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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判列那的读后感

时间:2016-07-22 18:26

求《东京审判》的观后感(1500——2000字)

给你两篇参考:1、观后感 不见了往日的城市的喧哗、没有了尔虞我诈,我怀着悲壮的心情看完了 本部电影法官出色的表现令在场的每一个同学赞叹不已。

其中的几个场景令我记忆由心。

“啪”的一声,梅法官毅然地发一个装满水的玻璃杯砸在地上,水花溅了一地,破碎的玻璃片分散在四周的角落里,永远也无法重合,这个举动震撼了在场的各国法官、也震惊了我们每一个观众,他用自己的决心表达了为中国人民讨回公道、非将战犯置于死地的决心。

试问今天,有多少人有这种勇气,智慧敢于和强大的外国势力抗衡。

各国的出场顺序本无关紧要,梅法官竟为此争论不休,甚至以辞去法官职务为代价,最终使外国法官妥协。

试问今天,已经有多少人能在国际场合为了这种所谓的“小事”和别人发生冲突,敢于站出来,阐述自己的观点。

曾智伟饰演的日本兵也很使我感动。

国家正处兵荒马乱之际——长岛原子弹事件刚使日本人民损失惨重,国家首领又被送上。

每一个日本青年都对外国势力充满了无限憎恨,而他,得知事情的原委后已下跪、切腹、甚至大骂,杀死自己的兄弟,与另一个日本青年形成了强烈的反差。

这种明辨是非的精神在当今的社会中几乎销声匿迹。

爱国主义在各类教科书、媒体上已无数次反向,共鸣。

什么是真正的爱国主义,我很迷茫。

记得小学去春游,同学看到路边一群说着似乎是日本话的孩子破口大骂,又记得在网上看到无数侮辱日本的帖子,感觉很悲哀。

试问,这就是爱国主义精神吗

我们生处和平年代的孩子,从未亲生体验过被别国人侮辱、残害的悲痛,上一代的是是非非似乎已离我们很遥远。

而今,我们怀着未赋新词强说愁的心情去指责外国那些对过去发生的事同样很迷茫的新生代,倘若我们是他们,会怎么想呢

怨怨相报何时了,上代的恩怨需要有一个了结,但决不是新生代的我们,我们不应生活在渗透仇恨的时代,我们应以健康向上的面貌来迎接每一天,这是国家所期望的。

相信看完这部影片,很多观众会重燃爱国之情,也相信很多观众也增加对日本人民的仇恨,但我的直觉告诉我这决不是影片所期望的结果。

爱国主义绝对不是无尽的仇恨,对他国的鄙视,而是要我们学习影片中法官在和外国势力交接中不卑不亢,坚决维护国家尊严,在关键时刻站起来,:““我不是斗士,我是法官,中国的法官

” 2、——国人必看。

为什么

冲着它的名字,想着它的内容,就足以让我、让很多国人涌现出一种莫名的愤恨和爱国的冲动。

就在前半个小时,我还在电影院里默默的体会着这部电影。

现在,在刚回到家的第一时间,我没有做任何事,只是打开电脑,开始记录我的感受和思考。

这是值得留下的记忆。

总体来说,这是一部让我比较失望的作品。

在看片花的时候,几个主角义愤和激情的演说辞让我对它非常的期盼。

然而,在亲身坐在电影院中用心感受的时候,整个过程却只有一种木漂于水的轻浮感。

明知道这些历史足以让人的心感到压抑和刺痛,但是这些历史的负重却堵塞在咽喉处,缺少一种毁灭性的打击力量,让这些负重瞬间超重,或者甚至可以慢慢沉淀——然而,没有整个过程中,感受不到、侵略主义以及其伴随的杀戮、血腥给人带来的悲痛和憎恨,感受不到各国对历史事件激辩的碰撞和爆破,感受不到罪恶受到惩罚以及和平得以彰显的快感和激动。

总而言之,缺乏——震撼力。

影片是从中国法官梅汝?H的角度作为切入点,将整个庭审过程中的一些节点作为重点,还穿插了中国记者和日本记者之间的恋情,某些日本人的觉悟,某些日本青年对战争的曲解、对中国的仇恨心态以及报复行为,日本老兵在战争后留下的阴影以及悔恨,日本女性在战争中响应国家号召被侮辱后的恐惧等等。

印象比较深的重点情节:一是庭审刚开始时梅汝?H对审判座次的据理力争;一是两醉酒日本人被美国司机开枪打死的情景;一是的作证;一是美国法官对的盘问,以及最后死硬承认如果可能还会将侵略战争继续进行的丑恶嘴脸;一是日本老板娘被子弹打死时的情景;最后是对死刑进行投票的情节。

然而,让我不太满意的恰恰就是这些重点情节。

这些情节并没有深化和细腻,无法让人将感情投入,甚至是我这个满怀激愤、时刻准备投入情绪的观众都无法将感情沉淀下去。

整个影片中其实时刻都存在爆发点,况且有和这两个老牌的实力巨匠的存在,根本不用担心他们无法将这些情绪表达出来。

然而,不知是编剧的原因还是导演的原因,这些情绪激动的演员却在阐述一些空洞的说辞,完全没有力度。

这就好像朝你打过来一个大拳头,让你颤抖,让你恐惧,但是打到身上却没有想象得那么痛。

不知道是否导演的角度太过客观,却又极力的想用情绪来煽动观众,以至于在影片的拍摄中产生一种情绪上的矛盾。

整个影片中贯穿的真实的历史胶片,以及不断出现的字幕,使得这部影片更像是一部纪录片。

让人有一种被人搔你痒痒但是又无法发笑的难受感觉。

似想爆发,却如鲠在喉。

上,上不去;下,下不来。

还有一点也存在着失误,那就是整个情绪的导线都是集中在中国法官身上。

中国法官力争座次问题,中国法官说服大家赞同死刑,似乎整个的审判都是中国人在主导,都是中国人在利用大多数的权力来对日本进行镇压和报复。

这样容易误导观念,误导情绪。

在演员方面:首先,的出场应该是一个爆发点。

在这个情节上,应该是让用平静而朴实的语气诉说让别人气愤和窝心的事实,但是溥仪的表现更像是在做秀,有很着迹的伪君子的圆滑和无赖;其次,“小偷”和尚的回忆,情绪激愤是对的,但是他回忆的内容还无法让别人感受到切身的疼痛和颤栗,应该换个内容并且继续细腻;再次,美国律师对的盘问是很不错的一个部分,有情绪也有内容;还有就是那个日本辩护律师,让他的辩护词更为卑鄙和狡猾一点,也许效果会更好……类似的小角色还有很多,但是都有一个总体上的毛病——没有细腻和深化,只是粗线条的描绘和表演者的冲动肯定是无法让人有情感上的共鸣。

不过,这些的表演者实力还是值得肯定的,除了在演技上有些欠缺之外,其他人,包括小角色的表现都比较到位。

而且,这些演员从外形到气质和历史上的真实人物比较符合,在选角上没有太大的参差,可以表扬。

另外,影片的画面与画面之间的衔接有不连贯感,有些地方甚至是有断裂的迹象。

比如对东条英机审判的那个场景,镜头对准了东条英机的头顶处,似乎定格了一般,然后下一个画面就直接切到了美国律师的脸上,如果从头顶处往下推进,再缓慢过渡到律师的脸上,效果会很好。

不知道导演怎么会有这么大的疏漏,显然监制和剪切的工作没有做好,或者至少也是做得不够。

总而言之,鄙人认为这部影片原本应该拍得比现在的更精彩,演员的表现总体上还是不错的,音效也还是有分量的,画面还算精致;但是剧本显然没有写到位,该入的不入,该出的倒是出的很开;导演、监制、剪切也有很大的欠缺。

整部片子看下来,真的很平静,还会有一种很窝囊的感觉。

不过,这部影片的意义以及本意还是好的,我也很希望用电影这样的宣传手段将历史的真相揭露到国际社会面前。

不过类似作品的后继者真的要好好思考一下剧本的深度和力度问题,不要再浪费这些优秀的实力演员。

最后,考虑到配音的不真实性,鄙人觉得还是再重看一遍原声片比较好,也许没有加工过的声音会比配音后的更有震撼力。

《复活》读后感

追寻精神的复活  ——读《复活》有感  几乎是一气呵成看过了这一部巨著,似乎很深奥。

又却读懂了什么。

精神的复活,似乎比失去了的一切更感到有意义。

  一个纯真美好,曾经对生活和生命充满了美好期盼的青年人。

在混混沌沌的上流社会中堕落于花天酒地。

一个美丽纯洁的姑娘,在长达八年的妓女生活中堕落。

他们似乎是可以就这样生活下去的,他们也许可以满足生活中自己那种种简单的快乐。

但当两人在审判玛斯洛娃的法庭上相遇时,涅赫留朵夫再也不能够心安理得地面对他曾经伤害过的玛斯洛娃直视他的眼神。

似乎是灵魂的反省,两个人在重逢时,眼神中充满了疑惑。

那个少年,成为了一个漂浮在上流社会中的“老爷”,那个姑娘,成了一个出处卖弄风情的“窑儿姐”。

涅赫留朵夫此时感受到了他曾经给予他多么大的伤害,他的灵魂背负了沉重的罪恶感。

在一次次探访监狱的过程中,他见证了太多的不公平。

当他把自己的土地廉价分给了农民的时候,他收获的是农民怀疑的眼神,贵族们疑惑的言语;当他决定与玛斯洛娃结婚以洗清自己罪恶的时候,他的得到的是亲友们鄙夷的眼神,众人以为不可理喻的回应。

