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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界限读后感

时间:2013-05-15 00:58

六百字读后感

《三毛流浪记》读后感600字《三毛流浪记》是漫画家张乐平创作的漫画小说.我读了《三毛流浪记》这本书让我感到三毛很可怜,三毛在旧社会四处流浪,他把垃圾桶当成床,把报子当成被子,把温暖的太阳当成爸爸,把纯洁的月亮当成妈妈.三毛来到烤鸭店,没有钱只能看不能吃,饿了就把腰带系紧,有时三毛还被富人家的孩子欺负,他们在三毛跟前吃烤鸭,让三毛直流口水.三毛没有钱买果汁,就把橘子泡在水里喝.三毛尝尽了我们无法想像的苦,如果我过他那样的生活,我一天也活不下去了,我真佩服三毛的坚强.在解放前的旧社会里,三毛是一个多么可怜的人,但他很坚强.因为他帮人擦皮鞋,最后他的工具和钱都被别人给拿走了.但他不泄气,又去卖报纸.第一次,因为他跑得太慢,他到人群中的时候,发现每一个人手上都拿着一张报纸在看,于是他就把旧报纸当废纸卖给小贩.第二次,三毛一拿到报纸就往人多的地方跑,不一会儿功夫,报纸全卖掉了.三毛永不放弃的精神和求生的勇气值得我学习.“天寒地冻,三毛还是一身短衫短裤,冻得他浑身发抖.路边梧桐树都被包上了御寒的稻草,可叹三毛啊!”看到这里让我想到在冬天,父母怕我冻着总是让我穿的厚厚的.记得有一次突然降温,家里人来接我的时候,居然又带了一件厚衣服及时的给我添上.“三毛躺在街檐下睡觉,一阵风吹来,雨水飘进来打湿了三毛,他便往里面挪.可是风愈来愈大,雨愈来愈斜,雨水还是淋到了他,三毛只能贴着墙根站着.”看到这里让我想到在睡觉时我有可以避风挡雨的房子.如果回到三毛的年代,我一定要帮助三毛,让他过上幸福的生活.现在我要向三毛学习,做一个又聪明、又善良、又坚强的人.想想过去,比比现在,国家的面貌和人民的生活都起了很大的变化,我要珍惜现在来之不易的幸福生活,好好学习.——《鲁滨逊漂流记》读后感600字鲁滨逊在冒险,我在记录他的游历.一次次惊心动魄的险历;一个个百思不解的难题;一次次伟大成功的突破,都令我心入书中.主人公鲁滨逊令我值得给予崇高的敬佩,也告诉了我他的“经验”,他是我成长中的伴侣与导师.鲁滨逊出生于一六三二年,英国约克市的一个经济良好的家庭.他的梦想是出海远航.于是,他在朋友的帮助下,不顾父亲的劝告,放弃了中产阶层美好的生活,第一次登上了一艘大货船.但由于海上狂风怒号,大船沉了.幸运的鲁滨逊乘着预备的小舟,划向了海岸.而他没有因第一次航海的失败而胆怯,又一次登上了一艘开往非洲的大船.这次似乎比上一次更加糟糕.他们的船遇上了海盗,鲁滨逊被俘虏成了海盗头的仆人.他负责耕种海盗的田地,为海盗打水、做饭.然而他的航海之梦并没有灰飞烟散.他一直在寻找机会……终于有一天,海盗头命令他去捕鱼,他心想:这正是逃跑的机会.他驾着小船逃向大海,之后被一艘西班牙船送到了巴西.在巴西,他又一次踏上航海之旅,不幸的是,这艘船在一片孤岛的边上搁浅了.一股震耳欲聋的海浪冲翻了大船,唯有鲁滨逊一人幸运地游到了孤岛上.可想而知,岛上孤独寂寞的生活,犹如白天的黑暗.他物色了一个好地方——一座大石头,一片茂密的森林,一个能眺望海景的小丘.鲁滨逊用小刀将大树削成一根根木杆,再一个个排成一圈,成了一圈围栏,就像一位位战士保卫自己.之后,他用从船上带回的炸弹,将那块大石头炸成了一个洞,这就筑成了自己的“公寓”.他又做了许多许多——用岛上的陶土捏成各种器具;找了一块田地种庄稼;捕捉羊、狗当宠物养.经过他两三年的辛苦努力,一片“美丽的家园”筑成了.一个偶然的机会,他又救了一个逃到荒岛上的野人,这个野人为了报答救命之恩,发誓从此忠心于他.由于救野人的时间是星期五,所以就给野人起名为星期五.鲁滨逊和星期五一起生活.最终,他们俩救助了一位船搁浅了的船长,并与他联手抢了一艘船,离开了荒岛,返回了家乡.细数一下,鲁滨逊在这座荒岛上生活了整整三十年.这三十年的苦难与欢乐,都告诉了我——自己的梦想是不可摧毁的,要真正实现梦想,有时要冲破千难万险.来到荒岛,是一种痛苦,而鲁滨逊却从中找到了乐趣.我们在面对生活的难题时,难道不应该乐观面对吗?这本家喻户晓的《鲁滨逊漂流记》,是最令我欢乐的一本书,是一本鼓励我战胜困难的宝典,更是我成长中的导航伴侣!《小飞侠彼得潘》读后感600字在这之前,我一直不相信神仙之说.但看完了这本书才让我认识到——相信有就会发生.《小飞侠彼得潘》是英国的詹姆斯?巴里为我们大家创作的.这本书给我的心灵带来了很大的震撼.同时我也不得不佩服詹姆斯?巴里那丰富的想象力.这本书生动、详细地介绍了温迪和彼得潘还有一群可爱的孩子们一起经历的探险.还有那些温馨的、快乐的场面,让我也随着故事的发展心情时起时伏.表情也随之变换,时而紧皱眉头;时而开怀大笑;又时而热泪盈眶.可以肯定的一点是,这本书的作者詹姆斯?巴里是十分成功的.这个故事是这样拉开序幕的:一天夜里,四岁的温迪在她的屋里发现了一个穿着绿叶衣的小男孩——彼得潘,他们彼此作了介绍后就成了好朋友.在彼得潘的劝说下温迪带着她的两个弟弟跟随着彼得潘一起飞往了属于每个孩子的想象世界——乌有岛.在那里他们开始了一段令人回味的旅程.当我读到岛上的孩子们为温迪建造一幢美丽的房子时,我是多么的感动和羡慕.能够得到一幢根据自己意愿建造的房子是每一个孩子都梦想的事情,我同时也为温迪感到快乐.而当他们智斗凶恶的胡克船长时,我有身临其境似的与他们“并肩作战”我一边看,也一边为他们的出逃而“出谋划策”.同时也为他们的胜利而欢呼雀跃.