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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马搬米粒的读后感

时间:2015-01-05 08:41

关于蚂蚁

蚂蚁(拼音:mǎ yǐ ;英文:Ant)是人们常见的一类昆虫,很容易识别。

一般体小(0.5mm-3cm),颜色有黑、黄、红、白等,体壁具有弹性,光滑或有毛。

口器咀嚼式,上颚发达。

触角膝状,4~13节,柄节很长,末端2~3节膨大。

腹部第1节或1、2节呈结状。

有翅或无翅。

前足的距大,梳状,为净角器(清理触角用)。

为多态型的社会昆虫。

据估计,仅有大约半数的蚂蚁——目前约为11700种——被描述了。

一个更大范围的蚂蚁区系研究也有待进行。

常见的有小家蚁等。

蚂蚁为典型的社会昆虫,具有社会昆虫的3大要素,即同种个体间能相互合作照顾幼体;具明确的劳动分工;在蚁群内至少二个世代重叠,且子代能在一段时间内照顾上一代。

  蚁穴   蚂蚁绝对是建筑专家,   蚁穴内有许多分室,这些分室各有用处。

  在沙漠中有一种蚂蚁,建的窝远看就如一座城堡, 有4.5米之高。

那些窝废弃之后,就会被一些动物拿来当自己的窝了,它们的4.5米就相当于人类的4500米。

  一般蚁穴中心的地方都是给蚁王住的,蚁王任务就是吃东西,交配,生孩子。

蚁窝牢固、安全、舒服,道路四通八达。

蚂蚁窝外面还有一圈土。

  还有一些储备食物的地方,里面通风、凉快、冬暖夏凉,食物不易坏掉。

 蚂蚁目前有21亚科283属(主流沿用的是16亚科的分类系统和21亚科的系统相比,新的系统从猛蚁亚科中分出了若干亚科)。

一般体形小,颜色有黑、褐、黄、红等,体壁具弹性,光滑或有毛。

口器咀嚼式,上颚发达。

触角膝状,4~13节,柄节很长,末端2~3节膨大。

腹部第1节或1、2节呈结状。

分有翅或无翅。

前足的距离大,梳状,为净角器(清理触角用)。

蚂蚁的外部形态分头、胸、腹三部分,有六条腿。

蚂蚁卵约0.5毫米长,呈不规则的椭圆形,乳白色,幼虫蠕虫状半透明。

工蚁体形细小,身体长约2.8毫米,全身棕黄,单个蚂蚁要细看才易发现。

雄、雌蚁体都比较粗大。

腹部肥胖,头、胸棕黄色,腹部前半部棕黄色,后半部棕褐色。

雄蚁体长约5.5毫米。

雌蚁体长约6.2毫米。

室内环境常见的蚂蚁有小黄家蚁等。

 蚂蚁一般都会在地下筑巢,地下巢穴的规模非常大。

它有着良好的排水、通风措施。

一般工蚁负责建造巢穴。

而出入口大多是一个拱起的小土丘,像火山那样中间有个洞。

其次也有用来通风的洞口。

巢穴里的每个房间都有明确分类。

  它们也喜欢潮湿温暖的土壤。

  它们通常生活在干燥的地区,但鲜为人知的是,它们能勉强在水中存活两个星期。

蚂蚁寿命  蚂蚁的寿命很长,工蚁可生存几星期至3-7年,蚁后则可存活十几年或几十年,甚至50多年。

一个蚁巢在1个地方可生长1--10年。

蚁型与分工  蚂蚁发育为完全变异形态。

所有的蚁科都过社会性群体生活。

一般在一个群体里有四种不同的蚁型。

  1.蚁后:有生殖能力的雌性,或称母蚁,又称蚁王,在群体中体型最大,特别是腹部大,生殖器官发达,触角短,胸足小,有翅、脱翅或无翅。

主要职责是产卵、繁殖后代和统管这个群体大家庭。

  2.雄蚁:或称父蚁。

头圆小,上颚不发达,触角细长。

有发达的生殖器官和外生殖器,主要职能是与蚁后交配。

  3.工蚁:又称职蚁。

无翅,是不发育的雌性,一般为群体中最小的个体,但数量最多。

复眼小,单眼极微小或无。

上颚、触角和三对足都很发达,善于步行奔走。

工蚁没有生殖能力。

工蚁的主要职责是建造和扩大巢穴、采集食物、饲喂幼虫及蚁后等。

  4.兵蚁:“兵蚁”是对某些蚂蚁种类的大工蚁的俗称,是没有生殖能力的雌蚁。

头大,上颚发达,可以粉碎坚硬食物,在保卫群体时即成为战斗的武器   蚂蚁建立群体,也是以通过婚飞方式两性相识结交为起点。

相识后一见钟情,在飞行中或飞行后交尾。

“新郎”寿命不长。

蚂蚁交尾后不久死亡留下“遗孀”蚁后独自过着孤单生活。

