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伟大的约克先生读后感

时间:2019-08-06 12:45

六百字读后感

《三毛流浪记》读后感600字《三毛流浪记》是漫画家张乐平创作的漫画小说.我读了《三毛流浪记》这本书让我感到三毛很可怜,三毛在旧社会四处流浪,他把垃圾桶当成床,把报子当成被子,把温暖的太阳当成爸爸,把纯洁的月亮当成妈妈.三毛来到烤鸭店,没有钱只能看不能吃,饿了就把腰带系紧,有时三毛还被富人家的孩子欺负,他们在三毛跟前吃烤鸭,让三毛直流口水.三毛没有钱买果汁,就把橘子泡在水里喝.三毛尝尽了我们无法想像的苦,如果我过他那样的生活,我一天也活不下去了,我真佩服三毛的坚强.在解放前的旧社会里,三毛是一个多么可怜的人,但他很坚强.因为他帮人擦皮鞋,最后他的工具和钱都被别人给拿走了.但他不泄气,又去卖报纸.第一次,因为他跑得太慢,他到人群中的时候,发现每一个人手上都拿着一张报纸在看,于是他就把旧报纸当废纸卖给小贩.第二次,三毛一拿到报纸就往人多的地方跑,不一会儿功夫,报纸全卖掉了.三毛永不放弃的精神和求生的勇气值得我学习.“天寒地冻,三毛还是一身短衫短裤,冻得他浑身发抖.路边梧桐树都被包上了御寒的稻草,可叹三毛啊!”看到这里让我想到在冬天,父母怕我冻着总是让我穿的厚厚的.记得有一次突然降温,家里人来接我的时候,居然又带了一件厚衣服及时的给我添上.“三毛躺在街檐下睡觉,一阵风吹来,雨水飘进来打湿了三毛,他便往里面挪.可是风愈来愈大,雨愈来愈斜,雨水还是淋到了他,三毛只能贴着墙根站着.”看到这里让我想到在睡觉时我有可以避风挡雨的房子.如果回到三毛的年代,我一定要帮助三毛,让他过上幸福的生活.现在我要向三毛学习,做一个又聪明、又善良、又坚强的人.想想过去,比比现在,国家的面貌和人民的生活都起了很大的变化,我要珍惜现在来之不易的幸福生活,好好学习.——《鲁滨逊漂流记》读后感600字鲁滨逊在冒险,我在记录他的游历.一次次惊心动魄的险历;一个个百思不解的难题;一次次伟大成功的突破,都令我心入书中.主人公鲁滨逊令我值得给予崇高的敬佩,也告诉了我他的“经验”,他是我成长中的伴侣与导师.鲁滨逊出生于一六三二年,英国约克市的一个经济良好的家庭.他的梦想是出海远航.于是,他在朋友的帮助下,不顾父亲的劝告,放弃了中产阶层美好的生活,第一次登上了一艘大货船.但由于海上狂风怒号,大船沉了.幸运的鲁滨逊乘着预备的小舟,划向了海岸.而他没有因第一次航海的失败而胆怯,又一次登上了一艘开往非洲的大船.这次似乎比上一次更加糟糕.他们的船遇上了海盗,鲁滨逊被俘虏成了海盗头的仆人.他负责耕种海盗的田地,为海盗打水、做饭.然而他的航海之梦并没有灰飞烟散.他一直在寻找机会……终于有一天,海盗头命令他去捕鱼,他心想:这正是逃跑的机会.他驾着小船逃向大海,之后被一艘西班牙船送到了巴西.在巴西,他又一次踏上航海之旅,不幸的是,这艘船在一片孤岛的边上搁浅了.一股震耳欲聋的海浪冲翻了大船,唯有鲁滨逊一人幸运地游到了孤岛上.可想而知,岛上孤独寂寞的生活,犹如白天的黑暗.他物色了一个好地方——一座大石头,一片茂密的森林,一个能眺望海景的小丘.鲁滨逊用小刀将大树削成一根根木杆,再一个个排成一圈,成了一圈围栏,就像一位位战士保卫自己.之后,他用从船上带回的炸弹,将那块大石头炸成了一个洞,这就筑成了自己的“公寓”.他又做了许多许多——用岛上的陶土捏成各种器具;找了一块田地种庄稼;捕捉羊、狗当宠物养.经过他两三年的辛苦努力,一片“美丽的家园”筑成了.一个偶然的机会,他又救了一个逃到荒岛上的野人,这个野人为了报答救命之恩,发誓从此忠心于他.由于救野人的时间是星期五,所以就给野人起名为星期五.鲁滨逊和星期五一起生活.最终,他们俩救助了一位船搁浅了的船长,并与他联手抢了一艘船,离开了荒岛,返回了家乡.细数一下,鲁滨逊在这座荒岛上生活了整整三十年.这三十年的苦难与欢乐,都告诉了我——自己的梦想是不可摧毁的,要真正实现梦想,有时要冲破千难万险.来到荒岛,是一种痛苦,而鲁滨逊却从中找到了乐趣.我们在面对生活的难题时,难道不应该乐观面对吗?这本家喻户晓的《鲁滨逊漂流记》,是最令我欢乐的一本书,是一本鼓励我战胜困难的宝典,更是我成长中的导航伴侣!《小飞侠彼得潘》读后感600字在这之前,我一直不相信神仙之说.但看完了这本书才让我认识到——相信有就会发生.《小飞侠彼得潘》是英国的詹姆斯?巴里为我们大家创作的.这本书给我的心灵带来了很大的震撼.同时我也不得不佩服詹姆斯?巴里那丰富的想象力.这本书生动、详细地介绍了温迪和彼得潘还有一群可爱的孩子们一起经历的探险.还有那些温馨的、快乐的场面,让我也随着故事的发展心情时起时伏.表情也随之变换,时而紧皱眉头;时而开怀大笑;又时而热泪盈眶.可以肯定的一点是,这本书的作者詹姆斯?巴里是十分成功的.这个故事是这样拉开序幕的:一天夜里,四岁的温迪在她的屋里发现了一个穿着绿叶衣的小男孩——彼得潘,他们彼此作了介绍后就成了好朋友.在彼得潘的劝说下温迪带着她的两个弟弟跟随着彼得潘一起飞往了属于每个孩子的想象世界——乌有岛.在那里他们开始了一段令人回味的旅程.当我读到岛上的孩子们为温迪建造一幢美丽的房子时,我是多么的感动和羡慕.能够得到一幢根据自己意愿建造的房子是每一个孩子都梦想的事情,我同时也为温迪感到快乐.而当他们智斗凶恶的胡克船长时,我有身临其境似的与他们“并肩作战”我一边看,也一边为他们的出逃而“出谋划策”.同时也为他们的胜利而欢呼雀跃.