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张衡的读后感怎么写
《蓼莪》读后感 《蓼莪》是有孝心的儿子哭悼已故父母的哀歌。
从内容上看,很可能是用在上坟扫墓祭祀时的祭歌。
诗中主人公是一个孤苦伶仃的穷苦人。
全诗充满对已故父母的深情怀念、感恩、歌颂、内疚、忏悔和忆苦思甜等百感交集的复杂感情。
这种感情也是人之常情。
诗中主人公以第一人称的独自表白的方式讲述,因家庭贫困、被迫外出谋生,但是回家时父母已双双去世。
后来他生活好转、丰衣足食之后,却没有机会报答父母的养育之恩,更谈不上对父母养老送终,而遗憾终身。
《蓼莪》形象地描述父母坟头上的蒿草已长得很高很高,祭奠祖先用的酒瓶、酒坛也已空空如也,表明已有相当长的日子,没有后人来上坟扫墓了,当然也无人锄草、培土和打扫坟墓周围。
面对如此荒凉的情景,主人公心中不禁产生“可怜我的父母亲,生我养我真艰辛”和“父母恩浩大无边”的联想。
接着追忆孩童时代受到父母宠爱的细节,长大后不愁吃穿而想要报答父母的恩德时,父母已经去世。
只能永抱终身的遗憾和内疚。
令人读后产生共鸣。
时至今日,子欲孝而亲不在的状况和心情,依然普遍存在。
尤其是改革开放三十年后的今天,当我们住上楼房、坐上汽车、有吃有穿、拥有电视、电话和冰箱等等物质条件,有的人甚至时常外出旅游休闲度假时,常常会想到如果父母和长辈们仍然健在、能一起共享幸福生活和天伦之乐,该多么美好、多么理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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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索寓言》读后感《伊索寓言》是古希腊流传的几百个讽刺比喻故事,是后来人们把它们收集起来的,归在公元前6世纪的寓言作者伊索名下,所以《伊索寓言》并不是伊索写的,这可是一个小常识,请大家记住吆。
《伊索寓言》里的故事短小精悍,通俗易懂,但是在短小的故事里却包涵了深奥的哲理。
我看的第一篇故事就是《龟兔赛跑》,大意是这样的:乌龟与兔子赛跑,兔子因为骄傲自负输掉了比赛,而乌龟则凭自己的努力赢得了胜利。
你们知道我为什么喜欢这则故事吗
那是因为我越来越觉得自己试故事里的小兔子,骄傲自负,这个缺点就像一颗定时炸弹,时刻威胁着我。
记得上学期的一次数学考试来说吧,我考了100分。
这样的分数对我来说是难得,于是,我便向同学们吹嘘了起来,吹的身边的同学目瞪口呆。
可是在后几次的考试中,我的成绩直线下降,不光被老师批评了一顿,还被请了家长。
唉
就因为我的骄傲自负,我付出了惨痛的代价。
这个故事就是我的教训。
除了这个故事,我还比较喜欢《北风和太阳》,故事是这样的:太阳和北风比赛,比谁能让路人脱掉衣服,谁就是胜利者,被封猛烈的刮着,人们不但没有脱衣服,反而把衣服拉的更紧了。
相反太阳则发出一阵阵热度,路人觉得很热,纷纷脱下了衣服。
从这个故事中,我得到了一个启示。
用一句俗话说就是“劝说胜过强迫”在生活中,我也经常遇到这样的例子。
我的学习是比较好的,但是平时的学习是比较辛苦的,所以我经常学累了,就看看电视,看看课外书,以此用来放松,可是我的父母坚决不同意,非要让我看语文、数学、英语,听到他们这样说,我心里反而更加反感,什么书都不想看了。
真是适得其反。
还有一则故事,《小偷和母亲》这是一篇很有教育意义的文章:一个孩子在小的时候偷人家东西,母亲没有责怪,反倒表扬。
孩子觉得很得意,就越偷越大,最后在押赴刑场之际,他要掉了母亲的耳朵,母亲骂他大逆不道,他对母亲说,:“你没有好好的教育我,我恨你。
”这个故事不难看出,从小养成好习惯是必要的,家长应该给予必要帮助和指导。
《三字经》里曾说过:“子不教父之过”说明孩子的教育是与家长紧密联系的。
我要把这本书介绍给我的父母看,让他们也学习这里的道理。
《伊索寓言》绝对是一本好书,我建议大家没有事情就把它翻出来读一读,里面的故事写的都是对生活中的某种现象的批判,讽刺、启示和教训,故事虽小,道理却深刻。
关于季羡林的读后感4篇
最近读《季羡林》。
引来些许感慨,片言记述。
书中三部分分别介绍了季羡林老先生的人生哲学------------谈人生、谈读书治学、谈人生感悟。
亲近书的日子,让自己感觉生活充盈而丰盛。
走在路上,怀中揣着一本书,感觉好踏实;每天的生活虽然忙碌,但能咀嚼一缕书香,感觉一天的时光没有白费,否则会有一种欠债的感觉。
如何充盈自己的人生呢
一、良好的心态是快乐工作、快乐生活的根本。
目前的生活虽然是忙碌的, 但却是充实的。
自己知道不是一个完人,但足以能够克服目前的任何困难。
因为人的潜力是无限的大
如果不充分挖掘自己,那样声明中的时光会白白的浪费掉。
把组织上给自己安排的工作,生活中自己的负重看作是一种宝贵的挑战。
向自己的能力挑战,向自己的“工作方法、技巧”挑战。
自是别有一种滋味在心头。
但愿能接受这种考验。
只要你愿意,便不会为自己的付出而疲倦。
我们需要的往往是一种“我愿意”的感觉
二、吝啬时间,善于利用生活中的“边角料”时间。
时间如同海绵里的水,要挤总会有。
在读书方面,写随笔、撰写文稿、提高 基本功方面要持之以恒。
季羡林老先生几十年如一日,每天都是四五点钟起床,晚上读书治学几个小时。
这种对生命的高度敬畏值得我辈学习。
自己虽不能做到每天都像是最后一天一样珍惜,但应该时刻保持一种“时间就是生命”的意识。
三、知足知不足,有为有不为。
冰心老人送给别人的座右铭:知足知不足,有为由不为!自己尤其应当铭记在心。
人总会有充足的时间,做自己认为重要的事情。
能够及时地合计一下今后三年的规划。
