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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力读后感700字

时间:2014-07-13 10:45

求热爱生命读后感700字

可以说,《热爱生命》描述的是一个淘金者的故事。

主人公独行于茫茫旷野上,他的同伴离他远去了,他陷入了困顿中。

他该何去何从

那时,他拥有的东西不多。

一个疲惫不堪的身躯,不知道还能撑多久;一个沉重的包袱,那似乎是他身上最贵重的东西——黄金,此时于他无益,甚至是足以致命的东西,这是个太大的累赘;一支猎枪,这是他防身的武器,却找不出一根子弹;还有那丰富的幻想力,他曾设想比尔会在前方等着他并与他一起南下,结果比尔早死于狼口。

饥饿的他也曾设想美美地吃上一顿鹿肉,却可望不可及。

严峻的事实使他更感饥饿。

丰富的幻想力在严酷的现实面前一次又一次受重创;他唯一可以感爱到的实在的依靠是那67根火柴,它曾温暖那颗失落无助的心,并给他以前行的些许勇气,所以他视如珍宝般地小心包裹。

文中有一个细节,他将 那67根火柴数了4、5次仍“意犹未尽”地想再数数,这有点卑琐的举动也许看起来会很可笑,可是火,对于处在那样未知的、恐怖的自然界里,是多么重要的工具和能源。

他珍惜火柴,因为他珍惜他的生命。

那时,威胁他生命的因素很多。

首先是孤独,孤独意味着无助。

无助地行走在危机四伏的旷野中,孤独一次又一次企图吞噬这个单薄的生命。

其次是饥饿,饥饿是无法用言语形容的,他只能靠桨果之类充饥度日,而这些东西又是稀少的,他只有在饥饿的死亡线上挣扎着,以致在获救后,他歇斯底里地囤积食物的行为也能让人感受到当初的饥饿是怎样胁迫着他的生命。

最后是狼群的威胁;狼群在他周围频频出现,他也曾看到狼群捕食时那撕咬的血腥。

当他面对同伴的尸骨时,那种感觉就更深切了,因为那昭示了他的命运。

他与那头病狼之间存在一种竞争关系,他们为生存权利而战,谁倒下来就意味着对方的胜利。

环境逼迫主人公回到那个茹毛饮血的原始时代,因为适者生存。

文中没有言说的是对生活的渴望,主人公用行动证实了一切。

在生存信念的感召下,他无所不能。

因为有信念,即使过着风餐露宿,食不裹腹的日子,他仍坚持着;因为有信念,取舍就有了原则。

再耀眼的黄金的光辉此时也显得暗淡了。

因为有信念,无惧路途的艰险,无畏敌手的凶猛。

《热爱生命》制造了一个绝境,在这样的绝境中主人公通过自己的行动,在他寻找求生之路的过程中,我们也抽丝剥茧地看到了生命的原意。

不是对财富的迷恋,不是对飞黄腾达的向往,仅仅是为了活着。

是的,就是为了活着,虽然听起来是那么简单,但它却是一直支撑着主人公的支柱,对生命本身的渴求,使他的咆哮能吓退一只熊并在最后咬死了病狼。

读到这里,我突然想到我们常常也会为平庸中的一点升迁或占有而趾高气扬吧,也会为贫穷时的一点不公或失去而气急败坏吧,难道这就是生命的意义或生活的全部

生活中越来越多的欲望只会让人更加头脑发热,更加迷茫。

对一些得失、荣辱,我们之所以有的时候无法看得开,恰恰在于我们把它们放到了放大镜下面,于是它们成了我们眼中的一切。

我们总会因为“为什么别人有而我没有”焦虑过,因为“为什么该我有而我没有”气愤过,也许这些想法本身并没有对错,但在这一切都无法实现或在短时间内无法实现的时候,我们又何妨把它们统统放入生命的本意这个前提下,把它们和活着的幸福比较,把它们和人生的漫漫旅途比较

可能这会让我们更心安理得一些吧。

当然,我更钦佩的是主人公即使在这样无助的关头依然能维持一个人的尊严——他没有为了活下去而去啃食同伴的尸骨。

在他的生命受到如此严重威胁的时候,当饥饿在不断榨干他的生命的时候,他能有这样的举动实在令人感佩,我想假如他在这时去吮了同伴的骨头,那么这个故事便不会如此深刻地打动人心,甚至有些让人厌恶。

正是因为在这样生死存亡的关头,主人公所表现出的人性而不是兽性,让我感动于生命的伟大。

(二) 不过,当我面对小说中那个抛弃了同伴的比尔时,我又无法认定他就是一个坏人,认定人性在他身上展现的就是恶的一面。

因为小说毕竟是虚构的,我不知道真实的生活会是怎样,如果我是比尔,在那样的环境中我会怎么做

是不是一样会弃他人于不顾,因为我也想活下去,而受伤的同伴在那时是否就成为了我的累赘

一样是为了求生,一样是对生命的渴望,我真的能大义凛然地谴责比尔的行为吗

什么是善,什么又是恶

我又想到,如果是在中国的小说、电视剧里,可能我们更多地会看到这样的情节:两个同伴在面对生死威胁时,那个受伤的总会含着眼泪说:“你走吧,别管我了。

”而另一个一定会怒不可遏地大吼道:“我绝不会丢下你,背也要把你背出去”或者“要死也要死在一块儿”之类的豪言壮语,最后的结局又大多是好人有好报,两个人一起化险为夷。

