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红字》的内容以及人物简介
简介:19世纪美国浪漫主义作家霍桑的长篇小说。
发表于1850年。
《红字》讲述了发生在北美殖民时期的恋爱悲剧。
女主人公海丝特·白兰嫁给了医生奇灵渥斯,他们之间却没有爱情。
在孤独中白兰与牧师丁梅斯代尔相恋并生下女儿珠儿。
白兰被当众惩罚,戴上标志“通奸”的红色A字示众。
然而白兰坚贞不屈,拒不说出孩子的父亲。
小说惯用象征手法,人物、情节和语言都颇具主观想象色彩,在描写中又常把人的心理活动和直觉放在首位。
因此,它不仅是美国浪漫主义小说的代表作,同时也被称作是美国心理分析小说的开创篇。
内容:在十七世纪中叶的一个夏天,一天早晨,一大群波士顿居民拥挤在监狱前的草地上,庄严地目不转睛地盯着牢房门。
随着牢门的打开,一个怀抱三个月大的婴儿的年轻女人缓缓地走到了人群前,在她的胸前佩带着一个鲜红的A 字,耀眼的红字吸引了所有人的目光,她就是海丝特·白兰太太。
她由于被认为犯了通奸罪而受到审判,并要永远佩带那个代表着耻辱的红字。
在绞刑台上,面对着总督贝灵汉和约翰·威尔逊牧师的威逼利诱,她以极大的毅力忍受着屈辱,忍受着人性所能承担的一切,而站在她身旁的年轻牧师丁梅斯代尔却流露出一种忧心忡忡、惊慌失措的神色,恰似一个人在人生道路上偏离了方向,感到非常迷惘,只有把自己封闭起来才觉得安然。
海丝特·白兰坚定地说:“我永远不会说出孩子的父亲是谁的”,说这句话的时候她的眼睛没有去看威尔逊牧师,而是凝视着那年轻牧师深沉而忧郁的眼睛。
“这红字烙得太深了。
你是取不下来的。
但愿我能在忍受我的痛苦的同时,也忍受住他的痛苦
”海丝特·白兰说。
这时,在人群中,海丝特·白兰看到了一个相貌奇特的男人:矮小苍老,左肩比右肩高,正用着阴晦的眼神注视着她,这个男人就是她失散了两年之久的丈夫齐灵渥斯——一个才智出众、学识渊博的医生。
当他发现海丝特·白兰认出了他时,示意她不要声张。
在齐灵渥斯的眼里燃烧着仇恨的怒火,他要向海丝特·白兰及她的情人复仇,并且他相信一定能够成功。
海丝特·白兰被带回狱中之后,齐灵渥斯以医生的身份见到了她,但海丝特·白兰不肯说出孩子的父亲是谁,并且向齐灵渥斯坦言她从他那里从来没有感受到过爱情,齐灵渥斯威胁海丝特·白兰不要泄露他们的夫妻关系,他不能遭受一个不忠实女人的丈夫所要蒙受的耻辱,否则,他会让她的情人名誉扫地,毁掉的不仅仅是他的名誉,地位,甚至还有他的灵魂和生命,海丝特·白兰答应了。
海丝特·白兰出狱后,带着自己的女儿小珠儿靠着针线技艺维持着生活,她们离群索居,那鲜红的A 字将屈辱深深烙在了海丝特·白兰的心里。
小珠儿长得美丽脱俗,有着倔强的性格和充沛的精力,她和那红字一起闪耀在世人的面前,在那个清教徒的社会里,他们是耻辱的象征,但也只有他们是鲜亮的。
丁梅斯代尔牧师不仅年轻俊美,而且学识渊博,善于辞令,有着极高的秉赋和极深的造诣,在教民中有着极高的威望。
但是,自从海丝特·白兰受审以来,他的健康日趋羸弱,敏感,忧郁与恐慌弥漫了他的整个思绪,他常常夜不成寐的祷告,每逢略受惊恐或是突然遇到什么意外事件时,他的手就会拢在心上,先是一阵红潮,然后便是满面苍白,显得十分苦痛。
