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普希金:我的名字。
读后感
总体地看待普希金的诗歌,其特色主要就在于情绪的热烈和真诚、语言的丰富和简洁以及形象的准确和新颖。
诗歌中的普希金,和生活中的普希金一样,始终以一种真诚的态度面对读者和世界。
无论是对情人和友人倾诉衷肠,是对历史和现实做出评说,还是对社会上和文学界的敌人进行抨击,普希金都不曾有过丝毫的遮掩和做作。
在在对“真实感情”的处理上,普希金有两点是尤为突出的:第一,是对“隐秘”之情的大胆吐露。
对某个少女一见钟情的爱慕,对自己不安分的“放荡”愿望的表达,普希金都敢于直接写在诗中。
第二,是对忧伤之情的处理。
普希金赢得了许多爱的幸福,但他也许品尝到了更多爱的愁苦,爱和爱的忧伤似乎永远是同一枚硬币的两面。
普希金一生都境遇不顺,流放中的孤独,对故去的同学和流放中的朋友的思念,对不幸命运和灾难的预感,时时穿插进他的诗作。
但是,这些体现在诗中的忧伤却焕发出一种明朗的色调,使人觉得它不再是阴暗和沉重的了。
诗人自己仿佛就是一个过滤网,就是一个转换器,使忧伤纯净了,升华为具有普遍意义和美学价值的诗歌因素。
普希金的诗歌在语言上的成就,在其同时代的诗人中是最为突出的。
一方面,普希金的诗歌语言包容进了浪漫的美文和现实的语词,传统的诗歌字眼儿和日常的生活口语,都市贵族们的惯用语和乡野民间流传的词汇,古老的教会斯拉夫语和时髦的外来词等等,表现出了极大的丰富性。
另一方面,普希金的诗歌语言又体现出了一种简洁的风格。
人们常用来总结普希金创作风格的“简朴和明晰”,在其诗歌创作上有着更为突出的体现,在这里,它首先表现为诗语的简洁。
在普希金这里,没有“多余的词”和“音节”,他在相当有限的词语空间里尽可能多地表达感情和思想,体现了高超的艺术的简洁。
纵观普希金所有的抒情诗,可见其抒情主人公的形象无论是隐在还是突出,都是一致的、鲜明的,这就是:一个富有激情和幻想的歌手,一个充满正义感和自由精神的先知。
诗歌中的普希金,还是一位出色的风景画高手,尤其是对俄国乡村和大自然的描绘,更是出神入化。
在他的笔下,高加索的群山,克里米亚的大海,皇村的花园,米哈伊洛夫斯科耶的原野,俄罗斯大自然中的清晨傍晚,春夏秋冬,道路和农舍,树木和山冈,等等一切,都生动地再现在他的诗作中。
除了上述特点外,普希金的诗歌在对话运用上的技巧、在散文和诗的结合、在诗歌情绪和诗歌结构的呼应等等方面也都极具创新意义,极具超前性质,甚至具有“现代感”。
根鸟这本书中第三章鬼谷的读后感
摘录:读根鸟有感“当一个人对一个处于逆境中的人产生扶持、援助之欲望,并实施了自己的高尚的行为之后,他的心里一定回感到有一种温热的的暖流富有炽感地流过,从而让自己的灵魂得到了净化”————曹文轩心中的大峡谷遥远而美丽,心中的女孩儿飘渺而迷人,根鸟放弃过、坚持过、体验过、享受过……他经历的一切一切由一个梦而起,小说归根是小说,充满了并不真实的幻想与浪漫。
我不可能经历到这样的事,永远不可能。
即使这是真的,我也决不会在这样急速奔跑的社会中抽出时间去追逐一个纯粹的梦,我想,谁都不会的。
我们是麻木的,天上飞着白鹰:哦……鹰啊,还是白的,挺新鲜,飞去吧,我还有事要干。
梦里有让自己砰然心动却不曾相识的人:我怎么会梦到这样的人呢?他谁啊…算了,不想了..累死。
脑子中出现美丽的大峡谷:嗬,景真是不错,这会是哪呢?人做的梦还真是奇怪啊…………有谁想过去追逐它们呢?那么,作者曹文轩究竟写这篇纯美的小说干什么呢……我想,他要说的一个是信念,一个是情感。
根鸟的信念是一次次丢了又拣回来的。
他一直在追,但是现实又经常羁绊他的脚步。
摔倒时他无比的狼狈,如同一个醉汉醉倒在街上,拿着酒瓶狞笑着唱着自己也听不出调的歌,样子恶心而难以理解,冰冷而无比孤独。
当他又找到信心向前进时,他那放光的眼睛俊朗而坚定不移,但又迷茫而忧虑不堪。
到达目的地的时候,拿起镜子照自己的脸,经历了这么多,自己变了么?于是笑着对镜子里的自己说:变了,我变得淡定了。
因为一切的困苦都会让人变的更成熟。
这也许就是一个人抱着信念行路时所要经历的吧:摔倒决不能就地躺下,要撑着地,站起来。
根鸟是个逐渐走向成熟的青少年,这时的他像我们一样,感情丰富,容易爱,希望爱,追求爱。
当他面对喜欢的女孩的时候眼神中透着可爱的羞涩,想看身边的她却不敢转头,当女孩子接受他时又怀着诚挚的心与女孩在一起。
这感情,实在明亮,实在纯洁,但,实在难寻。
当根鸟离她远行,独自面对生活时,他总会回忆起她,回忆起那份感情,即使在黑夜里,在寒冷中,嘴角也会泛起甜甜的笑,笑里有思念,有幸福,也有分离的
《朝花夕拾》读后感,这篇读后感的名字要改成《我的天空》 急急急急急
我的天空 我喜欢的中国作家,除去朱自清、三毛,就是鲁迅先生了。
这本书当年出版时拟订的名字是《旧事重提》,想来是鲁迅先生嫌题目太直白,便改成了《朝花夕拾》,在此书中,当然也有鲁迅先生一贯的讽刺辛辣,但更多的,却是一种老年人回忆往事时的脉脉温情。