思考着如何做一个好的教育工作者;如何做一个好家长;如何做一个好人
让自己满意,让大家满意
围绕工作重点,坚持不懈地努力去做。
不要总想着最后的结果如何。
重要的是努力去做,我付出了我的所能,我心满意足。
尽力了,结果不是自己能说了算的。
但是做不做却是自己做主的。
在生活、工作的过程中,不可不顾及周围人的态度,要及时征求大家的批评意见,以便让自己的工作能更进一步。
最好能在别人批评之前先自我批评。
人贵有自知之明吗
当然,也不可一位生活在别人的意见和看法中。
因为人与人的看法是不同的,千万不可学那个“最后扛着驴走路的老头”。
认准了的事,就坚定不移地做下去。
大家可能因为你这样做而心生异议。
因可能因为你不这样做而心生异议。
你何不按照正确地方向去努力呢
这也许才是“走自己的路”的真正含义吧
知足知不足,有为有不为
怎样才是正确的路
可能仁者见仁,于我而言,莫过于对教育工作有利,对为别人服务有益,对个人修身、健身、成长有益。
生命的质量提高了,生活的品位提升了。
有些看似说假、大、空话的感觉,但提升自己的人生价值,这的确是自己最为关注的问题,真假与否,请明鉴
一不小心在joyo上逛了几本书,突然觉得买书还挺贵的,于是赶在下班前到浦东图书馆办了张借书证。
现在的图书馆福利越来越好了,只要80块钱押金,不需要年费,凭身份证就能借书,好生方便。
好久没在图书馆里逡巡了,刚睡了13个小时又犯困了的小师妹催着我快走,这个时候,我发现了这本书——《季羡林谈佛》,也就是我在joyo上看中的几本书之一,崭新得应该没有被读过,那当然不由分说赶紧借上。
回到家,拥着温暖的被窝把它看完了。
现在希望除了小说之外,读过的书都做一些笔记,所以趁着记忆还新,来写写读后感。
首先,很喜欢季老对佛学的态度,他说:“我认为,释迦牟尼确有其人,是一个历史人物。
因此我就把释迦牟尼当成一个人,同世界上的其他历史人物一样,他是我研究的对象。
”这个也是我一直以来的观点,我一直以来对佛教都充满兴趣,但我并不是一个虔诚的佛教徒。
对此,季老也诙谐地说:“如果一个研究者竟然相信一种宗教,这件事情本身就说明,他的研究不实事求是,不够深入,自欺欺人。
”基于这样的观点,我对季老这本从一个语言研究者的角度深入到佛教史的研究论文集更多了层亲近感。
大学里读过不少佛教评论的书,要么就是什么法师的著作,讲了很多好玩的公案之余,非要给你说一番佛法道理,无趣得很,要不就是一个革命批判,讲了些佛祖的故事之后就跳出来说一番唯心主义局限性的东西来提醒读者不要信这些故事,又可笑得很,这些都不是我足够感兴趣的佛教研究领域。
在季老对释迦牟尼生平以及原始佛教的起源问题的探讨中,我理解了不少过去的困惑。
首先是释迦牟尼的出身问题。
一般认为释迦牟尼生于公元前483年,这个时期也就是中国的孔子活跃的时期。
如佛典记载释迦牟尼是个快乐王子,直到他出宫遇到了生老病死才开始思考人生。
这点总让人起疑。
现在的观点是,释迦族并非如我们想象的那么强大和富庶,它仅仅是一个身处偏远(今尼泊尔境内)的一个推举制产生首领的共和国(类似原始社会的氏族公社),不能肯定释迦牟尼是否属于作为征服者和胜利者的雅利安血统,但他自称属于刹帝利。
好吧,这里又要温习一下世界史,还记不记得当时印度的四大种姓划分
婆罗门、刹帝利、吠舍、首陀罗。
自称属于刹帝利的释迦牟尼自然要为提升刹帝利的地位向婆罗门宣战。
这种宣战的表现就在于他选择了沙门的宗教来哺育佛教,以及禁止使用梵语传播佛教。
这里的两个地方都要着重说明一下。
当时的印度有两类哲学家,一类代表了入侵者雅利安人的婆罗门,一类代表了被入侵者土著的沙门。
作为征服者和胜利者的婆罗门,所持有的信仰也相当的乐观,他们的宗教就是用来祈祷他们的下一个胜利。
而在痛苦的土壤里孕育的沙门则充满了悲观主义色彩,他们主张苦修,既然无法摆脱被奴役的命运,只好用更加痛苦的方法来减轻他们的痛苦。
这也就解释了为什么深受沙门影响的佛教是这个世界上最彻底悲观的宗教。
至于梵语,是婆罗门的语言,所以释迦牟尼允许徒众用自己的语言传播宗教,但唯独不允许使用梵语。
好吧,不管怎么说,佛教的初始教义被创立了,但它怎样才能传播并且发扬光大呢
在这里我们看到了一个,有智慧知变通的宗教领袖。
他积极地与国王和富商结交,在政治和经济上都寻找最可靠的依托。
有两个例子为证。
杀了父亲的未生怨王得到了佛的安慰。
佛也和有钱的淫女庵摩罗结交,还接受了她赠送的一座花园。
所以,最后季老总结说:“他之所以成功,佛教之所以成为一个世界宗教,一方面说明它满足了一部分人民的宗教需要,同时同他这个教主有一套手段,也是分不开的。
” 看过西游记的人,一定都还记得咱的玄奘法师念念不忘的大乘佛教吧。
究竟大乘和小乘有什么不同,为什么佛教会从小乘发展到大乘呢
佛教在满足了人们的宗教需要之余,不能不开始面对与社会生产力发展的矛盾问题。
众所周知的韩愈的《原道》和《论佛骨表》等都在这方面大力抨击佛教的消极社会性。
小乘佛教的“天国门票”是昂贵的,信众必须累世修习,并且不事生产,而大乘佛教则允许你在家当居士修持。
佛教能流传至今,不能不说它是一个极懂变通的体系。
在中国的传播伊始,它依附于玄学得以广泛传播。
最后站稳了脚跟后,佛教就不屑与其他宗教为伍了。
例如在唐朝,太宗曾命玄奘法师把《道德经》翻译成梵文介绍到印度去。
虽然最后史实表明的确翻译了,不过玄奘法师可是老大的不情愿呢,他说:“佛老二教,其致大殊,安用佛言,以通老义
且老子立意肤浅。
五竺闻之,适足见薄。
”翻译过程中,玄奘又坚持了自己的名词定义,不肯将道翻译为菩提,同时拒绝了翻译序,理由是怕被老外笑话了去。
我们读历史书的时候,都知道玄奘在西域那烂陀寺学习,当时PK群僧,名声大振。
但究竟他都辩论了什么还不甚清楚,季老在《佛教的倒流》一文中作了简单的例举,“调和空有,摧破晓乘正量部的理论,斗败顺应外道”。
