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谈谈企业所得税税收筹划的目的和意义
根据《财政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值税税率的》(财税〔2018〕32号)规定,自2018年5月1日起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原税率为17%和11%的,分别调整为16%和10%。
那么税率下调之后,对企业的税收筹划有什么影响呢
我们用案例来具体说明。
【案例】甲公司为从事货物加工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加工的货物及采购的原材料适用增值税率为17%,城建税税率为7%,教育费附加的征收率为3%,地方教育费附加的征收率为2%,企业未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适用企业所得税率为25%。
根据2018年度财务预算,甲公司5月-12月销售收入100 000万元,销售成本80 000万元。
为简化分析,假定企业当月购进原材料全部加工成产品并销售,在销售成本中人工成本占总成本的比重为20%,暂不考虑其他费用因素的影响。
本案例分析企业经营中购销合同标的分别是否含增值税,按税改前后(增值税税率从17%降至16%)两种情形进行比较。
情形一:以不含增值税价格作为标的签订合同即企业签订购销合同均是以不含增值税价格作为合同标的,且合同期限覆盖2018年全年,预计税改后仍按原合同继续执行。
1.按税改前政策。
2018年5月-12月,实现销售收入100 000万元,销项税额17 000万元(100 000×17%)。
相应发生销售成本80 000万元。
其中,人工成本16 000万元(80 000×20%),扣除人工成本后的原材料成本64 000万元(80 000-16 000);因企业未采取劳务派遣等外包用工方式,人工成本不涉及进项税额抵扣,故进项税额为10 880万元(64 000×17%)。
这期间应缴纳增值税为6 120万元(17 000-10 880)。
2.按税改后政策。
2018年5月-12月,实现销售收入100 000万元,销项税额16 000万元(100 000×16%)。
相应发生销售成本80 000万元,扣除人工成本后的原材料成本64 000万元,进项税额10 240万元(64 000×16%)。
期间应缴纳增值税为5 760万元(16 000-10 240)。
3.增值税变化。
税改后政策与税改前政策相比较,甲公司应缴纳增值税减少了360万元(6 120-5 760)。
4.利润变化。
因企业签订购销合同均是以不含增值税价格作为合同标的,故销售收入、销售成本在税改前后不会发生变化。
但是由于应缴纳的增值税减少,其相应的城建税及附加税费减少了43.2万元〔360×(7%+3%+2%)〕,故该期间利润增加43.2万元。
情形二:以含增值税价格作为标的签订合同即企业签订的购销合同均是以含增值税价格作为标的,且合同期限覆盖2018年全年,预计税改后仍按原合同继续执行。
1.按税改前政策。
与情形一的计算相同,即应缴纳增值税为6 120万元。
2.按税改后政策。
由于是以含增值税价格作为标的签订合同,在货物适用的增值税率发生变化时,其对应的收入和成本会发生变化。
2018年5月-12月,按照税改前所签订的合同约定以含税价作为标的,则含税销售额在税改前后均不变,为117 000万元〔100 000×(1+17%)〕,税改后实现的销售收入将变为10 0862.07万元〔117 000÷(1+16%)〕,销项税额为16 137.93万元(100 862.07×16%)。
发生的销售成本中,人工成本在税改前后均不变,为16 000万元,扣除人工成本后原材料成本的含税金额在税改前后均不变,为74 880万元〔64 000×(1+17%)〕,税改后将变为64 551.72万元〔74 880÷(1+16%)〕,则发生的销售成本将变为80 551.72万元(16 000+64 551.72),进项税额为10 328.28万元(64 551.72×16%)。
应缴纳增值税为5 809.65万元(16 137.93-10 328.28)。
3.增值税变化。
税改后政策与税改前政策相比较,甲公司应缴纳增值税减少了310.35万元(6 120-5 809.65)。
