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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个梦张晓风读后感

时间:2014-08-09 14:32

我有一个梦想_张晓风读后感

读到我有一个梦想,我对此文非常崇敬。

这样震撼人心,激励斗志,充分论理,洋溢热情,坚定信念,逻辑严密的演讲很少见。

不论从思想性和艺术性上都可称得上极品。

他的演讲,揭露问题一针见血,毫不隐晦,明明白白。

你看:“一百年后的今天,在种族隔离的镣铐和种族歧视的枷锁下,黑人的生活备受压榨。

一百年后的今天,黑人仍生活在物质充裕的海洋中一个穷困的孤岛上。

一百年后的今天,黑人仍然萎缩在美国社会的角落里,并且意识到自己是故土家园中的流亡者。

” 他的演讲,提出斗争的目的要求十分的清楚和坚定。

他说:“现在有人问热心民权运动的人,‘你们什么时候才能满足?’ 只要黑人仍然遭受警察难以形容的野蛮迫害,我们就绝不会满足。

只要我们在外奔波而疲乏的身躯不能在公路旁的汽车旅馆和城里的旅馆找到住宿之所,我们就绝不会满足。

只要黑人的基本活动范围只是从少数民族聚居的小贫民区转移到大贫民区,我们就绝不会满足。

只要密西西比仍然有一个黑人不能参加选举,只要纽约有一个黑人认为他投票无济于事,我们就绝不会满足。

不!我们现在并不满足,我们将来也不满足,除非正义和公正犹如江海之波涛。

他的演讲,对前途充满激情和希望。

他说:“如果美国要成为一个伟大的国家,这个梦想必须实现。

让自由之声从新罕布什尔州的巍峨峰巅响起来!让自由之声从纽约州的崇山峻岭响起来

让自由之声从宾夕法尼亚州阿勒格尼山的顶峰响起来! 让自由之声从科罗拉多州冰雪覆盖的洛基山响起来!让自由之声从加利福尼亚州蜿蜒的群峰响起来

不仅如此,还要让自由之声从乔治亚州的石嶙响起来

让自由之声从田纳西州的了望山响起来! 让自由之声从密西西比的每一座丘陵响起来

让自由之声从每一片山坡响起来。

当我们让自由之声响起来,让自由之声从每一个大小村庄、每一个州和每一个城市响起来时,我们将能够加速这一天的到来,那时,上帝的所有儿女,黑人和白人,犹太教徒和非犹太教徒,耶稣教徒和天主教徒,都将手携手,合唱一首古老的黑人灵歌:‘终于自由啦!终于自由啦!感谢全能的上帝,我们终于自由啦!’” 马丁路德金的梦想不只是美国黑人的梦想,实际也是世界人民共同的梦想。

他不愧获得诺贝尔和平奖。

他不应该只属于美国人民,也应该属于中国人民,属于世界人民。

我有一个梦 张晓风 赏析

梦,一个令人向字眼。

它能使人们为它而坚持的奋斗,为了它而不断努它也使许多人成为了举名的名人。

一颗种子因梦想着成为一颗萌芽而不断努力的生长;一颗萌芽因梦想着成为一株小草而不断奋斗:一株小草因梦想成为一棵小树而坚持不懈;一棵小树因梦想成为一棵参天大树而努力拼搏。

