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那个星期天读后感(200)
小学一二年级时,学业轻松,天天玩似的,每天如此,双休更加轻松,每周五晚上就写完了作业,后面两天日子就只有玩了,这日子和神仙一个样,可就是这无忧无虑的日子里却有了一次期盼。
那个星期天,爸爸本是应该带着我去院子里踢会球的,那是爸爸许久之前就答应的。
盼着盼着,星期天就来了,可每个星期天房子里都找不到爸爸的身影。
问妈妈,爸爸去哪里了
妈妈的回答总是一样,爸爸去上班了。
之前还会嘟囔几句,可每次都会被妈妈说,爸爸不上班,哪会给你买好吃的呀
日子久了,我也不敢再说了。
可是那个星期天,叫醒我的不再是闹钟,而是爸爸和蔼的声音,儿子起床了,爸爸今天陪你玩个够。
我立马坐起来,什么
我没听错吧
可以玩,还玩个够。
刷牙、洗脸、吃早饭,好像现在一秒如千金。
今天是一个不错的天气,阳光明媚,万里无云,小鸟也在唱着欢乐的歌。
我与爸爸正准备开始,爸爸的手机响了起来,我已经忘了爸爸说了什么,可爸爸说完之后的事我还记得,爸爸说他要去医院一趟,之后爸爸回到家里,换完衣服,就去医院了。
爸爸下午两点多回来了,但我一下子睡到了四点。
醒来时就见爸爸在电脑上敲来敲去,我静静地站在一边,心里不断发出疑问:难道爸爸忙昏了吗
太阳马上就要落山了,小鸟也归巢了,窗外只有风吹到树叶的“沙沙”声,等爸爸忙完就是六点了,我就在爸爸身边抱着球站到了六点。
见爸爸拔了U盘,走吧,现在玩还不晚,爸爸看了看我,抚摸了一下我的头,叹了一口气。
“咣当
”一声,爸爸又出去了,我呆呆的站在那里,眼里流下了泪,心里五味陈杂,直到妈妈叫我,才回过神来。
那个星期天,那呆呆抱着球的我,到现在还记忆犹新。
福楼拜家的星期天读后感200字拜托了各位 谢谢
《那个星期天》回忆了自己小时候因为妈妈答应带出去玩,结果等了一天,妈都没有兑现承诺的事情。
展现了小孩子从兴奋期待到疑惑不解,再到焦急不安,最后极度失望委屈的心情变化过程。
这样的心情我们都有过,所以容易感同身受。
文中的小孩还好,我小时候如果“整个上午就跟在母亲腿底下,估计都不用等到晚上,直接遭打了。
”那现在我不能这样想,我得站在一个作者的角度,如果是我,我会怎样来写呢
我也会像史铁生一样,不厌其烦地记述这个小男孩在等待过程中所做的那些用以消遣百无聊赖的等待时光的琐碎事情。
跳房子、跳方砖、拨弄蚁穴、坐在草丛里翻画报,每一件事都是做得那么心不在焉。
只等妈妈买完菜回来,这时间是那么难捱。
嗯,我也会时不时穿插周围景物的变化。
“那是个春天的早晨,阳光明媚。
”“去年的荒草丛里又有了绿色,院子很大,空空落落的。
”“我感觉到周围的光线渐渐暗下去,渐渐凉下去沉郁下去,越来越远越来越缥缈。
”“光线正无可挽回地消逝,一派荒凉。
”一切景语皆心语。
毕竟史铁生是大作家,我虽然也会有景的描写,但是我对景的感知和表达就会逊色很多。
我尤其喜欢第二次景色的描写。
“去年的荒草丛里又有了绿色,院子很大,空空落落的。
”孩子是多么有耐心地在等待着妈妈兑现承诺呀
虽然是孩子,也还是有一种预感,有可能不会实现。
为什么院子那么大呢
如果他很兴奋的时候,还会感觉到院子大吗
正是因为那种预感才产生的一种莫名的孤独。
