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红楼梦读后感3000字
被埋藏了的美女--薛宝钗 春梦随云散,花飞逐水流;寄言众儿女,何必觅闲愁。
贾宝玉、林黛玉、薛宝钗、袭人等是《红楼梦》主线人物,宝、黛二人的悲剧贯穿始终。
薛宝钗虽不是此爱情悲剧的当事人,但也有着相当高的地位。
对于《红楼梦》的结局,我有甚多不满,可有人对我说,“既然你不满,林黛玉最终抱憾而亡,贾宝玉出家为僧,那你觉得,什么样的结局是完美的。
”的确,我对甚为不满颦儿之死,颦儿素日也是叛逆角色,终日只想一展才华,违反了古时“女儿无才便是德”之说。
颦儿在文中的才华是不容置疑的,我实是钦佩,也为她那种叛逆而佩服。
可她为何不能叛逆至底
贾母素日疼她,更疼宝玉,他俩二人想要结为连理枝,贾母也未必反对,她竟不去争取,偏自寻苦恼,气死了。
可细细思量,她素日多疑,即使嫁于宝玉,也难免会被气死。
她又不似凤姐会借酒撒泼,怎生向贾母开得了这口
她的力量是如此微薄,在贾府她毕竟不像宝钗那样得人心。
宝玉,最后看破红尘,做了和尚。
难道做和尚真是最好的结局吗
若是如此,世人都改为僧。
我的想法太极端了。
“你死了,我去做和尚。
”预示着这一切,好似一切皆前定,无法改变。
我不满的是宝、黛二人最终仍是无法逃出命运的束缚。
那人又对我说,“宝玉,做和尚已不是为黛玉而做。
宝玉不做和尚,还能做什么
去追求功名利禄吗
”是啊,细度之,对于宝玉而言,这不失为最好的结局。
他已淡薄名利,对他而言此皆身外物。
追逐名利,让历史重演,看着自己的后代再来上演这“红楼梦”吗
他看似没有摆脱命运的束缚,但命运业已不能束缚住他了,他既不是为颦儿去做和尚,那就是为自己,他也不像世人为了“得道成仙”,而是了无牵挂,看尽红尘。
只可惜宝钗为人圆滑,讨人喜欢,她最终最终独守空房,也不免令人觉得有些惋惜。
宝钗也是封建礼教的牺牲品,她以林黛玉之名嫁入贾家,也深知宝、黛二人心意相通,却无力抵抗。
薛母再疼她,也无能为力,贾母如此有诚意,自己又怎生婉言拒绝
何况,薛蟠之事,贾家也尽了不少力,宝钗也不想为难母亲。
嫁于宝玉后,虽说黛玉已死,宝玉待她也不薄,可宝玉仍是对黛玉念念不忘。
最后,她已怀身孕,宝玉仍是舍她而去,出家为僧,留她独守空房。
说来,得人心又如何
最终也未得幸福。
我始终觉得宝钗是全剧中真正的强者,她从不再人前为难他人,不与人正面起冲突。
她的才华绝不在颦儿之下。
我很是最佩服她,她说话从不造次,不该说的话绝不多说,即使是顽话,也是极为小心,甚至是无懈可击。
她的才智也是罕有的,她不似凤姐无话不说,说话好似毫不讳忌,泼辣来形容也不足为过,心狠手辣,但她的才智绝差不了凤姐许多。
就拿此二事做分析。
她时而劝戒宝玉,宝玉无悔改之意,她也不勉强,一她是姨娘家的,不便多说;二袭人如此劝慰,仍不见起效,多说也无效。
就此打住,多说无意。
再拿她与宝玉结婚之时,伺机将颦儿的死讯告诉他,也显示了她的才智。
这些都是有目共睹的。
在来说说我自己的见解,我自认为对宝钗的为人,性格,想法都不够了解。
我只是以一个常人的角度来思考。
宝钗处理世事甚是圆滑,几乎是人见人爱,可难免会有点虚伪感。
她对何人都是如此,也不轻易像他人倾吐心声,她就好似将自己藏起一般,在我看来没有人自愿,将自己埋藏,她也许是为了建立地位,或是想得人心才这么做的。
在母亲面前,她是贴心,在外人面前,她是懂事,薛姨妈脸上也有光。
也许她是招人喜欢,可同时她将真正的薛宝钗埋葬。
在整部书中,表面上她也许是最完美的,可我总觉得她出卖了自己的心,自己的灵魂,那还有什么完美可言
也许是家境关系是她不得不如此,家有薛蟠这酒囊饭袋,虽有薛蝌,可毕竟不是亲哥哥。
她可能想忍得一时,时机成熟后,便可寻回自己,可到时到何处寻回自己
虽然她是强者,我个人认为将自己埋藏并不是件容易的事,这不是一个弱者做的来的,可最后她却不是真正的赢家。
美梦终究一场空。
韶华散尽,容颜衰。
独坐烛前痴痴叹,才觉泪痕爬满容。
过往如云不可及,镜中双鬓已成霜。
膝下遗腹已成人,房空冷清如往昔。
闲来无事仰望月,无语能诉,唯有泪空流
常听人讨论,宝钗凄惨还是黛玉凄惨
可纵观全文,细细评之,你便会觉得这个问题已不重要了。
可叹停机德,堪怜咏絮才。
玉黛林中挂,金簪雪里埋。
《人生 》 三千字读后感
《人生》读后感 为自己沏上一杯香茗,茶香在鼻尖缓缓的浮动。
翻开《人生》,封面的淡雅的水墨画却像一缕青烟在脑海中萦绕。
尤其是那句“人生的道路虽然漫长,但紧要处常常只有几步,特别是当人年轻的时候。
” 我终于得到了这本在无数人嘴边提起的巨作——《人生》。
还没看正文,便被前言中精辟的话语迷住。
“人生的道路虽然漫长,但紧要处常常只有那么几步,特别是当人年轻的时候。
