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史铁生的《我与地坛》中的“永在”读后感
生的散文名篇《我与地坛》初次入中语文课本,是在人民教育出版社(下“人教社”)2000年初次出版全日制普通高级中学教科书(试验修订本·必修)语文》第二册上,原本七节的篇幅仅剩前两节,作为以“分析评价”为训练重点的第三单元的第三篇自读性文章而出现的;人教社2002年10月经国家教育部中小学教材委员会审查通过的《全日制普通高级中学教科书(必修)语文》则把《我与地坛》提到第一册第二单元之上,使它成为了整个高中语文教学阶段的第7篇课文。
除此之外,人教社出版的另一种专门为重点高中编写的语文教材《全日制普通高级中学语文实验课本(必修)·现代文选读》也选入了《我与地坛》,将其编在上册的泛读部分中,而且所选篇幅多出了第三节和最后一节
史铁生作品精选读后感600字
作者通过这次写作回顾了自己以往的生活,尤其是残废之后那段艰难的日子。
史铁生在二十一岁时因腿疾回北京住院,从此他再没有站起来。
当时的情景很容易想象,二十出头的年轻人,就那么被夺去了行动的自由。
但这还不是最令他难过的,他内心的愤慨与失落是我们无法体会的。
但作者忘记了,他不是弃儿,在他痛苦的时候还有一个人比他更痛苦,那就是他的母亲,年轻却饱受苦难的儿子,行动不方便,内心暴-动,烦躁,却偏偏一个人去了那荒芜的地坛,作为母亲,怎能不担心,但只能待在房等,内心的煎熬却在激烈的进行,她没有错,但此刻却在默默忍受儿子给自己的惩罚,母爱是宽容的,儿子的安全才是她现在最担心的。
在经历了一次次心灵与死神的斗争之后,他最终拒绝了死亡。
是母亲的爱唤起了他的意志,他决定把自己的心变成一片沃土,母亲已在这片沃土上洒下了第一把种子。
然后,是一对老夫妇、一个唱歌的青年、女教师、长跑运动员、弱智的女孩……无数次给作者鼓励和感动的人无心地创造了一片生命的森林,作者在这里找到了生命的意义,坚强地走了过来。
然而,面对挫折和苦难,有些人却选择了亲手结束自己的生命:法国著名作家莫泊桑用裁纸刀割开了自己的喉咙;当代诗人海子在留下一句“面朝大海,春暖花开”后,卧轨自杀……事实让人触目惊心,追其根源是对生命的不负责,对生命的不重视,其留给世人的只有感叹和惋惜。
生命对于我们每个人来说,都只有一次,我们都应该好好把握。
人生难免有许多坎坷,但这不应成为逃避生活的理由,又有哪个人的一生是一帆风顺的呢?与其悲伤痛苦,草率结束自己的生命,何不将它看作是生活赐予我们磨练自己的机会呢?不经历风雨,怎能见彩虹,正是有了这些磨练,才使我们体味到人生的乐趣,找到人生的价值。
史铁生的文章让人学会了感恩,学会了坚强,学会了正视。
也让我们进行了一次对心灵的搜索和对生命的诘问,对生命的意义又加深了理解。
《命若琴弦》人活一口气,谁也不是漫无目的地活着,许多人之所以活得很充实,是因为他们有永恒的信念。
对于人生而言,不时调整自己的状态固然重要,但比这更重要的是要在心中永存梦想、希望。
《毒药》是一篇短篇小说,出现比较多的就是那两粒药。
每次遇到不如意,不顺心时,老人总是很悲伤、总是想着或许死亡可以解决一切。
但当真正的面对死亡时,死都不怕了,还怕活着吗?心里也就又有了希望和依靠。
就这样,他走过人生。
而那些沉迷于养鱼的人们,没有发现自己的乐趣早已偏离了原来的正道,以养出畸形怪异的鱼为乐。
