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有感于《山楂树之恋》——十八岁女儿的读后感
[有感于《山楂树之恋》——十八岁女儿的读后感]我和女儿先后读完《山楂树之恋》,感动、心痛、唏嘘之余,她写下了这篇文章,有感于《山楂树之恋》——十八岁女儿的读后感。
而我同时则被女儿细密、柔软、敏感、善良、纯真的内心感动。
她写下的读后感全文如下:有感于《山楂树之恋》想想觉得有意思,知道《山楂树之恋》这本书还是很久以前在《读者》的内页上,常常有各种读书会的广告,在我的印象里,那里介绍的多是些速食的,风靡网络的的书籍,且总是有着很猛的title,动辄就灌有“中国人的·······”,抑或是“史上最······”的名号。
当然,《山楂树之恋》也没能逃脱,它被称为是“史上最干净的爱情”。
于此,我从不当真。
再后来注意这本书是因为有新闻报导称张艺谋要改编此书为电影,印象里有一期南周的文化版也对此书做了介绍并采访了作者,艾米。
当时大概了解了书的内容,令我印象最深的是最后男主人公老三患白血病而死的结局。
而我天真的以为这又是一部没营养的所谓的“青春伤痕文学”作品,还夹杂着对于惯用的绝症结局的膜拜。
对于那个故事所发生的时代背景,我也没有兴趣。
就这样,我又一次将它忽略。
而就在前一段时间,我又一次遇到了这本书。
当时百无聊赖的我顺手抽出这本书想消磨时间。
其实,我很少有耐心在书店看下去一本书(尤其是国营的新华书店),通常都是买回家,就是要么买要么不看。
然而,这本书却令我欲罢不能,可以说,当时的我完全感受不到周围事物的存在,沉浸在女主人公的心理起伏中。
由于一些原因,我并没有即刻买下它。
但却归心似箭,恨不得马上扑到家中的电脑面前将它读完。
当天晚上,我一口气看完了。
我几乎从未因看了一本书而哭的,但我却是哭着看完《山楂树之恋》的。
好了,入正题。
首先,这是个真实发生的故事,发生在上个世纪的七十年代。
书是以女主人公静秋在1977年写的一个类似于回忆录的东西为基础写成的,作者艾米只是加了叙事,书中的对话几乎都是静秋原文中的。
我想,这本书之所以能打动这么多人,一定程度上是因为书中对话的真实,这并不是一般的小说作者凭空捏造的,一切都是那样自然,仿佛从那里就可以看到自己的影子。
先来说静秋。
我可以想到太多的形容词来形容她,但好像又都不太准确。
如同书里写的,她漂亮,聪明,心灵手巧,纯的像一张白纸。
另一方面,她自卑,有些胆小,现在看来甚至有些无知,并且不敢面对自己的感情(或许她并不知道那就是感情)。
她的谨慎几乎全来自于她的出身,当时叫“家庭成分不好”。
在文化大革命中,她的父母都被批斗了。
她处处小心,时时注意,生怕别人揪住她什么把柄。
一开始看这本书时,我常常为静秋的一些想法感到可笑。
总是带有鲜明的时代色彩。
在第一次见老三时,“脑子里的那双眼睛告诉她,这个人不符合无产阶级的审美观,因为他的脸庞不是黑红的,而是白皙的;他的身材不是壮得‘像座黑铁塔’,而是偏瘦的;他的眉毛倒是比较浓,但一点不剑拔弩张。
不像宣传画上那样,像两把剑,从眉心向两边朝上飞去。
一句话,他不符合无产阶级对‘英俊’的定义”。
当然,还是高中生的她,也有女孩子特有的小心思。
她有时怀疑,有时徘徊,她谨记妈妈的教诲,女孩子不能失足(尽管她并不懂得失足究竟是什么含义)。
明明前一秒钟还在想念老三,但一会就会觉得老三骗了她,但又会转念一想,老三他也并没有对她表示什么,她岂不是自寻烦恼。
还有她决定和老三(她眼中的小资产阶级)划清界限的决心书:“坚决同一切小资产阶级思想划清界限,全心全意学习、工作、编好教材,用实际行动感谢学校领导对我的信任。
