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老虎来噶下午茶读后感
《伊索寓言》中有这样一则故事,狐狸想摘葡萄吃,却摘不到,于是就说:“这葡萄是酸的。
”伊索老先生是想籍此告诉读者们,做人不能虚伪,不能随便找借口,实际上,这是种十分健康的对待生活的态度——乐观。
可以说狐狸是虚伪但也是乐观的,可惜伊索只看到了前者而忽略了后者。
生命就像一条大河,时而宁静,时而疯狂,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没有人的一生会是一马平川,沉沉浮浮,潮起潮落是难免的。
如果每件事都较真,每次失败都失落,那人类不早就气死了?乐观实际上就是一种豁达,对万事的包容。
豁达是什么?是韩魏公在小吏大破绝世珍宝后只淡淡地说句“物破自有时”;是一空大师在发现心爱的兰花因为弟子照顾不周而死时只淡淡地说句“我不是为赌气才种兰花的”;是齐恒公不计管仲追杀自己的前嫌依旧将相位叫于管仲。
最终,韩魏公千古传颂;一空大师流芳百世;齐恒公一代霸主。
美好的结局源于良好的心态。
同样地,想要让自己永远快乐,豁达依旧重要。
千万别以为事事较真是一种认真的表现,有时候,适当地丢下思想包袱也很关键,周瑜因为无法忍受诸葛亮而活活气死,项羽也因无法看透“留得青山在”的道理而在乌江留下遗憾。
快乐意味着没有烦恼,没有烦恼意味着不在意烦恼,不在意烦恼意味着豁达的人生态度。
遇到困难时,要认为这是成功之母;遇到绊脚石时,要认为这是在磨砺自己;遇到伤心事时,要认为这是在让自己成长,这样生活才能有滋有味,离郁闷远远地,生活是用来享受的,这就是快乐的秘诀。
要想快乐,就得豁达、乐观地看待人生,不要为烦恼而烦恼,要为生活而快乐。
上帝让我们来到这个世界,不就是让我们多看看、多听听吗?要想快乐,还得把烦恼抛在脑后,坚信明天回更好! 朋友,您快乐吗?如果不快乐,请换一种眼光看人生,相信我,快乐其实就在我们身边。
《最后的下午茶》阅读段 龙应台散文
网上就有人直接指出:鲁迅不会品茶。
其依据很简单,在《喝茶》一文中,鲁迅非但不能尽现喝茶的乐趣,而且还极力反对把喝茶当成一种清福,作为一个有着极高文化修为的人,他在“喝过茶,望着秋天”时,竟然不是应情应景地赋诗作词,一展儒雅风姿,而是大煞风景地“想”:不识好茶,没有秋思,倒也罢了。
这真是让人茶味索然、诗兴全无了。
周作人则不同,一样的写“喝茶”,一顿一挫都极合茶韵,一字一句皆带茶气、含茶意,他说:“喝茶当于瓦屋纸窗之下,清泉绿茶,用素雅的陶瓷茶具,同二三人共饮,得半日之闲,可抵十年尘梦。
”如此闲情逸致,当然令人神往、令人迷醉。
看来,鲁迅确是一个不知茶之真味的人了。
但是,仅仅通过一篇文章即可断定鲁迅不谙茶道、不识茶趣么
我们知道,鲁迅穷毕生之力都在做一件事情,那就是:“揭出病苦,以引起疗救的注意”。
《喝茶》一文正是以此为出发点和落脚点:鲁迅所着意之处并不在茶,而在乎揭出社会痼疾。
在鲁迅看来,麻木不仁当然不好(那样的人即使背上被刺一尖刀也会茫无知觉),但感觉太过细腻,受不得一点痛、一点苦,处处讲究精致、讲究安逸、贪图享受,也同样是一个民族“牌号”即将“倒闭的先声”。
由此,鲁迅又一次将笔触指向了广阔的社会。
事实上,在生活中,鲁迅与茶的关系极为密切,根据许广平回忆,鲁迅几乎天天喝茶,在他的日记中,与茶有关的记录也是随处可见,如赠茶给友人、捐茶参加公益活动、与友人一起外出喝茶等等。
很难想象,一个深谙中国传统文化(当然抱括茶文化),且又那样爱茶、天天喝茶的人,竟然不会品茶;即以《喝茶》一文来说,虽然作者本意不在茶,但如果我们仔细体味,就会发现,这篇文章其实已经很好地说明了鲁迅品茶的功夫及其对茶的深刻认识。
诚如有人所言,鲁迅认为喝好茶要用盖碗,这无疑是经验之见,而“色清而味甘,微香而小苦”也绝不是一个不会品茶的人所能“品”出来的。
的确,从品茶的角度来说,人们对鲁迅《喝茶》一文所反映的观点是存在着很深的误解的。
比如,鲁迅在文中屡屡提到“粗茶”、“好茶”等字眼,这其实已经包含了他对茶品的鉴别,只此一点,即可证明他是一个懂茶、会品茶之人。
