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丁香结读后感300字
《丁香结》一文作者描写了城里街道旁、宅院里、城外校园里、他住了三十年的斗室外丁香的不同形态,表达自己对丁香的喜爱赞美之情,由物及情,最后写到丁香结是每个人一辈子中都有的不顺心的事,而我们能做的是采取乐观豁达的心态去对待。
“丁香结”的本义是小小的花苞圆圆的,鼓鼓的,恰如衣襟上的盘花扣。
象征意义是人生中不顺心的事。
作者把丁香花比作丁香结的原因有两个,一是丁香花的花苞圆圆的,鼓鼓的,恰如衣襟上的盘花扣。
二是丁香花负担着解不开的愁怨。
作者面对丁香,一反古人的情感,并不是一味地哀愁,更没有产生抱怨生活的想法,而是对人生有了更深刻的领悟。
作者认为,人生中的问题永远存在,是解不完的;正因为解不完,人生才不至于平淡无味
读后感300字
第一回 甄士隐梦幻识通灵 贾雨村风尘怀闺秀 感受: 甄士隐前日对雨村有“诳驾”之罪,待客既散,知他自便,也不去再邀。
及至中秋节,士隐家宴毕,另具一席于书房,步行到雨村住处相邀。
前日不邀,是不生分,中秋再邀,一可谢前罪,二为旅居僧房的雨村解愁,雨村听了,也不推辞。
由此可见两家关系融洽,士隐也很会做人。
待人接物,显微见著。
喝酒间,雨村提出了盘缠之事,士隐:“何不早言……”,雨村吟诵诗词,博得士隐赏识,趁士隐欢心之时提钱的事,容易成功。
送礼的人,也等到别人有求之意才送,便送到点子上了。
果然,雨村得了钱,不管黄道黑道之日,天没亮就出发了。
雨村与娇杏一见钟情,是本书的第一对男女相遇,一个是“虽无十分姿色,却亦动人之处”,一个是“腰圆背厚,面阔口方,剑眉星眼……非久困之人。
”情场首现二人,是世间常见的类型,算是书的后面才子佳人的引子吧。
士隐投奔丈人,在世俗来说,应算是没出息吧
偏这丈人还“半哄半赚”女婿的钱
这就叫“投人不着”。
第二回 贾夫人仙逝扬州城 冷子兴演说荣国府 感受 娇杏在这一回有了“人上人”的好结局。
她是书中第一位女性的结局,体现了作者对女性良好的祝愿。
丫鬟命运两济,后面的女主人儿却是一个两个空余恨。
雨村娶了娇杏,还送了不少礼物给甄家,此时的贾雨村,尚知报恩。
雨村初入官场,恃才侮上,被上司寻个空隙,参他一本,这是官场常见的现象。
雨村因此被革,为他日后重入官场时“随乡入俗”,乱判葫芦案铺垫了心理上的因素。
大凡读书人,骨子里都有一个自视甚高的通病,有人受挫后愤然离职,采取“不合作”的态度,有人在挫折中改变初衷,沦为虚情假意,尔虞我诈。
每一种游戏,都有它的游戏规则,明白自己改变不了游戏规则,便只好改变自己了。
“雨村被参后,心中虽十分惭恨,却面上全无一点怨色,仍是嘻笑自若。
”这种心态是常人难以做得到的,可见是大奸
有人在官场失意后,愤世嫉俗,而雨村被参后,还力谋盐政林如海的西宾,成了黛玉的老师,仅仅是因为盘费不继吗
他是在制造机会与权贵接近,结交
事实证明,他后来确实是通过林如海重返官场谋得要职。
结果是,吃一堑,长一智,做出了过河拆桥之事。
交代完雨村成为黛玉老师的事情后,书中出现了一副对联:身后有余忘缩手,眼前无路想回头。
这两句,是黑官的心理浓缩:有利可图,挡不住诱惑,一朝东窗事发,命也不保住了,便想着那怕是回家种田也好啊
这副对联,在冷子兴说荣国府前出现,相当于进入某个城市之前的路碑吧