没有一个人的生活道路是笔直的,没有岔道口的,譬如政治上的岔道口,事业上的岔道口,个人生活上的岔道口,无论哪一个,走错一步,可以影响人生的一个时期,也可以影响一生。
”一个寂静的夜晚过去了。
我合上书,脑海中还浮现着《人生》中一幕幕动人的画面。
刚放下书的那一刻,我只感受到一股浓烈的悲凉袭上心间。
我向来是不喜欢悲剧的结尾,我也曾以为,这本书的结尾也和童话故事中“王子和公主最终幸福地生活在一起”这样让人幸福而踏实。
但是,悲剧的结尾却给人一种强烈的心灵冲击。
回忆这本书,高加林曾是一个老师。
《人生》从他被退回农村当农民开始,他在懊恼中相遇了一个美好的女子刘巧珍。
他们有过一段浪漫的故事。
然而,幻想终究被现实打破。
高加林因为叔父回乡当官,通过县劳动局副局长马占成为县里通讯组的记者。
巧珍并没有放弃对高加林爱的追逐,但高加林却觉得他们之间的共同语言越来越少。
而高加林恰好遇见在县里当播音员的高中同学黄亚萍。
两个年轻知识分子有共同崇高的理想,于是在一起。
高加林也在纠结中放弃巧珍,选择亚萍。
故事一步步走向高潮中,巧珍因为赌气嫁给了老实人马栓。
高加林很伤心,但路是他自己选择的。
峰回路转,不幸的是,高加林被揭发通过关系到县城工作有不良之风。
于是,一切又回到原点。
他离开黄亚萍,再一次回到农村。
一切似乎没变,只是那个痴心的女孩巧珍已经不属于他了。
故事就这样悲哀地画上句号。
这本书给我的冲击很大,虽然我一度感觉我是不属于那个时代的,也是不属于那个旧县城的。
但我却在书中渐渐把自己融入。
仿佛我一下是失意的高加林,一下又是痴情的刘巧珍,再一下变成了任性的黄亚萍。
人生,听起来多么华丽庄重地词语。
在路遥的这本书中,给了我们不同的诠释。
如同《致青春》中的台词“你得到一样东西的时候,就注定要失去另一样”。
生命中很多人注定无法预见。
很多人,一旦错过了,就是陌路。
就如同高加林自己选择了亚萍,放弃了巧珍,那巧珍不会傻傻的在原地等他。
每个人的青春都是珍贵的,没有谁可以蹉跎别人的青春。
给我最多感动的还是那个没读过书却有金子一般心灵的刘巧珍。
她对生活有着深深的热爱,对土地也有深深的热爱。
高加林抛弃了她,她并没有因此埋怨他。
她外表柔弱,但内心却坚强的让人佩服。
她没有放弃生活,反而转为对农村的热爱。
虽然她是赌气嫁给了马栓,但是她被迫中不甘心中也会有丝丝欣慰。
她为高加林付出了这么多,马栓也为她付出了这么多。
终究她累了,她也需要一个踏踏实实能和他过一辈子的人。
《人生》中的高加林一样,其实所有的路都是他自己选择的。
但他走的并不潇洒。
人生这条路需要我们好好的走,要记得曾经对我们好的人,不管在什么时候都不能忘了。
做事要凭自己的良心,不能被自己所处的环境所变化,保留自己最真实的一面。
在面对一系列艰难抉择的时候,好好的想清楚,不要伤害那些深深爱你的人,我们可能会失去一些机会,但是它还有可能会得到,有些人我们一旦错过了就不会再有。
月光明亮,终究冰凉。
朦胧的月光中,在我不一样的年代中我看到了不同的人生。
或许很多年之后我仍然会想起这本曾感动过我的《人生》,或许我也终将面临人生的抉择,不管人生走的是否和想象中的一样潇洒。
我始终会承担我选择的人生之路。
十二生肖读后感
观雨 那天,天气灰蒙蒙的,空气好像凝固了,透着令人窒息的沉闷感。
身体内血液的流速缓慢了,肢体不知什么时候僵硬了,心脏的跳动声清晰可闻,大脑春储存一片空白,眼睛呆滞地望着前方。
我与世界好像脱离了,吸引力好像只是一个名词对我没有实际意义。
良久一声“轰隆”巨响又将我拉回现实,原来是下雨了。
雨“哗啦啦”地下,落在水泥板上溅起一朵朵水花仿佛水泥板的坚硬与寸草不生已不能阻挡和花朵一样美丽的水花。
水泥板上春意盎然,因为水花早已绽放
水花落在郁郁葱葱的大树上,修剪已久的小风景树上,生命力旺盛的小草上,娇嫩的花朵上不觉间这些植物已焕然一新。
如果这雨洗涮的不仅是大地还有人们的心灵那该多好。
雨不久后停歇了。
在注视那一片带着雨珠的嫩叶,一股清新的绿意在心底荡漾
经过雨水洗涮的大地透着清、纯、绿我爱着清、纯、绿,我希望每个人的心也能如此清、纯、绿,虽然现在的人心不可能在如此,但我希望人们请在下雨时停下您那为生活奔波的脚步,驻足观赏那雨让您的世界放空,压力为零,呼吸放慢享受这心灵的片刻安宁。
雨又下了。
现在对我要享受做一个孩子的快乐单纯和傻傻的希望。
幻想成长系列一一交换记忆三百字以上读后感怎么写
1、古诗,一般都不,寥寥数语,短短几句。
可古诗的却是无。
我是古诗的迷恋者,时常会在古诗的世界里迷失自己。
在夜深人静的月光下,泡上一杯浓浓的香茗,放松一整天忙碌的心境,慢慢沉浸入古诗的世界里,你会因“飞流直下三千尺,疑是银河落九天”的豪放而忘形,因“思悠悠,恨悠悠,恨到归时方始休。