作者的梦,便是辟一间国学讲坛,这不是妄想,这是想让中国在文化领域上得以发展,这是再使中国强大。

张晓风作品1000字读后感

读《张晓风散文集》有感 我曾经以为只有惊天地泣鬼神的故事,才能写出感人肺腑的东西,读完《张晓风散文集》之后,我发现我错了,而且错的是一塌糊涂。

早前,我是不喜欢读散文的。

我总认为,所谓散文,要不就是风花雪月的文字,读的时候,令人对作者的语言功底啧啧称赞,读完之后呢

就是一头雾水,不知所云;要不就是故意将一些生活小事写得极其的煽情和繁琐,来讨得读者的同情,显得婆婆妈妈,不干脆,远不及武侠小说来的酣畅淋漓。

这次应师父要求,要写一篇读后感,将家里的书翻了个底朝天,要不就是已经看过很多遍的,要不就是枯燥的令人想起就害怕的,翻来覆去,就只剩下两本书可读。

一本是《余秋雨散文集》,另一本就是《张晓风散文集》。

曾经看过余秋雨的一些文章,写的是不错,就是觉得他这人太过浮躁和自以为是,不是很喜欢。

而对于张晓风呢

曾经听说过她,只知道她是台湾作家,很早就已经享誉文坛了。

怀着一份对女性心理的好奇,最后决定,就是她了,《张晓风散文集》。

(女性心理,为什么这么说呢

因为我平时就不知道女孩子都在想些什么,到至今为止还是单身一个,趁此机会,顺便补习一下喽) 不读也就罢了,这一读,还上瘾了。

我早年读过《红楼梦》,虽说读过,其实也就是囫囵吞枣地过了一番,现在,你要是问我里面的有关人物和情节,我也只能是摸头不知脑了。

但是,有一个人,却印象深刻,她就是林黛玉。

她长得美是一个因素,但不是全部,毕竟,《红楼梦》里美女如云。

为何会对她念念不忘

只因为她有一颗十分细腻和敏感的心。

读《张晓风散文集》,我似乎又看到了那位“行动处似弱柳扶风,娴静时如镜花照水”的林大美人。

打开《张晓风散文集》,第一篇是《地毯的那一端》。

从内容上来看,这是她即将步入婚姻殿堂前,给她的丈夫德写的一封信。

说真的,我想,任何一位男生如果读了这篇文章都会有一种想娶她的冲动。

出神入化的文笔自是不必说,更动人的是那种细腻而真挚的感情。

似一抹丝绸从指缝间穿过,又像一湾泉水,缓缓地,柔柔地,从心头流过,于是,干渴疲惫的心,变得滋润,仿佛穿越在花丛中,又似乎翱翔于彩虹之巅。

在这一刻,人世间的一切,似乎不再重要,只想“执子之手,与子偕老”,而此刻幸福似乎可以捧在手心里。

在张晓风笔下,一切似乎就这么简单,既没有天荒地老的誓言,也没有生离死别的痛楚,有的只是清而亮的星斗,有的只是朋友的一句祝福,一张贺卡。

然而就是因为这种简简单单,才让我们明白了人生不一定要轰轰烈烈,平平淡淡才是真。

而这一切却得乎她那种细腻而敏感的心,让我们知道波澜壮阔是人生,而平平常常也是人生。

仅有一颗细腻而敏感的心,对于一般人,也许就够了,但对于张晓风,却远远不够,并不是因为她有什么特别之处,而仅仅因为她是一个作家。

有人曾说,“生活不是缺少美,而是缺少发现美的眼睛”,其实也不尽然。

我记得高中有一篇文章,是王安石写的,叫《游石钟山记》,其中有一段,“郦元之所见闻,殆与余同,而言之不详……余是以记之,盖叹郦道元之简,而笑李渤之陋。

”由此可以看出郦道元很早就已经考察过石钟山了,却不为大众所知,为什么王安石一篇文章,却能让世人都知道有一个地方叫做石钟山呢

正如给岳阳楼和滕王阁题词作赋的人有很多,为什只有在范仲淹和王勃出现之后,岳阳楼和滕王阁才为世人所知

郦道元和那些曾经给岳阳楼和滕王阁题词的人,都有一颗细腻而敏感的心,而且也发现了美,只是缺少了一样东西,那就是情趣,所以他们注定成不了真正的作家。

而张晓风之所以能成为一个作家,除了有一颗细腻而敏感的心,就是因为她的文章还有一番情趣。

