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人间读后感600字
《在人间》是高尔基自传体小说三部曲中的第二部。
他是俄国的著名作家,通过用细致的语言刻画了下层社会人们的悲惨生活,描写自己少年时代的亲身经历,并在社会上艰苦生存的故事,反映了当时俄国底层人民困苦、阴暗的生活。
这部书中描写了主人公悲惨的童年,他从小父母双亡,由外祖父和外祖母抚养长大,由于家境贫苦,不得不外出打工,自食其力。
他曾在鞋店当过学徒工,当过绘图师的徒弟,在一艘船上当过洗碗工,还当过圣像作坊徒工,由于他非常贫困又很年幼因此各地方的人都欺负他、嘲笑他,就连亲戚家的两个主人也变着法的捉弄他。
他整天生活在那些低俗、爱吵架、见识浅陋的小市民周围,他非常厌恶身边的丑陋与粗俗,向往着一种纯洁美好的生活,因此他爱上了读书,书中的世界给了他另外一片广阔的天地,书也是他贫困潦倒中最知心的朋友了。
所以他最后走上了求学的道路。
我读完这本名著后心情久久不能平静,高尔基有着一段不堪回首的童年,但令人欣慰的是,他不但没有在艰苦的环境中被苦难所压倒,而且还在逆境中成长,在如此艰苦的条件下仍手不释卷,把书作为朋友,在书中允吸着无穷无尽的知识。
它拥有着顽强的毅力和恒心,在黑暗的社会中苦苦追寻着属于自己的光明。
本书通过高尔基的手笔反映了俄国十九世纪七十至八十年代的真实写照,让我目睹了旧时期、旧社会时人与人的不平等和当时沙皇的暴政,而我们现在生活在新社会里,人人平等,大家和睦相处,我们更加应该刻苦学习,将来把我们的祖国建设的更加和谐和美好
书籍始终是人类最宝贵的财富,因为它是人类文明进步的阶梯,如果没有书,人类就要回到原始的生活,只有书才能带你来到文明的世界;只有书才能让人与人之间更懂得沟通;只有书才会给予你无穷无境的知识和乐趣;只有书才能让你懂得做人的道理;所以书是我们人类的良师益友,它不仅能提高我们的文化修养,也能培养我们高尚的道德情操,让我们永远和书成为好朋友。
最后,让我们一起读书好、好读书、读好书
在人间 读后感600字。
汤姆·索亚历险记:作者:(美)马克·吐温。
类型:儿童。
本文作者:愿咸与恒。
虽说是儿童文学吧,但是就算是成年人也会喜欢的。
汤姆生活在美国南方的一个小镇上,父母双亡受姨妈照料。
他不喜欢上学,脑子里都是鬼点子,经常干出一些让人人忍俊不禁的事情。
比如他靠小聪明获奖,可是却背不出《圣经》里面的常识等等(哈哈)。
另外汤姆还喜欢班上一个新来的小女孩贝姬,两个人还像模像样地举行了订婚仪式……后来有一次他和自己的铁哥们儿哈克贝利(以后会说到他),半夜无意中目睹了一起谋杀案。
他们害怕把真凶说出来会遭到报复,于是保持沉默。
可是另一个无辜的人却被认为是杀人犯。
良心的谴责和不安让汤姆越来越压抑,而且贝姬也不搭理他了。
于是他和两个伙伴哈克以及乔到一个小岛上去当“海盗”,弄得家长都以为他们淹死了,不胜悲叹……可是没过几天,他们觉得岛上的生活很无聊,于是汤姆提出了一个大胆的建议,就是他们去参加自己的葬礼(好点子)。
回来之后,他们都成了英雄,汤姆和贝姬也重归于好了,省得两个人再遭受相思之苦(咳咳)。
眼看无辜的人就要被处死,汤姆最终还是勇敢的站了出来,指认了真凶。
不过杀人凶手逃走了,汤姆和哈克还是担惊受怕怕遭到报复。
两个男孩觉得无聊,于是就去一处“鬼屋”找寻宝藏,宝藏没找到,居然发现了杀人凶手(此处很惊险),差一点儿就被发现了,但是他们也得到了宝藏的消息……接下来就是跟踪,盯梢。
杀人凶手有一大笔钱藏在某处,但是一连好多天他们得不到任何消息,就剩下哈克一个人在追踪了,汤姆去和贝姬野营去了(感觉像是约会)。
