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观《汤仪》的读后感
一般就是你看这本书的简介,或者是某些印象比较深的片段,也就是切入点,最好不要太长,然后中间插入分析。
求读后感一片1500字左右
金角鹿 “放
” 短促突兀,刚硬凶恶。
爆破音,像脆雷,盖过湍急水声,在河谷回荡。
浑身一震,绝对是三四百斤的大家伙。
以前曾遭遇此情境,母野猪黑铁塔似的横踞路上,冲来人一声暴吼,意在喝退入侵者,叫小野猪四散逃避。
声势虽大,不把它逼入绝境,它不跟你拼命,毕竟是带娃儿的母亲。
静待片刻,山林重归寂静。
走了,迅捷无声。
这是它的家园,早预设了逃生通道。
糟糕,野猪是狍和鹿的伙伴,各自以其灵敏感官发觉天敌,及时报警。
这声吼等于拉响警报,方圆数里的动物纷纷走避。
我们此行是专门来听鹿鸣的。
马鹿在白露前后“开声”,持续二十余天。
今日秋分,能赶上鹿鸣的尾声,得多走上三五里,才能避开这声吼的影响。
我二十三岁来长白山,曾亲耳听到过马鹿在林缘角斗的咔咔顶架声。
我五十岁再来,在险桥峡谷,向导让我看一根冷杉倒木,它是被一个老猎手砍倒的。
猎手事先算好树倒的方向,然后距地面五尺处砍倒它,让另一头准确地架在十五米开外的石头上,使整根树干距地五尺横担空中。
干这件事的猎手想得十分长远:三十年后,冷杉树干上会长出长松萝,獐子最喜欢吃长松萝。
那时候,他的孙子长大了,可以在这棵倒木上下套套獐子,取麝香卖钱,獐子学名叫原麝。
可是,三十年不到,由于盗猎猖獗,獐已灭绝。
长松萝是长在松杉类树木上的寄生植物,称“森林胡须”,丝状须长一至三米,垂挂飘荡在原始林中,是森林保湿的天然标志。
由于森林过度干燥,长松萝也大面积消失。
那个猎手万万没想到,人类造孽报应会来得这么快。
獐毛皮灰棕,在长白山鹿科动物中体型最矮小,生活隐秘,极难发现。
“它和梅花鹿都灭绝了,体型最大茸角最值钱的马鹿有指望吗
”向导的言之凿凿打动了我,太想看到野生世界中的马鹿了。
虽已进山,仍半信半疑。
前行数十步,向导在林下阳坡找到一个由碎干枝落叶枯草铺成的浅卧窝,澡盆大小,头南尾北,窝底巢材被压得扁平坚实,摸上去热乎乎的,超大的野猪妈妈,怕有小五百斤。
不由心生惧意,刚才真悬,在人家门口,等于鬼门关。
一旦惹毛了它,老虎都得让三分。
幸亏猪娃们已长到八九十斤,个个机灵精干,逃窜如风,野猪妈妈才卸下负担。
否则,将看到一头状若疯虎的黑家伙闷头直撞上来,让我们尝尝它短粗獠牙和巨大冲击的滋味,它能毫不费力拱倒一堵土墙。
打量四周,几株大云杉拱卫着这张卧榻,四周还横七竖八分布着小野猪的铺位。
刚才,这一家正在秋阳下鼾声大作,却被我们给惊着了。
真想对这个森林女王说声“对不起”。
翻过山坡,眼前一片静静水洼,嗬,后院浴场,野猪太喜欢泥浴了,每天长时间腻在泥水里。
附近还应该有游乐场、蹭痒树和觅食场,好一片丰饶舒适的野猪家园。
绕水洼一周,除了一处处可爱的野猪泥浴卧迹,还有多处狍子的小巧足印,它们来此饮水。
狍蹄迹铜钱大,双蹄像两粒大葵花籽,秀气精致,透出股俏皮劲儿。
哎哟,湿泥中出现一行马鹿蹄印,哇,确实是马鹿印。
蹄印小碗大,轮廓像倒置心形的图案,双蹄瓣顶端略圆钝,似两颗大南瓜子。
由于体重大,蹄印深,显露出威风十足的林中大汉风范。
向导是个采蘑菇老人,跑山四十年。
一眼看出这是头发情期的大公鹿,四百斤往上,饮完水直奔求偶场。
那是长白山北坡最古老的求偶场,去年他还听见马鹿牛吼般长叫。
于是跟鹿迹北行,有它带路,不愁到不了那个深山仙境。
发情期目空一切的大公鹿,在角斗中杀红了眼,见什么撵什么,连误入领地的熊也不放过。
向导说,早年每逢秋季,山上闹哄哄的。
呦呦鹿鸣此起彼伏,鹿角撞击声响遍山林。
偶尔,还能看到大角鹿互相追逐的身影。
十九岁那年,也是这个季节,日头刚卡山,他看见一群小公鹿翻过山梁,个个头顶油亮亮的叉角,像一片落光叶子的小树丛。
晚霞映照下,仿若五彩斑斓秋叶海洋中且沉且浮的珊瑚群。
那群初涉情场的小公鹿统统被凶悍的大角鹿赶出场外,可它们被公鹿的挑战长啸和母鹿的发情气味撩拨得血脉贲张。
观摩种群繁衍大戏的它们,长久地围着求偶场打转,频繁鸣叫,互相顶架,为将来真正的角斗做准备。
这里植被繁茂,水流充沛,是马鹿的世外桃源。
然而四十年过去了,经历一次次盗猎,这里变得如此安静,当年那群茁壮的小公鹿有后代留下吗
这座马鹿求偶场还会响起鹿王的威吼吗
这座山林是马鹿种群艰辛生存史的见证。
其中每一个场景、故事、细节,包括注脚,我都视若珍宝。
途中歇脚时,向导给我讲了一个鹿王的故事: 三十年前,有个林场场长家办喜事。
周围村屯的五个成名猎手不约而至,这五个人平时互不服气,行猎中还暗地拆台。
这回坐同一酒桌,三杯酒下肚,彼此口出狂言,公开叫板。
最终相约第二天一起上山,枪杆子见真章。
进山不久,小径上现鹿群新踪,其中夹杂一头大公鹿两碗口大足迹,是鹿王和它的妻妾群。