月明人倚楼”的婉约而惆怅,因“野营万里无城郭,雨雪纷纷连大漠”的边塞而凄楚,因“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的田园而舒怀。
古诗,是一种意境。
豪则我有可盖乎世,放则物无可羁乎我。
柔则终日魂牵梦绕,缠则难越方寸心田。
“明月出天山,苍茫云海间。
长风几万里,吹度玉门关。
” 站在空旷如雪的天山之巅,眺望着那漂浮在云海中若隐若现的明月,耳边惟有剌剌作响、直刺几万里之外玉门关的长风,在这大气磅礴、雄浑辽阔的意境中,怎不叫人充满顶天立地的万丈豪情、挥洒指点江山的磅礴气概。
“落花人独立,微雨燕双飞。
”失恋之人,在落花微雨之时目睹双飞燕的相亲相爱,那种触景生情的眷恋,那种柔情似水的回味,那种黯然忧郁的无奈,那种顾影自怜的伤感,让人欲哭无泪,欲挣无力,欲罢不能,欲语还休
个中滋味,犹如手中浓浓的绿茶,苦涩甘甜,足够一生慢慢地咀嚼品味。
古诗,是一种凝固的画。
“空山新雨后,天气晚来秋。
明月松间照,清泉石上流。
”寥寥四句,就把秋天雨后的深山及山中的松树、泉水、石溪在月光下的景致刻画得栩栩如生,活脱脱的一幅山水画。
而“江流天地外,山色有无中。
”就更是中国古代画家笔下绝好的水墨大写意素材了。
再有“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
”中那直上九霄的孤烟和长河那头即将西沉的圆圆落日,把大漠的空旷萧条和旅人内心的寂寞悲凉表露无遗,我想只有西洋的油画技巧和丰富的色彩才能更充分地把这种意境描绘出来吧
古诗,不长,却蕴藏着广袤的世界、丰富的联想和无穷的意境。
在古诗的世界里,忽而气势磅礴、雄浑激荡;忽而柔和细腻、委婉缠绵;忽而萧瑟苍凉、孤独寂寞;忽而忘情阡陌,韵味悠长。
严肃与诙谐,生动与质朴,含蓄与明了,委婉与豪爽,直让人几经磐涅,荡气回肠。
古诗的魅力已深深的扎根在我的心里,我甘愿放纵自己,在古诗的世界里沉沦、迷失、不可自拔……。
2、开学伊始,教语文的葛老师突然在课堂上为我们背诵了一首马致远的《天净沙》:“枯藤老树昏鸦,小桥流水人家,古道西风瘦马,夕阳西下,断肠人在天涯。
”葛老师的普通话十分标准,浑厚的男中音听起来很悦耳。
但惭愧的是,我傻傻地张着嘴,不知所云。
也许很多同学跟我有同感,大家面面相觑,似乎都有点犯傻。
直到葛老师转身在黑板上板书,教室里才有了一些轻微的、像是激动又像是醒悟般的惊叹声,如湿润的雨点在空中飞扬。
我没有出声,心里惊讶极了。
真的,那么简单明白的一些词,竟组成了一幅流动着的,浸透了苍凉之感的图画,那么忧伤,那么惆怅,然而却又是……那么美
升入初二以后,语文老师换了。
新的语文老师也姓葛。
端丽的板书和每次作文后对我的评语都让我的心里充满阳光。
他上课时声情并茂,经常给我们讲授一些课文之外的古典诗词。
甚至还有格律诗的音韵,平仄之类的诗词知识。
这些都无须考试,可我把它们背得比应考的英语单词还要滚瓜烂熟。
我以为背熟就能写了,写真正的律诗。
然而,哪晓得一提起笔来,我就晕头转向了。
根本写不出一首像样的格律诗。
见我学得认真,葛老师又开导我说,熟读唐诗三百首,不会作诗也会吟。
至于那些格律之类,知道就可以了,不必拘泥,真正才华横溢的大诗人,他的诗不是做出来的,而是从他心底流出来的,比如李白……葛老师特别推崇李白,于是理所当然地,我也爱上了李白。
我尤其迷恋李白之死———为了捞取落在水里的月亮。
我想我将来要是当上了诗人,至少也得为摘取天上的星星而死。
为了我的李白之梦,我攒下零花钱买了一些诗词选本,如《唐诗一百首》、《宋词一百首》之类,一首一首挨着背。
就跟九十年代的少女戴着耳机学阿妹的歌似的。
所不同的是我永远也学不会。
葛老师说的“不会作诗也会吟”的境界总是到达不了。
但古典诗词由此为我打开了一个新的世界。
这世界远离周围的“阶级斗争”氛围,远离我少女时代的种种烦恼。
我读着、背着,惊讶那些通晓明白的字句间,竟有如此美景、如此浓情、如此深沉的思想和哲理……我们几千字几万字讲不明白的东西,古人几十个字就讲透了,而且还押韵,还朗朗上口。
难怪它们能经受千百年的时间淘洗,而一代一代的孩子就背着这些诗长大。
我们死了,可是诗词还活着。
我想,它们要活到什么时候呢
也许要到太阳毁灭,地球不再转动为止。
作为一个中国人,这是多么骄傲的事啊
但是“文化大革命”开始了。
那时我已考入本校高中,喜欢李白的葛老师也不再教我们了。
因为在课堂上宣扬“封资修”,葛老师被戴着红袖章的学生揪出来,站在操场上的太阳底下弯着腰低着头接受批斗,还要唱:“我是牛鬼蛇神,我是人民的罪人……”唱得满头大汗淋漓。
我远远望着,欲哭无泪,真想冲上去救他,但是没这个勇气。
