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任选一本写个读后感、、字数600——800就行。
。
很急很急、、初中生用~
《追踪雪豹》读后感 读了《追踪雪豹》这本书,读完以后我被深深感动了,内心久久不能平静。
此书由著名大自然作家刘先平所著,主要写了作者在接到牧民喀瓦夏邀请他去帕米尔高原的来信后,和马鸣、李老师等动物学家们不畏严寒困苦追踪雪豹的故事。
雪豹是高山生态标志性动物,生活在海拔四千至五千米的陡峭山崖,主要猎食北山羊、雪鸡、鼠、兔之类的高原动物。
最近二十多年来,人的增加带来了畜群的膨胀,高原上的草场没等草儿开花结籽,就已被牧民所养的牛羊给吃光了,而雪豹食物中的北山羊、兔子等动物就无草可吃了,所以整个生态恶化了,造成雪豹数量不断锐减,这向人类发出了警示:高原生态正在恶化,人类生存环境正在恶化
在书的结尾,作者亲眼目睹了雪豹黑枚与断尾狼为争夺它们共同的食物——北山羊而残酷厮杀的场景,那一幕好像就发生在我的眼前,发生在我们人类身上,让人触目惊心。
读完这本书后,我深受启发,深深感到了生态环境对于人类的重要性,正如作者在书中所说:“大自然是人类的母亲,我希望用这些大自然探险、奇遇故事,还给孩子一个真实的大自然,接通与大自然相连的血脉,接受生态道德的洗礼、启蒙,获得智慧,健康成长”。
如果在生活中,人类不尊重生命、保护自然的话,迟早有一天,人类也会灭绝。
同学们,我们现在就积极行动起来吧
从保护一只小鸟、节约一张白纸做起,树立热爱生命,尊重生命,热爱自然,保护自然,保护环境的良好意识,让“人与自然的和谐之花遍地开放”
《流年》读后感这篇文章是一篇散文,写的是作者从的一些人生经历。
作者最初很喜欢听一首叫做《流年》的歌曲。
起初他还不认为自己是个懂流行的人,也从来不认为自己有领会潮流的才能,只是当时在听那舒缓的音调中考到了斑驳的画面,流动的灯光,惆怅若有所思的行人……作者说那个世界是他所处的世界,因为他真切的感受到了它的存在。
这样的一首歌,让作者仿佛想起了什么,但又感觉好像错过了什么。
他说,与她的最后的一面是在狭窄的楼道里,那个时候,光线很暗淡,几乎看不清人的脸。
那是正好的擦肩而过,恍惚间听到有人叫着自己的名字,转头,她站在那里笑着,问着什么,但已经记不清内容了……彼此之间也就那样对视着,没有逃避,没有闪躲,然后各自离开。
也许因为太年轻,所以太倔强,总希望对方能够说出来,但是却忘记了最重要的一点,人可以等待,时间却不能停留。
记得有一次看纪录片,探险家受了伤,掉入了冰洞,同伴们都以为他死了,可是他就靠着一根铁棒,从洞里爬了出来,一步一步地走向营地,就在营地附近,望着满天的星斗,他大声的笑了……我一直忘不了这个场景,深深地为它所感动。
因为失去过,才会懂得珍惜,因为努力过,才会懂得珍惜。
就跟《流年》里的作者一样,若是他能够早一点发现自己的真心,也许就不会有如今的遗憾了吧。
不要轻易放弃自己所决定的事情,也不要忽视自己的潜力,尽力去完成自己喜欢的事是多么幸福一件事。
在这个世界上,毕竟只有一部分人能够真正按照自己的理想去生活,要走一条属于自己的道路,也许很难但却总是很快乐的。
作者说,人们喜欢议论过去美好的时光,那美好的时光,仿佛在白云树梢间停留,在池塘边的石凳上停留,纯洁无暇的岁月总能唤起无限的思念。
但那毕竟只是一个逝去的梦,只适合住在心灵的深处,见过太多逃避现实和厂长的逐梦者,岑醉在桃源乡的梦里无法自拔。
追忆往事,仿佛昨天就在眼前,成熟瞬间代替里稚嫩,情感也早已经习惯了人间的悲喜。
