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求野性的呼唤800字读后感
当我第一次翻开杰克?伦敦的巨著——《野性的呼唤》时,那首凄凉而极富哲理的诗便深深地打动了我:“风俗的链条锁不住游牧部落跳跃的古老渴望;寒冬萧条,沉沉睡去,野性将唤醒凄厉的诗行。
” 整篇小说讲述的是一只叫巴克的狗的悲惨而令人激动的经历以及它逐渐回归到自己原始野性状态的故事,而作者并没有将它的遭遇讲得如何惊险离奇,只将它摆在一个多样的狗的群体中,在那个群体中它品尝到了真正的狗的生活,而作者便适时地在其中插入了巴克内心的野性的呼唤及逐步复苏,愈加清晰直到暴发。
在它刚被拐卖时,它总是渴望回到原来的家,可每当它见到买下它的酒店老板,“每一次发自喉头的喊叫声都变成野性的咆哮,”而这只是根植在它内心的野性的首次而微小的展露而已,它的第一个主义用棍子教会了它如何服从,巴克选择了承认失败但不垮下,这也只是本性告诉他的适者生存而已;跟随第二个主人,它来到北方,它努力学会了许多生存的方式,开始退化,具备了最原始的狗的特征,“长期潜伏在他身上的自然本性又复苏了”祖先们把“古老的生活注在他体内”旧有的习性重又回到他身上,于是,“他仰起头,冲着星光发出狼一般的长嗥……”在这时,它的本性,野性已基本回来了,这是生活使然,接着,巴克的统治欲上升,它的狡猾、奸诈,使它成为狗队的首领,从而满足了它原始的欲望,它的记忆中,“它更为清晰的是因遗传而来的记忆”……已经退化的原始天性。
本性的复苏,在作者笔下循序渐进自然的协调使得整个故事一气呵成,让人欲罢不能,也正是这缓慢而有序的过程,使得这种呼唤有力而影响深远,使人不得不产生某种联想,想探究自己的本性,并想面对它。
生命是矛盾的,世界是复杂的。
它有奸诈,也有忠诚;它有文明,也有野蛮。
可是,这就是真实的人生,人生正因此而多彩,因此而灿烂,因此而生生不息……。
求一篇《红与黑》的读后感,要原创,800字左右
野性的代价与悲哀——读《红与黑》有感如果一棵树枝叶繁茂,那么我们一定会惊羡它的生命蓬勃;如果把维立叶城比作一棵树的话,那么它的“繁盛”足以让我们窒息:生活在树冠的贵族,明明内心彼此仇视,尔虞我诈,相互倾轧,可一个个看上去却衣冠楚楚,温文尔雅,光彩照人。
他们即使给对方一个微笑,也总不肯舍弃嘴角上挂着的那一丝轻蔑。
虚伪,无所不用其能,恣意的占据着枝叶间的缝隙,切断了阳光,只在树根周围投下浓浓的阴影,而这阴影正好罩住了一个人——于连。
于连仰观树冠,内心汹涌澎湃——“社会地位:愚人的尊敬、孩子的惊奇、富人的仰慕”。
正如特殊人物对周围环境有着特殊的敏感一样,对社会地位特殊的敏感滋生乐于连野性的欲望——一定要爬到树冠上去
可惜命乖运蹇。
“千里觅封侯”的红色从戎梦在生不逢时的仰天长叹中灰飞烟灭。
不过,很快,神甫所带来的高薪和所赢得的来自王室的尊敬,使他黯淡的眸子里闪现出金灿灿的希望之光——穿上黑色的教会服,一样可以跻身名流。
可在藐视一切的上流贵族眼里,他惊人的记忆力与街头末技之流的杂耍在本质上并无任何区别。
于连也很清楚。
凭着惊人的记忆力这块敲门砖仅能敲开上流社会的大门而已,却比一定能得到主人的笑脸相迎,想要登堂入室,成为座上嘉宾,还得有让自己举手投足增色的“行头”。
久处树冠阴影中的他自然毫不犹豫的为他的欲望寻找到了一个能游刃有余的套子——虚伪,并一头钻了进去。
从此,他便把自己裹得严严实实,一步步地向他梦寐以求的上流社会挺进。
司汤达将《于连》改成《红与黑》,让两个不和谐和极端矛盾的色彩痛快淋漓的昭示我们:于连是极端矛盾的混合体
