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态度决定一切》这本书每章的读后感,每章200字左右,共六章
第一章在工作面前,态度决定一切。
没有不重要的工作,只有不重视工作的人。
不同的态度,成就不同的人生,有什么样的态度就会产生什么样的行为,从而决定不同的结果。
有这样一个小故事:三个工人在砌一堵墙。
有人过来问他们:“你们在干什么
” 第一个人抬头苦笑着说:”没看见吗
砌墙
我正在搬运着那些重得要命的石块呢。
这可真是累人啊.... 第二个人抬头苦笑着说:“我们在盖一栋高楼。
不过这份工作可真是不轻松啊...... 第三个人满面笑容开心地说:”我们正在建设一座新城市。
我们现在所盖的这幢大楼未来将成为城市的标致性建筑之一啊
想想能够参与这样一个工程,真是令人兴奋。
” 十年后,第一个人依然在砌墙;第二个人坐在办公室里画图纸——他成了工程师;第三个人,是前两个人的老板。
可见,一个人的工作态度折射着人生态度。
态度在这时决定了今后的人生走向,决定了一切。
虽然人之成功,除了自身的努力之外,很大程度上还得依靠机遇,甚至很多时候运气起着主导的作用,故而有了造化弄人之说,什么“谋事在人,成事在天”。
但是,我们更应该知道,机遇只垂青有准备的人,灵感只降临有准备的头脑;否则你一味守株待兔,机遇来了不说你抓不住,很可能你根本就不曾察觉。
姑且看看爱因斯坦所说的吧:“为思维而思维……当我的脑子没有被某个特定的问题占据时,我喜欢在脑子里重构那些我早已知道的数学和物理定理的证明。
这样做没有任何目标,完全只是找机会纵情享受一下思维的快乐。
” 根据现有的心理研究表明,具有高度创造性的问题解答经常要经过意识思维、潜意识思维、启发和确认这样一个循环过程;思想实验只降临给那些有准备的头脑,没有什么凭空飞来的灵感。
所以许多著名的科学家发明家,诸如爱迪生等当被别人问及时说道:“所谓天才就是百份之九十九的汗水加上百分之一百的灵感。
” 态度决定一切。
当你对自己的能力和未来充满自信,当你以你的激情和毅力去一路披荆斩棘、乘风破浪,在最艰苦的条件下也能持之以恒,那么你必将打破无数常人眼中的所谓不可能而创造你的奇迹,你的神话。
相反,当你对生活抱着无所谓和悲观的态度,那么无论你的老祖宗为你留下了多少的遗产,无论你以前的底子多么殷实,你也会挥霍一空,最后什么也没有。
是的,态度决定一切,且不举什么耳熟能详的那些中外的伟人们了,让我们就随便看看曾经获得中国两岸十大杰出青年的台湾赖东进的自传体小说《乞丐囝仔》吧。
赖东进,生在乞丐家庭,全家十四口人靠乞讨为生,他刚学会走路,就跟着姐姐开始乞讨。
十岁之前全家居无定所,四处流浪,每天过着风餐露宿的日子,经常以坟地,庙宇为家。
十岁之后边读书边乞讨总共做了长达17年的乞丐,身为长子的赖东进不仅肩挑照顾全家的担子,更努力求学,在小学、中学里所有比赛凡参加的都获第一,以至老师为了考虑其他学生参加竞赛的积极性私下求他放水。
初中后困于家境只好报考中专,而后发奋工作,终能娶妻生子经营事业,成了一家近五十多名员工的防火器材公司的厂长。
1999年当选两岸十大杰出青年。
态度决定一切,人要有正确对待生活的态度。
第二章这本书中没有泛泛地说大道理,每每要阐明作者的某个观点时,都是引用发生的一个实例,例子虽然简单但是寓意深刻,发人深省。
我觉得这本书的作用是让生活没有方向的人重新找到自己的人生目标,让面对逆境的朋友重新找到克服困难勇气和信心。
作者通过很多实实在在且接近普通人生活的成功故事来告诉我们,成功并不是只有天才才能遇到的,成功也属于平凡的人。
由于平凡中显现的不平凡的特质,所以才能注定了他们的成功。