人不吃饭可以活七天,但是人不喝水却只能活三天。

世上还有什么比水更美,但是你喜欢去喝一杯白开水吗

你不喜欢,我也不喜欢。

怎样将这杯白开水喝下肚,你可以给它加一点你喜欢的味道。

而情趣呢

就是将这杯白开水变成可口可乐的味道。

喝水烧菜有现成的味道可以用,但一位作家所需要的“味道”却要她本人去调。

如果没有对生活的亲身体验,如果没有属于自己独特的思维,那是万万调不出来的。

看张晓风的散文,不是看死了一书的琐屑,而是看活了一书的幸福。

山不再是平白的如一幅画,而水不再是空洞的如一句话。

我记得,里头有一篇文章,叫《常常,我想起那座山》。

“是中国人,就有权利向上帝要一座山。

”而她要的那座山就叫拉拉山。

为什么要拉拉山啊

“因为这里也是山,那里也是山,山跟山都拉起手来了。

”中国人看山,怎能错过水呢

在古人眼里,山和水就是一对孪生兄弟。

“山不在高,有仙则名;水不在深,有龙则灵。

”“山不厌高,海不厌深,周公吐哺,天下归心。

”就是明证。

所以,她继续写到,“峰回路转,时而是左眼读水,右眼阅山,时而是左眼被览一页页的山,时而是右眼圈点一行行的水——山水的巨帙是如此观之不尽。

独自一人来面领山水的圣谕。

”这就是“风景是有性格的”。

当风景都有性格的时候,你还要怎样的情趣

我常常见到一群人,他们总喜欢伸出一个手指头,然后不停地摇晃,接着头一摆,很心满意足地甩出一句话:“你太嫩了

”这时,看听的人没有说话,就更得意了,顺便还翘成个二郎腿,抖得不行。

我不敢想象,当张晓风碰见这样一群人时,会是怎样的一番情景

我不敢说,我是一个成熟的人。

说实在的,何谓成熟,何为幼稚,我都分不清。

读张晓风的文章,还以为自己回到了童年时候,天马行空的想象,简单而纯朴的想法,读着读着, 感觉自己就像老了许久,突然又变年轻了。

而她呢

却像一个活泼可爱的小姑娘,活蹦乱跳地,演绎着一个美好的世外桃源。

我突然又想起了佛家的一句话:“四大皆空。

”通俗一点说就是看破红尘。

可是,人生在世,怎能无情

一切皆空,实在太难。

人生的意义何在

我不知道。

但是我却知道一点,人活着,就是要让自己快乐,让身边的人快乐。

委曲求全算快乐吗

尔虞我诈算快乐吗

勾心斗角算快乐吗

说人家“太嫩了”的人知道什么是成熟吗

是委曲求全,是尔虞我诈,还是勾心斗角

读张晓风的散文,我读到了一种最原始最淳朴的感情,既没有一脸严词的说教,也没有故作深沉的讲理。

有的只是充满乐趣的生活小事,有的只是一些单纯而奇趣的想法。

当然,如果仅仅只是局限于此,未免显得确实有点天真,而张晓风的高明之处,就是在这种简单有趣的生活琐事和淳朴的想法背后,让我们明白了生活。

就好像从一滴水中让我们看到了整个世界。

有一篇文章,印象很是深刻,叫《鼻子底下就是路》。

整篇文章并没有长篇大论的演讲,也没有故意的煽情;仅仅只是通过生活中的一些小事,小到什么程度呢

小到问路这么简单,小到仅限于婆孙之间的一些家常。

而在文章的最后,却水到渠成的引出了这样一段话:“每一次,我在陌生的城里问路,每一次我接受陌生人的指点和微笑,我都会想起外婆,谁也不是一出世就藏有一张地图的人,天涯的道路也无非边走边问,一路问出来的啊

”简洁明了的一段话,却将生活的真谛揭露无遗,让人受益匪浅。

而衔接的却是天衣无缝,真可谓“天然去雕饰,不露斧凿之痕”。

-----于无声中听大音;-----于无形中见功底;-----于点滴中现情趣;-----于细微处见真情。

山不在呆板,水不再空洞,独到的眼光令人折服,敏锐的思维让人惊叹,这就是《张晓风散文集》带来的。

张晓风 《尘缘》读后感 (七十字,八十字即可)急啊.............

