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什么是立秋文化赏析
百科名片 蟋蟀蟋蟀亦称“促织”、“趋织”、“吟蛩”、“蛐蛐儿”。
昆虫纲,直翅目,蟋蟀科。
触角比体躯为长。
雌性的产卵管裸出。
雄性善鸣,好斗。
种类很多,最普通的为中华蟋蟀,体长约20毫米。
年生一代。
以翅摩擦发音。
干燥虫体入药,性温,味辛咸,有毒,功能利尿,主利水肿、小便不通等症。
同科有油葫芦、大棺头蟋等。
因均在地下活动,啮食植物茎叶、种实和根部,都是农业害虫。
中文学名: 蟋蟀 拉丁学名: Gryllidae 界: 动物界 门: 节肢动物门 亚门: 有颚亚门 纲: 昆虫纲 亚纲: 有翅亚纲 目: 直翅目 亚目: 长角亚目 科: 蟋蟀科 分布区域: 世界各地 生殖方式: 卵生 发现命名: Bolívar, 1878 蟋蟀(cricket)是直翅目(Orthoptera)蟋蟀科(Gryllidae)昆虫,因鸣声悦耳而闻名。
全球约2400种,长3~50公厘(0.12~2吋)。
触角细,后足适于跳跃,跗节三节,腹部有2根细长的感觉附器(尾须)。
前翅硬、革质;后翅膜质,用于飞行。
雄虫通过前翅上的音锉与另一前翅上的一列齿(约50~250个)互相摩擦而发声。
音的频率取决于每秒击齿的次数,从最大蟋蟀种类的1,500周\\\/秒到最小蟋蟀种类的将近10,000周\\\/秒。
鸣声的速率与温度直接有关,随温度的升高而增快。
最普通的鸣声有招引雌性的寻偶声;有诱导雌性交配的求偶声,还有用以驱去其他雄性的战斗声。
雌雄在前足胫节都有敏感的听器。
多数雌虫以细长的产卵器产卵於土中或植物茎内,对植物常可造成严重危害。
在北方,蟋蟀多於秋季成熟产卵,若虫於次春孵出,蜕皮6~12次而成熟。
成虫寿命一般为6~8周。
蟋蟀亚科(Gryllinae)的田野蟋蟀属(Gryllus)和家蟋蟀(Achetadomesticus,旧作Gryllusd 眉纹蟋蟀 omesticus)体粗壮,黑或褐色,常打浅洞;取食植物、动物、衣服或互残。
田野蟋蟀又称黑蟋蟀,常生活在田野或庭院,有时进入室内。
家蟋蟀头部色浅,并有深色横带;已从欧洲引入北美;见於建筑物及垃圾堆中;家蟋蟀及田野蟋蟀均分布广泛,日夜鸣叫。
在美国售作鱼饵,又用於生物学实验。
田野蟋蟀属常出现於诗、文中。
如狄更斯的《炉边蟋蟀》(TheCricketontheHearth)。
针蟋亚科(Nemobiinae,或归入蟋蟀亚科)长12公釐,鸣声为一系列高调的颤音,生活在牧区及林区。
条纹针蟋(Nemobiusvittatus)腹部有三条暗纹。
树蟋亚科(Oecanthinae)白或绿色。
翅透明;因食蚜虫而有益,但产卵时损伤树枝;鸣声为悠长的颤音。
雪白树蟀(Oecanthusfultoni)通称温度计树蟀,因其在15秒钟内发出的颤音数再加40,便大约等於当时的华氏温度。
栖息在乔木和灌木的种类夜间叫,草丛种类日夜都叫。
蚁蟋亚科(Myrmecophilinae)的种类小型,3~5公釐长,无翅,弓背,生活於蚁巢中。
钲蟋亚科(Mogoplistinae)的种类(无翅灌丛蟋)常见於灌丛或热带多沙地区水边的碎石下,体细长,5~13公釐,无翅或翅小,而覆有透明易磨去的鳞片。
蛣蛉亚科(Trigonidiinae)的种类(有翅灌丛蟋)4~9公釐长,产卵器剑形,生活於池边灌丛中。
金蛣蛉亚科(Eneopterinae)的种类(褐色灌丛蟋)较大,瘦长,浅褐色,常见於树上或灌丛中。
在东方,人们笼养雄蟋蟀听其鸣叫;在中国斗蟋蟀的风习已有数百年之久。
蟋蟀在神话及迷信中起重要作用。
人们认为有蟋蟀存在便等於好运和智慧,伤害蟋蟀便带来不幸。
在缅甸曼德勒的市场上销售一种大型棕色的炸蟋蟀,常供游方僧人食用。
在英语中,许多其他昆虫亦称cricket,如突灶螽、沙螽(Jerusalemcricket)、蝼蛄(molecricket)和蚤蝼(pygmysandcricket)。
这类昆虫体形微扁,头部圆形,触角长。
有翅时,翅平叠于躯体上。
多数体色褐色或黑色。
雄虫会发出求偶鸣声。
多数雌性的产卵器很显著,呈筒或针状。
卵被产于湿润的土壤里。
肉食性的种类如树蟋将卵群产于植物组织 怎样分蟋蟀的雌雄 蟋蟀雌虫尾部中间有一根很长的针状产卵器,不会鸣叫;雄虫尾部没有针状产卵器,会鸣、善斗。
编辑本段物种名称 蟋蟀(xī shuài)(Gryllulus;Gryllus)无脊椎动物,昆虫纲,直翅目,蟋蟀科。
一名促织,中国北方俗名蛐蛐夜鸣虫(因为它在夜晚名叫)、将军虫、秋虫、斗鸡'趋织。
蟋蟀 蟋蟀多数中小型,少数大型。
黄褐色至黑褐色。
头圆,胸宽,丝状 油葫芦 触角细长易断。
咀嚼式口腔。
有的大颚发达,强于咬斗。
前足和中足相似并同长;后足发达,善跳跃;尾须较长。
前足胫节上的听器,外侧大于内侧。
雄性喜鸣、好斗,有互相残杀现象。
雄虫前翅上有发音器,由翅脉上的刮片、摩擦脉和发音镜组成。
前翅举起,左右摩擦,从而震动发音镜,发出音调。
雌性个体较大,针状或矛状的产卵管裸出,翅小。
雄性蟋蟀相互格斗是为了争夺食物、巩固自己的领地和占有雌性。
编辑本段生活史 常见的蟋蟀(如北京油葫芦)每年发生一代,以卵在土中越冬。
卵单产,产在杂草多而向阳的田埂、坟地、草堆边缘的土中。
越冬卵于10月产下,第二年4~5月孵化为若虫。
若虫蜕皮6次(即6个龄期),每次3~4天,共需20~25天羽化为成虫。
成虫寿命141~151天。
雄虫筑土穴与雌虫同居。
喜栖息于荫凉、土质疏松、较湿的环境中。
虫口过于密集时,常自相残杀。
花生大蟋在广西1年1代,若虫在土穴中越冬,翌年3~4月出土,危害花生幼苗。
6月上旬羽化为成虫,继续为害。
11月中下旬,以若虫开始越冬。
成虫、若虫穴居深达0.6米甚至更深。
新建的洞穴很简单,只有一个逃避孔。
