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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料入微的生活读后感

时间:2020-01-20 23:39

名著人物读后感300字 要10篇急啊

是不是十篇世界名著读后感啊

是的话就看下面。

【三国演义】读后感 在短短的寒假中,我读了好多书,其中,我觉得最有意义的是《三国演义》。

这部书内容主要讲的是蜀、魏、吴三国纷争的故事。

它叙述了从汉灵帝中平元年黄巾起义到西晋太康元年三国统一为止。

描写了近百年的重大历史事件及历史人物的活动,展示了三国兴亡的历史画卷。

在书中,我知道了有像诸葛亮一样足智多谋的人,也有像董卓一样恶贯满盈的人,更有像周瑜一样小心眼的人。

在《三国演义》的人物中我最欣赏的要数诸葛亮了,他通天文、知地理,不管别人有什么计谋都瞒不了他。

他能利用自然环境及气候变化来完成用兵之计。

而且,他还是一个大度惜才的人,曾经七次生擒孟获,而每次都因孟获不服而放走他,直到第七次才使孟获心服口服而最终投靠了诸葛亮 在书中,我觉得最精彩的故事是《草船借箭》。

由于诸葛亮聪明博学,用兵如神,这便使周瑜非常的嫉妒,心怀诡计,他把诸葛亮看作是东吴一患,要找借口害他,于是对诸葛亮说在水上打仗最好的兵器是箭,这当时没有造箭的条件下却要他在三天之内造出十万支弓箭,如果完不成就要严惩。

但诸葛亮却胸有成竹凭他的智慧和学识,在三天内向曹操“借”了十万余支箭¬¬,出色的完成了任务。

读完《三国演义》之后,我希望通过自己的勤奋和努力成为一个能像诸葛亮一样博学多才、聪明能干将来对社会有用的人。

水浒传读后感 四大名著之一的《水浒传》总算被我啃完了,好辛苦

不过,我总算明白了很多道理。

不必说宋江和小旋风柴进的仗义疏财,也不必说武松漂亮的醉拳,吴用的足智多谋。

单说天真烂漫的李逵,他颇有些野,一身鲁莽庄稼汉和无业游名的习气,动不动就发火,遇事不问青红皂白,总是一说二骂三打。

结果不是吃亏就是后悔,但是却有“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的气概,最重要的是他身上有一种英雄气概,有一种愿意为兄弟两肋插刀的仗义,他这一点让我尤其感动。

虽然说现在仍离内行很远,不料却也看出一点门道。

鲁达何以成五台山和尚

俗话说不在高,有仙则名。

五台山是四大佛教名山之一,五台山的和尚当然并不是什么人都能做得的,何况象鲁达这样有命案在身凶犯

看过《水浒》的人都知道鲁提辖拳打镇关西、大闹五台山的故事,至于他如何做了名山古刹的大和尚,不细心看还未必看得明白。

鲁达三拳打死郑屠之后便 亡命天涯,一日,在代州雁门县的十字街头正好遇上了他曾搭救过的金老,金老的女儿嫁给了雁门的大财主赵员外,赵员外既然取金老的女儿,鲁达自然成了他的大恩人,受人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

这赵员外和五台山的关系非同一般,寺里的智真长老是他的弟兄,而且他祖上便曾舍钱在寺里,是寺里的大施主。

赵员外还曾向寺里买了一个名额,寺里曾许过愿让他剃度一僧。

于是,赵员外就把这名额给了鲁达,有了名额还不够,赵员外还向寺里缴纳一笔集资费,那集资费便是赵员外带鲁达上山见智真长老时特意准备的一担段匹礼物。

如果没有赵员外的一个名额和一担集资费,鲁达便有天大的本事也进不了五台山山门,更不会成为后来大名鼎鼎的花和尚鲁智深了。

读了这本书我了解了中国古代的历史,水浒英雄们的反抗精神和封建社会腐败的一面.这的确是一本非常耐人寻味的一本书. 【海底两万里】读后感海底两万里 ,给了我极大的震撼.它告诉了我各个我不懂的美丽的岛屿,它告诉了我康塞尔是何等的忠诚,还告诉了我许多我在课本上学不到的知识。

非常佩服的是他们都不自私自利,我佩服阿尤纳斯教授的乐观向上精神;佩服教授的仆人康塞尔对主子的忠心耿耿与无私精神;佩服尼摩船长的勇气,和他那见到朋友有危险的时候就会奋不顾身的去营救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

作者还独具匠心,巧妙布局,在漫长的旅行中,时而将我推向险象环生的险恶环境,时而又带进诗情画意的美妙境界;波澜壮阔的场面描绘和细致入微刻画交替出现。

读书引人入胜,欲罢不能。

这的确是一本很值得一读的好书。

法国人阿罗纳克斯,一位博物学家,应邀赴美参加一项科学考察活动。

其时,海上出了个怪物,在全世界闹得沸沸扬扬。

科考活动结束之后,博物学家正准备束装就道,返回法国,却接到美国海军部的邀请,于是改弦更张,登上了一艘驱逐舰,参与“把那个怪物从海洋中清除出去 ”的活动。

经过千辛万苦,“怪物”未被清除,驱逐舰反被“怪物”重创,博物学家和他的仆人以及为清除“怪物”被特意请到驱逐舰上来的一名捕鲸手,都成了 “怪物”的俘虏!“怪物”非他,原来是一艘尚不为世人所知的潜水艇,名“鹦鹉螺”号。

潜艇对俘虏倒也优待;只是,为了保守自己的秘密,潜艇艇长内莫从此永远不许他们离开。

阿罗纳克斯一行别无选择,只能跟着潜水艇周游各大洋。

十个月之后,这三个人终于在极其险恶的情况下逃脱,博物学家才得以把这件海底秘密公诸于世。

《海底两万里》写的主要是他们在这十个月里的经历。

“鹦鹉螺”号艇长内莫又是个身世不明之人,他逃避人类,蛰居海底,而又隐隐约约和陆地上的某些人有一种特殊联系。

凡此种种,都给小说增加了一层神秘色彩。

既是小说,人物当然是虚构的,作家给“鹦鹉螺”号艇长取的拉丁文名字,更明白无误地指出了这一点——“内莫”,在拉丁文里是子虚乌有的意思。

但这并没有妨碍作者把他描写成一个有血有肉、让读者觉得可信的人物。

尼摩船长的热于创造、遇事镇冷、遇到困难不屈服的精神是值得我去学习的,但是他那种要于世隔绝的思想,我想我们都不能去学,不过假如尼摩船长不于陆地隔离的话,说不定一些海底奥秘就会有答案,我一定要像尼摩船长的优点学习,说不定将来我也能造一艘令人振惊的东西。

现在像尼摩船长遇事冷静,敢于建造、发明的人越来越少,一些富翁游手好闲,有的竟骗取国家财产……他们万万没有意识到自己可以创造 一样东西,为国家为社会贡献一点别人不能做到的好事。

像尼摩船长遇事冷静,阿尤纳斯教授乐于探索,康塞尔的忠实,尼得的勇敢都是我们该学习的。

读<<鲁滨孙漂流记>>有感 二十八年,一个令人惊讶的数字,一个不可思议的数字

而他,鲁滨孙,就在海上漂泊了二十八年

这是我看过这本书后最大的感触。

一六五九年九月三十日,一个人在一次航行中上遇到了可怕的风浪,翻了船,除他之外无一人生还。

他流落到了孤岛上。

凭着他惊人的毅力与勇气,二十八年后,他依靠自己的智慧逃出了孤岛,这个人就是倒霉而又幸运的鲁滨逊·克罗索。

在荒芜人烟的孤岛生活了28年啊

多么惊人的一个数字

可见鲁滨逊是何等的勇敢。

初到孤岛的他是绝望的,他说:“我整天悲痛着我这凄凉的环境,没有食物,没有房屋,没有衣服,没有武器,没有出路,没有被救的希望,眼前只有死,不是被野兽所吞,就是被野人所嚼……”但是,慢慢地,他独特的个性体现了出来,对生活充满希望,不再整天沉浸在自己设计的悲观中,开始一心一意的安排自己的生活,他建了小房子;做了桌子、小匣子;捕了小羊、小狗;种了小麦、稻子……就这样,他用自己的双手,创造了自己的小王国。

鲁滨逊还是坚毅的人。

他曾经这样说道:“我的脾气是要决心做一件事情,不成功决不放手的”,“我要尽全力而为,只要我还能划水,我就不肯被淹死,只要我还能站立,我就不肯倒下……”他没有助手,工具不全,缺乏经验,所以做任何事情都要花很大的劳力,费好长的时间。

连做一块木版都要四十二天。

他作的许多事情都是白费力气,没有成功,但他从来不灰心失望,总是总结了失败的经验又重新开始。

辛勤的劳动换来了令人欣慰的回报,他最后变得有船用,有面包吃,有陶器用,有种植园,有牧场,有两处较“豪华”的住所…… 这些没有一件不是费了很多力气、克服了许多困难才得来得的。

读完之后,我不禁反省自己:如果我流落到孤岛,能活几天

一天

两天

我又能干些什么

会劈柴

会打猎做饭

我连洗自己衣服还笨手笨脚的呢

再说了,没有一个人讲话,多孤单呀

我准会憋死的

可见鲁滨逊是多么乐观向上

我觉得人应该学习他这种不怕困难、乐观向上的精神,无论何时何地都坚强地活下去,哪怕只有一线希望也要争取,决不能放弃

我们要像鲁滨逊那样有志气、有毅力、爱劳动,凭自己的双手创造财富,取得最后的胜利

【西游记】读后感《西游记》向人们展示了一个绚丽多彩的神魔世界,人们无不在作者丰富而大胆的艺术想象面前惊叹不已。

然而,任何一部文学作品都是一定社会生活的反映,作为神魔小说杰出代表的《西游记》 通过《西游记》中虚幻的神魔世界,我们处处可以看到现实社会的投影。

悟空是《西游记》中第一主人公,是个非常了不起的英雄。

他有无穷的本领,天不怕地不怕,具有不屈的反抗精神。

他有着大英雄的不凡气度,也有爱听恭维话的缺点。

他机智勇敢又诙谐好闹。

而他最大的特点就是敢斗。

与至高至尊的玉皇大帝敢斗,楞是叫响了“齐天大圣”的美名;与妖魔鬼怪敢斗,火眼金睛决不放过一个妖魔,如意金箍棒下决不对妖魔留情;与一切困难敢斗,决不退却低头。

这就是孙悟空,一个光彩夺目的神话英雄。

孙悟空那种正义大胆、不屈不挠的斗争精神,本领高超是妖怪们的克星,横扫一切妖魔鬼怪的大无畏气概,反映了人民的愿望和要求。

他代表了一种正义的力量,表现出人民战胜一切困难的必胜信念。

说到猪八戒,他的本事比孙悟空可差远了,更谈不上什么光辉高大,但这个形象同样刻画得非常好。

猪八戒是一个喜剧形象,他憨厚老实,有力气,也敢与妖魔作斗争,是孙悟空第一得力助手。

但他又满身毛病,如好吃,好占小便宜,好女色,怕困难,常常要打退堂鼓,心里老想着高老庄的媳妇;他有时爱撒个谎,可笨嘴拙腮的又说不圆;他还时不时地挑拨唐僧念紧箍咒,让孙悟空吃点苦头;他甚至还藏了点私房钱,塞在耳朵里。

他的毛病实在多,这正是小私有者的恶习。

作者对猪八戒缺点的批评是很严厉的,但又是善意的。

他并不是一个被否定的人物,因此人们并不厌恶猪八戒,相反却感到十分真实可爱。

师傅唐僧,虽说没有孙悟空的本领、猪八戒的活络、沙僧的勤快、白龙马的脚力,但他品行端正,会念真经,不怕“千刀万剐”,有坚定的信念;沙僧和白龙马虽说没有什么大本事,但都勤勤恳恳,任劳任怨,甘心当好后勤,不好出风头。

这四个人物形象各有特点,性格各不相同,恰好形成了鲜明的对比,这使我不得不佩服作者写作技艺的高超,也许作者善于刻画人物形象便是他的精妙之处。

书中写唐僧师徒经理了八十一个磨难有让我联想到了他们的执着、不畏艰险、锲而不舍的精神。

这着实是一种值得我们学习的精神.【红楼梦】读后感红楼梦里面有很多我喜欢的人物,比如贾宝玉、袭人、宝钗......但我最喜欢的还是林黛玉,为什么呢

因为作者把林黛玉与众不同的特点。

林黛玉是古典名著《红楼梦》中的女主角,金陵十二钗之首,四大家族贾家第四代贾敏与扬州巡盐御史林如海之女,宝玉的姑表妹,贾母的亲外孙女。

幼年丧母,体弱多病,红颜薄命、身世可怜。

黛玉聪慧无比、琴棋诗画样样俱佳,尤其诗作更是大观园群芳之冠。

在《黛玉葬花祭花魂》这篇文章里,更突出了林黛玉多疑与敏感,多疑表现在黛玉在敲怡红院的门时,晴雯没有开门,黛玉又听见宝钗和宝玉在里面说说笑笑,不禁流下了眼泪。

敏感表现在当第二天,宝玉来找黛玉,黛玉哭个不停。

黛玉用诗词来宣泄自已的离情别绪。

她所写的多是些哀伤的诗句,想到的往往是死、老、分散、衰败。

比如在第七十六回“凸碧堂品笛感凄清,凹晶馆联诗悲寂寞”中湘云和黛玉在月夜作诗,湘云作了上句:“寒塘渡鹤影。

”黛玉对了下句:“冷月葬花魂。

”就表现了黛玉离别时的情绪。

曹雪芹对每个人物的形象刻画的都不一样,而且还清清楚楚的、对比鲜明,尤其是林黛玉丰满的人物形象,这正是写作的妙处,我们要认真学习他的写作方法呀

【城南旧事】读后感我看完了林海音著作的《城南旧事》,《城南旧事》里人物有:英子(林海音的小名)、骆驼队的领队、惠安馆的疯子——秀贞、爸爸、妈妈、宋妈、英子的好朋友——妞儿、藏在草堆里的小偷、不理小孩子的德先叔、斜着嘴笑的兰姨娘……这些人都陪过书中的小主人公——英子在一起,在看第一章的时候,作者介绍了骆驼,它们的神态、细嚼慢咽的动作,个个都描写得活灵活现,让人似乎身临其境;第二章讲了好几个人,宋妈、妞儿和疯子——秀贞,在惠安馆里,开始作者还以为秀贞是和她玩“过家家”,后来英子把她那块很漂亮的表送给了秀贞;英子记得,秀贞跟她说过,小桂子(就是秀贞的孩子)脖子后头正中间有一块青色的胎记,而妞儿的脖子后边正中间也有一块胎记,于是,英子带着妞儿去找秀贞,秀贞立马带着妞儿赶火车去了;因为那天下着倾盆大雨,英子发高烧,昏迷了十天。

