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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伦理学读后感

时间:2014-11-30 01:42

当代生命伦理的主要思想是什么

生命伦理学听课总结------------生命伦理学的意义研究生命伦理学具有重要的意义。

生命伦理学是一门新兴学科,是一门跨世纪的学科,从其产生的本质上说它适应了环境革命发展的需要,也是提高全民族科技文化素质的需要,同时还是哲学与科技相辅相成与时俱进的需要。

首先,我们这个时代实际上发生了一系列的变化。

我们知道,以往的“战争与革命”类似的主题现在已经发生了变化。

以往人们隐隐的感到,人类可能灭绝的最大因素莫过于战争,这种危机感现在可以说已经烟消云散,代之而起的,实际上是我们现在这个时代处在一个极度的生态危机当中。

如果我们不正确规范人类的行为和社会发展的方向,那么可能人类就要消亡于环境的变迁之中。

现在提出来的可持续发展,实际就是在不可持续发展的基础上提出来的。

如果我们人类要持续生存,我们人类就要善待自然,我们人类就要处理好与自然的一系列的关系。

其中,包括伦理关系。

其次,生命科学的发展速度之快,是我们始料未及的,它在20年内,给世人现有的伦理观提出了许多问题,带来了巨大的冲击。

我们对于达尔文1859年《物种起源》一书发表带来的冲击记忆犹新,这不仅仅是对学术界的冲击,也是对社会、对宗教、对哲学、乃至对人类本质、人类发展方向之思考的冲击。

当代正是继《物种起源》一书发表以后,人类社会面临的又一次伦理危机时代。

能否运用正确的对策和方法顺利解决这一挑战,完善和建立最优的生命伦理学观点,是关系人类社会未来发展的重大问题。

再次,现今人类社会发展靠的是科技的发展,而主导学科群由20世纪的物理学科群,转向了生命学科群。

在生命学科群之中,可以说人类现在的一切科学技术,都在用于拨弄整个地球上的生命编码,这些在事实上成为我们人类社会发展的主攻方向。

例如医学技术、克隆技术、乃至人类基因组密码破译等等,这是好事情,还是坏事情呢

从科学发展的规律上来看,总是存在向未知领域挑战的趋势,但是我们现在的处境和我们目前的研究对象,已经与上一个科学高峰发生了根本的变化。

应当说,无论是经典的牛顿力学,还是现代的量子物理学,实际上解决的问题主要还是物质世界的问题。

换言之,我们在研究、变换物质世界的时候,可以随心所欲的把它变来变去,可以打开种种黑盒子去看一看;但是当面对生命问题的时候,我们就往往没有办法打开它。

在一定意义上来说,现在的科学就是风险的科学,大众要认识到这种风险,我们的科学家,也要认识到他们对科学所负的责任,必然的,应该确立科学伦理。

而现在科技发展的生命转向是一个必然的趋势。

所以说在当今的时代发展中,突出的就是生命科学伦理。

最后,就是哲学本身也发生了变化。

我们现在所说的哲学,往往指的是人性的,人道的哲学。

但是现在哲学开始走向荒野了,其中最大的特征,就是学习自然界的生态智慧。

人向大自然学习,自然是人类的导师,我们人类的生存、人类的发展必定要改造自然,但是有一条就是我们改造的结果是不是一定时间尺度上有利于这个地球生态系统的完善和我们人类的安康。

对于其他生物而言,它们是这样做的,它们在改造自然的时候,创造了自我延续条件。

简单的例子比如狼和羊的二维对策,狼吃羊促进了羊的健康也促进了狼的健康,也促进了生态系统的健康。

所以我们人类,如果说我们的行为,能够既有利于我们人类,又有利于其他非人类生命,那么我们说这种生命伦理,实际上就是我们想要生命伦理。

换言之,生命伦理未来的发展必将超越人类范畴,而推广到自然中的非人生命。

科学技术与人类的生存发展息息相关,它不仅给人类的生存和发展带来巨大福祉,也让人类的持续发展面临困境。

要消除科技发展对生态环境和人类自身的负面影响,必须变革指导科技发展的伦理观念。

弱式人类中心论的生态觉悟既着眼于人类的主体地位,又注重人与自然的关系、人类的群已关系和代际关系,为科技发展合理的伦理依据。

对待伦理学问题,因个人所持有的价值观不同,见解可以有很大差异。

这是由于个人的价值观总是要很大程度上受到社会制度、意识形态、宗教信仰、历史背景、传统文化和传统伦理道德等社会因素制约所致。

因此,面对着现代生物科学中越来越迫切需要解决的伦理学方面的难题,社会要想形成一种为公众所普遍接受的解决方法,是相当困难的。

但是,实际上处于不同社会环境中的人,又都正在对在现代生物科学中所出现的伦理道德问题和社会问题进行深入的了解和分析,以便在这复杂的关系中作出自己的判断,提出符合各自国情的解决办法。

在这当中,科学家、伦理学家、社会学家、法学家与政府政策制定者之间相互协作,有着特殊的重要意义[8]。

面对着生物伦理学中的难题,人们可以从科学技术、立法、伦理道德三个方面寻求对策。

科学技术对策是指对在高新科学技术研究和应用中可能出现的负面影响,只要采取必要的措施,往往就可以达到趋利避害的目的;伦理道德对策包括科学家要有科学研究道德,以及要提高或转变公众相应的科学伦理道德观念,这是保证科学技术研究或应用造福于人类的前提;而制订相关的政策和法规,是规范科学家和公众伦理道德行为,保证科学研究健康发展和正确应用的强制性手段。

后二者是生物伦理学讨论的内容。

然而,令人遗憾的是,人类目前面临的事实是:科学技术发展强大,而伦理学环节相对薄弱。

这就注定生物伦理学的发展必然要面临众多困难。

当前,生物伦理学的研究更多的集中在罗列随着生物科学和医学的发展所提出的伦理道德问题上,即新的伦理道德观念对旧的伦理道德观念的冲击,对这种冲突的不同见解是研究的重点,人们以求能从中提出解决生物伦理学问题的理论和方法,也只有在此基础上生物伦理学才能建立起比较稳固的理论体系。

目前生物伦理学理论研究尚处于初始阶段。

生命伦理学是人类在认识自我,了解生命的漫漫长路上的一盏明灯。

人们为了达到认识生命、了解生命、改造生命的目的,就要用生命科学方法在生命科学研究领域取得自由;人们为了不致在生命科学研究中脱离生命本性所坚持的大道,就要用伦理学理论自我监督,在生命里取得自由。

解决生命伦理学具体问题的总则是“权衡利弊”和“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医学伦理学的现实意义?

