人生也会随着这本书而起航,在人生的航海中,勇敢前进,永不放弃 20.可能许多人都有一个感受,读一篇好文章就像刚参加完体育比赛,喝一瓶柠檬饮料那样解渴。
今天,我也看了一篇文章,是我国著名作家周而复爷爷的叫《在贫困中成长》,写得很好,我看完后,是那么内愧负疚,是那么思绪万千…… 周而复爷爷用辛酸的语言,讲述了他儿时的苦难生活。
当时,他们家很难找到安身之处,生活十分贫寒,他不得不经常与父母去典东西。
当年纪大些的时候,母亲索性就叫他自己去当东西。
但他仍然热爱学习,渴望上学,家里没有钱给他买笔墨纸,他就在方砖上用清水写,方砖吸水,水干了,他又写。
周而复爷爷就是用这种最原始的办法学习写字的。
这是一种什么样的毅力呀,这是一种怎么样的求知欲啊
相比之下,我做了什么了,我是怎么学习的呢。
我和许多孩子一样是独生子,在独生子这个词的后面就意味着拥有一切。
就拿我自己来说吧,爸爸妈妈为了培养我,特意买了一架钢琴,还叫我自己用一个屋,我的房间不但宽敞舒适,阳光明媚,而且妈妈还精心为我布置了一番。
这恐怕是当年周而复爷爷在梦中也想不到的。
还用说别的吗,笔纸算什么,我要什么,爸爸妈妈就给我买什么,我要吃什么,就给我做什么。
记得有一次,妈妈批评我说:“菲菲,你的钢笔字怎么越写越差,还不如二三年级呢。
”我当时很不服气,强词夺理顶撞妈妈:“是钢笔不好用,我要用英雄牌铜笔,绝对写得好
”后来我过生日时,妈妈真的送给我一支新的英雄牌钢笔,可是又怎么样,难道我的字就比在砖头上练字的小男孩好吗
世上有许多事情,当你仔细接触它就会忘不掉它。
我想,周而复爷爷的这篇文章将会永远成为我学习生活的一部分。
我肯定地说,当我今后在学习上遇到困难的时候,这篇文章将会作为我的动力,鼓励我克服困难。
假如有一天,我要是成为一个对社会有贡献的人时,那么我首先要感谢《在贫困中成长》这本书给我的启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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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后感400~450字之间
你好《老人与海读后感》这本书讲了这么一个故事:古巴老渔夫圣地亚哥连续八十四天没捕到鱼,被别的渔夫看做失败者,可是他坚持不懈,终于钓到了一条大马林鱼,大马林鱼将他的小船在海上拖了三天才筋疲力尽,被他杀死了绑在小船的一边,在归程中一再遭到鲨鱼的袭击,他用尽了一切手段来反击。
回港时只剩鱼头鱼尾和一条脊骨。
尽管鱼肉都被咬去了,但什么也无法摧残他的英勇意志。
圣地亚哥是个可怜的老头。
海明威以自己精炼的语言塑造了这个形象,可以说,海明威并没有给予老人成功,却赋予老人在压力下优雅而坚韧的形象。
海明威的这部小说荣获了诺贝尔文学奖和普利策奖。
这个骨头里留有几百块弹片的硬汉作家,恰当地写出了生命的强度,告诉我们怎么去面对生、老、病、死,告诉我们心该有多宽。
老人是孤独的,他是在理想的道路上前行的旅人,但他又是不孤独的,因为他的意志是那样的坚强。
看了这本书,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静,这位普通而又可敬的老人使我深深的懂得了:做人不应该被任何困难所屈服,应该尽自己最大的努力与生活中的磨难做不屈不挠的斗争。
人性是强悍的,人类本身有自己的限度,但正是因为有了老渔夫这样的人一次又一次地向限度挑战,超越它们,这个限度才一次次扩大,一次次把更大的挑战摆在了人类面前。
在这个意义上,老渔夫圣地亚哥这样的英雄,不管他们挑战限度是成功还是失败,都是值得我们永远敬重的。
因为,他带给我们的是人类最为高贵的自信。
谁发我5篇读后感 每篇要300字以上 ...大神们帮帮忙
曾经在闲聊动物小说的时候提到过,看过的第一篇沈石溪是《退役军犬黄狐》,那时还小,看到好文章都不会去关心作者是谁;让我终于记住“沈石溪”这个名字的,是后来在《少年文艺》上看到的《少年猎歌二题》。
两篇情节截然不同的故事,但主题都是复仇。
白斑母豹----五岁时,贝腊的母亲在他眼前活生生地葬身豹腹,十四岁时,刚行了成人礼的贝腊迫不及待地端着猎枪去找那头白斑母豹算帐。
