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水浒传》第一章:高俅得赏识感受(.概括)
可以从正反面去谈感受,如正面的:要成功,得提高自身,并善于捉住每一个机会。
高俅善蹴鞠,爱蹴鞠,并及时利用回毬的机会,瞬间展现才华,得到了端王的赏识,为后来的高升创造了条件,这就说明了这一观点。
反面:高俅善蹴鞠,但不一定就善理政治国,宋徽宗重用高俅,正可见宋朝衰灭的原因。
可见,术业有专攻,要知人善用,治国需治国人才,蹴鞠就让高俅去吧。
急求一篇大学语文论文,2000到3000字,没有其他要求了,不要太专业了
“大学语文”纵横谈摘 要 “大学语文”是一门可以起到文理渗透,文化与科学交融,培养大学生人文精神,营造大学校园文化氛围的素质教育课程。
我国学习语文有悠久的历史,世界各国很多大学至今仍沿袭开设语文课的通例。
本文阐述了开设“大学语文”的意义,分析了“大学语文”课程滑坡的原因,提出了加强“大学语文”课程建设和提高教学质量的措施。
[关键词] 大学语文;沿革;意义;现状;比较;措施On College ChineseJIANGHao(Hunan InternationalEconomicsUniversityChangsha 410205, China) Abstract:College Chinese is a curriculum for the all-around education·Itpenetrates through science and artcurric-ula, and blends culturewith science together·Itplays an important role in cultivating college students’spirit in humanismand building the cultural atmosphere in the campus·China has a long history of learning Chinese·Many universitiesthroughout theworld, untilnow, still follow the tradition ofopeningCollegeChinese·This article expatiates upon the signif-icance of opening College Chinese, analyzes the reason for the landslide of College Chinese, and finally, proposes somemeasures to strengthen the reform ofCollege Chinese and improve the teaching quality of it· Key words:college Chinese; follow; significance; current situation; comparison; measure 读到大学,为什么还要开“大学语文”课,有些人颇感困惑。
其实根本不足为怪,因为世界上所有国家的人们无不以毕生的精力学习各自的母语和传统文化。
世界各国很多大学至今仍沿袭开设语文课的通例。
一我国人民学习语文有悠久的历史。
按《周礼》的规定,儿童八岁入小学,“保氏掌谏王恶,而养国子以道,乃教之六艺。
”“六艺”之五是“六书”,“六书”即语言文字之学。
从周秦到晚清,历时近三千年,期间读书人皓首穷经,在研习儒家经典和传统文化的同时,无不研习“小学”。
“小学”是指包括文字、音韵、训诂的传统语文学。
封建时代的读书人治“小学”,目的是通经,通经的目的是致用,致用就是要“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虽然带有很浓厚的功利色彩,但对我国的语言文字和传统文化也起到了传承作用。
十九世纪六十年代至九十年代,曾国藩、李鸿章等洋务派在办洋务实业的同时,也办洋务教育,他们以“中学为体,西学为用”为教育方针,设立各类学堂,一面进行封建伦理道德教育,一面学习外国语文和科学技术,促进了清末学制和教学内容的改革。
从清末民初到新中国诞生,各类高等学堂也都开设语文课,名为“国文”。