我能想到的就是这么多,可是这篇文章的在抒发情感的方式还有很多呢
长句和短句的使用。
“那是一个星期天,从早晨到下午,一直到天色昏暗下去。
”慢慢地为读者呈现过程,每一个细节都是那么清晰,每一个时间节点都是记得非常牢固。
如果,就是“那是一个星期天,从早晨到晚上”这就没有了过程,感觉是那么轻描淡写,怎么能记得住那么多细节呢
还有一处,我也特别喜欢。
“我现在还能感觉到那光线漫长而急遽的变化,孤独而惆怅的黄昏的到来,并且听得见母亲咔嚓咔嚓搓衣服的声音,那声音永无休止就像时光的脚步。
那个星期天。
就在那天。
母亲发现男孩蹲在那儿一动不动,发现他在哭,在不出声地流泪。
”光线和声音那么漫长,但是一天过得又是那么快,妈妈的衣服似乎永远也洗不完。
小孩子的那种失望委屈再一次被渲染,即将达到极致。
后面接着用两个短句,情感已经蓄积到极致了,到了非发不可的时候了,所以特别清晰地记得“那个星期天。
就在那天。
”文章变得有弹力,我不知道这样的说法是否准确,但是我内心就是这么想的。
说到内心,史铁生使用了大量的内心独白,一个可爱、稚气十足、又特别乖巧的孩子让人爱怜。
《那个星期天》的读后感怎么写
300字,急
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
写读后感关键是一个感字,先用三四句话概括文章的主要内容,再结合实际谈自己的感想和体会。
可以夹叙夹议。
要注意写出真情实感。
读后感200
读了鲁滨逊漂流记后感200字英国有一位青年人,名叫鲁滨逊,他不听父亲的再三劝告,踏上了航海的道路。
有一次准备远航,他所在的那个大船正在海面上航行,突然狂风,海浪滔天,巨浪把他们的船打了一个底朝天,人们东一个西一个地被抛入了大海,许多人连“救命”都没来得及喊,就被大海吞没了。
鲁滨逊很幸运,总算没有死,一个漂到了一座荒无人烟的海岛上。
他本来绝望了,但他还是又去看了一次船,发现自己还有生存的希望。
在这以后的几十天里,鲁滨逊把船上所有对他有用处的东西全部都拿了下来,所以他就一个人在这个荒岛上过着远离世人的生活。
为了生存,他在荒岛上盖起了一个坚固的房屋,养了一个羊群。
可是好景不长,这一天鲁滨逊在岛上发现了一个巨大无比的脚印,还陆陆续续地发现了一些野人的行迹。
后来他和吃人的野人相遇,展开了一场生死大搏斗。
他用智慧和勇气把敌人打得抱头鼠蹿,在这期间他救了一个野人孩子,因为这个孩子得到自由的日子是星期五,所以他就给这个孩子取名叫“星期五”。
后来鲁滨逊又经过一场生死搏斗,为一只经过荒岛的英国船的船长平息了一场“政变”,和船长成了朋友。
他就坐着那只大船回英国,回到了自己朝思暮想的家乡。
鲁滨逊一个人在荒岛上生活了28年多,历尽千辛万苦,战胜了许多难以想象的困难。
他的克服困难的勇气和智慧,永远是我学习的榜样。
昆虫记读后感200字要15篇,要和里面的每一篇文章有关,谢谢啊
近日,我读完了《昆虫记》这本书,感触很深。
这本书的作者通过仔细观察,多次实验,细致描写了各种昆虫的生活习性、繁殖和捕食的方式,向读者展现了一个奇妙的昆虫世界。
作者写得生动有趣,读者读得兴趣盎然。
整本书所写的昆虫都使我感到有趣之极。
这都要归功于作者的仔细观察,细致描写。
如:螳螂的大腿下面生长着两排十分锋利的像锯齿一样的东西。
在这两排尖利的锯齿后面,还生长着一些大牙,一共有三个。