“翻过筋斗来的”一说,自然而然的想到唐僧的高徒孙悟空。
荣国府年纪最长,也就是最高统治者是史老太君贾母,是不是作者出于对女性的偏爱
宝玉出生前,兄贾珠就去世了。
黛玉既出于嫡妻,又克死亲弟,从而有机会读书识字,宝、黛二人一样命硬,一个克弟,一个克兄
此乃天之作,非人力所能左右。
第三回 贾雨村夤缘复旧职 林黛玉抛父进京都 黛玉与父亲洒泪拜别时,其父如海所言感人。
雨村入荣国府,投的是宗侄名帖,做法不错
得到贾政优待,入情入理,并得到贾政力举终于谋了职位,出而复入,书里写得轻巧,其实中间颇费了一番心机的。
“黛玉常听母亲说过,外祖母家与别家不同”,虽然母女间无话不说,但是黛玉母亲又如何体会到自家与别家不同呢
这倒奇了。
可见,黛玉的性格其实受其母影响。
记得现代育儿学里说到,一个人的性格,在五、六岁以前就基本定型的。
黛玉来到贾府时不过六、七岁光景,便能做到“步步留心,时时在意,不多说一句,多行一步”,哪里还象个“无亲母教养、兄弟姐妹扶持的孩子”,黛玉真是绝顶聪明。
对贾府姑娘的描写:迎春“观之可亲”——性情温顺,探春“见之忘俗”——气宇不凡。
黛玉“年貌虽小,举止言谈不俗,怯弱不胜,却有一段自然的风流态度”,什么叫“自然的风流态度”
黛玉称自己从会吃饮食时便吃药,从不间断,这也奇了。
凤姐出场,用黛玉的心理纳罕来导出,也就是说,连小孩子都觉得她“放诞无礼”,接着才写凤姐的衣着打扮:身量苗条,体格风骚,粉面含春威不露,丹唇未启笑先闻。
妙笔
(真不明白,男人们眼里的女人形象,是什么样子的
怎么这么写
体格风骚
)凤姐进来,黛玉连忙起身,这是礼节,同时还听出贾母说“凤辣子”是玩笑话,若是一般小孩子,就顺势接口称之了,黛玉略加迟疑才以“嫂”呼之,足见谨慎。
至此,又以凤姐之口形容黛玉标致,此外“竟不象外孙女、竟是个嫡亲孙女”,难道嫡亲孙就该比外孙长得标致
凤姐从“妹妹几岁”开始,一连串的询问,还真象个管家领导。
吃茶果时,王熙凤与王夫人简洁对话,可看出二人领导与被领导的配合默契,王夫人对凤姐的办事能力较满意。
黛玉见了外婆,接着到母舅家拜访,是礼规。
在去宁国府途中,黛玉还留意所经过的地方“度其房屋院宇,必是荣府中花园隔断过来”,这孩子真是处处留心,贾赦不来接见,但传回话时,黛玉还是要“连忙站起来一一听了”,礼数周全。
刑夫人留饭出于礼数,黛玉婉言谢绝,也是“人情”二字。
来到王夫人屋里,老嬷嬷让黛玉炕上座,黛玉度其位次,便不上炕,只向东边椅子上坐了,又显黛玉识大体。
再过来见王夫人时,在坐位上还是如此,王夫人再四携他上炕,也只是挨王夫人坐,贾政虽不在家,始终是不坐贾政之位的。
宝玉未出场,就先由王夫人口述,黛玉说话再小心,一提到宝玉话就多了。
后王夫人与黛玉过贾母处吃晚饭时,路过贾链家,王夫人指给黛玉看。
贾链与黛玉同辈,不用专程拜访,是这个意思吧。
在贾母处吃饭,饭桌上的布菜让位,又显“人情”,寂然饭毕
宝玉终于登场,之前又先是黛玉心中一阵疑惑。
宝玉来了转一圈就出去,吊人胃口。
宝玉“外客未见,就脱了衣服”,可见其不拘礼节,或是不把林妹妹当外人。
此时,又从宝玉的角度描述黛玉容貌。
宝玉黛玉相见,都有眼熟面善之感,这就是前世缘吧
按宝玉说的傻话:“只作远别重逢”。
贾母听了宝玉的傻话,还赞赏“更好,更好”,若王夫人听此说法,不知该如何表态。