这里又有些背景要介绍,佛教从小乘发展到大乘之后,小乘并没有消亡,而是一直长期和大乘共存。
在这过程中,大小乘内部继续分化。
小乘有诸部,大乘也分化为空宗和有宗。
顺着这个话题,提一下禅宗。
禅宗是佛教在中国本土的创造性流派,六祖的“顿悟”学说使得天国入门券变成了演唱会开场后的黄牛票,简直就是大甩卖,这也使得禅宗成了流传时间最久的流派。
“一个宗派流行时间的长短是与它们中国化的程度成正比的。
”佛教如是,共产主义也如是,笑。
玄奘是个非常细心的观察家,他每到一地,都细心观察并记录当地的宗教发展状况,而这些忠实的记录在现在看来确实非常有意义。
书中至少提到了两处玄奘的记录的作用。
第一处,是关于“大乘上座部”的说法。
《大唐西域记》里有五处明白的写到“大乘上座部”,但是上座部是属于小乘的,所以各国翻译家翻到这里时,都感到为难,有如实翻译的,也有各自做出了自己的判断和解释的。
季老的观点是,“大乘上座部”有其实,是小乘上座部受大乘学说影响而形成的一个学派。
第二处,则要和法显的《佛国记》对照起来看。
法显是谁
反正我没看这本书之前是不知道的,但看下来,法显在中国佛教史上的地位并不逊于我们喜闻乐见的玄奘。
法显是东晋人,是第一个真正到印度的中国求法僧人。
而古代印度缺少真正的史籍,因此《法显传》对印度古代历史的研究就举足轻重了。
比较法显到玄奘这二百多年间的记录,可以发现,大乘在某些地区逐渐战胜了小乘,而玄奘时期的僧徒比法显时期已经明显减少了,佛教逐渐衰微了。
想想那个时代只能徒步旅行并且只能用纸写游记攻略的驴友,能通过自己的见闻反映出这样的历史变迁,真是有趣又令人钦佩。
最后要说的是古人对中印文化的对比,很有趣。
谢灵运说:“华民易于见理,难于受教,故闭其累学而开其一极;夷人易于受教,难于见理,故闭其顿了而开其渐悟。
《含光传·系》则说:“盖东人之敏利,何以知耶
秦人好略,验其言少而解多也。
西域之人淳朴,何以知乎
天竺好繁,证其言重而后悟也。
由是观之,西域之人利在乎念性,东人利在乎解性也。
”我忍不住想,这个与现在的软件业发展现状是不是有个有趣的类比呢
印度能进行软件的大规模生产,每个印度程序员都能写出一段标准的没有差别的程序。
而中国的程序员多以孤胆英雄见长,100个中国程序员肯定能写出100个实现代码来。
从古至今,这民族差异还是顽固的流传了下来。
既然说到软件业,又难免啰嗦一句,大乘的无宗里面,提到万事万物都是空,唯有关系长存,不由得让我想起关系型数据库,不知道如果比较一下数据库技术和佛教流派的发展,会不会有些有趣的发现
说起来这也不算完全的无稽之谈,因为二者都是人类对世界的抽象。
我一直觉得计算机是一门哲学,一门实实在在能对社会发展做出事情的哲学,嘿嘿。
最后自吹一下,发现偶的古文功底还马马虎虎,居然看那些引经据典也津津有味。
手捧《季羡林》一书,我看的如痴如醉,不能放下。
花了两天时间看完季羡林传,我感慨万千。
可值得我感受的事情太多了,给我感受最深的有那么几件事情。
一、平凡、朴素中孕育着伟大 一位扛着行李的新生来北大报到,看见一位守门人模样的老头,就请他帮助看一会儿行李,自己去报到。
老头爽快答应了,而且老老实实地在那儿守着。
北京天气还很热,旁边有人说:“您回去吧,我替他看着。
”可老人说:“还是我等他吧,换了人他该找不着了。
”那位学生回来后,老头什么也没说就走了。
几天后的开学典礼上,这位学生吃惊地认出了台上的副校长、大名鼎鼎的季羡林教授就是那天帮自己看行李的老头
季羡林先生的就是这样的平凡、朴素,如果他不平凡,他不朴素,能被别人认做守门人吗
然而就是这样的平凡愈加显出他的伟大,愈加折射出他人格的魅力。
一个大学校长给一位新生看行李,没有丝毫怨言,而且认认真真的完成了这个任务,这又是一种多么令人敬佩的精神啊
试问当今有几个人能够做到
即使有人想做,有谁能够做到他那么平静的心态来做这件事情
恐怕没有几个人
季老的平凡还可以引用中国艺术研究院院长刘梦溪的话来评价。
刘梦溪说:“不管在什么场合见到季老,总想过去向他致意。
可季老只要远远看见我走过去,一定会站起身来。
一贯如此。
对比我更年轻的后学也如此。
后来我们就想了个办法,只有趁他不注意的时候悄悄坐在他旁边,他就没法站起来了。
”因此刘梦溪在《季羡林先生90寿序》中深有感触地写道:“先生是‘望之温温,即之也温。
晚生后学,可以相亲’。
” 这真是“高山仰止,景行行止”。
二、对动物的喜爱,对大自然的热爱,他的感情如此的丰富、细腻,催人泪下。
他酷爱养猫,对猫有一种特殊的感情。
他写的《老猫》,幽默,细腻,感人。
他对波斯猫的喜爱到了跟他们一起乐,一起悲,甚至跟它们住一起。
晚上猫睡在自己的被窝上面,为了避免惊动小帽,他醒来硬是忍着不动一下。
他把它们完全看作了自己的朋友。
季老喜爱动物,跟怀有各种各样动机去爱宠物的一些人不同,他关心身边这些“伙伴”的命运,甚至为它们背着沉重的感情十字架,为一些孤苦、弱小生灵的命运伤感、悲苦。
他经常为一些小动物、小花草惹起万斛闲愁,为一些小猫小狗流泪叹气。
有一次,燕园中他平常最爱走的幽径上一棵古藤无故被人砍断,他看到藤萝上初绽的淡紫的一串串的花还没来得及知道厄运信息,还在绿叶丛中微笑,忍不住为它们伤感:“它们仿佛成了失掉母亲的孤儿,不久就会微笑不下去,连痛哭都没有地方了。
” 三、他的敬业精神,他的忘我工作的精神。
文革期间,季老也无列外,遭到了四人帮的迫害,最后被发配到北大35楼守门房。
他每天的任务就是,守门户,传呼电话,收发信件和报纸。
但是他是一个闲不惯的人,难道就让自己的人生在这里度过
于是他经过反复考虑,最后决定翻译蜚声世界文坛的印度两大史诗之一的《罗摩衍那》。
这部史诗够长的了,至少有八万行。
他想,这够自己忙活几年的了。
