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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条鱼的诉读后感

时间:2018-11-28 00:10

黑荒丘读后感800

中国历史上由行伍出身,以武起事,而最终以文为业,成为大诗词作家的只有一人,是辛弃疾。

这也注定了他的词及他这个人在文人中的唯一性和在历史上的独特地位。

在我看到的资料里,辛弃疾至少是快刀利剑地杀过几次人的。

他天生孔武高大,从小苦修剑法。

他又生于金宋乱世,不满金人的侵略蹂躏,22岁时他就拉起了一支数千人的义军,后又与耿京为首的义军合并,并兼任书记长,掌管印信。

一次义军中出了叛徒,将印信偷走,准备投金。

辛弃疾手提利剑单人独马追贼两日,第三天提回一颗人头。

为了光复大业,他又说服耿京南归,南下临安亲自联络。

不想就这几天之内又变生肘腋,当他完成任务返回时,部将叛变,耿京被杀。

辛大怒,跃马横刀,只率数骑突入敌营生擒叛将,又奔突千里,将其押解至临安正法,并率万人南下归宋。

说来,他干这场壮举时还只是一个英雄少年,正血气方刚,欲为朝廷痛杀贼寇,收复失地。

但世上的事并不能心想事成。

南归之后,他手里立即失去了钢刀利剑,就只剩下一支羊毫软笔,他也再没有机会奔走沙场,血溅战袍,而只能笔走龙蛇,泪洒宣纸,为历史留下一声声悲壮的呼喊,遗憾的叹息和无奈的自嘲。

