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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福的悖论读后感

时间:2018-11-07 20:25

寻找周国平《幸福的悖论》txt格式

一切爱都基于生命的欲望,而欲望不免造成痛苦。

所以,许多哲学家主张节欲或禁欲,视宁静、无纷扰的心境为幸福。

但另一些哲学家却认为拼命感受生命的欢乐和痛苦才是幸福,对于一个生命力旺盛的人,爱和孤独都是享受。

如果说幸福是一个悖论,那么,这个悖论的解决正存在于争取幸福的过程之中。

其中有斗争,有苦恼,但只要希望尚存,就有幸福

人生的五大问题读后感

怎样写读后感:多看前言,多引用作者的话,结尾用别人的评价.第一段写故事梗概,后面写我的感受.还要有自己或客观的对重要人物或你喜欢的人物的评析.我的看法:给自己的文章定一个主题,要求深刻又积极向上,思想高度越高越好.主要是你想表达什么思想感情.写景的能提升到热爱大自然,写情的能提升到.是伟大的,写人就是.的.品质值得我们学习.

3本书的读后感

《天使雕像》读后感  这次我们的漂流书是《天使雕像》它的作者是:E.L.柯尼斯柏格,1930年出生于美国纽约,在宾夕法尼亚州的一个小镇长大。

她虽然从小喜爱阅读,但上学时却选择了主修化学,毕业后成为一名化学教师。

后来她慢慢地发觉自己感兴趣的是学生脑子里在想些什么而不是实验室中的瓶瓶罐罐。

与此同时,她发现自己对绘画产生了浓厚的兴趣,所以在她开始写作。

  也尝试着自己画插图。

她的作品结构细腻,富有逻辑性和幽默感,这可能也得益于她早年的理科学习。

本书曾荣获1968年纽伯瑞儿童文学奖金奖;这本书还获得了国际大奖小说。

可见这是一本多么好的呀

《天使雕像》是本迷人的作品。

姐弟俩离家出走,在纽约大都会博物馆寄宿一个多星期,情节细致动人。

故事中十二岁的克劳迪娅精心安排所有冒险的旅程让我们敬佩。

姐弟两人同行,行事不慌不忙,情绪平稳镇定,使得原本超乎想象的背景可以让我们接受。

明知一般民众绝不可能在大都会博物馆过夜,但全书的气氛营造和细节安排却使读者深信不疑 ,这就是作者的“虚构”功力高超之处,令人不得不叹服。

  克劳迪娅厌倦了家里千第一律的生活,她每天都要洗碗、清理垃圾筒……她想做些出人意料的事情,于是就精心策划了一场“离家出走”。

她选择的去处是纽约的大都会博物馆,物色的同伴是她既“富有”又小气的弟弟杰米。

在戒备森严的大都会博物馆里,他们俩竟神奇地度过了一个星期

在这期间,一座被疑为是米开朗琪罗雕刻的小天使雕像正在博物馆里展出。

克劳迪娅立刻被这座雕像吸引住了,她决意要弄清这座雕像到底出自谁人之手。

可眼下,他们没有丝毫线索,而且钱也快用光了……克劳迪娅不甘心这样“平庸”地回家去,她和弟弟利用最后的一点钱,终于找到了雕像原来的主人福兰克威尔夫人。

  克劳迪娅厌倦家中做不完的家务,她想做一些不一样的事,因此决定离家出走,暂时离开舒适的住处;但她想寻找的是一处有点奢侈、优雅忙碌的地方,因此选择了大都会博物馆;最重要的是有一位有钱的旅伴,因此她选了小气鬼弟弟杰米。

  我想:克劳迪娅是个有勇气也有计谋的女孩,她克服了重重困难,终于作了一件令人意想不到的事——知道了雕刻天使雕像的确是米开朗基罗,并保守这个秘密。

正像书中所说的:“克劳迪娅真正想要的时带一个秘密回家。

天使雕像是一个秘密,这个秘密让它很兴奋,觉得很重要。

”是啊,其实我现在也很希望可以保守一个秘密。

在以前,我保守过一个秘密,那个秘密让我高兴了很长时间。

因为保守秘密使我有一种责任感,我喜欢这种感觉

我也要学习克劳迪娅的那种不怕困难的精神,在今后的学习和生活中不怕辛苦

  《天使雕像》读后感  读完《天使雕像》这本书后,我懂得了一个道理:只有勇于探索,不怕困难,才能求得真知。

  这本小说写了克劳迪亚和她的既“富有”,又小气的弟弟杰米厌倦了家里千篇一律的平淡生活,他们俩每天都要洗碗清洁垃圾桶……他们俩想做出些出人意料的事,于是精心策划了一场“离家出走”。