就好像现实社会中,许多人在不知不觉中离原来的自己越来越远,无法自拔一样。
史铁生《记忆与印象》读后感500字
《记忆与印象》--史铁生 读后感 死神就坐在门外的过道里,坐在幽暗处,凡人看不到的地方,一夜一夜耐心的等待着我。
生命的开端最为玄妙,完全的无中生有。
好没影儿得忽然,你就进入一种情况,一种情况引出另一种情况,顺理成章,天衣无缝,一来二去边连接出一个现实世界。
——《记忆与印象》 对于人生的叩问,对生死的探索,对日夜的把握,史铁生作为导游引领我们接触人生的真谛,以其独到的眼光将人生解剖。
有时,我会感觉他是一个老子学者,天下万物生于有,有生于无,是老子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而这两位大家不经意的交集,是真理的汇聚,抑或是如同我起初的猜想呢
无法深究,但我们却了然史铁生对人生的一种整体的把握
生如夏花之绚烂,死若秋叶之静美,,似乎成为我们对生死的普遍看法,而史老却告知我们,生与死不过取决于观察的距离与角度,如同已暗淡的星星在几千万光年之外的我们眼中仍是璀璨的一颗一样,这不是对于死亡的漠然,不是对生存的藐视,更不是对生与死的嘲弄,而是一种豁达,无论生死
不以物喜,不以己悲,生又何欢,死有何惧
并且从史老中领略到一种,欢死畏生的独特独到的剖析,直面死亡时,是嘴角的微微上扬,面对生存,更多的是一种敬畏,一种对生命存在的虔诚,一种对生命最为纯真的态度。
试想,要是即将离开人世的人如若不笑,何时再笑呢
轻轻地走,轻轻地来,让我又唤起在心底对徐老的记忆,哦,错了,徐志摩从未衰老,并永远浪漫年轻,即使离开人世,他都是选择一种最为浪漫的方式,他青春永驻
也许轻轻地走,轻轻地来在徐志摩笔下的时候无关生死,但无心插柳柳成荫,这难道不是生与死的最为浪漫的方式吗
宠辱不惊,看庭前花开花落;去留无意,望天空云卷云舒,曾记得,这是自己记事以来所钟爱并且从未遗落的一句话
它在我心中就是一种最高的精神追求,一种闲逸与淡泊,足以媲美万贯家财。
而在书中看到了一个真实史铁生,一个真真正正淡泊生死与宠辱的史铁生,一个看破生死的哲人
生命在每一天中循环,更新,消逝又重生,而每一天又在日与夜的轮回中奔跑,一天中有日夜之分,要是世上有上帝,这大概就是上帝的特意的安排吧
要是人生在世都只是白天那是多么无趣啊
神秘,让人充满遐想的月夜会让多少人因无处寄托思绪而失去生的勇气啊
但是一旦人生仅为黑夜,那大概也不会有我们的存在了吧
生与死如同每日的更替,我们似乎并不察觉今天的朝阳和今晚的月亮与昨天的有哪些区别
但我们呢,却了然每天的我们都是新生的我们
每一天就是我们的生命的缩放的生与死,每一天我们都在告别与迎接
日出而作,日落而息,我们不禁惊叹中国国人的智慧与直觉,因为我们有了一种规律,一种充满诗意的规律,阳刚的白让人充满力量,从而更好的投入生产;神秘的黑,给予了人们遐想的空间,从而更好的休憩。
在这中间,我更觉得要是日出而作,月生而息更为浪漫
规律固然让人们在迷茫中找到前进的方向,并为之遵守执行,然而,规律规范了生活,生活也就规范了人,所以人的天性让人类钟爱黑夜,似乎白昼的任何规则都无法在黑夜中奏效,风花雪月,夜夜笙歌,灯红酒绿都无法在白天驻足,一切一切要等到黑夜的降临才能重获自由,入脱缰之马,坦然而自由,相信每一个喜爱黑夜的人都能在黑夜中找到内心秉持的寄托。
《我二十一岁那年》珊珊那篇的读后感
