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谁帮我写 写景 写物 读后感 的600字作文各两篇 我在追加 30分
我爱你 ——侨声期中考过了,五一也来了,应该正是轻松时,却不知道为什么整个人感觉好累,有些郁闷,有些无奈,又或许更多的是空虚。
也许是习惯了学校的忙忙碌碌的生活了吧,才会在放假时突然感觉如此的不适;以前老是抱怨学校太怎么样了,却在这时突然发现——其实学校很可爱,让我不想离开。
五年了,在同一所学校呆了五年了,也许觉得缺乏新鲜感,厌倦了,可在即将离开的那一瞬间才知道遗留下的感情远比其他的多。
虽然现在还没有离开学校,可我却开始想念学校的一花一草、一树一木了,开始怀念在学校的日子,在学校的老师。
五年来见证了学校的成长,从那一栋栋古老的楼房变成现在时尚的楼区,从那一株株稀稀疏疏的花变成现在琳琅满目的花圃,从那一棵棵刚发出新叶的小树到现在的大榕树,从那一个个刚踏进社会的小老师到现在的职业教师、、、、、、 见证了这么多,心中最想念了还是那个初次看到的学校,在那我第一次领略到的前所未有的风采,第一次看到如此富有生命力的地方,凭直觉知道自己一定会在不久的将来深深的爱上这个地方。
时间飞逝而去,而我还在这,这算不算得上是命中注定,让我在这个地方多停留一会,多了解她一些,也让自己多享受一下在这里散发出的韵味,让这里所有的一切深深地刻印在脑中,以后在慢慢地品味,回味
时间走了,但它并没有把我也带走,我还会在这陪着你,直到我必须离开的那一天。
即使在将来的某一天时间将我带走,带我离开你,但它永远也带不走我那颗遗留下的心,永远
小狗拉车今天,我家的小狗不知为什么,只见它前赴后仰,把脖子拼命地摇来摇去,嘿,或许是小狗想弄断这绳子,出去溜达溜达。
可,这是不可能的,绳子这么牢固,它小小的躯体怎有这么大的力
我心中暗暗得意。
可出乎我的意料,只听“砰”一声,小狗竟然挣脱了整日束缚它的绳子,只剩下脖子里长长的绳子项链还拖在地上。
小狗见绳子断了,十分开心,连忙跑到田野,轻轻一跃,便在空中画了一道弧线,到达地面后,又在田野里飞奔起来。
一眨眼的工夫,这小狗竟跑到了田野的尽头。
我见了,心中一阵恐慌,因为,田野的尽头就是马路了,而这只从未见过“大世面”的小狗,面对川流不息的车辆,该如何应变啊
想着想着,我心中不由得害怕起来,便连忙骑上自行车去追赶它。
幸好,这贪吃的小狗停留在一个垃圾堆上,正抽动着鼻子使劲地闻着臭烘烘的垃圾呢
我轻轻走上前去,将绳子往上一提,牵着它就准备往家走,可小狗吃不到东西哪肯罢休,它拧着头,倔强地呆在原地,任凭我使劲拉它。
可能是被我的坚持打动了吧,小狗终于肯走了。
这时,我突然想出了一个馊主意:让小狗来拉我。
说干就干,我把系小狗的绳系在我的车子上,小狗见我这奇怪的举动,满眼疑惑地回头望了望我,但一会儿,它好像明白了我的用意,开始在路上拉着我跑了起来。
可毕竟是小狗拉车,一点儿也不稳当,它左跑跑,右逛逛,把我和我的车子拉得左摆右晃,骑在上面只能用两个成语来形容:提心吊胆,毛骨悚然。
不仅如此,它差点还把我拖到草丛里,幸好我眼疾手快才幸免一难。
终于到家了,我连滚带爬地下了车,再也不敢让小狗拉我了。
跪求《最后一颗子弹留给我》读后感,要结合工作。
读《最后一颗子弹》有感 冬天的太阳对大地说:“我无法使你温暖,只能使你明亮。
” 刘猛的小说《最后一颗子弹留给我》宛如冬天的太阳,它有着自己的光和热,却不能炙烤大地,它只能用自己的光和热照亮读者的心灵。