他们俩选择的去处是纽约的大都会博物馆,在戒备森严的大都会博物馆里,他们俩竟神奇地度过了一个星期

在这期间,一座被疑为是米开朗琪罗雕刻的小天使雕像正在博物院里展出。

克劳迪亚立刻被这座雕像吸引住了,她决定要弄清这座雕像到底出自谁之手。

  他们先从雕像的白天鹅绒的垫子上发现了代表米开朗琪罗的“M”,为了求证,他们俩还在博物馆的摩肩接踵的书店里找了一天,终于找到了书面印有“M”的书,证实了天使雕像正是米开朗琪罗的作品。

为了尽快把这个秘密告诉博物馆馆长,他们千方百计地借了一台打字机,租了一个邮箱,总算把信发出去了。

他们俩如释重负,完成了一件重大的事情,别提有多高兴了,可是他们已经囊中羞涩,离家出走时带的钱已所剩无几了,他们俩只好步行回家。

  读完《天使雕像》这本书后,我懂得了一个道理:当我们遇到挫折和失败的时候,要能对现实有一种积极的态度,那么这种积极的态度就能够激励我们不断努力,不断探索,并能够使我们找到成功的钥匙。

  《呼兰河传》读后感  暑假里,我读了著名女作家萧红的自传体小说《呼兰河传》。

小说表达作者对祖父的情结,用充满童真的文笔描绘了人物和事件,有讽刺有赞赏,有热闹也有寂寞。

  打开书的第一页,我仿佛置身于二十世纪20年代的小城镇——呼兰河。

呼兰河并不繁华,但在单调中却蕴含着生机,夹杂着悲凉。

这里有东二道街十字街上拔牙的洋医生,有被当地愚昧和无知的人折磨而死的小团圆媳妇,有胡同里卖麻花、粉房里挂粉条的生意人,有性情古怪的二伯,有勤恳老实的冯歪嘴子,有洁癖的祖母,更有“我”跟着祖父学唐诗、学下地。

  这一幕幕、一件件,作者都用诙谐幽默充满童趣、童真的语言描绘得淋漓尽致。

尤其是作者和祖父的故事深深地留在了我的脑海,不自觉地我拿自己的童年和作者的童年去比。

童年在作者的笔下是快乐的,也是寂寞的。

在作者萧红看来,这些故事并不美。

可在我们看来,读了《呼兰河传》,更让我们感受到自己童年的快乐与幸运,从而更珍惜今天的幸福生活。

  《呼兰河传》读后感  平淡得像秋水一样,一生不变得像冰冷的街角——呼兰河畔  的生活。

故事里充满了那时候的人的迷信的影子,什么海龙王  啊,什么叫魂啊的,说来说去还不是为了个大泥坑。

那里人是  萧红那年代最平凡的一种人,靠自力更生却摆脱不了小市民的  身份,为鸡毛蒜皮的小事而喋喋不休,一条人命(疯子,小  孩,伙计等)没了算不了什么也就不说了。

烂漫的笔调下刻画  出的一个寂寞的世界。

  迷信,跳了大神,给人去病。

看了生日再去嫁,  若是生日不好但家财万贯的男孩是可以嫁得的。

虽然这么愚  昧,这么这个样却在这么个家庭还有这么个温馨,点点的那  种,好像炊烟一样迷茫,摸也摸不着,碰也碰不透。

  “我的祖父”在第三章里出现,终于在白色的床单上出现  了个唇印,快乐地和祖父那种自由的生活。

种豆子种瓜了,还  真令人快乐阿

  《呼兰河传》里的故事,是三天三夜也说不完的,苦闷  和寂寞也一样,而这一心情投射在《呼兰河传》上的暗影,不  但见之于全书的情调,也见之于思想部分,这是可以惋惜的,  正像我们对萧红的死一样惋惜,茅盾没有说错.