这一切都让齐灵渥斯看在眼里,对他产生了浓厚的兴趣,并以医生的身份与他形影相随。
随着时间的推移,小珠儿渐渐的长大了,她穿着母亲为她做的红天鹅绒裙衫,奔跑着,跳跃着,象一团小火焰在燃烧,这耀眼的红色使清教徒们觉得孩子是另一种形式的红字,是被赋予了生命的红字
贝灵汉总督和神甫约翰·威尔逊认为小珠儿应该与母亲分开,因为她的母亲是个罪人,没有能力完成使孩子成为清教徒的重任。
但是海丝特·白兰坚决不同意。
她大声说珠儿是上帝给她的孩子,珠儿是她的幸福
也是她的折磨
是珠儿叫她还活在世上
也是珠儿叫她受着惩罚
如果他们夺走珠儿,海丝特·白兰情愿先死给他们看。
海丝特·白兰转向丁梅斯代尔牧师,希望他能够发表意见。
丁梅斯代尔牧师面色苍白,一只手捂住心口,那双又大又黑的眼睛深处,在烦恼和忧郁之中还有一个痛苦的天地,他认为珠儿是上帝给海丝特·白兰的孩子,应该听从上帝的安排,如果她能把孩子送上天国,那么孩子也就能把她带到天国,这是上帝神圣的旨意。
这样珠儿才没有被带走。
这一切,都被饱经世故的齐灵渥斯看在眼里,他一点点地向丁梅斯代尔牧师内心逼近,齐灵渥斯象观察病人一样去观察他,一方面观察丁梅斯代尔牧师的日常生活,看他怎样在惯有的思路中前进,另一方面观察他被投入另一种道德境界时所表现的形态,他尽量发掘牧师内心的奥秘。
随着时间的推移,齐灵渥斯渐渐地走进了丁梅斯代尔牧师的心里,并向他的灵魂深处探进。
一天,丁梅斯代尔牧师正在沉睡,齐灵渥斯走了进来,拨开了他的法衣,终于发现了丁梅斯代尔牧师一直隐藏的秘密——他的胸口上有着和海丝特·白兰一样的红色标记,他欣喜若狂,那是一种狂野的惊奇、欢乐和恐惧的表情
那种骇人的狂喜,绝不仅仅是由眼睛和表情所表达的,甚至是从他整个的丑陋身躯迸发出来,他将两臂伸向天花板,一只脚使劲跺着地面,以这种非同寻常的姿态放纵地表现他的狂喜
当一个宝贵的人类灵魂失去了天国,堕入撒旦的地狱之中时,那魔王知道该如何举动了。
齐灵渥斯精心地实施着他的复仇计划,他利用丁梅斯代尔牧师敏感、富于想象的特点,抓住他的负罪心理,折磨他的心灵,他把自己装扮成可信赖的朋友, 让对方向他吐露一切恐惧、自责、烦恼、懊悔、负罪感,那些向世界隐瞒着的一切内疚,本可以获得世界的博大心胸的怜悯和原谅的,如今却要揭示给他这个内心充满了复仇火焰的人,最最恰如其分地让他得偿复仇之夙债。
而此时的丁梅斯代尔牧师对齐灵渥斯却没有任何的怀疑,虽然他总是会感到有一种恶势力在紧紧的盯着自己,总有一种不祥的预感,由于他不把任何人视为可信赖的朋友,故此当敌人实际上已出现时,仍然辨认不出。
就在丁梅斯代尔牧师饱尝肉体上的疾病的痛苦和精神上的摧残的同时,他在圣职上却大放异彩,取得了辉煌的成就。
公众的景仰更加加重了他的罪恶感,使他的心理不堪重负。
终于,在一天漆黑的夜里,丁梅斯代尔牧师梦游般走到了市场上的绞刑台上,发出一声悲痛的嘶喊。
海丝特·白兰和小珠儿刚刚守护着一个人去世,恰巧从这里经过,她看到丁梅斯代尔牧师已处于崩溃的边缘,精神力量已经到了无能为力的地步。
一种悔罪感使丁梅斯代尔邀请她们一同登上了绞刑台:“你们母女俩以前已经在这儿站过了,可是我当时没和你们一起来。
再上来一次吧,我们三个人一起站着吧
”海丝特·白兰握着孩子的一只手,牧师握着孩子的另一只手,他们共同站在了绞刑台上。