应该说,辛弃疾的词不是用笔写成,而是用刀和剑刻成的。

他是以一个沙场英雄和爱国将军的形像留存在历史上和自己的诗词中。

时隔千年,当今天我们重读他的作品时,仍感到一种凛然杀气和磅礴之势。

比如这首著名的《破阵子》:醉里挑灯看剑,梦回吹角连营,八百里分麾下炙,五十弦翻塞外声。

沙场秋点兵。

马做的卢飞快,弓如霹雳弦惊。

了却君王天下事,赢得身前身后名。

可怜白发生。

我敢大胆说一句,这首词除了武圣岳飞的《满江红》可与之媲美外,在中国上下五千年的文人堆里,再难找出第二首这样有金戈之声的力作。

虽然杜甫也写过:“射人先射马,擒贼先擒王”,军旅诗人王昌龄也写过:“欲将轻骑逐,大雪满弓刀”。

但这些都是旁观式的想象、抒发和描述,哪一个诗人曾有他这样亲身在刀刃剑尖上滚过来的经历

“列舰层楼”、“投鞭飞渡”、“剑指三秦”、“西风塞马”,他的诗词简直是一部军事辞典。

他本来是以身许国,准备血洒大漠,马革裹尸的。

但是南渡后他被迫脱离战场,再无用武之地。

像屈原那样仰问苍天,像共工那样怒撞不周,他临江水,望长安,登危楼,拍栏杆,只能热泪横流。

楚天千里清秋,水随天去秋无际。

遥岑远目,献愁供恨,玉簪螺髻。

落日楼头,断鸿声里,江南游子,把吴钩看了,栏杆拍遍,无人会、登临意(《水龙吟》谁能懂得他这个游子,实际上是亡国浪子的悲愤之心呢

这是他登临建康城赏心亭时所作。

此亭遥对古秦淮河,是历代文人墨客赏心雅兴之所,但辛弃疾在这里发出的却是一声悲怆的呼喊。

他痛拍栏杆时一定想起过当年的拍刀催马,驰骋沙场,但今天空有一身力,一腔志,又能向何处使呢

我曾专门到南京寻找过这个辛公拍栏杆处,但人去楼毁,早已了无痕迹,唯有江水悠悠,似词人的长叹,东流不息。

辛词比其它文人更深一层的不同,是他的词不是用墨来写,而是蘸着血和泪涂抹而成的。

我们今天读其词,总是清清楚楚地听到一个爱国臣子,一遍一遍地哭诉,一次一次地表白;总忘不了他那在夕阳中扶栏远眺、望眼欲穿的形像。

辛弃疾南归后为什么这样不为朝廷喜欢呢

他在一首《戒酒》的戏作中说:“怨无大小,生于所爱;物无美恶,过则成灾”。

这首小品正好刻画出他的政治苦闷。

他因爱国而生怨,因尽职而招灾。

他太爱国家、爱百姓、爱朝廷了。

但是朝廷怕他,烦他,忌用他。

他作为南宋臣民共生活了40年,倒有近20年的时间被闲置一旁,而在断断续续被使用的20多年间又有37次频繁调动。

但是,每当他得到一次效力的机会,就特别认真,特别执着地去工作。

本来有碗饭吃便不该再多事,可是那颗炽热的爱国心烧得他浑身发热。

40年间无论在何地何时任何职,甚至赋闲期间,他都不停地上书,不停地唠叨,一有机会还要真抓实干,练兵、筹款,整饬政务,时刻摆出一副要冲上前线的样子。

你想这能不让主和苟安的朝廷心烦

他任湖南安抚使,这本是一个地方行政长官,他却在任上创办了一支2500人的“飞虎军”,铁甲烈马,威风凛凛,雄镇江南。

建军之初,造营房,恰逢连日阴雨,无法烧制屋瓦。

他就令长沙市民,每户送瓦20片,立付现银,两日内便全部筹足。

其施政的干练作风可见一斑。

后来他到福建任地方官,又在那里招兵买马。

闽南与漠北相隔何远,但还是隔不断他的忧民情、复国志。

他这个书生,这个工作狂,实在太过了,“过则成灾”,终于惹来了许多的诽谤,甚至说他独裁、犯上。

皇帝对他也就时用时弃。

国有危难时招来用几天;朝有谤言,又弃而闲几年,这就是他的基本生活节奏,也是他一生最大的悲剧。

别看他饱读诗书,在词中到处用典,甚至被后人讥为“掉书袋”。

但他至死,也没有弄懂南宋小朝廷为什么只图苟安而不愿去收复失地。

辛弃疾名弃疾,但他那从小使枪舞剑、壮如铁塔的五尺身躯,何尝有什么疾病

他只有一块心病:金瓯缺,月未圆,山河碎,心不安。

郁孤台下清江水,中间多少行人泪。

西北望长安,可怜无数山。

青山遮不住,毕竟东流去。

江晚正愁予,山深闻鹧鸪。

这是我们在中学课本里就读过的那首著名的《菩萨蛮》。

他得的是心郁之病啊。

他甚至自嘲自己的姓氏:烈日秋霜,忠肝义胆,千载家谱。

得姓何年,细参辛字,一笑君听取。

艰辛做就,悲辛滋味,总是酸辛苦。

更十分,向人辛辣,椒桂捣残堪吐。

世间应有,芳甘浓美,不到吾家门户。

(《永遇乐》)你看“艰辛”、“酸辛”、“悲辛”、“辛辣”,真是五内俱焚。

世上许多甜美之事,顺达之志,怎么总轮不到他呢

他要不就是被闲置,要不就是走马灯似地被调动。

1179年,他从湖北调湖南,同僚为他送行时他心情难平,终于以极委婉的口气叹出了自己政治的失意。

这便是那首著名的《摸鱼儿》:更能消几番风雨,匆匆春又归去。

惜春长,怕花开早,何况落红无数。

春且住

见说道,天涯芳草无归路。

怨春不语。

算只有画檐蛛网,尽日惹飞絮。

长门事,准拟佳期又误。

蛾眉曾有人妒。

千金纵买相如赋,脉脉此情谁诉

君莫舞,君不见,玉环飞燕皆尘土。

闲愁最苦。

休去依危楼,斜阳正在,烟柳断肠处。

据说宋孝宗看到这首词后很不高兴。

梁启超评曰:“回肠荡气,至于此极,前无古人,后无来者。

”“长门事”,是指汉武帝的陈皇后遭忌被打入长门宫里。

辛以此典相比,一片忠心、痴情和着那许多辛酸、辛苦、辛辣,真是打翻了五味坛子。

今天我们读时,每一个字都让人一惊,直让你觉得就是一滴血,或者是一行泪。

确实,古来文人的惜春之作,多得可以堆成一座纸山。

但有哪一首,能这样委婉而又悲愤地将春色化入政治,诠释政治呢

美人相思也是旧文人写滥了的题材,有哪一首能这样深刻贴切地寓意国事,评论正邪,抒发忧愤呢

但是南宋朝廷毕竟是将他闲置了20年。

20年的时间让他脱离政界,只许旁观,不得插手,也不得插嘴。

辛在他的词中自我解嘲道:“君恩重,且教种芙蓉

”这有点像宋仁宗说柳永:“且去浅斟低唱,何要浮名

”柳永倒是真的去浅斟低唱了,结果唱出一个纯粹的词人艺术家。

辛与柳不同,你想,他是一个大碗喝酒,大块吃肉,痛拍栏杆,大声议政的人。

报国无门,他便到赣南修了一座带湖别墅,咀嚼自己的寂寞。

带湖吾甚爱,千丈翠奁开。

先生杖屦无事,一日走千回。

凡我同盟鸥鹭,今日既盟之后,来往莫相猜。

白鹤在何处,尝试与谐来。

破青萍,排翠藻,立苍苔。

窥鱼笑汝痴计,不解举吾杯。

废沼荒丘畴昔,明月清风此夜,人世几欢哀。

东岸绿荫少,杨柳更须栽。

(《水调歌头》)这回可真的应了他的号:“稼轩”,要回乡种地了。

一个正当壮年又阅历丰富、胸怀大志的政治家,却每天在山坡和水边踱步,与百姓聊一聊农桑收成之类的闲话,再对着飞鸟游鱼自言自语一番,真是“闲愁最苦”,“脉脉此情谁诉”

说到辛弃疾的笔力多深,是刀刻也罢,血写也罢,其实他的追求从来不是要作一个词人。

郭沫若说陈毅:“将军本色是诗人”,辛弃疾这个人,词人本色是武人,武人本色是政人。

他的词是在政治的大磨盘间磨出来的豆浆汁液。

他由武而文,又由文而政,始终在出世与入世间矛盾,在被用或被弃中受煎熬。

作为封建知识分子,对待政治,他不像陶渊明那样浅尝辄止,便再不染政;也不像白居易那样长期在任,亦政亦文。

对国家民族他有一颗放不下、关不住、比天大、比火热的心;他有一身早炼就、憋不住、使不完的劲。

他不计较“五斗米折腰”,也不怕谗言倾盆。

所以随时局起伏,他就大忙大闲,大起大落,大进大退。

稍有政绩,便招谤而被弃;国有危难,便又被招而任用。

他亲自组练过军队,上书过《美芹十论》这样著名的治国方略。

他是贾谊、诸葛亮、范仲淹一类的时刻忧心如焚的政治家。

他像一块铁,时而被烧红锤打,时而又被扔到冷水中淬火。

有人说他是豪放派,继承了苏东坡,但苏的豪放仅止于“大江东去”,山水之阔。

苏正当北宋太平盛世,还没有民族仇、复国志来炼其词魂,也没有胡尘飞、金戈鸣来壮其词威。

真正的诗人只有被政治大事(包括社会、民族、军事等矛盾)所挤压、扭曲、拧绞、烧炼、锤打时才可能得到合乎历史潮流的感悟,才可能成为正义的化身。

诗歌,也只有在政治之风的鼓荡下,才能飞翔,才能燃烧,才能炸响,才能振聋发聩。

学诗功夫在诗外,诗歌之效在诗外。

我们承认艺术本身的魅力,更承认艺术加上思想的爆发力。

有人说辛词其实也是婉约派,多情细腻处不亚柳永、李清照。

近来愁似天来大,谁解相怜

谁解相怜

又把愁来做个天。

都将今古无穷事,放在愁边。

放在愁边,却自移家向酒泉。

(《丑奴儿》少年不识愁滋味,爱上层楼。

爱上层楼,为赋新词强说愁。

而今识尽愁滋味,欲说还休。

欲说还休,却道天凉好个秋。

(《丑奴儿》)柳李的多情多愁仅止于“执手相看泪眼”、“梧桐更兼细雨”,而辛词中的婉约言愁之笔,于淡淡的艺术美感中,却含有深沉的政治与生活哲理。

真正的诗人,最善以常人之心言大情大理,能于无声处炸响惊雷。

我常想,要是为辛弃疾造像,最贴切的题目就是“把栏杆拍遍”。

他一生大都是在被抛弃的感叹与无奈中度过的。

当权者不使为官,却为他准备了锤炼思想和艺术的反面环境。

他被九蒸九晒,水煮油炸,千锤百炼。

历史的风云,民族的仇恨,正与邪的搏击,爱与恨的纠缠,知识的积累,感情的浇铸,艺术的升华,文字的锤打,这一切都在他的胸中、他的脑海,翻腾、激荡,如地壳内岩浆的滚动鼓胀,冲击积聚。