他的地位在树根定格,欲望却在树冠燃烧;对拿破仑在心里是疯狂崇拜,在人前却大肆攻讦;他根本不信神灵,却示人以笃信虔敬;他仇视现实生活,却又无法控制自己的逃避;他鄙视上流社会的乌烟瘴气,却又痴迷于能生活其中;他没又使自己尊严增重的砝码,却不能容忍别人有任何轻蔑,即使对方是一个的为卑微的车夫,他也要选择决斗到底
的确,以一个小锯木厂主的儿子的身份向上流社会叫板,要在林立的漩涡中驰骋捭阖,收放自如,除了靠自欺欺人的虚荣和嫉妒空白的自尊外,如履薄冰的于连还能靠什么呢
看来,于连这个时代的畸形儿,正是从巴黎这个罪恶的母床上诞生的怪胎。
可催生了怪胎的助产婆——上流社会,却不愿接受这个不合他们“规则”的新生儿。
于连的闯入等于宣告复辟者在风雨飘摇中刚制定的统治“规则”又被撕开了一个豁口。
所以,于连的擅闯必然招致贵族们本能的反感,也就必然遭到整个上流社会的联合剿杀
当初,于连背负野心,怀揣虚伪启程,一路似乎畅通无阻。
但每爬高一寸,危险也就随之加上一码,最终还是跌了下来,付出了生命的代价,只将“遗憾”重重的摔在了身后。
毕竟,于连充其量也仅是一只逆流之筏,他无论如何也敌不过巴黎这片波诡云谲的海洋的。
临刑前,于连也苦笑着高声对自己说:“我的同时代人的影响占了上风,离着死亡只有两步远,单独跟我自己说话,我仍然是伪善的……啊,19世纪
”只有19世纪30年代的法国才能造就出野性的于连,也只有19世纪30年代的法国才能造就出于连被送上断头台的命运。
于连,一个久久挥之不去的名字,蕴含了太多的沉重与悲哀……这是我高一的时候写的...希望能帮你
求五遍高一读书笔记(读后感),800字左右,一定要五遍,没五遍和每遍800字不采纳
最近我看完了一本书,书的名字叫《狼图腾》。
这是一本纪实体的长篇小说。
这本书书由几十个“狼故事”组成。
那些蒙古草原狼随时从书中呼啸而出:狼的每一次侦察、布阵、伏击、奇袭的战术;狼对气象、地形的利用;狼族中的友爱亲情;狼与草原万物的关系;小狼艰难成长过程――无不使我们联想到人类。
人类社会的精神和性格日渐颓靡雌化的今天,读到《狼图腾》这样一部以狼为叙事主体的小说,这本书真正揭示了人性与狼性,是一本令人读完之后有所感悟的成功作品。
起初以为狼只是喜欢群居的野兽,凭借着数量的优势扑捉一些小动物,苟且存活在这个世界上的一种生物而已.在我心目中狼的地位是很尴尬的.凶猛不及狮虎,速度不及猎豹.同为食肉类哺乳类动物,它也只能去欺负狐狸.它的存在也只是为了衬托虎豹们的勇猛.就象一部电影,它永远只能做配角.然而,读<狼图腾>,随着故事情节的深入,我越来越明白我以前的想法是多么的无知.甚至有点愚昧.狼是智慧的.这一点在草原狼捕杀猎物的时候体现的淋漓尽致,它们的每一次进攻都堪称经典.它们不打无准备之仗,踩点、埋伏、攻击、打围、堵截,组织严密,很有章法.好像在实践孙子兵法,‘多算胜,少算不胜’.在狼与人的争斗中,这种智慧也随处可见.为了不使狼群暴露,独处而被人发现的狼,往往逃向与狼群相反的方向.牺牲自己,保全群体.这绝非聪明,而是智慧.狼是团结的.它们很少各自为战,所有的行动都是在狼王的统一调度下进行.只要狼王一声令下,群狼便会排山倒海,勇不可挡.即使是它们被牧民和猎狗围困,四面楚歌,它们依然镇定自若,阵形不乱.狼是勇敢的.狼从来都不畏惧死亡.它们为了冲垮马群,不惜牺牲老弱的狼去撕撤外围壮马的肚皮,与马同归于尽.与群狗的争斗中狼也是前赴后继,即便是战斗到最后一条也毫不畏惧.在那片草原上它们是实实在在的王者,谁与争风?在草原上,人类成了名副其实的学生,人从狼那里学来了智慧,团结和勇敢. ----------------------------------------------------------------------《狼图腾》读后感暑假里我阅读了《狼图腾》这本长篇小说,我读了之后使我受益匪浅。
