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蝙蝠香读后感400字左右
每一个忧伤的灵魂都会被爱疗愈,每一次苦痛的蜕变总有温柔相伴。
《蝙蝠香》以简短的文字和细腻的笔触讲述了一个孩子自我成长与心灵蜕变的故事。
村哥儿原本有一个幸福完整的家。
但随着妈妈的远走,幸福的生活便出现了裂痕。
这条裂痕仿佛把村哥儿的世界分为两半,一面是不动声色的白天,一面则是独自梦游的夜晚。
梦游的村哥儿总是一边唱着妈妈唱过的歌一边独自游荡在黑夜中。
在每个梦游的夜晚,村哥儿的手腕上都会散发出迷迭香的馥郁芬芳,原来那是失明的爸爸为他涂上的。
这香气如同一条蓝色的丝带,牵连着父子间的关爱与抚慰。
在《蝙蝠香》中,曹文轩用温柔深情的文字描摹一个男孩的忧伤与坚强。
当暮色四合万物归于宁静的时候,村哥儿对母亲的思念也终于可以恣意释放在田边林间,他如同一个“黑精灵”一般游荡在沉寂的夜色之中。
疼痛会被爱与善意抚慰,伤口也会被成长的坚强缝合,在爸爸、外婆和朋友们的关爱中,村哥儿经历了一次童年伤痕的疗愈之旅,这也是每个人的成长经历。
暮光之城读后感
今年寒假,我有幸读了《犬王麦穗》这本书,深有感触。
塔农老爹养了一条狗,就是十犬一獒拼杀过程中侥幸活下来的那只黄毛狗崽——麦穗。
它毛色金黄、体格强健、长着一口结实的犬牙。
原来胆小如鼠,后来十分勇敢。
在犬王争夺战中,身负重伤却不放弃,继续拼杀,最后赢得“犬王”殊荣。
我真佩服他顽强拼搏到底的精神。
他是勇敢的,重情义的,更是忠诚的。
塔农老爹醉倒在溪边,麦穗陪伴在老爹身边,一天一夜,寸步不离,就像老人的的士兵,忠于职守。
在他犯下错误,与喜马拉雅野犬勾结偷走村里的奶牛,被老爹赶走时,他那失魂落魄的表情,无可奈何向原始森林走去的场面,麦穗怎么舍得与主人分别
这份深情如此打动人心,怎能不叫人热泪盈眶
在老爹去雪山采灵芝,他们久别重逢时刻,如此激情澎湃、热血沸腾的画面,不正是它对主人思念的见证吗
老爹再一次与他分清界限,它却远远地守护着老人,黑熊突然出现,老爹命悬一线,麦穗不顾自身安危,挺生而出,冒死跟黑熊决斗,救下了老爹„„而我有时候,遇到危险时就会做缩头乌龟,静静的躲在角落,不敢面对。
眼看着朋友受欺负,我却不敢上前。
麦穗的确是一条出类拔萃的猎犬,它这样的勇敢,让人敬佩;这样的情义,令人动容;这样的忠诚,叫人折服。
我在生活当中也要向像麦穗学习。
哑号读后感500
《曹文轩非常典雅系列·哑号》为当代著名儿童文学作家曹文轩先生的作品精选集。
书中收入了长篇小说《草房子》、《天瓢》、《跟鸟》中最经典的篇章,以及《暮色笼罩下的祠堂》、《哑号》、《红辣椒》等5部短篇佳作,力求将曹文轩最好的作品奉献给孩子和葆有童心的曾经的孩子。
书中还附有著名儿童文学评论家徐妍教授倾情撰写的导读文章,为孩子展现了曹文轩文学世界中最纯美的画面。
一本书的读后感 不少于800字.
