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神的一滴读后感400字
读《瓦尔登湖》 合上《瓦尔登湖》墨绿色的封面,一股清凉的湖水已然汇入心间,澄澈见底,将心境荡涤得如一泓秋水,不染纤尘,《神的一滴 》读后感范文。
正如徐迟先生在《序言》中所说:“《瓦尔登湖》是一本静静的书,一本寂寞的书,一本孤独的书,是一本寂寞、恬静、智慧的书。
”它只适合在“寂寞和恬静”时阅读,静静地读,读得静静。
我想,从这个意义上来说,《瓦尔登湖》是属于心灵的。
这本书的封面上有这样一幅耐人寻味的图片:两行向远方延伸的铁轨中间,立着无数挺拔的大树。
这是否是本书在以一种含蓄的方式暗示着我们别的一点什么
梭罗说:“来到这片树林是因为想过一种经过省察的生活,去面对人生最本质的问题。
”我在想,在现实的世界里,现代文明改造和穿越自然环境之前,是否也该多一些自省与自察
因此,从这个意义上说,《瓦尔登湖》又是属于现时代的。
由此,《瓦尔登湖》在阅读空间中占有两个起点和终点,那就是心灵和现时代。
梭罗原是个要在人世有所作为而不是个出世的人,然而在两年多的湖边生活后,他看破了“红尘”,感到人世扰扰,荣华富贵,不过是一个人的贪婪,他要对之心平气和,一无所求。
当然,一个人从对人世有所求到无所求,这是一场艰难的心路历程。
今天,我们观照梭罗的这条起伏的心灵历程,不知能否多一份理解和感悟。
在这个丰富多彩的时代里,要一个人对生活无所求,那是苛刻,但对“所求”多一些节制,则是理性。
我们无法也无需戒绝自己对生活的“所求”,但同时是否也该有些出世的精神来面对这个不复简单的世界
在越来越考究的生活中,心灵的罗盘仍固执地指向简单和质朴。
因此,斑斓的VCD节目和浓酽的咖啡之外,读一读《瓦尔登湖》,让心沾染一点湖水的静谧清凉,多一份恬淡与洒脱,少一分浮躁,其实已不是时髦,而是必需。
种豆、筑屋、焙制面包,对大多数享受城市文明的人来说,都是些遥不可及的梦想。
在今天,城市生活越来越便捷和考究的今天,又有谁向往这些呢
而且在地皮越来越紧张,自然生态环境日益萎缩的今天,有此梦想的人又能到何处实现呢
现代生活给人生存制造了几乎随心所欲的舒适,水泥建筑抒情地摩天,水泥路面光洁少尘,而地下水却在不断地下沉,天空出现臭氧空洞,酸雨腐蚀我们的视觉。
我们在征服自然,改造自然的同时,又给自己埋下了生态的陷阱,因而只能用回归自然来安慰自己的无奈。
我们的祖先在被自然奴役时,敬畏自然,崇拜甚至神化自然,而作为子孙的我们,却颠倒过来,蹂躏与奴役自然,称霸自然。
然而,笑容还没来得及绽放,历史这块魔方已经轻轻地从正面翻转到了反面:水土在流失,大地在沙漠化,物种在减少,人间变成污染的烟尘世界,自然又在笑傲称霸人类了。
如果我们少一些贪婪和欲求,少一些索取,又怎会遭受这些戏剧性的嘲弄与惩罚呢
有一句公益广告词说:保护绿地,就是保护我们的生命线。
我在想,人间多一处瓦尔登湖,人类就会多一条后路,读后感《《神的一滴 》读后感范文》()。
这该是《瓦尔登湖》的一句隐语吧。
梭罗在书中这样表述:“不必给我钱,不必给我名誉,给我真理吧。
”给“我”什么真理
我想,这真理该是:热爱自然,创造生活。
心中的瓦尔登湖 世界太拥挤,太复杂。
杂这个东西,如今似乎已充斥在我们身边的每一个角落,充斥在我们每一个人的心里,让我们心慌意乱,手足无措。
或许生活中本就有我们每个人都无法摆脱的杂,本就有许多每个人都不得不面对的诱惑与选择。
只是它们一旦与大学校园本该有的详和与宁静发生 冲突,我们往往就显得很无奈甚至无所措手足。
在踏进大学校门之前,自己似乎也从未认认真真地端坐在书桌前,端详一本自己真真正正爱不释手的书。
手边放一杯清茶或者什么也不放,只是任意地随着书中的人物或悲或歌。
窗外必定有很好的阳光,阳光透过窗户倾斜地照进来,于是手影同书影一块儿跳动。
---我想要的快乐其实很单纯,我想要的生活其实很简单。
上了大学之后才发现,大学校园远比我想象中的要繁复芜杂。
正如我们系的一位老师在课堂上对我们说的,你们现在诱惑太多。
大学校园里的诱惑的确不少,有物质的也有精神的;有堕落的也有高尚的;有侵蚀人灵魂的也有把它送入天堂的---或许你认为我说得太过,但至少,在我看来是如此。
我进了一个很不被看好的专业,成天抱着一叠砖头似的书穿梭在校园里,在其他人或惊异或好奇的目光下游来游去。
其实我并未怎样地喜欢或者是厌恶我的专业,只是单纯地感到它带给我的单纯的感觉。
芜杂的心绪会慢慢宁静,流逝的时间仿佛也会止步---当你沉浸在书香弥漫的大千世界中的时候,当你用心去感触穿越时空的伟大的时候,当你伏案奋笔疾书的时候,当你披着晨曦的微光书声琅琅的时候。
越是复杂的环境,越是需要一份难得的沉淀和宁静。
也许这个专业并不是我最适合的,但却是最适合我的。
也听到师兄师姐们说过,这个专业教给我们最多的就是非功利的清澈的智慧,这将是我们一辈子都受用无穷的。
如果再给我一次选择的机会的话,我还是会微笑着选择它。
我想是的。
每个人追求的生活模式都不尽相同,但我敢肯定,简单、宁静、踏实不仅仅是我想要的,也是每一个人都从心底里真正渴望的吧。
于是乎我们不难理解梭罗为什么要远离尘嚣独居湖边的小木屋过着那种原始的生活,只是因为他要守望自己心中的那片宁静,守望心中的瓦尔登湖。
在宁静中抛开繁芜,找到真正的自己。
我不敢说我也找到了,只是没有放弃努力的希望。
任庭前花开花落,天上云卷云舒,执着地坚持你内心的那份可贵的安静详和吧,不要让杂掠夺走了它:它应该是深邃的瓦尔登湖,波澜不兴,清澈透明---而且闪烁着粼粼的波光。
《神的一滴》读后感
读了一本一篇文章后,有所感而写成的文章就是读后感。
1.今,了...一文使我深受感触2.翻开书,...几个字印入眼帘,不禁让我想起...3.或者引用名言开头,出内容结尾一:1.这片文章是我深受启发...
浅谈如何提高语文教师文本解读的能力
解读能力是教师的看家本领,它影响着语文教学的优劣.可教师文读的现状却不容乐观,脱离文本,依赖参考书与网络,教师自身没有和文本的心灵交流和灵魂对话,解读不出文本的精髓和内核.本文主要从巩固语文教理论基础;丰富语文教师的文学素养;磨炼语文教师的操作实践三个方面来初步探索提高语文教师文本解读能力的方法.