批斗会结束之后,我悄悄跟在他后面走出了校门。
我看见他把胸前的牌子取下来,但是不敢扔掉,就把牌子夹在胳肢窝下,低着头朝前走去。
他在一家食品店门口停下,买了一杯冷饮,他显然渴极了,倚着柜台,大口喝着,他的腋下依然挟着那块牌子。
热泪从我的眼里夺眶而出,我想不顾一切地走到他跟前,对他说:“葛老师,您不是罪人,您是我的好老师,永远永远是我最好的老师。
”但是就在这时,几个戴着红袖章的同学从马路对面走过来了。
我下意识地一低头,赶紧走开。
以后我自己也踏上了艰难的人生之路,但是每当我有余暇的空隙,回想起这一幕时,我的心里总是怀着深深的歉疚。
再见葛老师,已是十年以后了。
我在21路电车上与他不期而遇。
我激动地喊他,而他也像对待一个大人般与我握手——事实上此时我已经长大,经历了下乡上山,并回城工作了。
我很想把我那时未曾说出口的话告诉他,但沧海桑田,我已不知从何说起。
他似乎也有许多话要说,可在拥挤的车辆中又无法畅谈。
分手以后不久,我突然收到了他给我的一封信,在信中他赞美我的心地善良,脸上总是带着腼腆的微笑,还特别提到“文革”,说我在“文革”中没有造过反,没有批过老师,说他为有我这样的学生而感到欣慰和骄傲。
热浪再一次在我心头涌动:老师,我的葛老师,你给了我那么多,可是我能给你什么呢
也许我不失善良,但我又很怯懦,我竟不曾在你最干渴的时候为你送一杯水,在最艰难的时刻对你说一句话。
于是我抑制不住自己的感情,也不管诗词的格律什么的,竟挥笔写了一首古体诗,但诗一写完,反复阅读,又怕被通晓古代诗词的老师看出破绽,迟迟不敢寄出。
一直等到自己出版了第一部长篇小说,我才恭恭敬敬地签上了名,恭恭敬敬地寄给了葛老师。
以后,生活迫使我离开繁华的市区,来到郊区写作,我与葛老师也失去了联系。
但在风雨中的泥泞路上,在夜深时的孤寂灯光中,我常会想起葛老师,想起他讲课时激动的样子、夸张的手势,想起他提问时期待的目光。
如今我已到知天命之年,可葛老师在我的心中依然年轻,就像一首永远充满生命力的古体诗。
而我当时写给葛老师的那首诗,也一直珍藏在我的笔记本上。
优美名家散文600字5篇
《春风》老舍 济南与青岛是多么不相同的地方呢
一个设若比作穿肥袖马褂的老先生,那一个便应当是摩登的少女。
可是这两处不无相似之点。
拿气候说吧,济南的夏天可以热死人,而青岛是有名的避暑所在;冬天,济南也比青岛冷。
但是,两地的春秋颇有点相同。
济南到春天多风,青岛也是这样;济南的秋天是长而晴美,青岛亦然。
对于秋天,我不知应爱哪里的:济南的秋是在山上,青岛的是海边。
济南是抱在小山里的;到了秋天,小山上的草色在黄绿之间,松是绿的,别的树叶差不多都是红与黄的。
就是那没树木的山上,也增多了颜色--日影、草色、石层,三者能配合出种种的条纹,种种的影色。
配上那光暖的蓝空,我觉到一种舒适安全,只想在山坡上似睡非睡的躺着,躺到永远。
青岛的山--虽然怪秀美--不能与海相抗,秋海的波还是春样的绿,可是被清凉的蓝空给开拓出老远,平日看不见的小岛清楚的点在帆外。
这远到天边的绿水使我不愿思想而不得不思想;一种无目的的思虑,要思虑而心中反倒空虚了些。
济南的秋给我安全之感,青岛的秋引起我甜美的悲哀。
我不知应当爱哪个。
两地的春可都被风给吹毁了。
所谓春风,似乎应当温柔,轻吻着柳枝,微微吹皱了水面,偷偷的传送花香,同情的轻轻掀起禽鸟的羽毛。
济南与青岛的春风都太粗猛。
济南的风每每在丁香海棠开花的时候把天刮黄,什么也看不见,连花都埋在黄暗中,青岛的风少一些沙土,可是狡猾,在已很暖的时节忽然来一阵或一天的冷风,把一切都送回冬天去,棉衣不敢脱,花儿不敢开,海边翻着愁浪。
两地的风都有时候整天整夜的刮。
春夜的微风送来雁叫,使人似乎多些希望。
整夜的大风,门响窗户动,使人不英雄的把头埋在被子里;即使无害,也似乎不应该如此。
对于我,特别觉得难堪。
我生在北方,听惯了风,可也最怕风。
听是听惯了,因为听惯才知道那个难受劲儿。
它老使我坐卧不安,心中游游摸摸的,干什么不好,不干什么也不好。
它常常打断我的希望:听见风响,我懒得出门,觉得寒冷,心中渺茫。
春天仿佛应当有生气,应当有花草,这样的野风几乎是不可原谅的
我倒不是个弱不禁风的人,虽然身体不很足壮。
我能受苦,只是受不住风。
别种的苦处,多少是在一个地方,多少有个原因,多少可以设法减除;对风是干没办法。
总不在一个地方,到处随时使我的脑子晃动,像怒海上的船。
它使我说不出为什么苦痛,而且没法子避免。
它自由的刮,我死受着苦。
我不能和风去讲理或吵架。
单单在春天刮这样的风
可是跟谁讲理去呢
苏杭的春天应当没有这不得人心的风吧
我不准知道,而希望如此。
好有个地方去“避风”呀
老舍【林海】 我总以为大兴安岭奇峰怪石,高不可攀。
