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月亮与六便士读后感
月亮与六便士读后感故事的情节不算多复杂,一个英国证券交易所的经纪人,本已有牢靠的职业和地位、美满的家庭,可谓中产有余了,但却迷恋上绘画,像被魔鬼附了体,突然弃家出走,到巴黎去追求绘画的理想。
他在异国不仅肉体受着贫穷和饥饿煎熬,精神亦在忍受痛苦折磨。
经过一番离奇的遭遇后,主人公最后离开文明世界,远遁到与世隔绝的塔希提岛上。
他终于找到灵魂的宁静和适合自己艺术气质的氛围。
他同一个土著女子同居,创作出一幅又一幅使后世震惊的杰作。
在他染上麻风病双目失明之前,曾在自己住房四壁画了一幅表现伊甸园的伟大作品。
但在逝世之前,他却命令土著女子在他死后把这幅画作付之一炬。
这个故事的精彩程度远远没有作者讲故事本身精彩。
一个追求梦想的人,抛弃家庭妻子孩子工作一切,去追求梦想。
这样的人,特别是故事中的Strickland,是自私、不负责任、逃避现实不敢面对、甚至有些冷血的与世俗价值观绝对违背的社会异类,他妄图摆脱社会给他的一切枷锁,寻找自己的生存方式,哪怕是忍受饥寒交迫和种种折磨苦难,都无怨无悔。
这样的人让人觉得可恨,因为如果大家都向Strickland一样,这个社会要么彻底乱套,要么就是实现了共产主义。
但这样的人又让人佩服,甚至羡慕,他无疑是强大的,有勇气与毅力。
无论最终的结果是什么,他能够找到自己的梦或者过上梦里的世界,他都已经成功了。
做自己的梦,让别人说去吧
毛姆在讲故事的过程中,从各种人的角度出发,间或夹杂些自己的评论,将主人公刻画的淋漓尽致。
他的笔就如刀,雕刻出的现象丰满生动。
这个有些冷峻的的故事,再我看来却很有童话的味道。
Strickland是孤独的,我们每个人生在世界上都是孤独的。
每个人都被囚禁在一座铁塔里,只能靠一些符号同别人传达自己的思想;而这些符号并没有共同的价值,因此它们的意义是模糊的、不确定的。
我们非常可怜地想把自己心中的财富传送给别人,但是他们却没有接受这些财富的能力。
你真的需要伴侣么-月亮与六便士读后感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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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希望能够在自己的头颅里投掷一道光,即使这道光也许是灰色的,黑色的,偏激的,但毕竟也是一道光。
\ 爱情与物质,前提是虚荣 不管你愿意不愿意承认,人性是矛盾的,我们不知道在真挚中含有多少做作,高尚中蕴藏着多少卑鄙,或者,即使在邪恶里也找得着美德。
对于爱情,我们拥有更多的矛盾,不管在小说里或是在生活中,我们习惯于把爱情剥离出来,无限的浪漫化和放大化,把它放到了它不能够承受的礼待位置。
不管多么长久的爱情,感情的高峰只是在稀有的时刻才达到的现象。
爱情只是生活中的一小部分,对它的需求如同对生活中的某种物质需求,失去了,地球依然转。
\ 而于爱情的索取和付出,与商品的交换也无甚区别。
首先双方设定好一定的条件,条件诱人的就容易看对眼,然后仔细甄别,在互相满足需求的情况下,进行交易确定情侣关系,交易成功后在互相收支出合理的情况下,提供维修保养服务,如果一方发现对方达不到所期望的功能要求,要么将商品丢弃要么退货,恋爱关系结束。