愚公移山有感 500字作文 急啊,明天就要交作文呢
愚公移山的故事,在我国家喻户晓;愚公移山的精神,曾经教育一代又一代人。
尤其是遇到困难的时候,很多人都会想起愚公的故事,坚信只要像愚公一样坚持到底,就能取得成功。
60年转瞬即逝。
今天,我国经济形势和发展任务都发生了巨大变化。
我们的时代还需要愚公移山的精神吗
按照现在的眼光来看待愚公,也许有人会这样想: 他为什么不“搬家”呢
一家几口背上行李,翻过大山,走不多远,就可以到达洛阳、郑州、西安这些大城市。
如果嫌城市喧闹,还可以定居在华北平原土地肥沃的村庄; 他为什么不找领导解决呢
两座大山,挡的肯定不只他一家的出路。
所以,他可以找乡长汇报,还可以找县长汇报。
如能争取到国家立项拨款,还可包下一段工程…… 也有人说,这样一来,愚公就不是“愚公”了,更不是受人尊敬、值得学习的榜样了。
愚公移山的精神之所以可贵,就在于他想了常人不敢想的事,做了常人不能做的事,付出了常人难以付出的努力。
愚公精神在当代仍值得我们学习。
学习愚公,要学习他“主动挖山”的精神。
在我们的面前,还有很多的“山”。
比如落后的西部地区、基层单位和工作较艰苦的行业,都需要有人去“挖”。
现在,很多大学毕业生主动做当代“愚公”:他们也知道大城市里经济待遇高,生活条件好,但还是义无反顾地奔向基层,奔向西部,奔向艰苦的地方。
因为他们明白,“搬家”可以改变自己的生活环境,却改变不了艰苦地区的落后面貌。
学习愚公,要学习他“自力挖山”的精神。
愚公或许可以把挖山的重任交给领导,推给集体,留给后人。
谁也不会要求一位“年且九十”的老人去完成这项“不可能完成的任务”。
但愚公没有这样做,他说:“吾与汝毕力平险,指通豫南,达于汉阴,可乎
”并在统一了家人思想之后,马上付诸行动,自力更生,艰苦奋斗。
学习愚公,要学习他“不断挖山”的精神。
一个人搬掉一块石头并不难,难的是一辈子搬石头,子子孙孙永远搬石头。
在挖山的过程中会遇到很多困难。
比如吃饭问题、穿衣问题、工具问题、伤病问题、有人说闲话的问题、做了惊天动地的好事却没有得到奖励的问题等等。
可是无论遇到什么问题,愚公都没有动摇,而是矢志不渝,挖山不止。
愚公移山精神的精髓,就是信仰、信念、信心和实干。
信仰正确、信念坚定、信心充足,才会为伟大的事业奋斗终身。
事业的成功与实干密不可分。
我们今天学习《愚公移山》,就应该像愚公一样直面困难,求真务实,埋头苦干。
有了这样一股劲头,就没有克服不了的困难,没有干不成的事业。
《愚公移山》读后感有一个古老的传说,铭刻在世世代代的信仰之中,被华夏儿女乐此不疲地传诵,筑起了无数人孩提时对神幻的向往,融入了岁月沧桑之后的深思熟虑。
“愚公移山”,大智若愚;河曲智叟,大愚若智。
在太行王屋面前,嗤笑讥讽,尽烟消云散于他的一声长叹之中。
自开天辟地之时,太行王屋二山就坚持着他们亘古不变的傲气,阳光的刺痛,黑风的叫嚣,经千万年的沉淀成那俨然肃穆,返朴归真的灰色的山石。
荡涤后的冷漠和孤寂,毫不客气地将黑暗和纡徐推给山那头的愚公的祖宗,压住了他们祖祖辈辈的野心和好战的本性。
平静了几千年,所有人都丢弃了对那个陌生世界的妄想,没有奢望的安静朝拜着面前的两座大山。
突然一天,愚公站起来了,挺着年近九旬的腰板。
他要移山。
移山
这远比他每天的出入迂回要艰难。
高耸入云的太行王屋,其盛气凌人只是岂肯屈服于笨拙的斧锤之下
人生的八十余个春秋都被戏弄于他们的蔑视里,又何必大动干戈,以杯水车薪的资本来挑战这莽莽大山呢
知足则是福。
然而愚公想不通,他不甘把自己与生俱来的勇气乖乖交给随遇而安的苟且手上,他要证明人定胜天。
一锤一敲,挥汗如雨的拼搏,山的气势却毫无动摇,一年的往返,只想将自己的梦想一点一点地堆积于那渤海之边。
日复一日,继而年复一年,山依旧面无表情的矗立在天的前面,他依旧是如此顽固,毫无遮掩的山石紧紧包裹着他的脆弱,或许,他拥有的只有阳光敲击下宠辱不惊的坚强。
烈日的炙热和讽刺,似乎是天帝在讥笑他的自讨苦吃,智叟的冷言冷语,不允许争论的否决了他的狂妄。
可愚公还是争了,他毫不承认自己正在为一个不切实际的梦浪费生命,因为她从没有怀疑过这些艰辛的汗水在滴入冰冷的山石的那一刻是否后悔过,是否会冲刷掉石头那顽固的外壳,粉碎他的残忍,刺痛他的记忆。
他坚信,一切都是值得的,这是个终会胜利的梦。
愚笨的愚公从没说过什么真理,可这一开口却让他赢来了彪炳千秋的赞叹,永世不朽的流传。
“我死了还有儿,儿死了还有孙,孙还会有儿,儿也还会有孙,孙孙,世世代代,永不会死,山,怎么会移不完呢
智叟哑然,原来他只是这项大工程里的一个小小的角色。
人们终于明白,原来愚公是没有野心的,他用自己的晚年安宁来换取的是一个他永远无缘看到的世界,他的妄想,只是想让后人走上宽广的大道来怀想曾经的王屋太行,曾经有这么一个移山的愚公。
上帝命夸娥氏二背负着两座山圆了愚公的梦。
他眼睁睁的看到了北山阻隔了千万年的柔和的阳光,跳跃着拥抱着这块北山压抑了太久的土地。
一片开阔。
原来山的那头有温润的泥土,有风中摇曳的安谧的小麦,荡着灿烂的满足。
原来世上最动人的事物都是熨贴着大地应运而生的。
山太高了,于是使它不近人情。
故事当然不再以他玄妙的神话色彩使我们联想翩翩。
但我们始终相信这个结局是真实的,完美的。
愚公拿着斧锤向我们诠释了他的人定胜天,成熟给与的慧眼让我们剥析到了这传世神奇下所孕育的精神,那是我们成为万物之灵长的资本。
像山一样执着,坚韧,然后,向命运宣战。
相信落下的汗水终会滋润出一片绿荫,而摧毁山峰的人,只有我们自己。
因为,我们是千千万万个愚公 今天我读了《愚公移山》这篇文章,被他坚持不懈的精神感动了, 故事主要讲了,一个叫愚公的老人,他家门前有两座大山,出入很不方便。
于是他对全家人说想要把山移开,他不但亲自干,还让自己儿孙一起干,就这样寒来暑往干了很多年。
这种精神感动了上帝,就派神仙给移走了。
这个故事,反映了愚公一家坚忍不拔的毅力和敢于用自己的双手改变自然的精神,这种精神很值得我们现在的独生子女学习
我坚信,如果我们每个人对前途未来都能像愚公那样充满信心、不畏困难,最后胜利一定属于自己。
记得我以前学习并不好,每次看到学习好的同学领奖,我总是抱怨自己,心里也很不是滋味,于是我发奋学习,终于取得好成绩。
奋斗吧
让我们像愚公一样为自己的理想不停的奋斗。
今天我一口气读完了《愚公移山》这个小故事,这是我们中国已经流传千年的故事,它是这样写的:从前有个叫愚公的老人,他已经接近九十岁了,他家门前有两座大山,方圆七百里,高几万丈,挡住了他们一家人出入的路,让他们的生活很不方便。
一天,他招集了一家人,提出了搬山的意见,第二天,他们就拿着铲子进行了移山的行动,一个智叟看见了嘲笑他们说:“就你这把年纪想搬掉这样的大山,你们真是痴心幻想。
”愚公说:“你真是连寡妇的儿子都不如,虽然我会死,可是我有儿子,儿子又生孙子,孙子又生儿子……”就这样,愚公靠着要移山的信念感动了天帝,天帝派大力神背走了那两座大山。
读了这个故事以后,我有了深刻的印象,因为我平时都想智叟一样,做事没有坚持到底,记得有一次,数学考试的时候,遇到了一道比较难的题,我差一点就算对了,可是我觉得我的手有点酸了,头脑有点累了,所以就空在那里没有做,后来因为这道题还被扣了三分,而愚公呢,他这么大的年纪了,去一直重复着如此单调而又劳累的工作,却一直能坚持下来,我真是很敬佩他。
我在心里想,以后不管做什么事,在生活中不管遇到怎么样的困难,一定要坚持不懈的去完成,我相信只有这样才会像愚公一样得到胜利。
前几天我读了《愚公移山》的故事,愚公带着子子孙孙去移山的情景深深地刻在我的脑海里。
这个故事讲的是愚公家门前有两座大山,他每次去赶集、耕种都要爬这两座大山,每次都很累。
于是,他决定把这两座山搬走。
每天他都带着全家老小来搬山,他们一天搬走一点石头,一天搬走一点石头……许多人看见,都说愚公太笨了、太傻了:“我说老头,就凭你这点力气,能搬动这两座大山吗
”可是愚公说:“虽然我没有那么大力气,可是我有儿子,儿子又有孙子,子子孙孙一直搬下去,难道还不能把这两座山搬走吗
”那些人就无话可说了。
愚公坚持不懈的精神感动了玉皇大帝,于是玉皇大帝派神仙把这两座大山搬走了。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只要坚持不懈地去努力,就一定能实现自己的愿望。
我想起了以前我学钢琴和英语的经过。
我本来对弹钢琴很感兴趣,决定学弹钢琴,可我学了一段时间以后,还是要搞错乐谱上那像豆芽一样的音符。
于是我便把钢琴书丢在一边,心里想:“这么难,不学了
