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求野性的呼唤800字读后感
当我第一次翻开杰克?伦敦的巨著——《野性的呼唤》时,那首凄凉而极富哲理的诗便深深地打动了我:“风俗的链条锁不住游牧部落跳跃的古老渴望;寒冬萧条,沉沉睡去,野性将唤醒凄厉的诗行。
” 整篇小说讲述的是一只叫巴克的狗的悲惨而令人激动的经历以及它逐渐回归到自己原始野性状态的故事,而作者并没有将它的遭遇讲得如何惊险离奇,只将它摆在一个多样的狗的群体中,在那个群体中它品尝到了真正的狗的生活,而作者便适时地在其中插入了巴克内心的野性的呼唤及逐步复苏,愈加清晰直到暴发。
在它刚被拐卖时,它总是渴望回到原来的家,可每当它见到买下它的酒店老板,“每一次发自喉头的喊叫声都变成野性的咆哮,”而这只是根植在它内心的野性的首次而微小的展露而已,它的第一个主义用棍子教会了它如何服从,巴克选择了承认失败但不垮下,这也只是本性告诉他的适者生存而已;跟随第二个主人,它来到北方,它努力学会了许多生存的方式,开始退化,具备了最原始的狗的特征,“长期潜伏在他身上的自然本性又复苏了”祖先们把“古老的生活注在他体内”旧有的习性重又回到他身上,于是,“他仰起头,冲着星光发出狼一般的长嗥……”在这时,它的本性,野性已基本回来了,这是生活使然,接着,巴克的统治欲上升,它的狡猾、奸诈,使它成为狗队的首领,从而满足了它原始的欲望,它的记忆中,“它更为清晰的是因遗传而来的记忆”……已经退化的原始天性。
本性的复苏,在作者笔下循序渐进自然的协调使得整个故事一气呵成,让人欲罢不能,也正是这缓慢而有序的过程,使得这种呼唤有力而影响深远,使人不得不产生某种联想,想探究自己的本性,并想面对它。
生命是矛盾的,世界是复杂的。
它有奸诈,也有忠诚;它有文明,也有野蛮。
可是,这就是真实的人生,人生正因此而多彩,因此而灿烂,因此而生生不息……。
大山里的人生读后感800字900字
沈从文的《大山人生》述大山里的人生,被泓泓清泉所,所渲染。
水灵山沉稳。
动如脱兔,静如处子。
这是山民的性子,无论男女老少带着柔和灵动的外表与野性沉稳的内心,在这天地间静静绽放,带着一颗与土地贴近的内心。
这些,是只有被山和水共同注视下的孩子才得以体会的情感。
他是诞生在山水怀抱中的文艺青年,带着一颗淳朴而野蛮的心,以不驯的野性呼唤与拥抱人性之美,骨子里流着柔和而强韧的湖湘气息浓厚的血。
书本·社会 不仅是一本书,而更像一幅画,一首长诗,世外桃源里的一场梦。
或许做了整整一个童年,沈从文将他脑子里的梦表现在文字上,将童年的那些场景一帧帧回放,令那些受着钢铁森林的污浊气体渲染的读者们艳羡不已。
又或许,他从山水环绕的仙境中来到令人失望而世俗的现实,尽管在前辈支持与帮助、个人的努力下得以在城市立足,终于还是无法抑制对故乡的思念之情,将压抑多时的情感倾注于心爱的文字上,黑色的笔迹在白色纸张上铺开,远看宛如泼墨山水画,空出大片留白,柔柔的质感恰好稳稳接住强忍着却依然滴落的咸涩液体。
总会有一个夜晚他撂笔起身,踱步走到窗前,使劲地想要将北平的强劲的风嗅出湘西的泥土的味道。
就算感受不到也还会幻想。
湘西的泥土的味道,混合着从龙舟船头、苗女耳边呼啸而过的风,像个鲁莽却心地善良的孩子,从窗外跳将进来,一头栽进他依旧柔软的心窝,然后向他讲述,他出生的地方,他亲手堆积的那些温柔那些野蛮,如今已然成熟,在灼热的阳光下一仰首,就甩下豆大的汗珠。
于是他就会觉得,自己又回到了那个晨起的田间,脚边爬着一只春季的蟋蟀,手边是一只盛着几本小书的书篮,而他手捧一本名叫人生的大书,似懂非懂地胡乱翻阅。
他读一本小书同时又读一本大书,他上许多课仍然不放下那一本大书。
开篇他就这样说道,眼里闪烁着澄澈而诚恳的神情。
这应该就是沈从文老先生一直保持着坚毅却淳朴的文风与品性的原因,无论瘦弱坚韧的少年时代还是烽火连天的联大时代还是淡泊直率的垂暮之年。
