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老鼠娶新娘故事读后感
怎样写读后感:多看前言,多引用作者的话,结尾用别人的评价.第一段写故事梗概,后面写我的感受.还要有自己或客观的对重要人物或你喜欢的人物的评析.我的看法:给自己的文章定一个主题,要求深刻又积极向上,思想高度越高越好.主要是你想表达什么思想感情.写景的能提升到热爱大自然,写情的能提升到.是伟大的,写人就是.的.品质值得我们学习.
求8篇300字读后感
描写的是以汤姆·索亚为首的一群孩子天真浪漫的生活。
他们为了摆脱枯燥无味的功课、虚伪的教义和呆板的生活环境。
尝试了各种冒险活动。
汤姆·索亚的妈妈不在了,他和波莉姨妈一家住在一个叫圣·彼得斯堡的小镇上。
汤姆是个聪明爱动的孩子,在他身上集中体现了智慧、计谋、正义、勇敢乃至领导等诸多才能。
他是一个多重角色的集合,足智多谋,富于同情心。
对现实环境持反感态度,一心要冲出桎梏,去当绿林好汉,过行侠仗义的生活。
故事开始不久的一个星期六,波莉姨妈罚汤姆刷围栏,可汤姆一心想着自己原来的计划,想着如何痛痛快快地玩上一天刷了一阵子就不想干了。
这时他想出了一个也只有他才想得到的鬼点子。
他装出一副享受着刷围栏乐趣的样子,把刷围栏描绘成一个难得的机会,先是俘虏了前来嘲笑他的本·罗解斯,接着是陆陆续续过来想讥讽他一番的几个孩子。
这上当的小傻瓜不仅抢着刷围栏,还赔上了自己最心爱的东西。
为了验证死猫能治病的说法。
汤姆和哈克在一个午夜闯进墓地,无意间却目睹了一桩杀人案。
两个孩子发誓要保守这个秘密。
可在良心的折磨下,汤姆经过激烈的思想斗争,最后勇敢地出来作证,解救了被冤枉的莫夫·波特。
一次,在和他喜欢的女孩贝姬吵架后,汤姆决定离家出走,去当海盗。
他的这个主意得到了哈克贝利·费恩和乔·哈珀的响应。
于是三个孩子在河对面的一个荒岛上过起了“海盗”的生活。
在这其中的一天,汤姆溜回家,偷听到波莉姨妈关于要在星期六为这三个“死去的”孩子举行葬礼的消息。
这个消息让汤姆兴奋不已,在他的劝说下,另外两个想家的孩子留了下来。
于是,星期六那天早上,三个孩子在教堂上演了“起死回生”的动人一幕。
又一天,汤姆突然产生了去掘宝的念头。
他和哈克来到了闹鬼的屋子。
巧的是,在他们上楼后,在逃的杀人犯印第安·乔和他的同伙也来了,而且在挖坑埋赃款的时候,发现了一箱金币。
起了疑心的印第安·乔最后把钱和金币带走了,汤姆后来说服哈克和他一起去印第安·乔提到的那个地方把财宝弄过来。
在等待哈克口信的过程当中,汤姆应贝姬之邀去野餐,却在岩洞探险时迷了路,被困几天后,靠着汤姆的勇敢、机智和毅力,他俩最终得救。
可就在被困岩洞的那几天,汤姆在一次探路时发现印第安·乔也在洞中。
印第安·乔后来被饿死在洞中,汤姆却靠着这个发现找到了他生前藏的那袋金币,发了大财,在村子里引起了轰动。
故事快要结束的时候,汤姆决定成立汤姆·索亚强盗帮,并以此为诱饵使哈克主动回到了收养他的寡妇家。
绿山墙的安妮》是加拿大女作家露西·蒙哥马利的代表作,她成功地塑造了一个阳光灿烂、甜美可爱的小主人公——安妮的艺术形象。
安妮自幼失去父母,但她热爱生活,富有想象。
在她的世界里,溪水在欢笑,玫瑰会说话,小树也成为戴着美丽面纱的新娘,连她自己的影子和回声都是能说话的知心朋友。
她喜欢给美好的事物起美丽的名字,喜欢探寻所有未知的世界……丰富而浪漫的想象伴随着她把艰难而平凡的生活过成了一个个快乐的节日。
她也经常“闯祸”,但她勇于承认并及时改正错误。
她在逆境中乐观成长,在欢笑中体会生活的美好,在关爱中享受人生的喜悦,同时,她又毫无隐藏地把自己的爱心传递给小伙伴、同学、老师等所有认识的人和所能到达的地方。