1952年,我国照搬苏联模式,实行院系调整,将一些综合性大学拆并成单科院校,理、工、农、医、法、商等单科院校强调自己的专业性,砍掉了“大学语文”,实际上,就是用专业技能教育挤掉文化教育和素质教育,使得高等学校仅有的可以起到文理渗透、文化与科学交融,培养大学生人文精神,营造大学校园文化氛围的基础课程中断了二十馀年。
相反,外国的大学却非常重视人文科学。
据我国一位到美国哈佛大学做博士后的学者说,他想在哈佛旁听几门社科方面的课,问他所在机构的秘书,有没有社科方面的课程清单,没想到那位秘书递过来厚厚的一本,仅本科和文理学院的课程表及课程简介(一门课一般三至五行介绍)就列了一千多页,真令人惊讶。
而我们的大学本身没有几门人文课程,现今仅有的一门“大学语文”还濒临夭折,这实在不可理喻。
1977年恢复高考制度,经过十年浩劫后入学的第一届新大学生,有的文化素质较差。
有理工科的学生做了实验后,不会写实验报告,有文科学生动辄写错别字。
1978年,南京大学校长匡亚明率先呼吁在大学重开“大学语文”,得到南京、上海两地一些高校的响应,发起成立了“全国大学语文研究会”,组编了《大学语文》教材,各类院校开设“大学语文”蔚然成风。
此后,不仅各类全日制本、专科院校开设“大学语文”,而且,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还将“大学语文”列为大学本科、专科各类自学考试(除汉语言文学专业外)必考的公共课程。
1999年6月,党中央、国务院在北京召开了第三次全国教育工作会议,会后颁布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
《决定》明确指出“高等学校应要求学生选修一定学时的,包括艺术在内的人文学科课程”。
此前,国家教委高教司曾在普通高等教育“九五”国家级重点教材《大学语文》的《出版前言》中指出:“大学语文课,是普通高校中面向文(汉语言文学专业除外)、理、工、农、医、财经、政法、外语、艺术、教育等各类专业学生开设的一门素质教育课程。
课程设置的目的是培养学生汉语语言文学方面的阅读、欣赏、理解和表达能力。
这是大学生文化素质中的一个重要方面。
”高教司“希望有条件的学校,要为大学生开设大学语文课程,并把这门课程的建设作为对大学生进行文化素质教育的一个重要手段。
”最后强调“各有关高校,要认真重视大学语文课程的建设工作,更深入地开展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工作。
”2007年1月23日,教育部、财政部联合发文,《关于实施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规定支持“大学语文”网上考试系统研发与相关标准建设100万元,“大学语文”网上考试题库建设支持100万元,可以看出教育部和财政部对“大学语文”课程的重视。
我省高校历来重视“大学语文”教学,很早就成立了“湖南省大学语文学会”(挂靠在湖南师范大学),合作编写了《大学语文》教材,起初开设一学年,每周4课时。
实行周五工作制后,改为开设一学期,每周4课时。
湖南师范大学的“大学语文”还是省教委立项的重点课程,由省教委向师大中文系大学语文教研室划拨专项经费,以加强教研室建设和课程建设。
《中国通史》讲的什么内容
中国通史 中华民族拥有五千年延绵不绝的历史传承,强大的凝聚力和生生不息的生命力是中华民族历劫不衰,必将复兴的坚实基础,并造就了每一个中国人的精神气质和生命底蕴。
历史蕴含着一个民族世代的兴衰更替,以及透过事件表象所饱藏着的成败之道与内在规律,以历史作为审视现实的一个视角,从历史中汲取智慧营养,是每一个中国人所必须正视的课题,学习历史具有极高的现实意义。
浩如烟海的历史典籍,记述了五千年的烽烟迭变,从史家巨制、、到汗牛充栋的各类野史、笔记、演义,中国人对自己民族历史的重视与珍爱,使之无愧于“历史的民族”的美誉。
然正宗史著旧式的观念、晦涩的文字以及浩繁的卷帙,对现代读者来说无疑是一道与历史隔绝的鸿沟。
为此,20世纪初,随着对19世纪苦难的痛定思痛、对旧史学的反省以及新世纪初新史学的落地而生,新式中国通史应运而生。
所谓“新式中国通史”,从史书编纂体裁上是相对传统的旧史学而言的。
新式问世之前,司马迁的纪传志表体通史、司马光的编年体通史堪为古代两大通史经典。
至于各种、、之类的汇辑,皆可作为适应不同需要的通史典籍。
而“新式中国通史”突破了古典模式,以“章节体”编纂为代表体裁。