1.医学伦理学的学科性质医学伦理学是研究优良的医学道德规范的制定和实现的科学,是医学与伦理学相交叉的学科,是认识、解决医疗卫生实践和医学科学发展中人们之间、医学与社会之间伦理道德关系的科学。

随着该学科的迅速发展,其逐渐成为现代医学科学的有机组成部分,在现代医学中,医学伦理学已经成为医学专业的基础课程。

医学伦理学发展到今天,基本经历了医德学、近现代的医学伦理学和生命伦理学三个阶段。

20世纪70年代兴起,并对当今医学伦理学产生巨大影响的是生命伦理学。

医学伦理学具有以下3个显著的特征:(1)实践性:医学伦理学是与医学实践密切相关的学科。

医学伦理学的理论、规范来源于实践,是对医学实践中的道德关系、、的概括和说明,是在长期的医疗活动中形成、发展的,而来源于医学实践的道德原则、道德规范又对医学活动起着重大的指导作用。

医学实践既是医学伦理学的基础、动力,又是医学伦理学的目的和检验医学伦理学理论正确性的惟一标准。

(2)继承性:弘扬伦理道德是医学进步的基本条件和重要标志,是贯穿医学发展史的一条主线。

救死扶伤、为医者仁等伦理道德原则为医学工作者自觉地继承、恪守,在医学事业的发展中不断发扬光大。

(3)时代性:医学道德伴随着医学发展和社会进步而不断发展。

医学的发展,不仅表现为诊治疾病手段的进步,而且表现为医学道德的进步。

与新的预防、诊断、治疗方法相对应的伦理原则的制定是医学道德进步的重要标志。

任何时代的医学道德都与特定的社会背景相联系,都为解决该时代的具体问题而存在。

在古代,为妇女堕胎被认为是违反道德的,在当代,为维护社会和妇女自身的利益开展的计划生育手术则是道德之举。

医德原则、医德规范、医德评价、医德教育都是时代的产物,都不能脱离时代。

反映社会对医学的需求、为医学的发展导向、为符合道德的医学行为辩护是医学伦理学的任务。

2.医师应是道德高尚的人医乃仁术,道德是医学的本质特征,是医疗卫生工作的目的。

医务工作者在社会生活中担负着维护人们健康,预防、诊治疾病的任务。

医学工作的特殊性质要求医师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

在医疗活动中,医疗效果不但与医疗技术、医疗设备直接相关,而且与医师的职业道德直接相关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

历代医家都认为,道德高尚是医师角色的重要特征,只有品德高尚的人才能做医生。

自古以来,重视人的生命是医学界的美德。

中国最早的医学典籍《黄帝内经》在《素问》篇中就指出:天覆地载,万物悉备,莫贵于人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

唐代名医孙思邈在《备急千金要方》中认为:人命至重,有贵千金,一方济之,德逾于此。

他还指出了大医精诚的思想,认为一个好的医师,必须具备两个基本素质:对医术的精和对患者的诚.只有具备精和诚两个基本的素质,才能成为大医,才能成为仁者,即医术精湛、医德高的医家。

我国古代医生择徒甚严,曾明确提出非其人勿教.晋代杨泉指出:夫医者,非仁爱之士不可托也;非聪明答理不可任也,非廉洁淳良不可信也。

在西方,则有学医期满,按希波克拉底誓言宣誓的传统。

医师角色在人们心目中的地位是与医师良好的职业道德直接相关的。

林巧稚、赵雪芳、王忠诚、吴登云等具有崇高道德境界的医师既是广大医务工作者的代表,也是广大医务工作者的榜样。

3.医学实践的道德内涵道德作为医学的本质特征蕴涵在医学实践之中。

一部医学史,是医务工作者奋不顾身地与疾病斗争、认识疾病、不断战胜疾病的历史,是医务工作者无私地为病人解除病痛、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的历史。

医务工作者献身于医学事业,崇高的道德境界就体现在他们所从事的具体的认识疾病、治疗疾病的医学活动之中。

(敬畏生命),写一篇读后感

怀抱生命,拥抱青春——“非洲圣人”史怀泽《敬畏生命》推荐生命是一条永不逆流的河,无时无刻不在唱着欢快动听的歌往前奔去。

有些东西,踏着时光越走越黯淡,也有一些东西,让岁月越洗越明亮。

我们正处在雨水裹着栀子花香的青春岁月,一米阳光,一杯咖啡,一株薰衣草都足以让青春明媚如阳光。

在这个生机勃勃的春天,我给大家推荐一本“非洲圣人”史怀泽的《敬畏生命》,给我们的青春增添一抹亮色,温暖我们的心灵,在我们内心激荡起微澜。

《敬畏生命》读后,给人的是一种震撼,一种对生命的敬畏!世界给予我们无限生机,塑造了生命的美丽、高贵和富饶,人类自以为是世界之最,更应该理解和尊重生命,感受自然之趣,感受自然的生命之美。

1915年,置身非洲丛林与河水间勃发的生命世界,追念第一次世界大战蔑视生命的悲剧,史怀泽提出了“敬畏生命”的理念,将伦理学的范围由人扩展到所有生命,成为生命伦理学的奠基人。

书中写道,史怀泽在非洲行医时,有一天黄昏,看到几只河马在河中与他们所剩的船并排而游,突然感悟到了生命的珍贵和神圣。

于是,“敬畏生命”的思想在他的心中蓦然生出,并且成为他此后所努力倡导和不懈追求的事业。

这也让我想起村上春树在《边境边景》中写到的:我与朋友在岛上过夜,水漫过了帐篷,我无心睡眠,起身看见海蟹游走,林中蝉鸣不停,偶尔鸟下觅食……只是静静看着,便感受到了生命的活力。

