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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叫花子的读后感

时间:2020-06-15 12:19

10000字的读后感

一万字的读书笔记【篇一:读书笔记10000字】《爱的教育》读书笔记在这本书里其中我最喜欢的是《卖炭者与绅士》还有《义快的行为》这两节,第一节写了一个父亲对他儿子诺琵斯的爱,诺琵斯骂培谛的父亲是个叫花子,诺琵斯的父亲知道后,非要诺琵斯向培谛和他父亲道歉,虽然培谛的父亲一再拒绝,可诺琵斯的父亲还是坚持要让诺琵斯道歉,从这里可以知道,诺琵斯的父亲是一个多么正直的人啊,他用他的爱来熏陶他的儿子,让他的儿子也变成一个关心别人,不取笑他人的人.第二节写的是一个墨盒砸到老师的事件,原因是克洛西被人凌辱,最后忍受不了了,就拿起墨盒向那些人扔去,没想到扔到了刚从门外进来的老师,最后卡隆要帮他顶罪,但老师知道不是他,让肇事者站起来,并没给他处罚,听他讲完事实后把那些人抓了起来,但卡隆跟老师说了些话,老师就不处罚他们了.这里就表现了卡隆他关心他人的一种高尚的精神,并且得饶人过且饶人,这是难得的一种为人处事.读到这里,我想在这个以经济利益为主的社会上,使同学之间自私自利,以我为主,嫉妒打击,怕得罪人,恶意竞争等不良作风日益生成,那种关爱他人的精神已经渐渐淡漠,在社会加强精神建设的同时,我们也应该在学校家庭上学习这关爱他人,让自己以身作则,用自己的爱心来熏陶别人,让爱在人们心中永驻《活着》读书笔记只要活着我喜欢看书,喜欢看各种各样的书,看的很杂,文学名著,流行小说都看,只要作者的文笔不是太差,总能让我从头到脚看完整本书.只不过很多时候是当成故事来看,看

有没有《王子与贫儿》的读后感20字的

小说《王子与贫儿》读利用童话的形式、巧妙的讽刺、幽默的语言给大家讲了一个故事,描述了同一天出生的两个主人公-王子小爱德华与贫儿小汤姆的故事。

以下是cnfla小编为你整理的读后感,希望你喜欢,欢迎阅读。

这篇小说是以19世纪的英国为背景,描写一个贫苦儿童汤姆和一个富贵王子爱德华交换社会地位的童话式故事。

贫儿汤姆从小过着衣不蔽体、食不果腹的贫困生活,幻想着自己能有一天当上富贵的王子,而爱德华因厌倦死板、空虚的宫廷生活,也幻想着能到民间尝尝作贫儿的滋味。

于是有一天,他们交换了身份,开始了新的生活。

通过这个童话情节,小说首先用鲜明的对比手法,展现了劳动人民生活的极端艰难困苦和统治阶级生活的极端豪华奢侈。

在此同时,小说还鲜明地表明了人生生来平等的民主主义思想和环境决定人物性格的唯物主义观念。

汤姆并非天生就只能当贫儿,爱德华也不是生来就只能当王子,全部的不同只在服饰和地位。

爱德华就曾跟汤姆说:“要是我们光着身子走出去,谁也分不清哪个是你,哪个是我!”的确,当贫儿穿上王子衣服时,大家都把他当成王子;而爱德华穿上贫儿衣服后,大家便认定他是贫儿,这里既没有什么“天生富贵”,也没有什么“天赋王权”,问题的关键只在穿什么服饰和处在什么地位。