母豹刚生产,为了保护孩子,她用自己虚弱的身体堵在洞口,企图挡住贝腊的子弹。
----这和当年的阿妈有什么分别
贝腊决定再给母豹两年时间。
十六岁的贝腊终于又找到了母豹,她已经老迈但绝不愿束手就擒,贝腊没有用子弹一枪结果母豹,他抽出阿妈留下的象牙长刀在肉搏中与母豹同归于尽。
诱子斑鸠----艾丙农的母亲抛夫弃子与一只“诱子”私奔,艾丙农用一只狐狸换了一只诱子斑鸠打算杀死它象征性地报仇。
诱子死到临头突然时来运转,艾丙农同情他身不由己决定放他自由。
但诱子妖异的血液使他非但没有振翅离去,反而又诱惑来一只雌斑鸠向艾丙农邀功。
震惊的、不解的、愤怒的艾丙农终于颤抖着手捏死了诱子,受骗上当追悔不及的阿妈已经在两年前羞愤自尽。
现在看来,这篇算是沈石溪中期的力作,短篇中的杰出代表,文风特点是大量使用无标点多排比长句,以令读者窒息的手段来达到震撼人心的目的,效果么,还是满成功的,至少我是被打动了,心痛的感觉使我很久以后才敢去复习它。
(郑渊洁在《蛇王淘金》里也尝试过同样的写作风格,看来他们两个除了曾经成就非凡,最终晚节不保以外,还有其他的共同点
笑……)好,这下我算是记住沈石溪的名字了,并且印象深刻,可是慢着,我和这家伙才没有缘尽于此呢,大二的时候,RANGE借给我两本他的新作----《残狼灰满》和《疯羊血顶儿》,让我终于彻底地爱上了这个又罗嗦又煽情的家伙,后悔都来不及。
这两本绝对是沈石溪的代表作,又恰好各自表达了沈石溪小说中最重要的两个主题:对强者的拜祭,对生命的礼赞;和对抗弱肉强食的自然法则时,弱者无奈而又壮烈的悲歌。
情节都荒诞离奇至极,断了右边两条腿的残狼灰满和小母狼亲密合作,反而成了威名远播的“双体狼酋”;为了给母亲报仇,盘羊血顶儿磨尖了头上的双角,挑战羊群的世仇----一匹狡诈凶残的黑母狼。
违背常理,不可思议的故事,沈石溪写来却是行云流水,举重若轻,叫人不得不感叹信服。
(所以RANGE啊,不合逻辑,没有科学依据并不能作为《斑羚飞渡》烂的理由,沈石溪笔下荒谬的事情可多了去了……)灰满为了救心爱的母狼黑珍珠,被狗熊咬掉了第二只右爪,成了残狼。
黑珍珠跟着新狼酋肉陀走了,对他没有丝毫的同情和眷恋。
灰满失去了力量,失去了伴侣,只剩下了自由----等死或是自尽的自由。
万念俱灰之际,救世主出现了,曾经受过灰满不经意间滴水之恩的小贱狼黄鼬居然回来送食物给他,还衔来草药治愈了他的伤口,但狼怎么能容忍下半辈子就过着接受施舍、苟延残喘的生活
灰满和黄鼬双体并行,非但恢复了奔跑、捕猎的能力,而且练就了再度蹿高和立体扑击的绝技,夺回了狼酋的地位,重新成了一条顶天立地、出类拔萃的大公狼。
沈石溪用了六十多页来描写灰满重新崛起的过程,浓墨重彩,酣畅淋漓。
灰满的心理从绝望到希望,从自暴自弃到重塑自我;黄鼬的不离不弃,无怨无悔;狼群的跟红顶白……都写得细腻而传神,夺回狼酋地位的那一场狩猎更是惊心动魄----但如果故事到此为止的话,那么沈石溪的水准就比穷聊阿姨也高不到哪儿去了,煽情嘛
灰暗中寻找明朗,绝望中寻找生机,麻木中寻找感情,而且运气很好,大家都找到了。
唉……该怎么说呢
饱暖而思淫欲
春暖花开,发情交配的季节到了。
面对黑珍珠露骨的诱惑,灰满轻易地忘却了她过去的背叛,正当他企图和黑珍珠共效于飞的时候,黄鼬的彻底不合作才让他认清一个原本显而易见的事实----黄鼬也是一头母狼,只是她在过去一年里的无条件合作使她的个人思想和独立人格被完全忽视了,灰满几乎把她当成了自己肉体的一部分,但现在她要灰满知道:失去了黄鼬,也就没有什么双体狼酋,灰满不能行走,不能觅食,连最起码的生存能力都没有,还妄想谈情说爱么
一匹残狼,黑珍珠立刻就会把他再度弃如蔽帚。
灰满屈服了,交易婚姻换来了太平安康,但新的问题随即产生:怀孕的黄鼬担心肚子里的小生命,越来越不愿意在狩猎时,冒险充当灰满的跳板。
灰满明白,双体狼酋的神话终于写到了尽头,既然他不愿意作为残狼苟活于世,那么就得以双体狼酋的光辉形象离开这个世界。
他做到了,他骑在被他撕裂喉管的公原羚被上,傲然坠入深渊。
痛快
求仁得仁
生得伟大、死得光荣
(@_@
~_* ^o^)但《疯羊血顶儿》就是完全不同的另一个故事了。
“血顶儿,奇特而带着某种凶兆的名字。