想必,当时村上的心境正同于史怀泽吧。

感受生命,是一种

寻一篇电影观后感:《卡桑德拉大桥》从伦理学角度

其实《卡桑德拉大桥》的剧情,简单来说就是一个关于“生命的价值是否可以衡量”的问题。

如果可以衡量,那么可以做以下的分析:既然人的生命价值是可以被衡量的,那么“每一个人”的生命价值是可以被“分别衡量”的。

那么,哪方的生命价值之和更高,自然就选择保留哪边。

如果是不能衡量的,那么将遇到第二个问题:无论哪种选择,都是在“杀人”,都是在“否定生命的价值”,所以我们会渴望拯救每一个人。

可是我们做不到拯救每一个人,而如果什么都不做,那么结果将是无法拯救任何人,于是陷入一种叠加两难的矛盾之中——救还是不救

救哪方

小学生50字的读后感 我要10篇

1.朱自清散文《春》读后感 春天来了,百花吐芽,百鸟齐鸣,春光明媚,春回大地,在这美好的日子里,重读朱自清的《春》,感受很深。

春天,就像“一切都像刚睡醒的样子,欣欣然张开了眼”。

春天是一年的开始,俗话说,一年之计在于春,春天是最富有活力的季节,想在秋季里获得好收成,就要在春季里辛勤地耕耘,播种。

作为一个在春天出生的女孩,我特别喜欢春。

因为春有一种令人向往的生机。

在这大好春光里,你别忘了一件事:耕耘与播种。

2.读《窗边的小豆豆》有感 《窗边的小豆豆》讲的是一个因为淘气而在一年级就被退学的小豆豆到了一所全新学校——“巴学园”后发生的故事。

“巴学园”是一个与众不同的学校:它的教室是一个个废弃不用的电车车厢;它的校长在第一次见小豆豆时就微微笑着听小豆豆不停地说了四个小时的话,而没有一丝不耐烦,没有一丝厌倦。

“巴学园”每到午餐开始的时候,校长就会问:“大家都带了‘海的味道’和‘山的味道’来了吗

”“巴学园”的教育方法是自己从喜欢的课程开始学起。

“巴学园”的运动会是能够让学生自己选定的,让每个孩子都能发挥特长的稀奇古怪的项目。

在“巴学园”,如果上午把课程都学完了,下午还要组织大家集体出去散步,学习地理和自然;夜晚还在大礼堂里支起帐篷“露营”,听校长讲旅行故事……因此,“巴学园”里的学习内容是丰富多彩的,新鲜动人的,也是令人羡慕的。

小豆豆从一个“坏孩子”变成好学生,也是因为校长能坚持不懈地对小豆豆真挚的关爱,使小豆豆最终决定选择做一个好学生…… 总之,我读了《窗边的小豆豆》后,很希望我们的学校也能像“巴学园”一样,学习的内容是丰富多彩的,学习的环境是轻松的,学校里的老师像校长一样能懂得孩子,信任孩子,尊重孩子的。

3.《童年》读后感 每个人都有童年,并且每个人的童年是不同的,但是,我们每个人的童年有高尔基那么贫苦吗

不,我们没有,我们在家里是独生子,是父母亲的掌上明珠。

高尔基的童年没有我们幸福,家庭也没有我们美满。

童年这本书记载了高尔基儿时的一些故事,中间还夹着一点点的苦涩,还夹着做人的道理: 高尔基在这样艰苦的环境下也能成才,真让我佩服。

高尔基在小的时候就非常喜欢数学。

在一节数学课上,老师出了一个题目考在班上的同学,题目是:“1+2+3+4+……+100=

”这可为难了很多同学,他们一个个都很着急,只有高尔基算出来了,等于5050。

从此,老师不会再因为他们家穷而瞧不起他们,而是觉得他很有数学天赋。

我们要向高尔基学习,孔子说得好:“见贤思其焉。

” 4.《小王子》读后感 《小王子》所讲述的故事既美丽又伤感:飞行员“我”因为飞机出了故障,被迫降落在远离人烟的撒哈拉沙漠上,这时一个迷人而神秘的小男孩出现了,执拗地请“我”给他画一只绵羊。

他就是小王子,纯洁,忧郁,来自太阳系中某个不为人知的小行星,爱提问题,对别人的问题却从不作答。

在攀谈中小王子的秘密逐渐揭开了,他是因为与他的美丽、骄傲的玫瑰发生了感情纠葛才负气出走的。

他在各星球中间漫游,分别造访了国王、自负的人、酒鬼、商人、点灯人和地理学家的星球,最后降临到地球上,试图找到纾解孤独和痛苦的良方。

在《小王子》中,我学会了一种责任,叫做“驯养”。

当狐狸向小王子描述他的心声时说:“如果你驯养我,那我的生命就会充满阳光,你的脚步声会变得跟其他人不一样。

其他人的脚步声会让我迅速躲到地底下,你的脚步声则会像音乐一样,把我召唤出洞穴。

你看到那边的麦田了吗你有一头金色的头发,金黄色的麦子会让我想起你,我也会喜欢听风在麦穗间吹拂的声音”可是最后,小王子还是离开了狐狸,他说:“那你还是什么也没得到吧”“不,至少我还拥有麦子的颜色” 我们在得到的同时都会失去,可是当我们同一些事物“建立某种关系”后,得到与失去都已变得不再重要。

重要的是,以一种平和的心态去对待,无论结局是喜是悲,至少我们还拥有麦子的颜色。

5.查理与巧克力工厂读后感 故事大概是讲:威力`旺卡是世界上最伟大的巧克力发明家。

他发明了很多神奇的巧克力和糖果。

查理是个穷苦人家的孩子,他每年只能得到一块巧克力。

查理每天晚上都会去听约瑟夫爷爷讲旺卡工厂的神奇和奥秘。

他特别希望能到工厂里参观。

一天,旺卡先生发出了通知:我已把五张金奖券放进了五块普通的巧克力里面。

找到这些金奖券的那五位小朋友将由我本人带领参观工厂。

在只剩一张金奖券时,查理无意中找到了。

在参观的过程中,查理很乖,其他的小朋友一会儿摸摸这,一会儿摸摸那。

所以旺卡先生很喜欢查理。

参观完,旺卡先生竟把工厂送给了查理。

大家都吃了一惊,旺卡先生说他老了,快没有能力经营工厂了。

所以要把工厂送给最喜欢的一位小朋友。

《查理和巧克力工厂》这本书以科幻的方式告诉了我们在这个世界上有着许多奇特的地方

也有着许多不可思议的人

我们要怀着一种希望去发现他们

也告诉了我们做人要善良,不能太贪婪了否则会有与你期望中相反的结果

6.《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读后感 海伦凯勒原来是位健康活泼的小女孩,在19个月大时,因一场急病导致失明、失聪和失语,从此小小的海伦凯勒变得暴躁、任性和孤独。

