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上位法与下位法的纠纷的读后感
这是法律位阶问题,上位法优于下位法。
上位法和下位法冲突
不法律对同一事项,可能会有不同,这就是规范的问题不同法律规范同时存在时,应引用其中哪个规范,也是法官在处理案件时不得不面对的难题之一。
一般来说,新法优于旧法、特别法优于一般法、上位法优于下位法。
但是,事实上情况并非总这么简单。
因为新法可能是上位法,也可能是下位法,可能是一般法,也可能是特别法;反之,旧法也同样有类似问题。
在这些情况下,如何适用法律就不那么容易判断了。
不过,总的来说,不同规范的冲突都是由于“新法与旧法”、“一般法与特别法”、“上位法与下位法”这三种,不同性质的冲突,而在特定的比较中,还是可以通过分析,将这几对不同性质的冲突最终化解为某一对性质的冲突的,如果能够做到这一点,也就容易判断到底哪个规范应当优先适用了。
下面以对几种特殊情况的分析为例进行说明: 1 新法、上位法、一般法与旧法、下位法、一般法的竞合 由于新法、上位法均优于旧法、下位法,同时二者均为一般法,因此前者应当优先于后者适用。
2 新法、上位法、一般法与旧法、下位法、特别法的竞合 虽然新法、上位法均优于旧法、下位法,但是特别法却优于一般法。
在此情形下,需要结合新的一般法的立法目的来判断,如果新的一般法改变旧的特别法是有意为之,则说明立法者是有意废弃旧法的,因此,特别法虽然符合旧法的精神,却与新的一般法精神不一致时,应当依照新法优于旧法的原则,确定新法、上位法、一般法优先适用。
如果新的一般法与旧的特别法之间的不一致并非有意为之,而是立法的疏漏所致,则说明新法不一定有废弃旧法的意思,二者存在冲突的,应当首先寻求通过合理的解释使二者协调一致,消除矛盾;如果不能通过解释取得一致的,仍然应当按照新法优于旧法的原则,适用新的一般法。
3 新法、下位法、一般法与旧法、上位法、一般法 在此,虽然下位法是新法,但是当该法与旧的上位法冲突时,仍然应当适用上位法,因为下位法是不能变更上位法的规定的。
4 新法、下位法、特别法与旧法、上位法、一般法 虽然新法优于旧法,特别法优于一般法,下位法却不能优于上位法。
但是当下位法同时也是特别法时,就不必再考虑下位法与上位法的冲突问题,剩余的实际上就是一般法与特别法的竞合了,而依照一般的规范竞合处理原则,特别法应当优于一般法适用。
因此,在这种情况下新法、下位法、特别法要优于旧法、上位法、一般法适用。
其余的情况一般也都是可以最终化解为一般法与特别法,或者新法与旧法,上位法与下位法这三种性质之间的单独冲突,然后再进行分析的,这里不再赘述。
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前述的分析方法也不是绝对的,在特定的规范竞合情况下,也还要重视运用法律解释方法,尤其是目的解释方法和合宪法性解释方法的运用,以求维护法律体系的完备和内容的协调统一。
因为,两个特定的上位与下位规范之间的差异,在众多规范位阶之中可能只是处于整体规范位阶的较低层次,其上位规范仍然可能与更高级规范的立法目的不符合,因此,不能僵化看待;同样,一般法与特别法的差别,以及新法与旧法的差别也都可能只是相对的,而非绝对的,都不能一刀切。
与《国家安全法》相关的法律法规有哪些
教育是关键.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基本原则,是指体现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指导思想,贯穿于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始终的基本准则.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基本原则有四项,即教育保护原则,及时防治原则,综合治理原则,科学性原则。
