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狼群读后感
看完狼群的小说,看热血沸腾,知道别人看完这部小说是感受道我自己的感受就是我想体验一下,书中人物的角色,不管是刑天、还是快慢机、屠夫、小猫、天才、牛仔、恶魔、刺刀、扳机、美女、赤背蜘蛛、大巴克、小巴克、大熊、还有好多的人物,感觉自己就想参与期中,人在生死之间的时候,他的,意志是多么的强,我想感受,就算战死在雇用军的战场我想也没什么遗憾,人的心理都是一样的只有那个时候想的只是自己的家人,别的都是无所谓,我就是这么想的虽然看完了,可是自己还在里面出不来还想让自己沉醉其中,还想看下去,只要在狼群里生存就最重要只有活下去就是最重要的,我想要有那样的感觉,也不知道自己是怎么想的,在别人看来好像是受到了极大的刺激才会有这样的想法,其实自己看完了小说就想要这样的生活,虽然不知道明天是生是死,只要活着就好,我就想要那种感觉,不管身上有多少的伤疤,那都是每一场战斗的勋章,想着的时候感觉自己的身体是那么亢奋想要那种血腥的刺激的感觉,还想继续看下去,不想在书中出来,我想要把自己永远封锁在里面。
不想出来。
不知道是不是现实的生活给了我什么,现实的生活中有太多的虚伪,真的很累在战场我看不顺眼的我就可以要了你的命,我的生活不行什么事情都是要去忍耐,我要用菩萨的心态来对带每一件事情,我想那时候我就可以了,让我有了这样的想法,就算有这样的机会希望能让我下辈子,下下辈子都可以,如果不可以我就要悟道修佛了。
我不知道这看起来是很可笑的事,但事这就是我心里的想法。
只有写出来告诉我的朋友。
只是我的倾诉。
哈哈。
大家不要笑我就好。
有机会大家也去看看这部小说吧!真的很不错。
〈〈狼群〉〉。
作者:刺血
火印第一章狼群读后感
火印读后感(一):燃 ——读曹文轩长篇《火印》随感 山东世纪教育集团 九年级 林文清 天边的红霞包裹着孤鹰翔飞的翼,刺目的夕阳光给青草镀了层厚重金,羊群洁白的绒毛变幻着深深浅浅的红,茫茫一片,有如流淌在草野上的霞海。
夕阳垂下,山头仅剩了残缺的半个圆盘,在那放羊娃高声的吆喝,和羊儿的绵软叫声中,回响着那渐渐远去,而越发分明的马蹄铮铮。
自翻开《火印》第一页,我为其堪称壮烈的景物所震撼,薄暮朦胧中,炽热的光线仿佛化作了箭矢,对着广袤的草野“万箭齐发”。
从此我走上了那座山头,亲眼目睹了那场恶战,听到了那“咴咴”的嘶鸣。
那晚,牧羊娃抽断了羊鞭,满身伤痕,趴在父亲的肩头回望那匹雪白的马,他幼小稚嫩的眼神里满是骄傲,而他即将成长,在杀伐与刀光中成长,浸浴血且饱览泪光。
那一天云翳阴沉了,炮声响起了,静谧安详的桃源被轰出了一个豁口,拦不住的日军洪流汩汩涌入,淹过了村庄。
在字里行间,通过真诚、真切的文字,我仿佛听到雪儿离开后,坡娃的哀哭。
丰富的心理描写,也让一个爱马如命、霸道专横的日本军官形象展现在我的眼前,他的征服欲,他军官的威严,燃烧,升腾,飘摇在他战胜、战败、死亡的路上。
而在日军粗暴血腥的行为里,在他们肮脏的精神堆里,却有稻叶的天真无暇,这是令我欣赏《火印》的一点。
中国人民眼中无恶不作、万恶不赦的日本鬼子中,也有人性的美好,有稻叶对马儿的无微不至,有河野不让稻叶上前线的对于纯真的保留,正是这些,让小说的情感趋于完整,使“人”的样子展现得更为完美。
我忘不了那个瘦腿伤的小哥。
我爱他的斗志,我爱他的热情,他流血的伤口也喷薄着上战场的豪情。
也许,他决斗的信念来自于他看到那个拄着拐杖、独腿的娃,和他牵着的那匹良驹,他有军人的诚信,军人的执着,说活着回来,就活着回来,说胜利,就没有失败。
“火印”,是烙刻在雪儿身上的耻辱,是耀目的对坡娃精神的折磨,却也是磨砺中成长的见证,是复仇后永存的战利品。
在坡娃与雪儿身上,我仿佛看到了中华民族无限的光辉,从苏醒到饱受折磨,到顽强拼搏,至今的伟大复兴。