第三章的题目很有趣,是:“我们看海去。

”这是一个小偷儿跟英子说的,虽然我不喜欢偷东西的小偷,但是不知为什么,似乎是林海音的语言打动了我,我觉得这个小偷很好玩,看到他被人家抓到的时候,好像一只老鹰在欺负一只小鸡,而且还要听着周围人的骂声。

第四章题目就很明显了,题目是:“兰姨娘。

”这章里讲的是德先叔和兰姨娘,德先叔是一个大学生,因为那时候要枪毙大学生,于是躲到了英子家里来;后来兰姨娘也来了,雇她的人家不要她了;后来,兰姨娘和德先叔一起走了。

第五章的题目也很新颖,是:“驴打滚儿。

”刚看到这个题目的时候,我还以为林海音要写驴怎样打滚儿的。

结果不是;内容主要是,宋妈的小栓子死了,小丫头子不见了,宋妈很伤心,宋妈和英子在找小丫头子歇息的时候,看见有人买一种叫:“驴打滚儿”的吃的,那是把黄米面煮熟了,里面包黑糖,再在绿豆粉里滚一滚,很香;找不到小丫头子了,宋妈就骑着驴走了。

最后一章,题目让觉得有些伤感:“爸爸的花儿落了。

”没错,英子的爸爸去世了,爸爸的石榴掉了,花儿也落了。

《城南旧事》一本很好的书,悲悲喜喜,快快乐乐,都在这本书里展现了,从喜到悲,这本书让我们体验到了生活中的悲欢离合,是一本你看完了放不下、还要看一遍的书。

【童年】读后感读了高尔基的《童年》这本书,我受益匪浅。

和高尔基的童年相比,我们今天是多么幸福啊! 《童年》是作者高尔基以自己童年为基础写的一部自传体小说。

它揭露了俄国沙皇时期的黑暗、残暴和非人生活。

高尔基原名阿列克谢马克西莫维奇彼什科夫,小名阿廖沙。

他自幼丧父,随着父亲和外祖母来到外祖父家。

跟着一切只是主人公阿廖沙艰哭命运的开始。

外祖父家,与其说是家,不如说是人间地狱。

外祖父掌管着家里的一切,脾气非常急躁、视财如命,主人公阿廖沙时常因为犯错而被痛打;两个舅舅常为了分家而争吵、大打出手;家中的女人更是没有地位,任丈夫打骂,发泄。

这一切在阿廖沙幼小的心灵留下了阴影。

之后,阿廖沙离开了外祖父家,独自一人踏上社会。

他曾在许多地方打过杂,在这期间阿廖沙饱受欺辱,但他还是熬了过来。

因为他被自己坚强、不屈服与困难的精神与信念一直支撑着。

由于家境贫寒,高尔基上学只好穿母亲和外祖父的衣服。

想到这儿,我不禁有点惭愧。

因为尽管我们有这么好的条件,我们却身在福中不知福,经常挑三拣四。

高尔基为了上学,只得捡破烂换钱,每逢不上学的时候,他一大早起来,背着一个大布袋,走街串巷,捡一些破布头,破纸片卖给废品加工。

运气好才能有半个卢比的收入,假如运气不好呢,高尔基上学的事就没着落。

我们现在上学什么也不用担心,过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美日子,相比之下,我们有什么理由不珍惜自己的生活,有什么理由不加倍努力学习呢?捡破烂的钱成了高尔基的学费来源,但那些有钱人家的孩子反而嘲笑他身上有“臭”味。

我觉得不是高尔基身上有臭味,而是那些有钱人家的孩子故意嘲笑高尔基,他们才显得有“臭”味。

高尔基把别人的嘲笑变成催促自己学习的动力。

他发奋学习、刻苦钻研,终于取得了优异的成绩,受到老师和同学们的喜爱和敬重。

【格林童话】读后感我利用暑期时间看了一本《格林童话》,却得到了与以前不同的感受。

也许,有些人会认为童话很幼稚,纯属虚构,但我却觉得童话里面也富有哲理。

以前我看这本书,只看故事情节,却忽略了它的寓意。

而现在再次看这本书,我有了深刻的体会:做人要善良。

善,这个字眼对我们来说并不陌生。

它是一种传统美德、是心灵美的体现、是来自灵魂深处的东西。

生活中常常会看到这样的景象:在公交车上,有人毫不犹豫地让座;在商店里,有人把多找的零钱义无返顾地还给营业员;在街头,有人会伸出援手,把兜里的钱或多或少投进乞丐求讨施舍的碗里等等,其实,这些都是善的表现。

善良的人终究会有好的结果的,所谓“善有善报”就是这个道理。

《格林童话》中《灰姑娘》这则故事中的主人公灰姑娘,尽管受尽了继母与姐姐们的欺负与侮辱,但心地依旧善良,最终获得了幸福。

再比如说《小天使和鞋匠》中的鞋匠,他虽然不富裕,可心却很善,把挣到的钱救济穷人,结果小天使们为他创造了奇迹,他的生意越做越红火。

我还听说这样一件真实的事:有个好心的农妇从败子手里买下了一只野鸭,并细心照料它。

最终,野鸭为那个并不有钱的农妇创造了一笔不菲的财富。

然而,并不是所有的人都是善良的,恶毒的人总会遭到惩罚。

《白雪公主》中的王后就是很好的例子。

她千方百计,不择手段地伤害白雪公主,末了却为了那颗妒忌心而活活气死。

妇孺皆知的大灰狼,不但没有得逞,吃掉小山羊,而且还白白搭上了性命,正是应验了那句“恶有恶报”。

可以说一个人失去了善良,就等于失去了灵魂,失去了人性,就等于行尸走肉。

那些犯罪的不法分子也该醒醒了

他们利用了别人的善良,逍遥法外,为所欲为,真是可憎、可恶、可气、可恨

《格林童话》让我更深地了解了人性,了解了人性的真、善、美,同时也了解了人性丑陋的一面。

愿每个人都成为善良的人,这样,世界才会真正成为爱的人类家园

【一千零一夜】读后感在快乐惬意的暑假捧着小说看,真的很惬意,于是,我津津有味地“啃”完了一本“大故事牵小故事,小故事连大故事”的《一千零一夜》。

《一千零一夜》是世界各国人民熟知的阿拉伯经典文学作品。

是一个幻想故事世界,人们一看,便会在此尽情遨游,还会有峰回路转,柳暗花明的奇感

定会让你在字里行间流连忘返

我觉得这《一千零一夜》里的故事里有的积极向上,有的勇往直前,也有的不劳而获……比如说《渔夫朱德尔的奇遇》中朱德尔是靠力量和运气来获得幸福的,而《阿拉丁的神灯》中的阿拉丁靠的是靠一颗不气馁、勇敢的一颗心来夺得幸福的。

我之所以喜欢阿拉丁这个人物是因为阿拉丁原先只是一个只知道吃喝玩乐的穷小孩,后来在一次偶然的机会,他 在一个魔发师的引导下得到了一盏神灯。

在自己的努力下,他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我觉得人不仅要靠运气,还要靠自己的智慧不然的话, 一旦失去了神灯,就没办法了。

阿拉丁的智慧表现在,他失去了神灯后,依然凭借自己的智慧杀死了魔发师,夺回了神灯。

《阿拉丁神灯》让我知道了做人要善良,乐于助人,面对困难,要机智应付,从容面对。

总之,这本书里的童话故事让我领悟到:做人要诚实,不能占别人的便宜,应该自己努力争取。

也明白了遇到问题时不要紧张,害怕,只要努力,任何困难都有解决的办法。

我想:我们努力应该让自己的能力得到淋漓尽致的发挥,让我们的生命充满奇迹

希望采纳

求一篇读后感

《巴黎圣母院》读书笔记 圣母院里的钟次第地敲响,咚咚,咚咚……沉重地,凄婉地,好像在陈述着一个故事。

那是些浓烈得化不去,深刻得褪不了的形象:独眼的敲钟人伽西莫多,美丽善良的爱斯梅拉达,还有渊博却邪恶的克洛德副主教。

初始,伽西莫多的出场仿佛给我投射了一个丑恶的影象。

他的独眼,他的聋哑,他的驼背,他的巨大和丑陋都让我先入为主地把他当作了大反派。

婴儿时,他是一个人人见了都想把他烧死的丑小鸭;青年时,他是一个表面风光但人人唾弃的“愚人王”。

他的脸仿佛注定了他就是恶魔的化身。

到后来,我才看清他那清澈、崇高的灵魂。

他对像使唤奴隶一样,役使他的克洛德忠心耿耿,这是怎样的一种单纯

他对曾经对他有恩的爱斯梅拉达,用尽全部生命的悉心照料和赴汤蹈火,是怎样的一种如火一般刚烈的爱情

他受尽了人世间的歧视和欺凌,却又满足的,勤劳的当着他的敲钟人。

如此美丽,如此可敬的人性难道在他那丑陋的外表下就一文不值了吗

相比而言,如果说伽西莫多的外表丑陋,那么克洛德的心灵便更加令人鄙视。

一开始,良好的背景让我觉得他是个学识渊博的善良人——他收养了丑陋的伽西莫多,他是人人敬畏的副主教……。

但是当故事的情节愈演愈烈时,我读懂了他精神世界中的畸形。

他不择手段地“爱”,让他卑鄙地,变态地劫持爱斯梅拉达,并且因“爱”成恨地要置她于死地。

这是一种自私的,低微的,霸道的“爱”,充满了病态的“爱”,那不算是爱,只是伤害…… 然而,那书中最美的笔墨都倾注在了爱斯梅拉达身上:她美丽,因为她有一张天真清纯的脸孔;她善良,因为她的内心充满了同情和爱心。

她可以为了保存甘果瓦的生命而嫁给他,她给饥渴难堪却无人理睬的敲钟人送水……她有菩萨一般无人能及的心肠,她有倾国倾城的美貌,她是善与美的化身

怎么能不引起我的思考

人性的层层面面是多么复杂却简单:尽管人的精神世界是双面的,没有完全的丑,也没有绝对的美。

但是,美就是进步的方向,美就是最原始的目的。

就像书中说得那样: “美就是完整,美就是全能,美就是唯一有生命力的东西。

” 当灭灯钟响彻在巴黎圣母院里,所有故事都结束了……但那古老的故事将永恒地被传诵…… 格列佛游记 通过里梅尔·格列佛船长之口,叙述了周游 四国的奇特经历。

但仔细体会,却处处揭露着英国社会的黑暗现实,并寄寓着作者 的理想。

虽然格列佛起初以为小人国与英国毫不相像,但实际上小人国却是英国的写照。

透过那似是荒谬的逻辑,我们看到的是:国王比他的臣民只高出一个指甲,却狂妄 地自命为头顶天的宇宙统治者,以其无常的喜怒决定老百姓的命运。

官吏们也无需 德才兼备,只要跳绳跳得高,就可得到高官厚禄。

小人国的两党以鞋跟高矮为区分标志,这里影射的是当年英国的托利党(即保 守党的前身)和辉格党(后来发展成自由党)两党政治;而吃鸡蛋时是从大头敲开 还是从小头敲开,则指的是天主教与新教(亦称清教,即加尔文教派)之间关于教 会仪式的无稽之争。

为了这一区区争端,竟导致了小人国的内战,甚至殃及邻国。

由于小人国里的警察制度和诬告成风,格列佛不得不逃离那里。

大人国的人无论体力还是理智都超过了那群“小人”;大人国里实行的是理想 化的、有教养的君主政体,国王贤明而正直,经常关怀臣民,法律也是自由和福利 的保障。

在大人国国王的要求下,格列佛向他介绍了英国的社会及制度,他的溢美之词 在国王的追问下破绽百出。

国王对英国存在的营私舞弊、侵略战争和法律不公大加 指责,并指出其原因就在于人心的卑劣自私。

飞岛国的科学家脱离人民与实际,从事不着边际的“科学研究”,尤其是对属 地的居民,更采取残暴的手段:稍有叛逆,就将飞岛驾临上空,阻隔阳光,或降落 到其国土上,将居民碾压成粉。

这里揭露的正是英国对爱尔兰的殖民统治。

格列佛还到了一个魔术家的国度,在那里回溯了古罗马的政治,对比了英国的 制度。

此时,他的思想已从支持君主政体变为拥护共和了。

不过,他还只是赞美处 于“自然状态”下的宗法社会。

如果这种看法还属于“浪漫的倒退”的话,格列佛对智马国的描述,则指出了 文明社会对于人类的腐蚀,表明只有生活在自然状态下的人,才是纯洁高尚的。

这 一观点后来被法国的卢梭发扬光大,成为浪漫主义文学的发端。

智马国的居民分为状似野兽的“雅虎”和有智慧、会说话的智马两类。

“雅虎” 代表了人类的贪欲和败坏,而智马则生活在原始的善良社会。

不言而喻,如果人类 堕落下去,将与动物无异,那是多么可悲啊

爱的教育 你知道,什么才是真正的“爱”么

,如果你对这个问题还感到很陌生的话,那么就请你读一读亚米契斯的《爱的教育》吧

这本书写的是一个普普通通的意大利四年级小学生 安利柯对社会上发生的一些事情而引发了感想做的纪录。

但是从中我们能看到很多东西。

在安利柯眼中的世界里,“好人”和“坏人”有明显的区别。

“好人”是善良,诚实,会尊敬他人的人.“坏人”则是会欺骗、邪恶;心 术不正;做错事不知道悔改,只会推卸责任的人。

你看,是不是很简 单

所以我们要用一种更简单的眼光去看别人。

其实人都是善良,纯真和温暖的,用另一种眼光看别人,看社会,这就是《爱的教育》教给我们的. 这其中最令我难忘的是《洛马格那的血》。

故事讲述的是一个杂货店的孩子,由于赌博输了钱被奶奶发现了,奶奶语重心长地教导了他,并诉说了如何艰辛地将他抚养成人。

孩子虽然嘴上没说,心里早已被打动。

正在此时,一场噩梦降临,两个强盗闯入家中,一个用刀威胁老人,另一个抢了钱,正当他们离开时,老人认出了其中一个,那强盗立即要杀人灭口,一刀向老人刺去,孩子舍身护住了老人,自己却被刺中。