他面对这一切困惑了,所有他的精神世界里认为正确的事务无一例外的遭到了鄙薄。

然而贵族社会所推崇的却只是花天酒地与吃喝嫖赌。

一百多个年轻力壮的青年人只因为把身份证弄错了就被关押到臭虫漫天,疾病四溢的牢房中。

  但涅赫留朵夫在茫然中也看到了希望,玛斯洛娃的改变。

让他足以抛弃官场的地位与金钱的诱惑,他的精神复活了。

玛斯洛娃也改变了,她为了不连累涅赫留朵夫,接受了政治犯西蒙林的求爱。

  爱过,懊悔过,反思过,最终,他决定,他复活,他重生,他在纷杂的社会中找到了他道德的衡量准则。

也许涅赫留朵夫追求的不仅仅是玛斯洛娃,在这条寻求重生,精神复活的道路上,他见到了,他做了,他去积极的改变了。

那夜,涅赫留朵夫花了一整夜读福音书,那曾经是他看不懂的教训。

经历了这一切,他这次突然看懂了圣经的教训,并且发现在其中有他必须的、重要的、且是喜悦的东西。

  去追寻,也许受用的不知是追寻最终得到的。

还有这一路上看到的。

  《复活》读后感  近几天,我得到一本书——《复活》。

他出现在十九世纪末的俄国文坛。

他与《战争与和平》、《安娜-卡列尼娜》一起成为托尔斯泰的三部代表作。

  关于这本书的作者,列夫托尔斯泰本人,他出生于俄国的一个大贵族家庭,本人是伯爵,早年受西欧启蒙主义的思想,所以他的前期创作,既十九世纪五十至七十年代的作品中,既不满于专制农奴制,贵族阶级的寄生和腐朽,又憎恨资本主义社会的“文明”,但还寄希望于“理想”的贵族,幻想通过温和的改革使贵族和人民“互相亲近”,变矛盾为和谐。

七十年代末,八十年代初,社会的激烈变动,加上本人紧张的思琦,引起了他的世界观的巨变。

  小说中塑造了一个丰满而复杂的形象——温赫柳多夫公爵,这是一个“忏悔”贵族的典型。

作者是运用了他的“心灵辩证法”,即通过这个人在思考和探索解决社会问题的过程中,充分展示任务在思考思想的辩证发展,来刻画人物的。

  温赫柳多夫由于贵族阔少的劣性,占有了天真纯洁的农奴少女马斯洛娃,从此把她推入堕落和不幸的深渊。

但是,这不仅是他个人的罪行,而是贵族阶级对他影响的结果。

他本来是一个纯洁善良、有理想,追求真正爱情的青年,贵族家庭把他养成了种种坏毛病,贵族社会和沙俄军界纸醉金迷、放浪荒唐的生活风气又使他堕落。

促使他去损害马斯洛娃。

因此,他是贵族地主阶级罪恶的体现者。

  总之,这边小说中的主人公都是现实生活中的典型。

他们的性格及复杂,又是完整的,其思想性格的发展变化都是合乎逻辑的。

它以深刻的描写而震撼着人们的心灵,并成为不朽名著。

  读托尔斯泰的《复活》  《复活》是托尔斯泰三大代表作中最晚的一部,被认为是其创作的最高的一峰。

它没有《战争与和平》史诗般的恢宏气魄和明亮的诗意,没有《安娜·卡列尼娜》的波澜与不安的骚动--它,完全是体现了一位伟人的暮年心灵的稳健和悲天悯人的大气

  在这里,作家目光的犀利、描绘的精确、笔力的雄浑达到一个空前的高度。

这与作品内容的严肃性是相符合的。

在这里,面对人类的苦难,作家保持了高超的镇静,然而读者却不得不为见到的景象而深受震动。

托尔斯泰在这里的挖掘比以往要深。

可以说整个俄国都被他翻了出来。

他再现的艺术世界已经达到可作为一面镜子的程度。

伟大的真实

正因为作品除去了浪漫主义的萎靡因素,因而整个显出了威力,如同米开朗琪罗的雕塑一般。

然而这不是一座普通的雕塑,是一座宏伟的纪念碑。

它把19世纪末整个俄国的现实熔铸进去,上面刻有穷人、贵族、狱吏、监犯、革命者、医生、***、学生……里面混合了忏悔、怜悯、宽容、无耻、欺诈、放荡……这里,作者唱出了人类艺术最崇高的歌:我们为不幸者撒一掬泪,人世的悲欢感动我们的心。

当我们打开这本书,我们不禁感受到有一种心灵的复活--人类最美好的感情的复活

即使是当代,许多人也许正在悄然地埋葬自己的这些美好的感情却毫无所觉。

在这种时候,我们需要的不正是《复活》这样的作品来唤醒沉睡的心吗

  《复活》读后感  《复活》是列夫•托尔斯泰晚年花费大量心血写成的一部长篇著作。

此书讲述的内容是托尔斯泰听到的一个故事:一次,法院审理一个妓女被控偷窃嫖客一百卢布并将嫖客杀死的案子,在陪审团中有一位男士,发现这个案子的被告竟是他多年以前在一个亲戚家做客时诱奸的养女。

于是他良心发现,设法去营救,并表示愿意和她结婚。

最后,这个女犯在牢狱中病死。

而那个男士也不知去向。

  读完这本书后,我有了许多的感触。

书中的主人公聂赫留朵夫在大学时期是一个善良,充满活力,有着崇高志愿的青年。

但当他担任上官职后却完全改变了,整日沉寂在享乐之中,早已忘记自己的狂热理想,变得腐朽,落魄,成为了一个真正的花花公子。

直到在法庭上见到玛丝洛娃,他回想起许多往事,从而使他觉得自己是那么的可恶,便对于自己以前过的生活产生怨恨。

为了赎罪,他给一些无辜的犯人起诉伸冤,将自己名下的一部分土地分给了农民,他彻底的改变了自己的生活,将自己从以前的腐朽中拯救了出来。

这本书名叫《复活》,我想“复活”的就是聂赫留朵夫,是他自我精神的复活。

而我从他的身上学到的最珍贵的一点就是他的自我改变,虽然他曾经也堕落过,但当他良心发现后,做了许多好事来弥补过错,这是任何人都值得拥有的。

我想当一个人犯下错误时,不论这个错误是大是小,最好的办法就是深刻的检讨自己,承担自己所犯的过错。

  在书中有一对梅尼绍夫母子,因被人冤枉纵火而被关押。

最后在聂赫留朵夫的帮助得到清白释放,虽然最后被释放,但是既然无罪为什么当初要受到关押

只因真正纵火的人有财,便可以将祸栽赃到他人身上。

《复活》这本书还从方方面面体现出当时社会的黑暗以及人们的道德丧失。

聂赫留朵夫本身对于这种生活十分厌恶,但是人因环境而变,所以当他身处在黑暗的环境中时,变得堕落这是自己无法掌控的。

这让我懂得善与恶都是一念之差,只要受到影响便会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只有仔细的把握好生命的小船,才不会迷失方向,永远保持真正的自我。

八本书的读后感20分

时间机器读后感:寒假里,我读了科幻著作《时间机器》这本书。

书的主人公是时间旅行人,为什么这样叫他呢

因为他曾经去过未来的世界,也曾经提出过一些稀奇古怪的问题。

比如:人们可以乘坐机器在空间内上下运动,为什么不可以乘坐机器在时间内上下运动呢

为了解开这个谜,他花了两年的时间做了一台时间机器。

但是朋友们似乎并不相信,说只是一个普通的机器人而已,但他接下来的举动让大家都不敢相信。

他坐上时间机器,把右边的操纵杆往前一推,便在实验室里消失的无影无踪。

他到了802701年的地球上,那儿有两种人类,一种生活在地下,另一种生活在地面,但他们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都变得非常矮小,为了帮助地面上的人打败黑暗,也就是地下人,只能靠时间旅行,底下人因为长期间不到阳光,所以一见阳光就抱头鼠窜,于是樟脑的火柴点燃了森林大火,把他们都烧死了。

时间旅行人回来了,他给“我们”讲的这些故事活灵活现,但是不是真的

“我们”根本不知道。

有一天时间旅行人碰到了“我”,和我说半小时后共进晚餐,说着他走进了实验室,“我”觉得他是不是又要去未来世界,于是“我”下意识地推开实验室的门,发现时间旅行人不见了,放机器的地方空空如也,读完这本书,我突然想到我也要发明一种时间机器。