不仅如此,汤姆在穿上王子衣服,被人推上王位后,便立即颁发仁慈的法律,释放无罪的囚犯,否定封建法律的荒谬,指责宗教裁判所的草菅人命,成了被万民拥戴的开明君主。

而爱德华在穿上贫儿衣服后,也能在重新当上国王时废止酷刑,昭雪冤狱,颁布新法,以改善人民的处境。

这是他俩突然心血来潮或良心复苏吗?不,这是环境对人物性格的客观影响,是健康、朴素的人民生活对人的改造作用。

汤姆从人民中来,健康、朴素的人民生活使他从小就具有善良、正直的品质和同情苦难、嫉恶如仇的性格。

而爱德华从王宫走到人民中去以后,受人民生活的影响,也逐渐具有了跟统治者截然不同的品质和性格。

小说虽然取材于16世纪英国,但读者从小说所描写的人民大众的苦难生活,很自然会联想到19世纪七八十年代美国劳动人民的艰难处境;从小说所描写的统治者的为所欲为,很自然会联想到当时美国资产阶级政府的专横欺诈;从汤姆和爱德华交换身份后的思想言行,也很自然会联想到深刻的种族歧视。

因此,小说虽然取材于16世纪英国,但其批评的矛头是指向19世纪的美国。

这个本书主要讲两个在同一天出生的孩子,因为家境不同,一个成了英国的王子,而另一个孩子汤姆成为了他臣民中的一员,一次偶然的机会使他和王子爱德华成了好朋友,而汤姆的命运却发生了巨大的改变。

汤姆在一次偶然的机会中进入了王宫,并和王子交上了朋友,他们在一次交换衣服的游戏中互换了衣服,由于两个孩子长得几乎完全一样,如果不是因为衣服的问题,他们两个都几乎认不出对方来了。

然而穿着破衣服的爱德华走出房间后却被卫兵误认为是汤姆,而被赶出了城堡。

爱德华被赶出城堡后四处流浪,忍受贫穷。

爱德华在外流浪时受尽了欺凌和嘲讽,他向人们诉说他才是真正国王,可人们却根本不信,取之而来的是人们的拳脚相加。

而在皇宫中的汤姆却享尽荣华富贵,并当上了英国的国王,虽然刚开始并不习惯宫廷生活,但它最终也慢慢熟悉了皇宫中的许多礼仪并喜欢上了这种生活。

爱德华却在流浪几乎险些丧命,多亏了好心人麦尔斯·亨顿出手相救,才使他脱险,并且帮助爱德华回到了皇宫,而汤姆也将本不属于他的王位还给了爱德华。

此后,爱德华成了一名仁慈的君主,爱德华六世在位那些年是特别仁慈的时期,最终爱德华和他的子民们一起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在你小的时候,脑海里有没有闪过想当王子的念头?《王子与贫儿》中的主人公汤姆就是这样一个爱幻想的人。

他出生在伦敦的垃圾大院,家境贫穷的他,时刻梦想着自己有朝一日能当上风度翩翩的王子,在干净的食堂吃饭,在优美的环境学习……他想当王子几乎到了走火入魔的地步,连和伙伴们玩的游戏都是假扮王子。