强盗逃走后,孩子不顾自己的伤,还安慰着老人,最后因失血过多而永远地告别了这个世界。

故事当中有高兴也有忧伤,有懂事也有调皮;有对先生和身边优秀人物的尊重和敬佩,也有对嫉妒者和以强凌弱者的不屑一顾与厌恶。

“在学校里,无论什么阶级的人,都成了平等的友人了。

”;“卖炭者的儿子与绅士的儿子平起平坐。

”告诉人们意大利孩子在学校是如何互帮互助、团结友爱地学习与生活的。

书中提到了这样许多感人肺腑的事情:“二年级学生洛佩谛为了救一个站在当街的一年级学生,而赶在车子前面,救出了他,自己却被车子轧断了一条腿。

同学、老师、校长都纷纷称赞他是“牺牲自己的生命而救助朋友的人”。

“一个小男孩因为受别人羞辱而气愤地将墨水瓶丢向欺侮他的同学,不想却丢在了刚走进教室的先生身上。

先生并没有盲目地责怪他,而是把事情的来龙去脉弄得一清二楚,并“请”肇事者亲自承认错误。

最使我感动的是一个名叫《小抄写员》的故事。

讲的是一个叫叙利亚的五年级学生,为了分担父亲工作上的压力,深夜悄悄地爬起来,替父亲抄写白天没有抄完的稿子,为贫困的家庭换得一点微薄的生活费。

刚开始,他不知情的父亲还以为是自己的抄写速度加快而高兴,可是不久便发现叙利亚上课打瞌睡,功课成绩也从头几名降了下来,不免对叙利亚感到失望。

叙利亚自己也感到很痛苦,不知道该怎么做才好,直到有一天,父亲看见了深夜伏案抄写的叙利亚时,才恍然大悟,父亲一下子把叙利亚抱到床上,满怀愧疚地对他说:孩子,你辛苦了

爸爸错怪你了》”。

还有《扫烟窗的孩子》、《班长》、《穷人》、《虚荣心》、《感恩》、《嫉妒》、《争吵》、《告别》等一些故事都令人潸然泪下。

读了《爱的教育》使我感受到一种纯真的友情,博爱的亲情。

无私的师生之情。

这些都是人间最美的情感。

亚米契斯以一个小学生的名义,通过日记的形式,讲述了他在学校、校外的所见所闻,并且写成一个个很小的故事。

让你会从《爱的教育》中,体会到曾经经历过的那份情感。

充满爱心、献身教育事业的老师;对孩子关怀备至、拳拳之心的父母;清纯善良、活泼可爱、见义勇为、心灵高尚的小学生,还有那使安利柯永生难忘的小学校园生活。

它会让你感动,让你读起来就好象在充满爱的海洋里翱翔。

爱的力量是伟大的。

阳光之爱可以熔化冰雪,春风之爱可以萌发草木,雨露之爱可以滋润禾苗······爱是无处不在的

这就是“爱”真正的含义 让世界充满爱,这就是我们梦想的天堂

《老人与海》。

今年暑假,我读了美国著名作家海明威的小说《老人与海》。

我十分佩服小说中老渔夫的意志,他让我懂得了一个人一定要有坚持不懈的精神,才能获得成功。

小说描写的是一个年近六旬的老渔夫,在一次单身出海打鱼时,钓到了一条大鱼,却拉不上来。

老渔夫同鱼周旋了几天后,才发现这是一条超过自己渔船数倍的大马林鱼,虽然明知很难取胜,但仍不放弃。

后来又因大马林鱼伤口上的鱼腥味引来了几群鲨鱼抢食,但老人仍不愿就这样放弃,最终突出重围,将大鱼带回了渔港,让其他渔夫佩服不已。

当我读到“老渔夫想:这里离海岸实在是太近了,也许在更远的地方会有更大的鱼……”时,我十分佩服这位老渔夫,因为他这时已经打到了一些鱼,但他没有安于现状,而是向着更大的目标前进。

再看看我们,平时遇到一点小困难,我们都叫苦连天。

我们是祖国的未来,应该像这位老人一样胸怀大志,去追求更好、更大的目标。

当我读到“大马林鱼开始快速地围着小渔船游动,将缆绳缠绕到了桅杆上,老人右手高举着钢叉,在它跃出水面的一瞬间,竭尽全力地向它的心脏掷去,一声哀鸣结束了大鱼的生命,它静静地浮在水面上……”时,我的心也像一块大石头落了地。

我非常钦佩老人那种毫不畏惧、坚持不懈的精神,虽然知道对手实力很强,但他没有丝毫退缩,而是迎难而上。

正因为有了这种精神,老渔夫才获得了这场生死较量的胜利。

我们在生活中也要学习老渔夫的精神,做事情不怕困难,才能取得成功。

在读到大鱼的血腥味被一群鲨鱼嗅到了,争相游来抢食,老人的左手正好在抽筋,他只能使用右手,用木棒、捕到的剑鱼的嘴等一切可以用来攻击的武器自卫,并最终赶走了这群鲨鱼。

但大鱼的肉已经被吃了一大半,而老人还风趣地批评自己的左手“该工作的时候却在休息”的时候,我也被老人乐观的精神所折服。

在生活中,有些损失是不可避免的,我们应该以乐观的态度来对待,不能斤斤计较。

最后,小说以一个少年看到老渔夫在度量足有十八英尺长的大马林鱼,再次描写了这条鱼的巨大,说明老渔夫所克服的困难之大,非比寻常。

小说歌颂了老渔夫不畏艰险努力奋斗的精神,我们也应该像他那样,不能满足于现状,应该积极向上,做任何事都要坚持不懈,遇到困难要迎难而上,决不能半途而废。

只有这样,我们才能获得更大的成功和胜利。

看了《昆虫记》后,这本书使我十分着迷, 原来昆虫世界有这么多的奥秘,我知道了:凌晨,蝉是怎样脱壳;屎壳螂是如何滚粪球的;蚂蚁是怎样去吃蚜虫的分泌物。

还弄清了:“螟蛉之子”是错误的,蜂抓青虫不是当成自己的儿子养,而是为自己的后代安排食物。

第一次读《昆虫记》,不知怎么的它就吸引了我。

这是一部描述昆虫们生育、劳作、狩猎与死亡的科普书,平实的文字,清新自然;幽默的叙述,惹人捧腹……人性化的虫子们翩然登场,多么奇异、有趣的故事啊

法布尔的《昆虫记》,让我没有梦幻感,那些具体而详细的文字,不时让我感觉到放大镜、潮湿、星辰,还有虫子气味的存在,仿佛置身于现场一样。

被我忽视太久了的昆虫的身影,及它们嚣张的鸣叫,一下子聚拢过来,我屏住呼吸,然后,凭它们穿透了我心灵的幽暗。

是法布尔,让我看到了昆虫跟我们人类在生与死,劳动与掠夺等许多问题上都有着惊人的相似。

《昆虫记》不是作家创造出来的世界,它不同于小说,它们是最基本的事实

是法布尔生活的每一天每一夜,是独自的,安静的,几乎与世隔绝的寂寞与艰辛。

我仰起了头,这一刻,我非常想仰起我的头,像仰望星空一样,来对待昆虫们存在的奥秘。

它使我第一次进入了一个生动的昆虫世界。

于是,我接着往下看《昆虫记》。

接着往下看,《昆虫记》是一个个有趣的故事:“螳螂是一种十分凶残的动物,然而在它刚刚拥有生命的初期,也会牺牲在个头儿最小的蚂蚁的魔爪下。

”蜘蛛织网,“即使用了圆规、尺子之类的工具,也没有一个设计家能画出一个比这更规范的网来”, 丰富的故事情节使我浮想联翩。

看着看着,这些虫子们渐渐地清晰起来,我思考着:如果我们保护环境,不污染环境,这些虫子是不是还会在呢

现在的环境恶化,又是不是在以后还会有呢

我仔细地想着这彼此之间的关系,这一次的阅读,《昆虫记》为我打开了一扇全新的门。

当我继续阅读《昆虫记》时,我看到法布尔细致入微地观察毛虫的旅行,我看到他不顾危险捕捉黄蜂,我看到他大胆假设、谨慎实验、反复推敲实验过程与数据,一步一步推断高鼻蜂毒针的作用时间与效果,萤的捕食过程,捕蝇蜂处理猎物的方法,孔雀蛾的远距离联络……一次实验失败了,他收集数据、分析原因,转身又设计下一次。

严谨的实验方法,大胆的质疑精神,勤勉的作风。

这一次,我感觉到了 “科学精神”及其博大精深的内涵。

昆虫学家法布尔以人性关照虫性,千辛万苦写出传世巨著《昆虫记》,为人间留下一座富含知识、趣味、美感和思想的散文宝藏。

它行文生动活泼,语调轻松诙谐,充满了盎然的情趣。

在作者的笔下,杨柳天牛像个吝啬鬼,身穿一件似乎缺了布料的短身燕尾礼服;小甲虫为它的后代作出无私的奉献,为儿女操碎了心;而被毒蜘蛛咬伤的小麻雀,也会愉快地进食,如果我们喂食动作慢了,他甚至会像婴儿般哭闹。

多么可爱的小生灵

难怪鲁迅把《昆虫记》奉为讲昆虫生活的楷模。

我叹服法布尔为探索大自然付出的精神,让我感受到了昆虫与环境息息相关,又让我感受到了作者的独具匠心和细微的观察。

《昆虫记》让我眼界开阔了,看待问题的角度不一样了,理解问题的深度也将超越以往。

我觉得 《昆虫记》是值得一生阅读的好书, 我想无论是谁,只要认真地阅读一下 《昆虫记》,读出滋味,读出感想,一定可以知道得更多。

《飘》读后感 作者:未知 《飘》,是我最喜爱的书。

喜欢斯佳丽的勇敢坚强,喜欢瑞特的机智果断,喜欢玫兰妮的外柔内刚。

对于斯佳丽这个人物,我的感觉是矛盾的,是讨厌却又不得不敬佩她。

她是个非常有个性的人物,她一生中爱了两个男人,而她却没一个是了解的。

如果她了解阿希礼,那她就不会爱他;如果她了解瑞特,那她就不会失去他。

她一直以来是辜负瑞特的,她只是不停追寻着自己梦中的王子——阿希礼。

她只是把自己爱的特点认为阿希礼有,她只是做了一件华丽的衣服,让阿希礼穿上,而后爱上他。

而事实是,她爱的只是那件衣服。

对于她,我是不得不佩服的,佩服她的坚强,佩服她对土地的执着,佩服她能在那中环境下放下以前所受的教育下田干活,佩服她能不顾社会上的言论而开创自己的事业。

她生命有几个灵魂,一个是她的母亲。

他的母亲是一位非常能干、温柔的典型贵夫人,是她最敬佩的人。

可是,母亲为了救人而被传染伤寒,去世了。

另一个,是她十几年来最爱的人——阿希礼。

她能在逆境中站起来,有很大一部分原因就是阿希礼。

她对阿希礼是异常执着的。

还有一个,就是玫兰妮。

在一起奋斗的十几年里,玫兰妮已经成为她生命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了。

我觉得斯佳丽就像个小孩子一样,对自己想要的东西异常执着,而对自己所拥有的东西却不屑一顾。

一面在拼命让自己幸福,一面又不断地把幸福推离,把爱人推向深渊。

斯佳丽爱的是阿希礼,可是,阿希礼却不要她。

就像瑞特说的,阿希礼是个君子,只是生在了一个和他格格不入的时代。

他还是用旧世界的游戏规则生活,只会撞得一鼻子灰。

斯佳丽不了解阿希礼,所以她爱他,想尽一切办法得到他,而当她认清他时,她再也不爱他了。

斯佳丽是个矛盾体,可又有谁不是矛盾体呢

她在生命的道路上一路走来,当她面对困难时,她选择迎接,当她面对责任时,她选择担负,可当她面对爱的抉择是,起初,他选择蒙蔽自己,当她终于认清,要面对时,却已为时已晚。

而她,在无能为力时,就会告诉自己,明天是新的一天,明天一切都会好了,Tomorrow is another day。

她在整个故事中,都是个充满生气、充满斗志的人。

我最欣赏的,便是她的这句“Tomorrow is another day.”。

永远充满了希望,充满斗志,永远不会放弃,永远不会绝望。

这份精神,是最值得我学习的。

所以,每当我遇到困难、心情不佳时,我便会告诉自己:“Tomorrow is another day.”。

书中另一个使我十分佩服的女性,便是玫兰妮。

她是个外柔内刚的女性,她几乎拥有了女性所能拥有的一切美德。

正如瑞特说的,她是他所见过的少数贵夫人中的一个。

她是坚强的,她是爱国的,她用她的心爱身边所有的人。

当她丈夫打仗时,她在后方默默守侯,做她力所能及的事,当北佬打进城而她又快要临盆时,她依然镇定,当她身体虚弱而没人下地干活快要没饭吃时,她和斯佳丽一样,放下过去所受的教育和优越感,拖着虚弱的身体下地干活,当她看到斯佳丽杀了一个北佬时,她没有惊慌失措,而是帮着掩埋尸体,搜查钱财,擦拭血迹,当战争终于结束,她痛恨的北佬士兵来到她门前要求照顾而她们自己也没有过多粮食时,她还是尽她所能地帮助他们,因为她希望在远方也有一个好心的北佬女人给她正在回家的丈夫一口饭吃。

如此一位坚强的女性,却又是如此的温柔善良和善解人意。

她执着地相信斯佳丽和阿希礼,即使有人亲眼看见他们搂在一起,也执着地相信他们,保护斯佳丽。

她明知自己的身体无法再承受生育的痛苦,却执着地要再为阿希礼生个孩子,最终离开了她爱了一辈子的亲人们。

真的是太伟大了,看着玫兰妮,使我想到许许多多的中国古代女性,她们也是如此的善良,任劳任怨,相夫教子,然后默默无名地老去、死去。

整部书中,我最为喜欢的人物就是瑞特。

他勇敢、执着,他能那么深地爱着斯佳丽十几年不变。

他想保护斯佳丽,宠爱斯佳丽,照料斯佳丽,让她事事称心,而斯佳丽却拒绝了。

他说过,再永恒的爱也会有磨光的时候,而他的爱,是被斯佳丽,被阿希礼,被斯佳丽愚蠢的固执磨光的。

他的心,死了。

当他女儿离开他时,他的心,再也回不来了。

他说过,他从来没有那个耐心把剪碎的裤子缝好,再告诉自己这就和新的一样,自欺欺人罢了。

碎了就是碎了,再也回不去了,即使修好,上面仍然留有裂缝,再也不是原来那条了。

瑞特是个复杂的人,他有良好的家世,但却仍和旧时代格格不入,他有锐利的眼睛,可以在乱世找到自己的处身之道,他对国家有热情,即使他明知必败无疑,却仍在最后关头入了军。