”结果我就没有学会弹钢琴,现在回想起来还感到很后悔。
我学英语却不是这样的,学英语也很苦很累,英语书上的单词很多,句型也很多,碰到学得很困难的时候,我也不想学了。
但是我又一想,如果这样,我也会像学弹钢琴一样半途而废的,我应该像愚公那样坚持不懈,于是我就用了比别人更多的时间去学习,学会一个单词就像搬走一点石头,学会一个句型就像搬走一点石头……最后我终于取得了好成绩。
总有一天,我一定能像愚公移山那样彻底搬走英语这座大山。
《愚公移山》的故事告诉了我:只要坚持,就能成功。
我今后无论做什么事情都要像愚公那样具有坚持不懈的精神。
二十四孝图好词好句
好词:决不,洪水猛兽无完肤,千奇百怪,枯燥,苏醒,欢喜,可想好句:即使人死了真有,因为罪恶的心,应该堕入地狱,也绝不改悔。
读后感:郭巨虽有孝心,但杀儿之举,却有违人性,不合儒家“天地之性,人为贵”的人本观念。
看似大孝,其实是残忍。
古有为求神为父母治病舍身的,也有割股肉以解父母想吃肉之念的,今有为父母治病献五脏的,极少有为父母去杀人的。
为了节约粮食,就想把自己的亲生儿子杀了,一则有违老母爱孙之心,二则陷老母于不仁。
都是自己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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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采纳答案,支持我一下。
十篇读后感
读后感《三国演义》, 也许大家都听说过中国历史上有一段三家分汉的故事,这段故事不仅此后各朝各代的文人都知道,就连现在的人们也不忘那分汉壮观的场面——这就是“三国”。
说起《三国演义》,大家便会想起胸怀大志,仁义之至的刘皇叔——刘备;想起智谋超群,神机妙算的诸葛孔明先生——诸葛亮;想到英武非凡、忠心耿耿的关云长——关羽;还会想到武艺高强、正气凛然的张飞…… 《三国演义》共一百二十回,回回引人入胜。
无论是“桃园三结义”、“过五关斩六将”,还是“草船借箭”、“火烧赤壁”,无不叫读者拍手叫好。
其中,在读到“诸葛亮三气周公瑾”时,我再一次佩服诸葛孔明的计谋,而为周公瑾虽然才智出众,但因心胸狭窄而气绝身亡感到惋惜。
这是告诫我们做人不能心胸狭窄,更不能瞧不起别人,如果想方设法去陷害别人,自己终会尝到苦果的。
对命运宣战——《愚公移山》读后感 有一个古老的传说,铭刻在世世代代的信仰之中,被华夏儿女乐此不疲地传诵,筑起了无数人孩提时对神幻的向往,融入了岁月沧桑之后的深思熟虑。
“愚公移山”,大智若愚;河曲智叟,大愚若智。
在太行王屋面前,嗤笑讥讽,尽烟消云散于他的一声长叹之中。
自开天辟地之时,太行王屋二山就坚持着他们亘古不变的傲气,阳光的刺痛,黑风的叫嚣,经千万年的沉淀成那俨然肃穆,返朴归真的灰色的山石。
荡涤后的冷漠和孤寂,毫不客气地将黑暗和纡徐推给山那头的愚公的祖宗,压住了他们祖祖辈辈的野心和好战的本性。
平静了几千年,所有人都丢弃了对那个陌生世界的妄想,没有奢望的安静朝拜着面前的两座大山。
突然一天,愚公站起来了,挺着年近九旬的腰板。
他要移山。
移山
这远比他每天的出入迂回要艰难。
高耸入云的太行王屋,其盛气凌人只是岂肯屈服于笨拙的斧锤之下
人生的八十余个春秋都被戏弄于他们的蔑视里,又何必大动干戈,以杯水车薪的资本来挑战这莽莽大山呢
知足则是福。
然而愚公想不通,他不甘把自己与生俱来的勇气乖乖交给随遇而安的苟且手上,他要证明人定胜天。
一锤一敲,挥汗如雨的拼搏,山的气势却毫无动摇,一年的往返,只想将自己的梦想一点一点地堆积于那渤海之边。
日复一日,继而年复一年,山依旧面无表情的矗立在天的前面,他依旧是如此顽固,毫无遮掩的山石紧紧包裹着他的脆弱,或许,他拥有的只有阳光敲击下宠辱不惊的坚强。
烈日的炙热和讽刺,似乎是天帝在讥笑他的自讨苦吃,智叟的冷言冷语,不允许争论的否决了他的狂妄。
可愚公还是争了,他毫不承认自己正在为一个不切实际的梦浪费生命,因为她从没有怀疑过这些艰辛的汗水在滴入冰冷的山石的那一刻是否后悔过,是否会冲刷掉石头那顽固的外壳,粉碎他的残忍,刺痛他的记忆。
他坚信,一切都是值得的,这是个终会胜利的梦。
愚笨的愚公从没说过什么真理,可这一开口却让他赢来了彪炳千秋的赞叹,永世不朽的流传。
“我死了还有儿,儿死了还有孙,孙还会有儿,儿也还会有孙,孙孙,世世代代,永不会死,山,怎么会移不完呢
智叟哑然,原来他只是这项大工程里的一个小小的角色。
人们终于明白,原来愚公是没有野心的,他用自己的晚年安宁来换取的是一个他永远无缘看到的世界,他的妄想,只是想让后人走上宽广的大道来怀想曾经的王屋太行,曾经有这么一个移山的愚公。
上帝命夸娥氏二背负着两座山圆了愚公的梦。
他眼睁睁的看到了北山阻隔了千万年的柔和的阳光,跳跃着拥抱着这块北山压抑了太久的土地。
一片开阔。
原来山的那头有温润的泥土,有风中摇曳的安谧的小麦,荡着灿烂的满足。
原来世上最动人的事物都是熨贴着大地应运而生的。
山太高了,于是使它不近人情。
故事当然不再以他玄妙的神话色彩使我们联想翩翩。
但我们始终相信这个结局是真实的,完美的。
愚公拿着斧锤向我们诠释了他的人定胜天,成熟给与的慧眼让我们剥析到了这传世神奇下所孕育的精神,那是我们成为万物之灵长的资本。
像山一样执着,坚韧,然后,向命运宣战。
相信落下的汗水终会滋润出一片绿荫,而摧毁山峰的人,只有我们自己。
因为,我们是千千万万个愚公。
我看书向来愣,拿起来就巴不得早点知道结局,于是在休假的日子手不释卷,虽然代价是头晕眼花胃抽筋,仍乐此不疲。
喜欢这本书倒不是觉得她对职场博弈有多大的益处,或蕴含了多么深刻的生存智慧,而仅仅为了一个故事,一个傻女人的苦干奋斗的故事,喜欢杜拉拉,一个有趣的主人公,一个折射出我们打工苦菜花的故事。
天真的相信少说多做的道理,拿着助理的钱干着业务的活,天天加班到9点多。
老板一句话就骗到我:年轻的时候多做一点,可以多学一点,钱不是问题。
到头来才知道,钱永远都是大问题,丧失了谈判的最好时机想翻身就难了。
老板一直都觉得我不一定需要升你的职加你的钱,怎样实现价值的最优化是老板的必修课。
老板常常教诲我们:要使自己成为公司里不可缺少的人,这样你才有资本来和公司谈;如果你只是个可有可无的人,公司根本不会和你谈。
就这样在老板的熏陶下看轻自己的价值,为着知遇之恩而傻干。
老板是个good negotiant 可以把下属撸得服服帖帖的卖命。
但是时间长了,要学得也学过了n次,每个人都难免要做个预算,去计算自身在市场里的平均价值。
如果现有的待遇低于市场平均值,人心浮动在所难免。
不过,Job Hop 不这么简单,找不到好公司不如待在现在的公司,好歹工作环境不错,压力不大,所以可以一直忍耐。
杜拉拉的经历就像是电影重放般,种种苦干后的一无所获,说到痛处让人忍不住有些upset。
只是杜拉拉有一点幸运是她有大老板的赏识,而我们这里没有大老板。
公司结构太简单,看来也未必是好。
杜拉拉曾经的原则也本是我的原则,我越来越怀疑这些原则,只是我喜欢规则,喜欢直接,不懂得伎俩,不会装模做样,所以还没有把它们打翻。
年纪渐大越对生活和工作进行反思,尤其是看了越多的实例越无法安心。
就这样混下去还是去开拓一个新境界
继续目前的日子,打发打发也就是这样比上不足比下有余;跳出去,则要筑好铜墙铁壁来抵挡未知的风雨。
忽然想到一个不算题外的话,即所谓企业文化。
不晓得我们公司的文化是什么,怎样保持员工的工作热情
靠老员工做lecture 动员
还是该有点别的福利
若上班成为一种负担和痛苦;若空气中凝结的是一种紧张和压力;若老板一面说work and pleasure,一面板着脸孔锱铢必较,我们的热情又该怎样才不被冷却
职业的环境和发展,竟然让杜拉拉这样在每天的地铁里提到了我眼前,不得不看不好好思考。
现在我已经看完这本书,我先是仔细的看了一遍,在过了一遍我认为在书中精彩之处,由此得到以下学得的知识点:1. 当自己对直接上司有意见时,应积极沟通,而不是先考虑越级申诉,这在大企业中是大忌。
2. 面对新的老板,要尽快找到游戏规则。
3. 做任何事要以上级为主,与上级建立一致性4. 积极给上司提供善意的信息5. 和老板谈话之前要理清思路,先想好要占用老板多少时间谈话的主题是什么,内容简洁明要。
6. 摸清老板问话的常见规律,事先做好应对的准备。
7. 干了活,却得不到老板认可的主要原因是与上司沟通不够。
