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依法治国读后感
依法治国,就是把社会主义民-主与社会主义法制紧密结合起来,实现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从而保障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
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
民-主是法制的前提和基础,法制是民-主的确认和保障,二者相辅相成、不可分割。
一方面,包括公民民-主权利在内的各种权利都由宪法和其他基本法律所确认和保护;另一方面,公民民-主权利也必须通过法律规定的程序规范而有序地行使,才能真正得到实现。
因此,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就必须加强社会主义法制。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特征,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
在这样一种人们向往的社会里,只有坚持依法治国,才能保障和促进社会全面进步、和-谐发展。
社会稳定、秩序井然,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前提。
没有稳定和秩序,人们就不可能安居乐业、和睦共处。
当前,我国经济和社会生活中也出现了一些不和-谐因素,其中一些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矛盾比较突出。
这些矛盾和问题,既是社会不稳定因素,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障碍,需要采取多种措施进行调整解决。
在众多的社会调整措施中,法律调整最为重要。
法律作为一种社会规范,具有“硬性”的社会功能和规范功能。
要维护社会稳定,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正常的社会、经济生活秩序,实现社会和-谐,就必须依靠法治作保障。
依法治国理念具有十分丰富的内涵。
党的十五大报告对依法治国的含义做了界定:“依法治国,就是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逐步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
”其基本含义是依据法律而不是个人的旨意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实行的是法治而不是人治;其核心是确立以宪法和法律为治国的最具权威的标准,树立法高于人、法大于权的观念。
法律权威就是法律所具有的尊严、力量和威信。
树立和维护-法律权威,是实施依法治国方略的迫切需要。
任何社会都必须树立有效的权威,没有权威就没有秩序。
不同的历史条件和社会形态,决定了一个社会中不同的权威。
我国社会主义法律的权威性是由法律的本质属性决定的。
社会主义法律体现了人民的意志,是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的高度统一。
法律具有规范相和确定性,非经法定程序不得修改或者废止。
这种法律所独有的确定性,使人们根据法律的规定可以清楚地预见自己行为的法律后果。
法律具有普遍性。
它在其有效时间内,对全体社会成员具有普遍的约束力。
法律具有国家强制性。
法律以国家权力为后盾,由国家强制力来保证实施,任何个人或者组织违反法律,都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这些特征,决定了我国社会主义法律具有崇高的权威性。
依法治国读后感
众所周知,“没有规矩,就没有方圆”,无论从国家治理与发展、团体、单位的服务与管理,家庭、个人的兴衰荣辱都有必要制订、不断完善各方面的法律、法规、制度、服务与管理措施以及个人为人处事的准则等规范、习惯,而后对照各方面的标准力行之,久而久之习惯成自然,及至推进我们各方面的事业不断地优化、发展,创造之。