一天,他在玩游戏时不知不觉中走到了皇宫前。

卫兵以为他是个叫花子就威吓他。

这一情景恰好被真正的王子爱德华看见了,他立刻责问了卫兵,并将汤姆带到王宫款待了一番。

饭后,他们觉得对方的衣服十分有趣,就把衣服脱下来给对方穿上。

这时爱德华发现汤姆手臂上有道伤痕二话没说就气冲冲地去找守卫算帐了。

到了门口,守卫以为他是汤姆就把他赶了出去并关进了监狱。

在狱中,爱德华发现很多人都是小错就判死刑,更多的人是因为误会才进来的。

爱德华十分震惊,他发誓一定不让他们白白吃苦受罪,回去就修改宪法,使无辜的人洗清罪名。

经过九九八十一难,他终于在国王加冕的最后一刻赶到了王宫,并成为了新的国王,而汤姆也成了他的左肩右膀。

汤姆和爱德华,这两个不同的孩子,却同样拥有一颗善良的心。

这段特殊的安排使贫儿改变了他的人生轨迹,使王子体会到了人间疾苦。

儒林外史的读后感 字数和篇数越多越好

篇一:三百字读后感 选我吧  《水浒传》一书记述了以宋江为首的一百零八好汉从聚义梁山泊,到受朝廷招安,再到大破辽兵,最后剿灭叛党,却遭奸人谋害的英雄故事.读完全书,印在我脑海里挥之不去的只有两个字:忠,义.  忠,即是对自己的祖国,对自己身边的亲人,朋友尽心竭力.宋江在种种威逼利诱之下,仍然对自己的祖国忠心耿耿,这就是忠;林冲的妻子在林冲被逼上梁山之后,对高俅之子的凌辱,宁死不屈,最终上吊自杀,这也是忠.在当今这个社会中,相信很多人都能做到一个忠字,但是,却很少有人能够做到一个义字.  一个义字,包括了太多的内容.《水浒传》中一百零八好汉为兄弟,为朋友赴汤蹈火,两肋插刀,就只为了一个义字;为人民除暴安良,出生入死,也只为一个义字.由此可见,一个义字虽然只有三笔,有时却要用一个人的生命去写.在现实生活中,给人让座几乎谁都可以做得到,但救人于危难之中却不是谁都可以做到的.因为它需要有相当的勇气,甚至是一命换一命的决心.  义,可以解释为正义.一个具有强烈的正义感的人,就是一个精神高尚的人.古往今来有多少英雄好汉,舍生取义.难道是他们不怕死吗?他们为了正义,为了真理可以奋不顾身,因为强烈的正义感清楚地告诉他们,什么是不该做的,什么是值得用生命去奋斗的.一个没有正义感的人,是不会理解这些的.因为他的正义感已被麻木所吞噬,奋斗的激情已经被冻结,只是他的灵魂被社会中一些丑恶的东西同化了.  我还清楚地记得《水浒传》英雄中有一个黑大汉,他生性鲁莽,性情暴躁,经常为小事与他人发生冲突,甚至搞出人命案.但他却能够路见不平,拔刀相助,令那些丧尽天良的家伙们闻风丧胆.在现实生活中,虽然没有这样惊心动魄的大事发生,但义字却渗透着我们的生活.对朋友讲义气,是小义.对素不相识的人或事物也用一种正义的眼光去看待,就是实际意义上的大义.我们中华民族,是一个大义的民族,当日本侵华,多少义气凛然的革命烈士,用他们的满腔热血,誓死不屈,才成就了今日蒸蒸日上的祖国.董存瑞舍身炸暗堡,黄继光用自己的胸膛堵住了敌人的机枪,这些都是炎黄子孙大义的延续,是中国历史上挥之不去的光辉.  篇二:  暑假里,我读了 丹尼 尔· 笛福的《鲁滨逊漂流记》,同时我也读懂了这本书的含义。

小说描写了英国青年鲁滨逊怀着一颗云游四海的远大志向,离别了家人,穿越大西洋,在航海中历经了无数惊心动魄的险情,后来又在太平洋遇到了一场大风暴,惟有他一个人坚强地活了下来,并来到了一座荒芜人烟的孤岛上。

他在快要绝望的时候感悟到了生命的意义,这个意义就是“惟独意志坚强的人才能得到上帝的恩宠,才能成为大有作为的人”。

正因为有了这样的信念,他才能够在孤岛上顽强的生存下来,开拓荒地,筑房子,养家禽,产水稻,与野兽和野人们斗志斗勇……经过不懈努力,他终于回到了英国。

  最使我敬佩的是鲁滨逊“不成功我决不罢休”的坚贞不屈和顽强意志的精神。

从他的故事中,是什么让他居然有这种惊人的意志力呢?靠的就是四个字,“顽强、勇敢”!以前学习的时候,我一遇到难题就退缩了。

可我自从读了《鲁滨逊漂流记》之后,它不仅震撼了我的心,也同时感染了我的思想。

今后,不管在生活上还是学习上遇到了什么困难,我都力尽全力去“战胜”它。

  在今后的人生道路上,我也要像鲁滨逊那样坚强、勇敢。

因此,我要做一个坚强的人、勇敢的人,只有不断地学习、摸索、发现,才能敢于锻炼自己,做一个强者!  篇三:  读了《只有一个地球》这篇文章后,我知道了:地球是人类的母亲,是生命的摇篮。