从史书编纂取材记叙内容上而言,传统通史性史书大多以记叙帝王政治史为主,而“新式中国通史”叙述内容的重点已由王朝转向国家,由传统“贵族精英”转向社会民众,由政治、制度扩展至文化、经济、社会、宗教、美术,大都不再以“褒贬人物、胪列事状为贵”。
章节体裁的逐级分编、分章、分节列题形式,有利于叙述内容自由剪裁、有机编织的灵活优势,较之传统分卷更容易表述作者的意向和内容叙述的内在逻辑联系。
早在1900年,章太炎撰写时,已经就新编中国通史的宗旨、体例乃至具体篇目发表了相当系统的看法。
章太炎认为修撰中国通史的宗旨,一是为了“知古今进化之轨”,一是为了“振励士气”。
其所拟议的体例,实际是试图综汇中国原有各种史书体例之长,推陈而出新。
文内云:“不必以褒贬人物、胪叙事状为贵,所重专在典志,则心理、社会、宗教诸学,一切可以熔铸入之。
典志有新理新说,自与等书,徒为八面链策论者异趣,亦不至如郑渔仲《通志》蹈专己武断之弊。
然所贵乎通史者,固有二方面:一方以发明社会政治进化衰微之原理为主,则于典志见之。
一方以鼓舞民气,启导方来为主,则亦必于纪传见之。
四千年中帝王数百,师相数千,即取其彰彰在入耳目者,已不可更仆数。
通史自有体裁,岂容为人人开明履历,故于君相文儒之属,悉为作表.其纪传则但取利害关系有影响于今日社会者,为撰数篇。
犹有历代社会各项要件,苦难贯串,则取械仲纪事本末例为之作纪.全书拟为百卷,志居其半,志(表)纪传亦居其半,盖欲分析事类,各详原理,则不能仅分时代.函胡综叙,而志为必要矣;欲开浚民智,激扬士气。
则亦不能如渔仲之略于事状,而纪传亦为必要矣。
”1901年9月,梁启超在《清议报》上发表《中国史叙论》,从世界史学变革的大背景上展开论题,文首指出,新旧史学特质上的差别,主要是;“前者史家不过记载事实,近世史家必说明其事实之关系,与其原因结果。
前者史家不过记述人间一二有权力者兴亡隆替之事,虽名为史实,不过一人一家之谱牒;近世史家必探察人间全体之运动进步,即国民全体之经历,及其相互之关系。
”〔1〕可见《中国史叙论》无疑属新编中国通史第一篇带纲领性的宣言书。
梁启超于1918年致陈叔通书中透露了他规制的《中国通史》体例有载记、年表、志略、列传四类。
1920年完成春秋、战国的《载记》、《年表》各二篇,语盲文学和三代宗教礼学《志》各一篇.1922年在南开讲演时还说“蓄志此业,逾二十年”(《中国历史研究法》)。
只可惜章太炎、梁启超当时皆身系政治,心多旁骛,忙于社会活动,终究未能亲自担纲来实现编著《中国通史》的宏愿。
晚清学制改革,各类学堂,学校风起云涌,课程革新的需要,推动了以教科书形式出现的中国通史编著步入高潮.1896年、1898年李端棻、康有为先后向清政府呈《请推广学校折》、《请开学校折》。
作为“晚清新政”的组成部分,清政府先后有壬寅学堂章程(1902年)、癸卯学堂章程(1904年)之颁.1905年上谕更明令废止科举,各类新学堂遂迅速兴起,数量呈直线上升之势.在清廷颁布的《癸卯学堂章程》(阳历为1904年1月)中即规定小学历史课程的目标是“俾知中国文化所由来,及本朝列圣德政,以养国民忠爱之本源,尤当先讲乡土历史,采本境内乡贤名宦、流寓名人之事迹……以动其希贤慕善之心”;中学的目标是“注意在发明实事之关系,辩文化之由来,使得省悟强弱兴亡之故,以振国民之志气”。
〔2〕历史课程既为所颁新学制必开的课程,因此编写中国通史教材成了当时急不可待的教学必需。
柳诒徵增辑的《历代史略》就曾因此被清政府列为暂定中学教科书。
虽然整个20世纪,各种中国通史编著本,其中绝大多数或起于教学需要,或被各级学校采用为教科书,但是,20初以来问世的中国新式“历史教科书”与新式“中国通史 ”不能等同视之。
否则,20世纪中国出版的所有初中、高中、大学的历史教材都可称为“中国通史”,这显然难以成立。
以一般认识而论,可说前者不能充当后者,而后者可以充当前者。
正因如此,鲜有严谨的学者将夏曾佑的《中国历史》三册(即《最新中学中国历史教科书》,1904~1906),吕瑞廷的《新体中国历史》(1907),章嵚的《中国历史教科书》三册(1908),潘武的《历史教科书》(1913),钟敏龙的《新制本国史教本》三册(1914),傅运森的《历史教科书》(1923),顾颉刚、王钟麟的《本国史》(1923),王钟麟的《新时代本国史教科书》二册(1927),周予同的《开明国史教本》(1931)等名家名教材当作“中国通史”论著视之。
〔3〕而吕思勉的《白话本国史》四册(1923年初版),王桐龄的《中国史》三编和第四编上册,邓之诚的《中华二千年史》等等中国通史著作,大多作教材或讲义之用。