《那个星期天》回忆了自己小时候因为妈妈答应带出去玩,结果等了一天,妈都没有兑现承诺的事情。
展现了小孩子从兴奋期待到疑惑不解,再到焦急不安,最后极度失望委屈的心情变化过程。
这样的心情我们都有过,所以容易感同身受。
文中的小孩还好,我小时候如果“整个上午就跟在母亲腿底下,估计都不用等到晚上,直接遭打了。
”那现在我不能这样想,我得站在一个作者的角度,如果是我,我会怎样来写呢
我也会像史铁生一样,不厌其烦地记述这个小男孩在等待过程中所做的那些用以消遣百无聊赖的等待时光的琐碎事情。
跳房子、跳方砖、拨弄蚁穴、坐在草丛里翻画报,每一件事都是做得那么心不在焉。
只等妈妈买完菜回来,这时间是那么难捱。
嗯,我也会时不时穿插周围景物的变化。
“那是个春天的早晨,阳光明媚。
”“去年的荒草丛里又有了绿色,院子很大,空空落落的。
”“我感觉到周围的光线渐渐暗下去,渐渐凉下去沉郁下去,越来越远越来越缥缈。
”“光线正无可挽回地消逝,一派荒凉。
”一切景语皆心语。
毕竟史铁生是大作家,我虽然也会有景的描写,但是我对景的感知和表达就会逊色很多。
我尤其喜欢第二次景色的描写。
“去年的荒草丛里又有了绿色,院子很大,空空落落的。
”孩子是多么有耐心地在等待着妈妈兑现承诺呀
虽然是孩子,也还是有一种预感,有可能不会实现。
为什么院子那么大呢
如果他很兴奋的时候,还会感觉到院子大吗
正是因为那种预感才产生的一种莫名的孤独。
我能想到的就是这么多,可是这篇文章的在抒发情感的方式还有很多呢
长句和短句的使用。
“那是一个星期天,从早晨到下午,一直到天色昏暗下去。
”慢慢地为读者呈现过程,每一个细节都是那么清晰,每一个时间节点都是记得非常牢固。
如果,就是“那是一个星期天,从早晨到晚上”这就没有了过程,感觉是那么轻描淡写,怎么能记得住那么多细节呢
还有一处,我也特别喜欢。
“我现在还能感觉到那光线漫长而急遽的变化,孤独而惆怅的黄昏的到来,并且听得见母亲咔嚓咔嚓搓衣服的声音,那声音永无休止就像时光的脚步。
那个星期天。
就在那天。
母亲发现男孩蹲在那儿一动不动,发现他在哭,在不出声地流泪。
”光线和声音那么漫长,但是一天过得又是那么快,妈妈的衣服似乎永远也洗不完。
小孩子的那种失望委屈再一次被渲染,即将达到极致。
后面接着用两个短句,情感已经蓄积到极致了,到了非发不可的时候了,所以特别清晰地记得“那个星期天。
就在那天。
”文章变得有弹力,我不知道这样的说法是否准确,但是我内心就是这么想的。
说到内心,史铁生使用了大量的内心独白,一个可爱、稚气十足、又特别乖巧的孩子让人爱怜。
我的梦想史铁生的阅读答案
1.作者双腿瘫痪却是个能体育迷”,且“第一喜径”,这是什么原?(4分)2.刘易斯输掉比赛后,作者难过极了,其中真正的原因是( )。
(2分)A.是因为一个美的偶像被打破了。
B.是因为刘易斯没跑好让作者遗憾。
C.是因为作者这人太恋旧,骨子里太保守。
D.是因为作者对“最幸福”的定义动摇了继而粉碎了。
3.“我不敢说刘易斯就是这样,但我希望刘易斯是这样”一句中的“这样”是指什么? (2分)4.你同意作者对“最幸福”的理解吗?请谈谈你的看法,字数在60个左右。
(4分)答案:1.一是因为人往往缺了什么就更喜欢什么,史铁生双腿残疾,两条腿一动不能动,就更喜欢体育。
二是因为作者深谙田径运动的魅力,即人的力量、意志和优美能从那奔跑与跳跃中得以充分展现。