但是,这真实吗

是普遍存在于人性中的东西吗

还是比尔的做法才代表了绝大多数人的选择呢

在中国从小的教育中,好像好人总是不怕死的,在面对民族大义和各种原则的时候,他不习惯妥协,喜欢把自己的生命置之度外。

而坏人大都离不开贪生怕死的套路。

好像比尔求生这件事情本身,就足以支持我们对他做出道德上的审判了。

可是,人活在这个世界上的动机有很多,有的人是为了一日三餐,有的人是为了拯救全人类,我觉得既然法律面前人人平等,那么这个法律上的平等,就并没有考虑道德上的因素。

不能因为一个人怕死,就判他有罪,不能因为一个人的行为不能给你以感动,就否定他求生的权利。

最起码,善与恶的界限不能这样简单地划分。

而生命究竟有多大的潜质,究竟能在多大的程度上展示出它美好灿烂而不是丑陋邪恶的一面,我觉得是我们的教育和德育应该认真思考的。

尤其是我们平日的教育环境往往是和平安定的,它掩盖了一些潜在的危机,使我们看不出一些深层的本质;而真正展现出这些本质的时候,往往是一些危急关头,这些时候,既是对教育最好的检验,却又是教育最无力的时候。

教育的作用在这样的关头是会获得理想的回报,还是无情的打击,关键是我们在日常的生活中究竟是怎样教育孩子的。

思考有很多,却总是理不清头绪,无法清晰记录,是遗憾,也是继续思考的动力。

讨论 热爱生命,是每一个生命体最基本、最不可缺少的基质,也是自己最不可放弃的权利,也是自己最不可让渡的责任。

热爱自己的生命,热爱生命世界,乃是教育最不可背叛的基点。

教育,唤醒人对自己生命的热爱,无论是对教师、校长还是学生。

承担起自己生命的责任,如这里的主人公一般。

完整地说:“自己”热爱生命、包括自己的生命

名著读后感 700字

汤姆·索亚历险记:作者:(美)马克·吐温。

类型:儿童。

本文作者:愿咸与恒。

虽说是儿童文学吧,但是就算是成年人也会喜欢的。

汤姆生活在美国南方的一个小镇上,父母双亡受姨妈照料。

他不喜欢上学,脑子里都是鬼点子,经常干出一些让人人忍俊不禁的事情。

比如他靠小聪明获奖,可是却背不出《圣经》里面的常识等等(哈哈)。

另外汤姆还喜欢班上一个新来的小女孩贝姬,两个人还像模像样地举行了订婚仪式……后来有一次他和自己的铁哥们儿哈克贝利(以后会说到他),半夜无意中目睹了一起谋杀案。

他们害怕把真凶说出来会遭到报复,于是保持沉默。

可是另一个无辜的人却被认为是杀人犯。

良心的谴责和不安让汤姆越来越压抑,而且贝姬也不搭理他了。

于是他和两个伙伴哈克以及乔到一个小岛上去当“海盗”,弄得家长都以为他们淹死了,不胜悲叹……可是没过几天,他们觉得岛上的生活很无聊,于是汤姆提出了一个大胆的建议,就是他们去参加自己的葬礼(好点子)。

回来之后,他们都成了英雄,汤姆和贝姬也重归于好了,省得两个人再遭受相思之苦(咳咳)。

眼看无辜的人就要被处死,汤姆最终还是勇敢的站了出来,指认了真凶。

不过杀人凶手逃走了,汤姆和哈克还是担惊受怕怕遭到报复。

两个男孩觉得无聊,于是就去一处“鬼屋”找寻宝藏,宝藏没找到,居然发现了杀人凶手(此处很惊险),差一点儿就被发现了,但是他们也得到了宝藏的消息……接下来就是跟踪,盯梢。

杀人凶手有一大笔钱藏在某处,但是一连好多天他们得不到任何消息,就剩下哈克一个人在追踪了,汤姆去和贝姬野营去了(感觉像是约会)。

话分两头,哈克看到杀人凶手打算报复一户人家,于是不顾危险前去报信,总算救了那位太太。

而汤姆和贝姬却在一处岩洞中迷路了,找不到出口,没有食物,简直快被饿死了,这还不算,岩洞中还有那个杀人凶手……小镇中又是一片残云惨淡,大人们已经放弃了搜救,认为汤姆和贝姬已经不在了。

但是在困在了岩洞中三天之后,汤姆还是找到了出口,于是举镇欢腾。

而因为怕别人再在岩洞中迷路,大人们封住了洞口,汤姆得知此事已经是两周之后,杀人凶手便被活活饿死在了岩洞之中,非常凄惨,不过总算,汤姆和哈克不用再担惊受怕了。

等大家都恢复了,汤姆和哈克找到了杀人凶手留下来的宝藏,那是一大笔钱啊,这下两个孩子再也不会被人们瞧不起了,走到哪里都惹来羡慕嫉妒恨的目光,同时也引领了小镇上大人们的寻宝热情(写得太深刻了,呵呵)。