直到七岁,,她在充满爱心与耐心、曾经接近失明、当时只有20岁的莎莉文老师费尽心思的引导下,走出了黑暗与孤寂,感受到了语言的神秘,领悟出了知识的神奇。

从此,海伦凯勒求知若渴,凭着自己惊人的毅力,在莎莉文老师的教育和帮助下,以优等的成绩完成了哈佛大学四年的学习,成为人类历史上第一位获得文学学士的盲聋人。

“假如给我三天光明”,海伦凯勒将仔细端详自己的莎莉文老师、亲人、朋友,还有环视自己生活的环境;到森林进行一次远足,放纵一下自己的眼睛;到博物馆对世界的历史与未来、人类进步的奇观作匆忙一瞥;看看黎明时由黑夜变成白昼的动人奇迹;到剧院或电影院享受色彩、优美和动作的完美结合;浏览城市中令人敬畏的建筑艺术;漫步在大街、公园,瞧瞧万花筒般五光十色的景象……“我的眼睛不轻易放过一件小事,它争取密切关注它所看的的每一件事物。

”“此后,我摸到每件物品,我的记忆都将鲜明地反应出那件物品是个什么样子。

” 这三天对于海伦凯勒真的是奢望。

而我们已经拥有了三千多天的光明,让我们反省一下,我们是否都充分利用这天赋的五官和四肢去感受大自然的美丽和生活的美好了吗

“善用你的眼睛吧,犹如明天你将遭到失明的灾难。

” 的确,我们太幸运了,我们拥有美好的一切——健全的体魄、良好的学习环境、优秀的老师……从今天起一定抓紧每一分一秒,不要让光阴虚度,不要等失去了才懂得珍惜,要像海伦凯勒那样,不埋怨、不放弃,好好珍惜自己所拥有的,奋发学习,以微笑面对厄运,以顽强的毅力克服困难,以杰出的成就显示生命的价值

7.牧羊少年奇幻之旅 一个名叫圣地亚哥的男孩,一次奇幻的旅行. 一个哥哥强烈推荐的书,一直都没好好看,之前放在包包里,在给学生做完辅导后,我会拿出来翻上几页.... 《牧羊少年奇幻之旅》的英文原名是「O Alquimista」也就是炼金术士的意思。

《牧羊少年奇幻之旅》是描述一位西班牙的牧羊人追寻梦想的故事。

他和我们大家一样,都有自己的天命,都有自己最想做的事。

在旅途中,他遇到了许多同伴以及帮助他的人,像是老人、水晶商人、炼金术士、英国人…… 是这样一个故事吗

昨晚我一口气把这本书看完了,难得我这么爱看书... 这是一本当你在迷惘时的指南针,天命、信仰、梦想、爱心、实践,是牧童少年探险终而如愿以偿的凭籍;生活在多变复杂的社会,很多时候我们忘了倾听自己内在的声音,而更多时候,我们听见了自已心里的声音,但却没有勇气去相信它、接受它;这本书鼓舞、增强人们探往自我内心的勇气,就像书中不断强调“当你真心渴望某样东西时,整个宇宙都会联合起来帮助你完成”。

“在生命的重要时刻,我们却对发生在自己身上的事物无能为力,只能听天由—这就是世界上最大的谎言。

” 在一个人的一生中,一定会拥有过无数个梦想,但这些梦想是否成真,就要靠自已怎么把这些梦想变成理想、目标,进一步的实现它们,在追寻梦想的过程中一定会碰到许多的障碍,我们应该要试着把阻力变成助力,不要只是把梦想当作白日梦,不要让梦想永远只是个梦想,要努力去实现它,这才是人生。

我的人生,上学整整18年,不多也不少,还在人已定性的时候去整了牙,人家说这叫时髦,痛苦的时髦~

不想说什么,年龄越大整这个越痛,每次的复诊,回来后我都痛的说不出话... 昨天,我见了两个医生,差点被他们说哭... 假如你能总是把握着现在,那你就会成为一个幸福的人. 8.《暮光之城》读后感 当一个人类对吸血鬼说“我要和你永远在一起”。

这样的爱情早已超越了人世的情愫~没有现实,没有伤害,没有一切凡事的纷扰。

一个只吃动物血完好控制自己的吸血贵家族,竟然会为了爱情要大开杀戒~ 为什么这么完美的爱情连不同物种的生物都可以美化的催人泪下

偏偏凡事中却丑陋无比,甚至是伤害至极~ 以为的科幻片最后变成了爱情片。

没有限制级的镜头,没有山盟海誓的对话。

往往一个深情的眼神就足以打动任何人~ 不光光是演员卓越的表现带领我入戏,更是因为我羡慕这样的爱情~这才叫爱情。

致生致死的爱情。

或许只是一个来生,或许最后人永远是人,吸血鬼永远是吸血鬼一样

“你现在是我的命”彻底征服在这句话上~ 眼泪是无忌惮的挥洒在脸上,不知道是我羡慕的哭泣,还是因为曾经这样的话也出现在我的生命中,现在却早已截然停止了呢

男主角那样深情的眼神,没有一丝的掺假。

再简单的不过的一句话,却是每个女孩子这辈子最想从心爱的人嘴巴里说出的一句话。

曾经的曾经,我也曾拥有过。

只不过那样的曾经早已灰飞烟灭,荡然无存~ 永远有多远呢

一个是生老病死的人类,一个是活了上千年都不会老去的吸血鬼。

却能爱的这么执着,第一次男主角带女主角爬树,一起飞,甚至是介绍她认识他家庭成员。

就像有些人说的,有些爱注定华丽,有些爱注定卑微

17岁的爱情故事。

高中时代的纯情往事~或许永远会牵扯着内心深处最最柔软的悸动~爱的没有伤害,爱的毫无保留,爱的至于只有责任,爱的不得不发狂

原以为我早已不知道什么是爱了` 很少哭了,不再是有或无的找依靠了~我以为自己一个人可以。

以为不会再羡慕谁。

可是这个电影明明就是童话故事,为什么偏偏击败了我坚固已久的心呢

是不是因为最近想太多了,我又装做一副无所谓的样子,明明很难过我却装坚强~ 或许谁都不懂谁,爱情谈何容易吖~ 爱是没有国界的。

更没有空间之别。

或许我在等爱,等那个可以深情真挚的告诉我“我是他的命”的人出现。

狠狠地被呵护疼爱着,我还会再一次执迷不悟的爱着

不是我不想拥有爱,只是我要我的爱 爱的纯粹 爱的毫无保留~ 9.读《卖火柴的小女孩》有感 今天,我读了《卖火柴的小女孩》这篇文章,它深深地感动着我的心,买火柴的小女孩悲惨的境遇告诉我:我多幸福。