在《狼图腾》中,首先让我感兴趣的是对人物和狼的生动的描写。
主人公陈阵是作者的化身,30多年前,作为一名北京知青,自愿到内蒙古边境的额仑草原插队,长达11年。
在草原上,他钻过狼洞,掏过狼崽,养过小狼,与狼战斗过,也与狼缠绵过。
故事以狼为主题,写出了当时的环境,展开了由几十个有连贯的“狼故事”。
但是整本书最吸引我的,还是作者所描写的关于狼性的思考。
狼抓黄羊有绝招。
在白天,一条狼盯上一只黄羊,先不动它。
一到天黑,黄羊就会找一个背风草厚的地方卧下睡觉。
这会儿狼也抓不住它,黄羊身子睡了,可它的鼻子耳朵不睡,稍有动静,黄羊蹦起来就跑,狼也追不上。
一晚上狼就是不动手,趴在不远的地方死等,等一夜,等到天亮了,黄羊憋了一夜尿,尿憋涨了,狼找到机会就冲上去猛追,黄羊跑起来撒不出尿,跑不了多远尿泡就颠簸了后腿抽筋,就跑不动了。
在我看来,我们人类应该将狼性与羊性很好的结合才能够在有限的能力的条件下充分发挥自己的水准。
所以我们无论是做人还是做事千万要记得不能像羊一样任人宰割,也不能像狼一样贪得无厌,我们要学会羊一样平和稳定的性格,也要学会狼一样积极拼搏,团结合作的行为方式。
将二者好好的结合在一起,才能成功。
求纪录片BBC《生命》观后感500字以上
5-01-17 | 分享一个人即使一无所有,甚至在最艰险的情况下,他也有选择人生态度的自由,这就是任何人都无法剥夺的;当一个人领悟到生命存在的含义和存在的目的时,就会产生意想不到的无穷力量。
这种存在是超越的,摒弃不利的因素的,只为实现一种存在的意义和目的。
——弗兰克尔《追寻生命的意义》经历,让人能感受生命活着的意义;见识,让人能领悟生命存在的价值;信仰,让人能攀登生命境界的巅峰……从我们出生来到这个世界,生命就被赋予了意义。
每个人的生命,都是一种造物者的恩赐。
很多人都在思考生命的价值,我们的生命到底会有怎么样的际遇,又能怎么才能找到生命的意义
于是,前人今人不断地去寻找,不断地去叩问。
而我觉得,生命需要我们自己去激励
当我想起生命这个字眼的时候,脑海中总会浮现出两种画面:一种是动植物在自然界的成长画面,一种是人类世界让人心悸的画面。
两种不同的画面让我产生了两种意念:敬畏生命和激励生命。
第一次让我知道,生命是要敬畏的是张晓风的那篇短小的文章《敬畏生命》,我已经忘记自己多大的时候读到这篇文章了。
但是我仍然记得“那几天真的看到了,满心所感到的是一种折服,一种无以名之的敬畏。
我几乎是第一次遇见生命——虽然是植物的。
”我当时不懂,为什么作者能有这样的想法。
但我却被“敬畏”二字深深地震撼
在看看人类的生命,我知道每个人最初都是热爱自己生命的,可生活和外界的东西让这本来很纯粹的思想变得艰难了。
人本主义学家马斯洛认为,人一生的追求就是自我的实现,而这种高级的需要是在满足低级需要的情况下才有可能出现,生存的需要和安全需要于是成了人最大的需要,但可悲的是在满足这些需要的路上,不知道有多少人放弃了敬畏生命,更别提激励生命了。
野性非洲观后感150字
野性非洲观后感发表时间:2013-4-9 0:12:23 野性非洲是一部描写非洲野生动物的纪录片,它以每两集或三集为一个专题,围绕着老虎,狮子,大象等野生动物的生存,母子情,权力之争、迁徙、手足情等话题而展开,展现了野生动物最真实,最原生态的生活状态…动画片里的人物是率真的,不会勾心斗角,而动物的世界里却是一个全新的感观。