尘缘 ——近期读的张晓风很深情的一篇文章大约两岁吧,那时的我。

父亲中午回家吃饭,匆匆又要赶回办公室去。

我不依,抓住他宽边的军腰带不让他系上,说:“你戴上这个就是要走了,我不要

”我抱住他的腿不让他走。

那时代的军人军纪如山,父亲觉得迟到之罪近乎通敌。

他一把抢回了腰带,还打了我--这事我当然不记得了,是父亲自己事后多次提起,我才印象深刻。

父亲每提此事,总露出一副深悔的样子,我有时想,挨那一顿打也真划得来啊,父亲因而将此事记了一辈子,悔了一辈子。

“后来,我就舍不得打你。

就那一次。

”他说。

那时,两岁的我不想和父亲分别。

半个世纪之后,我依然抵赖,依然想抓住什么留住父亲,依然对上帝说: “把爸爸留给我吧

留给我吧

” 然而上帝没有允许我的强留。

当年小小的我不知道自己为什么留不住爸爸,半世纪后,我仍然不明白父亲为什么非走不可

当年的我知道他系上腰带就会走,现在的我知道他不思饮食,记忆涣散便也是要走。

然而,我却一无长策,眼睁睁看着老迈的他杳杳而逝。

记忆中小时候,父亲总是带我去田间散步,教我阅读名叫“自然”的这部书。

他指给我看螳螂的卵,他带回被寄生蜂下过蛋的虫蛹。

后来有一次我和五阿姨去散步,三岁的我偏头问阿姨道: “你看,菜叶子上都是洞,是怎么来的

” “虫吃的。

”阿姨当时是大学生。

“那,虫在哪里

” 阿姨答不上来,我拍手大乐。

“哼,虫变蛾子飞跑了,你都不知道,虫变蛾子飞跑了

你都不知道

” 我对生物的最初惊艳,来自父亲,我为此终生感激。

然而父亲自己蜕化而去的时候,我却痛哭不依,他化蝶远

张晓风散文《魔季》读后感···

蓝天打了蜡,在这样的春天。

在这样的春天,小树叶儿也都上了釉彩。

世界,忽然显得明朗了。

我沿着草坡往山上走,春草已经长得很浓了。

唉,春天老是这样的,一开头,总惯于把自己藏在峭寒和细雨的后面。

等真正一揭了纱,却又谦逊地为我们延来了长夏。

山容已经不再是去秋的清瘦了,那白绒绒的芦花海也都退潮了,相思树是墨绿的,荷叶桐是浅绿的,新生的竹子是翠绿的,刚冒尖儿的小草是黄绿的。

还是那些老树的苍绿,以及藤萝植物的嫩绿,熙熙攘攘地挤满了一山。

我慢慢走着,我走在绿之上,我走在绿之间,我走在绿之下,绿在我里,我在绿里。

阳光的酒调是很淡,却很醇,浅浅地斟在每一个杯形的小野花里。

到底是一位怎样的君王要举行野宴呢

何必把每个角落都布置得这样豪华雅致呢

让走过的人都不免自觉寒酸了。

那片大树下的厚毡是我们坐过的,在那年春天。

今天我走过的时候,它的柔软仍似当年,它的鲜绿仍似当年,甚至连织在上面的小野花也都娇美如昔,啊,春天,那甜甜的记忆又回到我的心头来了——其实不是回来,它一直存在着的

