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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毛作品选读后感

时间:2015-10-09 20:20

三毛作品读后感

[三毛作品读后感]这个假期,没有搬起大块头的那部所谓名著,生生的硬啃,只是在夜色微澜的时候,重新温习了静静躺在书橱里的那套三毛全集,三毛作品读后感。

一本书,最可贵的便是用自己的思想引起人们的共鸣,不想拘泥于名著的限制,只想把三毛教给我的那些感动缓缓地书写,似水流深。

  有人说,三毛的是柔软的,柔软的爱、柔软的痛。

也有人反驳,三毛是热烈的,敢爱敢恨,歇斯底里。

三毛的一生,其实一段漫长艰难的旅程。

一段路途,总是靠着一份热烈的执着,面对路途中险山恶水,坚持着走到最后。

总会有雨过天晴,露水荷花映面的美好时光,若我们只看到泥泞湿了裤脚、雨水打湿华衣,亦然不能看到拐弯处,桃花开的正好。

  三毛教给我们的,便是在挣扎时,依旧要记得抬头,看漫天灿烂的星光。

  “不要问我从哪里来,我的故乡在远方”,这句歌词不知道寄托了多少人的梦想。

每个人或多或少都对未知、神秘的地方怀有莫名的向往。

三毛是一个传奇女子,几乎走遍世界,当她以一种洒脱、豪爽的姿态出现时,我们心中潜藏的浪漫因子都在她信马由缰的文字中被激活了。

“万水千山走遍”,这是三毛一部作品的书名。

三毛长发飘飘,常有爽朗的笑声,长得并不漂亮,但她让人过目难忘,她身上散发出的迷人魅力来自于她至情至性的率性。

我是循规蹈矩的学生,但在内心里也渴望着有一天能恣意而为。

在满大街都在用大喇叭广播播送“潇洒走一回”时,三毛用笔为我们注解了潇洒的含义。

  如果三毛只是教给我们浪漫,那三毛只是浮云。

其实,在三毛的作品中,她是一个生活的高手,在任何环境下都能活得自在自得,妙趣横生。

如今的伪小资们,坐在丽江的茶馆里晒太阳;怎么看都显得有些矫情,哪里比得上三毛的快意行走和快乐生活。

喜欢过三毛的读者应该都记得,她在大沙漠中造出的那个家。

在《撒哈拉的故事》里,三毛有一种化腐朽为神奇的能力,沙漠中物质的匮乏,生活的贫瘠,也可以在三毛那里产生的愉悦和陶醉。

  “每想你一次,天上飘落一粒沙,从此形成了撒哈拉

”三毛的作品,很多源于爱情。

她和荷西那场泣天动地的宛若神话的爱情,让多少人为止扼腕痛惜。

三毛,让我们看到什么是爱情的相濡以沫,什么是爱情的无欲无求。

对一个人的依恋,不是因为自己的无力,亦非浪漫的堆积。

依恋,是源于内心的需要。

你是我的荷西,睡觉一定要牵着我的手才能睡着的荷西。

我是你的三毛,你凶我一句我便会死般绝望的三毛。

爱情,或许是我们这个年纪拾手可见的,问问自己,真的懂爱么

三毛告诉我们,爱,是一份责任,是即使对方不在了,也要让他的墓碑永远光洁的承诺。

  在我看来,三毛是个极有传奇色彩的女子,她生性豪爽,乐于助人,有着一份善良朴实的心境。

虽然从图片中看出三毛并不是个漂亮艳丽的女子,但是由她身上所散发出的人格魅力却闪闪发光。

可亲可敬中透露出的气质之美一度让我赞叹不已。

然后我认识了荷西,那个等了三毛6年的男人

我一直以为荷西长了一幅娃娃脸,比三毛小4岁,带点稚气,然而从网上搜到的照片却是一个大胡子

\\\\再等我六年,让我念完四年的大学,服两年兵役,六年后我人便可以结婚了.我一生的梦想就是有一所很小的房子,里面有一个像你这样的太太,然后我去赚钱养活你,这是我一生最幸福的梦想.\\\\ (荷西语录)   看的三毛作品不多,写不出什么感想之类的读后感,中学生作文《三毛作品读后感》。

从《撒哈拉的故事》到《梦里花落知多少》,每一篇都在认真地看,似乎我早已融入他们的生活,真的会笑,会哭,会难过得心疼。

她的文字,她的精神,让我悟彻,让我悲痛。

她真的深深令我折服

很真实,纯朴又不缺乏幽默。

  从三毛的文章中我们不难看出,三毛对爱情是非常苛求的,在与荷西结婚前,32岁的三毛可以说对爱情已经是“曾经沧桑难为水”,而且在这之前的许多追求者都是荷西无法相比的。

三毛一直说,“荷西苦恋她六年”,但从来没有说“她也恋了荷西六年”。

在那六年里,三毛三年在国外,三年在台湾。

在国外期间,最少有三位追求者都是在最后一刻才被三毛拒绝:在西班牙时,被一位日本籍的富商同学追求;在德国时被一位后来成为外交官的德国同学追求;在美国时,被一位台湾籍的在美博士追求。

这些人都远比荷西优秀,都比荷西更加接近三毛的爱情标准,但是三毛拒绝了,因为三毛心目中的爱情标准比这三位所能达到的还要高。

回到台湾的三年,当她终于选到了愿意结婚的人,却在结婚前被死神夺走了未婚夫。

三毛在未婚夫去世不久,就背井离乡与荷西仓促结婚,是因为爱情,还是因为对爱情的绝望,已经非常清楚了。

  从三毛的文章中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荷西与三毛婚后的关系并不融洽,争吵不断,更重要的是三毛是个感情细腻丰富的人,荷西是个粗线条的大男人倾向很严重的人,两个人在性格上,文化上,情趣上,人生观上等都有着巨大的差异。