”却又在听到久违的老三的声音时将她先前的决心书抛到脑后······书中大量的心理描写,展现了一个真实的属于那个年代的静秋。
很多人认为老三爱静秋多于静秋爱老三,虽然爱不能这样衡量,但我也承认,老三的爱是全身心的爱,但是静秋并不是不值得老三这样的爱,只是她限于那样的环境下,再加上年龄的偏小,她并没有真正懂得怎么去爱、去爱老三。
她的胆小慎微也很大程度上阻碍了她感情的表达,更多时候,她在自己心里默默关心着老三:看到老三在冰冷的河水中湿着腿,她就担心他会不会生病;在万昌盛被人打后,又担心是老三干的而使老三坐牢······她也确实是焦急如焚,经常做恶梦。
实际上,老三好像在一步一步引导着静秋,带她正视自己的感情。
同时,从书中的描写,可以看出,家境贫寒的静秋拥有着强烈的自尊心,有些时候,这会让静秋伤害老三,读后感《有感于《山楂树之恋》——十八岁女儿的读后感》。
不过老三能理解静秋,即使不能理解,他也完全尊重她,没有一丝怨言。
说老三。
他在那个时代是进步的,不迂腐,他懂得当时的世界,懂得做事的分寸。
他平等对待任何人,懂得和尊重每个人的价值。
他见识广,文采出众,会拉手风琴。
他善良,同情并帮助弱者。
他完全尊重静秋,在此基础上全身心地爱她,为她好。
只要静秋高兴,他就心满意足。
他包容静秋的年少无知,尽全力地保护她。
他告诉静秋不必因家庭出身而自卑,他做了太多的事······他给静秋拿来世界名著,说:“这些书都是世界名著,只不过——现在在中国遭到这种厄运,但是名著终归是名著,是不会因为暂时的遭遇就变成垃圾的静秋给他讲她家里的事时,他说:“重要的是你自己要相信你的妈妈,即使她真的是历史反革命,她仍然是个伟大的母亲。
政治上的事,说不清楚······你不要用政治上的标准来衡量你的亲人。
”当静秋误会他时,他说:“你不理我,我也不怪你。
你是个聪明有智慧的人,如果你不愿意理我,肯定有你的道理。
如果你不愿意告诉我原因,也肯定有你的道理。
我就不逼你告诉我了,什么时候你愿意告诉我,再告诉我。
”他鼓励静秋:“你很有才华,很有天分,但生不逢时,不能得到施展。
你自己不能看低自己,要相信‘天生我材必有用’,总有一天,你的才华会得到社会承认的。
”当静秋不愿意相信他时,他停了好久,才低声说道:“静秋,静秋,你可能还没有爱过,所以你不相信这世界上有永远的爱情。
等你爱上谁了,你就知道世界上有那么一个人,你宁可死,也不会对她出尔反尔的。
”当静秋担心他们的关系暴露时,他说:“我知道你很担心,很害怕,但我不会给你带来麻烦的。
我只想保护你,照顾你,让你幸福,我只做你愿意我做的事。
但是你让我摸不透,所以你要告诉我,你愿意我做什么。
不然我可能做了什么你不喜欢的事,而我还不知道。
只要你告诉我了,我什么都愿意做到,我什么都可以做到。
”当静秋告诉他她需要他做的就是不要去找她时,他低声说:“静秋,静秋,你这样折磨我的时候,心里是不是很高兴
如果是,那我就没什么话说了,只要你高兴就好。
但是如果你······你自己心里也很难受,那你为什么要这样折磨我呢
”当静秋让他等她,并问他为什么会等时,他说:“就为了让你相信我会等你一辈子的,让你相信世界上是有永恒的爱情的——静秋、静秋,其实你也能一生一世爱一个人的,你只是不相信别人会那样爱你,你以为自己一无是处,其实你······你很聪明,很漂亮,很善良,很可爱······很······我肯定不是第一个爱上你的人,也不是最后一个,不过我相信我是最爱你的那一个。
”静秋怕他不理她,他说:“傻瓜,我怎么会不理你