宝玉得贾母纵容,竟走近黛玉身边细细打量,哈。
宝玉送黛玉表字“颦颦”及摔玉,重笔。
贾母:“你生气,打骂人容易,何苦摔那命根子。
”可见在贾母眼里,主人的一块玉儿比下人的尊严还宝贵。
宝玉性情乖僻,自己独有玉,不是孤高自赏,反说“没趣”,摔了玉,贾母哄几句就信了,毕竟还是个孩子。
宝玉睡后,袭人还进去看黛玉,很细心,是个不贪睡的勤快丫鬟。
黛玉到贾府的头一晚,便开始还眼泪了。
第四回 薄命女偏逢薄命郎 葫芦僧乱判葫芦案 贾雨村一听这案子,就知道头尾。
正要办案,看到有人使眼色,便觉疑怪,先退堂再说。
这里可看出他办事开始老练了。
雨村再次为官,遇到“贫贱之交”竟如雷震一惊,当故人把他教乖之后,就过河断桥,这点倒是无师自通,难道是与生俱来的官本性
为官须有“护官符”,官官相护,才“作得长远”,连门子都知道,看来此风已是历史悠久
雨村刚看完护官符,“王老爷来拜”,便是王家派人来说情了,虽只“顿饭功夫”,但连说带送(钱)时间已经足够,官场交易,点到即止,虚礼则不必。
“王老爷”来得正是时候,接下来门子所说的话,雨村(及读者)才肯相信,单听一面之辞,雨村不一定信,作者笔墨不多,重点放在门子对案情的分析。
门子把自己知道的、想到的对贾雨村和盘托出,想以此讨好上司,以示尽忠尽责,博取新来上司的好感,图日后办事能行个方便,甚至还以为雨村还是旧日的书生,教雨村“应相时而动”,一味地替雨村出点子,殊不知雨村说到“蒙皇上隆恩……实不能忍”时已经言不由衷了
门子教了他具体操作办法,他还装着“不妥,不妥”嘿
门子把聪明都显尽了,还不知大难临头,低估了雨村,却不知雨村上次被免职,吃了一堑,这次再复出,心理上已经完成了从“书生官员”到“一般官员”的过渡。
门子既知道英莲之父是雨村大恩人,又不秉公办事,替英莲作主,还知道雨村此次复出补升此任,是贾府之力,这些底细都捏在你门子手里,贾雨村哪里还容得下你
可见,不管是多好的朋友,往日的交情有多深,只要有一方地位变了,人就会变,类似的情况,发生在夫妻之间也屡见不鲜。
作者用一回的篇幅详细写雨村胡乱办案,便把雨村之流的为人、作官写明白了。
薛蟠出场了。
第五回 游幻境指迷十二钗 饮仙醪曲演红楼梦 -------------------------------------------------------------------------------- 本回一开始,引出了宝玉、黛玉、宝钗的交情。
黛玉寄人篱下,宝钗却是“带薪作客”,再说母亲健在,日子当然比黛玉好过多了。
一个人不管长到哪个年龄段,母亲——母爱,都是精神粮食
黛玉虽有贾母疼爱,毕竟隔了一辈,再说了,贾母要管的事情不少,因此,与宝玉朝夕相处了一段时间后,宝玉成了唯一的精神支柱,在意宝玉对自己的态度是理所当然的。
然而,宝玉“在孩提之间……视姐妹弟兄皆出一意,并无亲疏远近之别”,从上到下的人都当他是宝贝,他当然不觉有别啊
因与黛玉“既熟惯,更觉亲密;既亲密,则……” 联想我们现实中也一样,刚认识时,彼此客气,容易处些,后来惯熟了,却老是吵架,甚至有人发出“情到深处人孤独”之叹,大概就是这个意思吧。
荣、宁府女眷们赏花喝酒,是家常便饭,“并无别样新文趣事可记”,真是好日子
刘心武在电视讲《红》时,特别点到“贾母素知秦氏是个极妥当之人……乃重孙媳妇中第一个得意之人……”,以前看书时都没在意这句话,若不是听了课,实在是看不出这句话的特别之处。