同时,他说:“有好茶喝,会喝好茶,是一种‘清福’。
”这也同样是对“好茶”和“喝好茶”的一种肯定。
至于他为什么又要在“清福”两个字上加上引号,原因乃在于,在特定的历史环境与社会现实(当时的中国可谓内外交困、贫弱交加、风雨飘摇)之下,当大多数人尚处于水深火热之中,连温饱都不能解决,而且随时有生命之尤的时候,作为“上等人”,却不能与广大民众共度时艰,而去追求所谓的精致、所谓的品位,沉浸在“好茶”的清福之中不能自拔,这无疑是有悖天地良心与人的良知的。
引号所否定的并非“好茶”与“清福”本身,而是人的刻意追求精致、贪图享受的行为。
在鲁迅看来,当时的社会正像一个喉干欲裂、精疲力尽的工人,他所需要的绝不是精致和品位,而是解渴、安神、去乏、养气。
这样,鲁迅就自动与“粗人”站在了一条线上,而作为一个“粗人”,当然要有所担当,也就自然不会劳心费神地去为喝茶而喝茶,以从中喝出品位、喝出优雅、喝出诗意了。
所以,鲁迅不是不会品茶,而是不会刻意去品茶,他必须“横眉冷对千夫指”,他还将“俯首甘为儒子牛”,哪有那么多功夫去细品慢咂呢
鲁迅每天都喝茶,但大都采取一种“粗喝”的方式:茶又浓又苦,以便能提神醒脑。
当然,他并不完全拒绝精致、细腻的喝茶法,偶尔也会和朋友去品一品茶,让心灵得到暂时的休憩,正像他所说的:“感觉的细腻和锐敏,较之麻木,那当然算是进步的,然而以有助于生命的进化为限。
” 与鲁迅偏重于茶的功能性作用不同,周作人喝茶,却一定要喝“清茶”,“在赏鉴其色与香与味,意未必在止渴,自然更不在果腹了”。
但他也主张:“喝茶之后,再去继续修各人的胜业,无论为名为利,都无不可”。
可见,周氏兄弟俩在喝茶的问题上至少其观念主张并无根本抵牾,只不过各有侧重罢了。
人们常说:茶品即人品。
周氏兄弟俩在喝茶问题上的各有侧重,正是他们不同人生道路的真实反映。
当然,相比而言,他们在现实生活中的冲突远比他们在喝茶主张上的差异严重得多。
在太平盛世的今天,周作人“忙里偷闲,苦中作乐”的茶道精神与喝茶主张是值得提倡的,但是,当我们反观当时的历史环境与社会实情,他以不作为的姿态,主动疏离风云变幻的社会环境,放逐作为一个受过新文化濡养、出过国留过学的知识分子的社会担当, 就并不可取。
而鲁迅从品茶出发,考察人间世相,针砭社会时弊,充分地展现出了他一以贯之的斗士风采。
诚然,鲁迅舍弃在茶中悟道、在茶中得闲乐而直接向社会丑陋现实开刀的做法,与我们想象中的茶道与茶义并不相符,但是,如果我们能够结合当时历史与鲁迅本本人的人生际遇(尤其是其思想演进历程)“知人论世”地对他的喝茶主张进行考察,就会深深地明白他的良苦用心,同时也会对茶道、茶义等有一些新的理解和认识。
附:鲁迅《喝茶》 有好茶喝,会喝好茶,是一种“清福”。
不过要享这“清福”,首先就须有工夫,其次是练习出来的特别的感觉。
由这一极琐屑的经验,我想,假使是一个使用筋力的工人,在喉干欲裂的时候,那么,即使给他龙井芽茶,珠兰窨片,恐怕他喝起来也未必觉得和热水有什么大区别罢。
所谓“秋思”,其实也是这样的,骚人墨客,会觉得什么“悲哉秋之为气也”,风雨阴晴,都给他一种刺戟,一方面也就是一种“清福”,但在老农,却只知道每年的此际,就要割稻而已。
于是有人以为这种细腻锐敏的感觉,当然不属于粗人,这是上等人的牌号。
然而我恐怕也正是这牌号就要倒闭的先声。
我们有痛觉,一方面是使我们受苦的,而一方面也使我们能够自卫。
假如没有,则即使背上被人刺了一尖刀,也将茫无知觉,直到血尽倒地,自己还不明白为什么倒地。
但这痛觉如果细腻锐敏起来呢,则不但衣服上有一根小刺就觉得,连衣服上的接缝,线结,布毛都要觉得,倘不穿“无缝天衣”,他便要终日如芒刺在身,活不下去了。
但假装锐敏的,自然不在此例。
感觉的细腻和锐敏,较之麻木,那当然算是进步的,然而以有助于生命的进化为限。
如果不相干,甚而至于有碍,那就是进化中的病态,不久就要收梢。
我们试将享清福,抱秋心的雅人,和破衣粗食的粗人一比较,就明白究竟是谁活得下去。
喝过茶,望着秋天,我于是想:不识好茶,没有秋思,倒也罢了。