寡妇道格拉斯太太为了报答哈克,打算收养哈克,但是哈克过不惯上等人的生活,想和汤姆去当海盗,汤姆劝他还是在坚持一个月吧……故事到这里就结束了,虽然是儿童文学,但是即便是成年人读起来相信也不会乏味的,其中比如汤姆的姨妈迷信各种保健品,学校枯燥乏味,小镇居民害怕杀人凶手等等,让人读起来感觉不像是十九世纪的美国,感觉就像是我们身边的感受一样,完全没有距离感。

可见,好的文学作品果然是可以超越国界和时间的。

最后用一句话来结束,就是里面男孩子们的感受——宁愿当一年海盗,也不愿当一辈子美国总统

阅读经典诗文读后感700字左右

读了《狼牙山五壮士》这篇课文,我的心里久久不能平静,想了很多很多。

《狼牙山五壮士》一文叙述了1941年秋,五位抗日英雄胜利地完成了阻击敌人、掩护人民群众和连队转移的光荣而艰巨的任务,在弹尽粮绝,就要被敌人俘虏时,毅然跳崖,以身殉国,谱写了一曲可歌可泣的英雄乐章。

我是含着热泪读完这篇文章的。

文中这样一个片断令我最感动:五壮士高呼着“打倒日本帝国主义”

“中国共产党万岁”

然后昂首挺胸,迈开大步,相继跳下悬崖。

这声音惊天动地、气壮山河,喊出了亿万中国人的肺腑之声。

多么伟大的五壮士啊

他们毫不畏惧、不怕牺牲的崇高革命精神永远值得我们学习。

每当回想起五壮士惊人的壮举,我就感到非常惭愧。

我作为一名少先队员,二十一世纪的接班人,在学习上遇到难题就退却,有时干脆就放弃了。

而狼牙山五壮士为了民族的解放事业,克服了重重艰难险阻,赴汤蹈火,为国捐躯。

我遇到的这点困难与他们相比算得了什么

再说正是因为无数革命先烈抛头颅、洒热血,前仆后继,才换来了我们今天的幸福生活。

如果今天我在学习上遇到一点困难就打退堂鼓,那明天怎么去为祖国作贡献呢

我又怎么能对得起先烈们的英灵呢

我羞愧万分,不断地责备自己。

我们作为新中国的少先队员应该以先烈们的精神为动力,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掌握科学文化知识,练就过硬的本领,做跨世纪的接班人,把祖国建设得更加美丽、富饶。

五壮士是中华民族的脊梁,是中华儿女的楷模。

他们浩气长存,永垂不朽。

不知不觉,我心中耸立起一座雄伟而庄严的丰碑,上面镌刻着狼牙山五壮士的名字:马宝玉、葛振林、宋学义、胡德林、胡福才。

忽然,“起来,不愿做奴隶的人们,把我们的血肉筑成我们新的长城……”这雄壮而嘹亮的国歌声在校园庄严地响起,而此时,它竟是这样深深地震撼着我的心。

五壮士,你们放心吧

我们一定肩负起振兴中华的神圣使命,让我们的祖国永远繁荣昌盛.

夹缝中的历史 读后感,希望可以700字左右

《司马迁之残与苏格拉底之死》之感 汉帝国对匈奴作战,战事不利,汉武帝大怒,指责大将李陵降敌,大臣们唯有诺诺顺应汉武帝的指责,而司马迁想给汉武帝一个宽慰,说他的大将并非真的背叛了他,而是李陵表面投降匈奴,实则是身在曹营心在汉, 是想借机迁入匈奴内部,谋求里应外合,报效汉朝。

这是司马迁对李陵的辩护,也是对汉武帝的宽慰。

但汉武帝却不领情,污辱性的处罚了司马迁。

我认为司马迁对汉武帝当时的任人唯亲的用人路线是不满的,汉武帝在卫青霍去病去世之后,不任用建立了奇功的飞将军李广,而让外戚李广利为贰师将军,这让他深为不满,“他的不满在未央宫举行的会议上厚积薄发,导致他贬低李广利而为李陵辩护。