宝玉不喜读书,见了劝人勤学苦练的画《燃藜图》心中不快尚情有可原,小孩子大多不喜读书,怎么看了对联“世事洞明皆学问,人情练达即文章”转身就走
可见,此时的宝玉,未开化,对人情世故不感兴趣。
嬷嬷说叔叔(宝玉)不该往侄儿房睡觉,秦氏没正面反驳,笑道:“嗳哟哟,不怕他恼。
他能多大……”说这话的艺术,一是拿嬷嬷的主子压她,二是暗示,他还是个孩子,不懂那事,三,不用忌讳还是小事,他还是个孩子,惹小孩子生气了,闹到贾母处,可不好收场。
话锋一转,说到兄弟秦忠,果然,封了嬷嬷的嘴,又引起了宝玉要找秦忠的兴趣。
宝玉“眼饧骨软”,连说好香,配上杨贵妃喝醉的画及对联“嫩寒锁梦因春冷,芳气袭人是酒香”,好文笔
会写诗写对,使文章增辉生色,起到锦上添花的妙用。
春色图及细细的甜香,为宝玉梦游太虚幻境做铺垫。
好象有报道,气味可以帮助记忆,还能激起情欲。
书中注解说“作者用香艳故事……渲染秦氏房中陈设,暗示其生活淫靡奢侈”,没能真正理解作者意图。
屋中摆设与挂《燃藜图》画的那间截然相反,作者平白无故写上一间干什么
就是用来对比,表示宝玉不爱读书,不管世事,来到“温柔乡”,就说“这里好。
”秦氏笑:“这屋子神仙也可以住了”,暗指宝玉在这里与神仙会面了。
“春梦随云散,飞花逐水流;寄言众儿女,何必觅闲愁。
”妙
最妙是一个“闲”字。
不要闲着没事干,无故寻忧愁,无病呻吟
宝玉梦游太虚幻境,见了神仙姐姐,对话,情景全都是风月、香艳语句
仙境的描写,文笔华丽,仿佛自古以来形容女子容姿的典故、词汇都被用上了。
在这里,文字还有一大功能,就是可以加入读者的想象,书上这么写着,你读的时候,爱怎么想,就怎么想吧。
在这里再次看到“太虚幻境”对联:假作真时真亦假,无为有处有还无,想起第一回已经出现过了,回过头看,原来是甄士隐在第一回曾来到此门前,那是伏笔。
作者的想象力真丰富,凭空想象出幻境内的宫、门、司,“痴情、结怨”,“朝啼、夜怨”,“春感、秋悲”,如何想象得出
“司人间风情月债,掌尘世之女怨男痴……布散相思”,这么说来,凡间的爱恨情仇,均是由天上神仙操作
凡人无能为力了
(打住
不要看书看入魔——把邪魔招入膏盲了) “薄命司”的门对是:春恨秋悲皆自惹,花容月貌为谁妍。
由此可知,不要无事寻愁,不然会短命
反之,快乐才能长寿。
警幻冷笑:“……庸常之辈,则无册可录矣。
”现在我们玩博客,象不象是自己给自己造册
各人的判词,以前看时都是粗略大概,在电视听了刘心武讲课后,才知道原来判词寓意深刻。
参不透,还是等老师讲课吧。
袭人图画里“一床破席”,“席”是谐音罢了,为什么是破的
(隐指婚前曾与宝玉……
) 宝玉看睛文、袭人、香菱的册子时,一看就郑,看到“林、薛”时,多了一句“待要问时……待要丢下,又不舍。
”一字一句,都是精心安排。
书中注解说李纨“判诗”后二句意难定,对“如冰水好空相妒”,我的理解是:冰、水本质相同,只是由于温度相差致使冰坚水柔,“好”,喜欢,爱好。
全句意思,冰与水本是一类,偏偏喜欢无端端的拿来对比,好象海水羡慕浪花,毫无来由。
引伸义,人与人本同是血肉之躯,偏喜欢争名逐利,贪图虚荣,岂不笑话
结合后面判词《晚韶华》的“镜里恩情、梦里功名”,“古来将相……只是虚名儿与后人钦敬”,所以,儿子有出息了,又有什么用
这些都是虚的,年轻守寡,槁木死灰,人生意义何在