“为首的那条松毛虫一面探测,一面稍稍地挖一下泥土,似乎在测定土的性质”等,这些只有仔细观察才能写出来。
光是仔细观察还不够,还要细致描写,读者才能看懂,又如“这小筒的外貌,有点像丝织品,白里略秀一点红,小筒的上面叠着一层层鳞片,就跟屋顶上的瓦片似的”等,这些细致描写,使整本书写得更加生动、具体,引人入胜。
昆虫世界非常奇妙
在我没读这本书之前,我不知道管虫会穿“衣服”,不知道松蛾虫会预测天气,也不知道小蜘蛛会用丝线飞到各个地方。
现在我全知道了。
有些动物的思维方式比人还高,例如赤条蜂给卵留食物时,是把毛毛虫弄得不能动,失去知觉,而不是杀死毛毛虫,这样,就可以给食物“免费”保鲜。
又如舍腰锋给卵捕蜘蛛时,是只捕小的,这样每只就可以使小虫只要一顿就可吃完,每顿就可吃到新鲜的,怎么样
聪明吧
作者写出这些都是因为他仔细观察,而我,则是一个不太会观察生活的人,因此,老师叫我写作文时候,我总想不到题材。
不过有一次例外,一次去上课的路上,我发现了一队蚂蚁正在搬食物,经过观察我发现,蚂蚁是先把食物切成小块,然后顶在头上,搬回窝里,然后原路回,再搬。
这次我虽然仔细观察了,但这是对我感兴趣的事。
现在我明白了:不能只对我们感兴趣的事仔细观察,应该对周围的所有的事仔细观察,才能做到无处不文章。
瞧,小小的昆虫也蕴含着大学问呢
生活是写作的源泉,只有仔细观察周围的一切,才能了解世界的奇妙。
这是读完《昆虫记》后,我深刻体会到的。
看了《昆虫记》后,这本书使我十分着迷, 原来昆虫世界有这么多的奥秘,我知道了一些鲜为人知的昆虫常识和生活习性:蝉在地下“潜伏”四年才能钻出地面,在阳光下歌唱五个星期;蟋蟀善于建造巢穴,管理家务;蜘蛛在捕获食物、编织罗网方面具有才能,人类用三角尺和圆规也未必能画出那么出那么准确的网;螳螂善于用“心理战术”制服敌人,是对方惊慌失措……种种奇妙的现象都展现在我们眼前,让我们足不出户就能感受到昆虫世界的奇妙。
初看这本书的题目,还以为是一本科普读物或是观察记录什么的,所以并没有在意,只是漫不经心的去阅读它,可当我读了才不到一半的时候,我便被它深深的吸引了。
于是,昆虫的颜色是从哪里得到的
蝗虫也有值得我们学习的地方
……这些问题久久萦绕在脑海里,使我不得不如饥似渴的读完了它。
这本书使我受到了无数的启发。
蝉,这位大自然的歌唱家,虽然在炎炎夏日为我们带来了高昂的歌声,可人们似乎并不喜十分欢它。
法布尔抛开世人对蝉的看法,开始了他对蝉的研究。
很快,他便发现蝉是一位自食其力的勤奋者。
反之,被人们授予极高荣誉的蚂蚁竟然是凶悍的劫掠者,它们将蝉辛苦寻得的食物一抢而光。
这使我懂得看待问题时不能光依据别人对待此事的看法,而要自己去寻觅真正的答案,并且要从不同的角度去发现,钻研。
寄生虫,这种似乎被世界上所有人所唾弃的昆虫很快也成了法布尔的研究对象。
在人们看来,它们天生懒惰,靠夺取别人的劳动成果来维持自己的生存。
但法布尔在妥协此看法的同时也发出了不一样的声音。
他认为从本质上来说寄生不是一种享受,而是一种行猎行为。
表面上是坐享其成,但实质上寄生虫付出了劳动。
他还举了几个例子来证明了这一观点。
为寄生虫家族洗去了千古罪名。
法布尔这种求真精神使我大受感动,他不论昆虫们曾经作了什么,只从自己的实验里去真正的了解他们。