我们在过去与现在中米里徘徊,一不小心就惊醒了那尘封的梦,突然发现自己长大了,但时光早已老去,芳华早已逝去,留下的只有成长的足迹。
《天狼》读后感 听到狼,大多数人脑袋里闪过的都是恐惧。
从小我们就只知道 “狼外婆”“东郭先生”这些故事里凶狠、残忍、狡诈的狼的形象,也许没有更深入的了解狼。
而在读过《天狼》这本书之后,我对狼有了更进一步的认识:在狼冷酷狰狞的外表下,还和人类一样,不,比人类更有亲情、责任感、使命感。
当我读到母狼珍珍为了完成自己家族三代狼的复仇计划,不惜填不饱肚子日日夜夜锻炼自己的意志、体能……我对母狼珍珍产生了由衷的敬佩。
当然,《天狼》这本书不仅写了狼,还写了狗——母狗雪玉和她的孩子。
母狗雪玉是一只训练有素的警犬,阴差阳错,她来到了深山里,成了一只家犬,但她忠心护主,并让自己的孩子像她一样忠心。
当雪玉知道自己的孩子侠客背叛了主人,但又有了悔过之心,她还是亲口咬断了这个叛徒的喉咙。
雪玉为了给主人报仇,决定杀掉母狼珍珍和她的孩子。
这两只狼和狗为了复仇,不惜以生命、尊严为代价。
读完这本书,我感到动物的伟大。
他们锲而不舍的精神,他们的忍耐精神。
如果我们人类也能有这种精神,那么世界上就没有我们做不到的事。
所以,我们要向动物学习的地方还有许多。
《穿过忧伤的花季》读后感第一次翻开这本书,心忽然从刚才的激动沉了下来,不知道怎么的,心中还略丝带着些忧伤。
看来,这本书中一定有很多的坎坷故事了。
故事从冬天开始。
黑子天天要护送星儿去上学,而每次星儿走到陈庄时,都可以看到每天在路口等他的陈军。
可让星儿害怕的是,陈军偏偏和小混混在一起,星儿就希望陈军离开他们。
陈军的本质还是好的,他听了星儿的话,得到了星儿的信任,每天还有了保护星儿的任务。
很快,连星儿家的狗黑子都与陈军熟了起来。
在许多危急时刻,都是陈军帮助了星儿,因此,星儿对陈军充满了感激。
可因为好朋友向华萍突然怀孕,使星儿对陈军又产生了戒备。
为了帮助向华萍,星儿想尽了一切办法,还冒险把这件事告诉了班主任柳老师,在柳老师的帮助下,向华萍终于平安无事,中间陈军也帮了不少忙。
虽说已经没事儿,可向华萍的妈妈还是把她带到了城里,将爷爷丢在了乡下。
每个农村孩子的家里几乎都有个老人,老人成了孩子们的牵挂。
向华萍牵挂自己的爷爷,星儿牵挂自己的奶奶,而他们,却在令人想不到的情况下去世了。
最后,因为陈军在星儿家住了一夜被人发现,星儿也被无情地带进了城。
这里面的每个人,都有一颗善良的心,都有乐于帮助别人的美好品质。
星儿是一个文静的小姑娘,她牵挂着奶奶,还不断地帮助同学,连柳老师都说“陆星儿是个好苗子”。
陈军本来是在“小混混群”中的人,可经星儿的一劝,陈军就再也不靠近那些人,成绩不但提高了,还帮助了很多的朋友。
向华萍是一个泼辣的女生,她也是一个热心肠的人,为星儿出了很多的注意,还帮了星儿很多忙,在向华萍离开村庄的时候,却依然记挂着自己的爷爷。
还有好多的人,他们也同样具有这种良好的品质,使我敬佩。
虽然说故事的内容十分伤感,却上上下下流露出了人与人间的善良与关爱。
故事是忧伤的,但同样也是感人的,他们身上那种金子般闪闪发光的优秀品质,令我深思。
我想,我们也应该好好学习这种在任何情况下都站出来帮助别人的美好品质。
除了这之外,我们还可以体会到,爸爸妈妈、还有家里的老人是爱我们的,我们也要懂得回报。
在故事的末尾,所有人都分别了,都各奔东西。
可他们的身上那些金子般珍贵的精神,却不会散去。
让我们一起努力吧,努力做一个对社会有价值的人,不让那些辛苦劳动、培育我们的人感到失望,让“失望”永远不存在.