解决方案有: 1) 把每一阶段的主要工作任务和安排简要告知老板,并要求老板如有意见在某一日期前提出,不然按计划执行。
2) 当我遇到困难,想方法自己解决,但要带着解决方案和老板开会。
让他知道困难的背景,在他也认识到困难的严重性的时候提出自己准备的两个解决方案,并告知其分别的优劣势,让他选出最终解决方案。
这样可以让老板了解我的工作中困难的难度,出现频率,我的专业知识,以及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态度 3) 再大的项目实施过程中,定期告知老板进程,主动地在重要阶段给老板信息,如大事摘要,最后结果。
4) 在与别的部门的上司,或公司的高层工作时,要注意言语清晰简洁,主动沟通,考虑周到,不出现有畸异的内容8. 自己一个明确考虑问题的时间限制,再复杂的事情,到那事先约好的时间点,就要下一个结论,该往哪个方向走9. 人的精力有限,应该花大部分时间在发挥强项上,做到扬长避短10. 人的注意力有限。
要保证重点11. 要想统一规划,就要有标准12. 标准的制定不仅用来规范作业,更主要的是体现公司的文化13. 谈问题要有完整的事件背景(situation task action result——star)14. 做主管应避免评价这个人怎样,而是把重点放在说这件事是怎么回事。
15. 做老板的得在不同的利益中权衡利害,知道在什么地方要做出妥协,老板做的越大,妥协能力要求越高16. 不可让人感觉个人的能力威胁到公司安全。
主要体现为拉帮结派。
根据以上所学到的知识点,我总结出这样的理论:要想成为好的员工,要做到适应能力强,快速与上级建立一致性,思路清晰,主动快速完成任务并积极汇报工作情况,坚持学习,在压力和困难中快速找到最佳解决方案。
由于杜拉拉在外企上班,里面也有很多的外企中常用的英语单词,在此就不多说了。
看到杜拉拉一个柔弱的南方女子在一家全球500的大企业中打拼的过程,让我明显的感觉到职场上危机四伏,任何一个人在企业中随时都有被炒的可能,要想在企业中有所成就光靠技术和一张嘴皮子是完全不够的,最重要的是要有比别人转的更久更快的脑袋
用一句话概括吧:生活可不是想象中的那么简单最近看《杜拉拉升职记》这本书感触瞒深,良好的沟通,积极的工作态度,重要的是能找块坚实的靠山,在机遇出现时的把握,才是构建真正好工作的条件,当然,所有的元素最好在大型的公司中,否则,一切皆空
回想自己,工作七年。
在若干年后才算是找到自己的方向。
良好的沟通,好像也是到了第三份工作的时候才发现的,之前的工作,只有不愉快和无聊,是自己把好时光给混走了。
现在才明白不知道阿算晚
刚刚看了一个邮件,同事发过来的。
问:30岁的人在思考什么
严肃的问题啊
算下来估计需要360万才够这一生的花费,而且没有包括丰富的娱乐生活。
昨天的时候也跟刚过完三十的同事聊天,同样的感触,30了,日子该如何更好的继续
我再有两,三年的时间也要到达这样的一个日子,如何面对
在5年前的时候感觉机会还是会很多的,没有想到自己荒废了美好的几年时光。
时间不能倒转,我们还是只能继续向前看,分析一下现在的状况,现在公司也算得上是难得的好公司,确实也有相当优越的吸引力,但是对于我真正的发展是充满制约的。
矛盾的继续工作着------有看过该书的朋友可以一起分享一下感受. 第一篇对这个标题,十分注意,丑陋二字显得格外刺眼
为什么我们都不能承认丑陋呢
我只能说只要看过这本书的朋友,都会用两个字形容--“震撼”
04年最畅销的书籍,已经过去了3年,这本书的大部分内容还依稀地印在脑海中,是柏杨老人家20年前的著作,悲哀的是:20年后才真正在大陆出版,或多或少现在的我也是受了这本书的刺激
那年我没有在旅行社工作,选择了在河源做兼职导游,有时间就帮姐姐看管门市,在看店的时候,无聊透顶,就拿着这本丑陋,每天都看 ,一有空就看,我姐姐说我,别老是沉迷这本书,里面写的东西很多很偏激的,担心我看了之后会变得偏激,的确,现在的我想事情,看事物,做人都比先前偏激了许多
事实上,我也比以前要BT
自从看了这本书之后,对整个社会的看法,有着360度的转变
我的姐姐曾经在这本书注释过:中国人从来不喜欢讲真话,爱说谎,因为在中国 ,没有言论的自由,以前没有,现在没有,将来也不会有
也许在外人看来,我身为一个中国人,当别人指责我们的不是时,就要维护自己
但现在,我并不是这么认为
我始终认为,别人好的,就要学习
良好的习惯要发扬光大,不好的陋习就要改正,引以为戒
这并不是说,我看了这本书后,就不爱国,在这里,我要说明,我是一个十分热爱自己祖国的公民
我不得不承认,我接受的教育是地道的中国文化,而我必须承认,我比较容易接受外面的文化早期,我看到中央电视一则广告,不知道现在在电脑屏幕前的你是否有看到过,是濮存晰做的一个节目,口号内容是:迎奥运,数新风,讲文明
反复地看这则广告,我联想到自己有时候带客人出去旅游,看到国内的客人,素质各方面,再结合这本书,真的感慨万千
现实生活中,的确是这样,旅游车上,垃圾成堆
司机的工作负担又重了,虽说,司机开车之余,是有义务打扫,清洁车厢内的卫生,但,全车40多位游客,难度就大多了
开了一天的车,累得够呛
还要那么辛苦仔细的打扫卫生
所以,我是挺支持司机的工作
结果,我终于想到对付游客的一个方法了,一上车,就强调卫生问题,就是只要发现谁的座位底下有垃圾杂物,那我们就封这位游客为本年度最高荣誉奖:垃圾王的称号
请大家互相监督
只要这样说,大伙都自觉了,但最重要附上一句:谢谢大家的配合
去到景点,进景区验票处,不喜欢排队,乱七八糟的秩序,看惯了,无言,大声喊也是无奈到餐厅,明明在车上讲好,10人一桌,是大伙自由组合,结果,还是很多人都找不到坐哪里,唉
酒店分房,说好,是给领队按名字写好房号,方便大家
偏偏就是有些人,到了酒店大堂,担心怕分不到好的房给自己,照抢,有房卡照拿
车上,导游在讲解,偏偏有些客人就很不耐烦说,别说了,吵死人了
连最起码的尊重都得不到,,郁闷
时间观念问题,出来旅游的中国客人,大多数人都是没有时间观念的,说好集中的时间,结果是等一个人,等了一个小时
还有很多很多自己看不惯的现象,都只能默默地承受
朋友,明年的北京奥运,是中华民族的大事,也是国际体坛的盛世,我深信,我也有信心,通过明年的奥运,中国的大多数人,会看到自己丑陋的一面,会有很大的转变,因为有好坏去进行比较了,很多来自各个国家地区的人,不同的文化涌进中国,让国民无条件的接纳,感受,从而看清楚自己许多不足的地方
从此,中国中国也真正有更大的进步
朋友,让我们共同期待吧
第二篇中国人的丑陋,如同阿Q精神一样,基本上是每个中国人都具有的心理特征。
就像我们的脸一样,具有中国特色。
二十年前的书放到现在来写读后感,固然有些过时,毕竟沧海桑田,毕竟物是人非,书中的很多言论已经不适合当今社会现状,但是,还有很多东西没有改变,毕竟是民族劣根性,毕竟是几千年遗留下来的“光荣传统”,不是说改就能改的。
更何况,在这二十年中,又有许多新的陋习如“雨后春笋”般“成长”起来。
所以,对于21世纪的中国人,《丑陋的中国人》一书仍然具有深刻的教育意义。
中国人之所以丑陋,我认为其根本原因就是太虚伪,太爱面子,以至于几千年来都没有勇气去面对自身的病症,哪怕有向癌症发展的趋势,却依然蒙着眼睛自诩为“泱泱大国”、“礼仪之邦”,尽一切可能与手段来掩饰自身的缺陷——你说中国有缺点,是因为你生活的环境不如中国,你嫉妒罢了;或者是你担心中国崛起了会吞了你们那可怜的小国,所以想在此之前尽一切办法来打击我们龙的传人的信心而已。
什么宇航员只能看见长城,什么中华民族是和犹太人并列的世界上最聪明的两个民族,说实话我听了真的觉得脸红。
拿这些子虚乌有的东西来自我陶醉,让自己的虚荣心得到极大的满足,从而使得自己在自己的世界成为强者。
很多中国人都听过这么一个笑话,一对父子在坐公交车,坐了一会孩子悄悄的对他父亲说:“爸爸,有人偷钱包。
”这位父亲急忙小心示意孩子不要说话,就当作什么都没有看见。
等到下了车,父亲突然发现钱包没了,就责备孩子不注意帮自己看好钱包,可是孩子却说:“爸爸,我刚才给你说有人偷钱包,你不是不让我说话么,那个人偷的就是你的钱包啊
”真是对中国教育制度的绝妙讽刺啊。
在中国,家长从小就教育孩子“见了坏人一定要躲”的理论,致使现在街上小偷技术含量越来越低,因为偷窃的时候,即使被发现也不会有人上前伸张正义,1VS1小偷的胜算还是比较大的,更何况大部分受害者还是女性。
在国内,大家都是中国人,不帮忙就算了,因为毕竟都是“自己人”嘛,没必要搞得“自相残杀”么。