在我看来,司马迁在未央宫所说的话,其实潜藏着对汉武帝批判的锐利锋芒。

”作者认为司马迁与汉武帝在心理上的隔阂,精神上的对立,不仅仅是统治阶级内部的一种矛盾,他还是中国文化内部的一种矛盾,是民主与专政的两个元素在活动。

中国文化内部的民主元素缺乏培育,是稀少的,微弱的;但专制的元素却有统治阶级的反复扩充和增加,这使它稠密而强劲,并能凶猛的吞噬民主的元素。

正如伟大的哲学家苏格拉底那样,苏格拉底说:肉体是灵魂的坟墓,但是死却能吧灵魂从它的坟墓之中解放出来,并使灵魂进入一个光明的境界。

再他看来,死是哲学家最后和最重要的自我实现,是求之不得的,因为死打开了知识的大门。

他用自己的生命捍卫了他对法律的信仰,虽然他对这样的法律判决不屑一顾。

苏格拉底的行为并非逞匹夫之勇,而是源自更深层次的法律信仰。

这种信仰使其面对千夫所指依然能够保持“合乎理性”而不是歇斯底里的自信,使他们对即便是缺乏公正的暴民判决时,依然遵守。

维护希腊城邦的制度似乎是的重要,但是苏格拉底之死在却引起的是两项重大质疑的发生:一是对民主政治发生质疑;二是对大众判断能力发生质疑。

他的死是那么的震撼人心,他的精神是那么的具有冲击力,他以死换来人们对社会以及一切的反思以及真正地打开了知识的大门。

司马迁在接受宫刑之前,曾经也有过犹豫,因为,他将成为和太监一样的人。

在接受宫刑时,他的声音震动了山谷,在山谷里回荡。

我不知道,这声音是不是如同霰雪鸟的叫声一样,悲哀而惨烈,久久不会散去。

不得不承认,他们的之间有太多的相似之处。

不过,苏格拉底选择了死,他选择了让灵魂有个家。

这让他轰动一时,成为当时最有魄力的人。

而司马迁却选择生,虽然这样的选择让他感到耻辱,但是这个生,却有了《史记》,这让他也轰动一时。

天汉二年(公元前99年),正当司马迁全身心地撰写《史记》之时,却遇上了飞来横祸,这就是李陵事件。

这年夏天,武帝派自己宠妃李夫人的哥哥、二师将军李广利领兵讨伐匈奴,另派李广的孙子、别将李陵随从李广利押运辎重。

李广带领步卒五千人出居延,孤军深入浚稽山,与单于遭遇。

匈奴以八万骑兵围攻李陵。

经过八昼夜的战斗,李陵斩杀了一万多匈奴,但由于他得不到主力部队的后援,结果弹尽粮绝,不幸被俘。

李陵兵败的消息传到长安后,武帝本希望他能战死,后听说他却投了降,愤怒万分,满朝文武官员察言观色,趋炎附势,几天前还纷纷称赞李陵的英勇,现在却附和汉武帝,指责李陵的罪过。

汉武帝询问太史令司马迁的看法,司马迁一方面安慰武帝,一方面也痛恨那些见风使舵的大臣,尽力为李陵辩护。

他认为李陵平时孝顺母亲,对朋友讲信义,对人谦虚礼让,对士兵有恩信,常常奋不顾身地急国家之所急,有国士的凤范。

司马迁痛恨那些只知道保全自己和家人的大臣,他们如今见李陵出兵不利,就一味地落井下石,夸大其罪名。

他对汉武帝说:李陵只率领五千步兵,深入匈奴,孤军奋战,杀伤了许多敌人,立下了赫赫功劳。

在救兵不至、弹尽粮绝、走投无路的情况下,仍然奋勇杀敌。

就是古代名将也不过如此。

李陵自己虽陷于失败之中,而他杀伤匈奴之多,也足以显赫于天下了。

他之所以不死,而是投降了匈奴,一定是想寻找适当的机会再报答汉室。

司马迁的意思似乎是二师将军李广利没有尽到他的责任。

他的直言触怒了汉武帝,汉武帝认为他是在为李陵辩护,讽刺劳师远征、战败而归的李广利,于是下令将司马迁打入大牢。

关于李陵的评价,在其生前即颇存争议,却并无人能多言,因为他的案例是被汉武帝钦定而且是被族灭的。

唯一替他说话的司马迁,也受了腐刑,那还是被特殊宽宥了的;这样谁还敢为他说话

汉武晚年虽也有所悔悟,却也终未付诸行动。

对李陵的相对客观的评价,还有待汉武去世之后。

这才有了前述的任立政出使匈奴一事。

但对李陵评价之争议,却远非就此而止,而是绵延千年而不绝。

尤其每到特殊的历史时期,他就会被一些人翻出来,重新贬谪或者同情一番。

其目的则大都不过是借古人之行迹,浇心头之块垒,各抒各的怀抱罢了。

后世对李陵非议者有之,同情者亦有之。

后者不再赘述;非议李陵比较著名的,是明末的船山先生王夫之。

他在其巨著《读通鉴论》中,对李陵曾进行了十分尖锐的批判;甚至连带为其辩护的司马迁,也一起痛贬了一番。

船山先生是我十分景仰之人。

不过这里,我将尽力本乎事实对船山先生之论作些跨越时间的评析和反驳。

司马迁为李陵案而横遭腐刑,不得不长期忍受一个生者所能经受之最大的耻辱,是故“肠一日而九回”,埋头修史以尽其先父之嘱托;若于评论中有所偏发,以抒解胸中之郁结,也是可以理解的。

然而司马迁之秉守史家求真之原则,在阐述事实时,尽最大能力考证梳辨、去伪存真,也是为世所公认的。

即以他所叙述之李陵事迹为例,班固出于维护汉室需要出发,而“讥其不忠”;然而他所修撰之汉书中关于李陵部分,也大多承袭司马迁所列举之事实,二者鲜有差异。

即宋之司马光修《资治通鉴》,也本乎此。

从宏观评价历史人物的角度讲,司马迁是伟大的史学家,汉武帝也是历史上很有作为,有贡献的一代帝王,但是,具体到某一件历史事件上,就要具体分析,这才是唯物主义的历史观。