在这个世界上,有我们这些生活在幸福而快乐的家庭里的孩子,我们有父母的疼爱,有老师的教导,有同学的关心,还有一个温暖的“被窝”在时刻温暖着我们。

我们是幸福的,我们要珍惜这幸福快乐的童年,好好地学习知识,学习本领,去圆我们五彩缤纷的梦。

10.《爱的故事》读后感《爱的故事》主要是以一篇篇小故事的形式讲述了母爱给予温暖、父爱促使坚强、师爱鼓励成长、博爱引导高尚、自然教会和谐、感恩带来快乐。

在每个主题里,每一个故事都是那么的感人,从字里行间,我感受到了母爱是多么伟大,就象一杯甜甜的奶茶,带给我们温馨;父爱是多么的深沉,让我们学会坚强;师爱是多么的真诚,让我们快乐的学习;博爱是多么的宽广,让我们感受到生活在一个爱的世界;自然是多么的神奇,让人类与动植物和谐相处;感恩就象一缕阳光,让我们内心时刻充满感激之情,感受到生活是多么的快乐

尊严 伦理学的解释是什么

人们时下经常提及“人的尊严”、“生命的尊严”、“民族的尊严”、“国家的尊严”等,但“尊严”一词始终是一个极为抽象的模糊概念。

在哲学价值论的层面阐明“人的尊严”和“生命的尊严”的内涵及其相互关系;探讨生命尊严的基本特征,或许可以开拓一个与其他文化共同体就重大问题进行相互对话、增进共识的思想平台。

更重要的是,当我们的干部群众对人的尊严、生命的尊严都达到深刻的认识和理解,并趋向于认同它们在现代价值体系中的崇高地位的时候,各种漠视生命、侵犯尊严的现象(如矿难频发、食品安全问题、执法侵权、医疗事故等)才能在思想源头上得到清算,一个与和谐社会相匹配的生命价值观才会深植于我们民族的精神世界。

一、 “人的尊严”内涵及其与“生命的尊严”之关系探讨 “尊严”(dignity)一词,仅从字面上解释,就是尊贵和庄严,同时也是指一种令人尊敬、令人敬畏、独立而不可侵犯的身份或地位。

“人的尊严”(human dignity)就是指人的尊贵和庄严;指人具有一种高于物和其他生命形式的,且令他人敬畏、独立而不可侵犯的身份或地位。

人为何享有“尊严”

显然,是因为人的价值。

也就是说,“人的尊严”思想是对人的崇高价值地位带有感情色彩的表达。

经过分析、整合,可以将“人的尊严”的内涵归结为三个方面。

第一,在生命伦理学语境中使用的“人的尊严”,多是指人在生物学意义上的尊严,即人的生命形式所享有的、区别于物和其他生命形式的一种特殊的尊贵和庄严,亦可称之为“人的生命尊严”,或被简称为“生命的尊严”。

构成人的生命尊严的必要条件是以人为主体。

作为人,最起码的生物学条件就是具有人的基因组和人的生命特征。

只要是基于人类基因组形成的个体生命(类似于法律上的自然人),不再需要附加其他任何条件,都应享有人的生命尊严。

然而,综观人类历史,作为人的条件是有变化的,享有生命尊严的人的范围也随之变化。

即使在1787年的《美国联邦宪法》和1789年法国的《人和公民权利宣言》中,也是规定只有成年白种有产者才具备完整的生存和发展权利。

(参见李累) 伏尔泰等启蒙思想家把是否有理性作为人的必要条件,以此推之,理性还没有得到发展的新生儿、丧失理性的精神病人和昏迷病人都可能被置于人的范畴之外,从而其生命得不到应有的尊重和保护。

德国法西斯和日本军国主义者则不把犹太人、支那人和抵抗者当作人来对待,并且极尽虐待、残杀之能事。

这一切说明,如果在伦理和法律上,对人的生命概念附加生物学以外的其他条件,就会使一部分人丧失生命的尊严,就会导致许多罪恶和苦难。

所以,我们在哲学上可以把人的完整性概括为生物、心理和社会三种属性,却不能将此概念推延到伦理判断和法律实务中去,否则上面提及的那些人就将将面临丧失生命尊严的危险。

第二,在一些从心理学角度切入尊严问题的著述中,所论及的“人的尊严”常指的是人的自尊意识和自尊心理,我们可称之为心理学意义上的“人的尊严”。

这种尊严是由于人认识到自己的主体地位和社会价值而产生的自尊心和自豪感,亦可称之为人的心理尊严。

人的心理尊严的来源比较复杂,可以源于自爱和自尊;可以出于对自己的存在和社会价值的自我肯定;也可以来自于世俗评价标准(身份、权势、金钱等)进行自我评价而引起的自豪感和光荣感;还可以源自于为他人和社会作出贡献而感受到的快慰与满足。

可见,心理学意义上“人的尊严”,作为人的一种自我意识,具有个体差异性的突出特点,是属于个人的精神特质。

马克思认为“尊严就是最能使人高尚起来”,“并高出于众人之上的东西”(《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0卷,第6页)。

法学界也有学者指出,人的尊严是“公民基于自己所处的社会环境、地位、声望、工作环境、家庭关系等各种客观条件而对自己的社会价值的自我认识和评价”(王利民,第68页)。

他们所指的就是人的心理尊严。

第三,社会学意义上“人的尊严”,是与个人建立了社会关系的他人、群体和社会对个人给予的价值承认和尊重,并由此形成的个人在人们心目中那种令人尊敬、敬畏的地位或身份,亦可称之为人的社会尊严。

人的心理尊严和社会尊严都是因人而异的。

这是它们之间的相同之处,也是区别于人的生命尊严之处。

但人的心理尊严和社会尊严之间的差异也是显而易见的。

心理尊严是个人的自我评价和自尊心理,社会尊严是针对个人的社会评价和社会承认;心理尊严是一种主观自在的意识或体验,社会尊严则是通过人的地位、待遇、名望等所反映出来的一种客观状况;心理尊严类似于个人的“荣誉感”,社会尊严类似于个人实际享有的“威信”或“权威”。

“荣誉感”取决于自己,“威信”或“权威”最终取决于社会,是个人不得不面对的实际。

有的学者把人的尊严理解为 “公民作为一个人所应有的最起码的社会地位并受到社会和他人的最起码的尊重”(梁慧星),实际上讲的就是人的社会尊严。

我们的日常用语中,也常常是从这个意义上来理解和使用“人的尊严”这个概念的。

至于法学语境中使用的“人的尊严”,就是同时涵概了人的生命尊严、心理尊严和社会尊严的人之尊严。

我国的法律规定中有“人格尊严”,尚无“人的尊严”,但在现代法学思想讨论中,越来越多的学者倾向于从宪法和法律上确认“人的尊严”,认为捍卫人的尊严应被视为“宪法的最高价值”、“宪法枢纽的基本原理”。