〔4〕20世纪初~30年代初冠名为“中国通史”的通史论著以黄现璠、刘镛合著的《中国通史纲要》上、中、下册(1934年7月完成)、缪凤林的《中国通史纲要》三册(1935年8月完成)〔5〕为序。
被日本学术界誉为“中国通史权威”邓之诚曾为黄现璠、刘镛合著《中国通史纲要》上册作序,言:“近代恒重视历史一科,重其能随时代思想以前进也……。
盖史学之专研,已成为一世之风尚矣。
独惜中国通史之编纂,尚未为学者所注意,坊间所见之本,非稗贩东西洋陈籍,以其见解为见解,即徒事零星掇拾,详则嫌于支蔓,略则嫌于挂漏,求其详略得宜,去取适当,足以发扬中国文化,供一世参考,及自修者,殆无有也……世固尊重中国史学,而为史学见端之通史,及独付阙如,非可惜之甚者耶
黄君现璠刘君镛专意读史,以其专研之暇,共成中国通史纲要三册。
虽仅备纲领,而首尾贯串可观,遍及各个时代之制度沿革社会进化,而因果关系一目了然,取材皆注其出处,使读者可以由是而知中国史之梗概,更可由是而加详加博,可谓繁简相驭,条理分明者矣。
予喜其有益于教课者之参考,及自修者之探导,故乐为之序,倘因是书行世,而发见通史之需要,尤为切至……”。
〔6〕可见邓之诚当时并未将问世的中学、高中教科书视为:《中国通史》著作。
这从黄现璠于1933年7月所撰《最近三十年中等学校中国历史教科书之调查及批评》一文对中国历史教科书问世以来中学常用的51本历史教科书直言不讳地点评中同样可见一斑。
文中说道“我国之有历史教科书,自光绪二十八年(1902年)创办中学始。
自此至今(即1933年——笔者按),约三十年。
在此三十年过程中,中国学术思想,一以欧风美雨之侵入;一以国体政权之改变,多所兴革,花样翻新;历史教科书,当亦混入旋涡,时常改遍。
兹将其改编经过分为三个时期。
第一帝王政治叙述时期,自光绪二十八年至民国二年(1902~1913年);第二社会文化叙述时期,自民国三年至十六年(1914~1927年);第三新史学时期,自民国十七年至现在。
”帝王政治叙述时期“经时十二年,出版教科书约十三部,在此十三部著作中,一言以蔽之,‘帝王政治’而已。
盖前三部记载,全为帝王家谱,后十部虽稍改进,然大部分材料,仍偏重政治,谓之为‘帝王政治叙述时期’,谁曰不宜。
本期教科书,除吕瑞廷《新体中国历史》,夏曾佑《中国历史》,章嵚《中国历史教科书》外,皆无足观。
且最错误者,是采用日人著述为蓝本,改作教科书,或直接用之为教科书。
盖本国历史,原有其特别的目的和效用,教科书正为实现此目的工具。
外人著述,无论如何,必不能准此目的。
”〔7〕黄现璠于文中对吕、夏、章三氏所撰历史教科书的推荐,主要是以体裁、内容编辑新颖为其评判标准的,而他对“采用日人著述为蓝本,改作教科书,或直接用之为教科书”的现象甚感不满,主要是针对柳诒徵、吴葆诚等人借胎日人之作出世的教科学以及直接将日本富山房编纂的《中国历史问答》翻译后当作辅助教材而言的。
例如,1902年9月,柳诒徵出版的《历代史略》六卷,即是他在南京江楚编译局担任分纂之职时以日本近代东洋史泰斗那珂通世的《支那通史》(卷四至宋代止)为基然后再增辑元、明两卷汇编而成的。
次年,柳氏在南京思益小学堂讲授中国历史,用的课本即为《历代史略》。
黄现璠于文中明确地指出了当时中国名贤异口同声推崇的日本东洋史家桑原骘藏所著《东洋史要》四卷的不足之处,同时向史学界发出了振聋发聩之声:(《东洋史要》)“上古史,尚插以神话;文化材料,多付阙如;且重要史事,亦多遗漏,实非完善之作。
不过在当时教科书中,称为善本,名贤同声推重,几至人手一简,可知国人历史知识,在日人之下,由来已久。
呜呼
亡国非一道,救国亦多端,吾国史学家,其知猛醒焉末
”文中还说“民国十年瑞典人Andeson在河南渑池县仰韶村发现新石器文化,然当时教科书亦未采用。
至民国十七年,即本期教科书,始多记载地下发现之石器,开前此未有之记录。
再自国民政府成立,以党治国,历史记载多含党义,故本期所谓新史学,实以‘石器’、‘党义’而得名,并非如鲁滨逊之所谓新史学也。
不过本期作者,注意地下遗物,可谓走入研究史学之新途经矣。
”〔8〕由此又反映出黄现璠新史学观念与众不同之一貌。
20世纪西风东渐掀起的拍岸新潮,冲击出了新式中国通史编纂成果的层出不穷,从中反映出的新史学多采多姿的风云际会,犹如百年中国社会变迁、观念更新的一面镜子,映照出各个时期史学家对时代问题的应对和感悟。
众多史学名家以讲授和编著中国通史为要务,由此赢得学术声誉的史学家不乏其数,代表者有李泰棻、吕思勉、王桐龄、邓之诚、黄现璠、缪凤林、章嵚、钱穆、范文澜等等。