雪儿的抬首,是民族的觉醒;冲破云霄的嘶鸣,是人们不屈的呐喊;坡娃的十七岁,是新中国的成立。
在《火印》中,我读到了抗战民族的英勇无畏,看见了觉醒人民的壮志豪情,那泼洒的鲜血灌满了满地的炮坑,残损的骨架支起了倒塌的房屋,那是无数人类用骨血铺出的平坦大道,四处弥漫的、照耀的,是崇高的灵魂,是人性的光芒。
“多一个人读奥威尔,就多了一分自由的保证”,多一个人读曹文轩,就多了一份生命的敬仰
夕阳落下,那远方升起的燃着白焰的火球,投射下皎洁的光,覆盖在暗色的草原上,羊群离去,牧羊娃的歌声戛然而止,他立在山头,眺望着,聆听着,那远处至高山峰上燃烧的黑影,仰首抬蹄,以悬崖勒马的绝美姿态,发出了“咴咴”的嘶鸣。
重返狼群读后感1000字高中
《重返狼群》读后感最近我读了一本书《重返狼群》,这本书的作者叫李微漪,其实她只是一个记录者,真正的作者是小狼——“格林”。
小狼要透过她的文字告诉人们有关自由、竞争、生存、梦想、情谊、草原和狼……。
大作家姜戎都说:“最让我感动和意想不到的是狼女居然帮助小狼成功融入狼群,这种成功概率几乎等于零的冒险居然圆满完成
”这一点感动了他。
这本书主要讲了作者去若尔盖草原写生,却遇见了一只影响了她一生的小狼——“格林”。
她把格林带进了城市,当别人问起她说:“这是狼狗。
”曾经有一次警察都找上门了,可她却为了格林不被带走而拼命掩护。
小狼长大了,只能回到它出生的那片草原。
回到草原,它与藏獒化敌为友,成为了獒兄狼弟。
藏獒把格林都当作自己的亲人,和它玩耍,并把吃的东西都给格林。
藏獒一点都不排斥它,在作者生病时,格林就关切的趴在窗口,没心思和藏獒玩耍。
平日抢食护食的狼在这时把仅有的存粮全给了她。
最后格林成功回归狼群。
读完这本书,我知道了:不管什么动物,它们都有生命和思想,它们都懂得感恩,连凶残的狼也懂得感恩。
只要你对它好,它是知道的。
它肯定会用它的方式来报答你
由此我想到了一个故事:有一个女孩,她回到家发现门口有一条死鱼,她觉得很晦气,就把鱼扔了。
过了一会儿,她又发现一条死鱼在门口,她又把鱼扔了。
她以为是有人在恶作剧,于是躲在楼道里看是谁那么讨厌。
过了一会儿,一只小猫叼着一条鱼走向她的家门口,然后依依不舍的离
让我陪你重返狼群读后感六十字
《重返狼群》描述了一系列很心酸很痛心的故事,读起来让人惊叹,结局使我潸然泪下.近年来,世界各地大大小小的灾难不断来临,原因很简单,那就是人类不断地破坏生态平衡. 很多人非常痛恨狼,因为狼们总是杀牲畜,人们把它看成恶魔,于是人们想方设法地杀狼,试图赶尽杀绝,人们如愿以偿,一望无际的草原找不到一头狼了,却处处可见草原鼠偷晒的牧草、以及隐藏在牧草下能致牛马失蹄摔伤的洞穴;牛羊可以吃的牧草越来越少,草原沙化越来越严重,城市沙尘暴天气越来越多……这就是人类,掌握着现代高科技的人类,做事只顾眼前,不管子孙后代的人类. 人类只能顺天意,不能逆天行.《重返狼群》也告诉我们,人类不能藐视草原文化,不能践踏生态自然平衡,人类要与其他动植物共生共存,只有这样,才能建设地球这个和谐家园.不知道我们现在懂得这个道理算不算晚,希望亡羊补牢,为时不晚,希望我们能为子孙后代造福积德. 读完这本书我感觉精神上受了一次洗礼.作者写下这本关于狼成长经历以及真实狼性最细致客观描写的书,因为狼和生态是密切联系的,爱狼的人必定是爱草原的,保护狼的人越多,保护草原的力量就越大.刚开始,感觉小狼跟小狗没什么区别,但逐渐地,我发现它有很多地方跟狗不同,它的自由精神,它的顽强拼搏,它的竞争性.无论处于什么样的逆境,都会让自己活下来,让自己变得更强大.
沈石溪的消失的狼群读后感怎么写
可以从人类应该保护生态平衡的角度来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