它不是一幅王侯将相们作的宫廷画,它是渗透着小人物的传统水墨画,不精致,但充满着力量的底蕴。
它以中国现代陆军状态为背景,以一个小兵的心路成长为线索,从鲜为人知的特种兵领域展开,洋洋洒洒的反映出了一个集体的记忆,这种集体的记忆,是一个有过这种经历的每个人,深藏在内心最深处的记忆,转化后,就成为这些人坚强生存的力量。
因为这种经历是浓缩了人性中最大挑战的精华,在短暂的挑战中,他们经历了颠覆与重塑,在保留个体的差异前提下,他们已经被铸成了有着共性的群体,那就是--—战士。
刘猛从这些记忆中过滤出了我们这个时代的年轻人逐渐淡忘甚至要抛弃的闪光的东西:激情、责任、忠诚、坚持。
我的心陡然挣开僵绳,它要撞开危栏。
在顺利的环境中成长的我们,空虚、安静的接受着各种各样的被安排好的人生,被所谓的传统教育捆绑着,心灵充满无奈与焦虑,《最后一颗子弹留给我》以小说的形式,以全新的突破,撞开了我们封闭的心灵,也是我最欣赏并认为是本书中灵魂的三次突破: 1、 对人生选择的突破。
文中主人公小庄,因为爱情,毅然弃学从军,冲动的前提,是敢于重新选择人生的勇气,八十年代末的大学生,或者说已经步入二十一世纪的年轻人能敢为自己这样做主的人,也实属凤毛麟角,这样的人骨子里是自信的、将风险视为人生最平常不过的体验,无论什么环境,只要他们愿意,适应与改变可以同时完成。
2、 对传统观念的突破。
在中国5000多年的历史积淀中,传统的儒家思想“克己服礼”已经根深蒂固的存在于每个中国人的头脑中,在家服从父母的意愿,在社会,臣服从君王的意愿,那么在军队,士兵必须服从一切上级的意愿,他们将自己能够成为陆军中最优秀的特种兵作为奋斗目标,不惜一切代价,哪怕牺牲生命,也要成就自己的理想和信仰,这种信仰在他们看来是至高无上的,是神圣的化身,可我们的小庄却在取得了这种资格后,蔑视的选择了离开,这种被大多数人认为是大逆不道的行为,反映的不仅仅是一个小兵的报复、冲动,无知,他抗争的是对扭曲中国人人性的愚昧的顶礼膜拜,它的离开告诉我们,去掉那些被神化了光环,剩下就是真实的一个又一个极限的挑战,就象那些登山运动员,登上了珠穆朗玛峰,又看见了一个更高的山峰等待被征服一样,当然,在军队,这种信仰是不能蔑视的,可在我们现存的社会,这种突破是那样的迫切,传统教育需要突破,传统经营模式需要突破,传统文学思维需要突破。
。
。
。
。
只有象蚕茧一样,一次一次的破茧而出,才能成为真正的蝴蝶。
刘猛对传统观念的突破也运用在他的语言特色上,比如“感动的不行不行的”,形容女孩子的清高就用“鸟”一个字来诠释,使文章生动、充满个性的魅力,同时也打上了时代的烙印,让我们看到了现在年轻人在玩世不恭的言语中,寻找着一种最能直接表达他们思想的语言。
3、 非“常人”思维的突破。
书中谈到与猫头大队的较量中,小庄有两次非常人的突破,一个是被大家认为该游戏已经结束了,失败已经成定局的状态下,小庄装病杀出,活捉了猫头雷队长的突破,让我们看到了一个真正的军人,如何在成败已成的格局中,反败为胜的典型实例;除了靠过人的勇气以外,最重要的打破演练的狭隘框框思维,进入实战的竞技状态;另一个就是在得知自己被何大队长作为战略中的“诱饵”时,对自己思想的颠覆和提升的突破,一个不到20岁的小兵,他的认识是有限的,单纯的,他无从了解兵家将士们的全局谋略,他无法理解军人真正的天职除了服从还有敢于牺牲,这些深刻的认知,要想突破,就必须在战争中获得,颠覆得是一般常人在生活的最基本的信任,提升的是作为一个军人,他的责任和使命要求他最终是对国家的忠诚。