话分两头,哈克看到杀人凶手打算报复一户人家,于是不顾危险前去报信,总算救了那位太太。
而汤姆和贝姬却在一处岩洞中迷路了,找不到出口,没有食物,简直快被饿死了,这还不算,岩洞中还有那个杀人凶手……小镇中又是一片残云惨淡,大人们已经放弃了搜救,认为汤姆和贝姬已经不在了。
但是在困在了岩洞中三天之后,汤姆还是找到了出口,于是举镇欢腾。
而因为怕别人再在岩洞中迷路,大人们封住了洞口,汤姆得知此事已经是两周之后,杀人凶手便被活活饿死在了岩洞之中,非常凄惨,不过总算,汤姆和哈克不用再担惊受怕了。
等大家都恢复了,汤姆和哈克找到了杀人凶手留下来的宝藏,那是一大笔钱啊,这下两个孩子再也不会被人们瞧不起了,走到哪里都惹来羡慕嫉妒恨的目光,同时也引领了小镇上大人们的寻宝热情(写得太深刻了,呵呵)。
寡妇道格拉斯太太为了报答哈克,打算收养哈克,但是哈克过不惯上等人的生活,想和汤姆去当海盗,汤姆劝他还是在坚持一个月吧……故事到这里就结束了,虽然是儿童文学,但是即便是成年人读起来相信也不会乏味的,其中比如汤姆的姨妈迷信各种保健品,学校枯燥乏味,小镇居民害怕杀人凶手等等,让人读起来感觉不像是十九世纪的美国,感觉就像是我们身边的感受一样,完全没有距离感。
可见,好的文学作品果然是可以超越国界和时间的。
最后用一句话来结束,就是里面男孩子们的感受——宁愿当一年海盗,也不愿当一辈子美国总统
求热爱生命读后感700字
可以说,《热爱生命》描述的是一个淘金者的故事。
主人公独行于茫茫旷野上,他的同伴离他远去了,他陷入了困顿中。
他该何去何从
那时,他拥有的东西不多。
一个疲惫不堪的身躯,不知道还能撑多久;一个沉重的包袱,那似乎是他身上最贵重的东西——黄金,此时于他无益,甚至是足以致命的东西,这是个太大的累赘;一支猎枪,这是他防身的武器,却找不出一根子弹;还有那丰富的幻想力,他曾设想比尔会在前方等着他并与他一起南下,结果比尔早死于狼口。
饥饿的他也曾设想美美地吃上一顿鹿肉,却可望不可及。
严峻的事实使他更感饥饿。
丰富的幻想力在严酷的现实面前一次又一次受重创;他唯一可以感爱到的实在的依靠是那67根火柴,它曾温暖那颗失落无助的心,并给他以前行的些许勇气,所以他视如珍宝般地小心包裹。
文中有一个细节,他将 那67根火柴数了4、5次仍“意犹未尽”地想再数数,这有点卑琐的举动也许看起来会很可笑,可是火,对于处在那样未知的、恐怖的自然界里,是多么重要的工具和能源。
他珍惜火柴,因为他珍惜他的生命。
那时,威胁他生命的因素很多。
首先是孤独,孤独意味着无助。
无助地行走在危机四伏的旷野中,孤独一次又一次企图吞噬这个单薄的生命。
其次是饥饿,饥饿是无法用言语形容的,他只能靠桨果之类充饥度日,而这些东西又是稀少的,他只有在饥饿的死亡线上挣扎着,以致在获救后,他歇斯底里地囤积食物的行为也能让人感受到当初的饥饿是怎样胁迫着他的生命。
最后是狼群的威胁;狼群在他周围频频出现,他也曾看到狼群捕食时那撕咬的血腥。
当他面对同伴的尸骨时,那种感觉就更深切了,因为那昭示了他的命运。
他与那头病狼之间存在一种竞争关系,他们为生存权利而战,谁倒下来就意味着对方的胜利。
环境逼迫主人公回到那个茹毛饮血的原始时代,因为适者生存。
文中没有言说的是对生活的渴望,主人公用行动证实了一切。
在生存信念的感召下,他无所不能。
因为有信念,即使过着风餐露宿,食不裹腹的日子,他仍坚持着;因为有信念,取舍就有了原则。
再耀眼的黄金的光辉此时也显得暗淡了。
因为有信念,无惧路途的艰险,无畏敌手的凶猛。
《热爱生命》制造了一个绝境,在这样的绝境中主人公通过自己的行动,在他寻找求生之路的过程中,我们也抽丝剥茧地看到了生命的原意。