“枉与他人作笑谈”罢了
警纪叫仙子们出来迎接贵客(宝玉),仙子们以为是黛玉,兴冲冲的出来,见是宝玉,当着宝玉的面说他是浊物。
宝玉在人间得宠,到了仙境却不怎么地。
宁荣二公之灵云:“先以情欲声色等事警其痴顽”,情欲声色能警痴顽
宝玉入了仙室,闻一缕幽香,问仙姑所焚何物,这是日有所思的结果,刚进秦氏房中先叹“好香”,闻着细细的香甜睡觉,睡着后潜意识在梦里胡思乱想。
在梦境里,宝玉从刚入室,至喝茶,后设酒席,“不禁相问”三次香味来历。
据刘心武老师讲,痴梦仙姑——林黛玉,钟情大士——史湘云,引愁金女——宝钗,度恨菩提——妙玉。
演员扮演人物,皆按“行当”,不能随意混用,现实的工作、生活中,做人的道理亦应如此,明白自己是什么“行当”,摆正自己的位置
“看破的,遁入空门,痴迷的,枉送了性命”,遁入空门与枉送性命又有多大差别
人虽活,心已死。
就这5个
读后感,作文300字左右
这是一篇普通的课文,但它却深深了我,这就是江南《母爱》。
这篇文章讲了一个这样的故事。
在青海省的西部,一个极度缺水的沙漠地区,一头瘦骨嶙峋的老牛挣脱缰绳,顽强地拦截住送水车队,即使主人的皮鞭已让它皮开肉绽、鲜血直流也不肯离开,这一切不为自己,只为了让它的孩子能喝上救命的水。
读完这篇课我被深深的震撼了。
一头老牛,为了自己的孩子,完全不顾自己的安危,忍受着皮鞭的拷打,这不就是最伟大的母爱吗
我感动着,同时也幸福着,因为我也无时无刻不在享受着母爱。
记得有一次,我生病需要喝苦苦的中药,妈妈把热好的中药递到我手上,鼓励我要坚强地喝下去,当我把药喝完后,妈妈马上递上一杯清水给我漱口,然后,又像变魔术一样往我嘴里送上早已准备好的糖块,多么仔细又是多么周到的妈妈。
还有一次,妈妈送我上英语班,路上,我不经意的说了一句话:“我想喝菌汤。
”妈妈送完我上英语班,回家时天就已经黑了,而且妈妈已经工作一天了,可是她却不顾劳累,去菜市场买骨头、买蘑菇、买作料,回家花三个小时煲汤,只为了我下课回到家能喝到热乎乎又有营养的菌汤。
母爱,她在妈妈对我无微不至的照顾中,在妈妈对我无时无刻的牵挂中,也在妈妈充满爱意和期望的唠叨中。
重新读江南雨的这篇《母爱》,重新体味母爱,我悄悄对自己说:要用行动让妈妈更幸福。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读后感300字
如果说法律是道德的底线,那么刑法就是法律的底线;如果说其他法律还有告诉才处理或者不告诉才处理的余地,那么除了虐待罪以外,刑法几乎完全没有这样的余地,也就是说无论是否告诉,司法机关一样有权力处理。
刑法就是这样的法律,定罪尤其需要谨慎,量刑尤其需要慎重,执行尤其需要严格的法律。
它以对犯罪人人身自由乃至生命权利进行痛苦性的剥夺为手段,它以一副冰冷决绝的面容而出现,它以对社会危害性行为的严厉惩处为方法,它以恶魔的身姿来把天使的愿望实现
这就是刑法,自始至终铭刻着“底线”两个字的刑法。
刑法是宽容的,罪行法定原则明确指出:法律没有明文规定的,不构成犯罪;罪责刑相适应原则明确规定:不构成犯罪的,不得适用刑罚。
能放且放,得放且放的刑法,在自己残忍甚至是血淋淋的手段面前,退缩着,忍让着,因为它太知道一旦触及自己这道高压线,随之而来的决不是当事人侥幸逃脱的意外结局,而只能是天网恢恢疏而不漏的被绳之以法的因果报应。