在产卵前增建3~5个供产卵用的支穴,并出外搜索花生嫩茎叶和种子,运回穴内储存,以供饲养初孵的若虫。
初孵若虫群居,数天后外出觅食,各自分别掘穴。
属于不完全变态发育。
编辑本段分布范围 全世界已知约2500种,中国已知约150种,其中省50种。
(另此处数据有疑问:世界上已定名的约有1400种以上,我国已定名有30种以上。
)若干种类为旱作物的害虫。
蟋蟀穴居,常栖息与地表、砖石上、土穴中、草丛间。
也出活动。
编辑本段生活习性 蟋蟀穴居,常栖息于地表、砖石下、土穴中、草丛间。
夜出活动。
杂食性,吃各种作物、树苗、菜果等。
蟋蟀的某些行为可由特定的外部刺激所诱发。
在斗蟋蟀时,如果以细软毛刺激雄蟋的口须,会鼓舞它冲向敌手,努力拚搏;如果触动它的尾毛,则会引起它的反感,用后足胫节向后猛踢,表示反抗。
是以蟋蟀也成为一些人博斗赢输的工具。
诗人陈志岁《蟋蟀谣》:“杭城斗蟋蟀, 一只值万钱。
今日娱风起变化, 京都不玩民间玩。
”(载《载敬堂集·江南靖士诗稿》)。
斗蟋蟀 蟋蟀生性孤僻,一般的情况都是独立生活,绝不允许和别的蟋蟀住一起(雄虫在交配时期也和另一个雌虫居住在一起),因此,它们彼此之间不能容忍,一旦碰到一起,就会咬斗起来。
蟋蟀是以善鸣好斗著称的。
在蟋蟀家族中,雌雄蟋蟀并不是通过“自由恋爱”而成就“百年之好”的。
哪只雄蟋蟀勇猛善斗,打败了其它同性,那它就获得了对雌蟋蟀的占有权,所以在蟋蟀家族中“一夫多妻”现象是屡见不鲜的。
当然,从生物学进化论观点来分析,这也是自然选择,优胜劣汰,有利于蟋蟀家庭子子孙孙健康昌盛。
此外,蟋蟀的鸣声也是颇有名堂的,不同的音调、频率能表达不同的意思,夜晚蟋蟀响亮的长节奏的鸣声,既是警告别的同性:这是我的领地,你别侵入
同时又招乎异性:“我在这儿,快来吧
”当有别的同性不识抬举贸然闯入时,那么它便威严而急促地鸣叫以示严正警告。
若“最后通牒”失效,那么一场为了抢占领土和捍卫领士的凶杀恶战便开始了,两只蟋蟀甩开大牙,蹬腿鼓翼,战在一起,其激烈程度,决不亚于古代两国交战时最惨烈的肉搏。
蟋蟀的分布地域极广,几乎全国各地都有,黄河以南各省更多。
它喜欢栖息在土壤稍为湿润的山坡、田野、乱石堆和草丛之中。
此虫一般在夏季的8月开始鸣叫,野外通常在20度时鸣叫得最欢,10月下旬气候转冷时即停止鸣叫。
它每年发生1代,产卵在土中以卵越冬。
雄虫遇雌虫时,其鸣叫声可变为:“唧唧吱、唧唧吱”,交配时则发出带颤的“吱......”声。
雄虫好斗,当两只雄虫相遇时,先是竖翅鸣叫一番,以壮声威,然后即头对头,各自张开钳子似的大口互相对咬,也用足踢,常可进退滚打3~5个回合。
然后,败者无声的逃逸,胜者则高竖双翅,傲然地大声长鸣,显得十分得意。
蟋蟀因其能鸣善斗。
自古便为人饲养,据记载,中国家庭饲养蟋蟀始于唐代,当时无论朝中官员,还是平民百姓,人们在闲暇之余都喜欢带上自己的“宝贝”,聚到一起一争高下。
据研究,蟋蟀是一种古老的昆虫,至少已有1.4亿年的历史。
每个宁静的夏夜,草丛 油葫芦 中便会传来阵阵清脆悦耳的鸣叫声。
听,蟋蟀们又在开演唱会了
蟋蟀优美动听的歌声并不是出自它的好嗓子,而是它的翅膀。
仔细观察,你会发现蟋蟀在不停地震动双翅,难道它是在振翅欲飞吗
当然不是了,翅膀就是它的发声器官。
因为在蟋蟀右边的翅膀上,有一个像锉样的短刺,左边的翅膀上,长有像刀一样的硬棘。
左右两翅一张一合,相互摩擦。
振动翅膀就可以发出悦耳的声响了。
每到繁殖期,雄性蟋蟀会更加卖力地震动翅膀,用动听的歌声,寻找佳偶。
其中歌王当属长颚蟋蟀。
体长可达20毫米左右,触角长约35毫米,因两颗大牙向前突出,故名长颚蟋蟀,俗称萨克斯。
除了善于歌唱,蟋蟀还十分好斗。
编辑本段生长繁殖 蟋蟀腹部末端有一根产卵管,产卵时插入土中。
常见的蟋蟀(如北京油葫芦)每年发生一代,以卵在土中越冬。
卵单产,产在杂草多而向阳的田埂、坟地、草堆边缘的土中。
雄虫筑土穴与雌虫同居。
喜栖息于荫凉、土质疏松、较湿的环境中。
虫口过于密集时,常自相残杀。
花生大蟋在广西1年1代,若虫在土穴中越冬,翌年3~4月出土,为害花生幼苗。
6月上旬羽化为成虫 ,继续为害。
11月中下旬,以若虫开始越冬。
成虫、若虫穴居深达0.6米甚至更深。
新建的洞穴很简单,只有一个逃避孔。
在产卵前增建3~5个供产卵用的支穴,并出外搜索花生嫩茎叶和种子,运回穴内储存,以供饲养初孵的若虫。
初孵若虫群居,数天后外出觅食,各自分别掘穴。
蟋蟀是中国东北地区、华北地区、长江下游和华南地区的重要农业害虫,它们破坏各种作物的根、茎、叶、果实和种子,对幼苗的损害特别严重。
在南方,花生被蟋蟀破坏的花生幼苗达10%~30%,它们也危害玉米、黄麻、烟草、棉花、大豆和木薯,往往造成缺苗,影响收成。
编辑本段中华蟋蟀 (Gryllus chi-nensis)。
体长约2厘米,体黑褐色。
年生1代,以卵在土壤中越冬。
雄性发音器在 棺头蟋蟀 前翅近基部,以翅摩擦发音。
听器位于前足胫节上。
穴居性,常在地下、地面或砖石缝中活动,为害植物根、茎、叶、种子和果实等,多于夜间取食,咬食植物近地面的柔嫩部分,造成缺苗,是农业害虫。
编辑本段大棺头蟋蟀 编辑本段蟋蟀文化 当今社会赏玩鸣虫似渐成风尚,无论是北京、天津、上海、广州、香港等大都市,还南京、杭州、苏州那样的中等城市,以及盐城射阳市县级城市,都有规模不等的鸣虫市场。
赏玩鸣虫作为娱乐活动,多少可以折射出现代人渴望返朴归真的意趣。
一年一度的蟋蟀大赛于10月底在北京举行,北京市约400多名蟋蟀爱好者参加。
此次蟋蟀大赛将持续一个月,蟋蟀爱好者全部来自民间,最后取得冠军的蟋蟀将获虫王称号。
据中国蟋蟀专业委员会会长吴继传介绍,目前北京市大约有近十万名蟋蟀爱好者,在蟋蟀专业委员会注册的就有1000多人。
双休日在京城的一些公园,经常会看到他们三五成群地在斗蟋蟀。
