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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狗左左读后感500字

时间:2016-04-06 06:51

小狗左左读后感500字

左左是一只“礼貌、有教养”的小狗,它的妈妈被人类抛弃并死去了,左左独自流浪。

它在遇到小男孩韩玄后,跟着他回了家。

善良的韩玄收养了它,像朋友一样地对待它,给它洗澡,带它散步……但惫懒顽皮的左左,却总有出人意料的举动。

妈妈嫌麻烦,把它送到了农场,韩玄非常不舍。

他能把左左从农场带回来吗

左左怎样才能获得家里人的认可

来读一读这个既幽默又温暖的故事吧。

忠诚的狮子狗500字读后感

《忠诚的狮子狗》读后感我在寒假里读了《忠诚的狮子狗》,我很喜欢这本书,因为它让我更进一步了解动物。

它主要讲了有一个走江湖的小杂耍班子——白毛狮子狗阿尔多,它非常可爱,拥有一头剪得像狮子的白毛;12岁的小男孩谢尔盖左胳膊夹的一条毛毯,右手提着一个狭小的鸟笼;在他们后面还跟着一位杂耍班子里最老的人——马丁.洛日金老爹,大家叫他“马丁老爹”。

有一次,一位贵妇人家的儿子偶然发现了可爱、乖巧的白毛狮子狗阿尔多,便很想把它带回家,就告诉了贵妇人,贵妇人知道后,就想花重金买下阿尔多,但是马丁老爹和谢尔盖坚决不卖,就这样他们就开始了这扣人心弦的故事……我读了《忠诚的狮子狗》这本书后明白了我们只要用心去观察,就不难发现在情感的世界里,在生死抉择关头,许多动物表现出来的忠贞和勇敢的精神是值得我们去感受的,有时也让我们常常汗颜,让我们大家都自愧不如。

我懂得的道理是:动物是我们的好朋友,我们要爱护它们,不要伤害它们,爱的力量永远是最强大的,我们都要做个有爱的人。

这本书给我带来了很深的印象,我不会忘记这只忠诚、勇敢的狮子狗。

面朝大海 春暖花开的读后感(500字左右)

昨天晚上,我读一位朋友谈论宗教的文章,从这篇文章的附录中读到了海子的一首短诗,题为,我立时被它所震撼。

全诗是这样的: 从明天起,做一个幸福的人 喂马,劈柴,周游世界 从明天起,关心粮食和蔬菜 我有一所房子,面朝大海,春暖花开 从明天起,和每一个亲人通信 告诉他们我的幸福 那幸福的闪电告诉我的 我将告诉每一个人 给每一条河每一座山取一个温暖的名字 陌生人,我也为你祝福 愿你有一个灿烂的前程 愿你有情人终成眷属 愿你在尘世获得幸福 我只愿面朝大海,春暖花开 打动我的不是激情,也不是一般意义上的美感之类。

打动我的是这首诗的平静和朴素,以及在平静和朴素之后像天空一样广阔无垠的爱和幸福。

我捧着这首诗,在心里反复地念叨着幸福、幸福,我不知道我究竟是感动还是羡慕,我只知道我确实从这首诗中感受到了幸福,感受到了爱。

也许我既不是感动也不是羡慕,而是一种真诚的羞愧。

我因为自己长期以来感受不到幸福和爱而羞愧。

人生虽然有无穷无尽的苦难,可是我们的心灵不能仅仅只感受苦难,不能让苦难把我们的心灵严严实实地包裹起来。

我们应该用自己的心灵去包裹苦难,在包裹和消化苦难中体验做人的尊严与幸福。

体验幸福,体验爱,这是一个漫长的过程,是一个需要修炼和学习的过程。

但也可以说这是一种素质,一种与生俱来的精神素质。

同时还可以说这是一种状态,一种看待世界和自己的态度,一种盈满爱和幸福体验的自由境界。

最确切的说法也许是这样的:这是一种源于信任、源于爱、源于生命的完整与健全的放松。

体验不到苦难的心灵是肤浅的,体验不到幸福的心灵是猥琐的,体验不到放松的心灵是残缺的。

一个人的心灵是不是残缺,并不完全取决于外部世界的冷与暖,同时还取决于你是不是能够用自己羸弱的这个世界。

一个人如果能够用心灵包裹这个世界,整个世界的灿烂和澄明,都会永驻他的心中。

用佐西马长老(见)的话说,就是要“用爱去获得世界”。

即使是临终的时刻,佐西马长老的脸色“依然明朗,几乎带着喜悦,眼神也是愉快、和蔼的”。

因为他的内心充盈着幸福,充盈着爱。

他兴致勃勃地说话,不仅是为了说教,同时是“渴望着跟大家共同分享他内心的喜悦和欢乐”。

临终的喜悦和欢乐,这真是妙极了。

这是一个人从内到外的幸福感。

他并不是在黑暗和罪恶面前闭上眼睛,相反,他对罪恶的体验比谁都明敏,比谁都深刻。

他在临终忏悔中说:“我们每一个人对世界上所有的人和所有的事都是有罪的,这是毫无疑问的。

这不但是因为我们都参与了整个世界的罪恶,而且每个具体的人对于世界上所有的人和每一个人都是有罪的。

”这样的人,无论他看到多少丑恶,无论他看到多少黑暗,他都不会只作简单的反应,因为他知道,一切丑恶和黑暗都是与自己融为一体的,那里面有我,有自己,有我们人性的缺陷和不幸。

甚至可以说,一切丑恶和黑暗都是从人性内部生长出来的,它们本来就是我们共同的人性苦难的一部分。

一个人爱世界,爱人类,爱人,就意味着必定会对人类精神内部的黑暗投之以广博的悲悯,施之以温暖的抚慰。

☆★跪求

400-500字美文摘抄以及读后感★☆

太多了,数也数不清,你看看吧一步一人生 一步,看似很短;一生,看似很长。

殊不知,这短与长,只是相对而言。

一步既可以是一生,一生也可以是一步。

相信大家都知道蝴蝶效应吧。

简单说来就是:一个小的变动,在一个长期的环境中,其作用是不可小觑的。

一只蝴蝶振动翅膀,就可能引起一场飓风。

人的一步与一生,怕是很少有人会把它们联系起来。

只是单纯的遗忘,还是刻意的遗忘呢

选择的路上,每踏出一步,就意味着离结局越来越近,而不是去改变什么结局。

只因为,在决定道路的那一刻,结局也已经书写好了。

所以说,一步即是一生。

有选择就一定会后悔,这应该是完全正确的吧,至少于我是这样的。

一直不知道,一开始的选择就是结束。

当知道时,就开始选择放弃了。

只是还是在不停地后悔,后悔为何要放弃,并不清楚这是潜意识的动作,知道时,或许又晚了一步。

只是不停地在放弃和后悔着,抱怨着不该给我选择的余地,却忘记了,是因为不想要结束,不想要离结局那么近。

只是,这样的一步一步,又会走到什么地方呢

这样下去的一生又会是怎样呢

很想知道,却也不想看到。

感觉上,到最后还是会后悔呢。

这到底是该悲还是叹啊

一步,看似很长;一生,看似很短。

殊不知,这长与短,只是相对而言。

一生既可是一步,一步也可是一生。

一把钥匙的力量有多大呢

相信在大家眼里钥匙的作用是很明显的,开门,是吧。

可是,真的只有这个作用吗

事故,或许也算是。

看过《你在天堂里遇见的5个人》的都应该知道,那个游乐车是因为什么掉落下来的。

是因为一把车钥匙,一把被遗失的钥匙。

那么,这可不可以说,是钥匙的作用呢

有一个人的一生就因为这把钥匙而没有了,因此,一步不也就是一生了吗

值不值得呢

那人在死后仍在找寻这个问题的答案,只是答案却不是这个问题的。

平淡的一生就是他所寻找的重要的东西,却在死后才知晓,是喜还是悲

点评: 对于这篇考场作文,如果单从画线句子看(第一段和第八段),这绝对是对“一步与一生”关系的经典论述。

但令人遗憾的是,虽然作者找到了论述“一步与一生”关系的精彩观点,但在论述时,却写了大量不能说明这些观点的文字,从而导致得分不高。

这也提醒我们:即使观点正确,也不能“信马由缰”,只见观点,不见对观点的正确阐述。

无人喝彩 无人喝彩的人生,就似没有花香的小径。

人生的赛场常常是这样开始的:两旁是朋友助威的呐喊,身后有亲人关注的目光。

我们大多数人的生命是在这亲朋们的赞美与喝彩中长成的,那是我们成长过程中快乐的源泉。

但是,既然我们要前行,就总有一天会远离朋友呐喊的范围,走出亲人关注的视野。

当生命孑然独行于荒野,可经受得住孤独和痛苦的煎熬

甚至,在你蹒跚的身影之后还有无数的诽谤和嘲讽,你是否仍能坚守

沙滩能让汹涌澎湃而来的海浪心平气静地退去,并且留下些珍珠和贝壳,是因其胸襟的坦然与博大。

那些只习惯于繁华锦簇的春天的生命,如何度过群芳凋零的冬天

那些被众星捧月般拥戴和欢呼的人们,不经受孤独和冷落,如何积蓄一种于困境中自信从容的人生大气

孤独和痛苦检验着生命的弹性,让人更真切地感受到生命的硬度和精神的韧性。

我们生命的最大 值正是在这种承受和忍耐中求得的,而不是以他人的喝彩为砝码来度量的。

喝彩,本是人们对那些闪烁真善美光辉的人和事的真诚赞颂,是人们内心对人性的亮点情不自禁的共鸣的反应。

由衷的喝彩,对于自卑和脆弱的人,确是一根能支撑其前行的手杖。

但 在这个浮躁时代,许多喝彩成了随意的问候或礼节性的安慰。

甚至不乏谄媚的精神贿赂。

正如太多的泡沫只会令人窒息而不能将其抬升一样,廉价的掌声和无端的喝彩总是让陶醉其中的人们放慢了快行的脚步。

其实,对于我们这些很平凡的生命,能否赢得别人的喝彩并不重要,只要在自己生存与生活的环境中,大部分人能容纳你,接受你; 小部分人能善待你,喜欢你;有那么几个人能牵挂你,真爱你,便是幸福的人生了。