我禁不住怯怯地坐下,喜悦的潮音低低回响着。

清风在细叶间穿梭,跟着他一起穿梭的还有蝴蝶。

啊,不快乐真是不合理的——在春风这样的旋律里。

所有柔嫩的枝叶都邀舞了,沙沙地响起一片搭虎绸和细纱相擦的衣裙声。

四月的音乐季呢

(我们有多久不闻丝竹的声音了

)宽广的音乐台上,响着甜美渺远的木萧,古典的七古弦琴,以及琮琮然的小银铃,合奏着繁复而又和谐的曲调。

我们己把窗外的世界遗忘得太久了,我们总喜欢过着四面混凝土的生活。

我们久已不能像那些溪畔草地上执竿的牧羊人,以及他们仅避风雨的帐棚。

我们同样也久已不能想象那些在陇亩间荷锄的庄稼人,以及他们只足容膝的茅屋。

我们不知道脚心触到青草时的恬适,我们不晓得鼻腔遇到花香时的兴奋。

真的,我们是怎么会疾[马矣]得那么厉害的

那边,清澈的山涧流着,许多浅紫、嫩黄的花瓣上下飘浮,像什么呢

我似乎曾经想画过这样一张画——只是,我为什么如此想画呢

是不是因为我的心底也正流着这样一带涧水呢

是不是由于那其中也正轻搅着一些美丽虚幻的往事和梦境呢

啊,我是怎样珍惜着这些花瓣啊,我是多么想掬起一把来作为今早的晨餐啊

忽然,走来一个小女孩。

如果不是我看过她,在这样薄雾未散尽、阳光诡谲闪烁的时分,我真要把她当作一个小精灵呢

她慢慢地走着,好一个小山居者,连步履也都出奇地舒缓了。

她有一种天生的属于山野的纯朴气质,使我不自己地想逗她说几话。

“你怎么不上学呢

凯凯。

”)“老师说,今天不上学,”她慢条斯理地说,“老师说,今天是春天,不用上学。

”]t啊,春天

我想她说的该是春假,但这又是多么美的语误啊

春天我们该到另一所学校去念书的。

去念一册册的山,一行行的水。

去速记风的演讲,又数骤云的变化。

真的,我们的学校少开了许多的学分,少聘了许多的教授。

我们还有许多值得学习的,我们还有太多应该效法的。

真的呢,春天绝不该想鸡兔同笼,春天也不该背盎格鲁撒克逊人的土语,春天更不该收集越南情势的资料卡。

春天春天,春天来的时候我们真该学一学鸟儿,站在最高的枝柯上,抖开翅膀来,晒晒我们潮湿己久的羽毛。

那小小的红衣山居者委好奇地望着我,稍微带着一些打趣的神情。

我想跟她说些话,却又不知道该讲些什么。

终于没有说——我想所有我能教她的,大概春天都已经教过她了。

|慢慢地,她俯下身去,探手入溪。

花瓣便从她的指间闲散地流开去,她的颊边忽然漾开一种奇异的微笑,简单的、欢欣的、却又是不可捉摸的笑。

我又忍不住叫了她一声——我实在仍然怀疑她是笔记小说里的青衣小童。

(也许她穿旧了那袭青衣,偶然换上这件的吧

)我轻轻地摸着她头上的蝴蝶结。

“凯凯。

”“嗯

”“你在干什么

”“我,”她踌躇了一下,茫然地说,“我没干什么呀

”多色的花瓣仍然在多声的涧水中淌过,在她肥肥白白的小手旁边乱旋。

忽然,她把手一握,小拳头里握着几片花瓣。

她高兴地站起身来,将花瓣住小红裙里一兜,便哼着不成腔的调儿走开了。

?我的心像是被什么击了一下,她是谁呢

是小凯凯吗

还是春花的精灵呢

抑或,是多年前那个我自己的重现呢

在江南的那个环山的小城里,不也住过一个穿红衣服的小女孩吗

在春天的时候她不是也爱坐在矮矮的断墙上,望着远远的蓝天而沉思吗

她不是也爱去采花吗

爬在树上,弄得满头满脸的都是乱扑扑的桃花瓣儿。

等回到家,又总被母亲从衣领里抖出一大把柔柔嫩嫩的粉红。

她不是也爱水吗

她不是一直梦想着要钓一尾金色的鱼吗

(可是从来不晓得要用钓钩和钓饵。

)每次从学校回来,就到池边去张望那根细细的竹竿。

俯下身去,什么也没有——除了那张又圆又憨的小脸。

啊,那个孩子呢

那个躺在小溪边打滚,直揉得小裙子上全是草汁的孩子呢

她隐藏到什么地方去了呢

4在那边,那一带疏疏的树荫里,几只毛茸茸的小羊在啮草,较大的那只母羊很安详地躺着。

我站得很远,心里想着如果能模摸那羊毛该多么好。

它们吃着、嬉戏着、笨拙的上下跳跃着。

啊,春天,什么都是活泼泼地,都是喜洋洋的,都是嫩嫩的,都是茸茸的,都是叫人喜欢得不知怎么是好的。

稍往前走几步,慢慢进入一带浓烈的花香。

暖融融的空气里加调上这样的花香真是很醉人的,我走过去,在那根陡的斜坡上,不知什么人种了一株栀子花。

树很矮,花却开得极璀璨,白莹莹的一片,连树叶都几乎被遮光了。

像一列可以采摘的六角形星子,闪烁着清浅的眼波。

这样小小的一棵树,我想,她是拼却了怎样的气力才绽出这样的一树春华呢

四下里很静,连春风都被甜得腻住了——我忽然发现自己已经站了很久,哦,我莫不是也被腻住了吧

乍酱草软软的在地上摊开、浑朴、茂盛,那气势竟把整个山顶压住了。

那种愉快的水红色,映得我的脸都不自觉地热起来了

山下,小溪蜿蜒。

从高处俯视下去,阳光的小镜子在溪面上打着晚晃晃的信号,啊,春天多叫人迷惘啊

它究竟是怎么回事呢