我一定坚持自己的观点一直走下去,这样我们才会有新的发现。

那时“我”才知道他说的故事是真的,真的有时间机器。

《人类群星闪耀的时刻》读后感在中国,作为小说家的茨威格远比作为传记作家的茨威格有名,一个发生在维也纳小巷里的故事稍加改造,就可以同样发生在中国北方的一个四合院里——谁都知道这说的他的《一封陌生女人的来信》,他的另一部比较有名的小说《一个女人一生中的二十四小时》,被弗洛伊德解读为恋子情结,当然也可能发生在中国的任何一个地方,所以他被人们称为“心灵的猎手”应该是当之无愧,但他也同时被称为“最好的传记作家”,那些稍读过他的传记作品的人一定也会认为这一点没有言过其实。

稍微年长一些的人可能还会觉得读他的传记作品比读他的小说更过瘾。

我就是从他这里知道了那个花花公子卡萨诺瓦,还有那个不幸的苏格兰女王。

按我的理解,他的小说与他的传记并没有太大的区别,都在写人的命运,如果稍有什么不同,就那是他的小说写的是他对小人物的悲悯,他的传记写的也不一定是什么大人物的命运,但肯定是那些或多或少影响了人类历史进程的人,或者是那些在人类的历史长河里大起大落的人,他的《人类群星闪耀的时刻》应该符合这样的判断。

有人把他的《人类群星闪耀的时刻》解读为最具宿命色彩的历史细节,那也是恰当的。

1513年9月25日,一个西班牙逃亡者站在巴拿马地峡的高山之巅望见了太平洋南部的水域,这是有证可考的欧洲人第一次看见太平洋的记录,这一次的发现并非出自人类挑战自然、探寻未知领域的献身精神,而仅仅只是一次为了逃避责任、企求保命的无奈之举,但这次对人类历史有着重大影响的发现并未给发现者本人带来好运,几个年,这个逃犯又因为一次不公正的审判而被斩首了,但他的名字永远地与太平洋连在了一起,他就是巴尔沃亚。

如果说太平洋的发现只是迟早的事,巴尔沃亚只是交了好运(也许是噩运),那伟大的拜占廷帝国因为一个小小的疏忽彻底覆灭以及不可战胜的拿破轮因为任用了一个惟命是从的将军而命运彻底改写,却不免让人扼腕叹息。

1453初夏的一个夜晚,奥斯曼帝国苏丹穆罕默德率领的军队与拜占廷末代皇帝君士但丁十三率领的军队之间的攻城与反攻城之战已经持续了将近两个月,几近绝境、孤立无援的拜占廷军队还是一次次打退了强大的奥斯曼帝国军队的进攻,正在穆罕默德一筹莫展之际,他的士兵竟然意外地发现了一道无人防守的城门,奥斯曼帝国士兵蜂涌而入,君士但丁十三的尸体象一个普通士兵的尸体一样受到了践踏,延绵两千多年的罗马帝国划上了句号,爱德华·吉本(《罗马帝国衰亡史》的作者)认为拜占廷生存1000年的历史“始终是一个衰弱、悲惨的故事”,它的结局却因为一道疏忽了的城门更变得更为悲惨,怎么不让人为之叹息

几百年后的一个初夏,1815年6月18日,拿破轮率领的法军与威灵顿率领的英军在比利时的一个小镇滑铁卢附近展开了决战,这是一次决定双方命运的决战,也是决定未来欧洲版图和几百年历史进程的一次决战,战场上双方都尸痕累累,筋疲力尽,谁都在等待自己援军的到来,不幸的是威灵顿将军的援军先到,而拿破轮等待的援军——格鲁希元帅率领的军队还在寻找不明下落的普军,原因是他并未接到拿破轮要求他增援的命令,正是他的唯命是从把拿破轮最终送到了一个小岛上,据说拿破轮喜欢伫立在圣赫勒拿岛的悬崖上,眺望海面以回顾他传奇的一生。

有了这样风云跌荡的历史,我们不必再去详述另外一个欧洲的人命运——他在美国西部发现了黄金,从此引发了美国的西部开发热潮,进而间接地改写了美国的历史,而他自己最终却死于穷困潦倒。

也不必去探寻横跨大西洋的第一根海底电缆的主人,他的坚强的意志,因为无线电的发明而变得过于悲壮。

也不必去追寻一个英国人的脚步再次踏上南极,他把他和他几个伙伴的尸体永远留在了冰天雪地里,人们在他的留下的日记和相片中除了看到不屈的意志还看到了无比高尚的爱,尽管他没有实现他的梦想——成为第一个登上南极的人,他的最后一页日记是:“请把这本日记送到的我妻子手中。

”但或许我们应该记住本世纪初驶上俄罗斯大地的一列车厢,如果没有这节车厢,我们在童年时代就不会看到《列宁在十月》、《列宁在一九一八》这样的电影,那里面的一个小个子使地球上诞生了第一个红色帝国,没有他当代历史就会是另外一个样子,只是谁也没有想到,他缔造的这个红色帝国会在顷刻之间崩溃。

茨威格在他的遗书里说,他是个性急的人,事实确实如此,他当然知道历史的瞬息万变永远会出乎人的意料,世界未必永远象他感觉到的那样悲观,他只是等不及了,他的死并不是死,而是化成了闪耀着的人类群星中的一颗。

名人传的读后感怎么写

小说主人公于连,是一个木匠的儿子,年轻英俊,意志坚强,精明能干,从小就希望借助个人的努力与奋斗跻身上流社会。

在法国与瑞士接壤的维立叶尔城,坐落在山坡上,美丽的杜伯河绕城而过,河岸上矗立着许多锯木厂。

市长德瑞那是个出身贵族,在扣上挂满勋章的人。

他五十岁左右,他的房子有全城最漂亮的花园,他的妻子是最有钱而又最漂亮的妻子,但他才智不足,“他只能办到严格地收讨他人的欠债,当他自己欠人家的债时,他愈迟还愈好”。

在这座城市还有一个重要人物,是贫民寄养所所长——哇列诺先生。

他花了一万到一万两千法郎才弄到这个职位,他体格强壮棕红色的脸,黑而精粗的小胡子,在别人眼中他是个美男子,连市长都惧他三分。

但市长为了显示自己高人一等,决心请一个家庭教师。

木匠索黑尔的儿子于连,由于精通拉丁文,被选作市长家的家庭教师。

他约十八九岁,长得文弱清秀,两只又大又黑的眼睛。

在宁静时,眼中射出火一般的光辉,又象是熟思和探寻的样子,但一瞬间,又流露出可怕的仇恨,由于他整天抱着书本不放,不愿做力气活,因而遭到全家的嫌弃与怨恨,经常被父亲和两个哥哥毒打。

他小时疯狂地崇拜拿破伦,渴望像拿破仑那样身佩长剑,做世界的主人。

认为拿破仑“由一个既卑微又穷困的下级军官,只靠他身佩的长剑,便做了世界上的主人”。

但后来他又想当神甫,因为“如今我们眼见四十岁左右的神父能拿到十万法郎的薪俸。

这就是说他们能拿到十万法郎,三倍于拿破仑当时手下的著名的大将的收入。

”于是,他投拜在神甫西朗的门下,钻研起神学来。

他仗着惊人的好记性把一本拉丁文《圣经》全背下来,这事轰动了全城。

市长的年轻漂亮的妻子是在修道院长大的,对像她丈夫那样庸俗粗鲁的男人,打心底里感到厌恶。

由于没有爱情,她把心思全放在教养3 个孩子身上。

她认为男人“除了金钱、权势、勋章的贪欲以外,对于一切都是麻木不仁”。

最初,她把于连想象为一个满面污垢的乡下佬,谁知见面时却大出她的意料:面前这个年轻人竟是这样白皙,眼睛又这样温柔动人。

以为他“实际上是一个少女”故意假扮男装。

她对于连产生好感,甚至觉得“只有在这个少年教士的心里,才有慷慨、高尚、仁爱”。

瑞那夫人的女仆爱丽沙也爱上了于连,爱丽沙得到了一笔遗产,要西郎神父转达她对于连的爱慕,于连拒绝了女仆爱丽沙的爱情。

瑞那夫人得知此事心里异常高兴,一股幸福的流泉泻落在她的心海里,她发觉自己对他产生了一种从未有过的一种感情。

夏天市长一家搬到凡尼镇乡下花园别墅居住,晚上乘凉的时候,全家聚在一株菩提树下,于连无意间触到了瑞那夫人的手,她一下子缩回去了,于连以为瑞那夫人看不起他,便决心必须握住这只手。