不管你做什么说什么,不管你怎么冷落我,我都不会生你的气、不理你的,因为我相信不管你做什么,都是有你的苦衷,有你的道理的。
你说的话,我是理解的要执行,不理解的也要执行。
所以你千万不要说言不由衷的话,因为我都当真的。
”他看到静秋因做零工而肿胀的脚时,他满眼都是泪,静秋说:“你——这是干什么呀,男的哪兴流泪的
”他说:“男人不为自己流泪,男人也不兴为别人流泪
我知道我劝你不打工,你不会听;我给你钱,你也不会要。
但是如果你还有一点同情心如果还——有一点——心疼我的话,就把这胶鞋穿上吧——”再后来,他看到静秋脚底烂的小洞时,他低声叫:“静秋,静秋,你不做这个工了吧,你让我帮你吧,你再这样我怕我真的要——疯了——”静秋说要跟老三一起死,他说:“你活着,我就不会死;但是如果你死了,我就······真正的······死了。
”“我要你好好活着,为我们两个人活着,帮我活着,我会通过你的眼睛看这个世界,通过你的心感受这个世界。
我要你——结婚,生孩子,我们两个人就活在孩子身上,孩子又有孩子,我们就永远不会死。
生命就是这样一代一代延续下去的······”她问:“我们会有孩子
”他答:“我们不会有,但是你会有的,你有就跟我有一样——你会活很久很久的,你会结婚,做妈妈,然后做奶奶,你会有子子孙孙的——很多年之后,你对你的后代讲起我,你不用说我的名字,只说是一个你——爱过的人——就行。
我就是想到那一天,才有勇气——面对——现在。
想着那一天,我就觉得我只是——到另一个地方去,在那里看你——幸福的生活——”老三说过的话,很多很多,句句都足以让我掉泪。
他在暗中一直默默帮助静秋,从一开始为她换灯泡,然后为她买了新钢笔,给她带大量的书籍,还有为她妈妈治病的冰糖,他给静秋带山楂花,以别人的名义送给静秋钱,他给静秋粮票(当静秋收下时他的表情就像是她刚给了他很多粮票一样)······他一直在观察着静秋的需要,很多时候,为了见她一面,他要在那个小亭子里坐一晚上。
他从不强迫静秋,他只是希望静秋能遵从自己的内心。
在他得知自己得了白血病时,为了不打扰静秋的生活,撒谎骗她他要离她而去。
而老三依然留在静秋所在的城市,默默注视着她,不能走动时,就叫弟弟看看静秋,回去再讲给他听。
他说:“别让她知道,就让她这么无忧无虑地生活。
”老三死后,他的骨灰埋在了那棵山楂树下,他生前把他的日记等物品都装在一个军用挂包里,委托他弟弟保存,说如果静秋过得很幸福,就不要把这些东西给她;如果她爱情不顺利,活着婚姻不幸福,就把这些东西给她,让她知道世界上曾经有一个人,倾其身心爱过她,让她相信世界上是有永远的爱的。
算起来,老三走了已经有34年了。
他关于静秋的预言都一个个实现了,静秋的原型熊音后来考上武汉大学英文系硕士研究生,后赴美进修并定居,也有了一个女儿。
直到现在,仍有许多人到宜昌去寻找那棵山楂树,祭奠老三。
每个人心中都有一个老三,他真实地存在过,并诠释了一种最美丽的爱情,他让很多人又重新相信这世上是真的有永恒的爱的。
我惊异于,在那样封闭灰暗的年代里,老三能勇敢地承担起爱的责任,能那样无保留地付出。
他的爱法和活法令我心动也心疼。
毫无疑问,静秋是幸福的,她得到了一份最饱满最纯正的爱情
有机会,我也要到宜昌去,看看那棵山楂树,那个江心岛,那个亭子,走老三和静秋曾走过的路······ 〔有感于《山楂树之恋》——十八岁女儿的读后感〕随文赠言:【这世上的一切都借希望而完成,农夫不会剥下一粒玉米,如果他不曾希望它长成种粒;单身汉不会娶妻,如果他不曾希望有孩子;商人也不会去工作,如果他不曾希望因此而有收益。
】
2008年网络十大人气小说