在处理司马迁为李陵辩护一事上,汉武帝充分暴露了他作为封建帝王的残暴、专横的一面,是应该受到后人的严厉谴责的。

从秦到清,其集权统治所坚持的原则,就是为保证权利的完整延续。

而因此会产生的祸端:注定当皇帝的人不想当皇帝。

在《一个皇帝的成全之路》中,就看到一则介绍朱由校的故事“十有五而至于学,十有六却离不开他的乳母客氏”,在我看来十有八九就是他根本不是当皇帝的料。

书中提到“人不能以自己的意志决定自己希望的事就是最大的不自由”,皇帝虽然能掌握千万人的命运,却也无形之中受制于天下所有人。

印象最深的还是文中末尾提到的些末代皇帝,感觉末代皇帝总是皇帝中一个特殊的群体。

他们受命于天,承担着国家的责任,却又不得不在新的时代诞生前后覆灭。

其中大部分都不得善终的,“倘若一个元首注定是要失败的,倘若一个圆受不得不缴出权力,那么他往往是由世间最得意的人变成最狼狈的人。

”秦子婴、唐哀帝、宋钦宗,再是扯到法王路易十六、沙皇尼古拉二世,其境遇都很悲惨。

而历史却不会因为其个人的悲惨命运而原谅或遗忘了他们的错误。

文末主要论述明思帝与槐树的事,最终分析出一点:重李轻清,把阶级矛盾放在首位,是他的失策。

失策,对于一位商人,或许是错失良机,少了比买卖。

对于一位君主,则是会误国误民,甚至造成“国破山河在”的处境。

这种尴尬将会被无限放大延伸,这种压力也可想而之。

明思宗和槐树的故事,结局就是他在那棵树上自缢了,夹着一个朝代的背影覆灭了。

书中为末代皇帝算是下了个定义“末代皇帝就是要背上结束王朝的罪名,成为后一个朝代的统治者向前一个朝代示威的工具。

”这个比喻使我联想到书中未曾提及,但也情况相仿的南唐后主李煜。

再被赵匡胤给俘虏后,心境是悲凉消极的,我们只能说却也体会不到。

而从他的词中,却能微微感到: 每个皇帝自然不会想自己是末代皇帝,而每个末代皇帝却又在悔恨中结束生命。

悔恨什么呢

恨自己的无能平庸

恨自己的一次又一次制造错误

造成的遗憾终将是难以弥补了。

而从现在纵观末代皇帝的历史,总能发现他们的平庸、无能和软弱。

这必是亡国之君背上的印记,而背起来的各种大小的包袱,必是指引走向末代道路的主要因素。

胯下之辱 士可杀而不可辱,是中国知识分子的一个精神准则,一个忍耐的底线。

这句话源于孔子之意,是孔子向鲁哀公释儒之际提出的。

后来,王鳌在孔子逝世两千年之后所说过这句话。

当时他看见太监对一位有违法行为的大臣辱而杀之,愤慨不已。

而到如今,人们沿袭孔子的思想,并有所发展:任何玷污人,使人蒙羞的做法都是不能接受的。

如果一个人千方百计,甚至不惜牺牲生命也要维护自己的信仰,维护自己的自由,维护自己的爱,这样的人不仅仅是活着,重要的是他尊严的活着。

一天,韩信在街上闲逛。

一个无赖少年迎面挡住韩信的去路,故意侮辱他说: “ 韩信,你平时腰里总挂着个宝剑,能干什么用

别看你是高高的个头,其实不过是一个外强中干的弱夫。

” 围观的人都哈哈大笑,而韩信像是没有听见那无赖的话似的,继续向前走。

那无赖见状,更加得意,当众拦住韩信说: “ 你如果是条汉子,不怕死,就拿剑来刺我。

如果你没有这点勇气,贪生怕死,就从我的裤裆下钻过去。

” 说着便叉开两腿,作骑马式,立在街上。

韩信默默地注视他好一会儿,虽然感到很难堪,最后还是忍气吞声地伏下身子,从那无赖的胯下钻了过去。

在场的人哄然大笑,那无赖也显得神气十足。

但韩信却像刚才什么事情都未发生似的,起身而去。

于是,这件事成为当时淮阴家喻户晓的笑谈。

其实,胯下受辱的经历恰恰表现了韩信的大智若愚和非凡的气度。

少年时这一特殊的经历锻炼了韩信百折不挠、虚怀若谷的性格,而这一性格成了他日后成为杰出将领的潜在条件。

胯下之辱对一个男人来说那是奇耻大辱啊,韩信是一个破落的贵族,是一个士 “ 士可杀而不可辱 ” 。

韩信为什么接受这样一个奇耻大辱呢

他还是不是个士

他究竟是英雄还是懦夫呢

有篇文章叫做《留侯论》,论的是谁呢

论的是张良,不是韩信。

但是《留侯论》开头的这段话我觉得可以用在韩信身上。

这段话是这样说的: “ 古之所谓豪杰之士,必有过人之节,人情有所不能忍者。

匹夫见辱,拔剑而起,挺身而斗,此不足为勇也;天下有大勇者,卒然临之而不惊,无故加之而不怒,此其所挟持者甚大,而其志甚远也。

” 这段话是什么意思呢

