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世界名著《飘》的读后感。
读《飘》遐思----》读后感 我不得认,自己读的书确实,尤其是名著、世界名著。
校时,匆匆地读《茶花女》、《红与黑》等,也许是由于文学素养的浅薄,或是世界观的差异,它们并没有带给我多大的震撼。
暑假时,友人推荐我读一下《飘》,当时还记得她很神秘,开玩笑地说了声:“读完了,你会改变你的择偶观呦
” 花了一个月的时间看完了它,很惭愧自己像老牛走路似的看书速度,却也不敢恭维自己看得有多精。
读完后,心里有股淡淡的惆怅感觉,朦胧中,总觉得自己身上依稀有思嘉的身影。
读完《飘》,它确实给了我很大的震撼,更唤起我对过去的懊悔。
同时,对书中的描述的人生、友情、爱情,我也感触颇多。
关于人生的善与恶,我不敢妄加评论,因为,毕竟我走的人生路还不及三分之一。
十六岁的我,想法也许是很幼稚的。
《飘》中女主人公思嘉·奥哈拉并不是传统观念的好女人,她有着迷人的外貌、聪慧的头脑、坚强的内心、果敢的行为。
同时,她也骄傲、贪婪、虚荣、追求实际,甚至曾经有过为了达到目的而不择手段,她渴望爱情,不顾一切世俗观念,勇敢地追求自己的爱。
但当感情和现实利益相冲突时,她毅然将经济需求放在首位。
如果说我佩服思嘉,那我更衷情于瑞德,因为我也同样的崇高自由,他的豪放不羁,他的现实,他的勇敢,都传神地说明了他在乱世社会中成长的一个人才,是在乱世生存与发展的强者,强者应适应任何一个社会,这也成了一个亘古不变的道理。
在经济社会中对精神的取舍,在面对新生事物时,是适应还是回避
思索过后,相信我们会有更多的启发
谈到友情,虽然在《飘》中,作者并没有极力去描写友情,但媚兰对朋友的这份友情仍然是让我羡慕不已。
记得桑费有句话:“朋友有三种:爱你的朋友、恨你的朋友、忘记你的朋友。
”我想媚兰就是那种爱思嘉的朋友。
她对思嘉感恩、感激,甚至为了她可以去死,她的真心在临死前终于让思嘉明白她是她唯一的真正朋友。
在人的一生当中,谁能没有朋友
有几个真正的朋友便成了人一生最珍贵的东西。
对待朋友,最好也是最真的办法--那就是真心
读完了整本书,我也摘出了最喜爱的两句话: “美貌并不能使人高尚,衣着也不能使人尊贵。
”--警告贪慕虚荣的人。
“我向来不是那样的人,不能耐心地拾起一些碎片,把他们黏合在一起,然后对自己说这个修补好了的东西跟新的一模一样,一样东西破碎了就是破碎了一一我宁愿记住它最好时的模样,而不想把它修补好,然后终生看着那些碎了的地方”。
一遍匆匆的略读,并不能体味多少真谛,也许,等我再读几遍时,会有更多的收获吧。
我要《飘》的读后感,题目是《一本女孩子必读的书》,要500字以上,请勿抄袭,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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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嘉丽是我初二冬天的时候看的书,那个时候有自己的小思想,沉浸在自己的小世界,用了1个多月的时间看完,我不着急,在心静的时候慢慢赏读,推敲,体会玩味,有感动的流泪时刻,我喜欢她和那个跋扈男人的情感,爱的深刻,体己,在南北战争时期,斯嘉丽是新女性,有思想,不敢说自身有些相像,不过,所经历所成长有个共同点,始终是过自己的生活,不管怎样,生活要继续,每天都是崭新的一天
<飘>和<尘埃落定>的读后感怎么写啊?