尤以黄现璠所撰“中国通史”成果最为突出,理由在于:他一生编著过不同形式和内容的三部“通史”,一为《中国通史纲要》;二为《壮族通史》;三为《中国生活学——古代食衣住行研究》(原名《我国人民起居衣食生活之演变》,副题《中国衣食住通史》)初稿三卷。
身处改革开放已经经过20多年后的21世纪,我们不能谈到“中国通史”时仍然仅仅以“汉族通史”全盘代替“中国通史”,各少数民族通史同样应该而且必然是“中国通史”的组成部分。
否则,中华民族通史无从谈起。
2000年7月23日在北京举办的为期5天的国际人类学与民族学联合会中期会议上,来自46个国家的360多位人类学家、民族学家在此间呼吁,世界各个民族应不分人口多少、社会发展程度高低而一律平等,这是各民族和睦相处、共同发展的基础。
显而易见世界各个民族应一律平等已经成为世界的呼声和世界人民的心愿,遗憾的是中国一些学者凡论述“中国通史”时长期对少数民族通史只字不提,视若无睹,以致所论难免有失公允之嫌。
本词条没有对含有“党义”或“风派史学”或“影射史学”者所著通史进行介绍。
同时,于此仅对一些个人编著的《中国通史》阐述一己之见,至于一些人主编的“中国通史”巨著,不在此词条所介之列。
一般杂志的字号是多大呢,用什么字体啊
做杂志还要注意什么呢
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与依法治国关系论纲 【论文摘要】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与依法治国是三个内涵各不相同但又有密切联系的概念,正确的理解三者的关系有助于我们把握当前我党提出的依法执政的核心内核。
本文通过历史与逻辑的分析,提出了依法执政是依法治国的核心,是对依法治国战略的进一步深化;而依法执政又是依法行政的前提,依法行政是依法执政的经常化的观点。
【论文关键词】依法执政 依法行政 依法治国 一、引 言 2011年9月16日至19日,中国共产党第十六届四中全会在北京召开,全会听取和讨论了胡锦涛总书记受中央政治局委托作的工作报告,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科学、民主、依法执政成为中国共产党执政党建设的目标。
《决定》分析了中国共产党面临的三大历史任务和存在的五大问题,总结了六大经验,科学、及时地作出了加强五大执政能力的对策。
《决定》不仅对我党的执政能力从战略的高度加以规划,从理论的层面进行了系统阐述,而且从战术角度具体提出了全面推进的步骤。
它对于我党把握执政规律、提高执政能力、完善执政方略、改进执政方式、巩固执政基础、完成执政使命意义深远。
作为法学界和司法实务界的一员,笔者更加关注“依法执政”概念的提出,从某种意义上说,依法执政理念是对依法治国方略的进一步深化,是依法治国的核心。
而与“依法执政”相临近的另一个范畴——依法行政又是依法执政的最经常的体现。
本文正是想通过对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与依法治国关系的厘清以阐明三者的内在联系,以期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作出一点理论上的贡献。
二、依法执政是执政党执政的基本方式,是依法治国的核心,是党在新的历史时期对依法治国理论的进一步深化 (一)依法执政与依法治国的涵义 所谓依法执政,按照《决定》的精神,是新的历史条件下党执政的一个基本方式。
它主要体现在:1、加强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善于使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从制度上、法律上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实施,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2、全党同志特别是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法制观念,坚持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带头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