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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黑黑黑黑的故事读后感

时间:2018-02-06 01:24

黑氏 的读后感

黑氏 的读后感最近心里颇不宁静,总憋着一股气,一些小事便也能触我所怒,我深知这样下去不行,渴求平和,这时我想到了书。

如今,只有书能救赎我,但当看完贾平凹的中篇小说《黑氏》之后,我得到的不是内心的平和,恰恰相反。

我越发得躁动了,不只是因为自己的粗心,没能把结局看明白,中秋月夜黑氏和来顺的私奔被我认为是再一次的幽会,幸好有比我细心的读者的提醒,真是惭愧至极。

然而我却没能想明白黑氏怎么就下定决心私奔了呢

其实我是为黑氏的丈夫木椟抱不平,可怜他。

然黑氏的私奔却也无可厚非。

当恶近乎善时最撕扯人心,黑氏不是不守妇道的娼妇,来顺不是诱人出轨的伊甸园里的蛇,木渎也不是受害者(他或许是黑氏私奔的主因)这不能用世俗道德、伦理来判定对错,不禁让我生发出一种对人生意义的茫然感。

我想有必要把故事的情节复述一下:“故事讲的是一个容貌平庸、甚至有点丑陋的农村妇女黑氏,嫁给了信贷员的儿子小男人,因为婆家越来越有钱,小男人也就有了外遇,搭上了乡长的女儿,从此很少回家。

因为来顺和木犊的好打抱不平、胡乱搅和,黑氏知道后就选择离婚,实际是被扫地出门。

黑氏离婚之后,就有来顺和木犊这两个男人喜欢她,并先后来提亲并付上礼金,但黑氏最后跟了木犊。

日子虽然艰苦难挨,但是靠着自己的努力挣钱,加上木犊外出打工挣的钱,生活也渐渐好起来。

因为木犊不甚解风情,耐不住寂寞的黑氏,虽然明知自己不该不守妇道,还是暗中和来顺好了几次,而且最终还是移情别恋,选择了跟来顺私奔……作者的用意似乎很难揣测,不知道他想表达一个什么样的主题(我没看出来),网上一些睿智的读者的读后感,每个人都有自己不一样的解读,正所谓“一千个读者眼中就会有一千个哈姆雷特”可能这就是作者的意图吧

忽记起前几日翻了几页的商战小说《输赢》,其中有段我不以为然的对话,是周锐劝慰方威鼓起勇气追空姐赵颖的,“你真的打算放弃吗

你知道那个人真的是她的男朋友吗

你看见他们手拉手了吗

即使是她男朋友,他们感情好吗

她真的幸福吗

这些你都不知道。

如果她有了男朋友,她为什么单独和你见面呢

为什么不和男朋友一起来呢

”方威被周锐这些话开了窍,豁然开朗地说“即使她结了婚,如果不幸福,我一定要挺身而出,将她从水深火热中拯救出来,如果她幸福,那我要让她更幸福。

”总之这个墙角他是挖定了。

看到这里,我便没有继续看下去的兴趣,因为我不喜欢这样的强盗逻辑,毁人家庭,挖人墙角的价值观在这本书里被认可,“能被抢走的爱情不是爱情”可能马上有人会用这样的话来反驳我,此话一出,我承认我词穷无力反击。