他向东语系图书室的管理员提出了请求,请他通过国际书店向印度去订购梵文精校本《罗摩衍那》。
当时订购书籍是件十分困难的事情。
可万万没有想到,过了不到两个月,八大本精装的梵文原著居然摆在了季羡林的眼前。
他当时的任务是看门,而且他头上“分子”——不知道是什么“分子”――的帽子还没有摘掉,沉甸甸地压在头上,他哪里敢把厚厚的原著公然拿到门房里去呢
想来想去,他终于想到了一个“妥善”的办法。
《罗摩衍那》原文是诗体,季羡林决心也要把它译成诗体,这样才能传达出原文的风格。
于是他就用晚上在家的时间,仔细阅读原文,把梵文诗句先译成白话散文。
第二天早晨,再把散文潦潦草草地写在纸片上,揣在口袋里,带着它去35楼上班。
在去35楼的路上,在上班以后,看门、传呼电话、收发信件的间隙之中,在闲坐无事的时候,他就把纸片拿了出来,一字一句地推敲、琢磨。
此时,他身在门房,眼瞪虚空,心悬诗中,决不会有任何人知道他在译诗,他自谓:“乐在其中,不知身在门房,头戴重冠矣。
” 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冬去春来,寒来暑往,历经五年多的时间,季羡林竟把长达八万行的《罗摩衍那》翻译出来了。
当“四人帮”像《罗摩衍那》中的十头魔王一样完蛋之后,1980年人民文学出版社开始出版《罗摩衍那》,至1984年出齐,厚厚的八大本。
季羡林为中国翻译史和中印文化交流史建立了一座丰碑。
从1973年到1983年编译完,整整10年,这是一个什么概念啊,十年以来,他毫无间断,夜以继日,勤勤恳恳,终于完成了这部巨著。
季老在《罗摩衍那》译后记中说:“我现在恨不能每天有48小时,好来进行预期要做的工作。
……我现在不敢放松一分一秒。
如果稍有放松,静夜自思就感受到十分痛苦,好像犯了什么罪,好像在慢性自杀。
”当他不得不参加一些空话废话居多的会时,季老就在会前、会后甚至会中,构思或动笔写文章。
在这种时候,他往往只用一个或半个耳朵去听,就能兜住发言的全部信息,而把剩下的一个或一个半耳朵全部关闭,把精力集中到脑海里,构思,写文章。
“积之既久,养成‘恶’习,只要在会场一坐,一闻会味,心花怒放,奇思妙想,联翩飞来;‘天才火花’,闪烁不停;此时思如万斛泉涌,在鼓掌声中,一篇短文即可写成,还耽误不了鼓掌。
倘多日不开会,则脑海活动,似将停止,‘江郎’仿佛‘才尽’。
此时我反而期望开会了。
这真叫做没法子。
”这种幽默的内涵,真是只能意会而不能言传了。
如此的兢兢业业的精神,我们每一个人都值得学习,都值得从中汲取一些东西。
1978年平反后,季老获得了相应的地位。
然而,他一生的心思只在学问上,执着地追求学术创新。
在学术园地里,他埋头苦干,辛勤耕耘,总是每天清早4点起床,伏案工作,数十年如一日。
总之,季老的感人事迹还有很多很多,这只是他人生光辉大河中的一小点闪光的浪花。
我们作为一代青年,难道不应该从中学习到很多东西吗,我们学习他的平凡、朴素,学习他待人诚恳、热情的精神。
我们学习他淡泊明志,博爱的精神,学习他工作勤恳扎实的精神。
我们应该学习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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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年级我的阅读课去草原套野马读后感。
去草原套野马她已经在那里了
安迪从下面看到树叶中间露出的外婆的黑色有带儿低帮鞋和白色花边裤子。
她坐在上面,好像这里从来就是她常坐的座位一样。
她正在编织安迪的绒线帽子。
“哈罗,安迪
”“哈罗,外婆
你已经等了好久了吗
”她微笑着说:“多年以来我就在等。
我得知,一大群欧椋鸟在你这儿做客……”“你快别说了
”安迪请求着。
他现在真的对这些诗句烦透了。
外婆摇晃着她的挎包,说:“怎么样
我们今天做什么
““骑马
”安迪说,“你也许有一匹或是两匹吧
” “可惜没有。
”外婆在挎包里摸索了一遍,说,“但是有一块口香糖
”安迪得到一块真正的美国口香糖,外婆也剥开一块,他们一声不吭地嚼着。
口香糖黏得使人几乎不能说话。
“我们可以买两匹马
”外婆建议说,“一匹你骑,一匹我骑。
这不会多贵的
”“不
”安迪反驳道,“很贵。
我是从姐姐克里斯特尔和父亲那儿知道的。
”安迪又嚼了一会儿口香糖,然后问道:“你有钱吗,外婆
”“看情况
”她把口香糖粘在身边的树杈上,说,“有时我很富有,那么我就给自己买一支新的羽毛插到帽子上,或者买一辆小汽车;有时我很穷,那么我就去树林里收集木头和挖树根,使自己不至于挨饿
”她说起挨饿,就像安迪的童话书里描写的那样。
在书里也经常出现搜集木头的情节。
“你在树林里也有小屋吗
”安迪问。
“那是一个怎样的小屋啊
那是一个歪歪斜斜、破旧的小茅舍。
当冬天下雪时,我就用苔藓把裂缝堵塞好,使冷风吹不进来。
有时我在门前雪地上铲出一条路,并和一些兔子和狍子分享我最后剩余的一小块面包。
”“为的是它们不致饿死
”安迪补充道。
他打算冬天去拜访外婆,并带去一些剩余的面包。
在一个被雪深深覆盖的森林小茅舍里喂养兔子和狍子,这曾是安迪盼望已久的事。
外婆问:“现在回到骑马的提议上来吧。
我们还骑不骑马
”她从挎包里掏出钱袋,从她忧愁的“哎呀
我的天啊
”的叹息中,安迪听得出今天她没钱了。
她重新把钱袋的弹簧锁喀哒一声锁上,说:“那么我们除了开车去草原套两匹野马之外,别无选择。
”套野马……
这也是安迪盼望已久的事
可是套马需要一副套索。
虽然从外婆的挎包里取出过那么多奇妙的东西,但里头肯定没有套索
“我马上就回来
”安迪从树上爬下来,奔跑着穿过花园,到了地下室。
他从洗衣间取出晾衣绳,又跑回来。