第 《庆余年》 很怪的,最诡异的是,这个作者以前写过《映年事》,后来写《庆余年》的时候有人做了一个书名联诗:映秀十年事,生者庆余年。
5月份地震一发生,很多书迷都觉得特别诡异。
不过《庆余年》和地震可没有关系,是一部架空历史的权谋小说,目前是网上最红的小说,我觉得看了《庆余年》,《雍正王朝》的那种权谋心术几乎就是小儿科了。
书中那些人,超强的心计,看得让人觉得自己都是白痴。
但是一切却又顺理成章。
网上的小说,写到后面作者往往力不从心,比如《诛仙》和《鬼吹灯》,但是《庆余年》却越写越精彩,令人欲罢不能。
听说要出书了,希望不要被书商阉割成太监。
鉴定:《鬼吹灯》之后,就是《庆余年》,一年大火一本的定律不会破。
缺点:布局太大,不知道什么时候能结尾,这么长,太容易虎头蛇尾,担心。
第二名 《那一曲军校恋歌》——神秘流传,史上最纯净的爱情小说 最近很多人都在提这个小说,但是网上却搜不到。
因为都是在一些女白领圈子里流传,主要是通过邮箱和MSN。
我的前女友看到后转发给我的,据说在她们那个圈子里很多人感动的稀里哗啦。
被感动是因为可贵吧,是因为现在这种纯净的爱情已经变得太稀罕了。
这个小说我觉得之所以打动人是因为真实,是写80年代末期的校园爱情的,有80年代理想主义的氛围,怀旧着读,确实感人,追忆逝水年华呀,应该是作者的亲身经历。
编造一个纯净的爱情太容易了,只能打动那些爱读小言情的小白们。
但是一旦真实,就可怕了。
这个小说最狠的就是那种淡淡的味道,看起来很淡,一回味却很浓,太狠了。
鉴定:跟《山楂树之恋》有一拼,这本更朴素。
缺点:不过瘾。
但好像只能那么结局吧。
第三名 《窃明》——口水盈天的争议之书,写得很愤怒 前几个月被谈论最多的历史小说。
准确的说,是穿越过去改变历史的小说。
这种小说,我一向不太感冒,但《窃明》是个例外,吸引了无数人的眼球。
我看过新浪博客的强人萨苏对《窃明》的赞美文章,说是绝不同意《窃明》的历史观,但绝对喜欢《窃明》云云。
听明矾圈里的朋友说,当年明月也很欣赏。
不过我不太在乎什么历史观,无非是认为袁崇焕是个大汉奸,对清朝的崛起很反感等。
作者是个坚决的“明朝派”。
我估计他写这本书是冲着二月河、阎崇年等人去的。
从小说中的史料看,作者在这方面研究得比较深。
但我觉得这本书写得最好的还是战争和热血,绝对是英雄主义的小说,令人血脉贲张。
战争和兵器写得超强。
鉴定:绝对实力的战争文,却因历史观而走红。
缺点:开头不好看,差点读不下去,20万字后才好像会写字了,30万字后突然精彩。
第四名:《这该死的青春》——女版《梦里花落知多少》,更贫,更悍。
太贫了,女生写的青春小说,写得比男的还剽悍,汗,汗,越读越汗,汗水涟涟……简直是塑造了一代剽悍女、豪放女、幽怨女和未来剩女呀。
绝对是一部以剽悍为精神,以八卦为血肉,以幽默为口水的超级奇文。
莫非现在的80后新女性已经翻身做主人到了如此情状了吗
而且文中体现了强势未来剩女对男人的超级征服精神——如同励志大片。
当上个世纪80年代处于青春期的女性在写《那一曲军校恋歌》那样理想纯净之文时,当时出生的现在的强悍女未来的坚挺剩女在跺脚诅咒《这该死的青春》——该死你还写得这么津津有味
文中超级语录已成网络经典疯狂流传中,比如:这发展也太光速鸟,我骑着刘翔都撵不上了。
对语录感兴趣的朋友可百度“小丑鱼的马甲”,绝对暴强。
鉴定:够剽悍、够八卦、够诙谐、够幽默、够狠、够青春。
缺点:容易让男人误会80后90后美女的整体淑女精神,形成一代剩女。
第五名 《如果这是宋史》——终于有人挑战《明朝那些事儿》 这本书在新浪博客一露头,我就跟。