“ 匹夫见辱,拔剑而起 ” ,就是说那些普通人、小人物,受到一点侮辱以后,第一个反应就是这样:拔刀子或者掏拳头。

我说这个不算勇敢,这叫什么

这叫鲁莽,这叫盲动,不是真正的大智大勇。

真正的大勇敢是什么呢

是 “ 卒然临之而不惊,无故加之而不怒 ”—— 突然面临一件什么事情,神色不变,并不惊慌失措,别人无缘无故把一个罪名加在你身上也不生气,这才是君子之勇、英雄之勇、大丈夫之勇。

为什么这么说呢

“ 此其所挟持者甚大,而其志甚远也 ”—— 这样的人,他怀着远大的志向和理想,有长远的目标,他不会为眼前的这一点小是小非或小恩小怨鲁莽地盲动,所以有句话说 “ 小不忍则乱大谋 ” 。

韩信这个时候面临的选择是什么呢

要么杀了这个家伙,要么爬过去。

杀了这家伙的结果是什么

你也要被杀头,将来远大的理想还能不能够实现呢

不能实现了。

而一个怀有远大理想的人是能够忍受的。

司马迁就是这样的人,他遭到宫刑 —— 这也是一个男人的奇耻大辱,是一个男人不能接受的东西 —— 他还不是忍下来了

为什么要忍下来

他是要完成《史记》这部伟大的著作。

而韩信同样有一个远大的理想,所以他 “ 孰视之 ”—— 盯着那个无赖看了很久 —— 思想斗争很厉害,最后为了自己的远大理想牺牲了眼前的荣辱。

这就叫做忍辱负重。

因此我们得出结论,韩信是一个英雄,是一个有着远大理想和志向的英雄。

士可杀而不可辱不是谁都做得到的。

冲冠一怒为红颜

拜托,一定要选我呀

我的最好

求出师表读后感700字左右

范文几篇,仅供参考,但愿你能从中受到启发。

  读《出师表》有感   读罢《出师表》,掩卷深思,一位为国为民鞠躬尽瘁、死而后已的诸葛亮仿佛就站在面前。

  《出师表》是诸葛亮分析时局,把握战机向蜀后主刘禅提出的出师攻魏的意见书。

作者在表中反复劝戒刘禅要继承先主遗志,励精图治,严明法纪,以完成兴复汉室、统一中原的大业,表现了他伟大的抱负和忠于蜀汉的决心。

  诸葛亮知道,奖罚应该一致,否则人心不服。

他写道:“以昭陛下平明之理,不宜偏私,使内外异法也”。

对于蜀国的人才,这位蜀相也很有了解:“侍中侍郎郭攸之……悉以咨之……有所广益”进行了广泛的推荐。

这突出表现了他一心为国毫无私心的磊落胸怀。

“亲贤臣、远小人……”诸葛亮已经洞察了这一点,力谏君王不要亲近小人,因为亲近小人会给国家带来祸患。

联系实际,亲近小人而疏远君子者,仍大有人在。

有些单位的领导人喜爱听身边心术不正的下属讲恭维的话,拍他的马屁;面对逆耳忠言,却置之不理,甚至会找莫须有的“罪名”,把讲正气的同志“调离”。

我实在想不出他们面对古人“亲贤疏佞”劝戒的心理状态,也许这些所谓的“领导”根本就没有读过《出师表》吧!  诸葛亮率兵出战,甘愿立下军令状,“不效则治臣之罪,以告先帝之灵。

”多么豪爽耿直。

如今又有多少人,口口声声说什么一定要把“效益搞上去,否则……”“一定要以厂为家”。

可是厂子倒闭了,他却拍拍屁股一走了之。

更有甚者用送礼行贿的手段,异地为官,另谋高就,继续挥霍、攫龋这比起蜀相诸葛亮,怎不汗颜?  “出师未捷身先死,长使英雄泪沾襟!”诸葛亮的高风亮节,至今令人怀念,让人敬仰。

我读《出师表》更加深切地体会到,唯心中装着国家和人民的人,历史才不会忘记他。

  2.  历史上,人们对于诸葛亮都有很高的评价。

今天,本人斗胆也来谈谈我对诸葛亮的一些看法。

诸葛亮智。

他是一个很有才华的人,他不但上知天文,下晓地理,而且精通战术兵法,空城计就是一个绝佳的例子。

而他当年那篇肝胆照人、令人读后感觉荡气回肠的《出师表》,更成为千古不朽的名篇佳作,流传至今。

  实在是智! 诸葛亮神。

他虽身在草庐之中 ,但却十分注意观察和分析当时的社会,对外界的形式了如指掌,且在刘备三顾茅庐之时,对当时的时局分析透彻,面面俱到。

他甚至还能“呼风唤雨”借东风,仿佛天地万物都为他所用。

他用兵如神,运筹帷幄,能决胜于千里之外。

实在是神! 诸葛亮义。

他的一片丹心以求报答刘备的知遇之恩。

因受到刘备三顾茅庐之恩,白帝城托孤之重任,为了汉室之兴竭忠尽智,效死不渝,“鞠躬尽粹、死而后已”这句历史名言,不知影响了多少代人,成为多少名人志士的座右铭!他为了江山社稷,忠贞不二,呕心沥血,直到临死之前,还念念不忘江山社稷大业,为的就是报先帝的知遇之恩。