“在我面前的世界已够宽广了,但我似乎还得一个更宽广的世界。
我得用这方面得到的知识证明那方面的疑问。
我得从比较中知道谁好谁坏。
我得看许多业已由于好询问别人,以及好自己幻想所感觉到的世界上的新鲜事情新鲜东西。
结果能逃学时我逃学,不能逃学我就只好做梦。
” 太多知识与经验无法从书本取得,于是,他转而向这个包罗万象的社会询问了解。
包容了各种光怪陆离的人生、满腹感慨与随想的社会自会告诉他,那些真实鲜活、悲喜交织的故事,激荡了多少女子银铃般的笑声、男人肩头豆大的汗珠,顺着他当年尚算幼弱的人生青石板路一圈圈蔓延开去。
而那些就组成这本大书中的铅字,在脑海中留下各种珍贵烙印。
这是他积攒多年的见闻,而当他将其还原给人们,我们似乎还能看到枕榻旁一碗碗热气腾腾的草药蒸鸡肝,而床上躺着的是面黄肌瘦的作者本人;听到蝙蝠的声音,一只黄牛当屠户把刀剸进它喉中时叹息的声音,藏在田塍土穴中大黄喉蛇的鸣声,黑暗中鱼在水面拨刺的微声;看到少不经事的作者手举一柄削尖的竹刀,同凶恶的狗或顽劣的人咿呀叫着斗殴,不觉间扭作一团;看着作者转学到城外第一小学学会了爬树、钓鱼、采笋子蕨菜、认雀鸟果树、掷骰子、编竹篓、骑马、游泳和救人、塑白泥的人像、看瓷器制造等。
像是新鲜出炉的道道佳肴,惹得一众读者两眼放光,垂涎不已。
他读着这本大书,于是依样画葫芦,仿佛是一报还一报地,将他的人生和这个人生所眷恋的世界写进书中,为那些同样眷恋故乡的淳朴的人们提供参考与榜样。
“若把一本好书同这种好地方尽我拣选一种,直到如今我还觉得不必看这本弄虚作伪千篇一律用文字写成的小书,却应当去读那本色香具备内容充实用人事写成的大书。
”他这样说也这样做。
大山·流水 看到书名,关于大山,或许城市人第一想到的就是闭塞、愚昧、穷山恶水和封建迷信。
不错,现今中国的实际情况与之相仿,何况清末
但他却有这个本事,以充满稚趣不做雕琢的口吻向我们诉说大山的美、山民的良善与可爱,像是水洗过一般地鲜活生动、栩栩如生。
而那些被过滤掉的苦难与悲叹,则成了一江清水下凝固黯然的淤泥,沉默地等待世人挖掘。
无法掩盖的淡淡悲凉,调味剂一般地浮出水面,在读者鼻尖缭绕,使人欲罢不能。
这里有那些人:吊脚楼上傲娇的少女,船舱里吸烟的青年,放蛊的落洞的卖菜卖米争揽生意的美好年轻女子,游荡在街头准备加入某军阀势力的年轻人;有那些物:日头的影子直照街心的寂寞的长街,沅陵县河南岸村白华朱实的小株橘子树,濒河的黛色悬崖上人工凿就的古怪道路,凤凰街头小饭铺门口用来尝鲜和少年们填肚子的蒸鱼和腌菜;更有那些风物民俗:河街、码头、木筏、吊脚楼、漂滩、呼号、放蛊、筛锣。
这里的人们顺应着民俗天然地生存,讴歌大地依赖自然的同时又自发抗争着传统民俗带来的不公。
男人吼叫着厮杀着,裸着臂膀冲锋陷阵;而女人执着地日复一日等在码头,带着乌溜溜的眼珠子遥望对岸,等某个或许永不再回来的爱人。
他们生活喜怒分明,人生饱满丰润,内里含着苍白暗灰的城市人看不到的各种颜色和情感。
而这些情趣的作者在他们面前像个出门旅游刚刚返回的小孩子,东张西望地把路上的景色人物老老实实地复述给读者。
没有花哨的形容词和刻意美化的修饰,更没有对时代与环境怨天尤人的愤懑,有的,只是一颗不老的心,和一支淳朴的笔。
为了现时代没有梦想生活迷茫的人们而还原一处并不完美的世外桃源,直到他虎口磨出一层薄薄的老茧,也依然笔耕不辍,倦然而不自知。
汪曾祺在《沈从文的寂寞》一文中说:“他的小说就混和着美丽与悲凉。
湘西地方偏僻,被一种更为愚昧的势力以更为野蛮的方式统治着。
那里的生活是‘怕人’的,所出的事情简直是离奇的。
一个从这种生活里过来的青年人,跑到大城市里,接受了五四以来的民主思想,转过头来再看看那里的生活,不能不感到痛苦。
” 不愧是相近的心境与风格,美丽起来哀愁起来都如此相似。
而这却也是对他这本书的最好注解。