工作是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必须做好的,就如同自己的生意一般,需要全身心地投入其中,才会生意兴隆,财源不竭!那么怎样才能做好工作呢?笔者认为,应该不断地立足本职工作岗位,不断地学习先进的文化,经常性有益的思考,努力进取,习惯于在工作、学习、生活中养成追求“真、善、美”的习惯,己身所处的房产服务中心就是一个经济单位,而本人所在法规科的岗位就是服务为主,应该算是本人的“生意”,不学习各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和各方面知识,形成法律思维习惯,就无法正确地分析、判断案件的来龙去脉;就不能客观正确创造性地处理法律事务,就会办错案,从而造成重大损失,产生不良的社会影响、负效应。
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不仅需要有正确地出发点和不断地学习以及对法律法规广泛深入地了解、理解,更为重要的是需要进行识智的转化,就是融会贯通,举一反三,学以致用,能够运用法律知识,法律思维习惯等各方面的修养去打理各类案件和处理法律事务,在房产服务中心二十年以来的工作过程,无论从事哪方面的工作,在良好合作意识前提下、在确立岗位制度和工作程序的基础上,追求的都是一流的工作业绩。
依法治国读后感
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
” 法,就是生活的红绿灯,指导人们有序前进;更像是润物细无声的春雨,滋润人们的心田。
知识是智慧的结晶,是辛勤脑力劳动的成果。
古往今来,无数科学家夜以继日的不停思考探索只为成功时的那份漫天喜悦,感受那似潮水般淹没的快感。
但是,若是这份喜悦还来不及由他本人亲自与世人分享,便已被他人捷足先登,盗窃抄袭,对他本人来说又是何等的打击!万千心血毁于一夕之间,多少女里付之东流,最后竟全是为他人做了嫁衣铺了路,换得了他人的风光无限,自己的哀怨叹息,这怎能甘心!于是,知识产权顺势而生,知识产权法出世了,保护着万千人民的智慧结晶,让他们的知识成果不再受到侵害,这部法,犹如点点春雨,滋润干涸万物。
法律 ,听起来冷酷而神圣,容不得半点亵渎。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似乎已成为一种根深蒂固的意识。
身为二十一世纪青年的我们,更是要知法学法懂法用法护法。
法律与自由似乎是对立的,其实不然,自由是靠法律来保障的,没有法律何来的自由?没有法律,每个人的权益必将危害他人的权益,那么自由不就成了一纸空谈了吗!那么社会还会有序运转吗?不,不会的。
因此,法律就像是一圈圈的围栏,保护着每个人,让你免受他人的伤害,同时也是限制你去伤害他人。
任何触犯法律的人,终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我们正在成长,人生观价值观正在建立,这是正确的引领就显得格外的重要。
社会上有许许多多不为人知的阴暗面,而这些阴暗面只能通过法律去改善。
法制,筑起了我们健康成长的屏障,就像船儿在海面上行驶永远离不开帆儿的支撑,我们的成长也离不开法制的保护。
法律,是和谐的基石,有了法律;社会才会有序的进入规定的轨道;有了法律,社会才会开出文明之花;有了法律,中国梦才会不断得以实现。
而我们,则要不断提高法制意识,提高自身素质,在个人与社会的统一中实现人生价值! 印象之中的法律总是那么的冰冷而严肃,换个角度来看,这正像是一位伟大屹立的父亲。
制定法律的目的是什么,是为了保护广大人民的利益,站在最广大人民群众的立场上,因此我们没有任何理由去反对它的执行,更没有理由与它背道而驰。
虽然我们有追求个性的自由,但这并不意味着我们必须标新立异,无视法律的存在。
法律无处不在,无时不有,渗透在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
法律的历史悠久长远并非一朝一夕之力。
法制的进程就如同荆棘之中绽放的娇美的花,崎岖山路中的涓涓细流,历尽千载风尘,最终会奔向万丈光芒的明天。
法制,犹如明亮的太阳,悬挂在每个人的心中,带来生生不息的希望,不期而遇的温暖。
法制,是中国梦的核心与强大动力,推动历史的齿轮不断向前;法制,更为我们每个人的梦想插上一双有力的翅膀,筑起一座结实的挡风墙,阻挡外面的黄风暴雨,留下一隅温暖阳光,呵护我们健康成长。
法制,是快乐音符下的五线谱,衬托着快乐旋律的跳动,成长树苗下的肥沃土壤,提供不可或缺的养分。
法制是祖国鲜花灿烂的春天,滋润万物的雨丝,阳光明媚的未来,我们健康成长的保障!