  据有幸飞上太空的宇航员介绍,他们在太空看到的地球是一个美丽、晶莹而唯一有生命的星球,在它周围裹着一层薄薄的水蓝色纱衣。

地球总是无私地为人类做着贡献,但是由于人类不知珍惜,不加节制地开采和随意地破坏,不但使地球的自然资源越来越少,还造成了一系列的生态灾难,给人类的生存带来了威胁。

例如1995年7月份,我国发生了一件事:几家工厂因过量地向大海和空气中排放污水和污烟,以致造成大量酸雨下降,使大-片森林和庄家受损。

这样既污染了环境,又使自然资源受到了严重损失。

  我们这的地球太可爱了,同时又太容易受害了。

朋友们,科学家已经证明:在宇宙以外地球为中心的40万亿公里内,没有适合人类居住的第二个地球。

人类不能指望在破坏了地球以后再移居到别的星球。

  只有一个地球,地球的公民们,快醒悟吧!让我们一起保护我们的家园——地球!!!  篇四:  放下沉甸甸的《三国演义》,那淋漓尽致的情节、拍案叫绝地计谋,还是余音绕梁,丰富的句子、富有表达性的好词佳句,都深深在我脑子里扎了根。

  读了《三国演义》一书,使我受益匪浅。

中国四大名著之一的《三国演义》是我国古代历史上一部重要的文学名著。

《三国演义》刻划了近200个人物形象,其中有庸主献帝刘禅,气量狭隘的周瑜,忠厚的鲁肃,勇猛的张飞,重义的关羽,纳贤的刘备……但是在这些人物中最喜欢的还是诸葛亮. 被称为是儒家伦理型的理想人物,他的“才“.“学“.“识“都注入了“仁政“的道德内容,他有独特的人格,择梧而栖,择主而事,他尽忠于刘备,尽忠于蜀汉,最后中献身于统一的大业中.“受任于败军之际,奉命于危难之间“随着蜀汉的衰亡悲剧,他也成了悲剧人物!  再说关羽,他也是留下印象最深的人物之一,他降汉不降曹、秉烛达旦、千里走单骑、过五关斩六将、古城斩蔡阳,后来又在华容道义释曹操。

他忠于故主,因战败降敌,但一得知故主消息,便不知千里万里往投。

我认为虽降了敌,但最后还是回来了,不但仍算忠,而且还要算一种难得可贵的忠啊。

  还有猛将张飞,长坡桥单骑救主,智夺瓦口,义释严颜,可谓功不可没,只可惜关羽一死,便失去理智,不务正业,无故鞭打士兵,导致自己被手下两名小将刺杀,还陪上了黄忠、刘备和蜀国七十五万大军的性命,使蜀国状况一落千丈。