”血顶儿出生时恰逢黑母狼对大霸岙盘羊群的例行掠食,羊群四散奔逃,惟有母亲用自己产后虚弱的身体挡在了小羊羔和黑母狼之间,母亲的鲜血迸射在他的额头,母性的灵光令他在瞬间成长,他一跃而起,飞奔着逃离了黑母狼的魔爪,从此,他被羊群称做----血顶儿。
幼年的惨剧令血顶儿怀疑自己这个种族自古以来的生活方式,懦弱的羊对于强霸的狼来说,当真不过是一座天然的粮食仓库么
他不愿意按照传统方式去生活,他不愿意自己以后长成了年轻力壮的大公羊以后,看见了狼却只会扔下母羊和羊羔仓皇逃命,他要向狼挑战,他要克服自己孱弱的天性,他要锻炼自己强健的体魄,他要把自己头上华而不实的盘角拉成笔直锋锐的刀剑,作为和黑母狼战斗的兵器。
在头羊绕花鼎眼里,这头行为出格的小公羊十足就是一头疯羊。
但疯羊血顶儿成功了,他杀死了三只小狼崽,把受到重创的黑母狼赶出了大霸岙,他从疯羊变成了偶像羊,他赢得了最美丽的小母羊金蔷薇的爱情----正义战胜邪恶,英雄美人终成眷属,虽然俗不可耐,但我宁愿故事就这样结束,因为血顶儿后来的遭遇,实在是太悲惨了。
自从打败了黑母狼,血顶儿就成了许多年轻小公羊崇拜和模仿的对象,他们学着血顶儿,把双角插进电击石,把尚未盘成的花结拉成笔直的宝剑。
发情期到了,小公羊们仗着头上的尖角和成年大公羊争偶,违背天性的尖角在与同类的战斗中变得意想不到的危险,短短三天,就挑死了七头壮年的大公羊,死亡的阴影笼罩了大霸岙盘羊群,盘羊们无心求偶,羊群面临崩散的危险,血顶儿不得不站出来为羊群清除危险因素。
滚雪窝、短腿、火鼻,他们都是和血顶儿一起长大的好兄弟,是他忠诚的追随者,如今却不得不兵刃相向。
血顶儿头上笔直的羊角,是为了给母亲报仇,为了保护羊群不受黑母狼的残害而铸就的,如今却要成为同类相残的凶器。
事后血顶儿的心里留下了无法愈合的创伤,滚雪窝的血也飞溅上他的额头,母亲的灵光被蒙上了不祥的阴影。
羊群终于稳定下来,交配、受孕、生产,但欢乐祥和的气氛没能持续多久,更大的灾难降临了----黑母狼养好伤回大霸岙报仇来了
黑母狼的复仇目的明确,有备而来,不和血顶儿正面交锋,专挑刚出生的小羊羔下手,祭奠自己没能长大的小狼崽。
已经出生的小羊羔无一存活,尚未分娩的母羊更是惊惶失措,血顶儿疲于奔命,也照顾不了整个羊群的平安。
羊战胜狼的神话破灭了,英雄的桂冠被摘下来了,血顶儿又成了被侧目而视的疯羊,如今还是招致羊群灭顶之灾的祸根。
一直冷眼旁观的头羊绕花鼎决定带领羊群离开大霸岙,和疯羊血顶儿划清界线。
血顶儿被羊群抛弃了,幸好金蔷薇仍忠心耿耿地跟在他身边。
可笑的是,黑母狼才不管绕花鼎的想法呢,她追踪羊群到达螺蛳湾。
失去了血顶儿的庇护,羊群的伤亡更加惨重,绕花鼎只得恨恨地带着羊群又回到了大霸岙。
最终战,血顶儿抱定同归于尽之心,终于把黑母狼堵在了悬崖边,身后有羊群放哨,累极了的血顶儿决定先睡一会儿。
他做梦也没有想到,夜幕降临以后,绕花鼎居然带着羊群逼着金蔷薇离开了山脊线,把他拱手送给了黑母狼
血顶儿死后,羊和狼的生活都恢复了正常,黑母狼不再对羊群赶尽杀绝,她每次只狩猎一只,作为必要的食物;羊群的生存压力骤减,数量迅速上升,每次只损失一只老弱病残跑得最慢的羊,对整个羊群而言,损失微乎其微。
黑母狼和绕花鼎达成了共同的心愿,大霸岙盘羊群人丁兴旺,生生不息。
非常讽刺的故事,勇猛无畏的血顶儿无论在天敌和同类眼中都只是一头疯羊,他的良好意愿和不懈努力都无法改变生活固有的轨道,毫无疑问,这是沈石溪小说中讽喻现实,针砭时弊最厉害的一篇。
群居动物想要过与众不同的生活是根本行不通的,要么和其他人同流合污,要么就自绝于尘世,没有第三种选择。
故事中其他的人物,或多或少地,都扮演了把血顶儿逼上绝路的角色。
绕花鼎是“无用的成年人”的典型,庸庸碌碌,得过且过,观念传统,思维僵化,但一旦有人触及到自己的既得利益,则变得分外敏锐和强大,隔岸观火、借刀杀人、卖友求荣……全挂子的武艺,涉世不深的愤怒青年血顶儿如何会是他的对手
羊群中其他的羊则是我们生活中随处可见的“沉默的大多数”,事不关己,高高挂起,见风驶舵,跟红顶白,面对真正的敌人懦弱无能,窝里斗倒比谁都狠。
看似卑微渺小不值得在意,可是居然就是他们的意志在最后给了血顶儿致命的一击----所有的羊在金蔷薇面前集体下跪,所有的孕母羊抬出未出生的小羊羔令金蔷薇无法招架,再深厚的爱情也敌不过自然本能的生存压力。