这些认识主要是建基于对人的尊严与人权之间关系的认识。

在他们看来,一切人权都只是人的尊严的表现形式,人的尊严是各项人权共同的伦理基础和法理基础;尊严权成为一切人权体系的核心;人的尊严原则成为统领各项人权的概括性原则。

(参见李累;曲相霏)因此,在法学语境中,“人的尊严”总是和人权相联系的,只是这种联系常常隐而不显。

例如,当我们在论证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等人权内容时,应当从人的尊严、具体而言是人的生命尊严那里寻找终极的哲学根基;当我们为人格权、隐私权、知情权、自主决定权等主观权利作辩护时,应当从人的心理尊严那里深挖这些权利诉求的根基和来源;而当我们确立和宣传人在经济、社会、文化、发展等方面的权利时,则应当从哲学价值论上追朔到人的社会尊严。

通过以上对“人的尊严”的概念分析,“生命的尊严”及其与“人的尊严”的关系也就逐渐明朗了。

“生命的尊严”指的就是生物学意义上的“人的尊严”,是“人的生命尊严”的简称。

二者间是包含关系:“人的尊严”包含着“生命的尊严”,“生命的尊严”是“人的尊严”中最基础的部分。

二、 人的生命尊严的基本特征 我国在现代化进程中,亟需强调人的尊严。

从目前人们极为关注的一些社会问题看,我们目前尤其需要强调保护人的生命尊严,需要明确生命尊严在人的尊严理念中的基础地位。

与人的心理尊严和社会尊严不同,人的生命尊严具有以下基本特征。

1.客观性客观性是指形成人的生命尊严的条件——个人生命的存在是客观可测的。

在我们看来,个体生命的客观标准主要有两个,一个必须是人类基因组所表达的生命形式,另一个是必须处在生活状态的个体生命。

前一个标准把人作为一个类与其他物种区分开来。

其他物种的生命形式也有其作为生命的尊严,但其程度不能与人的生命尊严同日而语。

后一个标准也就是医学上生命存活的标准,是把人的生命与其潜在的生命形式(胚胎)和生命完结以后的肉体(尸体)区分开来。

人的胚胎和尸体也有一定尊严,这种尊严是人的尊严的适当延伸,但其程度也不可与人的生命尊严相提并论。

生命标准不仅是生物学问题,同时还是一个敏感的伦理学问题,因为它与生命尊严的条件直接关联。

我们主张把享有生命尊严的条件与人的生命标准直接同一,使生命尊严的条件客观化和最低化。

所谓客观化就是生命尊严的条件除了个体生命存在这样一个客观标准外,不能再附加其他主观标准(如品德、政治立场、社会地位、社会关系等);所谓最低化就是除了个体生命存在这样一个起码条件,不能再附加任何更高的条件(如种族、性别、身体健全、遗传独特性、智力、体能等)。

如果不是这样,过去的一些历史悲剧就难免会重新上演,一些在客观条件或主观条件方面处于弱势的群体(如农民和农民工、黑户人、新生儿、残疾人、精神病人、战俘、罪犯等)的生命尊严就不能得到保障,他们就会面临生命危险。

与生命尊严的客观性不同,人的心理尊严和社会尊严建立在人的人格意识、社会地位、个人品格、荣誉、名望等条件之上,因而具有比较明显的主观色彩。

2.普遍性人的生命尊严的普遍性是指尊严主体的普遍性。

我们强调生命尊严的普遍性,一方面是得到历史的启发,尤其是种族主义横行、法西斯肆虐、“文革”政治动乱这样一些惨痛的历史教训的告诫;另一方面,是来自康德等先哲的启发。

康德虽然没有对人的尊严展开讨论,也没有追问人的尊严的复杂内涵,但他关于人是目的、道德命令必须是可以普遍化的理论非常有洞见力,给我们以深刻的启迪。

康德指出:“我们若把有理性者互相间的差异,和他们各个人的目的的差异,一起抽出,那么,我们就可以得到一个剩下的目的的整体”(康德,1996年,第374页),这就是“目的王国”。

“目的王国”中的观念不是个人的主观目的,而是所有人共同的目的、“一致的准则”,康德将其称为“客观目的” 。

(同上, 第370、371页) “客观目的”是基于理性基础的和具有普遍性的目的,因而可以成为普遍的实践规律。

人类社会正是依赖它们才“构成一个有秩序的系统”。

它们是道德自律即义务的基础。

人的多样性使得人的目的也呈现出多样性。

由于绝大多数人是把自己视为最高的目的,而不愿意沦为其他意志的手段,因此,每个人就必须同时把别人也当成目的,像希望别人尊重自己那样去尊重他人。

于是,“人是目的”成了一个可以普遍化的实践原则,是“一个对人类意志的绝对命令”,“这样一来,实践的命令式,便成为:‘你一定要这样作:无论对自己或对别人,你始终都要把人看成目的,而不是把他作为一种工具或手段。

’”(同上, 第372页)所谓人是目的,并不是绝对地禁止使用人,而只是说不应该把他人完全当作达到目的的手段,在任何时候都应该让每个人得到应有的尊重,即使把他们用作达到某种目的之手段,也应当得到他们本人的同意,或是出于他们的自愿。

康德“人是目的”的伦理原则是人的尊严思想的重要源泉,其可普遍化的论证方式是理解生命尊严普遍性的重要思路。

亦即:从理论上说明生命尊严的普遍性,应当思考生命尊严是不是“目的王国”里的“客观目的”,是不是人人都希望实现的,因而可以成为普遍法律的目的。

对于绝大多数人而言,会把自己的生命视为首要目的,这与法律上确认生命权优先于人格权、知情权、隐私权等主观权利的思想是一脉相通的。

优先性意味着更大的普遍性。

与生命权相对应的生命尊严的普遍性,应大于与人的主观权利想对应的心理尊严和社会尊严。

不管一个人如何自我评价自己,也不论社会如何认定他的价值和地位,只要他在生物学特征上是我们的一个同类,就应得到其他同类对其生命尊严的尊重。

按照马斯洛的观点,随着需要层次递减,需要的普遍性递增;随着需要层次递增,普遍性则递减。

在人的五种基本需要中,与生命尊严有密切联系的是处在金字塔底座的生理需要和安全需要,与心理尊严和社会尊严直接相关的是处在金字塔上层部位的尊重需要。

尊重需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方面是要求别人尊重自己的人格和才能,从而确立自己在团体中的位置,并因此产生威信、认可、地位等体验;另一方面是要求自尊,由此产生适应、胜任、信心等情感。