后来当我看到彼得潘的美丽小神仙——小叮当时,也不由得想起我自己也会有一个时刻守护在我身边的小神仙,这又让我感到极其的兴奋.看完这本书之后,我意犹未尽,并且明白了相信有就会发生!我于是也像其他孩子们一样憧憬起与温迪一样的经历来!《稻草人》读后感600字“读一本好书,就是和一位高尚的人谈话.”近几天,我又看完了一本好书——《稻草人》,合上书本,我意犹未尽.《稻草人》中有许多感人的故事,“一粒种子”、“祥哥的胡琴”、“将来做什么”、“月娘娘的亲事”……令人沉醉.其中,我印象最深刻的要数“一粒种子”了.“一粒种子”讲的是世界有一粒核桃大的种子,而且是唯一的一颗种子,这颗种子极其珍贵.国王得到了,非常开心,把它当成宝贝似的供养,等待奇迹的出现,但最终失败了,只好不耐烦地扔掉了;富翁得到了,非常骄傲,也精心地照料它,可是几个月过去了,没有创造出他所期待的奇迹,只好无奈地抛到别的地方;商人看到了,就把种子种起来,用最好的肥料照顾它,盼呀盼呀,最后又没戏了,就往街上一丢;又被一位军人拿到了,同样也用以上几位的方式供养,等呀盼呀,一等就是一年多,最终还是没能养成,于是,他马上用力一扔,种子坐了快速飞机,直往麦田;最后,被一位年轻的农夫拿起来,农夫种下种子,任其自然成长,终于,种子长成了参天大树,大树发出的浓郁香味,让人们脸上绽放出和平的微笑.每一种生物都有自己的生存规律,如果违背了这种规律,就会产生反效应.种子的成长也需要适合它的环境和适合它的人选.文中的国王、富翁、商人、军人就因为没有懂得这种规律,所以没有把种子养大.同时,国王、富翁、商人、军人供养种子的方式,让我想到了现在许多溺爱子女的父母,他们把自己的孩子当做宝贝一样供养,不愁吃,不愁穿,不需劳动……我想:温室里长大的孩子会强大吗?他们不正像那一次次被抛弃的种子,永远也长不大.就像那最后长成参天大树的种子一样,只有经历风雨,才可能茁壮成长.从这本书中,我确实收获了许多,有做人的道理,有学习生活的态度,有生活的常识……是的,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所以我不会放过任何一个可以读书学习的机会!《雷锋的故事》读后感600字雷锋!早已如雷贯耳!家中的爸妈、学校的老师都在不停地向我诉说着他的点点滴滴!同时,我也被他的故事产生了强大的好奇心!正巧,一天早上有幸来到《光明书店》,不加思索的我目光就直接锁定了《雷锋的故事》一书.一到家,便迫不及待地津津有味的“品”了起来,一“品”究竟!雷锋,出生在1940年的一个冬天,那是资本主义压迫老百姓的年代.雷锋有一个哥哥和一个弟弟,在他5岁时,父亲因无钱治病,含恨离开了人世.不久,母亲也因受不了重重的压迫悬梁自尽了,至于哥哥和弟弟也活活地被饿死了.雷锋一直过着苦难的童年.直到1949年新中国成立后,是毛主席爷爷和共产党救了雷锋,不仅圆了他进学堂读书、学写字的梦,还指引他走上了革命的道路并不负众望取得了优秀党员的称号!他一心效国,做出了许多丰功伟绩的事迹!雷锋的艰苦朴素、钉子精神都深入人心,在他的日记里有这么一段话:人的生命是有限的,可是,为人民服务是无限的,我要把有限的生命,投入到无限的“为人民服务”之中去……,像这样经典的文字还很多,这不仅是他的崇高愿望,更是他身体力行的实践!好景不长,在一次公差时不幸牺牲了,时年二十二岁,在出殡的那天,他生前的首长、战友、还有抚顺的工人、农民、学生……近达十万人流着泪、满怀悲痛地护送他走完了最后一段路程!我强忍泪水终于把这本书看完了,也终于知道雷锋这名字为何在人们心中这样根深蒂固!不是名字,而是他的为人,是他“舍小我为大我”的精神在我们的心中烙下了永不消失的烙印!让我们永远记住这个人——雷锋!再回头看看我们这一代的公主皇帝们的生活要比雷锋幸运、幸福一万倍乃至上亿倍!我们要珍惜现在所拥有的一切.所以,我下定决心要好好学文化,学本领,更要向雷锋叔叔学习:学习他无论遇到多大多险的困难,勇往直前,永不退缩的精神;学习他乐于助人的精神;长大步入社会后更要学习他为国、为人民无私奉献的精神!在我人生道路上再争当第二个——雷锋!《最后一头战象》读后感600字我读了许许多多的书,其中让我印象最深的是《最后一头战象》这本书,这本书让我深刻地感受大象的无言灵性,更让我感受到了动物身上也有着人类一样的感情.这本书记述了在1943年西双版纳边陲重镇打洛村落在江畔和日寇的战争中幸存下来的一头大象------嗄羧.嗄羧它自知生命大限以至,便四处寻找它在战争中批过的象鞍,找到后来到了昔日埋葬自己战友们的“百象冢”旁,挖了一个坑洞,准备同战友们埋在一起.让我印象最深刻的是,当嗄羧要的消息像长了翅膀似的传遍全寨,全寨男女老少都到打谷场为嗄羧送行.许多人泣不成声、忙着为嗄羧系洁白纱巾、四脚绑黑布.由此可以看出全村寨的人们对嗄羧有着难以割舍的感情,大家怀着万分沉痛的心情和嗄羧一一告别.毕竟嗄羧在抗日战争中立下赫赫战功,而且和大家共度了26个春夏秋冬风霜雨雪,对于嗄羧的死,村寨的人都非常难过、悲伤.读完《最后一头战象》后,让我感到嗄羧是一头重情重义的、有灵性的大象.看完《最后一头战象》后,满脑子都是最后一头大象的高大形象,同时也想到了生活当中许多动物都像这头大象一样充满了灵气,充满了忠诚,充满了感情……小动物们是多么的可爱,多么的忠诚,比如小狗忠诚地帮主人看家、小鸟辛勤地帮农民伯伯捉害虫,牛儿默默地耕地…..可是人类一直不爱护它们,有的甚至还想把它们赶尽杀绝,任意的捕杀.现在我呼吁:大家行动起来吧,爱护生灵,保护动物,保护生态平衡,坚决同破坏生态平衡的坏人作斗争希望能帮到你,望采纳,谢谢