而那些一心埋头走路的人,纵会忽略沿途许多美丽的风景,却能明晓自己的每一步迈于何处。

跋涉之途是否花香满径,他们是不会在意的。

对于这些真正值得喝彩的人,喝彩,反倒成了煞风景的惊扰。

黎明不因鸡鸣才到来,鲜花亦不是因人们赞美才芬芳。

无人喝彩,我们依然昂扬向前。

没有掌声,我们一样虔未经历坎坷泥泞的艰难,哪能知道阳光大道的可贵,未经历风雪交加的黑夜,哪能体会到风和日丽的可爱;未历经挫折和磨难的考验,怎么能体会到胜利和成功的喜悦。

生活中的鲜花和掌声不会时时围绕着你,雨水和泪水常常打湿我们的脸庞,面对一切不如意,我们要作自己命运的主宰,因为只有历经磨难的生命,才能闪耀着奇幻的色彩;只有经得起磨难,才能达到别人无法达到的高度;只有尝遍生活的酸甜苦辣,才能知道成功的不易。

漫漫人生路,永远是崎岖坎坷,充满艰难险阻的,但千万不要一昧地开拓荆棘,要用淡然的心态面对一切。

只有这样当你回首往事时,就不会因埋怨太多而后悔。

朋友,人不怕痛苦,但怕丢掉刚强;人不怕磨难,但怕失去希望,用自信从容的人生态度笑傲磨难,用粗犷豪迈的绚丽画笔为我们的人生着上重彩,用孤傲洒脱的独特风姿诠释人生的真谛吧

落花人生 果戈理说:“青春终究是幸福,因为它有未来。

(一) 花开无声,花落无息,是一种境界。

花开花落,不过须臾的昙花一现,刹那芳华,终究归于平静。

春去秋来,落英缤纷,只恐怕物是人非,花枯叶零。

但早已心如止水,毕竟享过花开。

谁知,曾经的争奇斗艳

青春亦是如此。

用一朵花开的时间去诠释生命。

去体味一种刻骨铭心的辉煌。

就像是虔诚的教徒站在耶路撒冷的圣地之上,毫无杂念的享受人生,拼搏人生。

侧耳聆听,谁的青春又在低吟浅唱

(二) 绝代的风华,皆破碎在后朝的青辉里。

金碧辉煌的大殿,只醉在了风韵流转的暗香中。

悠悠的后庭花,唱起红尘末路。

带着苦涩的笑,是吴王夫差沦陷其间。

以青春为赌注,肩负着一份沉沉的重担,踏上未知的旅途。

化不开的泪,泅一整个春秋。

寂寞的云烟哀婉着叹息。

一个王朝的覆灭只醉在了云鬓花颜之中。

千百年后的今天,人们掀开书,静静地穿越过所有的岁月,看曾经如花似月的西施,用花开的年华去诠释着越必灭吴的坚定信念。

原来,青春在暗处早已开出一节节无尽的断章,耐人寻味…… (三) 克拉库耶伐次,一个生长在坟墓背后的小城。

当被风化的历史重新被拾起之时,男人的怒吼与女人的啼哭早已响彻云霄。

纳粹们残忍而粗暴地屠杀着这个小城的每一个角落。

落日慌乱的,在孤独中隐退。

一座又一座青冢像鲜花般遍布了这个温和的小城。

在那背后,所有鲜活而年轻的生命都在坚持着,盛开着。

面对无情的枪杆,他们仍然底气十足,仍然毫无惧色,仍然高声抗议着:“不

”,在眼泪和笑声凝聚的空气中,他们呐喊着:“为孩子们上最后一课

” 是的,他们终究去了。

血腥而残暴的纳粹将这个小城的宁静打破,然后丧心病狂而有迫不及待地将它改造为了又一个奥斯威辛。

人们失声痛哭着,哀悼着,可是却从不曾后悔。

因为他们满腔的不屈与爱国的热忱早已在年轻的乌托邦上开得如火如荼。

请相信,正义是世上最美丽的奇葩。

(四) 生命是一朵娇嫩的花,而青春便是花开的瞬间。

只有在那一刻,这朵花才会开得馥郁芬芳,才会美得动人心魄。

就像曾经有人说过:“苦涩的青春仍是青春,含泪的笑仍是笑。

只要心中充满希望,即使是阴雨天,也能看到天堂

” 是的,每个人都有一双翅膀可以翱翔…… 感觉今日 感觉今日如同感觉一种氛围。

感觉今日如同感觉一片明媚。

感觉今日就是感觉幽幽竹箫的鸣响,就是感觉岁月的这步又一踏响初旭的光辉。

静静地坐在时间的肩头,看一串串离去的背影涌动着匆匆地将彩霞光追随,听古城上空的时钟嘀哒渐渐地将过去敲碎。

此刻我仿佛意识到:今日是人生这本大书的一节绝不可缺少的灿烂而又普通的章回。

它象狂劲的乐曲催促着人们走过无际的风景,更象优美的抒情诗等待着人们去缓缓地品味。

鲜嫩嫩的阳光极好地铺展着一地的甜润以及上升的意念和活跃的思维。

温柔的风似乎 正在提醒人们把握每一片光阴以昂扬的潇洒注释生命的雄奇与珍贵。

为的是不再有遗憾 伴着苍老爬满黄昏的心藤,不再有愧疚的墓碑孤立于生命的结尾。

驻守在今日的旷野,让思绪漫步在昨天与未来之间。

心淡淡的、轻轻的、柔柔的。

或 许昔日的辉煌雕塑了你的刚劲与柔美,但这并不意味着今日你必将灿烂动人,因为今日 不是你生命的尽头。

你还要塑造今日,而所有的今日必将以无与伦比的崭新的姿态挺立 于你的面前,不是你检阅它,就是它检阅你,那么你何必忍心让活泼而鲜艳的今日在你 的手里暗然失色,如一溪泛不起浪花的流水。

或许往日的故事你没有写好,刚刚有了明丽的开头,就匆匆有了昏暗的结尾;那么我们从新开始好么

因为今天不是昨天,昨天已走进历史,你该感觉今天的太阳是因为你才有所变化这般明媚。

或许你还等待明天,盼望明天会有一片光彩照人的明霞且无阴云低垂。

那么我们在憧 憬的时刻为什么不把今天的天空打扮得晴晴朗朗,为什么不给明天的黎明留一份绚丽的与其在过去与未来之间徘徊与沉醉,莫如把今日的真实融入辛勤的汗水。

一切都是由 今天开始。

今日就是你的节日,今日就是令你生命崛起的唯一机会。

一生只有一个今日,那么我们好好待它,好么

哦,今日的味道极好,恰如一杯浓浓的咖啡。

月光》 夜,刚刚暗下来,浓雾层层弥漫、漾开,熏染出一个平静祥和的夜,白雾在轻柔月光和路灯的照耀下,便染成了金色。

月光下,树叶儿“簌簌”作响,仿佛在弹奏着一首《月光曲》,婉约而凄美,悠深而美妙,那跳动的音符仿佛是从朦胧的月色中跃出来的,令人陶醉。

夜的深处,田园朦胧,山影憧憧,水光溶溶,萤火点点,烛灯盏盏,好一幅月下画卷

生命又多像《月光曲》和画卷啊

跳动的旋律演绎着生命的悲欢和离合。

人生苦短,又怎么不像是《月光曲》呢

月上中天,皎洁温柔,柔和的月光把夜晚烘托出一片平静与祥和,月亮的光落在树丫上,落下斑驳的黑影,零星的像是碎条儿挂在树丫上一般。

世上的万物都是上帝的造化,都很和诣,而月却不同,月有自己的性格,有阴晴圆缺,月的神韵风采就在这里体现出来了。

月何必要争夺辉煌呢

她的目的就是让黑夜不再可怕,给人们送去一片暖意,一片光明罢了

人不也如此吗

有些人不正像月亮一样默默无闻地为他人奉献吗

虽然只是微不足道的小事,但是彼此都会感到一丝温暖,这就是月的内涵。

夜,已静寂了。

月亮静静洒下余光,竭力驱走黑暗,为人们送来光明、温暖与关爱

朋友是什么

朋友就是彼此有交情的人 。

友情是一种最纯洁、最高尚、最朴素、最平凡的感情; 也是最浪漫、最动人、最坚实、最永恒的情感。

人人都离不开友情 。

你可以没有爱情, 但是你绝不能没有友情。

一旦没有了友情,生活就不会有悦耳的和音。

朋友是一种相遇。

于芸芸众生、茫茫人海中能够走到一起,彼此相互认识,相互了解相互走近,实在是缘份。

在人来人往聚散分离的人生旅途中,在各自不同的生命轨迹上,在不同经历的心海中 ,能够彼此相遇、相聚、相逢 ,可以说是一种幸运。

缘份不是时刻都会有的,应该珍惜得来不易的缘。

朋友是一种相知。

朋友相处是一种相互认可。

相互仰慕,相互欣赏,相互感知的过程。

对方的优点、长处、亮点、美感都会映在你脑海,尽收眼底。

哪怕是朋友一点点的可贵,也会成为你向上的能量,成为你终身受益的动力和源泉。

朋友的智慧、知识、能力、激情是吸引你靠近的磁力和力量。

同时你的一切,也是朋友认识和感知你的过程。

朋友是一种相契。

朋友就是彼此一种心灵的感应,是一种心照不宣的感悟。

你的举手投足,一颦一笑 ,一言一行,哪怕是一个眼神、一个动作、一个背影、一个回眸,朋友都会心领神会。

不需要彼此的解释 不需要多言,不需要废话,不需要张扬,都会心心相印的。

那是一种最温柔、最惬意、 最畅快、最美好的意境。

朋友是一种相伴。

朋友就是漫漫人生路上的彼此相扶、相承、相伴、相佐。

是你烦闷时送上的绵绵心语或大吼大叫,寂寞时的欢歌笑语或款款情意,快乐时的如痴如醉或痛快淋漓,得意时的善意的一盆凉水。

在倾诉和聆听中感知朋友深情,在交流和接触中不断握手和感激。

朋友是一种相助。

风雨人生路,朋友可以为你挡风寒,为你分忧愁,为你解除痛苦和困难。

朋友时时会伸出友谊之手,是你登高时的一把扶梯,是你受伤时的一剂良药,是你饥渴时的一碗白水,是你过河时的一叶扁舟。

是金钱买不来,命令下不到的,只有真心才能够换来的最可贵。

朋友是一种相思。

朋友是彼此的牵挂,彼此的思念,彼此的关心,彼此的依靠。

思念就像是一条不尽的河流,像一片温柔轻拂的流云,像一朵幽香阵阵的花蕊,像一曲余音袅袅的洞箫。

她有时也是一种淡淡的回忆、淡淡的品茗、淡淡的共鸣。

朋友是一种相辉。

朋友就像是夜空里的星星和月亮,彼此光照,彼此星辉,彼此鼓励、彼此相望 朋友也就是镶嵌在默默的关爱中,不一定要日日相见。

永存的是心心相通,朋友不必虚意逢迎,点点头也许就会意了。

有时候遥相晖映,不亦乐乎。

流星虽逝 美好的愿望依旧在心底。

于是所有的日子都轻松,所有的负重都甜美;于是过去了的成为回忆,拥有过的,永远不会失去,没有得到的,亦无须苦苦追求,是你的,迟早都是你的,不是你的,永远都不会属于你。