我喜欢那里的每一种动物,因为它都代表着某种生物的生存意义,它们的进化过程和我们人类类似,在进化的过程中变得聪明,虽然它们不象人类一 样可以用说话的方式去表达自己的感情或是别的目的,但他们会有自己的方式去表达… 这部纪录片带我们走进了辽阔而美丽的,从中了解动物王国里的喜与悲、生与死、以及他们不为人知的。
在非洲草原这片辽阔的土地上,既是动物们赖以生存的天堂,也是它们万劫不复的地狱。
在这既现实又残酷的大自然中,果真印证了的一句话:“弱肉强食”。
只有强大者才能在草原上立足,而弱者只会被草原所唾弃,如果强者不幸沦为弱者,那么对不起,草原不会收留你,只能等死。
印象最深的一个片段是角马那种为了生存而不断拼争的精神,成群结队的角马为了生命的延续无数次迁移过有鳄鱼栖息的河流,穿梭于虎豹出没的广袤的上。
我想正是它们那种群体出动的场面吸引了人类的关注,也的确,群居让它们种族得以安全繁衍,鳄鱼虎豹仅能从奔腾的马群一侧扑捉到个别瘦小的角马。
像激流,如果想从正面接到水,那是很费劲的,搞不好会把盛水的东西给冲走,若从一侧斜着接水容易得很。
与角马相比,虎豹倒是聪明。
可惜角马只知道为了它们中的大部分食物为目标向前冲,不惜以牺牲个别同伴为代价,假如角马群先向着虎豹鳄鱼冲过去,把它们一顿猛踩猛冲,那结果会是什么样呢
不是就可以全部安然无恙地仍旧到达目标食物吗··· 由此看来,动物之间的关系与人相处的模式也是类似的,适者生存、不适者淘汰,在竞争中合作,在合作中竞争。
以上便是我对野性非洲的观后感。
汤姆叔叔的小屋读后感 800字
前些日子,我拜读了斯托夫人的成名之作《汤姆叔叔的小屋》。
为人正直、心地善良、笃信宗教的汤姆叔叔;有勇有谋、聪明好学的混血奴隶乔治;唯利是图、冷酷无情的奴隶贩子黑利;人性泯灭、天良丧尽的雷格里;有正义感、但随波逐流的圣克莱尔等栩栩如生的人物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但使我最难以忘怀的是聪明活泼但野性十足,后来被调教得自尊爱人得黑奴小姑娘托普西。
托普西是黑人里最黑得了,一双圆圆的明亮的眼睛像玻璃珠子一样闪闪发光,外貌有点怪,脸上的表情是精明与狡吉的奇妙组合,像个小妖精似的。
她爱偷东西,偷了之后还撒谎,摆出一副无辜的表情;她品行不端,对所有惹她的人实施报复,恶作剧;她会趁着主人出去,疯闹几个小时,把家里弄得乱七八糟。
她的主人想尽了一切办法惩罚她,教育她,试图改变她的不良习惯,但没有用,这只是因为没有爱
想想吧
这原本可爱的孩子,一生下来就沦为奴隶,她的一切只属于他们的主人,那些所谓主宰着她命运的主人。
她从小就在奴隶主的打骂中成长,令她养成了说谎、偷东西的坏习惯,把她原来那美好、纯洁的心灵玷污了。
在这种毫无尊严,经历着骨肉分离,整天遭受鞭打的情况下,怎么才能拥有高尚的品德和坚定的信仰呢
只有纯洁,美好,无私的爱才能拯救她的心灵
当天使般的伊娃对她说爱她的时候,托普西的眼睛里蒙上了泪水,她的心灵受到了一缕爱的阳光。
果然,托普西以后变好了,她努力争取关爱别人。
这是打骂,说教永远达不到的效果,充满爱的一句话超越了一切
这就是爱的力量
在我们的生活中,也有许多像托普西一样的孩子。
他们品行不良,没有爱心,不可理喻,那么千万不要厌恶他,用爱去理解,宽容,剥去绿色嫩芽外的一层枯黄的东西,用爱来感化麻木的心灵。
要永远记住;爱的力量是巨大的,至高无上的