最适合小学生阅读的散文集。

说起莫言,大多数人想到的首先是他的《红高粱家族》里的《红高粱》以及他的故乡高密。

莫言自己也说过,《红高粱》是他最有影响力的作品。

山东省高密县曾举办过一次莫言小说研讨会,会上有学者提出“莫言的小说在高密”的说法。

张艺谋根据莫言的小说拍的《红》播出后,在高密一度形成“莫言热”,有“西方传说管莫言,人人争看红高粱”的说法。

《红高粱》来自于一个真实的故事:当时日本鬼子为了报复某个村庄的村民对他们的攻击,准备对这个村庄进行报复,结果在路上,因为一个人指错了方向,导致另一个村庄的一百多个百姓被杀害。

《红高粱家族》可以说是一部历史题材的小说,作者将历史与民族的宏伟题材浓缩到东北高密乡几个典型人物身上。

大片大片的高粱地里演绎着一个民族的血与泪,爱与恨。

美国《纽约时报书评》的编辑威尔伯恩·汉普顿在评论《红高粱家族》时说“几乎每一页都详尽地记述了那个残忍、野蛮时代的恐怖和情绪。

日本兵命当地有名的杀猪匠在众百姓的睽睽目光下活剥罗汉爷爷的一幕,其恐怖程度比得上任何有文献记载的暴行。

”[①]可以说,这是一部用血写成的小说,弥漫着屠杀、硝烟、血腥与死亡、恸哭。

?????在每一个作家笔下,几乎都有一个深入骨髓的“故乡”,正如莫言的高密,鲁迅的绍兴,沈从文的湘西,托马斯的“威塞克斯”,福克纳的美国南部的约克纳帕塔法县。

日本作家大江健三郎认为摆脱故乡是20实际作家的共同情节。

莫言则认为作家只有摆脱了故乡才能认识他的故乡。

他在高密生活了近二十年,没有离开家乡之前,他觉得这是个令人厌烦的地方,千方百计地想要离开家乡。

后来莫言应征入伍,三年后获得一次回家探亲的机会。

汽车已进入高密的领地,,看到高密的河流草木,听到熟悉的乡音,作者就激动万分。

进了村子,看到母亲从胡同口走来时,他热泪盈眶。

这就是故乡情节。

莫言深深地爱着他的故乡高密,他的一些小说人物或事件可以在高密找到原型。

《红高粱家族》里的那个王文义是实实在在生活在高密的一个人,莫言在写作时曾想过用化名,但考虑到这样会降低小说的原汁原味,不能够更彻底地表达出来,因此用了真名。

结果那个叫王文义的老人找到莫言,说“听说你把我写进你的小说里了”。

莫言把故乡深深地烙进了心中,把故乡人写进小说里,为此还遭到了一些人的辱骂。

这些恰恰能体现高密在作者心中的地位。

?莫言第一次把高密写进小说里是从《白狗秋千架》开始的,之后一发不可收拾,高密渐渐成了他作品里的一块神圣的净土。

他在这片土地里耕耘,流血流汗流泪,写着肮脏、纯美、丑恶、善良,鞭笞与赞美,嬉笑怒骂,寄托了浓浓的乡土情怀。

?实际上,莫言笔下的高密绝不是一般意义的“故乡”,它早已上升到了历史与文化的层面。

他说“高密东北乡是地球上最美丽最丑陋,最超脱最世俗,最圣洁最龌龊,最英雄好汉最王八蛋,最能喝酒最能爱的地方”,这个表达道出了高密这个特殊的地方的内涵。

一方面,原生态的吃喝、婚嫁、情爱、生育与高粱地一起长养着;另一方面,民族精魂与生命意识在高粱地里蓬勃生长。

这是一个偏僻、落后的村庄,蛮荒、贫穷、苦难与代表着民族精魂的坚韧、勇敢、抗争意识相互碰撞、糅合。

让作品超越一般的战争题材和上升到了文化与生命意识的层次。

作品中说“每一穗红高粱都是一个深红的成熟的面孔。

所有的高粱合成一个壮大的集体,形成一个大度的思想。

”“红高粱”在这里是一个巨大的象征,民族英魂了与历史灵魂、原始生命的蓬勃向上与狂野在高粱身上聚合。

“一穗一穗被露水打得精湿的高粱在雾洞里忧悒地注视着我父亲,父亲也虔诚地看着它们。

父亲换恍然大悟,明白了它们都是活生生的灵物。

他们扎根黑土,受日精月华,得雨露滋润,上知天文,下知地理。

”红高粱成了千千万万生命的象征,它在高密的土地上散发着生命的狂野、粗暴,人们喝着高粱粥,闻着高粱的气息。

在高粱地里打滚,在阳光下曝晒。

高粱地成了人们的婚床,战场,墓地。

灵与肉,爱与恨。

悲苦与幸福在这里纠结融合,最后人与高梁融为了一体。

????红高粱不是一般意义上的浅显是象征,是“民族生机的征兆。

、”“宇宙天灵的幻化”。

雷达先生在评论莫言的《红高粱家族》时说:“一方面,它是人与自然契合冥化的象征,红高粱是千千万万生命的象征,千千万万生命又是红高粱的外观,天人合一,相生相长,让人体验那天地之间生生不息的生命律动,从而引向人与自然,生命与地域的重叠、合影、浑一的魂归自然和宇宙之故乡的境界。

另一方面,它又是历史与现实契合的象征,象征坚韧,不屈,苦难,象征复仇,象征英雄主义,象征淳朴而豪放的道德,象征伟大民族的血脉、灵魂和精神。

”[②]这一段解读将红高粱的精神延伸到了更高的层次。

红高粱象征的精魂在人物身上得到了淋漓尽致的体现。

作品中最典型的是“我奶奶”戴凤英。

莫言在评论自己的这部小说时说“这部作品恰好表达了当时中国人的一种共同的心态,在长期的个人自由受到压抑之后,《红高粱》张扬了个性解放的精神——敢说,敢想,敢做。

”“我奶奶”就是这种精神的有力说明。

她大胆刚烈,敢说敢做,正如文中所说“她老人家不仅是抗日英雄,也是个性解放的先驱,妇女自立的典范”。

她勇于冲破婚姻的牢笼,寻求所爱;她敢于与父亲抗争,甚至与他断绝来往;她撑起了高粱酒的生产,成为全乡最富有的人家;公公丈夫被杀后,她在曹县长面前的表演令人拍案叫绝。