她热爱自然、热爱生活、热爱所有美好的事物,始终乐观而执著地奋斗进取、追求理想、实现抱负。
身边每个人都受到她的感染,因为热爱,因为梦想,因为希望,因为追求,生活变得更加和谐、快乐、美好。
她是只一个四处流浪的疯子,整日蓬头垢面;她又是一个母亲,一个深爱着儿子的母亲。
初次品读《疯娘》这文章是不久之前。
寝室里的姐妹读给我听的,说实话,当时自己真的没有什么太深的感觉,或许是麻木了吧。
可当我前些天在语文课堂上再次听到《疯娘》这文章时,我的心情,再也无法向前次那样平静了。
他只是一个疯子,一个连猪草和稻子都分不清的疯子。
整日在村边流浪,被家境贫穷而取不起媳妇的农家收留。
在这个家里,她受尽了冷落、斥骂。
更有甚者,农家因为贫穷养活不起而把她干出了家门。
他只是这样一个疯子,一个什么都不明白的疯子。
她不只是个疯子,从生下娃儿的那一刻起就不只是个疯子了,而是个母亲,一个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母亲。
在被家里赶走后,依然在努力的找玩具送给她只抱过仅仅3分钟的儿子。
当有人欺负自己儿子的时侯她能不顾一切的去保护他,哪怕害苦了别人;她甚至可以为一句儿子的:好吃而去拼命. 她是一个疯子,她的神志和平常的人不同.但是却对儿子充满了爱.她的爱是最圣洁`最崇高`最无私的,这使我不禁感动。
就连她---一个疯了的人都知道怎样去爱孩子,只这一点,足以感动天地!可怜天下父母心这是自过流传的真理.娘静静地躺在谷底,周边是一些散落的桃子,她手里还紧紧攥着一个,身上的血早就凝固成了沉重的黑色。
疯娘死了,或许你认为她死得很惨。
但在我看来,作为一个母亲,她是带着满足离开的.她手里还紧紧攥着一个也许,她是还想采几个桃子送给儿子吃,其实,那只是儿子随口说了一句好吃而以,并没有叫她去采.但她很高兴,为了儿子的一个“好吃”而欣喜。
我被感动了,为了天底下最纯洁伟大的母爱而感动。
母爱之恩,是我们永生难报的,愿天下的儿女都能记得回报自己母亲。
第二篇文章主要讲述了“疯娘”悲惨的一生,以及她如何疼爱自己孩子的事。
“23年前,有个年轻的女子流落到我们村”她就是作者未来的娘。
她是个疯子,“蓬头垢面,见人就傻笑,且毫不避讳地当众小便”,因此,村里的人都讨厌她,向她吐口水,甚至打她。
作者的奶奶见她有几分姿色,决定收下她给我父亲做媳妇,等她给家里续上香火后,再把她撵走。
“疯娘”才暂时有了归宿。
可是当疯娘生下作者后,疯娘在她的有生之年仅仅抱过作者一次,为什么
因为她是个疯子,家人不敢让她抱作者,也不敢让作者吃她的奶。
直到奶奶决定把疯娘赶走前,疯娘才有机会抱了一会儿作者。
抱着作者,疯娘“咧开嘴笑了,笑得春风满面”。
可见,疯娘是多么爱自己的孩子啊
可还不到三分钟,奶奶便将疯娘怀中的作者夺了回去。
从此,疯娘又过上了漂泊的生活。
5年后,疯娘回来了,手上还捏着一个脏兮兮的气球,因为疯娘没有忘记自己的孩子。
可作者却因自己的娘是疯子而感到丢脸,从不叫一声“娘”,心里根本不认这个娘;好几次疯娘闯祸后被奶奶责打,作者不仅没有向奶奶求情,还嘲笑疯娘是猪;而当奶奶打作者的时候,疯娘却一个劲地护着作者,要奶奶来打她……读到这里,我的眼眶开始湿润,我真想说:“疯娘,你那么深爱你的儿子,换来的却是儿子的冷嘲热讽,他这么待你,你为什么还要处处护着他
” 终于有一天,作者情不自禁地叫了一声:“娘。
”,那是因为作者和同学打架时,疯娘看到作者被人打,抓起那个同学扔进了河,作者终于感受到疯娘对自己不顾一切的爱。
疯娘听到儿子的叫唤,“浑身一震,久久地看着我,然后像个孩子似的羞红了脸,咧了咧嘴,傻傻地笑了。
” 读到这里,我感到很欣慰极了。
疯娘用她的真情感动了作者,终于当了一回“娘”。