周作人《喝茶》 前回徐志摩先生在平民中学讲“吃茶”──并不是胡适之先生所说的“吃讲茶”──我没有工夫去听,又可惜没有见到他精心结构的讲稿,但我推想他是在讲日本的“茶道”(英文译作Teaism),而且一定说的很好。
茶道的意思,用平凡的话来说,可以称作“忙里偷闲,苦中作乐”,在不完全的现世享乐一点美与和谐,在刹那间体会永久,是日本之“象征的文化”里的一种代表艺术。
关于这一件事,徐先生一定已有透彻巧妙的解说,不必再来多嘴,我现在所想说的,只是我个人的很平常的喝茶观罢了。
喝茶以绿茶为正宗,红茶已经没有什么意味,何况又加糖──与牛奶
葛辛(GeorgeGissing)的、草堂随笔”(原名PrivatePapersofHenryRyecroft)神是很有趣味的书,但冬之卷里说及饮茶,以为英国家庭里下午的红茶与黄油面包是一日中最大的乐事,东方饮茶已历千百年,未必能领略此种乐趣与实益的万分之一,则我殊不以为然。
红茶带“土斯”未始不可吃,但这只是当饭,在肚饥时食之而已;我的所谓喝茶,却是在喝清茶,在赏鉴其色与香与味,意未必在止渴,自然更不在果腹了。
中国古昔曾吃过煎茶及抹茶,现在所用的都是泡茶,冈仓觉三在《茶之书》(BookofTea,1919)里很巧妙的称之曰“自然主义的茶”,所以我们所重的即在这自然之妙味。
中国人上茶馆去,左一碗右一碗的喝了半天,好象是刚从沙漠里回来的样子,颇合于我的喝茶的意思(听说闽粤有所谓吃工夫茶者自然更有道理),只可惜近来太是洋场化,失了本意,其结果成为饭馆子之流,只在乡村间还保存一点古风,唯是屋字器具简陋万分,或者但可称为颇有喝茶之意,而未可许为已得喝茶之道也。
喝茶当于瓦屋纸窗下,清泉绿茶,用素雅的陶瓷茶具,同二三人共饮,得半日之闲,可抵十年的尘梦。
喝茶之后,再去继续修各人的胜业,无论为名为利,都无不可,但偶然的片刻优游乃正亦断不可少。
中国喝茶时多吃瓜子,我觉得不很适宜,喝茶时可吃的东西应当是清淡的“茶食”。
中国的茶食却变了“满汉饽饽”,其性质与“阿阿兜”相差无儿,不是喝茶时所吃的东西了。
日本的点心虽是豆米的成品,但那优雅的形色,朴素的味道,很合于茶食的资格,如各色的“羊羹”(据上田恭辅氏考据,说是出于中国唐时的羊肝饼),尤有特殊的风味。
江南茶馆中有一种“干丝”,用豆腐千切成细丝,加姜丝酱油,重汤炖热,上浇麻油,必以供客,其利益为“堂倌”所独有。
豆腐干中本有一种“茶干”,今变而为丝,亦颇与茶相宜。
在南京时常食此品,据云有某寺方丈所制为最,虽也曾尝试,却已忘记,所记得者乃只是下关的江天阁而已。
学生们的习惯,平常“干丝”既出,大抵不即食,等到麻油再加,开水重换之后,始行举箸,最为合式,因为一到即罄,次碗继至,不遑应酬,否则麻油三浇,旋即撤去,怒形于色,未免使客不欢而散,茶意都消了。
吾乡昌安门外有一处地方名三脚桥(实在并无三脚,乃是三出,因以一桥而跨三汊的河上也),其地有豆腐店日周德和者,制茶干最有名。
寻常的豆腐干方约寸半,厚可三分,值钱二文,周德和的价值相同,小而且薄,才及一半,黝黑坚实,如紫檀片。
我家距三脚桥有步行两小时路程,故殊不易得,但能吃到油炸者而已。
每天有人挑担设炉镬,沿街叫卖,其词曰: 辣酱辣, 麻油炸, 红酱搽,辣酱1: 周德和格五香油炸豆腐干。
其制法如上所述,以竹丝插其末端,每枚三文。
豆腐干大小如周德和,而甚柔软,大约系常品,唯经过这样烹调,虽然不是茶食之一,却也不失为一种好豆食。
──豆腐的确也是极好的佳妙的食品,可以有种种的变化,唯在西洋不会被领解,正如茶一般。
日本用茶淘饭,名日“茶渍”,以腌菜及“泽庵”即福建的黄土萝卜,日本泽庵法师始传此法,盖从中国传去)等为佐,很有清谈而甘香的风味。
中国人未尝不这样吃,唯其原因,非由穷因即为节省,殆少有故意往清茶淡饭中寻其固有之味者,此所以为可惜也。
喝咖啡多久后开始提神
读《“天桥”上的妈妈》有感 “世上只有妈妈好,有妈的孩子像块宝•••”每当我唱起这首动听的歌,就不禁想起《“天桥”上的妈妈》这篇文章。
这篇文章讲的是:主人公吴存君非常爱玩游戏。
一次,他又玩到深夜两点多。