书中的十则故事,给我印象最深刻的是《藤野先生》,这故事,当时,中国在邻邦日本的心中的确是一个弱国,可是,当我看到《藤野先生》中的那一段话,便没有来由地心痛起来——“中国是弱国,所以中国人自然是低能儿……” 让我想起在郁达夫先生的《沉沦》中,那个在心中默默呼唤着“祖国啊,你怎么不快点强大起来,你的儿女在这里受苦那
”的留日少年。
这种国人,希望祖国强大而不去努力,只是无助地祈祷,让人不仅怜悯他。
但是那些看着自己的同胞在影片里被杀头,而且还与日本人一同欢呼的国人,那种骨子里的麻木不仁,不仅可怜,而且,可恨
但是,日本人,也不是全部都不知道“尊重”二字为何意,作者在此则中更着力描写的,是藤野先生严谨的教学作风,对作者真诚的关怀,还有,对于中国,对于“人”的热爱。
作品的字里行间,无不洋溢着作者对这位恩师的赞扬与牵挂。
藤野先生对鲁迅的耐心辅导,是希望将日本精湛的医学技术传入中国,为中国的人们治疗身体上的疾病(事实上,鲁迅先生留日学医的目的,也是如此),在此,藤野先生将医术还原到了它本来面目——为着所有人的健康而学医,而不是以自己个人的利益为目标,着实可敬
在文章的末尾,鲁迅先生写他至今,仍然被藤野先生的影子鞭策着不断地“写为‘正人君子’所厌恶的文字”,又一次表达了作者对藤野先生的怀念和敬佩。
其次,《朝花夕拾》中的《二十四孝图》,也在我心中留下了深深的烙印。
原本培养孩子孝心的《二十四孝图》,竟然在孩子心中留下可怕的阴影,使其觉得“白发的祖母,是和我不两立的人”
呜呼,封建礼教毒害少年,何其之深
《二十四孝图》,和《风筝》(《呐喊》鲁迅)所想表达的实际大同小异,这可以说是旧中国教育制度上的欠缺,但是,这难道不是中国的弱点所在吗
鲁迅先生,是我们“民族的脊梁”,以笔作枪,字字掷地有声,这本《朝花夕拾》虽是回忆性的散文集子,但丝毫不改其风貌,对于作品中所指出的旧中国的弊端,我看过后犹触目惊心,一面庆幸自己出生在了祖国富强的年代,一面又下定决心,尽我所能不让悲剧重演。
在过往的日子里,我们伟大的祖国,有着太多屈辱的历史,而如今,在祖国繁荣富强的今天,身为未来栋梁的我们,怎能不为了中国而去努力呢
从《朝花夕拾》中,我惊见自己的影子,那么单薄,那么坚定的影子
鲁迅先生,中国正在崛起
我的天空 这本书是鲁迅先生晚年的作品,而这部散文集中所写的,又全是先生幼年时期的事情。
幼年的事情到了晚年再去回想,犹如清晨开放的鲜花到傍晚去摘取,虽然失去了盛开时的艳丽和芬芳,但夕阳的映照却使它平添了一种风韵,而那若有若无的清香则更令人浮想联翩、回味无穷。
《朝花夕拾》原本叫做“旧事重提”,收录了鲁迅先生记述他童年和青年生活片段的10篇文章。
在《朝花夕拾》中,鲁迅大量使用了对比和讽刺的手法。
如在《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中,鲁迅首先使用了许多鲜亮的文字记叙在百草园无忧无虑的生活,接着再写道“我”不得不告别百草园去三味书屋上学。
前面写的百草园很好地反衬了后来在三味书屋读书的乏味生活,体现了鲁迅对旧社会私塾的不满。
在《藤野先生》中,鲁迅日本的医学导师藤野先生是一位穿着不拘小节的人,“这藤野先生,据说是穿衣服太模糊了,有时竟会忘记带领结;冬天是一件旧外套,寒颤颤的……”。
但藤野先生对工作是极其认真的,他把“我”的讲义都用红笔添改过了;血管移了一点位置也要指出。
这个对比手法,较好地写出了藤野先生的高贵品质,写出了鲁迅对他的景仰。
另外,藤野先生对中国留学生孜孜不倦的教诲及对学生的一视同仁,这与日本学生对中国学生的轻蔑态度形成了鲜明的对比,体现出藤野先生是个真正的君子。
《朝花夕拾》用平实的语言,鲜活的人物形象,丰富而有内涵的童年故事,抨击了囚禁人的旧社会,体现了鲁迅先生要求“人的解放”的愿望。
虽然在鲁迅的童年中有一些不愉快的事情,但不时从字里行间中透露出来的那份天真烂漫的感情,让人眼前不由出现了一幅幅令人神往的自然画。
读鲁迅先生这些对童年回忆的散文,正如读着发自鲁迅先生心底的那份热爱自然,向往自由的童真童趣。
我仿佛看到了幼年的鲁迅,趁大人不注意,钻进了百草园,他与昆虫为伴,有采摘野花野果。
在三味书屋,虽然有寿镜吾先生的严厉教诲,却仍耐不过学生们心中的孩子气。
一切感受都是那么天真烂漫,令人回味,也许就引起了我心中的共鸣吧,因此我才会那样喜爱,尤其是作者以一个孩子的眼光看世界,读起来让人感到异常的亲切,充满激情。
小时候,爷爷、奶奶、爸爸、妈妈和我住在一起,那时我时常和楼道里的一些小伙伴们一起玩耍,一起嬉戏,每次都玩的很开心,以至于每次都忘了时间的匆匆流去,每次都要大人在窗口大喊一声才会依依不舍的结束游戏回家。
每逢佳节,吃完团圆饭,我们又会聚集在那一片属于我们自己的空地上,点燃我们早就准备好的小烟花,在火光中,尽情的奔跑着,欢笑着,舞蹈着,体验着前所未有的快乐。
如今,我搬了新家,不在出门和其他伙伴们嬉戏了,而是不停的为学业操劳。