只要你不为天长地久而苦恼,不必为失去的而遗憾,不必留恋昨天,只在乎曾经拥有 春天的发现 谢安妮 春天,是一个充满生机的季节,也是一个美丽的季节,今年的春天,像一个雍容而调皮的小姑娘故意姗姗而来。

一年之计在于春,春风吹过,万物复苏,勤劳的人们为了秋收丰硕的果实,正忙碌地耕耘播种,撒下希望的种子。

虽然,春天他的第一个脚步,总是踏市在寒气犹存的人间和大地。

但是,它使冰河碎裂,使万物舒展变柔,生机勃发,使每一颗美好的新都充满幻想和希望。

在睡梦中,我朦朦胧胧地听到了小燕子在“唧唧,唧唧”地叫着。

原来是春天来了。

我走出家门。

春雨过后,空气显得特别地甜润、清新、我深深地呼吸着,感受着。

轻风微微地吹拂,如毛一般的细雨从天而降,千万条柔柳,舒展着她们的筋骨。

那脆弱而娇嫩的小草正破土而出,贪婪地吮吸着春天的乳汁。

经过冬天洗礼的大树争相发新枝。

家门前的三棵的榕树,开始长出一些嫩绿的叶子,好像戴了一顶新帽子似的,真美丽,小鸟在树上活蹦乱跳。

娇艳的杜鹃花开得真灿烂,在春风中摆动着她那柔软的身躯。

小青蛙蹲在池塘的荷业上,“呱呱,呱呱”地叫着,仿佛在跟人类说:“春天来了,春天来了

”小蝌蚪再水利自由自在地畅玩着。

好一派春意盎然的景象啊

春天真美啊,春天真可爱。

春天,她给予了人们生机,给予了我希望 月光 夜,刚刚暗下来,浓雾层层弥漫、漾开,熏染出一个平静祥和的夜,白雾在轻柔月光和路灯的照耀下,便染成了金色。

月光下,树叶儿“簌簌”作响,仿佛在弹奏着一首《月光曲》,婉约而凄美,悠深而美妙,那跳动的音符仿佛是从朦胧的月色中跃出来的,令人陶醉。

夜的深处,田园朦胧,山影憧憧,水光溶溶,萤火点点,烛灯盏盏,好一幅月下画卷

生命又多像《月光曲》和画卷啊

跳动的旋律演绎着生命的悲欢和离合。

人生苦短,又怎么不像是《月光曲》呢

月上中天,皎洁温柔,柔和的月光把夜晚烘托出一片平静与祥和,月亮的光落在树丫上,落下斑驳的黑影,零星的像是碎条儿挂在树丫上一般。

世上的万物都是上帝的造化,都很和诣,而月却不同,月有自己的性格,有阴晴圆缺,月的神韵风采就在这里体现出来了。

月何必要争夺辉煌呢

她的目的就是让黑夜不再可怕,给人们送去一片暖意,一片光明罢了

人不也如此吗

有些人不正像月亮一样默默无闻地为他人奉献吗

虽然只是微不足道的小事,但是彼此都会感到一丝温暖,这就是月的内涵。

夜,已静寂了。

月亮静静洒下余光,竭力驱走黑暗,为人们送来光明、温暖与关爱

心中的芦苇 夏天 夏天到了,太阳火辣辣地烤着大地。

忽然,下起了倾盆大雨,炎热的天气终于可以清凉一下了,不过这一瞬间雨又小了起来,天空中出现了一条五彩缤纷的彩虹。

湖边,柳叶卷了起来,好像害羞的小姑娘。

湖边的荷花开出了一朵一朵鲜艳的花来,有粉红的、淡黄的、雪白的,美丽极了。

湖旁的太阳花鲜花怒放。

动物园里的知了整天叫个不停,小狗也整天吐着短短的舌头,大象用长长的鼻子不断地往自己身上浇水,还有老虎、狮子、黑熊整天懒洋洋地泡在水里,享受着水的清凉。

小孩们和爸爸、妈妈们一起去游泳馆游泳,甚至让爸爸、妈妈买棒冰吃。

还有的跟爷爷、奶奶去防空洞避暑,更多的是呆在家里开着空调看电视。

那些忙碌的爸爸、妈妈们则戴着太阳帽和太阳镜,骑着自行车,匆匆忙忙去上班。

啊,夏天给我带来了欢乐

《小狗》五年级作文600字,急~

不知道是不是你想要的:一.我有一只小狗,这只小狗非常好看。

它的脸很奇特,右半边是黑色的,左半边是白色的,真像黑白夹心巧克力。

小鼻子下面长着一张红色的嘴,嘴上面还有几个小黑点,很像几个黑豆豆。

它的身子都是白色的,像一个毛线团,尾巴上面带着一块黑色,非常好看。

四肢非常短小,就像四个又细又短的小柱子。

这只小狗是别人送的,它刚来的时候,不吃不喝,肯定是想它妈妈了。

过了几天,它开始吃了。

每次我都给它喂奶粉吃,它只吃几口就不吃了。

有一次,妈妈冲了一点豆浆,没想到,它一下子就喝的一干二净。

我给它起了一个名字:欢欢。

每次我给它喂饭的时候只要喊一声,它就马上窜出来跑到我身边。

我每天放学回家,第一件事就是看看“欢欢”在干什么。

我把厕所门一打开,它就赶快把头抬起来看一下,它好像在说“主人,我饿了”。

它就在我的脚边转来转去,好像在说:快一点,我等不及了。

欢欢非常讲卫生,它刚来的第一天,不停的叫,我们没理它。

后来,发现它的窝里湿了好多,才知道它的叫是因为是撒尿。

又一次,我们又听到它叫了,而且叫声越来越大,妈妈说:它这回该不是要拉屎了吧

我们一起来到厕所,把它放出来,它在厕所里转来转去,最后,在一个角落里拉了一点屎,我拿纸把它拉的屎慢慢擦干净。

我心想:这只小狗真爱干净,大小便的时候,还用信号通知我们。

妈妈本来不喜欢这只小狗,但看它讲卫生,就喜欢它了。

我非常喜欢这只小狗,我爱它,它也爱我。

二.我家有一只聪明的小狗,我给它起了个响亮的名字——“乐乐”。

这条小狗非常漂亮,它身穿雪白的“连衣裙”,头上长着一对向下耷拉着的大耳朵,圆圆的脸上长着两只黑葡萄似的眼睛,水灵灵的。

湿漉漉的鼻子下面长着一张大大的嘴,嘴里长着两排锋利而又洁白的牙齿,身子后面托着一条短尾巴。

当它高兴的时候,尾巴就会来回摇,生气的时候,尾巴上的毛和全身的毛都竖起来,好威风。

“乐乐”长得可真漂亮

“乐乐”长得不仅漂亮。

而且还非常通人性。

每天我放学回家后,它就会把我的托鞋叼来,让我穿。

有一次,我带它出去玩,它看见一条大黄狗凶狠地瞪着我,像是要一口把我吃掉似的。

“乐乐”一见,便挣脱狗链,勇敢地向前跑去,与大黄狗打了起来,不一会儿,“乐乐”就把大黄狗打跑了。

为了奖励它,我回家从厨房里拿来一块肉给它吃了。

还有一次,我把鞋架上的鞋摆得整整齐齐的,便出去玩了。

当我回来时,只见满地都是鞋,我试着找自己的托鞋,可只找到一只。

我一看,哦,原来那一只在“乐乐”的窝里。

我气得火冒三丈,拿起一只托鞋就去打它,它吓得躲在墙角里一动不动,呜呜直叫。

这时妈妈走过来,对我说:“小杖则受,大杖则逃,这条狗大杖也不逃,可见它对你很忠实。

”听了妈妈的话,我后悔了…… 你瞧,“乐乐”是多么可爱啊

三.几年以前,叔叔送我一只可爱的小狗,名叫“毛毛” 它长着雪白的长毛,头上的是卷毛,身体上的毛是散着的,非常柔软。

它头上的卷毛很长,把它那对黑葡萄似的大眼睛盖住了一半。

它的小尾巴翘翘着,十分可爱。

它的腿又圆又胖,走起路来就像在地上滚,人人见了都觉得好笑。

毛毛刚来我家的时候对什么都很陌生,总是“汪汪”叫。

我并没有害怕它,讨厌它,而是更加关心地照顾它。

因为人和宠物的感情要慢慢培养,毛毛是因为刚来我家,很不习惯,才这样叫的。

我把盒子里放上棉宠物给它当卧室,每天喂它好吃的肉。

渐渐地,毛毛和我们一家人熟悉了,见了我们再也不“汪汪”叫了。

每天中大部分的时间,毛毛总是和我形影不离。

每当我离开家去上学时,毛毛一直送我到居住的小区门口,它每次都望着我,好像在说:“小主人,再见

”每次我回到家,毛毛总是先用舌头舔舔我的手,好像在说:“小主人,你回来了

”我写完作业,就跟毛毛一起玩、看宠物。

总之,有了毛毛,我每天过的都很开心。

有一次我放学回家,看见毛毛躺在地上,额头很热。

我马上意识到,它发烧了。

我立刻把它送到了宠物一院,医生叔叔给它挂了吊瓶后,它的烧渐渐退了。

它感激地望着我,好像在说:“小主人,谢谢你把我从病魔手中拯救出来。

” 这就是我心爱的小狗。

我非常喜欢它,因为它就像我的“开心果”,使我一天比一天快乐。

四.我家有只小白狗,它浑身长着雪白的毛,摸上去软绵绵的,像穿着一件干净的白毛衣;一对大眼睛咕碌碌直转,仿佛两颗黑宝石;头顶上长着对小耳朵,鼻子扁扁的,上面常常很湿润,奶奶说那是小狗健康的表现;尖尖的尾巴十分灵活,常常不停地左右摇晃,但是如果你弄痛了小白狗,它就会“汪汪汪”地叫,尾巴也夹在两腿间,真有点像书上说的“夹着尾巴逃跑”。