(共4分,答出1点给2分,言之有理即可)2.D(2分)3.体育竞技比赛不是为了一个人把另一个人战败,而是为了有机会向诸神炫耀人类的不屈,命定的局限尽可永在,不屈的挑战却不可须臾或缺。
(2分)4.作者的理解:上帝从来不对任何人施舍“最幸福”这三个字,他在所有人的欲望前面设下永恒的距离,公平地给每一个人以局限。
要在超越自我局限的无尽路途上去理解幸福。
其实每时每刻我们都是幸运的,幸福的。
(4分,作者的理解大意相同得2分,自己的观点要有理即可得2分)
史铁生散文集赏析及摘抄
史铁生经典短篇散文:《无答之问或无果之行》6800字 《熟练与陌生》2000字 《宿命的写作》1800字 《文学的位置或语言的胜利》3500字 《给安妮的信》3200字 《足球内外》9000 字 《私人大事排行榜》9000字 《无病之病》2000字 《秋天的怀念》1000字 《合欢树》2000字 《我的梦想》2000 字 《文革记愧》4000字 《我21岁那年》10000字 《我与地坛》15000字 《散文三篇》6300 字 《墙下短记》4000 字 《郿英》700字 《悼少诚》2000 字 《外国及其它》7000 字 《说死说活》3000 字 《有关庙的回忆》6000 字 《病隙碎笔1》25000 字 《病隙碎笔2》25000字 《给李健鸣的三封信》11000字 楼主,史铁生的作品,几乎没有你要的500——600字的。
个人推荐这几篇:《秋天的怀念》 《我与地坛》 《我的梦想》 《树林里的上帝》 《合欢树》。
这几篇比较经典,也多被课本收录。
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帮助。
——南溯禾
《我与地坛》读书笔记
采纳我吧,我不容易的。
课文节选自史铁生的散文《我与地坛》,是文章的一、二两部分,从内容上看是紧密联系的,第一部分是写了我与地坛的故事,第二部分是写了在地坛这个大背景下我与母亲的故事,从主题思想上看,也是浑然一体,地坛使我平和豁达对待生死,解决了为什么生的问题;母亲使我找到了生存的意义,解决了怎么活的问题。
地坛、母亲,都给过我生命的启示,可以这么说,地坛是我虚化了的母亲,母亲是心中永远的地坛。
史铁生,1951年生于北京市,1967年在清华大学附属中学初中毕业,1969年赴陕西延安插队,三年后21岁时因病双腿瘫痪转回北京,后到街道工厂当工人,1981年因病情加重停薪留职回家。
1979年发表第一篇小说《法学教授及其夫人》,1983年加人中国作家协会。
代表作有小说《我与地坛》《我的遥远的清平湾》《插队的故事》《夏日的玫瑰》《合欢树》《礼拜日》《舞台效果》等。
还有散文集《爱情问题》《学习对话》等。
《我的遥远的清平湾》和《奶奶的星星》曾获全国优秀短篇小说奖。
他的创作比较突出地表现出对于残疾人命运的关注。
有的作品反映了他对于社会与人生的某些带有哲理性的思考,语言优美,具有很强的表现力。
史铁生的散文《我与地坛》写于1989年5月,改定于1990年1月,全文1万3千余字,共分七个部分,从方方面面写了作者自己跟地坛的关系,其中主要内容是对于人生的思考。
地坛的正式名称叫做“方泽坛”,坐落在北京老城的东北角安定门外路东,是明清两代皇帝祭祀地神的地方。
始建于明朝嘉靖九年,清朝乾隆时又加以扩建,是一组颇具规模的古建筑群。
整个建筑群呈方形,象征大地,主建筑是“皇祗室”和拜台。