李白的《侠客行》是什么社会背景下写的
李白写《侠客行》时的社会背景:此诗约作于唐玄宗天宝三载(744年)游齐州时。
唐代游侠之风颇为盛行,这是与唐代西域交通发达,全国经济日益繁荣,城市商业兴旺的盛唐时代有关,所以,不仅是燕赵传统的多任侠而已。
特别是关陇一带的风习“融胡汉为一体,文武不殊途。
”(陈寅恪《唐代政治史述论论稿》)更促成了少年喜剑术、尚任侠的风气。
李白少年时代,颇受关陇文化风习的影响,因此,他自幼勤苦读书“观百家”外,“十五好剑术”(《与韩荆州书》)“高冠佩雄剑”(《忆襄阳旧游赠马少府巨》)甚至,他一生都不离剑的:“抚剑夜吟啸,雄心日千里。
”(《赠张相镐》其二)“长剑一杯酒,男儿方寸心。
”(《赠崔侍御》)堪称是“文武不殊途”,兼备于李白一身了。
诗人李白如此爱剑和他轻财重义,尚任侠分不开。
他说;“十五好剑术,遍于诸侯。
”正是当时任侠流行的社会意识,为了事业心和抱负的驱使,尚任侠的少年都企求干一番豪纵、快意的事,得到社会上的普遍赞誉。
李白这首《侠客行》就是在以这任侠意识为尚的背景之下创作的。
《侠客行》唐代伟大诗人李白创作的一首描写和歌颂侠客的古体五言诗。
此诗前四句从侠客的装束、兵刃、坐骑描写侠客的外貌;第二个四句写侠客高超的武术和淡泊名利的行藏;第三个四句引入信陵君和侯嬴、朱亥的故事来进一步歌颂侠客,同时也委婉地表达了自己的抱负,侠客得以结识明主,明主借助侠客的勇武谋略去成就一番事业,侠客也就功成名就了;最后四句表示,即使侠客的行动没有达到目的,但侠客的骨气依然流芳后世,并不逊色于那些功成名就的英雄,写史的人应该为他们也写上一笔。
全诗抒发了他对侠客的倾慕,对拯危济难、用世立功生活的向往。
原文:侠客行朝代:唐代作者:李白赵客缦胡缨,吴钩霜雪明。
银鞍照白马,飒沓如流星。
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
事了拂衣去,深藏身与名。
闲过信陵饮,脱剑膝前横。
将炙啖朱亥,持觞劝侯嬴。
三杯吐然诺,五岳倒为轻。
眼花耳热后,意气素霓生。
救赵挥金槌,邯郸先震惊。
千秋二壮士,烜赫大梁城。
纵死侠骨香,不惭世上英。
谁能书阁下,白首太玄经。
作者简介:李白(701~762),字太白,号青莲居士。
是屈原之后最具个性特色、最伟大的浪漫主义诗人。
有“诗仙”之美誉,与杜甫并称“李杜”。
其诗以抒情为主,表现出蔑视权贵的傲岸精神,对人民疾苦表示同情,又善于描绘自然景色,表达对祖国山河的热爱。
诗风雄奇豪放,想像丰富,语言流转自然,音律和谐多变,善于从民间文艺和神话传说中吸取营养和素材,构成其特有的瑰玮绚烂的色彩,达到盛唐诗歌艺术的巅峰。
存世诗文千余篇,有《李太白集》30卷。
李白的侠客行的赏析
赵客缦胡缨②,吴钩霜雪明③。
银鞍照白马,飒沓如流星④。
十步杀一人, 千里不留行⑤。
事了拂衣去,深藏身与名。
闲过信陵饮⑥,脱剑膝前横。
将炙啖朱亥,持觞劝侯嬴⑦。
三杯吐然诺, 五岳倒为轻⑧。
眼花耳热后,意气素霓生⑨。
救赵挥金锤, 邯郸先震惊⑩。
千秋二壮士,烜赫大梁城。
纵死侠骨香, 不惭世上英。
谁能书阁下,白首太玄经⑾。