相比之下,直接杀死血顶儿的所谓“恶势力”黑母狼反而一点都不可恨----她不过是做了自己份内应当的事,为了填饱肚子,她吃羊;为了给自己的孩子报仇,她杀羊;为了自己以后生活的安定,她必须消灭心腹之患血顶儿。
她象征着生活中的客观因素,想要和她对抗吗
好,先看看你自己够不够强,但是,客观事实并不是凭一己之力和热血沸腾就一定可以改变的。
金蔷薇作为女主角,本来就是一个吃力不讨好的角色,“除了善良和美丽以外一无是处”,啊~~不不,金蔷薇还是有其可爱之处的,血顶儿清理门户的时候,她主动帮忙,巧施“美人计”,让短腿和火鼻火并,换了神谷薰和夕城美朱(这个讨厌的女人是姓夕城吗
)是不太可能做出这种事来的。
但是,她也不是帝释天或莉娜·因巴斯,她没有在世界存亡掌握在自己一念之间的时候高呼:为了XX,就算全世界都毁灭也没关系
当年曾看得气不打一处来:什么呀,小羊羔死了再生好了,反正不过是量高质次的生命
那些羊和绕花鼎死就死好了
搞搞清楚
到底谁是你老公、谁对你比较重要啊
可是现在,年轻时代的激情和梦想都渐渐褪色,我,不过是那个被毁灭的世界中渺小的一员,既然不希望自己是被放弃的对象,那么,又有什么立场要求别人这么做呢
《疯羊血顶儿》,不是最初的震撼,但绝对是最终的珍爱。
(以上是褒扬,下面偶要开骂了。
)大三的时候花100块钱(那可是偶每个月三分之一的生活费
),邮购了一套十本的《沈石溪文集》,收录了几乎所有的短、中、长篇,集沈石溪数十年创作之大成,物有所值。
遗憾的是,不能说是物超所值,原因在于----为虾米他后来会越写越烂啊~~~~~~~~三部长篇都烂得可以。
《盲孩与弃狗》情节白烂,煽情煽过火,文中各种人与事的象征寓意都太过明显和有针对性,直白得令人无法接受。
《一只猎雕的遭遇》和《混血豺王》更是犯了文人最不可饶恕的过错----自我抄袭
这两篇中最有精彩的情节都似曾相识:失势的雄性忍辱负重,把妻儿托付给另一个雄性----《云豹布哈依》;豺王为了私人感情代替苦豺去送死----《暮色》;原本是天敌的两种生物阴差阳错地狭小封闭空间里面对险恶的自然环境不得不相濡以沫、化敌为友,但狭小空间一旦被打破,这种违背天性的状况也随即结束----《仇恨》、《和平豹》……短篇水准参差不齐,早中期比较出色,后期有够惨,整本《乞丐虎》里,五十多篇只有第一篇《最后一头战象》颇为感人,其他都不忍卒睹,但中篇大多非常出色,少有劣作。
短篇大都从人的角度出发,描写人眼中的动物----宠物、家畜或猎物,借动物的行为表达作者自己的基本道德观念、价值取向,或者站在科研者的立场,探讨人与动物,人与整个自然界的相处之道。
中长篇则完全从动物的角度出发,描写他们在恶劣的自然环境中挣扎求生,从而与其他动物以及人类的矛盾和斗争,主题则更延伸到对人性丑恶面的抨击,对命运、对生命本能的思考,甚至对物种衍生的进化别解。
稍微注意一下,就可以发现,沈石溪走过的创作历程和古龙、卫斯理、郑渊洁非常相似(都是偶深爱过的人哪~~~~~),早期虽然还不成熟有缺陷----沈石溪太“主旋律”、古龙拼命模仿金庸、卫斯理想象力尚未充分发挥、郑渊洁太幼齿----但字里行间掩不住的才华横溢、与众不同。
后期江郎才尽,古龙和郑渊洁剑走偏锋,沈石溪和卫斯理自我抄袭。
(卫斯理后来的东西可以一言以蔽之:都是外星人干的
)但在他们想象力和创作精力都最旺盛的时候,真是天才迸发,佳作频出,再推荐几篇沈石溪中期的杰出作品----《红奶羊》一直被狼抓去做奶妈的羊,狼和羊两种不同的生活方式和价值取向在她心中的矛盾冲突,她试图将两者结合,塑造出善良的狼和勇敢的羊,失败后她生命中全部的理想和希望也完全幻灭,惟有走向飘渺云间的神羊峰去寻找她的梦。
(《疯羊血顶儿》的女生版
笑……)《从非洲来的雌象》造化弄人,一贯生活在母系社会中的非洲雌象介入了西双版纳的亚洲象群,同类的误解、排挤、憎恶、陷害,都来自于她与众不同的力量和观念,最终,她为了在象群中生存下去,不得不向世俗低头,撞断了自己洁白锋利的象牙。
《结伴同行》人老珠黄被丈夫遗弃的母狼乌凤和丧偶的孕豺赤莲在严冬的生存压力下被迫结成了同伴,一起觅食、向猎人和狗报仇、抚养四只幼豺,在春天即将来临时,赤莲为救乌凤死在猎人的陷阱里,乌凤血誓承诺将幼豺视如己出。