是谁负责管理这最初的一季呢

他想来应该是一种神奇的艺术家了,当他的神笔一挥,整个地球便美妙地缩小了,缩成了一束花球,缩成一方小小的音乐匣子。

他把光与色给了世界,把爱与笑给了人类。

啊,春天,这样的魔季

小溪比冬天涨高了,远远看去,那个负薪者正慢慢地涉溪而过。

啊,走在春水里又是怎样的滋味呢

或许那时候会恍然以为自己是一条鱼吧

想来做一个樵夫真是很幸福的,肩上挑着的是松香,(或许还夹杂着些山花野草吧

)脚下踏的是碧色琉璃,(并且是最温软、最明媚的一种。

)身上的灰布衣任山风去刺绣,脚下的破草鞋任野花去穿缀。

嗯,做一个樵夫真是很叫人嫉妒的。

而我,我没有溪水可涉,只有大片大片的绿罗裙一般的芳草,横生在我面前。

我雀跃着,跳过青色的席梦思。

山下阳光如潮,整个城布都沉浸在春里了。

我遂想起我自己的那扇红门,在四月的阳光里,想必正焕发着红玛瑙的色彩吧

他在窗前坐着,膝上放着一本布瑞克的国际法案,看见我便迎了过来。

我几乎不能相信,我们已在一个屋顶下生活了一百多个日子。

恍惚之间,我只觉得这儿仍是我们共同读书的校园。

而此时,正是含着惊喜在楼梯转角处偶然相逢的一刹那。

不是吗

他的目光如昔,他的声音如昔,我怎能不误认呢

尤其在这样熟悉的春天,这样富于传奇气氛的魔术季。

前庭里,榕树抽着纤细的芽儿,许多不知名的小黄花正摇曳着,像一串晶莹透明的梦。

还有古雅的蕨草,也善意地延着墙角滚着花边儿。

啊,什么时候我们的前庭竟变成一列窄窄的画廊了。

我走进屋里,扭亮台灯,四下便烘起一片熟杏的颜色。

夜已微凉,空气中沁着一些凄迷的幽香。

我从书里翻出那朵栀子花,是早晨自山间采来的,我小心地把它夹入厚厚的大字典里。

“是什么

好香,一朵花吗

”“可以说是一朵花吧,”我迟疑了一下,“而事实上是1965年的春天——我们所共同盼来的第一个春天。

”我感到我的手被一只大而温热的手握住,我知道,他要对我讲什么话了。

远处的鸟啼错杂地传过来,那声音纷落在我们的小屋里,四下遂幻出一种林野的幽深——春天该是很深很浓了,我想。

张晓风散文狭路相逢的桃花读后感

女孩来,叫我跟她去采桃花,她说那是她家的桃花,我就跟她去了。

那一年,我七岁。

我们一直走一直走,三月的阳光,在我们走过时,一摊摊皆化成了水。

融融暖暖,溅溅有声。

桃花林终于到了,小女孩仰起头来,晴空下,桃枝交柯,纷纷扰扰,桃花菲薄迷离,因为人小,显得桃花高大饱满,蔽日遮天。

那天黄昏回到家里,交给妈妈一整抱的桃花。

母亲只是奇怪,为什么脱下毛衣竟抖出一捧花来

“怪事

你是怎么采花的,怎么采花采到衣服里去了

”那桃花林在柳州城,那城后来对我而言竟不再是一个地理位置,而是一种无限依柔的感觉。

记忆中满城都是山,山上有树。

人和树常在雾里浮着,至于浮桥则搭在水上,柚子花香得无处不在,柚子熟时大大的一个个堆在路边,那么圆,那么大,世上再难找到那么壮硕喜气的果子。

然后,柳州就消失了,消失了四十年。

桃花因而成为我最脆薄、不堪一触的记忆,连母亲当年的唠叨和责骂,我后来想想都觉甜美。

因为帮我牢牢记住了桃花瓣柔柔腻腻的擦触的感觉,衣领里能抖出一捧花瓣的记忆,真是豪奢侈。

中国人如果有一个理想国,它的位置便必然在溪水最清处,桃花最炽处。

它的名字必然叫做“桃花源”。

因为回不去,桃花林于我便愈来愈成为一个似真似幻的梦境,我和它之间有些的东西,那是我第一次被植物的美所刺激,也是我第一次眷眷然了解了人世有令人舍不得、放不下的东西。

听说有一位老兵,十岁左右就在故乡订了亲。

以后出来当兵、打仗、退伍、结婚、生子,今年回老家去,不知为什么,很想看看从来没见过面的未婚妻,不意遭家人拦住了,他恨道:“不甘心啊

我只想看看她是个什么样子啊

”“有什么好看的,又老又丑又一堆儿孙。

”他的大哥骂道。

而我比那老兵幸运,我所眷眷不能忘情的是桃花,桃花不会又老又丑,而且不一定要到柳州去寻找。

柳州那山城太好,前人说“”,原是指柳州有好树堪做好棺木,但对我而言,一度活在柳州也是幸福的,那样的好山好水好花好树的地方。

但不去柳州也罢,留一点怅惘在远方也好,但桃花林却非回去一趟不可。

我知道我欠桃花一段情缘,我必须再去看一次盛放到极致的桃花,我必须把七岁那年两厢照面之下,没有看清楚、讲清楚的情节再重复一次。

有许多感谢,有许多思忆,都必须我自己与桃花当面说明。

我确知在这个世界上,桃花这种花无论浪迹到天涯海角总是美丽的,但重逢的时候,我能否无愧故友

我是否仍有小女孩的丰颊黑睛,与桃花灼灼相对

今天春天,听友人说太鲁阁山里桃花开了,便一径投奔而去。

峡谷极窄,刚能容人,一路上台湾榉独排众议,不肯跟樟树、桑树以及荚迷同绿,它的颜色介乎烟红与肉红之间,时不时地冒出一两棵来,山路惊险繁奥,每转一个弯,就把自己的风景彻底否定一次。