蟋蟀又名蛐蛐、促织,从唐朝天宝年间开始养斗蟋蟀,兴于宋,盛于明清。
以前,在京郊香山、玉泉山、温泉等地,蟋蟀俯首即得,即使城内的故宫、北海、天坛、太庙等地也能捉到蟋蟀。
白牙青、白牙紫、垂青一线飞蛛、铁弹子都是北京知名的蟋蟀品种。
京城民间始终保留着玩蟋蟀的习俗,各路玩儿家经常聚集到一起聊蟋蟀、斗蟋蟀。
盛行时宣武门、牛街、椿树上头条是有名的摆擂台、斗蟋蟀的地方。
如今,北京的蟋蟀越来越少了,于是北京的蟋蟀爱好者争相跑到千里之外的山东省宁津县购买。
目前人工繁殖技术的发展使玩蟋蟀者一年四季都能听到蛐蛐的叫声。
近些年,冬季里繁育蟋蟀的行当在天津火热起来。
现在,北京官园等虫市里的蛐蛐儿大部分是来自天津。
蟋蟀、油葫芦、蝈蝈号称中国三大鸣虫。
三大鸣虫中,玩得最好、最精彩、最有文化韵味的当数蟋蟀。
古人玩蟋蟀讲究三种境界。
第一种境界叫留意于物。
这其中最典型的代表是南宋宰相贾似道,竟然因玩虫而误国;第二种境界称以娱为赌,把斗蟋蟀作为赌博手段;第三种境界叫寓意于物,这是最高境界,多为文人雅士所为。
位于北京西便门明城墙遗址城楼的京城第一座鸣虫馆古道茶苑,是京城新近开设的喝茶同时品味蟋蟀文化的场所。
茶苑内挂着蟋蟀画谱,放着蟋蟀影雕,摆擂台、斗蟋蟀的玩友们纷纷来此重温旧时游戏。
[1] 编辑本段宁阳蟋蟀 产自山东宁津的蟋蟀。
宁津蟋蟀种类繁多。
因特有的地理条件和特有的环境小气候,宁津的柴胡店镇原尤集乡、孟集乡、保店镇、宁津镇原小店乡、杜集镇原常洼乡等地所产的“斗蟀”最好。
尤其是原尤集乡陈庄一带所产的“斗蟀”最优。
宁津蟋蟀英勇善战,美誉九洲,每年都有成百上千的外地客商云集至此。
这也变成了当地农民增收的“金虫”,在柴胡店镇就流传着“二月富万户,一厘值千金”、“小蟋蟀比头牛”的佳话。
每年立秋之后,田野、树林、沟壑,村头空地、村内宅院,甚至农家屋内,到处有蟋蟀出没。
日以继夜,鸣声不断。
据传,明朝时贾大岭、耿老夫(身份不明)为给皇宫寻找“斗蟀”,走访民间来到宁津县,住在原尤集乡赵铁锅村,亲自采定陈庄一带的土地所产的“斗蟀”为贡品。
传说风流皇帝宋徽宗酷爱玩蟀,被金兵俘虏,押送金国,路过山东宁津,突然随行的行李散了,从车上掉下来一个小盆,里头蹦出一只蟋蟀。
宋徽宗睹此爱虫,思念故国,不禁黯然神伤,垂泪对蟋蟀说,你走吧,八百年后,你会称雄华夏。
正好800年后,在宁津举办了第一届蟋蟀文化节。
这个故事虽带有传奇色彩,但它说明中国虫文化底蕴的深厚。
宁津虫以其体魄魁伟,牙齿坚利,斗性厉害,并多次获得国际国内大赛冠军而著称于世。
由于蟋蟀使当地百姓脱贫致富,宁津县政府从1991年起,年年办蟋蟀节,招揽天下“虫迷”。
宁津县的各个乡,几乎都设有蟋蟀市场,来自上海、北京、天津、杭州、南京、广州、深圳的“虫迷”川流不息,可乐坏了宁津的父老乡亲。
蟋蟀文化已成为一道诱人风景线。
山东省宁津县蟋蟀,以体健力足、剽悍好斗、刚柔相济而闻名全国。
近几年来,每逢夏末起,北京、天津、广州、上海、杭州、南京、苏州、无锡、徐州、西安等十几个大城市都有爱好者到宁津县大量选购蟋蟀。
斗蟋蟀在我国已有上千年历史,是一项很普遍的传统文化活动。
近几年,我国部分城市及东南亚地区逐步形成了蟋蟀热。
在一些省市,蟋蟀协会、蟋蟀市场也应运而生。
现在,宁津县城、龙集乡、孟集乡、柴胡店镇等都形成全国性的蟋蟀市场。
每年在“立秋”前蟋蟀即开始上市。
大量集中上市是8、9月份,一般接待外地选购人员,每月1000至2000多人次。
一只蟋蟀,少则几元,几十元,多则500—600元,最高可灰一两千元,商场上日成交额能超万元。
据专家介绍,宁津县有适宜蟋蟀生长繁殖的气候、水质、土壤。
在以往的全国及国际大赛中,宁津县蟋蟀多次力挫群雄,夺得冠军。
近几年,宁津县把开发蟋蟀资源当作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与中拉院联合成立了“宁津县蟋蟀研究会”,聘请中科院吴继传教授为名誉理事长兼技术总顾问,同时编写出版了《中国宁津蟋蟀志》一书,组织了中国宁津蟋蟀节。
今年8月6日蟋蟀上市,随着日期的推进,上市蟋蟀越来越多。
县城、龙集乡、孟集乡等处,售蟋蟀的人都在二三百人以上,每人面前少则有三四十,多则有六七十罐,更多的有一二百罐。
他们在南东墙根下、树荫下等凉爽的地方,一溜一溜的,分开等级,摆摊出售。
外地的蟋蟀爱好者,大部分是二三十岁的青壮年,也有些六十多岁的老者。
他们都是行家里手,拿着蟋蟀草(俗称马唐草、爬蔓草,一端有一绺像胡须似的纤维),用它拨斗蟋蟀,然后观察其反应,进行挑选,最后成交。
而今在蟋蟀市场旁,每天有多次班车和出租车辆往返于柴胡店、龙集乡、孟集乡之间,还有包车,约定时间接送,十分方便。
2010年8月15日,中华蟋蟀第一县·宁津蟋蟀文化节在宁津开幕。
这一时隔16年后重新举办的节日,把古老的蟋蟀文化重新推向大众的视野。
宁津是全国第一个举办蟋蟀文化节的县,1991年到1993年连续举办过三届蟋蟀节。
近年来,该县蟋蟀产业迎来了爆发式大发展,每年来宁津捉虫、贩虫的达10万人次。
捉蟋蟀、贩蟋蟀、养蟋蟀以及蟋蟀用具、蟋蟀旅游、蟋蟀工艺品等,每年带来3亿元以上的收入,全县有3.7万人从事与蟋蟀有关的产业。
蟋蟀文化节开幕式上,著名评书表演艺术家刘兰芳,著名相声演员李金斗,海政文工团国际一级演员、著名女高音歌唱家卞小贞等也前来助兴演出。
编辑本段北京人玩蛐蛐儿 宗春启 白露、秋分、寒露,是北京人斗蛐蛐儿的高潮期。
“勇战三秋”,就指的是这三个节气。
蛐蛐儿,学名叫蟋蟀,有的文章里叫它鸣蛩,比较普遍的名字是促织。
因为一听见蛐蛐儿叫唤就入秋了,天气渐凉,提醒人们该准备冬天的衣服了。
故有“促织鸣、懒妇惊”之说。
不知是谁先发现的,雄性的蛐蛐儿好争斗,斗起来挺好玩儿的,于是就把它们逮回来,令其争斗、观其胜负,以博一乐。