就在他这么做的瞬间,似有一般不同于他自己生命的新生命的激越之潮,急流般涌入他的心房,冲过他周身的血管,仿佛那母女俩正把她们生命的温暖传递给他半麻木的身躯,三人构成了一条闭合的电路,此时,天空闪过了一丝亮光,丁梅斯代尔仿佛看见天空中出现了一个巨大的字母“A ”。
然而,这一切都让跟踪而至的齐灵渥斯看到了,这使得丁梅斯代尔牧师极为恐慌,但是,齐灵渥斯却说丁梅斯代尔先生患了夜游症,并把他带回了家。
丁梅斯代尔先生就象一个刚刚从噩梦中惊醒的人,心中懊丧得发冷,便听凭那医生把自己领走了。
许多年过去了,小珠儿已经七岁了,海丝特·白兰此时所处的地位已同她当初受辱时不完全一样了。
如果一个人在大家面前有着与众不同的特殊地位,而同时又不干涉任何公共或个人的利益,她就最终会赢得普遍的尊重。
海丝特·白兰从来与世无争,只是毫无怨尤地屈从于社会的最不公平的待遇;她也没有因自己的不幸而希冀什么报偿;她同样不依重于人们的同情。
于是,在她因犯罪而丧失了权利、被迫独处一隅的这些年月里,大大地赢得了人心。
她除了一心一意的打扮小珠儿外,她还尽自己所能去帮助穷人,用宽大的心去包容一切,人们开始不再把那红字看作是罪过的标记,而是当成自那时起的许多善行的象征。
在这几年里,许多人都发生着变化,齐灵渥斯变的更加苍老了,海丝特·白兰原来印象最深的他先前那种聪慧好学的品格,那种平和安详的风度,如今已经荡然无存,取而代之的是一种急切窥测的神色,近乎疯狂而又竭力掩饰,而这种掩饰使旁人益发清楚地看出他的阴险。
海丝特·白兰请求齐灵渥斯放过丁梅斯代尔牧师,不要再摧残他的灵魂了,但是丁梅斯代尔牧师的痛苦、复仇的快乐已经冲昏了齐灵渥斯的头脑,他决定继续实施自己的阴谋,他要慢慢地折磨丁梅斯代尔牧师,复仇已经成为他生活唯一的目的。
海丝特·白兰决定将齐灵渥斯的真实身份告诉丁梅斯代尔。
在一片浓密的森林里,海丝特·白兰见到了丁梅斯代尔,他们互诉衷肠,述说着几年来心底的秘密,他们受着同样的痛苦和煎熬,同样受着良知和道德的啮噬。
丁梅斯代尔告诉她,虽然他的胸前没有佩带红字,但是,同样的红字在他的生命里一直燃烧着。
此时,海丝特·白兰才意识到牺牲掉牧师的好名声,甚至让他死掉,都比她原先所选择的途径要强得多,她告诉丁梅斯代尔齐灵渥斯就是她的丈夫,她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他的荣誉、地位及生命才隐瞒了这个秘密。
阴暗凶猛的眼神瞬间涌上了丁梅斯代尔的脸上,他痛楚的把脸埋在双手之中。
海丝特·白兰劝丁梅斯代尔离开这里,到一个没有人认识的地方去,到一个可以避开齐灵渥斯双眼的地方去,她愿意和他开始一段新的生活,过去的已经一去不复返了
现在又何必去留恋呢
丁梅斯代尔犹豫着,他要么承认是一名罪犯而逃走,要么继续充当一名伪君子而留下,但他的良心已难以从中取得平衡;为了避免死亡和耻辱的危险,以及一个敌人的莫测的诡计,丁梅斯代尔决定出走。
海丝特·白兰的鼓励及对新生活的憧憬,使丁梅斯代尔重新有了生活的勇气和希望。
刚好有一艘停泊在港湾的船三天之后就要到英国去,他们决定坐这艘船返回欧洲,一切都在顺利地进行着。
他们每天都被这种新的希望激励着、兴奋着,丁梅斯代尔决定演讲完庆祝说教后就离开。