  实在是义! “出师未捷身先死,长使英雄泪满襟。

”诸葛亮唯一的遗憾恐怕就是没能实现刘备的遗愿了吧。

以诸葛亮的才华与聪慧,竟落得如此下场,实在是可悲啊!人无完人,诸葛亮也确实有不足,但这又有什么关系呢?因为他实在是无愧于一个值得千秋赞颂的人.  读《出师表》有感      上初中的时候学过《出师表》这篇课文,当时年纪小,阅历浅,学完了心不在焉地过去了。

今天再翻开已发黄的书本,看这篇文章的时候,被诸葛亮的肺腑之言所感动。

唯贤是举,不搞裙带关系。

   他告诫后主:要亲近贤臣,疏远小人。

侍中、尚书、长史、参军(官职)这些人都是忠贞可靠的人,可以放心重用。

赏罚分明,不偏不倚。

  他说:皇宫内和朝廷内都是一个整体,没有亲疏之别,奖罚功过,评定好坏不应有两样。

感恩图报,赤胆忠心。

   他在出师表中说:我原来是一介布衣,在南阳那个地方以耕田犁地我生,在动乱的年代里,为了保存自己的性命,居住于偏僻的一个角落里,不要求做官扬名。

而先帝不嫌我身份卑下,见识浅陋,竟亲自屈驾三次来我草庐中,向我询问当今天下大事,因此我很感激,便答应愿意为先帝奔走效劳。

先帝在临终时不国家大事托付给我,自接受命令以来,日夜忧虑,唯恐不能好好完成任务, 现在南方已经平定,我愿尽我平庸的才智,铲除奸诈凶恶的敌人,兴复汉室,以报答先帝的知遇之恩,并忠于陛下的职责和本分。

   现在我即将远离陛下,面对这个奏章,我禁不住流泪。

   诸葛亮是琅邪阳都(山东沂南)人,生于公元181年,卒于公元234年。

三国蜀汉政治家、军事家。

《出师表》写于公元227年。

  作为一代名相的诸葛亮千百年来一真受到人们崇敬,勉县武候墓有一幅对联:“古石幽香名士骨,苍松翠柏老臣心。

”    刘禅是昏聩之君,不足成以大事,刘备在临终托孤时对诸葛亮说:“若嗣子可辅,则辅之,如其不才,君可自为成都之主”,但诸葛亮却“知其不可为而为之”。

   三国演义中的周瑜假借醉酒,舞剑唱起:“丈夫处世兮立功名,立功名兮慰平生,慰平生兮,我将醉,我将醉兮,发狂于吟

” 大丈夫存在天地之间,当建功立业,在历史上获得功名,才能不枉然此生。

多少男儿不甘平庸,为实现平生之大志,金戈铁马,驰骋疆场,抛头卢洒热血,甚至莫明其妙地当了无名英雄。

   天地之间什么是最大的利益,土地、城池、女人、财物的拥有者——权力。

  按大道理,乃至说到蜀国的长远利益,让扶不起的阿斗让位,给其原来职务上的待遇,诸葛亮做君主,未尚不可。

特别是在那个群雄逐鹿豪杰遍起,“宁叫我负世人,休叫世人负我”的三国时期。

儒家“内圣外王”的思想模式源远流长。

其精神实质是高度推崇道德人格对于个体生命价值的呈现,以及社会王道秩序的维系的决定性意义,强调主体的道德人格是一切社会价值创造的终极源泉。

一个儒家君子,只有潜心于道德人格的修养磨炼,将道德实践的经验内化于主体的心理结构之中,使主体逐步凝聚、积淀起一种强有力的道德精神力量,一种完满、圆融的道德智慧,一种坚实牢固的道德根基,完成“内圣”的实践功夫,才谈得上人之为人的顶天立地的价值尊严,才  谈得上通过各种社会实践,将自我内在的人格力量外化于世俗社会的价值创造之中,实现治国平天下的宏大抱负,创造出“立德、立功、立言”三不朽的生命价值。