3、督促、支持和保证国家机关依法行使职权,在法治轨道上推动各种工作的开展,保障公民和法人的合法权益;4、加强和改进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支持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依法独立公正地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5、以保障司法公正为目标,逐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形成权责明确、相互配合、相互制约、高效运行的司法体制,为在全社会实现公平和正义提供法制保障。
所谓依法治国,或者法治是一个古老的概念,从古希腊时期就曾经为柏拉图以及亚理士多德详细阐述过,归根结底,其核心就是要确立法律的无上权威。
法治与人治是一个相互对立的范畴,法治讲求用没有感情的、理性的法律来代替喜怒无常的君主以确立国家的根本政治制度。
法治与民主不可分割,法治是民主的外在表现形式,没有民主,所谓的法治只能流于空谈。
亚理士多德认为法治实质是摆脱个人欲望,求助理智统治的社会制度,是一种最优秀的治国之道。
他指出:“人在达到完美境界时,是最优秀的动物,然而一旦脱离了法律和正义,他就是最恶劣的动物。
”“凡是不凭感情因素治事的统治者总比感情用事的人们较为优良。
” 他在比较研究了一百五十八种政体之后得出结论说:“最高统治权的执行者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是少数人,又可以是多数人。
这样,我们就可以说,这一人或少数人或多数人的统治的要旨是照顾全邦共同的利益,则由他们掌管的公务团体就是正宗的政体。
反之,如果他或他们掌管的公务团体只照顾自己一人或少数人的私利,那么就必然是变态政体。
”因而,他说:“应由多数人来治理国家……似乎是很正确的……。
”“相对于一人之治来说,法治(The Rule of Law)更为可取。
”“法治应当包括两重意义:已制定的法律获得普遍的服从,而大家所服从的法律又应该是本身制定的良好的法律。
”(二)依法执政是依法治国的核心,是依法治国理念的进一步深化 比较这两个概念我们就会发现,依法治国与依法执政其核心内核是一致的。
依法治国的最根本要求就是要确立法律的无上权威,就是要确立一个摆脱个人欲望,理智统治的社会制度。
而依法执政则要求执政党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使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执政党带头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
由此可见,我们甚至可以这样认为,在社会主义的中国,只要作为执政党的中国共产党确确实实的实现了依法执政的既定方针,所谓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目标也就不难实现了。
如果说党的十五大只是提出了依法治国的理念,那么,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的依法执政则是对这一理念的进一步深化,是对依法治国方略核心问题的反思,它标志着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的改进和创新,它必将成为社会主义中国走向文明、法治的一个里程碑。
从历史的梳理来看,依法执政的提出是依法治国理念在新的历史时期的深化。
应当承认,古老、博大的中华文明不是不存在缺憾,缺少法治的人文、思想基础就是其中一个巨大的缺憾之一。
尽管也存在春秋战国时期,法家代表人物们提出的“独任法治”的呐喊,但那也只是昙花一现,并未真正影响中国的法治进程。
中国意识到并主动开始推进法治进程是在西方列强船坚炮利的威逼之下进行的,是一种“强制性的制度变迁”。
但遗憾的是,在当时举国迷茫、兵荒马乱的情势下,中国没有能够、也不可能抓住历史的机遇实现自上而下的宪政改革。
我们党执政以后,由于政治与军事的巨大胜利使我们在相当长的历史时期内,忽视甚至完全抛弃了法律的作用。