人生不能白受苦读后感

人生五大问题这本书是法国着名作家莫罗阿在这里探讨了人的一生中所遇到的一系列问题:爱情、婚姻、家庭、友谊以及政治和经济等等。

他以小说家的丰富经验,传记家深刻的观察,对人生习见的种种难题讨论得深入浅出,分析得鞭辟入里,既显示了实际的明智,又不乏理论的智慧和丰美的文采。

读完这本书,也让我产生了不少思索。

  (一)爱情与幸福  “自古以来,无论在文学作品中,还是在现实生活中,爱情和婚姻始终被视为个人幸福之命脉所系。

”可是,就在这个人们最期望得到幸福的领域里,却很少有人敢于宣称自己是幸福的。

为什么

因为并非人人都能得到热恋的机遇,况且热恋也未必导致美满的婚姻。

当爱情成为婚姻时,感情趋于平淡。

周国平先生在《幸福的悖论》中说过这样的一句话:“无幻想的爱情太平庸,基于幻想的爱情太脆弱。

幸福的爱情是一种能不断地激起幻想、又不断地被自身所激起的幻想改造的真实。

”  (二)婚姻与幸福  我是相信爱情的,也许爱情是基于幻想与冲动的,但婚姻是以爱情为基础的。

保持爱情的陶醉和热烈,辅以友谊的宽容和尊重,从而除去爱情难免会有的嫉妒和挑剔,正是加固婚姻的爱情基础的方法。

但有时候爱情仅是感情的事,婚姻的幸福却是感情、理智、意志三方通力合作的结果。

不论如何,幸福婚姻是围城中的男女一生的课题。

爱情仅是感情的事,婚姻的幸福却是感情、理智、意志三方通力合作的结果,因而更难达到。

“幸福的家庭都是相似的;不幸的家庭各有各的不幸。

”此话也可解为:千百种因素都可能导致婚姻的不幸,但没有一种因素可以单独造成幸福的婚姻。

谁是最可爱的人读后感

给你两篇看看行不行??已经失去的东西拿不回来的,也不必想它了,如果一定为这些无可挽回的事情怨天尤人,那就等于自己打倒自己。

??在单位图书资料室无意中发现了《飘》,这可是我很想看的一本书了,上大学那会觉得原本太长了,自己没去挑战读它,而今有本缩写的版本,终于可以一赌它的风采了,便爱不释手。

回家后吃完饭,就钻进被窝里,也不怕胖了,在被窝里,看着窗外的雪花,欣赏着《飘》,享受着生活。

??书中有两个女人的典范——郝思嘉和韩媚兰,告诉我们:不同的女人有不同的征服力,不同的女人有不同的味道,但都有自己别具一格的风味。

??故事一环扣一环、波澜起伏地向前发展。

人物的语言绘声绘色。

各具特点,显得真切感人。

思嘉所经受的,所拥有的家庭、爱情、战争的打击和挫折不是一个普通女人所能经受的。

在婚姻上她是失败的,但也许正式因为这种失败,更加突出了在她内心深处那盲目的爱情,从未动摇的爱情。

??现代社会对女人的要求越来越高,坚强、独立、积极,是现代女人的必备素质。

女人也有追求美好的权利,可以使自己变得风情万种。

像思嘉不能真正拥有瑞德那样,如果一个女人不能拥有自己深爱的男人,不要紧,她还可以爱自己。

主人公是那个时代的宠儿,美丽勇敢坚强独立,同时有着天生的贵族的傲慢。

??我们要学习她坚忍不拔,处事不惊,俏皮机智,这些都是需要生活的洗练,需要对社会环境和人文环境的深刻认识,需要对生活非常个人化和人性化的理解。

别人是不能代替你来思考的,倘若成为别人的衍生物。

??时代呼唤美貌和智慧并存的女性,让我们女性越来越美丽吧

这也许是自己喜欢读她的原因吧。

因为自己是一个太普通的女孩,虽然有着娇好的面孔,但是太自卑了,因为没有一技之长,因为自己太笨了,太懦弱了,太------缺点太多了,现在必须学会坚强,一切都得靠自己呀