【注释】 ①这是一首描写和歌颂侠客的古体五言诗,是李白古风五十九首中的一首。
行,这里不是行走的行,而是歌行体的行,等于说“侠客的歌”。
②赵客,燕赵之地的侠客。
自古燕赵多慷慨悲歌之士。
《庄子.说剑》:“昔赵文王好剑,剑士夹门而客三千余人。
”缦,没有花纹。
胡缨,古时将北方少数民族通称为胡;缨,系冠帽的带子。
缦胡缨,即少数民族做工粗糙的没有花纹的带子。
这句写侠客的冠带。
③吴钩,宝刀名。
霜雪明,谓宝刀的锋刃像霜雪一样明亮。
④飒沓,群飞的样子,形容马跑得快。
⑤这两句原自《庄子.说剑》:“臣之剑十步一人,千里不留行。
”这里是说侠客剑术高强,而且勇敢。
⑥信陵,信陵君,战国四公子之一,为人礼贤下士,门下食客三千余人。
⑦朱亥、侯嬴都是信陵君的门客。
朱本是一屠夫,侯原是魏国都城大梁东门的门官,两人都受到信陵君的礼遇,都为信陵君所用。
炙,烤肉。
啖,吃。
啖朱亥,让朱亥来吃。
⑧这两句说,几杯酒下肚(古诗文中,三、九常是虚指)就作出了承诺,并且把承诺看得比五岳还重。
⑨素霓,白虹。
古人认为,凡要出现不寻常的大事,就会有不寻常的天象出现,如“白虹贯日”。
这句意思是,侠客重然诺、轻死生的精神感动了上天。
也可以理解为,侠客这一承诺,天下就要发生大事了。
这样与下文扣得更紧。
⑩这两句是说的朱亥锤击晋鄙的故事。
信陵君是魏国大臣,魏、赵结成联盟共同对付秦国,这就是连横以抗秦。
信陵君是积极主张连横的。
邯郸,赵国国都。
秦军围邯郸,赵向魏求救。
魏王派晋鄙率军救赵,后因秦王恐吓,又令晋鄙按兵不动。
这样,魏赵联盟势必瓦解。
信陵君准备亲率家丁与秦军一拚,去向侯嬴辞行(实际是试探侯嬴),侯不语。
信陵君行至半路又回来见侯嬴。
侯笑着说:“我知道你会回来的。
”于是为信陵君设计,串通魏王宠姬,盗得虎符,去到晋鄙军中,假托魏王令代晋鄙领军。
晋鄙生疑,朱亥掏出40斤重的铁锥,击毙晋鄙。
信陵君遂率魏军进击秦军,解了邯郸的围。
⑾扬雄曾在皇帝藏书的天禄阁任校刊工作。
书阁下,意即写入正史。
《太玄经》是扬雄写的一部哲学著作。
结合全文,这两句的意思应该是希望写史的人把侠客的功绩记下来流传后世。
【赏析】李白这一首《侠客行》古风,抒发了他对侠客的倾慕,对拯危济难、用世立功生活的向往。
前四句从侠客的装束、兵刃、坐骑描写侠客的外貌。
第二个四句写侠客高超的武术和淡泊名利的行藏。
第三个四句引入信陵君和侯嬴、朱亥的故事来进一步歌颂侠客,同时也委婉地表达了自己的抱负。
侠客得以结识明主,明主借助侠客的勇武谋略去成就一番事业,侠客也就功成名就了。
最后四句表示,即使侠客的行动没有达到目的,但侠客的骨气依然流芳后世,并不逊色于那些功成名就的英雄,写史的人应该为他们也写上一笔。
有人认为这首《侠客行》仅仅是写朱亥、侯嬴,是不对的。
前八句写的侠客的形象就与朱、侯两人不符。
朱并不会剑术,而是力气大、勇敢。
侯主要是智谋取胜。
一句“闲过信陵饮”不过是将侠客与信陵君这样的“明君”联系起来罢了,因朱、侯都不是以这种方式结识信陵君的。
李白正是想结识像信陵君这样的明主以成就自己“申管晏之谈,谋帝王之术,奋其智能,愿为辅弼,使寰区大定,海县靖一”的政治抱负。