我最喜欢看小白狗吃食了。

一天,我拿了一块肉。

小白狗看见了,围着我直转。

我把肉向上一抛,小白狗纵身一跃,张开嘴巴一咬就准,然后它用前脚把肉按住,用牙一点一点地撕,吃得真是津津有味,一会儿就下了肚。

吃完后,它还用舌头舔舔嘴巴,仿佛在回味刚才的美餐 ,你也可以投稿 小白狗睡觉也很有意思。

天气暖和时,小白狗很爱趴在地上睡,前脚向前伸着,后腿向后伸,或是四脚朝着同一方向舒服地躺着。

冬天来了,小白狗怕冷了,它把头紧紧地埋在腿间,蜷着身子呼呼大睡,。

小白狗如果开心的话,还会四脚朝天睡,肚子随着呼吸一鼓一鼓的。

小白狗觉睡醒了,还会伸懒腰。

它把前脚伸得长长的,再吸上一口气,把身子一拱,可爱极了。

妈妈有时坐在客厅织毛衣,一不小心,毛线团滚到了地上,小白狗耳朵一动,就闪电般地冲过去,灵活的大眼睛不停地寻找。

然后,身子一跃就把毛线团紧紧地按住,快活地玩了起来,它一会儿跳过来,一会儿蹦过去,一会儿把线团滚到左边,一会儿把线团滚到右边,还用前爪拍拍线团,像小孩子玩皮球一样,真有意思

小白狗不但可爱,还很聪明。

有一天晚上,我们带着小白狗一快儿散步。

走着走着,忽然发现身后的小白狗不见了。

它到底去哪里了

这里这么多条路,小白狗会不会迷路了呢

我们连忙去找,可是,找了好久都没有找到。

我就想小白狗是不是被偷走了,或者是跑其他什么地方去了,我和妈妈像热锅上的蚂蚁,东跑跑,西跑跑,就是没看到小白狗的踪影。

最后,我们也找累了。

爸爸说:“我们回家吧

”一路上,我难过极了,一直在想着小白狗的事,一句话都不想说。

当我走到楼梯口时,“汪汪汪”,隐隐约约传来小狗的叫声。

“会不会是我们家的小白狗呢

”我这样想着,三步并着两步,飞快地冲上楼梯,小白狗果然在那里恭候多时了,看见我们回来了,小白狗立即把尾巴摇来摇去,“啊

小白狗

”我愉快地叫着,一把抱起小白狗,心里可高兴了。

我真喜欢这既可爱又聪明的小白狗啊 五.早晨,太阳才露出小半边脸,像害羞的小姑娘。

“汪汪汪”小狗欢欢起床了,他就像一个准时的闹钟,每天天还没大亮就叫了起来。

我起了床,首先就上了楼,伸伸腿,弯弯腰,做做早操。

这时小狗欢欢跑了上来,用头蹭蹭我的脚,不时发出哼哼的声音,不用说,它是要吃早餐了。

我舀来一小撮饭放在碗里,还没来得及放汤放菜,这个小馋猫却早已经吃了起来,还不时哼哼地叫上两声,好象在说:“谢谢你,小主人

” 下午,阳光明媚,微风轻轻地吹着路旁的梧桐树。

我无聊地呆在家里,发现了侧躺在地上睡懒觉的欢欢,突然起了一个念头。

于是我找来两条绳子,悄悄地把欢欢的腿捆住了。

欢欢醒了,挣扎着,痛苦地翻来覆去,眼睛里满是乞求的目光,我却乐得哈哈大笑。

这时,爸爸来了,跑到了欢欢身边,把绳子解开了,还狠狠地批评了我。

欢欢也不再理我了。

我真后悔,早知道就不这样了。

之后,我拿来了欢欢最喜欢的牛奶,放在它面前,可他连看都不看一眼。

最后,我拿着面包,诚心诚意地向欢欢道了歉,欢欢似乎才原谅我了。

欢欢是我倾诉的对象,当我有烦恼,有委屈时,它都是我最忠实的朋友。

那一次,在学校里我被同学误会了,回到家就扑在床上痛哭。

这时欢欢来了,在床边哼哼地叫着,用它特有的方式表示关切和安慰。

于是我抱着欢欢,向它倾诉我的委屈,欢欢似乎听懂了,偎在我的身边,轻轻地哼着。

这就是我的欢欢,可爱,活泼,还会倾听我的苦与乐。

那只小狗,是爸爸回老家时给我捎来的。

小狗的毛毛茸茸的,耳朵时不时地向上翘着,显得格外精神,它那米黄色的毛,远看就像太阳光射在地上,发出灿烂的金光。

让人一看,就有一种暖和的感觉。

小狗饿了,我就会拿几块骨头到它面前摇来晃去,小狗耐不住了,就跳起来抢那块肉骨头,抢到后就在一边悄悄地吃起来,小狗狼吞虎咽地将那块骨头吃完了,看它的样子,似乎还想吃,于是,我又给它扔了三块骨头,没想到它一下又吃完了,看它吃了一块又一块的骨头,我开玩笑说:“你吃得那么多,去跟小猫学捉老鼠去

”说完,我自己都笑了,小狗虽然不会捉老鼠,但它会全力为主人服务,把自己能做的,全部奉献给主人。

小狗十分忠诚,比小猫还要忠诚,只要主人养了它,它就会全力帮助主人。

有时,小狗爱和玩具“小猫”打架,它先扑向“小猫”,“小猫”不理睬它,它用爪子打“小猫”的头,“小猫”还是不理睬,它用爪子打“小猫”的屁股,“小猫”坐不住了,小狗火了,它把“小猫”往地上一扔,“小猫”肚子一面的按钮撞到了地上,“小猫”发出了“喵喵”的叫声,这可吓坏了小狗,它再也不敢欺负“小猫”了,还吓得躲到了门背后,迟迟不敢出来…… 小狗的到来,给我的生活增添了许多乐趣,我喜欢我的小狗 【我行我素的小狗】 我家有只很有个性的狗。

它要是高兴,能比谁都殷勤,能比谁都温柔。

它会冲你汪汪叫几声,或是蹭着你的腿叫你把它抱进怀里,轻轻抚摸它,它偎在你的怀里,静静地躺着,享受着你的爱抚,仿佛是个温顺的孩子。

它还很善解人意,在你写作业的时候,它也不吵不闹,只是静静地趴在你身边,摇头晃脑地看着你,或者自己玩,就是不会打扰你;但它若是不开心,情绪不高,你叫它,它也不会理你,更愿意躲在一个角落里,蜷成一团,呼呼大睡;你若这时训它,它的小脾气一上来,就会跟你赌气,然后“离家出走”,出去一天也不见个影儿,让你挂念它,可第二天自己又会“一溜烟”地跑回来,真淘气。

【不听话的小狗】 我家有一只不太听话的小狗。

你递给它一个球,它可高兴了,抱着球就地乱打滚,半天也不见腻。

你叫它停,它全当没听见,玩累了,这才爬起来,用舌头舔舔全身,再舔舔脚,算是洗了个澡。

带它出去玩,只要经过有水的地方,它就会兴奋异常,肆无忌惮地跳进水里,也不管其他的,任你怎么叫唤就是不上来,让你等一个小时都行。

如果终于从水里上来了,一定是先甩甩身子,然后你就倒霉了,你也可以趁着这个机会“洗”一次澡。

当你气愤地看着它,它却不做任何“解释”,似乎什么也没发现,还在那里甩呀甩呀的,甩够了就蹲在那里看着你,身子一颤一颤的,舌头伸得老长,口水滴得满地都是,还发出“哈哈”的声音,难道它在“笑”吗

真是让人哭笑不得。

【馋嘴的小狗】 我家的小狗全身雪白,尾巴不长也不短,嘴巴大大的,小小的鼻子。

它最爱吃肉骨头,每次只要一看见我拿着它的专用盆子出来,两只前脚立刻离地,就真的会像人一样直立起来,仿佛在说:有什么好吃的东西呀主人,快给我吧。

真不知道它这招是从哪里学来的,当我把肉骨头丢给它的时候,它立刻就会扒着骨头,连舔带咬地吃起来,津津有味,还发出喀什喀什的声音,吃完后,它舔舔嘴巴的四周,意犹未尽,双眼瞪着我,居然还想吃呢

【可爱的小狗】 不久前,我家来了一个“新成员”,浑身毛茸茸的,很像棉花糖,所以我叫它小白。

长长的耳朵把半张脸都盖住了,只露出那对眼睛,圆溜溜的,像两颗黑色的珍珠。

小白如果和你熟了,总是冲你摇着尾巴,非常友好的样子。

当然它也有犯错误的时候,这时就真的夹起尾巴了,或者躲到桌子底下或床下,就是怕别人打它。

吃东西的时候,小白总是会把整个小脑袋埋进碗里,一边拱着碗一边还绕圈。

它非常贪吃,像金鱼一样,只会吃,不懂饱,有一次,因为吃的太多,整个肚子鼓鼓的,像青蛙一样,好像连趴着都难受,居然就这么挺着,活像个孕妇,真好笑。

【会“敲门”的小狗】 有一次,我听到外面一阵“啪啪”的敲门声,立刻打开门,奇怪,怎么没人

是哪家孩子这么调皮,跑到这里来捣乱

我嘴里嘟囔着,再一低头,笨笨站在门前,昂着头,拼命地摇晃着小尾巴,盯着我直瞧,我脑子里闪过一个大胆的假设:难不成是笨笨搞得鬼

为了查明“真相”,我又把门关上,自己则扒在院子的墙头向外看,笨笨没意识到我在“监视”它,“故伎重施”,只见它屁股朝门,尾巴高高地翘起,然后有节奏地甩动起尾巴,“啪啪”,真的,原来真的是它,我很激动,多么难得一见的场面啊