蚁后脱掉翅膀,在地下选择适宜的土质和场所筑巢。

她“孤家寡人”,力量有限,只能暂时造一小室,作为安身之地,并使已“受孕”的身体有个产房。

待体内的卵发育成熟产出后,小幼虫孵化出世,蚁后就忙碌起来。

每个幼蚁的食物都由她嘴对嘴地喂养,直到这些幼蚁长大发育为成蚁,并可独立生活时为止。

当第一批工蚁长成时,它们便挖开通往外界的洞口去寻找食物,随后又扩大巢穴建筑面积,为越来越多的家族成员提供住房。

自此以后,饱受艰苦的蚁后就坐享清福,成为这个群体大家族的统帅。

抚育幼蚁和喂养蚁后的工作均由工蚁承担。

但蚁后还要继续产卵,以繁殖大家 , 蚁巢有各种形式,大多数种类在地下土中筑巢,挖有隧道、小室和住所,并将掘出的物质及叶片堆积在入口附近,形成小丘状,起保护作用。

也有的蚁用植物叶片、茎秆、叶柄等筑成纸样巢挂在树上或岩石间。

还有的蚁生活在林区朽木中。

更为特殊的是,有的蚁将自己的巢筑在别的种类蚁巢之中或旁边;而两“家”并不发生纠纷,能够做到和睦相处。

这种蚁巢叫做混合性蚁巢,实为异种共栖。

无论不同的蚁类或同种的蚁,其一个巢内蚁的数目均可有很大的差别。

最小的群体只有几十只或近百只蚁,也有的几千只蚁,而大的群体可以有几万只,甚至更多的蚁。

蚂蚁搬米粒的启示的作文

昨天我在外婆家吃饭的时候一不小心丢了一颗米粒。

我正想伸手去捡的时候,突然,一只机灵的蚂蚁“闻讯赶来”。

我想证实科学课上过的知识,说急忙缩回手,找来放大镜,仔细研究起来,蚂蚁到底是什么样的

    放大镜中的蚂蚁有一双又细又长的触角像卫接收器重,有一个圆溜溜的大头在东张西望,有一“颗”米粒大的胸,还有三对足和一个橄榄似的腹部。

只见它掂量了一下米粒的重量,可能是太沉了。

于是它赶紧“跑了,我也只好悻悻地继续吃饭,过了一会儿它真的把小伙伴们都叫来了,排成一列整整齐齐的队伍朝米粒的方向赶来。

还是太重了,它们反复几次,终于把米粒抬了起来。

它们迈着沉重的脚步,把米粒抬回家。

总不能让它们就这么走了,我故意用手在它们中间划了一下,它们像脱缰的野马一样撒腿就跑。

这是我真是体会到科学书上为什么它们要到处乱爬

书上说它们靠交流信息

蚂蚁在行进的过程中,会分泌一种“信息素”,这种“信息素”会引导后面的蚂蚁走相同的路线。

如果我们用手划过蚂蚁的行进队伍,干扰了蚂蚁的“信息素”,蚂蚁就会失去方向感,到处乱爬。

    今天,我真的亲身体验到了蚂蚁的工作,也体会到“团结力量大”这句话的深刻含义了今天,我在放学路上发现了一只奄奄一息的大青虫在慢慢地蠕动,还看到了一只小蚂蚁在大青虫旁边转来转去,似乎想把它弄回巢穴去,但却无能为力,因为大青虫对它一只小小的蚂蚁来说,的确太庞大了。

我目不转睛地盯着它们,看看事情会怎么发展。

虽然这只小蚂蚁相对大青虫来说,是那么渺小,可它却不愿意轻易放弃这来之不易的美味佳肴,只见它一会儿从大青虫头部拉,一会儿从尾巴推,真可谓使出了浑身解数,可大青虫却纹丝不动。

我想小蚂蚁累得筋疲力尽后准会无可奈何地回家,哪知奇怪的事发生了,只见小蚂蚁头上的两只触角不停地上下摆动,我正纳闷,不知它要干什么,不一会儿,成群结队的蚂蚁浩浩荡荡地来到了大青虫旁,有的推,有的拉,一些懒家伙甚至爬到大青虫身上享受美味。

最后,庞大的青虫被无数小小的蚂蚁顺利地运回了巢穴。

啊!小小的蚂蚁都有这种坚持不懈、团结互助的精神,何况我们人呢

让我们记住茨威格的话――人类的一切工作,如果值得去做,而且要做得好,就应该全神贯注。

小小的蚂蚁微不足道,只要我们轻轻一踩他们的生命就没有了。

可是,蚂蚁的身上,有一种值得我们人类学习的可贵品质——团结合作。

记得有一次,我在家门口散步,忽然看见地上有一块饼干,饼干旁边正站着一只小蚂蚁,我想:这只小蚂蚁在干什么

于是我好奇地蹲下仔细的观察着这只小蚂蚁。

只见他先用触角顶饼干,可是饼干丝毫不动。

它的这一举动让我明白了它是要把这块饼干抬起来。

我继续观察,它又想用前脚推着饼干前进,可是饼干就是不动。

最后,它用后背艰难地扛起了饼干,可是一扛起来就吃不消了,就又放下了。

小蚂蚁虽然没有走,但是可以看出它失望了.小蚂蚁又在饼干前来回走动,好像正在想着什么办法,然后悄悄离开了,我想:这只小蚂蚁肯定是放弃了,我也没什么可以看的了,回家吧。