读后感有很多,比较经典的,爱国的钢铁是怎样炼成的》读后感 这本书,心情久久无法平静。
我真正感受到“保尔”这个名字的伟大,领略到主人公保尔.柯察金对革命事业的执着追求;工地上的磨难和病床上的痛苦等种种考验,让他具有坚强的意志和惊人的毅力,让他具有毫不畏惧地面对一切磨难的可贵精神,让他战胜了人生道路上一切艰难险阻,把自己铸成了一块坚不可摧的“钢铁”。
那是什么力量支配着他呢
是对共产主义坚定不移的信念。
书看完了,然而书上的一件件事,一幕幕都使我感叹,如何看待人生这个问题引起了我深深的思考。
人的一生究竟应当怎样度过
书中的主人公保尔曾说过这样一段话:“人最宝贵的东西是生命,什么只属于文我们自己,只有一次。
一个人的生命应当这样度过:当他回首往事的时候,不因虚度年华而悔恨,也不因碌碌无为而羞耻――这样,在临死前,他就能够说:”我的整个生命和全部精力,都已献给世界上最壮丽的事业――为人类的解放而斗争。
”我在想,保尔为什么能够不知疲倦地工作,工作,再工作,以至于他全身瘫痪,双目失明的情况下仍然坚持写作呢
是什么在激励着他呢
正是这种完美的人生哲理和信念一直鼓舞着他奋斗不息。
与保尔相比,我们有着优越的物质生活和学习条件;与残疾人相比,我们又拥有健康的体魄。
这些都为我们的成才创造机会,我们又有什么理由不奋发努力而虚度年华呢
也许正因为我们拥有的太多,所以才不容易感觉到他们的宝贵,才不懂得珍惜。
然而有一天当我们不再拥有旺盛得精力和强健的体魄时,回首往事将会是一种怎样的心情呢
也许是更多的空虚和追悔吧
以前,我有一个不小的缺点,做事缺乏毅力,常常中途打退堂鼓。
比如刚学英语时,觉得挺新鲜,还能大早起来拼读英语单词。
不久,觉得记单词既枯燥又乏味,慢慢地就没劲了。
《钢铁是怎样炼成的》是一部好书。
保尔的故事曾使多少人面对人生的挑战时,没有怨天尤人,而是毅然前进。
镜以淬而日明,钢以炼而日坚。
希望之路就在我们的脚下延伸,但愿会留下更多闪光的,属于我们的足迹……还有爱的教育“如果人人都献出一点爱,这个世界将会变得更加美好。
”是啊,爱在我们之间无所不在:父母亲对你的爱;亲朋好友对你的关怀……可当我读了《爱的教育》后,对它又有了进一步的了解。
《爱的教育》采用了日记体的形式,讲述一个名叫安利柯的小男孩的成长的故事,详细地记录了他一年之内在学校、家庭、社会的所见所闻,字里行间洋溢着对祖国、父母、师长、朋友的真挚的爱,有着感人肺腑的力量。
《爱的教育》全书100篇,其中《仁慈的花朵》最让我记忆犹新,历历在目。
它描述了女子学校的女同学们帮助一个因在扫烟筒时丢了三十个铜板的小少年,并且还瞒着校长——做了一群“无名英雄”。
英国哲学家洛克说得好:“我始终认为人们的行动是他们的思想的最好证明。
”这个故事中闪耀着的崇高的品质和道德的光辉,给我的心灵以强烈的震撼。
而如今的社会上,有些人则非常势利,他(她)们的行为准则是看是否对自己有利,即使在道义面前也不放弃讨价还价。
这种人是非常渺小的,他们的处事哲学必然会遭到人们的鄙弃。
因为虚伪换不来真情,冷酷换不来热忱。
冷漠自私者失去了做人的道义,他们就很难得到别人尽心尽力的帮助,有失道之因,必然有寡助之果。
人生的错误,往往在于“自私自利”四个字,私利不去,公道则亡。
反之,与人方便,与己方便;善待别人,等于善待自己;给别人幸福,就是给自己幸福;温暖别人的同时,也温暖了自己。
一个人心里有别人,总能设身处地地为他人着想,并有真情的奉献,那么得到的将是内心的充实,高尚的人格,爱心的照耀,真情的温暖。
甘愿给社会付出真情和爱的人,是最幸福的人,因为幸福总是偏爱那些热爱生活而乐于奉献的善良的人。
