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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使聚会读后感

时间:2013-09-17 00:25

读《女孩天天向上》《住在蛋糕里的天使》《越长大越孤单》,写一篇读后感题目自拟,字数800--1500字。

急需

今年暑假,我读了《女孩天天向上》这本洋溢着青春气息的书,书中关于主人公边边那有魔力的成长故事,让人嗅到了纯真的香气友爱的香气亲情的香气,仿佛薄荷的清凉柚子的甘甜……书中的故事里藏着梦想、快乐;藏着善良、勇敢;藏着浪漫、执着;藏着幸福、单纯。

它们像一双双隐形的翅膀,给孤单徘徊的孩子力量,让你们带着希望,飞过绝望,直到所有梦想都开花……书中讲了一个少年爱攀登的故事,女生边边的生活像个新鲜绚烂的游乐场,有一天,一顶像奇妙温润的云朵一样的帽子从天而降,让她认识了帽子的主人——一个没有了山就不能活的攀登男孩春奇。

他让任性女生的内心起了变化,从此脱胎换骨为爱天天向上。

边边亦步亦趋沿着春奇的足迹孤单冒险,在玉珠峰失踪,春奇在茫茫雪原拼命寻找,忽然听见边边清亮的歌声……书中边边那些发人深省的攀登的话语,在我的脑海中留下了难以磨灭的印象,写出来与大家共勉。

登山就是边走边爱,每走一步,就更爱生命,更爱以前生活中不经意的一切。

你看到了我的变化,这一切全赖Day Day Up .我开始觉得世界上不存在难以忍受的痛苦。

因为痛苦最终会变成生命里强大的力量……十几岁的感情就是没有理由的喜欢,没有理由的开心,没有理由的哭泣。

它很浅,一眼能见底。

它很深,深到你想象不到,只有扎进去了才知道。

等我爬上珠穆朗玛峰,嗷嗷嗷,我就是全世界最酷的女生

前些日子,天一直下雨,灰蒙蒙的;但今天早上我打开窗子,却意外地发现——天空,是那么蓝

我想,是雨为它洗刷的吧

呵呵,管它的。

我只想说,辫子姐姐带给孩子们的,也是同一感受——清洗少年心中的烦恼,并让他们刻骨铭心地喜欢。

这本书我花两天看完了,我喜欢它,又看了一遍——当然,怀着不一样的心情。

我最喜欢它里面说的四个字了,并且深深记住了,边,走,边,爱。

当我第一遍看它的时候,我会跟着边边的快乐而快乐,悲伤而悲伤。

但我第二次看它的时候,却会因为边边的快乐而难受,悲伤而更难受。

因为我深深地喜欢边边,我每个字每个字仔仔细细地看,啊哈,每个字里都渗透的边边的气息。

走在漂亮的陆家嘴,一切都是新的,阳光下的金茂大厦闪闪发亮,忽然想起边边就是在这里认识春奇哥哥的。

我喜欢边边,因为她跟当今的孩子们有一点很像:任性执著,为了得到心爱的东西可以完全不计成本。

如果孩子们能有她那样大的勇气,为了执著的目标,可以放弃一切,忍受无数痛苦,去不断前进,去天天向上,那该有多好啊

仿佛是看着边边一点点长大:一个极易被物质满足的,被爸爸宠得为所欲为的小女孩,遇见一个喜欢的人,开始心动,开始叛逆,开始由内而外地彻底改变。

“如果没有那顶‘Day Day Up’的帽子,边边还应该抱着她的维尼熊歪在沙发上看电视呢。

”同样喜欢边边的孩子这样说,她把功劳全给了那个神奇的攀登男孩春奇。

我说不是的,不是每个女孩都能像边边那样勇敢的,我们也曾遇见过一些人,就像边边遇见了春奇,只是我们都没有一种执著去不顾一切勇往直前,也没有一种勇气忍受寂寞独自盛开。

与其说是边边爱上春奇,不如说,是春奇打开了她的生命,让无忧无虑的小姑娘一点辫子姐姐说,十几岁的爱,是没理由的喜欢,没有理由的开心,没有理由的哭泣。

它很浅,一眼能见到底。

它很深,深到你想象不到,只有你真的扎下去了才知道。

而扎下去是需要很多勇气和执著的,如果不勇敢,什么风景和美丽都看不到,就像登山一样。

站在广场的绿地抬头看天,大大小小的风筝在风中飘飘摇摇,是风,把单薄的它们吹得生疼;也是风,让平凡的它们拥有了飞起来的资本,所以,它们是痛并快乐着的。

就像边边为了春奇,也为了自己忽然找到的梦想,付出了所有的勇气,选择了一件一点也不安全、一点也不简单、一点也不好玩、还可能是世界上最最自讨苦吃的事情去做。

而现在的孩子也许就是那几只害怕飞起来的风筝吧,因为怕痛,因为父母的呵护,所以放弃了只有在高处才能看到的美丽风景。

“世界上不存在难以忍受的痛苦,因为最终痛苦会变成生命中的强大力量……”辫子姐姐这句话,让人有一种渴望飞起来的欲望,让我们不再害怕飞翔。

我不知道当辫子姐姐写到边边永远得躺在雪山上时,她的心情是怎样的,是感叹边边,曾经那么在绚烂的游乐场里尽情游乐的女孩,悄然离去;还是为她懂得选择,懂得执著于自己的理想而自豪。

但我肯定,当春奇看见边边永远地留在了茫茫雪原里,他一定恨自己,他是她的风,却没有永远的给她力量伴她高飞。

《女孩天天向上》,一个忧伤又勇敢的成长故事,读它仿佛咀嚼春天的薄荷叶,边边爱得那么透明,又是那么极至,也许哀伤的结局比幸福的结尾更让人懂得学会珍惜;《女孩天天向上》,亦是一本厚厚的照相册,翻开来:灯火通明的游乐场,一个不知愁滋味的女孩大笑着;芳香的咖啡厅,一个帅气的男孩戴着蓝色的帽子;空荡荡的房间,边边托着腮帮子坐在门槛上,等着春奇回来教她登山;绵延的山谷中,一个女孩闭着双眼,展开双臂大喊“我是宇宙超级无敌美少女