每封佳节,也不在出去和伙伴们一起放烟花了,而是站在窗口凝视着那些在漆黑的天空中绽放的五彩缤纷的“鲜花”,独自享受着…… 童年已渐渐遥远,留下的只是些散琐的记忆,倒不如细读一下《朝花夕拾》,体会一下那个不同年代的童年之梦,和鲁迅一起热爱自然,向往自由
你的名字只剩下蓝读后感怎么写,三年级
“一在原野上跑,树根叫住了他。
”一个树根,一个树根叫住了一只奔跑,为什么是一个树根呢
它叫住鹿有什么事
只一句话,引发好奇,目光随文字移动走入童话中。
这是王宜振的作品集《你的名字只剩下蓝》的首篇童话《鹿树》的开篇。
这本作品集是童话和童诗的合集,19篇童话,38首童诗。
编辑用心,目录简单明朗,六小辑每辑以其中一篇作品标题为名,一篇童话隔两首童诗,并以红色字体标明童话,层次分明,清新。
王宜振老师以儿童诗闻名,被评论家誉为“中国儿童诗第三座艺术高峰”,他自称“诗痴”,诗是他的文学之本。
却不曾想,他的童话也是那样有声有色,想象奇特。
追本溯源,王老师的童话中跳跃着诗的影子,诗的节奏。
“是那个老巫婆给我施了魔法,我才变得又矮又小……是那个老巫婆给我施了魔法, 我就变成一棵会开花的树啦……是那个老巫婆给我施了魔法,我就变成一棵会走路的树啦”,层层递进的反复中吟唱着诗意,讲述着有趣的童话故事。
读此书,感觉王宜振老师的童话如诗,诗如童话。
童话里有诗样的节奏,诗样的反复;诗里有童话般的想象,童话一样的奇思。
童话中穿插着童谣、诗歌,奇特的想象引人入胜,潜移默化的教育意义值得你一品再品。
“小风铃‘叮零叮零’地响着,那响声吓走了风,吓走了雪……小风铃‘叮零叮零’地响着,那响声唤来了暖暖的太阳,融化了厚厚的积雪……小风铃‘叮零叮零’地响着,那响声呼唤草芽儿钻出了泥土,呼唤树芽儿拱出了树皮……”这诗意的语言在《呼唤春天的小风铃》这篇童话里叮零叮零响,唤来了一个春天,一个温暖可人充满爱的春天。
盲婆婆的耳朵里“听到了风筝飞上蓝天的声音,听到风筝同蓝天接吻的声音,那声音好轻好轻,那声音好甜好甜……”盲婆婆听到了春天的声音,闻到了春天的味道,最终还看到了春天的色彩。
美好又温暖的童话,浸泡着诗意的童话,读着,像走在花丛中,花香弥漫。
鼻子、耳朵等器官因为主人不讲卫生,逃走了;池塘里的鱼被钓光了,太阳变成一条小金鱼来和唯一的一条小灰鱼作伴,可最后小灰鱼也被钓走了。
太阳这条小金鱼不愿再变回太阳,睡在池塘里,闪闪的红光,引来了钓杆,太阳被钓起,人们重新感受到光明;天上出现了十一个月亮,还有一个方月亮,这竟然与红谷米……《喜欢逃走的器官》、《钓太阳》、《红谷米》运用出入意料的想象,千回百转的情节牵引,让你从中领悟其中的大道理。
三个泉眼都不再喷涌,蛤蟆背着小录音机寻找鸟儿的歌声,可是大榕树变成了树墩,仙鸟无处找寻。
峰回路转,树墩上年轮一圈又一圈,像个大唱片,小录音机里录下唱片里的歌,歌声播放,泉眼复涌。
《仙鸟留下的歌》是听不够的;《古怪的琴声》意境优美,琴声穿越进空,婉转了时光;幸福的红纽扣,助人为乐的红纽扣,《兜肚上的红纽扣》童真、童趣中满溢着爱;麦苗、小麦、麦粒、麦杆、面包、纸,一个成长变化的过程,一只小蟋蟀不离不弃的倾情陪伴,最终成为童话作家一篇耐读的童话,《小蟋蟀的歌》循环往复着生命的成长;而那个很少与外界接触,便有了许多猜测的鲜花婆婆,是善是恶谁也说不清,可勇敢的孩子却敲开了她的门,感受到了她的热情;《大灰狼的热线电话》、《小狼蓝肚肚》打破传统思维定式,改变偏激的思想,认可与接纳新的改变,童话中把狼改邪归正的渴望描写得生动活泼。
王老师的童话啊,每篇读来都让人爱不释手,心意暖暖,感受独特的审美情趣。
童话具有现实性,爱写诗的王宜振老师把童话赋予诗意的同时,将对生命的思索,对现实的思考,悲天悯人的情怀都融进了他的诗意童话,可让你品味良久。
童话如此精彩,童诗更胜一筹。
《你的名字只剩下蓝》,蓝得深远,蓝得静谧,蓝得沉着。
蓝中透着淡淡的绿,绿里飞着轻盈的想象。
云彩在养雨点,树想远行,春天是大还是小,大太阳有座小房子,你穿着群星闪耀的天空,月亮是一首朦胧的小诗,我在诗里养了一只老虎……诗赛童话。
王宜振老师的童诗里飞跃着小小的童话故事,奇妙无穷的想象带你驰骋童话般的诗意世界。
“我在吟诵他的诗篇时,常常被那些绝妙的喻体——想象的结晶——所惊讶,所陶醉。
”,“诵读着这样的句子,也就诵读着生命和创造的韵味,一种踏实,一种尊严,一种执著,一种执火前行而不惜焚毁的神圣。
”对于王宜振老师的童诗,陈忠实先生的这篇后记《你的句子已灿灿发亮》,已详实、真切且厚重地表明了王宜振在童诗方面的独特与成就。
细品这本童话与童诗的合集,发现王宜振老师的诗与童话里住着“树”。
想远行,想飞翔,长翅膀的树;想改变,有梦想的树;年轮里转动着唱片,会唱歌的树墩以及会奔跑的鹿树。
树是一棵心情树,树也有树的苦恼,一只鸟和一棵树有故事,老橡树悠长有爱的故事,面包树神奇生长的故事等等,说不完,说不尽的树的童话,树的诗。
