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求热爱生命读后感700字
可以说,《热爱生命》描述的是一个淘金者的故事。
主人公独行于茫茫旷野上,他的同伴离他远去了,他陷入了困顿中。
他该何去何从
那时,他拥有的东西不多。
一个疲惫不堪的身躯,不知道还能撑多久;一个沉重的包袱,那似乎是他身上最贵重的东西——黄金,此时于他无益,甚至是足以致命的东西,这是个太大的累赘;一支猎枪,这是他防身的武器,却找不出一根子弹;还有那丰富的幻想力,他曾设想比尔会在前方等着他并与他一起南下,结果比尔早死于狼口。
饥饿的他也曾设想美美地吃上一顿鹿肉,却可望不可及。
严峻的事实使他更感饥饿。
丰富的幻想力在严酷的现实面前一次又一次受重创;他唯一可以感爱到的实在的依靠是那67根火柴,它曾温暖那颗失落无助的心,并给他以前行的些许勇气,所以他视如珍宝般地小心包裹。
文中有一个细节,他将 那67根火柴数了4、5次仍“意犹未尽”地想再数数,这有点卑琐的举动也许看起来会很可笑,可是火,对于处在那样未知的、恐怖的自然界里,是多么重要的工具和能源。
他珍惜火柴,因为他珍惜他的生命。
那时,威胁他生命的因素很多。
首先是孤独,孤独意味着无助。
无助地行走在危机四伏的旷野中,孤独一次又一次企图吞噬这个单薄的生命。
其次是饥饿,饥饿是无法用言语形容的,他只能靠桨果之类充饥度日,而这些东西又是稀少的,他只有在饥饿的死亡线上挣扎着,以致在获救后,他歇斯底里地囤积食物的行为也能让人感受到当初的饥饿是怎样胁迫着他的生命。
最后是狼群的威胁;狼群在他周围频频出现,他也曾看到狼群捕食时那撕咬的血腥。
当他面对同伴的尸骨时,那种感觉就更深切了,因为那昭示了他的命运。
他与那头病狼之间存在一种竞争关系,他们为生存权利而战,谁倒下来就意味着对方的胜利。
环境逼迫主人公回到那个茹毛饮血的原始时代,因为适者生存。
文中没有言说的是对生活的渴望,主人公用行动证实了一切。
在生存信念的感召下,他无所不能。
因为有信念,即使过着风餐露宿,食不裹腹的日子,他仍坚持着;因为有信念,取舍就有了原则。
再耀眼的黄金的光辉此时也显得暗淡了。
因为有信念,无惧路途的艰险,无畏敌手的凶猛。
《热爱生命》制造了一个绝境,在这样的绝境中主人公通过自己的行动,在他寻找求生之路的过程中,我们也抽丝剥茧地看到了生命的原意。
不是对财富的迷恋,不是对飞黄腾达的向往,仅仅是为了活着。
是的,就是为了活着,虽然听起来是那么简单,但它却是一直支撑着主人公的支柱,对生命本身的渴求,使他的咆哮能吓退一只熊并在最后咬死了病狼。
读到这里,我突然想到我们常常也会为平庸中的一点升迁或占有而趾高气扬吧,也会为贫穷时的一点不公或失去而气急败坏吧,难道这就是生命的意义或生活的全部
生活中越来越多的欲望只会让人更加头脑发热,更加迷茫。
对一些得失、荣辱,我们之所以有的时候无法看得开,恰恰在于我们把它们放到了放大镜下面,于是它们成了我们眼中的一切。
我们总会因为“为什么别人有而我没有”焦虑过,因为“为什么该我有而我没有”气愤过,也许这些想法本身并没有对错,但在这一切都无法实现或在短时间内无法实现的时候,我们又何妨把它们统统放入生命的本意这个前提下,把它们和活着的幸福比较,把它们和人生的漫漫旅途比较
可能这会让我们更心安理得一些吧。
当然,我更钦佩的是主人公即使在这样无助的关头依然能维持一个人的尊严——他没有为了活下去而去啃食同伴的尸骨。
在他的生命受到如此严重威胁的时候,当饥饿在不断榨干他的生命的时候,他能有这样的举动实在令人感佩,我想假如他在这时去吮了同伴的骨头,那么这个故事便不会如此深刻地打动人心,甚至有些让人厌恶。
正是因为在这样生死存亡的关头,主人公所表现出的人性而不是兽性,让我感动于生命的伟大。
(二) 不过,当我面对小说中那个抛弃了同伴的比尔时,我又无法认定他就是一个坏人,认定人性在他身上展现的就是恶的一面。
因为小说毕竟是虚构的,我不知道真实的生活会是怎样,如果我是比尔,在那样的环境中我会怎么做
是不是一样会弃他人于不顾,因为我也想活下去,而受伤的同伴在那时是否就成为了我的累赘
一样是为了求生,一样是对生命的渴望,我真的能大义凛然地谴责比尔的行为吗
什么是善,什么又是恶