据记载,斗蛐蛐儿之戏,始于唐朝天宝年间。
南宋权相贾似道,“少时游博无行”,掌权后尤喜促织之戏,写过一部专著:《促织经》。
明朝宣德皇帝也爱斗蛐蛐儿,致使一条好蛐蛐儿价至数十金。
上有所好,下必甚之。
北京人玩蛐蛐儿,大概也始于明朝吧。
并非所有的北京人都玩蛐蛐儿,玩儿蛐蛐儿的,只是北京人中的“玩家”。
玩家,外行读作“玩儿家”。
听起来,好像“玩儿”是动词,“家”是宾语。
好嘛,把“家”给玩儿了,这不成了败家子吗
正确的读法是“玩家儿”。
“玩”,不带“儿”音。
玩家儿是有一定身份地位的。
逮上一两条蛐蛐儿搁在罐儿里养着,称不上是玩家儿。
斗架是雄蟋蟀之间的较量。
蟋蟀相遇会用触角辨别对方,两雄相遇必然露出两颗大牙,一决高下。
而一雄一雌相遇则是另一番情景。
两只蟋蟀会柔情蜜意,互表仰慕之情。
古时娱乐性的斗蟋蟀,通常是在陶制的或磁制的蛐蛐罐中进行。
两雄相遇,一场激战就开始了。
首先猛烈振翅鸣叫,一是给自己加油鼓劲,二是要灭灭对手的威风,然后才呲牙咧嘴的开始决斗。
头顶,脚踢,卷动着长长的触须,不停地旋转身体,寻找有利位置,勇敢扑杀。
几个回合之后,弱者垂头丧气,败下阵去,胜者仰头挺胸,趾高气昂,向主人邀功请赏。
最善斗的当属蟋蟀科的墨蛉,民间百姓称为黑头将军。
一只既能鸣又善斗的好蟋蟀,不但会成为斗蛐蛐者的荣耀,同样会成为蟋蟀王国中的王者。
编辑本段拿蛐蛐儿 蛐蛐儿是野生的。
要想玩蛐蛐儿,先得把它逮到手——不说“逮”,说“拿”。
过去拿蛐蛐儿,要到北京郊区。
据金受申先生在《老北京的生活》里说,过去北京专有人从事逮蛐蛐儿、卖蛐蛐儿的。
立秋之前带上干粮到北京西山、北山去拿蛐蛐儿,一走就十来天,回来后拿到庙会上去卖。
玩蛐蛐儿的主儿到庙会上去拿就行了,当然不是白拿,得给钱。
有名气、有地位的玩家儿,到时候有人把蛐蛐儿送到府上去。
真正的玩家儿拿蛐蛐儿,一拿就是一筐。
一筐里装十把,一把十四罐,每罐里装一条。
这140条蛐蛐儿就够玩一个秋天了。
当然140条不是全部养起来,还要挑选一番。
挑选的标准是:“头圆、牙大、腿须长,颈粗、毛糙、势要强。
”符合这些标准的留下,其余的就处理掉了。
玩家儿们也有自己到郊区去拿蛐蛐儿的。
北京郊区有几个地方出蛐蛐儿。
说什么地方出蛐蛐儿,大概源于两条:一是那地方蛐蛐儿多,好拿;一是那个地方的蛐蛐儿善斗。
先是到西山八大处,后来到永定河西边的云岗。
笔者小时候就听说:云岗盆底坑儿的蛐蛐儿善斗,号称铁嘴钢牙。
昌平十三陵一带的山区也是出蛐蛐儿的地方。
到后来北京附近没蛐蛐儿可拿了,就只好去外地买了。
如今蛐蛐儿的产地,讲究是河北易县的,号称“小易州”。
山东泰安宁阳的也不错,最好的数宁津尤集的蛐蛐儿。
编辑本段养蛐蛐儿 养蛐蛐儿的器具,讲究的是蛐蛐罐儿。
蛐蛐罐儿有瓷的,也有陶的,最好的是用澄浆泥烧制的:高15厘米左右,直径13厘米左右,厚近2厘米。
要求口儿大、膛儿深、壁厚,上面有盖。
如今谁手里若有百年以上的澄浆泥蛐蛐儿罐,那可是值钱的宝贝了。
这种罐儿的优点不在它的外观,而是保温保湿性能好、适合蛐蛐儿在里面生存。
新罐儿不是拿来就用,得先打底儿:用黄土、黑土、白灰按一定比例混合,然后垫在蛐蛐儿罐里。
为什么要加白灰呢,因为没有白灰粘不住。
白灰不是有碱性么,打完底儿等三合土干了,还要放在水里泡,把碱性彻底泡出去才能用。
打好的底儿既不能掉,又不能碎。
光有罐儿了还不行,还得有两样东西:水槽儿和过笼儿。
先说水槽儿:瓷的,半圆形,直径约3厘米,高0.7厘米,槽内深0.3厘米。
这东西做得精致、小巧,挂着釉儿,描着花儿,图案有金鱼、水草、蛐蛐儿什么的,还写着字:勇战三秋。
笔者见识不广,觉得这应该是体积最小、建造最精细的瓷器。
它的用处不必细说:喂蛐蛐儿水喝的。
听说这么一个水槽儿,时下价值数百元
再说过笼儿:澄浆泥烧的,质地细腻,颜色浅灰,高不到3厘米,扇面形,上面有盖,盖上有提手,可以揭开。
过笼儿两端有洞门,蛐蛐儿可以穿过去。
里面的空间可以容纳两条蛐蛐儿。
这过笼儿有什么用呢
一是蛐蛐儿喜欢在暗处呆着,过笼儿就是蛐蛐儿的窝;二是养蛐蛐儿不能光养雄的(二尾儿),还得有雌的(三尾儿)做伴儿才行。
如果雄蛐蛐儿不和雌蛐蛐儿交配——行话叫“过铃儿”,它是不会和同性斗的。
过笼儿,就是供蛐蛐儿过铃儿的洞房。
养蛐蛐儿,必须给蛐蛐儿提供一个和在野外差不多的生存条件。
这其中的学问多了去了,此处难以尽述。
过去有钱的玩家儿,一到秋天专门雇把式给他养蛐蛐儿。
蛐蛐儿把式,就是伺候蛐蛐儿的专家。
编辑本段斗蛐蛐儿 养蛐蛐儿为的是斗。
斗蛐蛐儿也有许多讲究。
一是斗蛐蛐儿的季节,不能早了,早了蛐蛐儿未发育成熟。
要等到秋分,天气渐凉时才开始。
蛐蛐儿也讲究重量等级。
斗蛐蛐儿之前,要把蛐蛐儿放在专门的“舀子”里,用专门的“秤(读平声)儿”称出蛐蛐儿的体重。
现在可能有专门的电子秤了。
笔者见到的“秤儿”,比老中药辅里称中药的戥子还小巧,“秤儿杆”是象牙的,比筷子还细,固定在一个一尺左右见方的红木框子里。
它能把蛐蛐儿的体重精确到一两的万分之一(两、钱、分、厘、毫)。
一般的蛐蛐儿的体重在六厘左右,八厘就是大蛐蛐儿了。
称体重的目的是为了公平竞争,体重相差一毫都不斗。
因为蛐蛐儿的主人不希望他精心养护的“爱将”有一次战败的记录。
一条好蛐蛐儿只要战败一次,便从此丧失了斗志,对它的主人来说也就没有价值了。
因而如果让它和重于自己的对手比赛,就是赢了,也要自身受损,要是输了就更“冤”了。
真正的玩家儿斗蛐蛐儿是很正规的。
事先要备好“战场”,要下请帖。
玩家儿们带着自己的蛐蛐儿赴约,没有带一两条的,一般还要带上一两个人,帮助照看自家的蛐蛐儿。
正式比赛有专门的“斗盆”作为战场,有专人担任裁判,还有专人负责核准参赛蛐蛐儿的体重。
比赛开始以后,赛场上鸦雀无声,多少只眼睛都盯着赛盆里的蛐蛐儿,蛐蛐儿的主人心里甭提多紧张了,手心里能攥出汗来