一声吼,他看到了愤怒到极点的妈妈。
第一反应就是跑。
为了摆脱妈妈的追赶,小主人公走上了一根直径为0.25离地面有六、七层高的“天桥”。
(水泥管)。
他妈妈有恐高症,只有他过了天桥,就拿他没办法了。
他走上去的时候,妈妈流下了眼泪,就是这眼泪,让他感到压抑,她对妈妈说:“有本事你走过来。
”竟想不到的是,妈妈走上了“天桥”,她的身体东摇西晃,终于走过了。
吴存君打算接受妈妈的任何惩罚。
可妈妈只说了两个字:“回家”。
是什么力量让有恐高症的妈妈勇敢地走上了天桥
是母爱。
母爱如大海,总是包容孩子们的一次次错误。
为了孩子,母亲愿意付出一切代价,乃至是生命。
可在成长的过程中谁能明白母亲的良苦用心
又是母亲可能会发脾气,那是希望我们吸取教训。
天下哪有母亲不爱自己的孩子
在生活中,我也是一个迷,是电视迷。
每次妈妈下班回来,我都在看电视,妈妈让我把电视关了,我总是不高兴地走了,还有点烦妈妈。
可仔细想想,妈妈是为了不让我近视才关电视的。
我们应该理解妈妈。
珍惜吧
不珍惜母爱的人,迟早会后悔。
在新的一年里,做个懂事的好孩子,不要让母亲为了我们冒险和流泪
让我们做个有用的人,为我们的母亲争口气吧
芳香百里馨读后感
——无不循天之功,因人之力,思之令人五内感激;至于一桌之上,含哺之恩,共箸之精,乡关之爱,泥土之亲,无不令人庄严—— 白柚 每年秋深的时候,我总去买几只大白柚。
,这件事年复一年的做着,后来竟变成一件慎重其事如典仪一般的行为了。
大多数的人都只吃文旦,文旦是瘦小的、纤细的、柔和的,我嫌它甜得太软弱。
我喜欢柚子,柚子长得极大,极重,不但圆,简直可以算做是扁是,好的柚瓣总是涨得太大,把瓣膜都能涨破了,真是不可思议。
吃柚子多半是在子夜时分,孩子睡了,我和丈夫在一盏灯下慢慢地剥开那芳香诱人的绿皮。
柚瓣总是让我想到宇宙,想到彼此牵绊互相契合的万类万品。
我们一瓣一瓣地吃完它,情绪上几乎有一种虔诚。
人间原是可以丰盈完整,相与相洽,像一只柚子。
当我老时,秋风冻合两肩的季节,你,仍偕我去市集上买一只白柚吗,灯下一圈柔黄——两头华发渐渐相对成两岸的芦苇,你仍与我共食一只美满丰盈的白柚吗
面包出炉时刻 我最不能抗拒的食物,是。
面包、烤饼、剔圆透亮的饭粒都使我忽然感到饥饿。
现代人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是“吃肉的一代”,但我很不光采的坚持着喜欢面和饭。
有次,是下雨天,在乡下的山上看一个陌生人的葬仪,主礼人捧着一箩谷子,一边洒一边念,“福禄子孙——有喔——”忽然觉得眼眶发热,忽然觉得五谷真华丽,真完美,黍稷的馨香是可以上荐神明,下慰死者的。
是三十岁那年吧,有一天,正慢慢地嚼着一口饭,忽然心中一惊,发现满口饭都是一粒一粒的种子。
一想到种子立刻懔然敛容,不知道吃的是江南那片水田里的稻种,不知是经过几世几劫,假多少手流多少汗才到了台湾,也不知它是来自嘉南平原还是遍野甘蔗被诗人形容甜如“一块方糖”的小城屏东,但不管这稻米是来自何处,我都感激,那里面有叨叨絮絮的深情切意,从唐虞上古直说到如今。
我也喜欢面包,非常喜欢。
面包店里总是涨溢着烘培的香味,我有时不买什么也要进去闻闻。
冬天下午如果碰上面包出炉时刻真是幸福,连街上的空气都一时喧哗哄动起来,大师傅捧着个黑铁盘子快步跑着,把烤得黄脆焦香的面包神话似的送到我们眼前。
我尤其喜欢那种粗大圆涨的麸皮面包,我有时竟会傻里傻气地买上一堆。
传说里,道家修仙都要“避谷”,我不要“避谷”,我要做人,要闻它一辈子稻香麦香。
我有时弄不清楚我喜欢面包或者米饭的真正理由,我是爱那荧白质朴远超乎酸甜苦辣之上的无味之味吗
我是爱它那一直是穷人粮食的贫贱出身吗
我是迷上了那令我恍然如见先民的神圣肃穆的情感吗,或者,我只是爱那炊饭的锅子乍掀、烤炉初启的奇异喜悦呢
我不知道,我只知道在这个杂乱的世纪能走尽长街,去伫立在一间面包店里等面包出炉的一刹那,是。
球与煮饭 我每想到那个故事,心里就有点酸恻,有点欢忭,有点惆怅无奈,却又无限踏实。