正当我起身准备走的时候,忽然看见一大群蚂蚁向这块饼干走来,带头的正是那只小蚂蚁

那群蚂蚁在小蚂蚁的指挥下,分别在饼干两边排成两列,大的用后背扛,小的用触角顶,终于把饼干抬起来了,我一直注视着饼干和那群蚂蚁,看着他们消失在碧绿的草地上。

一只小小的蚂蚁根本不可能搬动这块饼干,但是当许多蚂蚁新往一块想,劲往一处使的时候就凝结成了一股强大的力量——团结合作的力量。

所以,我们要学会团结合作,互相帮助,不能一意孤行。

这就是我从蚂蚁搬食这件事中得到的启示。

求一篇500字左右的初中生《伊索寓言》读后感,急——

这些感想是偶尔翻看《伊索寓言》引起的。

是的,《伊索寓言》大可看得。

它至少给予 我们三种安慰。

第一,这是一本古代的书,读了可以增进我们对于现代文明的骄傲。

第二, 它是一本小孩子读物,看了愈觉得我们是成人了,已超出那些幼稚的见解。

第三呢,这部书 差不多都是讲禽兽的,从禽兽变到人,你看这中间需要多少进化历程

我们看到这许多蝙 蝠、狐狸等的举动言论,大有发迹后访穷朋友、衣锦还故乡的感觉。

但是穷朋友要我们帮 助,小孩子该我们教导,所以我们看了《伊索寓言》,也觉得有好多浅薄的见解,非加以纠 正不可。

例如蝙蝠的故事:蝙蝠碰见鸟就充作鸟,碰见兽就充作兽。

人比蝙蝠就聪明多了。

他会 把蝙蝠的方法反过来施用:在鸟类里偏要充兽,表示脚踏实地;在兽类里偏要充鸟,表示高 超出世。

向武人卖弄风雅,向文人装作英雄;在上流社会里他是又穷又硬的平民,到了平民 中间,他又是屈尊下顾的文化份子:这当然不是蝙蝠,这只是——人。

蚂蚁和促织的故事:一到冬天,蚂蚁把在冬天的米粒出晒;促织饿得半死,向蚂蚁借 粮,蚂蚁说:“在夏天唱歌作乐的是你,到现在挨饿,活该

”这故事应该还有下文。

据柏 拉图《对话篇·菲德洛斯》(Phaedrus)说,促织进化,变成诗人。

照此推论,坐看着诗人穷 饿、不肯借钱的人,前身无疑是蚂蚁了。

促织饿死了,本身就做蚂蚁的粮食;同样,生前养 不活自己的大作家,到了死后偏有一大批人靠他生活,譬如,写回忆怀念文字的亲戚和朋 友,写研究论文的批评家和学者。

狗和他自己影子的故事:狗衔肉过桥,看见水里的影子,以为是另一只狗也衔着肉;因 而放弃了嘴里的肉,跟影子打架,要抢影子衔的肉,结果把嘴里的肉都丢了。

这篇寓言的本 意是戒贪得,但是我们现在可以应用到旁的方面。

据说每个人需要一面镜子,可以常常自 照,知道自己是个什麽东西。

不过,能自知的人根本不用照镜子,不自知的东西,照了镜子 也没有用--譬如这只衔肉的狗,照镜以后,反害他大叫大闹,空把自己的影子,当作攻击 狂吠的对象。

可见有些东西最好不要对镜自照。

天文家的故事:天文家仰面看星象,失足掉在井里,大叫“救命”;他的邻居听见了, 叹气说:“谁叫他只望着高处,不管地下呢

”只向高处看,不顾脚下的结果,有时是下 井,有时是下野或下台。

不过,下去以后,决不说是不小心掉下去的,只说有意去做下属的 调查和工作。

譬如这位天文家就有很好的藉口:坐井观天。

真的,我们就是下去以后,眼睛还是向上看的。

乌鸦的故事:上帝要捡最美丽的鸟作禽类的王,乌鸦把孔雀的长毛披在身上,插在尾巴 上,到上帝前面去应选,果然为上帝挑中,其它鸟类大怒,把它插上的毛羽都扯下来,依然 现出乌鸦的本相。

这就是说:披着长头发的,未必就真是艺术家;反过来说,秃顶无发的 人,当然未必是学者或思想家,寸草也不生的头脑,你想还会产生什麽旁的东西

这个寓言 也不就此结束,这只乌鸦借来的羽毛全给人家拔去,现了原形,老羞成怒,提议索性大家把 自己天生的毛羽也拔个干净,到那时候,大家光着身子,看真正的孔雀、天鹅等跟乌鸦有何 分别。

这个遮羞的方法至少人类是常用的。

牛跟蛙的故事:母蛙鼓足了气,问小蛙道:“牛有我这样大么

”小蛙答说:“请你不 要涨了,当心肚子爆裂

”这母蛙真是笨坯

她不该跟牛比伟大的,她应该跟牛比娇小。

所 以我们每一种缺陷都有补偿,吝啬说是经济,愚蠢说是诚实,卑鄙说是灵活,无才便说是 德。

因此世界上没有自认为一无可爱的女人,没有自认为百不如人的男子。

这样,彼此各得 其所,当然不会相安无事。

老婆子和母鸡的故事:老婆子养只母鸡,每天下一个蛋。

老婆子贪心不足,希望它一天 下两个蛋,加倍喂她。

从此鸡愈吃愈肥,不下蛋了--所以戒之在贪。

伊索错了

他该说, 大胖子往往是小心眼。

狐狸和葡萄的故事:狐狸看见藤上一颗颗已熟的葡萄,用尽方法,弄不到嘴只好放弃, 安慰自己说:“这葡萄也许还是酸的,不吃也罢

”就是吃到了,他还要说:“这葡萄果然 是酸的。

”假如他是一只不易满足的狐狸,这句话他对自己说,因为现实终“不够理想”。

假如他是一只很感满意的狐狸,这句话他对旁人说,因 为诉苦经可以免得旁人来分甜头。

驴子跟狼的故事:驴子见狼,假装腿上受伤,对狼说:“脚上有刺,请你拔去了,免得 你吃我时舌头被刺。

”狼信以为真,专心寻刺,被驴子踢伤逃去,因此叹气说:“天派我做 送命的屠夫的,何苦做治病的医生呢

”这当然幼稚得可笑,他不知到医生也是屠夫的一 种。

这几个例可以证明《伊索寓言》是不宜做现代儿童读物的。

卢梭在《爱弥儿》(Emile) 卷二里反对小孩子读寓言,认为有坏心术,举狐狸骗乌鸦嘴里的肉一则为例,说小孩子看 了,不会跟被骗的乌鸦同情,反会羡慕善骗的狐狸。

要是真这样,不就证明小孩子的居心本 来欠好吗

小孩子该不该读寓言,全看我们成年人在造成什么一个世界、什么一个社会,给 小孩子长大了来过活。

卢梭认为寓言会把纯朴的小孩子教得复杂了,失去了天真,所以要不 得。

我认为寓言要不得,因为它把纯朴的小孩子教得愈简单了,愈幼稚了,以为人事里是非 的分别、善恶的果报,也象在禽兽中间一样的公平清楚,长大了就处处碰壁上当。

缘故是, 卢梭是原始主义者(Primitivist),主张复古,而我呢,是相信进步的人--虽然并不象 寓言里所说的苍蝇,坐在车轮的轴心上,嗡嗡地叫到:“车子的前进,都是我的力量。

《盘古开天辟地》的读后感,感要多一点,故事不要那么多

1、 我读了《中国神话故事》这本书,我很喜欢它里面《盘古开天辟地》这个故事,这个故事主要讲的是:传说很久以前,天地合在一起。

有个叫盘古的巨人诞生了,他把天地辟开,双手托起天,两脚踏着地。

盘古累了,老了,怕天地又合在一起,于是,就把自己变成了顶天立地的大柱子,永远支撑在天地之间。

我读了这个故事,明白了不管干什么事都要坚持到底,就像盘古一样,经过一万八千年醒过来,又用一万八千年把天和地撑开,在漫长的过程中一直坚持着不放弃。

以后我不管遇到什么困难,就要学习盘古坚持到底的精神。

比如说:在运动会上,当我跑着跑着没有力气时,我就想想盘古,坚待到底就是胜利。

学习中遇到解决不了的问题,也不灰心,不放弃,一点一点地积累,直到弄明白。

2、 《盘古开天辟地》的故事,相信每个人都听过,今天,我又重新温故了一遍:传说,天地想一个浑圆的一个鸡蛋,盘古就像小鸡一样从里面破壳而出,用自己做的一把斧头把浑圆的东西劈开,后来,浑圆的一半变成了陆地,另一边变成了天空,渐渐的盘古一天一天的增长,最后变成了巨人,盘古死了以后盘古的头、双脚、肚子变成了一座座雄伟壮丽的高山,皮肤变成了美丽的植物,血变成了清澈的小河、湖和一望无际的大海。