\ 爱情的虚荣性建立在没有一个人可以不在乎旁人的评论。
事事要邀获别人批准,或许是文明人类最根深蒂固的一种天性。
有人也许说他不在乎别人对他的看法,还喜欢抬出名句:走自己的路,让别人说去吧。
但这多半是自欺欺人。
一般说来,他们能够自行其是是因为相信别人都不能够明白自己,将自己放在一个较高的精神位置上,俯瞰众生的感觉可以让人产生宽宏大量的大度感,其效用微妙地等同于阿Q精神;最甚者也是因为有几个近邻知交表示支持,才敢违背大多数人的意见行事。
我们在选择爱情的时候,内心的评判标准不外乎购买物品,都希望能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更好一些,再好一些。
这里的好,评价体系不是个人建立的,屈从于外界的标准之后,选择行为自然就含有了虚荣的意味。
\ 而且,对于爱情的虚荣性远比物质的虚荣性更为强烈。
刘禹锡的《陋室铭》开篇提到,山不在高,有仙则名。
水不在深,有龙则灵。
在这里,山水有了仙龙之气,自然就获得精神的极大满足,不管是丑神美神丑龙美龙。
而曹植的《洛神赋》里提到对河洛之神宓妃的钟情时(除去这赋的政治意味),极力渲染出了其美貌:“远而望之,皎若太阳升朝霞。
迫而察之,灼若芙蕖出渌(lù)波。
秾纤得衷,修短合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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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如若真是醉心于纯净的感情,我想,一定是看到洛神圣洁的光芒时就应该如痴如醉了吧,何必过多关注其美貌。
当然,喜好美貌是人类的天性,所有人都不例外,没什么好羞耻,又当然,有时候人性是一种累赘。
\ 爱情的代价 在《月亮与六便士》一书中这样客观全面地评价了爱情,“爱情中需要有一种软弱无力的感觉,要有体贴爱护的要求,有帮助别人、取悦别人的热情——如果不是无私,起码是巧妙地遮掩起来的自私;爱情包含着某种程度的腼腆怯懦。
爱情要占据一个人莫大的精力,它要一个人离开自己的生活专门去做一个爱人。
即使头脑最清晰的人,从道理上他可能知道,在实际中却不会承认爱情有一天会走到尽头。
爱情赋予他明知是虚幻的事物以实质形体,他明知道这一切不过是镜花水月,爱它却远远超过喜爱真实。
它使一个人比原来的自我更丰富了一些,同时又使他比原来的自我更狭小了一些。
他不再是一个人,他成了追求某一个他不了解的目的的一件事物、一个工具。
”\ 我们往往只看到爱情带给我们的美妙感觉,其奉献美好和不能言说的高尚,断然是最具有感染力和最吸引人的。
然而,我们也应该辩证而理性地看待一下,爱情的代价。
(在这里,我们不讨论金钱的付出,因为金钱的代价相对于其它,不过是渺小中的渺小)\ 如果把人的存在意义略微等同于 艺术的意义(应该也没什么大问题),在于发掘看待这个世界的方式。
在形成正确的世界观的过程中,你需要不断地完善自己的内心,你必须用你心灵的眼睛艰辛地探索这个世界,寻找着那个模糊不定但又隐隐约约在眼前闪动的真理,就放佛你在创作一幅美丽的人生画作,要找到那个最适合自己风格的表达方式来显现出一片叶子中的智慧,那么你需要摒气凝神,全身心投入地练习千千万万次。
然而,一个人要是坠入了情网,就可能对世界上一切事物都听而不闻、视而不见了,那时候他就会象古代锁在木船里摇桨的奴隶一样,身心都不是自己所有了。