未成年人最显著的特点是处于成长阶段、知识不多,是非模糊、可塑性大。
未成年人的这一特点决定了未成年时期是一个自我抑制能力薄弱时期,是真、善、美与假、丑、恶的争夺期,是一个需要塑造、教育、保护的时期。
未成年人走上违法犯罪道路,除了自身主观原因外,客观外界环境的好坏对于未成年人的成长也有着十分重大的影响。
家庭、学校、社会对于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因此,无论从未成年人的特点来看,还是从未成年人犯罪的主客观原因来看,在制定和实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时,都应强调对未成年人的教育和保护。
采取积极预防的措施,整顿包围未成年人的不良社会环境,消除产生犯罪的原因和条件;二是对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及时进行矫治
汉文学史纲要读后感
[汉文学史纲要读后感]一:鲁迅先举许慎之言:“仓颉以象形之书为文,形声相益则为字,著於属帛则为书”,道文字之由来,又说文字盛极于巫史(即巫以记神事,更进,则以史记事),从而产生了文章,即文学,所以我认为,文学始於先民记事,汉文学史纲要读后感。
初始的文章,与语言稍有异处,文章具备藻韵从而便於传诵。
晋宋以来文笔之辨又甚峻,韵律成为文与笔的本质区别。
文学的演变是一个渐进的过程,虽有曲折,但文学的发展始终没有中断。
二:鲁迅举王充之言“尚者,上也。
上所为,下所书也。
”即《尚书》是记录上位者言行举止以及政策决断的文本。
孔子整理《尚书》,断远取近,定为世法者百二十篇,以二百篇为《尚书》,十八篇为《中候》,去三千一百二十篇。
《尚书》多为训下与告上之词,奇闻质朴,亦诘屈难读,又用藻韵加以修饰,便於後人学习。
《尚书》所藏众多,其中特点有三:“《虞夏之书》浑浑尔,《商书》灝灝尔,《周书》噩噩尔。
”这三个特点都是因为各自的历史条件不同而出现的。
鲁迅认为孔子所修订的《尚书》多处伪造,辞义芜鄙,不足以取信於世,他举了伪造《舜典》,宋吴域等人的质疑为例,贬斥《古文尚书》皆为後儒伪作,蒙蔽世人。
鲁迅认为《诗经》起於记事,自商朝到周朝,诗乃园备,存於今者三百五篇,称为《诗经》。
虽然遭受到秦火之劫,但由於《诗经》多为人所传颂,故而大多得以保存。
孔子修编《诗经》,古者《诗经》三千馀篇,及至孔子,去其重,取其可施於礼义。
有人说孔子删诗,鲁迅取朱熹之言,认为夫子未曾删诗,只是刊定而已。
诗有六义:风雅颂 赋比兴。
风雅颂说的是其性质,赋比兴说的是其体制。
风者,多为情诗;雅者,宫廷之乐歌;颂者,宗庙之乐歌。
赋者直抒其意;比者借物言志;兴者托物兴辞也。
诗有诗序,郑玄以为大序是由子夏所作,小序则是由子夏与毛公合作。
但韩愈等人则认为,子夏不作序,毛氏《诗序》亦不可信,所以作诗本意遂难通晓。
鲁迅尤其批判毛氏之序。
诗三百篇皆出於北方,而以黄河为中心,“其民原重,故虽直抒胸臆,犹能止乎礼义,忿而不戾,怨而不怒,哀而不伤,乐而不淫,虽诗歌,亦教训也。
”鲁迅尤其批判後儒即孔子所谓“思无邪”和“诗教”说。
认为其曲解了诗经之本意。
三:老庄。
显学三家:道,儒,墨。
道家的老子与庄子奉行无为之说,是道家的典型代表。
然而鲁迅对其观点却持否定态度,他认为老子之言亦不纯一,戒多言而时有愤词,尚无为而乃欲治天下,其无为者,以欲“无不为”也。