望着雪中刨食痕迹和枯木上啃去大半的桦树瘤,猎人知道,雪中觅食鹿群且行且停,很快能和他们会面。
于是,一字排开,持枪跟进。
公平起见,谁见谁打,比眼明枪快。
鲁炮抓阄居正中,走小径稍占便宜,雪薄步轻,先听见鹿打响鼻。
吐噜噜噜噜——觉察危险临近,鹿表达不安并发出警报。
事不宜迟,面前有截枯树桩,鲁炮一脚踏上去,扫到一群灰褐鹿影疾快散开,奔入密林。
小径上只剩大公鹿,它炫耀般昂头仰脖,高抬四肢,睥睨一切地颠颠小跑。
后臀闪动着两团雪白臀斑,一双大叉角摇曳生光,它在吸引猎人,掩护众母鹿脱逃。
好手打鹿不打背后枪。
子弹自后臀贯入,易打炸膛,粪汤外溢,脏内脏丢手艺。
仓促间只能朝后脖颈开火,子弹穿喉,但鹿在颠动,瞄准太难。
想到身边强手环伺,只好一试。
念头及此,鲁炮已出枪——砰。
砰,砰,砰,砰,另外四枪几乎响在一个点上。
鹿应声跄倒,随即挣扎起身,摇摇晃晃逃跑。
大伙儿追到鹿跌倒处,雪地上遗几星血迹和一绺碎毛。
大公鹿中右胁,右边的位置应该是被姜炮打的。
另四枪全走空。
蹄印拐入密林深处,猎手们穷追不舍。
白雪上大滴血迹渐多,陈炮指了指一处雪地留痕,鹿吃雪了。
失血后口渴,估计走不远。
众人打起精神,踏雪声响彻森林。
忽然,一切安静下来,猎手们一动不动,瞪大双眼,呆怔怔看着前方。
二十米开外,鹿倚树站立。
这回看清楚了,这是头八叉角公鹿,高大雄健,足有五百斤。
它目光有些涣散,枪伤在右胁,血淋淋一条弹痕,弹丸豁开肉皮,深深犁出一尺长伤口。
但是,让猎手们惊心的不是鹿,而是它右前足蹬着的那棵一搂多粗的倒木。
外行人看不出名堂,在猎手眼中,倒木中段底部低凹处,杂草后面,现乌黑洞口。
洞口四周,凝结一层厚厚的霜花。
霜花银光烁烁,条条缕缕向四周延伸,那是洞内大动物散发的热气与洞外冷气寒凝而成。
熊仓
他们个个是掏仓打熊的老手,此刻却心口冰凉。
猎行老话:正打熊,旁打猪,后打虎。
猎手们与熊相距二十米,很难一枪击毙冲锋极快的怒熊,装第二弹根本来不及。
所以,掏熊仓打熊,掌枪的主射手身后必须配备第二射手立即补枪,为的是保证猎事成功,同时保护主射手不被熊伤害,此乃猎行铁律。
局势逆转
刚才还在开枪打鹿,现在反过来了,鹿要借熊伤人。
危难当头,必须心齐。
心齐,五条枪是精准的五连发。
心不齐则犯大忌,会出人命。
身处险境,只有打破隔阂,速定主副射手,才能应对险情……可危机从不等人。
咚、咚、咚三声爆响。
大公鹿陡地抖擞精神,奋蹄猛跺倒木。
那是棵干透的橡树,山里人叫响木。
坚蹄跺响木,似重锤敲响鼓。
猎人个个心头剧震,五条枪齐齐举起。
熊紧贴倒木掏洞,又称假性冬眠,洞顶响震,立即惊炸。
它天性护巢,见门口人来,顿时火冒三丈,径直扑出。
猎人在危急中偏生私心,全指望别人打头枪,若打不倒,自己补第二枪保命。
于是当熊吼叫着扑来时,五条枪均未打响。
一切发生得太快,只两三秒,怒熊挟风而至,居中的鲁炮被巨力打翻。
熊当即压上,恶狠狠撕咬,熊低吼和人惨叫响彻森林。
人命关天,四人掐着枪围着战作一团的熊和人打转,却不敢开火,怕伤人。
眼睁睁看着人一动不动,熊飞身翻过倒木逃走,才凑上去。
拽起昏死的鲁炮,急察伤势,全身不见一丝血迹一道伤口,只棉衣被撕烂,绽出大团棉花,原来这是头二十岁往上老得掉光了牙齿的熊爷爷。
老秋时,熊全身要储存十五厘米厚的脂肪层,才能安度六个月冬眠期,为此夏季就开始猛吃增膘。
老掉牙的熊咀嚼困难,膘情单薄,注定活不过这个冬天。
再回头找鹿,早已不见踪影,雪地上徒留下一行大步流星奔逃的踪迹。
鹿王盛年斗群鹿获得交配权,又守护群妻生产育儿,智力胆色果然超群。
它知道领地内有熊筑巢,亦知熊威力及习性,生死关头惊熊出巢,打败猎人。
四人轮流架着散了架的鲁炮下山,心头都压着块沉甸甸的大石头。
真窝囊,半辈子打倒猎物无数,没承想败在一只挨了枪子的伤鹿和一头老掉牙的熊手下。
平时个个自认好汉,可关键时刻露怯,骨子里个顶个是怕死鬼,哪像个真爷们儿
这事如果传出去,保准让大伙儿当笑话讲二三十年。
晚秋,原始林最生机勃勃的当数五颜六色的蘑菇。
随处可见的牛肝菌是最大的一个种类:红艳艳菌盖布满鳞片的血红牛肝菌,通体金褐的绒盖牛肝菌,高大醒目亮黄色的厚环粘盖牛肝菌,菌盖似撒满面包渣棕红色的虎皮乳牛肝菌,暖橙色的网柄牛肝菌。
另一种吸引人的是长在倒木上的橙黄的亚侧耳,老百姓称为冻蘑,经深山水土滋养,个个肉厚盘大,小碟子似的行行排排,倒木上仿佛开满明艳艳的黄花。
路边还有形成各种蘑菇圈的花盖菇,半米高的高环柄菇也是深山一景,在低山带十分罕见。
可惜此行不是寻菇之旅,不然还会寻见红哈蟆菌(毒蝇鹅膏菌)等美丽菌类。
向导忽然往林间拐去,前边的大树上长着一坨白玉似的猴头蘑。
从未见过这么大的猴头蘑,脸盆大小,洁白润泽,菌须上挂满露珠,一团夹杂湿气的浓郁菌香扑面而来。
可惜,蘑菇的侧面被什么动物咬了一口。
向导指指树下,清清楚楚的马鹿足迹,这里是马鹿的势力范围。