既然这股能量一不能化作刀枪之力,二不能化作施政之策,便只有一股脑地注入诗词,化作诗词。

他并不想当词人,但武途政路不通,历史歪打正着地把他逼向了词人之道。

终于他被修炼得连叹一口气,也是一首好词了。

说到底,才能和思想是一个人的立身之本。

像石缝里的一棵小树,虽然被扭曲、挤压,成不了旗杆,却也可成一条遒劲的龙头拐杖,别是一种价值。

但这前提,你必须是一棵树,而不是一棵草。

从“沙场秋点兵”到“天凉好个秋”;从决心为国弃疾去病,到最后掰开嚼碎,识得辛字含义,再到自号“稼轩”,同盟鸥鹭,辛弃疾走过了一个爱国志士、爱国诗人的成熟过程。

诗,是随便什么人就可以写的吗

诗人,能在历史上留下名的诗人,是随便什么人都可以当的吗

“一将成名万骨枯”,一员武将的故事,还要多少持刀舞剑者的鲜血才能写成。

那么,有思想光芒而又有艺术魅力的诗人呢

他的成名,要有时代的运动,像地球大板块的冲撞那样,他时而被夹其间感受折磨,时而又被甩在一旁被迫冷静思考。

所以积300年北宋南宋之动荡,才产生了一个辛弃疾。

-------------------------------------------------------------------------------辛弃疾一生坎坷波折,他与其他的诗人都不同,如果朝廷一直重用他,让他带兵打仗收复失地的话。

说不定我们现在就看不到这些描绘真是战场的诗词了。

辛弃疾的词风,不是豪放,也不是婉约,他有着自己独有的特色,使人读起来好像真的游离在宋代战场,看到了硝烟的沙场,看到了残酷的现实,也看到了诗人面对朝廷的不重用而油然而生的无奈和悲叹。

对现实的不满的他无处宣泄的自己的痛苦,只能挥挥衣袖,写下这些词来怀念、感叹。

回到现实,有多少人也像辛弃疾一样,有才而无法、无处施展。

当权者为了自己的利益,强制埋没人才,如果不想上演南宋的悲剧,那么。

老人与海告诉我们什么道理

艘船越过世界的尽头,驶向未知的大海,船头上悬挂着一面虽然饱经风蚀却依旧艳丽无旗帜,旗帜上,舞动着云龙一般的四个字闪闪发光——超越极限

”作者是这样评价他的作品的。

  塑造了一个经典的。

古巴的一个名叫桑地亚哥的老渔夫,独自一个人出海打鱼,在一无所获的48天之后钓到了一条无比巨大的马林鱼。

这是老人从来没见过也没听说过的比他的船还长两英尺的一条大鱼。

鱼大劲也大,拖着小船漂流了整整两天两夜,老人在这两天两夜中经历了从未经受的艰难考验,终于把大鱼刺死,拴在船头。

然而这时却遇上了鲨鱼,老人与鲨鱼进行了殊死搏斗,结果还是被鲨鱼吃光了,老人最后拖回家的只剩下一副光秃秃的鱼骨架。

  为什么没有让老人最终胜利呢? 用小说中老人的话来说:“一个人并不是生来就要被打败的”,“人尽可以被毁灭,但却不能被打败。

”这就是想揭示的哲理。

不可否认,只要是人就都会有缺陷。

当一个人承认了这个缺陷并努力去战胜它而不是去屈从它的时候,无论最后是捕到一条完整的马林鱼还是一副空骨架,这都已经无所谓了,因为一个人的生命价值已在那追捕马林鱼的过程中充分地体现了。

曾经为自己的理想努力追求过、奋斗过,难道他不是一个胜利者吗

老渔夫就是敢于挑战自身缺陷及自己勇气和信心的胜利者。

从世俗胜利观的角度看,老渔夫不是最后的胜利者,因为尽管开始他战胜了,但是最终还是让鲨鱼吃了,他只是带着大马林鱼的白骨架子回到了岸上,也就是说,鲨鱼才是胜利者。

可是,在理想主义者眼里,老渔夫就是胜利者,因为他始终没有向大海没有向大马林鱼更没有向鲨鱼妥协和投降。

就如音乐大师所说“我可以被摧毁,但我不能被征服”。

  人性是强悍的,人类本身有自己的限度,但正是因为有了老渔夫这样的人一次又一次地向限度挑战,超越它们,这个限度才一次次扩大,一次次把更大的挑战摆在了人类面前。

在这个意义上,老渔夫桑地亚哥这样的英雄,不管他们挑战限度是成功还是失败,都是值得我们永远敬重的。

因为,他带给我们的是人类最为高贵的自信

  人生本来就是一种无止境的追求。

它的道路漫长、艰难,而且充满坎坷,但只要自己勇敢顽强地以一颗自信的心去迎接挑战,他将永远是一个真正的胜利者

  老人与海读后感 范文二:  (Santiago)是个可怜的老头——看上去似乎是的。

(Hemingway)以自己精炼的语言塑造了这个形象,可以说,海明威并没有给予老人成功,却赋予老人在压力下优雅而坚韧的形象。

  老渔夫在海上一无所获地漂流了84钓到了一条巨大无比的马林鱼(marlin),这是一条比他的渔船还长2英尺的鱼,是在拖着渔船整整两天两夜之后才被刺死的。

老人的命运似乎并不成功,他又遭遇了鲨鱼,经过殊死的搏斗,马林鱼只剩下一副骨架。

  骨骼是精神的支柱,海明威看似没有让老人成功,却以光秃秃的骨骼奏出了老人生命的硬度。

  “我和你奉陪到死”——这个硬汉面对挑战如是说。

暗喻他自身的英雄主义所在,还有他趋向坚韧的力量。

故事的头尾,都出现了名叫明诺林(Manolin)的男孩——他希望继承老人的事业。

何止捕鱼的事业要被传承,这副铮铮铁骨又何尝不为我们所崇敬、所供奉、所学习呢。

在老人的故事里为什么有这个孩子的出现

年轻,象征着力量和希望,即便是老人,他的内心同样是年轻的。

文中多次描写到狮子,海滩上,狮子在笑闹嬉戏,它们浮现在老人的梦中,一直在老人的心中,同样揭示了老人永远不会老的意志。

  海明威的这部小说荣获了和普利策奖。

这个骨头里留有几百块弹片的硬汉作家,恰当地写出了生命的强度,告诉我们怎么去面对生、老、病、死,告诉我们心该有多宽,如海一般。

老人是孤独的,他是在理想的道路上前行的旅人,但他又是不孤独的,因为他的意志是那样的坚强。

  不妨将鲨鱼看作打击,吃掉你的成功和幸福。

但正如那孩子说的:“它没有打败你,它没有。

” (He beat you. Not the fish.)  一个真正的强者,只能被摧毁而不能被击败 (A man can be destroyed but not defeated)  永不言败,这就是《老人与海》告诉我们的。

  老人与海读后感 范文三:  “ 老人与海 ” 读后感 看了很多名著,一直都不敢妄加评论,并不完全因为怯懦,更多的是一种尊敬的心理;因为作为名著其实都有他深刻的一面,在看似平淡的书写里,透出的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的东西;这就是为什么传世名著以散文和小说居多的原因,诗歌和评论就因为其鲜明地个性和观点,使其成为时势英雄,最后或者被利用成工具,或者因为时间的推移成为花瓶式的摆设。