“我的感慨和感动在于一个人一生都在与孩子对话,都在感受着儿童心灵的妙音,都在专注地与那一双双天真烂漫纯洁无瑕的童稚的眼睛对视和交流,聆听如竹笋拔节般活泼泼的生命旋律,这样的作家活到百岁,心灵也是一片童稚的纯净与鲜嫩。
”正如陈忠实先生所言,王宜振老师正是这样一棵有着童心,枝繁叶茂、生机盎然的大树,年轮的唱片里转动着童稚的纯净与鲜嫩,他用这份纯净与鲜嫩讲述着大树的故事,引导、关爱着正在成长的小树,将一片浓绿与赤诚,用真、善、美童话般的诗意传播着,撑起一片爱的浓荫。
《请以你的名字呼唤我》为什么评分那么高
这是一本记载着孩子成长中的点点滴滴的小说,幽默、风趣、感人是这部小说的鲜明特点。
书中的主人公是个女孩,名为丽莎。
她所居住的村庄是一个很小的村庄——吵闹村。
这里只有三户人家,六个孩子。
这里是一个快乐的地方,生活在这个地方的每个孩子都幸福无比,他们时时都能感受到无穷的乐趣。
在学校,善解人意的老师、友好的同学给他们了宽松的环境;在家里,父母的关爱给了他们自由的空间。
他们的恶作剧让我们开怀大笑;他们的那冒险的精神使我们提心吊胆;他们助人为乐时让我们拍手叫好;他们遇难时我为他们担忧;他们调皮时我又哭笑不得。
他们可以无忧无虑的游戏,肆无忌惮的吵闹。
在游戏和吵闹中,他们学会了乐观、自信、关爱别人……
酒婆读后感50字
记得很久以前,看过一篇小小说,文章的名字叫做《酒婆》,虽然时间久远,但是直到今天,还是偶尔回想起来,慢慢回味,细细回想,总有些捉不到的想法,在脑海里徘徊,挥之不去。
今天再一次温习了一下这篇文章,《酒婆》,选自《俗世奇人》,是该书19篇作品中的一篇文章的篇名。
该书作者是冯骥才。
文章的字数不多,却勾勒出了形象鲜明地勾画出了人物形象,既有外形,又有内心,人物形象饱满。
闭上眼,依稀看到一个洒脱喝酒的老婆婆浮现在了眼前,一仰脖,酒入喉咙,动作干净利落,离开酒馆,就开始步履蹒跚,在街路上画天书,却在十字路口猛然醒酒,安安稳稳的度过路口,直到有一天她迷迷糊糊的走上了十字路口,从此世间再无酒婆,对此,酒馆老板,不免困惑:酒婆出事那日,不正是自己不往酒里掺假的那天吗
原来祸根竟在自己身上他便别扭开了,心想这人间的道理真是说不清道不明了。
到底骗人不对,还是诚实不对
不然为嘛几十年拿假酒骗人,却相安无事,都喝得挺美,可一旦认真起来反倒毁了
读过之后,说不清道不明的想法,喜笑怒骂皆文章,小故事,大道理,寓说教于故事中,生活中极普通的小事,在大师笔小成为如此妙文,厉害,真是厉害。
这篇原著是篇现实主义作品,对理解的角度来说,可以很直接的感受到小说的主题思想。
经过改编,影片的主题确定下来,是通过讲酒婆之死讲“假”“骗”文化的深重 ,揭露了一种社会性的习惯虚假,这使人们反而无从适应“真实” 。
从前老板在卖假酒时,人们都是心知肚明的,但是却没有一个人说出来,反而,首善街上的人们都是欣赏“酒婆”醉酒的“好手”。
他们习惯了这样的欺骗,当人与人生活在虚伪的世界里,他们变得麻木。
害死酒婆的罪魁祸首,便是那人与人之间的善的缺失——实“首善”也。
不知不觉间,我们已经习惯了虚伪的生活在这个世界上,就像酒婆,喝着掺了水的假酒,依然不出声,而且带着享受,或许也是一种对于人生的豁达,活得自我,而酒馆老板也心安理得,而当酒婆因为喝了真酒而丧命之后,酒馆老板反而内心忐忑,这是怎么样的一个故事,匪夷所思的故事,出乎意料的结局,是不是我们已经带了一种对真的抵抗,一旦我们面对了真善,反而不知所措了。
世界给了我黑色的眼睛,我却要用它寻找光明,世界呼唤我们的人性的真实,虽然过程可能会痛,但这是我们人人呼唤的世界。
朝花夕拾每篇文章的读后感200字左右
朝花夕拾 狗、猫、鼠》读后感 这篇散文出自鲁讯的散文集,我曾对这篇文章进行了多次阅读,才基本明白了它之中的含意,希望我的理解能够正确。
这篇文章主要通过对猫和鼠的一些秉性,行为的描写来比喻某些人。
鲁讯先生在文中阐述了他仇猫--即不喜欢猫的原因。
其时这些原因与一类人的行为,性格很相像,例如写猫捕食到比自己弱小的动物就尽情玩弄,直到玩厌了,才吃掉,就像某些人,抓住了别人的弱点或不足之处,就想尽办法慢慢地折磨别人,好像如果不折磨够,就不甘心一样,如果别人犯了什么错,受到批评,说不定那种人就会在某个角落里偷偷地歼笑。
鲁讯先生说他讨厌猫的第2个原因就是猫虽然和狮虎同族,都食比自己弱小的动物,但猫却具有一副媚态,正同我们现在的某些人,常常刻意掩饰自己的某种本性,其是反而会让别人觉得他更加虚伪。
猫平时总是吃饭不管事,就像一些好吃懒做的人,有东西吃就比谁都积极,一要他做事,就一溜烟不知道跑到哪里去了,就像广东话中的一句俗语:吃野吾做野,做野打烂野。
鲁讯先生还告诉我们,老鼠中并非全部都那么讨厌,其实有写隐鼠很讨人喜爱,很有灵性,但却遭到别人的摧残,其实,人人都可以对这些弱小的生灵赋予一些爱心和同情,为什么有人就做不到
这可需要反思一下。
看了这篇带有深刻寓薏的问张文章,虽说我不是受益匪浅,但是我却在其中悟出了一些做人的道理。
读后感 早闻,但没有机会去欣赏一下。