脚下铺满落叶的小径模糊难辨,时不时见棕黑色纤细灰喇叭菌与鹿迹相伴,这是条百年鹿径,也是猎手的行猎小径。
在人迹罕见的深山老林,分布着许多这样的荒僻小路,尤其在人类难以攀登的山涧陡崖,通往涧底的小径时隐时现,那是昔日鹿群下涧饮水踩出的小路。
早在人类进入深山之前,众多兽径早已遍布山林。
和人类社会一样,各类野生动物都有自己的领地和行走路线,像熊径、狼道、狍路,连野鸟都有鸟道和领空,其中包括巡猎、觅食、饮水、求偶、逃生等路线。
同时,它们还有公共社区和交通网,如洗浴场、游乐场、草场、迁徙之路。
马鹿高大行健,活动区域大,是动物界的开路先锋。
鹿群走过之后,野猪、狍子、青鼬、狐、熊、虎等动物纷纷利用,逐渐踩出小道。
后来人类进入山林,沿着这些兽径进入大山深处,采参行猎挖药伐木,动物被赶走或打光,兽径变成人行小道。
嗞唷唷呦——唷呦——呦——嗞哞啊——哞噢——噢——噢嗯哦啊——噢啊—— 远方蓦地响起一声曲折悠长野性四溢的神秘叫啸;一阵疾风中林海松涛的持续奏鸣……我惊呆了,用全部身心去聆听那昼思夜想的长调,它来自原始林深处,在落日前的宁静时刻,仿佛有谁把嘴唇凑在一段弯曲的空心木或一根雕镂的兽骨笛上,吹出一曲北方森林的灵魂乐章。
那是一头站在树荫下的雄伟公鹿,举头向天,全身被一口深长的气息紧绷,粗大的脖子、宽阔的胸膛和抽紧的小腹连成一线,把狂野叫啸送上天空。
眼望发出长啸的南方,我不由自主翕动嘴唇,默默练习那曲曲折折的叫声。
它在距我三华里的某处,精力充沛,每隔一两分钟就叫一声。
正等它再发声时,东北方向,又响起一声雄赳赳的拖长啸叫。
又一头雄鹿
它在回应对方的挑战,叫声毫无惧意,直接干脆。
听声音,它离我更近,两华里不到,连叫声结束后的粗重喘息都听得清。
有了新加入的叫声提醒,我索性随着它的叫声,小声完整地叫了一遍。
没想到,这起伏的旋律中有种魔力,一下子把人带了进去,不由忘情打开胸腔,放声长啸起来。
好一场酣畅淋漓的畅叫,想必我与雄鹿有共同的渴求,全身心融化在叫声里。
于是,三头雄鹿,两真一假,在不同方位,相距数里,此伏彼起,你唱我和。
估计我这头“雄鹿”叫得最卖力,鼓胸膛,憋足气,抻长脖,张大嘴,尽全力吼出壮阔鹿歌。
《在乌苏里的莽林中》的德尔苏·乌扎拉听过老虎笨拙地学鹿叫,诱其前来捕杀。
可怎么听都不像,还是憨犷虎声,逗得老头直乐。
我比虎幸运,因为灵魂中有鹿,早化身心急火燎的雄鹿,用叫声与马鹿互通心曲。
最初的惊喜过后,我开始边叫边揣摩鹿歌含义,渐渐悟出鹿歌分三个声部:声音初起乐段尖细婉转,分明是一种切切倾诉,小男孩难为情的悄语低咛,羞怯中带点埋怨,娓娓细述对母鹿的长久思念。
长长的呦呦声渐上扬,声息绵绵,道出难以掩饰的渴求,表达开始大胆炽烈:来吧,快来相会,和我相爱,幸福在等着我们。
传达出它的殷殷相邀。
当婉转起伏的低吟响起时,转入饱含深厚力道的第二声部。
持续低沉的叫啸放宽并高昂,霸气毕露,牛吼般宏大且具坚实的金属声,是豪气万丈的自我宣言:我是身经百战的角斗士,胸宽体阔,正值黄金年龄,强大犄角能撞碎山岩,蹄声震动大地,能同疾风赛跑,飞身跨越山涧,众多公鹿败在我的脚下。
我拥有水肥草美的领地,养育数不清的子女,我将保护你和孩子生活平安。
随着叫啸渐渐达到顶点,达到第三声部高潮。
它释放出全部气力,宽幅声波像一面无形巨旗,声震四野,直冲云霄,汇成傲视群雄的天地告白:这里是我世代相传的家园,我将打败所有对手,拥有年轻的母鹿群,把热血和生命传给后代……收尾的啸声又转深沉重浊,谁敢来,敢吗
来受死吧。
以直通通的威胁性咆哮结束,再次强调自己走向王者巅峰的决心。
一遍又一遍,反复琢磨猜想体会,最后凝成一句直白的表达:我不是普通的鹿,我是伟大的鹿王
听到这叫声,对手们纷纷不战而退,母鹿们蜂拥而至。
如果出现另一头实力相当的骄横公鹿,一场角斗旋即展开。
“刚
”大力撞击似原木相撞,森林为之一震。
公鹿角斗是北方森林最火爆酷烈的战斗,角斗声惊天动地。
两头公鹿似蛮牛抵角撑地,全身肌腱条棱凸起,血红鼓睛,狂喷鼻息,巨角扭绞,劲蹄蹬踏,草皮四溅。
两头发狂公鹿拼死恶斗。
寒暑秋冬,等的就是这一天。
不怕硬角被撞碎,眼睛被戳瞎,腿骨被顶断,心窝被刺穿。
每十头参战的公鹿,总有两头致残,一头死亡。
年轻战鹿精壮旺盛,癫狂。
战斗间隙,鹿喜欢去泥滩凉一凉滚烫的身子,稀泥浸漫肚皮,如抹上一层乌黑锃亮的柏油。
这些头次上阵的公鹿很可怕,不知疼,不怕败,只求生命狂放恣肆。
无论多暴烈的角斗,哪怕战鹿倒下,那些观战的美丽母鹿似乎无动于衷,只把目光盯在得胜长啸的鹿王身上,温驯地靠拢过去,贪婪地嗅闻鹿王散发大量荷尔蒙的爱液,宣告自己是鹿王的伴侣,急不可待得到鹿王的垂幸。
这样的母鹿多达二十头,群拥在鹿王周围。
鹿王细嗅每头母鹿,实则通过气味分析母鹿是否排卵,抓住只有两天的排卵佳期,及时交配。
西伯利亚通古斯族的一支玛涅格尔人,用一种长约两尺细木哨叫奥来风,能逼真模仿母鹿细锐的长声,引诱雄鹿来埋伏的地点。