   布衣之怒一头跄地,帝王之怒流血千里,战国时期,秦国和楚国在长平作战,秦国俘虏楚国士兵四十万,全部活埋,战争是残酷的,没有人性。

   诸葛亮在用兵作战时,善用火攻,不伤我方一兵一卒,而给敌方以毁灭性打击,他说这样做是万不得已才用之,会折阳寿。

   发达个性、实现自我是人之为人的最高价值。

圣贤人格就是一种道德人格。

  读《出师表》有感 读完《出师表》,我的感受真的很多,以小见大,我发现许多新事。

   说道《出师表》尅的那个得说到诸葛亮,在我眼里诸葛亮是个很牛的政治家,用兵如神,夜观天象,这些现代人没几个能做到。

现代虽说知识学得是比诸葛亮那代人好的哪里去了,不过思想政治都远不如古人。

个人感觉现代唯一能和诸葛亮相提并论得就是毛主席了,历史我虽不太懂,但听老师说说也就事这感觉了。

古人读书都是什么头悬梁,锥刺股,而我想我们现代人是不可能得了吧

条件虽胜于古人,而能力却不及古人,所以还是希望中国得教育能进行一些改动。

  此外,我也有最敬佩诸葛亮得一点,就是爱国。

从《出师表》中也能看出来,后期蜀国君主是多么的无能,而却有诸葛亮等忠心人才。

再说说我们现代社会,“君主”虽不昏庸,人才也不缺乏,但就是缺少爱国志士。

现在得那些人整天就是什么出国履行,认为中国什么什么不好,有得人甚至就是一去都不回来了,这些不爱国的人,走了也好。

我自己周围也有很多不爱国的人,我们学校每周一都有升旗仪式,每到升旗时都会要求唱国歌,每次音乐响起,根本就没几个人唱,有得人甚至还在那里嘻嘻哈哈的笑,这些人真是国家得耻辱,你们说这种不爱国得人以后能干什么事呢

   最后,我觉得诸葛亮最了不起得就是举荐人才。

这在当今社会时很难做到得,现在得大多数人都是为了自己,不要说推荐人才了,不把别人给比下去就算不错得了,世态炎凉就表现在这些方面,如果人人都那样,这个国家存活不了多久。

现在世界上最不缺得就是大学生,而是伯乐和千里马,为什么不说大学生时千里马呢

因为现在大多数大学生都是死读书,没实际能力。

人才得广泛应用时一个国家快速发展的最根本原则,所以伯乐很重要,主要还是因为现在人得私念太强,使很多正真得人才无法广泛应用,导致社会并非在进步而是退步。

  所以,我还是很希望而诸葛亮能来到我们这个社会,当然也不太可能,不过如果他真的能来,多希望他能拯救那些昏庸于黑暗中得人们,那样,这个社会将会变得更加完美,那才时我最想要得生活,也时更多数人想要得.

阅读名著的读后感700字作文

圣母院里的钟次第响,咚咚,咚咚……沉,凄婉地,好像在陈述个故事。

些浓烈得化不去,深刻得褪不了的形象:独眼的敲钟人伽西莫多,美丽善良的爱斯梅拉达,还有渊博却邪恶的克洛德副主教。

初始,伽西莫多的出场仿佛给我投射了一个丑恶的影象。

他的独眼,他的聋哑,他的驼背,他的巨大和丑陋都让我先入为主地把他当作了大反派。

婴儿时,他是一个人人见了都想把他烧死的丑小鸭;青年时,他是一个表面风光但人人唾弃的“愚人王”。

他的脸仿佛注定了他就是恶魔的化身。

到后来,我才看清他那清澈、崇高的灵魂。

他对像使唤奴隶一样,役使他的克洛德忠心耿耿,这是怎样的一种单纯

他对曾经对他有恩的爱斯梅拉达,用尽全部生命的悉心照料和赴汤蹈火,是怎样的一种如火一般刚烈的爱情

他受尽了人世间的歧视和欺凌,却又满足的,勤劳的当着他的敲钟人。

如此美丽,如此可敬的人性难道在他那丑陋的外表下就一文不值了吗

相比而言,如果说伽西莫多的外表丑陋,那么克洛德的心灵便更加令人鄙视。

一开始,良好的背景让我觉得他是个学识渊博的善良人——他收养了丑陋的伽西莫多,他是人人敬畏的副主教……。

但是当故事的情节愈演愈烈时,我读懂了他精神世界中的畸形。

他不择手段地“爱”,让他卑鄙地,变态地劫持爱斯梅拉达,并且因“爱”成恨地要置她于死地。

这是一种自私的,低微的,霸道的“爱”,充满了病态的“爱”,那不算是爱,只是伤害…… 然而,那书中最美的笔墨都倾注在了爱斯梅拉达身上:她美丽,因为她有一张天真清纯的脸孔;她善良,因为她的内心充满了同情和爱心。

她可以为了保存甘果瓦的生命而嫁给他,她给饥渴难堪却无人理睬的敲钟人送水……她有菩萨一般无人能及的心肠,她有倾国倾城的美貌,她是善与美的化身

怎么能不引起我的思考

人性的层层面面是多么复杂却简单:尽管人的精神世界是双面的,没有完全的丑,也没有绝对的美。

但是,美就是进步的方向,美就是最原始的目的。

就像书中说得那样: “美就是完整,美就是全能,美就是唯一有生命力的东西。

” 当灭灯钟响彻在巴黎圣母院里,所有故事都结束了……但那古老的故事将永恒地被传诵

作文 读后感 字数:700字到800字

我把精灵带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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