“皇祗室”中设地神牌位,拜台为二层方台,四周开沟贮水。
此外还有神库、神厨、斋官、宰牲亭、祭器库等建筑。
每年夏至,皇帝在这里举行隆重的祭祀典礼。
辛亥革命后祭祝活动废止。
1925年辟为“京兆公园”,1928年改称“平民公园”,但是在战乱年代,此处曾被驻军占用,园内建筑屡遭毁坏。
新中国建立以后,经过修葺开放,称“地坛公园”,并由北京市人民政府列为市级文物保护单位。
“文化大革命”期间因遭毁弃及疏于管理等原因,园址荒芜。
现在皇祗室、拜台、斋宫等主要建筑保存尚好,恰如作者所说,“园子荒芜但并不衰败”。
近些年来,这座古园又获得新生,经过整饬,成为现代化城市里的一座闹中取静的公园,是人们晨昏锻炼身体和休闲的好去处,每年春节还在园中举行大型的“庙会”活动。
作者是在双腿残废的沉重打击下,在找不到工作,找不到去路,忽然间几乎什么都找不到了的时候“走”进地坛的,从此以后与地坛结下了不解之缘,直到写这篇散文时的15年间,“就再没有长久地离开过它”。
作者似乎从这座历经400多年沧桑的古园那里获得了某种启示,汲取了顽强生活与奋斗的力量。
在《我与地坛》一文中,除了我们在节选为课文的部分里所见到的内容外,作者还写了在古园中的见闻和所遇到的人与事,述说了自己的所思所想,而其中更多的还是抒发自己对于命运和生死问题的感悟。
课文节选的是《我与地坛》中的第一第二两个部分。
所选部分涉及两个问题,一个问题是作者在突遭不幸双腿瘫痪后对于生死的深沉思考,一个问题是作者悔恨在母亲过早去世后才理解了母爱的无私与伟大,文章有一定的哲理意味。
我与地坛》所讲述的是有关生命本身的问题:人该怎样来看待生命中的苦难。
这问题的提出首先是由于他自身经历中的残酷事件,即“活到最狂妄的年龄上忽地残废了双腿”。
这种并非普遍性的事件落到了个体的头上,使他的命运顿时与他人判然有别,而他对这命运的承受也只能由他独自来完成。
从这个意义上说,史铁生对生命的沉思首先是属于他个人的心境内容。
在整篇散文中,这沉思大致是历经了前后两个阶段。
在最初的那个阶段中,史铁生观察与反省个人的遭遇,渐渐地看清了个体生命中必然的事相:“这样想了好几年,最后事情终于弄明白了:一个人,出生了,这就不再是一个可以辩论的问题,而只是上帝交给他的一个事实。
”这样的结论便引出了无法反抗的命运的观念:人生就是一种不可捉摸的命运的造就,包括生命中最不堪的残酷与伤痛也都是不能选择的必然,人对于由超越个体生命的外在力量所设定的事实显然没有任何改变的余地。
接下来,史铁生将视界稍稍越出自身的范围,写到来这园子里的其他人,去看看别人都有什么样的命运和活法。
先是写到他的母亲。
他自己的不幸在母亲那里是加了倍的。
他在园子里又遇到一个漂亮但却是弱智的少女(删节部分),再一次感受到“就命运而言,休论公道”,这就是一个因苦难而有差别的世界,如果你被选择去充任那苦难的角色,“看来就只好接受苦难——人类的全部剧目需要它,存在的本身需要它”。
既然如此,事情也就变得非常绝望了。
不幸的命运已经为你规定了承受苦难的角色,那么你还能有什么别的方式来度过你的人生呢
或者说,你还能有属于自己的救赎之路吗
很显然,问题的关键就是在于那个想不透的方式:人到底应该怎样来看待自己的苦难。
史铁生个人的问题其实已变成了众生共同的问题——“一切不幸命运的救赎之路在哪里呢