他爱斯佳丽,但他更了解斯佳丽,所以他从不说,只是通过行动表达,而斯佳丽却从来不想去了解他。

最后,他绝望了,一次又一次的失望使他再也没有勇气再去尝试,他累了。

《飘》绝对是部值得再三品味的好书,文字优美,情节跌荡起伏、扣人心弦,虽然其中由于作者的主观因素,对于美国南北战争的评价并不客观和全面,但以文学角度来说,这绝对是一部绝世佳作,值得一看。

贾母对张道士说的性情好是什么概念

性情好,我个人理解,所谓家觉得的脾气好,识大体。

因里是在给张道士说给宝玉提亲的事以应该是说宝玉喜欢的性情。

所以呢,只要宝玉喜欢,就是性情好(就此也就是说,林黛玉那种性情不是不好,薛宝钗那种性情不见得好)。

大树和我们的生活读后感

生活如果你的生活周围没有伟人、高贵的人和有智慧的人怎么办

请不要变得麻木,不要随波逐流,不要放弃向生活学习的机会。

因为至少在你生活的周围还有树――特别的大树,它会教会你许多东西。

一棵大树,那就是人的亲人和老师,而且也可以毫不夸张地说,它就是伟大、高贵和智慧。

生活更早发现这一点的,是托尔斯泰。

他在《战争与和平》这部巨著中,有一段保尔康斯基公爵与老橡树的对话,就体现了树的生命对人的生命所产生的不可忽视的影响。

再早些,中国历史上也有人流露过这种意思,叫做“树犹如此,人何以堪”。

这证明,树的生命比人的生命更长久,从“阅世”的意义上看,人是比不过树的。

所以,你若是到十三陵,看到周围静止立在那里的松柏,尤其是看到那种虎踞龙盘的老柏,会不由得生出某种敬畏和感激――有什么办法,帝王们全都死了,它们却依然活着,默默地、居高临下地看着人间的兴衰更迭、生死荣辱。

在某种意义上,它们就是历史,它们就是帝王。

生活我甚至觉得没有什么哲学比一棵不朽的千年老树给人的启示和教益更多。

同样的生命 ,树以静以不言而寿,它让自己根扎大地(根据地)并伸出枝叶去拥抱天空,尽得天地风云之气。

相比之下,人愚蠢而又浅薄,人一生都在说话,声嘶力竭,奔走呼号。

没有人肯静下来想一想,没有人想到向树学习点什么,在人的心目中,树是傻瓜。

那么在树的心目中人是什么东西呢

不清楚。

能够清楚的是,树为人们贡献了自己的全部,从枝叶到花果给人喂养照料。

树本来是用不着人养的,它在大自然中间活得好好的,姿态优美,出神入化。

那些绝崖石缝中斜逸而出的美松树是靠人养活栽种的吗

谁敢到那种险处去呢

树甚至连恳求人们不要砍伐它的意思都不曾流露――那是锯子在尖叫而不是树在尖叫。

生活等到大树被伐倒了,人们看到了它的心――年轮,一圈一圈,岁月的波纹荡漾,生命的记忆永存。

这时候,略有悟性和良知的人就全明白了:树绝不是麻木的,而恰恰是有灵有智的。

它虽不语不行,心里面却比谁都清楚。

它与山河大地、飞禽走兽、风云雨雪雷电雾的关系,比人更深入、更和谐。

它是处理这些复杂关系的大师。

生活它不靠捕杀谁、猎获谁而生存,但它活得最长久。

这可真不是一件简单的事儿,它连草也不吃,连一只小虫的肉也不吃,但它却能长得最高大、最粗壮、最漂亮。

这才是奇迹呢,树不用吃饭,真正有生命力的大树全都已经与天地风云融为一体了。

它与山河共呼吸,取万物之精气,反过来又养育万物得日月之灵华,结果又陪衬日月。

若是说什么气功,树才是真懂气功的大师。

要说什么“ 天人合一”,人类不过从树那儿学了一点皮毛。

生活我在塔克拉玛干边缘的墨玉县见到过一棵八百年的梧桐树王,那样干旱的沙漠边缘,它得有多么大的修行才能活过来呢

何况它不仅活着,而且枝繁叶茂,生机勃勃。

它像一个巨人一样健康地屹立着,襟怀博大,人和梯子在它的脚下显得极其可笑。

生活它的王者风范不是靠什么前呼后拥的虚势造成的,它靠它的阅历、它的顽强生命力、它的光辉的生命形态,使人望之而生敬仰之心、爱慕之情,使人认识到伟大、高贵、智慧这些词语从人类头脑中产生时的本意。

生活我还见到过五百年高龄的无花果王,这件事我也在《和田行吟》一文中描述过。

它占地数亩,落地的无花果使它周围散发着甜腻的腐败和幽深的清香,它的枝干如同无数巨蟒纠缠盘绕、四处爬伸。

它达到了它这种植物的极致,造就成、编织成一座自己的宫殿。

生活但是树和人一样,同样有各式各样的苦难伴随,除了被砍伐之外,还有各种艰难。

在天山南麓温暖干燥的农村,白杨是路边、渠旁、屋后、田畔常栽的树,它绿叶飒飒直耸高天。

可是有一年冬天,南疆奇冷,这些适应了温暖干燥气候的白杨经历了打击。

有些已经非常粗壮、高大的白杨被生生从中间冻出一条裂缝,裂缝一指宽,从树这边透过裂缝可以一眼看到那边的农田

杨绛《记钱钟书与〈围城〉》

记书与《围  --------------------------------------------------------------------------------  一 钱写《围城》  钱钟书在《围城》的序里说,这本书是他“锱铢积累”写成的。

我是“锱铢积累”  读完的。

每天晚上,他把写成的稿子给我看,急切地瞧我怎样反应。

我笑,他也笑;我  大笑,他也大笑。

有时我放下稿子,和他相对大笑,因为笑的不仅是书上的事,还有书  外的事。

我不用说明笑什么,反正彼此心照不宣。

然后他就告诉我下一段打算写什么,  我就急切地等着看他怎么写。

他平均每天写五百字左右。

他给我看的是定稿,不再改动。

  后来他对这部小说以及其它“少作”都不满意,恨不得大改特改,不过这是后话了。

  钟书选注宋诗,我曾自告奋勇,愿充白居易的“老妪”——也就是最低标准;如果  我读不懂,他得补充注释。

可是在《围城》的读者里,我却成了最高标准。

好比学士通  人熟悉古诗文里词句的来历,我熟悉故事里人物和情节的来历。

除了作者本人,最有资  格为《围城》做注释的,该是我了。

  看小说何需注释呢

可是很多读者每对一本小说发生兴趣,就对作者也发生兴趣,  并把小说里的人物和情节当作真人实事。

有的干脆把小说的主角视为作者本人。

高明的  读者承认作者不能和书中人物等同,不过他们说,作者创造的人物和故事,离不开他个  人的经验和思想感情。

这话当然很对。

可是我曾在一篇文章里指出:创作的一个重要成  分是想象,经验好比黑暗里点上的火,想象是这个火所发的光;没有火就没有光,但光  照所及,远远超过火点儿的大小①。

创造的故事往往从多方面超越作者本人的经验。

要  从创造的故事里返求作者的经验是颠倒的。

作者的思想情感经过创造,就好比发过酵而  酿成了酒;从酒里辩认酿酒的原料,也不容易。

我有机缘知道作者的经历,也知道酿成  的酒是什么原料,很愿意让读者看看真人实事和虚构的人物情节有多少联系,而且是怎  样的联系。

因为许多所谓写实的小说,其实是改头换面地叙写自己的经历,提升或满足  自己的感情。

这种自传体的小说或小说体的自传,实在是浪漫的纪实,不是写实的虚构。

  而《围城》只是一部虚构的小说,尽管读来好像真有其事,实有其人。

  ①参看《事实—故事—真实》(《文学评论》一九八○年第三期十七页)。

  《围城》里写方鸿渐本乡出名的行业是打铁、磨豆腐,名产是泥娃娃。

有人读到这  里,不禁得意地大哼一声说:“这不是无锡吗

钱钟书不是无锡人吗

他不也留过洋吗

  不也在上海住过吗

不也在内地教过书吗

”有一位专爱考据的先生,竟推断出钱钟书  的学位也靠不住,方鸿渐就是钱钟书的结论更可以成立了。

  钱钟书是无锡人,一九三三年毕业于清华大学,在上海光华大学教了两年英语,一  九三五年考取英庚款到英国牛津留学,一九三七年得副博士(B.Litt.)学位,然后  到法国,入巴黎大学进修。

他本想读学位,后来打消了原意。

一九三八年,清华大学聘  他为教授,据那时候清华的文学院长冯友兰先生来函说,这是破例的事,因为按清华旧  例,初回国教书只当讲师,由讲师升副教授,然后升为教授。

钟书九、十月间回国,在  香港上岸,转昆明到清华任教。

那时清华已并入西南联大。

他父亲原是国立浙江大学教  授,应老友廖茂如先生恳请,到湖南蓝田帮他创建国立师范学院;他母亲弟妹等随叔父  一家逃难住上海。

一九三九年秋,钟书自昆明回上海探亲后,他父亲来信来电,说自己  老病,要钟书也去湖南照料。

师范学院院长廖先生来上海,反复劝说他去当英文系主任,  以便伺候父亲,公私兼顾。

这样,他就未回昆明而到湖南去了。

一九四○年暑假,他和  一位同事结伴回上海探亲,道路不通,半途折回。

一九四一年暑假,他由广西到海防搭  海轮到上海,准备小住几月再回内地。

西南联大外语系主任陈福田先生到了上海特来相  访,约他再回联大。

值珍珠港事变,他就沦陷在上海出不去了。

他写过一首七律《古  意》,内有一联说:“槎通碧汉无多路,梦入红楼第几层”,另一首《古意》又说:  “心如红杏专春闹,眼似黄梅诈雨晴”,都是寄托当时羁居沦陷区的怅望情绪。

《围城》  是沦陷在上海的时期写的。

  钟书和我一九三二年春在清华初识,一九三三年订婚,一九三五年结婚,同船到英  国(我是自费留学),一九三七年秋同到法国,一九三八年秋同船回国。

我母亲一年前  去世,我苏州的家已被日寇抢劫一空,父亲避难上海,寄居我姐夫家。

我急要省视老父,  钟书在香港下船到昆明,我乘原船直接到上海。

当时我中学母校的校长留我在“孤岛”  的上海建立“分校”。

二年后上海沦陷,“分校”停办,我暂当家庭教师,又在小学代  课,业余创作话剧。

钟书陷落上海没有工作,我父亲把自己在震旦女子文理学院授课的  钟点让给他,我们就在上海艰苦度日。

  有一次,我们同看我编写的话剧上演,回家后他说:“我想写一部长篇小说

”我  非常高兴,催他快写。

那时他正偷空写短篇小说,怕没有时间写长篇。

我说不要紧,他  可以减少授课的时间,我们的生活很省俭,还可以更省俭。

恰好我们的女佣因家乡生活  好转要回去。

我不勉强她,也不另觅女佣,只把她的工作自己兼任了。

劈柴生火烧饭洗  衣等等我是外行,经常给煤烟染成花脸,或熏得满眼是泪,或给滚油烫出泡来,或切破  手指。

可是我急切要看钟书写《围城》(他已把题目和主要内容和我讲过),做灶下婢  也心甘情愿。

  《围城》是一九四四年动笔,一九四六年完成的。

他就像原《序》所说:“两年里  忧世伤生”,有一种惶急的情绪,又忙着写《谈艺录》;他三十五岁生日诗里有一联:  “书癖钻窗蜂未出,诗情绕树鹊难安”,正是写这种兼顾不来的心境。

那时候我们住在  钱家上海避难的大家庭里,包括钟书父亲一家和叔父一家。

两家同住分炊,钟书的父亲  一直在外地,钟书的弟弟妹妹弟媳和侄儿女等已先后离开上海,只剩他母亲没走,还有  一个弟弟单身留在上海;所谓大家庭也只像个小家庭了。

  以上我略叙钟书的经历、家庭背景和他撰写《围城》时的处境,为作者写个简介。

  下面就要为《围城》做些注解。

  钟书从他熟悉的时代、熟悉的地方、熟悉的社会阶层取材。

但组成故事的人物和情  节全属虚构。

尽管某几个角色稍有真人的影于,事情都子虚乌有;某些情节略具真实,  人物却全是捏造的。

  方鸿渐取材于两个亲戚:一个志大才疏,常满腹牢骚;一个狂妄自大,爱自吹自唱。

  两人都读过《围城》,但是谁也没自认为方鸿渐,因为他们从未有方鸿渐的经历。

钟书  把方鸿渐作为故事的中心,常从他的眼里看事,从他的心里感受。

不经意的读者会对他  由了解而同情,由同情而关切,甚至把自己和他合而为一。

许多读者以为他就是作者本  人。

法国十九世纪小说《包法利夫人》的作者福娄拜曾说:“包法利夫人,就是我。

”  那么,钱钟书照样可说:“方鸿渐,就是我。

”不过还有许多男女角色都可说是钱钟书,  不光是方鸿渐一个。

方鸿渐和钱钟书不过都是无锡人罢了,他们的经历远不相同。

  我们乘法国邮船阿多士Ⅱ(Athos Ⅱ)回国,甲板上的情景和《围城》里写的很像,  包括法国警官和犹太女人调情,以及中国留学生打麻将等等。

鲍小姐却纯是虚构。

我们  出国时同船有一个富有曲线的南洋姑娘,船上的外国人对她大有兴趣,把她看作东方美  人。

我们在牛津认识一个由未婚夫资助留学的女学生,听说很风流。

牛津有个研究英国  语文的埃及女学生,皮肤黑黑的,我们两人都觉得她很美。

鲍小姐是综合了东方美人、  风流未婚妻和埃及美人而抟捏出来的。

钟书曾听到中国留学生在邮船上偷情的故事,小  说里的方鸿渐就受了鲍小姐的引诱。

鲍鱼之肆是臭的,所以那位小姐姓鲍。

  苏小姐也是个复合体。

她的相貌是经过美化的一个同学。

她的心眼和感情属于另一  个;这人可一点不美。

走单帮贩私货的又另是一人。

苏小姐做的那首诗是钟书央我翻译  的,他嘱我不要翻得好,一般就行。

苏小姐的丈夫是另一个同学,小说里乱点了鸳鸯谱。

  结婚穿黑色礼服,白硬领圈给汗水浸得又黄又软的那位新郎,不是别人,正是钟书自己。

  因为我们结婚的黄道吉日是一年里最热的日子。

我们的结婚照上,新人、伴娘、提花篮  的女孩子、提纱的男孩子,一个个都像刚被警察拿获的扒手。

  赵辛媚是由我们喜欢的一个五六岁的男孩子变大的,钟书为他加上了二十多岁年纪。

  这孩子至今没有长成赵辛媚,当然也不可能有赵辛媚的经历。

如果作者说:“方鸿渐,  就是我,”他准也会说:“赵辛媚,就是我。

”  有两个不甚重要的人物有真人的影子,作者信手拈来,未加融化,因此那两位相识  都“对号入座”了。

一位满不在乎,另一位听说很生气。

钟书夸张了董斜川的一个方面,  未及其他。

但董斜川的谈吐和诗句,并没有一言半语抄袭了现成,全都是捏造的。

褚慎  明和他的影子并不对号。

那个影子的真身比褚慎明更夸张些呢。

有一次我和他同乘火车  从巴黎郊外进城,他忽从口袋里掏出一张纸,上面开列了少女选择丈夫的种种条件,如  相貌、年龄、学问、品性、家世等等共十七八项,逼我一一批分数,并排列先后。