后来当我看到彼得潘的美丽小神仙——小叮当时,也不由得想起我自己也会有一个时刻守护在我身边的小神仙,这又让我感到极其的兴奋.看完这本书之后,我意犹未尽,并且明白了相信有就会发生!我于是也像其他孩子们一样憧憬起与温迪一样的经历来!《稻草人》读后感600字“读一本好书,就是和一位高尚的人谈话.”近几天,我又看完了一本好书——《稻草人》,合上书本,我意犹未尽.《稻草人》中有许多感人的故事,“一粒种子”、“祥哥的胡琴”、“将来做什么”、“月娘娘的亲事”……令人沉醉.其中,我印象最深刻的要数“一粒种子”了.“一粒种子”讲的是世界有一粒核桃大的种子,而且是唯一的一颗种子,这颗种子极其珍贵.国王得到了,非常开心,把它当成宝贝似的供养,等待奇迹的出现,但最终失败了,只好不耐烦地扔掉了;富翁得到了,非常骄傲,也精心地照料它,可是几个月过去了,没有创造出他所期待的奇迹,只好无奈地抛到别的地方;商人看到了,就把种子种起来,用最好的肥料照顾它,盼呀盼呀,最后又没戏了,就往街上一丢;又被一位军人拿到了,同样也用以上几位的方式供养,等呀盼呀,一等就是一年多,最终还是没能养成,于是,他马上用力一扔,种子坐了快速飞机,直往麦田;最后,被一位年轻的农夫拿起来,农夫种下种子,任其自然成长,终于,种子长成了参天大树,大树发出的浓郁香味,让人们脸上绽放出和平的微笑.每一种生物都有自己的生存规律,如果违背了这种规律,就会产生反效应.种子的成长也需要适合它的环境和适合它的人选.文中的国王、富翁、商人、军人就因为没有懂得这种规律,所以没有把种子养大.同时,国王、富翁、商人、军人供养种子的方式,让我想到了现在许多溺爱子女的父母,他们把自己的孩子当做宝贝一样供养,不愁吃,不愁穿,不需劳动……我想:温室里长大的孩子会强大吗?他们不正像那一次次被抛弃的种子,永远也长不大.就像那最后长成参天大树的种子一样,只有经历风雨,才可能茁壮成长.从这本书中,我确实收获了许多,有做人的道理,有学习生活的态度,有生活的常识……是的,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所以我不会放过任何一个可以读书学习的机会!《雷锋的故事》读后感600字雷锋!早已如雷贯耳!家中的爸妈、学校的老师都在不停地向我诉说着他的点点滴滴!同时,我也被他的故事产生了强大的好奇心!正巧,一天早上有幸来到《光明书店》,不加思索的我目光就直接锁定了《雷锋的故事》一书.一到家,便迫不及待地津津有味的“品”了起来,一“品”究竟!雷锋,出生在1940年的一个冬天,那是资本主义压迫老百姓的年代.雷锋有一个哥哥和一个弟弟,在他5岁时,父亲因无钱治病,含恨离开了人世.不久,母亲也因受不了重重的压迫悬梁自尽了,至于哥哥和弟弟也活活地被饿死了.雷锋一直过着苦难的童年.直到1949年新中国成立后,是毛主席爷爷和共产党救了雷锋,不仅圆了他进学堂读书、学写字的梦,还指引他走上了革命的道路并不负众望取得了优秀党员的称号!他一心效国,做出了许多丰功伟绩的事迹!雷锋的艰苦朴素、钉子精神都深入人心,在他的日记里有这么一段话:人的生命是有限的,可是,为人民服务是无限的,我要把有限的生命,投入到无限的“为人民服务”之中去……,像这样经典的文字还很多,这不仅是他的崇高愿望,更是他身体力行的实践!好景不长,在一次公差时不幸牺牲了,时年二十二岁,在出殡的那天,他生前的首长、战友、还有抚顺的工人、农民、学生……近达十万人流着泪、满怀悲痛地护送他走完了最后一段路程!我强忍泪水终于把这本书看完了,也终于知道雷锋这名字为何在人们心中这样根深蒂固!不是名字,而是他的为人,是他“舍小我为大我”的精神在我们的心中烙下了永不消失的烙印!让我们永远记住这个人——雷锋!再回头看看我们这一代的公主皇帝们的生活要比雷锋幸运、幸福一万倍乃至上亿倍!我们要珍惜现在所拥有的一切.所以,我下定决心要好好学文化,学本领,更要向雷锋叔叔学习:学习他无论遇到多大多险的困难,勇往直前,永不退缩的精神;学习他乐于助人的精神;长大步入社会后更要学习他为国、为人民无私奉献的精神!在我人生道路上再争当第二个——雷锋!《最后一头战象》读后感600字我读了许许多多的书,其中让我印象最深的是《最后一头战象》这本书,这本书让我深刻地感受大象的无言灵性,更让我感受到了动物身上也有着人类一样的感情.这本书记述了在1943年西双版纳边陲重镇打洛村落在江畔和日寇的战争中幸存下来的一头大象------嗄羧.嗄羧它自知生命大限以至,便四处寻找它在战争中批过的象鞍,找到后来到了昔日埋葬自己战友们的“百象冢”旁,挖了一个坑洞,准备同战友们埋在一起.让我印象最深刻的是,当嗄羧要的消息像长了翅膀似的传遍全寨,全寨男女老少都到打谷场为嗄羧送行.许多人泣不成声、忙着为嗄羧系洁白纱巾、四脚绑黑布.由此可以看出全村寨的人们对嗄羧有着难以割舍的感情,大家怀着万分沉痛的心情和嗄羧一一告别.毕竟嗄羧在抗日战争中立下赫赫战功,而且和大家共度了26个春夏秋冬风霜雨雪,对于嗄羧的死,村寨的人都非常难过、悲伤.读完《最后一头战象》后,让我感到嗄羧是一头重情重义的、有灵性的大象.看完《最后一头战象》后,满脑子都是最后一头大象的高大形象,同时也想到了生活当中许多动物都像这头大象一样充满了灵气,充满了忠诚,充满了感情……小动物们是多么的可爱,多么的忠诚,比如小狗忠诚地帮主人看家、小鸟辛勤地帮农民伯伯捉害虫,牛儿默默地耕地…..可是人类一直不爱护它们,有的甚至还想把它们赶尽杀绝,任意的捕杀.现在我呼吁:大家行动起来吧,爱护生灵,保护动物,保护生态平衡,坚决同破坏生态平衡的坏人作斗争希望能帮到你,望采纳,谢谢