”,身后的大男孩含蓄地微笑;高高的雪山,一个皮肤晒成巧克力色的女生,戴着“Day Day Up”的帽子,一点点地向上爬…… 爱上你是我最大的光荣平庸的生命从此不普通……感情像一段旋律不断煽动卡住了我的喉咙讲不出该说的话想做的梦只剩下耳边的风……答应我你会在找不到我的天空等待彩虹书中边边的话语仍萦绕在我的耳边:登山就是边走边爱,每走一步,就更爱生命,更爱以前生活中不经意的一切。

大家帮编一份龙族的读后感,要600字以上的。

谢谢。

真正的寂寞是一种深入骨髓的空虚,一种令你发狂的空虚。

纵然在欢呼声中,也会感到内心的空虚、惆怅与沮丧。

——龙族 读完《龙族》之后,我突然发现我也有一种孤寂的感觉了。

——孤寂 孤独与寂寞。

在《龙族》最后一章中,那个肯德基先生指着自己的心脏,说:“我们每一个人可能都有这么一个死小孩,在这里藏着。

”这样的死小孩。

怎么样的? 孤独又执著,倔强得不肯认输。

其实每次读完龙族,都会有一种鼻子酸涩的感觉,无论读了多少遍。

仿佛自己心中的孤独被这本像放大镜一般的书,放大了无数倍。

你体会得到书中任务的孤独,因为你也孤独。

龙族,写的是一些人的孤独。

他们在孤独中拉风着,执著着,倔强着,却没有人看见,死之后也没有陌生人人为他们惋惜,他们明明是在拯救世界埃就像是一朵开在悬崖上的花,拼命地生长,开出最美丽的花瓣,在风中摇曳的身姿,如同伊人在水中央跳舞。

却没有人欣赏。

默默地开在悬崖边上,只有孤独的风看着它。

看它含苞,看她绽放,直至凋零…… 路明非从小衰到大,他的十八岁的人生,详细诠释了什么叫做“没有最衰只有更衰”。

一直寄住在婶婶家,父母很久都没有来看过他,时间长了,连父母的样子也忘了。

婶婶从小就让他干这干那,虽然没有哈利波特那样悲催,打骂兼备,可他也算是一条狗。

他干什么都是错的。

最后他终于明白,因为婶婶并不爱他。

因为不爱,所以做什么都是错的。

他喜欢爬到天台,把两只脚悬空,看着脚下灯火通明的城市,风吹过来,只有他一个人。

背影孤独得黯然销魂。

毕业聚会上,在即将告白的时候却被别人当成了告白工具,成为了那个小写的“i”,没有“love”,也没有“you”。

他慢慢的蹲下,成为了最小最小的“i”,眼泪在眼眶中打着圈,可却没有落下。

可是没有人知道这个小小的“i”的作用。

没有“i”,有哪来的“love you”呢?在这个时候,门被用力地打开了,阳光照射进来,照射在那个小小的“i”上。

那一种感觉,就像是暴风雨过后,阳光就像是子弹一样,不停地对着乌云一梭子一梭子的拼命的开着,打着,噼里啪啦的,直到把乌云打得千疮百孔,撕裂了那一层厚厚的黑暗。

重见天日。

天使走进来,目光如炬。

那一天,是他第一次拽了一把,很拽很拽。

哪怕是在别人的帮助下。

卡塞尔学院,以喜欢颠覆人家世界观为著的学院,一脚踢开了无数的精英,却把那个别人都看不起的,贱狗一般的他给哭着求着了进去。

路明非以为他终于可以拽了。

史无前例S级学生。

可进去了之后,他更加挫败。

卡塞尔学院的确是喜欢颠覆人家世界观,可他却忘了,里面还有一群精英帮凶,个个牛逼到了极点。

他的确是史无前例的,因为他功课差得也是史无前例。

在他该显露时,他没有显露,站在一旁,怂得说着烂话。

他以为很好笑,可是没有人笑,他就在那沉默的环境中干笑了几句,最后不笑了。

可他牛逼的时候,却没有看见。

青铜计划中,明明是他用七宗罪杀死了龙王诺顿,却没有人看见,反而让恺撒抢去了头功。

尼伯龙根里,楚子航昏迷,也是他背起七宗罪,一刀一刀地杀死了龙王,说出了那一句“我重临世界之日,诸逆臣皆当死去”。

巨牛逼,巨拉风埃从来没有人这么拉风牛逼过。

哪怕是有钱到爆,冬天取暖可以拿来烧钱烧整一个冬天的恺撒,或者是苦行僧一般,一抓起村雨就成一杀胚的楚子航,他们都没有。

可还是没有看见。

因为没有看见,所以明明很拉风,明明事后想起来都觉得很骄傲,但还是被人看成一条废柴,可有可无,一上战场一定第一个成为炮灰。

有时候觉得,路明非甘心么?明明很厉害,明明很牛逼很拉风,却被别人看成一个傻子。

一定是不甘心的吧。

“路明非,你没有感觉到绝望,是因为有人不敢让你绝望,总是施舍似的一点点给你些希望。

一旦你绝望了,就会完完全全变成另外一副摸样。

”他侃侃而谈,坚定有力,像个出色的演说家,“可是总有一天你还是会绝望的,因为你一无所有。

你是个废物,是多余的,没有人真的需要你。

你是个笑话,你自始至终从来都没有摆脱过‘血之哀’,偏偏你无法觉察到。

你不感到孤独,哈哈哈哈哈,”他突然狂笑起来,转过身,指着路明非的鼻子,“真有趣,没有听过比这更好笑的笑话了!” “他们给你的爱,就像是从饭碗里拨出来施舍给你的米粒。