从各怀鬼胎的临时搭档,到肝胆相照的生死之交,沈石溪写得未免过于理想化了,可是真的太感人,喜欢~~~~《狼王梦》母狼紫岚为了实现丈夫黑桑未竟的目标,把狼王的理想强加于自己的孩子,扼杀天性、拔苗助长,黑仔被金雕叼走,蓝魂踏进了猎人的陷阱,最后的双毛也狼王争竞中失败丧命后,她又把希望寄托于女儿的后代,甚至干预起她的婚配,最后为了保护她的后代与老雕同归于尽。
可笑复可叹的梦想,令人疯狂的权力欲。
《猎狐》善良的少年放走了母慈子孝的一整窝狐狸,原本以为会遭到父亲的责骂和嘲笑,没想到父亲为他举行了迎接勇敢猎手满载而归的庆典,因为拥有善良之心的人,才是真正的男子汉。
《剽牛》电视台要拍摄佤鲁族的少年剽牛,为了挣钱给母亲治病,少年达依吉忍痛把家里的老牛牵上了断头桩。
导演追求所谓的艺术效果,不许按理蒙牛眼绑牛腿收紧鼻绳,达依吉失败了,非但挣不到一分钱,剽牛台上伤而不亡的老牛还得被烧成灰烬。
他崩溃了,只能坐在地上痛哭,他还是个孩子啊
可就在这时,老牛在他面前跪下,送上了致命的颈脉和软肋。
《淘金少年》田嫂为了给丈夫治病,带着儿子来金平河淘金。
儿子又受了风寒,田嫂不得已向曾经拒绝过的淘金汉狼伯求助,情愿卖身。
母性的光辉唤醒了狼伯内心深处的善良本性,也化解了弃儿牛娃子心灵的创伤。
……沈石溪的笔触温柔细腻,擅长刻画人物微妙的心理活动,伟大的母爱,求生的勇气,追求生命价值的执着,无不写得入木三分,但他笔下的两性关系,却是令人失望的。
这其实不能怪他,他虽然身为男性,却在自己的小说中有意无意地把男性骂得很惨。
有能力的男人多半花心(灰满、红金背《春情》);不花心的呢,顾得了事业就顾不了爱情和家庭(血顶儿、白眉《混血豺王》);没什么事业,甘心为家庭妻儿效力的呢,又都因此而牺牲了(黑宝《红奶羊》、黑项圈《结伴同行》);剩下没能力的就不用指望了,卑下委琐没担当的也有(杰米隆《春情》),大难临头各自飞的也有(古莱尔《红奶羊》),这还算好的,更有大难临头拿女人当垫背的(沦嘎《红奶羊》),这也罢了,求生是生物的本能嘛,最可怕的是,还有嫉妒女人的能力比他强,威胁到他的虚荣和尊严,于是痛下杀手的(布隆迪《非洲来的雌象》)
(简直跟亦舒有得比了,到底是上海男人,懂得体贴女儿家的心----恶~~~偶逃…… Q_Q)大约他是写到后来自己都不好意思了,才总是在故事的结尾设下一点点的希望,《红奶羊》里的神羊峰的象征,《天命》里霜点牺牲亲生儿救活的黑顶,在《结伴同行》里,又让乌凤和赤莲火了一把,创造了独身女人的奇迹。
所以说,沈石溪的动物小说绝对不是“儿童文学”(小孩子如果完全看懂了的话,可要对人类失去信心了),但在大众传统观念的束缚下,他只能在儿童文学期刊上发表自己的作品,影响有限。
想象一下杰克·伦敦的《荒野在呼唤》和《雪虎》发表在儿童文学期刊上罢,那难道不是一件很荒谬的事情吗
不过,倒也不是没有人认识到这一点,《狼王梦》入选了一个叫做“中国当代另类文学”的丛书,听起来好象仍然不对味,不过摆脱了“儿童文学”的局限,也可以算是一种进步罢。
找5篇读后感 +分
1一打开《格列佛游记》的目录,详尽有趣的内容就深深的吸引了我。
小人国、大人国……一看就知道一定十分的有趣。
我便迫不及待的翻开了书。
利立普特,也就是小人国。
这是一个十分发达的国家,那里的人民的生活水平不错,对人对事也很清楚、明事理。
但他们的政府实在是不怎么样,国王听信小人的谗言,朝政之内拉帮结派、尔虞我诈,根据绳上舞蹈选拔官员,与邻国有连年征战。
作者在这里其实并不仅仅写了利立普特的故事,更是讽刺了当时的英国政府,当时的英国朝政内也与利立普特相似,托利、辉格两政党争权夺利,英法两国战乱不休。
这就是作者的高妙之处,因为当时英国内的作者看到利立普特就会联系到自己的祖国。
作者的描写十分的生动,让人仿佛就跟着他在利立普特畅游,看见的那些可爱的小人。
布罗卜丁奈格,也就是大人国,这里的学术不发达,但却有一个英明的君主,布罗卜丁奈格的国王性格儒雅、聪明、善于思考,格列佛给他讲述的有关英国的事情他听的很认真还提出的很多值得思考的问题,有自己独特的见解与主张。
他公正无私、治国有方、蔑视权利、主张和平。
在格列佛的眼中,他是一个理想君王的形象。
但作者在描写这里的人时,却扩大了他们身上的缺点,我觉得的这对于人类的讽刺有些过分。
勒皮他飞岛国,作为读者,我十分厌恶这里愚昧的人,这里的人只回研究数学和音乐,对于其他的学科不闻不问,十分轻视,他们的飞岛是一个固定在金刚轴上的飞行器,据说写这个,作者是为了讽刺当时的皇家学院对飞行器的研究热情。