??永不绝望,永远与残酷的现实抗争,做一个新乱世佳人!《 飘》的读后感她生命有几个灵魂,一个是她的母亲。

他的母亲是一位非常能干、温柔的典型贵夫人,是她最敬佩的人。

可是,母亲为了救人而被传染伤寒,去世了。

另一个,是她十几年来最爱的人——希礼。

她能在逆境中站起来,有很大一部分原因就是阿希礼。

她对希礼是异常执着的。

还有一个,就是梅来。

在一起奋斗的十几年里,梅来已经成为她生命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了。

我觉得郝思嘉就像个小孩子一样,对自己想要的东西异常执着,而对自己所拥有的东西却不屑一顾。

一面在拼命让自己幸福,一面又不断地把幸福推离,把爱人推向深渊。

郝思嘉爱的是希礼,可是,希礼却不要她。

就像瑞特说的,希礼是个君子,只是生在了一个和他格格不入的时代。

他还是用旧世界的游戏规则生活,只会撞得一鼻子灰。

郝思嘉不了解希礼,所以她爱他,想尽一切办法得到他,而当她认清他时,她再也不爱他了。

郝思嘉是个矛盾体,可又有谁不是矛盾体呢

她在生命的道路上一路走来,当她面对困难时,她选择迎接,当她面对责任时,她选择担负,可当她面对爱的抉择是,起初,他选择蒙蔽自己,当她终于认清,要面对时,却已为时已晚。

而她,在无能为力时,就会告诉自己,明天是新的一天,明天一切都会好了,Tomorrow is another day。

她在整个故事中,都是个充满生气、充满斗志的人。

我最欣赏的,便是她的这句“Tomorrow is another day.”。

永远充满了希望,充满斗志,永远不会放弃,永远不会绝望。

这份精神,是最值得我学习的。

所以,每当我遇到困难、心情不佳时,我便会告诉自己:“Tomorrow is another day.”。

书中另一个使我十分佩服的女性,便是梅来。

她是个外柔内刚的女性,她几乎拥有了女性所能拥有的一切美德。

正如瑞特说的,她是他所见过的少数贵夫人中的一个。

她是坚强的,她是爱国的,她用她的心爱身边所有的人。

当她丈夫打仗时,她在后方默默守侯,做她力所能及的事,当北佬打进城而她又快要临盆时,她依然镇定,当她身体虚弱而没人下地干活快要没饭吃时,她和郝思嘉一样,放下过去所受的教育和优越感,拖着虚弱的身体下地干活,当她看到郝思嘉杀了一个北佬时,她没有惊慌失措,而是帮着掩埋尸体,搜查钱财,擦拭血迹,当战争终于结束,她痛恨的北佬士兵来到她门前要求照顾而她们自己也没有过多粮食时,她还是尽她所能地帮助他们,因为她希望在远方也有一个好心的北佬女人给她正在回家的丈夫一口饭吃。

如此一位坚强的女性,却又是如此的温柔善良和善解人意。

她执着地相信郝思嘉和希礼,即使有人亲眼看见他们搂在一起,也执着地相信他们,保护斯佳丽。

她明知自己的身体无法再承受生育的痛苦,却执着地要再为希礼生个孩子,最终离开了她爱了一辈子的亲人们。

真的是太伟大了,看着梅来,使我想到许许多多的中国古代女性,她们也是如此的善良,任劳任怨,相夫教子,然后默默无名地老去、死去。

整部书中,我最为喜欢的人物就是瑞特。

他勇敢、执着,他能那么深地爱着斯佳丽十几年不变。

他想保护郝思嘉,宠爱郝思嘉,照料郝思嘉,让她事事称心,而郝思嘉却拒绝了。

他说过,再永恒的爱也会有磨光的时候,而他的爱,是被郝思嘉,被希礼,被郝思嘉愚蠢的固执磨光的。

他的心,死了。

当他女儿离开他时,他的心,再也回不来了。

他说过,他从来没有那个耐心把剪碎的裤子缝好,再告诉自己这就和新的一样,自欺欺人罢了。

碎了就是碎了,再也回不去了,即使修好,上面仍然留有裂缝,再也不是原来那条了。

瑞特是个复杂的人,他有良好的家世,但却仍和旧时代格格不入,他有锐利的眼睛,可以在乱世找到自己的处身之道,他对国家有热情,即使他明知必败无疑,却仍在最后关头入了军。