“人间情,不分天南地北,暖你暖我;献爱心,莫谈贫富‘贵贱’,人人可为。
赠人玫瑰,手有余香。
献给他人一份爱心,留给自己一份春天。
”真情,让你我心灵相通;真情,使世界不再孤单。
只要你我伸出温暖之手,让世界充满爱,真情可以到永远。
愿生活中处处开满真、善、美的鲜花。
还有文学方面的,飞鸟集的读后感“我相信你的爱。
”泰戈尔如是说。
夏天的飞鸟,穿透黎明前雾霭般的晨光,带过云朵的边角,沾染了森林高处树梢上的凝露,划过天空留下点点痕迹。
飞鸟,永远没有栖息的理由。
它沉默的瞳孔里映射着淡薄的天光,流淌着对大自然隽永的爱恋。
暴风雨后的初夏清晨,推开卧室的窗户,看到一个淡泊清新的世界。
正如读《飞鸟集》一样,似有淙淙的流水从山间飞漱而下,直流进心田,以缓慢的姿势,流出满满一腔的清新与宁静。
薄暮的晨光从地平线处发散,千万缕光芒明亮了大地,恍恍惚惚间,似回到了童年无数个天真玩耍的早晨。
几只飞鸟来到我的窗前,歌唱,又飞走了。
“我曾经历过,也曾失望过,还曾体会到死亡,于是我以我在这伟大的世界里为乐。
”诗中伟大的世界一直存活在泰戈尔的心中。
白昼和黑夜,溪流和海洋,在那个世界里是美好的。
白昼里的露珠闪着晶莹的碎光,花草互相依偎,诉说着温情。
黑夜默默无闻地绽放出花朵,却让白天去接受谢意。
溪流是欢快活泼的,一路横亘着的大石磨平了它的棱角。
当它成为海洋便就浸染了静谧与深沉,一如海水默默时海边的暮色。
它们都在给予着,以沉默的方式。
它们爱着对方,爱着所有。
自然是纯洁的,但它一旦有了思想,就在也不可能纯洁。
《飞鸟集》中除了有明亮的清晨,温柔的黑夜,还有孤独的黄昏,飘摇的风雪。
我们站在人类这一边,脑中灌满了忧思和寂寞。
“我们看错了世界,反而说它欺骗了我们。
”泰戈尔在诗中这样说。
他亦是一个诗人。
自由活在遥远的彼端,被束缚的灵魂浸透忧伤与孤独。
不完满的过去和背叛是他挣不开的枷锁。
纵使他智慧超群,看清万物本身,终抵不过一场苦心积虑的猜疑与指控。
当夏天的气息漫延至每一个角落,几只飞鸟掠过,骨骼作响,声带微不可见振动,开始歌唱。
渐渐的有什么东西苏醒。
诗人的风,穿越海洋和森林,找寻它自己的歌声。
他是一个诗人,诗人爱着世界。
即使这个“世界”仍存在着阴暗、自私、欲望、背叛与肮脏。
即使只有小小的飞鸟肯为他停留,歌唱者“我爱你”,却已经足够让他虔诚地瞻仰整个世界,深信不疑。
一如泰戈尔曾说的“我相信你的爱。
” 也让这句话作为我的结束语。
这些都是800字,你参考一下,希望能帮到你
读后感--《金角鹿》
金角鹿 “放
” 短促突兀,刚硬凶恶。
爆破音,像脆雷,盖过湍急水声,在河谷回荡。
浑身一震,绝对是三四百斤的大家伙。
以前曾遭遇此情境,母野猪黑铁塔似的横踞路上,冲来人一声暴吼,意在喝退入侵者,叫小野猪四散逃避。
声势虽大,不把它逼入绝境,它不跟你拼命,毕竟是带娃儿的母亲。
静待片刻,山林重归寂静。
走了,迅捷无声。
这是它的家园,早预设了逃生通道。
糟糕,野猪是狍和鹿的伙伴,各自以其灵敏感官发觉天敌,及时报警。
这声吼等于拉响警报,方圆数里的动物纷纷走避。
我们此行是专门来听鹿鸣的。
马鹿在白露前后“开声”,持续二十余天。
今日秋分,能赶上鹿鸣的尾声,得多走上三五里,才能避开这声吼的影响。
我二十三岁来长白山,曾亲耳听到过马鹿在林缘角斗的咔咔顶架声。
我五十岁再来,在险桥峡谷,向导让我看一根冷杉倒木,它是被一个老猎手砍倒的。
猎手事先算好树倒的方向,然后距地面五尺处砍倒它,让另一头准确地架在十五米开外的石头上,使整根树干距地五尺横担空中。
干这件事的猎手想得十分长远:三十年后,冷杉树干上会长出长松萝,獐子最喜欢吃长松萝。