儒墨与道德比较:儒墨二家起老氏之後,而各欲尽人力以救世乱。
道家难以治世乱,儒家孔子修六经,墨家崇兼爱。
然儒者崇实,墨家尚质,所以《论语》《墨子》,文章皆无华丽的辞藻,致力於表情达意。
然而道家的文章,文辞华丽,大多是寓言故事,没有实质性内容。
四:战国时期,出现了屈原以及宋玉等诗人,屈原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位诗人,鲁迅对其推崇备至,屈原一生信奉儒家思想,有著高尚的人格,奉行“修,齐,治,平”的美政思想,“苦政精神”,“祖国观”,“求索观”,“节操观”。
其所著楚辞之《离骚》,是一篇政治抒情诗,表现了诗人崇高的政治理想和为祖国献身的伟大精神以及坚守节操,九死不悔的斗争精神,读后感《汉文学史纲要读后感》。
这篇文章,也表现出很大的创造性,其形式借鉴和吸收了楚国民歌并融合了中原新体散文的笔法,打破诗经以来的四言形式,扩大了结构,增强了艺术表现力以及诗句的节奏美和音乐美。
之後的宋玉,无疑逊色许多,但有一点,他的《九辩》,开创了中国文学史上影响深远的“悲秋”主题。
鲁迅评价他说:“《九辩》虽驰神逞想,不如《离骚》,而凄怨之情实为独绝。
” 楚辞具有明显的浪漫主义色彩,与诗经共同构成了中国诗歌史的源头,是南楚文化特殊的美学特质与屈原不同寻常的政治经历和卓异的个人品质相结合所形成的独特文学样式。
其繁辞华句,固已非《诗》之朴质之体式所能载矣,《离骚》与《诗》之异,在於形式藻采之间,“时与俗异,故声调不同。
”楚辞源自南方,诗经起於北方,本质之区别也。
《楚辞》相较於《诗》,则其言甚长,其思甚幻,其文甚丽,其旨甚明,凭心而言,不遵矩度。
鲁迅赞其“逸响伟辞,卓绝一世”。
五:李斯师从荀子,学习帝王之术,後入秦为吕不韦的舍人,他虽然出自儒家,却不从儒者之道,尊崇法家思想,後因宦官赵高谋\\\\反,被杀。
李斯也是一个文学家,创造了篆书,隶书,统一了秦国文字,在历史上影响颇深。
法家大多不善文采,只有李斯的奏摺,尚有华丽的辞藻,鲁迅对其《谏逐客书》也是推崇不已。
六:汉宫之楚声:楚汉之际,诗教已熄,民间多乐楚声,刘邦即位,其风传入宫中。
鲁迅对楚声赞赏有加,楚人亡秦之誓,高祖还乡之歌。
楚声便是来源於此。
汉朝对楚声十分重视,宫中设一百二十人为常员,专门演奏楚声。
其词意浅\\\\露,缠绵流丽,实为独绝。
七:贾谊也是一名伟大的爱国文士,著《新语》,言秦所以失天下及古今成败,深受高帝好评,文帝之时却不受重用,著《至言》,激烈的要求改革,想要为国出力,但终究不受大用,所说的话也大多流失,只有《至言》被收录於《汉书》本传。
文帝守静,故贾谊所议,皆不见用,为梁王博,抑郁而终。
鼂错在景帝时期颇受重用,大力推行自己的主张,然而却操之过急,招来叛乱,最终被斩於东市;又一向以严刑著称,所以遭到“为人峭直刻深”的诽谤,下场颇为凄惨。
所以鲁迅说,易地而处,所遇之主不同 ,则其晚节末路,盖未可知也。
八:藩国之文术:高祖时,汉朝推行郡国并行制,其楚,吴,梁,淮南,河间五王,非常善於文学创作。
鲁迅在这篇文章当中,介绍了各个诸侯王以及他们的谋\\\\士的艺术成就,所著诗书和对後世的影响。
九:汉武帝崇尚儒术,即位後推行“罢黜百家,独尊儒术”之说,设置“五经”博士,选取董仲舒等一大批儒学家参政,这对先前的文学造成了很大影响,鲁迅对之十分不喜,如使人为《离骚》作传,完全是自造,背离了作者本意。
这个时期,涌现出一大批的文士,多为儒者,言辞也多有狭隘之处。
同样,这个时期也涌现出许多小说家,如洛阳人虞初,作《周说》九百四十三篇。
又如《心术》二十五篇,《封神方说》十八篇,不知何人所作,到今天也都流失了。