前人有曰:借他人故事,浇自己块垒。
李白这首诗亦当如是
我们知道,唐代游侠之风颇为盛行,这是与唐代西域交通发达,全国经济日益繁荣,城市商业兴旺的盛唐时代有关,所以,下仅是燕赵传统的多任侠而已。
特别是关陇一带的风习“融胡汉为一体,文武不殊途。
”(陈寅恪:《唐代政治史述论论稿》)更促成了少年喜剑术、尚任侠的风气。
李白少年时代,颇受关陇文化风习的影响,因此,他自幼勤苦读书“观百家”外,“十五好剑术”(《与韩州书》)“高冠佩雄剑”(《忆襄阳旧游赠马少府巨》)甚至,他一生都不离剑的:“抚剑夜吟啸,雄心日千里。
”(《赠张相镐》其二)“长剑一杯酒,男儿方寸心。
”(《赠崔侍御》)堪称是“文武不殊途”,兼备于李白一身了。
那么,诗人李白何以如此爱剑呢
这和他轻财重义,尚任侠分不开。
他说;“十五好剑术,遍于诸侯。
”正是当时任侠流行的社会意识,为了事业心和抱负的驱使,尚任侠的少年都企求干一番豪纵、快意的事,得到社会上的普遍赞誉。
李白这首《侠客行》就是以这任侠意识为旨的。
《侠客行》是诗人李白以夸张的笔墨,从游侠的服饰开始:“赵客缦胡缨,吴钩霜雪明。
银鞍照白马,飒沓如流星。
”仅二十个字,仿佛全是写物而不写人。
但当时游侠儿的气势、风貌,就栩栩如生的展现在目前了。
因为诗人并不是为物而夸张的写物,而是处处着眼于人的精神气势而写物。
“缦胡”的“缨’,“霜雪明”的”吴钩”,“飒沓如流星”的“白马”这些当时流行的任侠服饰,不仅具有典型性,而且流露出主人豪纵、慷慨之气,把物都写活了。
诗人进而写游侠的行为:“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
事了拂衣去,深藏身与名。
”也仅是二十字,就高度概括了排忧解难、不图名利、尚义气、重承诺等等的高尚人格。
诗人是以“纵死侠骨香,不惭世上英”的思想,加以歌赞的、事实上。
诗人之所以少好任侠,乃是以此为理想人格而向往的,故能把一般的任侠社会意识,写得如此深刻而生动。
最后,诗人以战国时“窃符救赵夺晋鄙军”中的侯赢、朱亥”二壮士”例,阐明“纵死侠骨香,不惭世上英”之旨。
“闲过信陵饮,脱剑膝前横。
将炙啖朱亥,持觞劝侯赢。
三杯吐然诺,五岳倒为轻。
眼花耳热后,意气素霓生。
救赵挥金槌,邯郸先震惊。
千秋二壮士,恒赫大梁城。
纵死侠骨香,不惭世上英”这“三杯吐然诺,五岳为之轻。
眼花耳热后,意气素霓生。
”重然诺,尚意气的任侠,真是“慷慨成素霓,啸咤起清风。
”(张华《壮士篇》)的。
震撼了大梁城:“千秋二壮士”,是当之而不愧。
“不惭世上英”
诗人对“二壮士”叹服不已,情见于词了。
然而,诗人不仅在热烈的颂唱“二壮士”,同时也对校书天禄阁草《太玄经》的杨雄辈,无情地加以蔑视:“谁能书阁下,白首《太玄经》”是为壮夫所不为
《侠客行》诗,虽在歌颂任侠,但由于诗人就是尚任侠的,所以把诗人少年的豪情壮志,表现无遗了。
侠客一道,是中国文化自远古遗留下来的宝贵的文化基因。
这个文化基因的作用是,对于体制的强权保持一种个人的挑战
无论是真正武力上的,还是思想上的,使得体制的强权无法控制一切,使得这个文化不会完全丧失活力。