这一天对犯罪人来说总是来得太早,对被害人来说总是来得太迟,对刑法来说总是迟早要来
刑法是严厉的,我国刑法追诉时效规定:法定最高刑为不满5年有期徒刑的,经过5年;法定最高刑为5年以上不满10年有期徒刑的,经过10年;法定最高刑为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15年;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20年;如果20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也就是说要么是自己主动丧失犯罪之前的一切快乐生活,藏匿起足够法定刑的时间自我惩罚,要么是自己被动丧失犯罪之前的一切快乐生活,被司法机关执行惩罚,二者本质上没有区别。
在所有法律之中,我最喜欢刑法,因为它下达底线的宽容;在所有法律之中,我最赞赏刑法,因为它义无返顾的决绝;在所有法律之中,我最敬佩刑法,因为它为捍卫苍生之太平不惜忤逆心愿舍身举屠刀;在这一点上,和我们的军人多么相象啊,离家正是为了保家,武力捍卫正是为了守和平。
一篇好的读后感
急
300字
我读了《岁月的书香》这本书,让我受益匪浅,不仅增长了知识,还加强了写作功底。
每天晚上能和妈妈一同读书,让我有了知音,使我快乐无比
这本书收集了1940年到2010年中一些儿童作家写的经典作品,有冰心奶奶的成名作《小橘灯》,有葛冰爷爷的幽默小说《吃爷》。
让我意犹未尽,恨不得多读几遍。
这本书的题材丰富极了,有壮志的,搞笑的~~~~~~~都很精彩
有的让人读后拍手叫好,有的读后让人泪流满面,有的读后让人开怀大笑。
正是因为这本书,让我体会到了读书的快乐。
这本书里还有许多名家写的读后感。
这里面的《阿诚的龟》让我感动的流泪,同时也微笑了,那是因为故事最后完美的结局。
这个故事写了一个叫阿诚的小男孩,家里很穷。
他捡到了一个可以作药的龟,如果卖了可以换许多钱,但他没卖还有家里的钱来吃的来喂它。
后来他的爸爸妈妈都去世了,他迫不得已卖了它,但他天天都想着它,最后那只龟自己爬了回来。
读了这个故事我懂得了不是只有人有感情,动物也有感情,只有你真心去对待,去感悟,就能理解动物们的感受。
我也很佩服阿诚,如果换成我,我可能会把龟卖了,让自己的日子先好过起来,根本不会想动物的感受。
如果阿诚像我一样那就不会有这个动人的故事存在。
这说明阿诚是一个有爱心、善良的男孩。
我们现在都是独生子女,父母大都能实现我们的愿望,也不会想那么多。
读了这个故事我懂得了一些道理,你可以想象这本书会给你带来的道理吧
《洞》的读后感300字如下
《洞》读后感几天前,我看完了《洞》这本书,这本书让我的感受非常深,讲的是:一名叫斯坦利·叶那茨的男孩因犯罪而被关进了翠湖营,哦,这其实不怪斯坦利,只怪他那糟糕透顶的臭屁偷猪贼曾曾祖父,他的曾曾祖父被泽罗尼夫人下过诅咒,只因他没有守信,他答应过泽罗尼夫人背她上山喝一口溪水,再给她唱一首她教他的猪的歌,如果不守信用,那么他就会被受诅咒,斯坦利的曾曾祖父叫伊莱亚·叶那茨,哦,你可能会想问,为什么泽罗尼夫人要让伊莱亚给猪唱歌,因为伊莱亚爱上了一个叫玛拉·门克的女孩,但是玛拉的父亲要猪,给猪的人他就把玛拉嫁给谁,唉,伊莱亚偏偏遇上了另一个要娶玛拉的人,于是,伊莱亚去找泽罗尼夫人,(他和泽罗尼是朋友,我也不知道怎么表达,但是伊莱亚很喜欢找泽罗尼夫人。