这里的人研究数学纸上谈兵,不切实际,真是十分的讽刺啊。
慧胭国真是一个令人向往的地方,这里的慧胭勤劳,干净,热爱劳动,有礼貌,举止端庄,乐于助人……更别说他们的诚实与真诚不说谎,在这样的一个社会里时间久了和野胡在一起就不习惯了。
我希望我们每一个读过《格列佛游记》的人,都要向布罗卜丁奈格的国王和慧胭学习,是社会和谐。
2三味书屋后面也有一个园,虽然小,但在那里也可以爬上花坛去折腊梅花,在地上或桂花树上寻蝉蜕。
最好的工作是捉了苍蝇喂蚂蚁,静悄悄地没有声音。
然而同窗们到园里的太多,太久,可就不行了,先生在书房里便大叫起来:“人都到那里去了”细读鲁迅先生的《朝花夕拾·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享受着不时从字里行间中透露出来的那份天真烂漫的感情,眼前不由出现了一幅幅令人神往的自然画—— 油蛉在这里低唱,蟋蟀们在这里弹琴。
翻开断砖来,有时会遇见蜈蚣;还有斑蝥,倘若用手指按住它的脊梁,便会拍的一声,从后窍喷出一阵烟雾…… 读鲁迅先生的这篇充满对童年回忆的散文,正如读着发处鲁迅先生心底的那份热爱自然,向往自由的童真童趣。
一切感受都是那么天真烂漫,令人回味,也许是引起了我心中的共鸣吧,真不懂自己怎么会那么偏爱《朝花夕拾》中的这一篇,尤其是作者以一个孩子的眼光看世界,读起来总能让人感到亲切,充满激情。
曾几何时,我也已经远离了童年,进入了少年,每天都在这忙忙碌碌的学习之中,纷纷挠挠的生活之中。
但我自己认为自己还是一个稚气未脱的孩子,有时还做着甜美的童年之梦。
回忆起那些童年琐事,还时常记忆犹新,忍俊不禁。
那时,爸爸总爱把我总到乡下的老家去玩。
那里很美,附近有大片大片的田野。
阳光不停歇的照耀着田野里的油菜花,我和小伙伴们躺在草地上,沐浴着阳光,享受着温暖。
调皮起来,顾不上大人的劝阻,偷偷顺小路溜下山,到小溪里捉蝌蚪,到田野间采野花。
有时候菜会的野花竟不敢带回家(大人知道是会骂的),也就只好藏在山洞里,第二天再去看,早已枯萎了。
但我仍沉醉在无拘无束的自由空间之中。
而如今,因野上了造起了楼房,我和小伙伴们都在为自己的前程努力着,因此感受不到了大自然的亲切,也少了许多自由,但我仍旧热爱自然,向往自由,无论现在能否实现。
这也许就是我和幼年鲁迅的相似之处吧,使我在读过文章后有了这么多感动。
童年已渐渐遥远,留下的只是些散琐的记忆,倒不如细读一下《朝花夕拾》,体会一下那个不同年代的童年之梦,和鲁迅一起热爱自然,向往自由。
3读了《三国演义》一书,使我受益匪浅。
中国四大名著之一的《三国演义》是我国古代历史上一部重要的文学名著。
《三国演义》刻划了近200个人物形象。
它讲述了从东汉末年时期到晋朝统一之间发生的一系列故事。
在三国中,我最佩服的人是关羽,他不但武工好,而且人也好。
在跟曹操打仗时,他因带着二嫂,所以才假装投降。
其实他还是一心想找到刘备,保护好二嫂的。
等到他得到一匹“赤兔马”时,便立即骑着这匹“赤兔马”又去找刘备了。
在山下遇见二嫂,他也不忘把二嫂带回去,真是一名当之无愧的好汉。
他降汉不降曹、秉烛达旦、千里走单骑、过五关斩六将、古城斩蔡阳,后来又在华容道义释曹操。
他忠于故主,因战败降敌,但一得知故主消息,便不知千里万里往投。
我认为虽降了敌,但最后还是回来了,他不但忠,而且还要算一种难得可贵的忠。
曹操的诡诈,刘备的谦逊,孔明的谨慎,周瑜的心胸狭窄,每一个人物都具有不同的性格。
如果说魏国在三国里智谋最强,一点也不为过。
曹操的用兵堪称举世无双,司马懿就更是用兵如神。
但是两个人都有自己致命的弱点:曹操多疑,司马懿太过阴险。
再说蜀国,首当其冲的必定是伏龙:诸葛亮。
他那过人的机智,娴熟的兵阵,无不让后人叹为观止。
还有像凤雏:庞统、姜维、徐蔗等等一些人物,但是我认为都不如孔明。
吴,一个占据三江六郡的国度,能算得上是有谋略的,也就是周瑜了,少年时期的周瑜就熟读兵书,精通布阵。
这些人物和国家我们不难看出人的性格的重要性。
性格关系着成功。
在现实生活中,我们不要忠义,也应该要有诚信吧。
如果一个人把现实生活中最为宝贵的诚信也丢掉了,那这个人还有什么呢
金钱、地位、官职
这些都是次要的。