再加上,荷西忙于工作,整天不在家,所以,在撒哈拉的三毛几乎是生活在一个人的世界里,写作使她走进理想的世界。

  但是我这样说,并不否定三毛与荷西之间有爱情,但有的是“先结婚后恋爱”的爱情,更重要的是这种爱情产生于三毛出名之后。

因为当《撒哈拉的故事》出版以后,荷西已经不再是单纯意义上的三毛的丈夫,而成了三毛笔下的一个理想人物,读者需要这样一个理想人物,三毛更需要这样一个理想人物。

在荷西意外去世后,这个理想人物得到了进一步的神化。

正是这种神化,使得三毛背上了永远无法卸下的枷锁,不管她多么渴望爱情,为了维护神化了的荷西与三毛的故事,三毛都不能再与任何人结婚,尽管荷西去世时,三毛才38岁。

  三毛曾经说过,她是个比较传统的人,主张嫁鸡随鸡。

其实,这样的表白只不过是为了满足读者的需要,不一定是三毛真实的想法。

三毛从小就不是一个循规蹈矩的人,而是一个叛逆性很强的人,再加上在国外生活十几年,她的爱情观不可能那么陈旧。

读她的《倾城》,可以感觉到她可以在极短的时间内,强烈地爱上一个人。

从她未婚夫去世后能在极短的时间内与荷西结婚,也可以看出她不是一个主张寡妇不改嫁的人。

但是为了她自己塑造的荷西与三毛的完美形象,她不能再嫁。

  谈到三毛的爱情就不能不谈她的最后一部作品《滚滚红尘》,这是她唯一的一本电影剧本,完成于她自杀的前一年1990年。

剧本由名演员林青霞和秦汉主演,但由于剧中的男主角是一个日伪时期的文化汉奸,所以电影拍好后遭到禁映,甚至被指责为美化汉奸。

其实这部电影纯粹是感情戏,不是政治戏,它是三毛一身爱情故事的缩影:她是一个为了爱情追求一生,付出了一切的人,但却并没有获得真正的爱情,就像影片中的女主角一样,明明知道自己所爱的人不值得爱,对自己不是真心,还是义无反顾地去爱。

  她与荷西的爱情简单、朴实。

也许是我还年轻,再也想象不出会有比他们爱的更疯狂的夫妻了

我真的惊异,六年来,竟日日如新婚,分离半晌就相思难耐。

不是春花秋月,缠绵细语,而只是平日生活中的一点一滴:做饭、洗碗、吃饭、劳动、看夕阳、吹海风------两个人真想融为一体,永远都不要分离。

这样深刻的感情,为什么要让一个人先走呢

为什么要留下一半去忍受活着的煎熬

我能想象那会是怎样的痛苦。

如此善良、温柔、和气、孝顺的三毛呀

老天不公,为什么要让她去独自承担这切肤的绞痛,即使她说“愿意”......一如三毛的为人,简单是真,平凡是实,那种天荒地老的感觉让人心底为之震撼:虽然它不轰轰烈烈,虽然它也没有什么浪漫可言。

但是,打动人的就是为种平凡中所显露的真实。

  至于她对生和死的一些看法,曾经让我觉得不可思议。

可是随着时间的流逝,在经历一些生离死别的事件后,我才终于明白她所阐述的真正含义:生者的痛苦逝者无法体味到,所以宁愿自己死在爱自己的人之后,这样让生者独自承受这种生离死别的痛苦。

可是三毛最终的选择依然让我觉得有些难过,虽然她已去世多年,我依然喜爱她甚至于崇拜她,为人为文都让我由衷地钦佩。

  三毛去了,但是她却永远地留在了我的心底,我想对一个已逝去者的最大怀念也只能如此吧。

  三毛对于我,不是一个偶像,只是一个可以在夜深时候,静静听她故事的长辈。

曾经在一本电子杂志里听到她的一个专访。

那是第一次听到她的声音,热闹的,纯净的,有活力的。

她乐观的生活态度,淡然的处事方式,都深深地撼动了我。

我知道那是我希望成为的自己。

可以在荒芜的沙漠里,守着一个家,安静的画一块石头,不管外面漫天飞舞的风沙……

求三毛《撒哈拉沙漠》读后感。

1000字左右。

不要从百度上的,创新

三毛:一年中的父母,亲戚和邻居的眼中,孩子不爱学习的问题,数年一个人在外面有一个稳定的生活之后;在老师眼里,他是一个坏男孩不爱学习。

三毛,但在我眼里,他是一个很酷的爱读书的孩子,他长大了,看到很多很多的名人传记和小说。

可能是在老师的眼中被定义为草芥。

但是,如果他没有自己的性格,如果他是顽劣儿童舞,他也不会去流浪,流浪没有这些生活经历,会不会产生那么我们欣赏收藏的好作品。

想到上帝真的是公平的,他关闭了大门对我们来说,也打开了另一扇窗。

说实话,我真的很喜欢三毛。

喜欢她的叛逆,喜欢她的自闭,喜欢她的胆大心细学会游泳,但喜欢她的何塞至不渝的爱情。

三毛叛乱在我们看来,今天并不奇怪,但在那些日子里,她打破了世俗的民族,作为一个女人,回顾他自己的性格去探索世界,通过添加颜色的光为自己的生命,为他一生要找的将来,她的大胆是我们这个时代所谓的“造反”谁不能。

三毛这可能会影响我的生活的女士,她是喜欢上了无名的花朵开的草原应变,而不是华丽的性感美丽,简单,可爱。

突然好想流泪,因为她吗

摸着自己的心脏的那根弦,让他们感动了她

......