他气喘吁吁地坐到树上的外婆身边。
“现在我们怎么去草原呢
”“开我的小汽车
”外婆把手里的一小串钥匙晃得当啷响。
安迪看出那是启动钥匙、后备箱钥匙、车门钥匙和加油钥匙。
可见外婆真的有一辆小汽车
安迪询问汽车牌子,对汽车牌子安迪熟悉得很。
“噢,就是普通的车。
”外婆说着开始从树上往下爬。
“我让人安装了一些小巧的机关,这样人们渴了或是想睡觉的时候就不用下车了。
这些你会看到的。
”安迪跟着她下了树。
小汽车就停在苹果树下,是一辆天蓝色带红色皮靠垫的大敞篷赛车式小轿车。
约尔格要是看到一定会说:“棒极了。
”外婆坐在方向盘后面,转动启动钥匙,马达轰鸣起来。
小汽车在花园里飞快地转了两圈……然后它穿过大门,闪电般飞奔到马路上去。
他们穿越城市。
安迪气派地向后靠在红色靠垫上,跷起二郎腿。
人们羡慕地目送着这辆天蓝色小汽车,这使安迪感到格外高兴。
他随意地向四面八方打招呼。
突然他的目光落在带有许多按钮、键和把手的配电盘上。
他不再漫不经心地张望了,他好奇地向前挪动,坐到红皮坐垫的边上。
“我可以按吗
”他边问边试着按下了键。
按第一个键播放进行曲:击鼓声,吹号声,锵得拉达达。
按第二个键播放儿童歌曲,外婆立刻随着唱,安迪也放开喉咙跟着唱起来。
“一个小矮人站在树林里……”从天蓝色小汽车里传出多声部的歌声。
交通警察惊异地注视着小汽车。
虽然这个警察不是小矮人,而是一个身材正常的男子;他也不是站在树林里,而是站在十字路口处,但安迪仍然感到兴奋,友好地向他挥着手。
按第三个键播放管风琴协奏曲。
按第四个键是歌剧合唱。
就这样一直按到第十个键。
当安迪按下第十个键时,传出圣诞音乐。
不过他又很快地关上了,因为这种音乐在炎热的夏天乘车旅行时听起来实在不合适。
他们来到公路上。
外婆车开得很快,为了消遣,安迪试着操纵那些把手。
他刚把第一个把手拉出来,他坐的红皮座椅就开始向后倾斜,直到它像一张床一样水平放下。
拉第二个把手,一个枕头垫到安迪的脑袋下面。
拉第三个把手,一条香肠状的被子罩住他的双脚。
这条被子自动往上展开直到安迪的下巴。
“在这样炎热的天气里我可享用不了这条被子。
”外婆说,“你冷吗
听了圣诞音乐,常常会不自觉地感到寒冷。
”安迪把把手推回原处。
被子和枕头消失了,床竖起来,又变成了一个座椅。
“确切地说我热,甚至很热
”安迪说。
外婆眯起眼睛向上看着太阳说:“你打开白色的开关
”安迪打开开关,突然从他和外婆身后的靠背中伸出两把彩色太阳伞。
这两把太阳伞自转着,发出轻轻的嗡嗡声,它们装有能扇出凉风的电扇。
“舒服吧
”外婆问。
安迪点点头,转动一下黑色的开关,太阳伞又收了回去,出现了两把雨伞。
代替电扇的是热风机。
如果雨淋湿了雨伞,可以马上把它吹干。
“天哪
”安迪喊道。
他赶紧让雨伞消失,取出能扇凉风的太阳伞。
“外婆,这一切都是你自己设计出来的吗
”“没什么好大惊小怪的,我的父亲是一位发明家,你不知道吗
”这安迪可不知道。
但是他很高兴有一位发明家做他的外曾祖父。
如果说安迪从母亲那里继承了拼写法的话,那么他大概也从外曾祖父那儿继承了发明的天分吧
外婆又做出诉苦的样子,说:“我渴了
你按一下那个红色圆钮
”安迪按了一下,一个小的托盘转出来,托着一瓶覆盆子汽水和一个杯子。
他给外婆斟了一杯,又为自己按了一下黄色的钮,因为他更喜欢柠檬汽水的味道。
“按这些椭圆形小钮会出来什么呢
”“你试试吧
”又跳出几个小托盘,这次盘里装的是油炸面包、醋腌黄瓜、盒装夹心巧克力和肝泥丸子汤。
“我有个好主意
”外婆说,“我想喝肝泥丸子汤。
你能跟我换班,代我驾驶一下汽车吗
”外婆想调换一下座位。
“我开车
不允许十八岁以下的孩子开车
”“谁说的
允许
”外婆刹车发出刺耳的声音,她生气地摇晃着羽饰帽子,说:“什么事情都不允许孩子们做,你不认为这简直岂有此理吗
”外婆大口地吧嗒吧嗒喝肝泥丸子汤,同时她一一列举着:“不允许孩子们做什么:喝水时出声音;吃东西时吧嗒吧嗒响;做鬼脸;咬人和抓人;打架和斗殴;买催嚏粉;舔盘子; 伸舌头; 这些都是严格禁止的
要是谁喜欢做这些事儿,谁就应该学会文静、规矩些,做一只温顺的小绵羊
无论如何我不喜欢这些规矩。
就这样吧,这首诗在这里结束。
” 诗歌结束了,肝泥丸子汤也喝完了。
这位作诗的外婆舔干净了盘子。
“你来开一会儿吧
不允许你开,可是你想开,是吗
” “很想开
”安迪说。
外婆又按了一个钮,这次是一个四边形的钮,弹出来一个抽屉,里边放着一件旧式披肩斗篷。
外婆把斗篷披在肩上,又把安迪抱在怀里,将他藏在宽大的斗篷下面。
外婆把斗篷剪了两个洞,好让安迪向外看;还另外剪了两个洞,这样安迪就可以伸出手来把他的手放到方向盘上、外婆的手边。
于是,他们俩一起驾驶汽车。
汽车飞快地驶过田野和草地、乡村和孤独的农庄。
一群正在路上漫步的母牛受惊飞奔四散。
鸭子和鹅被激怒了,拍打着翅膀,嘎嘎地叫。
当他们大声按喇叭,飞驰而过时,一只褐色小母鸡由于惊吓而下了它的第一只蛋。
“究竟什么时候我们才能到草原呢
”安迪在斗篷下喊道。
“很快
我们直接去草原
”草原位于山脉的后面。
汽车沿着坡陡上的小路蜿蜒向上。
然后开上摇摇晃晃的小木桥,越过一条湍急的山涧,爬上一座山峰,又从山的另一侧疾驶而下,来到平原上。
草原一望无际。
安迪从斗篷下钻出来,因为草原上不会有交通警察记下他的姓名、地址。
这里只有很高很硬的草,安迪下了车就被淹没在草丛之中了,即使是外婆,人们最多也只能看到她的羽饰帽子。
安迪又爬回到红色皮座椅上,盼望着野马的出现。
草原一直延伸到天边。
有时从荒凉的草地上冒出几棵矮树或是一些灌木。
只是在那最远的地方,隐约能看见一群什么东西在移动。
当他们把车开得靠近一些时才辨认出,那些正是野马,它们的鬃毛在小跑中飘动。
安迪和外婆已经听到马蹄猛击大地发出的低沉隆隆声,甚至听到野马的嘶鸣和打响鼻的声音。