看榕树下作者 “ 远处飘来一朵云 ” 的评论, “ 一朵云 ” 的年轻(我只是说思想),使她 \\\/ 他看到 “ 冰山在海上移动之所以显得庄严宏伟,是因为它只有八分之一露出水面 ” , “ 一朵云 ” 看到的也只是海明威所写的,露出水面的八分之一,那水下的呢,还有它的八分之七的根基呢;老人桑提亚哥出海挑战大海的时候,那是人类都会引为自豪的象征,勇于挑战和渴望征服浩瀚的大渴望和一条真正的鲨鱼面对面的挑战;一条船,一个老人,一片浩瀚的大海;鲨鱼出现了,大海只派了他的小小的鲨鱼出现了,老人和小船,大海派来的小小的鲨鱼,老人是人类的代表,老人眼里是条真正的鲨鱼;于是,老人抖擞精神,和鲨鱼进行着殊死搏斗,一场征服和反征服的搏斗, “ 大块的鱼肉 ” 和后来的争夺,局部的胜利之后,当老人感觉胜利在握的时候, “ 鲨鱼忽然 ……” ,老人最后是空着双手,幸运地 “ 凯旋 ” 。

我最初看 “ 老人与海 ” 之后,只感叹了一句,人最终不知道自己需要什么,征服了什么;依然还是这样的感叹,在 9.11 之后和之前,布什也许从来没看过他故乡的老人,给他的忠告;老人与海的挑战,进行了不屈不饶征服,但是你是不是想过,人是不是在不屈不饶的制造问题,然后再去解决他,到底这世界最后谁征服谁,征服了之后做什么,为什么要征服而不是 …… 中国古代文化的内涵,在与亲和力,而不是征服的力量,海明威参加过美国人的英雄思维,就是强调征服的力量,但是失明后的他,开始思考征服的意义,所以才有老人和海;美国在越战里的结果,海明威是越战里的老人,人类的生存意识是海,如果盲目的强调一个生命对另个生命的征服和占有,即使进行着不屈不饶的过程,结果只有海明威所写的,老人空着手回航: “ 一个人并不是生来要被打败的,你尽可以把他消灭掉,但永远不会打败他 ” , 人如此,其他的生命呢

白猫王子读后感

有一天菁清在香港买东西,抱着夹着拎着大包小在街上走着,突然啪的一物自上面坠下,正好打在她的肩膀上。

低头一看,毛茸茸的一个东西,还直动弹,原来是一只黄鸟,不知是从什么地方落下来的,黄口小雏,振翅乏力,显然是刚学起飞而力有未胜。

菁清勉强腾出手来,把它放在掌上,它身体微微颤动,睁着眼睛痴痴地望。

她不知所措,丢下它于心不忍。

颜氏家训有云:“穷鸟入怀,亡人所悯。

”仓卒间亦不知何处可以买到鸟笼。

因为她正要到银行去有事,就捧着它进了银行,把它放在柜台上面,行员看了奇怪,攀谈起来,得知银行总经理是一位爱鸟的人,他家里用整间的房屋做鸟笼。

当即把总经理请了出来,他欣然承诺把鸟接了过去。

路边孤雏总算有了最佳归宿,不知如今羽毛丰满了未? 有一天夜晚在台北,菁清在一家豆浆店消夜后步行归家,瞥见一条很小的跛脚的野狗,一瘸一拐地在她身后亦步亦趋。

跟了好几条街。

看它瘦骨嶙嶙的样子大概是久矣不知肉味,她买了两个包子喂它,狼吞虎咽如风卷残云,索性又喂了它两个。

从此它就跟定了她,一直跟到家门口。

她打开街门进来,狗在门外用爪子挠门,大声哭叫,它也想进来。

我们家在七层楼上,相当逼仄,不宜养犬。

但是过了一小时再去探望,它仍守在门口不去。

无可奈何托一位朋友把它抱走,以后下落就不明了。

以上两桩小事只是前奏,真正和我们结了善缘的是我们的白猫王子。

普通人家养猫养狗都要起个名字,叫起来方便,而且豢养的不止一只,没有名字也不便识别。

我们的这只猫没有名字,我们就叫它猫咪或咪咪。

白猫王子是菁清给它的封号,凡是封号都不该轻易使用,没有人把谁的封号整天价挂在嘴边乱嚷乱叫的。

白猫王子到我们家里来是很偶然的。

一九七八年三月三十日,我的日记本上有这样的一句:“菁清抱来一只小猫,家中将从此多事矣。

”缘当日夜晚,风狂雨骤,菁清自外归来,发现一只很小很小的小猫局局缩缩地蹲在门外屋檐下,身上湿漉漉的,叫的声音细如游丝,她问左邻右舍这是谁家的猫,都说不知道。

于是因缘凑合,这只小猫就成了我们家中的一员。

惭愧家中无供给,那一晚只能飨以一碟牛奶,像外国的小精灵扑克似的,它把牛奶舐得一干二净,舐饱了之后它用爪子洗洗脸,伸胳膊拉腿地倒头便 睡,真是粗豪之至。

我这才有机会端详它的小模样。

它浑身雪白,(否则怎能赐以白猫王子之嘉名?)两个耳朵是黄的,脑顶上是黄的中间分头路,尾巴是黄的。

它的尾巴可有一点怪,短短的而且是弯曲的,里面的骨头是弯的,永远不能伸直。

起初我们觉得这是畸形,也许是受了什么伤害所致,后来听兽 医告诉我们这叫做麒麟尾,一万只猫也难得遇到一只有麒麟尾。

麒麟是什么样子,谁也没见过,不过图画中的麒麟确是卷尾巴,而且至少卷一两圈。

没有麒麟尾,它还称得上是白猫王子么? 在外国,猫狗也有美容院。

我在街上隔着窗子望进去,设备堂皇,清洁而雅致,服务项目包括梳毛、洗澡、剪指甲以及马杀鸡之类。

开发中的国家当然不至荒唐若是。

第一桩事需要给我的小猫做的便是洗个澡。

菁清问我怎个洗法,我也不知道。

我只知道猫怕水,扔在水里会淹死,所以必须干洗。

记得从前家里洗羊毛袄的皮筒子,是用黄豆粉羼樟脑,在毛皮上千搓,然后梳刷。

想来对猫亦可如法炮制。

黄豆粉不可得,改用面粉,效果不错。

只是猫不知道我们对它要下什么毒手,拼命抗拒,在一人按捺一人搓洗之下勉强竣事,我对镜一看我自己几乎像是“打面缸”里的大老爷!后来我们发现洗猫有专用的洗粉,不但洗得干净,而且香喷喷的。