【可爱的小狗】 朵朵长着一身焦黄的毛,浓浓密密的。

它的头像一只狐狸的头;焦黄的毛盖在额头上。

它的眼睛大大的鼓鼓的,而且还会不停地转动。

两只耳朵常常耷拉着。

可是,它的听觉,却非常敏锐。

即使门外,只要有一点点动静,它都会迅速发觉,蹦出大门到外面“汪汪”大叫。

但是你不用害怕,它不会咬你,只是提醒人们注意有人经过。

它的鼻子小而黑,常常嗅来嗅去。

它的嘴巴尖尖的,非常有趣可爱。

一条毛茸茸的尾巴,经常向上翘起。

【爱整洁的小狗】 “贝贝”可喜欢洗澡了

你只要叫一声:“洗澡了

”它就会应声赶来,不管水温如何,先“冬”地一声跳进水里再说。

当你为它在身上打肥皂时,它很老实,很安静,把下巴放在盆沿上,闭着眼睛,还轻轻地打起了呼噜,一副悠然自得的样子,似乎很喜欢这种感觉。

当你终于完工了,它居然还会赖在水里,死活不肯出来。

当你再三呵斥,它就会拿出它的看家本领:用它那水汪汪的大眼睛望着你,似乎在撒娇,似乎在乞求,那种眼神让你不忍心再赶它起来,只好再装模作样地给它再洗一遍。

哈哈,多爱干净的小狗啊。

【贪吃的小狗】 它是一只贪吃的狗。

每当我拿着香肠还没吃一口,它以百米冲刺的速度跑过来,我就知道大事不好。

它向人讨食吃很讲究原则,绝不鲁莽,它会先仰头闻闻,确定我拿的是香肠,才会使出“讨食大法”:第一招:冲着我不停地摇尾巴,时不时还用舌头舔舔嘴,好乖巧的样子。

若我不理它,便使出第二招:大声吠叫,一副恶狠狠的架势。

如果我还是不理它,它就会下了决心似的使出它的看家本领:六亲不认。

它不管你是谁,一定会趁你不注意,张开“血盆大口”一口咬下去。

但它还算“口下留情”,不会咬得你哇哇乱叫,但足以让你的腿麻木一阵。

通常,我为了避免惨遭毒口,都会把整个香肠扔给它,如果为了小小的香肠而执迷不悟,那下场真的将会不堪设想。

【大胖狗】 我很喜欢欢欢,它的耳朵总是软绵绵地贴在头上,眼睛总爱滴溜溜地转,小鼻子湿漉漉的,为数不多的“八”字胡微微上翘,非常滑稽。

不仅如此,它的行动也很有趣

由于出奇的胖,脚又特别短,走起路来屁股一扭一扭,身子一晃一晃,很吃力的样子。

不过当你喊它吃饭时,情况就大不一样。

它会特别兴奋,飞快地跑过来,跑步的样子特别可笑,前爪抬得高高的,身子晃得更厉害,要是遇到小台阶,索性连滚带爬,目的只有一个:吃饭

它爱喝牛奶,吃相却不雅观,舌头老一伸一伸的,尾巴还不老实,一摇一摇的,显得十分开心。

看它那副模样,我也不由得笑了。

【贪吃的狗】 旺旺吃饭的时候,总不会很老实,它会把小脑袋整个埋进铁碗里,拱着铁碗直绕圈,左一圈,右一圈,一曲曲“铁碗交响乐”就这样诞生了。

它非常贪吃,如果你把香喷喷的肉拿出来,无论它这个时候在做什么,都会赶紧放下手边的事情,第一时间赶过来,满脸“关切”;如果你把肉故意举高,它就前腿一缩,后腿往上一蹬,像人一样立了起来,动作迅速而漂亮,看得你目瞪口呆,如果你把肉在空中移动,它就会保持那个姿势,随着肉的移动,一蹦一蹦地前进后退;如果你把肉在空中绕个圈,它也会跟着肉转圈,脖子使劲地向上蹭,头抬得老高老高的,嘴张得大大的,口水沿着长长的舌头往下淌。

啧啧,我撇撇嘴,不得不把肉扔给它。

【淘气的狗】 它跟我特别好。

每当我回到家时,它都会跑过来围着我又是蹦又是跳。

只要看见我,它就紧紧地跟着我。

不管我走到哪里,它都会跟着到哪里。

有时,它跟我闹着玩,突然蹿到我跟前,吓我一大跳;有时它紧紧地抱着我的腿,眼睛盯着我,还会用鼻子嗅我的腿,直到我把它抱在怀里,抚摸它那一身柔软的毛,它才安静下来。

有时,它抬起头,想来舔我的脸。

当我把它放在地上,它总是先在我周围蹦来跳去,然后跳到椅子上两条前腿趴着,目不转睛地看着我;黑色的尾巴摇来摆去。

我就知道它想吃好东西了。

于是,我扔给它一块肉骨头,它立刻跳下来吃了起来。

它吃着东西,甩着尾巴围着我转,好像在说:“谢谢你,小主人。

”我也很高兴。

【长不大的狗】 它是一只长不大的狗,它很小,体重只有1000克,身长45厘米,身高35厘米,它的毛又长又漂亮,白黄相间,它的头像一只小狐狸,它的尾巴最有特色,毛茸茸的,像小松鼠的尾巴,也像秋天成熟的芦苇,又像哈里波特的魔法扫帚。

【奇特的狗】 小狗长着一身缎子一般透着光亮的黑色皮毛,肚皮上一条雪白的绒毛,唇下有一小块黑白相间的花纹,从正面看去,就好像一位彬彬有礼的绅士,身着黑色燕尾礼服,白色衬衣上系着黑色领花。

这位“绅士”的面孔威武中含着秀气,是一位“美男子”:它的外黑内白的耳朵大而直,嘴巴凸起、鼻梁挺宽的,与下唇相比,上唇宽厚,皱褶颇多,这是它长相的一大特点;在光线的直射下,黑色的脸庞上缀着一双大大的闪烁着深情的绿色的亮眼,绿色的,闪闪发光,饱含神情。

真是一只奇特的狗。

【调皮的狗】 前天,我去大妈家玩,看到母狗小黑生下了几只小狗。

我可高兴了。

后来,我天天去看那些小狗。

小狗身上长着黑色的毛,摸摸可舒服了。

刚生下来的小狗,眼睛没有睁开,是闭着的,耳朵也听不见。

过了几天它们才睁开眼睛,听到声音。

又过了几天,小狗开始学习走路了。

开始,它总把屁股撅得老高,可有趣了。

更好笑的还在后头。

小狗走着走着就翻了一个跟斗,摔倒在地。

它就干脆睡在地上,呼呼大睡了。

我们都笑得合不拢嘴。

【怕挨打的狗】 小白撒娇的时候,总是摇着尾巴,用身子蹭你的腿,用牙齿咬扯着你的裤管,绕着你直转。

直到你伸出手温柔地抚摸它,它才肯罢休。

它偶尔也有犯错误的时候,这时总是很识趣地夹着尾巴,躲在一旁,像个犯了错的孩子,静静地等你消气,如果连自己也意识到事态的严重性了,它也怕挨打,所以这个时候急得就像热锅上的蚂蚁,最喜欢的避难所是桌子底下或者床下,前腿伸直紧贴地面,头往下埋,伏身拼命地往缝里钻,本来就已经很胖的身子,有的时候因为太过匆忙,方式没选对更是钻不进去,急得它直甩尾巴,一脸惊慌的样子,哈哈,真有意思

看到它那滑稽的模样,我怒火早已抛到九霄云外了! 【忠诚的狗】 小黑是个很讨人喜欢的家伙。

平时只要我一喊,无论它呆在多远的地方,无论它正和多么漂亮的同类在玩耍,无论是玩得多么尽兴,它都会立即转过头来,竖起耳叶,当确定是我在“召唤”它时,就会摇着小尾巴,迅猛地跑到我面前,因为跑得太快,到了我跟前还在吐着红红的舌头,歇够了就用前爪抓地皮,或者嗅我的裤管,或者舔我的脚面,或者用它那圆溜溜的眼睛注视着我,向我投来期盼的目光。