新英格兰的节日如期而至,丁梅斯代尔牧师的演讲也按计划进行着, 海丝特·白兰和小珠儿来到市场,她的脸上有一种前所未见的表情,特殊的不安和兴奋,“再最后看一眼这红字和佩戴红字的人吧
”她想,“再过一段时间,她就会远走高飞了
那深不可测的大海将把你们在她胸前灼烧的标记永远淹没无存
” 这时,那艘准备开往英国船只的船长走了过来,他告诉海丝特·白兰,齐灵渥斯将同他们同行,海丝特·白兰彻底绝望了。
丁梅斯代尔牧师的宣讲取得了空前绝后的最辉煌成功,但随后他变得非常衰弱和苍白,他步履踉跄,内心的负罪感及良心的谴责最终战胜了他出逃的意志,在经过绞刑台的时候,他挣脱齐灵渥斯的羁绊,在海丝特·白兰的搀扶下登上了绞刑台,他拉着珠儿,在众人面前说出了在心底埋藏了七年的秘密,他就是小珠儿的父亲,他扯开了法衣的饰带,露出了红字,在众人的惊惧之声中,这个受尽蹂躏的灵魂辞世了。
齐灵渥斯把复仇当作他生活的唯一目的,可是当他胜利后,他扭曲的心灵再也找不到依托,他迅速枯萎了。
不到一年,他死了,他把遗产赠给了小珠儿。
不久,海丝特·白兰和小珠儿也走了。
红字的故事渐渐变成了传说。
许多年以后,在大洋的另一边,小珠儿出嫁了,过着非常幸福的生活,而海丝特·白兰又回到了波士顿,胸前依旧佩带着那个红字,这里有过她的罪孽,这里有过她的悲伤,这里也还会有她的忏悔。
又过了许多年,在一座下陷的老坟附近,又挖了一座新坟。
两座坟共用一块墓碑。
上面刻着这么一行铭文: “一片墨黑的土地,一个血红的A字。
”
文学是灯
铁凝 我要认真对待的是,坚持写作的难度,保持对人生和世界的惊异之情,和对人类命脉永不疲倦的摸索,以自己的文学实践去捍卫人类精神的健康和心灵真正的高贵。
我知道这是极不容易的。
铁凝,中国作协主席。
祖籍河北赵县。
代表作有长篇小说,中篇小说,短篇小说,散文集等。
文学给我恩泽和“打击” 二十一世纪初年,有媒体问了我一个问题,让我举出青少年时期对自己影响最深的两本文学作品,前提是只举两本。
一本中国的,一本外国的。
这提问有点苛刻,尤其对于写作的人。
这是一个谁都怕说自己不深刻的时代,如果我讲实话,很可能不够深刻;如果我讲假话,列举两本深奥的书,可那些深奥的书在当时并没有影响我——或者说没有机会影响我。
最后我还是决定说实话。
我出生在一个知识分子家庭,上世纪七十年代初是我的少年时代。
正值中国的“文化大革命”。
那是一个鄙视知识、限制阅读的文化荒凉的时代。
又因为出身的灰色,内心便总有某种紧张和自卑。
我自幼喜欢写日记,在那个年代紧张着自卑着也还坚持写着,只是那时的日记都是“忏悔体”了。
我每天都在日记里检讨自己所犯的错误,期盼自己能够成为一个纯粹的人。
实在没有错误,还会虚构一点写下来——不知这是否可以算作我最初的“文学训练”。
在那样一个历史时期,我们所能看到和听到的文艺作品更多的是愤怒、仇恨以及对个体的不屑。
就是在这样的日子里,我读到一部被家中大人偷着藏起来的书,是法国作家罗曼·罗兰的。
记得扉页上的题记是这样两句话:“真正的光明绝不是永没有黑暗的时间,只是永不被黑暗所淹没罢了;真正的英雄绝不是永没有卑下的情操,只是永不被卑下的情操所屈服罢了。
”这两句话使我受到深深的感动。
一时间我觉得这么伟大的作家都说连英雄也可以有卑下的情操,更何况我这样一个普通人呢。