要么为鼠目寸光的欢愉蒙蔽而逃避苦难的磨砺,要么,为感情不顺的琐碎争吵劳心疲力。
\ 而最重要的,爱情会让你失去品尝孤独的机会。
周国平对于孤独的评论深刻而发人深省:“孤独的价值在于孕育、唤醒和激发精神的创造力。
那种缺乏独处能力的人只具有“虚假的自我”,因此只是顺从、而不是体验外部世界,世界对于他仅是某种必须适应的对象,而不是可以满足他的主观性的场所,这样的人生当然就没有意义。
孤独之为人生的重要体验,不仅是因为唯有在孤独中,人才能与自己的灵魂相遇,而且是因为唯有在孤独中,人的灵魂才能与上帝、与神秘、与宇宙的无限之谜相遇。
“\ 一个人要完善自我,必须是发自内心地沉湎进自己的世界里苦苦地思索上一段时间,即使再亲密的爱人,也不过是两个独立的灵魂,而灵魂的完善只能够由自己完成,阴阳圆满之说只适合于肉体,灵魂只能独行。
\ 友情和爱情的比较级 对于异性来说,友情是比爱情更高的一个级别。
爱情包含了:热切,甘于奉献一切,也包含了狭隘,不可分享性,时间期限的有限性。
对于最后一点,时间的有限性,能够从一而终,始终饱含爱情热情的感情实在太少,多半7年之痒感情已过,剩下婚姻孩子的羁绊不得已坚持下去,或者演化为亲情。
而友情,真挚而隽永的友情,除了甘于奉献一切可能达不到爱情的无所顾忌的程度,友情比爱情更接近于亲情。
\ 当一对情侣从爱情发展为亲情的过程,实际上也是需要经历友情的阶段的。
这个阶段的爱情不再狭隘,不再盲目,对对方充满了绝对的信任。
不约束对方,各自有自己的世界,不以对方和感情为自己生活的全部。
只有这样才能顺利转变为亲情。
所以两个异性关系是这样发展的 :陌生人-情侣-朋友-亲人,或者是:陌生人-朋友-亲人。
两种模式的唯一区别在于前者是组建家庭有肌肤之亲的亲人,后者是类似于血缘的亲人。
\ A:非常伤心,但是没有办法迫于现实依然离开了她\ B:因为爱情,依然留在女人的身边\ 事实证明,大多数人(可能80%)的人选择了A。
\ 第二天,这个教授在这个题目的后面加上了一个条件:“这个男人是这个美丽女人的父亲”重新进行了一次测验,结果100%的人选择了B。
(亲情最伟大)\ 而如果将这个条件换为朋友,结果不言而喻。
\ 思考的来源 也许有人问我说,你说了这么多到底你会怎么做。
我想,我既然这么思考了,一定是在内心有一个可能被你们诊断为变态或者不正常的所在,它可能是一个痛处,也可能是一个根深蒂固的想法,不管怎么样,我的选择和你的选择是没有关系的,我将我的想法都摆在你的面前供你参考,你只要知道自己是怎么想的就好。
\ 一个例外 爱情本身是高尚的,会不会有那么一种例外,譬如说两个人一开始就互相一见钟情,并且互相促进,让两个人都修炼得越来越好。
那么恭喜你们,请好好珍惜在一起的机会,毕竟能有这么难得的姻缘要是错过了不仅大家觉得可惜,连老天爷也会觉得他何苦来劲费这么大功夫。
那么请你们好好在一起,大家都会祝福你们,我也会祝福你们,祝福你们结婚生娃,幸福地生活在一起直到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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吹小号的天鹅读后感月亮与六便士读后感
一天多的时间让快地看完了这说,其实我更愿意相信作者,这就实录。
毫无疑问我是喜欢这样的人生的,作者的,或主人公的。
查理斯?思特里克兰德的行为无疑具有相当的梦幻色彩,这一点与他是不是所谓的艺术天才并无关系。