这本书就是要告诉我们这些是什么样的特质以及如何得到这样的特质,让我们知道其实做起来也不是那么困难。
我体会到了态度的重要性,无论学习还是工作,积极的态度就是成功的保证。
在学习中,如果不具备良好的心态,遇难则退,因为一点小挫折而气馁,是不可能取得优异的成绩的;工作也不禁相同,也许你学位很高,资质拔群,但是,没有努力向前的进取心的话,最后依旧只能一事无成。
“态度决定一切”这句话在中国的家喻户晓始于米卢.前国家足球队教练米卢有句座右铭“Attitude is everything”,几乎每次训练课上他都会戴着写有这句话的帽子出现在队员和记者面前,并且一直在用自己的实际行动来潜移默化地向弟子和外界灌输着这一思想。
这句话翻译成中文,就是“态度决定一切”。
这句话的意思应该不算复杂,分析起来有两层意思:一是有好的态度才能有好的结果,再就是没有好的态度就不会有好的结果。
如今米卢带着他的“快乐足球”走了,但他的这句话却已深入人心.作为一种足球理念,这句话一直备受争议,因快乐的方式踢足球是一种态度,但却不是足球比赛的目的,比赛的目的是赢。
若人生也是一场比赛,那过程一定比结果更为重要,因为结局是可知,并且大同小异,而过程却千差万别。
快乐是内心的昂扬向上,而这样的心态是阳光,决定了我们生命之树的成长方向。
米卢提出的“快乐足球”解决了中国国家足球队的态度问题,结果顺利的打入世界杯决赛圈。
该书开篇就讲到了目标的问题。
的确,一个人若是想要成功,一个明确而又合适的目标是非常重要的,没有目标的话,对于一个人来说,他也就不知道什么是成功,也就不知道为什么而努力了。
目标的订立往往是自己认为是成功以后的形象,因此在面对最大的目标之前,可能跨度非常大,这样可以在最终的人生目标之前定义几个阶段性的小目标,一步一步去实现它。
只要去做了,就会离梦想的目标越来越近。
书中提到了设定目标以及如何达到目标的最有效方法.归纳起来就是:设定明确的目标,用积极的态度、坚定的信念而实现目标,而且要想象已达到目标的成功情景。
社会上有不少成功人士,我们都羡慕它们,为什么我们很少有人成为人士呢
那是因为很少有人具有明确的目标,并为实现目标而制定相应的计划。
比如你希望富有,可是你想过要有多少钱才算富有,你考虑过为实现富有的措施了吗,有没有落实到实际行动中呢。
如果我们做到了,相信我们会成功。
所以说目标必须明确。
当一个目标确定好了以后,就是如何去实现目标的问题。
信念、乐观、积极思维、想象力、把握今天、克服失败等等,也就是本书强调的态度问题。
对于成功的渴求,即使面对失败,即使通往目标的某一段路上非常黑暗而没有灯光,即使其中有很多险阻跌到甚至一度停滞不前,拥有绝对不向失败低头的心,拥有矢志不渝的决心,总能克服。
普通人在于这些方面的特质上可能有些欠缺,不过通过不断的磨练,知道自己的坚持,知道自己的努力,以及相信努力是不会白费,这样个人的意志会在每一次小小的磨练中不断升华,不断的披荆斩棘,拨开黑暗,看清前方的目标。
“别人放弃,自己还是坚持;他人后退,自己还是向前;眼前没有光明、希望,自己还是努力奋斗。
”这些精神,是一切科学家、发明家及其他有大成就的人物成功的原因。
这些精神和特质是后天培养的,该书的作者就是通过这样一本小册子,告诉了我们,在为人处事的时候,经常注意这些特质的培养,总有一天,我们这样平凡的人,也能够做出伟大的成就。
实现自己理想中的目标,实现人生的价值,实现生命的意义。
当然光有目标还不够,还必须具有实现目标、克服逆境的信念。
其实每个人的水平都差不多,关键是每个人潜意识激发的多少,良好的信念是激发潜意识的最好工具。
坚定的信念能够开拓胜利之路。
能够保证成功的不是知识也不是教养,更不是训练、经验、金钱,而是信念。
对事业怀有信念,相信自己,乃是获得成功不可或缺的前提。