”他的声音嘶哑冷酷。

——《龙族1-火之晨曦》 楚子航的孤独来源于那一个雨夜。

也就是那一个雨夜,在他世界观被颠覆的同时,也涉足了那个奇特的世界。

他不喜欢雨,可是却总被人认为他喜欢雨,因为他总喜欢站在雨里,脸没有丝毫的表情,却眺望着远方,似乎在等待着什么。

雨声响着,似乎有熟悉的曲调在雨幕中飘荡着。

别人或许以为他耍帅,他在扮酷,他喜欢下雨,他认为这样很诗情画意……可他也只是想等到那一个男人而已。

那个是他“爸爸”的男人。

真的是爸爸。

在那个雨夜里,他失去了那个男人,没有人记得他,连妈妈也没有。

只有他记住了他,让他不至于被世界遗忘。

他的心里,永远有一条永远都走不完的高速路,高速路上,有着一辆千疮百孔的迈巴-赫。

他是狮心会会长,执行部的高级执行员,执行过十二次任务没有一次失败。

他的确很牛逼。

楚子航和路明非同一间学校。

他们并不认识对方,只是知道对方而已。

路明非因为楚子航低调的牛逼,楚子航因为路明非史无前例的衰。

在中学里,楚子航对于路明非的印象是最深的。

因为他也感受到了路明非的孤独吧?那种孤独,再怎么伪装,那也只是一种伪装,剥开重重伪装,露出来的,是黑色的脆弱的孤独。

身为一个面瘫,一个杀胚,他似乎从来都没有过爱恋。

可他却喜欢上了那个叫做夏弥的女孩。

——尽管最后知道,她就是他们所要杀的那条龙。

那条名叫“耶梦加得”的龙。

长手长脚的天使在罢工了的地铁站为挤过栏杆为他们接可乐。

天使在过山车上欢呼,强烈的风吹起她的头发,头发在风中如灵蛇般蜿蜒飞舞。

爆炸中,天使驾御着风朝他飞来,头发依旧是飞舞,裙摆就像是一朵花般盛开着。

他睁开眼睛,便看见了天使俯身看着他,就像在亲吻他的脸庞。

天使在他昏睡的时候守在他的身旁,在罗嗦中悄然睡去,阳光照在她洁净的面孔上,盛开出大-片大-片的白色花朵。

天使在他住院的时候照顾他,端着一碗银耳莲子羹。

天使大大咧咧的,和路明非一样喜欢说着烂话。

地铁站里,天使趴在他的背上,场面温馨而安心。

就在这个时候,她走到了楚子航的心里去了吧。

到了最后,天使变成了强大的龙王,黄金瞳对视着他的黄金瞳,默默地说了声“再见”。

随后轰然倒地,鲜血在她背后凝成了真正的翅膀。

或许楚子航并没有感觉到自己喜欢的是夏弥,或许他在夏弥的房间内停留,看着日落时知道了,当他知道时,已太晚。

但那份爱却是如此清晰的存在着。

因为存在着,所以无论怎么努力,都无法忘记。

没有言说的爱,就像是一种字,字字珠玑,被一把雕刻刀狠狠的刻进了骨髓中去。

是那样的刻骨铭心。

它在命运中化为灰烬,却在记忆中拔节生根。

“你们根本不了解龙类,龙和人一样,最开始只是降临这个世界的孩子。

”又想起她的声音了。

其实这句话真是愤懑孤独啊,可是她那么冷冰冰地说出来,满是嘲讽,绝不示弱。

她是个从不示弱的女孩…即使那么孤独地活在这个世界上,也从未偏离自己的方向,即便对着空无一人的物资,也会大声说,“我回来了!”应该是这样的吧?他觉得有点累了,很想睡一觉,于是合衣躺下,双手静静地搭在胸前。

他用了半个小时作完了功课,回忆了那些不愿遗忘的事,现在这些事又多了几件。

然后他缓缓地合上眼睛,此刻夕阳收走了最后的余晖,夜色如幕布把他覆盖。

他清楚地知道这一次醒来,将不会看见阳光里天使低头,似乎要亲吻他的嘴唇。

——《龙族2-悼亡者之瞳》说真的,读完这些人,我仿佛也感受到了那种孤独。

不被理解,只是默默地看着夜晚的风,一个人在自己的世界里想自己干的事情。

我喜欢把房门关上。

因为把房门关上了,整个世界就只有我一个人,只有我一个人在默默地坐着,干着想干的事情。

外面那嘈杂、残酷、肮脏的世界,与我就没有任何关系了。

我的心里也会有一个死小孩。

她写着她最爱的同人,画着她最爱的漫画,她或许成绩不好,可她却在为某一些东西执著。

她会倔强地记住很多东西,她会在没有人的时候自己与自己说话,她会打字飞快,她会收集许许多多的东西,她会在雨中行走,她会在黑夜里独自一人听着歌,她会倔强地不哭……无论是多么成熟的人,在他们心里,依旧会有这么一个死小孩,他孤独无助不被理解,可他却被套上了一件件的伪装。

古龙说过:“真正的寂寞是一种深入骨髓的空虚,一种令你发狂的空虚。

纵然在欢呼声中,也会感到内心的空虚、惆怅与沮丧。

”欢呼声中,你默默地站在那个地方,看着喜欢的女孩与别的男人拥抱,你缩着脖子站在那里,傻逼透顶。

深入骨髓,那个雨夜的孤独与寂寞,令你发狂。

即使受伤昏迷过去,也死死的握着那一把钥匙,同样傻逼透顶。

都是那样的傻逼透顶。

倔强的泪水却始终没有流下。

心中的孤独与寂寞,已经溢满,迟早有一天,它们会变成绝望。

这首诗是我在龙族3书后面抄的,感觉写得很好,读了后很想哭。

如果你藏着一些孤单,但也埋着一些热血; 如果你偶尔有些迷茫,但也偶尔有些梦想; 如果你忘记了一些东西,但是又希望能记起…… 如果你还记得孤寂天台上曾有一个少眼同样孤寂远眺, 如果你还记得曾有一个红发姑娘在你最无助的时候如天使一般推开门, 如果你还记得你在水下八十米,整个世界如同只有你一人,那个姑娘还陪在你身边。