正是这两句话震撼了我,让我偷着把我自己解放了那么一小点又肯定了那么一小点,并生出一种既鬼祟又昂扬的豪情,一种冲动,想要去为这个世界做点什么。
所以我说,在文学史上或许不是一流的经典,但在那个特殊年代,它对我的精神产生了重要影响。
我初次真正领略到文学的魅力,这魅力照亮了我精神深处的幽暗之地,同时给了我身心的沉稳和力气。
另一本中国文学,我选择了这部中国清代的短篇小说集。
在那个沉默、呆板和压抑的时代读《聊斋》,觉得书中的那些狐狸,她们那么活泼、聪慧、率真、勇敢而又娇憨,那么反常规。
作者蒲松龄生活在同样也很压抑的中国清代,他却有那么神异、飞扬、趣味盎然的想象力,他的那些充满人间情味的狐仙鬼怪实在是比人更像人。
她们的悲喜交加的缠绵故事,为我当时狭窄的灰色生活开启了一个秘密的有趣味的、又不可与人言的空间。
我要说,这就是在我的青春期文学给我的恩泽和“打击”。
这“打击”具有一种宝贵和难忘的重量,它沉入我的心底,既甜蜜又酣畅。
我的文学之梦也就此开始。
1975年我高中毕业后,受了要当一个作家的狂想的支配,自愿离开城市,来到被称做华北大平原的乡村当了四年农民,种了四年小麦和棉花。
中国乡村是我从学校到社会的第一个落脚点,到达乡村之后接触最多的是和我年龄相差无几的女孩子。
每天的劳动甚至整夜的浇灌庄稼,我都是和她们在一起。
对我来说,最初的劳动实在是艰苦的,我一方面豪迈地实践着,又带着一点自我怜惜的、做作的心情。
所以,当我在日记里写到在村子里的玉米地过十八岁生日,手上磨出了十二个血泡时,我有一种炫耀感。
那日记的话外音仿佛在不停地说:你看我多肯吃苦啊,我手上都有十二个血泡了啊
我不仅在日记里炫耀我的血泡,也在庄稼地里向那些村里的女孩子们展览。
其中一个叫素英的捧住我的手,看着那些血泡,她忽然就哭了。
她说这活儿本来就不该是你们来干的啊,这本来应该是我们干的活儿啊。
她和我非亲非故,她却哭着,觉得她们手上有泡是应该的,而我们是不应该到乡村来弄满一手血泡的。
她捧着我的手,哭着说着一些朴素的话,没有一点怨毒之心。
我觉得正是这样的乡村少女把我的不自然的、不朴素的、炫耀的心抚平了,压下去了。
是她们接纳了我,成全了我在乡村,或者在生活中看待人生和生活的基本态度。
岁月会磨损掉人的很多东西,生活是千变万化的,一个作家要有能力打倒自己的过去,或者说不断打倒自己,但是你同时也应该有勇气站出来守住一些东西。
三十多年已经过去,今天我生活在北京,我的手不会再磨出十二个血泡,也再不会有乡村的女孩子捧着我的手站在玉米地里痛哭。
值得我怀恋的也不仅仅是那种原始、朴素的记忆,那些醇厚的活生生的感同身受却成为了我生活和文学永恒不变的底色。
那里有一种对人生深沉的体贴,有一种凛然的情义。
我想,无论生活发生怎样的变化,无论我们的笔下是如何严酷的故事,文学最终还是应该有力量去呼唤人类积极的美德。
正像大江健三郎先生的有些作品,在极度绝望中洋溢出希望。
文学应该是有光亮的,如灯,照亮人性之美。
文学点亮人生幽暗 文学是灯。
这样说话在今天也许有点冒险。
文学其实一直就不在社会生活的中心,特别在信息时代的今天。
但我仍然要说,我在文学和文化最荒凉的上世纪七十年代爱上了文学,今天,当信息爆炸——也包括各种文化信息的爆炸再次把文学挤压到一个稍显尴尬的角落的时刻,我仍然不想放弃对文学的爱。