她临死前的对天地的呐喊“天,什么叫贞洁

什么叫正道》什么是善良

什么是邪恶

你一直没有告诉过我,我只有按照我自己的想法去办,我爱幸福,我爱力量,我爱美,我的身体是我的,我为自己做主,我不怕罪,我不怕进你的十八层地狱。

我该做的都做了,该敢的都干了,我什么也不怕??”这段独白正是她的一生性格的写照。

她就是红高粱的化身,“她血液里散发出来的是浓烈的高粱酒味”,她死后埋在高粱地里,与高粱一样继续活在人们的心中。

此外,作品中的另外几个女性形象一样散发着红高粱般的野性。

二奶奶恋儿的敢爱敢恨,面对禽兽般的日本人的蹂躏,她拼了命保护女儿,母性的光辉在她的歇斯底里的惨叫里得到了体现。

而当日本兵“端起刺刀对准母亲的肚子时,惊恐、恋母之情涌上她的心头,小姑娘从窗台上跳起来,向着二奶奶扑去”,小女孩香官对母亲的保护再次抒写了红高粱的血性情愫。

“我母亲”倩儿在枯井里保护弟弟,垂死挣扎的过程正是高粱精神“坚韧”“不屈”的表现。

而“我爷爷”余占鳌不仅是红高粱的精神的化身,还是传统的民族文化的寄寓。

他是十足的匪徒,手上沾满了血腥,他粗野、强悍、无赖;他杀人抢妻,能爱能恨,与日本人作着持久的抗争。

这是个“最英雄好汉最王八蛋”的人物形象,在他身上,还凝聚着民族传统文化与古老的思想。

得知豆官续香火还有望时,他的一声“苍天有眼”喊出了他对传统文化领域的“续香火”的坚守。

他不惜化为大量的人力财力为埋在高粱地里近两年的“我奶奶”出大殡,除了表现他对“奶奶”的爱以为,这还是古老中国殡葬文化精髓与信仰在他脑海里根深蒂固的表现。

他恪守宗法观念王权和,热衷于传宗接代既是封建道德的反叛者,又是守卫者。

“罗汉大爷凄厉地叫着,瘦骨嶙峋的身体在拴马桩上激烈扭动所有的人在大爷的骂声中昂起了头”“人群里的女人们全都跪倒地上,哭声阵野。

当天夜里,天降大雨,把骡马场上的血迹冲洗得干干净净,罗汉大爷的尸体和皮肤无影无踪。

村里流传着罗汉大爷尸体失踪的消息,一传十,十传百,一代传一代,竟成了一个美丽的神话故事。

”刘罗汉在罪恶的日本兵面前将“红高粱”精神悲壮地演绎了一遍。

他的每一寸肌肤,每一滴血液都随着雨水渗进了高粱地里,高粱魂在人们的传说中一代代流传下来。

无论是莫言的小说还是张艺谋的电影,红高粱带给人的是惊天动地的震撼。

“我奶奶”出殡时豆官为他唱的指路歌更是催人泪下:“娘-—娘—上西南—宽宽的大路—长长的宝船—溜溜的骏马—足足的盘缠—娘—娘—你甜处安身—?苦处花钱”。

这是唱给红高粱地里所有亡魂的歌,是悲歌,也是赞美诗。

莫言在小说的卷首语中写道;“谨以此书召唤那些游荡在我的故乡无边无际的通红的高粱地里的英魂和冤魂。

我是你们的不肖子孙。

我愿扒我的被酱油腌透了的心,切碎,放在三个碗里,摆在高粱地里。

”红高粱的精魂已经深入的作者的灵魂。

他在小说的末尾还写道:我的整个家族的亡灵对我发出了指示迷津的启示;?可怜的、孱弱的、猜忌的、偏执的。

被毒酒迷幻了灵魂的孩子,你到墨水河里去浸泡三天三夜——记住,一天也不能多,一天也不能少,洗净了你的肉体和灵魂,你就回到你的世界里去。

在白马山之阳,墨水河之阴,还有一株纯种的红高粱,你要不惜一切找到它。

你高举着它去闯荡你的荆棘丛生、虎狼横行的世界,它是你的护身符,也是我们家族的光荣的图腾和我们高密东北乡的传统精神的象征

“纯种的红高粱”正是纯粹的高粱魂的象征。

莫言曾说过“他们让我们这些活着的子孙相形见绌,有进步的同时,我真切地感到种的退化。

”到了今天,红高粱精神依然长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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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鲁滨孙记 主要内容:《鲁滨孙漂流记本书是以第一人称的形式,让人有一种说不出的亲。