《飘》读后感 读后感 美国女作家玛格丽特·米切尔发表过的惟一小说就是这部《飘》 。
小说 1936 年问世以来, 一出版便成了美国小说中最畅销的作品,一直畅销不衰,不仅在美国,而且在全世界都受到 广大读者的喜爱。
现已公认是以美国南北战争为背景的爱情小说中的绝佳作品。
其改编的电 影也成了美国电影史上的经典之作。
《飘》描述了乱世中佳人的命运,飘然而逝的美国南方文化,主人公的思想和情感深受 美国南北战争的影响。
战争改变了女人们,她们在战火和硝烟中守护着自己的土地, 她们 勇敢,坚强,不屈服,因为“Tomorrow is another day”。
其中就有女主人公郝思嘉。
出身于种植园主家庭的她年轻漂亮。
但她从小就是一个与众 不同的女孩, 对南方上流社会那些条条框框有着天生的反感。
她认准了自己的目标就会不顾 一切的去实现它。
在郝思嘉身上, 我们可以清楚的看到传统与反传统的冲突在她身上的体现。
一方面,她受不了母亲责备的目光,所以,她在母亲面前总是摆出最好的面孔,行动也最规 矩;另一方面,她似乎每日在学习礼貌,但骨子里却什么也没有学到,她在与父亲相互默契 的配合中,抵抗着来自母亲的道德统治。
母亲的温言软语,加上家中老嬷嬷的唠叨,完整地构成了传统道德秩序的统治;为了对 抗这个统治,她表现出强烈的叛逆。
这是女儿对母亲的叛逆。
这是新女性对旧道德传统的叛逆。
在与妹妹的胜利的争夺中, 在与母亲隐蔽的争夺与对抗中, 她形成了带有绝对性质的对 同性的强烈排斥。
她没有任何女友,她认为一切女人都追求同一个目标——男人,因而都是 她的敌人,其中当然包括她的妹妹。
她勇敢坚强,乐观向上,对生活顽强抗争,从不屈服。
小说最吸引人的地方是郝思嘉的个性以及她的爱情故事。
她的爱情不是充满诗意和浪漫 情调的那一种,而是现实的和功利的。
郝思嘉性格中有的的卑鄙、残忍甚至阴险。
16 岁情场失意后,在她所倾慕之人与情敌 的婚礼上引诱了情敌的弟弟并迅速与其结婚。
她的骄傲、贪婪、虚荣,为了达到目的不择手 段,在后面的剧情中一一展现。
她渴望爱情,不顾一切世俗观念,勇敢地追求自己的爱。
但 当感情和现实利益相冲突时, 她毅然将经济需求放在了首位。
为了 300 块陶乐的租金在向白 瑞德骗钱被识破而未果后, 又故伎重演引诱甚至还是她妹妹未婚夫的干瘪老头弗莱, 就只因 为这个干瘪老头有一个小小的木材厂,能够提供她 300 块。
平心而论我也有点同情郝思嘉,对于其“不择手段”式的“自私钻营”,或许那些是她 不得已而为之的权宜之计,都是为了生存。
不过静静想想也确实如此,在郝思嘉所处的那个 动荡变革的时代,一个弱女子根本无法养活一个家庭、一帮朋友也保不住父亲留下的陶乐。
郝思嘉通过用斤斤计较的赚来的钱,通过各种“残酷手段”,换得了自己的新生,换得了朋 友家族的新生。
第一任丈夫的死没有给郝思嘉带来痛苦,她没有假惺惺表现出痛苦,因为她不爱他,没 有办法痛苦,这在人们的眼中可能是没心没肺的表现,但这个就是郝思嘉的真实感觉。
战争 中渴望回到父母身边,但一切都是美好的幻想时,郝思嘉没有倒下,反而坚强地担起家庭的 重任,其中的困难是可以的看得到了,用生活行动诠释的坚强比言论的坚强更具有对比性。
在生活最艰苦的时候对上帝许下誓言, 虽然她对誓言证实的途径让道德的人们不齿, 但这是 郝思嘉的本能作出的反应,没有添加任何掩饰。
女儿的猝死,玫兰妮的死,瑞德的离开,在 一般人可能会崩溃,郝思嘉表现的是明天一切都会好起来,虽然电影要表述的是讽剌,但这 是郝思嘉乐观性格的体现。
另一方面,郝思嘉对待媚兰也是很好的,是极尽关爱的。
可能这其中是出于对卫希礼的 爱而爱屋及乌,但到了后来则完全不是。
这两个性格完全不同的女人,却达成了一生一世的 友谊,实在是一种奇迹。
虽然《飘》只是小说,但是通过读《飘》,我也对美国的南北战争也有了更进一步的了 解。
从历史角度判断,北方战胜南方,是一种历史的进步,是社会发展的必然。
但是通过读 《飘》后,我们能看到从道德判断来看,南方奴隶制中也有温情也有情谊,北方对南方进行 的战争从某种程度上也是一种侵略, 摧毁着南方的秩序和关系, 在某些方面反而激化了白人 和黑人的种族冲突。
读完了整本书,我也摘出了自己最喜爱的两句话: “美貌并不能使人高尚,衣着也不能使人尊贵。
”——警告贪慕虚荣的人。
“我向来不是那样的人,不能耐心地拾起一些碎片,把它们黏合在一起,然后对自己说 这个修补好了的东西跟新的一模一样。