4.利润变化。
相比于税改前,税改后销售收入增加862.07万元(100 862.07-100 000),销售成本增加551.72万元(80 551.72-80 000)。
因应缴纳的增值税减少,其相应的城建税及附加税费也减少了37.24万元〔310.35×(7%+3%+2%)〕,故该期间利润增加了347.59万元(862.07-551.72+37.24)。
对处于增值税抵扣链条中间环节的甲公司而言,相比于情形一,情形二获利更多。
【案例总结】企业间的合作是共赢,面对国家出台的减税大礼包,合作双方应主动协商,共同分享税改政策红利。
1.全面分析,积极应对。
此次税改不但涉及案例中17%的增值税税率下调,还涉及11%的增值税税率下调和统一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等政策的变化。
企业应积极关注政策变化,全面梳理已签订的各项采购、销售和服务合同,分析税改对企业的影响,既要考虑对自身的影响,还要考虑对合作方的影响。
对已签订尚未执行的合同,企业可积极与合作方协商,约定如果在税改后实施合同,按照合作双赢原则,考虑在标的价格或质量等方面做相应变动,以共享税改政策红利。
比如,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统一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通知》(财税〔2018〕33号)第一条规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500万元及以下。
第二条规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八条规定,已登记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单位和个人,在2018年12月31日前,可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其未抵扣的进项税额作转出处理。
如果企业是正在执行合同的合作方,根据新政策由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应如何继续履行合同
可考虑以原合同的不含增值税报价为基础协商修改合同。
2.妥善处理好过渡期交易。
如前述案例分析,因增值税税率的降低,税改前以含增值税价格为标的签订的合同,在税改后对销售方而言获利多些,对购进方而言获利要少些。
因为此次税改新政从2018年5月1日起实施,在新政实施前,即2018年4月这个过渡期内实施的合同,如果是以含增值税价格作为合同标的的采购事项,应尽量执行,避免税改后执行,导致出现可抵扣的进项税额减少,且购进成本增加的不利现象出现。
反之,对于销售合同,如果购进方许可,可考虑适度延后。
3.完善合同标的定价方式。
为应对国家对增值税税率由三档简并至两档的政策预期变化,企业应及时修改采购制度,除国家有特殊规定外,拟采购项目招标的标书等可用不含增值税的报价为基础进行比价。
对尚未签订的采购合同,也可约定以不含增值税价为合同标的。
4.积极响应,让利于民。
对处于增值税抵扣链条最终环节的企业,可考虑通过提高产品(服务)品质、适当降低价格等方法,提高产品竞争力。
税收学习心得 有知道的吗
我就只学了 流转税累地 还是挺简单地 主要就是 记住免税 低税项目 还得反反复复地 我就是 老师讲了能有5 6 遍 我才记牢 慢慢学吧
学习纳税筹划的体会
纳税筹划和税收筹划与实务不知道是否一样。
我现在学的是税收筹划与实务。
在这门课里,我所学到的知识很少,因为本人很少听课。
但是,在最后的课程里,我们小组做了一个演讲,叫做:从税收筹划的角度看企业组织形式。
从中呢,我得知了如果要想办一个企业,除了资金、组织人员,企业形式等重要项目之外,还有一个更重要的就是税收筹划,因为它关系到整个企业的发展情况。
它可能是后期才体现出来的,也可能是在最初的时候就会体现出来。
如果在后期才体现出来,那么想挽救企来就比较困难了。
所以,我从中知道,想要办好一个企业是不容易,必须考虑多方面,税收方面不可忽略。
寻找关于税务方面的书籍
建议购买注册税务师的考试教材,虽然可能因为你的工作年限不够,不能参加考试,但是可以买一套做为参考书;注册税务师的教材唯一的缺陷:可以作为参考书,但是不能做为工具书,因为注税教材上,只有所得税法、增值税条例这些基本法规。