从那以后,母子间的隔阂不再那么深了。
可是好景不长,悲剧终于在作者上高中时发生了。
那时,疯娘每个星期都走20公里山路为作者送菜。
一次,疯娘在半路给作者摘来了十几个野鲜桃,作者说了声甜,没想到就是这声“甜”促使疯娘又一次去摘峭壁上的野桃,最终摔向了百丈深渊……过了好多天,作者才找到了疯娘的尸体,“娘静静地躺在谷底,周边是一些散落的桃子,她手里还紧紧攥着一个,身上的血早就凝固成了沉重的黑色。
”作者哭得肝肠寸断。
我的心与作者一样伤心,为了孩子,疯娘就这样结束了自己的一生,活着没享一天福,死的时候身边也没有儿子送终,多么可怜,多么可悲啊
读完全文,我感慨万千。
疯娘是可怜的,可她又是多么伟大,她用自己特有的方式爱着她的孩子,为了孩子甚至搭上了性命。
一个疯了的人都知道怎么去疼爱自己的孩子,更何况是正常人呢
我们的母亲给我们的爱肯定比疯娘对儿子的爱还要真挚、还要理智。
“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
”孝顺父母是做孩子的本分,就让我们以自己的实际行动,好好学习,好好生活来报答母亲给我们的爱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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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作家三毛《结婚记》读后感300字
三毛的文字从感觉上让人觉得很舒服,就像一阵微风吹过,有一种清爽的感觉,却不留痕迹。
我一直都很排斥那种用华丽的辞藻堆积起来的文章,觉得都只是一些花拳绣腿,华丽但没有实际的意义,印象中,真正的好文章即使只是用最平淡的文字也能让人感受到作者心中的波澜壮阔。
《撒哈拉的故事》给人的感觉正是如此
《撒哈拉的故事》描述的是三毛与荷西在沙漠里的所见所闻,记载了他们多姿多彩的经历,从中让我深切地体会到了三毛的乐观、热情、快乐的心境。
其包含有《沙漠中的饭店》、《结婚记》、《悬壶济世》、《娃娃新娘》、《荒山之夜》、《沙漠观浴记》、《爱的寻求》、《芳邻》、《素人渔夫》、《死果》、《天梯》以及《白手成家》这些篇章。
在《沙漠中的饭店》中,三毛与荷西间的妙语让人忍俊不禁,尤其是荷西无意发现三毛藏的所谓的“喉片”-----猪肉干很好吃后,竟像小孩子一样偷了一大瓶送给他的同事,弄得那些口馋的同事一见三毛就不停的故意咳嗽,想再骗猪肉干吃,还包括回教徒在内
最后,当三毛用小黄瓜代替笋做的“笋片炒冬菇”令荷西的老板称赞时,我也跟着乐了起来。
“狡诈”的三毛
《结婚记》显示了公证结婚的隆重与简洁,字里行间,流露出了新娘为只有一个“骆驼头骨”作结婚礼物和“走路去结婚”的幸福和自豪。
“骆驼头骨”作结婚礼物,常人会觉得不这却恰恰显可思议,其实,示出了三毛独特的性格
独特的三毛
三毛,一朵开放了的沙漠之花,没有任何一种花足以形容她的光彩。
始终相信,三毛是最真、最纯粹的
是最自由、最美丽的
三毛,感动人的三毛
乡愁的读后感300字左右
读余光中《乡愁》有感 余先生回忆起当年写这首诗时的心境,时光流转,仿佛近在眼前。
他说:“写《乡愁》,我用的是孩子的视角,一种近乎童话的天真。
我想,做一个诗人应该怀着广泛的同情。
不设防、不世故,好的诗人应该一辈子天真,在这种前提下,所有的比喻都成为可能。
” 我对他的话感受很深,在刚刚考上大学要来广州就读的那年,我在车上,隔着朦胧的玻璃窗,看着父亲母亲追着车子的身影,眼泪悄然而下。
那时候,我是那么的真切的体会到从来没有离开过家的我,今天终于要离开了。