女真人猎鹿也有哨鹿术,一直沿用到清朝中期。
两种鹿哨形状不同,前者尖锥状,微弯上扬,形似马刀;后者弯如月,管口粗大,形制与古战场上的号角相似,能发出公鹿般雄浑的低音。
两种号角都可与鹿对叫,诱唤鹿前来。
身处荒野,学鹿声与鹿呼应,是人生中极其珍贵的时刻,世间没有几人体验这样的幸福与狂喜。
叫啊叫,不知过了多久,那个急性子鹿知难而退,不再发声。
剩下我和远处那只鹿还沉浸在舒畅对叫中,直到向导把我从沉醉中唤醒。
“别叫了,来啦
”向导指向对面山坡的冷杉林,“刚过岗梁。
” 夕照洒在树冠上,冷杉林上层闪耀着明亮的金色,像燃烧的火光。
下层被山影笼罩,呈无边青墨色。
马鹿冬毛浓灰杂淡栗,与林影同色,难以辨清,直到一棵云杉的树冠轻轻晃动,才看见那对明晃晃大叉角。
远远望去,好似在海面远行的双桅杆,尽染余晖,灿灿生光,这是深山鹿王的华冠啊。
沁凉山风拂来,隐隐挟着杀气。
它来得快,转眼下至半坡,一半鹿角没入山影,时浮时沉。
文献上说,古萨满神帽上插着一对鹿角,角的分支多少决定萨满的品级,初级三,顶级十五,法力逐级递增,能通神并化身各种自然神祇为之代言。
古人造龙汇聚鳄首鹰爪蟒身鹿角诸野生动物最强大武器集萃,鹿角居头顶。
萨满崇尚鹿角的真正原因是:鹿繁殖在金秋,森林收获季。
雄鹿此时性事活跃无比,鹿王的鹿角象征繁殖与丰收。
萨满借鹿角化身精力无限的雄鹿,意即化身繁殖丰收之神。
回过神来眺望,鹿已下至沟底,身体隐在灌丛长草里,只见鹿角轻轻摇晃径直行来。
雄鹿凭叫声低沉雄厚展示实力,强弱立判。
想必它从我上气不接下气的破锣嗓听出,这是个外强中干的家伙,还想骗母鹿
所以打上门来教训一下这笨蛋。
眼见它汹汹而来,向导拽我一下,示意后退。
是呵,发情公鹿一旦暴怒冲锋,利角能穿透人身把人钉在树上,何况它是个罕见的大八叉,属鹿王级。
最大的鹿角高一米八,宽亦同,重三十六公斤,威武非凡。
暮色愈重,山影如墨。
公鹿仿佛全身没入水中,微微发白的鹿角依稀可见,高举两杆鹿角大旗直逼过来。
眼下,已感到它恣意张扬的杀气。
归途中,想起以往与马鹿遭遇的经历,那是在我最喜爱的散步小道。
二○○八年冬,见雪中有公马鹿阔的大蹄印。
自那时起,年年见它足迹。
于是,便有与马鹿蹄迹一同散步的乐趣。
又特意多次清晨或傍晚在山路徘徊,想跟它见面,一直未如愿。
终于在一个秋夜,去寒葱沟听林鸮夜歌,黑暗中与它遭遇。
那条山谷与散步小道隔一道山冈,我太熟悉了。
进原始林不久,前边传来哗啦哗啦拨动草木声。
听声音,这个大动物与我相距约十米。
惊愕中,前方又响起咚咚咚的大力跺地声,这是蹄类动物恫吓对手的典型行为。
马鹿
个头不小
夜色中,从黑黝黝树丛后传来粗重的喘息。
太近了,它随时会闯过树丛冲来。
一切发生得太突然,根本来不及反应,我僵立在原地。
过一会儿,又响起刮擦草木声,听动静,它正转身离去。
悬着的心刚放下,耳边响起哞的一声大吼,充满愤怒,声震四野,是恫吓声。
接着又是一声,又一声……它在吼声中渐行渐远。
野生动物夜视力超人类五倍,甫一照面已看清人形。
幸亏发情期已过,躲过一劫。
向导打断了我的回忆,在一列火山灰沉积的矮崖下,他面对崖壁感叹:“二十多年没来了……这山洞八成还能住。
” 手电光照中,见崖壁中间隐约有凹陷,其上覆一扇旧松枝捆扎的简易门,十分隐蔽。
不由大喜,这是他曾提到的狩猎洞。
急不可待沿崖壁裸露的树根攀爬上去,挪开小门,眼前赫然黑漆漆的洞口,心中不由欢呼:终于遇到一个完好的狩猎洞
深山中,我见过许多猎人搭建的半地穴式地窨子,可惜都由于年深日久塌陷,无法居住。
地窨子对我有种谜样的诱惑:一直想找个完好的简易居所住上几宿,最好有火炕,能深入体会猎人的日常生活与劳作。
同时由于猎人知晓猎物活动区域,会选择方便出猎的地点居住,我还能观察到野生动物影踪。
有一次,我找到一处建在石崖缝中的老窨子,从洞口厚积的苔藓层判断,怕有五十年了,没敢进去,担心有蛇窝。
这回定有收获。
粗看上去,里面的铁炉、工作台、搁架、烟道、木板床铺、储藏仓等一应俱全,只是全被厚厚积尘覆盖。
细看,洞壁上掏出一排放杂物的小方洞,分别摆放着油瓶、盐罐、碗筷、调料等。
靠边的方洞有纸盒,内有十几发子弹。
再看搁架,上面晾几根干鹿筋,还有一具风干的动物尸体,无头无脚,已剥皮开膛,干肉几乎贴在骨骼上,皱巴巴分不清什么动物。
乍看像狗,但腿细且长,个头亦比狗大,是半大的小鹿胴体。
当时,猎人把它当食物,拾掇妥当后放在搁架上待随时取用。
洞壁上挂一串干朽蘑菇,一碰即成粉末,还挂一副四叉鹿角和一捆未用过的钢丝套。
还有,炉子里满当当的劈柴,黑乎乎的饭锅,看不出颜色的铺盖,半袋子米,简直是个小型狩猎博物馆。
这一切引我好奇,也有重大疑问:洞主人似乎突然遗弃洞里的一切,一去不返。
什么原因让他匆忙离开,这可是个过日子的好手。
根据所有迹象判断,我是猎人离去后第一个进洞的人。
一年级课外阅读,岳飞的读后感想是?