十:司马相如与司马迁:汉武帝时的文人,司马相如作赋为最,司马迁作文为最。
然而一个一生寂寥,一个惨遭酷刑。
鲁迅认为,这都是因为他们的桀骜,为上位者所不喜造成的,但也正因如此,促就了他们非凡的艺术成就。
司马相如作《子虚赋》从而为武帝所赏识,他所作的赋,体式新颖,益以伟奇之意,饰以绮丽之词,句之短长,亦不拘成法,与当时甚不同。
明代王世贞评价他的《子虚赋》.《上林赋》时说:“材极富,辞极丽,运\\\\笔极古雅,精神极流动。
” 司马迁因谏释李陵而获罪,遭受宫刑,然而他并没有消沉,而是发愤著书,任中书令期间,据《左传》,《国语》;采《世本》,《战国策》;述《楚汉春秋》;终成《史记》一百三十篇。
“人固有一死,或重於泰山,或轻於鸿毛。
”司马迁的大智,铸就了被鲁迅先生赞为“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
”的《史记》,我国的第一部纪传体通史。
鲁迅所著这篇《汉文学史纲要》,实际上是一部文学史,在这十篇短文当中,鲁迅从不同的角度谈到了他对中国古代文学各种问题的看法,读完全书,使我受益良多,从而对中国文学史也有了更深刻的瞭解。
〔汉文学史纲要读后感〕随文赠言:【这世上的一切都借希望而完成,农夫不会剥下一粒玉米,如果他不曾希望它长成种粒;单身汉不会娶妻,如果他不曾希望有孩子;商人也不会去工作,如果他不曾希望因此而有收益。
】
《天演论》的读后感
严几道译《天演》一书,逾今已数百年矣。
良好老师嘱予读之。
初读时,稍遇陌生难认之字,便跳而速读,翻阅数篇,乃不知其所言意在何处。
读之愈速,则领悟愈少,而心情愈躁。
遂束之高阁。
隔日,取之再读,反复如此三四日后,待心态平和,方渐入佳境。
《天演》其书,虽言英人赫胥黎之进化理论,然加之以译者按语,恰如吴汝纶言“其学以天择、物竞二义,综汇万物之本原,考动植物之蕃耗,言治者取焉”。
吾初读此书,以其晦涩难懂,避之莫及。
然深读之,逐字逐句,忽亦得庖丁解牛之乐。
凡条例清析,论辩精致,亦非常人不能道尔。
此人心不同,且静躁各异,读书之感,得无异乎
乃玄想一百年前之中国,甲午战败,国运渐衰,当权者甘于屈辱,妄以为疆土辽阔,不念割舍之情,凡签订条约,不计其数。
然吾国国民,内受欺压,外受凌辱,昏君当道,苦不堪言。
《天演》一书,引西学,融国粹,以进化之说一以贯之,欲开民智于亡国之时,严几道之书,慷慨悲愤之作也。
现择所读篇中要义,览之于诸人。
《察变》一篇有云“斯宾塞尔曰:‘天择者,存其最宜者也。
’夫物既争存矣,而天又从其争之后而择之,一争一择,而变化之事出矣。
”此句旨在言明:物之变化,起于争择,然世人多不察于此。
《广义》一篇有云“人持一说以言天,家宗一理以论化”此国难之要害也。
《趋异》一篇中云“然则天演既兴,三理不可偏废。
无异、无择、无争,有一然者,非吾人今者所居世界也。
”有异、有争、有择,世道方进。
且曰“资生之物所加多者有限,有术者既多取之而丰,无具者自少取焉而啬。
丰者近昌,啬者邻灭。
”其语多有偏论之处,意在激发当权者之志,“亡国保种,危在旦夕”。
不取者或少取者,亦自灭也。
《人为》《互争》《人择》三篇,皆言天行人治之理,人治与天行互争,“人治所以有功,即在反天行之故”人择有功亦如伯乐相马之功效。
《善败》一篇云“霸者之民知受治而不知自治,虽与之地,而不能久居”复言英之租界自治,与吾国闽粤之民为奴,所言进取之意,触目惊心。
《乌托邦》一篇重在言制度,此不赘述,《汰蕃》《择难》二篇言汰弱扶强,言虽简易,然择之亦难。
《蜂群》《人群》二篇,言人与鸟兽之异。
人有自营之私,故能战胜天择,颇有“人定胜天”之意味。
然自营之心用之极则功相反焉。
《制私》《恕败》承接与上文,自营至胜则为群涣之始,人心不聚则国运难昌。