到了宋代之后,在长期的王权的压制下,这个基因已经在很大程度上休眠了;而到了近代,更是又来了强势的西方文明的压制,中国人吃饭、穿衣、一举手、一投足、一动念,都变得要想一想是否符合西方人的规范,是否有“绅士风度”。
因此,侠客一道的文化基因在现代中国也是离死不远了。
现今的中国人还是非常喜欢武侠小说和武侠电影,但如果你真仔细想想武侠小说和武侠电影里的侠客,你会发觉那都只不过是一些可爱的小男人和小女人。
作为消闲,可爱固然是可爱,但与李白诗中的那种豪侠境界却根本不能相提并论。
承平世界,一切都已经由别人安排好了,管理好了,自己消闲就够了;但如果我在前面所说的新的极权世界果真降临,我们恐怕就更需要唤醒远古的基因了:“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
事了拂衣去,深藏身与名。
”“侠客行”,就算是某一种“眼花耳热后”的梦话吧
有没有和李白《侠客行》 相似的诗
白马篇 (曹植) 白马饰金羁, 连翩西北驰。
借问谁家子, 幽并游侠儿。
少小去乡邑, 扬声沙漠垂。
宿昔秉良弓, 楛矢何参差。
控弦破左的, 右发摧月支。
仰手接飞猱, 俯身散马蹄。
狡捷过猴猿, 勇剽若豹螭。
边城多警急, 胡虏数迁移。
羽檄从北来, 厉马登高堤。
长驱蹈匈奴, 左顾陵鲜卑。
弃身锋刃端, 性命安可怀
父母且不顾, 何言子与妻
名编壮士籍, 不得中顾私。
捐躯赴国难, 视死忽如归。
赏析李白《侠客行》
赏析:李白这一首《侠客行》古风,抒发了他对侠客的倾慕,对拯危济难、用世立功生活的向往。
前四句从侠客的装束、兵刃、坐骑描写侠客的外貌。
第二个四句写侠客高超的武术和淡泊名利的行藏。
第三个四句引入信陵君和侯嬴、朱亥的故事来进一步歌颂侠客,同时也委婉地表达了自己的抱负。
侠客得以结识明主,明主借助侠客的勇武谋略去成就一番事业,侠客也就功成名就了。
最后四句表示,即使侠客的行动没有达到目的,但侠客的骨气依然流芳后世,并不逊色于那些功成名就的英雄,写史的人应该为他们也写上一笔。
原文如下:《侠客行》——李白赵客缦胡缨,吴钩霜雪明。
银鞍照白马,飒沓如流星。
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
事了拂衣去,深藏身与名。
闲过信陵饮,脱剑膝前横。
将炙啖朱亥,持觞劝侯嬴。
三杯吐然诺,五岳倒为轻。
眼花耳热后,意气素霓生。
救赵挥金槌,邯郸先震惊。
千秋二壮士,煊赫大梁城。
纵死侠骨香,不惭世上英。
谁能书閤下,白首太玄经。
有人认为这首《侠客行》仅仅是写朱亥、侯嬴,是不对的。
前八句写的侠客的形象就与朱、侯两人不符。
朱并不会剑术,而是力气大、勇敢。
侯主要是智谋取胜。
一句“闲过信陵饮”不过是将侠客与信陵君这样的“明君”联系起来罢了,因朱、侯都不是以这种方式结识信陵君的。
李白正是想结识像信陵君这样的明主以成就自己“申管晏之谈,谋帝王之术,奋其智能,愿为辅弼,使寰区大定,海县靖一”的政治抱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