态度决定一切,更重要的体现在如何面对困难和挫折。
每个人每个企业多会有面对逆境和困难的时候,人际交往、患病丧亲、希望梦想破灭等等,有的是因为客观,有的纯属人为,其带来的结果都是一样的。
如何面对,怎么摆脱,关键在于心态。
态度是人对某种现象或事情相对稳定的心理倾向。
我们要实事求是,要发现自身的不足,改变态度,适应环境的改变。
因此,记住这句话,“态度决定一切”,有了好的态度,才能有好的结果,这样我们才能以全新的精神面貌投入到新的工作当中去。
什么是工作
工作是为什么
书中给出了答案:工作是一个包含了诸多智慧、热情、信仰、想象和创造力的词汇,卓有成效和积极主动的人总是在工作中付出双倍甚至更多的智慧、热情、信仰、想象和创造力,而失败者和消极者只是逃避、指责和抱怨。
工作就是付出努力以达到目的。
工作需要热情和行动,工作需要努力和勤奋,工作需要一种积极主动、自动自发的精神,工作中的乐趣需要我们用心去体会。
活动部门的工作无小事,如果有一项工作没有做到位,就有可能满盘皆输。
怎样才能处理好工作中的突发事件和困难
这就需要我们要有积极主动、自动自发的精神,在活动准备期做好提前量。
工作还是一种责任,作为中心大家庭的一员,我们没有任何借口不承担自己的责任。
借口是拖延的温床,借口的实质是推卸责任,不管再什么条件下,对待工作都要无条件执行。
工作中无小事,小事累计就会成为大事。
“一屋不扫何以扫天下”,我们必须认真对待工作中的每一件事,无论工作多么艰苦,都要时刻铭记“这是你的工作”。
认真负责的态度是处理一切事务的基础,当我们服从,接受一个任务时;如果我们没有责任心,不认真做事,则不可能将事情做好;如果老是不能做好事情,就不能为公司创造价值,那么我们在公司的存在就有问题。
随时有可能失业。
因此,我们要以积极的态度,勇于承担责任做起。
在接受任务时只需要一句:“Yes,sir
”。
在《易经》里面,我们经常会接触到这样的一个东西“遁去的一”,这个‘一’是什么呢,那就是我们的心态,这是解决问题的源泉;也是我们思考的动力。
古人很早就开发训练自己的思维,思考问题,提高自己解决问题的能力。
作为现代人面对激烈的竞争,我们还要等吗
;行动起来吧。
从自己做起;在遇到问题时,多想想那个“遁去的一”;相信自己,一定可以。
态度决定一切
子曰:“君子不重则不威,学则不固。
主忠信,无友不如己者,过则勿惮改。
”整句可解释为:孔子说:“君子不自重就不会受人尊重,所学的知识、德能也无法固守。
自己力主忠信,不要与那些不忠信的人做朋友,有过错就不要怕改正。
”整句综合来看,孔子是指出“自重”、“忠信”这两种求学态度的重要性。
从上下文来看,自重、忠信与上章的贤贤易色等内容,都是指为人处世、学习的心态,彼此关联性很强,也就是说,凡事欲慎其终,必先追其远。
要想获得好的结局,就要追溯到出发点和我们的长久以来的努力。
运用到做学问,道理也一样,想获得成功,都要从一开始就好好努力。
自己有“过”,想想我们想达到的目标,“慎终”,就能下定决心改正。
既想工资胜人一筹、职位轻松高级,又不想努力,不愿意改正过错,便是违背因果律的,当然行不通。
所以在此提到论语上另一个为学的态度:慎终追远。
这些都是古书上所提到的态度决定什么。
可见在古代就有态度决定一切的说法。
不正确面对问题的态度只能将问题复杂化,耽搁解决问题的最佳时机,助长相互推诿、逃避责任的不良风气。
各部门职员,当企业没有提供做事情所需要的条件时,十有八九是因为企业不具备这些条件,而希望请你来另辟蹊径,找到解决问题的办法和途径。
常常是,职员们所面临的问题和困难,也正是企业所面临的困难。
职员们不去解决,企业也要另请人去解决。
从这个意义上讲,每一个职员都有责任和义务去克服自己眼前的困难,不要找理由推辞。