盘古舍己为人的精神值得让我们去学习,在现代的生活中,就连不起眼的小蚂蚁也具备着这种精神,起了大火,蚂蚁们就会迅速地抱成一个黑球,滚出火海,最外面一层蚂蚁就这样英勇地牺牲了。

在人的世界当中,也有许多舍己为人的小事,比如有:帮别人搬椅子的时候不小心脚上划破了,出了点血,不要去怪别人,就受了一点伤,又何妨呢

明明是他(她)的错误,老师却批评了你,不要跟那个人去吵架,只是受了点委屈而已。

我希望这种舍己为人的精神可以一代一代又一代地传下去,永远发扬光大

<<石钟山记>>的读后感 帮忙写一下 600个字 谢谢了

《石记》是苏轼在一然的机会到石钟山亲临,得出郦道元、李渤关于“石钟山”的描写与现实不符,自己的怀疑得到证实的一个故事。

得出了“事不目见耳闻,而臆断其有无,可乎

”(凡事不亲眼见到,亲耳听到,却根据主观猜测去推断它有或没有,可以吗

)的结论。

的确如东坡先生所言,凡事不能根据主观猜测去推断,更多需要实际考察却判断真假。

眼见为真,耳听为实。

当然,主观猜测也是很有必要的,如果有了严谨的逻辑推敲,继而实地考察,才有实际的意义。

否则如东坡所言:“渔工水师虽之而不能言。

”另外,绝对是不能人云亦云[注: 云:说;亦:也。

人家怎么说,自己也跟着怎么说。

指没有主见,只会随声附和。

]、随波逐流[注: 逐:追随。

随着波浪起伏,跟着流水漂荡。

比喻没有坚定的立场,缺乏判断是非的能力,只能随着别人走。

],东坡又言:“盖叹郦元之简、而笑李渤之陋也。

”连大地理学家郦道元都只能见血记载不能尽言;连唐代才子李渤也只能如此“浅陋”,更何况常人

大史学家司马迁所著《史记》不乏鬼神之事,难道事实的真相果真如此

难道是“太史公”所言我们就要全盘信之

苏轼为得石钟山名的由来,亲自游访石钟山,身临其境,不怕困难,根据自己所看到的得出原因。

他敢于怀疑,敢于对古人的说法进行批判,为正是真正的说法,自己去探究事实,这是我们应该学习的,不论什么事情,都应该敢于怀疑,敢于创新,这样才会进步。

苏轼说:“事不目见耳闻,而臆断其有无,可乎

”他注重调查的求实精神体现了朴素唯物主义观点,至今还仍有借鉴意义。

东坡先生认为石钟山的命名,就是该地独特的水、石等地形条件造成的,但是经过后人考察,认为石钟山之所以得名,是因为它既是有钟之“声”又有钟之“形”。

由此,我们可以看出苏轼的观点也非全对。

所以,我们做事就是透过现象抓住事物本质,只有究其本质与规律,其内在的东西,才是最有价值的。

鄱阳湖进入长江的口子有一座小县城叫湖口,临湖有一座裸露的石山叫石钟山,那种平地拔起奔突的样子如河东狮吼状。

小时侯我就住在山脚下。

那时,石钟山是我家的后院,我们成天在山上玩,玩过的游戏有工兵抓强盗,泥巴仗和纸弹仗。

我们熟悉山上的每一条路径每一个角落,我们为那些经常去的地方取了名字,剪刀峰、通天洞、老鹰岩等等。

这些名称后来上山的文化馆的人不知道,我们知道但又不屑告诉他们。

矶头我们常去,那是凌空飞出的一块石头,象电影“狮子王”里辛巴父子喜欢站的地方。

但不同的下面是湖,我们伸长脖子往下看,头晕,所以矶头很多人不怎么敢上去。

但我们喜欢坐在那里分享从家里偷出来的花生和红薯干。

老人们说过去有个县官禁鸦片烟,让他逮着了会用麻袋装了那烟鬼,扎紧了口袋从这里扔下去。

为了听麻袋掉下去的响声,我们哥几个把一块大石头挪上了矶头,然后点炮似的齐声叫喊——放,石头抓住我的心飞了出去,很久才听到“卟”地闷闷一声响象谁放了个闷屁,我还看到了石头入水飞起浪花的姿势,但没什么声音,然后我们长吐一口气咽下口水,大声说——过瘾。

那丢人下去的刑法没坚持多久,听说是县官的下人坏了那刺激的事,他负责每天为县官买烟,每次里面都加点鸦片,一次比一次多,有一天他把鸦片掐了,县官抽了一口味道不正责问怎么回事,下人跪地相告,老爷吸的是鸦片。

当夜这县官留下大印换了衣服从后门溜了。

后来文化馆上山,矶头不让去,在矶头后面修了一座亭阁,取名船厅,一块横扁上书“江天一览”,可笑的把我们的矶头当船头,还真以为坐在厅里可以乘风破浪呢。

记得文化馆为了这船厅,在十里八乡征收了很多文物,当时最多的是破门破窗。

修缮一新船厅开始以古色古香的风貌迎接八方来宾,有一位北京来的老人看过后大说可惜,这船厅的窗户元明清三个朝代的都有都成什么了,那痛心疾首的心情跟我们的矶头被占了的心情一样。

从矶头,或者说船厅吧,有一条长廊通到太平遗垒,太平遗垒是后来取得名字,过去叫什么我忘了。

这弯曲的长廊北面是一个斜坡,当时只有我们能下去。

下去的情景象采药的山里人手要抓紧藤蔓,脚要卡在石缝里。

到了下边是一堆乱石,再往前就没了路,鄱阳湖在脚跟前了。

坐在石头上,湖中来来往往的船看的清清楚楚,有一次我们对经过的一条船齐声呼叫,叫声未落,右边的岩下突然飞出几只惊恐的老鹰来,把我们吓了一跳,以后我们就管那岩叫老鹰岩。