“准备好套索,安迪
”外婆喊道,“你挑一挑,你想要哪一匹
我想要一匹白色的,这样我会觉得自己像一位王妃。
”安迪想要一匹黑色的,他想让自己像一个强盗王。
马群中跑在最前面的是一匹黑马,它的眼睛和漆黑的皮毛闪闪发光。
它性情火暴,头高傲地向后扬着,因此安迪决定就选这一匹。
安迪深深吸了口气,用尽全力把套索抛了出去。
套索在空中旋转,但是既套不到安迪的黑马,也套不到外婆的白马,而是劈啪劈啪地打在奔马之间的草地上。
马群已经发觉它们正在被人追捕。
一场激烈的狩猎开始了。
安迪挑选的黑马受了惊,在前面飞奔起来,其他的马跟在后面奔跑,汽车在后面紧追着。
一匹马只有一个马力,可一辆小汽车至少有一百马力,所以他们很快就追上了那匹黑马。
这次,该轮到外婆抛套索了。
她在她的羽饰帽子上方快速地挥动绳索,大声喊道:“哎
”套索飞了出去,套住黑马马头,惊恐的黑马后腿腾越而起。
野性大发的黑马向后甩着头,嘶鸣着,打着响鼻,伺机逃脱。
但是这一切都无助于黑马逃脱套索,尽管它拼命挣扎,发出怒吼,外婆还是紧握套索,把它越拉越近。
“安迪,从我的挎包里拿出一块糖来
我两只手都占着,驯服马匹没有比糖更好的东西了。
”安迪在挎包里找来找去,只找到口香糖,没有找到糖块。
口香糖或是糖块对黑马似乎都一样。
它闻了闻,让外婆把口香糖塞到它的嘴里,它惊异地转动着眼珠:这种奇怪的东西它从来没吃过
它咬着,嚼着,把两只耳朵竖起来,它的牙齿再也不能正常开合了,这令它感到非常惊奇。
它全神贯注地对付着嘴里这块不熟悉的东西,把自己已被俘获这件事忘得一干二净,于是顺从地跟在汽车后面小跑起来。
“哎
”外婆又喊起来,在帽子上方旋转套索。
这一次绳索套住了一匹白马的脖子,它的反抗远不像安迪的黑马那么强烈,只是害怕地嘶鸣着,想跟着逐渐消失在高高草丛中的马群后面跑。
安迪也用口香糖喂了这匹白马,于是它也停止了嘶鸣,跟在汽车后面驯服地慢跑起来。
他们向草原边界驶去。
外婆开车,安迪攥着松散地拴着黑马和白马的绳索。
“你会驯马吗,安迪
等我们从高高的草丛中出来,我就教你怎么驯马。
在相信我,跟在后面的这两匹马完全可以养成按照咱俩的意图行事的习惯,而不再由着它们自己的性子。
”外婆说。
安迪和外婆在草原和平坦的草地交界处停了下来。
那两匹马一直在受着口香糖的煎熬。
它们不耐烦地抖动着鬃毛,用蹄子跺着地,扬起尘土。
外婆打响马鞭使马安静下来,她做得像一位马车夫那样好。
然后她掰开白马的嘴,把粘成一团的口香糖取出来。
白马很是感激,温顺地站着,很高兴那黏糊糊的一团终于被清除掉了。
即使外婆现在纵身一跳骑到它的背上,它也会乖乖地一声不响,温顺地向前走。
安迪模仿着外婆的样子,勇敢地把手伸进黑马嘴里,给它清除了口香糖。
然后安迪一跃跨上黑马马背,然而黑马不是感激地、顺从地驮着它的骑手,反而因受惊而吼叫着奔跑起来。
它跳跃着,把头垂到前腿中间,向后乱踢乱蹬,一句话,它竭力要把骑手摔下来。
虽然安迪用尽全力紧抓着马的鬃毛,但他还是滑到马腹下面吊在那里,他费了好大的劲儿才重新跨上马背。
当他最终来到外婆身边时,他已经端坐在马背上,紧紧拽着黑色的马鬃。
外婆坐在她的白马上更像一位女王,因为对于王妃来说,外婆的确有点儿太老了。
白马即刻听从了外婆的命令,外婆只需轻声地打一下响鞭,白马就顺从地、跳舞般地转着圈。
外婆再大一点儿声打响鞭,白马便慢跑起来。
外婆喊一声:“嘿
”白马就开始快跑,像一匹赛马一样飞奔而去。
“你怎么能骑得这么好呢
”安迪羡慕地问。
“哈哈,听着
我曾在马戏团待过很多年
”安迪差点儿从马上摔下来。
“你曾在马戏团待过
你一定得给我讲讲关于马戏团的事
你在那儿做什么
艺术骑手吗
”“什么都做过
艺术骑手,空中飞人表演者,高级射手,飞刀投掷者。
只有吞军刀我不喜欢,这项表演太不合我的心意了
把这样一把刀吞到肚子里,凉得要命。
”安迪唉声叹气,带着期待的口气说:“我也想去马戏团,可是我母亲不同意。
当时你的父母二话没说就允许你去了吗
”“我父亲可是马戏团团长。
”安迪差一点儿第二次从马上摔下来。
“我想,你说过他是发明家
”“起先他是发明家。
后来他发明了一种新的笼子,在这种笼子里,狮子感觉像在沙漠里一样暖和,而旁边的北极熊却觉得像在北极一样寒冷。
因为这项发明,所有的动物和马戏团的成员都感谢我父亲,所以父亲就留在他们那里,并且当了团长。
”“原来如此。
”安迪说。
他不反对他的外曾祖父曾经是一位马戏团团长。
当他把马驾驭到外婆的马旁时,他又问外婆:“你也驯养过老虎吗
”“当然喽。
”“那么我们可以一同去打猎,去捉老虎了
”“当然,我们明天就去。
今天有点儿太晚了。
”这时,他们想起得回家了。
一路上两匹马拉着汽车,越过山岭,穿过田野、草地和村庄,回到城里。
天空阴沉沉的,太阳躲藏到云层里去了。
“天气多闷热啊
”外婆说,“这对去印度捕捉老虎来说,可是一个好季节。
噢,快下雨了。
”“印度远吗
”安迪问。
“相当远。
印度在大海后面。
幸亏我父亲是船长,他留给我一只帆船。
”安迪睁大了眼睛,但是什么也没说。
他勉强接受了他有一个除了发明家和马戏团团长之外还是船长的外曾祖父这个事实。
他是一位多才多艺的人……随着时间的推移,他的曾外孙安迪一定还会得知,除了这些之外他还从事过哪些职业。
“那是一只漂亮的大帆船。
”外婆说,“这只船足可以把我们的马和汽车全装下。
”他们骑着马走进花园大门,下了马又回到苹果树上。
“你帆船驾驶得好吗,外婆
”安迪问,“在海上航行危险吗
”“只有当风暴来临时才危险。
那时我必须再把我的帽子别紧,请你提醒我
”“那么海盗呢
”安迪问,“你看我们半路上会遇上海盗吗
”外婆否认了这一点:“可惜,现在再也没有海盗了
”她遗憾地摇摇羽饰帽子,“当我父亲在各大洋航行时,他经常碰到海盗。
但是现在的人们必须有很大的运气,才能碰到真正的海盗……”约尔格从房子里出来,两只手放在嘴的前面像一个喇叭,喊道:“安迪,吃晚饭