这回有机会看到它,并且走进原始森林,脚踩在积得几尺厚的松针上,手摸到那些古木,才证实这个悦耳的名字是那样亲切与舒服。
大兴安岭这个“岭”字,跟秦岭的“岭”可大不一样。
这里的岭的确很多,横着的,顺着的,高点儿的,矮点儿的,长点儿的,短点儿的,可是没有一条使人想起“云横秦岭”那种险句。
多少条岭啊,在疾驶的火车上看了几个钟头,既看不完,也看不厌。
每条岭都是那么温柔,自山脚至岭顶长满了珍贵的树木,谁也不孤峰突起,盛气凌人。
目之所及,哪里都是绿的。
的确是林海,群岭起伏的林海的波浪。
多少种绿颜色呀:深的,浅的,明的,暗的,绿得难以形容。
恐怕只有画家才能描出这么多的绿颜色来呢
兴安岭上千般宝,第一应夸落叶松。
是的,这里是落叶松的海洋。
看,海边上不是还泛着白色的浪花吗
那是些俏丽的白桦的银裙,不是像海边的浪花吗
两山之间往往流动着清可见底的小河。
河岸上有多少野花呀。
我是爱花的人,到这里我却叫不出那些花的名儿来。
兴安岭多么会打扮自己呀:青松作衫,白桦为裙,还穿着绣花鞋。
连树与树之间的空隙也不缺乏彩:松影下开着各种小花,招来各色的小蝴蝶—它们很亲热地落在客人身上。
花丛里还隐藏着珊瑚珠似的小红豆。
兴安岭中酒厂所造的红豆酒,就是用这些小野果酿成的,味道很好。
看到数不尽的青松白桦,谁能不学向四面八方望一望呢
有多少省市用过这里的木材呀,大至矿井、铁路,小至椽柱、桌椅。
千山一碧,万古常青,恰好与广厦、良材联系在一起。
所以,兴安岭越看越可爱
它的美丽与建设结为一体,美得并不空洞。
叫人心中感到亲切、舒服。
及至看到了林场,这种亲切之感更加深厚了。
我们伐木取材,也造林护苗,一手砍一手载。
我们不仅取宝,也作科学研究,使林海不但能够万古常青,而且可以综合利用。
山林中已经有不少的市镇,给兴安岭添上了新的景色,添上了愉快的劳动歌声。
人与山的关系日益密切,怎能不使我们感到亲切、舒服呢
我不晓得当初为什么管它叫兴安岭,由今天看来,它的确有兴国安邦的意义。
背影 朱自清 我与父亲不相见已二年余了,我最不能忘记的是他的背影。
那年冬天,祖母死了,父亲的差使也交卸了,正是祸不单行的日子。
我从北京到徐州,打算跟着父亲奔丧回家。
到徐州见着父亲,看见满院狼藉的东西,又想起祖母,不禁簌簌地流下眼泪。
父亲说:“事已如此,不必难过,好在天无绝人之路
” 回家变卖典质,父亲还了亏空;又借钱办了丧事。
这些日子,家中光景很是惨淡,一半为了丧事,一半为了父亲赋闲。
丧事完毕,父亲要到南京谋事,我也要回北京念书,我们便同行。
到南京时,有朋友约去游逛,勾留了一日;第二日上午便须渡江到浦口,下午上车北去。
父亲因为事忙,本已说定不送我,叫旅馆里一个熟识的茶房陪我同去。
他再三嘱咐茶房,甚是仔细。
但他终于不放心,怕茶房不妥帖;颇踌躇了一会。
其实我那年已二十岁,北京已来往过两三次,是没有什么要紧的了。
他踌躇了一会,终于决定还是自己送我去。
我两三劝他不必去;他只说,“不要紧,他们去不好
” 我们过了江,进了车站。
我买票,他忙着照看行李。
行李太多了,得向脚夫行些小费才可过去。
他便又忙着和他们讲价钱。
我那时真是聪明过分,总觉他说话不大漂亮,非自己插嘴不可,但他终于讲定了价钱;就送我上车。
他给我拣定了靠车门的一张椅子;我将他给我做的紫毛大衣铺好坐位。
他嘱我路上小心,夜里警醒些,不要受凉。
又嘱托茶房好好照应我。
我心里暗笑他的迂;他们只认得钱,托他们只是白托
而且我这样大年纪的人,难道还不能料理自己么
唉,我现在想想,那时真是太聪明了
我说道,“爸爸,你走吧。
”他望车外看了看说:“我买几个橘子去。
你就在此地,不要走动。
”我看那边月台的栅栏外有几个卖东西的等着顾客。
走到那边月台,须穿过铁道,须跳下去又爬上去。
父亲是一个胖子,走过去自然要费事些。
我本来要去的,他不肯,只好让他去。
我看见他戴着黑布小帽,穿着黑布大马褂,深青布棉袍,蹒跚地走到铁道边,慢慢探身下去,尚不大难。
可是他穿过铁道,要爬上那边月台,就不容易了。
他用两手攀着上面,两脚再向上缩;他肥胖的身子向左微倾,显出努力的样子。
这时我看见他的背影,我的泪很快地流下来了。
我赶紧拭干了泪。
怕他看见,也怕别人看见。
我再向外看时,他已抱了朱红的橘子往回走了。
过铁道时,他先将橘子散放在地上,自己慢慢爬下,再抱起橘子走。
到这边时,我赶紧去搀他。
他和我走到车上,将橘子一股脑儿放在我的皮大衣上。
于是扑扑衣上的泥土,心里很轻松似的。
过一会说:“我走了,到那边来信
”我望着他走出去。
他走了几步,回过头看见我,说:“进去吧,里边没人。
”等他的背影混入来来往往的人里,再找不着了,我便进来坐下,我的眼泪又来了。
近几年来,父亲和我都是东奔西走,家中光景是一日不如一日。