那时候,他的孙子长大了,可以在这棵倒木上下套套獐子,取麝香卖钱,獐子学名叫原麝。
可是,三十年不到,由于盗猎猖獗,獐已灭绝。
长松萝是长在松杉类树木上的寄生植物,称“森林胡须”,丝状须长一至三米,垂挂飘荡在原始林中,是森林保湿的天然标志。
由于森林过度干燥,长松萝也大面积消失。
那个猎手万万没想到,人类造孽报应会来得这么快。
獐毛皮灰棕,在长白山鹿科动物中体型最矮小,生活隐秘,极难发现。
“它和梅花鹿都灭绝了,体型最大茸角最值钱的马鹿有指望吗
”向导的言之凿凿打动了我,太想看到野生世界中的马鹿了。
虽已进山,仍半信半疑。
前行数十步,向导在林下阳坡找到一个由碎干枝落叶枯草铺成的浅卧窝,澡盆大小,头南尾北,窝底巢材被压得扁平坚实,摸上去热乎乎的,超大的野猪妈妈,怕有小五百斤。
不由心生惧意,刚才真悬,在人家门口,等于鬼门关。
一旦惹毛了它,老虎都得让三分。
幸亏猪娃们已长到八九十斤,个个机灵精干,逃窜如风,野猪妈妈才卸下负担。
否则,将看到一头状若疯虎的黑家伙闷头直撞上来,让我们尝尝它短粗獠牙和巨大冲击的滋味,它能毫不费力拱倒一堵土墙。
打量四周,几株大云杉拱卫着这张卧榻,四周还横七竖八分布着小野猪的铺位。
刚才,这一家正在秋阳下鼾声大作,却被我们给惊着了。
真想对这个森林女王说声“对不起”。
翻过山坡,眼前一片静静水洼,嗬,后院浴场,野猪太喜欢泥浴了,每天长时间腻在泥水里。
附近还应该有游乐场、蹭痒树和觅食场,好一片丰饶舒适的野猪家园。
绕水洼一周,除了一处处可爱的野猪泥浴卧迹,还有多处狍子的小巧足印,它们来此饮水。
狍蹄迹铜钱大,双蹄像两粒大葵花籽,秀气精致,透出股俏皮劲儿。
哎哟,湿泥中出现一行马鹿蹄印,哇,确实是马鹿印。
蹄印小碗大,轮廓像倒置心形的图案,双蹄瓣顶端略圆钝,似两颗大南瓜子。
由于体重大,蹄印深,显露出威风十足的林中大汉风范。
向导是个采蘑菇老人,跑山四十年。
一眼看出这是头发情期的大公鹿,四百斤往上,饮完水直奔求偶场。
那是长白山北坡最古老的求偶场,去年他还听见马鹿牛吼般长叫。
于是跟鹿迹北行,有它带路,不愁到不了那个深山仙境。
发情期目空一切的大公鹿,在角斗中杀红了眼,见什么撵什么,连误入领地的熊也不放过。
向导说,早年每逢秋季,山上闹哄哄的。
呦呦鹿鸣此起彼伏,鹿角撞击声响遍山林。
偶尔,还能看到大角鹿互相追逐的身影。
十九岁那年,也是这个季节,日头刚卡山,他看见一群小公鹿翻过山梁,个个头顶油亮亮的叉角,像一片落光叶子的小树丛。
晚霞映照下,仿若五彩斑斓秋叶海洋中且沉且浮的珊瑚群。
那群初涉情场的小公鹿统统被凶悍的大角鹿赶出场外,可它们被公鹿的挑战长啸和母鹿的发情气味撩拨得血脉贲张。
观摩种群繁衍大戏的它们,长久地围着求偶场打转,频繁鸣叫,互相顶架,为将来真正的角斗做准备。
这里植被繁茂,水流充沛,是马鹿的世外桃源。
然而四十年过去了,经历一次次盗猎,这里变得如此安静,当年那群茁壮的小公鹿有后代留下吗
这座马鹿求偶场还会响起鹿王的威吼吗
这座山林是马鹿种群艰辛生存史的见证。
其中每一个场景、故事、细节,包括注脚,我都视若珍宝。
途中歇脚时,向导给我讲了一个鹿王的故事: 三十年前,有个林场场长家办喜事。
周围村屯的五个成名猎手不约而至,这五个人平时互不服气,行猎中还暗地拆台。
这回坐同一酒桌,三杯酒下肚,彼此口出狂言,公开叫板。
最终相约第二天一起上山,枪杆子见真章。
进山不久,小径上现鹿群新踪,其中夹杂一头大公鹿两碗口大足迹,是鹿王和它的妻妾群。
望着雪中刨食痕迹和枯木上啃去大半的桦树瘤,猎人知道,雪中觅食鹿群且行且停,很快能和他们会面。
于是,一字排开,持枪跟进。