只好沉默,但我还是对挖墙脚的行为心存芥蒂。

就像《黑氏》里来顺携黑氏的私奔用不能被我认同一样。

一定程度上来顺“抢走”黑氏是为了让她生活得“更幸福”,像极《输赢》里方威的逻辑。

但又没显得比方威光明磊落(夜里悄无声息地走掉)。

黑氏的丈夫木椟的确不解风情,不懂女人心思,甚至让读者产生他到底爱不爱黑氏的疑问。

而我认为他们夫妻之间决不只有性,还有爱。

木渎置生死于不顾去煤窑挖煤,没日没夜牛马似地劳作为证,只是木渎正如他的姓名一样,木讷呆板,不善言辞,把爱深埋内心(作者始终没有言明)是悲剧产生的原因。

虽然来顺和黑氏的私奔无可厚非,但我想这是不是对木椟的残忍

或许有第二条路

比如黑氏提出离婚,相信这样木椟的伤痛可能会更容易痊愈。

又或者。

来顺、黑氏最终在月圆之夜逃向了深山,剩下的是木椟的落寞和读者好或者坏的联想。

又想起存在主义的格言:人没有义务遵守某个道德标准或宗教信仰,人有选择的自由;要评价一个人,要评价他的所作所为,而不是评价他是个什么人物。

红与黑读后感

写读后感需要真情实感,所以还是自己阅读后,自己动笔比较好,下面提供关于读后感的写作方法希望可以帮到你: 一、仔细阅读原文,认真领会文章精神是写好读后感的前提。

“感”是从读中产生的,不认真读,就不能深刻领会原文的精神实质,就不能把自己的感想激发出来。

如果对原文都没读懂,那也就不可能写出有价值的感想来。

 二、要选择自己感受最深的东西去写,这是写好读后感的关键。

看完一本书或一篇文章,你的感受可能很多,如果面面俱到像开杂货铺一样,把自己所有的感受都一股脑地写上去,什么都有一点,什么也不深不透,重点部分也像蜻蜓点水一样一擦而过,必然使文章平淡,不深刻。

所以写感受前要认真思考、分析,对自己的感想加以提炼,选择自己感受最深的去写。

你可以抓住原作的中心思想写,也可以抓住文中自己感受最深的一个情节、一个人物、一句闪光的语言来写,最好是突出一点,深入挖掘,写出自己的真情实感,总之,感受越深,表达才能越真切,文章才能越感人。

 三、要密切联系实际,这是读后感的重要内容。

写读后感的重点应是联系实际发表感想。

我们所说的联系实际范围很广泛,可以联系个人实际,也可以联系社会实际,可以是历史教训,也可以是当前形势,可以是童年生活,也可以是班级或家庭状况,但最主要的是无论怎样联系都要突出时代精神,要有较强的时代感。

 四、要处理好“读”与“感”的关系,做到议论,叙述,抒情三结合。

读后感是议论性较强的读书笔记,要用切身体会,实践经验和生动的事例来阐明从“读”中悟出的道理。

因此,读后感中既要写“读”,又要写“感”,既要叙述,又必须说理。

叙述是议论的基础,议论又是叙述的深化,二者必须结合。

黑荒丘读后感800

中国历史上由行伍出身,以武起事,而最终以文为业,成为大诗词作家的只有一人,是辛弃疾。

这也注定了他的词及他这个人在文人中的唯一性和在历史上的独特地位。

在我看到的资料里,辛弃疾至少是快刀利剑地杀过几次人的。

他天生孔武高大,从小苦修剑法。

他又生于金宋乱世,不满金人的侵略蹂躏,22岁时他就拉起了一支数千人的义军,后又与耿京为首的义军合并,并兼任书记长,掌管印信。

一次义军中出了叛徒,将印信偷走,准备投金。

辛弃疾手提利剑单人独马追贼两日,第三天提回一颗人头。

为了光复大业,他又说服耿京南归,南下临安亲自联络。

不想就这几天之内又变生肘腋,当他完成任务返回时,部将叛变,耿京被杀。

辛大怒,跃马横刀,只率数骑突入敌营生擒叛将,又奔突千里,将其押解至临安正法,并率万人南下归宋。

说来,他干这场壮举时还只是一个英雄少年,正血气方刚,欲为朝廷痛杀贼寇,收复失地。

但世上的事并不能心想事成。

南归之后,他手里立即失去了钢刀利剑,就只剩下一支羊毫软笔,他也再没有机会奔走沙场,血溅战袍,而只能笔走龙蛇,泪洒宣纸,为历史留下一声声悲壮的呼喊,遗憾的叹息和无奈的自嘲。