他少年出外谋生,独力支持,做了许多大事。
哪知老境却如此颓唐
他触目伤怀,自然情不能自已。
情郁于中,自然要发之于外;家庭琐屑便往往触他之怒。
他待我渐渐不同往日。
但最近两年的不见,他终于忘却我的不好,只是惦记着我,惦记着我的儿子。
我北来后,他写了一信给我,信中说道:“我身体平安,惟膀子疼痛厉害,举箸提笔,诸多不便,大约大去之期不远矣。
”我读到此处,在晶莹的泪光中,又看见那肥胖的、青布棉袍黑布马褂的背影。
唉
我不知何时再能与他相见
《花拆》 张晓风 散文 花蕾是蛹,是一种未经展示未经破坏的浓缩的美。
花蕾是正月的灯谜,未猜中前可以有一千个谜底。
花蕾是胎儿,似乎浑淹无知,却有时喜欢用强烈的胎动来证实自己。
花的美在于它的无中生有,在于它的穷通变化。
有时,一夜之间,花拆了,有时,半个上午,花胖了,花的美不全在色、香,在于那份不可思议。
我喜欢慎重其事地坐着昙花开放,其实昙花并不是太好看的一种花,它的美在于它的仙人掌的身世的给人的沙漠联想,以及它猝然而逝所带给人的悼念,但昙花的拆放却是一种扎实的美,像一则爱情故事,美在过程,而不在结局。
有一种月黄色的大昙花,叫“一夜皇后”的,每颤开一分,便震出轰然一声,像绣花绷子拉紧后绣针刺入的声音,所有细致的蕊丝,顿时也就跟着一震,那景象常令人不敢久视——看久了不由得要相信花精花魄的说法。
我常在花开满前离去,花拆一停止,死亡就开始。
有一天,当我年老,无法看花拆,则我愿以一堆小小的春桑枕为收报机,听百草千花所打的电讯,知道每一夜花拆的音乐。
《病榻呓语》冰心散文 忽然一觉醒来,窗外还是沉黑的,只有一盏高悬的路灯,在远处爆发着无数刺眼的光线
我的飞扬的心灵,又落进了痛楚的躯壳。
我忽然想起老子的几句话:吾有大患,及吾有身;及吾无身,吾有何患。
这时我感觉到了躯壳给人类的痛苦。
而且人类也有精神上的痛苦:大之如国忧家难,生离死别……小之如伤春悲秋…… 宇宙内的万物,都是无情的:日月经天,江河行地,春往秋来,花开花落,都是遵循着大自然的规律。
只在世界上有了人——万物之灵的人,才会拿自己的感情,赋予在无情的万物身上
什么“感时花溅泪,恨别鸟惊心”这种句子,古今中外,不知有千千万万。
总之,只因有了有思想、有情感的人,便有了悲欢离合,便有了“战争与和平”,便有了“爱和死是永恒的主题”。
我羡慕那些没有人类的星球
我清醒了。
我从高烧中醒了过来,睁开眼看到了床边守护着我的亲人的宽慰欢喜的笑脸。
侧过头来看见了床边桌上摆着许多瓶花:玫瑰、菊花、仙客来、马蹄莲……旁边还堆着许多慰问的信……我又落进了爱和花的世界——这世界上还是有人类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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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月前本》读后感 看了小说《小月前本》后,我总觉得应该写几句读后感。
这篇小说写得太好了,简直是生活的真实写照。
故事虽然只写了农村中一个少女恋爱的经过,但情节紧凑扣人心弦。
整个故事始终紧扣主题,通过小月和才才、门门三个的关系、性格等,分别反映出三种类型的人在实际生活中、恋爱上的实况。
小月是一个有一颗善良、温柔、刚毅、不甘于人后的心的少女,然而偏偏在恋爱史上有着不平的遭遇——未婚夫才才老实不修边幅、人粗嘴笨,软弱无能,只能用自己的笨力来迎合未来的老丈人的欢心,无主见、自甘于人后,即使对现状不满,也没有改变现状的勇气,没有男子汉应有的骨气。
在女人面前显得懦弱,没有男子汉应有的风度。
门门风流潇洒,性格刚毅、有主见、不甘于现状、勇于发现,是生活中的强者,值得称赞的是爱情专一。
但在爱情上也遭到不平的对待,在恋爱史上有令人心醉,然而也有令人心悸的经过——一心爱着小月,偏偏小月与才才订了婚。
当然,小月同样爱门门,只是出于感恩之心才与才才订婚,然而使人失望的是,尽管小月作了最大的努力,希望才才成为跟门门一样有出息的人,但由于才才的性格所定,最终还是无济于事,才才还才才——典型的农民的代表。
致使在某些方面使人们误解,说他是流氓,不得不远避他乡。
造成这一误解,主要是由于才才的愚蠢造成的。
由于人们的误解,使得门门与小月的关系更加密切,最后成为事实。
这篇小说它告诉我们一个道理,作为一个青年,应该不甘于现状,要有改变现状的雄心壮志,做生活的强者。
对于自己认准的事就应该执着的去追求、去爱,哪怕是铺满荆棘。
关于《飘》,早在我读高中的时候拜读过,是我非常喜爱的一本书。
喜欢斯佳丽的勇敢坚强,喜欢瑞特的机智果断,喜欢玫兰妮的外柔内刚。