这些非常环境造就非常思维,将人与同类竞争时的最原始的争夺提升到战争最高境界,那就是“诡计”。
从而也完成了小庄真正成为一个军人的心路历程。
这些宝贵的突破,让我在阅读的同时,挣脱了捆绑我心灵的缰绳,让我的心灵驰骋在一片更广阔、更有深度和广度的思想领域。
半杯水只所以叫你不舒服,是你弄不清------它是无力斟满还是剩下的。
。
。
。
《最后一颗子弹》是刘猛的第一部上市小说,透着青涩,也留着网络小说的印渍,他将很多情节穿插、交替、设伏,看似是记忆的碎片,又结合的缜密而精彩,是我阅读的有限的文学作品中比较新鲜的写作形式,就象维纳斯,创作者没有刻意的安排残缺,他只是真实的将看到的塑造出来,而留给人们的。
。
。
。
久而久之就成了残缺的或者不完整的美
25篇读书笔记 有好词 好段 感受 一篇200字就行
苦难一生——读《青铜葵花》有感“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是千年古训,出自我国唐代著名诗人、哲学家韩愈的一句治学名联:“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
韩愈的这句话意在告诉人们,在读书、学习的道路上,没有捷径可走,没有顺风船可驶,想要在广博的书山、学海中汲取更多更广的知识,“勤奋”和“潜心”是两个必不可少的,也是最佳的条件。
书是人们通向智慧的阶梯,我即将是六年级的学生了,也算是饱读诗书,天文地理、新闻事实、小说文学……而作家曹文轩的这本《青铜葵花》却是我脑海书架中的一颗金星,光芒璀璨、闪闪发光。
《青铜葵花》讲述的是一个男孩与女孩的故事。
男孩叫青铜,女孩叫葵花。
一个特别的机缘,城市女孩葵花跟随爸爸来到了一个叫大麦地的村庄生活,孤单寂寞的她认识了一个不会说话的乡村男孩——青铜。
爸爸的意外死亡使葵花成了一个无依无靠的孤儿,贫穷善良的青铜家认领了她,葵花和青铜成为了兄妹相称的朋友,他们一起生活、一起长大。
粗茶淡饭的生活中,一家人为了抚养葵花用尽了心力,而青铜更是在沉默中无微不至地呵护着葵花,几乎为她奉献了自己的一切:为了葵花上学,青铜放弃了自己的上学梦想;为了让葵花照一张相,青铜甚至在寒冷的冬天卖掉了自己脚上的芦花鞋;为了葵花晚上写作业,聪明的青铜捉来萤火虫做了十盏南瓜花灯;为了让葵花看马戏,青铜顶着葵花默默地站立了一个晚上;为了避免葵花挨骂,青铜勇敢地代妹妹受过;为了葵花报幕时的美丽,青铜心灵手巧地做了一串闪亮的冰项链……在充满了天灾人祸的岁月里,青铜一家老小相濡以沫、同心协力,艰辛却又是快乐生活着,从容坚韧地应对着洪水、蝗灾等一切苦难。
12岁那年,命运又将女孩葵花召回她的城市,失去妹妹的痛苦使青铜仰天大叫,他从心底高喊出了一个名字——“葵花”
喊声震动了所有人的心灵。
葵花走了,男孩青铜从此常常遥望芦荡的尽头,遥望女孩葵花所在的地方……读到这里,我不禁潸然泪下,发自肺腑的泪水涌上心头,青铜与葵花的真情感动了我,我们应该好好珍惜这一切。
现在的我们,从小以来都是“衣来伸手,饭来张口”一点苦头都吃不了。
有些家长,更是宠爱与溺爱,把孩子惯出了一身的坏毛病,总是“含在嘴里怕化了,捧在手里怕碎了。
”我们从小都是吃香的喝辣的,穿好的用好的,裤兜里也总是揣的满满的零花钱,哪像青铜