有些爱从未被你唱响过,有些火种饿从为被你点燃过。

可是你心里始终有着,声与光。

如果你还记得赤色狂雨里你曾听过一首温馨的歌,你在流泪, 如果你还记得白色病房里有个女孩曾安睡在你身边,你在沉默, 如果你还记得白色病房里有个女孩曾安睡在你身边,你在沉默, 如果你还记得黑色地铁里你曾背着一个女孩一步步向前走,你在呼吸, 如果你还记得青色绒帘旁你打开一个女孩的五斗柜,满目灰尘,你在抚摸, 你在阳光里垂下头,回忆曾亲吻过你脸颊的哪个天时,即使她不再出现。

有些爱梢纵即逝,却刻骨铭心。

它在命运里烧成灰烬,却在记忆里拔节生根。

你是路明非,你是楚子航,你是青春时迷茫却倔强的灵魂。

你是孤单,你是执著,是年少时游走在时光里的骄傲。

你是血之哀,也是梦之子,流动在血管,凝结在双眸。

龙,人。

两种截然不同的族类,生命树无数枝桠上的两条主干,相互纠缠争斗,无穷无尽。

看《龙族》之前我对龙并没太多了解,给我的印象也就仅仅是童话里抢公主最后还被骑士单枪匹马亦或者组团杀掉的邪恶生物而已。

然而,当我接触了《龙族》这本书之后,龙的形象在我心中一下子就鲜活起来了,从最初的单薄记忆渐渐变得有血有肉,仿佛他们就这般真实地存在于世界的某一处,一个我们触碰不到的地方。

或许有人会有疑问,为什么在上面我用的是“他”,而不是通常所用的“它”

因为某种莫名的敬畏。

青铜与火之王诺顿和康坦斯丁,大地与山之王芬里厄和耶梦加得。

在他们身上,我竟感受不到龙族该有的丁点残暴杀戮气息。

我所见的,仅仅是某种近乎卑微的亲情,甚至比大多数的人类还要纯粹的多。

这样纯粹的情感,在如今繁忙空虚的现实社会中,已然少之又少。

个人认为,在《龙族》这部书的世界里,没有绝对的正邪,龙族崇尚“权与力”,可是人类何尝不是

正是因为人类的贪婪,造就了如今的混血种。

禁忌的血脉,权柄的窃贼。

我看见了那些年轻混血种们的野心,想要取代龙族,成为新的“龙族”的野心

《龙族》的前两部侧重于描写混血种与龙族的斗争,但在第三部却开始着重写混血种之间的勾心斗角。

虽名为《龙族》,然而目前我看见的却是混血种之间的勾心斗角,人类的劣根性被发挥的淋漓尽致。

急求一篇读后感(是名著)中学生的哟

百迦列。

如果是堕天使的话,就是路西法。

有一本名为‘失乐园’的小说就有描述百迦列和路西法的战争。

天神帮帮忙读后感600字

你千万不要成为他们中的一个——如果你正遭受这些问题中其中一个 ,找出解决的办法,不管是要去做治疗,单独修养,或仅仅是需要和你伴侣聊天保证自己会改变。

一、 总是想赢恋爱关系的致命杀手之一就是好胜心。

我不是指在网球赛中你不能忍受失败的那种竞争姿态,而是指你的恋爱态度,你视这种关系本身为一场比赛,并想获得胜利。

把一场恋爱当做一场竞争的人总是寻求优势,占上风,拥有一些能控制对方的想法的,如果你觉得自己有些事不能告诉对方怕他她借此攻击你,那么你就是处在竞争关系中——但这种关系不会长久。

二、不信任在两性关系中有两方面信任很重要。

第一是要足够相信对方不会欺骗或伤害你——并且相信对方也如此信任自己。

另一方面是确信不管你做了什么或是说了什么,对方都不会离开你并会一如既往的爱你。

如果其中一人利用对方的信任做了不可原谅的事,那么第二层信任都将不复存在,你们的关系就此结束——即使是长达十几年的感情。

求一篇泰戈尔《新月集》中的名篇,除了《金色花》《告别》《榕树》,再加上内容概括

玩具孩子,你真是快活呀,一早晨坐在泥土里,耍着折下来的小树枝儿.我微笑地看你在那里耍着那根折下来的小树枝儿.我正忙着算帐,一小时一小时在那里加叠数字.也许你在看我,想道:”这种好没趣的游戏,竟把你的一早晨的好时间浪费掉了!”孩子,我忘了聚精会神玩耍树枝与泥饼的方法了.我寻求贵重的玩具,收集金块与银块.你呢,无论找到什么便去做你的快乐的游戏,我呢,却把我的时间与力气都浪费在那些我永不能得到的东西上.我在我的脆薄的独木船里挣扎着要航过欲望之海,竟忘了我也是在那里做游戏了.金色花假如我变了一朵金色花,只是为了好玩,长在那棵树的高枝上,笑哈哈地在风中摇摆,又在新生的树叶上跳舞,妈妈,你会认识我么?你要是叫道:”孩子,你在哪里呀?”我暗暗地在那里匿笑,却一声儿不响.我要悄悄地开放花瓣儿,看着你工作.当你沐浴后,湿发披在两肩,穿过金色花的林荫,走到你做祷告的小庭院时,你会嗅到这花的香气,却不知道这香气是从我身上来的.当你吃过中饭,坐在窗前读<<罗摩衍那>>,那棵树的阴影落在你的头发与膝上时,我便要投我的小小影子在你的书页上,正投在你所读的地方.但是你会猜得出这就是你的小孩子的小影子么?当你黄昏时拿了灯到牛棚里去,我便要突然地再落到地上来,又成了你的孩子,求你讲个故事给我听.你到哪里去了,你这坏孩子?”“我不告诉你,妈妈.”这就是你同我那时所要说的话了.第一次的茉莉花呵,这些茉莉花,这些白的茉莉花!我仿佛记得我第一次双手满捧着这些茉莉花,这些白的茉莉花的时候.我喜爱那日光,那天空,那绿色的大地;我听见那河水淙淙的流声,在黑漆的午夜里传过来;秋天的夕阳,在荒原上大路转角处迎我,如新妇揭起她的面纱迎接好的爱人.但我想起孩提时第一次捧在手里的白茉莉,心里充满着甜蜜的回忆.我生平有过许多快活的日子,在节日宴会的晚上,我曾跟着说笑话的人大笑.在灰暗的雨天的早晨,我吟哦过许多飘逸的诗篇.我颈上戴过爱人手织的醉花的花圈,作为晚装.但我想起孩提时第一次捧在手里的白茉莉,心里充满着甜蜜的回忆.同情如果我只是一只不狗,而不是你的小孩,亲爱的妈妈,当我想吃你的盘里的东西时,你要向我说不么? 你要赶开我,对我说道:滚开,你这淘气的小狗么?那末,走罢,妈妈,走罢!当你叫唤我的时候,我就永不到你那里去,也永不要你再喂我吃东西了.如果我只是一只绿色的小鹦鹉,而不是你的小孩,亲爱的妈妈,你要把我紧紧地锁住,怕我飞走么?你要对我摇你的手,说道:怎样的一个不知感恩的贱鸟呀!整夜地尽在咬它的链子么?那末,走罢,妈妈,走罢!我要跑到树林里去;我就永不再让你抱我在你的臂里了.赠品我要送些东西给你,我的孩子,因为我们同是漂泊在世界的溪流中的.我们的生命将被分开,我们的爱也将被忘记.但我却没有那样傻,希望能用我的赠品来买你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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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分