所以,趁这个暑假,我饱读了。
初读《朝花夕拾》,似乎有些不知所云。
但顺顺溜溜地将全书读完后,便知其大概了。
《朝花夕拾》是作者追怀青少年时代的往事而作的,既描写了他对童年生活的回忆和对师友的诚挚的怀念,又真实的书写了戊戌政变和辛亥革命前后作者所经历的生活种种——从农村到城镇,从家庭到社会,从中国到日本,每一篇都生动地反映了那个时代的社会生活的一角。
我最喜欢读的是。
里的长妈妈,在幼年鲁迅的心中爽直而多嘴,有很多繁琐的礼节。
但她又能做别人不能做的事,买到。
对于长妈妈鲁迅只挑了几个富有典型意义的细节,如长妈妈睡觉时伸开手脚在床中间摆成一个大字,占领全床;切切察察说话时,竖起第二个手指,在空中上下摇动,或者点着对方或自己的鼻尖等,简略几笔,就活画了长妈妈的个性特征。
比如,描写的是鲁迅家的保姆阿长。
文章生动地塑造了一个非常典型的旧时中国农村劳动妇女的形象。
有人比喻这篇文章是鲁迅从记忆土壤中培育出的一朵异常鲜美的“朝花”。
的确,对于这个妇女,鲁迅不但没有避讳写出她的美与丑,反而是怀着真挚的感情怀念她的一切。
不论鲁迅对她是佩服、厌烦、喜欢或是讨厌,字里行间都流露出他的感情。
而且我还发现,这个“长妈妈”跟 “孔已己”很相似,同是旧中国的人民,遭遇也差不多,比如他们的名字,都是已经被人遗忘了的,而外号也是随便起的。
可悲的人啊
二十四孝图》读后感 《朝花夕拾》中有一篇叫的文章,给我印象十分深刻,颇有感受。
文章讲的是作者忆述儿时阅读的感受,揭示封建孝道的虚伪和残酷。
作品着重分析了“卧冰求鲤”、“老莱娱亲”、“郭巨埋儿”等孝道故事,指斥这类封建孝道不顾儿童的性命,将“肉麻当作有趣”,“以不情为伦纪,诬蔑了古人,教坏了后人”。
作品对当时反对白话文、提倡复古的倾向予以了尖锐的抨击。
所谓是一本讲中国古代二十四个孝子故事的书,主要目的是宣扬封建的孝道。
但其中的“老莱娱亲”和“郭巨埋儿”“尝粪忧心”令人发指。
先说说那个郭巨埋儿吧。
说是晋代有个叫郭巨的,原本家道殷实,父亲死后,他把家产分为两份,给了两个弟弟,自己独养母亲,对母极孝。
后来家境逐渐贫困,妻子生一男孩,郭巨担心养这个孩子,必然影响供养母亲,就和妻子商量:“儿子可以再生,母亲死了不能复活,不如埋掉儿子,节省粮食好供养母亲。
”夫妻遂把儿子抱出,挖坑要埋。
兴好挖出一坛金子来,才免了儿子一死。
郭巨虽有孝心,但杀儿之举,却有违人性,不合儒家“天地之性,人为贵”的人本观念。
看似大孝,其实是残忍。
古有为求神为父母治病舍身的,也有割股肉以解父母想吃肉之念的,今有为父母治病献五脏的,极少有为父母去杀人的。
为了节约粮食,就想把自己的亲生儿子杀了,一则有违老母爱孙之心,二则陷老母于不仁。
所以后来有人把这种孝举,称为“愚孝。
“ 随便一翻《二十四孝图》,这样的字眼映入眼帘:“卖身葬父”、“埋儿奉母”、“哭竹生笋”。
“刻木事亲”、“埋儿奉母”让人感到冷酷无情;“孝感动天”、“卧冰求鲤”、“哭竹生笋”迷信思想严重;“尝粪忧心”则让人恶心。
孝是应该的,迂腐是愚蠢的,盲从是可悲的,卫道是可恨的五猖会读后感 是鲁迅儿时回忆去东关看五猖会的一件罕逢的盛事。
因为东关离县城远,大清早大家就起来。
前夜预定好的大船,已经泊在河埠头,船椅、饭菜、茶炊,点心盒子,都陆续搬下去了。
儿时的鲁迅笑着跳着,催他们搬得快些。
忽然,工人脸色变得很谨肃了,小鲁迅四面一看,父亲就站在他身后。
父亲叫他把书拿来,他忐忑着,拿着书来到父亲面前。
父亲教他读,“两句一行,大约读了二三十行。
”背出来就让他去看会,否则不准去。
这犹如一盆冷水浇在了鲁迅的头上,他读着,强记着。
太阳升得很高了,鲁迅才有把握走进了父亲的书房,梦似的就背完了。
父亲这才答应让他去。
大家同时活动起来。
工人们把他抱起来,仿佛在祝贺他的成功一般,但鲁迅却并没有他们那么高兴,开船后,水路中的风景,盒子里的点心,以及到了东关的五猖会的热闹,这一切对他都失去了意义。
这篇文章描述了儿时父子之间一场微妙的冲突,“我”对五猖会的热切盼望和父亲的阻难,表现了父亲对儿童心理的无知和隔膜,含蓄地批判了封建思想习俗的不合理。
鲁迅说出了孩子在父母毫不顾及孩子心理时的无奈和厌烦。
在封建统治的社会中,鲁迅生在一个县城里的家境小康的读书人家,遭逢社会变革和家庭的日渐败落。
鲁迅被包围在这种黑暗封建的家庭风习和社会现状。
鲁迅的童年,许多来自儿童的玩性,天真的稚气都被抹杀了。
我们的大人,真该反省反省了 读后感 我读了鲁迅先生的这篇文章后,十分羡慕鲁迅先生在百草园度过的美好时光。
文中充分描写了百草园给鲁迅先生的童年带来的无限乐趣。
“碧绿的菜畦,光滑的石井栏,高大的皂荚树,紫红的桑椹……”光这些景色,就让鲁迅先生百玩不厌。
百草园这个乐园仿佛会让读者恨不得马上去那儿饱饱眼福呢
文中的长妈妈还给鲁迅先生讲过一个关于美女蛇的故事。
故事告诉我们倘有陌生的声音叫你名字,你万不可答应他。
然而这个故事给鲁迅先生有了些“后遗症”。
鲁迅先生从此在夏夜乘凉时,总有些担心,而且极想得到一盒老和尚那样的飞蜈蚣。