猫也习惯,察知我们没有恶意,服服贴贴地让菁清给它洗,不需要我在一边打下手了。

国人大部分不爱喝牛奶,我国的猫亦如是。

小时候“有奶便是娘”,稍大一些便不是奶所能满足。

打开冰箱煮一条鱼给它吃,这一开端便成了例。

小鱼不吃,要吃大鱼;陈鱼不吃,要吃鲜鱼;隔夜冰冷的剩鱼不吃,要现煮的温热的才吃……起先是什么鱼都吃,后来有挑有拣,现在则专吃新鲜的沙丁鱼。

兽医说,喂鱼要先除刺,否则鲠在喉里要开刀,扎在胃里要出血。

记得从前在北平也养过猫,一天买几个铜板的薰鱼担子上的猪肝,切成细末拌人饭中,猫吃得痛痛快快。

大概现在时代不同了,好多人只吃菜不吃饭,猫也拒食碳水化合物了。

可是飨以外国的猫食罐头以及开胃的猫零食,它又觉得不对味口,别的可以洋化,吃则仍主本位文化。

偶然给了它一个茶叶蛋的蛋黄,它颇为欣赏,不过掰碎了它不吃,它要整个的蛋黄,用舌头舐得团团转,直到舐得无可再舐而后止。

夜晚一点钟街上卖茶叶蛋的老人沙哑的一声“五香茶叶蛋”,它便悚然以惊,竖起耳朵喵喵叫。

铁石心肠也只好披衣下楼买来给它消夜。

此外我们在外宴会总是不会忘记带回一包烤鸭或炸鸡之类作为它的打牙祭。

吃只是问题的一半,吃下去的东西会消化,消化之后剩余的渣滓要排出体外,这问题就大了。

白猫王子有四套卫生设备,楼上三套,楼下一套。

猫比小孩子强得多,无需教就会使用它的卫生设备。

街上稍微偏僻一点的地方常见有人“脚向墙头八字开”,红砖道上星棋罗布的狗屎更是无人不知的。

我们的猫没有这种违警行为,它知道在什么地方做什么事。

只是它的洁癖相当烦人,四个卫生设备用过一次便 需清理现场,换沙土,否则它会呜呜的叫。

不过这比起许多人用过马桶而不冲水的那种作风似又不可同日而语。

为了保持清洁,我们在设备上里里外外喷射猫狗特用的除臭剂,它表示满意。

猫长得很快,食多事少,焉得不胖?运动器材如橡皮鼠、不倒翁、小布人,都玩过了。

它最感兴趣的是乒乓球,在地毯上追逐翻滚身手矫健。

但是它渐渐发福了,先从腹部胖起,然后有了双下巴颏,脑勺子后面起了一道肉轮。

把乒乓球抛给它,它只在球近身时用爪子拨一下,像打高尔夫的大老爷之需要一个球僮。

它不到一岁,已经重到九公斤,抱着它上下楼,像是抱着一个大西瓜。

它吃了睡,睡了吃,不作任何事——可是猫能做什么呢?家里没有老鼠,所以它无用武之地,好像它不安于饱食终日无所用心的境界,于是偶尔抓蟑螂、抓蚰蜒、抓苍蝇、抓蚊蚋。

此外便是舐爪子抹脸了。

有人看见我养猫就忠告我说,最好不要养猫,猫的寿命大概十五六年,它也有生老病死。

它也会给人带来悲欢离合的感触。

—切苦恼皆由爱生。

所以最好是养鱼,鱼在水里,人在水外,几曾听说过人爱鱼,爱到摩它、抚它、抱它、亲他的地步?养鱼只消喂它,侍候它,隔着鱼缸欣赏它,看它悠然而游,人非鱼亦知鱼之乐鱼之乐。

一旦鱼肚翻白,也不会有太多的伤痛。

这番话是对的,可惜来得太晚了。

白猫王子已成为家里的一分子,只是没有报户口。

白猫王子的姿势很多,平伸前腿昂首前视,有如埃及人面狮身像谜一样的庄严神秘。

侧身卧下,弓腰拳腿,活像是一颗大虾米。

缩颈眯眼,藏起两只前爪,又像是老僧入定。

睡时常四脚朝天,露出大肚子做坦腹东床状,睡醒伸懒腰,将背拱起,像骆驼。

有时候它枕着我的腿而眠,压得我腿发麻。

有时候躲在门边墙角,露出半个脸,斜目而视,好像是逗人和它捉迷藏。

有时候突然出人不意跳过来抱我的腿咬——假咬。

有时候体罚不能全免,菁清说不可以没有管教,在毛厚肉多的地方打几巴掌,立见奇效,可是它会一两天不吃饭,以背向人,菁清说是伤了它的自尊。

一九七九年三月三十日是猫来我家一周岁的纪念日,不可不饮宴,以为庆祝。

菁清一年的辛劳换来不少温馨与乐趣,而兽医师辜泰堂先生维护它的健康,大德尤不可忘,乃肃之上座,酌以醴浆。

我并且写了一个小条幅送给他,文曰:是乃仁心仁术泽及小狗小猫​白猫王子五岁 五年前的一个夜晚,菁清从门外檐下抱进一只小白猫,时蒙雨凄其,春寒尚厉。

猫进到屋里,仓皇四顾,我们先飨以一盘牛奶,他舔而食之。

我们揩干了他身上的雨水,他便呼呼的倒头大睡。

此后他渐渐肥胖起来,菁清又不时把他刷洗得白白净净,戏称之为白猫王子。

他究竟生在哪一天,没人知道,我们姑且以他来我家的那一天定为他的生日(三月三十日),今天他五岁整,普通猫的寿命据说是十五六岁,人的寿命则七十就是古稀之年了,现在大概平均七十。