他爱郝思嘉,但他更了解郝思嘉,所以他从不说,只是通过行动表达,而郝思嘉却从来不想去了解他。

最后,他绝望了,一次又一次的失望使他再也没有勇气再去尝试,他累了。

《飘》所记录的真实地再现了美国南北战争前后的真实面貌,百年后,千年后,人们想要了解这个时代,必定会翻阅到它。

因为它虚构的只是内容,真实的是整个时代的面貌。

历史中很多东西是转瞬即逝的,我想,许多年以后,人们一定不想看今天的《无极》和《十面埋伏》,因为它们一方面在虚构,另一方面从中根本看不到现在中国的特征。

有看电影的一个小时,后人宁愿看看《封神演义》、《隋唐演义》,或者《史记》。

新闻报道的东西,也大多是转瞬即逝的。

这样一来,它所关注的角度就低了,所写的东西虽然是历史,却是残破的历史。

它只求今天能有独家,对于明天发生什么完全不能准确预知,而文学展示的是全景,它的定位是一本书的容量,一个月的仔细阅读时间,还有永恒的价值,比如,如今普通人想要了解南北战争时期的美国,会想到看《飘》,很少去翻阅那个时代的报纸。

对于《飘》太多想说的,这不仅仅是一本普通的书,还是人生中一个很好的鼓励

《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书评•经典语句摘录及读后感

[《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书评•经典语句摘录及读后感]在抒发评论之前,先劝告广大学生朋友们,因为此书太难懂,没事还是别看了,《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书评•经典语句摘录及读后感。

就算看懂了也不一定是好事,书中涉及的所有问题都不是这个年龄该去思考的。

35岁以上的可以看一下。

书一共分7部,1轻与重,2灵与肉,3不解之词,4灵与肉,5轻与重,6伟大的进军,7卡列宁的微笑。

(不要怀疑标题确实重复了。

)1·2部是关于托马斯和特雷莎,他们是夫妻,地点是布拉格。

3部地点是日内瓦,是萨比娜和弗兰茨,萨比娜是个单身女画家,在1·2部里是作为托马斯的情人出现;弗兰茨是一个有老婆的男人,他和萨比娜是情人关系;这部里特雷莎和托马斯死了。