我知  道他的用意,也知道他的对象,所以小小翼翼地应付过去。

他接着气呼呼地对我说:  “她们说他(指钟书)‘年少翩翩’,你倒说说,他‘翩翩’不‘翩翩’。

”我应该厚  道些,老实告诉他,我初识钟书的时候,他穿一件青布大褂,一双毛布底鞋,戴一副老  式大眼镜,一点也不‘翩翩’。

可是我瞧他认为我该和他站在同一立场,就忍不住淘气  说:“我当然最觉得他‘翩翩’。

”他听了怫然,半天不言语。

后来我称赞他西装笔挺,  他惊喜说:“真的吗

我总觉得自己的衣服不挺,每星期洗熨一次也不如别人的挺。

”  我肯定他衣服确实笔挺,他才高兴。

其实,褚慎明也是个复合体,小说里的那杯牛奶是  另一人喝的。

那人也是我们在巴黎时的同伴,他尚未结婚,曾对我们讲:他爱“天仙的  美”,不爱“妖精的美”。

他的一个朋友却欣赏“妖精的美”,对一个牵狗的妓女大有  兴趣,想“叫一个局”,把那妓女请来同喝点什么谈谈话。

有一晚,我们一群人同坐咖  啡馆,看见那个牵狗的妓女进另一家咖啡馆去了。

“天仙美”的爱慕者对“妖精美”的  爱慕者自告奋勇说:“我给你去把她找来。

”他去了好久不见回来,钟书说:“别给蜘  蛛精网在盘丝洞里了,我去救他吧。

”钟书跑进那家咖啡馆,只见“天仙美”的爱慕者  独坐一桌,正在喝一杯很烫的牛奶,四围都是妓女,在窃窃笑他。

钟书“救”了他回来。

  从此,大家常取笑那杯牛奶,说如果叫妓女,至少也该喝杯啤酒,不该喝牛奶。

准是那  杯牛奶作崇,使钟书把褚慎明拉到饭馆去喝奶;那大堆的药品准也是即景生情,由那杯  牛奶生发出来的。

  方遯翁也是个复合体。

读者因为他是方鸿渐的父亲,就确定他是钟书的父亲,其实  方遯翁和他父亲只有几分相像。

我和钟书订婚前后,钟书的父亲擅自拆看了我给钟书的  信,大为赞赏,直接给我写了一封信,郑重把钟书托付给我。

这来很像方遯翁的作风。

  我们沦陷在上海时,他来信说我“安贫乐道”,这也很像方遯翁的语气。

可是,如说方  遯翁有二三分像他父亲,那么,更有四五分是像他叔父,还有几分是捏造,因为亲友间  常见到这类的封建家长。

钟书的父亲和叔父都读过《围城》。

他父亲莞尔而笑;他叔父  的表情我们没看见。

我们夫妇常私下捉摸,他们俩是否觉得方遯翁和自己有相似之处。

  唐晓芙显然是作者偏爱的人物,不愿意把她嫁给方鸿渐。

其实,作者如果让他们成  为眷属,由眷属再吵架闹翻,那么,结婚如身陷围城的意义就阐发得更透彻了。

方鸿渐  失恋后,说赵辛楣如果娶了苏小姐也不过尔尔,又说结婚后会发现娶的总不是意中人。

  这些话都很对。

可是他究竟没有娶到意中人,他那些话也就可释为聊以自慰的话。

  至于点金银行的行长,“我你他”小姐的父母等等,都是上海常见的无锡商人,我  不再一一注释。

  我爱读方鸿渐一行五人由上海到三闾大学旅途上的一段。

我没和钟书同到湖南去,  可是他同行的五人我全认识,没一人和小说里的五人相似,连一丝影儿都没有。

王美玉  的卧房我倒见过:床上大红绸面的被子,叠在床里边;桌上大圆镜子,一个女人脱了鞋  坐在床边上,旁边煎着大半脸盆的鸦片。

那是我在上海寻找住房时看见的,向钟书形容  过。

我在清华做学生的时期,春假结伴旅游,夜宿荒村,睡在铺干草的泥地上,入夜梦  魇,身下一个小娃娃直对我嚷:“压住了我的红棉袄”,一面用手推我,却推不动。

那  番梦魇,我曾和钟书讲过。

蛆叫“肉芽”,我也曾当作新鲜事告诉钟书。

钟书到湖南去,  一路上都有诗寄我。

他和旅伴游雪窦山,有纪游诗五古四首,我很喜欢第二第三首,我  不妨抄下,作为真人实事和小说的对照。

  天风吹海水,屹立作山势;浪头飞碎白,积雪疑几世。

我常观乎山,起伏有水  致;蜿蜒若没骨,皱具波涛意。

乃知水与山,思各出其位,譬如豪杰人,异量美能备。

  固哉鲁中叟,祗解别位智。

  山容太古静,而中藏瀑布,不舍昼夜流,得雨势更怒。

辛酸亦有泪,贮胸敢倾吐;  略似此山然,外勿改其度。

相契默无言,远役喜一晤。

微恨多游踪,藏焉未为固。

衷曲  莫浪陈,悠悠彼行路。

  小说里只提到游雪窦山,一字未及游山的情景。

游山的自是游山的人,方鸿渐、李  梅亭等正忙着和王美玉打交道呢。

足见可捏造的事丰富得很,实事尽可抛开,而且实事  也挤不进这个捏造的世界。

  李梅亭途遇寡妇也有些影子。

钟书有一位朋友是忠厚长者,旅途上碰到一个自称落  难的寡妇;那位朋友资助了她,后来知道是上当。

我有个同学绰号“风流寡妇”,我曾  向钟书形容她临睡洗去脂粉,脸上眉眼口鼻都没有了。

大约这两件不相干的事凑出来一  个苏州寡妇,再碰上李梅亭,就生出“倷是好人”等等妙语奇文。

  证处厚的夫人使我记起我们在上海一个邮局里看见的女职员。

她头发枯黄,脸色苍  白,眼睛斜撇向上,穿一件浅紫色麻纱旗袍。

我曾和钟书讲究,如果她皮肤白腻而头发  细软乌黑,浅紫的麻纱旗袍换成线条柔软的深紫色绸旗袍,可以变成一个美人。

汪太太  正是这样一位美人,我见了似曾相识。

  范小姐、刘小姐之流想必是大家熟悉的,不必再介绍。

孙柔嘉虽然跟着方鸿渐同到  湖南又同回上海,我却从未见过。

相识的女人中间(包括我自己),没一个和她相貌相  似,但和她稍多接触,就发现她原来是我们这个圈子里最寻常可见的。

她受过高等教育,  没什么特长,可也不笨;不是美人,可也不丑;没什么兴趣,却有自己的主张。

方鸿渐  “兴趣很广,毫无心得”;她是毫无兴趣而很有打算。

她的天地极小,只局限在“围城”  内外。

她所享的自由也有限,能从城外挤入城里,又从城里挤出城外。

她最大的成功是  嫁了一个方鸿渐,最大的失败也是嫁了一个方鸿渐。

她和方鸿渐是芸芸知识分子间很典  型的大妇。

孙柔嘉聪明可喜的一点是能画出汪太太的“扼要”:十点红指甲,一张红嘴  唇。

一个年轻女子对自己又羡又妒又瞧不起的女人,会有这种尖刻。

但这点聪明还是钟  书赋与她的。

钟书惯会抓住这类“扼要”,例如他能抓住每个人声音里的“扼要”,由  声音辨别说话的人,尽管是从未识面的人。

  也许我正像堂吉诃德那样,挥剑捣毁了木偶戏台,把《围城》里的人物斫得七零八  落,满地都是硬纸做成的断肢残骸。

可是,我逐段阅读这部小说的时候,使我放下稿子  大笑的,并不是发现了真人实事,却是看到真人实事的一鳞半爪,经过拼凑点化,创出  了从未相识的人,捏造了从未想到的事。

我大笑,是惊喜之余,不自禁地表示“我能拆  穿你的西洋镜”。

钟书陪我大笑,是了解我的笑,承认我笑得不错,也带着几分得意。

  可能我和堂吉诃德一样,做了非常扫兴的事。

不过,我相信,这来可以说明《围城》  和真人实事的关系。

  二 写《围城》的钱钟书  要认识作者,还是得认识他本人,最好从小时候起。

  钟书一出世就由他伯父抱去抚养,因为伯父没有儿子。

据钱家的“坟上风文”,不  旺长房旺小房;长房往往没有子息,便有,也没出息,伯父就是“没出息”的长子。

他  比钟书的父亲大十四岁,二伯父早亡,他父亲行二,叔父行四,两人是同胞双生,钟书  是长孙,出嗣给长房。

伯父为钟书连夜冒雨到乡间物色得一个壮健的农妇;她是寡妇,  遗腹子下地就死了,是现成的好奶妈(钟书称为“姆妈”)。

姆妈一辈于帮在钱家,中  年以后,每年要呆呆的发一阵子呆,家里人背后称为“痴姆妈”。

她在钟书结婚前特地  买了一只翡翠镶金戒指,准备送我做见面礼。

有人哄她那是假货,把戒指骗去,姆妈气  得大发疯,不久就去世了,我始终没见到她。

  钟书自小在大家庭长大,和堂兄弟的感情不输亲兄弟。

亲兄弟、堂兄弟共十人,钟  书居长。

众兄弟间,他比较稚钝,孜孜读书的时候,对什么都没个计较,放下书本,又  全没正经,好像有大量多余的兴致没处寄放,专爱胡说乱道。

钱家人爱说他吃了痴姆妈  的奶,有“痴气”。

我们无锡人所谓“痴”,包括很多意义:疯、傻、憨、稚气、呆气、  淘气等等。

他父母有时说他“痴颠不拉”、“痴舞作法”、“呒著呒落”(“著三不著  两”的意思——我不知正确的文字,只按乡音写)。

他确也不像他母亲那样沉默寡言、  严肃谨慎,也不像他父亲那样一本正经。

他母亲常抱怨他父亲“憨”。

也许钟书的“痴  气”和他父亲的憨厚正是一脉相承的。

我曾看过他们家的旧照片。

他的弟弟都精精壮壮,  唯他瘦弱,善眉善眼的一副忠厚可怜相。

想来那时候的“痴气”只是稚气、呆气,还不  会淘气呢。

  钟书周岁“抓周”,抓了一本书,因此取名“钟书”。

他出世那天,恰有人送来一  部《常州先哲丛书》,伯父已为他取名“仰先”,字“哲良”。

可是周岁有了“钟书”  这个学名,“仰先”就成为小名,叫作“阿先”。

但“先儿”、“先哥”好像“亡儿”、  “亡兄”,“先”字又改为“宣”,他父亲仍叫他“阿先”。

(他父亲把钟书写的家信  一张张帖在本子上,有厚厚许多本,亲手帖上题签“先儿家书(一)(二)  (三)……”;我还看到过那些本子和上面贴的信。

)伯父去世后,他父亲因钟书爱胡  说乱道,为他改字“默存”,叫他少说话的意思。

钟书对我说:“其实我喜欢‘哲良’,  又哲又良——我闭上眼睛,还能看到伯伯给我写在练习簿上的‘哲良’。

”这也许因为  他思念伯父的缘故。

我觉得他确是又哲又良,不过他“痴气”盎然的胡说乱道,常使他  不哲不良——假如淘气也可算不良。

“默存”这个号显然没有起克制作用。

  伯父“没出息”,不得父母欢心,原因一半也在伯母。

伯母娘家是江阴富户,做颜  料商发财的,有七八只运货的大船。

钟书的祖母娘家是石塘湾孙家,官僚地主,一方之  霸。

婆媳彼此看不起,也影响了父子的感情。

伯父中了秀才回家,进门就挨他父亲一顿  打,说是“杀杀他的势气”;因为钟书的祖父虽然有两个中举的哥哥,他自己也不过是  个秀才。

钟书不到一岁,祖母就去世了。

祖父始终不喜欢大儿子,钟书也是不得宠的孙  子。

  钟书四岁(我纪年都用虚岁,因为钟书只记得虚岁,而钟书是阳历十一月下旬生的,  所以周岁当减一岁或二岁)由伯父教他识字。

伯父是慈母一般,钟书成天跟着他。

伯父  上茶馆,听说书,钟书都跟去。

他父亲不便干涉,又怕惯坏了孩子,只好建议及早把孩  子送入小学。

钟书六岁入秦氏小学。

现在他看到人家大讲“比较文学”,就记起小学里  造句:“狗比猫大,牛比羊大”;有个同学比来比去,只是“狗比狗大,狗比狗小”,  挨了老师一顿骂。

他上学不到半年,生了一场病,伯父舍不得他上学,借此让他停学在  家。

他七岁,和比他小半岁的常弟钟韩同在亲戚家的私塾附学,他念《毛诗》,钟韩念  《尔雅》。

但附学不便,一年后他和钟韩都在家由伯父教。

伯父对钟书的父亲和叔父说:  “你们两兄弟都是我启蒙的,我还教不了他们

”父亲和叔父当然不敢反对。

  其实钟书的父亲是由一位族兄启蒙的。

祖父认为钟书的父亲笨,叔父聪明,而伯父  的文笔不顶好。

叔父反正聪明,由伯父教也无妨;父亲笨,得请一位文理较好的族兄来  教。

那位族兄严厉得很,钟书的父亲挨了不知多少顿痛打。

伯父心疼自己的弟弟,求了  祖父,让两个弟弟都由他教。

钟书的父亲挨了族兄的痛打一点不抱怨,却别有领会。

他  告诉钟书:“不知怎么的,有一天忽然给打得豁然开通了。

”  钟书和钟韩跟伯父读书,只在下午上课。

他父亲和叔父都有职业,家务由伯父经管。

  每天早上,伯父上茶馆喝茶,料理杂务,或和熟人聊天。

钟书总跟着去。

伯父化一个铜  板给他买一个大酥饼吃(据钟书比给我看,那个酥饼有饭碗口大小,不知是真有那么大,  还是小儿心目中的饼大);又化两个铜板,向小书铺子或书摊租一本小说给他看。