岳飞是南宋时期的一名抗金元帅,他精忠报国,公私分明,无人不知,无人不晓他的名字。
我读了《岳飞传》后,被岳飞“精忠报国”的精神深深感动了!他让我明白了一种可贵的爱国主义精神。
这本书主要讲述了南宋抗金名将岳飞的故事。
岳飞有一个深明大义的母亲,在母亲的教导下岳飞从小就立下了报国的伟大志向,他自幼拜师刻苦习文练武,并与张显、汤怀、王贵、牛皋结拜。
后来他投军报国,敢于以自己的实力向皇亲国戚挑战,大闹武科场,枪挑小梁王。
奸相张邦昌要拿他问罪,被大师宗泽救下,逃回家乡。
不久,金兵犯宋,张邦昌卖国,徽、钦二帝被俘。
康王赵构南下称帝,岳飞奉旨入朝,在宗泽的领导下,率领岳家军抗击金兵,一次又一次勇破金军,威名远震。
但是,正当岳飞节节胜利之时,贪生怕死的赵构,听从了卖国贼秦桧的奸计,一天之内下了十二道金牌召他回京。
岳飞一回到临安,就被解除了兵权。
不久,奸臣秦桧诬告岳飞谋反,以“莫须有”的罪名在杭州大理市风波亭杀害了年仅39 岁的岳飞,造成千古奇冤。
岳飞是一个非常爱国的英雄,他爱国更胜于爱自己。
他同时也是一个有情有义的大丈夫,对朋友情同手足,所以他有许许多多的好朋友在任何时候都会帮助他,支持他。
岳飞的背上有“精忠报国”四字,是他母亲为他刺的,是希望岳飞将来能够精忠报国,不付所托,他果然成了一名出色的元帅,只可惜,岳飞虽然厉害,可还是被奸臣害死。
岳飞因其精忠报国的伟大精神成为中华民族世代相传的典范,是我们每个中华儿女的榜样。
岳飞一生出入疆场,英勇抗击侵掠,坚决反对国家民族受到压迫,其爱国主义精神和坚贞不屈的民族气节为历代人们所敬仰,值得我们永远怀念。
他的精神将永远保留在中华大地上,永远流传„„。
古往今来,有许多像岳飞这样的伟大英雄,如勇敢的邱少云,战斗英雄黄继光„„我从心底里佩服像岳飞这样的大英雄,他们伟大的爱国精神将流传千古!在这些英雄身上体现的是中华优秀儿女的种种可贵精神和质量,这些可贵精神与质量成为我们少年儿童今后学习和人生道路上努力向前的精神动力和宝贵财富。
他们为国家民族奋斗、献身的精神永远值得我们向他们!岳飞传读后感800字【二】七岁时就听爸爸说过宋朝是个软弱的王朝,北宋缺将、南宋缺相。
西夏人欺负北宋,女真人诓骗南宋,奸相奸官多得数不胜数。
可就在这个混乱的王朝里,却出现了名垂青史的大英雄?岳飞。
岳飞是徽宗年间出生的,那个时代,风云变幻。
岳飞传读后感1000字。
皇帝不记国家大事,整天与昏官们一起吃喝玩乐,压榨百姓,收集天下的奇花异草、奇石异木,百姓为之痛苦连连。
方腊起义,梁山起义都表明了天下之不平。
可徽宗仍不变其作风,还作出了联金灭辽的傻事,灭了辽,惹来了金人入侵的杀身之祸,二帝蒙尘,被金人俘虏。
金三次南下,攻中原。
就在这时,岳飞开始和手下官兵同甘共苦,在沙场上屡立战功,杀得金军人仰马翻,狼狈不堪,眼看就要收复东京汴梁,可高宗却连发12道金牌让岳飞返回,最终以?莫须有?的罪名杀害了精忠报国的岳飞,同时被杀的还有他的儿子岳云和他手下的大将张宪。
怒发冲冠,凭栏处,潇潇雨歇?,三十功名尘与土,八千里路云和月,莫等闲,白了少年头,空悲切?待回头,收拾旧山河,朝天阙!一首表明了岳飞的远大志向和爱国热情以及与金军斗争到底的决心。
岳飞的一生,生活俭朴,精通兵法,精忠报国,大义凛然!他的一生只在追求?忠孝?二字,孝顺父母,忠于国家。
岳飞传读后感1000字。
他经历坎坷,而人生的目标就是---让金人还我河山。
岳飞的精神,令人叹服!读完了,我感慨万千,作为新时代的少年,我想我应该从下面几个方面向岳飞学习:1、爱国精忠报国是岳飞的母亲在岳飞背上所刺的字,而岳飞以他的英勇杀敌做到了这些。
我们也要向岳飞那样,心里装着我们的祖国,将来用我们的知识来报效养育我们的祖国。
2、孝敬我们要懂得孝敬我们的父母,尊敬我们的长辈,因为他们给了我们那么多。
3、简朴岳飞的一生精忠报国,但是他手里却没有几两银子,家中也是简陋平凡,作为元帅的他,生活得非常简朴。
所以,作为?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我们,更应该简朴地生活,不浪费每一钱,不乱买任何一样东西。
4、抓住机会岳飞七岁时住在王员外家。
当王员外请周侗教他们儿子时,由于王员外的孩子很调皮而不愿学习,他们就把作业让岳飞来写。
后来岳飞在墙上题诗让周侗知道了真相,周侗就收下了岳飞这个徒弟,从此岳飞抓住机会,发奋图强,才成为了一个文武双全的人。
在我们的生活中也要把握住每一次机会展示自己,比如一次读书的机会,学习的机会,比赛的机会等,让自己受益。
莫等闲,白了少年头,空悲切!让我们牢记岳飞的,让它激励我们前进吧!岳飞传读后感800字【三】小时候听妈妈讲故事,妈妈说,岳飞啊,大英雄呀。
她还告诉我说,岳飞是被奸人害死的。
我傻傻的问妈妈,妈妈,给我讲讲岳飞的故事吧。
然后,我知道了这个抗金的大英雄,还知道了他背上的字——精忠报国!那时候我有个梦想,长大了像他一样,为祖国贡献我的力量,像他一样死而后已,拥有一种精神。
其实,那是我只是一个小小的想法,或者说是一个梦想,而如今,当我读完了,我彻彻底底的了解了这个我以前崇拜而且必将崇拜下去的大英雄。
书中介绍的大大小小的战役不必我一一说来,仅仅一首满怀英雄壮歌就让我感触颇深,为之一镇。
怒发冲冠,凭栏处潇潇雨歇。
抬望眼,仰天长啸,壮怀激烈。
三十功名尘与土,八千里路云和月。
莫等闲白了少年头,空悲切。
靖康耻,犹未雪;臣子恨,何时灭!驾长车踏破贺兰山缺。
壮志饥餐胡虏肉,笑谈渴饮匈奴血。
待从头收拾旧山河,朝天阙。