那其实不是一则故事,那是报尾的一段小新闻,主角是的妻子,那阵子正是热门,他的全垒打眼见要赶到美国某球员的前面去了。
他果真赶过去了,全日本守在电视机前的观众疯了
他的两个孩子当然更疯了
事后照例有记者去采访,要的妻子发表感想——记者真奇怪,他们老是假定别人一脑子都是感想。
“我当时正在厨房里烧菜——听到小孩大叫,才知道的。
” 不知道那是她生平的第几次烹调,孩子看完球是要吃饭的,丈夫打完球也是得侍候的,她日复一日守着厨房——没人来为她数记录,连她自己也没数过。
世界上好像没有女人为自己的数算记录,一个女人如果熬到五十年金婚,她会烧五万四千多顿饭,那真是疯狂,女人硬是把小小的厨房用馨香的火祭供成了庙宇了。
她自己是终身以之的祭司,比任何僧侣都虔诚,一日三举火,风雨寒暑不断,那里面一定有些什么执着,一定有些什么令人落泪的温柔。
让全世界去为那一棒疯狂,对一个终身执棒的人而言,每一棒全垒打和另一棒全垒打其实都一样,都一样是一次完美的成就,但也都一样可以是一种身清气闲不着意的有如呼吸一般既神圣又自如的一击。
东方哲学里一切的好都是一种“常”态,“常”字真好,有一种天长地久无垠无垠的大气魄。
那一天,全日本也许只有两个人没有守在电视机前,只有两个人没有盯着记录牌看,只有两个人没有发疯,那是王贞治的妻子和王贞治自己。
香椿 香椿芽刚冒上来的时候,是暗红色,仿佛可以看见一股地液喷上来,把每片嫩叶都充了血。
每次回屏东娘家,我总要摘一大抱香椿芽回来,孩子们都不在家,老爸老妈坐对四棵前后院的香椿,当然是来不及吃的。
记忆里妈妈不种什么树,七个孩子已经够排成一列树栽子了,她总是说“都发了人了,就发不了树啦
”可是现在,大家都走了,爸妈倒是弄了前前后后满庭的花,满庭的树。
我踮起脚来,摘那最高的尖芽。
,椿树是里被看作一种象征父亲的树。
对我而言,椿树是父亲,椿树也是母亲,而我是站在树下摘树芽的小孩。
那样坦然的摘着,那样心安理得的摘,仿佛做一棵香椿树就该给出这些嫩芽似的。
年复一年我摘取,年复一年,那棵树给予。
我的手指已习惯于接触那柔软潮湿的初生叶子的感觉,那种攀摘令人惊讶浩叹,那不胜柔弱的嫩芽上竟仍把得出大地的脉动,所有的树都是大地单向而流的血管,而香椿芽,是大地最细致的微血管。
我把主干拉弯,那树忍着,我把支干扯低,那树忍着,我把树芽采下,那树默无一语。
我撇下树回头走了,那树的伤痕上也自己努力结了疤,并且再长新芽,以供我下次攀摘。
我把树芽带回台北,放在冰箱里,不时取出几枝,切碎,和蛋,炒得喷香的放在餐桌上,我的丈夫和孩子争着嚷着炒得太少了。
我把香椿挟进嘴里,急急地品味那奇异的芳烈的气味,世界仿佛一刹时凝止下来,的魔鬼给予的种种尘世欢乐之后仍然迟迟说不出口的那句话,我觉得我是能说的。
“太完美了,让时间在这一瞬间停止吧
” 不纯是为了那树芽的美味,而是为了那背后种种因缘,岛上最南端的小城,城里的老宅,老宅的故园,园中的树,象征父亲也象征母亲的树。
万物于人原来蚵以如此亲和的。
吃,原来也可以像宗教一般庄严肃穆的。
我有时候绕路跑到信义路四段,专为买几个。
我不喜欢油炸的那种,我喜欢干炕的。
买的时候,心情照例是开朗的,即使排队等也觉高兴——因为毕竟证明吾道不孤,有那么多人喜欢它
我喜欢看那两个人合作无间的一个杆,一个炕,那种美好的搭配间仿佛有一种韵律似的,那种和谐不下于钟跟鼓的完美韵律,或日跟夜的循环交错的完美韵律。
我其实并不喜欢韭菜的冲味,但却仍旧去买——只因为喜欢买,喜欢看热烫鼓腹的合子被一把长铁叉翻取出来的刹那。
我又喜欢“合子”那两个字,一切“有容”的食物都令我觉得神秘有趣,像包子、饺子、春卷,都各自含容着一个奇异的小世界,像宇宙包容着银河,一只合子也包容着一片小小的乾坤。
合子是北方的食物,一口咬下仿佛能咀嚼整个,那些麦田,那些杂粮,那些硬茧的手
那些一场骤雨乍过在后院里新剪的春韭。
我爱这种食物。
有一次,我找到漳州街,去买山东煎饼(一种杂粮混制的极薄的饼),但去晚了,房子拆了,我惆怅的站在路边,看那跋扈的大厦傲然地在搭钢筋,我不知到哪里去找那失落的饼。
而韭菜合子侥幸还在满街贩卖。
我是去买一样吃食吗