第二天晚上他果然做了,瑞那夫人的手被于连偷偷地紧握着,满足了他的自尊心。

瑞那夫人被爱情与道德责任折腾得一夜未合眼。

她决定用冷淡的态度去对待于连。

可是当于连不在家时,她又忍不住对他的思念。

而于连也变得更大胆,他在心里暗想:“我应该再进一步,务必要在这个女人身上达到目的才好。

如果我以后发了财,有人耻笑我当家庭教师低贱,我就让大家了解,是爱情使我接受这位置的”。

深夜2 点闯进了她的房里。

开始,她对于连的无礼行为很生气,但当她看到“他两眼充满眼泪”时,便同情起他来。

她暗想,如果在10年前能爱上于连该多好。

不过,在于连的心里则完全没有这种想法,他的爱完全是出于一种野心,一种因占有欲而产生的狂热。

他那样贫穷,能够得到这么高贵、这么美丽的妇人,已经是上天的恩赐了。

不久,皇帝驾临维立叶尔,在瑞那夫人的安排下,于连被聘当上了仪仗队队员,使他有在公众面前大出风头的机会。

迎驾期间,于连作为陪祭教士参加瞻拜圣骸典礼。

之后,他对木尔侯爵的侄子、年轻的安倍主教十分崇敬。

心想,安倍主教如此年轻就有显赫的地位,而且倍受女人的青睐,暗下决心“宁愿受宗教的制裁,也要达到令美人羡慕的境界”。

瑞那夫人心爱的儿子病危,她认为这是上帝对自己不道德行为的一种惩罚,她陷入了可怕的忏悔里。

这时,爱丽沙又把夫人的事暗中告诉了哇列诺先生,他早先曾贪恋瑞那夫人的美色碰了一鼻子灰,便趁机给市长写了一封告密信。

但市长担心如果把妻子赶出家门,自己将失去一大笔遗产,而且也有损于自己的名誉,采取“只怀疑而不证实”的办法。

但在这座城市里,街谈巷议对瑞那夫人和于连却越来越不利。

一次爱丽沙向西朗神父忏悔时,又谈出于连与瑞那夫人的秘密关系。

关心于连的神父要他到省城贝尚松神学院进修。

告别后的第三天夜里,于连又冒险赶回维立叶尔,与瑞那夫人见面,此时的瑞那夫人由于思念的痛苦,已憔悴得不像人样了。

贝尚松是法国一座古城,城墙高大。

初到神学院,那门上的铁十字架,修士的黑色道袍,和他们麻木不仁的面孔都使于连感到恐怖。

院长彼拉神父是西郎神父的老相识,因此对于连特别关照。

他对于连说:“嘻笑就是虚伪的舞台”。

在321个学生中,绝大部分是平庸的青年,由此于连自信会迅速获得成功。

他悄悄对自己说:“在拿破仑统治下,我会是个军曹,在未来的神父当中,我将是个主教。

”由于学习成绩名列前茅,院长竟让他当新旧约全书课程的辅导教师。

但神学院是个伪善的地方,他很快就堕入了忧郁之中。

彼拉院长受到排挤辞职不干了,并介绍于连为木尔侯爵的秘书。

彼拉神父专门给他介绍侯爵一家他说“你要十分注意,一个象我们这种行业的人,只有靠这些大人先生们才有前途……在这样一个社会里,如果你得不到人家的尊敬,你的不幸是注定的了”。

侯爵瘦削而矮小,有一对十分灵活的眼睛,头上带有金色假发。

他是个极端保皇党人,法国大革命时,他逃亡国外,王朝复辟后,他在朝中取得了显赫的地位。

于连每天的工作就是为他抄写稿件和公文,侯爵对于连十分满意,派他去管理自己两个省的田庄,还负责自己与贝尚松代理主教福力列之间的诉讼通讯,后又派他到伦敦去搞外交,赠给他一枚十字勋章,这使于连感到获得了极大的成功。

于连在贵族社会的熏陶下,很快学会了巴黎上流社会的艺术,成了一个花花公子,甚至在木尔小姐的眼里,他也已脱了外省青年的土气。

木尔小姐名叫玛特儿,是一个有金栗色头发,体态匀称,非常秀丽的姑娘,但“这双眼睛透露出一种内心可怕的冷酷”。

她读过许多浪漫主义爱情小说,并被3 世纪前一段家史所激动:她的祖先木尔是皇后玛嘉瑞特的情夫,被国王处死后,皇后向刽子手买下了他的头,在深夜里亲自把它埋葬在蒙马特山脚下。

她十分崇拜皇后的这种为爱情而敢冒大不韪的精神,她的名字玛特儿就是皇后的爱称。

起初,于连并不爱玛特儿那清高傲慢的性格,但想到“她却能够把社会上的好地位带给她丈夫”时,便热烈地追求起她来。

玛特儿也知道于连出身低微,但她怀着一种“我敢于恋爱一个社会地位离我那样遥远的人,已算是伟大和勇敢了”的浪漫主义感情,因此,她在花园里主动挽着于连的胳膊,还主动给他写信宣布爱情。

为了考验于连的胆量,她要于连在明亮的月光下用梯子爬到她的房间去。

于连照样做了,当晚她就委身于他了,过后玛特儿很快就后悔了 。

一次,他们在图书室相遇,她边哭边对于连说:“我恨我委身于第一个来到的人”于连感到痛苦,他摘下挂在墙上的一把古剑要杀死她,玛特儿一点都不害怕反而骄傲地走到于连面前,她认为于连爱她已经爱到要杀了她的程度,便又与他好起来。

夜里于连再次爬进她的房间,她请求于连做她的“主人”,自己将永远做他的奴隶,表示要永远服从他。

可是,只要于连稍许表露出爱慕的意思,她又转为愤怒,毫不掩饰的侮辱他,并公开宣布不再爱他。

因为于连的记忆力很好,木尔侯爵让他列席一次保王党人的秘密会议,会上有政府首相、红衣主教、将军。

会后,木尔侯爵让于连把记在心里的会议记录冒着生命危险带到国外去。

在驿站换马时,差点被敌方杀害,幸好他机警地逃脱了,与外国使节接上了头,然后留在那等回信。

在那儿他遇到俄国柯哈莎夫王子,他是个情场老手,于连便把自己的爱情苦恼讲给他听,他建议于连假装去追求另一个女性,以达到降伏玛特儿的目的,并把自己的五十三封情书交给她,“把这些信转抄一份寄给你所选定的女性,这个女性必须是瞧你不起的对方的熟人。

”于连回到巴黎后,将这些情书一封封寄给元帅夫人,元帅夫人受了感动,给于连回信,玛特儿再也忍耐不住了,跪倒在于连的脚下,求他爱她,于连的虚荣心得到极大的满足,“看呀

这个骄傲的女人,居然躺在我的脚下了

”。

不久,玛特儿发现自己怀孕了,她写信告诉父亲,要他原谅于连,并成全他们的婚事。

侯爵在爱女坚持下,一再让步。

先是给了他们一份田产,准备让他们结婚后搬到田庄去住。

随后,又给于连寄去一张骠骑兵中尉的委任状,授予贵族称号。

于连在骠骑兵驻地穿上军官制服,陶醉在个人野心满足的快乐中,“由于恩宠,刚刚才作了二天的中尉,他已经在盘算好至迟有象过去的大将军一样,在三十岁上,就能做到司令,那么到二十三岁,就应该在中尉以上。

他只想到他的荣誉和他的儿子。

”这时,他突然收到了玛特儿寄来的急信。

信中说:一切都完了。

于连急忙回去,原来瑞那夫人给木尔侯爵写信揭露了他们原先的关系。

这时恼羞成怒的于连立即跳上去维拉叶尔的马车,买了一支手枪,随即赶到教堂,向正在祷告的瑞那夫人连发两枪,夫人当场中枪倒地。

于连因开枪杀人被捕了。

入狱后,他头脑冷静下来,对自己行为感到悔恨和耻辱。

他意识到野心已经破灭,但死对他并不可怕。

瑞那夫人受了枪伤并没有死。

稍愈后,她买通狱吏,免得于连受虐待。

于连知道后痛哭流涕。

玛特儿也从巴黎赶来探监,为营救于连四处奔走,于连对此并不感动,只觉得愤怒。

公审的时候,于连当众宣称他不祈求任何人的恩赐,他说:“我决不是被我的同阶级的人审判,我在陪审官的席上,没有看见一个富有的农民,而只是些令人气愤的资产阶级的人。

”结果法庭宣布于连犯了蓄谋杀人罪,判处死刑。

瑞那夫人不顾一切前去探监。

于连这才知道,她给侯爵的那封信,是由听她忏悔的教士起草并强迫她写的。

于连和瑞那夫人彼此饶恕了,他拒绝上诉,也拒绝做临终祷告,以示对封建贵族阶级专制的抗议。

在一个晴和的日子里,于连走上了断头台。

玛特儿买下了他的头颅,按照她敬仰的玛嘉瑞特皇后的方式,亲自埋葬了自己情人的头颅。

至于瑞那夫人,在于连死后的第三天,抱吻着她的儿子,也离开了人间。

杰克·伦敦《热爱生命》中与狼搏斗时的 读后感 400字哦! 快哦

等你来

可以说,《热爱生命述的是一个淘金故事。

主人公于茫茫旷野上的同伴离他远去了,他陷入了困顿中。

他该何去何从

那时,他拥有的东西不多。

一个疲惫不堪的身躯,不知道还能撑多久;一个沉重的包袱,那似乎是他身上最贵重的东西——黄金,此时于他无益,甚至是足以致命的东西,这是个太大的累赘;一支猎枪,这是他防身的武器,却找不出一根子弹;还有那丰富的幻想力,他曾设想比尔会在前方等着他并与他一起南下,结果比尔早死于狼口。

