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与狼共舞的孩子读后感300字
以前,我总认为,狼是一种凶猛、可怕、无情的杀手。
自从我读了《与狼共舞》这个故事后,却改变了我的这种看法。
故事发生在1941年的春天,美国青年艾尔来到森林里观赏风景,突然看到一只遇难的母狼。
艾尔决定帮助它,起初不敢接近它,就找来它的孩子,而后又为它找来一只死鹿给它喂食。
渐渐地,他们熟悉了,亲近了起来。
最后艾尔又救了母狼。
时隔四年后,这只母狼依然认识它。
看完这个故事后,我深深地意识到动物也是有感情的,更需要我们的保护。
虽然我没有亲身经历过,但可以想象出他们在一起有多快乐,没有一丝的敌意。
其实并不是所有动物都天生无情可怕,而是为了生存,由于我们大量捕杀动物,它们就自然把人类当做敌人。
一但没有了狼,那么田地里的田鼠、野兔等就能称“大王”了。
如今,狼的数量越来越少,现在它们被我国定为国家级保护动物,所以,数量终于逐步增加。
同学们,只要天下所有的狼都能像这只狼,天下所有的人都能像这个青年,那么天下一定其乐融融,人类和动物都生活在一个欢乐的世界里。
人类的生存环境也会越来越好。
夜已经很深了,我久久不能入睡。
保护动物,珍惜动物的呼唤,不断在我耳边回响。
与狼共舞观后感1500
这是个悲哀,久存我心。
自然的魅力自然是无穷的,这点大家应该有目共睹。
在边塞里我们可以看着湛蓝的天空发呆,没有斥责声;在边塞里,我们可以捧一杯咖啡,骑会儿马,打量会两只短袜,就这样惬意的度过一分一秒,尽管知道大部队可能已经放弃自己了。
而邓巴中尉却选择了去到一个危险,纯真的一种让我为之悲哀的氏族——科曼奇人,他们单纯,善良,团结,却因为白人士兵的一次又一次侵犯而走向灭亡,他们与自然和睦相处,他们狩猎,他们为了保卫家园而牺牲,他们抵制外族,他们……。
在这里,没有什么邓巴也没有什么中尉,,只有与狼共舞。
书的前部写得野外生活很惬意,很阳光,是邓巴在边塞飞驰的一种洒脱,是在尽情展现大自然的风光,两只短袜是在向人类示好,只能叫人不心生向往,这时的踢鸟把发现邓巴的消息带回了部落,科曼奇人却误以为邓巴是神,一直没有伤害他,尽管他是以白人的身份展现的;书的中部,写得是邓巴协助科曼奇人挺过一次又一次的难关,甚至威胁到邓巴的性命,然,邓巴却一次又一次的义无反顾,终,成功,所有的族人至此以后,也并没有把邓巴当做神了,只是把他当做英雄,一个伟大的英雄,他是白人的骄傲,是与众不同的白人,在所有科曼奇人眼中,他善良,他幽默,他有责任感,他冷静,他沉着,他机智,他们之间的交流是由另一个双重身份的握拳而立作为桥梁的,进行沟通,后来,与狼共舞也会很多的科曼奇语了;在书的后部,邓巴与握拳而立结婚生活在一起,他两都具有双重身份,在合适不过,然,当读者们均以为故事会以邓巴与握拳而立幸福的生活在科曼奇营时,迈克尔作者却来了个360大转弯,此时,白人来犯,他们抓住了邓巴,认为他是叛徒,决议上交他,以枪毙为终,所幸,邓巴逃了出来,却受了重伤,西斯科这匹好马陪伴了邓巴出生入死多年的好马,被他们杀了,连老狼,两只短袜也被枪毙了,我愤怒不已,我同邓巴甚至是印第安人一样,对这些自以为是的野蛮人充满了厌倦,充满了排斥。
书的结局是在冬天暴风雪来临之际,全族人都要进行迁居,此时,邓巴提出了与握拳而立私奔到天涯,这样就不会连累整个科斯曼族了,因为,白人士兵是不会放过一个叛徒的,最终,以十熊这位智者,这位族长大人的挽留作为结局,就没有了下文,我不知与狼共舞有没有答应,正因如此,才发人深省,过去,我们常以为野人这些人才是野蛮人,却不曾想…… 这本书还原了历史的真相,解开了一直一来我们对印第安人的误区,野人其实并不是很野蛮,而所谓的文明人只是表面的文明,野蛮确实他们内心根深蒂固的邪念,也许,只有在这最古老、最年幼的社会的时候,这个社会乃至国家,地球才是真的快乐,真的日趋文明化。
---仅是看完迈克尔先生的书有感而发。
与狼共舞作文300字是作文
与狼共舞 狼,一种残忍而贪婪的动物,一个深邃而机智的生灵,它用它的血肉乃至生命筑起了最坚固的城墙,一堵尊严的城墙,一堵永不倒下的城墙,谱写着生命华章。
有人说狼是残忍的,我想说那是因为它的强大。
狼是强悍的,它那深邃的目光中透露出的不仅是深沉,还有一种让任何生物都为之恐惧的凶悍。