读乔尔·科特金的《全球城市史》,他谈到要成为世界名城必须具备精神、政治、经济三个方面的特质,那就是:神圣,安全,繁忙。
毫无疑问,我们正在目睹世界很多大都市的繁忙。
这里所说的繁忙特指对财富孜孜不倦地追求,如亚当·斯密所倡导的那样。
当时有人形容他的声音在世界的耳朵里响彻了好几十年。
但实现经济大国的目标,并不意味着现代公民就一定出现。
而一座城市的神圣,从广义上也可以理解为高尚信仰的自觉,道德操守的约束,市民属性的认同,以及广博的人性关怀。
我想一座城市如香槟泡沫般璀璨的灯火里,一定有一盏应该属于文学。
文学是灯,或许它的光亮并不耀眼,但即使灯光如豆,若能照亮人心,照亮思想的表情,它就永远具备着打不倒的价值。
而人心的诸多幽暗之处,是需要文学去点亮的。
自上世纪七十年代初期开始,在阅读中国和外国文学名著并不能公开的背景下,我以各种可能的方式陆续读到托尔斯泰、陀思妥耶夫斯基、普希金、普宁、契诃夫、福楼拜、雨果、歌德、莎士比亚、狄更斯、奥斯汀、梅里美、司汤达、卡夫卡、萨特、伯尔、海明威、厄普代克、川端康成等品貌各异的著作。
虽然那时我从未去过他们的国度,但我必须说,他们用文学的光亮烛照着我的心,也照耀出我生活中那么多丰富而微妙的颜色——有光才有颜色。
而中国唐代诗人李白、李贺的那些诗篇,他们的意境、情怀更是长久地浸润着我的情感。
从古至今,人世间一切好的文学之所以一直被需要着,原因之一是它们有本领传达出一个民族最有活力的呼吸,有能力表现出一个时代最本质的情绪,它们能够代表一个民族在自己的时代所能达到的最高的想象力。
我青少年时期的文学营养,由于中国特殊的政治、文化背景,若用吃东西来作比喻,不是你想吃什么就有什么,而是这儿有什么你就吃什么。
用前苏联作曲家肖斯塔科维奇的话:“端给你的是啤酒,你就不要在杯子里找咖啡。
”他以此言来形容斯大林时代的暴政。
但那时的我,毕竟还是鬼鬼祟祟、偷偷摸摸地在“杯子”之外找到了一些“咖啡”——一些可以被称作经典的文学。
它们外表破旧、排名无序、缺乏被人导读地来到我的眼前,我更是怀着对“偷来的东西”的兴奋之情持续着混乱的阅读。
但时至今日,当阅读早就自由,而中国作家趁着国家改革、国门敞开,中国越来越融入世界的时代大背景,积极审视和研究各种文学思潮、自觉吸纳和尝试多种文体的实验。
当代东西方名著也源源不断地扑面而来,即使在这样的大背景之下,我仍然怀念过去的岁月里对那些经典的接触。
那样的阅读带给我最大的益处,是我不必预先接受评论家或媒体的论断,我以不带偏见的眼光看待世界上所有能被称之为经典的文学。
其实若把文学简单分为两类,只有好的和不好的。
而所有好的文学,不论是从一个岛,一座山,一个村子,一个小镇,一个人,一群人或者一座城市、一个国家出发,它都可以超越民族、地域、历史、文化和时间而抵达人心。
也因此,我对文学的本质基本持一种乐观的认识。
用谦逊照亮内心 文学和写作也使我知道,不论东方与东方之间还是东方与西方之间,不论我们的文化传统有多少不同,我们的外表有多大差异,我们仍然有可能互相理解,并互相欣赏彼此间文化的差异。
毕加索曾经坦言中国的木版年画带给他的灵感,二十世纪法国的具象绘画大师巴尔蒂斯是那样钟情于中国宋代画家范宽。