相反,魏国名将司马懿对诸葛亮的辱骂置之不理,态度乐观,使一代奇才诸葛亮无计可使,以病死五丈原为告终。

可见当遇见悲伤、痛苦、气愤的事情时,应该理智地控制情绪,用乐观的态度去战胜它,如果意气用事,后果将不堪设想。

  总而言之,《三国演义》可以说是四大名著中的精品小说。

作者在用笔上不仅有实写、虚写、详写、略写、插叙、倒叙,而且采用了沿线索来记叙的文学手法。

它的社会影响,远远超过了它的文学价值。

它留给我们青少年,乃至于整个中华民族的意义是深远的。

血色浪漫的读后感

[血色浪漫的读后感]在火车上的这几天,没有干什么特别有意义的事情,就是把《血色浪漫》看了一下,血色浪漫的读后感。

这本书给我的触动其实很大的,我想了很多事情。

就像我当时看《大宅门》、《走西口》时的感觉是一样的。

所以今天上课我一直憋着,憋的心里特别难受,我必须写一下,要不我准会被憋死的。

刚开始吸引我的是这个书名,《血色浪漫》在一场血雨腥风的战争中,那些可望而不可及的浪漫。

我一直在想如果只写文化大革命那些事情恐怕也不会有什么特别的。

那是一个疯狂的时代。

每个人都在经历着我们现在看来不可理解的事情。

在那个一片红色的年代里,只有那几个人将生活玩得很转。

我是个俗人,没有办法。

我就是因为这几个人鲜明的个性喜欢上了这个小说。

先说钟跃民,这个人真是太混蛋了。

他打群架、拨份子、那个时候的他好像是着了魔一样。

他总是有这样的本事,往往把求别人的事转换成别人求他的。

出门忘记带什么都不会忘记带菜刀。

整个就是一个学流氓未遂的二流子。

就连离开周晓白都是那么理直气壮,害怕一个女生耽误了他。

有时候我真想打嘴巴抽死丫的。

真是混蛋到家了。

眼珠子一转坏点子就跟着往外冒,简直是坏的流油。

可是这个人我就是恨不起他来。

我觉得他很可爱。

想来想去,终于知道原来我是羡慕他。

他总是那样把生活当成是一场游戏。

不论自己的角色是什么一定要玩的精彩。

我真的太羡慕他了。

他在陕北的时候,带着村里的人去要饭都能要得那么理直气壮、精彩纷呈,最后要放要到商贩揭瓦,把人家的一个酒楼顶都给掀了。

这是我见过最牛的一群叫花子,读后感《血色浪漫的读后感》。

他总是报持着一种在路上的感觉,就是面对任何事情过程总是最重要的,人总是要在任何时候都知道享受生活给的任何东西,找到当下的乐趣,并全心投入的去玩,在北京他是一个成功的玩主,那时候的人们总是闲得发闷,他们就有自己的玩法。

知青下乡,条件在艰苦,没吃的他还在玩。

我估计钟跃民应该是水瓶座的。

总是那么有创新精神,又总是那么拿捏、玩转生活。

感情上周晓白的确不适合他。

他学要的是那种就算今天他想去要饭,那个人也会兴高采烈的在后面给他敲饭盆;明天他想去当野人,那个人也会高兴的跟着他,在太阳下相互捉虱子。

总的来说那个人一定要比他会玩,比他更能找到生活的乐趣。

我喜欢这样的人,总是这么无拘无束,过自己想要的生活。

他可以偷鸡、可以用仅有的裤子换一条狗杀着吃。

可以有很多小毛病,但是大节不会改变。

讲义气、重情义,为朋友两肋插刀、仗义疏财。

说出了一些话以后,现在不是太憋得慌了。

但是感觉还是没有表达我想说的意思。

我很欣赏这样的人,这种人你就算把他扔到两级地带,他也会在冰面上建造起城堡来;扔到沙漠,说不定他会用沙刺叶腌渍出咸菜来。

我希望自己也是这样,能过享受人生,在短暂的生活中,不抱怨,充满希望的迎接每一天的到来。

  〔血色浪漫的读后感〕随文赠言:【这世上的一切都借希望而完成,农夫不会剥下一粒玉米,如果他不曾希望它长成种粒;单身汉不会娶妻,如果他不曾希望有孩子;商人也不会去工作,如果他不曾希望因此而有收益。