《依法治国》读后感
“法制”一个人人都熟悉的字眼.我经常会通过电视、报纸、大人们的谈话,知道很多的有关法制的资料,这些资料使我受到了极为深刻的法制教育.俗话说得好:“小时偷针,大时偷金.”“小时偷油,大时偷牛.”这就告诉了我们:如果一个人从小就没有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没有良好的法律纪律意识,随意做损坏公物,打人,骂人,甚至偷窃等坏事,不仅仅是给你个人的形象抹黑,而且会渐渐腐蚀你的心灵渐渐地,就会使你经常情不自禁地犯这样那样的错误.如果你不能够痛改前非,继续发展下去,那些恶习就会在你心理根深蒂固,而且会越变越严重.到时,你很可能走上犯罪的道路,最终等待你的,就只有失去人生自由的监狱了.这并不是危言耸听,近年来青少犯罪率呈上升趋势,便是证明.青少年正处在长身体、长才干的时期,可塑性很强.作为学生要想让犯罪远离我们,首先应该把主要精力放到学习上,处处以优秀的人为榜样,努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提高自身素质.要“慎言行,谨交友”,要听进家长、老师和同学的教诲,从小养成好的行习惯,不贪图享乐,不看不健康的影视作品,不去网吧那些容易让人沉沦的游乐场所去;要和品质好的同学在一起,相互告诫,相互激励,取长补短,择善而从,见恶而避.要认真学习法律知识,依法律己,提高自己辨别是非的能力.总之,作为一个小学生,要让犯罪远离我们,要付出的努力还将很多,很多.要与法律作朋友,与犯罪作斗争.我们要知法、懂法、用法,学会利用法律保护自己,才能健康成长,走好人生的每一步!
依法治国读后感
依法治国是国家管理最理想的方法,但监督和问责的不到位导致发展的进程缓慢,这是舍不得放弃权力带来的后果。
法制教育读后感1000字
法制教育读后感现代社会是法制社会,在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都有相应的规定。
社会中的每一个人,做任何事都要按规则去做。
国家制定相关的法律,目的是为了公民能更好的实现自己的权利与自由,同时也对破坏和妨碍他人权利与自由的人也起惩治作用。
在法制社会里,每个人时时处处都离不开法律。
作为一个公民,在日常生活中就应该遵守法纪。
如果我们不小心违反触犯了法律,应该勇于承担责任按照规定进行补救,千万不要耍小聪明,结果反而会害了自己。
我们不但要遵守有明文规定的法纪,做一个合格的小公民,还要警惕那些有可能导致违法的不良诱惑。
21世纪是网络时代,电脑、多媒体、光纤通讯,信息高速公路发展迅速。
上网,也要遵守网络的法纪。
青少年使用互联网是为了学习,提高学习成绩,掌握网络技术。
互联网有很多功能可培养少年儿童,不能沉溺于网上游戏与聊天。
如果毫无节制,染上了瘾,过量过度,就会适得其反,给身心带来不良影响,甚至危害。
在各种不良的书刊和网络侵蚀面前,我们一定要明辨是非,抵制诱惑。
这里有几句赠言送给大家:要善于网上学习,不浏览不良信息;要诚实友好交流,不侮辱欺诈他人;要增强自护意识,不随意约会网友;要维护网络安全,不破坏网络秩序;要有利身心健康,不沉溺虚拟时空;……所以,我们要用法维权不要跟我一样
差不多就好哈
2.随着人类社会的不断进步发展和社会主义法制制度的逐步建立及完善,社会对个人的要求越来越高,法也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依法办事,已成为人们的共同信念。
一个国家的法律体制完善与否也日益成为衡量这个国家现代化程度高低的标志。
我国法律法规也日趋完善,只要留意不难发现我们身边无处不存在法律的气息。
《未成年人保护法》、《教育法》、《教师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现代社会是一个法制社会,作为一名青少年要学习法律知识,学法才能知法,知法才能守法,知法才能用法,知法才能护法,只有全体人民的法制意识加强了,才能实行依法治国,我们的国家才能不断强大。
然而,根据管家有关数据表明:我国青少年犯罪率呈大幅度增长趋势,可见增强法律意识、提高法制观念对我们来说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
青少年违法犯罪很大一部分原因是法律意识淡薄、受社会不良习气的影响。
比如在社会不讲社会公德,惹事生非、打架斗殴、偷窃敲诈。