《哈利波特》读后感 哈利波特是一个在霍格沃茨魔法学校上学的中学生,据说,他小时候爸爸妈妈就被一个叫伏地魔的大魔头给杀了,那时,伏地魔也想杀哈利,但是,不知道怎么回事,哈利没有死,只在额头上留下了伤疤。

因此,哈利来到魔法学院的时候非常引人注目。

哈利波特分七册,第一册:哈利波特与魔法石,第二册:哈利波特与密室,第三册:哈利波特与阿兹卡班囚徒,第四册:哈利波特与火焰杯,第五册:哈利波特与凤凰社,第六册:哈利波特与混血王子,第七册: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

我每看一册都会到网上找电影看,电影比书里更精彩。

有时我觉得无聊,就看了会儿,不知怎么的,一看就停不下来了,一直想:“把下一页看完就走。

”可是,还是停不下来,后来,好不容易才停下来的。

哈利波特写得很生动、很吸引人,所以我才喜欢它。

我看了哈利波特后,就在家里玩念咒语,用妈妈的化妆品调魔法药呢

因为我想当像哈利波特那样会魔法的人,骑着飞天扫帚打魅地奇球,这种感觉一定很棒

《木偶奇遇记》读后感   有个老木匠他很想有个孩子,就用找来的一块木头刻了一个木偶,木偶的名字叫匹诺曹,匹诺曹天真无邪、正直勇敢,但又很任性、不遵守规矩、很淘气、也很调皮,有时候很喜欢撒谎,他一撒谎鼻子就变长让他出不了门,被傻瓜城的法官大猩猩抓进监狱,又被卖到玩具国变成一头驴子登台演出,在鲨鱼的肚子里与爸爸意外重逢,最后匹诺曹专心的读书变成了真正的小男孩了。

  《感恩故事全集》读后感最近一直在读爸爸帮我买的一本书,叫《感恩故事全集》,每一个小故事都会让我非常的感动。

其中有一篇是说:一位母亲为了让儿子上大学,独自去买了一本书,因为母亲是从农村出来的,没见过什么大事面,把一个自己最珍贵的金项链给卖了。

但当儿子看见这本书时,他的泪就不由自主的落下来了。

让我们永远记住这个故事吧,从现在开始尊敬父母,报答父母给我们所有的爱。

哪怕是,可以每次吃完饭,让我们帮母亲刷一刷筷子,自己的袜子自己洗,自己的事情自己做。

我要学会感恩,不要认为所拥有的一切是理所当然的,尽管它的得来,也包含着我的心血、我们的努力,但也不都是我一个人的,因为没有他们的心血、他们的努力,是无法想象的。

从现在起让我们好好学习,天天向上,报答父母给我们所有的爱,和关心吧。

《我要做好孩子》读后感 前两天,《我要做好孩子》我已经看完了。

这本书介绍了金铃从小学升初中的一个过程。

金铃是一个刚过11岁生日的小女孩,因为长得很胖,脸像棉花糖一样软,很招人喜欢。

她能很大方地跟别人交往,“自来熟”。

给你们举个例子吧:有一次,她跟两个陌生的骑自行车的小女孩聊天,她们一会就有说有笑地熟悉了,两个小女孩把金铃送回了家,妈妈看见了吓的脸色苍白。

我觉得金铃是一个让人哭笑不得的小女孩。

她给我留下了很美好的印象,她很善良、心软、有爱心、活泼开朗、乐观、有上进心,我应该向她学习,我也要做个好孩子

《小天使海蒂》读后感 这是一座山,名叫阿尔卑斯山。

故事里的小主人公小海蒂就住在这座山上。

虽然海蒂是个孤儿,但她有一颗热情的心,像一个天真、善良、充满爱心的天使。

她用纯真和无私让孤僻的爷爷回到人群中;让双目失明的奶奶心中充满了喜乐;让失去女儿的医生重新快乐起来;让讨厌学习的男孩学会识字拼读;让苍白无力的少女在花儿与青草中,奇迹般的站起来。

我看了忍不住掉下了眼泪。

真是一个动人的故事

我要向海蒂学习关爱他人

《香草女巫》读后感 我喜欢看书,特别是以前看的《香草女巫》我最喜欢,《香草女巫》的作者是瑞士的艾弗琳娜••哈斯勒。

书上写的是一个名叫香草的女巫的故事,香草女巫住在森林里的一栋古里古怪的小房子里,她的房子离学校特别远,每天凌晨三点,正是别人好梦方甜的时间,她就要跋山涉水去学校了,不过香草很聪明,她用金泼罗老师教她的咒语,变出了一只奇怪的蝌蚪龙,蝌蚪龙的身体有缺陷,香草原来不喜欢它,后来蝌蚪龙用自己的智慧弄来了一把红扫帚,跟香草一起飞到了人间学校,遇到了一个名叫瑞诺的男孩,他希望自己变的更加强大,香草满足了他的愿望。