总统给乞丐鞠躬的故事

美国前总统林肯有一次外出,路边有一个身穿破烂衣衫的黑人老乞丐对其行鞠躬礼,林肯一丝不苟地脱帽对其回礼。

随员对总统的举止表示不解,林肯说:“即使是一个乞丐,我也不愿意他认为我是一个不明事理的人。

王子与贫儿的读后感。

急需5篇,一片300字

今天,我读了一本美国著名作家写的代表作品——。

故事是这样的:在很久以前的一天里,故事的两位主人公王子爱德华与贫民汤姆在同一时间出生了。

虽然是这样,但他们的身份却是天壤之别。

一个是衣衫褴褛的贫民汤姆,一个是王位的继承人爱德华。

在他们十三岁的一天中,由于一个偶然的机会,汤姆和爱德华戏剧性地对掉了角色。

由于他俩长得像,所以无人认得出来。

汤姆在宫里待的时间长了,学会了应付和使用权力。

而由于他小时候在“垃圾巷”生活,知道一些人民的疾苦,所以废掉了很多残忍的刑罚;而爱德华在社会底层受尽了苦难,亲身体验了人民的痛苦和不平以及官员们的盛气凌人。

还是一个偶然的机会,他再次与汤姆互换了角色,登上了国王的宝座,废除了王法,制定了新法,最终成了一位受人爱戴的新国王。

我认为汤姆在十三岁以前一直生活在社会的底层,他当上王子纯粹是一个偶然。

这本书上说得对,贫民想拥有一个王子的荣华富贵,却不愿意放弃自己的自由;而王子希望拥有自由,但也不愿意放弃自己的荣华富贵,这说明人在任何时候都有一个奢望,就拿汤姆和爱德华来说,汤姆在他十三岁以前,是一个乞丐,虽然没有钱,但他却能自由玩耍,幻想能当上王子,拥有荣华富贵,可他当了王子之后,便觉得自己被囚在一个黄金做的“笼子”里。

虽然享受荣华富贵,过着锦衣玉食的生活。

但他比以往任何时候都要思念在“垃圾巷”的自由时光。

当真正的国王爱德华如自己的心愿,喘着破烂不堪的衣服,像汤姆以前一样,到处流浪。

虽然这样,我觉得他们这样弄拙成巧。

因为爱德华贫困潦倒,所以尝尽了人生中的辛酸苦辣,因此从中受益匪浅:因为过着与老百姓一样的生活,所以发现了政治弊端,这对他统治国家是大有益处的,况且,我还认为汤姆和爱德华都很善良,因为如果王子不善良的话,汤姆也不会进宫,更不会引出这一系列的事情。

而且汤姆当了王子后,废除了许多残忍的法律,释放了许多无辜的犯人。

好人有好报,最后王子终于登上了皇帝的宝座,汤姆也成了一名皇帝的顾问。

读了这本书后,我想到了以前从未想过的:人在任何时候,都不可能使自己的生活十全十美,做什么事都有利有弊,因为所有事情都是相对的:你拥有了这样,就必须放弃另一样。

而且,我还感受到人不论是在荣华富贵中,还是在贫困交加中,都要本着一颗善良的心,为大家,为别人做好事

写一篇爱的教育其中一篇的读后感,200字左右。

爱的教育》这本书是一部流传世界各地的名着,它是以日记的方式来写的,虽然每篇的篇幅不长,但都有一个感人的小故事。

“爱”是多么闪亮,多么令人钟爱的字。

人们追求爱,也希望能拥有爱,爱能使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变得更好

我们要完全拥有它,必须去充实它,让我们携手,共创出人间最美好的爱。

这本书里也正是想表达这一点。

读《爱的教育》,我走进了安利柯的生活,目睹了怎样学习,生活,怎样去爱。

我觉得安利柯是个孝顺的孩子,也是个善良的孩子。

他天真、活泼、好动,我发现在他生活的周围有许多关怀他的好朋友,时常鼓励他,安慰他,所以他才可以顺利成长。

在这本书里,我最喜欢的是《卖炭者与绅士》这一节写了一个父亲对他儿子诺皮斯的爱。

诺皮斯骂培谛的父亲是个“叫花子”,诺皮斯的父亲知道后,非要诺皮斯向培谛和他父亲道歉,虽然培谛的父亲一再拒绝,可诺皮斯的父亲还是坚持要让诺皮斯道歉。

从这里可以知道,诺皮斯的父亲是一个多么正直的人啊,他用他的爱来熏陶他的儿子,让他的儿子也变成一个关心别人、不取笑他人的人。

我看完这本书体会到同学之间的关爱和照顾,我也从中知道老师对同学的关爱和教导。

这让我想起了我的老师们,他们对我很好,就像安利柯的班导师一样慈祥、温柔、用心的在教导我们,关心我们

读这些故事真是让自己受益匪浅,我想我们也应该以身作则,在学校、家庭中学习这种关爱他人,用自己的爱来熏陶别人,让爱在人们心中永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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