这合理的写出了鲁迅先生年幼时害怕的心情。
当鲁迅先生要到上学的时候,家里人将他送到三味书屋,也就意味着鲁迅先生要和他的蟋蟀、覆盆子、木莲等……要说拜拜了。
进了三味书屋,鲁迅先生开始了乏味的学生生涯,“每天只读书,正午习字,晚上对课”,这便是鲁迅先生的生活。
尽管如此,鲁迅先生还是经常和同窗们出三味书屋后的一个小园玩。
虽然能折梅花、寻蝉蜕、喂蚂蚁,但人去多了,时间久了,就会被老师叫回来,继续读书,这远远不及在百草园的自由、快活。
这篇文章不仅用百草园的自由快乐同三味书屋的无味作对比,表现了儿童热爱大自然、向往自由的心情,而且通过对百草园和三味书屋的回忆,表达了鲁迅先生儿童时代对大自然的热爱,对知识的追求,以及天真、幼稚、欢乐的心情。
鲁迅读后感 这篇文章十分生动地体现了当时就社会庸医的无能,他们明明知道病已经没法治了还故意蒙骗,看似开的是神丹妙药,其实就是故弄玄虚,使用障眼法,对病是没有一点疗效,搞得家人东奔西走到头来还是白忙活一场,并且对治病只是忙于应付而草草了事,给人看病都只为的是那些身外之物——金钱。
那时的社会就像鲁迅的父亲一样病重了。
落墨的部分是很令人惊诧的。
“名医”居然对临之将死的人说“不要紧的”果不其然治死了人,却仍然提笔写下百元的药方为死人服下。
荒唐
而那主人仍旧很客气地送他出门。
鲁迅前辈真的是很伟大,所以,我便要推翻第二段对网站上的事发表的观点了。
从这篇文章——根据看得懂的文章分析,鲁迅前辈不是那种使劲骂的人,我觉得,他只是通过大量的讽刺而让人们认识自己的错误,例如这个事件,骂了么
找不到骂人的词语。
所以,鲁迅前辈是那种很厉害的人——批判家(好像是这个词),用俗话说,就是骂人不带脏字,不过,鲁迅先生比这还高一些,他是为了民族的崛起而批判,全是出于公心。
我只能深深地在他身后的风尘里鞠躬了。
“名医”的贪财便如山峰般“屹立”。
接下来,就是“名医”用大量杂乱的药治了鲁迅前辈的父亲两年,没有医好,就介绍别人来医治。
“名医”的形象如雕刻般越刻越深,为了保全名声不顾病人的死活。
唉,我只能叹气。
不过,这种人值得为他叹气么
算了。
也许,这位才是名医。
可惜,这位又是“名医”。
依我看来,他满脑子装的不是学问,而是借口。
尤其是最后一个,特别具有代表性“医能疫病,不能医命,对不对”,好小子,有一个推卸责任的泥鳅,居然还有颜面问“对不对
”再看看他们用的药:河边的芦根、经霜三年的甘蔗、原配的一对蟋蟀、旧鼓皮制成的败鼓皮丸。
看到这里,我已经快说不出话了,也只能向老牛喘月一样扑哧扑哧地大口地喘气。
鲁迅似乎就是在呐喊着,对当时封建、腐败的社会作批判
而现实社会中这种现象也不少见。
对于社会上游荡、坑蒙拐骗、我们要与他们斗争到底
并从小懂得追求真理、学会揭穿丑恶事物的本质、辨明是非,并呼吁大家、广泛宣传、共同促进精神文明的时代进步
鲁迅前辈,真的是一个很难得的人。
对于他的文学功底,不是我最钦佩的;而他那大无畏的精神和满怀为国的火红的心,是令我崇敬的。
鲁迅前辈也是人,然而他不甘做一个平常的人,他不愿在沉默中死去,而愿意在沉默中爆发。
他像一道雷鸣闪电,炸醒了沉睡的人们,震惊了后人的我们。
读后感是鲁迅先生的一篇散文,是《朝花夕拾》一书中第八篇文章。
介绍了鲁迅先生冲破封建束缚,为追求新知识,离家求学至出国留学的一段生活经历。
文章从作者切身感受出发,写出了进化论及资产阶级民主主义思想对进步青年的影响。
第九段中说城中唯一的一所中西学堂也成了“众矢之的”。
这也的确说明了封建旧思想的根深蒂固,人们对新思想的不了解、不认同。
令我感受最深的是作者在雷电学堂求学时,校长出了个《华盛顿论》的文题,国文老师竟不知华盛顿是什么。
这也足见当时人们头脑之古旧、思想之老化,人们对新思想的不接受与排斥。
这样的老师,岂不是要耽误学生的学业吗
我也很痛恨那些所谓的“中国通”、“支那通”,对中国悠久文化的曲解。
他们简直是对华夏文化的污辱。
当然,那些奇谈怪论是肯定永远不会被我们所接受,也永远应该去抵制的。
文中最有趣之处当数要去日本留学之前的那两条所谓的“经验”,简直是一堆废话,没有一点可用之处,也由此可见中国人当时对一些外国事物的误解。
后面的几段中,也写出了当时一些新文化对青年学生的影响,和老一辈对学习新知识的不支持。
《琐记》可以说是哪个时代社会的一个缩影,很好地写出了当时社会的一些现象,是一篇不错的回忆性散文。
《藤野先生》读后感《藤野先生》回忆鲁迅在仙台留学时期的生活,记叙了鲁迅与藤野先生的相识、相处,离别的过程和对他的怀念。
鲁迅初到东京时,看到的是清国留学生在饱含中国人的耻辱的上野公园的樱花树下的身影,听到的是留学生们傍晚学跳舞的喧闹。
这让鲁迅甚为厌恶,也正是这样,他去了仙台,在那与藤野先生相识。
藤野先生的衣着模糊,他为鲁迅添改讲义,他就正解剖图,他关心解剖实习,他了解中国女人裹脚。
在这一个个片断中,我看到了那个对学生要求严格的藤野先生,那个对鲁迅关爱有加,毫无民族偏见的藤野先生,那个对科学严谨求实的藤野先生。