饥饿的他也曾设想美美地吃上一顿鹿肉,却可望不可及。

严峻的事实使他更感饥饿。

丰富的幻想力在严酷的现实面前一次又一次受重创;他唯一可以感爱到的实在的依靠是那67根火柴,它曾温暖那颗失落无助的心,并给他以前行的些许勇气,所以他视如珍宝般地小心包裹。

文中有一个细节,他将 那67根火柴数了4、5次仍“意犹未尽”地想再数数,这有点卑琐的举动也许看起来会很可笑,可是火,对于处在那样未知的、恐怖的自然界里,是多么重要的工具和能源。

他珍惜火柴,因为他珍惜他的生命。

那时,威胁他生命的因素很多。

首先是孤独,孤独意味着无助。

无助地行走在危机四伏的旷野中,孤独一次又一次企图吞噬这个单薄的生命。

其次是饥饿,饥饿是无法用言语形容的,他只能靠桨果之类充饥度日,而这些东西又是稀少的,他只有在饥饿的死亡线上挣扎着,以致在获救后,他歇斯底里地囤积食物的行为也能让人感受到当初的饥饿是怎样胁迫着他的生命。

最后是狼群的威胁;狼群在他周围频频出现,他也曾看到狼群捕食时那撕咬的血腥。

当他面对同伴的尸骨时,那种感觉就更深切了,因为那昭示了他的命运。

他与那头病狼之间存在一种竞争关系,他们为生存权利而战,谁倒下来就意味着对方的胜利。

环境逼迫主人公回到那个茹毛饮血的原始时代,因为适者生存。

文中没有言说的是对生活的渴望,主人公用行动证实了一切。

在生存信念的感召下,他无所不能。

因为有信念,即使过着风餐露宿,食不裹腹的日子,他仍坚持着;因为有信念,取舍就有了原则。

再耀眼的黄金的光辉此时也显得暗淡了。

因为有信念,无惧路途的艰险,无畏敌手的凶猛。

《热爱生命》制造了一个绝境,在这样的绝境中主人公通过自己的行动,在他寻找求生之路的过程中,我们也抽丝剥茧地看到了生命的原意。

不是对财富的迷恋,不是对飞黄腾达的向往,仅仅是为了活着。

是的,就是为了活着,虽然听起来是那么简单,但它却是一直支撑着主人公的支柱,对生命本身的渴求,使他的咆哮能吓退一只熊并在最后咬死了病狼。

读到这里,我突然想到我们常常也会为平庸中的一点升迁或占有而趾高气扬吧,也会为贫穷时的一点不公或失去而气急败坏吧,难道这就是生命的意义或生活的全部

生活中越来越多的欲望只会让人更加头脑发热,更加迷茫。

对一些得失、荣辱,我们之所以有的时候无法看得开,恰恰在于我们把它们放到了放大镜下面,于是它们成了我们眼中的一切。

我们总会因为“为什么别人有而我没有”焦虑过,因为“为什么该我有而我没有”气愤过,也许这些想法本身并没有对错,但在这一切都无法实现或在短时间内无法实现的时候,我们又何妨把它们统统放入生命的本意这个前提下,把它们和活着的幸福比较,把它们和人生的漫漫旅途比较

可能这会让我们更心安理得一些吧。

当然,我更钦佩的是主人公即使在这样无助的关头依然能维持一个人的尊严——他没有为了活下去而去啃食同伴的尸骨。

在他的生命受到如此严重威胁的时候,当饥饿在不断榨干他的生命的时候,他能有这样的举动实在令人感佩,我想假如他在这时去吮了同伴的骨头,那么这个故事便不会如此深刻地打动人心,甚至有些让人厌恶。

正是因为在这样生死存亡的关头,主人公所表现出的人性而不是兽性,让我感动于生命的伟大。

(二) 不过,当我面对小说中那个抛弃了同伴的比尔时,我又无法认定他就是一个坏人,认定人性在他身上展现的就是恶的一面。

因为小说毕竟是虚构的,我不知道真实的生活会是怎样,如果我是比尔,在那样的环境中我会怎么做

是不是一样会弃他人于不顾,因为我也想活下去,而受伤的同伴在那时是否就成为了我的累赘

一样是为了求生,一样是对生命的渴望,我真的能大义凛然地谴责比尔的行为吗

什么是善,什么又是恶

我又想到,如果是在中国的小说、电视剧里,可能我们更多地会看到这样的情节:两个同伴在面对生死威胁时,那个受伤的总会含着眼泪说:“你走吧,别管我了。

”而另一个一定会怒不可遏地大吼道:“我绝不会丢下你,背也要把你背出去”或者“要死也要死在一块儿”之类的豪言壮语,最后的结局又大多是好人有好报,两个人一起化险为夷。

但是,这真实吗

是普遍存在于人性中的东西吗

还是比尔的做法才代表了绝大多数人的选择呢

在中国从小的教育中,好像好人总是不怕死的,在面对民族大义和各种原则的时候,他不习惯妥协,喜欢把自己的生命置之度外。

而坏人大都离不开贪生怕死的套路。

好像比尔求生这件事情本身,就足以支持我们对他做出道德上的审判了。

可是,人活在这个世界上的动机有很多,有的人是为了一日三餐,有的人是为了拯救全人类,我觉得既然法律面前人人平等,那么这个法律上的平等,就并没有考虑道德上的因素。

不能因为一个人怕死,就判他有罪,不能因为一个人的行为不能给你以感动,就否定他求生的权利。

最起码,善与恶的界限不能这样简单地划分。

而生命究竟有多大的潜质,究竟能在多大的程度上展示出它美好灿烂而不是丑陋邪恶的一面,我觉得是我们的教育和德育应该认真思考的。

尤其是我们平日的教育环境往往是和平安定的,它掩盖了一些潜在的危机,使我们看不出一些深层的本质;而真正展现出这些本质的时候,往往是一些危急关头,这些时候,既是对教育最好的检验,却又是教育最无力的时候。

教育的作用在这样的关头是会获得理想的回报,还是无情的打击,关键是我们在日常的生活中究竟是怎样教育孩子的。

思考有很多,却总是理不清头绪,无法清晰记录,是遗憾,也是继续思考的动力。

讨论 热爱生命,是每一个生命体最基本、最不可缺少的基质,也是自己最不可放弃的权利,也是自己最不可让渡的责任。

热爱自己的生命,热爱生命世界,乃是教育最不可背叛的基点。

教育,唤醒人对自己生命的热爱,无论是对教师、校长还是学生。

承担起自己生命的责任,如这里的主人公一般。

完整地说:“自己”热爱生命、包括自己的生命

求8本名著的读后感,急急急

《名人传》由法国著名作家罗曼·罗兰的《贝多芬传》、《米开朗基罗传》和《托尔斯泰传》组成,它们均创作于二十世纪初期,无论在当时是在后世都产生了广泛的影响。

在这三部传记中,罗曼·罗兰没有拘泥于对传主的生平做琐屑的考述,也没有一般性地追溯他们的创作历程,而是紧紧把握住这三位拥有各自领域的艺术家的共同之处,着力刻画了他们为追求真善美而长期忍受苦难的心路历程。

罗曼·罗兰称他们为“英雄”,以感人肺腑的笔墨,写出了他们与命运抗争的崇高勇气和担荷全人类苦难的伟大情怀,可以说是为我们谱写了另一阕“英雄交响曲”。

  早在二十世纪三四十年代,《名人传》就由我国著名翻译家傅雷先生译成中文,一流的传主、一流的作者加上一流的译者,使这部作品很快即成为经典名著,时至今日仍深受广大读者的喜爱。

二十世纪的前半期是人类历史上风云激荡也苦难深重的时期,罗曼·罗兰创作《名人传》,傅雷先生翻译《名人传》,都是有感而为,是要从这些伟人的生涯中汲取生存的力量和战斗的勇气。

傅雷先生说,“在阴霾遮蔽了整个天空的时候”,他从《名人传》中得到的启示是:“惟有真实的苦难,才能驱除浪漫底克的幻想的苦难;惟有克服苦难的壮烈的悲剧,才能帮助我们担受残酷的命运;惟有抱着‘我不入地狱谁入地狱’的精神,才能挽救一个萎靡而自私的民族……”  那么,对于今天的读者来说,《名人传》又能给予我们什么呢

在一个物质生活极度丰富而精神生活相对贫弱的时代,在一个人们躲避崇高、告别崇高而自甘平庸的社会里,《名人传》给予我们的也许更多是尴尬,因为这些巨人的生涯就像一面明镜,使我们的卑劣与渺小纤毫毕现。