会洗衣、烧饭、捕鱼、挣钱……现在的孩子,也许连自己吃的饭菜都不知道是怎样做出来的呢
我想:青铜也许一生也不知道空调与电风扇是什么感觉,但我们却整天泡在空调房里;青铜也许一生也不知道肯德基、麦当劳、必胜客是什么味道,但我们却早也吃过了,甚至有些孩子都吃腻了;青铜也许一生也不知道电脑、手机、游戏机什么样、怎么玩,而我们却一直与这些电子产品度过童年。
我们过的生活是如鱼得水的,相比之下,青铜过的生活是苦难一生的,两者之间有着天壤之别。
巴尔扎克曾经说过:“苦难是人生的老师。
”所以我们要迎接苦难、正视苦难、面对苦难,把苦难看成人生中的一种财富、一种历练。
其实有些苦难,是我们成长过程中的一些无法回避的元素。
我们要成长,就不能不与这些苦难结伴而行,就像美丽的宝石必经熔岩的冶炼与物质的爆炸一样。
这本书是作家曹文轩在2005年激情奉献、心爱备至的最新力作。
作品人物独特鲜活,叙事简洁流畅,文字纯净唯美,意境高雅清远,情感真挚深沉,字里行间无不充盈着感人肺腑、震撼人心的人间真情,无不闪耀着人道主义的光辉。
作品写苦难——大苦难,将苦难写到深刻之处;作品写美——大美,将美写到极致;作品写爱——至爱,将爱写得充满生机与情意。
这种对苦难、对真情、对美好人性的细腻描写和咏叹宛如一股温暖清澈的春水,将湿润和纯净着每一个读者的眼睛、心灵,牵引着我们对生命中真善美的永恒追寻。
(200字的话自己节选)
描写春夏秋冬四季的好词好句好段
春:当春带着有的新绿,海一漫来时,真能让人心醉; 当春携特有的温煦,潮一样地涌来时,也能让人断魂。
春,绝对是一桢浸染着生命之色的画布。
新绿、嫩绿、鲜绿、翠绿,满眼的绿色呀,温柔着我们的视线。
还有那星星般闪动的一点点红、一点点黄、一点点粉、一点点紫呀,也惊喜着我们的目光。
于是,开始在春天漫步。
踩在她松软的泥土上,才知道生命的温床可以如此地平实。
只要季节的老人飘然而至,所有沉睡的种子,都可以在这里孕育,并赋予生命一种变换的姿态。
春,绝对是一幅饱蘸着生命繁华的画卷。
无论是破土而出的,还是含苞待放的;无论是慢慢舒展的,还是缓缓流淌的;也无论是悄无声息的,还是莺莺絮语的,只要季节老人把春的帷幕拉开,他们就会用自己独特的方式,在这里汇演自然那神奇的活力。
于是,开始在春天漫游。
披着柔媚的春光,让略带甜意的风,从身边掠过。
就会领悟到春的气息里,其实包含着一种最令人感动的柔情。
也会觉得大自然就是一位奇特的母亲,她竟选择在万物萧条的冬的尽头,将千姿百态的生命孕育而出,让它们踏着那最为柔媚的第一缕春光,相拥而至,把无限的生机带给人世。
春,也是一拱彰显着生命神奇的画廊。
你看,每一种生命都有自己特定的形态,而每一种特定的形态,都包含着特定的生命信息。
无论是高大的,还是弱小的,都要经历着有生也有死的历程,也都有稚气和成熟的时节。
无论是引人注目的,还是平淡无奇的,都要沿着那特定的时令轨迹,在自己特定的生存空间里,完成一段生命的壮举。
也无论是否有名有分,无论是生在富饶的家园,还是长在贫瘠的沙土,所有所有的、所有的在春天萌生的万物呀,都用自己独特的方式,用尽全部的热情,谱出一曲生命的颂歌。
这就是春,因着萌生在这里的生命的齐奏,让我真真切切感受到一种神奇的美丽。
夏:七月,透蓝的天空,悬着火球似的太阳,云彩好似被太阳烧化了,也消失得无影无踪。
春天随着落花走了,夏天披着一身的绿叶儿在暖风里蹦跳着走来了。
初夏的阳光从密密层层的枝叶间透射下来,地上印满铜钱大小的粼粼光斑。