在学校不遵守中学生守则、违反校纪校规。
这些青少年学生虽然也知道自己所作所为是违法违纪的,但他们无法真心地体会到事态的严重性。
因此校园中违纪的现象屡见不鲜。
有的同学认为违纪与违法是两码事,违反校规校纪大不了被老师批评,没什么大不了的,殊不知习惯成自然,违纪就会逐步成违法,以后到社会就有可能作为法的事。
有的同学认为如今是追求个性化的社会,如果被学校这个规那个矩束缚,不利于自己发展,作了违纪的事才能体现自己的潇洒,但是,设想一下,如果学校没有了校规校纪,那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如何保障
一个从小没有遵纪守法的意识与习惯的人,长大了很难说他能成为一个守法的公民。
有人说“掌握电子计算机应用技术是跨入21世纪的名片,而具备法律知识和法制观念才是跨入21世纪的通行证”。
我国社会主义法律是工人阶级和广大人民共同意志的体现,是促进生产力发展,实现人民民主专政的工具,它的根本任务是保障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实现。
公民的生活离不开法律,学法才能明确哪些是可以做或必须做的,哪些是不该做或禁止做的,用法律来规范自己的行为,维护自身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青少年学习法律知识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是四化建设的生力军。
青少年学法、知法、守法的状况如何对社会发展和经济建设关系极大,青少年要通过学习法律知识,接受法制教育逐步把自己培养成四有新人。
青少年学习法律知识是自身健康成长的需要。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是社会主义事业的接班人,广大青少年都想成为有用之才,而要成才首先必须健康的成长。
由于青少年年龄小,阅历浅,缺乏明辨是非的能力,易受不良风气的影响,青少年容易冲动,特别是当自尊心受到伤害或自己的利益与他人利益发生冲突时,容易失去理智,导致违法犯罪。
因此,为了保护青少年健康成长,预防和减少犯罪,就需要对青少年进行正面的法制教育,正确引导、让他们能懂法、守法、自觉约束自己的言行,养成守法习惯,培养守法意识,提高守法能力。
青少年学习法律知识是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的需要。
维护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是法律赋予公民的权利,要运用好这个权利,只有学法懂法,才能认清和揭露违法犯罪行为。
遵纪守法,学法护法是一种被人们公认的美德。
国有国法,家有家规,校有校纪,遵纪是守法的基础,青少年时代是处在长身体、长知识的黄金时代,我们青少年学生要认真学习《中学生守则》、遵守校纪校规,遵纪守法,严以律己,从小事做起,从自己做起,自强、自尊、自重、自爱,争当一个文明的新时代青少年。
《依法治国》读后感650字
(一)必须更新观念。
依法治国是我国在治国方略上的根本转变,它必然要求我们对长期以来形成的一系列观念加以更新,尤其是我们这个国家有几千年封建社会的历史,缺乏社会主义民主和社会主义法制。
(30)旧中国留给我们的,封建专制传统比较多,民主法制传统很少。
解放以后,我们也没有自觉地、系统地建立保障人民民主权利的各项制度,法制很不完备,也很不受重视。
(31)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和与之相适应的高度集权以及主要靠政策、行政命令、长官意志办事的方式,根深蒂固。
在观念上,亦有与之相适应的一套,如不加以更新,就很难在言行上自觉投入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事业中去。
对于需要更新的观念,有些前文已经涉及,如树立法律至上的原则,就是要改变法律很不受重视的观念等。
这里,要着重论述如下几点: 第一,要改变重人治轻法治的观念。
过去,在计划经济体制下,我们的法制有不少是属于'人治底下的法制',其所制定与实施的法律与制度,主要是为了加强行政权力对社会主体的管理、控制。