我们宁愿去赞美他们的作品而不愿去感受他们人格的伟大。

在《米开朗琪罗传》的结尾,罗曼·罗兰说,伟大的心魂有如崇山峻岭,“我不说普通的人类都能在高峰上生存。

但一年一度他们应上去顶礼。

在那里,他们可以变换一下肺中的呼吸,与脉管中的血流。

在那里,他们将感到更迫近永恒。

以后,他们再回到人生的广原,心中充满了日常战斗的勇气”。

对于我们的时代,这实在是金石之言。

  《名人传》非常好地印证了一句中国人的古训:古今之成大事业者,非惟有超世之才,亦必有坚韧不拔之志。

贝多芬的“在伤心隐忍中找栖身”,米开朗琪罗的“愈受苦愈使我喜欢”,托尔斯泰的“我哭泣,我痛苦,我只是欲求真理”,无不表明伟大的人生就是一场无休无止的战斗。

我们的时代千变万化,充满机遇,我们渴望成功,但我们却不想奋斗。

我们要的是一夜成名。

浮躁和急功近利或许会使我们取得昙花一现的成就,但绝不能让我们跻身人类中的不朽者之列。

因此,读读《名人传》也许会让我们清醒一些。

  读《童年》有感  最近,我读了高尔基的著作《童年》,书中形象地描绘了主人公阿廖沙悲惨的童年。

阿廖沙父母双亡,而外祖父脾气十分暴躁,只有外祖母疼爱他了。

外祖父不太喜欢他,两个舅舅更是讨厌他。

就在这样恶劣的环境下,他却走过来了。

其实,阿廖沙的原型就是高尔基本人,高尔基借阿廖沙这个人物来描述自己的童年。

这令我深深地体会到了当时那个年代的人的丑陋面目。

高尔基的童年跟我们现在比起来,实在是太悲惨了

  我们多幸福啊,被父母宠着。

每天坐在宽敞明亮的教室中,听着老师讲课;回家有大鱼大肉等着你品尝;你想要什么,就给你什么;如果有人欺负你,大人会毫不犹豫地狠狠地教训那个人一番。

而高尔基那个年代呢

高尔基很少有安宁的日子,几乎天天有人伤害他、辱骂他、欺负他。

我也有些想不明白,那些人做这一类损人不利己的事情干吗呢

这些毫无意义的事情值得他们去做吗

  所以,我们更要珍惜如今美满、幸福的生活。

我们要抓住童年的尾巴,努力学习,千万别身在福中不知福。

这样优秀的学习环境,这样美好的童年生活,我们再不好好学习,那就太对不起父母了。

  如今,眼看童年就要走了,迎来的是充满活力的少年,让我们珍惜童年的最后一刻,稍不留神,童年就会离我们远去,抓住童年最后的时光,留下我们对童年最美好的印象吧

  一  朝花夕拾读后感  鲁迅的名字,是家喻户晓的。

读到他的文章,却是在课本里,课文叫做《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是散文集《朝花夕拾》中的一篇文章。

鲁迅在我的心目中,一直以来都是高不可攀的偶像,加上他是“家喻户晓”的世界上都有名气的大作家,更是有点恐惧,不敢轻易读他的书。

怕读不懂,自己太俗了。

但自从读过鲁迅那《闰土》,《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一下子,似乎把我和偶像的距离拉近了。

朴实的文笔,细腻的情感,使我感到像在一位和蔼慈祥,平易近人的爷爷交谈。

  首次捧起鲁迅的《朝花夕拾》,从目录,细细品读下去...... 鲁迅的文笔绵密细腻、真挚感人,犹如小桥流水,沁人心脾。

它真实地纪录了鲁迅从幼年到青年时期的生活道路和经历,追忆那些难以忘怀的人和事,抒发了对往日亲友和师长的怀念之情,生动地描绘了清末民初的生活风俗画面。

  鲁迅与闰土的童年,可以说是人间比地狱。

因为是当时社会的黑暗,政治的腐朽,使得平民老百姓的孩子从小就要受苦受难。

而鲁迅正家境不错,所以过上了相对比较幸福的生活,但却不及闰土的生活有乡土乐趣。

而今,我们生活的21世纪。

再与鲁迅的生活相比,可谓是天上人间啊

生活条件好了,不用在下雪天受冻,有暖气;不用在大热天流汗,有空调。

可以吃到很多鲁迅哪个时候有的人一辈子也无法吃到的东西。

但想一想,比起《百草园》的生活,我们的生活真是毫无乐趣可言啊

没有端详过麻雀,不知道什么是叫天子,何首乌似乎听说过……被吓唬到的神话故事总算是听到过几个,但是却再也想不起来。

至于雪天中的“拍人印”。

更是连想都不敢想。

即使有纷飞的大雪,也是不敢“妄想”的。

我们南方现在是难得看到飘雪的。

记得小时候,上海的某一年冬天,下过一场大雪,一场有积雪的大雪。

能想象得到当时出家门的时候,一定是手上戴着手套,头上顶着帽子,裹得严严实实的。

那年,抵抗不了上海的寒冷,生病了,要去医院。

却似乎没有沾到半点雪。

印象里是出租车窗外绿化带上的一层雪。

还有初次见到的雪花,只是不能碰,刚快碰到就被一旁的大人拦下来。

这是“不乖”的表现。

回想起来,如果现在的我,仍能想起当年的冰凉,哪怕是透过手套得来的湿嗒嗒的冰凉,或许也能像鲁迅先生一样,成为落笔的资本。

只是现在,倒宁愿忘记那场雪了呢,因为没有乐趣,只有被约束的难受

  与我们的生活相比,私塾里的生活,又或许要难过上许多倍。

能在百草园烂漫多年,也许是好事,但是突然有一天,一天的大多时只能呆在书院里读书,会觉得多少的失落呢

其实,相对于以前的孩子,我们已经是站在金字塔的较上方了,无论是生活质量,还是思想品质。

有朦胧的思想,看着实事的动荡,体味着生活给予我们的甘甜,我们的生命里也有无数的活力。

又相对于那个封建的年代,现在生活是多么的宽松。

可是,也不得不说,以孩子们当事人的眼光来看,中国的教育,仍然让人快乐不起来。

我正接受,所谓更加“全面”的教育但没有一点兴趣,很累,很累。

我不再能够体会,究竟什么才是我们的快乐。

  《朝花夕拾》的原名是叫做《旧事重提》,是对逝去岁月的回忆,有真挚的情怀,有无奈的感伤。

欢快的时候,我感到有沁人心脾的馨香袭来;郁闷不乐的时候,我感到无名的寂寞前来吞噬。

这一切,确实是能真切的感受得到的。

  西游记读后感  当我翻开《西游记》时,总有不同的心情。

它在四大名著中,是最生动活泼的,小时候的我读起它来总觉得既过瘾又有趣。

但今时今日,不变的是那光怪陆离,色彩斑斓的神话世界,我的领悟却变了。

  这是一部所有人都爱读的经典大作,每个人都能在解读它时获取不同的感觉和启示,有人喜欢它鲜明的人物个性;有人喜欢它瑰丽的整体形象;有人喜欢它活泼诙谐的对话旁白;有人还研究它的历史背景、社会现象。