对于斯佳丽这个人物,我的感觉是矛盾的,是讨厌却又不得不敬佩她。
她是个非常有个性的人物,她一生中爱了两个男人,而她却没一个是了解的。
如果她了解阿希礼,那她就不会爱他;如果她了解瑞特,那她就不会失去他。
她一直以来是辜负瑞特的,她只是不停追寻着自己梦中的王子——阿希礼。
她只是把自己爱的特点认为阿希礼有,她只是做了一件华丽的衣服,让阿希礼穿上,而后爱上他。
而事实是,她爱的只是那件衣服。
对于她,我是不得不佩服的,佩服她的坚强,佩服她对土地的执着,佩服她能在那中环境下放下以前所受的教育下田干活,佩服她能不顾社会上的言论而开创自己的事业。
她生命有几个灵魂,一个是她的母亲。
他的母亲是一位非常能干、温柔的典型贵夫人,是她最敬佩的人。
可是,母亲为了救人而被传染伤寒,去世了。
另一个,是她十几年来最爱的人——阿希礼。
她能在逆境中站起来,有很大一部分原因就是阿希礼。
她对阿希礼是异常执着的。
还有一个,就是玫兰妮。
在一起奋斗的十几年里,玫兰妮已经成为她生命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了。
我觉得斯佳丽就像个小孩子一样,对自己想要的东西异常执着,而对自己所拥有的东西却不屑一顾。
一面在拼命让自己幸福,一面又不断地把幸福推离,把爱人推向深渊。
斯佳丽爱的是阿希礼,可是,阿希礼却不要她。
就像瑞特说的,阿希礼是个君子,只是生在了一个和他格格不入的时代。
他还是用旧世界的游戏规则生活,只会撞得一鼻子灰。
斯佳丽不了解阿希礼,所以她爱他,想尽一切办法得到他,而当她认清他时,她再也不爱他了。
斯佳丽是个矛盾体,可又有谁不是矛盾体呢
她在生命的道路上一路走来,当她面对困难时,她选择迎接,当她面对责任时,她选择担负,可当她面对爱的抉择是,起初,他选择蒙蔽自己,当她终于认清,要面对时,却已为时已晚。
而她,在无能为力时,就会告诉自己,明天是新的一天,明天一切都会好了,Tomorrow is another day。
她在整个故事中,都是个充满生气、充满斗志的人。
我最欣赏的,便是她的这句“Tomorrow is another day.”。
永远充满了希望,充满斗志,永远不会放弃,永远不会绝望。
这份精神,是最值得我学习的。
所以,每当我遇到困难、心情不佳时,我便会告诉自己:“Tomorrow is another day.”。
书中另一个使我十分佩服的女性,便是玫兰妮。
她是个外柔内刚的女性,她几乎拥有了女性所能拥有的一切美德。
正如瑞特说的,她是他所见过的少数贵夫人中的一个。
她是坚强的,她是爱国的,她用她的心爱身边所有的人。
当她丈夫打仗时,她在后方默默守侯,做她力所能及的事,当北佬打进城而她又快要临盆时,她依然镇定,当她身体虚弱而没人下地干活快要没饭吃时,她和斯佳丽一样,放下过去所受的教育和优越感,拖着虚弱的身体下地干活,当她看到斯佳丽杀了一个北佬时,她没有惊慌失措,而是帮着掩埋尸体,搜查钱财,擦拭血迹,当战争终于结束,她痛恨的北佬士兵来到她门前要求照顾而她们自己也没有过多粮食时,她还是尽她所能地帮助他们,因为她希望在远方也有一个好心的北佬女人给她正在回家的丈夫一口饭吃。
如此一位坚强的女性,却又是如此的温柔善良和善解人意。
她执着地相信斯佳丽和阿希礼,即使有人亲眼看见他们搂在一起,也执着地相信他们,保护斯佳丽。
她明知自己的身体无法再承受生育的痛苦,却执着地要再为阿希礼生个孩子,最终离开了她爱了一辈子的亲人们。
真的是太伟大了,看着玫兰妮,使我想到许许多多的中国古代女性,她们也是如此的善良,任劳任怨,相夫教子,然后默默无名地老去、死去。
整部书中,我最为喜欢的人物就是瑞特。
他勇敢、执着,他能那么深地爱着斯佳丽十几年不变。
他想保护斯佳丽,宠爱斯佳丽,照料斯佳丽,让她事事称心,而斯佳丽却拒绝了。
他说过,再永恒的爱也会有磨光的时候,而他的爱,是被斯佳丽,被阿希礼,被斯佳丽愚蠢的固执磨光的。
他的心,死了。
当他女儿离开他时,他的心,再也回不来了。
他说过,他从来没有那个耐心把剪碎的裤子缝好,再告诉自己这就和新的一样,自欺欺人罢了。
碎了就是碎了,再也回不去了,即使修好,上面仍然留有裂缝,再也不是原来那条了。
瑞特是个复杂的人,他有良好的家世,但却仍和旧时代格格不入,他有锐利的眼睛,可以在乱世找到自己的处身之道,他对国家有热情,即使他明知必败无疑,却仍在最后关头入了军。
他爱斯佳丽,但他更了解斯佳丽,所以他从不说,只是通过行动表达,而斯佳丽却从来不想去了解他。
最后,他绝望了,一次又一次的失望使他再也没有勇气再去尝试,他累了。
《飘》绝对是部值得再三品味的好书,文字优美,情节跌荡起伏、扣人心弦,虽然其中由于作者的主观因素,对于美国南北战争的评价并不客观和全面,但以文学角度来说,这绝对是一部绝世佳作,值得一看。