应该说,辛弃疾的词不是用笔写成,而是用刀和剑刻成的。

他是以一个沙场英雄和爱国将军的形像留存在历史上和自己的诗词中。

时隔千年,当今天我们重读他的作品时,仍感到一种凛然杀气和磅礴之势。

比如这首著名的《破阵子》:醉里挑灯看剑,梦回吹角连营,八百里分麾下炙,五十弦翻塞外声。

沙场秋点兵。

马做的卢飞快,弓如霹雳弦惊。

了却君王天下事,赢得身前身后名。

可怜白发生。

我敢大胆说一句,这首词除了武圣岳飞的《满江红》可与之媲美外,在中国上下五千年的文人堆里,再难找出第二首这样有金戈之声的力作。

虽然杜甫也写过:“射人先射马,擒贼先擒王”,军旅诗人王昌龄也写过:“欲将轻骑逐,大雪满弓刀”。

但这些都是旁观式的想象、抒发和描述,哪一个诗人曾有他这样亲身在刀刃剑尖上滚过来的经历

“列舰层楼”、“投鞭飞渡”、“剑指三秦”、“西风塞马”,他的诗词简直是一部军事辞典。

他本来是以身许国,准备血洒大漠,马革裹尸的。

但是南渡后他被迫脱离战场,再无用武之地。

像屈原那样仰问苍天,像共工那样怒撞不周,他临江水,望长安,登危楼,拍栏杆,只能热泪横流。

楚天千里清秋,水随天去秋无际。

遥岑远目,献愁供恨,玉簪螺髻。

落日楼头,断鸿声里,江南游子,把吴钩看了,栏杆拍遍,无人会、登临意(《水龙吟》谁能懂得他这个游子,实际上是亡国浪子的悲愤之心呢

这是他登临建康城赏心亭时所作。

此亭遥对古秦淮河,是历代文人墨客赏心雅兴之所,但辛弃疾在这里发出的却是一声悲怆的呼喊。

他痛拍栏杆时一定想起过当年的拍刀催马,驰骋沙场,但今天空有一身力,一腔志,又能向何处使呢

我曾专门到南京寻找过这个辛公拍栏杆处,但人去楼毁,早已了无痕迹,唯有江水悠悠,似词人的长叹,东流不息。

辛词比其它文人更深一层的不同,是他的词不是用墨来写,而是蘸着血和泪涂抹而成的。

我们今天读其词,总是清清楚楚地听到一个爱国臣子,一遍一遍地哭诉,一次一次地表白;总忘不了他那在夕阳中扶栏远眺、望眼欲穿的形像。

辛弃疾南归后为什么这样不为朝廷喜欢呢

他在一首《戒酒》的戏作中说:“怨无大小,生于所爱;物无美恶,过则成灾”。

这首小品正好刻画出他的政治苦闷。

他因爱国而生怨,因尽职而招灾。

他太爱国家、爱百姓、爱朝廷了。

但是朝廷怕他,烦他,忌用他。

他作为南宋臣民共生活了40年,倒有近20年的时间被闲置一旁,而在断断续续被使用的20多年间又有37次频繁调动。

但是,每当他得到一次效力的机会,就特别认真,特别执着地去工作。

本来有碗饭吃便不该再多事,可是那颗炽热的爱国心烧得他浑身发热。

40年间无论在何地何时任何职,甚至赋闲期间,他都不停地上书,不停地唠叨,一有机会还要真抓实干,练兵、筹款,整饬政务,时刻摆出一副要冲上前线的样子。

你想这能不让主和苟安的朝廷心烦

他任湖南安抚使,这本是一个地方行政长官,他却在任上创办了一支2500人的“飞虎军”,铁甲烈马,威风凛凛,雄镇江南。

建军之初,造营房,恰逢连日阴雨,无法烧制屋瓦。

他就令长沙市民,每户送瓦20片,立付现银,两日内便全部筹足。

其施政的干练作风可见一斑。

后来他到福建任地方官,又在那里招兵买马。

闽南与漠北相隔何远,但还是隔不断他的忧民情、复国志。

他这个书生,这个工作狂,实在太过了,“过则成灾”,终于惹来了许多的诽谤,甚至说他独裁、犯上。