知道是什么意思吗

它饿了,让我犒赏它的忠诚呢

再见了可鲁的读后感,怎么写

读有感 前阵子在书城买了本书,叫,里边有300个经典的哲理故事。

现在我来品味一篇小故事,叫。

讲的是连个孩子的命运,一个被高僧占卜为“状元”,另一个为“乞丐”。

二十年后,当初的“状元”成了乞丐,而“乞丐”却成了“状元”。

上帝说:“我赋予每个人的天分之占他命运的三分之一,其余的在于他如何去把握。

” 看了这段话,我很受触动。

把握,把握命运,多简单的字眼,可是又有多少人真正把握住了自己的命运呢

不必埋怨自己的天分,更不必埋怨自己的命运,因为命运掌握在自己的手中,你随时都可以改变它的

只要你愿意 读有感 一个告别了武器的人,不是敌人的俘虏,就是爱的俘虏.我不是不善于自我保护,实在是一个放弃自我保护的人.就如同生命的数据库,已经不需要进入的密码,随时都可以打开全部程序,可以读出全部的文件.我说的俘虏,就是这个意义上的俘虏.当我把自我放到阳光下的时侯,我明白从此不能有所伪装,隐蔽的日子一想起就令人不安.当我意识到抗拒的无奈,有多少时间无可挽回,有多少记忆渐渐从内心淡出.说到底,俘虏就是一个不能抵挡伤害的人,就是要有足够的勇气放弃希望,必须承受生存的全部压力.本来,在属于个人的空间,可以沉浸于独自的幻想,可以从尘埃里开出虚拟的花朵.而一个放弃自我保护的人是连欺骗自己都不能,只有不断地净化内心世界. 读后感 莎翁的是一部经典的代表作.这本书在表面情节上与历史的传说并没有多大的区别,讲的还是丹麦王子为父报仇的故事,其中充满了血腥暴力和死亡.正如 剧中人霍拉旭所说: 你们可以听到奸淫残杀,反常修理的行为,冥冥中的判决,意外的屠戮,借手杀人的狡计,以及陷入自害的结局. 曲折选宕的情节,紧紧围绕着复仇 而展开.哈姆雷特从德国的威登堡匆匆赶回国内,是来参加他父亲的葬礼的,使他不能接受的是,他未赶上父亲的葬礼,却目睹了母亲与叔叔克劳迪斯的婚礼,这已使哈姆莱特疑窦在心,加之夜晚在王宫城堡的露台上与父亲的亡魂相见,亡魂哀诉,这桩暴行是哈姆雷特的叔叔所为,并要他为父报仇.至此,他开始了艰难的复仇历程,与克劳迪斯展开了你死我活的较量.最终,向克劳迪斯发出了复仇之剑. 读后感 爱也彻底,恨也彻底.报恩也彻底,复仇也彻底.这就是在我读完后最大的感受.中国有句俗语叫做君子报仇,十年不晚,报仇也是需要养精蓄锐的,并不是凭着一时的心绪就可轻举妄动的.而基督山伯爵,则是最具体的用自己的行动阐释了这句俗语的.在经历十四年的地牢生涯后,他的人生要义就是找寻曾经的亲人,曾经的恩人和曾经的仇人.在确认了所要寻找的人以后,他并没有如我们在武侠小说里所见的那样,于恩人抱拳云赴汤蹈火,再所不惜,于仇人一剑刺死.他选择了他自己的方式.对曾经有恩于自己的船主一家,他竭其所能,默默地支持着,以各种各样的方式,却从来不让他们知道其实自己就是为了报恩而来.如果说他的报恩令人感动,那他的复仇则是如此的淋漓尽致,在我们也有几度的叫好后不免有点心惊. 读后感 弗洛伊德(1856--l939)是奥地利著名的精神病学家,精神分析学派的创始人.他的著作横跨半个世纪,对文学,哲学,神学,伦理学,美学,政治科学,社会学和大众心理产生了广泛而深入的影响,如果以影响的范围作为衡量伟大的标准,那么弗洛伊德无疑是最伟大的心理学家.弗洛伊德发动了人类思想史上又一次哥白尼式革命,他指出人类的无意识是无法被意识所控制,人类的潜意识中蕴含了巨大的心理内容,他以最理性的声音诉说了人类的无理性.是弗洛伊德支柱性的学术著作.通过对梦的研究极大地拓展了人类对自身的探究的幅度,对我们的生活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读后感 作家笔下展现的,首先是整个法兰西社会的一个典型的窗口——小小的维里埃尔城的政治格局.贵族出生的德瑞那市长是复辟王朝在这里的最高代表,把维护复辟政权,防止资产阶级自由党人在政治上得势视为天职.贫民收容所所长瓦尔诺原是小市民,由于投靠天主教会的秘密组织圣会而获得现在的肥差,从而把自己同复辟政权栓在一起.副本堂神父玛斯隆是教会派来的间谍,一切人的言行皆在他的监视之下,在这王座与祭坛互相支撑的时代,是个炙手可热的人.这三个人构成的三头政治,反映了复辟势力在维里埃尔城独揽大权的局面.而他们的对立面,是为数甚重,拥有巨大经济实力的咄咄逼人的资产阶级自由党人.司汤达一方面向人们描述了保王党人的横行霸道,一方面又让人们得出这样的结论:握有经济实力的资产阶级,在政治上也定将是最后的胜者.成书于一八三零年七月革命以前,司汤达竟像是洞悉了历史运动的这一必然趋向. 一只狗,一生情 ——读有感 (361021)集美中学高二7班 李晓惠\\\/发表于中学生语文(有节选) 在我很小的时候,我就喜欢上了小猫、小狗,并不仅仅因为它们的可爱与单纯。

日本有个作家叫石黑谦吾,他说,他的生命中出现过很多只狗,它们仿佛是与他宿命相 连的,他从狗身上得到了巨大的安慰和鼓励,因此,他写了这本书。

当我拿到这本书的时候,马上就被它的封面所吸引,上面是一只趴着的拉布拉多犬,深 黑色的背景。

那样的眼神,那样的姿态,是那样的熟悉。

我情不自禁地,轻轻地把手搭在它的鼻子上, 刹时,似乎激起了心中的某个回忆。

手心有种异样的感觉,仿佛真的有温温的,湿湿的呼吸, 温暖了我的手。

那眼睛在跟我诉说着它的一生。

可鲁是一只纯正的拉布拉多犬,也许本应该很平常的成为一只平凡的宠物,但是,它却 是一只导盲犬。

直到看了这本书,我才知道,导盲犬是一种多么了不起的动物。

它会帮助主人上下车,引着主人走安全的道路,遇到路口会停下,遇到障碍物会避开, 当红灯亮的时停—下脚步……可以想象,盲人对导盲犬会有多大的依赖,而导盲犬的这些行为 都仅仅因为它们对人的爱。

可鲁是日本的一只导盲犬,退役后由一对姓仁井的夫妇收养。

那时可鲁已经是一只虚弱 的老狗了。

书里面说到,可鲁已经快不行了,也许是肺部受到压迫而感到呼吸困难,它频频 示意要翻身,但是最终,它连发出示意的力气都没有了。

“仁井先生不停地抚摩着它的头, 仁井太太摩挲着它的背部,用平静的口吻对它说:‘小可,谢谢你,你不需要再那么努力了, 可以了,你就慢慢休息吧,到了天国以后,要准确地报出自己的名字‘仁井可鲁’噢!”刚 说完,可鲁就停止了呼吸。

看到这里,我难过的哽咽,最终还是哭了,为了这可爱生命的陨 落,为了一个我认为无比高尚的生灵。

佛斯特说过:“在这个自私的世界上,一个人惟一不自私的朋友,惟一不抛弃他的朋友, 惟一不忘恩负义的朋友,就是他的狗。

”可谓“一只狗,一生情”。

狗把人类看成自己的神,即使人们不停的辜负它们,背叛它们,伤害它们,但它们却永 远是人类最忠诚的伙伴,毫无怨言的陪伴着我们的孤独。

它们忠诚勤劳,但求付出不求回报。

在某些世俗的人身上,这些品德已经逐渐消失殆尽 了,狗性中深具超凡的神性,而人性中却潜藏着可耻的兽性。

这个社会越来越世俗,越来越淡漠,人与人心灵之间的隔阂越来越大,试问,此时还有 谁在保持着不变的忠诚呢?还有谁让你唤之则来,呼之则去,不计较你的粗鲁和无理的对待, 并无休止的迁就你呢? 从此,我告诉自己要更爱狗,也希望能告诉别人,请爱你们的狗。

作文点评: 文章从狗讲到人,从书讲到自己,又从自己写到他人,都起源与自己喜爱狗的个性;文 章从事写到理,从国外到国内有回到世界,都透漏出一种情、一种人文关怀。

“文似看山不 喜平”,李晓惠同学的文章就有这一优点,值得同学借鉴。

《 名人传》读书笔记 由法国著名作家罗曼·罗兰的《贝多芬传》、《米开朗琪罗传》和《托尔斯泰传》组成,它们均创作于二十世纪初期,无论在当时是在后世都产生了广泛的影响。

在这三部传记中,罗曼·罗兰是紧紧把握住这三位拥有各自领域的艺术家的共同之处,着力刻画了他们为追求真善美而长期忍受苦难的心路历程。

书中写了三个世界上赫赫有名的人物。

第一个是德国作曲家:贝多芬;另一个是意大利的天才雕刻家:米开朗基罗;最后一个是俄罗斯名作家:托尔斯泰。

在这本《名人传》中最令我感动的就是贝多芬的故事。

贝多芬是个音乐天才,他的天分很早就被他的父亲发现了,不幸的是,贝多芬的父亲并不是一个称职的好父亲,他天天让贝多芬练琴,不顾及他的心情,一个劲儿的培训他,有时甚至把贝多芬和一把小提琴一起放进一个屋子里关起来,一关就是一整天,用暴力逼他学音乐。

贝多芬的童年是十分悲惨的,他的母亲在他十六岁时就去世了,他的父亲变成了挥霍的酒鬼。

这些不幸一起压到了贝多芬的头上,在他心中刻下了深深的伤痕,也因此导致他的脾气暴躁而古怪。

但是贝多芬没有因此而沉沦,他把自己的全部精力,都投入到了自己所热爱的音乐事业中去了。

由于他的天分和勤奋,很快地他就成名了。

当他沉醉在音乐给他带来的幸福当中时,不幸的事情又发生了:他的耳朵聋了。

对于一个音乐家而言,最重要的莫过于耳朵,而像贝多芬这样以音乐为生的大音乐家,却聋了耳朵,这个打击是常人所接受不了的。

贝多芬的一生是悲惨的,也是多灾多难的,但他为什么还能成功呢

为什么正常人做不到的事,他却能做到呢

这引起了我的深思。

我认为,贝多芬之所以成功,是因为它有着超与凡人的毅力和奋斗精神。

面对困难,他丝毫无惧。

这就是他成功的秘诀。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遇到困难时,经常想到的就是请求他人的帮助,而不是直面困难,下定决心一定要解决。

而贝多芬,因为脾气古怪,没有人愿意与他做朋友,所以,他面对困难,只能单枪匹马,奋力应战。

虽然很孤独,却学会了别人学不到的东西:只要给自己无限的勇气,再可怕的敌人也可以打败。

罗曼·罗兰称他们为“英雄”,以感人肺腑的笔墨,写出了他们与命运抗争的崇高勇气和担荷全人类苦难的伟大情怀.早在二十世纪三四十年代,由我国著名翻译家傅雷先生译成中文,他从《名人传》中得到的启示是:“惟有真实的苦难,才能驱除浪漫底克的幻想的苦难;惟有克服苦难的壮烈的悲剧,才能帮助我们担受残酷的命运;惟有抱着‘我不入地狱谁入地狱’的精神,才能挽救一个萎靡而自私的民族……” 那么,对于今天的读者来说,《名人传》又能给予我们什么呢

在一个物质生活极度丰富而精神生活 相对贫弱的时代,在一个人们躲避崇高、告别崇高而自甘平庸的社会里,《名人传》给予我们的也许更 多是尴尬,因为这些巨人的生涯就像一面明镜,使我们的卑劣与渺小纤毫毕现。