读三毛有感3000字数

读作品集有感三毛真是人间极品的女子,她的文有一种百读的感觉,文字牵引着我们的灵魂,让我们在不同的文学作品中感受她流浪的复归。

三毛是个传奇的女人,有着传奇的人生经历。

是个充满幻想的女人。

她写的故事带着很多完美... 喜欢读她的作品,喜欢她简单的文字中神奇的魔力,喜欢她那一宗宗的善良,一宗宗的美德,一宗宗的奇思妙想,一段段的平凡生活创造出的不平凡的人性魅力。

是的,这最后一点,是我喜欢三毛的灵魂所在。

三毛用她特别的语言把原本平常的小事幻化成一段流动的音符,把那生活中最简单的道理在最不经意间播动,让你,在欣赏文字的同时,有人性的复苏,有理性的觉醒,有道理良知的自我反思。

从这一点上,三毛一直在尽她的努力给读书的朋友以正面的影响。

而且,很坚持,很坚持。

在你的笔下,我找到了另一个繁华的世界,这个世界是与众不同的,所有的美丽与繁华,全是大自然最为真实的声音,在这个世界里,笛声轻扬,歌声优美,以最坦然与淡定的姿态融入这个世界,原来,才知道,这个世界生活的全是善良的天使,那些锁碎而又细微的声音,全是天使的歌声。

在这个完美的世界里,我们的心面对生活的时候,是淡然的、认真的、执着的。

  是的,在你的笔下,万物都是有生命,有灵魂,有声音的,你在用灵魂与它们对话,你懂它们的心里在想什么,那怕是一个小石子,你也明白它的心事,你用心感知着生命,用心热爱着生命。

  一颗心,是如此的痴恋着生命,只是想随心所欲的活好自己。

  有女友送了三毛一盒不透明水彩,和几支画笔。

而她却已经不愿意再画画了,于是便拿画笔染了自己衣服的线,朋友见后对她说:“这样的彩线满大街都可以买到,送你画笔,是要你画画用的。

”而三毛却尴尬的说:“画画是上辈子的事情,上辈子没有完成的事情,这辈子,不想再做了。

”可当她路过饰品店,看到那一个个彩色的鹅卵石后,心里便无法忍住对它的爱了,第一天去买了一个,第二天去又买了一个,第三天再去看,还是无法忍住对这些彩绘的喜爱,便又买了一个。

于是当邻居与荷西对她说可以自己画的时候,三毛的心便开始为这些小石子痴情了。

她跑到海边去拾鹅卵石,可当提起画笔的时候,却突然有一种无从下手的感觉。

于是,她便彻夜不眠的拿着那个小石子坐着,把石子痴痴的捧在手心,用心感受着它,用灵魂与它对话,在她的心里,在她的画笔下,便有了一个鲜活的生命,她把这个生命与鹅卵石融入到了一起。

  虽然最后你深爱的十一颗石子,有四颗被朋友偷去,有七颗被打扫垃圾的工人给丢了,但你却明白了,它们来自于自然,回归了自然,你的心在疼过之后,变的更加的坦然了。

  其实在想,这世间,如你一样痴心的活着的人,已经没有了,所以三毛,你真的很幸福。

你一直活着自己的精彩,活在自己的完美世界里,有荷西一个懂你,爱你的丈夫守候着你,可以与你一起梦想,一起行马天空,与你一起同甘共苦,所以,你真的很幸福。

有爱默默的相守。

  一切,都不再拘泥于形式,我们在意的是生活的过程不是吗

苦也好,乐也好,悲也好,痛也也,幸福与不幸,总是交替登场,所以这生活才会如此的丰富多彩。

你渐行渐远的背影里,有我的眼泪伴你同行,从此,你不再孤单。

懂你,懂你不入世俗的文字里,完美,永远是你美丽的梦。

    你的文字,永远是如此的安静着,忧伤着,简单着,深爱着。

是的,你的文字只能用四个字来形容,那就是琼瑶夫妇送你的第三道茶:“淡如微风。

”忧伤的明眸里,你有着嘴角上仰时淡淡的笑,你的心挚爱着生活,可却又无法与世俗入流,可你,对一切,却又如此的执着与投入着。

三毛,从你的文字中,读懂了你的孤单,真的好想抱抱你,真的从内心怜爱着你。

    是的,你懂琼瑶的,正如琼瑶懂你一样。

你们在用心惺惺相恋着,彼此关心着,爱惜着。

荷西永远的离去,同时也带走了你的灵魂,当三毛在那个天崖地角的荒岛上收到琼瑶的电报时:回来吧,回家吧。

三毛便真的回来了,朋友的心真的是相通的,虽然只是见过几次面,但懂你,真的彼此相懂的。

    当你着一身黑衣,手里捧着一大捧血也似的鲜红的苍兰站到琼瑶家的门口的时候,琼瑶便知道你的心里在想什么了,没有什么比生命更加重要,当你没有生命的时候,还拿什么来感知生活呢