我似乎总有着一种读不厌的感觉,因为我喜欢冒险,而从鲁滨孙的身上,我看到了一种独特的精神,让我有一种冒险的冲动,引起了我的共鸣。

鲁滨孙是英国约克人,生性喜欢冒险,性格刚毅,具有百折不挠的精神。

为了自己的理想,他不顾父母反对,执意航海环游世界。

他先后几次出海,赚过些钱,也许会了些种植、经营之道。

后来他漂流到了这个荒无人烟的小岛上,他与野人奋斗过,他救下过星期五,他用仅有的一些资源建起了一个属于他自己的“家”。

他靠自己的力量,在岛上生活了三十五年……星期五是土著人,在一次部落间的战争中被俘,鲁滨孙救了他的命,并以西方文明对他进行开化,最后成为了鲁滨孙忠实的仆人。

刚踏上小岛,鲁滨孙没什么生活的依靠,只是后来发现了他乘坐的那条被海浪击破的大船,从上面搬下了许多生活用品,让他的生活轻松了一些,也许老天还是可怜他的。

虽然这样,鲁滨孙还是勤奋的劳动,为防止野兽的进攻,他可是在自己的住所上下了大功夫;为了不饿死,他靠那些少量的火药,捕捉食物……这一切的一切,都与我们现在的生活是天壤之别。

我们的生活,可以说是要什么有什么,要是把我放到那样一个了无人烟的地方,过不了两天我就奄奄一息了,更别说在那里呆上三十五年。

而鲁滨孙的那种坚强给了我一种激励,我要锻炼那种顽强的精神,去荒岛上实践一下我的自理能力,可是只要没有野人和野兽就好。

小说梗概 我父亲原来指望我学法律,但是我却一心想去航海。

有一天,我去赫尔,我的一位同伴正要坐他父亲的船到伦敦去,再没有什么比这更让我动心了,我必须跟他而去——这是1651年的8月,当时我十九岁。

船刚驶出海口,便碰到了可怕的风浪,使我感到全身说不出的难过,心里十分恐惧。

我在痛苦的心情中发了誓,假如上帝在这次航行中留下我的命,我在登上陆地后,就一定要回到我慈爱的父母身边,从此一定听从他们的忠告办事。

可是第二天风停了,浪也歇了。

太阳西沉,继之而来的是一个美丽可爱的黄昏,这时又喝了我的同伴酿的一碗甜酒,我就把这次航行后便回家的决心丢到九霄云外去了。

我的这种习性给我的一生招来了巨大的不幸——任性的行动常给我带来灾难,可我总不肯在灾难来临的时刻乘机悔改。

待到危险一过去,就忘掉了所 鲁宾孙有的誓言,又不顾一切地投入了我的毫无名堂的生活。

在第一次狂风暴雨似的航行后,我又有过几次不同的冒险。

在去非洲的几内亚做生意时,我被一艘土耳其的海盗船俘虏,被卖为奴隶,经过许多危险,我逃到了巴西,在那里独自经营一个甘蔗种植园,生活过得很顺心。

可这时我却又成了诱惑的牺牲品。

巴西因为人工不足,有几个种植园主知道我曾为做生意而到过非洲的一些奴隶市场口岸,他们竭力哄诱我作一次航行,到那一带去为他们的种植园买些黑奴回来。

听从坏主意,人就会倒霉。

我们的船在南美洲北岸一个无名岛上触了礁,所有的水手及乘客全都淹死了,上帝保佑,只有我一个人被高高的海浪卷到了岸上,保住了一条命。

当时我所有的只是一把刀、一只烟斗和一个盒子里装的一点儿烟草。

待到我的体力恢复,可以走路了时,我就沿着海岸走去。

使我大为高兴的是,我发现了淡水。

喝了水后,又拿一小撮烟草放在嘴里解饿。

我就在一棵树上栖身,舒舒服服地睡了一觉振作了精神,海上风平浪静。

但最叫我高兴的是我看见了那艘船,待到潮水退下,看到它竟离海岸很近,我发现可以很方便地游到船上去。

船上只剩下一只狗和两只猫,再没有别的生物。

不过船上有大量的生活必需品,这样,我就干了起来。

为了把那些东西运到这个岛的一个水湾里,我专门制造了一只木筏,还把岛上有淡水而且比较平坦的一块高地作了我的住所。

面包、大米、大麦和小麦、干酪和羊肉干、糖、面粉、木板、圆木、绳子——所有这些,再加上几支滑膛枪、两支手枪、几支鸟枪、一把锤子,还有——那是最没有用的——三十六镑英币。