这首诗是岳飞再次出师北伐,攻占了伊阳、洛阳、商州和虢州,继而围攻陈、蔡等地区。
但岳飞很快发现自己是孤军深入,既无援兵,又无粮草,不得不可不撤回鄂州时所做。
那时候的他怀揣着收复山河的梦想,却被奸人秦桧等人迫害,郁郁中写出。
上阙,开篇五句气势恢宏,深深的揭示了他不忍心凭栏望去看到祖国的大好河山被占,心中激怒,又写了他对考取功名的藐视。
下阙,吐露出了他拥有的一腔民族义愤,语感强烈。
?驾长车踏破贺兰山缺。
壮志饥餐胡虏肉,笑谈渴饮匈奴血。
?更是写出了他对金人的深深痛恨。
在读这首诗的时候,心中情不自禁也感受到了当初岳飞时候的郁郁之情,体会了那种对敌人的愤恨,对祖国不再饱受凌辱的精神向往。
一本书,一段历史,一个英雄,一份感动,一种豪情,一种精神,一种崇拜,一种拥有。
读完了这本书,就像是走完了一段路,一段很长很长的路,就像人的一辈子,随着手指慢慢的翻动,一直到结束。
曾经司马迁在中写到,人固有一死,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
()岳飞重于泰山,当之无愧,而为什么又有很多人轻于鸿毛呢?如秦桧之流。
其实很简单,一个为国,一个为己。
这是我读了之后想到的,这也是我以前没有想明白的,现在,我懂了,所以我的目标不再是那么简单,不再这是因为崇拜而做,而是因为我要为自己的祖国,努力奋斗。
为了国家的事业而奋斗,应为我要像岳飞一样精忠报国,死而后已!妈妈只讲了岳飞的故事,没有在我的背上刺字,可是我心里以豪气冲了云霄,因为我的心中已经因为这本书而深深的刻了字——精忠报国!岳飞传读后感800字【四】寒假里,为了能借到哥哥最爱的一本书,我把爸爸给我买的炮全都给了哥哥,他才恋恋不舍得把《岳飞传》给我,还叮嘱我别弄坏书了,“小气鬼”我心想着,“看书能看坏吗?”拿到书,我一溜烟跑回家看去了。
《岳飞传》主要讲的是我国南宋著名的爱国将领——岳飞的戎马一生,他出生没几天就赶上黄河决堤,家乡发洪水。
他随母亲侥幸逃生,流落他乡。
幼年丧父,家境贫寒,但岳飞刻苦学习,少年时拜周侗为师,勤学苦练,很快闻名乡里。
金兵入侵中原后,他被招入军中。
岳飞的母亲在他背上刺下“精忠报国”四字,勉励不忘家仇国恨,报效祖国。
岳飞的品质刚正不阿,做事liuxue86.com总是坚持原则,毫不妥协的立场,他不为金钱所动,有损于朝廷的事,他绝不会答应。
岳飞一身铠甲,令金军闻风丧胆。
他率领着岳家军,浴血疆场,打得敌人落花流水。
其中,大破“连环马”那一节最精彩!岳飞不畏逆境,冥思苦想,他用徐宁传下来“钩连枪”破解了阵法!为国家立下了赫赫战功!然而奸臣,坏蛋秦桧通敌叛国,昏君听信谗言,让一代年仅39岁的忠烈屈死于风波亭。
岳飞虽然死了,但他大公无私的爱国热情和英雄气概,宁死不屈的精神流传下来了!激励着人们发奋向上,对待侵略者毫不手软!对岳飞精忠报国,英勇抗金的精神敬仰不已。
我知道哥哥为什么不舍得给我看这本书了,原来岳飞是哥哥心目中的偶像,大英雄!从书中,我学到了许多做人的道理如:热爱自己的祖国,孝顺自己的父母,逆境中发愤图强,做一个有责任心得人。
从现在起,我要努力学习,永不松懈。
长大了,学好本领,为祖国的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岳飞传读后感800字【五】在平时空闲时候,我读完了《岳飞传》,获益匪浅。
《岳飞传》这本书记载岳飞自20岁从军,到39岁遇害,戎马一生,战斗在抗金最前线。
他以光复中原为己任,以收复失地为目标。
他领导的岳家军纪律严明、骁勇善战,沉重地打击了南侵的金兵,是爱国教育的学习典范。
岳飞是一个文武双全,才华横溢的人。
自古家贫出孝子,国破出公卿。
岳飞自幼出生寒门,师从周侗,他勤奋好学,时常划沙写字,顶雪习武,终究练就了一身好本领。
1125年他在京城枪挑小梁王,初露锋芒,踏上了从军之路。
他聪颖智慧,用大刀破了金兵的“拐子兵”;郾城之战;朱仙镇大捷,均表现出了他卓越的军事才能。
岳飞他廉洁正直,不谋私利。
他曾说:“文臣不爱钱,武将不惜死,天下太平矣。
”在《题青泥市寺壁》中他写道:“斩除顽恶还车驾,不问登侯万户侯。
”像这样正直的官员,在古代社会中是十分罕见的。
岳飞还有着坚定的志向,毫不妥协的立场。
他坚决反对“议和”,终其一身为实现光复大宋的事业而奋斗。
靖康耻,犹未雪,臣子恨,何时灭。
驾长车踏破贺兰山缺。
满江红,就是岳飞一生的真实写照。
当绍兴十一年十月,宋金达成和议,以“莫须有”的罪名将岳飞投入狱中。
大理寺内,御史中丞何铸见到岳飞背部“精忠报国”的刺字,大呼:“强敌未灭,诛杀大将,绝非社稷长久大计。
”同年十二月二十九日,高宗下旨,赐死岳飞,是年岳飞39岁。
唉,真是英年早逝,天妒英才呀!我合上《岳飞传》之后,不由黯然泪下,无尽的痛惜和感叹涌上心来,正如岳飞所写:“欲将心事付瑶琴,知音少,弦断有谁听。
”岳飞传读后感800字【六】岳飞传》这本书主要讲述了南宋民族英雄岳飞立志报国,英勇抗金的故事。
岳飞是南宋一位赫赫有名的抗金名将,他虽然家境贫寒,但有远大志向,自幼刻苦习文练武,准备长大为国效力。
()他的母亲深明大义,在他背上刺了“精忠报国”四个字,嘱咐他一生一世都要为国家和民族的利益而奋斗。
当金兵犯宋,徽、钦二帝被俘,康王赵构南下称帝以后,岳飞没有辜负母亲的期望,以出色的指挥才能出任抗金元帅,他训练了一支纪律严明、作战勇敢的“岳家军”,一次又一次勇破金军,威名远震。
但正当他节节胜利之时,贪生怕死的赵构听从了卖国贼秦桧的谗言,一天之内连下十二道金牌召他回京。