我又想到,如果是在中国的小说、电视剧里,可能我们更多地会看到这样的情节:两个同伴在面对生死威胁时,那个受伤的总会含着眼泪说:“你走吧,别管我了。
”而另一个一定会怒不可遏地大吼道:“我绝不会丢下你,背也要把你背出去”或者“要死也要死在一块儿”之类的豪言壮语,最后的结局又大多是好人有好报,两个人一起化险为夷。
但是,这真实吗
是普遍存在于人性中的东西吗
还是比尔的做法才代表了绝大多数人的选择呢
在中国从小的教育中,好像好人总是不怕死的,在面对民族大义和各种原则的时候,他不习惯妥协,喜欢把自己的生命置之度外。
而坏人大都离不开贪生怕死的套路。
好像比尔求生这件事情本身,就足以支持我们对他做出道德上的审判了。
可是,人活在这个世界上的动机有很多,有的人是为了一日三餐,有的人是为了拯救全人类,我觉得既然法律面前人人平等,那么这个法律上的平等,就并没有考虑道德上的因素。
不能因为一个人怕死,就判他有罪,不能因为一个人的行为不能给你以感动,就否定他求生的权利。
最起码,善与恶的界限不能这样简单地划分。
而生命究竟有多大的潜质,究竟能在多大的程度上展示出它美好灿烂而不是丑陋邪恶的一面,我觉得是我们的教育和德育应该认真思考的。
尤其是我们平日的教育环境往往是和平安定的,它掩盖了一些潜在的危机,使我们看不出一些深层的本质;而真正展现出这些本质的时候,往往是一些危急关头,这些时候,既是对教育最好的检验,却又是教育最无力的时候。
教育的作用在这样的关头是会获得理想的回报,还是无情的打击,关键是我们在日常的生活中究竟是怎样教育孩子的。
思考有很多,却总是理不清头绪,无法清晰记录,是遗憾,也是继续思考的动力。
讨论 热爱生命,是每一个生命体最基本、最不可缺少的基质,也是自己最不可放弃的权利,也是自己最不可让渡的责任。
热爱自己的生命,热爱生命世界,乃是教育最不可背叛的基点。
教育,唤醒人对自己生命的热爱,无论是对教师、校长还是学生。
承担起自己生命的责任,如这里的主人公一般。
完整地说:“自己”热爱生命、包括自己的生命
生命之谜的读后感700
《生命之谜》的读后感 今天我读了叫《生命之谜》的书,让我受益匪浅。
生命,是这个世界上最难懂的东西。
读了这本书,它让我明白了许多东西,比如:地球上的生命起源,最早的生命是一个细胞;人类的祖先是古猿;生命诞生需要水和阳光;我们人类因为会使用工具,所以进化成高等动物...... 大自然,是一个奇妙的地方。
每个区域都有一个“生物链”,谁吃谁,都有规则。
如果一个种族没有敌人,它就会被大自然淘汰;反之,它就会渐渐强盛起来。
有时盲目地把外来物种引进一个区域,那它就会破坏这里的生态平衡。
这本书有些部分还说:有些物种因为人为原因,已经快灭绝了。
比如:采矿、伐木、捕杀等。
所以希望不要再破坏生态平衡了
再这样下去,说不定我们人类以后就会被 自己毁来了呢
这本书让我知道了许多知识,不过还有太多未解之谜等着我们去探索,所以我们现在一定好好学习
读《生命生命》有感
生命竟然如此可贵
就连动植物都如此的珍惜自己的生命,何况我们人类呢
,凌寒独自开。
冬天里,寒风刺骨,唯有一朵花还在傲然挺立,它就是---梅花。
生命力极强的梅花在风雪交加的冬天,依然活得很精彩,它让自己充满无限的价值,它的一生也再无遗憾。
瞧
一朵娇小的梅花,对自己的生命是多么珍惜。
再看看我们自己,有多少人是在浪费时间,又有多少人在自己的生命里留下精彩呢
我在网上看到里一篇文章,其作者是台湾着名女作家--。
12岁病魔就跟着她了,饱受病痛煎熬的,对生命的热爱从未停息,她用手中的笔来歌颂对璀璨生命的热爱。
她写的(生命生命)让多少读者看完后心潮澎湃,思绪万千,并懂得了生命的珍贵。
那也包括我在内。
文章并没有从正面回答“生命是什么
”,而是通过“飞蛾”、“瓜苗在石砖下生长”、“倾听自己的心跳”这三个例子来体现生命的珍贵。
字里行间洋溢着乐观和豁达,不向任何苦难、灾难低头的坚韧精神。
生活中,也有人和一样对生活充满希望,对生命充满热爱。
19世纪美国盲聋女作家,她以自强不息的顽强毅力,以优异的成绩毕业于美国哈弗女子学院。
她的成就令世人震惊
和她们恰恰相反的人,就在浪费时间,浪费生命。
那些人就是整天无所事事,虚度年华,喝酒跳舞、上网聊天,泡在网吧的四肢发达、头脑简单,无志向的青年们。
如果把杏林子、和他们进行比较,他们就不觉得羞愧、惭愧吗