”有论者从“平常心和非常心”的关系来看史铁生的写作,所谓“平常心”的根基所在,是指“他把内在的痛苦外化,把具体的遭遇抽象化,把不能忍受的一切都扔给命运,然后再设法调整自我与命运的关系,力求达到一种平衡”。
这种在根本上认可了苦难的命运和不幸的角色,却不是看轻生命自身的残酷和伤痛,而是把这生命的残酷和伤痛从自我中抽离出来,去融入到一个更大也更恢宏的所在之中。
这个“所在”就关系到了“非常心”。
它是指“以最真实的人生境界和最深入的内心痛苦为基础,将一己的生命放在天地宇宙之间而不觉其小,反而因背景的恢宏和深邃更显生命之大”。
这就是史铁生在这篇散文中最后画出的自我形象了:他静静坐在园子的一角,在融会了过去现在和未来,融会了死生的时刻里。
看到了包容任何孤独的个体生命在内的更大的生命本相。
关于怎样活着和怎样达到自我救赎的困扰,也终于为所有生命永恒的欲望所涤净,当投入到永无终结的生命之舞中时,对于个体苦难以及一切不幸命运的自我超越就都变成了一种必然。
这样一种洋溢着生命本色之美的境界,既成就了史铁生内心的希冀与不舍的探询,也完成了他为文的寄托。
为文与为人在此才是真正的一体。
整篇《我与地坛》都是那样的和美亲切。
痛苦让它如此美丽———《我与地坛》(节选)的赏析 在生命最灿烂的季节,他双腿残废;当辉煌的成功就要走近他的时刻,他至爱的母亲却永远地合上了疲惫的双眼。
作家史铁生的人生何其痛苦!然而人生的苦难经史铁生咀嚼,竟焕发出神奇、瑰丽的光彩,痛苦让它如此美丽;第一次读《我与地坛》,我不禁惊异于它的美丽。
一、浑融的结构与深邃的主题 文章以相对独立的两部分结构,深刻地展示了作者走出残疾阴影的心路历程。
第一部分写“我”与地坛,以景物描写为主,表达作者对生命的感悟;第二部分写“我”与母亲,采用追忆回想的方式,表达了作者对母亲的怀念。
两部分内容看似不相关,其实贯穿着明暗两条线索:明线———“我”与地坛的缘分;暗线———作者对人生的思考。
在第一部分中,“我”去地坛是为了逃避现实;“我”思考了三个问题:①关于死。
②为什么出生。
③怎样活。
在第二部分中“我”去地坛则是为了感受亲情,追念母亲,因为这里处处都有关于母亲的回忆。
在这里“我”也思考了两个问题:①母亲为什么就不能再多活两年。
②母亲盼望我找到的那条路到底是什么。
最终作者找到了答案,两部分于是在不同的层次上突出了相同的中心:对照地坛荒芜而不衰败的景象,作者感悟到“我残疾但不能颓废”,应该像地坛那样,让生命张扬出活力;而对照母亲苦难坚强的一生,作者明白了自己应该像母亲那样,勇敢坚强地面对人生的不幸,让“坎坷”灿烂。
不仅如此,作者在结尾处还用这样的语句将文章两部分结构融成一体:“这园中不单是处处都有过我的车辙,有过我车辙的地方也都有过母亲的脚印。
”因而这篇文章尽管篇幅长、容量大,行文奔放洒脱,却不失严谨,充分显示了作者结构行文的功力。
二、细节化的景物与传神的虚写 文中的景物描写动静结合,生动、新奇、细腻。
作者或捕捉静态的景物写“古殿檐头剥蚀的琉璃”“门壁上淡褪的朱红”,用以表现地坛沧桑的历史;或描摹动态的景物,写“蚂蚁摇头晃脑捋着触须,猛然间想透了什么,转身疾行而去”,来表现渺小生命生存、思索、奋斗的快乐;写“露水在草叶上滚动、聚集,压弯了草叶轰然坠地摔开万道金光”表明即使短暂平凡的小生命也能创造出生命…… 《我与地坛》哲理警句赏析 《我与地坛》是史铁生的一篇抒写人生感悟的优美散文。
它以自己和母亲为对象,以“我”的肢残为缘起,将个人的痛苦写得淋漓尽致,将母亲的艰难展示得极为充分。