热爱生命读后感是什么

有一个文学家说过:“我热爱生命,热爱生命的真实和生命的偶然,以及瞬间即使的美。

”这句话正应验在《热爱生命》这篇文章上。

读了这篇文章后,我的心情就像起伏的波浪,久久不能平静下来。

这篇文章主要讲了一个美国西部的淘金者在返回的途中被朋友抛弃了,他独自跋涉在广袤的荒原上。

冬天逼近了,寒风夹着雪花向他袭来,他已经没有一点食物了,而且他的腿受了伤,鞋子破了,脚在流血。

他只能歪歪斜斜地蹒跚在布满沼泽、丘陵、小溪的荒原上,非常艰难地前行着。

就在他的身体非常虚弱的时候,他遇到了一匹狼。

他发现这匹病狼跟在他的身后,舔着他的血迹尾随着他。

就这样,两个濒临死亡的生灵拖着垂死的躯壳在荒原上互相猎取对方。

为了活着回去、为了战胜这匹令他作呕的病狼,最终在人与狼的战斗中人获得了胜利,他咬死了狼,喝了狼的血。

最终他获救了,使生命放射出耀眼的光芒,表现了人对生命的酷爱如何帮一个人战胜了死亡;尽管病饿交加,尽管是多么的筋疲力尽,但仍然徒手搏斗中把紧跟在后面的一只饿狼制服了,并且通过冰天雪地的荒野挣扎来到了一望无际的海边,终于被一艘捕鲸船救起。