这地方不能呆得太晚,天一黑就有点恐怖,后来学过的课文“石钟山记”里描写的“森然欲搏人”就指那老鹰岩。

就在这里,我们还找到过一块石钟石。

那一次我们面向湖面,不知是谁往身后扔出一块石头,只听到钟声一样的声音传来,董叫天最先叫出来——石钟

大家都说听到了,于是我们每人手上拿了一块石头,把身后那些大大小小的石头敲了个遍,终于在半山腰找到一块大石头,可以发出钟声。

奇怪,这石头只有一半出那声音,另一半声音是哑的。

对于这一发现我们私藏了很长一段时间,只带最要好的朋友来听。

后来文化馆打通了一面岩石,开始往我们的世界修路,一直修到这块石头边,我们在内部很挖了一段时间的奸细,也曾想对修路加以阻止和破坏,但意见不统一没商量出可行的办法,只好眼睁睁的看着那里修了个凉亭,那块石头给人用栏栅围起来。

现在那儿成为人人都可摸一把的一个景点了。

生活在鄱阳湖边,对季节的感觉我想不是身上衣服的增减。

衣服穿多少那是大人们的事,我常象个木偶让她们拨弄来拨弄去,衣服在身上没感觉,说不定早晨是新衣出门晚上回家衣服上就找不着新地方,看我泥人的样子,母亲嗓门又大了说我的老子哟,其实没真把我当老子,屁股上少不了一块青一块红,所以穿新衣不是什么好事情。

我们对季节的反应是湖里的水涨起来了是夏天,要放暑假了。

湖水落下去是秋天,快要放寒假过年了。

我喜欢那水涨水落,最没意思的就数那水不涨又不落的和平共处的日子,当然有人不这么看。

那会儿天总是一个颜色,湖水的颜色就多了,涨水的时候是一片浑浊的黄色,长江部队的水打进来,鄱阳湖的绿色游击队完全成了乌合之众,一下不见了影子,先是侵略对岸的梅家洲,那一条绿色的长龙慢慢缩小慢慢被吞噬,然后向我们县城这边杀过来。

尽管这样我还是嫌慢。

我每天放学都要到最前沿的北门口看水是怎样漫过城门,大摇大摆上街,哈

今天张三家进水了,明天李四家搬家了,看大家拥挤着大呼小叫的样子,趟着水把一口口木箱搬上木板车落荒而去,我好象看了一部打仗的电影。

然后回来发布最新的消息,让街坊老太太再度成为热锅上的蚂蚁,她搬家的日子也兔子尾巴长不了了。

我喜欢搬家,我记得在父亲单位大会议室就住过好几回,几家人住在一起又认识了好几个MM,晚上MM的爸爸会给我们讲故事。

那时我很羡慕上中学的姐,她的学校总是被淹总是提前放假,我们那破学校建在城南的月亮山坡上,水没够着一次,让我很泄气。

退水的时候也是有趣的,水是慢慢地下去,河岸渐渐裸露,宽阔的湖面渐渐消瘦如非洲难民营儿童,大人说这叫枯水季节,我想叫什么都行与我没关系。

我惦记着的打泥巴仗的日子又到了。

湖水褪得最干净的时候,石钟山成了陆地上的山,底部完全开放,不过这样的机会十几年才有一次,大多数年份石钟山的主体浸泡在湖里。

我们钻进了黑乎乎的老鹰岩,这里有无数个洞穴,而且洞洞相通,特别适合小股部队打游击。

我常常自愿申请当小股人马的头,而且愿意作为攻方,首先战斗没开始先累他们一把,看他们辛辛苦苦把一大堆弹药——泥巴搬到高处,我们则省着力气钻进洞的深处熟悉地形,其次他们在明我在暗,常常绕到对方后面给他们猛烈一击,我也经常扮演孤胆英雄的角色,在小圈子里声名远播。

相传石钟山的底部有一口石棺,我们找遍了也没发现什么,但那传说多少让我们玩的时候心里有些不爽,还是担心在我们没注意的什么地方会爬出一个人来。

在我们都忙过年的时候,有一天我猛然发现河床绿了起来,湖水也渐渐变绿了,上游的绿水赶着下游的黄水走,相交的部位不黄不绿,刹是好看。

有一次姐带我沿着湖往上游走,过了上石钟山,河滩上的草格外绿,于是去了的人都开始拔草,个个埋头苦干。

我问姐这草是什么,篱蒿

我想起来篱蒿炒蜡肉是我喜欢吃的菜,原来这东东长在这了,这篱蒿拔了回去最好在水缸边上潮湿的地方搁上几天,叶子腐烂了再吃,那才叫嫩。

后来我到南昌读书,知道篱蒿的价格卖得还挺贵,“鄱阳湖的草,南昌人的宝”大概就是这么传出来的吧。

那水不涨不落的日子,我想不出有什么特别的,只是站在船厅,长江和鄱阳湖远远望去界限分明,一边黄一边绿。

如果某位诗人看见了,或许能诌几句打油诗,比如王勃就说过什么“秋水共长天一色,落霞与孤骛齐飞”,而眼前的景象则要倒着写,该说水分两色才是。

不过这跟我没关系,对我那些阳光灿烂的日子没有什么影响,也没帮上什么。

但稍稍有影响的是石钟山来历的说法,这在苏东坡的“石钟山记”有过考证。

这篇文章入了中学课本,上这篇课文的时候老师带这我们来到山上一座亭子前,亭子在我小时候一直叫“反修亭”,呵呵也加入了反修防修的革命阵营,上课的时候改叫“怀苏亭”,后来的叫法是平反以后的事。

亭子中央有一块一人多高的石碑,碑正面是苏的画像,背面是那篇文章。

那文章过去没看到,是用水泥糊着的,学碑文的时候水泥敲了而文章已经残缺。

苏东坡说的水拍洞穴声如洪钟,是石钟山的来历,我也坐小船夜里经过老鹰岩,但却一直没听到过那象钟一样的浪的声音,至今我更愿意相信那声音来自石头,来自那浅陋而直观的说法。