不只小说,散文里也通篇是乡土的抒情,带着新鲜的未被玷污的野气。
辽远诡谲而神秘的家乡成为他思考与抒情的温床,被给予了充分空间和时间肆意生长直到成型实践,建构了他全部内心世界的框架。
无论那之后他的人生受到城市文化的几重打磨,我们也相信,骨子里的沈从文依然是湘西大山的,在大山雄浑悲凉的根基上荡漾着沅水的温婉美丽,结合成一个特殊矛盾体。
而沅水里倒映的粼粼波光,又何尝没有他的影子
“夹河高山,壁立拔峰,竹木青翠,岩石黛黑。
水深而清,鱼大如人。
”山依水傍的地带,孕育的一定是水一样的女人和山一样的男人。
带着和湘西山水一样柔和又强韧的特质,一个个地从我们面前经过,越走越远,渐渐地,构成山的形状和水的颜色,清亮澄澈、大气地勾勒描边、涂抹修饰。
就此,一幅氤氲在万物吐纳呼吸中的泼墨山水画,终于成型。
人生·梦境 我几乎是带着惊异而赞叹的目光屏气凝神地看着沈从文还原的人生——梦境一般遥不可及,又仿佛是真真切切地曾在我们的童年世界里轰轰烈烈地出现。
赞叹之后是苦笑——这样的文字,如今内心早已不复当年纯净的我们如何写得出
现今的世界,尽管是和平年代,金钱名利永远是每个人急行的终极目标,哪怕心非所愿也一定会被推着多少沾染上这些顽疾。
于是没有硝烟的战争拉开序幕,而我们每个人不可避免地都将成为战场上厮杀的兵士,怀揣一颗膨胀浮躁的内心发了昏似的踩着各种尸体往前冲到第一线,因为跑在后面的,无论多么良善灵慧,注定了失败者的命运。
偏偏那个真刀真枪战火连天的时代,独他沈从文还怀着一颗充满希望的思维恣肆的心脏,坐怀不乱。
在联大,在北平,在哪里他都是温婉略带羞怯却坚强沉稳的沈从文,脑子里有做不完的故乡梦,笔下流淌的是写不完的故乡情。
青玉色的天空,他从山谷中的溪涧看向透明清莹的出山涧,而那是那谁谁谁流动不止的眼睛;他听得见穿着旧到将褪色的绿衣裳的青草对着四处飘荡的浮萍唱着“小萍儿,漫伤嗟
同样漂泊有杨花”;他见过那莺歌儿诗人,带着尖瘦有毛的嘴脸,四处嬉皮笑脸地唱情诗;他看到微微的凉风吵拂了衣裙,淡淡的黄月洒满了一身。
星样的远远的灯成行排对,灯样的小小的星无声长坠;他听到宛若“生着一对银白薄纱翅膀”的歌声,跑到这时天上小月儿照着的一切人们心里,借着这清冷有秋意夹上些稻香的微风——他听到看到的,仿佛是梦里的故乡给他讲的故事,将真实的人生一遍遍过滤,最后撇去上层浮沫,倒掉渣滓留下最甘甜清冽的汁液,喝一口下去就舒缓到了心里。
多么像未被商业和利益染指的风物世情
隐藏在山水怀抱最深处,少有那么一两个交心的朋友,大多数时间稚嫩单纯却保持着从容的态度,独自活得无比逍遥自在。
谁都期盼这样的人生,然而唯独他能淡泊而清醒,身体力行,一边奋斗着苦难深厚的现实,一边自顾自美丽着他的梦境。
当我们还在咒骂生活的不公和罪恶时,他却坐在陋室里,泼墨山水,自得其乐。
当我们看到这一幕时,又还有什么借口而无法湿润眼眶,默默离去
经过乱世的作家写的文字,每每以社会历史之“变”剧烈敲打着后人的脑袋。
而沈从文老先生,还有与他在文字上有着异曲同工之妙的汪曾祺先生,却总以社会历史中的人性之“常”不断使我们眼前一亮。
而这样的初衷,又决定了讴歌淳朴挚诚的人生、挖掘灵秀坚韧的品性成为其作品的永恒主题。
曾经屈原在此放歌汨罗、寻芷访兰;曾经陶渊明在此分花拂柳,桃源忘返;曾经范仲淹在此先民而忧,后民而乐。
这个被历史多次吟诵的历史空间,从来就不是沈从文笔下才有的乌托邦。
但他为蒙在鼓里的人们还原了一个真实的带着各种缺陷的本来面貌,而真实的湘西风土才更让人感到亲切,留恋。
何时内心沉静了,就捧起这部书来看罢。
面对躲不掉的现实,纵然无法化笔为剑成为革命斗士,我们至少还能坚守这世道仅剩的人性,在那大山中的人生里读一本这样的大书。
狼图腾读后感800字
最近我看完了一本书,书的名字叫《狼图腾》。
这是一本纪实体的长篇小说。
这本书书由几十个“狼故事”组成。