公平起见,谁见谁打,比眼明枪快。
鲁炮抓阄居正中,走小径稍占便宜,雪薄步轻,先听见鹿打响鼻。
吐噜噜噜噜——觉察危险临近,鹿表达不安并发出警报。
事不宜迟,面前有截枯树桩,鲁炮一脚踏上去,扫到一群灰褐鹿影疾快散开,奔入密林。
小径上只剩大公鹿,它炫耀般昂头仰脖,高抬四肢,睥睨一切地颠颠小跑。
后臀闪动着两团雪白臀斑,一双大叉角摇曳生光,它在吸引猎人,掩护众母鹿脱逃。
好手打鹿不打背后枪。
子弹自后臀贯入,易打炸膛,粪汤外溢,脏内脏丢手艺。
仓促间只能朝后脖颈开火,子弹穿喉,但鹿在颠动,瞄准太难。
想到身边强手环伺,只好一试。
念头及此,鲁炮已出枪——砰。
砰,砰,砰,砰,另外四枪几乎响在一个点上。
鹿应声跄倒,随即挣扎起身,摇摇晃晃逃跑。
大伙儿追到鹿跌倒处,雪地上遗几星血迹和一绺碎毛。
大公鹿中右胁,右边的位置应该是被姜炮打的。
另四枪全走空。
蹄印拐入密林深处,猎手们穷追不舍。
白雪上大滴血迹渐多,陈炮指了指一处雪地留痕,鹿吃雪了。
失血后口渴,估计走不远。
众人打起精神,踏雪声响彻森林。
忽然,一切安静下来,猎手们一动不动,瞪大双眼,呆怔怔看着前方。
二十米开外,鹿倚树站立。
这回看清楚了,这是头八叉角公鹿,高大雄健,足有五百斤。
它目光有些涣散,枪伤在右胁,血淋淋一条弹痕,弹丸豁开肉皮,深深犁出一尺长伤口。
但是,让猎手们惊心的不是鹿,而是它右前足蹬着的那棵一搂多粗的倒木。
外行人看不出名堂,在猎手眼中,倒木中段底部低凹处,杂草后面,现乌黑洞口。
洞口四周,凝结一层厚厚的霜花。
霜花银光烁烁,条条缕缕向四周延伸,那是洞内大动物散发的热气与洞外冷气寒凝而成。
熊仓
他们个个是掏仓打熊的老手,此刻却心口冰凉。
猎行老话:正打熊,旁打猪,后打虎。
猎手们与熊相距二十米,很难一枪击毙冲锋极快的怒熊,装第二弹根本来不及。
所以,掏熊仓打熊,掌枪的主射手身后必须配备第二射手立即补枪,为的是保证猎事成功,同时保护主射手不被熊伤害,此乃猎行铁律。
局势逆转
刚才还在开枪打鹿,现在反过来了,鹿要借熊伤人。
危难当头,必须心齐。
心齐,五条枪是精准的五连发。
心不齐则犯大忌,会出人命。
身处险境,只有打破隔阂,速定主副射手,才能应对险情……可危机从不等人。
咚、咚、咚三声爆响。
大公鹿陡地抖擞精神,奋蹄猛跺倒木。
那是棵干透的橡树,山里人叫响木。
坚蹄跺响木,似重锤敲响鼓。
猎人个个心头剧震,五条枪齐齐举起。
熊紧贴倒木掏洞,又称假性冬眠,洞顶响震,立即惊炸。
它天性护巢,见门口人来,顿时火冒三丈,径直扑出。
猎人在危急中偏生私心,全指望别人打头枪,若打不倒,自己补第二枪保命。
于是当熊吼叫着扑来时,五条枪均未打响。
一切发生得太快,只两三秒,怒熊挟风而至,居中的鲁炮被巨力打翻。
熊当即压上,恶狠狠撕咬,熊低吼和人惨叫响彻森林。
人命关天,四人掐着枪围着战作一团的熊和人打转,却不敢开火,怕伤人。
眼睁睁看着人一动不动,熊飞身翻过倒木逃走,才凑上去。
拽起昏死的鲁炮,急察伤势,全身不见一丝血迹一道伤口,只棉衣被撕烂,绽出大团棉花,原来这是头二十岁往上老得掉光了牙齿的熊爷爷。
老秋时,熊全身要储存十五厘米厚的脂肪层,才能安度六个月冬眠期,为此夏季就开始猛吃增膘。
老掉牙的熊咀嚼困难,膘情单薄,注定活不过这个冬天。
再回头找鹿,早已不见踪影,雪地上徒留下一行大步流星奔逃的踪迹。
鹿王盛年斗群鹿获得交配权,又守护群妻生产育儿,智力胆色果然超群。
它知道领地内有熊筑巢,亦知熊威力及习性,生死关头惊熊出巢,打败猎人。
四人轮流架着散了架的鲁炮下山,心头都压着块沉甸甸的大石头。
真窝囊,半辈子打倒猎物无数,没承想败在一只挨了枪子的伤鹿和一头老掉牙的熊手下。