不可思议的一条路

峡谷中的立雾溪奔窜如白练,新栽的绿叶是翠绫,油菜花则黄如丝绢,好一条华丽的“丝路”。

带路的人说桃花分六个台地,一台一台,层层涌动,我想该给它取名叫“六如”,中论世上万物,谓“如梦、如幻、如泡、如影、如露、如电”。

这六层桃花美到极致,也只能如此看待。

我们终于停下来。

面对四百多株桃花,我独自走开,倚石静坐。

奇怪的是一点也不激狂,行过如此长长的四十年,行过窄仄刚可通人的峡谷,我在山坳里与桃花重逢,在别人一片探亲潮中,我的亲人是桃花,我来此与它一叙旧情。

花色极淡,是试探地不想让人发现的胭脂。

树干虬结,似乎花色太柔太浮,所以刻意用极稳重的青黑托住。

一棵树上仿佛那树干是,花却是浪漫主义。

神话中的桃花是夸父的手杖化成的,想来夸父逐日渴死的时候,手杖也正是这枯竭干皱的颜色吧

奇怪的是,在这肃穆庄凝如铁一般的意志上何竟开出那扑簌簌的如泪如歌的颜色来

那颜色是之照水,是惊鸿之乍掠,那颜色是我贮存心头半生的一点秘密,是天地大化、洁手清心之余,为最钟爱的孩子,刻意酿下的一坛酒的酒色。

我安静地与颜色相对,只觉满心“合当如是”的坦然。

失去的岁月此刻好像忽然接上了,我仍是当年桃花林中的小女孩。

只是以前必须仰视的,现在可以平视了。

我斜靠在大青石上,望着桃花的江海,望着营营的蜂蝶,望着乌头翁和大卷尾扑翅有声的节奏,只觉得是什么好心的神仙把天地和岁月的好去摄了来,放在这小小的峡谷中了。

天地澄蓝无物,山径寂寥无为,阳光和好风都温柔千种。

我有一笔一纸和一卷诗在手,但纸笔沉落,诗则如小鱼,自己倏忽游走消失,我于是垂首睡着了。

四野桃花,委婉联袂圈出一片净土,并且守我入梦——这正是我要的,找一个幽隐深邃的桃花林子,靠一块浑然天成、仿佛仙枕的大石头,然后借一梦幽幽把前缘旧事一一续上。

晋人曾在桃花津渡上送他所爱的女子桃叶,并作。

其实,桃花季节,每一朵乍开的桃花都等于一处水光潋滟的桃花渡口,把凡人渡向不可知的前路。

真的很好,四十年后,隔着海,重新找到桃花渡口,清楚地感觉被天地和岁月爱宠的身份。

生命此刻又可以从这里撑篙出发,沿着春天的津渡而上,清溪泻玉,桃花放焰,追日的神话四伏欲出。

在一片坠落的花瓣将我惊醒之前,生命还有那么多那么丰富的情节可以一一来入梦。

张晓风 《 我喜欢》 课文

我喜欢一文是一篇_抒情文_,表达作者 热爱生活,赞美生活 的思想感情我喜欢——张晓风 我喜欢活着,生命是如此地充满了愉悦。

我喜欢冬天的阳光,在迷茫的晨雾中展开。

我喜欢那份宁静淡远,我喜欢那没有喧哗的光和热,而当中午,满操场散坐着晒太阳的人,那种原始而纯朴的意象总深深地感动着我的心。

我喜欢在春风中踏过窄窄的山径,草毒像精致的红灯笼,一路殷勤的张结着。

我喜欢抬头看树梢尖尖的小芽儿,极嫩的黄绿色中透着一派天真的粉红——它好像准备着要奉献什么,要展示什么。

那柔弱而又生意盎然的风度,常在无言中教导我一些最美丽的真理。

我喜欢看一块平平整整、油油亮亮的秧田。

那细小的禾苗密密地排在一起,好像一张多绒的毯子,是集许多翠禽的羽毛织成的,它总是激发我想在上面躺一躺的欲望。

我喜欢夏日的永昼,我喜欢在多风的黄昏独坐在傍山的阳台上。

小山谷里的稻浪推涌,美好的稻香翻腾着。

慢慢地,绚丽的云霞被浣净了,柔和的晚星遂一一就位。

我喜欢观赏这样的布景,我喜欢坐在那舒服的包厢里。

我喜欢看满山芦苇,在秋风里凄然地白着。

在山坡上,在水边上,美得那样凄凉。

那次,刘告诉我他在梦里得了一句诗:“雾树芦花连江白。

”意境是美极了,平仄却很拗口。

想凑成一首绝句,却又不忍心改它。

想联成古风,又苦再也吟不出相当的句子。

至今那还只是一句诗,一种美而孤立的意境。

我也喜欢梦,喜欢梦里奇异的享受。

我总是梦见自己能飞,能跃过山丘和小河。