痛与悲与喜与乐,此时都不重要,因为,琼瑶在用心对三毛说:“我要你活着,我要你给我你一定要活着的承诺。

”    就这样,二个极品女子,在经历了七个小时的对坐和沉默之后,三毛疲惫了,崩溃了退让了,她许下了自己的承诺:“我答应你,琼瑶,我不自杀。

”琼瑶送三毛出了门,对三毛说:“对我说有什么用,你还要对妈妈讲,回去的第一件事情,便是要对妈妈讲这些话。

”回到家,三毛对妈妈说:“妈妈,你放心,我不自杀,这是我的承诺。

”    琼瑶,给了三毛第二次生命,三毛,在用自己的行动证明着自己真的是很重承诺的,她要认真的生活。

三毛也用心怜惜着琼瑶,在别人的眼里,琼瑶是一个工作狂,女强人,她不停的用笔耕耘着,不停的工作着,为自己的作品找着男妇主角。

    “昨夜之灯,任凭它如何的闪亮,都不要回头了,你,我都不回头了。

我们不嫁给灯,我们嫁给生命,而这个生命,不是只有一个面相,这条路,不是只有一个选择。

”当三毛看到琼瑶为了作品,在灯下通宵工作的时候,她这样写道。

那盏灯,照亮了别人,而琼瑶自己呢

灯下,只有一个孤单的身影。

    所以三毛说:“戏,这么演,叫做戏,那么演,也叫做戏,这一场上来,看戏的,是自己,上台的,也是自己。

我要画一匹马送给你,骑在马上长发飘飘的那个女子便是琼瑶,那件白色的棉布恤衫上面,有着一颗红心,心的上面只写着二个字——费礼。

(琼瑶老公的笔名)    苍穹下,琼瑶和费礼在马上奔跑,一路愉快,因为有爱,伴你同行 三毛,一长发飘逸,任性娇嗔,崇尚自由的情感专家.三毛的世畀是犹如鸟的天空,空旷,变幻.然而三毛绝尘而去,带着对情的眷顾,对生命的遗憾与留恋,对心中所爱的理想似人物倾其所有.三毛继续了她行走天涯的夙愿.在天堂,她与她的满脸络腮胡子坐在橄榄树前倾谈心事去了.在这个秋夏交替的季节,晚风轻轻吹拂着窗前的风铃,捧一本闲书,品一杯香铭,心平静如水: 我是如此认真的热爱着生活,如此认真的用一颗善良的心面对走到我身边的每个陌生的人,总想用真诚对待他们,想和他们和睦相处,但我真的不知道自己错在哪里,为什么,当我用忍让和温柔面对的时候,却发现,原来自己错了。

这繁华、复锁的世界,怎么能容得下一颗最为纯真的心的跳动

    三毛是任性的,所以当她感觉自己可以飞行的时候,却再也不顾父母的担心与担忧,一心想去留学。

机场上,父母抹着眼泪,不放心的对三毛说:“从此是在外的人啦,不再是孩子了

在外待人处世,要有中国人的教养,凡事忍让,吃亏就是便宜,万一跟人有了争执,一定要这么想:退一步,海阔天空。

绝对不要跟人呕气,要有宽大的心胸......。

”三毛只是用力的点着头,可不入世流的一个女孩子,那能懂得了这些,当她想努力的想走下飞机去问父母:“父母你们是怎么算的账

吃亏怎么会是便宜

退一步如果落下深渊,难道也得去海阔天空

”可她没有时间问了,因为飞机起飞了。

    或许这就是中国式的教育方式,儿行千里母担心,恨不得自己帮自己的孩子把所有的未来都安排好了,然后让孩子坐享其成。

三毛听了父母的话,在国外,什么事情都抢着做,所有的活都抢着干。

她的衣服和衣柜成了大家公共的财务,她帮所有的同学叠被子,大家都亲切的叫她宝贝,然后理所当然的支使她做活,如果受到批评会集体说三毛做的不好,大家选她当事务股长。

小小年纪,她怎么懂的改变这些,虽然心里有着一千万个不情愿,却不懂得怎么去改变,只会一味的退让着。

别人穿脏了她的衣服,还回来却还要她来洗。

    其实,有时候自己的付出已经成为了别人的一种习惯,别人利用你的理所当然的习惯,把你所不应当做的一切,都归于了你,替他做了,干了,最后却并不一定能落得下个好来。

三毛便是在这样尴尬的学习环境里生活着,所以她要暴发了,找回真实的自己,才会活的不累。

    当三毛因为同学在自己的床上彻夜喝酒而无法入眠生气的时候,院长进来了,她转头指责三毛是带头闹的人,并且把另一个同学卖避孕药的事情强加给了三毛,三毛无法再忍,是的,她也不能再忍,所以她丢下了那个“吃亏便是福,退一步便是海阔天空”的真理,尽其所能的大吵大闹大哭了一场,把该丢不该丢的全丢了,该摔不该摔的全摔了,她把宿舍弄了一个天翻地覆,然后痛痛快快的哭了整个通宵。

第二天,院长要她写检查,要她道歉,她也没有去做,以后,她应该干的活和不应该干的活,她不再干了。

结果,那些同学便主动把穿她的衣服洗的干干净净的全还了回来,把她的被子叠的整整齐齐了起来。

    呵呵,好笑吧,突然想到,或许,这世上最贱的动物便是人了。

其实,不应该用“或许”这二个字的,是事实便是如此,这世上最贱的动物便是人了,你爱他在意他,满心、满眼看的全是他的脸色和情绪变化的时候,他会把头昂的高高,不屑看你一眼。