一样东西破碎了就是破碎了——我宁愿记住它最好时 的模样,而不想把它修补好,然后终生看着那些碎了的地方。
” 《飘》 ,是我最喜爱的书。
喜欢斯佳丽的勇敢坚强,喜欢瑞特的机智果断,喜欢玫兰妮的外柔 内刚。
对于斯佳丽这个人物,我的感觉是矛盾的,是讨厌却又不得不敬佩她。
她是个非常有个性的 人物,她一生中爱了两个男人,而她却没一个是了解的。
如果她了解阿希礼,那她就不会爱 他;如果她了解瑞特,那她就不会失去他。
她一直以来是辜负瑞特的,她只是不停追寻着自 己梦中的王子——阿希礼。
她只是把自己爱的特点认为阿希礼有,她只是做了一件华丽的衣 服,让阿希礼穿上,而后爱上他。
而事实是,她爱的只是那件衣服。
对于她,我是不得不佩服的,佩服她的坚强,佩服她对土地的执着,佩服她能在那中环境下 放下以前所受的教育下田干活,佩服她能不顾社会上的言论而开创自己的事业。
她生命有几 个灵魂,一个是她的母亲。
他的母亲是一位非常能干、温柔的典型贵夫人,是她最敬佩的人。
可是,母亲为了救人而被传染伤寒,去世了。
另一个,是她十几年来最爱的人——阿希礼。
她能在逆境中站起来,有很大一部分原因就是阿希礼。
她对阿希礼是异常执着的。
还有一个, 就是玫兰妮。
在一起奋斗的十几年里,玫兰妮已经成为她生命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了。
我觉得斯佳丽就像个小孩子一样,对自己想要的东西异常执着,而对自己所拥有的东西却不 屑一顾。
一面在拼命让自己幸福,一面又不断地把幸福推离,把爱人推向深渊。
斯佳丽爱的是阿希礼,可是,阿希礼却不要她。
就像瑞特说的,阿希礼是个君子,只是生在 了一个和他格格不入的时代。
他还是用旧世界的游戏规则生活,只会撞得一鼻子灰。
斯佳丽 不了解阿希礼,所以她爱他,想尽一切办法得到他,而当她认清他时,她再也不爱他了。
斯佳丽是个矛盾体, 可又有谁不是矛盾体呢
她在生命的道路上一路走来, 当她面对困难时, 她选择迎接,当她面对责任时,她选择担负,可当她面对爱的抉择是,起初,他选择蒙蔽自 己,当她终于认清,要面对时,却已为时已晚。
而她,在无能为力时,就会告诉自己,明天 是新的一天,明天一切都会好了,Tomorrow is another day。
她在整个故事中,都是个充满 生气、充满斗志的人。
我最欣赏的,便是她的这句“Tomorrow is another day.” 。
永远充满 了希望,充满斗志,永远不会放弃,永远不会绝望。
这份精神,是最值得我学习的。
所以, 每当我遇到困难、心情不佳时,我便会告诉自己: “Tomorrow is another day.” 。
书中另一个使我十分佩服的女性,便是玫兰妮。
她是个外柔内刚的女性,她几乎拥有了女性 所能拥有的一切美德。
正如瑞特说的,她是他所见过的少数贵夫人中的一个。
她是坚强的, 她是爱国的,她用她的心爱身边所有的人。
当她丈夫打仗时,她在后方默默守侯,做她力所 能及的事,当北佬打进城而她又快要临盆时,她依然镇定,当她身体虚弱而没人下地干活快 要没饭吃时,她和斯佳丽一样,放下过去所受的教育和优越感,拖着虚弱的身体下地干活, 当她看到斯佳丽杀了一个北佬时,她没有惊慌失措,而是帮着掩埋尸体,搜查钱财,擦拭血 迹, 当战争终于结束, 她痛恨的北佬士兵来到她门前要求照顾而她们自己也没有过多粮食时, 她还是尽她所能地帮助他们,因为她希望在远方也有一个好心的北佬女人给她正在回家的丈 夫一口饭吃。
如此一位坚强的女性,却又是如此的温柔善良和善解人意。
她执着地相信斯佳丽和阿希礼, 即使有人亲眼看见他们搂在一起,也执着地相信他们,保护斯佳丽。
她明知自己的身体无法 再承受生育的痛苦,却执着地要再为阿希礼生个孩子,最终离开了她爱了一辈子的亲人们。
真的是太伟大了,看着玫兰妮,使我想到许许多多的中国古代女性,她们也是如此的善良, 任劳任怨,相夫教子,然后默默无名地老去、死去。
整部书中,我最为喜欢的人物就是瑞特。
他勇敢、执着,他能那么深地爱着斯佳丽十几年不 变。
他想保护斯佳丽,宠爱斯佳丽,照料斯佳丽,让她事事称心,而斯佳丽却拒绝了。
他说 过,再永恒的爱也会有磨光的时候,而他的爱,是被斯佳丽,被阿希礼,被斯佳丽愚蠢的固 执磨光的。
他的心,死了。
当他女儿离开他时,他的心,再也回不来了。
他说过,他从来没 有那个耐心把剪碎的裤子缝好,再告诉自己这就和新的一样,自欺欺人罢了。
碎了就是碎了, 再也回不去了,即使修好,上面仍然留有裂缝,再也不是原来那条了。