《汤姆叔叔的小屋》这本名著出版至今已有一百五十多年了,它之所以能在今天依然使读者们深深感动,也是因为作者在书中宣扬的博爱与人道在奴隶制消失的今天已然是人类永恒的追求。
《汤姆叔叔的小屋》的全书都被同一个主题所主宰:奴隶制度的罪恶与不道德。
当斯托夫人在她的文字里写入次要的主题时——譬如母亲的道德权威以及由基督教提供拯救的可能性——她都会强调这些主题与奴隶制的恐怖之间的联系。
几乎在小说的每一页里,斯托夫人都在积极推动着“奴隶制度不道德”这一主题,有些时候她甚至会改变故事叙述的口吻,以向人们“布道”奴隶制的破坏天性(譬如,在载着汤姆前往南方州的轮船上,有一名白人女性这样说道:“奴隶制的最可怕之处就在于对感情和亲情的践踏——比如拆散人家的骨肉。
”)通过对黑奴制度拆散他人家庭的刻画,斯托夫人用文字展现出了奴隶制度罪恶。
“在自由的土地上,逃亡者们安全了。
” 因为斯托夫人认为母性是“所有美国人生活中的道德与伦理模范,”并相信,只有女性才拥有将美国从奴隶制的恶魔手中拯救出来的道德权威;这便是《汤姆叔叔的小屋》中表达出的另一个主题:女性的道德力量与圣洁。
在书中,这种角色的例子有伊丽莎——一位带着小儿子逃亡的黑奴(并最终与其全家团聚),或者小伊娃——她被视为一名“理想的基督徒”;正是通过这样的角色,斯托夫人表明了这一观点:女性能够拯救她们身边的人,哪怕是最不道义的人。
但后来的评论也提到,斯托夫人笔下的女性角色一般都以家庭主妇的老套形象出现,而不是现实中的女性。
此外,斯托夫人的小说“重申了女性所发挥的影响的重要性”,并为随后几十年里女权主义运动道路的铺平作出了贡献。
斯托夫人的清教徒宗教信仰显露于小说的结尾,并延及所有的主题;她对基督教的本性进行了探索,并认为基督教神学与奴隶制度有着无法调和的矛盾。
当伊娃死后,汤姆恳求挚爱她的圣克莱尔“回望耶稣”时;当汤姆死后,乔治·谢尔比用“做一个基督徒多好啊”来称颂他时;这一主题都得到了最明确不过的彰显。
因为在《汤姆叔叔的小屋》中,基督教的主题占有很大的分量,并由于斯托夫人在小说中直接且频繁地发出宗教信仰上的感慨,这本小说还常被认为带有“布道书的形式”。
遇上另一场生命的读后感
请在此输入您的回答,每一次专业解残月把它那银色的光辉泼洒在光滑的花岗岩石上。
大地沉寂,只有河水在黑暗中潺潺流动,森林里树丛摇曳,发出沙沙声。
突然,黑暗中出现一阵骚动,四面八方涌现出无数柔韧的黑影,神不知鬼不觉的爬到散落在四处的石头上。
利爪出鞘,在月光下闪闪发光。
琥珀般的眼睛飘忽闪烁,射出警觉的目光。
似乎在一个无声的示意之下,这些黑影向对方猛然扑过去。
刹那间,尖叫声中,一群猫开始厮打,地上的石头被他们撞得满地乱滚。
这幅激烈的战斗场景,从哪里可以看到呢
当然是《猫武士》
《猫武士》总共三部每部有六本,每本都有300页左右,是一部畅销的长篇小说。
森林里,存在着四个大的猫族群:雷族、河族、影族和风族。
它们为族群而奋斗,为生存而努力。
一次偶然的机会,宠物猫拉斯特遇到了雷族的族长蓝星。
蓝星对他说:族群里可没有衣来伸手。
饭来张口的生活,在树叶凋敝的季节,森林的夜间会非常艰苦,族群需要极大地忠诚与辛苦的工作,如果有必要还必须为保卫族群而献出生命,族群里还有许多猫需要供养。
但回报也非常丰厚:你能做一只公猫,你能依照野性方式进行训练,你将懂得怎样才会成为一只真真正正的猫。
即使你独自外出捕猎,族群的力量和友谊也会始终伴随左右。
答都将打造您的权威形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