(32)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逐步完善,由于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的内在要求,治理国家的方式也将产生根本性的转变,即由原来多年形成的主要以领导人的看法和注意力为转移的人治体制,转变到主要依据民主基础上制定的法律来办事的体制上。
治理国家靠什么
同志认为:还是要靠法制,搞法制靠得住些。
(33) 只有从观念上、体制上和具体的制度程序上完成由人治向法治的根本转变,才能最有效地促进生产力的持续发展和两个文明建设,切实保障人民民主。
第二,要改变重义务轻权利的观念。
权利和义务是法学的一对基本范畴,是法律规范的主要内容,树立正确的权利义务观念,对推动依法治国具有实质性的重要意义和作用。
从根本上讲,权利是属于作为国家和社会主人的人民的,但在旧社会,人民的权利被全部或部分地剥夺了,却要承担被强加的无数义务。
后来,人民通过革命斗争,夺回了自己的权利。
但是,长期以来形成的重义务轻权利的观念,仍在相当一部分人、尤其是在相当一部分公职人员头脑中作怪,在实践中就表现为漠视以至侵犯人民的权利,而对加重人民的义务、负担,却习以为常。
法治国家一个全局性的、根本性的要求及其价值取向的重心,是要保障人民的权利,一切非法侵犯人民权利的行为都是法治秩序的大敌。
因此,必须树立权利观念,享有权利是人民承担义务的前提。
当然,这在任何意义上都不是要否定义务。
马克思说:没有无权利的义务,也没有无义务的权利。
享受权利就要承担义务,承担义务是为了更好地享受权利。
第三,要改变官贵民贱的观念。
官与民是自有国家以来的一对矛盾。
官与民的矛盾在旧社会常常表现为尖锐的对立,历史上官逼民反的事件屡见不鲜。
新中国成立后,由于国家和社会的性质发生了根本变化,在理论和宪法、法律上,官与民只是社会分工的不同,而没有高低贵贱之别。
但是,长期以来形成的观念和惯性的作用,有的干部、尤其是一些领导干部,一讲依法治理,就把治理的重点和对象放在老百姓身上,只想让老百姓严格守法,把老百姓管住,而自己则是居高临下的执法者、管理者。
这是官贵民贱观念余毒的表现。
在社会主义社会,官的地位和权力都是人民给的,官的衣食和工作、生活条件都是人民纳税、纳粮供给的,民是官的衣食父母。
推行依法治国的方略,必须树立以民为本的观念,官要奉公守法,恪守职责,勤政廉政,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才能得到民的拥护和爱戴。
第四,要改变道德与法无关的观念。
道德是以人们关于善与恶、美与丑、公正与偏私、诚实与虚伪、荣誉与耻辱、正义与非正义等观念,来评价人们的各种行为,调整人们的相互关系,并由人们的内心驱使和舆论压力发生作用的社会行为规范。
有高尚的共产主义道德、社会公共道德和各种职业道德等之分。
从观念形态和行为规范的角度说,它是人们的法律意识、法治观念和在法律范围内活动的基础。
立法时,人们的道德观念、意识形态、法律意识等通过立法者的立法活动渗透并且表现到法律中,影响着法律价值的道德取向,使法律呈现出良、恶状态。
良法是实行法治、依法治国的前提条件之一。
在法律实施的过程中,执法主体要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素养,才能使其执法活动和结果合法、合理;执法客体亦须有良好的道德素养,才能使其行为不越法定界限一步。
第五,要改变无所作为的观念。
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一项艰巨而困难的任务。
这就需要我们全体公民、包括全体公职人员,不论是在中央还是在地方工作,亦不论是在什么行业、什么岗位上,都要为实现依法治国尽匹夫之责。
现在,我们有正确的思想理论指导,有中央已经确定的、经实践检验证明是正确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有广大人民群众以主人翁姿态的热情支持和参与,任何困难都不能阻止我们义无反顾地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所以,我们一定要克服畏难情绪,打消无所作为的观念,充满必胜的信心,努力工作,积极参与,争取早日实现人民所期望的政治清明、经济繁荣、社会安宁、人民幸福的法治状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