皇帝对他也就时用时弃。

国有危难时招来用几天;朝有谤言,又弃而闲几年,这就是他的基本生活节奏,也是他一生最大的悲剧。

别看他饱读诗书,在词中到处用典,甚至被后人讥为“掉书袋”。

但他至死,也没有弄懂南宋小朝廷为什么只图苟安而不愿去收复失地。

辛弃疾名弃疾,但他那从小使枪舞剑、壮如铁塔的五尺身躯,何尝有什么疾病

他只有一块心病:金瓯缺,月未圆,山河碎,心不安。

郁孤台下清江水,中间多少行人泪。

西北望长安,可怜无数山。

青山遮不住,毕竟东流去。

江晚正愁予,山深闻鹧鸪。

这是我们在中学课本里就读过的那首著名的《菩萨蛮》。

他得的是心郁之病啊。

他甚至自嘲自己的姓氏:烈日秋霜,忠肝义胆,千载家谱。

得姓何年,细参辛字,一笑君听取。

艰辛做就,悲辛滋味,总是酸辛苦。

更十分,向人辛辣,椒桂捣残堪吐。

世间应有,芳甘浓美,不到吾家门户。

(《永遇乐》)你看“艰辛”、“酸辛”、“悲辛”、“辛辣”,真是五内俱焚。

世上许多甜美之事,顺达之志,怎么总轮不到他呢

他要不就是被闲置,要不就是走马灯似地被调动。

1179年,他从湖北调湖南,同僚为他送行时他心情难平,终于以极委婉的口气叹出了自己政治的失意。

这便是那首著名的《摸鱼儿》:更能消几番风雨,匆匆春又归去。

惜春长,怕花开早,何况落红无数。

春且住

见说道,天涯芳草无归路。

怨春不语。

算只有画檐蛛网,尽日惹飞絮。

长门事,准拟佳期又误。

蛾眉曾有人妒。

千金纵买相如赋,脉脉此情谁诉

君莫舞,君不见,玉环飞燕皆尘土。

闲愁最苦。

休去依危楼,斜阳正在,烟柳断肠处。

据说宋孝宗看到这首词后很不高兴。

梁启超评曰:“回肠荡气,至于此极,前无古人,后无来者。

”“长门事”,是指汉武帝的陈皇后遭忌被打入长门宫里。

辛以此典相比,一片忠心、痴情和着那许多辛酸、辛苦、辛辣,真是打翻了五味坛子。

今天我们读时,每一个字都让人一惊,直让你觉得就是一滴血,或者是一行泪。

确实,古来文人的惜春之作,多得可以堆成一座纸山。

但有哪一首,能这样委婉而又悲愤地将春色化入政治,诠释政治呢

美人相思也是旧文人写滥了的题材,有哪一首能这样深刻贴切地寓意国事,评论正邪,抒发忧愤呢

但是南宋朝廷毕竟是将他闲置了20年。

20年的时间让他脱离政界,只许旁观,不得插手,也不得插嘴。

辛在他的词中自我解嘲道:“君恩重,且教种芙蓉

”这有点像宋仁宗说柳永:“且去浅斟低唱,何要浮名

”柳永倒是真的去浅斟低唱了,结果唱出一个纯粹的词人艺术家。

辛与柳不同,你想,他是一个大碗喝酒,大块吃肉,痛拍栏杆,大声议政的人。

报国无门,他便到赣南修了一座带湖别墅,咀嚼自己的寂寞。

带湖吾甚爱,千丈翠奁开。

先生杖屦无事,一日走千回。

凡我同盟鸥鹭,今日既盟之后,来往莫相猜。

白鹤在何处,尝试与谐来。

破青萍,排翠藻,立苍苔。

窥鱼笑汝痴计,不解举吾杯。

废沼荒丘畴昔,明月清风此夜,人世几欢哀。

东岸绿荫少,杨柳更须栽。

(《水调歌头》)这回可真的应了他的号:“稼轩”,要回乡种地了。

一个正当壮年又阅历丰富、胸怀大志的政治家,却每天在山坡和水边踱步,与百姓聊一聊农桑收成之类的闲话,再对着飞鸟游鱼自言自语一番,真是“闲愁最苦”,“脉脉此情谁诉”