何以制之,曰“天良”是也。
《最旨》一篇云“负者日退,而胜者日昌。
胜者非他,智、德、力三者皆大是耳。
”所言群治之理明矣。
民智未开,道德涣散,国亦不能富强。
又云“夫种下者多子而子夭,种贵者少子而子寿”,多子而子夭,多子何用
少子而子寿,此国运恒昌之理。
《善群》一篇云“世治之最不幸,不在贤者之在下位而不能升,而在不贤者之在上位而无由降。
”门第之患,始于夏商,盛于明清,以国为一家之私产,世代相传,奴役百姓,篡权改法,不一而足。
此强国之大患也。
《进微》《新反》二篇,云“天演之效,非一朝夕所能为也”。
此所谓“江山易改本性难移”乎
然“世道必进,后胜于今”严几道欲见盛世之象,恐千世之后亦不能观之,世道虽进,然物极必反。
马克思所言共产社会,亦如飘渺之音。
下卷多有格物致知之理,《论实》《种业》二篇,言植物之进化与人种之进化,人之本源毫无善恶可言,因所趋恶善不同,由贤转愚由愚转贤或未可知。
《忧患》一篇言,天演之事,不可相违,故人常生忧患之感。
孟子云“生于忧患死于安乐”此事之常理,若能悟得此道,必能解脱于人世之苦难。
《教源》一篇云“是故教与学相衡,学急于教。
而格致不精之国,其政令多乖,而民之天秉郁矣。
”吾国之圣哲多言“天人合一”之说,佛道善于乱世困苦之中求解脱之理,然世运进化之说,多始于西方。
《严意》《天刑》二篇言赏罚之治,多谈公正之理。
凡《佛释》《冥往》《真幻》《佛法》数篇,尽道释迦摩尼之佛理。
凡宗教之言,智者用之以运世,愚者多用之于自慰。
此二者之功效,天上人间也。
《学派》一篇追天演之学宗,多言西方哲学之圣贤。
《天难》一篇大有屈原问天之势,自是“事自有其实,理自有其平,若徒以贵位尊势,箝制人言,虽帝天之尊,未足以厌其意也。
” 《论性》《矫性》二篇皆谈人性,西方有曰“群性” “盖惟一群之中,人人以损己益群,为性分中最要之一事,夫而后其群有以合而不散,而日以强大也。
” 严几道言此,多有呼吁之意。
“然而前之民也,内虽不足于治,而种常以强;其后之民,则卷娄濡需,黠诈惰窳,易于驯伏矣。
”予夫观彼时之中国,真乃“万马齐喑”之境地也。
《演恶》《群治》《进化》三篇,严几道奉斯宾塞“演善趋恶”之说,所谓“恶无从演,善自日臻。
”生存斗争之说也。
“善群”可解为“善保群”其言下之意,亡国保种,迫在眉睫。
斯言进化之说,虽有天演,然人力可争而治之,“是故善观化者,见大块之内,人力皆有可通之方;通之愈宏,吾治愈进,而人类乃愈亨。
”此严几道译此书之目的所在。
吾读此书,多留念于上卷,而下卷皆览其概要,所得之感,不甚琐碎。
呜呼,纵观《天演》全书,虽曰天演,岂非人事也哉
故民强则国强,民贫则国弱,一治一乱,强弱分明。
然彼时之民,多昏然于世,穷毕生之精力,或缚于土地,或耗于古经。
守纲常,从伦理,尔来有数百年矣。
亦不知人类自何而来,乃信盘古女娲之说,其迷信也久。
严几道译此书,开新风,启民智,国人风气为之焕然一新,后世之人多受益于此书。
凡书中至真之理,于当今之世亦有可用之处。
又孔子曰:“古之学者为己,今之学者为人。
”为己者,修善学问道德;为人者,矫饰敷衍他人也。
近有陈寅恪云 “士之读书治学,盖将以脱心志于俗谛之桎梏,真理因得以发扬”,严几道,学为己者也。
《天演》一书,其文约,其理真,可谓之“称文小而其指极大,举类迩而见义远”也。
余读此书,就其真理而言,吾所解之,犹百不得其一,然亦觉兴奋
中多古文白话掺杂,凡入情入理之处,通读数遍,概叹严几道之才华,后人不能及也。
偶读此书,虽断章取义,余颇引以为乐,文中多有妄自菲薄引喻失义之处,请见而谅之。
因避“白头宫女说玄宗”之嫌,故作此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