在《米开朗琪罗传》的 结尾,罗曼·罗兰说,伟大的心魂有如崇山峻岭,“我不说普通的人类都能在高峰上生存。

但一年一度 他们应上去顶礼。

在那里,他们可以变换一下肺中的呼吸,与脉管中的血流。

在那里,他们将感到更迫近永恒。

以后,他们再回到人生的广原,心中充满了日常战斗的勇气”。

对于我们的时代,这实才是真言。

《名人传》印证了一句中国人的古训:古今之成大事业者,非惟有超世之才,亦必有坚韧不拔之。

贝多芬的“在伤心隐忍中找栖身”,米开朗琪罗的“愈受苦愈使我喜欢”,托尔斯泰的“我哭泣,我痛 苦,我只是欲求真理”,无不表明伟大的人生就是一场无休无止的战斗。

我们的时代千变万化,充满机 遇,我们渴望成功,但我们却不想奋斗。

我们要的是一夜成名。

浮躁和急功近利或许会使我们取得昙花 一现的成就,但绝不能让我们跻身人类中的不朽者之列。

因此,读读《名人传》也许会让我们清醒一些。

.《简爱》被万众所热爱的,大约是其作者的自尊与平凡??或者说,是夏洛特的自尊与平凡。

那是一个灵魂炽热而外表简单的女子。

这一形象无疑是不朽的经典。

可是与其夫罗切斯特一样,这个形象始终在用一种类似于自傲的口吻言论??他们对于他人的鄙薄,多多少少,曾经使我快慰,现在却令我不安。

夏洛特托身于简爱, 这是我所知道的。

但我所感觉到的是:她对于高层贵族的鄙薄与一种近乎敌视的态度,有些刻意了。

反过来说,我从中读到了自卑的情绪。

简爱是个敏感而容易受伤的女子。

开头用了太长的篇幅来叙述她幼时的情景。

但是我感觉到的是,在叙述简爱这个人物时,夏洛特不曾将自己离开这个躯壳,所以她也没有用全知角度叙述。

如此一来,她所描述的差不多可以认定是她的意见。

那么,我在简爱中,看到的是某种情绪化的自卑,而后是近乎于传奇的爱情??惟其传奇性,昭示了某种不真实与幻想性??和最后一个几乎有点硬凑的结尾。

她遇到了JOHN RIVERS。

虽然前头有笔,但还不是那么自然。

夏洛特对于简爱的处理,开头非常真实,中间段非常精彩,但是隐伏着不安,到了结尾,则几乎归于俗套??一个我料到的俗套。

最后无疑是皆大欢喜,带一点感伤。

她的铺垫和衔接很完美,几感觉不到瑕疵。

但是我隐约间感到的是,这是一个人间女子编造的故事。

它已经缺少了令我战栗的小说结构??更多的时候,我读到了简爱离开山庄,就没再读下去。

如果我是夏洛特,或许我就会在那里结束。

因为之后的一切,在我看来,比之于前,是很拙劣的。

水浒传》读书笔记(一)--醉打蒋门神 武松杀死了西门庆,就被发送了孟州充军,又在十字坡结识了张青和孙二娘。

但是这些都不够精彩,唯独这集里的武松醉打蒋门神最为精彩。

本集中,武松为了个人的友谊而去帮助施恩夺回快活林和在路上每家酒官都吃上三碗酒,这两点,就知道他有着放任一己的感情。

而他在打蒋门神之前的挑逗更是精彩,先是到酒官里找茬,然后把蒋门神惹急,在狠狠的打他,这能证明武松是个粗中有细的人。

他在挑逗时还可分成几个细节,三次换酒,之后说让蒋门神的小妾陪他喝酒,酒饱不让,就和他们打了起来(这里包括蒋门神)。

他在禽了蒋门神之后,又怕他告官,在说要求蒋门神的第三件事时,却怕他告官和以后再把快活林夺回来,所以让他离开孟州,不得在此居住。

由此也可以开出武松多么的细心。

《水浒传》读书笔记(二)--沂岭杀四虎 李逵见宋江父子团聚后,也想念自己的老母,便去沂水县的百丈村接自己的母亲。

去时,途上遇见李鬼扮成的假李逵威胁,李鬼战败求饶,说他尚有九十岁老母,杀他就是把他和他的老母一块杀了。

李逵可怜他,便饶了他,而且还给了他一锭银子,让他走了。

我觉得是作者很反感像李鬼这样的人,所以就让李鬼和李逵再次遇上,而且让李逵把他杀死。

一是作者可以出一下气,二是让那些读者也赞同他,并看完后有一种豪迈气质,似乎自己就是李逵。

李逵杀李鬼是很精彩。

但是后来的李逵背着老母过沂岭时杀虎的场景最为精彩。

先是去打水,然后发现老母不见了,又发现两只小虎和两条人腿,愤怒之下杀死小虎,公、母虎分别来寻仇都被杀。

只可惜杀了虎,还被人请到家里做客,后又被擒。

这让人看完之后,都想替李逵打抱不平,可见作者的用心良苦。

《水浒传》读书笔记(三)--抱怨狮子楼 武松在阳谷县坐了都头,又上京办事。

回来时,才知道哥哥武大郎死了,武松心疑便察得实情,去告官,谁知县馆已受贿,无奈下在狮子楼为武大郎报了仇。

其中,让人看得最热血沸腾的就是最后报仇时杀死西门庆的那一段,武大郎虽死,潘金莲和西门庆也得到了她该得到的恶果,而武松为民除害还被发配孟州。

我觉得这有可能是作者在讽刺当时的朝廷昏庸无道。

西门庆在这里被作者描写的简直是“臭不可闻”,几乎上谁看完都痛骂他一两句,这能体现作者是多么的会描写人物啊

《水浒传》读书笔记(四)--卖刀汴京城 杨志盘缠用尽,只得将宝刀卖去,赚些钱投奔他乡谋生。

谁知卖刀时,当地泼皮牛二百般凌辱,杨志忍无可忍便杀死牛二,再去报馆。

最后被判充军大名府。

最有趣的莫过于杨志卖刀时的情景。

先是问谁买刀,牛二来后,让他试刀,牛二百般阻挠和凌辱,最后被杀。

这告诉了我们当时的一些地痞流氓是什么样的。

而牛二被杀不仅为书中的老百姓们出气,而且另读者看完也出了口气,这也许就是作者抓住了读者的心理来写的吧。

《水浒传》读书笔记(五)--题诗浔阳楼 宋江到了江洲后,结识了神行太保等人。

一天在浔阳楼喝酒,乘着一时酒兴便在墙上题了一首反诗,还留下姓名。

最后被黄文炳看到打入死牢。

这件事把宋江写得让读者哭笑不得,不知该怎么说他,本集也没有什么精彩的环节。

只是作者能把宋江写到让读者看了说不出宋江什么的境界,真是了不起。

只能够说宋江太糊涂,提什么诗罢了。

而正是有了这一集,才能更好的衬托出下一集截法场的情景来。

用宋江题诗被抓着一段来衬托出后面截法场的情景。

的确,用宋江题诗被抓要比用其它的好。

一是让你说不出什么,二还可以把他们截法场的理由弄得更充分。

所以我觉得这集好。

<读书笔记范文>一 人最宝贵的东西是生命,生命属于我们只有一次。

一个人的生命是应当这样度过的:当他回首往事的时候,他不因虚度年华而悔恨,也不因碌碌无为而羞耻,——这样,在临死的时候,他就能够说:“我整个的生命和全部的精力,都已献给世界上最壮丽的事业——为人类的解放而斗争。

” ——《钢铁是怎样炼成的》 <读书笔记范文>二 刚从远处看到的那个笔直的山峰,就站在峡口上,山如斧削,隽秀婀娜。

(案):用“隽秀”形容“笔直的”、“如斧削”的“山”尚可,而用“婀娜”来形容就不妥了。

“婀娜”是形容姿态柔软而美好,“如斧削”一样笔直的山峰怎么能给人以柔软的感觉呢

可以把“婀娜”改为“挺拔”。

——《语文短评·顾此失彼》 <读书笔记范文>三 我只想在痛惜之余,说出几点希望 首先当然是希望大家(不限于知识分子,而是一切党员、团员,一切觉悟的青年和觉悟的劳动者)都应该向他们学习,特别是那些至今对知识分子还有某种不信任感、不敢推心置腹的人们,以及那些一味争名夺利,甚至对社会主义祖国至今还三心二意,羡慕资本主义“天堂”的人们,多读读他们的事迹。

…… 其次,我想说,希望一切先进分子所在机构中的党组织、每个党员以至每个正直的公民能够更多地更好地关心这些先进的人们。

…… 第三,我也想对活着的蒋筑英、罗健夫等同志说几句话。

共产党员是一不怕苦、二不怕死的,是随时随地准备着为了共产主义事业的利益,为了社会主义祖国的利益,为了十亿人民的利益而牺牲一切。

我们不是那种认为一个大学生“不值得”为一个农民的生命而牺牲自己的人,那样的人,如果在别的岗位上,当然也不会冒死去抢救一个小学生,或者同一个甚至几个拿着凶器图谋犯罪的歹徒格斗。

这是事情的一个方面。

但是事情还有另外一方面。

我想,蒋筑英和罗健夫都并不是必然要死(我不懂医,不知道罗健夫同志所患的“低分化恶性淋巴瘤”和蒋筑英同志所患的多种凶险疾病能不能在早期治愈,这里是假定能够)。

如果他们还健康地活着,尽管报纸上不会这样大量地表扬他们,但是他们却能为祖国和人民作出更多更重大的贡献,这是毫无疑问的。

我们经常提倡自我牺牲,但是我们不是说一个共产党员或先进分子的生命和健康就不重要。

生命和健康,这是我们战胜一切敌人而建设伟大的社会主义祖国的资本,它们不是属于我们个人而是属于祖国和人民的,对于党员,就是属于党。

我们反对借保护自己的生命和健康而损公利私,而贪生怕死,但是有了病,特别是有了严重的病,还是要治,并且要治好。

——胡乔木:《痛惜之余的愿望》 <读书笔记范文>四 读《命运》有感 前阵子在书城买了本书,叫《滴水藏海》,里边有300个经典的哲理故事。

现在我来品味一篇小故事,叫《命运》。

《命运》讲的是连个孩子的命运,一个被高僧占卜为“状元”,另一个为“乞丐”。

二十年后,当初的“状元”成了乞丐,而“乞丐”却成了“状元”。

上帝说:“我赋予每个人的天分之占他命运的三分之一,其余的在于他如何去把握。

” 看了这段话,我很受触动。

把握,把握命运,多简单的字眼,可是又有多少人真正把握住了自己的命运呢

不必埋怨自己的天分,更不必埋怨自己的命运,因为命运掌握在自己的手中,你随时都可以改变它的

只要你愿意 回答者:842534917 - 试用期 一级 2-1 16:37 《简爱》(读书笔记) 花了三天多的工夫终于读完了《简爱》,我晓得这是一个非常艰巨的进程。

这连住的多少日,我多少乎除了吃饭和睡觉,所有工夫都消耗在这原来自边远国家的小说里。

但是我还得在埋怨的同时,不得不供认它的出色与迷人。

很少见到这样迷人的异国风情。

这布满着英国十九世纪趣味的故事里,让我感触了很多。

其实我该当早些接触这本书,早就有很多的人介绍它了。

惋惜,我具有着一点排外的情愫,一直拖到如今去观赏它,切实有些相见恨晚。

作为一个外国人,我对英国人的思维和宗教信奉有点难以适应。

不过呢,人间间的真情多数是相通的。

每当我读到小简爱由于无亲无端而蒙受虐待和歧视时,心中顿起的可怜之情真让人难忘;每当简爱一次次转危为安让我多么高兴;当她英勇地接受了圣约翰的求婚而保持本人心中的真爱时,多么令鼓励和震撼;特殊在文章最后,她丢弃所有去照应那位怜悯的爱德华时,我的心中欣喜与打动迸发而出。