抑是去找寻一截可以摸可以嚼的乡愁
瓜子 丈夫喜欢瓜子,我渐渐也喜欢上了,老远也跑到西宁南路去买,因为他们在封套上印着“徐州”两个字。
徐州是我没有去过的故乡。
人是一种麻烦的生物。
我们原来不必有一片屋顶的,可是我们要。
屋顶之外原来不必有四壁的,可是我们要。
四壁之间又为什么非有一盏秋香绿的灯呢
灯下又为什么非有一张桌子呢
桌子上摆完了三餐又为什么偏要一壶茶呢
茶边凭什么非要碟瓜子不可呢
可是,我们要,因为我们是人,我们要属于自己的安排。
欲求,也可以是正大光明的,也可以是“此心可质天地的”。
偶尔,夜深时,我们各自看着书或看着报,各自嗑着瓜子,有一搭没一搭地聊着,下一句也许是愁烦小女儿不知从哪里搞来一只猫,偷偷放在阳台上养,中间一句也许是谈一个二十年前老友的婚姻,而下面一句也许忽然想到组团到美国演出还差多少经费。
我们说着话,瓜子壳渐渐堆成一座山。
许多事,许多事,许多说了的和没说的全在嗑瓜子的时刻完成。
孩子们也爱瓜子,可是不会嗑,我们把嗑好的白白的瓜子仁放在他们白白的小手上,他们总是一口吃了,回过头来说:“还要
” 我们笑着把他们支走了。
嗑瓜子对我来说是过年的项目之一。
小时候,听大人说:“有钱天天过年,没钱天天过关。
” 而嗑瓜子让我有天天过年的感觉。
事实上,哪一夜不是除夕呢
每一夜,我们都要告别前身,每一黎明,我们都要面对更新的自己。
今夜,我们要不要一壶对坐,就着一灯一桌共一盘瓜子,说一兜说不完的话
蚵仔面线 我带小女儿从永康街走,两侧是饼香葱香以及烤鸡腿烤玉米烤蕃薯的香。
走过“米苔目”和肉糠的摊子,我带她在一锅蚵仔面线前站住。
“要不要吃一碗
” 她惊奇地看着那粘糊糊的线面,同意了,我给她叫了一碗,自己站在旁边看她吃。
她吃完一碗说: “太好吃了,我还要一碗
” 我又给她叫了一碗。
以后,她变成了蚵仔面线迷,又以后,不知怎么演变了,家里竟定出了一个法定的蚵仔面线日,规定每星期二一定要带他们吃一次,作为消夜。
这件事原来也没有认真,但直到有一天,因为有事不能带他们去,小女儿竟委屈地躲在床上偷哭,我们才发现事情原来比我们想象的要顶真。
那以后,到了星期二,即使是下雨,我们也只得去端一碗回来。
不下雨的时候,我们便手拉手的去那摊边坐下,一边吃,一边看满街流动的彩色和声音。
一碗蚵仔面线里,有我们对这块土地的爱。
一个湖南人,一个江苏人,在这个岛上相遇,相爱,生了一儿一女,四个人坐在街缘的摊子上,摊子在永康街(多么好听的一条街),而台北的街市总让我又悲又喜,环着永康的是连云,是临沂,是丽水,是青田(出产多么好的石头的地方啊
)而稍远的地方有属于孩子妈妈原籍的那条铜山街,更远一点,有属于孩手父亲的长沙街,我出生的地方叫金华,金华如今是一条街,我住过的地方是重庆和南京和柳州,重庆、南京和柳州各是一条路,临别那块大陆是在广州,一到广州街总使我黯然,下船的地方是基隆,奇怪,连基隆也有一条路。
台北的路伸出纵横的手臂抱住中国的版图,而台北却又不失其为台北。
只是吃一碗蚵仔面线,只是在小小窄窄的永康街,却有我们和我们儿女对这块土地无限的爱。
初三作文《论教养》读后感
“人而无仪,不死何为
”我仿佛听见春秋 时期一位文人的感叹。
心中渐渐浮现一个问题:何为教养
情不自禁的翻开了《论教养》这篇文章。
看利咯夫笔下的文字,解我心中的疑惑。
读那人生哲理,写下我未知万一的感慨。
何为真正的教养
“教养”一词从小充斥在我们耳旁,父母常说:“小孩子要有教养,才会讨人喜欢。
可没人告诉我们什么是真正的教养,是父母所说的见人问好还是老师说的与同学友善相处?其实这些都是,但又不是。
见人问好,和同学有善相处是没有错的,但是在私底下说尽他人坏话,甚至是编造。
这又要另当别论,这不单单是教养上的缺失,更是存在人格上的缺陷。
在《论教养》的原文中就有提到:一个人是不是真正有教养,首先看他在私底下的表现。
因为真正有教养的人,他的行为举止都保持一致。
无论在何时何地,他都始终如一,稳重随和。
有了基本的教养,我们才能追求更高层次的“优雅”。
优雅是什么
优雅,不是吃吃下午茶,没事装装文青感叹人生。
优雅从文化的陶治中产生的,也在文化的陶冶中发展。