在此期间,香草遇到了很多困难与挫折,但她都利用自己的智慧战胜了困难,最终取得了成功。

香草是个可爱、聪明的女巫,我喜欢她,她是个能够接受挫折的女孩,我要像她一样,勇敢、坚强《香草不是笨小孩》读后感 这个暑假,我读了很多课外书,让我印象最深刻的还是《香草不是笨小孩》这本书。

它讲述的是一个名叫“香草”的小女孩,因为她还没有上学,懂得的事情少,有的时候还很顽皮,所以保姆麦阿姨称呼她为“野孩子”、“笨小孩”。

香草其实并不是“笨孩子”,她是一个善于观察而且非常聪明的孩子。

书中从六个故事讲述了有关香草的故事。

令我感到最难忘的故事就是“甜心小猫”。

“甜心”是一只走丢了小猫,无家可归,是香草一家收留了它,并且精心照顾它,对它疼爱有加,在彼此熟悉俨然成为一家人的时候,“甜心”的主人找到并且带走了它,这使得香草非常伤心难过……不过通过这件事情,爸爸说香草长大了,懂得付出爱了。

通过这本书,使我懂得了做事情要善于观察,要勇于尝试、探索、创新,而且要敢于承担错误,还要不吝啬付出自己的爱

《列那狐的故事》读后感 列那是一直机灵聪明的狐狸,它有一身赤红的皮毛。

朋友们都非常恨它,因为它不但经常欺负它们,还害死了许多动物,可是狮王却偏信列那的话,为了治好自己的病而害了别的动物。

不过它也有好的一面,它不但帮舅舅找吃的,还把它救了出来呢

读了这片文章后,让我懂得如果一个人总是做坏事,就会没有朋友,那是一件多么可怕的事情啊

我要多做一些好事,做一个乐于助人的好孩子。

《巧克力秘闻》读后感 今天,我兴致勃勃地看完了《巧克力秘闻》。

知道了许多有关巧克力的知识。

巧克力在很久以前是一种美味的饮料,这种饮料只有贵族才可以喝。

一些巧克力制造商就大规模的制造巧克力饮料,这样人人都可以喝到这巧克力饮料。

后来,一些“巧克力英雄”把巧克力变成了块状的,还造出了各种各样的巧克力形状。

巧克力有好处也有坏处。

它方便携带,能给人增加热量,补充能量,提高注意力,消灭三种能让牙有牙洞的物质。

它也能让牙变坏,在热的时候溶化,冷的时候变得像石头一样硬……。

巧克力被人们广泛使用。

比如说做蛋糕,为人体补充营养,让人精神百倍。

,它是探险时必备的佳品。

每当没有食品时,可以解燃眉之急。

巧克力也很危险。

如果在巧克力饮料里面放了毒,也不容易被人察觉。

块状巧克力也会被坏人放进对人体有害的物质,进行他们的犯罪活动。

巧克力有利也有弊,真让人有喜也有忧呀

我也喜欢巧克力,但大家千万别贪吃,不然巧克力会在你们的身体里“搞破坏”的哦

几篇了

楼主自己看看,加上前三篇……作文不太规则 有多有少啊

欧洲历史上有没有什么著名的骑士

给你说四位伟大的骑士吧,他们是扑克牌上的四张J。

肯定真实存在,只不过英勇事迹有些偏神话……  黑桃J,霍格尔  霍格尔是丹麦第一位基督教国王杰奥夫雷的儿子。

当公元8世纪,查理曼向北方进军的时候杰奥夫雷被查理曼打败,作为屈服的条件霍格尔作为人质。

霍格尔被送到了查理曼的宫殿里,也因此开始了他的传奇人生。

即使身在异国他也从来不缺乏作为王子的勇气和风度。

在阿拉伯帝国倭玛亚王朝的大军入侵时,霍格尔奋勇作战,立下战功,为查理曼所褒奖。

后来,霍格尔不慎杀死了查理曼的儿子,逃回了丹麦。

而后,查理曼进军丹麦,霍格尔在他的城堡率领将士抵抗了7年。

当穆斯林军队再次入侵时,他深明大义,与查理曼和解,共同抵抗敌人,维护十字架的荣耀。

  传说中,霍格尔曾被六仙女祝福,当他和萨拉森人战斗时甚至赢得了对手的尊敬。

在被传诵的《罗兰之歌》里,霍格尔是查理曼的十二骑士之一,立下赫赫战功,但最后在比利牛斯山脉的战役中不幸身亡。

  在丹麦的卡隆堡宫里,地下室的通道入口处就耸立着这位抚剑而睡的勇士。

浪漫的丹麦人更相信另一种传说。

经过多年的征战,霍格尔厌倦了。

回到了他的城堡后,他太累了,进入了漫长的沉睡。

在深深的地窖内,他长须垂下,长剑冰冷,但依然在梦中关注丹麦的一切。

每年的平安夜,都会有一位天使来告诉他,他梦中看到的丹麦依然安宁如故,他可以继续睡下去。

但是,当丹麦需要他的时候一旦到来,霍格尔会毫不犹豫地从睡眠中挣脱出来,再次挥舞他的长剑保卫他的国家。

  红桃J,拉海尔——与圣女相伴  将士们拼死杀敌,战死沙场,历史漫漫黄沙将他们掩盖,流传百世的并不多。

拉海尔的名字因与圣女贞德相伴而不朽。

  14世纪到15世纪,欧洲的土地狼烟四起,战火连绵,人民生活颠沛流离,痛苦不堪。

这场战争足足燃烧了116年,是世界上最长的战争——英法百年战争。

英国的金雀花王朝君主理论上是法国的臣民,但亨利二世拒绝承担法国贵族义务。

两国因利益冲突和王位继承问题不断交恶,触发战争。

英法百年战争分四个阶段。

在第四阶段(1429年 - 1453年) 法国人民因为不堪英军的压迫,纷纷组织游击战,这给予法军很大的帮助。

游击队经常设置埋伏,捉拿英国的征税者,消灭英军的部队,达到了牵制英国之效。

虽然于1428年10月,英军与勃艮地派进逼至奥尔良,并包围了此城,使得法军形势大为不利,但此时法国出现了一位千古传颂的救星——圣女贞德,在她的指挥下法军于1429年5月解除了英国对奥尔良的包围,赢得了重大胜利,从而扭转了整个战争的形势。