当然,干工作、做事情肯定会有苦、有累、有困难,如何在工作中找到快乐,体验人生的价值和生存的妙处,同样是心态的问题。
我想我们在工作这至少应该做到以下四点: 第一, 选择自己的工作态度。
人人都想找一份既能挣钱,自己又爱好的工作,但是,这样的工作几乎是找不到的,或者说不存在。
既然我们无法选择工作,那就让工作来选择我们,我们选择的只有工作态度。
第二, 让工作的场所充满乐趣和活力。
任何人都喜欢轻松愉快的工作环境,因而,无论是员工还是老板都要努力创造快乐。
第三, 让别人快乐,也就是让你的顾客、朋友、服务对象及合作伙伴快乐。
自得其乐是我们的态度,让别人快乐是我们的品牌。
第四, 全身心投入。
干工作、干事情就要立足对人对己负责,不遗余力、尽心尽力。
每个人在工作中如果能坚持这四个原则,肯定能生活快乐,工作快乐。
读了本书,受益匪浅,其中每章都能使人鼓舞,使人振奋,使人激发内心的每个梦想,脑中浮现出实现目标后的成功景象,一个个的目标就像久汗的幼苗遇到甘露一样,心灵受到很大的反省、很大的振奋,这本书不能不说是一碗上乘的精神鸡汤。
成功取决于目标设定,目标实现取决于坚定的信念。
让我们将感悟运用于工作中,将工作做的更好、更完美,这才是正在的受益。
跪求四大名著的读后感,详细进来看,要求不高
一个充满欢笑的悲剧 ------孔乙己读后感穿着破旧长衫的高大体型,青白的面色,深陷的带着伤痕和蓬乱的白色胡子,这就是鲁迅所描绘的孔乙己的样貌了,一口的之乎者也和爱面子就是它的特点,这种人物,是不值一看乃至一提的,但在别人提起他的时候,却总能记起他,让人感觉那是一种微妙的存在,不用特别去记住它,也不用刻意去忘记它。
但是,孔乙己就是孔乙己,不会把他和别的长衫文人混为一谈,个性鲜明,喜欢在别人面前显摆自己,好吃懒做,死要面子,这似乎也跟别的文人没什么两样,但却似乎没有其他文人如此高傲。
说是平易近人,也有那么点差距。
总之,这是一个很特殊的人。
就是这样的一个孔乙己啊,衬托出来了那个时代的悲凉。
那个时代人的冷漠让我感到震惊,无法想象那个时代的人可以对死亡这么的轻描淡写,就连孩童都如此的自私,而人们关心着的是自己的腰包,从不会关心到别人,就像老板想起了孔乙己,也只是因为那十九文钱罢了。
不过,这也不怪他们罢,那些领导,可曾有一个关心过民众
或是没有空,正在忙着往腰包里塞钱,或是根本不愿意去管了。
试问,在这样的领导下的人民,又怎能关心到别人呢
现代呢,好像的确是有人关心到别人了,但是,却有一些人比以前更加恶劣。
比掺水还要过分的赚钱方法比比皆是,似乎是有人要反省一下科技带来的是,是利还是必,科技该不该发展,文人该不该诞生,我不希望“孔乙己”越来越多,更不希望漠视人情的人越来越多,还不希望长衫文人越来越多。
但是,可能吗
第一次读鲁迅先生的《孔乙己》是在几年前,那时对于这篇文章的理解是一片空白。
现今,再次品读《孔乙己》,似乎看出了些许门道。
孔乙己的“善” 孔乙己是一个善良的人,这一点我不想否认。
古语有之曰:“人之初,性本善。
”这世上本就少有万恶之人。
孔乙己的“善”是在我仔细读了三遍后才看出来的,这或许是因为我一直把孔乙己定格在某一位置上。
从他把茴香豆分给孩子们吃以及他从不拖欠酒钱,在这里,孔乙己的“善”表露无遗,一个善良的老头跃然纸上。
孔乙己的“恶”这里,并非说孔乙己是一个无恶不为的坏人,而是指令人厌恶,憎恨之初,这可谓是比比皆是。
他的生活已然到了穷途末路的地步,可他依然放不下读书人的架子,若他在学问上有所成就便罢,可他是于此一事无成呀
因他一直以读书人自居,所以他在短衣帮面前炫耀,岂料他这更是降低了自己。
他读书不得进学,有不会营生,却还狡辩道:“窃书不算偷......窃书