在表现这一内容时,作者大量地运用了恳切优美的文字,因而富有哲理的警言佳句甚多,兹引几例赏析: 1.在满园弥漫的沉静光芒中,一个人更容易看到时间,并看见自己的身影。
赏析:作者残疾之后,地坛公园是他较长时间活动的场所,是这一独特“沉静”的环境,使他活过来,使他感悟到人生的艰难,从而产生了质的飞跃和超越。
这种环境“弥漫”着沉静的“光芒”,是培养他飞跃超越的土壤。
他感受到了“时间”无声无息的流逝,更看到了自己残疾的“身影”。
可见,这句话将环境、时间和个人的遭遇紧紧联在一起,揭示了时间的无情和现实的残酷,同时,也表现了作者不逃避、不懦弱、勇敢面对现实的坚强意志。
2.一心以为自己是世上最不幸的一个,不知道儿子的不幸在母亲那儿总是要加倍的。
赏析:这句话先说自己“不幸”,后说母亲“不幸”。
前者是说肢体的残疾,后者是说心灵的苦难。
它将两个人两种不同的不幸联在一起,以自己的不幸来衬托母亲的更不幸,既表现了母亲对儿子不幸的无奈和痛苦,更突出了作者对母亲痛苦心理的感受,是对母亲深沉的爱,是对母亲深切的理解,以此来揭示母子之间各以对方为重的纯真感人的深情厚意,极具震撼力。
3.她艰难的命运,坚忍的意志和毫不张扬的爱,随光阴流转,在我的印象中愈加鲜明深刻。
赏析:这句话是作者对母亲多年来深切关爱自己的总结,是对母亲坚强生活的综合评赞。
母亲日日夜夜生活在愁苦之中,生活在忧虑之中,她是世上“活得最苦的母亲”,她的命运多么“艰难”啊
可是,她从来不向苦难低头,默默地承受着,默默地关注着“我”的生活、变化和命运,直至猝然去世,这是无人知道的,只有“我”才能体会得最深最切,尤其是当“我”撞开了一条人生之路。
母亲离世之后,这种体会就更加“鲜明深刻”了,这是对母亲的怀念、感激和深情赞美,是母亲和母爱伟大的集中体现。
4.这园中不单是处处都有过我的车辙,有过我的车辙的地方也都有过母亲的脚印。
赏析:这句话将“我”的“车辙”和母亲的“脚印”联系在一起,一方面勾勒了“我”与公园的密切关系,表现了自己与地坛的特殊情缘;另一方面也说明了母亲来公园寻找“我”的艰难历程。
“我”的残疾给母亲带来了极大的痛苦,她不得不以“我”的行踪为她魂牵梦绕的线索,为她全部生活的焦点,这是一曲母子相依相怜、共度患难、感人肺腑、催人泪下的歌。
《我与地坛》读后感黄昏的时候,在地坛漫步,使人联想到史铁生的《我与地坛》,那时满纸的人世无常。
人世是一个说不尽道不完的话题,其中形形色色,恍恍惚惚,应有尽有。
然而,其中自有真意,《地坛》的无常之味是其中的一种。
《我与地坛》给人一种沉重的压抑感,凄凉和沧桑。
它在无形之中,浓缩了人世种种无常,有一种缩命的味道。
史铁生身处荒芜的古园,即地坛。
思索的是人世和人生。
然而,有许多思索似乎是多余的,因为“一个人,出生了,这就不再是一个可以辩论的问题,而只是上帝交给他的一个事实;上帝在交给我们这件事的时候,已经保证了它的结果,所以死是一件不必急于求成的事。
死是一个必然会降临的节目”。
但人总归要活着,而且是一如既往的活着,无论上天注定了什么样的结果,无论上天给予了什么样的归宿,既然已给予了生存,就必须思索如何生存,这是无可奈何的事。
在尘世中,人世总无常,一部《红楼梦》是一个个红颜女子的无常,一部《三国演义》是一个个帝王将相的无常,一部《世说新语》是一个个风流名士的无常。
有迷惑,有无奈,有清香,有恬然,而更多的是悲怆。