但在我看来,他那曲折的情节中暗藏着人们渴望而不可及的生活理想和人性追求,那就是——自由。

  在经历了日复一日个性受约束的日子,廿一世纪的人们都格外向往自由,向往那个自由的化身:孙悟空。

孙悟空破土而出,“不伏麒麟辖,不服凤凰管,又不服人间王位所约束”,闯龙宫,闹冥司,自花果山上目在称王。

可以说已经达到人性摆脱一切束缚,彻底自由的状态。

孙悟空其实就是自由的化身,他的品质中最突出的就是向往自由,他始终在追求自由,它的一切斗争也是为了争取自由。

这样一个鲜活的形象给予了读者一种追求自由,追逐自由的力量和勇气。

然而,每个人都明白, 在现在,即使是将来,完全的自由终究是不可能的,人始终要受到这般那般的约束。

尽管包围着我们的是个受约束的世界,但我们可以让内心尽量变得广阔而幽深,让它能够无边无际、包容天地。

  然而,目前社会上还有许多人被一些价值不大的东西所束缚,却自得其乐,还觉得很满足。

经过几百年的探索和发展,人们对物质需求已不再迫切,但对于精神自由的需求却无端被抹杀了。

总之, 我认为现代人最缺乏的就是一种开阔进取, 寻找最大自由的精神。

  在厉尽时间锤炼的《西游记》中,竟深深蕴含着新世纪人们最渴望的自由精神……我更明白为什么它能够传承至今了。

  今天,我读了《威尼斯商人》这个剧本,它是莎士比亚的喜剧作品,全剧情节波澜迭起,  扣人心弦,我看了之后,受益匪浅。

  《威尼斯商人》主要是讲安东尼奥、夏洛克、巴萨尼奥、鲍西亚、杰西卡和罗兰佐之间的故事。

他们生活在威尼斯,安东尼奥热心帮助巴萨尼奥去见美貌的富家女鲍西亚而向放高利贷的夏洛克借了三千块钱,并依夏洛克的意思,立下了如果违约就割胸口一磅肉的契约。

可是后来安东尼奥的全部商船都出事了,夏洛克为了报仇,把安东尼奥告上了法庭。

夏洛克宁愿不要巴萨尼奥三倍甚至二十倍于借款的还款,只要安东尼奥胸口的那一磅肉。

法庭审判中,鲍西亚女扮男装出场作为律师用自己的博学帮助安东尼奥,她提出只许割肉,不能流一滴血,也不准割得超过或是不足一磅的重量,否则夏洛克的财产要全部充公。

这样一来,夏洛克不但打消了割肉的念头,而且到头来一无所有。

  剧中还有一个情节是鲍西亚父亲为女儿择亲定制的金、银、铅三个匣子,匣子里面分别是死人的骷髅、傻瓜的画像和鲍西亚画像。

金匣外面刻着:“谁选择了我,将要得到众人所希求的东西。

”银匣外面刻着:“谁选择了我,将要得到他应得的东西。

” 铅匣外面刻着:“谁选择了我,必须把他所有的一切作为牺牲。

”后来巴萨尼奥选择了铅匣,铅匣里有鲍西亚的画像,鲍西亚也由此得到了真正的爱情。

其实,匣子反映的不仅是世人对金钱的看法,更是  对一切事物的看法,真正的爱情不能用财富来衡量,爱情比金钱重要很多。

  读完《威尼斯商人》这个剧本后,让我感受最深的是友情的珍贵。

主人公安东尼奥和贵族青年巴萨尼奥之间的真挚友谊,为了朋友能牺牲一切,不在乎金钱和利益,乃至于生命都可以为朋友献出,这些高尚品质让我敬佩。

在现实社会中,最珍贵的除了亲情也是友情,所以我们要好好珍惜我们的友情,做人一定要正直,做事不要虚浮,我们要帮助别人,无私奉献,还要一步一个脚印,脚踏实地做人,今后才能成为有用之才。

剧本里还让我感动的是鲍西亚的举动,我非常喜欢她,她优雅高贵,温柔多情,有高度的智慧,敢于机智果断地与夏洛克斗争,最后用自己的聪明才智为朋友安东尼奥争取到了胜利,也得到了自己的爱情。

剧本里这几个人的品质都值得我学习和借鉴。

当然剧本里还有一些反面人物,比如夏洛克的凶残和狠毒,狡猾和奸诈,贪婪和愚昧,我们都应该加以批判。

所以在今后的学习和生活中,我明白一个道理:“发闪光的不全是黄金”,而且,“只要是金子终究是会发光的”。

虽然我们现在还是初中的学生,最主要的任务还是学习,但是一个学生要有好的品质才能为社会做出贡献。

  提起鲁滨孙这个叫得十分响亮的名字,几乎无人不知。

他是世界闻名的早期探险家。

前几天,我刚刚阅读完了英国作家笛福写的《鲁滨孙飘流记》大作,我的心情久久不能平静。

直到现在,我还想着《鲁滨孙飘流记》的惊心动魄。

  《鲁滨孙飘流记》讲的是鲁滨孙从小就想在海上航行。

稍长大些,他随好朋友一起出去航海,学会了些本领,但几次都十分失败,都是死里逃生才活过来的。

有一次,他从巴西出发,航海遇到巨大的海啸和风暴,全船的人除他一人外,全部被淹死,他游到一个无人的荒岛,利用在破船上找到的东西和在森林中采到的野果,还有捕捉到的野兽,在那个毫无人烟在的小岛上住了整整二十八年又一个月,才和一些外来的人经历了些战斗,回到了巴西。

  读了这本书,我感触很深,一个普通的人,怎能在岛上仅用几支枪、一些数得清的大米小麦,甚至连鞋子都没有而生存二十八年呢

这常人想都不敢想的事情,鲁滨孙办到了。

他曾在无药而发高烧的情况下,利用简单的烟叶、水和少量的食品,做成了一种可以吃的东西。

他一连几天四肢无力,但他坚持到底,坚信自己的病一定会好的。

他不因一些很难办的事情而绝望的精神鼓舞着我。

  在这方面,我也有同感。

有一段时间,我的成绩都大浮下降,我想:我为什么会考得那么差。

后来,我寻找原因,重新振足起来,努力复习。

终于,我又一次我考了前几名。

我深刻的认识到:一个人要取得成就,就要坚持不解的奋斗到底。

要不被客观的条件所束缚,想方设法创造条件。

学习,同样如此。

一次考好容易,难的在于要坚持每次考好。

我想,只要自己勤奋、努力、持之以恒,我心中的目标一定会实现。

  这些天,我常常常深思一个问题:我们生活道路还很长很长,以后,我们应该如何面对重重困难、克服重重困难,是鲁滨孙给了我一个很好的回答。

  格列佛游记》读后感  《格列佛游记》的作者斯威夫特出生于爱尔兰的首都都柏林,父亲是一位定居在爱尔兰的英国人。

他是一个遗腹子,由叔父扶养成人。

他的代表作《格列佛游记》发表于1726年,被当作是儿童文学作品,实际上却是抨击当时英国社会堕落与腐败的讽刺小说。

  在这本书中,写得是主人公,一位外科医生格列佛的冒险故事,其中一些令人心惊肉跳。

在小人国里,他成了庞然大物,刀枪不入,一连吞几十头黄牛仍填不饱肚子;在巨人国里,他变成了巨人们的玩偶,被玩弄于手掌间,并与苍蝇和蜂子展开斗争;后来,他来到神秘的飞岛国,这里的人利用鸟的下部的天然磁铁和海底下的磁铁的力量,随心所欲地移动,这同时也是一个可随时传唤鬼魂对话、专门搞些莫名其妙的研究的离奇国家;还有令人深感汗颜的慧骃国,在这个人马颠倒的世界里,更有许多不可思议的故事。

读着读着,我仿佛随着格列佛一起走进了那个奇幻的世界。

那些玩偶般的小人,高大威猛的巨人,长得像鱼的飞岛国居民,以及慧骃和耶胡们,都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我觉得最特别的要数飞岛国的居民。

他们的眼睛都长在一侧,而且是一个爱好乐器的民族,在他们的衣服上也有各自喜欢的乐器。

那里的侍从必须要时刻敲打大臣们的脑袋,否则他们总爱异想天开。

……读了这本书后,我很佩服格列佛的智慧、勇气和冒险的精神,他是个与众不同的男子汉,他一见到大海就抑制不住内心冒险的冲动。

作为一名医生,他专门搭乘去各地旅行的船只,以为船员看病为由,去环游世界,到处冒险。

  读了这本书以后,我渐渐觉得这些书其实很有意思,而且不会看不进去,反而读过几遍之后,越发爱上了这些书。

书是人们进步的阶梯,在书的世界遨游是每个人的梦想。

打开手中的书,一头扎进去吧,总有一天会发现其中的乐趣。

  谁拥有一个灿烂的童年,谁就拥有了世界,并可以让我们流连忘返而《汤姆索亚历险记》的主人翁汤姆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他是一个聪明爱动的孩子,他足智多谋,富于同情心,对现实环境持反感态度,一心要冲出村庄,去当绿林好汉,过行侠仗义的生活。

在姨妈眼里,他是个顽童,调皮捣蛋,鬼心眼儿多,可自己又不由自主的喜欢他;可在孩子们看来,他却是一个英明的领导者,是个英雄。

从他们身上我们看到了自己想要的影子:聪明、勇敢、正直、乐观。

  在第二章中,汤姆充分的显示了自己的聪明才智,为了能让别人帮他刷墙,他故意表现的很有意思,让他省了不少功夫,还让别人心甘情愿的给东西他,作为劳酬。

  而就在他和哈克相遇的那天晚上,两人一起目睹了一起凶杀案,为了主持正义,不畏强暴的汤姆站了出来,揭发了印第安乔的丑陋面目,解救了波特。

  终于有一天,为了摆脱枯燥无味的功课、虚伪的教义和呆板的生活环境,乔、汤姆、哈克一行三人决定追求冒险的经历。

  逃到荒岛上以后,人们都以为他们死了,正在为他们举行葬礼时,可他们却回来参加自己的葬礼,让他们的亲人破涕为笑。

  而为了寻找财宝,两人又跟踪印第安乔来到了山洞找到了财宝,成为了首屈一指的大富豪。

  从他们在困难当中表现的正直和勇敢,在平时生活中聪明活泼,幼稚而又认真的言行,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可以说是当时美国社会的一个缩影。

  读了这本小说以后,我觉得遇到困难不要轻易气馁,而要努力奋斗,坚持下去。

如果能够做到这点,就可以走向成功。

汤姆在充满阳光的生活里告诉我们的只要有欢乐、有梦想,美梦便可以成真。

终有一天,我们的天性可以自由自在的发挥,创造出一片我们自己的空间。

  我觉得汤姆天真活泼,自由自在,但总有缺点,就是他太让别人操心了,特别是他的姨妈,为了他,经常担惊受怕,可汤姆却不明白,对一个妇女来说最重要的就是孩子要听话,这也是汤姆唯一不好的地方。