2006年秋天我在日本访问时特别去了仙台医学院,鲁迅先生曾经在那里学习。
我和经济系的几位教授聊天,我发现他们非常热衷于谈论鲁迅,并为他感到自豪。
他们谈到他并不特别优秀的成绩,他和藤野先生之间的别扭,画解剖图时只求美观、把一条血管画到脖子外边去了,还和老师争辩的可爱的固执……他们没有把他看作圣人,但是他们爱他。
他们和仙台市民自发地编演了一出《鲁迅在仙台》的话剧。
这一切使我感到亲切,我看到了一位经典作家和他的文学经典是怎样长久地活在普通人心中,并给他们的身心带来充实的欢乐。
文学是灯,这说法真的有些冒险吧
但想到任何同创造有关的活动都有冒险的因素,我也就不打算改口了。
我要认真对待的是,坚持写作的难度,保持对人生和世界的惊异之情,和对人类命脉永不疲倦的摸索,以自己的文学实践去捍卫人类精神的健康和心灵真正的高贵。
我知道这是极不容易的。
几年前我曾经从一个外行的角度写过一本谈论画家和绘画的小书《遥远的完美》,在书的后记中我写道,几十年的文学实践使我感受到绘画和文学之间的巨大差异:在作家笔下无法发生的事情,在好画家的笔下,什么都有可能发生。
我又感受到艺术和文学之间的相似:在本质上它们共同的不安和寂寞,在它们的后台上永远有着数不清的高难度的训练,数不清的预演,数不清的或激昂或乏味的过程。
然而完美距离我们始终是陌生而又遥远的,因为陌生,才格外想要亲近;因为遥远,才格外想要追寻。
我看到在文学和艺术发展史上从来就没有从天而降的才子或才女。
当我们认真凝视那些好作家、好画家的历史,就会发现无一人逃脱过前人的影响。
那些大家的出众不在于轻蔑前人,而在于响亮继承之后适时的果断放弃,并使自己能够不断爆发出创新的能力。
这是辛酸的,但是有欢乐;这是“绝情”的,却孕育着新生。
于是我在敬佩他们的同时,也不断想起谦逊这种美德。
当我们固执地指望用文学去点亮人生的幽暗之处时,有时我会想到,也许我们应该首先用谦逊把自己的内心照亮。
面对由远而近的那些东西方文学经典和我们自己的文学实践,要做到真正的谦逊是不容易的,它有可能让我们接近那遥远的完美。
但真正的抵达却仍然是难以抵达。
我对此深信。
此内容为作者在首届东亚文学论坛的演讲,有删节。
原文刊载于《人民文学》2009年第1期
李嘉诚经典语录有那些
不知道我理解的对不对,大概是如果你畏惧畏缩的活着、看待世界的话,那么其他的一切人,不顺利的事情都会显得过于强大,过于凶狠,不过当你自己能够无所畏惧、能够正视一切时,那么一切的不如意与困难都变得不再可怕,一己之见,大神勿喷
亲情会随着年纪的变大而变淡,这好像是一个普遍的事实,不像小时候那么依赖。
不是亲情变淡了,是自己成熟了,小时候那叫黏人,难道长大了就不爱自己的亲人了吗,小时候心里面想的都会表现出来,而大了,很多东西都藏在了心里。
卡夫卡到底是怎样的一个人
(转)
北洋年间,南部中国。
一场惊天动地的的火车劫案之后,号令山林的绿林悍匪张牧之,遭遇行走江湖的通天大骗老汤,两人从生死宿敌变成莫逆之交,然而真正的决战才刚刚开始,南国一霸黄四郎虎视眈眈镇守鹅城,一场场情杀命案连环上演,华南三王各自为阵,鹅城双艳粉墨登场,乱世枭雄的混战一触即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