因此,活的问题必像“魔鬼与恋人”陪伴人的一生。
人世的情,无论亲情、友情还是爱情总染着无奈的色彩,有人老别世的,有相遇陌生的,有聚散匆匆的等等。
这或许是上帝的安排,也或许人世本如是,不可言说。
母亲最伟大,同时也最痛苦,尤其是作为一个被“命运击昏了头”的儿子的母亲。
她面对一个在“最狂妄的年龄上忽地残废了双腿”的儿子,她总在期待,期待自己的儿子最终的幸福。
甚至,为了自己的儿子能在心灵上有一份宽慰和自由,她不惜自己承受心灵上的“痛苦”与“惊恐”。
其中的味道,也只有天底子的母亲最明白。
伟大是一种无私的爱无私的承受。
可,造化总在弄人,人世的无奈正在此。
当史铁生第一次获奖的日子里,在希望能给母亲一个安慰的日子里,他是多么希望母亲还活着,用自己的成绩给她一个小小的安慰,那怕是让她有一个微笑,但是她却熬不住了,享年四十九岁,人世艰难,事与人违。
多少的日子里,四季的风,四季的雨,从没有停过。
无论春夏秋冬,总有些凄凉之意。
春夜有淅淅沥沥的雨,夏日有黄昏入暮的斜阳,秋夜有纷纷凋零的落叶,而冬天则有漫无边际的大雪。
但,无论怎样,只能是独自慢慢地品味,慢慢地感受。
苦也好,酸也好,随它去吧,人生就是人生,还有什么好说的呢
眼前,落日的黄昏,永恒与变迁的对比,使爱情更无常了些。
夕阳下携手同行的老人,也不知道曾经有过多少的日日夜夜,度过多少的风风雨雨,人老了,情深了。
那种素朴的,风雨无阻的真情,不会随时光流逝,但时光却把人从中年送到了暮年。
相遇无奈,友谊无常,在人生的路上,有许许多多的人本就陌生,陌生地相遇,又陌生地离去。
而其中总有些味儿,奈人寻觅,或许是甜的,或许是苦的。
行文匆匆,人世也匆匆,在时光的流逝中,有些随意,如老人家喝酒的闲适;有些消散,如鸟儿不知何去何从。
总之,事事匆匆,物是人非。
在光阴如飞的日子里,给自己留些幻想,留些平静的安逸。
或许更好。
人生总逃不过无奈,岁月飞逝,孩提时代的无忧无虑一去不复返,面临的是人世的酸甜苦辣,悲欢离合。
有时,确如无言的好,宁可“怒目望着”“一声不吭”。
这是经过了太多的苦楚,而后的无言。
无谓的哀号,永不如无言给人以巨大的震撼,因为无言的背后,有一个人世的无常,默默地忍受一切。
没有人把这个世界想个明白。
在这个世界上,人生好象一出戏,各有各的角色。
然而,扮演何种角色,“只好听凭偶然,是没有道理好讲的。
”人世“有时候是轻松快乐的,有时候是沉郁苦闷的,有时候优哉游哉,有时候惶惶落寞,有时候平静自信,有时候又软弱又迷茫”,他的话不难令人想到叔本华的悲剧哲学,所谓人生是一个悲剧,更何况无常。
然而,人生的悲剧却是美的,因为,人总是面对它,并且给自己生的勇气,给自己思索的空间,所以才有活着是为了什么,为了什么而活着的遐想。
人生的事不能一一说尽,有些事“一旦成了语言,不再是它们了”,所以人生的关键还是用心灵品味人生的美,一种人世无常,无奈的美,聊以慰藉,是安慰,也是“坟墓”(无法回避的死亡)。
死亡是崇高的美,降临则是新生的美。
而人生是从降临之时就走向了死亡,或许有一天“跑出来玩得太久了,便想起了它”,或许不必想,自然而然,该来的总会来。
命运的神秘、深奥,时常以无常的形式让人感到困惑迷茫。
然而,命运却也洁白如水,时常感到一切本如是,不必多想,自寻烦恼,远不如漫步夕阳下来的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