不过我还是比较欣赏他对外面一切事武好奇心和想像力,而且大胆尝试,机智勇敢,向往自由,向往未来,这不能不让人赞叹。

  我说童年就像一罐蜂蜜,越吃越甜。

时隔越长,就越令人回味无穷。

所以,童年时间十分宝贵。

但只要我们生活过的充实、有意义,就一定不会虚度光阴。

  希望采纳加分

求一篇电影或书读后感,心理学方面的

《追风筝的人》读后感  《追风筝的人》讲述了12岁的阿富汗富家少爷阿米尔与他父亲仆人儿子哈桑之间的友情故事,作者并没有很华丽的文笔,她仅仅是用那淡柔的文字细腻 的勾勒了家庭与友谊,背叛与救赎,却给我以震撼。

当仆人哈桑——阿米尔最好的伙伴,被其他富家少爷围困在角落里施以暴力时,阿米尔——哈桑最信任的朋友,却蜷缩在阴暗的角落里默默注视,直到泪流满面却仍不敢挺身帮助哈桑时,我听到了心碎的声音。

可命运的指针并没有停止,阿米尔因为懦弱而极端害怕直至惭愧不已,无法面对哈桑。

最后甚至栽赃他,让他永远离开了这个家。

到后来阿米尔获悉哈桑竟是自己同父异母的兄弟时,悔恨与伤痛纠结。

当中年的阿米尔偶然得知哈桑的消息时,他却不顾危险,前往家乡阿富汗,开始了救赎。

但时间是可怕的,因为它可以让一切都改变。

终于回到家乡的阿米尔,目睹了家乡的变化,战乱不断,民不聊生。

同时也见到了儿时的老管家,见到了荒废的家,也得知了,哈桑的死讯。

哈桑死了,阿米尔的救赎却没有停止,哈桑唯一的儿子索拉博落入了阿米尔儿时的宿敌手中,儿时的懦弱和愧疚缠绕着中年的阿米尔……,  一场救赎再次开始。

故事的最后,阿米尔救回了索拉博,可此时的索拉博却因精神上的伤痛至以完全失去感情,唯有说起风筝——那哈桑和阿米尔童年最喜爱的玩物时,才会不知觉的笑起来……书的后半段写得是主人公心灵的救赎。

他费尽周折找到了哈桑的儿子索拉博,追到了心中漂移已久的风筝,重新成为一个堂堂正正的男子汉,生活的大门终于又向他敞开了。

阿米尔的结局,相比较而言,是幸福的。

他终于明白了彼此的意义——以生命为代价。

  书中的情感不仅仅是亲情,不仅仅是友情,只要是能够沉下心来阅读的人,都会被其中直指人心的情感打动,也会从中折射出自己曾经有过的心绪,比如伤害别人时的快意和犹疑;危机关头的懦弱无助;亲人面临危险时的慌乱无措;爱情乍到时的浮躁不安;失去亲人时的悲伤孤独;应该担当责任时的自私推诿,以及时常涌上心头的自责、自卑和赎罪的冲动……这样的情感没有任何的虚伪做作,是一个人在面临变化的那一刻来不及思索的真实反应,是一个人在夜深人静时最私密的扪胸自问。

胡赛尼的笔犹如一把尖利的刻刀,将人性的真实刻画得近乎残酷,却又毫不哗众取宠。

  也许故事的结局并不完美,也许有些许苦涩与酸楚。

但人生就是这样,犯错,错过,再用一生来挽回。

  《基督山伯爵》  在法国没有人不承认大仲马是一个相当杰出的作家,甚至可以和雨果莫迫桑等大家相提并论,也许就是这部《基督山伯爵》奠定了他在法国文坛乃至世界文坛的地位

大家都知道一部大仲马有名的小说《三个火枪手》,在我很 小的时候这部小说就被拍成动画片,那是我很崇拜火枪手的英勇和胆识

〈基督山伯爵〉采用了和〈红楼梦〉相似的问答式的格式,使读者不至于太累去看那些长篇大论  我觉得整部小说都强调了一个重要的主题“复仇”,因此人们有时把它翻译成〈基督山复仇记〉,我觉得也未尝不可。

它向我们揭示了命运的相差,从天堂到地狱,再走坟墓走向人间的辉煌殿堂,也许正是这种命运的强烈反差才造就了这部小说的文学成就主人公爱德蒙-唐泰斯的坎坷命运贯穿于整部小说,从他走出地狱门口的那一刻起,他的心理就写着两个字“复仇”,因为上天给他安排的命运太不公平了。

他20岁就成为了“法老号”船的大副,而且有个很相爱的女朋友,美丽而善良,就在唐泰斯即将成为“法老号”船长,就在他即将娶他心爱的梅尔塞苔丝的时候,那些嫉妒他的人给他的命运下了无情的审判,而更不幸的是遇到了糟糕的法官德-维勒福,让他在可怕的紫杉堡监狱度过了漫长的14年。

在这期间他的父亲被活活饿死,他最心爱的姑娘却嫁给了陷害他的费尔南,这些都在他逃脱死亡之后才知道的。

在紫杉堡监狱他意外认识了法利亚神捕,这为他后来成为有名的基督山伯爵打了基础。

法利亚神捕知道在基督山有笔宝藏,而他眼看是出不去了,在考验了唐泰斯之后,他把这个秘密告诉可他。

尽管唐泰斯对这笔财富抱很大的希望,但这的确是正的,这成为了他复仇的工具。

我觉得法利亚神捕给唐泰斯最可贵的不是这些,而是那些上流社会的礼仪和不可估价的知识。

  当基督山完成了他的复仇计划之后,他的内心有过挣扎,究竟他的复仇是对还是错的

尽管这些人都给过他太多的伤害,在这部小说即将结尾的部分,有一节叫〈宽容〉,的确他虽然让银行家唐格拉尔破产,甚至遭受痛苦,但他却没有杀死他,尽管他的命就在基督山的手里。

我觉得这正是小说想向我们阐明的,在复仇的时候也不要忘记宽容。

  在小说的结尾处基督山给摩雷尔的 信中成功的阐述了主旨,还有他赠给瓦朗蹄娜-维勒福和摩雷尔的财产,尽管她的父亲是基督山的敌人,但可敬的伯爵还是给了善良的瓦朗蹄娜幸福,这正是宽容。

基督山说“世上本来就没有幸福和不幸,只有相比较的境遇。

只有经历过苦难才知道幸福的滋味,只有曾经想过将要死去才知道活着的快乐。

人类的一切智慧和力量都包含在两个词中,----------希望和等待  的确在唐泰斯被关进监狱绝望的时候,在他想到去死的时候,是源于生命本能的呼声”我要活下来,我要逃出去,我要自由,我要复仇“,正是在这些等待和希望中活下来,并最终获得幸福。

  〈基督山〉给我人生哲理就是“不管遇到什么样的挫折与打击,都要勇敢的活下来,不要放弃上天给予你的宝贵生命,在怀着希望和等待的人生里,上帝会看到你的虔诚,会给予你幸福  《致加西亚的信》  读完《致加西亚的信》,受益匪浅感触颇深。

  一、如何做一个现代的罗文

主动进取、忠诚、敬业以及职业道德;  利用有限的时间做好每一件事。

无论什么工作,环境多么艰苦,都不要抱怨,不要被困难吓倒,要全力以赴地去做,用自信来完成领导所托付的任务。

忠诚才有信任;主动才有创新;团结出力量,团结出智慧。

“让有限资源创造出无限价值”的能力,朝着能成为“把信送给加西亚的人”队伍中的一员奋进,成为勤奋敬业且具有坚毅和正直品格的人。

  二、请做需要做的事情,强调在主动作为对待工作的基础上,做需要做的事情。

要明确自身的发展目标,如果连自己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都不知道,把目标定错,认为工作是为了别人,而不是为了自己,肯定不知道哪些事情是需要做的。

做需要做的事情,关键是定位和思考,要想永远做好需要做的事,一要不断学习,二要勤于思考,三要勇于行动。

  三、对哪些事情是需要做的事情定位和思考后,关键在于行动和执行。

要做行动者、执行者,马上就行动起来,只有这样,技能、潜能、判断力才能发挥出来,千万不能犹豫不决,机会只会垂青于哪些永远有准备的人。

在行动的过程中肯定会遇到许多困难和阻力,只有坚定信念,加强沟通,注意调整工作方法,事在人为,肯定会取得事业的成功,在对企业创造价值的过程中去实现自己的价值。

  四、罗文的精神是永恒的,但仅靠这种精神已不足以跟上时代的步伐,必须要与时俱进。

如何以更高昂的姿态、积极的作为,为自己的公司尽一份力,创造一份价值,是我应该努力追寻的。

  五、不断地努力学习,提高自身水平与工作水平。

对于任何一项工作,哪怕是很细微的小事,要能站在更高一层去看,思考得更深一些、更全面一些,努力去追求“事事完美”;要确立一种信念,建立自己做事的高标准,并不懈追求。

没有信念,行为不能善始善终,没有高标准,不能知道怎样才是好的,只有追求,才有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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