”“那就明天再见啦
”安迪说。
外婆向他点点头。
当安迪从树下抬头向上看时,外婆已经消失了。
《鲁西西和红汽车历险记》读后感
在庆祝建国十周年的盛大节日里,我们的焕然一新的首都,处处都栽上绿树,种上鲜花,把高大的楼台,宽阔的街道,衬托得更加美丽。
同时,在我们把五色缤纷、芬芳袭人的花束,捧上到我们亲爱的领导者们的手里、到来自世界各地的贵宾们的手里、到为祖国的建设尽过最大的力量的英雄们手里的时候,我们为着这些尽情地表达我们感谢欢迎的热诚的花朵,也永远会感念着那些为栽培这些花朵而辛勤劳动的人们。
我自己,早就热望去访问北京近郊的花农。
有一次,我在丰台区黄土岗人民公社社长股维臣同志的报告里,听他提到说这公社里还有园艺队,养花育苗,供应首都的需要。
丰台种花,已有了几百年的历史,自从北京成了中国的首都,丰台就有了一班为美化皇帝的宫廷和王公大臣的园苑而服务的花农,而现在这些花农,也得到了解放,他们是满怀乐意干劲冲天地为美化绿化人民的首都服务了。
最近,我在樊家村花队住了几天,这几天我过的是最难忘的“如入芝兰之室”的生活
我应当怎样地描写这园艺队的生活呢
我的回忆像清泉一般,遍地喷溢
我只能说:这里是花天花地,而园艺队的队员们,就是像蜜蜂一样、辛勤而热闹地在花里劳动的人们
几个花队,大部都在51路汽车线上,这路公共汽车,就在这公社范围内穿行。
公路两旁,除了整齐的绿树之外,还种着两行鲜红的鸡冠花,对过往的客人,自豪地说出这段公路的特色。
总起来说,这几个花队,占地一千七百多亩,鲜花五十多万盆,三百多种(黄土岗花队,专种茉莉花,有一万七千多盆),至于苗圃里的树苗,正如郑王坟苗圃队的佟队长所说的,“数也数不清的了
”我开始还在追问大概的数目,等到自己下地一看,才知道,在一棵树挪走以后,坑里的原根上就会长出百十来条或者更多的新枝来,在郑王坟六百亩的苗圃地上,往少里说,也有几百万棵吧,这是多么可惊可喜的数字呵
我到樊家村花队队部的那一天,门外院里闹哄哄地,许多木工正在做看花洞上用的窗架,地上堆满了一根一根的大木材,旁边还放着一箱一箱从外埠运来的大片玻璃。
在敞开的花洞内外,人来车往,有两人抬一大盆花的,一人抱一盆花的,一人挑两盆花的,两人推着拉着一车花的,一人推着一车花的……香喷喷、颤悠悠地全往花洞里送。
那两天,队员们密切地倾听着霜冻的广播,砌花洞的砌花洞,编席子的编席子,安窗户的安窗户,抬花的抬花……真是比蜜蜂还忙。
我呢,我挑了个最轻省,又能一边干活一边和“老把式”们闲谈的工作,就是跟着他们“抹”、“屯”山虎子。
山虎子是一种盆栽的、橙红色的小圆果子,春节的时候,摆在屋里,果红叶绿,和腊梅、水仙衬托在一起,是十分夺目的。
初冬时节,把它从盆里拿出来,“抹”去也就是前去上端的枝子,留下圆圆的一圈短枝,然后在根土上蘸上水,紧紧地一棵挨一棵地用土掩埋在花洞的地下。
过了几个月,它的绿叶和红果,就会圆墩墩地长起,那时可以挪到盆里,送到花市上去了。
那两天,从早到晚,我们“抹”了总有上千棵的山虎子。
这座花洞南边的短墙还没砌上,窗户也没有安上,早晚阳光不强的时候,还是有点冷。
同时我的技术也不熟练,手指上还让花剪磨去了一块皮,但是我劳动的环境和同伴是多么可爱呵
这花洞的前面,是一片玫瑰花地,这花除了本国种之外,还有德国种、日本种、美国种……一共有二十多种。
颜色有大红的、浅红的、黄的、白的,还有一种叫做“变色黄”的,花瓣的外面是红的,里面是黄的,十分鲜艳。
正午时分,强烈的阳光下浮动着浓郁的花香,放学的孩子们三三两两地从我们座前走过,看见剪下的枝上还缀着红丹丹的果子时,就争着过来摘下放在书包里,这时已是打点时候,我们要去吃饭了。
剪枝的时候,我总坐在张琳老头旁边,他给了我一把小花剪,又教给我怎样剪。
他拿起一棵山虎子来,像雕刻家审看他的素材似的,端相了一下,就嘎吱嘎吱地很快地将这剪成秃秃的圆圆的一球,然后放在一边,立刻又拿起第二棵来,他的动作很快,但是并不妨碍他的流畅的谈锋。
张琳老头今年七十四岁了,关于丰台种花的掌故,他可知道得多了
他一面剪一面说:“现在我们队的草花地,就是治贝子的。
那时他们随便收用老百姓的地,一大块地只给几两银子,老百姓可受苦啦,像我们这些人,当初都在北京大宅门里当花匠,我的父亲就在庆王府呆过。
我自己十五岁以前还上过私塾,以后上不起了也就学了种花。
在日本人来以前,花房的生意已经渐渐地衰落下来,日本人来了,卖花的钱连买粮食都不够,大家索性都不种花了,把花地都种了菜。
”说到这里,他摇了摇头,“丰台十八村,村村有井,我们这里的水土就是适宜于种花。
在纪家庙那边还有花神庙,大概是道光年间修的吧,前殿供的是花神,两厢还挂着有花谱。
日本人来的时候,说是厢房里有民团藏的机关枪,放起一把火把厢房烧了,花谱也没了……解放后分了地,花农才又有种花的,到了一九五四年种花的就有二百多户;人民公社化以后,才大大地发展起来,像张家路口和郑王坟两处的苗圃队,就是去年秋天才扩大成立的。
” 从我和社员们的闲谈里,我深刻地体会到种花育苗,不但大有学问,而且是极其细致极其辛勤的工作,黄土岗茉莉花队刘镇海队长的谈话,就给我以最深切的感受
我们是在熏房里遇到他的:一个四十多岁的人,黄色的衬衣,袖子卷得高高地,汗流满面的脸上,充满了热烈的表情。
他带着我们走过密密层层的茉莉花架。
在阳光下,细小的繁叶,发出绿油油的光。
千万朵含苞的花里,散溢着扑面的浓香。
他笑着说:“这熏房热吧
我们需要和广东一样的九十多度的气候呵。
这些花,在春节过后,用稻草包好,从广东运来,到了我们这里,先进冷洞。
”他指着熏房前面的一排花洞,“慢慢地再搬到熏房里的炕上来,炕底下有火,把花熏开了,摘下花,再慢慢地向前挪,挪到架上的阳光底下,然后再回到冷洞里去。