家里  的小说只有《西游记》、《水浒》、《三国演义》等正经小说。

钟书在家里已开始囫囵  吞枣地阅读这类小说,把“同呆 子”读如“岂子”,也不知《西游记》里的“呆子”  就是猪八戒。

书摊上租来的《说唐》、《济公传》、《七侠五义》之类是不登大雅的,  家里不藏。

钟书吃了酥饼就孜孜看书,直到伯父叫他回家。

回家后便手舞足蹈向两个弟  弟演说他刚看的小说:李元霸或裴元庆或杨林(我记不清)一锤子把对手的枪打得弯弯  曲曲等等。

他纳闷儿的是,一条好汉只能在一本书里称雄。

关公若进了《说唐》,他的  青龙堰月刀只有八十斤重,怎敌得李元霸的那一对八百斤重的锤头子;李元霸若进了  《西游记》,怎敌得过孙行者的一万三千斤的金箍(我们在牛津时,他和我讲哪条好汉  使哪种兵器,重多少斤,历历如数家珍)。

妙的是他能把各件兵器的斤两记得烂熟,却  连阿拉伯数字的1、2、3都不认识。

钟韩下学回家有自己的父亲教,伯父和钟书却是  “老鼠哥哥同年伴儿”。

伯父用绳子从高处挂下一团棉花,教钟书上、下、左、右打那  四棉花,说是打“棉花拳”,可以练软功。

伯父爱喝两口酒。

他手里没多少钱,只能买  些便宜的熟食如酱猪舌之类下酒,哄钟书那是“龙肝凤髓”,钟书觉得其味无穷。

至今  他喜欢用这类名称,譬如洋火腿在我家总称为“老虎肉”。

他父亲不敢得罪哥哥,只好  伺机把钟书抓去教他数学;教不会,发狠要打又怕哥哥听见,只好拧肉,不许钟书哭。

  钟书身上一块青、一块紫,晚上脱掉衣服,伯父发现了不免心疼气恼。

钟书和我讲起旧  事,对父亲的着急不胜同情,对伯父的气恼也不胜同情,对自己的忍痛不敢哭当然也同  情,但回忆中只觉得滑稽又可怜。

我笑说:痛打也许能打得“豁然开通”,拧,大约是  把窍门拧塞了。

钟书考大学,数学只考得十五分。

  钟书小时候最乐的事是跟伯母回江阴的娘家去;伯父也同去(堂姊已出嫁)。

他们  往往一住一两个月。

伯母家有个大庄园,钟书成天跟着庄客四处田野里闲逛。

他常和我  讲田野的景色。

一次大雷雨后,河边树上挂下一条大绿蛇,据说是天雷打死的。

伯母娘  家全家老少都抽大烟,后来伯父也抽上了。

钟书往往半夜醒来,跟着伯父伯母吃半夜餐。

  当时快乐得很,回无锡的时候,吃足玩够,还穿着外婆家给做的新衣。

可是一回家他就  担忧,知道父亲要盘问功课,少不了挨打。

父亲不敢当着哥哥管教钟书,可是抓到机会,  就着实管教,因为钟书不但荒了功课,还养成不少坏习气,如晚起晚睡、贪吃贪玩等。

  一九一九年秋天,我家由北京回无锡。

我父母不想住老家,要另找房子。

亲友介绍  了一处,我父母去看房子,带了我同去。

钟书家当时正租居那所房子。

那是我第一次上  他们钱家的门,只是那时两家并不相识。

我记得母亲说,住在那房子里的一位女眷告诉  她,搬进以后,没离开过药罐儿。

那所房子我家没看中;钱家虽然嫌房子阴暗,也没有  搬出。

他们五年后才搬入七尺场他们家自建的新屋。

我记不起那次看见了什么样的房子、  或遇见了什么人,只记得门口下车的地方很空旷,有两棵大树;很高的白粉墙,粉墙高  处有一个个砌着镂空花的方窗洞。

钟书说我记忆不错,还补充说,门前有个大照墙,照  墙后有一条河从门前流过。

他说,和我母亲说话的大约是婶母,因为叔父婶母住在最外  一进房子里,伯父伯母和他住中间一进,他父母亲伺奉祖父住最后一进。

  我女儿取笑说:“爸爸那时候不知在哪儿淘气呢。

假如那时候爸爸看见妈妈那样的  女孩子,准抠些鼻牛来弹她。

”钟书因此记起旧事说,有个女裁缝常带着个女儿到他家  去做活;女儿名宝宝,长得不错,比他大两三岁。

他和钟韩一次抓住宝宝,把她按在大  厅隔扇上,钟韩拿一把削铅笔的小脚刀作势刺她。

宝宝大哭大叫,由大人救援得免。

兄  弟俩觉得这番胜利当立碑纪念,就在隔肩上刻了“刺宝宝处”四个字。

钟韩手巧,能刻  字,但那四个字未经简化,刻来煞是费事。

这大概是顽童刚开始“知慕少艾”的典型表  现。

后来房子退租的时候,房主提出赔偿损失,其中一项就是隔扇上刻的那四个不成形  的字,另一项是钟书一人干的坏事,他在后园“挖人参”,把一棵玉兰树的根刨伤,那  棵树半枯了。

  钟书十一岁,和钟韩同考取东林小学一年级,那是四年制的高等小学。

就在那年秋  天,伯父去世。

钟书还未放学,经家人召回,一路哭着赶回家去,哭叫“伯伯”,伯父  已不省人事。

这是他

三国演义第五十回读后感

读后感:第回 亮智算华容道 云长义释曹操 三国演义》中三绝”:“智绝――诸葛亮”、“奸绝――曹操”、“义绝――关公”。

在《三国演义》中,关羽被塑造成一位重情重义的“义圣”的形象,他是一位忠义之士。

他忠于汉室、终于汉王刘备,即使在和刘备失散后投奔了曹操,也是降汉不降曹,并且时时大听着刘备的下落。

关羽最讲义气,自从桃园三结义以来,他一直忠心耿耿地辅助刘备。

在徐州大战以后,在刘备不知存亡、张飞未知生死地情况下,他细心地照料着刘备的妻小,并且大小诸事均先报告嫂嫂再加以定夺,其精神确实让人感动。

他虽然认为曹操是汉贼,是他必须除掉的一个敌手,但是因为曹操曾经有恩与他,他便再华容道放走了曹操。

再《三国演义》第五十回,便是关羽在华容道放走了曹操。

关羽不仅很讲义气,还武艺高强,勇敢英猛。

他温酒斩华雄、斩颜良诛文丑、单刀赴会、水淹七军、刮骨疗伤、过五关斩六将等等,无不表现了他的勇敢和智慧。

在“关羽义释华容道”中,关羽处在“忠”和“义”的尖锐冲突中,接受着理智和情感的相互冲突,从“忠”于刘备集团来看,曹操是死敌,决不能放过,但是从个人关系来看,曹操又是生平知己,对自己可谓是恩深意重,他实在是难以下手抓他。

但是较量的结果是“义”战胜了“忠”,关羽放了曹操。

关羽果真是“义绝”。

我们以后也要更看重“义”,也许不是打仗,但可以“兄弟有难,拔刀相助”,多替自己的朋友着想,在朋友有快乐时与他一起分享,让快乐变成两份,这或许不是那时“义”的含义,但是现在“友谊”将逐步代替“义”,让“义”更一步加深,让朋友之间的关系越来越好,不只浮在表面,要更一步加深,这一种朋友间的爱已超过了“义”。