那些蒙古草原狼随时从书中呼啸而出:狼的每一次侦察、布阵、伏击、奇袭的战术;狼对气象、地形的利用;狼族中的友爱亲情;狼与草原万物的关系;小狼艰难成长过程――无不使我们联想到人类。
人类社会的精神和性格日渐颓靡雌化的今天,读到《狼图腾》这样一部以狼为叙事主体的小说,这本书真正揭示了人性与狼性,是一本令人读完之后有所感悟的成功作品。
起初以为狼只是喜欢群居的野兽,凭借着数量的优势扑捉一些小动物,苟且存活在这个世界上的一种生物而已.在我心目中狼的地位是很尴尬的.凶猛不及狮虎,速度不及猎豹.同为食肉类哺乳类动物,它也只能去欺负狐狸.它的存在也只是为了衬托虎豹们的勇猛.就象一部电影,它永远只能做配角.然而,读<狼图腾>,随着故事情节的深入,我越来越明白我以前的想法是多么的无知.甚至有点愚昧.狼是智慧的.这一点在草原狼捕杀猎物的时候体现的淋漓尽致,它们的每一次进攻都堪称经典.它们不打无准备之仗,踩点、埋伏、攻击、打围、堵截,组织严密,很有章法.好像在实践孙子兵法,‘多算胜,少算不胜’.在狼与人的争斗中,这种智慧也随处可见.为了不使狼群暴露,独处而被人发现的狼,往往逃向与狼群相反的方向.牺牲自己,保全群体.这绝非聪明,而是智慧.狼是团结的.它们很少各自为战,所有的行动都是在狼王的统一调度下进行.只要狼王一声令下,群狼便会排山倒海,勇不可挡.即使是它们被牧民和猎狗围困,四面楚歌,它们依然镇定自若,阵形不乱.狼是勇敢的.狼从来都不畏惧死亡.它们为了冲垮马群,不惜牺牲老弱的狼去撕撤外围壮马的肚皮,与马同归于尽.与群狗的争斗中狼也是前赴后继,即便是战斗到最后一条也毫不畏惧.在那片草原上它们是实实在在的王者,谁与争风?在草原上,人类成了名副其实的学生,人从狼那里学来了智慧,团结和勇敢. ----------------------------------------------------------------------《狼图腾》读后感暑假里我阅读了《狼图腾》这本长篇小说,我读了之后使我受益匪浅。
在《狼图腾》中,首先让我感兴趣的是对人物和狼的生动的描写。
主人公陈阵是作者的化身,30多年前,作为一名北京知青,自愿到内蒙古边境的额仑草原插队,长达11年。
在草原上,他钻过狼洞,掏过狼崽,养过小狼,与狼战斗过,也与狼缠绵过。
故事以狼为主题,写出了当时的环境,展开了由几十个有连贯的“狼故事”。
但是整本书最吸引我的,还是作者所描写的关于狼性的思考。
狼抓黄羊有绝招。
在白天,一条狼盯上一只黄羊,先不动它。
一到天黑,黄羊就会找一个背风草厚的地方卧下睡觉。
这会儿狼也抓不住它,黄羊身子睡了,可它的鼻子耳朵不睡,稍有动静,黄羊蹦起来就跑,狼也追不上。
一晚上狼就是不动手,趴在不远的地方死等,等一夜,等到天亮了,黄羊憋了一夜尿,尿憋涨了,狼找到机会就冲上去猛追,黄羊跑起来撒不出尿,跑不了多远尿泡就颠簸了后腿抽筋,就跑不动了。
在我看来,我们人类应该将狼性与羊性很好的结合才能够在有限的能力的条件下充分发挥自己的水准。
所以我们无论是做人还是做事千万要记得不能像羊一样任人宰割,也不能像狼一样贪得无厌,我们要学会羊一样平和稳定的性格,也要学会狼一样积极拼搏,团结合作的行为方式。
将二者好好的结合在一起,才能成功。
人生在于精神高尚 作文
有人说:“人只要一定的目标,并一了这个目标不断努力,就一定会成功果真如此吗
从前有个渔夫每次打鱼前都要立下了一誓言。
市面上什么价格最高就准备捕什么,偏偏捕到的不是想要的。
结果只好空手而归,最后在饥寒中死去。
这个渔夫不是没有目标,而是目标不切实际。
所以人生目标要选择。
如果卢浮宫着火,你救哪幅画
很多人要救蒙娜丽莎,著名作家贝尔纳的 回答是:“我救离出口最近的那幅画。
” 他的理由是:“成功最佳目标不是最有价值的那个,而是最有可能实现的那个。
”这则小故事告诉我们选择目标一定要选择最可能实现的。