风儿带着微微的暖意吹着,时时送来布谷鸟的叫声,它在告诉我们:“春已归去。
” 青草、芦苇和红的、白的、紫的野花,被高悬在天空的一轮火热的太阳蒸晒着,空气里充满了甜醉的气息。
初夏时节,各色野花都开了,红的、紫的、粉的、黄的,像绣在一块绿色大地毯上的灿烂斑点;成群的蜜蜂在花从中忙碌着,吸着花蕊,辛勤地飞来飞去。
盛夏,天热得连蜻蜓都只敢贴着树荫处飞,好像怕阳光伤了自己的翅膀。
空中没有一片云,没有一点风,头顶上一轮烈日,所有的树木都没精打采地、懒洋洋地站在那里。
七月盛夏,瓦蓝瓦蓝的天空没有一丝云彩,火热的太阳炙烤着大地,河里的水烫手,地里的土冒烟。
烈日当空,道路两旁,成熟的谷物在热得弯下腰,低着头。
蚱蜢多得像草叶,再小麦和黑麦地里,在小麦和黑麦地里,在岸边的芦苇丛中,发出微弱而嘈杂的鸣声。
太阳像个老大老大的火球,光线灼人,公路被烈日烤得发烫,脚踏下去一步一串白烟。
天气闷热得要命,一丝风也没有稠乎乎的空气好像凝住了。
整个城市像烧透了的砖窑,使人喘不过气来。
狗趴在地上吐出鲜红的舌头,骡马的鼻孔张得特别大。
炽热的火伞高张在空中,热得河里的鱼不敢露出水面,鸟也不敢飞出山林,就是村中的狗也只是伸长舌头喘个不休。
那天,天热得发了狂。
太阳刚一出来,地上已经着了火,一些似云非云、似雾非雾的灰气,低低地浮在空中,使人觉得憋气。
那是一个久旱不雨的夏天,炎热的太阳烤得田里的老泥鳅都翻白了,村边的小溪,溪水一下低了几寸,那些露在水面的石头,陡地变大了。
小鸟不知躲匿到什么地方去了;草木都垂头丧气,像是奄奄等毙;只有那知了,不住地在枝头发出破碎的高叫;真是破锣碎鼓在替烈日呐喊助威
街上的柳树像病了似的,叶子挂着尘土在枝上打着卷,枝条一动也不动。
马路上发着白光,小摊贩不敢吆喝,商店门口的有机玻璃招牌,也似乎给晒化了。
秋:秋雨打着她们的脸。
一堆堆深灰色的迷云,低低地压着大地。
已经是深秋了,森林里那一望无际的林木都已光秃,老树阴郁地站着,让褐色的苔掩住它身上的皱纹。
无情的秋天剥下了它们美丽的衣裳,它们只好枯秃地站在那里。
秋天带着落叶的声音来了,早晨像露珠一样新鲜。
天空发出柔和的光辉,澄清又缥缈,使人想听见一阵高飞的云雀的歌唱,正如望着碧海想着见一片白帆。
夕阳是时间的翅膀,当它飞遁时有一刹那极其绚烂的展开。
于是薄暮。
晚秋底澄清的天,像一望无际的平静的碧海;强烈的白光在空中跳动着,宛如海面泛起的微波;山脚下片片的高粱时时摇曳着丰满的穗头,好似波动着的红水;而衰黄了的叶片却给田野着上了凋敝的颜色。
多明媚的秋天哪,这里,再也不是焦土和灰烬,这是千万座山风都披着红毯的旺盛的国土。
那满身嵌着弹皮的红松,仍然活着,傲立在高高的山岩上,山谷中汽笛欢腾,白望在稻田里缓缓飞翔。
当峭厉的西风把天空刷得愈加高远的时候;当充满希望的孩子望断了最后一只南飞雁的时候;当辽阔的大野无边的青草被摇曳得株株枯黄的时候—一当在这个时候,便是秋了,便是树木落叶的季节了。
秋后的后半夜.月亮下去了,太阳还没有出,只剩下一片乌蓝的天;除了夜游的东西,什么都睡着。
秋末的黄昏来得总是很快,还没等山野上被日光蒸发起的水气消散.太阳就落进了西山。
于是,山谷中的岚风带着浓重的凉意,驱赶着白色的雾气,向山下游荡;而山峰的阴影,更快地倒压在村庄上,阴影越来越浓,渐渐和夜色混为一体,但不久,又被月亮烛成银灰色了。
将圆未圆的明月,渐渐升到高空。
一片透明的灰云,淡淡的遮住月光,田野上面,仿佛笼起一片轻烟,股股脱脱,如同坠人梦境。