假如他并没有成名,并没有被人们认为伟大,他的生活依然具有巨大的吸引力。
他的所有行为不能用天才这样的名词来辩解也同样不能作为理由。
这样纯粹的人生是幸福的。
当我惊异于其中对于女人的描述之精辟时我想到这样一篇关于灵魂对美的追求的文章是否掺杂了太多不必的对女人的描写,当我这么想的时候又发现作者其实是把女人作为世俗的代言人,作为了无法理解抽象的真实的纯粹的美的人群的代表。
于是与纯粹的美对立的广大的复杂的世俗世界可以用具体的对三个女人的描述来表现。
从结果来看,这样做非常有效。
再次引用某名人的名言:“男人上半身是天使,下半身是魔鬼;而女人全身都是魔鬼。
”对每一个女人的描写都会让人首先像作者一样觉得不可理喻然后马上发现就是这样?????? 查理斯?思特里克兰德作为一个证券经纪人,最开始给作者一个很悲剧的印象:“很清楚,他一点儿也没有社交的本领,但这也不一定人人都要有的。
他甚至没有什么奇行怪癖,使他免于平凡庸俗之嫌。
他只不过是一个忠厚老实、索然无味的普通人。
一个人可以钦佩他的为人,却不愿意同他待在一起。
他是一个毫不引人注意的人。
他可能是一个令人起敬的社会成员,一个诚实的经纪人,一个恪尽职责的丈夫和父亲,但是在他身上你没有任何必要浪费时间。
”这样的看法这样的口吻时常看到,大多时候自己会对这种评判充满怀疑。
外向的人处世可能会在方式手段上非常复杂,但目的总是很明确,而内向的人你根本不知道他到底要的是什么。
大多数时候这种矛盾是隐蔽的,他们的斗争会在你的眼皮底下进行,在你察觉之前结束。
然而有时候他们斗争的最终结果是放弃伪装。
于是他们表现的很有“个性”。
于是他这样突然快速地逃离了他本来的生活,他本来的禁锢。
如果他不能尽力让你感到乏味那他就只有让你感到怪异了。
于是那个乏味的人可能会说出别人无法接受的言论,可显然作者同样特别,看起来他并不激动,他同样拥有冷漠(或者说冷静)的特质。
整篇文章我看的最不淡定的地方,是看到可怜的可怜虫施特略夫的表现时,他很好的扮演了老好人的角色,一如“以德服人”的雷老虎。
然而正如作者所说,他又是如此的矛盾,庸俗的创作与需要的不只是灵魂的鉴赏能力;善良的内心与滑稽的外貌行为;悲惨的命运让人同情,毫无自尊的表现又让人愤怒;然而这懦弱耻辱的表现的原因又可以说是高尚的心灵与博大的胸怀,所谓宽容也不过如此了吧。
查理斯?思特里克兰德,在他做出追寻美的决定后可以说是幸福的而且无疑是相当幸运的,而这位可怜的施特略夫就真的活脱脱是一个悲剧了。
至于那个女人。
“勃朗什?施特略夫自杀并不是因为我抛弃了她,而是因为她太傻,因为她精神不健全。
”这是实话,这样的关系让我想到了织毛衣,可是SB只有施特略夫,勃朗什精神不健全算不得SB,而思特里克兰德则是一个奴隶主。
最终这个奴隶主到达了属于他的仙境,世外桃源的属性塔希提岛看来是占齐了的。
他可以在这里进行最后的斗争以及最终的释放,一个女人,毋宁说是一个奴隶,帮他搞定所有除了创造或者说是表达美以外的事情,于是看起来他得到了涅槃,虽然没有留下证据。
其实你也有机会的。
附注:1.虽然提到了,但我还是想把这个女人的想法单独摆出来,以证明女人真是不同的物种:“我的第一个丈夫,约翰生船长,也总是经常不断地用鞭子抽我。
他是个男子汉,六英尺三高,长得仪表堂堂。
他一喝醉了,谁也劝不住他,总是把我浑身打得青一块、紫一块,多少天也退不去。
咳,他死了的时候我那个哭啊。
我想我这辈子再也不能从这个打击里恢复过来啦。