越跟越上瘾,终于有一本野心和实力都很强的家伙想叫板一下《明朝那些事儿》了。
一个叫当年明月,一个叫高天流云,哦哦,都把自己搞得像天气预报那样卓尔不凡。
一看,也是要写300年的,已经写到赵光义死翘翘,不过他写赵光义没有写赵匡胤写得好,写太祖的,真是绝佳,完全写活了。
没想到宋朝开国的历史那么精彩,在刀光剑影之中有那么多强悍的历史细节,足以让人把玩叹息。
宋朝是中华民族盛极而衰的拐点,而且是人性特别强悍的一个朝代,关于这个朝代,我知道得太肤浅了,这本书给我弥补了很多知识。
写得也好看不累。
不过有《明朝那些事儿》压着,想出头MS很艰辛。
好在现在粉丝也多了起来,有些原来是明矾的,已经开始挺宋朝了。
鉴定:继《明朝那些事儿》后最好看的历史文。
缺点:扎实是扎实了,略比《明朝》欠点灵动。
而且300年啊,超慢。
第六名 《大漠苍狼》——挥刀自宫的超强小说 应该算探险小说吧。
作者很神秘,基本不露头。
在网上连载了几天就被传疯了。
写的是70年代地质勘探的故事,洞穴探险。
作者的口气活像个从70年代过来的地质队员,虽然我们明知道他不是,说不定是个80后,这年头,聪明而渊博的人太多了。
这个作者设置紧张气氛的能力超强,几乎每个章节都有悬念,抓人得很,要命。
而且洞穴小说,以前没有,很新鲜。
有好来坞大片编剧的素质。
鉴定:盗墓文的延续,探险文的极品。
缺点:大太监,不要脸,写了一半就搁那不动了,伤心ing 。
第七名:《浮沉》——《输赢》之后的经典商战 这个作者在网上连载的时候把自己搞得很神秘,叫“京城洛神”,很少透露自己的信息,偶尔透露,让人浮想联翩,以为是微软大中国区的某位美女高管。
后来才知道完全不是,大家都上当了。
哈哈。
不过上美女的当总是值得的。
这本书写得细,而且好象很有事实根据,作者对大公司的商业战争很熟,因此写得很激烈。
女人写商战,而且还包含了了很强烈的个人奋斗精神,不容易。
鉴定:美女写的大气小说。
缺点:太细了,有时情节有点慢,没有《输赢》那么热血。
第八名:《广州朝九晚五》——神秘的女猎头小说。
作者真的是个猎头。
女猎头。
天天狩猎,狩的是人。
小说写得也很金领哦,满嘴英文。
我一开始读得有点反感——欺负我的二把刀英语。
不过确实写得好看。
女猎头的生存法则,大公司的人才需求之道,职场生存的经验,白领阶层的情感迷途,都很到位。
我的好几个女性朋友大力推荐上榜。
鉴定:这年头,所有的职业都在忙着把自己写成小说。
缺点:有些职场英语单词我读不懂,丫有点拽
第九名:《午门囧事》——最“囧”言情文,超级炸弹 粘上“囧”字就会火,所以,《午门囧事》现在在网上火得不得了,过五官斩六将,干掉了无数言情女前辈,一时风骚无比,风情无限。
穿越
腹黑
红烧肉
囧无止境的非典型浪漫历险。
囧是一种态度,囧是一种意境,人生囧事十有八九。
囧文化横扫地球,穿越也要赶流行
谁说穿越只为遇见你
红烧肉才是一切的源头
鉴定:爱看此文的女人,必定目光囧囧。
缺点:太“囧”了,啊哈。
第十名:《大赵风云录》——丫的文言很性感 呵呵,私人爱好,私人爱好。
到最后一名夹个塞。
写战国时期赵国风云的,穿越。
权谋和战争都写得极好。
但是其实不太火。
不火的原因是因为作者喜欢长篇大论的拽文言,不过他的文言实在拽得很性感,我每天晚上追看,就是冲着他的滔滔文言去的,纯属个人变态爱好。
但能让我追到现在,乐此不疲,必有道理。
我很自信的认为,你们去读的话不会认为我在欺骗大家的感情。
鉴定:确实挺好的嘛,我怎么这么不自信,真势利。
缺点:不说文言能死啊
不能。
但你不说文言也许我就不跟了。
2010年有什么好看的电影和电视剧.?