说到辛弃疾的笔力多深,是刀刻也罢,血写也罢,其实他的追求从来不是要作一个词人。

郭沫若说陈毅:“将军本色是诗人”,辛弃疾这个人,词人本色是武人,武人本色是政人。

他的词是在政治的大磨盘间磨出来的豆浆汁液。

他由武而文,又由文而政,始终在出世与入世间矛盾,在被用或被弃中受煎熬。

作为封建知识分子,对待政治,他不像陶渊明那样浅尝辄止,便再不染政;也不像白居易那样长期在任,亦政亦文。

对国家民族他有一颗放不下、关不住、比天大、比火热的心;他有一身早炼就、憋不住、使不完的劲。

他不计较“五斗米折腰”,也不怕谗言倾盆。

所以随时局起伏,他就大忙大闲,大起大落,大进大退。

稍有政绩,便招谤而被弃;国有危难,便又被招而任用。

他亲自组练过军队,上书过《美芹十论》这样著名的治国方略。

他是贾谊、诸葛亮、范仲淹一类的时刻忧心如焚的政治家。

他像一块铁,时而被烧红锤打,时而又被扔到冷水中淬火。

有人说他是豪放派,继承了苏东坡,但苏的豪放仅止于“大江东去”,山水之阔。

苏正当北宋太平盛世,还没有民族仇、复国志来炼其词魂,也没有胡尘飞、金戈鸣来壮其词威。

真正的诗人只有被政治大事(包括社会、民族、军事等矛盾)所挤压、扭曲、拧绞、烧炼、锤打时才可能得到合乎历史潮流的感悟,才可能成为正义的化身。

诗歌,也只有在政治之风的鼓荡下,才能飞翔,才能燃烧,才能炸响,才能振聋发聩。

学诗功夫在诗外,诗歌之效在诗外。

我们承认艺术本身的魅力,更承认艺术加上思想的爆发力。

有人说辛词其实也是婉约派,多情细腻处不亚柳永、李清照。

近来愁似天来大,谁解相怜

谁解相怜

又把愁来做个天。

都将今古无穷事,放在愁边。

放在愁边,却自移家向酒泉。

(《丑奴儿》少年不识愁滋味,爱上层楼。

爱上层楼,为赋新词强说愁。

而今识尽愁滋味,欲说还休。

欲说还休,却道天凉好个秋。

(《丑奴儿》)柳李的多情多愁仅止于“执手相看泪眼”、“梧桐更兼细雨”,而辛词中的婉约言愁之笔,于淡淡的艺术美感中,却含有深沉的政治与生活哲理。

真正的诗人,最善以常人之心言大情大理,能于无声处炸响惊雷。

我常想,要是为辛弃疾造像,最贴切的题目就是“把栏杆拍遍”。

他一生大都是在被抛弃的感叹与无奈中度过的。

当权者不使为官,却为他准备了锤炼思想和艺术的反面环境。

他被九蒸九晒,水煮油炸,千锤百炼。

历史的风云,民族的仇恨,正与邪的搏击,爱与恨的纠缠,知识的积累,感情的浇铸,艺术的升华,文字的锤打,这一切都在他的胸中、他的脑海,翻腾、激荡,如地壳内岩浆的滚动鼓胀,冲击积聚。

既然这股能量一不能化作刀枪之力,二不能化作施政之策,便只有一股脑地注入诗词,化作诗词。

他并不想当词人,但武途政路不通,历史歪打正着地把他逼向了词人之道。

终于他被修炼得连叹一口气,也是一首好词了。

说到底,才能和思想是一个人的立身之本。

像石缝里的一棵小树,虽然被扭曲、挤压,成不了旗杆,却也可成一条遒劲的龙头拐杖,别是一种价值。

但这前提,你必须是一棵树,而不是一棵草。

从“沙场秋点兵”到“天凉好个秋”;从决心为国弃疾去病,到最后掰开嚼碎,识得辛字含义,再到自号“稼轩”,同盟鸥鹭,辛弃疾走过了一个爱国志士、爱国诗人的成熟过程。

诗,是随便什么人就可以写的吗

诗人,能在历史上留下名的诗人,是随便什么人都可以当的吗

“一将成名万骨枯”,一员武将的故事,还要多少持刀舞剑者的鲜血才能写成。

那么,有思想光芒而又有艺术魅力的诗人呢

他的成名,要有时代的运动,像地球大板块的冲撞那样,他时而被夹其间感受折磨,时而又被甩在一旁被迫冷静思考。

所以积300年北宋南宋之动荡,才产生了一个辛弃疾。

-------------------------------------------------------------------------------辛弃疾一生坎坷波折,他与其他的诗人都不同,如果朝廷一直重用他,让他带兵打仗收复失地的话。

说不定我们现在就看不到这些描绘真是战场的诗词了。

辛弃疾的词风,不是豪放,也不是婉约,他有着自己独有的特色,使人读起来好像真的游离在宋代战场,看到了硝烟的沙场,看到了残酷的现实,也看到了诗人面对朝廷的不重用而油然而生的无奈和悲叹。