这样,每年可以摘到五次花——屋内两次,屋外三次,源源不断地送到茶叶公司去……” 我们说:“你们是终年辛苦了,这工作真不简单呵。
”他笑了一笑:“养花的工作,最要紧的是水,火,风。
浇水要及时,太干了不好,太潮了也不行。
”他用手指弹着花盆,“听着花盆的声音,如果声音是沉重的,土里就存着水,如果声音显得空洞,就是土干了,赶紧就得浇水。
说到屋里的热度,我们感觉惯了,一进门就知道温度是多高。
还有空气的流通,也是十分要紧的……”说着,他把我们引到门外,在清冷的空气里,觉得顿然凉爽了。
我们拦住他说:“外面冷,你先穿上衣服吧。
”他摇摇头笑说:“惯了,我从小就当花匠,出来进去的,不当回事了。
”他带我们走过好几处的熏房和冷洞,他说:“这些都是公社化以后新盖的。
原有的几间,是黄土岗有名的恶霸地主赵泉的花厂,我从前就在他的花厂里当长工。
土改以后,我们把他的花厂没收了。
我们那时候还在种菜,拿到花厂以后,我们说:我们有了人又有了厂,索性干起来吧……”说着已经走到他的办公室里,这办公室就在一处熏房外间的一角。
这时有两个穿着花衣服的小姑娘,叫着爸爸从门外扑到他的身旁。
他一面张罗着让我们喝水,一面笑说:“这俩是我的闺女,大的才五岁,人手缺乏的时候,也会帮着摘花了。
”我们热得有点渴了,一面贪婪地喝着清甜的热水,一面问起他的家庭,他的脸上兴奋起来了。
“我不是本地人,六岁时,我父亲从固安县逃荒,一个挑子把我挑来的,十三岁起就做了赵泉的长工,在熏房里从黑早干到晚,一年才拿到六块钱。
穿的当然没有了,吃的呢,臭的烂的,他给什么就得吃什么。
不干吧,往哪里走呢
赵泉就有这本事,他压着叫这里所有的花厂都给和他一样的工钱。
他的儿子是保长,直眉瞪眼地,腰里挎着手枪,老百姓哪个不恨他……一九四九年,黄土岗解放了,我也解放了
”“解放”这两个字像春雷一般,从他欢喜的声音里响了出来。
“土改了,赵泉被法办了,我分到了三间瓦房,三四亩地。
我和我们的殷维臣社长,八户人,建立了黄土岗合作社,一九五四年我才结的婚,那时我都四十一岁了……”他怜爱地摸着女儿的头:“她们哪里懂得什么叫做吃苦
要说今天的生活,你说好不好
毛主席不是说过让全世界人都吃上饭
拿我自己来说,现在每年有五六百块钱的进款,比从前不知道好到哪里去了。
我们的队员们哪个不是干劲冲天
从前只管六百盆花的,现在都能管到八百盆了。
现在我们有了三百多间熏房和冷洞,一万七千多盆花,三十几个队员,……将来呢
”他说到这里豪迈地笑了一笑。
将来还用说么
人民公社是一轮初升的太阳呵
回忆起那几天的生活,在我的脑海中,像天际远帆似地发着闪闪的银光的人,决不止刘镇海队长一个,而且,那些人也不是单独地出现,他们的背景是一片一片的花地,一排一排的花房,而这些像蜜蜂一样的辛勤的人们,就在那千千万万不知名的繁花中间隐现
如今,我住过他们的房,吃过他们的饭,我已经认得了他们的门户。
郑王坟的佟队长不是已经邀约过我么
他说:“清明前后,这六百亩地上的果树一开了花,那真是彩云一片,您可要来呵
” 我离开樊家村的时候,我没有向任何人告别,我不喜欢“一步一回头”的惜别情绪,而且,我知道,等不到清明前后,我还会回去的
项王与湖州的传说读后感
我有段时间总是那么烦躁,会因父母一句话而暴跳如雷,会因朋友的一个动作而伤心欲绝。
后来我渐渐明白,那段时光,叫做青春。
霍尔顿就是在那个时候突然闯进我的世界。
他剪一个干净的水兵发型,却满头褐色乱发,邪邪的样子,有些迷人。
霍尔顿读书的地方叫潘西,一个私立的贵族学校。
在这之前他还上过艾尔敦·希尔斯学校。
那儿有一个非常势力的校长名叫哈斯先生。
到了星期天,哈斯先生见到开了汽车来接孩子的家长就跑来跑去和他们握手,要是学生的父母穿的粗俗又朴素,那老哈斯就只和他们握一下手,然后假惺惺一笑,接着就和别的父母去讲话。
青春的日子里,快乐和痛苦很容易被放大,刺激着我们敏感的神经,我们总是会因为这点或那点而不满或愤怒。
霍尔顿受不了这样的环境,于是选择了逃离,戴着自己的猎人帽拎着行李想要去往西部。
在临走前,他想要再见见自己的妹妹菲苾。
于是托人送去一张便条,约在博物馆旁边。
过了好一会儿,菲苾终于来了,她拖着霍尔顿在胡敦读书时用的旧箱子装满了行李决心与哥哥一同离开。
霍尔顿没办法,只好放弃了去西部。
青春就是这样,充满了叛逆霸道却一心想要离开,最后在种种的牵绊下放弃了目的。
文中有一段让人印象深刻的话:“一个不成熟男子的标志是他愿意为某种事业英勇地死去,一个成熟男子的标志是他愿意为诶某种事业卑贱地活着。
”我们可能很难相信这句话出自一个老师之口,但的的确确是这样,那时候学校里的老师大部分都是势力的伪君子,他们认为为了苟延残喘地活着不惜一切的人是成熟的,为了某种精神或理想的人是可笑的。
就连孩子们读书,也是为了日后能买辆凯迪拉克之类的东西。
霍尔顿曾经同妹妹说,他想要当个麦田里的守望者,守护一群小孩子。
相信也有很多人拥有过类似的理想,只是那个理想太过遥远,来不及努力就已经长大。
长大意味着放弃,放弃掉有过的美好理想,成为所谓的“成熟男人”,为了某种事业卑贱地活着。
这是种痛苦的生活方式,但绝大多数人会为了生活背叛心灵。
最后霍尔顿生了场大病进了医院,至于后来的事,无人知晓。
于是留在书中的霍尔顿再也没有长大,我想他依然是那个天真的,单纯的“坏”孩子。
成长似乎是个永恒的话题,有时候,懵懂的我们选择把自己的不满和内心的小叛逆藏匿于心中;有时候,为了迎合社会,我们学会了伪装,学会了恭维,学会了欺骗,学会了送给别人一个个假笑;有时候,为了追逐名利,我们麻痹了自己的内心,封锁住心中真实的想法,用一份份赤裸裸的假模假式包裹自己,竭尽全力不让真实的内心显露于外。
我们越是这样做,越是会发现——其实别人都在这么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