但有时“义”也是不好的,比如去某公司上班,如果因为靠朋友的关系开后门,那对于那些没有应聘失败的人不是很不公平吗

所以我们在讲“义”的同时,还要注意“义”的方式,如果是朋友间的友谊那固然好,但如果是依靠朋友间的关系开后门,那就不太好了,所以我们一定要做一个黑白分明的人

读《三国演义》有感 怀着激动的心情,我第三次翻开了古典文学名著《三国演义》. 曹操的诡诈,刘备的谦逊,孔明的谨慎,周瑜的心胸狭窄,每一个人物都具有不同的性格,作者刻画的淋漓尽致,细细品味,让读者仿佛进入了一种境界. 故事的主要内容是以智和勇来依次展开的,但是我认为智永远是胜过勇的.比如:在西城,孔明用空城计吓退了司马懿率领的十五万大军.此种例子举不胜数. 可是在故事中也有“智不划谋,勇不当敌,文不拿笔,武不动枪”的.像汉室刘禅,整日饮酒作乐,不理朝政,心甘情愿的把蜀国献出,最后竟然上演了让天下人耻笑的事情,乐不思蜀.谁会想到一个国家的统治者能做出这样的时移俗易的事情来呢? 有勇无谋,大敌当前,只能拼死征战.吕布,颜良都是典型的例子:如果吕布在白门楼听从谋士的计策,何必被曹操吊死在城门上呢?如果颜良把刘备在河北的事情和关羽说清楚,哪儿至于被义气的关羽所砍呢?古人云:大勇无谋,祸福占其,祸居上,福临下,入阵必中计,死无不目. 再谈谈国家,魏,曾经煊赫一时;蜀,曾经功成不居;吴,曾经名震江东.这么来看,从国家就可以反映出国君的性格.曹操,欺压百姓;刘备,爱民如子;孙权,称霸江东. 如果说魏国在三国里智谋最强,一点也不为过.曹操的用兵堪称举世无双,司马懿就更是用兵如神.但是两个人都有自己致命的弱点:曹操多疑,司马懿太过阴险.再说蜀国,首当其冲的必定是伏龙诸葛亮.他那过人的机智,娴熟的兵阵,无不让后人叹为观止.还有像凤雏庞统、姜维、徐蔗等等一些人物,但是我认为都不如孔明.吴,一个占据三江六郡的国度,能算得上是有谋略的,也就是周瑜了,少年时期的周瑜就熟读兵书,精通布阵.经过一番刻苦的努力,终于当上了水军大都督,总统水兵.不过他太过于嫉妒,死正中年时.从这些人物和国家我们不难看出人的性格的重要性.性格关系着成功.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目标,只要踏踏实实,仔仔细细(的)地走好追求成功过程中的每一段路,相信成功一定会不远的. 这个暑假,我读了《三国演义》,它是我国古代历史上一部重要的文学名著.《三国演义》这 本书由罗贯中以陈寿的《三国志》,范晔的《后汉书》及元代的《三国志》为依据,经过熔裁在元末明初创作的.它描述了近90多年的重大历史事件及历史人物的活动,展示了三国兴亡的历史画卷,形象地再现了这一风云变幻而又动荡不安地历史时代,生动地揭示了统治集团内部钩心斗角、尔虞我诈、互相勾结而又相互争夺的关系,向读者展现了一副精彩壮阔的历史画卷. 其中有庸主献帝刘禅,气量狭隘的周瑜,忠厚的鲁肃,勇猛的张飞,重义的关羽,纳贤的刘备等等,无不个极其态.这些人物给了我很深的教育.虽有这些人物,但最令我有所感受的是这本书当中所描述的几个英雄人物. 先说关羽.他降汉不降曹、秉烛达旦、千里走单骑、过五关斩六将、古城斩蔡阳,后来又在华容道义释曹操.他忠于故主,因战败降敌,但一得知故主消息,便不知千里万里往投.我认为虽降了敌,但最后还是回来了,不但仍算忠,而且还要算一种难得可贵的忠.《三国演义》表现关羽的方法也极简单:“丹凤眼,卧蚕眉,面如重枣,青龙偃月刀”,后来加上“赤兔马”,刮骨疗毒不怕疼,斩颜良,诛文丑,几乎变得天下无敌. 国家的统治需要忠臣,需要一个能够鞠躬尽瘁、死而后已的忠臣,这就是诸葛亮.他也是我最喜欢的人物.诸葛亮熟知天文地理,能文能武,足智多谋,而且一生谨慎,鞠躬尽瘁.他火烧新野,借东风,草船借箭,三气周瑜,智料华容道,巧摆八阵图,骂死王朗,七擒七放孟获,空城计,七星灯,以木偶退司马懿,锦囊杀魏延,这些是常人所想不到的.我本以为这种人应该相貌非凡,可书中描绘的却十分简单:身长八尺,面如冠玉,头戴纶巾.他有独特的人格,择梧而栖,择主而事,他尽忠于刘备,尽忠于蜀汉,最后中献身于统一的大业中.受任于败军之际,奉命于危难之间随着蜀汉的衰亡悲剧,他也成了悲剧人物! 再说曹操.曹操在《三国演义》中被称为奸雄.他说刘备与他是并世英雄,说得刘备都不敢听,但是他没有杀刘备,虽刘备正是他的瓮中之鳖.这使我感到了曹操的大度,也是周瑜做梦也梦不到的.周瑜眼中只有诸葛亮,与其誓不两立,只要把诸葛亮杀了,东吴的天下就太平了.后来又发现刘备也不是一般人物,便想杀刘备,至少把他留在东吴,东吴的天下也太平了.目光短浅,气量狭小,非英雄也.这也与曹操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还有赵子龙长坂坡单骑救主,巧用苦肉计黄盖受罚等等 在《三国演义》里还可以看到,各政治集团为了自己的切身利益,今天势不两立,明天却又杯酒言欢.而且这种斗争渗透到生活的许多方面,连家庭、朋友、婚姻等,都毫无例外地被卷入了斗争的漩涡,甚至成为斗争的工具.他们为了满足自己权利,财产的欲望,为了使自己在激烈的争夺战中不被消灭,总是玩弄各种手段,演出了一幕幕勾心斗角,尔虞我诈的活剧. 这样的心机,在如今又和偿没有.商家绞尽心机,赚消费者的钱;骗子费尽心思,骗取他人财物.人们可以看见:贪欲和权势欲如何主宰了社会中兄弟、夫妇、朋友等关系.人们甚至为了钱财,千方百计的想办法偷取,杀害.所以奸诈狡猾的有心机的人,必将成为权势的佼佼者.但是,心机是需要无心机来衬托的.如果每个人都那么奸诈狡猾,世界怎会太平呢? 总之,《三国演义》除了给人以阅读的愉悦与历史的启迪以外,它更是给有志王天下者听的英雄史诗.正因为如此,《三国演义》在雄浑悲壮的格调中弥漫与渗透着的是一种深沉的历史感悟和富有力度的反思. 《三国演义》描述了三国时期的局面.自从董卓被杀后,整个朝廷就乱了套,大家都争着当皇上,刘备、关羽、张飞为了恢复汉室,请来了诸葛亮,有了诸葛亮的帮助,他们一连攻下了荆州、南郡、襄阳等城池.孙权一心要得到荆州,就千方百计去抢,诸葛亮识破了一计又一计,使孙权赔了夫人和大将周瑜,又打了败仗.可好景不长,不久刘备、关羽、张飞三人都被曹操害死了,很快,诸葛亮也死了.这时,地盘已被晋军占领. 我想:刘备的志向是远大的,他的行动也是迅速的.他只要找到了目标,就全身心的投入了,不怕任何艰难险阻,都要达到目的.我联想到了中国的“体操王子”李宁,说起李宁人们总说他是个不平凡的人,但李宁自己很清楚,自己只是一个认定方向后决不动摇的普通人.他相信,凭着顽强和汗水,心态和适应能力,无论做什么都能取得成功!退役后,李宁转向了新得事业:组建李宁体育用品有限公司.有人问李宁:“经商和体育,哪个更轻松,更愉快?”李宁说:“要做好,哪个都不轻松,不过我总是很愉快.”不错,无论在那里,李宁始终保持愉快的心情. 在《三国演义》中,关羽的英勇善战,我应该学习;诸葛亮的机智,我应该学习;刘备的定了目标不放弃,我更应该学习! 1.“滚滚长江东逝水,浪花淘尽英雄……”提起这首词,人们都会想到四大名著之一的《三国演义》. 《三国演义》,全名是《三国志通俗演义》,是明代文学家罗贯中编著而成的.由题目可知,这部小说是依据《三国志》写的,但是不向正史那样庄重,而是古代的白话文小说.与《三国志》相比,《三国演义》变得艺术性更强了.下面,我就从几个方面来点评一下这部66万字的名著. 一、真实与虚构 演义与正史的最大区别就是,演义不是全部真实的,演义是小说.人人都说《三国演义》是七分史实,三分虚构,的确是这样.但是虚构,使用艺术的手法进行虚构,而不是随便那段史实就可以拿来虚构的.比如,关公温酒斩华雄,史书上并没有写这件事.又如,关于单刀赴会见鲁肃,史书上写的是鲁肃单刀赴会见关羽.类似的例子当然是数不胜数.读过之后,稍做分析,可知这些虚构的情节,大部分是为小说描述的一个个人物作铺垫的.因为,如果仅仅是象正史中所说的塑造真实的人物,有些人物就和作者的政治思想观相违背了.而且,作者在虚构的同时,还注意到了情节的合理性、连贯性,而不是生硬的去虚构,这也就是为什么读过之后,会有身临其境的感觉.总之,作者在这方面的写作是相当成功的,而且这些情节也表现了作者的一部分主观愿望. 二、神化与丑化 《三国演义》中的人物,并不完全是真实人物,而是正史经过加工后的人物,这其中就有被神化的人物和被丑化的人物. 被神化的人物的典型代表就是诸葛亮和关羽了.诸葛亮被神化的地方是“未卜先知”,关羽被神化的地方则是“忠”“义”.下面,我想简单比较一下作者为什么着重的神化这两个人. 南宋著名的理学家朱熹,认为三国之中蜀汉是正统.而朱熹以前的观点,从陈寿开始大部分都是以曹魏为正统.自朱熹之后,君王、大臣、百姓也开始接受朱熹的观点,原因就是这种观点是符合儒家思想,并能被统治阶级所接受的.罗贯中也是同意朱熹的观点的.所以他神化的人物大多是忠于“汉室”的.这其中,作者又把诸葛亮写成了“智”的化身,把关羽写成了“忠”“义”的化身.这也就是为什么受《三国演义》的影响,道光年间的统治者曾给关羽长达三十余字的谥号了. 至于丑化,基本是对神化而言的.比如周瑜,历史上是英雄早逝,《三国演义》却把他描述成了一个忌贤妒能的人.丑化大部分都是为神化作映衬的. 三、人物与线索 《三国演义》的一大成功便是成功地塑造了许多个性鲜明的人物,比如:足智多谋的诸葛亮、义胆忠肝的关羽、粗中有细的张飞、忠厚老实的刘备、勇谋兼备的赵云、狡诈多疑的曹操、忌贤妒能的周瑜、恃才狂傲的祢衡等等.而作者正是用对细节的刻画,来体现人物鲜明的特点.如,写张飞,第七十回中,作者对张飞使了一个小心眼智败张郃的战例进行了细致入微的刻画与描写,与此同时又加入了一段诸葛亮与刘备的对话,更显出了诸葛亮的智谋高超. 《三国演义》能够把繁多的人物以及之间错综复杂的关系处理的恰到好处,就是因为作者在用笔上不仅有实写、虚写、详写、略写、插叙、倒叙,还有作者采用了沿线索来记叙的文学手法.《三国演义》的主线索就是蜀汉政权的建立以及灭亡直至三分归晋的过程,其中有穿插有支线索.如,赤壁之战时期,作者是从刘备、孙权、曹操三条线索来展开叙述的.而这三条线索有互有联系,不会在一个章节之中只叙述一条或两条线索,这样交织进行,就会让读者感到很连贯,而不是只读一条线索的冗长与乏味. 四、封建与王道 《三国演义》中表现的一个政治思想观就是倡导典型的儒家思想——王道与仁政.《三国演义》中的一大部分虚构故事情节都是为了表现这种思想.正是如此,作者才大胆的在作品中塑造了一系列“忠”“义”的艺术形象. 首先是诸葛亮.《三国演义》中描写的诸葛亮,是“忠贞”和“智慧”的化身,特别是作者对诸葛亮的“智慧”,更是用尽笔力,大肆渲染. 诸葛亮在当时的地主阶级统治集团中,是一个看问题比较敏锐、处事比较有胆识谋略、能随机应变的人.然而,他之所以具有这些优势,就是因为它重视实践.如,在曹操攻占荆州,领兵南下时,诸葛亮曾向孙权分析当时形势,预计到曹操必败,正是因为诸葛亮在战争之前就已经对敌我双方的优势和弱点作了比较的缘故.又如,诸葛亮敢于使“空城计”,就是因为他对敌我将领的情况作了分析,料知司马懿了解自己“生平谨慎,必不弄险”,从而利用司马懿对自己长期形成的认识,采用了十分“弄险”的疑兵之计,解除了危机.然而,在更多的章节中,作者却把诸葛亮写成了“先知先觉”的人物.如,诸葛亮的几次“夜观天相”,几次“锦囊妙计”.而在“七星坛祭风”,更是荒诞不经的描写.类似的问题,还可以在“巧布八阵图”“班师祭泸水”“五丈原禳星”“定军山显圣”中看到. 关羽也是《三国演义》中着力描写的人物.在作者的笔下,关羽也从《三国志》中的一名与赵云、黄忠地位相同的武将,变成了《三国演义》中勇猛忠义的大英雄.《三国演义》如此美化关羽,完全是为了提倡封建的“忠”“义”思想.《三国演义》后,关羽就成为完全符合封建统治阶级理想的人物,关羽在民间的影响也就越来越广.明、清的统治者曾经几次封其为“大帝”,到处为其立庙.这就清楚的说明,通过关羽鼓吹“忠”“义”的这种描写,是多么适合封建统治者的需要. 此外,也是为了提倡为封建主子卖命,《三国演义》还塑造了一系列所谓“忠臣”形象,如董承、王子服、吉平等等,他们为了尽忠汉献帝诛除“国贼”曹操,“虽灭九族,亦无后悔”.作者把这些人吹捧为流芳千古的模范人物.此外,写姜维等人物时,鼓吹了封建的“孝道”,写孙夫人等人物时,鼓吹了封建的“节烈”.由此可知,《三国演义》所塑造的人物形象是贯穿了作者的社会政治观点的. 五、诗词与歌赋 《三国演义》的另一大成功便是引入了大量的诗词歌赋,虽然数量比《红楼梦》中要少,但是其中不乏精品之作.一部分诗词是为了表达情感而引入的,另一部分则是出现在人物的吟唱中或笔下.如,“苍天如圆盖,陆地似棋局……”(第三十七回),此乃文中诸葛亮所作.又如,“曹操奸雄不可当,一时诡计中周郎……”(第四十五回),此乃后人叹曹操中计误杀蔡瑁、张允之事.篇头词“临江仙”,气势磅礴,让读者感到一股浩然之气;读过之后,更有一种意犹未尽、引人入胜的感觉.篇尾诗“古风”,则把三国一个世纪的兴衰成败、长达66万字的文字概括成仅300余字的长篇叙事诗.虽然没有华丽的词藻,但是它却像一片押韵的后记一般,带领读者重温三国风云.其最后几句,更是引发了作者对历史的思考与认识:“纷纷世事无穷尽,天数茫茫不可逃.鼎足三分已成梦,后人凭吊空牢骚.”留给读者无限的遐想. 总而言之,《三国演义》可以说是四大名著中仅次于《红楼梦》的精品小说.虽然其中有些思想值得我们去探讨,但是它留给中华民族的意义是深远的. 2. 曹操是《三国演义》中一个刻画得最精彩的人物.作者罗贯中将其评价为“乱世枭雄”,对之大加贬斥,还刻意以之与刘备作对比,渲染封建正统思想.对此,我不敢苟同: 在乱世枭雄”的背后,曹操其实是“治世奇才”. 曹操,字孟德,是东汉末年—三国时期的政治家、军事家、诗人.或以一言蔽之,曹操是一个拥有文韬武略的全才. 曹操在军事方面的才能是无容置疑的.二十岁举孝廉为官,破黄巾、擒吕布、灭袁术、收袁绍、除马腾,最终统一北方.从最低层摸爬打滚开始,以其真才实干纵横大半个中国,风头一时无两.特别是“官渡之战”至今仍作为“以少胜多”的经典战例而为人所津津乐道. 曹操在文坛上的成就则是刘备、孙权等望尘莫及的.身为建安七子之一的曹操,引领建安风骨的文风,给我们留下多少传世佳作啊!其中《观沧海》《龟虽寿》《短歌行》尤为著名,“老骥伏枥,志在千里;烈士暮年,壮心不已”这佳句更体现了曹操对事业尽心尽力执着追求的精神,并且千百年来激励着人们,中老年人更常引以为座右铭. 能够成就一番伟业,曹操的政治才干是不容小视的. 曹操取信于董卓后,本来可以依附董卓升官发财,但是他没有这样做,而是敢为人所不敢为,持七星宝刀行刺董卓.我认为,这是曹操富有政治远见的体现:不图荣禄而图天下.他深知董贼倒行逆施,残暴不仁,天下人皆痛恨,这样的政权是没有前途的——君子不立危墙之下也,曹操深明此道. 曹操日后在群雄中崛起,广招贤能,善用人才是他非常重要的一招.在官渡之战僵持之际,曹操的求才若渴之心表露无遗.敌将许攸来曹营,曹操连衣履都来不及整理好,就赶忙相迎,使许攸感动至极而降服:用曹操的话来说,这叫做“山不厌高,海不厌深.周公吐哺,天下归心.” 这也正说明曹操用人三昧.还有, 曹操在处理于禁和夏侯敦的矛盾时,没有偏袒父系的亲属夏侯氏,而是以大局为重,铁面无私地支持于将军.这样,达至最大限度的上下一心方是成就大业的可靠保证.在这种情况下,曹操帐下文有荀攸、荀彧、郭嘉;武有曹仁、典韦、夏侯敦,所以曹操才能在三分天下中稳占一席之地.然而有些人认为刘备在用人比曹操更胜一筹,我对此不以为然.刘备,虽然麾下也是名将如云,甚至拥有诸葛亮这样神机妙算的人物,但却又充斥了小圈子、小人格主义.然而关羽公然违抗军令“义释曹操”,却不受正法;张飞嗜酒生事,被吕布趁火打劫,夺走徐州,仍可泰然自若.把桃源结义的“哥们情结”凌驾于政治形势的大氛围之上,而最后竟然发展到个人复仇主义,违背了“联吴抗魏”这一重大而正确的政治策略,大举伐吴,遭到了火烧连营的灭顶之灾,使蜀国元气大伤而走向没落. 曹操毕竟是封建时代的人物,在具有雄才大略的同时,也充分表露出敏感、脆弱、孤傲、甚至善妒、多疑的人性弱点.因此评价曹操这样的多元性格的人物,我们必须倍加注意.曹操献刀谋董卓,事败后投奔其父之义兄吕伯奢,疑其害己,杀其全家,并说:“宁叫我负天下人,休叫天下人负我.”此言一出,曹操从此恶名远扬.董承谋反,结果是自身不保,董贵妃也牵连处死.弥衡裸身骂曹贼,曹操借势上演了一场借刀杀人的好戏.杨修妄猜曹心,曹操亦以动摇军心这个莫须有之罪杀之……这等举不完的例子尽显曹操多疑、妒才、残忍的一面.可是,细细推究:人在江湖,身不由己.身处乱世之中,曹操怀治世之大才,另能图一番大业.倘栽倒在如吕伯奢此小人物中,岂不枉了天作之才?再且,身处庙堂之高的封建统治者其内心其实都是虚得很,他们害怕别人挑战自己的地位,容不得比弥衡、杨修等人公然犯上,而必须杀之而后快.因此曹操必须事事留神,多作心眼,多耍手段. 曹操取得其成功,自有其出众之处.无论什么人怎么评论他的过错,我还是会以一家之言为其说句:这就是他成就大人格大事业的必要牺牲——虽然我是绝不会追随其足迹的.