这种处于较高层次上的尊重需要,实际上就是对心理尊严和社会尊严的需要。

借助需要层次理论,可以非常清楚地理解,生命尊严应当是一种最广泛的心理需要,其普遍性远大于心理尊严和社会尊严。

3.至上性生命尊严的至上性是指它相对于心理尊严和社会尊严是最高尊严。

生命尊严的至上性是由生命价值的至上性决定的。

在价值的世界里何为最高价值

不同的人有不同的回答。

但对于绝大多数人而言,我们有理由相信他们会把生命的价值视为最高价值。

道理很简单,生命是实现其他所有价值的前提和基础;世间许多价值可以互相替代、弥补或复得,但生命对于个人只有一次,人死不能复生,生命不可替代。

正因为如此,我们才说对于个人而言失去生命就失去了整个世界

人的自我意识使其深知生命的意义和人生的意义,深知人是为自身而存在的存在物,并由此而产生出一种深刻的人类情感——人的尊严。

康德指出:“目的王国中的一切,或者有价值,或者有尊严。

一个有价值的东西能被其它东西所代替,这是等价;与此相反,超越于一切价值之上,没有等价物可代替,才是尊严。

” (康德,1986年,第87页)在这里,康德不是说尊严没有价值,恰恰相反,他把尊严的价值看得高于一切、重于一切,于是,尊严成了至上价值。

具有至上价值的东西因为找不到等价物,使其价值不可度量,所以我们又说尊严是无价的。

康德的这段话用来说明生命尊严的至上性是十分恰当的。

事实上,在三个层面的人之尊严里,或许只有生命的尊严能够达到这种至上地位。

人的创造性是无限的,只要生命存在,人通过创造性活动,可以从很低的起点开始,创造出卓越的人生价值,赢得社会的尊重。

我们很难完全地、无可辩驳地论证那些建立在主观价值基础上的尊严,如人格尊严、社会尊严、民族尊严等,具有最高的、从而是至上的、绝对的价值。

在所有尊严中,惟有人的生命尊严才具有至上性。

得出这一认识的价值论基础就是生命是最高价值和普遍价值,生命本身是无价的和不可替代的(或不可逆的)。

因此,完全有理由无条件地要求所有人必须尊重他人生命,没有正当理由不得侵害他人生命;法治国家也无一例外地将人的生命权确定为最重要、最基本的人权,强制性地要求所有人必须尊重他人的生命尊严,同时赋予所有人依法保护自己生命的神圣权利(如正当防卫权等)。

在此,强调个体生命价值的最高性和生命尊严的至上性,绝不是引导人们贪生怕死,为保全个人生命不择手段,而是针对纯粹把个人生命当作手段的行为而言的。

第二次世界大战以血的教训警示人类:必须重新认识国家与个人的关系。

人是目的,生命是最高尊严,国家是服务于人的手段。

法西斯国家****民意,摧残生命,践踏人的尊严,理应受到全世界人民的一致谴责和反对。

这也是现代人权理论以及“二战”以后国际法律文件中凸显尊严思想的认识基础。

4.平等性人的生命尊严的平等性是指个体生命所享有的尊严,既无质的差异,也无量的差别,是人人平等的;他人和社会应当平等地尊重每一个人的生命。

生命尊严的平等性是由生命标准的统一性和生命价值的最高性决定的。

只要是属于人的生命,无一例外地具有生命的尊严,所以生命的尊严没有质的差异;只要是生命的尊严都是最高尊严,因为人的生命具有最高价值,所以生命的尊严没有量的差异。

而人的心理尊严和社会尊严就不同。

由于构成心理尊严和社会尊严的基础或条件是人的人格、才能、地位、荣誉、自尊意识等后天塑造的属性,这些心理社会属性是千差万别的,因此人的心理尊严和社会尊严的大小是因人而异的。

坚持生命尊严的平等性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生命尊严是一项与生俱来的权利,生命本身的存在就是尊严存在的必要充分条件。

只要是人,且生命存续,就不分种族、阶层和信仰,不论地位高低和能力大小,不究其以何种生殖方式出生,都享有其作为人而高于物、高于其他生命形式的价值地位和道德地位。

正是基于人特有的价值地位和道德地位,人的生命有了一份独特的尊贵和庄严。

不坚持生命尊严的平等性,就会把人的生命分成高低贵贱,主张给予不同的对待,埋下人道主义灾难的隐患。

很显然,这里是从道义论的立场论证生命尊严的平等性。

如果从功利论的角度看问题,是可以计较、权衡生命的价值的。

现实中,人们所实际享有的医疗保健水平也不可避免地存在着差异。

当在分配稀有医疗资源(如可供移植的器官)时,医生也不得不考虑生命质量、支付能力、贡献大小等很多因素。

但这些都是实然,而道德是应然。

在应然领域仍然应当坚持生命尊严的平等性,要求人们关心、尊重、爱护每一个同类的生命。

总之,生命的尊严,作为人的尊严之基础,具有客观性、普遍性、至上性和平等性的特征。

思考和认识这些特征,使我们深刻领悟到“生命神圣”这一命题的含义。

在中世纪,人们认为人的生命之所以高贵是因为分有神性,是上帝的灵光使我们的生命变得神圣。

在今天,无需借助神性,只要凭着人性,凭着人的自我意识,人就能够清楚明白而且确定无疑地相信生命对于自己的意义,从而建立起现代人类的生命价值观。

生命的尊严——这样一种糅合了人类最基本的理性认识和最普遍的感情体验的价值表达,是否应当成为现代生命价值观的内核

护卫生命的尊严——这样一种能够唤起广泛共鸣的道德“命令”,是否应当成为生命伦理学的主旨和使命

笔者倾向于肯定的回答。

只有当我们把自己的生命托付给一种视生命为最高价值的社会价值观时,我们的生命才有了最可靠的保障,生活在共和国土地上的每一个公民才能够都过上有尊严的幸福生活,共享生命的意义。

读后感200字左右30篇

冰心的《繁星·春有感,200个字左,你自己再加工下吧.  好雨节,当春乃发生.春雨,润泽的.爱,滋润的则是心灵.读冰心奶奶的《繁星·春水》,在生命路的两旁,我们大家永永远远都会领略到那小桔灯般的爱光的照临,重温生命有极、爱心无价. 最爱那首:“童年啊!是梦中的真 是真中的梦 是回忆时含泪的微笑 ”,它触动了我们心中对于童年的美好回忆. 读冰心奶奶的文字,你会体会到“友情”、“家人”、“母亲”、“孩子”……是一个个多么美丽甜柔的“名词”!有了爱就有了一切!