这样一位有着高贵人格的老师,也难怪鲁迅说:“在我所认为我师的之中,它是最使我感激,给我鼓励的一个。
”《藤野先生》也同样记录了鲁迅的心路历程,学医救国到弃医从文的转变,表达了鲁迅深深的爱国主义情感。
在鲁迅留学日本之时,是“风雨如磐暗故园”之时,也是鲁迅个人处于“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的时期。
他曾说:“我的梦很美满,预备卒业回来,救治像我父亲似的被误的病人的疾苦”,战争时候便去当军医,一面又促进了国人对于维新的信仰。
“但从匿名信事件、看电影事件,中国人的麻木不仁中,鲁迅才深刻地认识到,学医可以拯救人的身体,却不能拯救人的灵魂。
鲁迅说:“从那一回以后,我便觉得学医并非一件紧要事,凡是愚弱的国民,即使体格如何强健,如何茁壮,也只能做毫无意义的示众的材料和看客。
”“我们的第一要著,是在改变他们的精神,而善于改变精神的是,我那时以为当然要推文艺,于是提倡文艺运动了。
”范爱农读后感《范爱农》,追叙作者在日留学时和回国后与范爱农接触的几个生活片段,描述了范爱农在革命前不满黑暗社会、追求革命,辛亥革命后又备受打击迫害的遭遇,表现了对旧民主革命的失望和对这位正直倔强的爱国者的同情和悼念。
文章一开头,作者就用平凡又朴素的语言,记叙了他曾经在茶馆认识范爱农的事。
先抒发自己对他的憎恶,为后文写对他的亲切友善作铺垫。
欲扬先抑的写作手法十分到位,朴素却又不失精练的语言,为我们展现了鲁迅先生对死难者的同学们的一种同情,一种责任感。
文中谈到,开始时,两人并非朋友,甚至几次争论过。
但作者回国后,两人再次相遇,就由“敌”转友了。
从此以后,他们几乎成了挚友。
接着,又是一次偶 然的机会,使他们成了同事。
但“天下无不散之宴席”,作者与范爱农因工作的原因分别了。
最后,范爱农生活越来越拮据。
一天晚上,在醉酒之后,范爱农失足溺 死于河中。
文中有一个重要的细节,即对光复后的绍兴换汤不换药的描述。
这其实已埋下了范爱农悲剧的伏笔。
鲁迅对范爱农没有一句正面的赞扬,只是从他的神情“那 笑容是从来没有见过的”,从他的行动“实在勤快得可以”表现了革命后的范爱农心情愉快的一面。
但范爱农心里产生的希望越大,失望也就越大,鲁迅其后又用了 很多笔墨写光复后绍兴的现实,其实就是在探讨造成他的朋友悲剧命运的原因。
范爱农,一位觉醒的知识分子,但是无法在黑暗社会立足,他的内心是痛苦、悲凉的。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The call of the wild.You probably have you heard this call the call of the wild books, see is another matter.This is a book to animal as the main character of the novel. It reveals the true relationship between man and animal, allow the animal to restore the true face of. The call of the wild mainly tells the story of a dog into a wolf story. The hero of the novel is a named buck dog, being trafficked before, it is one of provide for oneself and live comfortably judge Miller home dog, live the life be light of heart from care; however, after being trafficked into the cold north, it had to face a completely different world. In extremely harsh reality, it shows a strong desire for survival, and dominated by this desire, managed to overcome unimaginable difficulties, become a adapt to the wilderness survival law and competitive law of sled dogs, the final response to the call of the wild, natural regression.Love and death is the eternal theme in literature. If a work is not