介绍一下狄更斯的生活经历、创作经历

查尔斯·狄更斯·生平简介 作者介绍:查尔斯·狄更斯 英国小说家,出生于海军小职员家庭,10岁时全家被迫迁入负债者监狱,11岁就承担起繁重的家务劳动。

曾在皮鞋作坊当学徒,16岁时在律师事务所当缮写员,后担任报社采访记者。

他只上过几年学,全靠刻苦自学和艰辛劳动成为知名作家。

他生活在英国由半封建社会向工业资本主义社会的过渡时期。

其作品广泛而深刻地描写这时期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鲜明而生动地刻画了各阶层的代表人物形象,并从人道主义出发对各种丑恶的社会现象及其代表人物进行揭露批判,对劳动人民的苦难及其反抗斗争给以同情和支持。

但同时他也宣扬以“仁爱”为中心的忍让宽恕和阶级调和思想。

对劳动人民的反抗斗争抱行动上支持而道德上否定的矛盾态度。

表现了他的现实主义的强大力量和软弱空想。

狄更斯一生共创作了14部长篇小说,许多中、短篇小说和杂文、游记、戏剧、小品。

其中最著名的作品是描写劳资矛盾的长篇代表作《艰难时代》(1854)和描写1789年法国革命的另一篇代表作《双城记》(1859)。

前者展示了工业资本家对工人的残酷剥削和压迫,描写了工人阶级的团结斗争,并批判了为资本家剥削辩护的自由竞争原则和功利主义学说。

后者以法国贵族的荒淫残暴、人民群众的重重苦难和法国大革命的历史威力,来影射当时的英国社会现实,预示这场“可怕的大火”也将在法国重演。

其他作品有《奥列佛·特维斯特》(又译《雾都孤儿》1838)、《老古玩店》(1841),《董贝父子》(1848),《大卫·科波菲尔》(1850)和《远大前程》(1861),等等。

狄更斯是19世纪英国现实主义文学的主要代表。

艺术上以妙趣横生的幽默、细致入微的心理分析,以及现实主义描写与浪漫主义气氛的有机结合著称。

马克思把他和萨克雷等称誉为英国的“一批杰出的小说家”。

狄更斯和他的孩子们 19世纪英国小说家查尔斯·狄更斯,一直以擅长刻画贫苦无助的孩子形象,以及描绘他们艰难的生活和不幸的遭遇,而在小说界久负盛名。

在他所著的众多小说中,《雾都孤儿》最能表现他写作风格上的这些特征。

事实上,狄更斯笔下描绘的主人公所遇到的艰难和困苦,都是他个人亲身经历的写照。

在狄更斯的童年时代,父亲因欠债而坐牢,他只能靠自己谋生,在一家生产黑鞋油的仓库里装鞋油盖子。

狄更斯一直没有忘却童年时代艰难困苦的生活。

尽管他成了名,并有了孩子,但昔日的经历还是不断影响着他的家庭生活及对子女的教育。

从1837年至1852年,狄更斯夫妇共生育了10个孩子,9个存活下来。

对孩子们来说,狄更斯可算是一位严厉的父亲。

他制定了严格的家规,并得到他妹妹的协助,要求每个孩子都必须遵守,以保持家中秩序井然。

比如,每天早晨,他总要抽空检查屋子是否干净整洁,除此以外,他还查看房间里的小摆设、饰物是否放在适当的位置。

狄更斯成名之后,不仅要抚养众多的孩子,还要负担、照顾他的双亲及兄弟。

生活的压力和重担,使狄更斯精疲力竭。

直到1858年,狄更斯与妻子分手,与情人同居并由她照料家庭后,他的压力才小了许多,体重也增加了。

1870年,狄更斯58岁时离开了人世。

从很大程度上说,他的去世是工作过度的结果。

事实上,在他稍早些时的旅行中,就因疲劳而处于半瘫痪状态。

但他继续写作,为人们留下了一批优秀的文学作品。

狄更斯的9个孩子,尤其是儿子,因为是在父亲的高度权威及严格的家规下成长起来的,对父亲一直充满着敬畏。

狄更斯去世前,陪伴他多年的儿子凯特说:“事实上,我觉得父亲犯的唯一的错误,是他生育了太多的孩子。

”对此,狄更斯也表示赞同:“我一想到抚养这些孩子所要的开销,心里就发慌,有时害怕得连头发都要竖了起来。

” 狄更斯生前写信给正在剑桥大学读书的第六个儿子亨利。

他在信中写道:“我想你明白,我是如何辛苦挣钱养家的。

而且,你也很清楚,自出生以来,我从未得到过任何人的资助。

为了照顾家庭,我已是身心憔悴,而你那昂贵的学费,对我而言又是另一个重负。

因此,我确信凭借你在大学所学的知识,你一定能尽力发挥自己的才能,使我能够早日从你加给我的重负中摆脱出来。

”也许正是出于父亲这种言辞的压力,第二年,亨利赢得了奖学金。

起初,狄更斯对于亨利告知的这个消息装作无动于衷,后来,他抑制不住内心的喜悦,喜极而泣地对亨利说:“好样的,愿上帝保佑你”亨利大学毕业后,进入政府部门工作。

因成绩出色,他还被册封为爵士。

不过,狄更斯其他孩子的境遇远远不如亨利。

长久以来,由于狄更斯过于严格的管教,使孩子们丧失了独立进取的精神,这令狄更斯非常失望。

作为父亲,他只能替孩子们安排工作。

在9个孩子中,狄更斯最喜爱幼子爱德华。

但是,爱德华16岁时,狄更斯武断地认为他不适宜在英国找工作,坚持要求爱德华选修农业课程,不久将他送往澳洲。

在澳洲,爱德华和他的哥哥早年投资绵羊养殖业,遭到失败。

后来,爱德华却有幸当选为澳大利亚国会议员。

有人批评他是凭借父亲的名望,才在政界站稳脚跟。

爱德华对此明确地表达了自己的看法:“伟人的孩子大多比不上他们杰出的父亲。

因此,你根本不可能在同一代人中,发现两位查尔斯·狄更斯。

” 查尔斯·狄更斯:《大卫·科波菲尔》 ·内容提要· 大卫·科波菲尔尚未来到人间,父亲就已去世,他在母亲及女仆辟果提的照管下长大。

不久,母亲改嫁,后父摩德斯通凶狠贪婪,他把大卫看作累赘,婚前就把大卫送到辟果提的哥哥家里。

辟果提是个正直善良的渔民,住在雅茅斯海边一座用破船改成的小屋里,与收养的一对孤儿(他妹妹的女儿爱弥丽和他弟弟的儿子海穆)相依为命,大卫和他们一起过着清苦和睦的生活。

大卫回家后,后父常常责打他,并且剥夺了他母亲对他的关怀和爱抚。

母亲去世后,后父立即把不足10岁的大卫送去当洗刷酒瓶的童工,让他过着不能温饱的生活。

他历尽艰辛,最后找到了姨婆贝西小姐。

贝西小姐生性怪僻,但心地善良。

她收留了大卫,让他上学深造。

大卫求学期间,寄宿在姨婆的律师威克菲尔家里,与他的女儿安妮斯结下情谊。

但大卫对威克菲尔雇用的一个名叫希普的书记极为反感,讨厌他那种阳奉阴违、曲意逢迎的丑态。

大卫中学毕业后外出旅行,邂逅童年时代的同学斯提福兹。

两人一起来到雅茅斯,访问辟果提一家。

已经和海穆订婚的爱弥丽经受不住阔少爷斯提福兹的引诱,竟在结婚前夕与斯提福兹私奔国外。

辟果提痛苦万分,发誓要找回爱弥丽。

大卫回到伦敦,在斯本罗律师事务所任见习生。

他从安妮斯口中获悉,威克菲尔律师落入诡计多端的希普所设计的陷阱,处于走投无路的境地。

这使大卫非常愤慨。

但这时,大卫堕入情网,爱上斯本罗律师的女儿朵拉。

他俩婚后生活并不理想,因为朵拉是个容貌美丽、但头脑简单的“洋娃娃”。

姨婆也濒临破产。

这时,大卫再次遇见他当童工时的房东密考伯,密考伯现在是希普的秘书。

密考伯经过激烈的思想斗争,揭露了希普陷害威克菲尔并导致贝西小姐破产的种种阴谋。

在事实面前,希普只好伏罪。

后因他案并发,被判终身监禁。

贝西小姐为了感谢密考伯,送他一笔资金,使他在澳大利亚发财致富,事业上取得成功。

与此同时,辟果提多方奔波,终于找到了被斯提福兹抛弃后沦落在伦敦的爱弥丽,决定将她带到澳大利亚,重新生活。

启程前夕,海上风狂雨骤,一艘来自西班牙的客轮在雅茅斯遇险沉没,桅杆上攀着一个濒死的旅客。

海穆不顾自身危险,下海救他,不幸被巨浪吞没。

当人们捞起他的尸体时,船上那名旅客的尸体也漂到岸边,原来是诱拐爱弥丽的斯提福兹

爱弥丽怀念海穆,去澳大利亚后在劳动中寻找安宁,终身不嫁。

大卫成了作家。

朵拉却患了重病,在辟果提去澳前夕离开人世。

大卫满怀悲痛,出国旅行,其间,安妮斯始终与他保持联系。

当他三年后返回英国时,发觉安妮斯始终爱着他。

他俩终于结成良缘,与姨婆贝西和女仆辟果提愉快地生活在一起。

作品赏析 -------------------------------------------------------------------------------- 《大卫·科波菲尔》是19世纪英国批判现实主义大师狄更斯的一部代表作。

在这部具有强烈的自传色彩的小说里,狄更斯借用“小大卫自身的历史和经验”,从不少方面回顾和总结了自己的生活道路,反映了他的人生哲学和道德理想。

《大卫·科波菲尔》通过主人公大卫一生的悲欢离合,多层次地揭示了当时社会的真实面貌,突出地表现了金钱对婚姻、家庭和社会的腐蚀作用。

小说中一系列悲剧的形成都是金钱导致的。

摩德斯通骗娶大卫的母亲是觊觎她的财产;爱弥丽的私奔是经受不起金钱的诱惑;威克菲尔一家的痛苦,海穆的绝望,无一不是金钱造成的恶果。

而卑鄙小人希普也是在金钱诱惑下一步步堕落的,最后落得个终身监禁的可耻下场。

狄更斯正是从人道主义的思想出发,暴露了金钱的罪恶,从而揭开“维多利亚盛世”的美丽帷幕,显现出隐藏其后的社会真相。

在人物的塑造上,大卫·科波菲尔无疑倾注了作者的全部心血。

不论是他孤儿时代所遭遇的种种磨难和辛酸,还是他成年后不屈不挠的奋斗,都表现了一个小人物在资本主义社会中寻求出路的痛苦历程。

经历了大苦大难后尝到人间幸福和温暖的大卫,靠的是他真诚、直率的品性,积极向上的精神,以及对人的纯洁友爱之心。

安妮斯也是作者着力美化的理想的女性。

她既有外在的美貌,又有内心的美德,既坚韧不拔地保护着受希普欺凌的老父,又支持着饱受挫折之苦的大卫。

她最后与大卫的结合,是“思想和宗旨的一致”,这种完美的婚姻使小说的结尾洋溢一派幸福和希望的气氛。

他们都是狄更斯的资产阶级人道主义理想的化身。

这种思想的形成与狄更斯个人的经历和好恶是分不开的。

他始终认为,处于受压迫地位的普通人,其道德情操远胜于那些统治者、压迫者。

正是基于这种信念,小说中许多普通人如渔民辟果提、海穆,尽管家贫如洗,没有受过教育,却怀有一颗诚朴、善良的心,与富有的斯提福兹及其所作所为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当然,这种强烈的对比还反映着狄更斯本人的道德观:“善有善报,恶有恶报”。

这部小说里各类主要人物的结局,都是沿着这种脉络设计的。

如象征着邪恶的希普和斯提福兹最后都得到了应有的惩罚;而善良的人都找到了可喜的归宿。

狄更斯希翼以这样的道德观来改造社会,消除人间罪恶,这是他的局限性所在。

《大卫·科波菲尔》在艺术上的魅力,不在于它有曲折生动的结构,或者跌宕起伏的情节,而在于它有一种现实的生活气息和抒情的叙事风格。

这部作品吸引人的是那有血有肉的人物形象,具体生动的世态人情,以及不同人物的性格特征。

如大卫的姨婆贝西小姐,不论是她的言谈举止,服饰装束,习惯好恶,甚至一举手一投足,尽管不无夸张之处,但都生动地描绘出一个生性怪僻、心地慈善的老妇人形象。

至于对女仆辟果提的刻画,那更是维妙维肖了。

小说中的环境描写也很有功力,尤其是雅茅斯那场海上风暴,写得气势磅礴,生动逼真,令人有身临其境之感。

狄更斯也是一位幽默大师,小说的字里行间,常常可以读到他那诙谐风趣的联珠妙语和夸张的漫画式的人物勾勒。

评论家认为《大卫·科波菲尔》的成就,超过了狄更斯所有的其他作品。

1867年再版前言 -------------------------------------------------------------------------------- 正如本书初版时,我在前言中写到的那样:我很难去想象该书已脱稿,也很难为它写序。

我对本书一直怀着很强而不减的感情,并为它感到既高兴而又遗憾。

高兴,是因为我终于如期完成了它;遗憾,是因为我不得不和我的那么多伙伴分手——虽说我怕我的读者并不这么相信也难以体会我的个人感受。

除此之外,无论我为什么而讲述这个故事,我是全身心投入地去讲述的。

也许,读者听说我花了两年痛苦地构思此书后并不会有什么感触,同样听我说我在写完这本书时感到我把自己的某部分也交给了那阴影里的世界,读者也无所谓。

可是,我只能说上述的话,除非再加上坦白地承认:我认为任何人都不会像我在写作时那样相信这一切都仿佛是真的。

我当年对那本书说说所想的至今仍然如此,再次请读者相信。

在我所有的书里,我最喜欢的就是这本。

对于我想象中创造出的所有孩子,我都是个溺爱的父亲,从没人像我这样对他们深深爱着。

可是,正如许多溺爱的父母一样,在我心底深处有一个孩子最为我宠爱,他的名字就叫大卫·科波菲尔。

狄更斯《双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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