书上的相关政策没有具体的文件号。
但是做为初学者已经足够了。
注册税务师教材分为:5本,税法的内容主要是《税法一》和《税法二》《税法一》:内容包括税法基本原理、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资源税、车辆购置税、关税;《税法二》内容包括: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房产税、车船税、契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其他三本教材是《财务与会计》、《税收与法律》、《税收代理实务》
对纳税筹划的理解 不少于500字
1、机会成本:顾名思义就是为了获取某种机会而消耗的人力、财力和物力。
简单的解释并不能感受到其真正的含义。
原因是:机会成本的耗费是有形的,但给人的感觉是无形的。
似乎机会成本的耗费是天经地义的,有没有机会都要花费。
我们关心机会成本就好像我们到某旅游胜地去玩,不能只关心门票,还要关心食、住、行一样。
机会成本:使用一种资源的机会成本是指把该资源投入某一特定用途以后所放弃的在其他用途中所能获得的最大利益。
它和一般成本的区别就在于它是一种未沉淀成本,即未实际发生的成本,而一般成本则是一种沉淀成本。
2、举例说明: 机会成本是指从事某一种业务而损失别的业务的代价。
例如一块土地本来是可以种小麦的,但现在种了大豆,那末大豆的机会成本就是本来可以种小麦而得的收益;再如我们在前面提到的例子,这个企业拥有500万元资金,如果用于别的一项投资,企业可以获利500 000元,但现在只获利400 000元,可见,获利400 000元的投资的机会成本是500 000元,净损失100 000元。
可见,机会成本不是指实际的货币开支,而是指本来可以得到,但实际没有得到的损失。
机会成本也可以说是由于经营了某项业务而放弃了除此项业务之外的最好(从收益角度看)的业务的损失。
我们从事企业经营决策必须懂得机会成本的概念,这样才能真正评价企业投资究竟是否最为有利,到底是最大限度地获得了经济效益,还是并没有做到。
这里,我们要引申出经济利润和亏损的概念: “经济利润(亏损)=会计利润-机会成本 “如果上述结果是正数,说明企业获得了经济利润;如果上述结果是负数,说明企业蒙受了经济亏损。
继续引用上例,企业的会计利润为400 000元,机会成本为500 000元,两者相抵的结果,企业是蒙受了经济亏损100 000元。
” 根据以上定义的“机会成本”概念,我们不难知道它有以下特性: (1)机会成本不是指实际的货币支出, (2)机会成本是除此项业务之外的最好的业务收益。
所以,机会成本实际上是属于“收益”概念,不属于“成本”概念范畴。
“成本”是指投入、消耗,“收益”通常指产出与成本的相对关系。
把收益取个成本的名称,当然也未尝不可,但其经济意义仍然是收益。
纳税筹划的学习心得200字
税务会计学习心得体会导读:本文税务会计学习心得体会,仅供参考,如果能帮助到您,欢迎点评和分享。
今年选修了税务会计这门课,除了课堂上老师的讲解外,我在网上还粗略的看过其他的关于税务会计的一些知识。
以下是我对税务会计的一些心得体会,基本认识和感想。
税务的种类五花八门,计税方式也是多种多样。
而我学习了税务会计的一个最大感受就是我们每天的各项生活都与税务相联系。
每个人都在不停的缴纳各种税,尤其要指出的是这是在不知不觉中的。
因为我国的消费品的价格中已经包含了税费,没有单独列出来。
我认为大多数税务都可以转嫁到最后一环节由消费者承受。
最后最大的得益人绝对不是普通老百姓。
以前曾听说过这么一个理论,说一件衣服的价格到最后卖到消费者手里时,其中一半都是税费,随着生产加工中税务层层累计,只是累坏了消费者。
物价这么高,也没见到有什么减税的政策,不知道税务方面有什么想法啊,估计是避免谈论吧。
税务会计是进行税务筹划、税金核算和纳税申报。
主要包括经营收入的确认、成本费用的计算、经营成果的确定、税额的计算、税款解缴、罚金缴纳和税收减免等业务的会计处理,主要是帮助企业核定应缴税款的。
会计工作要求从业人员具有丰富的税务知识和很强的实践能力,税务会计从字面上理解就是关于缴纳税务的会计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