这个说法一直活在我童年的记忆里。

综合一下

智慧背囊读后感200字的读后感 四篇

红蚂蚁 肉食性或捕食性蚂蚁,而且是蚁科中最原始的生活方式和形态结构。

蚁巢一般都不大,最多只有几百多只个体。

一般都不连群结伴找食物,而是单独找食物。

但有些种类也会连群结伴进行捕猎。

红蚂蚁每个巢穴中有数个蚁后,繁殖力较强。

它们在有传染性的物体上(如用过的外科敷料、厕所内的物品)爬行,会直接携带多种病菌(如伤寒、痢疾、鼠疫等杆菌)。

当它们取食人的食物时,就会把病菌带到食物上,从而引发多种疾病。

红蚂蚁在受到外来刺激时,在自我保护意识下会利用本身尖利的嘴巴叮咬人畜,被叮咬后会有痒痛感,并伴有淡淡臭气产生,所以身居室内的人们发现红蚂蚁时不宜用手触碰,否则容易被叮咬或造成其携带病菌的传染。

小小蚂蚁搬米粒

朝花夕拾 狗、猫、鼠》读后感 这篇散文出自鲁讯的散文集,我曾对这篇文章进行了多次阅读,才基本明白了它之中的含意,希望我的理解能够正确。

这篇文章主要通过对猫和鼠的一些秉性,行为的描写来比喻某些人。

鲁讯先生在文中阐述了他仇猫--即不喜欢猫的原因。

其时这些原因与一类人的行为,性格很相像,例如写猫捕食到比自己弱小的动物就尽情玩弄,直到玩厌了,才吃掉,就像某些人,抓住了别人的弱点或不足之处,就想尽办法慢慢地折磨别人,好像如果不折磨够,就不甘心一样,如果别人犯了什么错,受到批评,说不定那种人就会在某个角落里偷偷地歼笑。

鲁讯先生说他讨厌猫的第2个原因就是猫虽然和狮虎同族,都食比自己弱小的动物,但猫却具有一副媚态,正同我们现在的某些人,常常刻意掩饰自己的某种本性,其是反而会让别人觉得他更加虚伪。

猫平时总是吃饭不管事,就像一些好吃懒做的人,有东西吃就比谁都积极,一要他做事,就一溜烟不知道跑到哪里去了,就像广东话中的一句俗语:吃野吾做野,做野打烂野。

鲁讯先生还告诉我们,老鼠中并非全部都那么讨厌,其实有写隐鼠很讨人喜爱,很有灵性,但却遭到别人的摧残,其实,人人都可以对这些弱小的生灵赋予一些爱心和同情,为什么有人就做不到

这可需要反思一下。

看了这篇带有深刻寓薏的问张文章,虽说我不是受益匪浅,但是我却在其中悟出了一些做人的道理。

读后感 早闻,但没有机会去欣赏一下。

所以,趁这个暑假,我饱读了。

初读《朝花夕拾》,似乎有些不知所云。

但顺顺溜溜地将全书读完后,便知其大概了。

《朝花夕拾》是作者追怀青少年时代的往事而作的,既描写了他对童年生活的回忆和对师友的诚挚的怀念,又真实的书写了戊戌政变和辛亥革命前后作者所经历的生活种种——从农村到城镇,从家庭到社会,从中国到日本,每一篇都生动地反映了那个时代的社会生活的一角。

我最喜欢读的是。

里的长妈妈,在幼年鲁迅的心中爽直而多嘴,有很多繁琐的礼节。

但她又能做别人不能做的事,买到。

对于长妈妈鲁迅只挑了几个富有典型意义的细节,如长妈妈睡觉时伸开手脚在床中间摆成一个大字,占领全床;切切察察说话时,竖起第二个手指,在空中上下摇动,或者点着对方或自己的鼻尖等,简略几笔,就活画了长妈妈的个性特征。