晚云飘过之后,田野上烟消雾散,水一样的清光,冲洗着柔和的秋夜。
秋夜,天高露浓,一弯月牙在西南天边静静地挂着。
清冷的月光洒下大地,是那么幽黯,银河的繁星却越发灿烂起来。
茂密无边的高粱、玉米、谷子地里,此唱彼应地响着秋虫的唧令声,蝈蝈也偶然加上几声伴奏,吹地翁像断断续续吹着寒茄。
柳树在路边静静地垂着枝条,荫影罩着蜿蜒的野草丛丛的小路。
……月亮上来了,却又让云遮去了一半,老远的躲在树缝里,像个乡下姑娘,羞答答的。
从前人说:“千呼万唤始出来,犹抱琵琶半遮面”。
真有点儿
云越来越厚,由他罢,懒得去管了。
可是想,若是一个秋夜,刮点西风也好。
虽不是真松树,但那奔腾澎湃的“涛”声也该得听吧。
西风自然是不会来的。
临睡时,我们在堂中点上两三枝洋蜡。
怯怯的焰子让大屋顶压着,喘不出气来。
我们隔着烛光彼此相看,也像蒙着一层烟雾。
外面是连天漫地一片黑,海似的。
只有远近几声犬吠,教我们知道还在人间世里。
蔚蓝色的天空.在深秋时节,一尘不染,晶莹透明。
朵朵霞云照映在清澈的嘉陵江上;鱼鳞的微波,碧绿的江水,增添了浮云的彩色,分外绚丽。
凉爽清明的秋夜里,明亮而发红的火星在星空中为我们增添了不少的光彩和趣味。
近来每晚八点钟以后,火星就从东南方的地平线升起。
它比附近天空中的任何一个星星都亮,不论你在哪里,都很容易找到它。
北国的落叶,渲染出一派多么悲壮的气氛
落叶染作金黄色,或者竟是朱红绀赭罢。
最初坠落的,也许只是那么一片两片,像一只两只断魂的金蝴蝶。
但接着,便有哗哗的金红的阵雨了。
接着,便在树下铺出一片金红的地毯。
而在这地毯之上,铁铸也似的,竖着光秃秃的疏落的树干和枝桠,直刺着高远的蓝天和淡云。
北方的果树,到秋来,也是一种奇景。
第一是枣子树;屋角,墙头,茅房边上,灶房门口,它都会一株株的长大起来。
像橄榄又像鸽蛋似的这枣子颗儿,在小椭圆形的细叶中间,显出淡绿微黄的颜色的时候,正是秋的全盛时期;等枣树叶落,枣子红完,西北风就要起来了。
北国的槐树,也是一种能使人联想起秋来的点缀。
像花而又不是花的那一种落蕊,早晨起来,会铺得满地。
脚踏上去,声音也没有,气味也没有,只能感出一点点极微细极柔软的触觉。
秋蝉的衰弱的残声,更是北国的特产;因为北平处处全长着树,屋子又低,所以无论在什么地方,都听得见它们的啼唱。
在南方是非要上郊外或山上去才听得到的。
这秋蝉的嘶叫,在北平可和蟋蟀耗子一样,简直像是家家户户都养在家里的家虫。
冬:冬天的风,是个爱吹口哨的淘气的小男孩儿。
他一会儿吹到东,一会儿跑到西,他到了 哪儿,哪儿就会活跃起来。
冬天的风,特别爱跟人开玩笑。
小棕熊特别怕冷,一到冷天他就钻在家里烤火炉。
冬天 的风使劲儿地拍打他的窗户,催他到外面做游戏打雪仗。
小棕熊来到院子里,跟小山羊、小白兔一起滚雪球。
冬天的风调皮地揉搓他们的脸蛋, 把他们的小鼻子揉得红红的。
小鸟们站在电线杆上举办冬季音乐会,冬天的风像一位神气的琴师为小鸟们伴奏。
冬天的夜晚,给山村笼罩了一张神秘的天幕。
冬天的风像一位善讲故事的故事大王,给 小棕熊、小山羊、小白兔和小鸟们倾诉着古老的传说故事。
呜——呜—— 每天晚上,冬天的风都这样讲着。
冬天的风,肚里有讲不完的故事。
一直讲到第二年开春冰雪消融,冻土松动。
冬天的风向小棕熊、小山羊、小白兔和小鸟们告别: 再见了—— 再见——
百合花连续日记五篇
6月2日 晴 在我家的阳台上种着一株。