对现实的不满的他无处宣泄的自己的痛苦,只能挥挥衣袖,写下这些词来怀念、感叹。

回到现实,有多少人也像辛弃疾一样,有才而无法、无处施展。

当权者为了自己的利益,强制埋没人才,如果不想上演南宋的悲剧,那么。

黑水手的读后感不少于四百字不少于

读了曹文轩的《丁丁当当黑水手》这一本书,给我最大的感想是做人一定要有善良、知足、尊严和坚韧的心。

  这一本书的主要内容,写了:丁丁逃离黑水矿后,向西而行,继续寻找当当。

途中,丁丁因为饥饿、口喝晕倒了一条小河边,被一位放鱼鹰的爷爷救起。

老爷爷收留了丁丁。

他一边捕鱼一边帮丁丁在行程中寻找当当。

从此,两人相依为命,开始了大河上的流浪生涯。

  看完这本书,我想到一件事,有一次是我的生日,妈妈送了我一辆自行车是粉红色的,漂亮极了

我可高兴了,很快的坐上了自行车。

妈妈看见我急着性子就在旁边顺从着我,她扶着车尾架来教导我骑自行车。

刚开始的时候,我骑得一会儿停一会儿以骑起来;然后以停了一会儿,又骑得很快如此循环,我觉得骑自行车又累又很没有意思,我就想放弃了自行车。

这时候妈妈突然走过来,有一阵风这一阵风像是一股温暖的阳光照射着我。

对我说:“宝贝女儿啊

你怎么能放弃呢

你一坚持就会成功的了

”妈妈对我话,再次上了自行车,又不断的努力和练习,又练了很久,我学会了脚踏前进。

越来越又一点熟练了,我就叫妈妈放手让我自己骑。

妈妈放开了手风抓紧车把手,用力的踩脚踏,自行车摇摇晃晃地向前了不远,自行车一歪,我摔到了地板上,膝盖疼得要命,这时妈妈走过来对我说:“宝贝你没事吧

怎么又要放弃呢

一定要镇作起来就会成功

听妈妈对我说的话,最后我学会了自行车。

  在这一本书中,我的感受是:只要坚持就可以成功。

红与黑读后感 100字左右

野性的代价与悲哀——读《红与黑》有感如果一棵树枝叶繁茂,那么我们一定会惊羡它的生命蓬勃;如果把维立叶城比作一棵树的话,那么它的“繁盛”足以让我们窒息:生活在树冠的贵族,明明内心彼此仇视,尔虞我诈,相互倾轧,可一个个看上去却衣冠楚楚,温文尔雅,光彩照人。

他们即使给对方一个微笑,也总不肯舍弃嘴角上挂着的那一丝轻蔑。

虚伪,无所不用其能,恣意的占据着枝叶间的缝隙,切断了阳光,只在树根周围投下浓浓的阴影,而这阴影正好罩住了一个人——于连。

于连仰观树冠,内心汹涌澎湃——“社会地位:愚人的尊敬、孩子的惊奇、富人的仰慕”。

正如特殊人物对周围环境有着特殊的敏感一样,对社会地位特殊的敏感滋生乐于连野性的欲望——一定要爬到树冠上去

可惜命乖运蹇。

“千里觅封侯”的红色从戎梦在生不逢时的仰天长叹中灰飞烟灭。

不过,很快,神甫所带来的高薪和所赢得的来自王室的尊敬,使他黯淡的眸子里闪现出金灿灿的希望之光——穿上黑色的教会服,一样可以跻身名流。

可在藐视一切的上流贵族眼里,他惊人的记忆力与街头末技之流的杂耍在本质上并无任何区别。

于连也很清楚。

凭着惊人的记忆力这块敲门砖仅能敲开上流社会的大门而已,却比一定能得到主人的笑脸相迎,想要登堂入室,成为座上嘉宾,还得有让自己举手投足增色的“行头”。

久处树冠阴影中的他自然毫不犹豫的为他的欲望寻找到了一个能游刃有余的套子——虚伪,并一头钻了进去。

从此,他便把自己裹得严严实实,一步步地向他梦寐以求的上流社会挺进。

司汤达将《于连》改成《红与黑》,让两个不和谐和极端矛盾的色彩痛快淋漓的昭示我们:于连是极端矛盾的混合体

他的地位在树根定格,欲望却在树冠燃烧;对拿破仑在心里是疯狂崇拜,在人前却大肆攻讦;他根本不信神灵,却示人以笃信虔敬;他仇视现实生活,却又无法控制自己的逃避;他鄙视上流社会的乌烟瘴气,却又痴迷于能生活其中;他没又使自己尊严增重的砝码,却不能容忍别人有任何轻蔑,即使对方是一个的为卑微的车夫,他也要选择决斗到底