所以猫的一岁在比例上可折合人的五岁。

白猫王子五岁相当于人的二十五岁,正是青春旺盛的时候。

凡是我们所喜欢的对象,我们总会觉得他美。

白猫王子并不一定是怎样的美丰姿,可是他眉清目秀,蓝眼睛、红鼻头、须眉修长,而又有一副楚楚可怜的样子。

腰臀一部分特别硕大,和头部不成比例,腹部垂腴,走起来摇摇摆摆,有人认为其状不雅,我们不以为嫌。

去年七月二十日报载,“二十四日在美国佛罗里达州巴马布耳所举行的一九八一年‘全美迷人小猫竞赛’中,一只名叫邦妮贝尔的小猫得了首奖。

可是他虽然顶著后冠,却不见得很高兴。

”高兴不是猫,是猫的主人。

我们不会教白猫王子参加任何竞赛,他已经有了王子的封号,还急着需要什么皇冠

他就是我们的邦妮贝尔。

刘克庄有一首《诘猫诗》,有句云: 饭有溪鱼眠有毯, 忍教鼠啮案头书

我们从来没有要求过猫做什么事。

他吃的不只是溪鱼,睡的也不只是毛毯,我们的住处没有鼠,他无用武之地,顶多偶然见了蟑螂而惊叫追逐,菁清说这是他对我们的服务。

我们吃饭的时候他常蹲在餐桌上,虎视眈眈,但是他不伸爪,顶多走近盘边闻闻。

喂他几块鱼虾鸡鸭之类,他浅尝辄止。

他从不偷嘴。

他吃饱了,抹抹脸就睡,弯着腰睡,趴着睡,仰着睡,有时候爬到我们床上枕着我们的臂腿睡。

他有二十六七磅重,压得人腿脚酸麻,我们外出,先把他安顿好,鱼一钵,水一盂,有时候给他盖一床被,或是搭一个篷。

等我们回来,门锁一响,他已窜到门口相迎。

这样,他便已给了我们很大的满足。

“花如解语还多事,石不能言最可人。

”猫相当的解语,我们喊他一声“猫咪

”“胖胖

”他就喵的一声。

我耳聋,听不见他那细声细气的一声喵,但是我看见他一张嘴,腹部一起落,知道他是回答我们的招呼。

他不会说话,但是菁清好像略通猫语,她能辨出猫的几种不同的鸣声。

例如:他饿了,他要人给他开门,他要人给他打扫卫生设备,他因寂寞而感到烦躁,都有不同的声音发出来。

无论有什么体己话,说给他听,或是被他听见,他能珍藏秘密不泄露出去。

不过若是以恶声叱责他,他是有反应的,他不回嘴,他转过身去趴下,作无奈状。

有人不喜欢猫。

我的一位朋友远道来访,先打电话来说:“听说府上有猫,请先把他藏起来,我怕猫。

”真的,有人一见了猫就会昏倒。

有人见了老鼠也会昏倒,何况猫

据民生报七十一年四月二十三日一篇文章报导,法国国王亨利三世一见到猫就会昏倒。

法国国王查理九世时的大诗人龙沙有这样的诗句: 当今世上谁也没我那么厌恶猫,我厌恶猫的眼睛、脑袋,还有凝视的模样一看见猫,我掉头就跑 人之好恶本不相同。

我不否认猫有一些短处,诸如倔强、自尊、自私、缺乏忠诚等等。

不过,猫,和人一样,总不免有一点脾气,一点自私,不必计较了。

家里有装潢、有陈设、有家具、有花草,再有一只与虎同科的小动物点缀其间来接受你的爱抚,不是很好么

菁清对于苦难中小动物的怜悯心是无止境的,同时又觉得白猫王子太孤单,于是去年又抱进来一个小黑猫。

这个“黑猫公主”性格不同,活泼善斗、体态轻盈、白须黄眼,像是平剧中的“开口跳”。

两只猫在一起就要斗,追逐无已时。

不得已我们把黑猫关在笼子里,或是关在一间屋里,实行黑白隔离政策。

可是黑猫隔着笼子还要伸出爪子撩惹白猫,白猫也常从门缝去逗黑猫。

相见争如不见,无情还似有情。

我想有一天我们会逐渐解除这个隔离政策的。

白猫倏已五岁,我们缘分不浅,同时我亦不免兴起春光易老之感。

多少诗人词人唤取春留驻,而春不肯留

我们只好“片时欢乐且相亲”,愿我的猫长久享受他的鱼餐锦被,吃饱了就睡,睡足了就吃。

民国七十二年三月三十日猫的故事 猫很乖,喜欢偎傍着人;有时候又爱蹭人的腿,闻人的脚。

唯有冬尽春来的时候,猫叫春的声音颇不悦耳。

呜呜的一声一声的吼,然后突然的哇咬之声大作,唏哩哗喇的,铿天地而动神祇。

这时候你休想安睡。

所以有人不惜昏夜起床持大竹竿而追逐之。

祖传有一位和尚作过这样的一首诗

“猫叫春来猫叫春,听他愈叫愈精神,老僧亦有猫儿意,不敢人前叫一声。

”这位师父富同情心,想来不至于抡大竹竿子去赶猫。

我的家在北平的一个深巷里。

有一天,冬夜荒寒,卖水罗卜的,卖硬面饽饽的,都过去了,除了值更的梆子遥远的响声可以说是万籁俱寂。

这时候屋瓦上嗥的一声猫叫了起来,时而如怨如诉,时而如诟如詈,然后一阵跳踉,窜到另外一间房上去了,往返跳跃,搅得一家不安。

如是者数日。

北平的窗子是糊纸的,窗棂不宽不窄正好容一只猫儿出入,只消他用爪一划即可通往无阻。

在春暖时节,有一夜,我在睡梦中好像听到小院书房的窗纸响,第二天发现窗棂上果然撕破了一个洞,显然的是有野猫钻了进去。

大概是饿极了,进去捉老鼠。

我把窗纸补好,不料第二天猫又来,仍从原处出入,这就使我有些不耐烦,一之已甚岂可再乎

第三天又发生同样情形,而且把书桌书架都弄得凌乱不堪,书桌上印了无数的梅花印,我按捺不住了。

我家的厨师是一个足智多谋的人,除了调和鼎鼎之外还贯通不少的左道旁门,他因为厨房里的肉常常被猫拖拉到灶下,鱼常被猫叨着上了墙头,怀恨于心,于是殚智竭力,发明了一个简单而有效的捕猫方法。

他用铁丝一根,在窗棂上猫经常出入之处钉一个铁钉,铁丝一端系牢在铁钉之上,另一端在铁丝上做一活扣,使铁丝作圆箍形,把圆箍伸缩到适度放在窗棂上,便诸事完备,静待活捉。