这个悲惨的故事,生动地展现了人类的伟大和坚强。

即使遇到了多大的困难也会坚强起来。

比起我来,我就像一棵枯树,风一吹就倒.。

有一次,我和剑剑哥哥去乌龟森林里玩。

玩着玩着,突然我们迷路了,被困在一个四面环树的阴森的地方。

我坐在冰冷的地面上,“哇哇哇”地哭起来说:“我们找不到出口了,如果没人救我们,我们会饿死、冷死的

”,眼睛顿时红成一个小苹果。

剑剑哥哥没有哭,他在一个树桩上看来看去,终于吐出几个令人高兴的字:“我知道该怎样走出这个‘迷宫’了

”我立刻站起来,抹抹眼泪不哭了。

后来我才知道,剑剑哥哥其实是看树桩上的年轮才知道出口的。

拿我和这个淘金者相提并论,真是相差多少啊

读了《热爱生命》这篇文章,我才知道:一个人不管遇到多大的麻烦,多大的困难,都永远要坚强,如果你不坚强,那么你将永远不会逃出困难这个圈套。

可以说,《热爱生命》描述的是一个淘金者的故事。

主人公独行于茫茫旷野上,他的同伴离他远去了,他陷入了困顿中。

他该何去何从

那时,他拥有的东西不多。

一个疲惫不堪的身躯,不知道还能撑多久;一个沉重的包袱,那似乎是他身上最贵重的东西——黄金,此时于他无益,甚至是足以致命的东西,这是个太大的累赘;一支猎枪,这是他防身的武器,却找不出一根子弹;还有那丰富的幻想力,他曾设想比尔会在前方等着他并与他一起南下,结果比尔早死于狼口。

饥饿的他也曾设想美美地吃上一顿鹿肉,却可望不可及。

严峻的事实使他更感饥饿。

丰富的幻想力在严酷的现实面前一次又一次受重创;他唯一可以感爱到的实在的依靠是那67根火柴,它曾温暖那颗失落无助的心,并给他以前行的些许勇气,所以他视如珍宝般地小心包裹。

文中有一个细节,他将 那67根火柴数了4、5次仍“意犹未尽”地想再数数,这有点卑琐的举动也许看起来会很可笑,可是火,对于处在那样未知的、恐怖的自然界里,是多么重要的工具和能源。

他珍惜火柴,因为他珍惜他的生命。

那时,威胁他生命的因素很多。

首先是孤独,孤独意味着无助。

无助地行走在危机四伏的旷野中,孤独一次又一次企图吞噬这个单薄的生命。

其次是饥饿,饥饿是无法用言语形容的,他只能靠桨果之类充饥度日,而这些东西又是稀少的,他只有在饥饿的死亡线上挣扎着,以致在获救后,他歇斯底里地囤积食物的行为也能让人感受到当初的饥饿是怎样胁迫着他的生命。

最后是狼群的威胁;狼群在他周围频频出现,他也曾看到狼群捕食时那撕咬的血腥。

当他面对同伴的尸骨时,那种感觉就更深切了,因为那昭示了他的命运。

他与那头病狼之间存在一种竞争关系,他们为生存权利而战,谁倒下来就意味着对方的胜利。

环境逼迫主人公回到那个茹毛饮血的原始时代,因为适者生存。

文中没有言说的是对生活的渴望,主人公用行动证实了一切。

在生存信念的感召下,他无所不能。

因为有信念,即使过着风餐露宿,食不裹腹的日子,他仍坚持着;因为有信念,取舍就有了原则。

再耀眼的黄金的光辉此时也显得暗淡了。

因为有信念,无惧路途的艰险,无畏敌手的凶猛。

《热爱生命》制造了一个绝境,在这样的绝境中主人公通过自己的行动,在他寻找求生之路的过程中,我们也抽丝剥茧地看到了生命的原意。

不是对财富的迷恋,不是对飞黄腾达的向往,仅仅是为了活着。

是的,就是为了活着,虽然听起来是那么简单,但它却是一直支撑着主人公的支柱,对生命本身的渴求,使他的咆哮能吓退一只熊并在最后咬死了病狼。

读到这里,我突然想到我们常常也会为平庸中的一点升迁或占有而趾高气扬吧,也会为贫穷时的一点不公或失去而气急败坏吧,难道这就是生命的意义或生活的全部

生活中越来越多的欲望只会让人更加头脑发热,更加迷茫。

对一些得失、荣辱,我们之所以有的时候无法看得开,恰恰在于我们把它们放到了放大镜下面,于是它们成了我们眼中的一切。

我们总会因为“为什么别人有而我没有”焦虑过,因为“为什么该我有而我没有”气愤过,也许这些想法本身并没有对错,但在这一切都无法实现或在短时间内无法实现的时候,我们又何妨把它们统统放入生命的本意这个前提下,把它们和活着的幸福比较,把它们和人生的漫漫旅途比较

可能这会让我们更心安理得一些吧。

当然,我更钦佩的是主人公即使在这样无助的关头依然能维持一个人的尊严——他没有为了活下去而去啃食同伴的尸骨。

在他的生命受到如此严重威胁的时候,当饥饿在不断榨干他的生命的时候,他能有这样的举动实在令人感佩,我想假如他在这时去吮了同伴的骨头,那么这个故事便不会如此深刻地打动人心,甚至有些让人厌恶。