)泽罗尼夫人给他一个小猪崽,让他每天背猪崽上山喝溪水,再教他一首给猪唱的歌,她让伊莱亚把她教给他的给猪唱的歌再唱给小猪崽,等小猪崽长大,伊莱亚还是会背它上山,泽罗尼夫人让伊莱亚长壮的那一天,(背那么重的猪肯定会壮。
)让伊莱亚背她上山喝一口溪水,再给她唱一首她教他的猪的歌,要不然,他会受到诅咒,诅咒就是他的子孙后代都会收到诅咒。
但是,那一天,伊莱亚他失信了。
他也没有娶玛拉,只是让给了对方,让对方娶玛拉。
猪的重量分毫不差,但是斯坦利不想娶玛拉的,就像泽罗尼夫人说的,玛拉虽然漂亮,但是脑袋却像一个空空的花盆。
他去了一个码头,码头告示牌上写着:招甲板选手,免费去美国,船长看见伊莱亚很强壮,让他上来,伊莱亚上来了。
那时候的伊莱亚才想到没有背泽罗尼夫人上山,他感到很糟糕,他知道,泽罗尼夫人想在离开人世前喝一口溪水。
(泽罗尼夫人已经很老了。
)不过伊莱亚可不信什么诅咒。
船驶离了港口,在美国,他学会了英语,他爱上了一名叫萨拉·米勒的女人,他们结婚了,生了一个孩子,起名叫斯坦利·叶那茨。
然后后面的好几世都是这个名字。
这本书主要讲的是斯坦利·叶那茨四世,他们全家都很贫穷,全家都挤在一间小小的公寓里,他的爸爸,也就是斯坦利·叶那茨三世,一直在做有关鞋的研究,所以公寓里整天都是臭气熏天的,不过斯坦利四世早习惯了,斯坦利有一天放学回家,发现一只运动鞋从天而降,还砸伤了斯坦利,斯坦利盯着运动鞋,他以为这只是个没人要的鞋,于是他捡起鞋,飞快的跑回家,想让爸爸研究这个鞋,但是他被一名警察拦住了,警察看了看那双运动鞋,对着对讲机说了几句话,之后,斯坦利就被捕了。
斯坦利在不该出现的时候出现在了不该出现的地方。
这都怪那糟糕透顶的臭屁偷猪贼曾曾祖父。
斯坦利一家没钱请律师,她妈妈总说:“不用请律师,亲口说就行了。
”在法院里,斯坦利才明白那双鞋是“香脚”的鞋,“香脚”是一位著名的棒球手,真名叫克莱德·利文斯顿,这运动鞋是给山区孩子捐款的,克莱德为这件事很生气,最后法官说:“你要不是去翠湖营,要不就蹲监狱。
”最后,斯坦利去了翠湖营,那里,他认识了许多人,他被选到了D组,他很奇怪,为什么D组的孩子都让别人叫自己的外号。
每天早上,他们都要出去挖洞,每天凌晨四点都要起床挖洞,每当太阳升起时,翠湖营都很热,很闷热,摄氏度达到三十多度,大地都很难挖,斯坦利第一次挖洞是最费劲的一次,手都磨破了,因为他们的管理员大人要求跟铲子一样宽,一样长,也就是五寸宽,五寸深,非常累,在翠湖营里,他同样倒霉,都怪他的曾曾祖父。
他待了一阵子,才发现,一个外号叫零蛋的男孩不认识字,于是,斯坦利教他识字,不过,零蛋要帮斯坦利挖一会洞,可是,才几天,管理员大人就阻止了。
零蛋的真名叫:赫尔托·泽罗尼,有天,零蛋被气走了,在外面两天了,大家都以为他死了,但是并没有,斯坦利有次也偷偷地溜了出去,他要找零蛋,外面是很难找到水的,斯坦利找到零蛋时,零蛋渴的快说不出话来,他们俩勉强撑了星期,斯坦利知道了一件事:运动鞋其实是零蛋偷得,那次,零蛋看见一个旧的运动鞋,他觉得偷旧鞋比偷新鞋好,于是他穿上了,后面的警察追了过来,零蛋只好把运动鞋一扔,自己就溜了,正好被斯坦利碰见了,因为零蛋他没读过书,他妈妈在他很小的时候,就不知道去哪里了,零蛋是被政府领养的,他哪里知道什么是犯罪呀,斯坦利很同情。