因为当你追求最有价值的目标——蒙娜丽莎,很有可能未救出人,就葬身火海。
我们只能是选择最有可能实现的目标,也就是切合适的目标。
我的人生目标过去是做父母最好的孩子,在学校做老师最优秀的学生,将来到社会上做最出类拔萃的人。
这样的目标让我活得很累,无论我怎样努力也没办法成为最好的。
于是我重新确立我的目标,做孝顺的孩子,做优秀的学生之一。
这样的目标很实际,我正在向这个目标一步一步逼近。
我深信自己会实现这个目标,所以我每天都快乐。
将来到社会上,我的目标也很实际,就是做一名人民警察。
因为我相信自己一定会除暴安良,保护好人民财产的。
一想到我的目标有可能实现,就忍不住心花怒放,做什么事情都特别有精神。
读圣经文学的感受!帮帮忙啊同志们
无论如何,我认为作者几乎每一集都在旁敲侧击地告诉大家:人类的罪恶是无法自己救赎的,人类已经疯狂的不可救药到把非生命的东西赋予意识,最终引来杀身之祸,而机器也永远是机器,想统治世界更是白日做梦(如果它们会做梦);而唯有上帝,神,才能主宰一切,控制一切,解决一切。
大家看看那些场景,很多次在教堂,例如前几集西班牙语的教堂那次,还有第8集在教堂枪击,就是想告诉大家,人类不管做什么事,上帝都在看着,看着这些自以为是的生物斗来斗去,当然还有机器(机器也是人自己做出来的,还是人的错);然而看过圣经的人都知道,我不是基督徒,但是我耳濡目染知道一点,教堂是避难的地方,任何杀戮在宗教场所必须停止,《巴黎圣母院》里面的避难,《zolo》里面的教堂,太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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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员James在第10集让turk学10戒,我不知道大家知不知道,这是圣经里面一开始就有的,而且是人类行为的一些最基本准则。
剧里还提到了原罪,审判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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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编剧就是一个基督徒,他想告诉大家这样一个道理:现在的人类离一开始我们自己走的太远了,我们已经不是我们自己,而且会受到加倍的惩罚,就是机器天网;而这一切上帝都很清楚,都看在眼里(文学家 米兰。
昆德拉的《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里面最经典话就是:“人类一思考,上帝就发笑”);我觉得这个剧发展到最后就是信上帝的人胜利,不信的死,最终还是人类得胜了,担不是通过人类本身的抗争,而是通过对上帝的重新认识和觉醒而自我救赎,还有爱,这也是天网最终失败的原因,因为他们智能,但是没有信仰,没有爱,这个世界,有很多科学无法解决的问题,技术发达没有用,而是道德的力量。
所以我觉得探员james是一个突破点,他是总在研究圣经,他的正义感和别人不一样,它是建立在上帝存在的基础上的,不像john的叔叔,简直就是一个没脑子的流氓。
他和t1000液体寡妇的合作我觉得最终对人类是好的,也许他让寡妇懂得了人的信仰和爱的力量,进而讽刺我们现在的现实社会,连机器人都明白了爱的道理,人类还是在肆无忌惮地做着违背自己的事情终将玩火自焚。
总之,我也不多说了,大家自己都有自己的想法,但是不要忘了,我们一思考,上帝就发笑
希望大家踊跃思考发言,把上帝笑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