1.唐山大地震 让人反思在灾难面前人与人之间的情感碰撞和生死考验,是对人“心灵的拷问”。
卡车司机方大强和妻子李元妮,与龙凤胎儿女方登、方达挤在狭小的房子里,一家人温馨和睦。
7月28日3时42分54秒,唐山大地震。
为救孩子,方大强死了。
方登方达被压在同一块水泥板下,从哪边开启,都意味着另外一个凶多吉少。
救哪个,决定权只能交给母亲。
李元妮依稀听见方达微弱的喊声,四周余震不断,若不决定可能带来更大伤害。
“救弟弟吧……” 两个神志清醒的孩子清晰地听到母亲的宣判。
命运让她成了最残忍的人。
夹裹着灰泥的大雨倾盆洒落,黑色的天幕下哀鸿遍野。
震后,李元妮独自抚养着儿子坚强生活。
劫后余生的方登被军人王德清(陈道明饰)夫妇领养,进入一个全新世界。
23秒的天崩地裂,让母女姐弟从此天各一方,直到32年后的汶川大地震,他们的生命轨迹才重新有了交点……2.海洋天堂 这是一部最干净的电影,相信能够感动每一个人 献给平凡而伟大的父母,一部只剩诚意的电影 47岁的父亲,名叫王心诚(李连杰饰),他21岁的儿子大福(文章饰)从小患有孤独症,完全活在自己封闭的世界里,无法独立生活。
大福的妈妈在大福年幼的时候,因为承受不了儿子患病的消息,在一次意外中丧生,王心诚独自一人把大福抚养长大,与儿子相依为命。
然而此时,王心诚被确诊患肝癌晚期,生命只剩3~4个月的时间,如何安置好大福的生活,成了日夜焦灼王心诚的心头大事,他甚至想到要带着大福一起离开这个世界。
经过多方打听,历尽周折,王心诚终于找到了一所能够接收大福的机构,却发现大福在这局促单调的环境中,如同离开了水的鱼,顿时失去生气。
大福生性爱水,每天在父亲工作的海洋馆里畅游是他最快乐的时光,他还在这里结识了唯一的朋友,表演杂技的玲玲(桂纶镁饰),大福成了独自在异乡漂泊的玲玲最好的倾听者。
为了大福能够快乐地生活下去,留在他最心爱的海洋馆,王心诚为自己制定了最不可能完成的计划,教会大福在海洋馆“上班”。
他费尽心力地教大福自己坐公交车去海洋馆,在海洋馆擦地。
为了不让大福感到孤独,他甚至不惜拖着病重的身体,背着自制的龟壳扮成海龟,陪着大福游泳。
他告诉大福自己将会变成海龟,一直陪伴在他身边。
王心诚最终离开了人世,却已心中无憾,而大福也学会了在海洋馆“上班”。
结尾处,大福像从前趴在父亲背上一样,伏在海龟的身上,和他一起游泳,安心而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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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天作之盒 它让观众知道生命是很有意义…… 曾是驻院医生的Albert,都能以笑容去面对每一天,并将欢乐带给身边的同僚及病人;尽管自己亦患上血癌…整天埋头苦干,梦想考进澳洲医学院胸肺科的Joanna,一直将成败得失看得甚重,直至遇到Albert,她的生命才开始改变,懂得以爱医治受伤的心灵;尽管Albert患上不治之症,尽管自己因救人而染上疫症…两个人,一个小盒子,随着命运之轮慢慢转动,用生命感动世界。
或许,在彩虹的另一端,他们正在手挽手,翩翩起舞……4.人工智能 人性的废虚里,没有人在乎机器人尚存的生命。
天真而又催泪的大卫啊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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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妮卡夫妇的儿子马丁得了病,需要治疗。
莫妮卡夫妇因感到空虚而领养了机器人大卫。
并打开了他的情感机关。
不久,马丁被治疗好了,他回到了家里,认为大卫是一个企图同他分享家庭与父母之爱的家伙。
于是他陷害了大卫,使莫妮卡夫妇渐渐认定大卫已经成为家中的隐患。
一天,莫妮卡将大卫遗弃在了一个森林里,空旷的丛林中,大卫只有唯一的伙伴—他的超级玩具泰迪熊陪在身边。
大卫相信,他的不幸只因为他不是一个真正的男孩。
当初听到莫尼卡读的匹诺曹的童话故事中那个蓝衣女神时,他发誓要找到蓝衣女神,“这样妈妈就可以爱我了”。