4·5部是托马斯和特雷莎在布拉格,是在讲他们生前的事情。

6部是萨比娜在美国,弗兰茨在柬埔寨和泰国。

7部是特雷莎和托马斯晚年,还有他们的狗卡列宁的死。

很乱,我看了3遍才把线理清楚。

其实就是2条线,一条托马斯和特雷莎,一条萨比娜和弗兰茨,1·2部里有一点萨比娜的穿插,在3部里这2条线交叉了,第一条线其实就结束了,然后4·5部是补叙第一条线。

书中“我”就是作者,米大爷,多半是议论,还有些随笔性质的抒情。

第7部是全书最精品的一章,作者个多数观点都在其中体现,但是第3部基本上都是议论,如果想接触一点米大爷的观点,只看3·7部就行了。

书的内容基本读不懂。

我有勾书的习惯,看一遍书下来,又要翻一遍,看那些勾过的句子。

米大爷的有些句子太经典了,虽然理解不到,就算理解到了也不一定对,还是愿意打一遍,顺便加点自己感受。

不是我勾画的全部内容,只是一小部分我稍微能理解到一点的。

因为这本书真的太深了,书评不敢写啊。

→如果永恒轮回是最沉重的负担,那么我们的生活,在这一背景下,却可在其整个灿烂轻盈中得以展现。

但是重便真的残酷,而轻便真的美丽

负担越重,我们的生命就越贴近大地,它就越真实存在。

相反,当负担完全缺失,人就会远离大地和大地上的生命,人也就是半个真实存在,其运动也会变得自由而没有意义。

(P5)我觉得尼采的永恒轮回说是100%正确的,而且确实在我们的存在中最沉重的。

佛家就是要寻求所谓的“解脱”,永恒轮回不能逃避,但精神可以随时间而无限延伸。

存在就是唯一真实的,为什么远离大地就变成半个真实存在了

没懂。

→人永远不知道自己想要什么,因为人只能活一次,既不能拿他和前世比,也不能在来世加以修正。

只能活一次,就和根本没有活过一样。

(P5)这句话很好验证了第一世界的存在都是虚无的。

→“同情”这个词一般会引发蔑视,他指的是一种出于次要地位的情感,同爱情没有瓜葛。

出于同情爱一个人,并非真的爱他。

(P23)没有比同情心更重的了。

哪怕我们自身的痛苦,也比不上同别人一起感受的痛苦沉重。

为了别人,站在别人的立场上,痛苦会随着想象加剧,在千百次回荡反射中越来越深重。

(P37)我觉得这句话肯定GH最能理解(假设他的关于他和LL的事情的解释是真的)。

之前我一直不太相信他的解释,觉得不可能,看了这本书之后我大概信了60%。

一个人不能对别人的痛苦无动于衷,但这也不能成为爱一个人的理由。

但如果确实因为同情心而爱一个人,这是非常沉重的一件事。

从GH的投射测试可以看出,他的本能部分被极大隐藏,但是感受能力很强,攻击性不强,都是处于这种畸形的感情中的结果。

假如他早几年看过这本书,他还会不会这样子

说不清。

人家是小男生第一次谈恋爱啊,管的到这么多

现在的我深刻的觉得这种小男生小女生之间的爱情简直太美好了,不管畸形不畸形,反正都好青春啊。

→背叛,就是脱离自己的位置。

背叛,就是摆脱原位,投向未知。

萨比娜决定没有比投向未知更美好的了。

(P110)小学时候,我妈逼我看三国,我就觉得凡是敢于背叛的人(是主动背叛而不是迫于形势)都一定能成功。

至少他们有敢于投向未知的勇气和信心。

→在一切入侵和占领之下,掩藏着一种更为普遍的恶。

这种恶的表现,便是结队游行的人们挥舞手臂,异口同声的呼喊同一口号,读后感《《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书评•经典语句摘录及读后感》。