观想之宇宙——三体读后感

伦理学所要研究的很多,有没有基本问题

如果有什么

对此我国伦理学界一直存在分歧。

有一种流传甚广的观点认为,道德与利益的关系问题是伦理学的基本问题。

这个问题包含两个方面:第一是,道德意识与物质利益谁决定谁的问题。

这个问题决定着对道德本质、规律、作用等问题的回答。

也就是说,决定 着伦理学的哲学基础是唯物论还是唯心论的问题。

第二是,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谁服从谁的问题。

这个问题决定着伦理学所建构的道德规范体系的基本原则。

也就是说,是个人主义还是集体主义的问题。

(参见罗国杰主编:《伦理学》,人民出版社1989年版,第10~12页)但也有人提出,善与恶的关系问题才是伦理学的基本问题。

因为善与恶是道德中的特殊矛盾,也只有伦理学才研究善与恶的矛盾;善与恶的问题也是古今中外一切伦理学家、学派都要研究的中心和重点问题;善与恶的矛盾也是道德和伦理学发展的动力,并贯穿在人类生活的始终及其一切领域;善与恶也是伦理学范畴的核心。

(参见魏英敏:《当代中国伦理与道德》,昆仑出版社2001年8月版,第78~85页)另外,也还有人提出,道德与社会物质生活条件的关系是伦理学的基本问题;伦理学的基本问题是道德的性质、起源和标准问题;伦理学的根本问题是科学的说明什么是善的问题。

笔者认为,在上述五种观点中,前两种观点都有合理性,只是还不够全面。

后三种观点都已经部分地包含在前两种观点中。

伦理学的基本问题应该能涵盖道德现象的各个部分,而不应该只涵盖道德现象的一部分内容。

伦理学所研究的道德现象包括了道德理论、道德规范、道德活动、道德心理四个基本部分。

那么,道德与利益的关系也罢,善与恶的关系也罢,都不能涵盖道德现象的这四个基本部分。

所以,我们应当从道德现象的四个基本组成部分中分别找出各自的基本问题,这样一来,伦理学的基本问题就必然有四个,而不是只有一个,即善与恶的关系问题是道德理论的基本问题;义与利的关系问题是道德规范的基本问题;知与行的关系问题是道德活动的基本问题;荣与辱的关系问题是道德心理的基本问题。

总起来说,伦理学的基本问题就是善与恶、义与利、知与行、荣与辱的关系问题。

善与恶的根源、性质和标准等问题,是道德理论的核心问题。

人类道德观念起源于善与恶的现象及其矛盾。

要是生活中没有恶的危害性,人类也就不会去追求善。

没有对善的追求和对恶的斗争,也就不会有道德问题和伦理学的存在。

正如罪与非罪是法律意识的核心问题一样,善与恶是道德意识的核心问题。

但是,什么是善,什么是恶,不同的时代、不同的民族、不同的阶级,往往有不同的看法,伦理学就是要科学揭示善恶标准的性质及演变规律,努力促进人们形成较为统一,且与自己所处时代相适应的道德认识。

善恶标准同人们对利益的追求有直接关系。

在一定范围内,人们通过正当手段追求自己的利益,就是善的行为;采取不正当的手段去追求利益就是恶的行为。

那么,这个范围的界线在哪里

什么样的手段才是正当的

这就需要用道德规范来规定。

世界上恶的表现有多种多样,其中大部分同人们对利益的不正当追求有关。

为了减少恶的现象发生,就必须对人们追求利益的行为进行规范。

道德就是要通过调整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人与信仰的关系来扬善抑恶;就是要通过调整现实与理想或实有与应有的关系,来引导人和社会向着更加进步、文明和理想的方向发展。

所以,道义与功利,即义与利的关系问题,是道德规范体系所要解决的根本问题。

道德理论和道德规范的实践性都很强,如果脱离道德实践,再好的理论和规范也没有价值。

道德修养、道德教育、道德评价等道德活动现象的核心,就是要解决知与行的问题。

“知”,就是道德知识;“行”,就是道德行为。

伦理学不仅要帮助人们提高道德认识,形成正确的道德价值观念,还要培养人们的良好品质和习惯,指导人们进行正确的道德行为选择。

知行关系,既是哲学认识论问题,又是哲学价值论和伦理学问题。

在中国哲学中,许多哲人曾就知与行的先与后、难与易、分与合等问题进行过长期讨论。

无论知识论还是道德论,都强调行的重要性。

古人说行是知的前提,就相当于我们现在所说的实践是认识的基础。

古人说知行合一,不能行就不是真实的知,就是在道德认识与道德实践的意义上说的。

只有道德的理论和规范,而不能付之实践,见诸行动,就等于什么也没有。

因此,伦理学的任务不能只是帮助人们认识道德现象,还必须深入研究知与行的关系,特别是要研究知向行转化的机制,以便引导人们把道德理论和道德规范付诸实践。

荣辱观念是将道德之知引向道德之行的心理机制。

以守德为荣,以失德为耻,这是人类普遍的道德心理,也是人之为人的底线,是人格的基本点。

人有耻感或羞耻心,是保持做人尊严的自因。

一个人如果恬不知耻或不以耻为耻,就是自毁人格。

人格就是做人的尊严、资格和价值。

违背道德,自毁人格,就等于丧失了做人的尊严、资格和价值。

正是这种荣辱信念,支撑着人类的道德实践。

早在春秋时期,管子就提出了“礼义廉耻,国之四维;四维不张,国乃灭亡”(《牧民》)的思想。

孔子也提出“行己有耻”,(《子路》)认为“导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导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为政》)。

如果说“耻感”是对善的否定性把握,那么“荣感”就是对善的肯定性把握。

有耻感就表明对善的认同和追求。

没有耻感就不能具体把握善,因而也就不能具体感受到为善的光荣和高尚。

如果一个社会不以恶为耻,没有对耻的厌恶和鄙视,没有对恶与耻的处罚,则既无耻,也无荣。

由于荣与辱的重要性,决定了其必然成为伦理学的基本问题之一。

探讨伦理学的这四个基本问题,是为建构完善、成熟的伦理学体系服务的。

换句话说,评价一种伦理学体系是否完善、是否成熟的标准,就是要看它对伦理学的基本问题解决得怎样,看它是怎样回答善与恶、义与利、知与行、荣与辱的关系问题。

这几个基本问题解决好了,其他问题才有可能解决得好,伦理学的意义和价值也才能表现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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