正是因为在这样生死存亡的关头,主人公所表现出的人性而不是兽性,让我感动于生命的伟大。

(二) 不过,当我面对小说中那个抛弃了同伴的比尔时,我又无法认定他就是一个坏人,认定人性在他身上展现的就是恶的一面。

因为小说毕竟是虚构的,我不知道真实的生活会是怎样,如果我是比尔,在那样的环境中我会怎么做

是不是一样会弃他人于不顾,因为我也想活下去,而受伤的同伴在那时是否就成为了我的累赘

一样是为了求生,一样是对生命的渴望,我真的能大义凛然地谴责比尔的行为吗

什么是善,什么又是恶

我又想到,如果是在中国的小说、电视剧里,可能我们更多地会看到这样的情节:两个同伴在面对生死威胁时,那个受伤的总会含着眼泪说:“你走吧,别管我了。

”而另一个一定会怒不可遏地大吼道:“我绝不会丢下你,背也要把你背出去”或者“要死也要死在一块儿”之类的豪言壮语,最后的结局又大多是好人有好报,两个人一起化险为夷。

但是,这真实吗

是普遍存在于人性中的东西吗

还是比尔的做法才代表了绝大多数人的选择呢

在中国从小的教育中,好像好人总是不怕死的,在面对民族大义和各种原则的时候,他不习惯妥协,喜欢把自己的生命置之度外。

而坏人大都离不开贪生怕死的套路。

好像比尔求生这件事情本身,就足以支持我们对他做出道德上的审判了。

可是,人活在这个世界上的动机有很多,有的人是为了一日三餐,有的人是为了拯救全人类,我觉得既然法律面前人人平等,那么这个法律上的平等,就并没有考虑道德上的因素。

不能因为一个人怕死,就判他有罪,不能因为一个人的行为不能给你以感动,就否定他求生的权利。

最起码,善与恶的界限不能这样简单地划分。

而生命究竟有多大的潜质,究竟能在多大的程度上展示出它美好灿烂而不是丑陋邪恶的一面,我觉得是我们的教育和德育应该认真思考的。

尤其是我们平日的教育环境往往是和平安定的,它掩盖了一些潜在的危机,使我们看不出一些深层的本质;而真正展现出这些本质的时候,往往是一些危急关头,这些时候,既是对教育最好的检验,却又是教育最无力的时候。

教育的作用在这样的关头是会获得理想的回报,还是无情的打击,关键是我们在日常的生活中究竟是怎样教育孩子的。

思考有很多,却总是理不清头绪,无法清晰记录,是遗憾,也是继续思考的动力。

讨论 热爱生命,是每一个生命体最基本、最不可缺少的基质,也是自己最不可放弃的权利,也是自己最不可让渡的责任。

热爱自己的生命,热爱生命世界,乃是教育最不可背叛的基点。

教育,唤醒人对自己生命的热爱,无论是对教师、校长还是学生。

承担起自己生命的责任,如这里的主人公一般。

完整地说:“自己”热爱生命、包括自己的生命

让生命超越平凡读后感

[让生命超越平凡读后感]在日趋激烈的市场竞争下,怎样才能超越平凡

是一个不容置疑的问题,平凡其实很简单,要想超越这种界限却很难,让生命超越平凡读后感。

现在社会儿童心里复杂依赖性强自卑感丰富,是因为他们很孤独缺少被爱,缺少真正的了解,会逃避面对现实。

受家庭社会环境的影响,他们的思维在发生着变化,会讨厌现在的学习生活。

会厌倦,产生自卑攀比心和自信都不在了,读后感《让生命超越平凡读后感》。

五官或许很健康,但他们的内心世界已严重缺乏被爱被关注。

他们会很孤单,因为没有了解他们的人。

他们的内心会自闭,需要更多的人了解和关注。

这是一个很严重的问题,是值得我们反思的问题,我们为什么不能走近他们的心里呢

我们平常都很忙碌工作家庭,对孩子的关爱甚少,有的只是物质上的奖励。

孩子内心需要什么,我们并不了解,也并不关心。

孩子自卑感是因为我们给予他们的信任与鼓励太少,亲爱的朋友们,我们是不是要适当放下身边的工作,给孩子一份温暖,试着走近他们的世界,了解他们给他们更多的爱心,做他们内心世界的朋友,做他们的导师呢]  〔让生命超越平凡读后感〕随文赠言:【这世上的一切都借希望而完成,农夫不会剥下一粒玉米,如果他不曾希望它长成种粒;单身汉不会娶妻,如果他不曾希望有孩子;商人也不会去工作,如果他不曾希望因此而有收益。

《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书评•经典语句摘录及读后感

[《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书评•经典语句摘录及读后感]在抒发评论之前,先劝告广大学生朋友们,因为此书太难懂,没事还是别看了,《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书评•经典语句摘录及读后感。