平时个个自认好汉,可关键时刻露怯,骨子里个顶个是怕死鬼,哪像个真爷们儿
这事如果传出去,保准让大伙儿当笑话讲二三十年。
晚秋,原始林最生机勃勃的当数五颜六色的蘑菇。
随处可见的牛肝菌是最大的一个种类:红艳艳菌盖布满鳞片的血红牛肝菌,通体金褐的绒盖牛肝菌,高大醒目亮黄色的厚环粘盖牛肝菌,菌盖似撒满面包渣棕红色的虎皮乳牛肝菌,暖橙色的网柄牛肝菌。
另一种吸引人的是长在倒木上的橙黄的亚侧耳,老百姓称为冻蘑,经深山水土滋养,个个肉厚盘大,小碟子似的行行排排,倒木上仿佛开满明艳艳的黄花。
路边还有形成各种蘑菇圈的花盖菇,半米高的高环柄菇也是深山一景,在低山带十分罕见。
可惜此行不是寻菇之旅,不然还会寻见红哈蟆菌(毒蝇鹅膏菌)等美丽菌类。
向导忽然往林间拐去,前边的大树上长着一坨白玉似的猴头蘑。
从未见过这么大的猴头蘑,脸盆大小,洁白润泽,菌须上挂满露珠,一团夹杂湿气的浓郁菌香扑面而来。
可惜,蘑菇的侧面被什么动物咬了一口。
向导指指树下,清清楚楚的马鹿足迹,这里是马鹿的势力范围。
脚下铺满落叶的小径模糊难辨,时不时见棕黑色纤细灰喇叭菌与鹿迹相伴,这是条百年鹿径,也是猎手的行猎小径。
在人迹罕见的深山老林,分布着许多这样的荒僻小路,尤其在人类难以攀登的山涧陡崖,通往涧底的小径时隐时现,那是昔日鹿群下涧饮水踩出的小路。
早在人类进入深山之前,众多兽径早已遍布山林。
和人类社会一样,各类野生动物都有自己的领地和行走路线,像熊径、狼道、狍路,连野鸟都有鸟道和领空,其中包括巡猎、觅食、饮水、求偶、逃生等路线。
同时,它们还有公共社区和交通网,如洗浴场、游乐场、草场、迁徙之路。
马鹿高大行健,活动区域大,是动物界的开路先锋。
鹿群走过之后,野猪、狍子、青鼬、狐、熊、虎等动物纷纷利用,逐渐踩出小道。
后来人类进入山林,沿着这些兽径进入大山深处,采参行猎挖药伐木,动物被赶走或打光,兽径变成人行小道。
嗞唷唷呦——唷呦——呦——嗞哞啊——哞噢——噢——噢嗯哦啊——噢啊—— 远方蓦地响起一声曲折悠长野性四溢的神秘叫啸;一阵疾风中林海松涛的持续奏鸣……我惊呆了,用全部身心去聆听那昼思夜想的长调,它来自原始林深处,在落日前的宁静时刻,仿佛有谁把嘴唇凑在一段弯曲的空心木或一根雕镂的兽骨笛上,吹出一曲北方森林的灵魂乐章。
那是一头站在树荫下的雄伟公鹿,举头向天,全身被一口深长的气息紧绷,粗大的脖子、宽阔的胸膛和抽紧的小腹连成一线,把狂野叫啸送上天空。
眼望发出长啸的南方,我不由自主翕动嘴唇,默默练习那曲曲折折的叫声。
它在距我三华里的某处,精力充沛,每隔一两分钟就叫一声。
正等它再发声时,东北方向,又响起一声雄赳赳的拖长啸叫。
又一头雄鹿
它在回应对方的挑战,叫声毫无惧意,直接干脆。
听声音,它离我更近,两华里不到,连叫声结束后的粗重喘息都听得清。
有了新加入的叫声提醒,我索性随着它的叫声,小声完整地叫了一遍。
没想到,这起伏的旋律中有种魔力,一下子把人带了进去,不由忘情打开胸腔,放声长啸起来。
好一场酣畅淋漓的畅叫,想必我与雄鹿有共同的渴求,全身心融化在叫声里。
于是,三头雄鹿,两真一假,在不同方位,相距数里,此伏彼起,你唱我和。
估计我这头“雄鹿”叫得最卖力,鼓胸膛,憋足气,抻长脖,张大嘴,尽全力吼出壮阔鹿歌。
《在乌苏里的莽林中》的德尔苏·乌扎拉听过老虎笨拙地学鹿叫,诱其前来捕杀。
可怎么听都不像,还是憨犷虎声,逗得老头直乐。
我比虎幸运,因为灵魂中有鹿,早化身心急火燎的雄鹿,用叫声与马鹿互通心曲。
最初的惊喜过后,我开始边叫边揣摩鹿歌含义,渐渐悟出鹿歌分三个声部:声音初起乐段尖细婉转,分明是一种切切倾诉,小男孩难为情的悄语低咛,羞怯中带点埋怨,娓娓细述对母鹿的长久思念。