在1958年8月召开的协作区主任会议上,主席就曾经说过:“……法律这个东西没有也不行,但我们有我们这一套,还是马青天那一套好,调查研究,就地解决问题……不能靠法律治多数人。
民法、刑法那么多条谁记得了。
宪法是我参加制定的,我也记不得……我们的各种规章制度,大多数、百分之九十是司局搞的,我们基本上不靠那些,主要靠决议、开会,一年搞四次,不靠民法、刑法来维持秩序。
人民代表大会、国务院开会有它们那一套,我们还是靠我们那一套。
”刘少奇也提出:“到底是法治还是人治
看来实际靠人,法律只能作为办事的参考。
” 由于极端忽视法治,推崇人治,结果十年“文革”最终爆发,给中国的革命和建设事业造成了难以估量的损失。
后来,同志在总结“文革”的经验教训时明确指出:我们过去发生的各种错误,固然与某些领导人的思想、作风有关,但是组织制度、工作制度方面的问题更重要。
这些方面的制度好可以使坏人无法任意横行,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无法充分做好事,甚至会走向反面。
即使像同志这样伟大的人物,也受到一些不好的制度的严重影响,以至对党对国家对他个人都造成了很大的不幸。
实行人治最大的弊端,是把国家的安危、人民的幸福寄托在个人或少数人身上,决策没有基本法律依据和民主程序规则,个别人可以恣意决定国家和民族的命运。
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的第三代中央领导集体高举理论的伟大旗帜,将社会主义法治事业推上了一个新的台阶。
1996年初,江泽民同志就依法治国问题发表了重要讲话,全面深入阐述了依法治国的意义、内涵和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地位和作用。
党的十五大把依法治国进一步确立为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并随后写进了宪法。
从中国法治进程的脉络,尤其是我们党执政以后的治国理念的变迁来看,我们党对依法治国的认识是一个不断深化的过程,同志显然已经认识到了法律制度的重要性,但并没有正式提出依法治国的方略;江泽民同志适时的提出了依法治国的方略并将其载入宪法,显然是一个巨大的历史进步,但对于在中国目前的形势下如何实现依法治国却并没有进行深入的理论考察;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依法执政理论的提出可以说正是在前三届中央领导集体取得的巨大成果的基础上,针对中国的实际情况,推进依法治国方略的核心性的决策。
它实际上表明,我们党已经意识到,要实现依法治国,在现阶段,关键是依法执政,只要实现了依法执政,依法治国的实现也就水到渠成了。
三、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国的应有之义,是依法治国的关键 应该说依法行政并非什么新鲜名词,其含义就是要求政府严格按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来履行自己应负的职责,合理的运用手中的自由裁量权。
就是要求行政机关自身的设立(包括职能的确定、组织设立、权力来源)、行政机关的运行(尤其是行使抽象或者具体的行政权力)都必须依据法律的规定并遵守相应程序,一切行政行为都要接受法律的监督,违法行政应承担法定责任。
依法行政的产生与民主法治、分权制衡不可分割,从某种意义上说是民主法治原则在行政领域中的具体体现。
依法行政作为一个原则,是近代资产阶级革命的产物,由于国情的差异和对法治的理解不同,依法行政原则的表述也不尽相同,例如:英国称为依法行政,法国称为行政法治,日本称为法治行政等等,但是政府行政必须遵循法治原则,在法律之下进行则是共同的。
与西方建立在深厚的法治传统基础上不同,我国提出依法行政口号是经济体制改革、政治体制和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产物。
从1984年彭真同志提出要从依靠政策办事逐步过渡到不仅依靠政策还要依法办事,到1993年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明确要求各级政府都要依法行政,再到党的十五大进一步强调切政府机关都必须依法行政,切实保障公民权利,直至1999年依法治国理论的提出,依法行政走过了一条不平常的道路。