不久,年仅三十九岁的岳飞被奸臣秦桧以“莫须有”的罪名害死在风波亭内,铸成了千古奇冤!岳飞的一生虽短暂,但壮丽而辉煌。
他精忠报国的伟大精神成为中华民族世代相传的典范,是我们每个中华儿女的榜样。
“撼山易,撼岳家军难”的美名也流传至今。
我曾去过杭州的岳庙,看到大门口写着岳飞的两句诗“三十功名尘与土,八千里路云和月”给我留下了很深的印象,这不正是岳飞一生的真实写照吗?而奸臣秦桧等人,却被铸成铁像,反剪双手,长跪于英雄墓前,受万世人民唾骂。
真是“青山有幸埋忠骨,白铁无辜铸佞臣”啊!作为新时代的小学生,我要以岳飞这样的英雄为榜样,牢固树立爱国主义信念。
记得梁启超有一句名言:少年强,则国强。
虽然,今天的我们不必经受战火的洗礼,不用担心国土的沦陷,但是我们有责任,有义务接过前辈的接力棒,为祖国的安危、祖国的建设、祖国的强大,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岳飞传读后感800字【七】故事中,岳飞刚刚出世,就遇到了大难,遇到了洪水,他的父母说:“洪水就要来了,儿子咱们快走吧”然后跳进一个大缸里,在洪水里四处飘流,终于有一天他们得救了。
他们漂流到一个村庄的河边,两个壮士把大缸拖上岸,上岸以后,他们住进了一户人家,后来岳飞长大了,告别了岳母,告别了村庄,上京城参军考试,在路上他遇到了几个好朋友他们是从小和岳飞长大的。
他们是王贵、张显、汤怀还有牛皋。
他们也是去京城参军考试的,他们一起住进了一家旅馆,等待明天的考试。
到了明天,岳飞的第一个对手出现了是洪先他是监考的门卫,他想见识岳飞等人的武艺如何。
然后洪先和岳飞比试武艺。
最后洪先输了,岳飞因为耽误了考试被考试的监考老师赶出门外。
这时考试已经考完了。
岳飞非常后悔,然后,监考的老师说:“你可以补考”岳飞和他的伙伴考完试以后参了军、当了将去打仗。
四次大胜兀术金兵,最之后岳飞当了副元帅,牛皋当了副统治。
最后岳飞来到风波亭被秦桧的奸计谋杀。
在这个故事当中,我最喜欢牛皋,因为他人高马大,武艺非凡,拿着两把铁剑,是岳飞的大将。
一位有胆有识,文武双全的军事统帅,岳飞从小刻苦练习武艺。
不久学来一身好功夫,八盘山小胜金兵、青龙山智破金兵、岳飞保驾牛头山、岳飞大破连环马,这一路历尽千难万险,也收服了很多大将,但是最后还是被奸臣秦桧夫妇的奸计谋杀了,岳飞这种坚强的意志很值得我们学习。
文笔好的言情小说,长一点。
《鬼吹灯》 是一部中国大陆的网络小说,作者为天下霸唱,主要内容是盗墓寻宝,是一部极为经典的悬疑盗墓小说,这部小说也迅速成为了图书销售排行榜的榜首。
之后作者继续创作第二部,内容涉及陈瞎子和鹧鸪哨之盗墓往事。
鬼吹灯第一部第一卷《精绝古城》,当然精绝古城这本可以分为前后部分,前半部分截止到野人沟黑风口的地下军事要塞,前面这些主要是进行一个框架平台的搭建,并没有什么与主线关系明确的线索,这半部主要想写成民间传说,乡村野谈那种类型,所谓民间故事的类型,我个人感觉大概就是僵尸和黑驴蹄子那种深山老林里的传说;从考古队进入沙漠寻找精绝古城开始,涉及到了鲜明的地理元素,从最开始便希望与地元文化相结合,所以这些元素是我非常想要融合进来的,西域沙漠、孔雀河、双圣山、三十六国、楼兰女尸、敦煌壁画,提到这些元素,一股神秘的气息扑面而来,所以在精绝古城这部分,我是将神秘感作为了故事核,到最后精绝女王也没露面,她算是神秘到底了,这一卷中涉及到了一些考古解迷之类的元素。
鬼吹灯第一部第二卷《龙岭迷窟》,实际上这卷故事,分为了三个部分,一是龙岭倒斗发现西周幽灵冢,二是摸金校尉黑水城寻宝,三是石碑店棺材铺献王痋术浮出水面,虽然一卷中有三个故事,但在本卷中,我主要想突出恐怖惊悚这一核心元素,也许有人说鬼吹灯是恐怖小说,其实我觉得完全不正确,整体上和恐怖小说关系不大,中国图书市场上似乎也从没出现过真正标榜恐怖招牌的小说,这是大环境和体制的限制,如果说到恐怖色彩,我想恐怖色彩只是本书诸多元素之一,并非主要元素,恐怖元素较多的只有龙岭迷窟这一卷,传统话本般令人窒息的扣子,这是耸人听闻的一卷。
鬼吹灯第一部第三卷《云南虫谷》,写这卷故事的时候正好是在看世界杯,印象尤其深刻,是对精力体力毅志品质的一次严峻考验,云南献王墓这一卷中以探险元素作为核心,因为我个人很喜欢看电影,曾经非常喜欢《深渊》和《异形》,所谓的探险,是探索+冒险,后来看到翻拍版金刚的预告片,有一段探险队利用转盘式冲锋枪,同山谷里蜈蚣恶战的桥段,喜欢这种场面,老式装备的探险队,皮划艇漂流,坠毁的空军飞机残骸,芝加哥打字机,在自然环境恶劣的丛林和化石洞穴中披荆斩棘,于是云南虫谷就启动了,完全藏宝图式的传统探险元素,里面加有一些伪非的灵异和科幻色彩,这是新旧冒险元素相互结合的一卷。
鬼吹灯第一部第四卷《昆仑神宫》,中国地大物博,不同的地域,孕育着不同的文化与传说,凡是中国神话必定离不开昆仑山,它是天地的脊骨,祖龙发源之地,西王母的神宫,北方妖魔的巢穴,昆仑离开了神话传说似乎就不能称之为昆仑了,加之最后的情节涉及到格萨尔王传说,制敌宝珠的英雄大王史诗,本身就是一篇神话色彩很强烈的说唱长诗,所以在昆仑山这一篇中,揉入了许多接近神话色彩的另类元素,风蚀湖的鱼王、无量业火、乃穷神冰、大黑天击雷山、水晶自在山、恶罗海城、灾难之门,显得这场冒险光怪陆离如同进入了幻界,昆仑神宫是如同在神界中冒险的一卷,虽然神话元素众多,但还是保持了一贯的原则,尽量向真实世界靠拢,当然不会有飞天入地,长生不死,神仙符咒那种真正的神话。
鬼吹灯第二部第一卷《黄皮子坟》是年代背景非常强烈的一卷,核心元素是关于黄鼠狼的种种诡异传说,和非人生物的墓穴和棺椁,以及东北地区特有的江湖体系,都是我非常感兴趣的元素。