因为蛐蛐儿之间的争斗也是很激烈、很有观赏性的。
蛐蛐儿和人一样,有的勇猛,有的狡猾,你来我往,有进有退,有时两虫纠缠撕咬在一起,犹如摔跤场上的两名勇士
斗胜了的蛐蛐儿带给主人的必然是心花怒放;斗败了,主人自然沮丧。
但玩家儿都是些有身份、有地位的人,彼此客客气气、礼尚往来。
玩家儿斗蛐蛐儿,图的是好玩,非为获利。
有时虽也“挂点儿彩”,不过是一两盒香烟而已。
当然,用此种方式赌博的也不是没有。
但也应以“玩物不丧志”为度。
古时娱乐性的斗蟋蟀,通常是在陶制的或磁制的蛐蛐罐中进行。
两雄相遇,一场激战就开始了。
首先猛烈振翅鸣叫,一是给自己加油鼓劲,二是要灭灭对手的威风,然后才呲牙咧嘴的开始决斗。
头顶,脚踢,卷动着长长的触须,不停地旋转身体,寻找有利位置,勇敢扑杀。
几个回合之后,弱者垂头丧气,败下阵去,胜者仰头挺胸,趾高气昂,向主人邀功请赏。
最善斗的当属蟋蟀科的墨蛉,民间百姓称为黑头将军。
一只既能鸣又善斗的好蟋蟀,不但会成为斗蛐蛐者的荣耀,同样会成为蟋蟀王国中的王者。
编辑本段词语释义 北方俗叫“蛐蛐儿”。
一类有害的昆虫,身体黑褐色,雄的好斗,两翅摩擦能发声。
附录:咏蟋蟀诗句 《蟋蟀》 花丛月下总吱吱,正是秋声欢唱时。
得意之时多失意,三五成群捉蛐蛐。
——(安平)张志真 编辑本段蟋蟀式自行火炮(Grille) 蟋蟀式自行火炮(Grille)为德国在第二次世界大战时所使用的一款自行火炮(即自行榴弹炮)。
它是以捷克制造的Panzer 38t坦克的底盘作基础,再加装上150毫米sIG 33榴弹炮而成。
《听听秋的声音》中写了几种声音,有什么感受
中国农历七四是鬼节,在这一天鬼开所有的鬼都会来到阳这个时候人为游行回家的鬼魂烧纸添香,鬼节一听就是不好的日子,那么鬼节出生的人好吗。
鬼节出生的人叫天胎,什么是天胎呢,简单来说就是鬼节这天遗留在阳间没有及时回去的鬼,他们转世投胎成为了天胎。
天胎还有一个称呼叫做“鬼崽”也就是鬼的孩子,所以鬼节出生的人阴气非常的重,对于孩子的成长是非常不好的。
不过对于鬼节出生的人是天胎的说法大多是迷信,没有真实的事例考证的。
我的叔叔就是这天出生的,算命的说我家潭小容不下大鱼,所以 ,在他6岁时候得脑膜炎 ,加小儿麻痹症,差点死了 ,幸好 ,他的外公是很不错的老中医,才捡回一条命,现在他还在 ,可是做不了重体力活儿。
一年24节气都是什么
中元节在农历七五,也分地区是七月十四。
七月原是小秋,有若干农成熟,民间按例要祀祖,用新米等祭供,向祖先报告秋成。
每到中元节,家家祭祀祖先,供奉时行礼如仪。
七月十五上坟扫墓,祭拜祖先。
据《佛说盂兰盆经》的记载,“盂兰盆”的意思是用来救倒悬痛苦的器物,用盆子装满百味五果,供养佛陀和僧侣,以拯救入地狱的苦难众生。
道教称七月十五日称为“中元”——地官生日,用以赦免亡魂的罪。
相传七月地狱大门开放一个月,所有的无主孤魂全从阴间出来,到阳间接受人民的供养,因此各地方都纷纷在这一个月举行“普度”布施的祭祀仪式。
不管哪种说法,每年阴历七月十五那天便是阴阳两界相通,百鬼夜游之时。
中国、新加坡、马来西亚、日本、朝鲜都有过鬼节的传统,有的地方还相当隆重。
从古至今过鬼节已经演化出各种的风俗祭拜,但是不同的地方却有着相同的鬼节禁忌。
许嵩写过的的文章
文章(许嵩) 许嵩 作者:许嵩云:“砺乃锋刃”,孔传云“磨砺锋刃”。
由此可见刀是要经常磨的。
儿时对刀颇感兴趣,一旦母亲要磨刀,便夺下去磨。
无奈当时不知道这世上还有专门替人磨刀这个行当,一如希腊不知道中国有碗这种盛具伊拉克不知道中国有茶,白白耗费了力气。
现在的磨刀人往往未见其人,先闻其声,扯着嗓门在生活小去里高吼:“磨刀磨剪子咯
”这是他生意的开始。
这人倘若喊的底气不足,歇斯底里,会让人心烦意乱扔下个酒瓶砸他个头破血流也不是没有可能;喊的气若游丝仿佛大限将至也不行,因为人家会想让他磨个刀倒是小事,万一他累死了,还要负刑事责任。
喊的时间亦有讲究,早晨六点,吵醒人家美梦,那么等着头破血流;中午一两点钟,等着头破血流;晚上十点以后,那恐怕要血肉横飞了。
流血之后只能悻悻得出结论,城市人真他妈的不好伺候。
我就曾经奉母亲的命令前去磨刀。
那次听见一个人混沌的呼喊,母亲说是磨刀的来了,我听却像是收破烂的。
可是母命难违。
偏偏我家的刀很不争气,竟有4把要磨
我只能手提两刀并两肋插刀飞奔下楼。
见到磨刀人,心里顿时凉了半截:此人骨瘦如柴
我急忙转身上楼欲取葬礼。
可转念一想“相马失之瘦,相士失之贫”()--这人,不可貌相。
好比当今歌坛,人长的丑却能经久不衰,定是歌艺奇佳;不过还有一种不幸的可能就是太丑了,成了丑星。
--于是上前磨刀。
不料此人很不礼貌,夺刀就磨。
我很忿然,心想你怎么自信我就是来找你磨刀的我去杀人不行吗。
然而刀在他手里,就有绝对优势;我身单力薄,是以不敢多言,万一他一气之下手起刀落也不是没有可能。
作者:许嵩然而之后是一个漫长的等待过程。
细细看他,磨的还算有板有眼,坐在木凳上动作娴熟,想来也是“坐案高手”;不仅感叹自己能够不以貌取人,给了它表现机会。
苏轼云“非才之难,所以自用者实难”,老子云“有才不难,能善用其才则难”。
我把古人的难事都解决了,果然不易……正得意着,他磨好了第一把。
我急忙夺过观看,发觉刀磨的有点不对劲。
我的刀本来是长方形的,给他这么一磨,刀刃竟然成了一个半圆形,似一把镰刀
无奈好刀已成坏刀,只有生气,别无他法。
这种“化方成圆”,从人类文化的意义上来理解确实很有特点。
亨利云“自然界的事物都是圆的,人为的事物则有楞有角”,这是西方观点:化圆为方;日本禅宗大师铃木大拙云“圆是圆,方是方,同时圆是方,方是圆”,这是东方人的观点:方即是圆。
此磨刀人之思想不东不西,还把我的刀磨圆了,果然不是东西。
两个小时过去,四把镰刀出炉。
我一摸,不但圆了,还钝了
可惜此时早无耐心,作罢。