那出去了总该团结点了吧,呵呵,那只是个美好的愿望罢了。
我有一个在英国上学的朋友,她给我说,在英国,她宁愿和一个有种族歧视的当地人在一个小组作实验,也不愿和中国人在一个组,因为那样至少不用担心因为试验会涉及到自己未知领域而对方却宁可试验失败也不愿透露自己的知识这样的问题。
一个民族,一个国家,要想在世界立足,好的传统是必不可少的。
德国人杀犹太人是因为他们太聪明了,而日本鬼子侵略中国却是发现中国好欺负。
一个日本人是一条虫,三个日本人是一条龙;一个中国人是一条龙,三个中国人是一条虫。
自私,猜忌,迂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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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着这么多缺点的民族,怎么前进
就好像是我们那些公路上跑的经过改装的小货车,已经严重的超负荷了。
要想大步前进,就必须甩掉这些包袱。
《丑》就像一面镜子,直接照到了国人的内心深处,那片最丑陋,最黑暗的地方。
柏杨老先生,已经为我们开好了处方,接下来怎么做就要看我们自己的了。
要想从根本上铲除中国人的陋习,在以后的生活中,我们只有以《丑》为鉴,时刻审视自己身上是否还有那些丑陋的毛病。
有则改之,无则加冕。
茶馆,彼此唠家常,谈山海经的地方。
谁能想到它竟能折射出一大社会问题
除非有一位具有独特视角的大师使它“活”起来,否则茶馆平庸无奇,永远不会有更深的意义。
而那个人便是老舍——一位语言大师,他用其独特的视角和手法使整部剧本的语言绽放生命的炫彩。
老舍出生于一北京大杂院中,一户舒姓的满族贫民家。
父亲是护军,母亲靠洗衣赚钱。
父亲早逝之后,生活更为窘迫,但幸运之神眷顾了老舍。
一为慈善家资助老舍上学,使他收到良好教育。
在老舍自身的不懈努力下。
他渐小有成就。
在之后的创作过程中,而是的境遇更是深深影响着他。
而《茶馆》之所以有“小中见大”的特色,与其是平民出身也有密切联系。
同样,老舍的手法也是独一无二的。
其中最突出的一点便是全剧只有三幕,一幕一时段,干警、简洁,也十分容易表现剧情,从清末戊戌维新失败到民国初年北洋军阀割据时期再到国民党政权覆灭前夕,与其说是时间变迁不如说是历史变迁。
人物表现年代,而年代又作为人物表现的背景,相辅相成,使小小一茶馆提升到不得不让人用看“历史剧”的眼光评审这部巨作。
其二,尽管茶馆人呆,三教九流植被也不少。
但是几位人物始终贯穿全剧,起着核心作用。
一、王利发(茶馆掌柜)二、松二爷(胆儿小,人却不怀)三、常四爷(正义之士、十分爱国、体格健康)松二爷、常四爷两位茶客与王掌柜交情还不错而在这所谓“热闹”的茶观众,要找出几个掏心掏肺的件阿婆人还真不容易。
听听
说的不是客套话便是奉承话。
我虽不知老舍塑造如此的人物性格有何用意,至少通过这有点人情味儿和有“良心”的三人谈话使人更深刻的体会到世态炎凉啊
发人深思。
其三,子承父业。
这是几句疮痍有待讽刺意味的安排。
剧中一幕幕地时代向前走,衣着也跟着前卫起来,客人的思想呢
简直是幻包装不换内容。
例如,原先看相面的糖铁嘴养一儿子,现竟“升级”为大师。
刘麻子那说媒拉线行当竟让他儿子“发扬光大”变为“花花联合公司”(专给洋人、官员提供女招待与吉普女郎)。
而吴祥子这老式特务到了儿子这辈儿竟改个名儿叫世袭特务。
人哪
为何总在这方面“遵规守矩”呢
老舍,无论您想传达予后人什么,至少《茶馆》让我们受益匪浅。
我不能评说它的优劣,在如此剧你面前,我只有说声:“谢谢
谢谢您留予青少年如此宝贵的财富。
” 《窃读记》这篇文章讲述的是一个小女孩去书店窃读,从书中得到了很大乐趣的事,她常常光顾书店,却从不购买书,所以她想方设法地把自己隐藏起来。
藏在人群中或者贴在一个大人身旁。
直到饭店飘来一阵阵菜香,书店的日光灯也亮起来的时候,她才依依不舍地离开。
有时还会为了看完一本书而跑几家书店。
她这种强烈的求知欲和对读书的渴望真令人感动。
《窃读记》这篇文章讲述的是一个小女孩去书店窃读,从书中得到了很大乐趣的事,她常常光顾书店,却从不购买书,所以她想方设法地把自己隐藏起来。
藏在人群中或者贴在一个大人身旁。
直到饭店飘来一阵阵菜香,书店的日光灯也亮起来的时候,她才依依不舍地离开。
有时还会为了看完一本书而跑几家书店。
她这种强烈的求知欲和对读书的渴望真令人感动。
《窃读记》这篇文章主要讲了:作者每天放学后急匆匆赶到书店偷偷读书的情景,描绘了“窃读”的独特感受与复杂滋味,表现了“我”对读书的热爱和对知识的渴望。
作者这种对读书的热爱和对知识的渴望,是那么强烈呀
当我读到文章最后一个自然段——这时,我总会想起国文老师鼓励我们的话:“记住你们是吃饭长大的,也是读书长大的
”的时候,我浮想联翩,为什么说我们是读书长大的呢
后来,我翻看了资料,终于知道了这句话的意思:吃饭是为了长身体,读书是为了长见识,我们不但需要吃饭,更需要读书,这样才能成为一个身心健康的人。
许多名人也曾经用一些警句提醒我们,像列宁的“书籍是巨大的力量”;歌德的“读一本好书,就是和许多高尚的人谈话……”这些名言激励着我们不断前进。
记得一个星期六,我把所有的作业都做完了,心想:这下,我可以轻轻松松地玩了。
就当我刚要走出家门的时候,爸爸问:“采奕,作业做完了吗
”我得意扬扬地说:“早就做好了,我现在要出去玩了
”爸爸严肃地说:“你现在看书去。
”“老师没有布置看书这个作业呀
”我反驳道,这时,爸爸温和地说:“孩子,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多读点书,你就会有很多的收获
”听了爸爸的话后,我突然想起《窃读记》中的那个小女孩林海音,她多么爱学习呀
我便回到书房,专心致志地看起书来。
啊
书中真的有很多的乐趣呀
我不禁笑了起来,沉浸在读书的乐趣里。
《窃读记》让我知道了:好书会像营养品一样滋润我们的心田,像朋友一样陪伴我的人生,像钥匙一样为我们打开知识的宝库,给我们力量,勇气和智慧,我们有什么理由不和好书相伴呢
让我们一生都与好书相伴吧
西方哲学史 读后感 人类是一种很奇妙的智慧生物,在酒足饭饱后,面对世界的众多不可知的事物,人类往往充满了求知欲和好奇心。
在其驱使之下,人类一方面通过经验的积累,另一方面通过理性的思考推理,来尝试着解答这些问题和解释一些现象。
这样,一部分解答成为了确知的知识,即科学;另一部分由于时代的局限,不能给出确定的答案,但由于人类对未知事物有着敬畏和恐惧的一面,产生了看似能完美解答这些问题的东西,即神学。
罗素认为,哲学就是介于神学和科学之间的东西,是带着理性的思维去思考科学所不能解答,而神学看似给出了完美答案的问题。
所以“哲学”的人生观与世界观,在罗素看来,乃是两种因素的产物:一种是传统的宗教和伦理观念,另一种是可以称之为“科学的”那种研究。
唯有这两者同时存在,才能构成哲学的特征。
罗素说;哲学是诉之于理性而不是权威(这和文艺复兴时期的新教主观主义是不同的,区别在于罗素诉之于理性,而新教是唯心的。
理性能让人清醒地看到他人的可取之处,而唯心让人傲慢)。
这是我对罗素最欣赏的一句话,有了它,才能让我彻底放下顾忌而去研究哲学,虽然在某种程度上说,我的这种心灵安慰也是建立在对罗素的权威上的,但那不是哲学上的。
哲学是研究人类思辩的心灵所最感兴趣的一切问题,在这些问题中,我所最为重视的,是人为什么活着
我所需要的答案,不是原子论那些家伙所认为的机械式的解释,而是目的论的解释。
即当这个问题具体到某个人时,就成了“你为什么活着
”。
当我懂事后,当我懂事后亲身面对了死亡后,在面对死亡后又知道死亡是不可避免后,我就开始不断的在内心中问着这个问题,失去外公的痛不断的刺激着我,让我联想到几十年后我父母的死和最后我的死,我是如此胆小,以致我一想到这个问题便无法安稳入睡。
首先给我答案的是物理学,世界是平衡的,有生就有灭,当这个理论扩大到整个宇宙时,即整个宇宙都有灭亡的那一天,如此渺小的人类,和更加如此渺小的我,又有什么好抱怨的呢
但这又引出了另一个问题,既然人都是要死的,人类也是要灭亡的,甚至整个宇宙都是会归于零的,那么我们现在所谓的奋斗除了养活自己,苟且偷生外,还有什么价值
当然这也是人类期望永恒的一种思想,如果连饭都吃不饱,当然就没有这个问题了。
天体物理给了我一个类似神秘主义的答案。
宇宙是如此的广袤,有着太多人类所称之为科学的东西,它是如此的寂寞,亿万年来是如此的安静(我用了好久时间才适应用“它”来形容宇宙)。