就算看懂了也不一定是好事,书中涉及的所有问题都不是这个年龄该去思考的。

35岁以上的可以看一下。

书一共分7部,1轻与重,2灵与肉,3不解之词,4灵与肉,5轻与重,6伟大的进军,7卡列宁的微笑。

(不要怀疑标题确实重复了。

)1·2部是关于托马斯和特雷莎,他们是夫妻,地点是布拉格。

3部地点是日内瓦,是萨比娜和弗兰茨,萨比娜是个单身女画家,在1·2部里是作为托马斯的情人出现;弗兰茨是一个有老婆的男人,他和萨比娜是情人关系;这部里特雷莎和托马斯死了。

4·5部是托马斯和特雷莎在布拉格,是在讲他们生前的事情。

6部是萨比娜在美国,弗兰茨在柬埔寨和泰国。

7部是特雷莎和托马斯晚年,还有他们的狗卡列宁的死。

很乱,我看了3遍才把线理清楚。

其实就是2条线,一条托马斯和特雷莎,一条萨比娜和弗兰茨,1·2部里有一点萨比娜的穿插,在3部里这2条线交叉了,第一条线其实就结束了,然后4·5部是补叙第一条线。

书中“我”就是作者,米大爷,多半是议论,还有些随笔性质的抒情。

第7部是全书最精品的一章,作者个多数观点都在其中体现,但是第3部基本上都是议论,如果想接触一点米大爷的观点,只看3·7部就行了。

书的内容基本读不懂。

我有勾书的习惯,看一遍书下来,又要翻一遍,看那些勾过的句子。

米大爷的有些句子太经典了,虽然理解不到,就算理解到了也不一定对,还是愿意打一遍,顺便加点自己感受。

不是我勾画的全部内容,只是一小部分我稍微能理解到一点的。

因为这本书真的太深了,书评不敢写啊。

→如果永恒轮回是最沉重的负担,那么我们的生活,在这一背景下,却可在其整个灿烂轻盈中得以展现。

但是重便真的残酷,而轻便真的美丽

负担越重,我们的生命就越贴近大地,它就越真实存在。

相反,当负担完全缺失,人就会远离大地和大地上的生命,人也就是半个真实存在,其运动也会变得自由而没有意义。

(P5)我觉得尼采的永恒轮回说是100%正确的,而且确实在我们的存在中最沉重的。

佛家就是要寻求所谓的“解脱”,永恒轮回不能逃避,但精神可以随时间而无限延伸。

存在就是唯一真实的,为什么远离大地就变成半个真实存在了

没懂。

→人永远不知道自己想要什么,因为人只能活一次,既不能拿他和前世比,也不能在来世加以修正。

只能活一次,就和根本没有活过一样。

(P5)这句话很好验证了第一世界的存在都是虚无的。

→“同情”这个词一般会引发蔑视,他指的是一种出于次要地位的情感,同爱情没有瓜葛。

出于同情爱一个人,并非真的爱他。

(P23)没有比同情心更重的了。

哪怕我们自身的痛苦,也比不上同别人一起感受的痛苦沉重。

为了别人,站在别人的立场上,痛苦会随着想象加剧,在千百次回荡反射中越来越深重。

(P37)我觉得这句话肯定GH最能理解(假设他的关于他和LL的事情的解释是真的)。

之前我一直不太相信他的解释,觉得不可能,看了这本书之后我大概信了60%。

一个人不能对别人的痛苦无动于衷,但这也不能成为爱一个人的理由。

但如果确实因为同情心而爱一个人,这是非常沉重的一件事。

从GH的投射测试可以看出,他的本能部分被极大隐藏,但是感受能力很强,攻击性不强,都是处于这种畸形的感情中的结果。

假如他早几年看过这本书,他还会不会这样子

说不清。

人家是小男生第一次谈恋爱啊,管的到这么多

现在的我深刻的觉得这种小男生小女生之间的爱情简直太美好了,不管畸形不畸形,反正都好青春啊。

→背叛,就是脱离自己的位置。

背叛,就是摆脱原位,投向未知。

萨比娜决定没有比投向未知更美好的了。

(P110)小学时候,我妈逼我看三国,我就觉得凡是敢于背叛的人(是主动背叛而不是迫于形势)都一定能成功。

至少他们有敢于投向未知的勇气和信心。

→在一切入侵和占领之下,掩藏着一种更为普遍的恶。

这种恶的表现,便是结队游行的人们挥舞手臂,异口同声的呼喊同一口号,读后感《《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书评•经典语句摘录及读后感》。