对于这本小说,我想它最大的胜利之处就是它在很多艺术方面的出色交融。

我敢确信这本书的作者是一位多才多艺的作家。

首先,她在描画景色时,是以一个画家的审美角度去鉴赏,以一个画家情味去掌握光和影的调和。

读中国的小说很少见到这样细致的景色描写的词汇。

该当要感激这本书的译者周令本的深厚的国文功底,使译本文采熠熠,令原著生辉。

其次,夏落蒂.波郎特在言语学上的造诣也很深厚,作为一名英国人,作者能够说至少精通三种以上的外国言语。

在读这本书的时分,我觉得本人能够经过它感触到整个欧洲的文明气氛。

比如说英国人的骄傲感和绅士风味,德国的大国氛围以及法国女性的天生浪漫情味。

甚至还读出了英国人那种殖民主义的歧视东方人的心理,比方他们称印度是个野蛮的民族。

再次,夏落蒂.波郎特对感情戏的处置上,能够称得上很高明。

她的主人公很少是望而生畏,这比拟现实,然而她赋予的恋情总是在默无声息深化到读者的心田里。

如此奇妙的感情戏,让我很意外,很惊喜。

《简爱》的作者假如和中国的曹雪芹相比,毫无疑问,后者的文明底蕴要更博深一些。

就像中国和英国人拼比历史,中国人能够无愧地说:我比你老的多。

曹雪芹毕生所学要比夏落蒂.波郎特要博大的多,究竟中国的文明底蕴要丰盛的多。

中肯的说,简爱确实比不上中国的《红楼梦》。

无论是人物丰厚还是物致的描画上,《红楼梦》都是更为出色的。

然而,《简爱》中也有值得中国人去学习和观赏的地方。

比如说,《简爱》对人物的心理描写方面,能够说淋漓尽致。

这点在很多中国人的文学作品中做的都不够. 读这本书我似乎读了一遍《圣经》,西方人对宗教笃深的感情与热诚的信奉,真很令人钦佩。

如今的中国是一个不足信奉的时期。

在读《简爱》时分,让我感触到在具有宗教哺育下能力够得到的人情的纯美,在如今的中国这真的很难得。

其实,很多圣经里的教诲与中国的孔儒的经典思想是相通互补,而如今国人却常常无视了先人的睿智。

比方圣经里劝人从善,劝人宽忍,劝人感恩,与孔老夫子劝国人礼义仁,两者是相同的。

在读《简爱》的时分,我经常被圣经里的美妙的思想启迪着,让我联想到中国的现状,心中仿佛收获许多。

让我深信,关于中国的儒家文明真的需求重新审阅。

一个是阆苑仙葩,一个是美玉无瑕.若说没奇缘,今生偏又遇着他,若说有奇缘,如何心事终虚化?一个枉自嗟呀,一个空劳挂念.一个是水中月,一个是镜中 花.想眼中能有几泪珠儿,怎经得秋流到冬尽,春流到夏! ——《枉凝眉》 《红楼梦》,一部含笑的悲剧。

《红楼梦》不只描写了一个封建贵族家庭由荣华走向衰败的三代生涯,而且还大胆地控告了封建贵族阶层的无耻和蜕化,指出他们的种种虚假、狡诈、贪婪、腐朽和罪恶。

它不单指出这一家族的必定解体和死亡,同时也暗示了这一家族所属的阶层和社会的必定解体和死亡。

曹雪芹笔触下所发明和酷爱的主人公是那些敢于反判那个垂死的封建贵族阶层的贰臣逆子;所同情悼惜的是那些封建制度下的捐躯者;所批评和否认的是封建社会的虚假品德和不正当的社会制度。

一边是木石前盟,一边又是金玉姻缘。

一边是封建社会下必需谋求的功名光环,一边是心驰憧憬的约束之身。

曹雪芹笔下的《红楼梦》为咱们展示了这场无声的比赛。

贾宝玉和林黛玉的悲剧恋情故事浓缩了这场比赛的全部硝烟,“一个是阆苑仙葩,一个是美玉无瑕”,“质本洁来还洁去”,在面对封建礼教下的种种迫害和冷漠,甚至以生命的付出为代价,质本洁的谋求始终不弃。

咱们感叹贾、林两人恋情的悲剧的时分,看到了造成悲剧的一个主要要素:林黛玉的清高的特性,她的特性与当时的世俗格格不入,无法与社会“交融”,她的自卑情结正是她自尊的体现,也是她悲剧的开端。

电影《忠犬八公》观后感100字

[《忠犬八公》观后感]《忠犬八公》是过最感一部电影,哭着看完的,狗狗用一生来等的主人,它等了一辈子,看过之后那种感动无法用言语来表达,《忠犬八公》观后感。

那是一种人与狗,狗对人的忠诚。

这部电影强烈推荐给喜欢狗狗的朋友们,这个故事讲诉的是一个教授在车站收养了一只走丢的小秋田犬,取名小八,之后的每天,小八早上将教授送到车站,傍晚等待教授一起回家。

不幸的是,教授忽然因病辞世,再也没有回到车站,然而小八在之后的10年时间里依然每天按时在车站等待,直到最后死去。

这部电影当我看到小狗和女主人重逢的那一幕,我的眼泪无休止的往下流,10年啊,小狗用一生的等待证明了自己的忠心,这时的小狗已经不再是当年活蹦乱跳的小狗,看着它那沉重蹒跚的步伐吃力的爬上那无数次的台阶,真让人心酸。

你可知,十年是什么样的概念,它或许只占取你人生的几分之一,但十年,是狗的一生

它用它的一生,向所有人诠释了什么是忠诚,什么是爱,观后《忠犬八公》观后感》。

看过电影后我抱着我家多多哭了好久,多多也是我收养的一只流浪犬,尽管不是什么名犬,但我相信我和多多的相遇就是一种缘分,不顾任何反对把它带回了家中,每天有多多在身边是我最开心的,多多回报给我的就如小八一样,那份对主人的忠心,我多晚回家多多都会守在门口等候不肯进屋,听妈妈说多多就坐在门口等着谁叫都没用,晚8点,9点,10点,11点···直到我回来,当我每天一开门进屋的时候迎接我的永远是多多。

是呀,这就是狗狗们的忠诚呀,我会永远爱多多,用我所有的能力来保护多多。

看过电影后我会想如果有一天我离开了,希望多多不要像小八那样再等我,我会很难过。

我们何德何能呀,让它们用一生来等待。

有那么一句话你的狗也许不是你的全部,而对于你的狗,你就是它的全部,或许这句话,便能很好地解释它们的行为。

希望每个观看完影片的人,都能心存一份感动,更加真诚地对待你的宠物,因为他们只有你。

希望世界上不再有虐待宠物的事情发生了,它们是我们人类最忠诚的朋友。

多多,姐姐永远爱你保护着你,一定要健健康康的永远陪着姐姐。

〔《忠犬八公》观后感〕随文赠言:【人生舞台的大幕随时都可能拉开,关键是你愿意表演,还是选择躲避。

<<狼图腾小狼小狼>>读后感,600字左右

这是一本充满野性的书,它里面的每一个情节都深深的吸引着我,情节的精彩烙印在我的脑海,它让我感受到那只小狼的自尊,顽强,可怜,智慧和勇敢,我不由得产生敬佩之情。

可怜小狼才刚出生,就被来自的北京的陈阵从狼窝掏走,小狼当然受不了饥饿,陈阵只好让母狗伊勒来喂它,天性霸道的小狼把正在吃奶的小狗统统挤到一边挑个奶头最大,奶水最足的乳头叼住不放.说实话,一开始我可不喜欢小狼的霸道,后来才知道,那不是霸道,是自尊,小狼就是因为太自尊而死的!多么有骨气。

小狼还给了我另一个惊喜,那就是过人的智慧。

草原一到夏天,太阳就无限制的炙烤大地,小狼的自由被无情的锁链困住,不得不接受严酷的刑烤,陈阵看着小狼那么痛苦,心里也不是滋味,可又能怎么办?聪明的小狼飞快的转动大脑,终于,它凭借自己的智慧,独自,在没有任何人的帮助下,自创一个用来避暑的洞,洞的方向恰到好处,由北朝南,由于锁链的缘故,深度到极限就往宽挖,小狼正好钻进去,阳光怎样狠毒,但奈何不了它.这样的智慧,别说是狼,人都不赶不上,我看到这儿,觉得真的太赞了!狼真是一种很神奇,神秘的动物,当然,我也更加喜欢小狼啦! 狼注定渴望自由…… 春天来临,狼群开始捕杀羊群,马群,这对陈阵他们来说可不是件好事,无奈下,他们用了一招最最残忍的办法,用小狼引出狼群,可以一网打尽.我想,太缺德啦,也不再忍心往下看,但我怎能不看呢?书的魅力是勾引着我咬紧牙关往下看,心惊肉跳,呜呜呜我不仅抽噎起来,小狼啊小狼,你知道么?你从小远离狼群,不懂狼语,可是你的母亲在心急如焚的等待你的回音,望你早日回到它的身边,狼王也想得到你的答案,你却只会模仿,无法回答,天哪!小狼多么需要狼群的解救!人们不能怎么狠心的! 现实是残酷的,该发生的总会发生,小狼从那以后,每天没天没夜的叫,导致喉咙出血,发炎,再到全身感染,最后悲惨的死......我潸然泪下.我愤怒,陈阵的错,我原谅不了,他一开始就不应该养小狼,狼和其他的动物不同,它们绝不屈服于人类;我感叹,小狼的心,它的野性在人的对待下毫不减弱,它的自由的天性永远存在;我悲伤,人与动物,为什么人不能好好的对待动物,跟它们和平相处,不该强制动物,不然也会发生陈阵与小狼的悲剧。

这本书,改变我对狼的看法,不再相信[小红帽]里的狼外婆,甚至会生气,也会很困惑,为什么人不能和正确认识狼?再到现在的[喜羊羊与灰太狼],小朋友们有时看得不亦乐乎,哈哈大笑,我在一旁觉得蛮可笑的,他们哪里知道,狼的智慧,彪悍,绵羊又哪会那么聪明,事实上,草原上除了绵羊,没有哪一种动物不会生存技能。

我觉得人类不能藐视草原文化,不能践踏生态自然平衡,人类要与其他动植物共生共存,只有这样,才能建设地球这个和谐家园。

不知道我们现在懂得这个道理算不算晚,希望亡羊补牢,为时不晚,希望我们能为子孙后代造福积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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