(P120)这是人类集体无意识中的阴暗面,就是人是生活在群体里的生物,总是有和群体保持一致的倾向。

当群体作出不对的事情,作为个人是没有选择余地的。

对一个群体进行思想统治的人,比发动战争的人恐怖很多。

→美就是被背弃的世界。

只有当迫害者将它遗忘在某个角落时,我们才能与它不期而遇。

(P131)我看过不少对美的解释,米大爷的这个版本还是最精辟的。

在此处一定要区分美和媚俗。

为什么美会被背弃

因为这个世界本来不需要。

但为什么人类对美有追求

这是本能,但在追求的同时,他们并不知道什么是美,这就是人类矛盾之处。

这是McQueen的理念。

今天是2月10日,明天就是他一周年祭日.........→赋予我们行为以意义的,我们往往对其全然不知。

(P145)我赞同这句话但没办法解释..........→在时间的轨道上,人们相信有一条线,超脱了这条线,当前的痛苦便不复存在。

(P196)这句话的前一句话“逃避痛苦最常见的方式就是躲进未来”我不赞同。

躲进未来和过去本质是一样的,都是超越了时间这条线,但是躲进过去更简单易行。

→“我”的独特性恰恰隐藏在人类无法想象的那一部分。

我们能够想象的,仅仅是众人身上一致·相同的一部分。

个别的“我”,区别于普遍,因此预先猜不出·顾估不了,需要在他者身上揭示它,发觉它,征服它。

(P238)这个言论的精髓和唯心主义的不可知论差不多。

因为我们是人,能够看到的·想象到的东西太少了。

→大脑中有一个专门的区域,我们可称之为“诗化记忆”,它记录的,是让我们陶醉,令我们感动,赋予我们生活以美丽的一切。

(P248)诗化记忆是牧歌存在的基础。

(没打错字。

什么是牧歌

后面要单独说。

)→我小说中的主人公是我自己未实现的可能性。

我爱所有的主人公,所以的主人公也同样让我感到恐惧。

他们,这些或那些人物,跨越了界限,而我只是绕了过去。

这条被跨越的界限(我的“我”终结于那一边),吸引着我。

小说要探寻的奥秘仅在另外一边的开始。

小说不是作家的忏悔,而是对于陷入尘世陷阱的人生的探索。

(P263)大爱米大爷的这几句话

真正懂得欣赏小说的人至少要找到这条界限和这个“我”。

当然,我离找到还差得远......→凡认为人类在第五世界变得不那么血腥的,则为乐观主义者;反之,则为悲观主义者。

(P266)这个很有意思。

照这么说,我是悲观主义者

伟伟觉得第五世界只有意识,这是什么

理想主义者

.........→下面是一个大点,关于媚俗的。

摘录:世界的创造是必然的,生命是美好的,所以生育也是一件美好的事情,我们把这种基本信仰称为对生命的绝对认同。

(P295)人类的博爱都只能建立在媚俗的基础上。

(P299)媚俗,就是所有政治家,所有政治运动的美学理想。

(P300)媚俗的真正作用:媚俗是掩盖死亡的一道屏风。

(P302)在媚俗被当做谎言的情况下,媚俗必定处于非媚俗的地位。

不管我们对它如何蔑视,媚俗总是人类境况的组成部分。

(P305)媚俗的根源就是对生命的绝对认同。

(P306)在被遗忘以前,我们会变成媚俗。

媚俗,是存在于遗忘的中转站。

(P335)媚俗这个东西......我完全不懂......但是我知道每个人都逃不开媚俗,媚俗“成就”了很多人,杀了更多人。

→米大爷把人分成了4种类型:1·追求并或在公众的目光下;2·活在多双熟悉的目光下;3·活在所爱的人的目光下;4·活在不在自己身边或纯属想象的人的目光下。

(P324~P325)我对我熟悉的人来分下类(纯属娱乐):我自己就是比较典型的4。

三毛在荷西死之前应该是3,荷西死之后是4。

McQueen是典型的2,也是最危险的一类因为当这些目光不存在时他就会结束生命。

我身边的人,Jakie和伟伟还有我所有的男生好朋友都应该和我一样是4,Fiona是典型的2。

但是人是会变的,比如说假如Fiona再次被果夫君骗,她可能就变成4了;假如10年后Jakie和郑医师结婚(........),她就可能变成3。

发展心理学又有新课题了,哈

→人类真正的善心,只对那些不具备任何力量的人才能自由而纯粹地体现出来。

(P347)这可以解释媚俗存在的原因。

这句话也是第7章卡列宁的微笑所要表达的主旨之一。

→人类之时间不是循环转动的,而是直线前进。

这就是人类为什么不能幸福的缘故,因为幸福是对重复的渴望。

(P359)人类不能真正幸福,这是牧歌存在的基础。

在形式上重复,可以带来幸福感,但不是幸福。

这也是媚俗的一种。

书后面附了弗朗索瓦·里卡尔写的读后感《大写的牧歌和小写的牧歌》,里面也有很多很精辟的言论,但是大多数我都看不懂,只能摘抄了,Tragedy........→毁灭的作者也是牧歌的作者。

经典的悖论式定义,和存在相似。

→这种牧歌(指大写的牧歌)就其本质而言,是“一个所有人的世界”。

→ 媚俗不过是大写的牧歌的表现和美的本身。

前一个赞同,后一个........不知道是从哪儿来的,不过我觉得米大爷好像不是这个意思

.......→这些牧歌(指小写的牧歌)都产生于断绝,这些都是个人的牧歌。

→它(指“美”)就是被大写的牧歌所侵犯的东西本身,也就是被大写的牧歌所遗忘·鄙视·抛弃的东西的本身。

→在大写的牧歌的极点,在我们早就知道一定会双双死去的托马斯和特雷莎的呵护下,在其困苦和脆弱之中,最终闪现出也已被死亡所裹挟的卡列宁温柔而平静的微笑。

整个第7部差不多就是在讲这一个话题。

  〔《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书评•经典语句摘录及读后感〕随文赠言:【这世上的一切都借希望而完成,农夫不会剥下一粒玉米,如果他不曾希望它长成种粒;单身汉不会娶妻,如果他不曾希望有孩子;商人也不会去工作,如果他不曾希望因此而有收益。

《时光村落里的往事》读后感

望不透的思念,遥远却有近在咫尺,那么刻骨铭心的物质.如流苏般的放达张扬,却又细腻得让人心柔软,触及到最感伤却又是曾经最明亮的事物,明媚的伤感. 童年,一个逝去的童话,没有硝烟却烟火弥漫,荡不开的氤氲,那么浓,那么重,触不到,回不去,只剩下漫天的回忆,一场没有血肉横飞却致人心醉的时空之战. 战场上,几许悲欢,几许爱恨,都在今日刻下永恒的烙印,只是或深或浅而已. 我不是《时光村落里的往事》的作者,为此,我不能凭个人的感觉对这篇文章写下入人心魂的物质,但其细腻而柔情夹杂着淡淡的文字意韵,却深深地震慑了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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