的确,以一个小锯木厂主的儿子的身份向上流社会叫板,要在林立的漩涡中驰骋捭阖,收放自如,除了靠自欺欺人的虚荣和嫉妒空白的自尊外,如履薄冰的于连还能靠什么呢

看来,于连这个时代的畸形儿,正是从巴黎这个罪恶的母床上诞生的怪胎。

可催生了怪胎的助产婆——上流社会,却不愿接受这个不合他们“规则”的新生儿。

于连的闯入等于宣告复辟者在风雨飘摇中刚制定的统治“规则”又被撕开了一个豁口。

所以,于连的擅闯必然招致贵族们本能的反感,也就必然遭到整个上流社会的联合剿杀

当初,于连背负野心,怀揣虚伪启程,一路似乎畅通无阻。

但每爬高一寸,危险也就随之加上一码,最终还是跌了下来,付出了生命的代价,只将“遗憾”重重的摔在了身后。

毕竟,于连充其量也仅是一只逆流之筏,他无论如何也敌不过巴黎这片波诡云谲的海洋的。

临刑前,于连也苦笑着高声对自己说:“我的同时代人的影响占了上风,离着死亡只有两步远,单独跟我自己说话,我仍然是伪善的……啊,19世纪

”只有19世纪30年代的法国才能造就出野性的于连,也只有19世纪30年代的法国才能造就出于连被送上断头台的命运。

于连,一个久久挥之不去的名字,蕴含了太多的沉重与悲哀……这是我高一的时候写的...希望能帮你

大家对黑girl的感想是什麼

对黑GIRL的感觉 我觉得黑girl是一个年轻可爱的组团,非常有活力的一个组团.小薰十分有气质,很华丽;丫头很可爱,尤其是那个娃娃音;MEIMEI舞跳得很好,十分性感;大牙成熟稳重,大姐姐的性格;a(苹果)唱功很好;小洁虽然笨笨的,但我十分喜欢她,因为她十分可爱。

(其他美眉好像被T了)整体感觉是很喜欢,很可爱

求一篇《红与黑》读后感,800到1000字

《红与黑》读后感 1............《红与黑》是的长篇小说中最优秀的最有代表性的作品之一。

它展示了十九世纪三十年代法国社会的广阔图景,涉及了从法国外省到首都巴黎的许多方面的生活风情;上写皇帝首相、王公贵族,下写三教九流、平凡百姓;通过教会、政党以及各阶级错综复杂的矛盾关系,对统治下的法国的政治斗争、社会矛盾、人情世态、风土习俗,作了真实而又生动的描绘。

  小说主人翁?索黑尔,是一个出身农民家庭但博学多才的青年。

这个出类拔萃的青年雄心勃勃,决不甘于贫贱,一心向往拿破伦时代的沸腾生活,渴望通过从军去建功立业,青云直上。

但在王政复辟时期,在极端反民主的贵族资产阶级统治下的法国,看到这条路已经走不通了,只有通过教会一途他才有希望跻身上流社会。

小说题名《红与黑》,红即象征军队,黑即象征教会。

开头在维立叶尔市长德?瑞那府上当,为了报复贵族资产阶级对他的鄙视,找到迅速爬上去的捷径,使他很快赢得了市长夫人的欢心,成为她的情人,因此得以进入修道院学习,企图以此达到发达的目的。