猫窜进屋的时候前腿伸入之后身躯势必触到铁丝圆箍,于是正好套在身上,活生生悬在半空,愈挣扎则圆箍愈紧。

厨师看我为猫所苦无计可施,遂自告奋勇为我在书房窗上装置了这么一个机关。

我对他起初并无信心,姑妄从之。

但是当天夜里居然有了动静,早晨起来一看,一只瘦猫奄奄一息的赫然挂在那里

厨师对于捉到的猫向来执法如山,不稍宽假,我看了猫的那副可怜相直为她缓颊。

结果是从轻发落予以开释,但是厨师坚持不能不稍予膺惩,即在猫身上用原来的铁丝系上一只空罐头,开启街门放她一条生路。

只见猫一溜烟似的唏哩哗喇的拖着罐头绝尘而去,像是新婚夫妻的汽车之离教堂去度蜜月。

跑得愈快,罐头响声愈大,猫受惊乃跑得更快,惊动了好几条野狗跟在后面追赶,黄尘滚滚,一瞬间出了巷口往北而去。

她以后的遭遇如何我不知道,我心想她吃了这个苦头以后绝对不会再光顾我的书房。

窗户纸从新糊好,我准备高枕而眠。

当天夜里,听见铁罐响,起初是在后院砖地上哗啷哗啷的响,随后像是有东西提着铁罐猱升胯院的枣树,终乃在我的屋瓦上作响。

屋瓦是一垅一垅的,中有小沟,所以铁罐越过瓦垅的声音是格登格登的清晰可辨。

我打了一个冷战:难道是那只猫的阴魂不散

她拖着铁罐子跑了一天,藏躲在什么地方,终于夤夜又复光临寒舍,我家究竟有什么东西值得使她这样的念念不忘

哗啷一声,铁罐坠地,显然的是铁丝断了。

几乎同时,噗的一声,猫顺着我窗前的丁香树也落了地。

她低声的呻吟了一声,好像是初释重负后的一声叹息。

随后我的书房窗纸又撕破了——历史重演。

这一回我下了决心,我如果再度把她活捉,要用重典,不是系一个铁罐就能了事。

我先到书房里去查看现场,情况有一些异样,大书架接近顶棚最高的一格有几本书洒落在地上。

倾耳细听,书架上有呼噜呼噜的声音。

怎么猫找到了这个地方来酣睡

我搬了高凳爬上去窥视,吓我一大跳,原来是那只瘦猫拥着四只小猫在喂奶

四只小猫是黑白花的,咕咕容容的在猫的怀里乱挤,好像眼睛还没有睁开,显然是出生不久。

在车船上遇到有妇人生产,照例被视为喜事,母子好像都可以享受好多的优待。

我的书房里如今喜事候门,而且一胎四个,原来的一腔怒火消去了不少。

天地之大德曰生,这道理本该普及于一切有情。

猫为了她的四只小猫,不顾一切的冒着危险回来喂奶,伟大的母爱实在是无以复加

猫的秘密被我发现,感觉安全受了威胁,一夜的功夫她把四只小猫都叼离书房,不知运到什么地方去了。

白猫王子六岁 今年三月三十日是白猫王子六岁生日。

要是小孩子,六岁该上学了。

有人说猫的年龄,一年相当于人的五年,那么他今年该是三十而立了。

菁清和我,分工合作,把他养得这么大,真不容易。

我负责买鱼,不时的从市场背回十斤八斤重的鱼,储在冰柜里;然后是每日煮鱼,要少吃多餐,要每餐温热合度,有时候一汤一鱼,有时候一汤两鱼,鲜鱼之外加罐头鱼;煮鱼之后要除刺,这是遵兽医辜泰堂先生之嘱

小刺若是鲠在猫喉咙里开刀很麻烦。

除了鱼之外还要找地方拔些青草给他吃,“人无横财不富,马无野草不肥”,猫儿亦然。

菁清负责猫的清洁,包括擦粉洗毛,剪指甲,掏耳朵,最重要的是随时打扫他的粪便,这分工作不轻。

六年下来,猫长得肥肥胖胖,大腹便便,走路摇摇晃晃,蹲坐的时候昂然不动,有客见之叹曰:“简直像是一位董事长

” 猫和人一样,有个性。

白猫王子不是属于“招之即来,挥之即去”的那个类型。

他好像有他的尊严。

有时候我喊他过来,他看我一眼,等我喊过三数声之后才肯慢慢的踱过来,并不一跃而登膝头,而是卧在我身边伸手可抚摩到的地方。

如果再加催促,他也有时移动身体更靠近我。

大多时他是不理会我的呼唤的。

他卧如弓,坐如钟,自得其乐,旁若无人。

至少是和人保持距离。

他也有时自动来就我,那是他饿了。

他似乎知道我耳聋,听不见它的“咪噢”叫,就用他的头在我脚上摩擦。

接连摩擦之下,我就要给他开饭。

如果我睡着了,他会跳上床来拱我三下。

猫有吃相,从不吃得杯盘狼藉,总是顺著一边吃去,每餐必定剩下一小撮,过一阵再来吃干净。

每日不止三餐,餐后必定举行那有名的“猫儿洗脸”,洗脸未完毕,他不会走开,可是洗完之后他便要呼呼大睡了。

这一睡可能四五小时甚至七八九个小时,并不一定只是“打个盹儿”(catnap)。

我看他睡得那么安详舒适的样子,从不忍心惊动他。

吃了睡,睡了吃,这生活岂不太单调

可是我想起王阳明答人问道诗:“饥来吃饭倦来眠,唯此修行玄又玄。

说与世人浑不信,偏向身外觅神仙”,猫儿似乎修行得相当到家了。

几个人能像猫似的心无牵挂,吃时吃,睡时睡,而无闲事挂心头

猫对我的需求有限,不过要食有鱼而已。

英国十八世纪的约翰孙博士,家里除了供养几位寒士一位盲人之外还有一只他所宠爱的猫,他不时的到街上买牡蛎喂他。

看著猫(或其他动物)吃他所爱吃的东西,是一乐也,并不希冀报酬。

犬守门,鸡司晨,猫能干什么

捕鼠么

我家里没有鼠。

猫有时跳到我的书桌上,在我的稿纸上趴著睡著了,或是蹲在桌灯下面藉著灯泡散发的热气而呼噜呼噜的假寐,这时节我没有误会,我不认为他是有意的来破我寂寥。

是他寂寞,要我来陪他,不是看我寞寂而他来陪我。

猫儿寿命有限,老人余日无多。

“片时欢乐且相亲。

”今逢其六岁生日,不可不纪。

民国七十三年三月三十日白猫王子七岁 白猫王子大概是已到中年。

人到中年发福,脖梗子后面往往隆起几条肉,形成几道沟,尤其是那些饱食终日的高官巨贾。

白猫的脖子上也隐隐然有了两三道肉沟的痕迹。

他腹上的长毛脱落了,原以为是季节性的,秋后会复生,谁知道寒来暑往又过了一年,腹上仍是光秃秃的,只有一层茸毛。

他的眉头深锁,上面有直竖的皱纹三数条,抹也抹不平,难道是有什么心事不成

他比从前懒了。

从前一根绳子,一个线团,可以逗他狼奔豕突,可以引他鼠步蛇行,可以诱他翻觔斗竖蜻蜓,玩好大半天,直到他疲劳而后止。

抛一个乒乓球给他,他会抱着球翻滚,他会和你对打一阵,非球滚到沙发底下去不肯罢休。

菁清还喜欢和他玩捕风捉影的游戏,她拿起一个衣架之类的东西,在灯光下摇晃,墙上便显出一个活动的影子,这时候白猫便窜向墙边,跳起好几尺高,去捕捉那个影子。

如今情况不同了。

绳子线团不复引起他的兴趣。

乒乓球还是喜欢,但是要他跑几步路去捡球,他就觉得犯不着,必须把球送到他的跟前,他才肯举爪一击,就好像打高尔夫的大人先生们之必须携带球僮或是乘坐小型机车才肯于一切安排妥贴之后挥棒一击。