当你不理不睬他,不在意他的时候,他却突然会有一百八十度的大转变,突然变的非常在意你,看的满眼却又会全是你。

    你说做人贱不贱

    突然又想:为什么,这世间的人总要看别人的脸色活着呢

什么时候才可以活一回真实的自己

其实,这繁华世界中,着脸色活着的人真的是太多了,小官看大官的脸色,大官看更大官的脸色,下级看上级的脸色,上级看更上级的脸色,员工看老板的眼色。

活的总是一脸的媚相。

    三毛,带上我吧,那怕只是帮你背上行礼,我也愿意与你一起流浪天崖海角,寻找自己心中最为完美的世界与守候,远离这繁华似锦的凡尘俗事。

梦里花落知多少三毛读后感

以下是读后感写作方法: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首先,要读好原文。

“读后感”的“感”是因“读”而引起的。

“读”是“感”的基础。

走马观花地读,可能连原作讲的什么都没有掌握,哪能有“感”?读得肤浅,当然也感得不深。

只有读得认真,才能有所感,并感得深刻。

如果要读的是议论文,要弄清它的论点(见解和主张),或者批判了什么错误观点,想一想你受到哪些启发,还要弄清论据和结论是什么。

如果是记叙文,就要弄清它的主要情节,有几个人物,他们之间是什么关系,以及故事发生在哪年哪月。

作品涉及的社会背景,还要弄清楚作品通过记人叙事,揭示了人物什么样的精神品质,反映了什么样的社会现象,表达了作者什么思想感情,作品的哪些章节使人受感动,为什么这样感动等等。

其次,排好感点。

只要认真读好原作,一篇文章可以写成读后感的方面很多。

如对原文中心感受得深可以写成读后感,对原作其他内容感受得深也可以写成读后感,对个别句子有感受也可以写成读后感。

总之,只要是原作品的内容,只要你对它有感受,都可以写成读后感。

第三,选准感点。

一篇文章,可以排出许多感点,但在一篇读后感里只能论述一个中心,切不可面面俱到,所以紧接着便是对这些众多的感点进行筛选比较,找出自己感受最深、角度最新,现实针对性最强、自己写来又觉得顺畅的一个感点,作为读后感的中心,然后加以论证成文。

第四,叙述要简。

既然读后感是由读产生感,那么在文章里就要叙述引起“感”的那些事实,有时还要叙述自己联想到的一些事例。

一句话,读后感中少不了“叙”。

但是它不同于记叙文中“叙”的要求。

记叙文中的“叙”讲究具体、形象、生动,而读后感中的“叙”却讲究简单扼要,它不要求“感人”,只要求能引出事理。

初学写读后感引述原文,一般毛病是叙述不简要,实际上变成复述了。

这主要是因为作者还不能把握所要引述部分的精神、要点,所以才简明不了。

简明,不是文字越少越好,简还要明。

第五,联想要注意形式。

联想的形式有相同联想(联想的事物之间具有相同性)、相反联想(联想的事物之间具有相反性)、相关联想(联想的事物之间具有相关性)、相承联想(联想的事物之间具有相承性)、相似联想(联想的事物之间具有相似性)等多种。

写读后感尤其要注意相同联想与相似联想这两种联想形式的运用。

要选择自己感受最深的东西去写,这是写好读后感的关键。

看完一本书或一篇文章,你的感受可能很多,如果面面俱到像开杂货铺一样,把自己所有的感受都一股脑地写上去,什么都有一点,什么也不深不透,重点部分也像蜻蜓点水一样一擦而过,必然使文章平淡,不深刻。

所以写感受前要认真思考、分析,对自己的感想加以提炼,选择自己感受最深的去写。

你可以抓住原作的中心思想写,也可以抓住文中自己感受最深的一个情节、一个人物、一句闪光的语言来写,最好是突出一点,深入挖掘,写出自己的真情实感,总之,感受越深,表达才能越真切,文章才能越感人。

要密切联系实际,这是读后感的重要内容。

写读后感的重点应是联系实际发表感想。

我们所说的联系实际范围很广泛,可以联系个人实际,也可以联系社会实际,可以是历史教训,也可以是当前形势,可以是童年生活,也可以是班级或家庭状况,但最主要的是无论怎样联系都要突出时代精神,要有较强的时代感。

要处理好“读”与“感”的关系,做到议论,叙述,抒情三结合。

读后感是议论性较强的读书笔记,要用切身体会,实践经验和生动的事例来阐明从“读”中悟出的道理。

因此,读后感中既要写“读”,又要写“感”,既要叙述,又必须说理。

叙述是议论的基础,议论又是叙述的深化,二者必须结合。

读后感以“感”为主。

要适当地引用原文,当然引用不能太多,应以自己的语言为主。

在表现方法上,可用夹叙夹议的写法,议论时应重于分析说理,事例不宜多,引用原文要简洁。

在结构上,一般在开头概括式提示“读”,从中引出“感”,在着重抒写感受后,结尾又回扣“读”。

朝花夕拾每篇文章的读后感200字左右

朝花夕拾 狗、猫、鼠》读后感 这篇散文出自鲁讯的散文集,我曾对这篇文章进行了多次阅读,才基本明白了它之中的含意,希望我的理解能够正确。

这篇文章主要通过对猫和鼠的一些秉性,行为的描写来比喻某些人。

鲁讯先生在文中阐述了他仇猫--即不喜欢猫的原因。

其时这些原因与一类人的行为,性格很相像,例如写猫捕食到比自己弱小的动物就尽情玩弄,直到玩厌了,才吃掉,就像某些人,抓住了别人的弱点或不足之处,就想尽办法慢慢地折磨别人,好像如果不折磨够,就不甘心一样,如果别人犯了什么错,受到批评,说不定那种人就会在某个角落里偷偷地歼笑。