明明知道还能回来,但是,原来离开家的感觉竟然是那么的深沉,就像有千斤重的坠子在拽着我的心,无法拯救自己,无法挣脱那莫名的愁苦..然而,余先生的乡愁当然远远在我之上,那时是上个世纪70年代初,他居住在台北,离开祖国大陆足有20年了,担心有生之年回乡无望。
他是那么的惊恐,那么的害怕在他的有生之年都无法回到祖国,回到自己的故乡。
然而却又是那么的彷徨失措,因为他没有办法啊
就在这样一种无限怅惘的情绪下,他把自己的相思、情意寄托在邮票、船票、坟墓、海峡上,因为那是唯一使他与母亲、新娘、祖国联系起来的工具啊,也是他的相思唯一可寄托之处啊
这让我想起了一首诗,李之仪的《卜算子》“我住长江头,君住长江尾,日日思君不见君,共饮长江水,此水几时休,此恨何时已,只愿君心似我心,定不负相思意。
”在这首诗里面,长江水就是唯一使男女主人公联系起来的物,借着着滚滚的长江水,他们彼此之间找到了寄托相思之物,在男女主人公的心里,其实是有着万般的无奈,然而却又那么的由衷的感谢这唯一能紧密彼此的长江水啊
多么的让人心痛,为之惋惜的同时却又不得不跟着男女主人公一起去感谢、赞美这长江水
相思并不叫人心痛,叫人心痛的偏偏是无处话相思.读着余光中的乡愁,就有一种心痛,揪心的痛,至少我是如此,他用孩子般纯真的心写出了沧桑的惆怅与孤苦,如果你没有离开过家乡,那么,你就永远不能够明白,在巧妙文字的背后,其实是一种深沉,一种落叶无法归根的深沉。
在我看来,欣赏文字不仅仅欣赏它的巧妙,更注重它所带给人的感受。
余先生的诗在乍看之下,让人佩服它的寓情于物所选的“物”是那么的工整,巧妙,久久回味之下却发现巧妙之下涵盖的是那么深沉的孤苦与无奈。
但是,这又让我想到了更孤苦更无奈的是“惆怅此情难寄”之人。
相比之下,余先生还是幸运的,因为他的相思还找得到可寄托之物,也还有可相思之人。
老鼠娶新娘读后感
在老鼠娶新娘的过程中,老鼠想把自己的女儿找个最强壮的新郎让我知道了父母对孩子的爱,做父母的都很爱自己的孩子同时我要发挥我的长处跳舞, 弥补我的缺点,做作业要认真,先把容易的题做完在去做难的
新娘大作战简单观后感350多个字
《再别康桥》是徐志摩最有影响的作品之一。
这是一首抒写自然之美与作者心情的短诗,诗人是崇高、赞美自然的。
诗中景物的描写真实细腻,可见康桥在诗人心中打下了极深的烙印。
不仅如此,而且康桥是诗人的理想。
他说:”我的眼是康桥教我睁的,我的求知欲是康桥给我拨动的,我的自我意识是康桥给我胚胎的。
”然而,满目疮痍的中国,是非颠倒的年代,艰难的民生,使诗人的 康桥理想逐渐破灭。
这首诗写于一九二八年诗人重返英伦归国途中。
故地重游,昔日之景勾起作者昔日之忆,而离别在即,诗人敏感的心底怎能不荡起阵阵伤感的涟漪
描写康桥的自然美,表现作者对康桥的不舍眷恋及心底的惆怅,是这首诗的主题。
徐志摩以其独抒性灵的诗风靡一时。
他的诗,轻灵飘逸,幽婉洒脱,集意境美、建筑美、音节美和绘画美于一身,同时对中外诗艺进行融合,追求一种“纯真的诗感”。
这些在《再别康桥》可见一斑。
这首诗意境优美,情感深挚含蓄,诗思精巧别致。
诗人以康桥的自然风光为直接抒情对象,采取间接抒情的方式,寓情于景,人景互化。
通读整首诗,无一处不是在写景、又无一处不是包含着诗人那淡淡的离别愁绪。
诗的第一节:“轻轻地,我走了,正如我轻轻地来;我轻轻地招手,作别西天的云彩。
”行文看似洒脱,实则是无奈与惆怅:诗人知道,康桥的美景是永存的无法带走的,改变的是人的心境,失落的是曾经的梦想,而带走的只是那份似淡实浊的眷恋与忧愁。
往下,诗人运用比喻,将金柳看成是荡漾自己心头的新娘,甚至他甘心做康河里的一条水草,“油油的在水底招摇”。
第四节中,是清泉倒映了天上的彩虹,还是天上的彩虹融入了清泉