不是对财富的迷恋,不是对飞黄腾达的向往,仅仅是为了活着。
是的,就是为了活着,虽然听起来是那么简单,但它却是一直支撑着主人公的支柱,对生命本身的渴求,使他的咆哮能吓退一只熊并在最后咬死了病狼。
读到这里,我突然想到我们常常也会为平庸中的一点升迁或占有而趾高气扬吧,也会为贫穷时的一点不公或失去而气急败坏吧,难道这就是生命的意义或生活的全部
生活中越来越多的欲望只会让人更加头脑发热,更加迷茫。
对一些得失、荣辱,我们之所以有的时候无法看得开,恰恰在于我们把它们放到了放大镜下面,于是它们成了我们眼中的一切。
我们总会因为“为什么别人有而我没有”焦虑过,因为“为什么该我有而我没有”气愤过,也许这些想法本身并没有对错,但在这一切都无法实现或在短时间内无法实现的时候,我们又何妨把它们统统放入生命的本意这个前提下,把它们和活着的幸福比较,把它们和人生的漫漫旅途比较
可能这会让我们更心安理得一些吧。
当然,我更钦佩的是主人公即使在这样无助的关头依然能维持一个人的尊严——他没有为了活下去而去啃食同伴的尸骨。
在他的生命受到如此严重威胁的时候,当饥饿在不断榨干他的生命的时候,他能有这样的举动实在令人感佩,我想假如他在这时去吮了同伴的骨头,那么这个故事便不会如此深刻地打动人心,甚至有些让人厌恶。
正是因为在这样生死存亡的关头,主人公所表现出的人性而不是兽性,让我感动于生命的伟大。
(二) 不过,当我面对小说中那个抛弃了同伴的比尔时,我又无法认定他就是一个坏人,认定人性在他身上展现的就是恶的一面。
因为小说毕竟是虚构的,我不知道真实的生活会是怎样,如果我是比尔,在那样的环境中我会怎么做
是不是一样会弃他人于不顾,因为我也想活下去,而受伤的同伴在那时是否就成为了我的累赘
一样是为了求生,一样是对生命的渴望,我真的能大义凛然地谴责比尔的行为吗
什么是善,什么又是恶
我又想到,如果是在中国的小说、电视剧里,可能我们更多地会看到这样的情节:两个同伴在面对生死威胁时,那个受伤的总会含着眼泪说:“你走吧,别管我了。
”而另一个一定会怒不可遏地大吼道:“我绝不会丢下你,背也要把你背出去”或者“要死也要死在一块儿”之类的豪言壮语,最后的结局又大多是好人有好报,两个人一起化险为夷。
但是,这真实吗
是普遍存在于人性中的东西吗
还是比尔的做法才代表了绝大多数人的选择呢
在中国从小的教育中,好像好人总是不怕死的,在面对民族大义和各种原则的时候,他不习惯妥协,喜欢把自己的生命置之度外。
而坏人大都离不开贪生怕死的套路。
好像比尔求生这件事情本身,就足以支持我们对他做出道德上的审判了。
可是,人活在这个世界上的动机有很多,有的人是为了一日三餐,有的人是为了拯救全人类,我觉得既然法律面前人人平等,那么这个法律上的平等,就并没有考虑道德上的因素。
不能因为一个人怕死,就判他有罪,不能因为一个人的行为不能给你以感动,就否定他求生的权利。
最起码,善与恶的界限不能这样简单地划分。
而生命究竟有多大的潜质,究竟能在多大的程度上展示出它美好灿烂而不是丑陋邪恶的一面,我觉得是我们的教育和德育应该认真思考的。
尤其是我们平日的教育环境往往是和平安定的,它掩盖了一些潜在的危机,使我们看不出一些深层的本质;而真正展现出这些本质的时候,往往是一些危急关头,这些时候,既是对教育最好的检验,却又是教育最无力的时候。
教育的作用在这样的关头是会获得理想的回报,还是无情的打击,关键是我们在日常的生活中究竟是怎样教育孩子的。
思考有很多,却总是理不清头绪,无法清晰记录,是遗憾,也是继续思考的动力。
讨论 热爱生命,是每一个生命体最基本、最不可缺少的基质,也是自己最不可放弃的权利,也是自己最不可让渡的责任。