我总是梦见奇异的色彩和悦人的形象。

我梦见棕色的骏马,发亮的鬣毛在风中飞扬。

我梦见成群的野雁,在河滩的丛草中歇宿。

我梦见荷花海,完全没有边际,远远在炫耀着模糊的香红——这些,都是我平日不曾见过的。

最不能忘记那次梦见在一座紫色的山峦前看日出——它原来必定不是紫色的,只是翠岚映着初升的红日,遂在梦中幻出那样奇特的山景。

我当然同样在现实生活里喜欢山,我办公室的长窗便是面山而开的。

每次当窗而坐,总沉得满几尽绿,一种说不出的柔和。

较远的地方,教堂尖顶的白色十字架在透明的阳光里巍立着,把蓝天撑得高高地。

我还喜欢花,不管是哪一种,我喜欢清瘦的秋菊,浓郁的玫瑰,孤洁的百合,以及幽闲的素馨。

我也喜欢开在深山里不知名的小野花。

十字形的、斛形的、星形的、球形的。

我十分相信上帝在造万花的时候,赋给它们同样的尊荣。

我喜欢另一种花儿,是绽开在人们笑颊上的。

当寒冷早晨我在巷子里,对门那位清矍的太太笑着说:“早

”我就忽然觉得世界是这样的亲切,我缩在皮手套里的指头不再感觉发僵,空气里充满了和善。

当我到了车站开始等车的时候,我喜欢看见短发齐耳的中学生,那样精神奕奕的,像小雀儿一样快活的中学生。

我喜欢她们美好宽阔而又明净的额头,以及活泼清澈的眼神。

每次看着他们老让我想起自己,总觉得似乎我仍是他们中间的一个。

仍然单纯地充满了幻想,仍然那样容易受感动。

当我坐下来,在办公室的写字台前,我喜欢有人为我送来当天的信件。

我喜欢读朋友们的信,没有信的日子是不可想象的。

我喜欢读弟弟妹妹的信,那些幼稚纯朴的句子,总是使我在泪光中重新看见南方那座燃遍凤凰花的小城。

最不能忘记那年夏天,德从最高的山上为我寄来一片蕨类植物的叶子。

在那样酷暑的气候中,我忽然感到甜蜜而又沁人的清凉。

我特别喜爱读者的信件,虽然我不一定有时间回复。

每次捧读这些信件,总让我觉得一种特殊的激动。

在这世上,也许有人已透过我看见一些东西。

这不就够了吗

我不需要永远存在,我希望我所认定的真理永远存在。

我把信件分放在许多小盒子里,那些关切和怀谊都被妥善的保存着。

除了信,我还喜欢看一点书,特别是在夜晚,在一灯茕茕之下。

我不是一个十分用功的人,我只喜欢看词曲方面的书。

有时候也涉及一些古拙的散文,偶然我也勉强自己看一些浅近的英文书,我喜欢他们文字变化的活泼。

夜读之余,我喜欢拉开窗帘看看天空,看看灿如满园春花的繁星。

我更喜欢看远处山坳里微微摇晃的灯光。

那样模糊,那样幽柔,是不是那里面也有一个夜读的人呢

在书籍里面我不能自抑地要喜爱那些泛黄的线装书,握着它就觉得握着一脉优美的传统,那涩黯的纸面蕴含着一种古典的美。

我很自然地想到,有几个人执过它,有几个人读过它。

他们也许都过去了。

历史的兴亡、人物的迭代本是这样虚幻,唯有书中的智慧永远长存。

我喜欢坐在汪教授家中的客厅里,在落地灯的柔辉中捧一本线装的昆曲谱子。

当他把旧的发亮的褐色笛管举到唇边的时候,我就开始轻轻地按着板眼唱起来,那柔美幽咽的水磨调在室中低回着,寂寞而空荡,像江南一池微凉的春水。

我的心遂在那古老的音乐中体味到一种无可奈何的轻愁。

我就是这样喜欢着许多旧东西,那块小毛巾,是小学四年级参加儿童周刊父亲节征文比赛得来的。

那一角花岗石,是小学毕业时和小曼敲破了各执一半的。

那具布娃娃是我儿时最忠实的伴侣。

那本毛笔日记,是七岁时被老师逼着写成的。

那两只蜡烛,是我过二十岁生日的时候,同学们为我插在蛋糕上的……我喜欢这些财富,以致每每整个晚上都在痴坐着,沉浸在许多快乐的回忆里。

我喜欢翻旧相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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