不料此君要价不菲,我竟没带够钱,便上楼去取。
取到后下楼,这个磨刀人竟然不见,刀也不知所踪。
江淹云“身名竟谁辨,图史终磨灭”。
“图史”能磨灭,没想到我的刀也被磨没了,不禁感叹刀如人生,锋利的可以愚钝,刚正的可以圆滑;然而愚钝或是圆滑终归还是人,千万看守好自己的灵魂,若像我的刀,找不到了,只能任其磨灭。
回家。
母亲问我,四把刀呢
我假装没有听见,把脸转向窗外的云天文章(Vae许嵩) 模仿 记得九五年那会儿流行一种叫魔具的练字工具。
据传媒报道发售第一天就卖了几万套,中国人爱凑热闹可见一斑。
好在中国人又有一个优点就是狂热后善于反思:立刻有专家学者指出这种魔具容易造成书写定势对字体尚未形成的儿童不利 云云。
其时我小学三年级,见到这种新奇东西当然要买,毫不理会专家言论。
使用之后发觉效果不错。
刚到初中时老师问我:“你字写得很不错
练了多久了
”然 后扭过头去和同事追忆往事:唉,我儿子小时候非要买什么魔具,瞧,现在字写的跟鳖爬似的…… 我只能抱歉的说,我就是用魔具练字的。
魔具是字体上的模仿,尚且简单,但也说明善于模仿和不善于模仿带来的效果是大相径庭的。
模仿不易。
被誉为21世纪中国画界之魁的张大千,一生画作三万余幅,很大一部分是模仿古人的作品。
这种模仿,又不是乏味的模拟,他能启发你,让你反复回味,有时他把仿制品上还盖上自己的印章。
这在现在一些“脸皮薄”的人看来简直是“厚颜无耻”。
东施效颦,为人耻笑。
可是她想到要“效颦”,可见她对什么是美,有一种认知,知道自己长的丑,愿意去模仿,使自己美丽起来。
虽然没有成功,但是这种追求美好的态度,应该是值得推崇的。
单就文学而论。
列许登保说模仿有正有负,“反其道以行也是一种模仿”。
模仿,借鉴资料是汲取百家之长,创出独具风格的东西。
余秋雨先生常常被人批评说他的散文里“第二手材料”太多,“缺少自己的东西”。
对此余先生在一文中说: 我写中国传统文化,所引材料岂止是“第二手”
东坡的词,李白的诗,第二万手也不止了。
即便我去实地考察文物古迹,也是人家挖出来放在哪里的,还不是“第一手”。
看来要第一手材料非得自己去考古了。
虽然幽默,但是其中的道理说得清楚。
一个文人决不可能跨领域去考古,因此使用“第二手材料”在所难免。
你说这是抄袭那也没办法了。
古代的文人也善于模仿。
杜甫中有佳句“焉得并州快剪刀,剪取吴淞办江水”。
其后诗鬼李贺 与葛篇》云:“俗剪湘中一尺天,吴娥莫道吴刀涩”。
杜子美云“夜足沾沙雨,春多逆水风”。
其后白乐天云“巫山暮足沾花雨,陇水春多逆水风”。
李贺,白居易明显的模仿了前人,但不失为妙语。
唐人崔颢的《黄鹤楼》,有“以孤篇而压全唐”的美誉。
李白到了黄鹤楼见了此诗,明知前作很难逾越,仍要摹一首。
崔颢借 “白云”,“烟波”,“晴川”,“鹦鹉州”怀古思乡;李白则以咏“烟花”,“孤帆”,“远影”尽遣送别之魂。
由于他模仿前人格调,又别具匠心,这首诗丝毫不比《黄鹤楼》逊色。
笔者乃高二学生,平日校园里眼开眼闭多的是模仿之作,不想对这些多说什么。
本来我们的生活就很单调,学习,学习。
没有生活阅历,那么只能从书上看。
且作文这种东西本不是天生就会的,需要从模仿开始。
从这个意义上说,每个人都是模仿者,而后再做被模 仿者。
人生也是如此,哪个人走路,说话,不是经过模仿就会的呢
人们所谓“好好学习”,这学习的主要工作就是模仿,这是基础。
至于能不能在模仿的基础上创新,就看个人的造化了。
所以从此不要畏惧模仿。
是的,模仿。
许嵩文章《和尚》 作者:许嵩 不知你是否已将这个词汇淡忘了。
早些年往往有一些剃了光头,穿了袈裟,拿了钵盂的人,穿梭于各大居民区,逐户化缘。
这些人刚开始神情若仙,谈吐不凡,而且往往以老衲自居,哪怕他只有30岁。
一旦化缘不成,则缘飞缘灭,凶相毕露。
一年夏天去过一个很有名气的寺庙,正当我被宏伟的千手观音像深深的震撼时,一个戴着墨镜的和尚打着手机风尘仆仆的从我面前拂过;还有一次去过一个没有名气的寺庙,院内的大墙上赫然是:普及一胎,抵制二胎,消灭三胎。
然而假的究竟不是真的。
真和尚精通佛理,看破红尘,他们的很多思想行为影响着尘世中的我们。
比如在不久前的高三动员大会上老师是这么讲的:哪位同学学习的时候能坐得住,能心无杂念,成绩就能搞上去。
以前我不相信这东西,因为比如植物人就很能坐得住,且心无杂念,可惜成绩没搞上去脑力先搞下去了。
现在看来要修成正果就需真像和尚一样避世高蹈,隐姓埋名。
中国禅宗第五祖弘忍大师讲:大厦之材,本出幽谷。
大意是建造大厦的木材,本来就出自幽深的山谷,不会在人聚之处长成。
因为远离人群,不被刀斧砍削损伤,才能够一一长成大才。
许多年前那部《大话西游》莫名其妙的把和尚置于了婆婆妈妈的境地,从此唐僧成了啰嗦的代名词,且一蹶不振,永不超生。
对此我的看法是,喜剧该有一个底线,就是别把无知当有趣。
和尚招谁惹谁了
因此完全没有必要去诋毁它,给它塑造一个与他恰恰相反的形象。
南宗禅其实把念经鄙弃为无事忙,能不开口,则不开口,因为“口是祸门,言多必失,沉默是金,静心向禅”。
相传,佛陀曾于灵山大会上拈一枝金婆罗花示众,大众皆茫然,唯有迦叶尊者破颜一笑。
在这拈花微笑,心心交汇之间,迦叶尊者成为传灯一祖。
可见多做多想,少说空话,才是成功的快捷方式。
和尚把对人宇宙的顿悟分成三个境界。
第一境是“落叶满空山,何处寻形迹”。
这是描写寻找真理的本体不得的情况。
其二是“空山无人,水流花开”,是描写似已悟道而实未了悟的阶段。
最高境界是“万古长空,一朝风月”。
这是说在瞬间中得到了永恒,刹那间成终古,超越思虑执著后显示出的澄明境界。
如果讲我们的高一高二分别处在第一第二境的话,那么高三就是该到第三境界的时候了。
当然郁闷和茫然是有的,因为现世有许多的矛盾和不公。
可惜的是,从原始人出现贫富分化后,人类社会不再公平。
愤世嫉俗的人像一只反过来蜷缩的刺猬,用自己的刺折磨自己。