但是我真的懂得我的损失多么大,那还是在我同乔治?瑞恩尼结婚以后。
要是不跟一个男的一起生活,你是永远不会知道他是怎样一个人的。
乔治?瑞恩尼叫我大失所望,任何一个男人也没有这么叫我失望过。
他长得也挺漂亮,身材魁梧,差不多同约翰生船长一样高,看起来非常结实。
但是这一切都是表面现象。
他从来没有喝醉过,从来没有动手打过我。
简直可以当个传教士。
每一条轮船进港我都同船上的高级船员谈情说爱,可是乔治?瑞恩尼什么也看不见。
最后我实在腻味他了,我跟他离了婚。
嫁了这么一个丈夫有什么好处呢
有些男人对待女人的方式真是太可怕了。
” 这真是太可怕了。
2.我觉得毛姆和思特里克兰德的关系腐气很重
《月亮与六便士》是什么意思啊
先说些大家或许已经知道的事:《月亮与六便士》以高更为原描述一个画家如何抛弃妻子和事业,去塔希提做个化外之人,无视亲戚朋友的不理解,独自画画了此一生的事。
这以后我把我听到的查理斯·思特里克兰德在塔希提的情形给他们讲了一遍。
我认为没有必要提到爱塔和她生的孩子,但是其余的事我都如实说了。
在我谈完他惨死的情况以后我就没有再往下说了。
有一两分钟大家都没有说话。
后来罗伯特·思特里克兰德划了根火柴,点着了一支纸烟。
“上帝的磨盘转动很慢,但是却磨得很细,”罗伯特说,颇有些道貌岸然的样子。
思特里克兰德太太和朵纳尔德逊太太满腹虔诚地低下头来。
我一点儿也不怀疑,这母女两人所以表现得这么虔诚是因为她们都认为罗伯特刚才是从《圣经》上引证了一句话。
说实在的,就连罗伯特本人是否绝对无此错觉,我也不敢肯定。
不知为什么,我突然想到爱塔给思特里克兰德生的那个孩子。
听别人说,这是个活泼、开朗、快快活活的小伙子。
在想象中,我仿佛看见一艘双桅大帆船,这个年轻人正在船上干活儿,他浑身赤裸,只在腰间围着一块粗蓝布;天黑了,船儿被清风吹动着,轻快地在海面上滑行,水手们都聚集在上层甲板上,船长和一个管货的人员坐在帆布椅上自由自在地抽着烟斗。
思特里克兰德的孩子同另一个小伙子跳起舞来,在暗哑的手风琴声中,他们疯狂地跳着。
头顶上是一片碧空,群星熠熠,太平洋烟波淼茫,浩瀚无垠。
《圣经》上的另一句话也到了我的唇边,但是我却控制着自己,没有说出来,因为我知道牧师不喜欢俗人侵犯他们的领域,他们认为这是有渎神明的。
我的亨利叔叔在威特斯台柏尔教区做了二十七年牧师,遇到这种机会就会说:魔鬼要干坏事总可以引证《圣经》。
他一直忘不了一个先令就可以买十三只大牡蛎的日子。
这里的对比,毛姆的感情色彩很明显。
尤其是道貌岸然和魔鬼。
意思很明白了。
“我”陈述了思特里克兰(高更)的人生。
他求仁得仁,得其所哉,为了自己的梦想,在塔希提以一种文明人无法理解、他自己很快乐的方式,结束了人生。
而罗伯特-思特里克兰,代表文明社会,做出了评断:上帝的磨盘转动很慢,但是磨得很细。
这就是道貌岸然的说,思特里克兰(因为抛弃妻子),恶有恶报。
”我“想反驳他,但我止住了。
而这里的亨利叔叔,只是”我“的一个例证。
”我“很显然是站在思特里克兰一边的,对道貌岸然用各类引语评断他人行为,非常厌恶。
这其实就是”我“,也就是本书的观点:思特里克兰(高更)们过着不为世俗所理解的生活,求仁得仁。
毛姆对这类人一向很尊重,参看《刀锋》。
而道貌岸然,拿着成型语录批判他们的(比如世俗,比如罗伯特-思特里克兰),都是庸俗的魔鬼,其实都不值一哂,甚至不值得去辩驳。
当然,毛姆表达很含蓄。
大致如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