(P120)这是人类集体无意识中的阴暗面,就是人是生活在群体里的生物,总是有和群体保持一致的倾向。

当群体作出不对的事情,作为个人是没有选择余地的。

对一个群体进行思想统治的人,比发动战争的人恐怖很多。

→美就是被背弃的世界。

只有当迫害者将它遗忘在某个角落时,我们才能与它不期而遇。

(P131)我看过不少对美的解释,米大爷的这个版本还是最精辟的。

在此处一定要区分美和媚俗。

为什么美会被背弃

因为这个世界本来不需要。

但为什么人类对美有追求

这是本能,但在追求的同时,他们并不知道什么是美,这就是人类矛盾之处。

这是McQueen的理念。

今天是2月10日,明天就是他一周年祭日.........→赋予我们行为以意义的,我们往往对其全然不知。

(P145)我赞同这句话但没办法解释..........→在时间的轨道上,人们相信有一条线,超脱了这条线,当前的痛苦便不复存在。

(P196)这句话的前一句话“逃避痛苦最常见的方式就是躲进未来”我不赞同。

躲进未来和过去本质是一样的,都是超越了时间这条线,但是躲进过去更简单易行。

→“我”的独特性恰恰隐藏在人类无法想象的那一部分。

我们能够想象的,仅仅是众人身上一致·相同的一部分。

个别的“我”,区别于普遍,因此预先猜不出·顾估不了,需要在他者身上揭示它,发觉它,征服它。

(P238)这个言论的精髓和唯心主义的不可知论差不多。

因为我们是人,能够看到的·想象到的东西太少了。

→大脑中有一个专门的区域,我们可称之为“诗化记忆”,它记录的,是让我们陶醉,令我们感动,赋予我们生活以美丽的一切。

(P248)诗化记忆是牧歌存在的基础。

(没打错字。

什么是牧歌

后面要单独说。

)→我小说中的主人公是我自己未实现的可能性。

我爱所有的主人公,所以的主人公也同样让我感到恐惧。

他们,这些或那些人物,跨越了界限,而我只是绕了过去。

这条被跨越的界限(我的“我”终结于那一边),吸引着我。

小说要探寻的奥秘仅在另外一边的开始。

小说不是作家的忏悔,而是对于陷入尘世陷阱的人生的探索。

(P263)大爱米大爷的这几句话

真正懂得欣赏小说的人至少要找到这条界限和这个“我”。

当然,我离找到还差得远......→凡认为人类在第五世界变得不那么血腥的,则为乐观主义者;反之,则为悲观主义者。

(P266)这个很有意思。

照这么说,我是悲观主义者

伟伟觉得第五世界只有意识,这是什么

理想主义者

.........→下面是一个大点,关于媚俗的。

摘录:世界的创造是必然的,生命是美好的,所以生育也是一件美好的事情,我们把这种基本信仰称为对生命的绝对认同。

(P295)人类的博爱都只能建立在媚俗的基础上。

(P299)媚俗,就是所有政治家,所有政治运动的美学理想。

(P300)媚俗的真正作用:媚俗是掩盖死亡的一道屏风。

(P302)在媚俗被当做谎言的情况下,媚俗必定处于非媚俗的地位。

不管我们对它如何蔑视,媚俗总是人类境况的组成部分。

(P305)媚俗的根源就是对生命的绝对认同。

(P306)在被遗忘以前,我们会变成媚俗。

媚俗,是存在于遗忘的中转站。

(P335)媚俗这个东西......我完全不懂......但是我知道每个人都逃不开媚俗,媚俗“成就”了很多人,杀了更多人。

→米大爷把人分成了4种类型:1·追求并或在公众的目光下;2·活在多双熟悉的目光下;3·活在所爱的人的目光下;4·活在不在自己身边或纯属想象的人的目光下。

(P324~P325)我对我熟悉的人来分下类(纯属娱乐):我自己就是比较典型的4。

三毛在荷西死之前应该是3,荷西死之后是4。

McQueen是典型的2,也是最危险的一类因为当这些目光不存在时他就会结束生命。

我身边的人,Jakie和伟伟还有我所有的男生好朋友都应该和我一样是4,Fiona是典型的2。

但是人是会变的,比如说假如Fiona再次被果夫君骗,她可能就变成4了;假如10年后Jakie和郑医师结婚(........),她就可能变成3。

发展心理学又有新课题了,哈

→人类真正的善心,只对那些不具备任何力量的人才能自由而纯粹地体现出来。

(P347)这可以解释媚俗存在的原因。

这句话也是第7章卡列宁的微笑所要表达的主旨之一。

→人类之时间不是循环转动的,而是直线前进。

这就是人类为什么不能幸福的缘故,因为幸福是对重复的渴望。

(P359)人类不能真正幸福,这是牧歌存在的基础。

在形式上重复,可以带来幸福感,但不是幸福。

这也是媚俗的一种。

书后面附了弗朗索瓦·里卡尔写的读后感《大写的牧歌和小写的牧歌》,里面也有很多很精辟的言论,但是大多数我都看不懂,只能摘抄了,Tragedy........→毁灭的作者也是牧歌的作者。