从来到我家的那年起,每年的六月,阳台上都会散发着芬芳的花香。
都还没有开放。
你们瞧!四个像四位害羞的女孩,偷偷地从绿叶中钻出了身子,可头却不敢探出来,她们在绿叶的衬托下显得格外美丽;四个又像四个婴儿正在“绿叶摇篮”中睡觉,就是风吹雨打她们也没有受到干扰,只是做着甜甜的梦。
6月3日 星期二 晴 今天的百合花和昨天的变化不大,但四个原本挺直的都向外低下了头,而并不是像昨天的那样高傲。
它们就像是犯了什么天大的错,在请求四面八方的人们能原谅它们;它们又好像遇到了什么让花不高兴的是,垂头丧气;它们好像学习对方做动作,因为每一个花骨朵都做着同样的动作。
6月4日 星期三 晴 一大早,我就起床去看阳台上的那株百合花了。
只见百合花的腰也开始往下弯了 。
看着它们点头哈腰的样子,我忍不住笑出了声。
四个花骨朵完全弯了下来,而衬托它们的绿叶却挺直了腰。
我想:它们现在如果探出了头,一定会以为这个世界是颠倒的! 6月5日 星期四 晴 百合花又继续弯了下去,四个花苞成了个倒着的梯形,难道它们很害羞?和前一天相比,花苞的中间变大了。
草绿色的枝干点缀着花苞,我真希望它们能快点儿现出“庐山真面目”,我觉得它们的真面目一定很美。
6月6日 星期五 晴 这一天的百合花,终于又慢慢地抬起了它们的头,重新回到了两天前的自己。
或许是因为它们渐渐地熟悉了这个世界,也有可能是它们渐渐地喜欢上这个世界了吧! 与两天前不同的是,它们的身子渐渐地往右边倾斜了。
6月7日 星期六 晴 百合花长得愈来愈高,身子也愈来愈倾斜,好像没过几天就会倒了。
今天,它们还是没有绽放,这是我十分沮丧。
我真想对它们说:“尽管已经是第六天了,可你们绿绿的身子,绿绿的叶子,一切都还是绿的。
难道你们的真面目真的有那么神秘吗?想看见真面目就那么难吗?” 6月8日 星期天 晴 当我还在睡梦中的时候,隐隐约约地听见了爸爸的声音:“百合花开花了!”我一听,想:传说中百合花开放的日子终于来临了!我一定要去看看! 于是我们怀着期待的心情来到了阳台上——昨天都还是含苞欲放的花蕾今天竟然绽放出了它们迷人的真面目。
四朵百合花就像四位婀娜多姿的姑娘。
绽放后的百合花,花瓣的颜色变了,从绿色变到了淡白色。
它有六片花瓣,上面还留着清晨的露珠,花瓣们紧紧地挨在起,像团结的兄弟。
6月9日 晴 百合花开放后的第二天,花瓣都向外卷了。
它们精神抖擞,还散发着迷人的芳香。
在微风下,它们是那样的淳朴、美丽,宛如四位亭亭玉立、楚楚动人的女孩。
6月10日 星期二 晴 百合花盛开的第三天,我一来到阳台上,就有一股清香扑鼻而来,沁人心脾。
这淡淡的花香,令我心旷神怡。
我走近一看,今天的百合花更加的精神了,这应该是凋零前的回光返照吧! 6月11日 星期三 晴 百合花们都凋谢了,往日那生机勃勃的风采早已灰飞烟灭。
它们黯然失色,垂头丧气,一下子就从二十岁的少女变成了老态龙钟的老奶奶。
它们的香味也消失了。
就这样,它们过完了平凡的一生。
从百合花身上,我醒悟过来:我们的生命是很短暂的,“,一寸光阴不可轻”。
所以,我们要好好学习,珍惜时间,珍惜生命。
求<<未来日记>>OP歌词~罗马音,中文翻译
五百年来第一诗人
五百年来第一词人
他把世界上最神秘、最奇妙、最完美的文字,进行了一次最神秘、最奇妙、最完美地组合,把人类文明和智慧的结晶——诗词歌赋的境界推向了有史以来的最高峰。
高峰(澳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