作为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要组成部分,依法行政不仅是现代政府管理方式的一次重大变革,更是现代政府管理模式的一场深刻革命。
我们通过对依法行政原则的历史和理论考察就不难发现,依法行政原则所要求的法律至上、权利本位、社会自治、程序法治等理念正是依法治国战略在行政领域内的应有之义。
在现阶段的中国,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国的关键。
目前之中国,是正处于体制转轨时期的中国,在中国努力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历程中,由于传统的党政不分、政府包揽一切的思维和理政模式不会在一夜之间销声匿迹,行政权的过分强大在我国仍然是不容回避的事实。
据统计,在我国大约有百分之八十以上的法律和法规是由行政机关执行的,行政执法在法律实施过程中处于举足重轻的地位,可以说,没有依法行政也根本谈不上依法治国。
四、依法执政与依法行政内涵大不一样,但依法执政是 依法行政的前提,依法行政是依法执政的日常体现 依法行“政”与依法执“政”,“政”字虽一,但含义相去甚远。
前者的“政”准确的理解,应为政务之“政”;后者的“政”则为政权之“政”。
依法执政与依法行政的主体明显不同,一个是执政党,一个是执政党执政后依法成立的人民政府。
依法行政要求的是各级行政机关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履行其应付的行政职责;而依法执政则要求执政党要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不能凌驾于民意之上。
依法执政的原则是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相对更加宏观; 依法行政的原则是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相对更加具体。
依法执政是我党从革命党到执政党转变进程中治国理政的战调整; 而依法行政则是从战术的角度来贯彻执政党的执政方针。
尽管依法执政与依法行政内涵大不一样,但二者之间也存在内在的密不可分的联系。
第一,中国共产党依法执政是各级人民政府依法行政的前提,没有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也就无从谈起。
首先,中国共产党的执政地位是历史形成的,是时代的产物,是人民的选择。
我党执政以后,对是否应该依法执政以及是否应该严格贯彻依法执政的问题曾有过曲折,历史证明,没有我党的依法执政,整个社会主义事业都会陷入危机和困境。
以党代政、党政不分正是“十年文革”时期的一大特征,在这种情况下,人民政府根本不可能依法行使法律赋予的职权。
其次,人民政府是一个基本由我党员、干部组成的政府,是我党执政方针、政策和理念贯彻的主要渠道,如果没有这些党员、干部的从依法执政的战略高度来行使其职权,整个政府运作必然会陷入失范状态,依法行政只能是空中楼阁。
第二,依法行政是依法执政的重要环节,是依法执政在行政领域内的经常化和具体化。
依法执政相对于依法行政而言,是一个上位概念,更加宏观,它必须通过立法、行政、司法等国家机关的具体的运作才能得以贯彻。
正如我们指出的那样,现阶段的中国,尚处于一个行政权过分庞大的转轨时期,立法、行政、司法三者的关系并未能真正得以理顺,立法、司法两头过小的“纺锤型”状态还不可能在一时片刻之间得到合理的改观,因此我党的依法执政的战略方针更多的要依靠各级人民政府去落实和贯彻,从这个意义上说,依法行政是依法执政的最为重要的环节,是依法执政的经常化和具体化并非言过其实。
五、结 语 总之,中共中央十六届四中全会关于依法执政理论的提出是对我党依法治国战略的进一步深化。
而由于现阶段政府施政的特点,实际上依法行政正是依法执政的日常体现。
三者既有根本的内涵差异,又有深层次的内在联系,只有理解了这种区别与联系,我们才能够更好的领会十六届四中全会关于依法执政理论的精髓,更好的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事业贡献自己的力量。
当然,这种理解不一定准确,还望各位同仁批评指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