《飘》的爱情永不随风飘 我觉得《飘》的最大魅力在于深刻描述了男女之间因为情感的错位而产生的一种扣人心弦、揪心抓狂式的感受。
每每男女主人公一而再再而三地错过彼此的那种情景出现就特别想骂他们傻,其中最令人心里堵着的地方就是小说的结尾,一方幡然醒悟,而另一方却去意已决。
也许每个看到这里的人都会产生这样的想法:要懂得珍惜真正爱你的人。
而这恰恰最能够直抵自己对待情感的态度和状况。
每一个人都渴望爱情,你爱着一个人,你是多么的希望他\\\/她懂得珍惜,对不对
另外一个人在爱着你,他\\\/她同样也希望你懂得珍惜,难道不是吗
如果你和对方的爱出现了错位,那么作为第一种情形,你会向他\\\/她推荐,看一下《飘》,甚至还特别想把最后那个章节翻给他\\\/她看:珍惜我吧,再不珍惜,我可要走了哦 如果是第二种情形,他\\\/她就会向你推荐,看一下《Gone with the wind》,而且也是多么想把最后那个章节翻给你看。
因此,在我看来,天底下的爱情就可以归结为N个错位的情爱交流,只有真正找到彼此相爱的人的时候,才能够使得双方的位置准确而且才能奏出美妙的爱情之歌。
那么,什么才是真正的彼此相爱的人、真正值得厮守一生的人呢
并不是所有你爱的人,也并不是所有爱你的人都值得真正的珍惜并与之结合。
爱斯佳丽的人何其多啊
但是真正值得她依靠和相守的却只有瑞特一个,但她却不那么懂得珍惜,而斯佳丽一直爱着的、眷恋着的那个阿希里却并不适合她。
于是,我们遇到几乎人人都会有的困境:面对我爱的人和爱我的人,我们该怎么选择呢
有这么一句话:聪明的女人会嫁给爱她的男人,而愚蠢的女人才会嫁给她爱的男人。
在理论上,这是非常经典的判断。
而事实,在恋爱里,没有谁是聪明的,其实全都是傻瓜。
在爱情里,只有运气好的傻瓜和运气糟糕的笨蛋而已。
一个傻瓜爱上了一个笨蛋,却居然发现这个笨蛋也是爱着自己,这简直是可遇不可求的一对——笨蛋配傻瓜,当然他们是幸福的。
而在《飘》里,像瑞特这样在爱情上表现得极端聪明游刃有余的成熟男人,换一个角度看,他其实是个大笨蛋(斯佳丽就更不用说了),为了这么一个女人真心付出但是一直都没有能获得她内心多年来像对待阿希里一样的爱。
但是面对爱情,我们还能说什么呢
爱情的奥秘,只可意会不可言传。
每个人,只要你用心经营,同样会有一曲自己的爱情之歌,希望它少些哀怨和忧愁,多一些欢乐与幸福。
恢弘悲壮的南北战争都只是成了爱情故事的大背景而已,其中令人荡气回肠、哀怨曲折的爱情啊~并不会随着老南方的远去而GONE WITH THE WIND~ 前不久刚看好了<飘>,好不容易从图书馆抢来的,因为一个版本只有一套,害我老是图书馆门没开就去排队了,嘿嘿,足见还是挺不错的一本书. 总的来说么,看<飘>就好象是看电影一样,很是能吊人胃口.听说<乱事佳人>好象是根据飘改编而来,那我也要好好的补上这一空白了.想必也是直得一看的电影.在<飘>中,我记忆中似乎是好象全部的人都垮了,最后只剩思嘉了.在书中我所喜爱的人中还剩这么根独苗,还是有点安慰啊... 可是我一遍读下来就很难有兴趣再次去读第二遍了.不象是<傲慢与偏见>那样我已经读了好几遍了,两者都是以情节取胜的.何以有如此不同呐.最大的不同是前者似乎是以悲剧结束的,<傲慢于偏见>则是用大喜剧收笔的,让人总的感来还是皆大欢喜.而在<飘>中一个个鲜活的人物一个个从笔下消失,有喜欢的有不喜欢的,让人有一种渐渐冷漠的感觉.思嘉花了那么多的努力到头来还是一场空,失去了好多:青春的幻想,亲朋好友的拥抱,但最后还是保住了心灵中最后的支柱.给人的感觉好象是泰戈尔所写的:人们默默的承受着悲痛,但还是坚持着自己的事业,个人的感情如同暗流那样在我们看不到的地方默默的流淌着.当我们观察各个工作领域时,我们看见有人在做生意,有人在梨田,有人在搬运重物;而在这一切之下,死亡,悲痛与损失,就好象看不见的潜流,每天都在奔流着,___清清静静,从未被人打扰过.如果这些东西打破控制,变得表面化,那么所有这些工作都会立即停顿下来.个人的悲痛在下面奔流,上面是一条坚实的石路,职责的列车载负着人类,隆隆地响着飞驰而过,除了在指定的车站以外,不为任何人停下.也许,事业的这种残酷性,到头来竟会是对人的最冷峻的安慰.我人为这是对<飘>的最好的诠释了,塔拉,一切都是为了塔拉,到最后塔拉还是成了思嘉最后的安慰,最冷峻的安慰.书中最后的结尾还是写到思嘉终于回到往昔塔拉,寻求安慰和勇气. 我无法在写下去了,那种是不可名状的,在没有人发明那个词字之前,我选择把它埋在心底.把希望放在明天,从明天寻求安慰的思嘉,注定站到了最后,最后的孤独女英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