所有这些东西我都一天又一天——在两次退潮之间一一从船上运到了岸上。

到了第十三天夜里,我的搬运工作做完了,我躺下来时,虽然像平常一样害怕,但我心里对上帝也满怀感恩之情,因为我知道,我已为以后对付这个荒岛作好了准备而心里感到踏实了。

岛上有不少野果树,但这是我过了好久才发现的,我把它晒成葡萄干。

岛上还有到处乱跑的山羊,但是,要不是我从船上取来了枪支弹药,它们对我又有何好处呢

因此,我有理由感谢仁慈的上帝,让船搁在海岸边,直至使我搬来了对我有用的一切东西。

要想确保我能在这个岛上生存下来,还有许多事情要做。

我尽可能地相继办了几件我非办不可的事。

但是我的努力并非总是交上好运道。

我在第一次播下大麦和稻子的种子时,这些宝贵的存货就浪费了一半,原因是播种得不是时候。

我辛辛苦苦花了几个月工夫,挖了几个地窖以备贮存淡水。

花了四十二天时间,才把一棵大树砍劈成我的第一块长木板。

我起劲地干了好几个星期,想制造一个捣小麦的石臼,最后却只好挖空了一大块木头。

我足足花了五个月工夫,砍倒一棵大铁树,又劈又削,让它成了一只很像样的独木舟,以备用来逃离这个小岛,可结果却因为怎么也没法子使它下到海里去而不得不把它丢弃了。

不过,每一桩失败的事,都教给了我以前不知道的一些知识。

至于自然环境,岛上有狂风暴雨,还有地震。

我那时也对一切都适应了。

我种植并收获了我的大麦和小麦;我采来野葡萄,把它们晒成了很有营养的葡萄干;我饲养温驯的山羊,然后杀了吃,又熏又腌的。

由于食物这样多种多样,供应还算不差。

如此过了十二个年头,其间,岛上除了我本人之外,我从来没见到过一个人迹。

这样一直到了那重大的一天,我在沙滩上偶然发现了一个人的光脚印。

我当时好像挨了一个晴天霹雳。

我侧耳倾听,回头四顾,可是什么也没听见,什么也没看见。

我跑到海岸上,还下海去查看,可是总共就只有那么一个脚印

我惊吓到了极点,像一个被人跟踪追捕的人似地逃回到我的住处。

一连三天三夜,我都不敢外出。

这是人怕人的最好说明

经过十二年的痛苦和苦干,十二年跟自然环境相抗争,竟然会因一个人的一只脚印而恐怖不安

但事情就是这样。

经过观察,我了解到这是那块大陆上的那些野人吃人的一种习惯。

他们把打仗时抓来的俘虏带到这个岛上我很少去的那个地方,杀死后大吃一顿。

有一天早晨,我从望远镜里看见三十个野蛮人正在围着篝火跳舞。

他们已煮食了一个俘虏,还有两个正准备放到火上去烤,这时我提着两支上了子弹的滑膛枪和那柄大刀往下朝他们跑了去,及时救下了他们来不及吃掉的一个俘虏。

我把我救下的这个人起名为星期五,以纪念他是在星期五这一天获救的,他讲话的声音成了我在这个岛上二十五年来第一次听到的人声。

他年轻,聪明,是一个较高级的部族的野蛮人,后来在我留在岛上的那段时间,他始终是我的个可靠的伙伴。

在我教了他几句英语后,星期五跟我讲了那大陆上的事。

我决定离开我的岛了。

我们制造了一只船,这次不是在离海岸很远的地方造。

正当我们差不多已准备驾船启航时,又有二十一个野蛮人乘着三只独木船,带了三个俘虏到这个岛上来开宴会了。

其中一个俘虏是个白人,这可把我气坏了。

我把两支鸟枪、四支滑膛枪、两支手枪都装上双倍弹药,给了星期五一把小斧头,还给他喝了好多甘蔗酒,我自己带上了大刀,我们冲下山去,把他们全杀死了,只逃走了四个野蛮人。

俘虏中有一个是星期五的父亲。

那个白人是西班牙人,是我前几年看见的那艘在我的岛上触礁的船上的一个幸存者,当时我还从那艘船上取来了一千二百多枚金币,但对这些钱我毫不看重,因为它们并不比沙滩上的那些沙子更有价值。

我给了那个西班牙人和星期五的父亲枪支和食物,叫他们乘着我新造的船去把那艘西班牙船上遇难的水手们带到我的岛上来。

正在等待他们回来时,有一艘英国船因水手闹事而在我的岛附近抛了锚。

我帮那位船长夺回了他的船,跟他一起回到了英国。

我们走时带走了两个也想回英国去的老实的水手,而让闹事闹得最凶的一些水手留在了岛上。

后来,那些西班牙人回来了,都在岛上居留了下来。

开始时他们双方争吵不和,但定居后,终于建立起了一个兴旺的殖民地,过了几年,我有幸又到那个岛上去过一次。

我离开那个岛时,已在岛上呆了二十八年两个月零十九天(此处作者计算有误,根据鲁宾逊的来岛时间,应为27年)。

我总以为我一到英国就会高兴不尽,没想到我在那里却成了一个异乡人。

我的父母都已去世,真太令人遗憾了,要不我现在可以孝敬地奉养他们,因为我除了从那艘西班牙船上取来的一千二百个金币之外,还有两万英镑等待着我到一个诚实的朋友那儿去领取,这位朋友是一位葡萄牙船长,在我去干那项倒霉的差事之前,我委托他经营我在巴西的庄园。