捕风捉影的事他不再屑为。

山海经:“夸父不量力,欲追日影。

”白猫未必比夸父聪明,其实是他懒。

哪有猫儿不爱腥的

锅里的鱼刚煮熟,揭开锅盖,鱼香四溢,白猫会从楼上直奔而来,但是他蹲在一旁,并不流涎三尺,也不凑上前来做出迫不及待的样子。

他静静的等著我摘刺去骨,一汤一鱼,不冷不热,送到他的嘴边,然后他慢条斯理的进餐。

他有吃相,他从盘中近处吃起,徐徐蚕食,他不挑挑拣拣。

他吃完鱼,喝汤;喝完汤,洗脸;洗完脸,倒头大睡。

他只要吃鱼,沙丁鱼、鲢鱼,天天吃也不腻。

有时候胃口不好也流露一些“日食万钱无下箸处”的神情,闻一闻就望望然去之,这时候对付他的方法就是饿他一天。

菁清不忍,往往给他开个罐头番茄汁鲣鱼之类,让他换换口味。

白猫王子不是可以呼之即来挥之即去的。

他高兴的时候偎在人的身边卧着,接受人的抚摩,他不高兴的时候任你千呼万唤他也相应不理。

你把他抱过来,他也会纵身而去。

菁清说他骄傲。

我想至少是倔强。

猫的性格,各有不同。

有人说猫性狡诈,我没有发现白猫有这样的短处。

唐朝武后朝中有一个权臣小人李义府(唐书列传第三十二),“貌状温柔,与人语必嬉怡微笑,而褊忌阴贼。

既处权要,欲人附己,微忤意者,辄加倾陷。

故时人言义府笑中有刀。

又以其柔而害物,亦谓之李猫。

”李猫这个绰号似乎不洽。

白猫王子柔则有之,但丝毫没有害物的意思。

他根本不笑,自然不会笑中有刀,他的掌中藏着利爪,那是他自卫的武器。

他时常伸出利爪在沙发上抓挠,把沙发抓得稀烂,我们应该在沙发上钉一块皮子什么的,让他抓。

猫愿有固定的酣睡静卧的所在,有时候他喜欢居高临下的地方,能爬多高就爬多高;有时候又喜欢窝藏在什么旮旯儿里,令人找都找不到。

他喜欢孤独。

能不打扰他最好不要打扰他,让他享受那分孤独。

有时候他又好像不甘寂寞,我正在伏案爬格,他会飕的一下子窜上书桌,不偏不倚的趴在我的稿纸上,我只好暂停工作。

我随后想到两全的办法,在书桌上给他设备一分铺垫,他居然了解我的用意。

从此我可以一面拍抚着他,一面写我的稿。

我知道,他不是有意来陪伴我,他是要我陪伴他。

有时候我一站起身,走到书架去取书,他立刻就从桌上跳下占据我的座椅,安然睡去。

他可以在我椅上睡六七个小时,我由他高卧。

猫最需要的伴侣是猫。

黑猫公主的性格很泼辣刁钻,所以一向不是关在楼上寝室便是关在笼子里,黑白隔离。

后来渐渐弛禁,两个猫也可以放在一起了,追逐翻滚一阵之后也能并排而卧相安无事。

小花进门之后,我们怕他和白猫不能相容,也隔离了很久,现在这两只猫也能在一起共存,不争座位,不抢饭碗。

三月三十日是白猫王子七岁的生日,菁清给他预备了一分礼物——市场买菜用的车子,打算在天气晴朗惠风和畅的时候把他放在车里推着他在街上走走。

这样,他总算是于“食有鱼”之外还“出有车”了。

<<小鸭与小鸡>>的读后感

这个假期,我读了作家威的《老人与海》。

故事的公桑地亚哥是个硬。

在连续八十四天没有打到一条鱼后,他终于发现了一条巨大的大马林鱼。

老人费尽心力把鱼扎死。

然而,一群嗅着血腥味而来的大鲨鱼扑了过来。

最后,老人凭着顽强的意志胜利返航,尽管拖回的只是一副光秃秃的鱼骨架……我被这个故事深深地打动了,在曲折坎坷的人生道路上,我们应该时时刻刻拥有一颗坚强、不屈服的心来面对失败,成功就一定会向我们走来。

篇二:最后一头战象读书笔记100字读了《最后一头战象》我体会到了,大象是一种有灵气的动物,它可以为了人们牺牲,为了同伴儿死,故事中的嘎羧,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想当年他英勇杀敌,勇往直前,浴血奋战的样子让我们历历在目,大象有着一般人没有的重义气,有小人没有的为伙伴而死的精神,大象看起来很可怕但如果你和它相处一段日子,你一定会发现,它就是你这辈子最不会出卖你的朋友。

篇三:海的女儿读书笔记100字今天我看了《海的女儿》。

此书主要讲的是童话中的爱情,是现实中没有或少有的爱情。

是啊,生活中有多少人肯为了爱情像美人鱼一样牺牲甜美的声音,而换来的是每走一步都如刀割般的疼痛。

即便这样痛苦,为了王子她还要脸上带着笑旋风样狂舞。

如此的付出,小美人鱼也没有赢得爱情。

当王子挽上自以为心爱的公主时,小美人鱼就要化为泡沫,此时,善良的美人鱼除了对王子与公主的祝福,竟然毫无怨言。

读到这里,我的眼泪止不住的落了下来,幸好美人鱼没有化为泡沫而是变成精灵,否则,我会觉得这个世界的不公。

篇四:童年读书笔记100字我读了一本书《童年》,这是高尔基故事之一。

这本书很感人,讲了儿童时代先后死去父母的高尔基,过着痛苦的生活,经历了种种磨难。

高尔基是个很懂事的孩子,看到了有人残暴、吝啬,他痛恨这一切,学到了正直、勤劳、无私、勇敢,使他从小就懂得痛恨压迫,痛恨剥削,同情受折磨的劳动者,逐步形成他坚强的敢于反抗旧世界的优秀品质。

我要向高尔基学习,学习他那优秀的品质。

帮忙写一篇读后感作为参考

当我看完《我的母亲》一文后真的使我很感动.由于作者当时丈夫的突然去世作为神为两个孩子的母亲打击实在太大但又无处可诉苦水只得自己咽而且上有老下有小一家的重担全由她一人承担我觉得她的确是伟大.对于当时母亲要孩子很父亲其实只是想让孩子们对他们的父亲少一份思念之情.另外改嫁对于母亲来说.也是别无选择并且听说对方说我一生没有亲人这两个孩子只当是我的亲生有我吃的就有她俩吃的.作为一个母亲来说听到这样的话对自己是莫大的安慰.现在我自己身为母亲我认为首先要珍惜现在的生活为孩子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更确切地说也是我们应尽的义务.在自己力所能及的情况下更好地培养下一代包括做人的道理.让我和包括所有做母亲的一起携手起来共同努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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