我不想做虚度年华的人,也希望所有人都不要轻视生命,要对自己的生命负责,不能白白糟蹋自己的生命;要让有限的生命体现出无限的价值…… 生命是短暂的,也是宝贵的,我们应该珍惜自己的生命,让自己活得更有价值
让我们再一次记住杏林子的话“从那一刻起,我应许自己,绝不辜负生命,绝不让它从我手中白白流失。
不论未来的命运如何,遇福遇祸,或喜或忧,我都愿意为它奋斗,勇敢地活下去。
读《生命生命》这篇课文的读后感的作文怎么写
《生命 生命》读后感 在四年级语文课本下册,有一篇文章,名叫《生命 生命》。
本文作者在文中举出了三个例子来描述生命对她的震撼。
她首先描写飞蛾在她手中的跃动,及飞蛾那种求生的欲望,令她震惊。
然后她又描写了香瓜子掉进了砖缝中,在没有阳光、没有泥土的情况下,不屈向上、茁壮生长的情状,不得不让作者由衷赞叹它那无比顽强的生命力,即使它仅仅只活了几天。
还用医生的听诊器,静听自己的心跳,此时,她才感觉到这是她的生命,而且仅仅属于她自己的。
她可以好好地使用它,也可以白白地糟蹋它,这一切全凭她自己决定。
他感受到,生命虽然短暂,但是,我们可以让有限的生命体现出无限的价值。
.凯勒虽然是个盲人,但他没有自暴自弃,而是极其乐观地面对,并利用触觉发现了数以百计的有趣东西。
他可以用手摸出树叶精巧的,还可以摸出银铧光润的细皮,或者松树粗糙、凸凹不平的硬皮。
总之,他乐观地面对一切,珍惜自己的生命,不让它白白流失,使自己活得更加光彩有力
这篇文章让我感受到生命的宝贵和重要性,我们一定要让它变得有意义,不能让它白白浪费。
读后感 读了(生命生命)这篇课文,我心潮起伏,喜欢上着篇课文。
作者通过些有着强烈求生欲望的飞蛾;不屈向上,茁壮生长的香瓜子和她一声声沉稳而又规律的心跳,让我懂得生命只有一次,要好好珍惜生命。
有些时候,我在想:如果这个社会上,每个人都珍惜生命,不做自杀的行为,不做损人利己的事,那这个社会就真的会更美丽,我们过的也很幸福。
如果我们在还活着的时候,多做一些助人为乐的事,那真应了这句有限的生命体现出无限的价值。
当我查看杏林子的资料后,我更是感概万分。
杏林子12岁就得了类风湿性关节炎,从那时起,她手不能抬,头不能转,脚不能走。
可她在残酷的挑战面前没有沮丧和沉沦,她以坚强的毅力自学了许许多多的科学知识,成为了一位出色的作家。
她先出版了四十多本书,最震撼人心的是:杏林子把所有稿费都捐给了残疾人福利基金会。
读了着篇课文,我知道了生命的意义是什么:是奋斗,是贡献,更是有勇气的去面对生活
生命的力量作文,600字--800字的哦
不要读后感的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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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要习惯一个人》书中共有19篇成长故事,写了蕊希25岁这一年经历的欢乐和痛苦。
写给每一个爱过哭过失去过,但却依然在努力成长的我们。
书中第16篇故事:居有定所,却也浪迹天涯给我的印象最深刻。
我们都是从小孩子慢慢长成大人,从天真无邪变得心思缜密。
长大后学习、工作开始有了压力,报喜不报忧变成了我们通用的模式,有时候虽然回到了家中,却依旧觉得孤单。
有了压力开始学会自己一个人慢慢消化,吃顿美食、唱首歌曲、跑步等等,睡一觉又会满血复活了。
生命的过程就是在无数的磨难中完成一次次洗礼,如同凤凰涅一样,正是那些困难激发了自己内心的无限潜能。
我们每个人都会经历别人未曾想象的痛苦,而这些也都是生活必须经历的过程,我们要学会适应,学会承受,慢慢的学会去克服它、去征服它。
然后我们都会变成了不起的自己,一个人也不畏惧艰难险阻。
总要习惯一个人,一个人去面对一切。
一个人没有你想象的那么困难,只要你学会自我调节、放宽心态,我相信这些不欢乐的日子,慢慢都会过去。
一个人也能活的天真与骄傲,一个人也可以无惧岁月的风霜,露出真挚的笑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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