经过重重困难,他和朋友乔在曼哈顿来到当初制造他的公司,发现了一排排和他长得一模一样锝机器人小孩。
原来,他不是独一无二的只是头一个。
大卫很难过地坐在摩天顶楼,下面一片汪洋。
他轻叫着“妈妈”绝望地跳进汪洋。
仿佛奇迹一般,他在海底看见了一尊蓝衣女神像。
乔架着飞行器救了大卫,但乔也不幸被抓。
在分别之际,他对大卫说“当你真正变成男孩时,记得跟女孩子提起我。
” 大卫沉到海底,对女神一遍遍地祈求:“求求你,让我变成一个真正的人。
”女神似乎被感动了,但终究保持着微笑,历千年不变。
2000年后,人类灭亡。
外星人救了大卫。
当大卫走到女神像的面前,微笑的女神像轰然碎裂倒地,化为灰尘。
外星人探知了大卫的记忆,大卫祈求外星人用莫尼卡的头发复活她。
外星人满足了大卫的愿望,但莫尼卡复活的时间只有一天。
快乐如此短暂,黄昏降临,莫尼卡沉沉睡去。
梦想成真,他终于拥有了真正的小男孩的生活。
一滴透明的液体从大卫的眼中溢出。
5.人狗奇缘 哭死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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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灿和苏伊是相依为命的兄妹,小小的他们有一个幸福的心愿和期待,就是有朝一日离家出走的妈妈可以回到家里来,他们相信妈妈是爱他们的,总有一天会回来的。
11岁的伊灿有着同龄人完全不会具备的责任心和承受力,尤其是和爱哭鬼妹妹在一起的时候,更是坚强的像个大人,懂事的让人心疼。
妹妹的生日到了,伊灿没什么能力送妹妹礼物,但是突然有一天,伊灿带回来一条刚出生的小狗,做为给妹妹的生日礼物送给了妹妹,天真的苏伊很高兴的接受了这个小家伙,并美滋滋的认为这是妈妈送给她的礼物,并给小狗取名叫“心心”。
而实际上,这是哥哥为了讨妹妹欢心而从外面偷回来的……6.我和狗狗的十个约定 “狗十戒”无非是宠物的主人站在狗狗立场上的一种臆想,然而这些简单的词句洋溢着温暖和深情,似乎在不经意之间触到了人心最柔软的部分。
一天,明莉在自家院子里发现了一只小狗狗,看它着实惹人喜爱,在加上自己想要养狗狗,就收养了它。
在妈妈的提议之下,因为小狗的一只前爪是白色的,像穿了袜子一样.明莉给它起名为“索克斯”(SOCKS,英文的袜子的意思),并与它定下了十个约定。
妈妈病倒住院,不久后去世,爸爸成了名医,工作越发繁忙,陪伴明莉的只有索克斯。
明莉在学校有个好朋友名叫星进,他的梦想是成为古典吉他演奏家。
由于爸爸调动工作,明莉跟着搬去札幌,在找到新家前只能住宿舍,那里不能养宠物,明莉只得把索克斯寄养在了星进家。
爸爸回家越来越晚,让明莉倍感寂寞。
星进即将去国外留学,出发那天,爸爸因为有急诊病人没能如约去送他,明莉非常生气。
祐市自觉欠女儿太多,同时对医院的方针也心存不满,他毅然辞职,回到函馆开起了小诊所,索克斯也重回明莉身边。
一晃几年过去了,22岁的明莉在大学的兽医系读书,索克斯也早已长成一只漂亮的大狗。
星进学成归国,与明莉重逢,两人成了恋人。
明莉毕业后如愿进入旭山动物园工作,忙碌的生活让她无暇顾及相伴多年的索克斯,然而在她需要帮助的时候,索克斯却和以前一样赶来帮忙。
明莉想起十个约定中的一条:“我只能活十年左右,所以请尽量和我在一起”。
距离初遇索克斯的那天,已经过了十年…… 最后死亡还是来临了,狗狗会怎么样呢,而明莉又会怎样呢
求青春类的电影
《初恋这件小事》(泰国)目前正火的《致青春》就不说了吧,以及即将上映的《初恋未满》《十七岁的单车》(大陆)《蓝色大门》(台湾)【台湾有一类的纯情片】《西西里的美丽传说》(意大利)《辣妹抢银行》(美国青春喜剧)备注:日本这一类型的电影太多了,随便网上都能搜到。
给我推荐几本好书
当初看这本书的时候也是哭的稀里哗啦的呀。
类似的话,推荐《山楂树之恋》,这书太红了,可能楼主已经看过了,真的是经典。
还有《这么远,那么近》之前看的了。
匪我思存的不知道楼主喜欢不喜欢,最喜欢的是《今生今世》,可是《佳期如梦》更出名,我真的没看下去。
还有《八分钟的温暖》,但是是校园的。
《原来你还在这里》也很经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