法布尔的这部书,咋看起来是非常枯燥无味的,可当你深入去了解它,你便会发现,法布尔不仅是一位昆虫学家,还是一位作家
“萤火虫的光是白色的,非常柔和而且幽静,没有一点儿刺激,就像星星的光华被这只小小的昆虫给收集起来了一样。
让我们怀疑天上的星星原本就是无数萤火虫在那里睡眠。
”如此一段优美的文字正是出自法布尔之手。
因此,人们赞誉法布尔“拥有哲学家一般的思,美术家一般的看,文学家一般的感受与书写”。
总而言之,《昆虫记》这部书给了我无数的乐趣与无数的启发,我认为这是一部值得一生阅读的好书。
我想,无论是谁,只要认真的阅读一下《昆虫记》,读出体会和感想,一定会知道的更多。
我被书中对各种昆虫幽默有趣的描写深深地吸引着。
在作者的笔下,人性化的虫子翩然登场,萤火虫给蜗牛涂上了麻醉药,享受它的一顿美食;红蚂蚁执着得异常可爱,他们出行、回家只认一条路;螳螂只有在与敌人作战时才露出腋窝下像珍珠一样的圆点,炫耀一番……多么可爱的小生命啊
读着读着,这些栩栩如生的虫子们渐渐地清晰起来,我思考着:如果我们注意保护环境,不污染环境,这些虫子是不是还会存在呢
现在的环境日益恶化,将来他们还能生存下去吗
我被法布尔探索大自然时那严谨的实验方法,大胆的质疑精神和勤勉的作风所叹服。
他五十年如一日地深入到昆虫的世界中,尽自己最大的努力对各种昆虫进行研究,并用生动的文字形象地展示在世人面前,可以说,书中的每一个字都蕴含着他对生命和大自然的热爱。
看到他细致入微地观察毛虫的旅行,不顾危险地捕捉黄蜂,反复对高鼻蜂毒针的作用、时间、效果进行试验……我深深地感受到了科学精神的伟大。
整本书所写的昆虫都使我感到有趣之极。
这都要归功于作者的仔细观察,细致描写。
如:螳螂的大腿下面生长着两排十分锋利的像锯齿一样的东西。
在这两排尖利的锯齿后面,还生长着一些大牙,一共有三个。
“为首的那条松毛虫一面探测,一面稍稍地挖一下泥土,似乎在测定土的性质”等,这些只有仔细观察才能写出来。
光是仔细观察还不够,还要细致描写,读者才能看懂,又如“这小筒的外貌,有点像丝织品,白里略秀一点红,小筒的上面叠着一层层鳞片,就跟屋顶上的瓦片似的”等,这些细致描写,使整本书写得更加生动、具体,引人入胜。
昆虫世界非常奇妙
在我没读这本书之前,我不知道管虫会穿“衣服”,不知道松蛾虫会预测天气,也不知道小蜘蛛会用丝线飞到各个地方。
现在我全知道了。
有些动物的思维方式比人还高,例如赤条蜂给卵留食物时,是把毛毛虫弄得不能动,失去知觉,而不是杀死毛毛虫,这样,就可以给食物“免费”保鲜。
又如舍腰锋给卵捕蜘蛛时,是只捕小的,这样每只就可以使小虫只要一顿就可吃完,每顿就可吃到新鲜的,怎么样
聪明吧
作者写出这些都是因为他仔细观察,而我,则是一个不太会观察生活的人,因此,老师叫我写作文时候,我总想不到题材。
不过有一次例外,一次去上课的路上,我发现了一队蚂蚁正在搬食物,经过观察我发现,蚂蚁是先把食物切成小块,然后顶在头上,搬回窝里,然后原路回,再搬。
这次我虽然仔细观察了,但这是对我感兴趣的事。
现在我明白了:不能只对我们感兴趣的事仔细观察,应该对周围的所有的事仔细观察,才能做到无处不文章。
瞧,小小的昆虫也蕴含着大学问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