正是为了去干那差事,使我在岛上住了二十八年。

我见他如此诚实,十分高兴,我决定每年付给他一百葡萄牙金币,并在他死后每年付给他儿子五十葡萄牙金币,作为他们终生的津贴。

我结了婚,生了三个孩子,我除了因为要到那个上面讲的我住过的岛上去看看,又作了一次航行之外,再没作漫游了。

我住在这儿,为我不配得到的享受而心怀感激,决心现在就去作一切旅行中最长的旅行。

如果说我学到了什么的话,那就是要认识退休生活的价值和祈祷在平静中过完我们的余日。

我还能活多久

小说讲述的是一个英国的水手因船沉了而流落到了无人的荒岛,在进退无路的情况下,他开始想办法自救——做木筏、造房子、种粮食、养牲畜……竭力投入到与大自然的抗争中去。

他靠自己的双手,凭着自己的智慧,花了几十年的时间把这个荒岛变成了“世外桃源”,还勇敢地救了一个土著人“星期五”,和他共同生活,最终离开了荒岛…… 鲁宾逊的乐观和勇气是可嘉的,为了生存做出了常人难以想像的事情。

我想鲁宾逊之所以能逃出荒岛,一定和他的乐观向上、锐意进取、百折不挠和人无远虑必有近忧的生活态度有关,改变困境就得有这种信念支柱。

2.《爱的教育》(原名Cuore,直译为心)是意大利作家亚米契斯在1886年写的一部儿童小说。

这是一本日记体的小说,以一个四年级男孩恩利科的眼光,从4年级10月份开学的第一天,一直写到第二年7月份。

记载了小学生恩利科九个月的四年级生活。

爱是整篇小说的主旨,就在最平实的字里行间,融入了种种人世间最伟大的爱:老师之爱、学生之爱、父母之爱、儿女之爱、同学之爱……每一种爱都不是惊天动地的,但却感人肺腑。

整部小说以一个小学生的眼光审视着身边的美与丑、善与恶,完全在用爱去感受生活中的点点滴滴。

全书共100篇文章,包括发生在恩里科身边各式各样感人的小故事、父母姐姐在他日记本上写的劝诫启发性的文章,以及10则老师在课堂上宣读的精彩的每月例话。

自1886年该书诞生到1904年的短短20年里,就印刷了300多版。

100年来,始终畅销不衰,并且多次被改编成动画片、电影、连环画、影响遍布全世界。

3.《名人传》由法国的闻名作家罗曼•罗兰的《贝多芬传》、《米开朗琪罗传》和《托尔斯泰传》组成三位主人翁都是世界级的艺术巨匠,她们的人的生活丰富多彩,她们的作品精湛宏博,她们的履历坎坷艰难,她们的影响历经世代而不衰 《贝多芬传》首要叙述了伟大音乐家贝多芬不普通的平生,作者以精美的语句向许多人描绘着贝多芬的成才之路贝多芬在钟头侯就非常的不幸在度过了刻毒的童年生活后,不幸的命运再度来到了他先后生了几场大病,然后耳朵又聋了但这并无遏止贝多芬的音乐道路众说周知贝多芬是一个不幸的人,贫穷、残障、孤独,世界未曾给他欢喜,他却创造了欢喜赐与世界

他用他的魔难来铸成欢喜,正如他那句誓词:“由痛苦换来欢喜” 《米开朗基罗传》中写了他用了平生的时间来完成了《胜利者》的白在石头上雕刻像罗曼•罗兰以为这座塑像就是米开朗琪罗本人,或者可谓是他全数人身的写照然而他受到了一小我私家有可能受到的一切魔难在老年末期的米开朗琪罗隐退了 《托尔斯泰传》写了贵族身世的俄罗斯文学家托尔斯泰从不停息,从不餍足,从不让艺术流于情势的平生创作轨迹 这三部传记合在一起,形成了强烈的共识,演绎着一首荡气回肠的“英雄交响曲” 4.《朝花夕拾》《朝花夕拾》原本叫做“旧事重提”,收录了鲁迅先生记述他童年和青年生活片段的10篇文章。

在《朝花夕拾》中,鲁迅大量使用了对比和讽刺的手法。

如在《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中,鲁迅首先使用了许多鲜亮的文字记叙在百草园无忧无虑的生活,接着再写道“我”不得不告别百草园去三味书屋上学。