结尾时,斯坦利被他的律师带走了,因为后面才知道他没犯罪,他还带上了零蛋,他的父亲发明出了一种治脚臭的药。
我觉得吧,做人要守信,当然了,更不要做不该做的事,免得后面后悔莫及。
历史书籍读后感300字,急需
一定给好评
《中国人史纲》读后感 以前,我总是洋洋得意的对人说,如果我家财万贯的话,我一定会报考历史专业的.这样说的原因是一方面表明自己其实是有理想的,另一方面表明自己其实很酷. 历史是酷的,我却是浅薄的.历史并非全是鲜衣怒马繁华似锦,它事实上如此残酷,战争和暴政将它涂抹得血迹斑斑.这斑斑血迹又迷惘了众生的眼睛,在穿越历史重重迷雾之后却对狰狞的暴徒流露出顶礼膜拜的眼神.原来颠倒众生的,并非只有倾国倾城的美女. 我一直无法理解为何明孝陵甬道上的牌匾会将朱元璋这个热爱杀人的混蛋描述成恩泽天下的圣主,就像我一直无法理解为何人们会赋予项羽这个徒有武力的莽夫以英雄的地位并崇拜了幽幽数千年.项羽一把大火烧掉了咸阳,不但给后世的暴徒们开了一个以焚烧故都来章显自己盖世武功的恶劣先例,而且烧尽了保存在咸阳的记录着春秋战国以来璀璨学术思想的珍贵典籍.而同样是因焚烧罗马城而闻名的尼罗,却遗臭千古.相形之下的差别和痛心,我不知怎样才能言语. 不要说造成黄金时代学术典籍遗失的罪魁应是焚书坑儒的始皇赢政,那本是另一片迷茫的眼神.焚书的原因上儒生建议赢政崇古分封子弟和功臣,这本是儒家阿谀奉承的的手段,但不幸碰上始皇这个一切都向前看的人政治硬汉.法家的李斯作出细致分析之后建议”非博士官所职,天下敢有藏<诗>、<书>、百家语者,悉诣守、尉杂烧之。
……所不去者,医药卜筮种树之书……”是为焚书.可见焚书焚的多是民间非科学方面的书籍,而秦朝所设为数众多的博士官,仍然存有大量诸子百家的典籍.事实上,按当时的条件,民间就真的能存有很多的书么?藏书在很大程度上还只是政府行为. 而坑儒的原因则是两个道士为赢政寻仙药不得,怕上面怪罪,便毁谤赢政后逃之夭夭.始皇勃然大怒,坑杀相关四百六十于人.这其中大抵是些方术之士,不过因为赢政也提到了儒生在咸阳言论蛊惑人心,大概也有一些儒家人士混迹于被坑杀之列. 因为这两个原因,儒者们穷尽所有能够想到的恶毒词汇加诸于始皇赢政的身上.古人说三人成虎.儒者们一代接一代孜孜不倦的毁谤始皇,毁了两千年,终是迷惘住了后人的眼睛,把赢政变成集天下恶毒为一身的大妖怪. 暴政是有的,但暴政是每个朝代都有,而赢政所做的开创性的事业却只在于秦朝.不用螯述从小学课本就介绍的统一度量衡统一货币统一文字,光算赢政所建立的政治体制这一项,其后两千年的中国帝王便从未有能超越,统统因袭下来.”始皇帝”这一称谓,真的是名副其实. 我到是觉得,相对于项羽,赢政到是更能担当英雄这一称号,更应该获得国人的尊敬.戏剧中的霸王,演义中的关羽赵云,都只能当作文艺形象来欣赏,万不该将其与历史真实人物混为一谈.只可惜大多数人眼中的世界只是建立在别人的臆想之上.怎能冀望用迷茫的眼睛看见一个真实的世界? 和科学一样,读史让我们接近世界本来的样子. 而我呢,喜欢事物本来的面貌.不论它是好是丑. 因为啊,我总坚信,真正的完美,总是包含了残缺于其中. 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