鲁讯先生说他讨厌猫的第2个原因就是猫虽然和狮虎同族,都食比自己弱小的动物,但猫却具有一副媚态,正同我们现在的某些人,常常刻意掩饰自己的某种本性,其是反而会让别人觉得他更加虚伪。

猫平时总是吃饭不管事,就像一些好吃懒做的人,有东西吃就比谁都积极,一要他做事,就一溜烟不知道跑到哪里去了,就像广东话中的一句俗语:吃野吾做野,做野打烂野。

鲁讯先生还告诉我们,老鼠中并非全部都那么讨厌,其实有写隐鼠很讨人喜爱,很有灵性,但却遭到别人的摧残,其实,人人都可以对这些弱小的生灵赋予一些爱心和同情,为什么有人就做不到

这可需要反思一下。

看了这篇带有深刻寓薏的问张文章,虽说我不是受益匪浅,但是我却在其中悟出了一些做人的道理。

读后感 早闻,但没有机会去欣赏一下。

所以,趁这个暑假,我饱读了。

初读《朝花夕拾》,似乎有些不知所云。

但顺顺溜溜地将全书读完后,便知其大概了。

《朝花夕拾》是作者追怀青少年时代的往事而作的,既描写了他对童年生活的回忆和对师友的诚挚的怀念,又真实的书写了戊戌政变和辛亥革命前后作者所经历的生活种种——从农村到城镇,从家庭到社会,从中国到日本,每一篇都生动地反映了那个时代的社会生活的一角。

我最喜欢读的是。

里的长妈妈,在幼年鲁迅的心中爽直而多嘴,有很多繁琐的礼节。

但她又能做别人不能做的事,买到。

对于长妈妈鲁迅只挑了几个富有典型意义的细节,如长妈妈睡觉时伸开手脚在床中间摆成一个大字,占领全床;切切察察说话时,竖起第二个手指,在空中上下摇动,或者点着对方或自己的鼻尖等,简略几笔,就活画了长妈妈的个性特征。