比如,描写的是鲁迅家的保姆阿长。

文章生动地塑造了一个非常典型的旧时中国农村劳动妇女的形象。

有人比喻这篇文章是鲁迅从记忆土壤中培育出的一朵异常鲜美的“朝花”。

的确,对于这个妇女,鲁迅不但没有避讳写出她的美与丑,反而是怀着真挚的感情怀念她的一切。

不论鲁迅对她是佩服、厌烦、喜欢或是讨厌,字里行间都流露出他的感情。

而且我还发现,这个“长妈妈”跟 “孔已己”很相似,同是旧中国的人民,遭遇也差不多,比如他们的名字,都是已经被人遗忘了的,而外号也是随便起的。

可悲的人啊

二十四孝图》读后感 《朝花夕拾》中有一篇叫的文章,给我印象十分深刻,颇有感受。

文章讲的是作者忆述儿时阅读的感受,揭示封建孝道的虚伪和残酷。

作品着重分析了“卧冰求鲤”、“老莱娱亲”、“郭巨埋儿”等孝道故事,指斥这类封建孝道不顾儿童的性命,将“肉麻当作有趣”,“以不情为伦纪,诬蔑了古人,教坏了后人”。

作品对当时反对白话文、提倡复古的倾向予以了尖锐的抨击。

所谓是一本讲中国古代二十四个孝子故事的书,主要目的是宣扬封建的孝道。

但其中的“老莱娱亲”和“郭巨埋儿”“尝粪忧心”令人发指。

先说说那个郭巨埋儿吧。

说是晋代有个叫郭巨的,原本家道殷实,父亲死后,他把家产分为两份,给了两个弟弟,自己独养母亲,对母极孝。

后来家境逐渐贫困,妻子生一男孩,郭巨担心养这个孩子,必然影响供养母亲,就和妻子商量:“儿子可以再生,母亲死了不能复活,不如埋掉儿子,节省粮食好供养母亲。

”夫妻遂把儿子抱出,挖坑要埋。

兴好挖出一坛金子来,才免了儿子一死。

郭巨虽有孝心,但杀儿之举,却有违人性,不合儒家“天地之性,人为贵”的人本观念。

看似大孝,其实是残忍。

古有为求神为父母治病舍身的,也有割股肉以解父母想吃肉之念的,今有为父母治病献五脏的,极少有为父母去杀人的。

为了节约粮食,就想把自己的亲生儿子杀了,一则有违老母爱孙之心,二则陷老母于不仁。

所以后来有人把这种孝举,称为“愚孝。

“ 随便一翻《二十四孝图》,这样的字眼映入眼帘:“卖身葬父”、“埋儿奉母”、“哭竹生笋”。

“刻木事亲”、“埋儿奉母”让人感到冷酷无情;“孝感动天”、“卧冰求鲤”、“哭竹生笋”迷信思想严重;“尝粪忧心”则让人恶心。

孝是应该的,迂腐是愚蠢的,盲从是可悲的,卫道是可恨的五猖会读后感 是鲁迅儿时回忆去东关看五猖会的一件罕逢的盛事。

因为东关离县城远,大清早大家就起来。

前夜预定好的大船,已经泊在河埠头,船椅、饭菜、茶炊,点心盒子,都陆续搬下去了。

儿时的鲁迅笑着跳着,催他们搬得快些。

忽然,工人脸色变得很谨肃了,小鲁迅四面一看,父亲就站在他身后。

父亲叫他把书拿来,他忐忑着,拿着书来到父亲面前。

父亲教他读,“两句一行,大约读了二三十行。

”背出来就让他去看会,否则不准去。

这犹如一盆冷水浇在了鲁迅的头上,他读着,强记着。

太阳升得很高了,鲁迅才有把握走进了父亲的书房,梦似的就背完了。

父亲这才答应让他去。

大家同时活动起来。

工人们把他抱起来,仿佛在祝贺他的成功一般,但鲁迅却并没有他们那么高兴,开船后,水路中的风景,盒子里的点心,以及到了东关的五猖会的热闹,这一切对他都失去了意义。

这篇文章描述了儿时父子之间一场微妙的冲突,“我”对五猖会的热切盼望和父亲的阻难,表现了父亲对儿童心理的无知和隔膜,含蓄地批判了封建思想习俗的不合理。

鲁迅说出了孩子在父母毫不顾及孩子心理时的无奈和厌烦。

在封建统治的社会中,鲁迅生在一个县城里的家境小康的读书人家,遭逢社会变革和家庭的日渐败落。

鲁迅被包围在这种黑暗封建的家庭风习和社会现状。

鲁迅的童年,许多来自儿童的玩性,天真的稚气都被抹杀了。

我们的大人,真该反省反省了 读后感 我读了鲁迅先生的这篇文章后,十分羡慕鲁迅先生在百草园度过的美好时光。

文中充分描写了百草园给鲁迅先生的童年带来的无限乐趣。

“碧绿的菜畦,光滑的石井栏,高大的皂荚树,紫红的桑椹……”光这些景色,就让鲁迅先生百玩不厌。

百草园这个乐园仿佛会让读者恨不得马上去那儿饱饱眼福呢

文中的长妈妈还给鲁迅先生讲过一个关于美女蛇的故事。

故事告诉我们倘有陌生的声音叫你名字,你万不可答应他。

然而这个故事给鲁迅先生有了些“后遗症”。

鲁迅先生从此在夏夜乘凉时,总有些担心,而且极想得到一盒老和尚那样的飞蜈蚣。

这合理的写出了鲁迅先生年幼时害怕的心情。

当鲁迅先生要到上学的时候,家里人将他送到三味书屋,也就意味着鲁迅先生要和他的蟋蟀、覆盆子、木莲等……要说拜拜了。

进了三味书屋,鲁迅先生开始了乏味的学生生涯,“每天只读书,正午习字,晚上对课”,这便是鲁迅先生的生活。

尽管如此,鲁迅先生还是经常和同窗们出三味书屋后的一个小园玩。

虽然能折梅花、寻蝉蜕、喂蚂蚁,但人去多了,时间久了,就会被老师叫回来,继续读书,这远远不及在百草园的自由、快活。

这篇文章不仅用百草园的自由快乐同三味书屋的无味作对比,表现了儿童热爱大自然、向往自由的心情,而且通过对百草园和三味书屋的回忆,表达了鲁迅先生儿童时代对大自然的热爱,对知识的追求,以及天真、幼稚、欢乐的心情。

鲁迅读后感 这篇文章十分生动地体现了当时就社会庸医的无能,他们明明知道病已经没法治了还故意蒙骗,看似开的是神丹妙药,其实就是故弄玄虚,使用障眼法,对病是没有一点疗效,搞得家人东奔西走到头来还是白忙活一场,并且对治病只是忙于应付而草草了事,给人看病都只为的是那些身外之物——金钱。