他最后到了巴黎,又有幸成为德?拉?木尔候爵的,同时勾搭上了候爵的此文来源于文秘资源网女玛特儿。

正准备和玛特儿结婚,实现自己飞黄腾达的美梦的时候,市长夫人出于嫉妒,在听她忏悔的教士的指使下,给候爵写了一封揭发他丑行的长信,使于连的野心和梦幻完全破灭了。

在他绝望之余,一怒枪击了德?瑞那夫人,受到了严厉的审判,终于被送上了断头台,从而结束自己短暂的一生。

  一心希望摆脱贫贱地位报复上流社会蔑视的于连,是煞费苦心,不择手段的。

他明明崇拜拿破伦,却要当众大骂拿破伦,他明明不信神灵,却要把《圣经》读得烂熟,能够完全背诵。

好虚伪的青年啊!我不了解那时的生活背景,只知道于连为了争名夺利做自己的黄粱美梦而欺骗自己,带着假面具来应酬所有的人,如果我是他,我会很累。

要自己时刻像电影里一样去扮演一个和自己内心世界异样的角色,而且要让自己无论何时何地都不出戏,沉浸在这个角色里是很难办到的。

俗话说:“江山易改,禀性难移。

我真同情于连。

  正义永远战胜邪恶,于连最终的下场是可悲的,所以待人最好多一些真诚少些虚伪。

2.。

于连.索莱尔的命运牵动着我。

综观他极其短暂,却满是波折动荡的年轻生命,流淌着太多矛盾和复杂。

对此,人们可以作出很多评判——是个小私有者盲目追求个人利益的悲剧;一个野心家的毁灭;一个反封建斗士的牺牲等等。

各有各的看法,但又都在情理之中。

就我以为,说于连是个个人主义野心家固然不错,但不如说他是个追求幸福而又不幸走上歧途的人更为确切些。

自然这种歧途不是简单地采取了某种有背社会道德的手段,而是来自他心灵更深处的矛盾本质。

于连的一生都在追求幸福。

他虽出身卑贱,却有幸受到良好的教育,又有着杰出的智慧,所以他日后能侧身在所谓的上流社会中。

什么是幸福,怎样得到幸福,是困惑着人类几千年的问题,也同样困惑着我们的于连。

在他心目中,幸福并没有确切的标准,只是在他的心计,在他的警觉,他的一个又一个的“作战计划”及其实施当中。

他为摆脱了父兄的虐待而幸福,为德.夫人面前履行“某种责任”而幸福,为骄傲的在自己面前屈服而幸福,为一次次地发迹而幸福得要命。

他渴望幸福,渴望飞黄腾达,他发誓宁可死一千次也要飞黄腾达。

为此,他制出了一个又一个“作战计划”,使出各种虚伪手段,他超人的智慧发挥的淋漓尽致。

但他毕竟是个好苗子,所以在每每幸福之时,他又会扪心自问,深深自责。

因此,他的计划总会漏洞百出,总会让人怀疑。

我们不难发现于连在这种幸福的标准是以社会和他人标准为标准,追求他人和社会的承认。

实质上,他并没有获得多少快乐和幸福,反而使他处在一种紧张状态,仅仅是感到“快乐的到了极点”,兴奋地跑来跑去,一种“野心家实现后的狂喜”,只是片刻激情而已,剩下的是想着紧接着应该在制定一个计划。

这些所谓的幸福仅仅是表象而已,于连为了表象而牺牲了本质。

当他以为德.夫人的一封信断送了他的幸福时,他想到了报复,最终被投进了监狱。

在狱中反而使他从社会的束缚解脱出来,获得了自由。

他卸下了往日一切伪装和面具,找到了真实的自我,也找到了本质的幸福。

他放弃了逃跑和上诉,能够真诚地对待每一位朋友,坦然地面对死亡。

对于于连的爱情,我们同样怀着强烈的兴趣。

因为于连的成功幸福既而毁灭都与他的爱情紧密联系着的。

他的两个恋人——德.夫人和伴着短暂而奋斗的一生,所以不妨分别来看看于连与两个恋人的恋情。

于连和德.莱纳夫人的爱情始于于连对她的诱惑。

起初,他只是在履行所谓的“责任”,这是一种对贵族老爷的报复,一种虚荣的满足。

但是德.莱纳夫人的善良、淳朴、温柔深深地打动了于连。

一段时间,他疯狂地爱上了德.莱纳夫人。

可惜这颗爱心又很快被种种野心占有了,直至最后才又复燃,爆发。

而于连和的爱情更多的是一种征服和反征服的关系,谁征服了对方,就会让对方受到情感上的折磨。

玛蒂尔德出身豪门贵族,且追求理想,不甘平庸,才思敏捷。

所有这些都吸引着于连。

而玛蒂尔德对于于连的爱情更多地缘于于连在她骄傲面前不屈服,不屑一顾。

(自然也包括于连的英俊、才学)。

这在于连接受科拉索夫亲王的建议这一段有趣的故事中表现得犹为突出。

可以说是嫉妒和寂寞使玛蒂尔德疯狂地爱上了于连。

最终于连还是投入了德.莱纳夫人的怀抱而拒绝了玛蒂尔德。

这多少让人要为后者鸣不平,毕竟她置自己的名誉而不顾,毕竟他不顾一切地为于连的获释而奔走。

但这种爱却不是自然的流露。

而于连对德.莱纳夫人的爱却是自然地。

同她在一起,于连会感到自由平等和独立。

这也是本人所说的“头脑的爱情”和“心灵的爱情”之别吧。

于连的取舍正是本人的取舍。

同曹雪芹写《红楼梦》一样,司汤达在写完《红与黑》后认为在五十年后才会有读者。

他盼望着读者能解其中味,并声称他的作品是献给少数幸福的人的。

在写完了这点小体会后,回过头来,我不禁又问自己,我是那少数幸福的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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