诚信是一个人的永久身份证,如果没有了诚信,大家都不信任你,而且又在你背后指指点点,你不会难过吗
这些又岂是金钱、地位、官职能弥补的
我相信,你也不想做一个缺点多的不胜枚举的人吧
所以,让我们打开诚信的大门,用我们永久的身份证去面对人生吧
4四大名著之一的《水浒传》总算被我啃完了,好辛苦
不过,我总算明白了很多道理。
不必说宋江和小旋风柴进的仗义疏财,也不必说武松漂亮的醉拳,吴用的足智多谋。
单说天真烂漫的李逵,他颇有些野,一身鲁莽庄稼汉和无业游名的习气,动不动就发火,遇事不问青红皂白,总是一说二骂三打。
结果不是吃亏就是后悔,但是却有“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的气概,最重要的是他身上有一种英雄气概,有一种愿意为兄弟两肋插刀的仗义,他这一点让我尤其感动。
虽然说现在仍离内行很远,不料却也看出一点门道。
鲁达何以成五台山和尚
俗话说不在高,有仙则名。
五台山是四大佛教名山之一,五台山的和尚当然并不是什么人都能做得的,何况象鲁达这样有命案在身凶犯
看过《水浒》的人都知道鲁提辖拳打镇关西、大闹五台山的故事,至于他如何做了名山古刹的大和尚,不细心看还未必看得明白。
鲁达三拳打死郑屠之后便亡命天涯,一日,在代州雁门县的十字街头正好遇上了他曾搭救过的金老,金老的女儿嫁给了雁门的大财主赵员外,赵员外既然取金老的女儿,鲁达自然成了他的大恩人,受人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
这赵员外和五台山的关系非同一般,寺里的智真长老是他的弟兄,而且他祖上便曾舍钱在寺里,是寺里的大施主。
赵员外还曾向寺里买了一个名额,寺里曾许过愿让他剃度一僧。
于是,赵员外就把这名额给了鲁达,有了名额还不够,赵员外还向寺里缴纳一笔集资费,那集资费便是赵员外带鲁达上山见智真长老时特意准备的一担段匹礼物。
如果没有赵员外的一个名额和一担集资费,鲁达便有天大的本事也进不了五台山山门,更不会成为后来大名鼎鼎的花和尚鲁智深了。
5《红楼梦》带着忧伤、凄凉的气氛,让人常常想落泪,而里面的诗词之多又让人不得不折服其下,怪不得有那么多的人在研究《红楼梦》。
故事讲的是一个家族的兴衰,一个家族的大小故事。
主人公为贾宝玉,他应该说来是一个柔中稍稍带刚的男子,他的柔有部分是因为环境所致,他们家上上下下几乎都是女性,掌管全家的又全是女子,自然而然地就应了一句话“近朱者赤,近墨者黑”。
他们的家族是因为他们家中一女子进宫当了皇帝的宠妃而盛起,于是他们天天吟诗作乐,而其中又有两女子非提不可,那便是薛宝钗和林黛玉。
林黛玉生性猜忌,多愁善感,可贾宝玉偏偏就是喜欢她,她身子弱,老祖宗看不上她,便骗贾宝玉与薛宝钗成亲,林黛玉闻讯气死,而当贾宝玉揭开喜帕发现并非林黛玉,而林黛玉又身亡,悲痛欲绝,出家当了和尚。
这里的是是非非是“剪不断,理还乱”,让人看到古时婚姻的纰漏,它们往往全有父母处理,什么“指腹为婚”,更为可笑的是,他们有时从未见过面便稀里糊涂地成亲了。
而且古时女子争着要进宫,因为那样可以使家族富贵,可皇帝有上千嫔妃,得宠一时,没多久又要冷清了,又何苦进宫呢
皇帝姥儿们饮酒作乐,衣食无忧,而老百姓则是吃了上顿没有下顿,生活之苦让人难以想象,也怪不得有了一次又一次的起义“造反”了,祸害之缘还是在于皇帝身上啊。
这一出出的悲剧让人心寒而又愤怒,让人不由得痛恨起古时的苛捐杂税,它们把老百姓一步一步往火坑边上推,真让人深恶痛疾。
《红楼梦》一书让我时而高兴时而忧伤,时而愤怒时而感慨万千,也让我想了很多,或许吧,事事不能完美,而人也如此
求观后感,读后感600字左右,内容不限【名著读后感就算了】 越多越好,每周都要一份
翻开,我们会在第一页的引言中看到这样一段话:“我们周围的空气多沉重。
老大的欧罗巴在重浊与腐败的氛围中昏迷不醒,鄙俗的物质主义镇压着思想,阻挠着政府与个人的行动。
社会在乖巧卑下的自私自利中而死,人类喘不过气来。
打开窗子吧
让自由的空气重新进来
呼吸一下英雄们的气息。
”作者给我们留下的并非只是一部普通的书,这部书不仅使那个时代的人,而且使我们、使以后的人都能够感受到人类精神的伟大。
在这部作品的感染下,人类也正沿着巨人们的脚步,坚定地向前挺进。
显然,要用英雄主义的精神来矫正时代的偏向。