瑞特是个复杂的人,他有良好的家世,但却仍和旧时代格格不入,他有锐利的眼睛,可以在 乱世找到自己的处身之道,他对国家有热情,即使他明知必败无疑,却仍在最后关头入了军。
他爱斯佳丽,但他更了解斯佳丽,所以他从不说,只是通过行动表达,而斯佳丽却从来不想 去了解他。
最后,他绝望了,一次又一次的失望使他再也没有勇气再去尝试,他累了。
《飘》绝对是部值得再三品味的好书,文字优美,情节跌荡起伏、扣人心弦,虽然其中由于 作者的主观因素,对于美国南北战争的评价并不客观和全面,但以文学角度来说,这绝对是 一部绝世佳作,值得一看。
首先先简单地介绍一下《尘埃落定》的主要内容。
全文讲述新中国成立之前几十年里,没落土司的中兴与消亡。
通过“我”这第一人称的描述,真实再现了一个特定年代的故事。
老麦其有两个儿子,一个聪明勇敢,理所当然,他被大家看成了 最理所当然的土司继承人。
另一个,是土司和一个汉族的太太生的傻 孩子。
也就是书中的“我” 。
我是一个不受人们关注的傻子。
然而,就是“我”这个人人都认 为这个与现实格格不入的傻子,却有着超时代的预感和举止。
“我”的父亲在领土上遍种罂粟,贩卖鸦片,很快我们家成为了 土司中的霸主。
而就在其余的土司用尽心计想要得到罂粟种子广泛播 种, “我”却想着要种麦子。
由于过多的罂粟,阿坝地区笼罩在饥荒 和死亡的阴影下。
大批饥民投奔到麦其麾下。
“我” 开仓卖粮, 不久, 麦其家族的领地和人口达到了空前的规模。
可是,这又引起了我那哥哥仇视的目光,就这样,一场家庭内部 关于继承权的血雨腥风又悄然拉开了帷幕。
后来,在解放军进剿国名 党残酷的隆隆炮声中,麦其家的官寨倒塌了。
一个旧世界终于尘埃落 定。
和许多读者一样,读《尘埃落定》 ,我把里面的角色分成聪明人 和傻人,即把“傻子”列入绝顶聪明的行列,把“傻子”的父兄等人 列入傻子的行列。
“我”是一个傻子,而这种傻又不是痴呆型的全傻,而是似傻非 傻。
偶尔“我”会表现得相当聪明。
或许正因为“我”是一个傻子, “我”不是那么专断。
或许是“我”对自己的智力也不自信,所以对 下人的意见或建议往往能加以考虑,而这使“我”在下人眼里具有亲 和力,从而无意中提升了自己的威望。
“我”在麦其土司的边境上建 立了一个贸易市场。
这给麦其土司带来巨大的利润,使麦其土司更为 强盛。
由此可见, “我”不是纯粹的傻子。
我认为书中的“我”的“傻”不是真正的傻,是一种不被时人所 认同的正常的土司儿子应有的状态,他的是“傻”为他带来奚落,也 为他避免了许多灾祸。
他有着精明的头脑和超前的意识,但并不想去 改变什么,他维持着旧的制度,也为之注入新鲜血液。
他深知识时务 者为俊杰,使自己的寨子被和平解放,但也在最后的土司制度灭亡之 后失去活着的勇气,任由复仇者杀死自己。
总之,麦琪土司的傻少爷 是一个具有智慧的矛盾体,不是励精图治的改革家。
通观全书之后,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书中的傻子是一种规律, 一串脚步,一个方向,指引人向着爱与幸福生活走去的方向,他的傻 在于忽略了别人都极力想得到的东西:权力、金钱、美色,而他的聪 明也正在于此, 他因为没有这些沉重的包袱而可以发现人内心真正的 想法,可以看到真善美,并以包容仇恨、怜悯弱者的心引领着他周围 的人得到祈盼的幸福。
整本书里,傻子做任何事的出发点无不围绕着 一个字“爱” 。
写到这里,我不禁想结合自己生活中的经历来谈谈自己的感悟。
在我们的身边总是有很多的人,看上去有多么的聪明和未卜先知。
他 们叱咤风云洞悉世事,仿佛总是能一眼看穿别人的心思,然后一针见 血地识破周围每个人的小伎俩。
还有些人,自以为聪明,斤斤计较, 为一己之私欲而费尽心机,既处处防人,又处处想着占小便宜,生怕 吃一点亏。
生活中,大家总是会“夸奖”这类人,很聪明,而这类人 通常也很引以为傲沾沾自喜。
他们总是认为自己吃不了亏,别人占不 了自己便宜,而且自己能一眼识破别人,十分有眼光有远见,能为自 己谋得不少福利。
但事实上, 生活中那些神经大条, 不计较个人得失, 大方随和的“傻子”们才是真正的聪明人。
机关算尽,且不说会活得 很辛苦没有乐趣,在别人眼中,你的形象也永远不会有多好。
试问, 就生活中的一点蝇头小利和自己的形象与生活乐趣, 这其中孰重孰轻, 难道这么难分辨吗
我们应该学书中的“我” ,忽略掉权力、金钱、美色,没有了这 些沉重的包袱,我们可以看到真善美,给自己带来幸福。