因此学习和尚的看破红尘吧
即使不出家,旷达些也是好的。
电影《食神》里有这样一句台词,大意是:世界上根本没有食神,只要用心烧饭每个人都是食神。
虽然逻辑上讲不通,但套用一下还是可以的,那就是,世界上根本没有和尚只要用心做事用心领悟人生,每个人都是和尚。
把伤痕当酒窝 作者:许嵩 我伸了一下懒腰,望着窗外阴暗的天。
快要下雨了,而此时已近黄昏。
心情不错。
是的,我搬家了。
桌前放着一本书,其中的一章,标题赫然是《把伤痕当酒窝》。
正当我准备看看这个标题背后的内容时,父亲叫我:出去找一个拾废品的人来,家里正有一堆没用的旧东西。
下了楼,我走在一条极其平凡的街道上。
一些高雅人士所鄙薄的低俗人等,全部在这条街上济济一堂,先是五家大排档,然后是一排小吃摊,再过去就是农贸市场。
这些人有时的确粗俗,譬如他们的三轮车撞到你却不说对不起只是表情怪异的一笑;譬如你买东西跟他们讨价还价到最后他们会蛮横的说,我不卖了。
后来我渐渐想通,前者是因为他们还没学会城里繁琐的礼貌用语,因此他们只能投以抱歉的微笑,但是这一笑遭遇到了城市人翘起的嘴角和傲慢的眼神,所以这个笑容顿时变味;后者更好理解,因为城市人砍下的价格已然超过了他们接受的底线。
一个老人缓缓的从我身边走过。
一手牵着条狗,另一只手里搓着健身球,背部倔强的挺直,眼角流露出幽默的笑意。
这种笑意的内涵,正由这条平凡的街道默默的注释着。
拾破烂的终于在这里被我搜索到。
这位老人头发全白,我很少看见如此纯粹的白了,一种慈祥的感觉洋溢在他的脸上。
他的身后,悠悠然跟着一个孩子,这是老人的孙子。
天更暗了,一些雨点开始打落在我们的脸上,我们三个默然前行,再也没有说话。
到家了。
老人嘱咐孩子等着,然后随我上楼。
进门时我发现老人的鞋子很脏,我不希望他将泥土带进我的新家。
老人似乎明白,脱下鞋子,赤着脚进来。
虽然这时早已立秋,天气转凉。
父亲让他稍坐,便进房里整理废品,只剩我和他孤坐客厅。
忽然想起晚上我要上课,便丢下老人自己到房里穿戴整齐。
然后准备出发。
我觉得我应该戴上手表。
一个中学生的时间,若不珍惜,很容易从指尖溜走。
这时老人已把东西弄好,付了钱,准备走。
父亲见外面雨大,便让他稍作歇息。
他没推辞,便和父亲随便聊聊。
他的孙子的父母死了。
孙子八岁,还没上学。
此时,他们还没吃饭。
托尔斯泰说幸福的家庭总是相似,而不幸的家庭却各有各的不幸。
我认为恰恰相反。
富裕的家庭能营造不同的环境,所以多样;不幸的家庭总是相似,因为单一。
他们说这些话的时候,我在找我的手表。
我很不愿意这样想,老人拿了我的手表。
因为有两个证据:其一,我记得我的表就放在老人坐的椅子旁边;其二,老人的裤子口袋里露出一截银光闪闪的东西,我想那是我的表带
我不鄙视穷人,但是穷人要是不知自重,我们也不必怜悯。
而且我没有时间等了。
想到这儿,我很有风度地说,老人,请还给我,我的手表。
我认为这是我平生说过的最委婉的一句话,能把对他的伤害降到最低限度。
我之所以这样做,因为我想他可能只是一时糊涂,顺手牵羊,我们不必大动干戈。
老人看看我,忧伤的沉默。
我想他一定为他罪行的败露感到可耻。
然而父亲还没懂得我的意思,竟然问我,你在说什么
我很平静的重复了一遍。
父亲责令我住嘴。
然后令我把他的包拿来,我知道事情可能会有点微妙的变化。
打开包,我的手表。
原来父亲今天上班时看见我的表不走了,就拿去表店换了一块电池。
我何以那么草率的认为是老人拿了手表呢
我说我不鄙视他们,然而骨子里对他们还是信任不过的。
是的,我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了。
正当我准备道歉,老人笑了。
这种幽默的笑意,似曾相识。
我不知道他为什么而笑,这种笑意的内涵,正由他伸向裤子口袋的手默默的注释。
他掏出来了,不是我认为的“表带”,只是一个不锈钢的勺子
我不知道我的话对他造成了多少伤害。
对于一个贫穷的人,最大的侮辱莫过于说他用不正当的手段去摆脱贫穷。
然而我对他的这种伤害,被他化为了一个笑容。
《把伤痕当酒窝》这篇文章我还没看,但是我已经找到了最好的解释。
雨更加大了,祖孙俩推着车子一路小跑。
天空升起了一颗早熟的星星,而那黑夜,也在重重的幕帘后面静静的注视着一切,不忍心走来。
《若有所失》vae 在某个时候,我成为一个学生。
那会儿欣喜若狂。
就象现在的年轻人结婚了一样。
事实证明,恋人只有在婚后的那一天至多是那一年是幸福的,然后便处于一种“维持现状”的心理状态。
维持的原因是,中国人超强的责任心。
当然可以离婚。
问题在于,办一个离婚手续所花费的精力远远大于维持现状所花费的。
所以至今我仍是一个学生。
1 某个时候我所就读的小学,据说是特级教师云集,教学设施一流。
这么好的条件,入学的条件是,捐资入校。
校方做出一副勉为其难的样子,说为了满足广大学生家长的强烈欲望……只能这么做来限制人数,顺便为扩建学校筹集资金。
真实情况是,一共才200来号人,一半捐资。
而另一半没有捐资的,则是直接去学校领导家捐资捐物。
最近听说重点大学要搞扩招。
5%的自主招生名额什么的。
这令我立即想到我的小学。
余杰说当教育和政治挂钩时是整个民族堕落的开始。
那么应当可以说,当教育和经济挂钩时,整个民族的堕落在加速。
然而大学和小学是一回事吗
我想是的。
譬如烟蒂,既叫烟头,还叫烟屁股。
2 在很多小学和初中,都有校服这种事物。
我的也不例外。
据说创造者最初的想法是,整齐美观,防止学生攀比吃穿。
我的初中,三年卖给我三套校服。
这种做法的教育意义是,告诉我们什么叫做浪费。
而且质量奇差,校园对面的那个缝纫店从此生意兴隆。
销售服装的同时校方是这么和孩子们说的:我们本着自愿的原则……。
实际的情况是如果你没有校服那么星期一大家都去升国旗了而你要呆在教室扫地。