虽然贞德于不久后便英军所捉拿,并以女巫罪处死,但这反而激起法国的民族义愤,使法军作出大反攻。

在1437年法军光复首都巴黎,于1441年收复香槟,又于1450年解放曼恩和诺曼底,随后又于1453年夺回吉耶讷。

最后于1453年10月9日,波尔多的英军投降,法国收复了除加莱外的全部领土,百年战争至此完全结束。

  拉海尔是追随圣女贞德的一名所向披靡的将领,他是查理七世的侍从。

“你想要为拉海尔为你做什么,你就得为他做什么;如果你是拉海尔的话,你就是上帝。

”在法国,至今还流传这拉海尔的这句名言,他张扬的个性一览无遗。

拉海尔这个名字也来源于他的性格,在法语里就是易怒的意思。

拉海尔曾用他军人耿直语气对纸醉金迷的查理说:“没有一位像您这样荣耀的君主,会开心地把自己的国家和王位献给他的敌人。

”  当然,人们记住的不仅是他敢言敢语的性格,更多的是他出色的军事才能。

他作为将领,在解放奥尔良之役留下赫赫的功绩,接受人民的欢呼。

后来他还作为首席指挥官赢得了帕提之战的胜利,这是百年战争中法军的一场决定性胜利。

之后他多方面开展游击战,为法国赢得最后的胜利作出了杰出的贡献。

  梅花J,圆桌骑士的第一位兰斯洛特。

  圆桌骑士是中世纪传说中亚瑟王的朝廷中最高等的那些骑士,因他们聚会的桌子是个圆桌而得名。

亚瑟的皇后吉娜薇的父亲有大的圆桌子,供他麾下的骑士聚会使用,在结婚时亚瑟从岳父那里得到桌子与武士。

那时候圆桌骑士就成为了亚瑟王下的骑士英豪的群体。

他们来自不同国家,甚至会有不同信仰。

每年,亚瑟将骑士们聚集到的卡米洛城堡。

圆桌的含意是平等和世界。

所有圆桌的骑士彼此平等,并且互为伙伴。

  与兰斯洛特一起耳熟闻详的是亚瑟王与他的十二圆桌骑士。

亚瑟王传说,是西元十二世纪,由遍历欧洲的吟游诗人开始传颂的。

公认的集大成作品为15世纪左右的《亚瑟王之死》。

曾经统治英国的凯尔特民族在西元一世纪的时候被罗马帝国所统治,历经六世纪以后,日耳曼民族相继入侵,其势力渐趋衰微,终于被迫让出英国王位。

传说中,亚瑟就是在日耳曼民族入侵的这段时期里面,以凯尔特人的英雄身份登场。

他率领各部落在名为巴顿山之役的交战中一举击溃属于日耳曼民族一支的萨克森人,被视为中世纪英国著名的传奇人物。

但是,亚瑟的形象却随著传说故事旳演进而不断地变化,最后演变成为统治不列颠之王,成为将兰斯洛特、崔斯坦等传说中的骑士收于麾下的“圆桌骑士团”的首领,拥有至高荣誉的英雄。

  兰斯洛特是圆桌骑士里的第一勇士,温文尔雅,又相当勇敢,而且乐于助人。

他曾出发去寻找过圣杯,但由于他的骄傲使他没有成功。

传说兰斯洛特还是婴儿时由于父亲过世而被弃置湖边,被湖中的一群仙女养大,因而也被称为“湖上骑士”。

他行侠仗义、个性温柔体贴、善於与女性相处,不仅在亚瑟王的圆桌上很受支持,在整个王国内都有很好的口碑。

所以他也被称为亚瑟王的第一骑士。

亚瑟王对兰斯洛特信赖有加,任命他为王后桂妮维亚的守护骑士。

传说中,亚瑟称王后,招募骑士。

魔法师梅林告诉他天下第一的骑士还没来。

这时,兰斯洛特走入殿中毛遂自荐,于是亚瑟认为他就是要等的那位骑士。

当他被亚瑟王待为上宾时,其余的圆桌骑士表示出了他们的不满。

于是兰斯洛特和他们定下了一年零一天的期限,用这段时间去证明他的勇气和仁慈,接着他出发去除掉了邪恶的加隆爵士和凶狠的巨龙、打败了50个盗贼、杀死了2个巨人,坚守承诺,最终在一年零一天的时候返回了城堡。

他的诚实令他成为了亚瑟王最伟大的圆桌骑士。

  兰斯洛特是常常成为许多诗歌,电影,戏剧所赞颂的主题。

但最早的骑士以出身而言,来自中小地主和富裕农民。

他们替大封建主打仗,从后者获得土地和其他报酬。

骑士有了土地,住在堡垒里,剥削农奴,成为小封建主,思想上是支持封建等级制的。

后来骑士土地成为世袭,于是形成了固定的骑士阶层。

十一世纪九十年代开始的十字军东侵提高了骑士的社会地位,使他们接触到东方生活和文化。

他们并不反对基督教;正相反,他们有时也为宗教去冒险,因为基督教对他们是有利的。

但他们往往不顾基督教的出世思想和禁欲主义而要求享受生活,要求文化,从东方回来的骑士把东方文化带到了当时还处于野蛮状态的西欧国家。

骑士精神逐渐形成了,即为谦卑,荣誉,牺牲,英勇,怜悯,精神,诚实,公正

中世纪的骑士精神对现代欧洲的民族性格的塑造起着极其重大的作用。

它构成了西欧民族中所谓的“绅士精神”,形成了现代欧洲人对于个人身份和荣誉的注重;对于风度,礼节和外表举止的讲究;对于崇尚精神理想和尊崇妇女的浪漫气质的向往;以及恪守公开竞赛,公平竞争的精神品质。