其实讲述如何优雅的书很多,但真正从中吸取有意的见解的很少,我们总有一种错觉,似乎优雅风度就是矫揉造作,是出于无聊,是附庸风雅,是毫无意义的存在。
其实优雅标志人们渴望变得更高尚,渴望生活更优越,更美好的愿望。
这是一种世代相传,持续不懈的追求。
从古至今,无一例外。
远在远古时期,那时人类文明中还没有衣服这一说。
逐渐人们用树叶,动物的牙齿来装饰自己,这无一不是在追求优雅。
优雅的格言很多。
但我们只需记住一条:必须以尊重的态度对待别人。
这是《论教养》原文的一句话。
看到这句话时,我不禁想起之前看到的另一篇文章。
那篇文章记述了最让作者印象深刻的一个人。
作者的公司请来了一位港姐来来他们公司给新人做礼仪老师。
叫他们在餐桌上如何吃,如何说,如何做,谁也谁也没想到,吃一顿饭还有那么多讲究。
带着好奇心,新人们认真地学了起来。
看到这里,你是不是认为只是一位普通的礼仪老师
其实最令人震惊的是,礼仪老师上完最后一节课,临走前的话:这些天我们所学的礼仪,如果将来有一个人做错了,甚至全部错误,我们也不要指责她说她没有教养,因为这样我们自己连最基本的教养都丧失了。
“人而无仪,死而何为
”古人将一一个人的仪表看做和生命同等重要,“失仪”不业于死亡。
而如今,“失仪”几乎是司空见惯的。
在公共场合,家长对孩子的打闹喧哗置若罔闻,地铁上因为座位而引起的口角甚至是斗殴,可谓“失仪”至极。
失仪的人不会因此而死,死的只会是脆弱的教养愿我们每人都可以做到一个真正有教养的人。
以尊重的态度对待每一个人。
教养是一束温暖的阳光,闪耀着晴朗的光泽。
徜徉在这“玫瑰花园”中,你笑看花开叶落,风卷云舒。
你的心底会变得格外灿烂。
阳光拂过你的脸庞,拨动你的心弦。
让您感受真正的真善美的不朽乐章。
北京秋天下午的我读后感
莫言散文《北京秋天下午的我》 据说北京的秋天最像秋天,但秋天的北京对于我却只是一大堆凌乱的印象。
因为我很少出门,出门也多半是在居家周围的邮局、集市活动,或寄书,或买菜,目的明确,直奔目标而去,完成了或得手了就匆匆还家,沿途躲避着凶猛的车辆和各样的行人,几乎从来没有仰起头来,像满怀哲思的屈原或悠闲自在的陶潜一样望一望头上的天。
据说秋季的北京的天是最蓝的,蓝得好似澄澈的海,如果天上有几朵白云,白云就像海上的白帆。
如果再有一群白鸽在天上盘旋,鸽哨声声,欢快中蕴涵着几丝悲凉,天也就更像传说中的北京秋天的天了。
但我在北京生活这些年里,几乎没有感受到上个世纪里那些文人笔下的北京的秋天里美好的天。
那样的秋天是依附着低矮的房舍和开阔的眼界而存在的,那样的秋天是与蚂蚁般的车辆和高入云霄的摩天大厦为敌的,那样的天亲近寂寞和悠闲,那样的天被畸形的繁华和病态的喧嚣扼杀了。
没有了那样的天,北京的秋天就仅仅是一个表现在日历牌上的季节,使生活在用空调制造出来的暧昧温度里、很少出门的人忘记了它。
从日历牌上我知道立秋的节气已过,但秋后还有一伏,气温依然是灼热逼人,家家的空调机还在轰鸣着,如果是中午上街,街上的水泥路面上,依然泛着耀眼的白光,多半是红色的车辆,咬着尾巴,缓慢地移动,像一团团移动的火炭,连缀成一条灼热的、扭曲的火龙,人在路边走,身上汗湿黏腻,不是愉快的事。
在无事的情况下,我不会在这个时刻出门。
我在这个时刻,多半是在床上午睡。
我可以整夜的不睡觉,但中午不可以不睡觉。
如果中午不睡觉,下午我就要头痛。
在中午的梦里,我也许会梦到清华园里被朱自清描写过的荷塘。
虽说荷花的盛季是夏天,但初秋的北京,从电视的画面上和报刊的文字里,我知道荷花照样开放得狂。
等荷塘里满是高挑的莲蓬与苍黄的荷叶构成风景时,大概已是中秋佳节了。
我的午休时间很长,十二点上床,起床最早也要三点,有时甚至到了四点。
等我迷迷瞪瞪地起来,用凉水洗了脸,下午的阳光已经把窗上的玻璃照耀得一片金黄了。
起床之后,我首先是要泡上一杯浓茶,然后坐在书桌前。
如果老婆不在眼前,就赶紧地点上一支烟,喝着浓茶抽着香烟,那感觉十分美妙,不可以对外人言也。
喝着茶抽着烟我开始翻书,乱翻书,因为我下午不写作。