热爱自己的生命,热爱生命世界,乃是教育最不可背叛的基点。
教育,唤醒人对自己生命的热爱,无论是对教师、校长还是学生。
承担起自己生命的责任,如这里的主人公一般。
完整地说:“自己”热爱生命、包括自己的生命
求红楼梦的读后感700字左右,不要太深奥的
黛玉的尊严 即将枯萎的绛珠草,无意得到了神瑛侍者的慈悲灌溉,修炼成仙。
两位因灌愁海水,结下一段生死缘分。
高山晶莹的绛珠仙子,不能受人之恩惠而不报,听说神瑛思凡下界,于是要用一生的泪水交换,换取他的回头是岸,以报答灌溉之恩。
当年看到这里,深深被绛珠仙子的高尚宏愿和无私行为所感动。
后来方知,绛珠黛玉,名别体殊,实乃香魂一缕所化,本为一人,从此深爱不已。
黛玉前生仙体,神水浇灌,一尘不染,纤纤弱质,来到污浊的凡间,深涉红尘,无所适应,遂染无医之病。
初见化为宝玉的恩人,便泪如雨下,高兴之极乎,感恩之深乎
无论如何,绛珠终于又遇到神瑛,三生石上旧精魄,万劫人世有情缘。
既然入凡尘,即行凡间事。
当年神瑛因动情红尘,万事自然从他富贵闲人的生活开始,黛玉宝玉,青梅竹马,两小无猜,情根深种。
为了让宝玉早启慧根,懂得世无常欢,花无常艳,黛玉不惜以泪洗面,让宝玉在锦衣玉食中,看到悲苦无常。
而常人视她,只当黛玉心胸狭窄,目下无尘。
可怜绛珠一片心意,正是知我者谓我何忧,不知我者谓我何求。
世间无情,千万物事穿手过,流水落花天地间。
清灵黛玉,无人知心,四季逆旅,寂寞独行,春葬落花,秋卧菊榻,兰心慧语,化做墨香。
可怜清流易被浊欺,白雪常遭泥污,生长在一个不容她的世界里,黛玉因此更无片刻欢颜。
尽管外祖母宠爱,宝玉钟情,黛玉并未因此真正快乐过,她深知眼前一切都是过眼云烟,自己只是一匆匆过客,不会久留。
周遭他人冷眼,黛玉独自经受,从未怨言,世间的骄情假意,被她的无尘明镜,照得纤微必显,毫无遗漏。
在这个戏台一般的世界里,她不会妥协,不会作假,只会一意孤行,明知其不可为而为之。
一如殷商末年的伯夷叔齐,周伐纣王,两人便以微小之躯劝阻西周万人之兵,周灭纣王后,两人便作采薇之歌,绝食首阳山。
黛玉高洁,一身孤臣孽子的风范,直逼古人,就算是自认为红尘得意的薛宝钗,也情不自禁愿和她结为金兰之谊,时常亲近。
自认非凡的槛外人妙玉,也亲自以古器仙茗客敬黛玉,并时常在圆中,驻步倾听黛玉的雅乐诗词。
被人间奉为金科玉律的圣贤典籍,到了黛玉眼中,无非是名利险滩的一片野木蓬篙。
而被常人贬斥的污秽戏文,到了黛玉口中,便化为馥气馨质的蕊白梅芯。
春华秋叶,晨风夜雨,无人相诉之时,黛玉便轻挥藕指,弹奏云山缥缈的天籁之音,微启噙香唇齿,歌咏澹澹寒水的修篁之情。
居潇湘桂阁,以碧竹为墙,坐月洞琴台,以笔砚为友。
落入人间的绛珠仙韵,只有怡红公子能真正赏识,两人原本神仙眷属,心心相印。
但尘蒙愚情的宝玉,看不透众人笑骗欺言中的金玉良缘,病中的黛玉,终被风刀霜剑,逼到一息恹恹。
孤身病榻中的黛玉已经无泪可还,知音的琴弦已断,焚稿的诗魂已冷葬明月西风中。
就在自己情缘湮灭之时,在与自己的笔墨知己道别之后,一身傲骨的林黛玉,孤零零而来,干干净净而去。
在日夜啼哭外表之下的黛玉,其实是红楼梦真正的精神支柱。
无论是晴雯的刚烈不阿、司棋的视死如归、鸳鸯的智勇忠贞、还是紫鹃的悲情怒目,都是黛玉的身外化身,是黛玉故事的延伸。
黛玉的尊严,就是红楼梦的尊严。
名著的读后感
要2篇
500字以上的,700字以内
谢谢了
在读完《骆驼祥子》这部老舍笔下具有悲剧色彩的名著之后,我的第一感觉是理想与现实的不相符。
祥子一生梦寐以求的洋车终在无数次巅簸坎坷中碎了,散了.的确,理想与现实的不相符造就了无数的遗憾。