经典的悖论式定义,和存在相似。

→这种牧歌(指大写的牧歌)就其本质而言,是“一个所有人的世界”。

→ 媚俗不过是大写的牧歌的表现和美的本身。

前一个赞同,后一个........不知道是从哪儿来的,不过我觉得米大爷好像不是这个意思

.......→这些牧歌(指小写的牧歌)都产生于断绝,这些都是个人的牧歌。

→它(指“美”)就是被大写的牧歌所侵犯的东西本身,也就是被大写的牧歌所遗忘·鄙视·抛弃的东西的本身。

→在大写的牧歌的极点,在我们早就知道一定会双双死去的托马斯和特雷莎的呵护下,在其困苦和脆弱之中,最终闪现出也已被死亡所裹挟的卡列宁温柔而平静的微笑。

整个第7部差不多就是在讲这一个话题。

  〔《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书评•经典语句摘录及读后感〕随文赠言:【这世上的一切都借希望而完成,农夫不会剥下一粒玉米,如果他不曾希望它长成种粒;单身汉不会娶妻,如果他不曾希望有孩子;商人也不会去工作,如果他不曾希望因此而有收益。

家的读后感,800字左右

第一篇: 有一个文学家说过:“我热爱生命,热爱生命的真实和生命的偶然,以及瞬间即使的美。

”这句话正应验在《热爱生命》这篇文章上。

读了这篇文章后,我的心情就像起伏的波浪,久久不能平静下来。

这篇文章主要讲了一个美国西部的淘金者在返回的途中被朋友抛弃了,他独自跋涉在广袤的荒原上。

冬天逼近了,寒风夹着雪花向他袭来,他已经没有一点食物了,而且他的腿受了伤,鞋子破了,脚在流血。

他只能歪歪斜斜地蹒跚在布满沼泽、丘陵、小溪的荒原上,非常艰难地前行着。

就在他的身体非常虚弱的时候,他遇到了一匹狼。

他发现这匹病狼跟在他的身后,舔着他的血迹尾随着他。

就这样,两个濒临死亡的生灵拖着垂死的躯壳在荒原上互相猎取对方。

为了活着回去、为了战胜这匹令他作呕的病狼,最终在人与狼的战斗中人获得了胜利,他咬死了狼,喝了狼的血。

最终他获救了,使生命放射出耀眼的光芒,表现了人对生命的酷爱如何帮一个人战胜了死亡;尽管病饿交加,尽管是多么的筋疲力尽,但仍然徒手搏斗中把紧跟在后面的一只饿狼制服了,并且通过冰天雪地的荒野挣扎来到了一望无际的海边,终于被一艘捕鲸船救起。

这个悲惨的故事,生动地展现了人类的伟大和坚强。

即使遇到了多大的困难也会坚强起来。

比起我来,我就像一棵枯树,风一吹就倒.。

有一次,我和剑剑哥哥去乌龟森林里玩。

玩着玩着,突然我们迷路了,被困在一个四面环树的阴森的地方。

我坐在冰冷的地面上,“哇哇哇”地哭起来说:“我们找不到出口了,如果没人救我们,我们会饿死、冷死的

”,眼睛顿时红成一个小苹果。

剑剑哥哥没有哭,他在一个树桩上看来看去,终于吐出几个令人高兴的字:“我知道该怎样走出这个‘迷宫’了

”我立刻站起来,抹抹眼泪不哭了。

后来我才知道,剑剑哥哥其实是看树桩上的年轮才知道出口的。

拿我和这个淘金者相提并论,真是相差多少啊

读了《热爱生命》这篇文章,我才知道:一个人不管遇到多大的麻烦,多大的困难,都永远要坚强,如果你不坚强,那么你将永远不会逃出困难这个圈套。

第二篇:读了《热爱生命》这本书之后,使我懂得了太多太多关于生命的知识,从中,也是我懂得了一个不变的真理:我们一定要珍爱生命,生命十分的宝贵,每一个人都只有一次生命,如果失去了生命的话……因此,今天在这里有许许多多的话想要说,最终决定,就让这千言万语的感悟用文字来表达吧

日复一日,年复一年,时间过得如此飞快,我们的生命也在一点点萎缩,我们要爱惜生命,生命是多么可贵。

生命在一些人眼里并不重要,如那些吸毒的人,他们吸毒的同时没有想到自己的生命在走向死亡,这是对生命的歧视和侮辱。

他们都不配父母给予他们的生命,这也是对父母的不尊重;而生命在一些人眼里是那么的可贵,如那些为祖国牺牲的人,他们虽然失去了生命,但是他们给我们留下来那些不屈不挠的精神是永远不可磨灭的,他们的生命虽然完结了,但他们留给后人的思考却是那么沉重,生命在每一个人的手中,生命的长短在于你对生命的认识,你怎样对待自己的生命

雷锋,焦裕禄,孔繁森等人早已远离了我们,但是他们为人民服务的精神留存下来,生活中也有一些人虽然还活着但是自己的灵魂却没有了,没有灵魂的人好比行尸走肉一般。

春天,小草在发芽的时候被一些人践踏,但它仍然坚持不懈,奋发向上,这是对生命的渴望,蝴蝶在暴风雨中拼命挣扎,那也是对生命的期盼,面对它们。

我们是否应该更加爱惜自己的生命,爱惜世间万物的生命。

我们应该热爱生命,世间万物的生命都只有一次,我们应该好好地把握,热爱生命,热爱生活。

爱惜每个细微的生命,因为懂得珍爱生命的人才会有更加完美的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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