那种“月光如水水如天”的意境开阔而悠远,正如诗人那淡淡的却又无处不在的愁情。
那绚烂如虹的梦早已揉碎、沉淀在其间诗人轻轻地吟哦也许正是对往日康桥理想的一种悼念
情感在每一个意境中不断升华至高潮。
如果说诗的前四节描写的是自然之景,而到了第五节则回忆人的活动。
诗人仿佛看到往日的自己长蒿漫溯,在康桥寻梦的情景,那时的自己是怎样的意气风发啊,现实中的诗人禁不住也要放歌了——但他不能放歌,因为要离别,因为离别时是满心的不舍与惆怅。
唯有沉默才是今晚的康桥,诗人的心境,如一张拉满弦的弓,箭未离弦,便被人活生生的抢了去,那淡淡的思绪曾有瞬间的高涨,但这高涨又在瞬间消失了,正如他悄悄地来,呼应了开头。
诗作的情绪线索是:淡淡的哀伤——逐渐升华——高涨瞬间——回复淡淡的哀伤,在这样的线索中,整首诗情与景浑然一体。
而诗人构思之精妙体现于取裁的巧妙。
诗的开头:“轻轻地,我走了”诗的结尾:“悄悄地,我走了”两个一前一后的“我走了”,说明诗人截取的是“走”这一瞬间,而并非从来到走这一个较长的过程。
这一瞬间已在诗人心中永远定格,诗人的一系列情感与他所描绘的康桥的一切意境都在瞬间中完成。
瞬间便是永恒。
也许,这也正是《再别康桥》这首诗在众多的离别抒情诗中脱颍而出,为世人所喜爱,经久不衰的原因。
从结构上来看这首诗。
全诗共七节,每节四句。
每节各描写一个景物一个意境,而节与节之间是相互联系,上承下启的。
以第二、第三节为例。
第二节中,前两句诗人描绘了河畔的金柳,后两句采用层进深化情感。
第三节则承第二节所写的“波光”来写“水底的清荇”。
可见句子之间、诗节之间的环环相扣。
诗人非常重视诗行本身的美感作用。
他的诗作很考究诗歌的外形整齐。
这样的整齐偏重于诗的整体排列顺序的整齐规划,至于诗行长短并不做呆板限制。
这首诗使用 式的诗形,而诗句有长有短,诗的整体错落有致而并不单调死板,使人在视觉上产生一种诗的参差错落的图案美及严谨稳定中内含变化的和谐感。
诗人说:“诗歌的美妙不在于它的文字意义,而在于它的不可捉摸的音节里。
”可见,诗人追求的是音节的音律和节奏。
在其诗歌里,音节与内容达到了自然完美的统一。
“轻轻地,我走了,正如我轻轻地来”,两个“轻轻地”叠用,与其说是意境的渲染,不如说是诗人在有意增强节奏的轻盈。
诗人将节奏视为诗内在的生命,他所谓的“内含的音节的均整”,更多的是追求诗行间“顿”的数目大致相等,而非字数的相等。
顿,即按句中不同成分来区分音节。
如诗的最后一节按意群可作这样的划分:“悄悄地,\\\/我\\\/走了,正如我\\\/悄悄地\\\/来;我\\\/挥一挥\\\/衣袖,不带走\\\/一片云彩。
”诗的每一句之间的顿数是大致相等的,使得整首诗富有整体一致的节奏感。
在音韵方面,这首诗偶句押韵,同一节二、四句押相同的韵,造成了一种叠荡起伏的音韵美。
在诗人有节奏有韵律的吟唱中,诗中的意境、诗人的愁绪也在变化、扩散开来。
这首诗采用现代白话形式,继承了中国古典传统诗歌的含虚、典雅,又采用了音语中的语法调式,可谓中西合壁。
而绘画的色彩美在诗中也用明显体现,诗中的云彩、金柳、青荇、清泉,天上虹,一组组物象的颜色鲜明,写出了康桥之美 。
这样一幅色彩明艳的画卷,与诗人的心情并不矛盾,正是因为它的美,才令诗人如此难以割舍
读《再别康桥》,如观楼如吟歌如赏画,而感受到的是诗人那淡淡的离别之恋之愁之哀。
骆驼祥子读后感20字
社会是现实的,它不会为了一个人而改变。
人们为了自己的理想奋斗,最终却不一定能够获得成功。
就像祥子一样,他努力,就是为了寻求美好的生活,但是结局却是那样得悲惨。
所以我们要多努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