那狼牙,洁白而锋利,仿佛可以撕碎所有东西,任何被他咬住的生命,都无法逃脱,只能乖乖成为它的美餐。
这就是狼的强大,因为它强大,它才有残忍的资本。
优胜劣自然界的法则,落后就要挨打是历史血淋淋的教训。
有人说狼是冷血的,我想说那是因为它很冷静。
狼是从不会放走到手的猎物的,因为它知道自己要靠猎物来填充自己,知道弱肉强食的道理,知道即使自己不去吃掉它,它也活不了多久。
所以他选择了冷血,选择了去享受自己的美餐。
人们不会因为你的弱小而怜悯你,只会因为你的强大而敬畏你。
所以你只有像狼一样冷酷﹑冷静,你才能变得更强。
还有人说狼是阴险狡猾的,那是因为它聪明,狼懂得吸取经验,同样的错误它不会犯第二次,同一个地方他不会跌倒两回,这不正是我们人类所缺少的吗
而且狼从不会推卸责任,都是自己扛着,而我们人却只知道说是别人的错。
我们口口声声说是高等动物,可我们在这方面为什么连低等的动物都不如呢
我与狼共勉,勉励自己变得强大,变得冷静,变得聪明
小狼小狼读后感
妈妈给我买了一本典藏版《小狼小狼》,此书是姜戎写的。
看到书上说地这是一本不可思议的,入眼即化的奇书,他会让今天的孩子读一遍则终生受用。
逗这一切让我着迷,因为我除了喜欢狼狗,还很喜欢狼。
这本书让我知道了这只蒙古小狼的故事,故事里面有陈阵、杨克,陈阵第一次掏狼崽很紧张,他掏狼崽的原因是母狼在他的眼皮底下叼走了他心爱的小羊,他一气之下掏走了她七只小狼崽,其中有五只死了,两只活着,有一只在广阔的大草原上漫步。
这时蒙古老人说地狼可杀可拜了可养。
逗可陈阵仍然会给小狼奶肉小米粥吃,这时陈阿爸又说地你想牵这只小狼我想告诉你,虎牵,熊可牵,大象可牵,草原狼不可牵。
逗可陈阵还是与狼共舞,与狼建深厚的感情。
小狼小狼的读后感350字
《小狼小狼》一书让我知道了这只蒙古小狼的故事,故事里面有陈阵、杨克,陈阵第一次掏狼崽很紧张,他掏狼崽的原因是母狼在他的眼皮底下叼走了他心爱的小羊,他一气之下掏走了她七只小狼崽,其中有五只死了,两只活着,有一只在广阔的大草原上漫步。
这时蒙古老人说”狼可杀可拜了可养。
“可陈阵仍然会给小狼奶肉小米粥吃,这时陈阿爸又说”你想牵这只小狼我想告诉你,虎牵,熊可牵,大象可牵,草原狼不可牵。
“可陈阵还是与狼共舞与狼建深厚的感情。
快结尾的时候,小狼被陈阵剪去了四颗锋利的牙尖,其中有一颗牙被剪去了牙根,牙血流到咽喉里,不知道咽喉里为什么出了大量的血,它倒下,又起来;倒下,又起来,最终它他倒在了雪地里,永远的离开了大草原,离开了陈阵的身旁。
通过这本书,我了解到了狼是群居动物,狼是真正的兵家、会打夜战、游击战、青纱帐战、地道战;它的团队意识、自由独立、不屈不挠的卓越精神值得我们学习。
一年级:蔡兴毅
《狼图腾》读后感
《狼图腾》读后感(一) 这是一本纪实体的长篇小说。
这本书书由几十个“狼故事”组成。
那些蒙古草原狼随时从书中呼啸而出:狼的每一次侦察、布阵、伏击、奇袭的战术;狼对气象、地形的利用;狼族中的友爱亲情;狼与草原万物的关系;小狼艰难成长过程――无不使我们联想到人类。
人类社会的精神和性格日渐颓靡雌化的今天,读到《狼图腾》这样一部以狼为叙事主体的小说,这本书真正揭示了人性与狼性,是一本令人读完之后有所感悟的成功作品。
几乎在每一个汉族人心中,狼都是狡猾、贪婪、残忍、丑陋的化身,老虎也猎杀动物,也吃过人,大家却说那是王者风范,威风凛凛,高大威猛,五彩斑斓……多少美丽的形容词都给了其他猛兽,这对狼也是一种歧视
原因很简单:狼对汉族的威胁超过任何一种猛兽,比猛虎、狮子、熊、豹都来得凶猛,来得气势汹汹,具有人类才有的攻城掠地的实力。
从这一点上,可以看出国人对待对手的态度,对于最有威胁的对手没有给予应有的尊重,而是对其诋毁和谩骂,以致长久以后,当狼民族衰退以后,历史的真相被湮没在滚滚黄沙之中。
但狼对人类的教导却是永远无法被湮没的。
《狼图腾》是对我的一次洗礼,闪烁智慧狡猾的光芒,我喜欢向往着狼的坚韧,狼的团结,狼的狡黠,狼的意志力和狼的生命力。
只有具备这些条件,才能在社会上立足,才能适应这个“弱肉强食”的社会。
《狼图腾》读后感(二) 《狼图腾》用人类的视觉,讲述了草原狼万千年来的繁衍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