对此我想提的意见是,第一,学校应该强制学生购买校服,这至少证明了校方有承担责任的勇气,不至于象日本搞了南京大屠杀却用“解放南京”一言以蔽之这般厚颜无耻;第二,既然已经很暴利了,就该把衣服的质量搞上去,不要让孩子们一碰就破,然后打许多补丁,然后在上级领导检查校况的时候揪一个孩子出来,理直气壮的指着补丁说,看,我们的孩子多么的艰苦朴素啊。
3 某个时候我有一个理想,就是当一作家。
我相信很多人都曾有过这种想法。
我更相信很多人都和现在的我一样放弃了这种想法。
初中的时候我喜欢写一些措辞激烈的文章,可以称之为“大放厥词”之类的。
虽然偏激,但现在的我仍然偏激的认为偏激总比中庸好。
譬如偏激就可以对某事物有一个明确的态度,而中庸者则笃信“事物都有其两面性”、“我们要综合分析”,进而得出“这个事物有很多优点,但也有很多缺点”这样的狗屁结论。
很可耻。
我当时写过一个叫做《化学老师是会飞的猪》的,原因是,一次化学实验此君叫我们滴一滴某溶液,而我不慎滴了两滴。
这个失误的结果是,该师飞奔过来劈头给我一巴掌。
理由是我滴了两滴。
又因其体态若猪,故作此文。
后果是,检讨三篇,给班主任的,语文老师的,会飞的猪的。
这让大家明白了两个道理。
第一,学生不可以随便打比方;第二,老师可以随便打学生。
4 我喜欢狗,因为狗忠实。
我家楼下有一只狗,白天睡觉,晚上乱叫。
大家对他的评价是,这小子有点意思。
大人常讲的一句话就是“学生要有学生的样子”。
这种语句无懈可击好比“这条狗很有狗的气派”。
结论是我没有学生的样子,主要原因是我的头发长。
我认为没有剪头发的必要的原因是,人到了秋天自然会掉头发。
就象狗之间不互相剪头发,但是长毛狮子狗照样不会变成短毛小鬣狗。
如果有人和我讲人和动物在这方面是不一样的,那么拜托以后不要和我说教什么“人区别于动物的特点是具有社会性”,而应该是,人区别于动物的特点是会互相剪头发,或者自裁。
还有一些朋友留的头发比我长,挨揍的时候说,是我硬叫他们留的。
于是他们的老母老父照我算账。
说是我带坏了他们的宝贝儿子。
我的脑海中顿时浮现了一个奇妙的景象:一个月黑风高的夜晚,我用抢抵着他们的头说,不许剪头发
不然老子崩了你。
5 我不知道为什么对于象我这样一个选择文科的人,还要求我们继续学习物理化学之类跟我们的未来毫无关系的科目,我是指分科以后的学习。
而且还要会考。
再拿狗打个比方,就是主人给小狗一盆饭和一碗肉,狗选择了它钟爱的肉。
但是主人说不行不行,你要先吃了这碗饭。
多吃点当然没什么不好。
问题在于,吃完饭后的我们,还有没有食量去吃肉了。
6 相信很多人都有和我一样的经历。
独自走在街上。
仿佛听到有人喊自己的名字。
回头。
后面空无一人。
一切都那么完美无缺。
然后若有所失。
你怎么连话都说不清楚 作者:许嵩 这么个标题Jay翻唱的一首歌的名字。
我认为起这种X歌名的人本身就是连话都说不清楚的家伙。
用了十个字啊
明明用语无伦次或者结结巴巴就能搞定了~ 不过后来想开了。
如果每个中国人的素质都很高的话,中国早就上去了。
我们兴许都不用上学了。
现在的学生不论男女都像是妓女。
原因是,无论是业绩好还是业绩坏总是一个遭人驱使的份;不论男女都像是嫖客,原因是,不管你上了(学)以后爽或不爽,都要给钱了。
前面关于[居然]的贴子里居然有人说我逻辑性很强……唔……谢了。
但是我并不了解[逻辑怎]么能和[性]组成一个词。
逻辑性强到底是有逻辑还是没逻辑
逻辑是名词呀。
一如我讲“你衣服性很强”,到底是会穿衣服还是不会穿衣服
讲不清。
搞不懂。
指不定是不穿衣服。
再看标题。
你-怎-么-连-话-都-说-不-请-楚。
讲白了,如果他没有口吃的话就是他没逻辑。
或者逻辑混乱。
好了
总算把话题引出来了…… 其实我很强盗逻辑而不是逻辑很强。
譬如你把Jay的《爷-爷-泡-的-茶》这五个字的前四个字给我,让我补一字,那一定会是,妞。
以前高三有个叫什么裸鸡的,我不知道怎么写它的名。
每次念的时候发“逻辑”的音,心里想“裸鸡”这两个字,继而想到一只鸡,毛全被拔了,还搔首弄姿,亭亭玉立。
我买过一个鼠标。
罗技牌的。
此鼠初用奇爽无比,后来越发不顺心。
然后有一天它莫名其妙的定位不准,很没逻辑,用屏幕键盘的时候我点A他居然跑到B上去。
天哪
A和B隔多远哪。
然后我把它从阳台扔下去。
骂:逻辑你妈。
不幸砸中楼下一个猥琐不堪的男人。
此君相貌奇丑,尤其鼻孔,妈的比照威的眼睛还大,如果把鼠标的滚论掏出来塞进去估计都闷不死他。
经过我这么一砸,他整形之后样貌居然大为改观
居然
这个事实强有力的证明了,世事根本不跟我们讲逻辑。
挨打都可以变漂亮,还有什么是在我们计算之内的。
所以以后有人讲,你怎么连话都说不清楚
不要管他,他只是那个锁男,那只鸡,那个帮Jay起歌名的s B。
如果真要回敬他一句,你可以说: 话说不清楚有什么不好
如果要回两句,可以说: 你丫的我就是说不清楚。
你能把我怎么着。
蛮横的最后提醒对方,唱《你怎么连话都说不清楚》的Jay, 其实是他自己连话都说不清楚。
最后叙述一段真人真事,表明我的逻辑,很强的,强盗的。
大家注意听……我好不容易才理清楚其中的关系: 在我小学的时候有一个戴眼镜的好朋友这个戴眼镜的好朋友喜欢上了一个戴眼镜的女孩子的同时又喜欢上了另一个不戴眼镜的女孩子虽然他们奇丑无比然后另外一个不戴眼镜的男孩子看上了这两个丑女中戴眼镜的那一个而这个女人偏偏看上了我而我喜欢的一个女孩子看上了不戴眼镜的那个男孩子而那个男孩子对他毫无感觉最后那个男孩子看上了我的朋友。
讲白了就是5角恋外带一个同性恋。
我的任务是把那个变态揍一顿。
我是这么想的,也是这么做的。
一个礼拜后此人出院。
学校给我通报批评: 许嵩同学在校内打人……是很恶劣的…… 我的逻辑告诉我,以后打人要去学校外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