前边写的百草园很好地反衬了后来在三味书屋读书的乏味生活,体现了鲁迅对旧社会私塾的不满。

在《藤野先生》中,鲁迅日本的医学导师藤野先生是一位穿着不拘小节的人,“这藤野先生,据说是穿衣服太模糊了,有时竟会忘记带领结;冬天是一件旧外套,寒颤颤的……”。

但藤野先生对工作是极其认真的,他把“我”的讲义都用红笔添改过了;血管移了一点位置也要指出。

这个对比手法,较好地写出了藤野先生的高贵品质,写出了鲁迅对他的景仰。

另外,藤野先生对中国留学生孜孜不倦的教诲及对学生的一视同仁,这与日本学生对中国学生的轻蔑态度形成了鲜明的对比,体现出藤野先生是个真正的君子。

《朝花夕拾》用平实的语言,鲜活的人物形象,丰富而有内涵的童年故事,抨击了囚禁人的旧社会,体现了鲁迅先生要求“人的解放”的愿望。

虽然在鲁迅的童年中有一些不愉快的事情,但不时从字里行间中透露出来的那份天真灿漫的感情,让人眼前不由出现了一幅幅令人神往的自然画。

我读鲁迅先生这些对童年回忆的散文,正如读着发自迅先生心底的那份热爱自然,向往自由的童真童趣。

我仿佛看到了幼年的鲁迅,趁大人不注意,钻进了百草园,他与昆虫为伴,有采摘野花野果。

在三味书屋,虽然有寿先生的严厉教诲,却仍耐不过学生们心中的孩子气。

5..《骆驼祥子》《骆驼祥子》是以北平(今北京)一个人力车夫祥子的行踪为线索,以二十年代末期的北京市民生活为背景,以人力车夫祥子的坎坷、悲惨的生活遭遇为主要情节,深刻揭露了旧中国的黑暗,控诉了统治阶级对劳动者的剥削、压迫,表达了作者对劳动人民的深切同情,向人们展示军阀混战、黑暗统治下的北京底层贫苦市民生活于痛苦深渊中的图景。

从祥子力图通过个人奋斗摆脱悲惨生活命运,最后失败以至于堕落的故事,告诫人们,城市贫农要翻身做主人,单靠个人奋斗是不行的。

《骆驼祥子》问世,被译成十几国文字,产生较大影响。

祥子来自乡间,日益凋蔽衰败的农村使他无法生存下去,他来到城市,渴望以自己的诚实劳动,创立新的生活。

他试过各种工作,最后选中拉洋车。

这一职业选择表明祥子尽管离开了土地,但其思维方式仍然是农民的。

他习惯于个体劳动,同时又渴望有一辆像土地那样靠得住的车。

买车,做个独立的劳动者,“这是他的志愿,希望,甚至是宗教。

”城市似乎给了祥子实现志愿的机遇,经过三年奋斗,他买上了车,但不到半年,竟被人抢去;但祥子仍然不肯放弃拥有自己的一辆车的梦想,尽管他对自己的追求不无怀疑,几度动摇,但仍然不断振作起来,再度奋斗。

应该说,祥子以坚韧的性格和执拗的态度与生活展开搏斗,构成了小说的主要情节内容。

而搏斗的结局,是以祥子的失败告终的,他终于未能做成拥有自己一辆车的梦。

这部小说的现实主义深刻性在于,它不仅描写了严酷的生活环境对祥子的物质剥夺,而且还刻画了祥子在生活理想被毁坏后的精神堕落。

“他没了心,他的心被人家摘去了。

”一个勤劳善良的农村青年,就这样被毁。

6.格列佛游记小说以外科医生格列佛的四次出海航行冒险的经历为线索,一共由四部分组成。

第一卷 利立浦特(小人国) 外科医生格列佛随航程途遇险,死里逃生,漂到利立浦特(小人国),被小人捆住献给国王。

格列佛温顺的表现逐渐赢得了国王和人民对他的好感,他也渐渐熟悉了小人国的风俗习惯。

在格列佛帮助下打败了同样是小人国的“不来夫古斯”,但是格列佛不愿灭掉不来夫斯古帝国,使皇帝很不高兴。

这时,皇后寝宫失火,格列佛情急生智,撒了一泡尿把火扑灭,谁知却让皇后大为恼火。

于是,小人国君臣沆瀣一气准备除掉格列佛。

格列佛听到风声,赶快逃到不来夫斯古帝国,后来平安回到英国。

第二卷:布罗卜丁奈格(大人国)游记。

格列佛在利立浦特人的心目中是个庞然大物,但一到布罗卜丁奈格,他就象田间的鼬鼠一般小了。

格列佛被当作小玩艺装入手提箱里,带到各城镇表演展览。

后来,国王召见他,他慷慨陈辞,夸耀自己的祖国的伟大,政治的贤明,法律的公正,然而均一一遭到国王的抨击与驳斥。

格列佛在该国的第三年,陪同国王巡视边疆.由于思乡心切,他假装生病,来到海边呼吸新鲜空气.天空中的鹰错把他住的箱子当成乌龟叼了起来.几只鹰在空中争夺,箱子掉进海里,被路过的一艘船发现,格列佛获救后,乘船回到英国. 第三卷:勒皮他、巴尔尼巴比、拉格奈格、格勒大锥、日本(飞岛国)游记。

主要描述格列佛在勒皮他(飞岛)和格勒大锥(巫人岛)的游历。

这些人的相貌异常,衣饰古怪,整天沉思默想。

在科学院里,设计家们正在从事研究些荒诞不经的课题,结果造成全国遍地荒凉,房屋坍塌,人民无衣无食。

在巫人岛上,岛主精通巫术,擅长招魂,他们博览古今,发现历史真相被权贵歪曲,娼妓般的作家在哄骗人世。

格列佛又游览了拉格耐格王国,见到一种长生不老人斯特鲁布鲁格。

离开该国后,格列佛来到日本,然后乘船回到英国。

第四卷:慧駰(yin 读第一声 意思是漂亮的马)国游记。

(贤马国) 格列佛被放逐到慧駰国。

这儿马是该国有理性的居民和统治者。

而列胡(雅虎、野胡、耶胡多种名称。

翻译问题

)则是马所豢养和役使的畜生。

格列佛的举止言谈在慧駰国的马民看来是一只有理性的列胡(雅虎、野胡、耶胡多种名称。

翻译问题

) 在慧駰各种美德的感化下,格列佛一心想留在慧駰国.然而慧駰国决议要消灭那里的列胡.所以格列佛的愿望无法实现。

无奈之下,格列佛只好乘小船离开该国打道回府。

格列佛怀着对慧駰国的向往,一辈子与马为友.并且厌弃了世俗,决心不与他人同流合污。

将慧骃与耶胡作对比,凸显了理智、仁慈、友谊的人性的可贵和贪婪、无信,嫉妒的丑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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