在看来,真正的英雄、真正的伟大是痛苦和孤独,是自我同无形物的抗争。
在同一引言中他还说:“我称为英雄的,并非以思或强力称雄的人;而只是靠心灵伟大的人。
”他正是紧紧抓住了英雄伟人痛苦的心灵,把战胜苦难作为衡量英雄的一把闪亮标尺。
而他的就是揭示上三位苦难英雄的心灵传记,他们是19世纪德国伟大音乐家、文艺复兴时代意大利著名雕塑家、俄国文坛巨子托尔斯泰。
的童年是痛苦的,人生对他来说就好像是一场悲惨而残暴的斗争。
父亲急于想开发他的音乐天分,使用暴力迫使练习各种乐器。
当然,他也有一些幸运。
在法国大革命爆发之时,他曾遇见,并与相互交流,又拜为师。
贝多芬一生中经受了许多的痛苦:爱情希望的破灭,贫困,以及对于一位音乐家来说最致命的打击——耳聋,但是,在精神上,贝多芬仍然坚强不屈,最终完成了。
虽然贝多芬的肉体是痛苦的,但至少贝多芬从精神上是自由的,他可以做任何自己喜欢的事。
却没有自由,他不得不依附他所不愿依附的教皇,不得不为教皇们服务。
唯一幸运的是,至少教皇还承认他的天赋,并且不止一次的保护他的艺术成就不遭破坏,但是他们却剥削了他的自由,拿他当牛马使唤,他一辈子都像拉磨的驴一样拴在教皇的磨坊里,七十余岁的高龄还得爬上脚手架作画。
与和贝多芬情况完全不同的是。
他从小便地位优越,无忧无虑,亦不会像米开朗琪罗和贝多芬那样终身忙碌,身体健康,有着,还有着很高的文学天赋,在别人看来,已经是非常的完美,但是他的忧虑和痛苦正是由此而生。
他藐视自己已经拥有的一切,包括自己的文学声誉,只有生命的真谛才是他未知的也是惟独渴望的,于是他用自己毕生的精力去求索和探寻,他所拥有的幸福感成为了他精神上的沉重负担,如果他只是平庸的亦心安理得的享受他所拥有的这一切,烦恼是不会在他的身上体现的,正是由于对真理的追求和不肯虚度年华的精神才使他的烦恼接踵而来。
这三人虽有缺点,贝多芬的暴躁,米开朗琪罗的软弱,托尔斯泰的固执。
但这并不影响他们成为英雄也无损于他们所做出的伟大的事业。
悲惨的命运和严峻的考验不仅降临在普通人的身上,同样也降临在名人的身上。
当我们遭受挫折的时候,应该想到这些忍受并战胜痛苦的榜样,不再怨天尤人,并且坚定自己的信仰。
在这个物质生活极度奢华和腐败的社会中,我们唯有坚持自己的信仰,保持自己原有的那份纯洁,这样,即使我们的外表变得极度堕落,也能拥有一颗坚强的心. 名人传
写一遍致命ID观后感
《致命ID》观感 这部电影真的好费脑细胞,不过好刺激,如果我对人格分裂有很深的认识就好了。
本来我觉得这只是一部关于一起连环谋杀案的电影,但是一个一个嫌疑人却按着房间号码的顺序一一被杀,犯人逃不出那家汽车旅馆,到后来甚至全部尸体消失,渐渐意识到这并不是单纯的谋杀案。
看到后半部分,更发现这是在进行一名胖子犯人的心理治疗,(这是一位犯下六起连环谋杀案的犯人,表面看起来挺正常的,其实患有人格分裂症,“在个体内存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独特的人格,每一个人格在一特定时间占统治地位。
这些人格彼此之间是独立的、自主的,并作为一个完整的自我而存在”,看得我都有点混乱。
)通过药物,医生让胖子犯人的11个人格相互残杀,最后想剩下善的那个人格,可最后真正剩下的却是那个小男孩,即胖子犯人的本格,有很阴暗的一面,精神世界里他杀了改邪归正的妓女,现实里,他杀了那个医生。
因为对人格分裂的认识不深,所以我上网查找了一些资料,发现能让我最易理解的对于人格分裂的解释:“在分裂人格的精神世界里,人格与人格之间本来是不会相互碰面的,他们都会单独存在,并且永远意识不到其他人格的存在。
也就是说,所有人都会以为自己是本尊,是一个完整的存在于现实的人格。
但是一个人的心理,在同一个时刻,必然只允许一个人格保留,所以,当一个人的人格同时堆积在一个空间的时候,人格与人格间,必然会不自觉或自觉地互相消灭,精神世界也会采取措施消灭掉多余的人格,来维持精神的完好。
”看完各方各面呢的资料分析(特别是豆瓣的一篇影评),我对这个影片有了更清晰的认识,觉得导演真的好牛啊
居然能让心理治疗这么抽象的东西具体地表达出来,也觉得演员演得很好,我最喜欢的是那个新婚妻子的演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