它需要有什么来理解它,来认可它的存在,而人类作为一种智慧生物,承担起了这个责任。
人类根本的责任,是发展科学,是尽可能的去了解这个宇宙的根本。
在这个基础上,我才展开其他的思考。
为了发展科技,在现今的情况来看,只有保持经济的稳定发展才行。
这样,我的思想难免的流于世俗了。
《百年孤独》想表达怎样的一个主题
《百年孤独》是哥伦比亚魔幻现实主义作家马尔克斯的代表作。
(1)表层主题:孤独 《百年孤独》这部小说主要是表现“拉丁美洲的孤独”。
作家力图通过布恩蒂亚家族七代人充满神奇色彩的生活和经历以及马孔多由开拓、发展到毁灭,写出哥伦比亚及整个美洲愚昧落后、与世隔绝和被殖民入侵的屈辱历史,从而启发人们思考:造成马孔多百年孤独的原因是什么
怎样才能彻底摆脱这种孤独
(2)深层主题:摆脱孤独 《百年孤独》通过马孔多的变迁和布恩蒂亚家庭的经历,揭露和批判了哥伦比亚国内外反动独裁政权的残暴和美国侵略者对拉美民族的政治压迫与经济掠夺,号召拉美人民团结起来反对专制独裁,反对帝国主义,反对愚昧、落后、野蛮,预示了拉美人民将告别愚昧、孤独,走向觉醒与文明。
《百年孤独》的主人公——乌苏拉,活了125岁。
女主角爱上长辈的虐心小说
推荐虐心小说:① 知返作者:景行虐心指数:★★★★★小说类型:都市现代【内容简介】“孟知返,事到如今,你可满意了
还想怎样
” 他看着她,依旧是淡然的笑,眼神却是疏离的冰冷。
她站在原地看他转身的背影,满眼是泪。
人人都说她是祸水,原来,他也是这么认为的。
迷途知返——只是他可知道,自她遇见他的那天起,她就再也找不到回去的路
【转载评语,正是因为这个评语我才开始看了这本书】景行的现代文,都有很浓的英伦风,让人觉得很恬静,不自觉沉醉在故事之中,为了女主的爱而爱,女主的喜而喜,女主的痛而痛。
《知返》,书名和景行所有的文一样,是主人翁的名字,本文女主叫孟知返,男主霍远。
知返本科毕业,学成归来,爱慕着青梅竹马长大的穆清,可惜是落花有意流水无情。
本以为守候的久了,总有结果,可惜穆清自在惯了,不想停下,不愿爱她。
知返本是富家女子,父亲商场失利,求助于穆清的父亲,从小便定下亲事,虽是有爱前提,可也是身不由己。
霍远本是平凡子弟,青年才俊,一身才干,英气逼人,青年时遇见穆清的姑姑,本是一对佳偶,可惜终是不会爱,不够爱,分道扬镳。
知返初遇霍远,是在穆清家的财团,一个未来太子妃,一个过去姑爷,本不该有交集,却频频摩擦,原来那前尘终不是对的人,于是才有爱,原本就该他们地久天长。
【读后感言】T T这本虐死我了,其实整个我没看完,因为后面太虐了,所以我就就直接跳到结尾了。
但是即使没看完,越也看了百分之八十。
景行的整个系列六本小说都很好看,这本是我最推荐的。
文笔就不用说了,很唯美,场景感很强加上一些稍微戏剧化的剧情,让人很容易就入戏了。
结局HE,推荐你们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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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备好餐巾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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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品句摘录】如果不能相遇,那你一定要找到我,然后告诉我,我们本来就该在一起。
——「知反」②东宫(下载:)作者:匪我思存虐心指数:★★★★★小说类型:古代言情【内容简介】她,本是西凉国的九公主,集万千宠爱于一身,因为和亲踏上了中原之路。
他,乃是当今的太子,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储君,因为政治联姻不得已迎娶了异域公主。
他有自己的宠妃,赵良娣。
她有自己的生活,偷溜出宫拦惊马、打恶少、追小偷、送迷路的小孩回家,兼且喝酒、逛窑子。
本来是两条永不相交的平行线。
然而东宫之中权位的争夺、无端的是非、暗藏的杀机,却将她一步一步卷入其中。
在一次死里逃生的大劫之后,她蓦然忆起了三年前的曾经:他与她在沙漠里相亲,他为她斩杀天亘山的白眼狼王,他和她在草原上举办了一个盛大的婚礼,然而,他亦给她带来了一场血流成河的灭族之灾……忘川之水,在于忘情。
当一切又重返记忆,她该如何抉择
【读后感言】这是一本先虐女主后虐男主的小说,我貌似对那种死去了一个人然后另一个人独活各种回忆的小说毫无抵抗了,所以我泪奔了= =|||总所周知的,匪我思存是一大后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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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写作风格细腻而且情节构思巧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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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局BE,但是是我最喜欢的一个结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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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男的活该被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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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品句摘录】有狐绥绥,在彼淇梁。
心之忧矣,之子无裳。
有狐绥绥,在彼淇厉。
心之忧矣,之子无带。
有狐绥绥,在彼淇侧。
心之忧矣,之子无服。
——「东宫」③芊泽花作者:酒壑盛人虐心指数:★★★★★小说类型:穿越言情【内容简介】芊泽,是人名,也是一种花。
它只有简单的六片花瓣,没有亮丽的外边,也没有璀璨的颜S【和谐】E,只有简简单单的白S【和谐】E。
开在山野之间,是那么的不起眼。
芊泽是野花,没有人能种它。
如果你有了芊泽的种子,你可以尝试埋下它,但它永远不会发芽。
没有人知道这种花应该怎么去种,如何去养,人们见到它,就只是在山野的一处,孤孤单单的一支。
传说中,芊泽花若是开满漫山遍野,将会如仙境一般的美丽。
只是,谁也没有看过漫山遍野的芊泽花。
芊泽就是这么一个像芊泽花一般的女子。
这个男子有着倾国之容,有着颠世之权。
他是高高在上的魔鬼,他的心无法琢磨,靠近他便是靠近无止境的深渊,一失足,千古恨。
当爱已成反目,当恨已入骨髓,谁还会记得,还留恋,那一段不为人知的回忆……【读后感言】这是在我最初看穿越小说的时候看的了,情节已经记不清除了,唯一的一个场景是记得女主角坚持不懈的守护芊泽花,想要让其开花。
但是看完这本以后我就开始了大批量的阅读穿越文- - 我喜欢女主角,对爱的执着,对男主角的包容,持之以恒的想要种出芊泽花。
结局HE。
【精品段摘录】“你说,你会带我去一个没有仇恨,只有快乐的地方……”——到了那里,再也不会有恐惧,再也不会有彷徨,再也不会有痛苦,再也不会有仇恨。
——“一个种满了芊泽花的地方……”——那里有芊泽花,有漫山遍野的芊泽花
—— ——「芊泽花」④香蜜沉沉烬如霜作者:电线虐心指数:★★★★★小说类型:仙侠小说【内容简介】一颗匪夷所思的葡萄美人,一只烧焦的凤凰男,一条闪亮的美男鱼。
外加一粒领衔客串的绝情丹。
呃……其实,双修它是一门值得深入探讨的行为艺术。
花开了,窗亦开了,却为何看不见你看得见你,听得见你,却不能说爱你真的有来世吗