  方片J,赫克托耳  赫克托耳是普里阿摩斯的儿子,特洛伊王子,帕里斯的哥哥。

他是特洛伊第一勇士,被称为“特洛伊的城墙”。

最后和阿喀琉斯决斗,死在对方手里。

  要想认识了解赫克托耳,我们必须了解特洛伊战争。

特洛伊战争是所有希腊长诗中最为浓重的一笔色彩。

美丽无双的海伦,英俊的帕里斯,勇猛的阿喀琉斯是大多数人对这场战争的印象。

这场战争还得由三位女神之争说起。

雅典娜,赫拉,和爱神阿芙罗狄忒三人争夺天下最美的女神的金苹果。

宙斯决定让特洛伊王子帕拉斯决裁。

三个女神都以奖品诱惑她,赫拉答应给他当全亚洲的王,雅典娜给他最高的军功,而阿芙罗狄忒则给他世上最漂亮的女子海伦作妻,帕里斯把金苹果交了给阿芙罗狄忒,他成了阿芙罗狄忒的宠儿,而赫拉及雅典娜决心毁灭特洛伊人。

过后,帕拉斯引诱海伦与其私奔。

海伦的丈夫墨涅拉奥斯气愤妻子的不忠,找到自己的哥哥阿伽门农。

阿伽门农召集各路英雄对特洛伊进行讨伐,至此特洛伊战争拉开序幕。

两方旗鼓相当,都有神明相助,希腊联军围城足足九年也没有攻下特洛伊。

第十次攻打特洛伊时希腊联军用了木马计,致使特洛伊战败。

在特洛伊战争中赫克托尔作为特洛伊的长王子,肩负着保卫国家的重任。

在勇猛的与希腊众多将领交手之后,赫克托耳不幸的牺牲在阿喀琉斯的剑下。

  热爱希腊神话的人都有自己所崇敬的英雄,每个人都能从英雄身上找到自己珍视的品质。

如果说奥德修斯代表了智慧,阿喀琉斯代表了力量和无敌,那么赫克托耳则代表了责任——担负一场由他弟弟引起的席卷了整个特洛伊的战争。

他不仅是哥哥,他还是特洛伊的王子;他不仅是儿子,还是所有特洛伊的勇士;他不仅是丈夫,还是国家和民族的希望。

  赫克托耳身上最为闪亮的一点就是他的责任感。

在影片《特洛伊》中赫克托耳得知弟弟私自把海伦带上船后,就严厉的斥责帕里斯“你有没有想过你把海伦带上船,就是等于狠狠地刺父亲一刀,毁了他一生所努力的和平,把特洛伊陷于危险之中。

”赫克托耳明白作为王子,他必须为民族负责,他不能为了弟弟的爱情牺牲整个国家。

这是一场赫克托耳不想要的战争,他知道特洛伊会输,但是他没有办法扭转全局,虽然它将被投入死亡的深渊,但是他却不能不接受,因为他必须面对自己的命运。

不由得让人想起了“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返”中的燕国刺客荆轲。

他们在面对恶战的时候,都是那样的义无返顾,从容坦然。

这样的胆识确实非一般勇士或是只懂得杀戮的人所能够拥有的。

当赫克托耳披上盔甲独自走出城门,准备与阿喀琉斯对战时,他的妻子安德罗玛抱着儿子在赫克托耳面前请求他不要出征。

她不能失去她的丈夫,她的儿子需要爸爸。

但是赫克托耳回答道“我也在考虑这些事情,夫人。

但是,如果我像个懦夫似的躲避战斗,我将在特洛伊的父老兄弟面前,在长裙飘摆的特洛伊妇女面前,无地自容。

我的心灵亦不会同意我这么做。

我知道壮士的行为,勇敢的顽强,永远和前排的特洛伊壮勇一起战斗,替自己,也为我的父亲,争得伟大的荣光。

……”一场不可避免的战争,阿喀琉斯是为荣誉而战,帕里斯是为女人而战,阿伽门农是为利益而战,只有赫克托尔是为他的国家、人民而战。

在电影《特洛伊》中王子赫克托耳对着自己的勇士们说出自己一生所恪守的信则:  “Honor the gods, love your women, and fight your country!  敬奉自己的神明,热爱自己的女人,保卫自己的祖国

”  任情驰骋的阿喀琉斯也许可以成为一种关于力量的浪漫梦想,背负着责任的赫克托耳却是真正拥有力量的肩膀和脊梁。

赫克托耳选择用有限的生命去对抗无限的磨难,迸发出勇气和智慧的火花。

有所热爱,因而有所守护;有所敬畏,因而有所约束;有所保卫,因而无所畏惧

归根结底,这是强烈的责任感的驱使。

一直相信,责任在肩,才让人力量无限。

所谓“一定要守护到底”的东西,才让人拼却了生命也在所不惜。

生活也好,信仰也好,祖国也好,正是这些我们生命中最重要也是最必须要守护住的部分,才激发起我们心底里最深沉的力量。

  奥林匹亚的众神永远都是那么任情恣意,故意要用一颗小小的绊脚石来成就希腊人的光荣。

赫克托耳轰然倒下,特洛伊城终究在木马的诡计中陷落崩溃。

然而即使在千年之后,仍有这样一种纪念,在《荷马史诗》里,在《伊利亚特》的诗文里,在好莱坞的《特洛伊》里,一个英雄的伟大的男子,曾拼却了全力,承担着自己必须的承担,守护着自己必须的守护,成就了一个关于力英雄的传奇,告诉世人:终将有死的凡人,是怎样对抗众神和命运。

  他们是谁

又是如何谱写了辉煌的人生

  站在高山之颠,可见大河之一脉,光华闪现。

是信仰,是才智,是勇气……是十二段永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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