长长的呦呦声渐上扬,声息绵绵,道出难以掩饰的渴求,表达开始大胆炽烈:来吧,快来相会,和我相爱,幸福在等着我们。
传达出它的殷殷相邀。
当婉转起伏的低吟响起时,转入饱含深厚力道的第二声部。
持续低沉的叫啸放宽并高昂,霸气毕露,牛吼般宏大且具坚实的金属声,是豪气万丈的自我宣言:我是身经百战的角斗士,胸宽体阔,正值黄金年龄,强大犄角能撞碎山岩,蹄声震动大地,能同疾风赛跑,飞身跨越山涧,众多公鹿败在我的脚下。
我拥有水肥草美的领地,养育数不清的子女,我将保护你和孩子生活平安。
随着叫啸渐渐达到顶点,达到第三声部高潮。
它释放出全部气力,宽幅声波像一面无形巨旗,声震四野,直冲云霄,汇成傲视群雄的天地告白:这里是我世代相传的家园,我将打败所有对手,拥有年轻的母鹿群,把热血和生命传给后代……收尾的啸声又转深沉重浊,谁敢来,敢吗
来受死吧。
以直通通的威胁性咆哮结束,再次强调自己走向王者巅峰的决心。
一遍又一遍,反复琢磨猜想体会,最后凝成一句直白的表达:我不是普通的鹿,我是伟大的鹿王
听到这叫声,对手们纷纷不战而退,母鹿们蜂拥而至。
如果出现另一头实力相当的骄横公鹿,一场角斗旋即展开。
“刚
”大力撞击似原木相撞,森林为之一震。
公鹿角斗是北方森林最火爆酷烈的战斗,角斗声惊天动地。
两头公鹿似蛮牛抵角撑地,全身肌腱条棱凸起,血红鼓睛,狂喷鼻息,巨角扭绞,劲蹄蹬踏,草皮四溅。
两头发狂公鹿拼死恶斗。
寒暑秋冬,等的就是这一天。
不怕硬角被撞碎,眼睛被戳瞎,腿骨被顶断,心窝被刺穿。
每十头参战的公鹿,总有两头致残,一头死亡。
年轻战鹿精壮旺盛,癫狂。
战斗间隙,鹿喜欢去泥滩凉一凉滚烫的身子,稀泥浸漫肚皮,如抹上一层乌黑锃亮的柏油。
这些头次上阵的公鹿很可怕,不知疼,不怕败,只求生命狂放恣肆。
无论多暴烈的角斗,哪怕战鹿倒下,那些观战的美丽母鹿似乎无动于衷,只把目光盯在得胜长啸的鹿王身上,温驯地靠拢过去,贪婪地嗅闻鹿王散发大量荷尔蒙的爱液,宣告自己是鹿王的伴侣,急不可待得到鹿王的垂幸。
这样的母鹿多达二十头,群拥在鹿王周围。
鹿王细嗅每头母鹿,实则通过气味分析母鹿是否排卵,抓住只有两天的排卵佳期,及时交配。
西伯利亚通古斯族的一支玛涅格尔人,用一种长约两尺细木哨叫奥来风,能逼真模仿母鹿细锐的长声,引诱雄鹿来埋伏的地点。
女真人猎鹿也有哨鹿术,一直沿用到清朝中期。
两种鹿哨形状不同,前者尖锥状,微弯上扬,形似马刀;后者弯如月,管口粗大,形制与古战场上的号角相似,能发出公鹿般雄浑的低音。
两种号角都可与鹿对叫,诱唤鹿前来。
身处荒野,学鹿声与鹿呼应,是人生中极其珍贵的时刻,世间没有几人体验这样的幸福与狂喜。
叫啊叫,不知过了多久,那个急性子鹿知难而退,不再发声。
剩下我和远处那只鹿还沉浸在舒畅对叫中,直到向导把我从沉醉中唤醒。
“别叫了,来啦
”向导指向对面山坡的冷杉林,“刚过岗梁。
” 夕照洒在树冠上,冷杉林上层闪耀着明亮的金色,像燃烧的火光。
下层被山影笼罩,呈无边青墨色。
马鹿冬毛浓灰杂淡栗,与林影同色,难以辨清,直到一棵云杉的树冠轻轻晃动,才看见那对明晃晃大叉角。
远远望去,好似在海面远行的双桅杆,尽染余晖,灿灿生光,这是深山鹿王的华冠啊。
沁凉山风拂来,隐隐挟着杀气。
它来得快,转眼下至半坡,一半鹿角没入山影,时浮时沉。
文献上说,古萨满神帽上插着一对鹿角,角的分支多少决定萨满的品级,初级三,顶级十五,法力逐级递增,能通神并化身各种自然神祇为之代言。
古人造龙汇聚鳄首鹰爪蟒身鹿角诸野生动物最强大武器集萃,鹿角居头顶。
萨满崇尚鹿角的真正原因是:鹿繁殖在金秋,森林收获季。