那么,我愿为一只振翅而飞的蝶,一滴渗透宣纸的墨,一粒随风远去的沙……内容简介上古时期,天元二十万年,霜降花神梓芬产下一女后辞世,临死前给其女服下绝情丹一枚,吩咐手下保守其女身世秘密,并将她万年之内囚禁在水镜中。
其女名唤锦觅。
四千年后,天帝次子火神凤凰遭人陷害误入水镜,被懵懂的锦觅所救,百年多的相处中,火神对锦觅渐生情愫。
天帝的长子夜神与火神凤凰向来不和,他本欲利用锦觅胁迫火神,岂知亦被锦觅所吸引。
天界与魔界的交汇处,深不可测的忘川河边,火神和夜神之间的战争终于爆发了。
岂料他们最后的致命一击却没有击中对方,而双双击在了深爱着的锦觅身上……锦觅终将魂飞魄散还是丝缕魂魄尚存
火神与夜神之间,她究竟深爱着谁
神仙、妖怪、凡人,哪一个才是她最终的身份
【读后感想】生平看的第一本仙侠小说,记忆深刻。
其实不是看的,是听有声小说听的。
开头的时候觉得无聊,就当每日睡觉的催眠曲了,后来坚持下去才发现情节写的很好,尤其是后半段,让我真正爱上旭凤的痴情还有女主角把绝情丹吐出来的那个场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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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到快结尾的时候我边听边哭啊0v0 至少哭了一个多小时,记忆深刻本书HE【精品段摘录】原来,这世上有一种伤,可以嗜心蛀骨。
唤作---忏悔无门或者仅是因为当年你那一句“何方小妖”忘川,忘川,相忘回首已成川每个人一辈子皆会遇见两个人,最后,一个在心上,一个在远方。
繁花似锦觅安宁,淡云流水度此生原来,我竟是宿在他眼瞳之中的一滴泪,从一开始就,就注定了分离…… ——「香蜜沉沉烬如霜」⑤仙侠奇缘之花千骨作者:fresh果果虐心指数:★★★★★小说类型:仙侠小说【内容简介】瑶池初见,他是高高在上的长留上仙,而她偷偷混入,变作小虫趴在树上,却被风吹落于他的酒盏之中。
“不小心掉下来了吗
”他的笑淡然而又慈悲,那是她此生唯一一次见到,却是对着一条小虫。
一年之约,拼尽全力,只为了有一天,能叫他一声师父。
“师父,你为什么收我为徒
”他不语,只是将宫铃赠予她,轻抚她的头。
那漫天绯S【和谐】E中白得尘埃不染的身影,每日站在绝情殿的露风石上,俯瞰天下苍生。
她发誓说,再也不会让他寂寞了。
可是绝情殿上的朝夕相伴,默然相守,终于还是走到了尽头。
为了救他,她犯下弥天大错。
然而……“错了就是错了。
”他淡漠依旧。
八十一根消魂钉,还有高高举起的断念剑。
剑断念,人断情……【读后感言】说到虐文就会说到这本经典中的经典了,这本书是一般虐文的一个过程,开始的甜蜜,单纯,活泼,逍遥自在,到中间的纠结曲折,然后到后半段的再上一层的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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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其实不是太喜欢师傅和徒弟的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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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有点像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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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的确把人虐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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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说到经典之处,是小说的后半段。
我一向比较喜欢看性格烈的女主角这一类的书- -花千骨就表现的很正点啊……在小说的后半段,白子画表现的有点太执迷不悟的固执,闲得整个人物变了味道,有些老气横秋。
最喜欢的人物是东方彧卿T T结局HE。
【精品句摘录】你是世上最温柔之人,也是最无情之人。
为了你,我一无所有。
这满身的伤痕,都是拜你所赐。
你我之间,早就恩断义绝。
——「花千骨」⑥江山为聘\\\/吾皇万岁万万岁作者:行烟烟虐心指数:★★★★小说类型:古代言情【内容简介】孟廷辉,大平王朝有史以来第一个以女子进士科三元及第入翰林院的奇女子。
十年前的她被他从死人堆里救出来,蓬头垢面口齿不清。
十年后的她才学满腹、冠盖众人,于女子进士科上大放异彩,成为了朝中二十余年来最令人瞩目的女官。
她处事圆滑,心机多端,为了往上爬而不择手段,视飞黄腾达为人生第一目标,数年来从一个小小的正六品翰林院修撰一路升为与诸多老臣平起平坐的参知政事,被朝中清议冠以奸佞之名而不在乎,行事苛酷阴狠、对人不留余地,令一朝上下人人畏恶,可却没有一个人懂得她这么多年是如何过来的,更没有一个人知晓她心里究竟想的是什么。
那一个龙座高高在上,那一个男人聛睨天下,她心甘情愿地伏在他座下,看他固江山,看他养百姓,看他治太平,看他一步步成为大平王朝有史以来最强悍的一个帝王。
当年他救了她,现如今她报答他,就算是成为他一世帝业的垫脚石也无怨无悔,可她算尽了一切,却唯独没有算到,其实他也爱着她。
一个是尽享天下盛名的英明雄主,一个是背负千古骂名的奸佞之臣,他们的情路注定布满荆棘……【读后感言】这本书是我的一个大学同学推荐我的。
内容的写作方式有些文言文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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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能看懂发生了什么,故事情节之类的。
总体来说,这是一本霸气回肠的小说,题材新颖。
女主角因为爱上男主角,从而十年寒窗苦读只为呆在男主角身边。
这是我接触的第一本女主角在朝为官的小说,所以当时比较吸引我。
女主角的身世问题不到结尾没人能猜透。
后半部分虐心,结局HE。
还是对故事里面的两个人物的性格比较满意,一对一。
很喜欢这本书的开头~【精品句摘录】我若动情,天地可鉴,江山天下是为证
(当时被男主角的这句告白震撼了……) ——「江山为聘」⑦凤囚凰作者:天衣有风虐心指数:★★★★★小说类型:穿越小说【内容简介】穿越成为南北朝拥有众多男宠的山阴公主,楚玉在经过了几天的适应期后,开始清理山阴公主的后宫,一番试探后放出去大半,最终只留下不能放的数人,其中有一秀丽少年容止,气质高雅从容,深不可测。
受新认识的朋友裴述邀请,改换隐瞒身份参加曲水流觞诗会,见识两朝之风貌,魏晋之风度,诗会上桓远萧别王意之各有风采,诗会后楚玉遭到刺杀,幸得府内以面首之名供养的剑客花错及时赶到救援,免遭一死,同时获得桓远的感激,但是在这之后,一张以容止为名的网却不动声S【和谐】E地张开。
表面虽然平和,内里却不知暗藏几多杀机。
容止试探楚玉真假,遭护卫越捷飞重创,楚玉反心中有愧。
王意之洒脱不羁,楚玉心向往之,与其交好,甚为投契,王意之对楚玉身份满不在乎,并不因她是山阴公主而疏远。
【读后感言】实话说,这个故事的开头很新颖,而且历史背景选择的也很别具一格。
当我知道人物的身份是阴山公主的时候起了一身鸡皮疙瘩- -后来说到男宠,满足了我花痴的心理后,对容止的身份的猜测让我欲罢不能的夜以继日的读着三册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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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喜欢的人物是天如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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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慢虐型,看到后面很虐。