多少莘莘学子由于家境原因不能升入理想的大学;多少各方面的人才由于内外在的原因不能进入各自专长的领域。
光靠幻想,梦是不可能成真的,即使像祥子那样不知疲倦地追求,梦想最终还是破灭了。
可以说,这是一个悲剧。
同时,祥子最终的堕落与社会之堕落是分割不开的。
有些人因出身贫寒,所以为自己的将来而努力奋斗,却无果。
这是什么造成的,是残酷的社会。
现实社会中,钱似乎能代表一切,什么知识大于金钱,根本是个“假命题”。
因此,若想在现实社会中立足,充分的知识、良好的生活背景必不可少。
相比之下,后者因素比例更大,所以制造了那么多的遗憾,甚至于悲剧。
现实社会中的机遇也决定着理想的实现与否。
法拉第小时候家境贫寒,偶然的机遇使皇家学院院长哈维认识了这个聪明好学的孩童,最终使法拉第成为了著名的电磁学家。
日本著名商业家松下幸之助刚刚创业曾一度破产,但也是偶然的机遇使他认识了世界名牌公司,使他走向了富裕之路。
但是这样的人毕竟只占少数。
理想和现实并存才能实现突破,创造历史。
与此同时,作者通过祥子所反映出来的有关人格改变的问题,也给我很深的印象。
祥子迫于生活的压力一步一步堕落为社会垃圾,如果环境不是这样恶劣,那么祥子一定不会是这样的。
可是事实是这种事情即使是在现在的社会也在不断发生,每天都有很多人为生活所逼,失去了一开始的品格,成为和祥子一样的行尸走肉。
很多时候我在想,如果祥子生活在现在的社会里,那么情况一定就不一样了吧
可是事实告诉我,那是不可能的事。
因为即使是在现在的社会里,依然有很多问题值得大家去思考,很多事情就象鱼和熊掌那样,不可兼得。
而这种问题似乎也越来越多,大多数人和祥子一样,为了生活抛弃品格。
当人们惊醒时会发现后悔已经来不及了,只有硬着头皮走下去。
所以说,祥子变成后来的样子不是一个偶然,而是一个必然。
其实祥子一开始也在努力地与生活斗争,只是他失败了。
而他的失败就败在没有坚持,如果他坚持了,那么事情就不会是这样。
可是,事情是没有如果的,当生活开始的那天起就没有了如果,所以我们没有退路,所以我们不能退缩,所以我们只能向前,所以我们要让自己永不后悔。
童年》读后感 《童年》是作者高尔基以自己童年为基础写的一部自传体小说。
它揭露了俄国沙皇时期的黑暗、残暴和非人生活。
而高尔基从小就生活在这样的环境里,受尽折磨与欺辱,无论是在精神上或是肉体上,都承受着巨大的痛苦。
但是高尔基却没有对生活失去信心,而是坚强地走了过来。
高尔基原名阿列克谢·马克西莫维奇·彼什科夫,小名阿廖沙。
他自幼丧父,随着父亲和外祖母来到外祖父家。
着一切只是主人公阿廖沙艰哭命运的开始。
外祖父家,与其说是家,不如说是人间地狱。
外祖父掌管着家里的一切,脾气非常暴躁、视财如命,主人公阿廖沙时常因为犯错而被痛打;两个舅舅常为了分家而争吵、大打出手;家中的女人更是没有地位,任丈夫打骂,发泄。
这一切在阿廖沙幼小的心灵留下了阴影。
之后,阿廖沙离开了外祖父家,独自一人踏上社会。
他曾在许多地方打过杂,在这期间阿廖沙饱受欺辱,但他还是熬了过来。
因为他被自己坚强、不屈服与困难的精神与信念一直支撑着。
而现在的我们,真是身在福中不知福,不愁吃不愁穿。
而小阿廖沙却吃不饱,穿不暖,还要挨打、受欺辱。
悲惨的一幕又一幕,让我不由得想到:假如我们生活俄国沙皇时期又会怎么样
会认为那根本不是人生活的地方吗
时代在不断进步,但人们却越发变得懦弱了,遇到困难就想要退缩、逃避或者走捷径。
屠格涅夫说过:“想要得到幸福,你首先要学会吃得起苦。
”美好的生活必须有所付出,才会长久,有所争取,才会得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