雄鹿此时性事活跃无比,鹿王的鹿角象征繁殖与丰收。
萨满借鹿角化身精力无限的雄鹿,意即化身繁殖丰收之神。
回过神来眺望,鹿已下至沟底,身体隐在灌丛长草里,只见鹿角轻轻摇晃径直行来。
雄鹿凭叫声低沉雄厚展示实力,强弱立判。
想必它从我上气不接下气的破锣嗓听出,这是个外强中干的家伙,还想骗母鹿
所以打上门来教训一下这笨蛋。
眼见它汹汹而来,向导拽我一下,示意后退。
是呵,发情公鹿一旦暴怒冲锋,利角能穿透人身把人钉在树上,何况它是个罕见的大八叉,属鹿王级。
最大的鹿角高一米八,宽亦同,重三十六公斤,威武非凡。
暮色愈重,山影如墨。
公鹿仿佛全身没入水中,微微发白的鹿角依稀可见,高举两杆鹿角大旗直逼过来。
眼下,已感到它恣意张扬的杀气。
归途中,想起以往与马鹿遭遇的经历,那是在我最喜爱的散步小道。
二○○八年冬,见雪中有公马鹿阔的大蹄印。
自那时起,年年见它足迹。
于是,便有与马鹿蹄迹一同散步的乐趣。
又特意多次清晨或傍晚在山路徘徊,想跟它见面,一直未如愿。
终于在一个秋夜,去寒葱沟听林鸮夜歌,黑暗中与它遭遇。
那条山谷与散步小道隔一道山冈,我太熟悉了。
进原始林不久,前边传来哗啦哗啦拨动草木声。
听声音,这个大动物与我相距约十米。
惊愕中,前方又响起咚咚咚的大力跺地声,这是蹄类动物恫吓对手的典型行为。
马鹿
个头不小
夜色中,从黑黝黝树丛后传来粗重的喘息。
太近了,它随时会闯过树丛冲来。
一切发生得太突然,根本来不及反应,我僵立在原地。
过一会儿,又响起刮擦草木声,听动静,它正转身离去。
悬着的心刚放下,耳边响起哞的一声大吼,充满愤怒,声震四野,是恫吓声。
接着又是一声,又一声……它在吼声中渐行渐远。
野生动物夜视力超人类五倍,甫一照面已看清人形。
幸亏发情期已过,躲过一劫。
向导打断了我的回忆,在一列火山灰沉积的矮崖下,他面对崖壁感叹:“二十多年没来了……这山洞八成还能住。
” 手电光照中,见崖壁中间隐约有凹陷,其上覆一扇旧松枝捆扎的简易门,十分隐蔽。
不由大喜,这是他曾提到的狩猎洞。
急不可待沿崖壁裸露的树根攀爬上去,挪开小门,眼前赫然黑漆漆的洞口,心中不由欢呼:终于遇到一个完好的狩猎洞
深山中,我见过许多猎人搭建的半地穴式地窨子,可惜都由于年深日久塌陷,无法居住。
地窨子对我有种谜样的诱惑:一直想找个完好的简易居所住上几宿,最好有火炕,能深入体会猎人的日常生活与劳作。
同时由于猎人知晓猎物活动区域,会选择方便出猎的地点居住,我还能观察到野生动物影踪。
有一次,我找到一处建在石崖缝中的老窨子,从洞口厚积的苔藓层判断,怕有五十年了,没敢进去,担心有蛇窝。
这回定有收获。
粗看上去,里面的铁炉、工作台、搁架、烟道、木板床铺、储藏仓等一应俱全,只是全被厚厚积尘覆盖。
细看,洞壁上掏出一排放杂物的小方洞,分别摆放着油瓶、盐罐、碗筷、调料等。
靠边的方洞有纸盒,内有十几发子弹。
再看搁架,上面晾几根干鹿筋,还有一具风干的动物尸体,无头无脚,已剥皮开膛,干肉几乎贴在骨骼上,皱巴巴分不清什么动物。
乍看像狗,但腿细且长,个头亦比狗大,是半大的小鹿胴体。
当时,猎人把它当食物,拾掇妥当后放在搁架上待随时取用。
洞壁上挂一串干朽蘑菇,一碰即成粉末,还挂一副四叉鹿角和一捆未用过的钢丝套。
还有,炉子里满当当的劈柴,黑乎乎的饭锅,看不出颜色的铺盖,半袋子米,简直是个小型狩猎博物馆。
这一切引我好奇,也有重大疑问:洞主人似乎突然遗弃洞里的一切,一去不返。
什么原因让他匆忙离开,这可是个过日子的好手。
根据所有迹象判断,我是猎人离去后第一个进洞的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