结局HE。
【精品段摘录】占据我身躯的女子,我该不该提醒你,当你睁开眼睛时,千万,千万不要去看睡在你身前的少年。
不要去看他的眼睛。
不要对上他的微笑。
不要与他有只言片语的交谈。
那是个会吞噬人心的妖魔。
不要爱上他,否则你会与我一般爱恨不能,生死不如。
——(阴山公主番外)「凤囚凰」⑧梦回大清作者:金子虐心指数:★★★★★小说类型:清穿【内容简介】故宫里的一次迷路,竟引领我来到了清朝,热情如火的十三,深沉内敛的四爷,相爱伤害,何去何从,生命中最难得竟是一次又一次的无奈选择………… 作者以充满京味的语言,在看似平淡的开篇中,一步步打开小说情节,一个个人物也次第而出,让读者伴着清新幽默的语句慢慢置身其中,在恢宏、曲折、精彩绝伦的情节中手不释卷、如醉如痴。
该小说被被誉为“越看越好看的故事”。
【读后感言】清穿文的鼻祖,本人看过的第一步清穿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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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此变成了忠诚的清穿小说读者和十三爷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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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早看的了,然后记不住内容= = 看完以后我改了QQ签名校内签名微博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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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说这本书有多喜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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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
我爱十三
【精品段摘录】利用与被利用,我已习惯,自私与冷漠的人性,我也已适应,可仍是在心中存留着一线希望,希望能有一个人向我证实世间尚有无私与纯净的感情。
这个人,我找到了,但即将在我手中死去 放任无奈与悲哀潜入心底,我惨然而笑。
——「梦回大清」⑨蔓蔓青萝作者:桩桩虐心指数:★★★★★小说类型:穿越小说【内容简介】她既没有改造古代世界赢得古人景仰的宏愿,也没有成为万事通万人迷KTV麦霸的潜质,为什么会一觉醒来就从二十岁的现代大学生变成了异时空里的六岁小女孩
面对着一心让女儿攀龙附凤的宰相老爸,她只想快快长大,带着美貌娘亲早早跑路,免得被他打包发售……什么四皇子子离和小王爷刘珏,她一个都不要
然而按照穿越定律,跑也是没有用的,临南城的一场大战,把她重又拉回了刘珏面身边,拉回到波诡云谲的宫廷斗争里……前狼后虎,且看她这个非万能穿越女主角如何在乱世里保命兼钓帅哥吧
【读后感言】如果说《梦回大清》是清穿的鼻祖,那么这本蔓蔓青萝可谓是穿越的鼻祖了。
这本书的年代也很久了,记得当时边写作业边用MP3低着头在底下看这本,看的眼泪哗哗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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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时候还没怎么流行穿越小说,故事情节也记不住了,只是印象深刻这本大概是真的很好看吧HE
【精品段摘录】我心匪石,不可转也;我心匪席,不可卷也。
——「蔓蔓青萝」⑩美人殇作者:梦三生虐心指数:★★★★★小说类型:穿越小说【内容简介】“不记得了吗
在凉州,婚礼之前,你答应我不会觊觎这天下的,你答应我一辈子都留在凉州……”“可是你还是消失了。
”他说,“可是你还是从我眼前消失了
我眼睁睁看着你陷入危机而无能为力
我眼睁睁看着你身陷绝境而束手无策
……”“我在凉州痛彻心扉,你却容颜尽毁,四处颠沛流离,受尽苦难
我自责
我痛悔,若我早一日到洛阳,我便能早一日找到你
”“我要坐拥这天下,我要一人之下万人之上
我要顺我者昌逆我者亡
我要有足够大的力量去守护我想守护的一切
”他满面阴鸷。
这是他第一次对着我吼。
我却只能仰头望着他,泪水怎么止也止不住。
没有一点声音,我只是看着他,无声地流着眼泪,第一次发现,原来无声的哭泣,也可以哭得如此惊天动地。
一场王室更替的阴谋,一个拥兵天下的霸主,一个被斥为三姓家奴的男子……一场恶俗的相亲宴,一次莫名的穿越。
于是,我化身为貂蝉,那一个在三国的血雨腥风中孤寂望月的红颜……野心窥视天下,杀人如麻,却因她一个笑容而甘愿万劫不复;那一袭白衣胜雪的少年,那一个威风凛凛、纵横三国的铁戟温侯,却因她一抹泪颜而至死相护……【读后感言】历史背景三国,女主角穿越然后喜欢上男主角董卓……这个作者写了四本一个系列的,都是女主角为四大美女之一。
其中,以这本最为出名。
其实我很少看三国的穿越,大抵是对那个朝代不感兴趣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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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这个真的很虐啊T T刚看到开头没多久就已经开始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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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尾HE
【精品段摘录】我只是站在原地,听着那孤独的脚步声,越来越远。
他曾经说,范府只是一个府邸,而非一个家,当时我曾信誓旦旦,有我的地方,便一定会是家……当时誓言仍是耳边,只是人事已非……“伤你至此,非我所愿……”隔着一道厚重的门板,我扬起的唇重重地垮下。
人生若只如初见,犹记当初,西楼月满,人月两团圆。
曾经鸳鸯两心知,岂知此生魂梦长,天涯望断,此生梦魇……青丝易挽缘已断,结发难结百年恩…… ——「美人殇」
《劝学》读后感200字
君子说:“学习不可以停止”《诗经》上说:“不要总想贪图安逸,小心谨慎地做好你的工作,爱好这种行为,神明知道了,就会赐给你莫大的幸福。
最高的修养,莫过于精通道理使得自身起变化,最大的幸福膜过于用原无灾无难。
”我们每天都在认真、拼命的工作,为的是以后,也许是为了以后的以后的收获,却不知正如《劝学》中所说的,整天的冥思苦想,却不知学习片刻有收获,只要你在生活中,在工作中稍有用心,稍有留心的话,你会发现每时每刻你都会有或大或小,或多或少的收获的,积少成多、积土成焉,日久无常,你就会发现,你已成为一位知识的富有者,尽管每个人的先天资质有所差异,但着差异是微乎的,只要聪明能干,多去凭借和利用客观事物,你也会成为君子的。
积土成为高山,风雨从山里兴起,积水成为深渊,蛟龙就在渊中成长,积累善行养成美德,人就能情c高尚、智慧日增,也就具备了圣人的思想品质,所以每一步都要踏踏实实地走,这样才能到千里之外,就象前面所说的留心生活中的每一点滴,日久天长的坚持下去就会成为富有者,但是具备了“财富”还应专心致志、刻苦钻研、戒骄戒躁,你才会成为真真正正的“富有者”,只有这些都做到了你才是真正地会学习,懂学习的人,你才可能为人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