但由于年代背景比较特殊,许多词语和内容难免要受限制,不同于思想活跃的八十年代,这一时期的主人公尚不成熟,但满腔的热情却是什么困难都挡不住的。
我曾在海拉尔和大连,参观过日军侵华战争时期的遗址,包括焚尸炉、监狱、欧洲风格的医院和研究所等建筑,对其印象深刻,所以将故事的背景设置在其中。
在这一卷中,我觉得写得比较满意的,是对于黄皮子读心术和焚化间的描写,以及老羊皮死后被雷火击中的诡异事件,很有沉重感,单就实物来讲,觉得怪汤这一段很离奇又很真实。
鬼吹灯第二部第二卷《南海归墟》作为第一部故事的延续,在前边几卷中,对于摸金倒斗的描写,使我觉得中国传统行业中,有许多风险很大的职业,风险性最高的,当属在海中采珠的疍民。
南海采珠的疍民原型出自广西北海地区,秦汉时期就已有龙户和獭家赴水采珠屠蚌,但是似乎很少有人来写他们的故事。
所以在这一卷中,海中采珠和这一行业的传说是重点元素。
有观点认为,灿烂辉煌一时的玛雅文化,是中国西周时期渡海的先民所建,因为两者相似之处极多,射日神话更是华夏文明中十分重要的内容。
曾想把海底的神箭,描写成一种真正的巨型兵器,迷失在归墟这片混沌之海内的摸金校尉和蛋民们,最终开动了震惊百时的神箭,射破了头顶的大海,从而逃出生天,可后来写的时候,把这个构思给忘了,但借助过龙兵这一海上的真实奇观逃生,也是十分惊心动魄的冒险。
关于用装填了石灰的西瓜杀死水中恶鱼,并依靠司天鱼在茫茫无际的大海上航行,这些事情并非是我虚构的。
以前在中国南方,确实存在着。
对于本卷中我比较满意的,是对海岛上的黑市描写,有一些关于海难的桥段也觉得不错,例如乾坤一跳等等;感到最不满意的是海柳底舱中海匪的尸体,这段粗糙了,应该有很大发挥的余地。
珠母海里的事情也应该展开来写,但每卷书的篇幅和字数也是一个很难克服的限制,情节和内容既不能多,也不能少,在没有整体大纲的情况下,很难控制,业余和专业的水平可能就在于此了。
鬼吹灯第二部第三卷《怒晴湘西》因为关于现代题材的限制越来越多,所以决定把前传倒回民国时期,放开手脚狠狠开挖。
以前我曾图着顺口,随意编了发丘摸金、搬山、卸岭这三大体系,随着故事情节的不断展开,就逐渐勾勒出了这些行业的来历、掌故、传说、手法,因为以前几本都以望风水盗墓为主,导致许多人,甚至连跟风写所谓盗墓小说的人,都只知道看风水找龙脉,却不知民间有许多稀奇古怪的盗墓方式。
所以在这一卷中,把望字诀以外的盗墓手段作为核心。
我觉得民国传说式的故事,一要有说书的语感、二是要有侠盗般的人物,再加上各种黑话切口,充满了历史民间故事的色彩,才会有趣。
以前写黑水城一段,是试探性的,没敢往大处写,但有了以前的经验,写起来自然驾轻就熟,其中编了一套全新的概念性暗语,也就是山经,包括常胜山和月亮门等体系,完全是虚构的。
再说一下地理背景,湘西的故事被写入文学作品中的,可以说是多如牛毛,但巫蛊、赶尸、落洞一类的事情,听得多了,就不会再有新意,我个人也很不喜欢,所以在《怒晴湘西》中,写了瓶山的各种传说,争取与那些老掉牙的故事区别开来。
并且在这一卷里,出现了一些全新的器械,例如蜈蚣挂山梯和穿山穴陵甲;再比如,陈瞎子使用的听风听雷之术,还有以敏锐的嗅觉闻土辨藏,都是民间流传的盗墓手段,可以算是戏我自己发明的几大盗墓体系,进行了很好的总结,这是最满意的地方。
另外个人感觉写得比较好的两个桥段,一是群鸡大战古墓蜈蚣,另一处是之前卸岭群盗误入水银发动的机关城。
鬼吹灯第二部第四卷《巫峡棺山》 作为全书的最后一卷,《巫峡棺山》这一卷的任务比较重,在计划中作为全书主线的四枚铜符,象征着通过不同形式存在于天地间的四种生命状态,想每部引出一符,但那样一来,就需要至少五册,只好简化了一些情节。
另外也打算在这一卷中,把《十六字阴阳风水秘术》成为残书的真实原因,以及摸金符上代主人的故事做出交代。
《鬼吹灯》全书起于《十六字阴阳风水秘术》残卷,最后也将终于《十六字阴阳风水秘术》当年被毁的往事,除了地仙村探险的内容,最后一卷中还包括了这些情节。
除此之外,还在本卷中说明了,为什么只剩下三枚古符,以及发丘印在明代被毁的历史,故事的地点发生在长江三峡附近,地理背景是令人匪夷所思的棺材山,情节发展上的转折很大。
长江三峡长七百余里,两岸连着无数山阙,层峦叠嶂,这里自古就是神秘的巴蜀文化与巫楚文化交汇的区域,神话故事和民间传说数不胜数,其中多少有一些上古历史的投影;兵书宝剑、千年栈道、峭壁悬棺……给后世留下了无数想象空间。
本卷中我最满意的地方有三处,一是金丝雨燕搭建的无影仙桥;二是观山神笔,画地为门;三是乌羊王古墓鬼音指迷。
另外,关于黑猪开河的传说,以及棺山盗骨图的来历,算是灵机一动的神来之笔。
在虚构的故事情节中,融入许多大家都知道的传说,比如天河鹊桥相会、神笔马良,还有古画《群贼盗墓图》,这些或真或假的传说,都在《巫峡棺山》中以全新的角度进行了解构。
在最后的六章里,我主要想阐述一下《鬼吹灯》全书的理念,“鬼帽子”这三章,是说不能迷信风水,“天人一体”的概念是在心而不在地;最后“物极必反”的三章,则是说明摸金校尉保身求生之道。
最后再说一下我的作品《鬼吹灯》两部八册,始自《精绝古城》,终于《巫峡棺山》,按我的想法还可以再写八本,但是,新的计划已经酝酿成熟,我已经有些迫不及待,所以已经没有再往下写《鬼吹灯》的计划了,这部书到此为止。
这篇文章的读后感,雪 祝勇,急,速度,好的加分
自己写,会对你有好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