比如,描写的是鲁迅家的保姆阿长。

文章生动地塑造了一个非常典型的旧时中国农村劳动妇女的形象。

有人比喻这篇文章是鲁迅从记忆土壤中培育出的一朵异常鲜美的“朝花”。

的确,对于这个妇女,鲁迅不但没有避讳写出她的美与丑,反而是怀着真挚的感情怀念她的一切。

不论鲁迅对她是佩服、厌烦、喜欢或是讨厌,字里行间都流露出他的感情。

而且我还发现,这个“长妈妈”跟 “孔已己”很相似,同是旧中国的人民,遭遇也差不多,比如他们的名字,都是已经被人遗忘了的,而外号也是随便起的。

可悲的人啊

二十四孝图》读后感 《朝花夕拾》中有一篇叫的文章,给我印象十分深刻,颇有感受。

文章讲的是作者忆述儿时阅读的感受,揭示封建孝道的虚伪和残酷。

作品着重分析了“卧冰求鲤”、“老莱娱亲”、“郭巨埋儿”等孝道故事,指斥这类封建孝道不顾儿童的性命,将“肉麻当作有趣”,“以不情为伦纪,诬蔑了古人,教坏了后人”。

作品对当时反对白话文、提倡复古的倾向予以了尖锐的抨击。

所谓是一本讲中国古代二十四个孝子故事的书,主要目的是宣扬封建的孝道。

但其中的“老莱娱亲”和“郭巨埋儿”“尝粪忧心”令人发指。

先说说那个郭巨埋儿吧。

说是晋代有个叫郭巨的,原本家道殷实,父亲死后,他把家产分为两份,给了两个弟弟,自己独养母亲,对母极孝。

后来家境逐渐贫困,妻子生一男孩,郭巨担心养这个孩子,必然影响供养母亲,就和妻子商量:“儿子可以再生,母亲死了不能复活,不如埋掉儿子,节省粮食好供养母亲。

”夫妻遂把儿子抱出,挖坑要埋。

兴好挖出一坛金子来,才免了儿子一死。

郭巨虽有孝心,但杀儿之举,却有违人性,不合儒家“天地之性,人为贵”的人本观念。

看似大孝,其实是残忍。

古有为求神为父母治病舍身的,也有割股肉以解父母想吃肉之念的,今有为父母治病献五脏的,极少有为父母去杀人的。

为了节约粮食,就想把自己的亲生儿子杀了,一则有违老母爱孙之心,二则陷老母于不仁。

所以后来有人把这种孝举,称为“愚孝。

“ 随便一翻《二十四孝图》,这样的字眼映入眼帘:“卖身葬父”、“埋儿奉母”、“哭竹生笋”。

“刻木事亲”、“埋儿奉母”让人感到冷酷无情;“孝感动天”、“卧冰求鲤”、“哭竹生笋”迷信思想严重;“尝粪忧心”则让人恶心。

孝是应该的,迂腐是愚蠢的,盲从是可悲的,卫道是可恨的五猖会读后感 是鲁迅儿时回忆去东关看五猖会的一件罕逢的盛事。

因为东关离县城远,大清早大家就起来。

前夜预定好的大船,已经泊在河埠头,船椅、饭菜、茶炊,点心盒子,都陆续搬下去了。

儿时的鲁迅笑着跳着,催他们搬得快些。

忽然,工人脸色变得很谨肃了,小鲁迅四面一看,父亲就站在他身后。

父亲叫他把书拿来,他忐忑着,拿着书来到父亲面前。

父亲教他读,“两句一行,大约读了二三十行。

”背出来就让他去看会,否则不准去。

这犹如一盆冷水浇在了鲁迅的头上,他读着,强记着。

太阳升得很高了,鲁迅才有把握走进了父亲的书房,梦似的就背完了。

父亲这才答应让他去。

大家同时活动起来。

工人们把他抱起来,仿佛在祝贺他的成功一般,但鲁迅却并没有他们那么高兴,开船后,水路中的风景,盒子里的点心,以及到了东关的五猖会的热闹,这一切对他都失去了意义。

这篇文章描述了儿时父子之间一场微妙的冲突,“我”对五猖会的热切盼望和父亲的阻难,表现了父亲对儿童心理的无知和隔膜,含蓄地批判了封建思想习俗的不合理。

鲁迅说出了孩子在父母毫不顾及孩子心理时的无奈和厌烦。

在封建统治的社会中,鲁迅生在一个县城里的家境小康的读书人家,遭逢社会变革和家庭的日渐败落。

鲁迅被包围在这种黑暗封建的家庭风习和社会现状。

鲁迅的童年,许多来自儿童的玩性,天真的稚气都被抹杀了。

我们的大人,真该反省反省了 读后感 我读了鲁迅先生的这篇文章后,十分羡慕鲁迅先生在百草园度过的美好时光。

文中充分描写了百草园给鲁迅先生的童年带来的无限乐趣。

“碧绿的菜畦,光滑的石井栏,高大的皂荚树,紫红的桑椹……”光这些景色,就让鲁迅先生百玩不厌。

百草园这个乐园仿佛会让读者恨不得马上去那儿饱饱眼福呢

文中的长妈妈还给鲁迅先生讲过一个关于美女蛇的故事。

故事告诉我们倘有陌生的声音叫你名字,你万不可答应他。

然而这个故事给鲁迅先生有了些“后遗症”。

鲁迅先生从此在夏夜乘凉时,总有些担心,而且极想得到一盒老和尚那样的飞蜈蚣。

这合理的写出了鲁迅先生年幼时害怕的心情。

当鲁迅先生要到上学的时候,家里人将他送到三味书屋,也就意味着鲁迅先生要和他的蟋蟀、覆盆子、木莲等……要说拜拜了。

进了三味书屋,鲁迅先生开始了乏味的学生生涯,“每天只读书,正午习字,晚上对课”,这便是鲁迅先生的生活。

尽管如此,鲁迅先生还是经常和同窗们出三味书屋后的一个小园玩。

虽然能折梅花、寻蝉蜕、喂蚂蚁,但人去多了,时间久了,就会被老师叫回来,继续读书,这远远不及在百草园的自由、快活。

这篇文章不仅用百草园的自由快乐同三味书屋的无味作对比,表现了儿童热爱大自然、向往自由的心情,而且通过对百草园和三味书屋的回忆,表达了鲁迅先生儿童时代对大自然的热爱,对知识的追求,以及天真、幼稚、欢乐的心情。

鲁迅读后感 这篇文章十分生动地体现了当时就社会庸医的无能,他们明明知道病已经没法治了还故意蒙骗,看似开的是神丹妙药,其实就是故弄玄虚,使用障眼法,对病是没有一点疗效,搞得家人东奔西走到头来还是白忙活一场,并且对治病只是忙于应付而草草了事,给人看病都只为的是那些身外之物——金钱。