而不仅是做人的道理,从写作手法来说, 《尘埃落定》也带给我 许多的启发。
《尘埃落定》虽说叙述的是历史,但它采用的是第一人称视角, 于是“历史”对叙述者而言,就不再遥远。
“历史”就成为了叙述者 所置身的环境。
失去了时间间隔所形成的“历史感”“我”成为“历 , 史”的体验者,而非追述者。
正是有了“我”这个名不符其实的“傻子”存在,才让小说里种 种怪诞和荒谬成为了故事里激动人心的转折, 才让这曲折繁华落尽的 末代哀歌有了绚丽的光彩,也正是这位傻少爷带领着我们穿越时空、 大地和民族,才让我们目睹了康巴士在崩溃之前最后的情景,见证了 两个时代交替的喧嚣和动荡。
但虽说作者选择了第一人称的叙事视角, 却又不甘于限知的束缚, 在写作中时常从限知变换到全知,从而使《尘埃落定》的视角具有流 动性。
在这种流动的叙事中,作家更能得心应手地叙事,按自己的理 解书写一段迥异于正史的如尘往事。
这就告诉了我们,选择了一种叙述手法,通常就能够享有它本身 所具有的,其它叙述手法所不能比拟的优越之处。
但与此同时,每一 种叙述手法都会有它自身难以避免的缺陷和不足之处,这个时候,我 们要善于取长补短,扬长避短。
正如《尘埃落定》中,作者使用第一人称,但是第一人称的写作 通常难以避免会有失偏颇,而且会有一种局限于“我”的所见所闻的 缺陷性,但作者在写作中时常从限知变换到全知,从而克服了使用第 一人称写作的局限性。
所以,以后我们写作的时候,也可以根据自己 所需要表达和抒情的内容选择合适的叙述手法和表达手法, 同时要善 于发挥自己的主观能动性,不要以为叙述手法的缺陷是不能克服的。
《尘埃落定》读后感 尘埃落定》作者是阿来,这本书没有过多的介绍这个作者,或者说根本 就没有这个作者的介绍,这部书入选了共和国作家文库,当然我 也不知道共和国作家文库是个什么东西,只是听着怪怪的,这本 书写的还是可以的,让人读了虽然感觉也是有种怪怪的味道,但 却能一直吸引人读下去,读的过程中也还是有些感觉的。
这里面的主人公是一个傻子,一个以第一人称写作出来的傻 子,我记得在哪本书或者哪篇文章里看到过,说用第一人称写作 是比较困难的,不像是一第三人称写作那么容易让人挥洒自如, 但是真本书写的还是不错的, 虽然里面人物的对话或者说情节总 是让人感觉怪怪的,像是做梦一样,但是我认为这不是瑕疵,而 是一种很好的写作手法, 因为作者对于主人公的定义就是个傻子, 一个傻子的世界本来就是这个样子的,像梦一样的。
这里面的主 人公我也忘了叫什么名字了,书中有很多的称呼,但都是一些代 称,比如傻子就是一个贯穿始终的一个。
读这本书让我了解到了一些那个时期的事情,让我看到了那 个时候的土司是个什么东西,傻子,用傻子的思想在想问题,但 是那真的是傻子的思维吗
也许他是个先知, 先知想问题也是不 跟常人一个样的,但是我们常人,或者说是书中傻子思想里面的 聪明人,总是爱把傻子和先知混为一潭,傻子做了很多常人理解 不了的事情,但是最后都能证明傻子的做法是正确的,包括他最 后的死去,他如果是个常人,他完全可以不用死的,但那还是这 个傻子吗,他来到这个世界的目的已经达到了,他看到了那个时 期,他经历了那个时期,往下的日子还需要他吗
不需要了,因 为这个地方有了新的统治者了,或者说是有了新的土司了。
傻子从小生活在一个让人羡慕的地方,但是那个地方,那个 地位真的让人羡慕吗,他没有什么害怕,没有恐惧,但这从根本 上来讲对于常人本身就是一种恐惧,包括我们现在的人,我们现 在也像他那样,不用担心我们会被谁无缘无故的杀死,但是我们 就没有恐惧了吗, 我们有了更多的恐惧, 他也一样, 他是上等人, 但是他们的恐惧一点都不比常人少,他们有的是寂寞的恐惧,是 无聊的恐惧,是没有事情做的恐惧,他们不停的找事儿,就是为 了掩饰自己的恐惧或者说是减少恐惧对他们的影响。
在傻子的世界里,唯一能做的就是等待,他等到了,他等到 了,他有着常人所没有的定力,常人都爱浮躁,都爱用聪明的思 想去想问题,但最后聪明的人反而更加的愚蠢。
那一个个的土司 不就是这样的人吗。
傻子经历了很多的女人,桑吉卓玛、两个塔娜,还有一些不 知名的女子,这些女人的命运怎么样呢,他们坏吗,他们的坏最 后都得到了应有的惩罚,而这些惩罚是傻子做的吗
不是,傻子 什么也没有做,他只是默默的等待,他等到了,他等到了。
傻子的两个忠诚的小厮,索郎泽郎、小尔依,他们对主子是 无尽的忠诚,他们就像傻子的两条狗,但是傻子却没有真正的把 他们当狗看,在他的世界里,他们并不是奴才,而是真真正正的 人,所以他们才会对傻子更加的忠诚,最后他们也许也认识到了 自己的命该结束了, 他们便最终结束了自己的性命, 像傻子一样。