love, only struggle, death, we may feel too bloody, too cold. The novel has such a paragraph: Thornton has a regular action, will suddenly embrace Buck's head, will rely on their heads to Buck's head back and forth, at the same time also use bad language to scold buck, Buck like these in the affectionate nickname. Buck felt than this rude to embrace and jabber condemning it happy. Every time back and forth, it has a kind of delude one to folly bliss feeling, as if the heart should jump out from the body. Thornton let go, it jumped up, mouth with a smile, a pair of eyes, no voice trembling in the throat...... This is how touching the love of the scene, between human and animal love the most incisive performance!Barker is a strong will is more worthy of praise. In humans, may be a dog's life is not worth mentioning. Then on to them from the ends of the earth and its abuse, murder cruelly...... However, this is called buck big dog, refuse to be cowed or submit it to live, overcoming unimaginable difficulties, long-lost wild dominate it, in their own favourite after his death, it is wild, become a conquest of wild wolf......This is a story about a dog, that dog is clever, vigilant, resolute, even cunning. This is a good quality, great dog! It taught me too much, too much......《野性的呼唤》读后感大概你听说过这本叫着《野性的呼唤》的书籍,看没看过就是另外一回事了。
这是一本以动物为主角的小说。
它真实地揭示了人与动物的关系,让动物的真实面貌得以还原。
《野性的呼唤》主要讲述一条家狗变成一只野狼的故事。
小说的主人公是一条名叫“巴克”的狗,在被拐卖前,它是法官米勒家中一条养尊处优的驯养犬,过着无忧无虑的生活;然而,在被拐卖到严寒的北方之后,它不得不面对一个完全不同的世界。
在极其恶劣的现实环境中,它显示出了强烈的生存欲望,并由这种欲望主宰,设法克服一切难以想象的困难,成为一只适应荒野生存规律和竞争规律的雪橇犬,最终响应荒野的召唤,回归了自然。
爱与死亡是文学永恒的主题。
如果一部作品没有了爱,有的只是斗争、死亡,我们会觉得过于血腥,过于冷酷。
小说中有这样一段:“桑顿有个经常性的动作,会猛然抱住巴克的头,将自己的脑袋依靠到巴克的头上前后摇晃,同时还用脏话去骂巴克,这些在巴克听来都是深情的昵称。
巴克觉得在也没有比这粗鲁的拥抱和叽里咕噜的骂声更让它快乐的了。
每一次来回摇晃,它都有一种如痴如醉的极乐之感,仿佛心都要从身体里跳出来一样。
桑顿一松手,它就跳起来,嘴上带着笑,一双会说话的眼睛,未发出的声音在喉咙里颤动……”这是何等感人的“爱”的场景,人与动物之间的爱恋表现的淋漓尽致
巴克是具有坚强的意志更是值得赞扬的。
对于人类来说,可能一条狗的性命不值得一提。
于是就对它们大量地极其残暴地进行虐、屠戮……然而,这条名叫“巴克”的大狗,它不屈不挠地活着,克服种种难以想象的困难,消失已久的野性主宰着它,在自己最钟爱的主人死后,它回归荒野,成为一只征服荒野的头狼……这是一只关于狗的故事,那只狗聪明、机警、坚毅,甚至狡猾。
这是一只具有优秀品质,了不起的狗
它教会我的太多、太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