那时的社会就像鲁迅的父亲一样病重了。

落墨的部分是很令人惊诧的。

“名医”居然对临之将死的人说“不要紧的”果不其然治死了人,却仍然提笔写下百元的药方为死人服下。

荒唐

而那主人仍旧很客气地送他出门。

鲁迅前辈真的是很伟大,所以,我便要推翻第二段对网站上的事发表的观点了。

从这篇文章——根据看得懂的文章分析,鲁迅前辈不是那种使劲骂的人,我觉得,他只是通过大量的讽刺而让人们认识自己的错误,例如这个事件,骂了么

找不到骂人的词语。

所以,鲁迅前辈是那种很厉害的人——批判家(好像是这个词),用俗话说,就是骂人不带脏字,不过,鲁迅先生比这还高一些,他是为了民族的崛起而批判,全是出于公心。

我只能深深地在他身后的风尘里鞠躬了。

“名医”的贪财便如山峰般“屹立”。

接下来,就是“名医”用大量杂乱的药治了鲁迅前辈的父亲两年,没有医好,就介绍别人来医治。

“名医”的形象如雕刻般越刻越深,为了保全名声不顾病人的死活。

唉,我只能叹气。

不过,这种人值得为他叹气么

算了。

也许,这位才是名医。

可惜,这位又是“名医”。

依我看来,他满脑子装的不是学问,而是借口。

尤其是最后一个,特别具有代表性“医能疫病,不能医命,对不对”,好小子,有一个推卸责任的泥鳅,居然还有颜面问“对不对

”再看看他们用的药:河边的芦根、经霜三年的甘蔗、原配的一对蟋蟀、旧鼓皮制成的败鼓皮丸。

看到这里,我已经快说不出话了,也只能向老牛喘月一样扑哧扑哧地大口地喘气。

鲁迅似乎就是在呐喊着,对当时封建、腐败的社会作批判

而现实社会中这种现象也不少见。

对于社会上游荡、坑蒙拐骗、我们要与他们斗争到底

并从小懂得追求真理、学会揭穿丑恶事物的本质、辨明是非,并呼吁大家、广泛宣传、共同促进精神文明的时代进步

鲁迅前辈,真的是一个很难得的人。

对于他的文学功底,不是我最钦佩的;而他那大无畏的精神和满怀为国的火红的心,是令我崇敬的。

鲁迅前辈也是人,然而他不甘做一个平常的人,他不愿在沉默中死去,而愿意在沉默中爆发。

他像一道雷鸣闪电,炸醒了沉睡的人们,震惊了后人的我们。

读后感是鲁迅先生的一篇散文,是《朝花夕拾》一书中第八篇文章。

介绍了鲁迅先生冲破封建束缚,为追求新知识,离家求学至出国留学的一段生活经历。

文章从作者切身感受出发,写出了进化论及资产阶级民主主义思想对进步青年的影响。

第九段中说城中唯一的一所中西学堂也成了“众矢之的”。

这也的确说明了封建旧思想的根深蒂固,人们对新思想的不了解、不认同。

令我感受最深的是作者在雷电学堂求学时,校长出了个《华盛顿论》的文题,国文老师竟不知华盛顿是什么。

这也足见当时人们头脑之古旧、思想之老化,人们对新思想的不接受与排斥。

这样的老师,岂不是要耽误学生的学业吗

我也很痛恨那些所谓的“中国通”、“支那通”,对中国悠久文化的曲解。

他们简直是对华夏文化的污辱。

当然,那些奇谈怪论是肯定永远不会被我们所接受,也永远应该去抵制的。

文中最有趣之处当数要去日本留学之前的那两条所谓的“经验”,简直是一堆废话,没有一点可用之处,也由此可见中国人当时对一些外国事物的误解。

后面的几段中,也写出了当时一些新文化对青年学生的影响,和老一辈对学习新知识的不支持。

《琐记》可以说是哪个时代社会的一个缩影,很好地写出了当时社会的一些现象,是一篇不错的回忆性散文。

《藤野先生》读后感《藤野先生》回忆鲁迅在仙台留学时期的生活,记叙了鲁迅与藤野先生的相识、相处,离别的过程和对他的怀念。

鲁迅初到东京时,看到的是清国留学生在饱含中国人的耻辱的上野公园的樱花树下的身影,听到的是留学生们傍晚学跳舞的喧闹。

这让鲁迅甚为厌恶,也正是这样,他去了仙台,在那与藤野先生相识。

藤野先生的衣着模糊,他为鲁迅添改讲义,他就正解剖图,他关心解剖实习,他了解中国女人裹脚。

在这一个个片断中,我看到了那个对学生要求严格的藤野先生,那个对鲁迅关爱有加,毫无民族偏见的藤野先生,那个对科学严谨求实的藤野先生。

这样一位有着高贵人格的老师,也难怪鲁迅说:“在我所认为我师的之中,它是最使我感激,给我鼓励的一个。

”《藤野先生》也同样记录了鲁迅的心路历程,学医救国到弃医从文的转变,表达了鲁迅深深的爱国主义情感。

在鲁迅留学日本之时,是“风雨如磐暗故园”之时,也是鲁迅个人处于“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的时期。

他曾说:“我的梦很美满,预备卒业回来,救治像我父亲似的被误的病人的疾苦”,战争时候便去当军医,一面又促进了国人对于维新的信仰。

“但从匿名信事件、看电影事件,中国人的麻木不仁中,鲁迅才深刻地认识到,学医可以拯救人的身体,却不能拯救人的灵魂。

鲁迅说:“从那一回以后,我便觉得学医并非一件紧要事,凡是愚弱的国民,即使体格如何强健,如何茁壮,也只能做毫无意义的示众的材料和看客。

”“我们的第一要著,是在改变他们的精神,而善于改变精神的是,我那时以为当然要推文艺,于是提倡文艺运动了。

”范爱农读后感《范爱农》,追叙作者在日留学时和回国后与范爱农接触的几个生活片段,描述了范爱农在革命前不满黑暗社会、追求革命,辛亥革命后又备受打击迫害的遭遇,表现了对旧民主革命的失望和对这位正直倔强的爱国者的同情和悼念。

文章一开头,作者就用平凡又朴素的语言,记叙了他曾经在茶馆认识范爱农的事。

先抒发自己对他的憎恶,为后文写对他的亲切友善作铺垫。

欲扬先抑的写作手法十分到位,朴素却又不失精练的语言,为我们展现了鲁迅先生对死难者的同学们的一种同情,一种责任感。

文中谈到,开始时,两人并非朋友,甚至几次争论过。

但作者回国后,两人再次相遇,就由“敌”转友了。

从此以后,他们几乎成了挚友。

接着,又是一次偶 然的机会,使他们成了同事。

但“天下无不散之宴席”,作者与范爱农因工作的原因分别了。

最后,范爱农生活越来越拮据。

一天晚上,在醉酒之后,范爱农失足溺 死于河中。

文中有一个重要的细节,即对光复后的绍兴换汤不换药的描述。

这其实已埋下了范爱农悲剧的伏笔。

鲁迅对范爱农没有一句正面的赞扬,只是从他的神情“那 笑容是从来没有见过的”,从他的行动“实在勤快得可以”表现了革命后的范爱农心情愉快的一面。

但范爱农心里产生的希望越大,失望也就越大,鲁迅其后又用了 很多笔墨写光复后绍兴的现实,其实就是在探讨造成他的朋友悲剧命运的原因。

范爱农,一位觉醒的知识分子,但是无法在黑暗社会立足,他的内心是痛苦、悲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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