傻子的世界跟正常人的世界是不一样的,他的思维也是不一 样的,他的思维是没有界限的,不像常人总是有那么多的规矩在 里面,他更像是水。
傻子是在装傻吗
在读这本书的时候我也一直在想这个问题, 直到现在我明白了,他不是装傻,他是真傻,但傻怎么了
傻跟 聪明真的就有那么大的差距吗
傻其实才真是一种智慧, 一种大 智若愚的智慧, 傻子这个词是不好听, 但他的思想是真正的好的。
傻子能做对的事儿,只是他不说,傻子才是真真正正的聪明人。
也许有的时候我们真的该像傻子一样了,学学他的冷静,学 学他的单纯,学学他的思想,试着让自己也装一装傻,其实没什 么,因为到最后大家才会真正的知道谁是聪明人,谁是傻子。
关于《飘》文学评论有哪些
《飘》的内容简介 《飘》是美国著名女作家玛格丽特·米歇尔创作的一部具有浪漫主义色彩、反映南北战争题材的小说。
主人公斯佳丽身上表现出来的叛逆精神和艰苦创业、自强不息的精神,一直令读者为之倾心。
美国南北战争前夕,佐治亚州塔拉庄园16岁的斯佳丽小姐疯狂地爱着邻居阿希礼·韦尔克斯。
战争爆发后,阿希礼与他的表妹玫兰妮·汉密顿结了婚,斯佳丽一怒之下,嫁给了自己并不爱的查尔斯。
不久,查尔斯在战争中病死,斯佳丽成了寡妇。
在一次募捐舞会上,她与瑞特·巴特勒船长相识。
战火逼近亚特兰大,斯佳丽在瑞特船长的帮助下逃离亚特兰大,回到塔拉庄园。
看到昔日庄园已变成废墟,斯佳丽决心重振家园,为此不惜一切代价。
不久,斯佳丽的第二任丈夫弗兰克在决斗中身亡,她再度守寡。
瑞特真诚而热烈地爱着斯佳丽,不久斯佳丽嫁给了瑞特。
虽然瑞特身上有同她类似的气质特征吸引着她,但同时她仍迷恋着曾爱过的阿希礼。
瑞特带着伤心离开了斯佳丽,而斯佳丽此时却意识到瑞特才是惟一能和她真正相爱的人。
《飘》赏析评论 凄婉动人,荡气回肠,玛格丽特·米切尔用诗一般的语言将气势磅礴的南北战争和一段凄婉动人的情展现在读者的眼前。
波澜起伏的情节、栩栩如生的人物、单纯而又复杂的内心描写,让《飘》成为20世纪文坛上的一颗熣灿夺目的明珠。
《飘》又名《乱世佳人》,全文的线索是围绕女主角思嘉的一生展开的。
从她的少女时代——初为人妇——-丧夫——再到再婚,原本天真幼稚的女主角思嘉在不断地成长、成熟。
因此,在作者笔下的众多人物里,女主角思嘉的艺术形象无疑是塑造得最圆满、最真实、最成功的。
读完《飘》后有三句话我印象最深: 明天又是另外的一天 美貌并不能使人高尚,衣着也不能使人尊贵。
我向来不是那样的人,不能耐心地拾起一些碎片,把它们黏合在一起,然后对自己说这个修补好了的东西跟新的一模一样。
一样东西破碎了就是破碎了——我宁愿记住它最好时的模样,而不想把它修补好,然后终生看着那些碎了的地方。
《飘》是一部非常好的作品。
它表达出来的思想是不用说的,这跟大多数名著一样闪耀着思想的光辉。
另外,我觉得它是我见过的小说当中描写人物外貌与心理最出众的,这是相当出色的。
它的描写手法让人惊叹,让我如痴如醉
《飘》读后感 《飘》,是我最喜爱的书。
喜欢斯佳丽的勇敢坚强,喜欢瑞特的机智果断,喜欢玫兰妮的外柔内刚。
对于斯佳丽这个人物,我的感觉是矛盾的,是讨厌却又不得不敬佩她。
她是个非常有个性的人物,她一生中爱了两个男人,而她却没一个是了解的。
如果她了解阿希礼,那她就不会爱他;如果她了解瑞特,那她就不会失去他。
她一直以来是辜负瑞特的,她只是不停追寻着自己梦中的王子——阿希礼。
她只是把自己爱的特点认为阿希礼有,她只是做了一件华丽的衣服,让阿希礼穿上,而后爱上他。
而事实是,她爱的只是那件衣服。
对于她,我是不得不佩服的,佩服她的坚强,佩服她对土地的执着,佩服她能在那中环境下放下以前所受的教育下田干活,佩服她能不顾社会上的言论而开创自己的事业。
她生命有几个灵魂,一个是她的母亲。
他的母亲是一位非常能干、温柔的典型贵夫人,是她最敬佩的人。
可是,母亲为了救人而被传染伤寒,去世了。
另一个,是她十几年来最爱的人——阿希礼。
她能在逆境中站起来,有很大一部分原因就是阿希礼。
她对阿希礼是异常执着的。
还有一个,就是玫兰妮。
在一起奋斗的十几年里,玫兰妮已经成为她生命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了。
我觉得斯佳丽就像个小孩子一样,对自己想要的东西异常执着,而对自己所拥有的东西却不屑一顾。
一面在拼命让自己幸福,一面又不断地把幸福推离,把爱人推向深渊。