我从来也没养成认真读书的习惯,拿起一本书,有时候竟然从后边往前看,感到有趣,再从头往后看。
从过了四十岁后,我再也没有耐心把一本书从头看到尾了,无论是多么精彩的书。
这是一个很不好的习惯,我知道,但要改正也难了。
看一会儿书,我就站起来,心中感到有些烦,也可以叫无聊,就在屋里转圈,像一头关在笼子里的懦弱的野兽。
有时就打开了那台使用了十几年的日立牌电视机,21英寸的,当时是最好的,是用了我第一次出国的指标在出国人员免税店买的。
日本货的质量,虽然近年来也频频出问题,但我家这台电视机的质量实在是好得有点惹人烦。
十几年了,天天用,画面依然清晰,声音依然立体,使你没有理由把它扔了。
电视里如果有戏曲节目,我就会兴奋得浑身哆嗦。
和着戏曲音乐的节拍浑身哆嗦,是我锻炼身体的一种方法。
我一手捻着一个羽毛球拍子使它们快速地旋转着身体也在屋子里旋转,和着音乐的节奏,心无杂念,忘乎所以,美妙的感受不可以对外人言也。
使我停止旋转的从来不是因为累而是因为电视机里的戏曲终了;戏曲终了,我心抑郁。
解决郁闷的方法是拉开冰箱找食物吃。
冰箱是东芝牌的,也是日本货,与电视机一样是用德国马克在出国人员免税店买的。
前不久坏过一次,后来被我老婆敲了一棍子又好了。
一般情况下我总能从冰箱里找到吃的,实在找不到了,我老婆就会动员我去离家不远的菜市场采买。
我知道她其实是想把我撵出去活动活动。
在北京的秋天的下午,我偶尔去菜市场采买。
以前,北京的四季,不但可以从天空的颜色和植物的生态上分辨出来,而且还可以从市场上的蔬菜和水果上分辨出来。
中秋节前后,应时的水果是梨子、苹果、葡萄,也是各种甜瓜的季节,但现在的北京,由于交通的便捷和流通渠道的畅通,天南海北的水果一夜之间就可以跨洋越海地出现在市上。
尤其是农业科技的进步,使季节对水果的生长失去了制约。
比如从前,中秋节时西瓜已经很稀罕,而围着火炉吃西瓜更是一个梦想,但现在,即便是大雪飘飘的天气里,菜市场上,照样有西瓜卖。
大冬天卖海南岛生产的西瓜不算稀奇,大冬天卖京郊农村塑料大棚里生产的西瓜也不算稀奇了。
市上的水果蔬菜实在是丰富得让人眼花缭乱无所适从,东西多了,就没有好东西了。
如果是去菜市场回来,我就在门口的收发室把晚报拿回家。
从订阅《北京晚报》开始,我有了一点北京人的感觉。
《北京晚报》是一份发行数百万份的报纸,版面一扩再扩,广告也日渐增多。
报纸的头版多半没有什么好看的,就像电视台的新闻联播的前十分钟一样。
其他的版面上有一些有趣的东西,我看过马上就忘了。
看完晚报,差不多就该吃晚饭了。
吃完了晚饭的事情,不属于本文的范围,我只写从中午到晚饭前这段时间里我所干的事情。
有时候下午也有记者来家采访我,有时候下午我在家里要见一些人,有朋友,也有不熟悉的探访者。
媒体采访是一件很烦人的事,但也不能不接受,于是就说一些千篇一律的废话。
朋友来家,自然比接受采访愉快,我们喝着茶,抽着烟,说一些杂七拉八的话,有时候难免要议论同行,从前我口无遮拦,得罪了不少人,现在年纪大了,多了些狡猾和世故,一般情况下不臧否人物,能说好话就尽量地说好话,不愿说好话就保持沉默,或者今天天气哈哈哈……按说北京是个四季分明的地方,秋天有三个月。
中秋应该是北京最好的季节,其实,中秋无论在哪里,都是最美好的季节。
我小时候在山东老家,对中秋节就很感兴趣,因为中秋节除了天上有一轮圆月,地上还有月饼。
苏东坡的千古名句明月几时有,把酒问青天就是在我的故乡做知州时写的,可见那时的月亮是何等的明亮。
那时还没有吃月饼的习俗,如果有,苏东坡不会不写的。
月饼之所以有馅,是因为当时在月饼里夹上了造反的信号,要造蒙古人的反。
我少时听一个去内蒙古贩卖过牲口的人说,八月十五夜里,蒙古人要到草里去藏一夜。
我总是感到那中秋节是北京人发明的一个节日,因为北京曾是元朝的大都。
元大都的城墙遗迹,就在我曾经住过的小西天附近,那上边有很多树,如果在秋天的下午,站在元大都城墙上的树林子里,也许会更多地感受到一些北京秋天的美丽吧。
也许我应该去一次,为了这篇文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