那时的社会就像鲁迅的父亲一样病重了。

落墨的部分是很令人惊诧的。

“名医”居然对临之将死的人说“不要紧的”果不其然治死了人,却仍然提笔写下百元的药方为死人服下。

荒唐

而那主人仍旧很客气地送他出门。

鲁迅前辈真的是很伟大,所以,我便要推翻第二段对网站上的事发表的观点了。

从这篇文章——根据看得懂的文章分析,鲁迅前辈不是那种使劲骂的人,我觉得,他只是通过大量的讽刺而让人们认识自己的错误,例如这个事件,骂了么

找不到骂人的词语。

所以,鲁迅前辈是那种很厉害的人——批判家(好像是这个词),用俗话说,就是骂人不带脏字,不过,鲁迅先生比这还高一些,他是为了民族的崛起而批判,全是出于公心。

我只能深深地在他身后的风尘里鞠躬了。

“名医”的贪财便如山峰般“屹立”。

接下来,就是“名医”用大量杂乱的药治了鲁迅前辈的父亲两年,没有医好,就介绍别人来医治。

“名医”的形象如雕刻般越刻越深,为了保全名声不顾病人的死活。

唉,我只能叹气。

不过,这种人值得为他叹气么

算了。

也许,这位才是名医。

可惜,这位又是“名医”。

依我看来,他满脑子装的不是学问,而是借口。

尤其是最后一个,特别具有代表性“医能疫病,不能医命,对不对”,好小子,有一个推卸责任的泥鳅,居然还有颜面问“对不对

”再看看他们用的药:河边的芦根、经霜三年的甘蔗、原配的一对蟋蟀、旧鼓皮制成的败鼓皮丸。

看到这里,我已经快说不出话了,也只能向老牛喘月一样扑哧扑哧地大口地喘气。

鲁迅似乎就是在呐喊着,对当时封建、腐败的社会作批判

而现实社会中这种现象也不少见。

对于社会上游荡、坑蒙拐骗、我们要与他们斗争到底

并从小懂得追求真理、学会揭穿丑恶事物的本质、辨明是非,并呼吁大家、广泛宣传、共同促进精神文明的时代进步

鲁迅前辈,真的是一个很难得的人。

对于他的文学功底,不是我最钦佩的;而他那大无畏的精神和满怀为国的火红的心,是令我崇敬的。

鲁迅前辈也是人,然而他不甘做一个平常的人,他不愿在沉默中死去,而愿意在沉默中爆发。

他像一道雷鸣闪电,炸醒了沉睡的人们,震惊了后人的我们。

读后感是鲁迅先生的一篇散文,是《朝花夕拾》一书中第八篇文章。

介绍了鲁迅先生冲破封建束缚,为追求新知识,离家求学至出国留学的一段生活经历。

文章从作者切身感受出发,写出了进化论及资产阶级民主主义思想对进步青年的影响。

第九段中说城中唯一的一所中西学堂也成了“众矢之的”。

这也的确说明了封建旧思想的根深蒂固,人们对新思想的不了解、不认同。

令我感受最深的是作者在雷电学堂求学时,校长出了个《华盛顿论》的文题,国文老师竟不知华盛顿是什么。

这也足见当时人们头脑之古旧、思想之老化,人们对新思想的不接受与排斥。

这样的老师,岂不是要耽误学生的学业吗

我也很痛恨那些所谓的“中国通”、“支那通”,对中国悠久文化的曲解。

他们简直是对华夏文化的污辱。

当然,那些奇谈怪论是肯定永远不会被我们所接受,也永远应该去抵制的。

文中最有趣之处当数要去日本留学之前的那两条所谓的“经验”,简直是一堆废话,没有一点可用之处,也由此可见中国人当时对一些外国事物的误解。

后面的几段中,也写出了当时一些新文化对青年学生的影响,和老一辈对学习新知识的不支持。

《琐记》可以说是哪个时代社会的一个缩影,很好地写出了当时社会的一些现象,是一篇不错的回忆性散文。

《藤野先生》读后感《藤野先生》回忆鲁迅在仙台留学时期的生活,记叙了鲁迅与藤野先生的相识、相处,离别的过程和对他的怀念。

鲁迅初到东京时,看到的是清国留学生在饱含中国人的耻辱的上野公园的樱花树下的身影,听到的是留学生们傍晚学跳舞的喧闹。

这让鲁迅甚为厌恶,也正是这样,他去了仙台,在那与藤野先生相识。

藤野先生的衣着模糊,他为鲁迅添改讲义,他就正解剖图,他关心解剖实习,他了解中国女人裹脚。

在这一个个片断中,我看到了那个对学生要求严格的藤野先生,那个对鲁迅关爱有加,毫无民族偏见的藤野先生,那个对科学严谨求实的藤野先生。

这样一位有着高贵人格的老师,也难怪鲁迅说:“在我所认为我师的之中,它是最使我感激,给我鼓励的一个。

”《藤野先生》也同样记录了鲁迅的心路历程,学医救国到弃医从文的转变,表达了鲁迅深深的爱国主义情感。

在鲁迅留学日本之时,是“风雨如磐暗故园”之时,也是鲁迅个人处于“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的时期。

他曾说:“我的梦很美满,预备卒业回来,救治像我父亲似的被误的病人的疾苦”,战争时候便去当军医,一面又促进了国人对于维新的信仰。

“但从匿名信事件、看电影事件,中国人的麻木不仁中,鲁迅才深刻地认识到,学医可以拯救人的身体,却不能拯救人的灵魂。

鲁迅说:“从那一回以后,我便觉得学医并非一件紧要事,凡是愚弱的国民,即使体格如何强健,如何茁壮,也只能做毫无意义的示众的材料和看客。

”“我们的第一要著,是在改变他们的精神,而善于改变精神的是,我那时以为当然要推文艺,于是提倡文艺运动了。

”范爱农读后感《范爱农》,追叙作者在日留学时和回国后与范爱农接触的几个生活片段,描述了范爱农在革命前不满黑暗社会、追求革命,辛亥革命后又备受打击迫害的遭遇,表现了对旧民主革命的失望和对这位正直倔强的爱国者的同情和悼念。

文章一开头,作者就用平凡又朴素的语言,记叙了他曾经在茶馆认识范爱农的事。

先抒发自己对他的憎恶,为后文写对他的亲切友善作铺垫。

欲扬先抑的写作手法十分到位,朴素却又不失精练的语言,为我们展现了鲁迅先生对死难者的同学们的一种同情,一种责任感。

文中谈到,开始时,两人并非朋友,甚至几次争论过。

但作者回国后,两人再次相遇,就由“敌”转友了。

从此以后,他们几乎成了挚友。

接着,又是一次偶 然的机会,使他们成了同事。

但“天下无不散之宴席”,作者与范爱农因工作的原因分别了。

最后,范爱农生活越来越拮据。

一天晚上,在醉酒之后,范爱农失足溺 死于河中。

文中有一个重要的细节,即对光复后的绍兴换汤不换药的描述。

这其实已埋下了范爱农悲剧的伏笔。

鲁迅对范爱农没有一句正面的赞扬,只是从他的神情“那 笑容是从来没有见过的”,从他的行动“实在勤快得可以”表现了革命后的范爱农心情愉快的一面。

但范爱农心里产生的希望越大,失望也就越大,鲁迅其后又用了 很多笔墨写光复后绍兴的现实,其实就是在探讨造成他的朋友悲剧命运的原因。

范爱农,一位觉醒的知识分子,但是无法在黑暗社会立足,他的内心是痛苦、悲凉的。

帮忙看图写话

蚂蚁搬骨头

在一个风和的下午,有蚂蚁出去找食物。

忽然看见草丛里有一根骨头。

他非常高兴把骨头搬回家 。

可是骨头太重了,小蚂蚁搬不回去,怎么办呢

小蚂蚁冥思苦想,脑海里忽然闪出一个好主意。

只见小蚂蚁跑回洞里,用触角碰了碰另一只蚂蚁,好像在说:"我找到了一根美味的骨头,大家帮忙搬回来。

"另一只蚂蚁也用触角碰碰它,表示知道了这个好消息。

就这样这只蚂蚁又用触角碰了碰其他的蚂蚁,告诉它们这个好消息。

一只碰一只,大伙儿都知道了。

大伙儿马上排成队,由发现骨头的蚂蚁带头引路。

到了目的地,"嘿咻,嘿咻"……大家齐心协力地把这根骨头搬回家 。

终于搬回家了

大家一起享受这根美味的骨头。

蚂蚁们都夸发现骨头的小蚂蚁:"真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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