斯佳丽爱的是阿希礼,可是,阿希礼却不要她。
就像瑞特说的,阿希礼是个君子,只是生在了一个和他格格不入的时代。
他还是用旧世界的游戏规则生活,只会撞得一鼻子灰。
斯佳丽不了解阿希礼,所以她爱他,想尽一切办法得到他,而当她认清他时,她再也不爱他了。
斯佳丽是个矛盾体,可又有谁不是矛盾体呢
她在生命的道路上一路走来,当她面对困难时,她选择迎接,当她面对责任时,她选择担负,可当她面对爱的抉择是,起初,他选择蒙蔽自己,当她终于认清,要面对时,却已为时已晚。
而她,在无能为力时,就会告诉自己,明天是新的一天,明天一切都会好了,Tomorrow is another day。
她在整个故事中,都是个充满生气、充满斗志的人。
我最欣赏的,便是她的这句“Tomorrow is another day.”。
永远充满了希望,充满斗志,永远不会放弃,永远不会绝望。
这份精神,是最值得我学习的。
所以,每当我遇到困难、心情不佳时,我便会告诉自己: “Tomorrow is another day.”。
书中另一个使我十分佩服的女性,便是玫兰妮。
她是个外柔内刚的女性,她几乎拥有了女性所能拥有的一切美德。
正如瑞特说的,她是他所见过的少数贵夫人中的一个。
她是坚强的,她是爱国的,她用她的心爱身边所有的人。
当她丈夫打仗时,她在后方默默守侯,做她力所能及的事,当北佬打进城而她又快要临盆时,她依然镇定,当她身体虚弱而没人下地干活快要没饭吃时,她和斯佳丽一样,放下过去所受的教育和优越感,拖着虚弱的身体下地干活,当她看到斯佳丽杀了一个北佬时,她没有惊慌失措,而是帮着掩埋尸体,搜查钱财,擦拭血迹,当战争终于结束,她痛恨的北佬士兵来到她门前要求照顾而她们自己也没有过多粮食时,她还是尽她所能地帮助他们,因为她希望在远方也有一个好心的北佬女人给她正在回家的丈夫一口饭吃。
如此一位坚强的女性,却又是如此的温柔善良和善解人意。
她执着地相信斯佳丽和阿希礼,即使有人亲眼看见他们搂在一起,也执着地相信他们,保护斯佳丽。
她明知自己的身体无法再承受生育的痛苦,却执着地要再为阿希礼生个孩子,最终离开了她爱了一辈子的亲人们。
真的是太伟大了,看着玫兰妮,使我想到许许多多的中国古代女性,她们也是如此的善良,任劳任怨,相夫教子,然后默默无名地老去、死去。
整部书中,我最为喜欢的人物就是瑞特。
他勇敢、执着,他能那么深地爱着斯佳丽十几年不变。
他想保护斯佳丽,宠爱斯佳丽,照料斯佳丽,让她事事称心,而斯佳丽却拒绝了。
他说过,再永恒的爱也会有磨光的时候,而他的爱,是被斯佳丽,被阿希礼,被斯佳丽愚蠢的固执磨光的。
他的心,死了。
当他女儿离开他时,他的心,再也回不来了。
他说过,他从来没有那个耐心把剪碎的裤子缝好,再告诉自己这就和新的一样,自欺欺人罢了。
碎了就是碎了,再也回不去了,即使修好,上面仍然留有裂缝,再也不是原来那条了。
瑞特是个复杂的人,他有良好的家世,但却仍和旧时代格格不入,他有锐利的眼睛,可以在乱世找到自己的处身之道,他对国家有热情,即使他明知必败无疑,却仍在最后关头入了军。
他爱斯佳丽,但他更了解斯佳丽,所以他从不说,只是通过行动表达,而斯佳丽却从来不想去了解他。
最后,他绝望了,一次又一次的失望使他再也没有勇气再去尝试,他累了。
《飘》绝对是部值得再三品味的好书,文字优美,情节跌荡起伏、扣人心弦,虽然其中由于作者的主观因素,对于美国南北战争的评价并不客观和全面,但以文学角度来说,这绝对是一部绝世佳作,值得一看。
《飘》文字优美、笔调幽默,情节跌荡起伏、扣人心弦,具有南方浪漫传奇小说传统。
作者把战争的死亡、残酷、悲壮、以及一个人作为个体面对这场战争时所表现的渺小、无助和无奈反映的淋漓尽致。
并以她女性特有的细腻,精确地把握住了青年女子的复杂心理活动,成功地塑造了郝思嘉这一人物形象。
主人公郝思嘉身上表现出来的叛逆精神和艰苦创业、充满斗志、自强不息、永不放弃的精神令人为之倾心读完米切尔的《飘》,让我震憾的不仅是思嘉和瑞德之间曲折绵转的爱情故事,更让我佩服的是思嘉创业精神
思嘉和瑞德是作者着力刻画的两个人物,他们有相同的性格,相似的缺点,他们者属于投机商,对金钱有一定的痴迷性,所不同的是瑞德的投机要更艺术一点,而且思嘉一直不敢正视自己人性的缺点,而瑞德是一个明智的人,他在十二橡树看到思嘉就知道他们是同路上。
所以自始至终他对思嘉都保有一种爱情,这样的爱情包容了思嘉的一切错误和缺点,就是他最后离开她,这段情缘也未剪断。
对塔拉的热爱,对土地的热爱,对艾希礼的爱情是思嘉生命中的三大主线,她是一个幻想主义者,对艾希礼抱有幻想,有一种盲目的爱,她一直以艾希礼的爱情做为精神支柱,当作逃避现实的理由。
她还是一个贻于思考的人,她从不深究自己的思想。
其实在潜意识里她是喜欢瑞德的,但她不正视现实,直到一次又一次的恶梦在眼前重演,才认真梳理自己的感情。
瑞德是一个投机商,很自信在思想上也很现实。
对思嘉的爱,有时也会变成一种负担。
媚兰在他眼中是一个精神完美主义者,他信赖她、崇拜她在她面前暴露自己的缺点,不保留尊严。
他一直在努力扭正思嘉的思想,让她放弃幻想,但当一切都没有意义时,他把对思嘉的爱转移到邦尼身上。
这是瑞德作为父亲的闪光点,他甚至为了邦尼改变自己。
在邦尼带着他的爱死去时,他选择了放弃不是放弃对思嘉的爱,而是为了更好的珍惜。
《飘》中另一处让我感触深的是思嘉的创业精神,她对塔拉,对土地的热爱。
一场莫名其妙的战争,带走了她的一切,当她回到塔拉时面对的绝不仅仅是饥饿。
刚分娩后的媚兰刚出生的婴儿,自己的孩子,妹妹还有战后的塔拉,一切的一切对一个适应小姐生活的人来说意味着什么
在爬着去找吃的,在思痛摘棉花,在打死一个北方姥,在一次次逃避“扫荡”、在重建塔拉时,她肩上顶起的是多大一片蓝天。
所以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她是一个白手起家的人,是一个出色的创业者。
他们都活在别人的目光中。
在别人的目光下,瑞德公然反对战争,公然投机倒把;思嘉在别人的目光下,一次又一次结婚,而且在男权主义强烈的社会下做生意。
但不管这目光中有多少成份是鄙视、憎恶,但更多的肯定是羡慕。
这正体现了一句话“走自己的路让别人说去吧
”不管这体现了一种什么人生态度,至少显示出一淆洒的风度,一定的执着精神。
不在乎如何开始,不在意如何结束,经过是荡气回肠的,有了那份自信、自私、萧洒与执着,就有了这句不失宠的格言“Tomowow is a n other day
”
谁能够评价一下《飘》
我女儿在看这本书,还要写英文读后感
《飘》以19世纪60年代美国南北战争和战后重建时期为背景,以女主人公思嘉的爱情纠葛和生活遭遇为主线,着力刻画了姿色迷人、聪明能干的大庄园主女儿思嘉的形象。
她争强好胜、贪婪冷酷、为达目的不择手段。
本书在描绘人物生活与爱情的同时,勾勒出南北双方在政治、经济、文化各个层面的异同,具有浓厚的史诗风格,堪称美国历史转折时期的真实写照,同时也成为历久不衰的爱情经典。
作者简介: 玛格丽特.米切尔,美国女作家。
出生在美国亚特兰大。
1922年成为《亚特兰大日报》的记者,1926年开始创作长篇小说《飘》。
历时10年,小说问世。
1937年,获得美国普利策文学奖。
1949年,米切尔因车祸离开人世。
《飘》是她惟一的一部文学作品,它不仅成为美国的文学经典,而且跻身于世界文学名著之林,自问世以来,不断地被译成各种文字,至今仍是长销不衰。
有谁把名著《飘》看完了,来聊下感悟
飘》是一本由玛格丽特.米切尔著作,浙江文艺出版社出版的精装图书,本书定价:12.00元,页数:1257,文章吧小编精心整理的一些读者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飘》读后感(一):我,斯嘉丽,《飘》“《飘》是一本伟大的小说”,这句话从小到大不知道听多少身边的人跟我说过了。
其实第一次读这本书是在我初中的时候,那时候读书,也无非是看个热闹,必然也体会不到一本书的味道在哪。
时隔多年,我又重新读起这本,感悟良多,我相信在以后的每一年,反复的去读这本书,每次都会有不同的感受。
初中的时候读《飘》,觉得梅兰简直是女人中的极品,以那时候的观念来看,梅兰就是我以后最想成为的一种女人
谁可以帮我写一篇关《飘》300字英语读后感快点
《爱的教育》读后感: 《爱的教育》采用日记的形式,讲述一个叫安利柯的小男孩成长的故事,字里行间洋溢着对祖国、父母、师长、朋友的真挚的爱。
这本小说在漫长的岁月里,它陪伴一代又一代的孩子成长。
可以说,这是一本永远不会过时的书。
它用爱塑造人,引导我们永远保持一颗勇于进取而善良真诚的心,爱祖国,爱人民,同情人民的一切不幸与苦难,我认为《爱的教育》虽然讲的是情感教育,却洋溢着对生活,对大自然的热爱,充满乐观向上的精神。
在阅读时好似把我带入了广阔的社会中去,它真是让我懂得了许多课本上学不到的东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