......读书人的事,能酸偷吗?”读书人,读书人,又是读书人,我似乎觉得孔乙己简直玷污了“读书人”这一光荣的称号。
读书是为了学到知识、修身、养性、齐家、治国、平天下的,读书应该是会给人们创造幸福的。
而这一切到了孔乙己身上,便被曲解得一团糟。
“读书人”被孔乙己用来做在短衣帮面前炫耀的资本,而学的知识更是被孔乙己用来做掩饰的借口。
这让我不得不问一句:“读书人对孔乙己来说,意义何在,到底给他带来了什么
”可悲,可笑,正是因为孔乙己读过几年书,他变得越发不能正确认识自己,认识社会,认识已定的事实。
生活、未来对于孔乙己来说是一片模糊,他一直生活在自欺欺人当中,他或许认为他是在尽一切保护他仅存的尊严,可恰恰是因为这些让他丧失了一切。
他的行为让人厌恶,让人觉得可笑,这正是他“恶”的根源。
后记 对于处于现代社会的我们来说,真得很难理解孔乙己这个人物,只觉得他真的是不可理喻。
孔乙己到底在想什么,我猜可能谁也想不透。
我时常回想问道:“孔乙己,如果你还有一次重新活过的机会,你会怎样面对你的人生,会做出怎样的选择
”或许,没有人能回答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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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鲁宾逊漂流记》有感 一个人只是呆呆地坐着,空想着自己所得不到的东西,是没有用的。
——题记 “怎么办
怎么办
”心乱如麻的我绝不亚于热锅上的蚂蚁“三天后游泳提高班就要200米考试了,以我现在的水平能游150米都算是太阳打西边出来。
我脑海里全是这件事,一遍又一遍地敲击着头脑,使我的头脑一度又一度地升温,想来想去都不是滋味“到底该怎么办啊……”窗外知了烦闷地叫着,似乎要把烦恼带给每一个人。
我随手拿起一本书胡乱地翻着,心里却还想着“200米”。
“ 我在海上漂流了这么多天,实在够了,正好安安静静地休息几天,把过去的危险回味一下”这本书叫《鲁宾逊漂流记》,里面惊险的情节和精彩的语句深深地吸引住了我,使我暂时放下心中的一块大石头。
故事讲述的是鲁滨逊航行船只失事落水,被海浪推向岸边,死里逃生,孤身一人在孤岛上生活了28年。
鲁滨逊这28年,步步走得惊险刺激,像是那造独木舟,就好不惊险。
鲁滨逊一心想脱离孤岛,想造一艘独木舟。
“然而,空想也无济于事。
”鲁滨逊下定决心开始了行动。
这是一个不小的工程,鲁滨逊“用二十二天时间砍段根部,又花了十四天的时间,用大斧,小斧砍掉树枝和树顶,然后又花了一个多月的时间又砍又削,刮出了船底的形状,接着又花了将近三个月的时间,把中间挖空,做的完全像只小船”心里想的事情行动起来却是那么难,这得需要多么坚定的意志啊。
现在,鲁滨逊就该把他弄下水了可是这独木舟就有如一座泰山,要是挖运河也得12年的时间。
这个大工程失败了。
鲁滨逊吸取了教训,在海边造舟,下的了海却让鲁滨逊差点丧命,独木舟也被急冲走了。
虽然前后花了两年的时间,还是前功尽弃了,但是鲁滨逊那种一旦想到的就付出行动的精神让我敬佩。
他知道,人不能沉浸在美好的幻想中,要用自己的行动来实现愿望,哪怕愿望是那么的遥远。
他,就像是一个巨人:问题摆在面前他迎难而上,而不是一味的空想,他用他的行动很好的诠释了这句话“一个人只是呆呆地坐着,空想着自己所得不到的东西,是没有用的。
”我在他面前就像是一只蚂蚁:知难而退,想着远大的梦却不敢迈出这寻梦的第一步。
小学,我胆小,不敢挑战那一圈又一圈的跑道,然而每次都向爸爸妈妈宣称自己要做一个体育健将;初中,我恐惧,不敢挑战那一次又一次的考试,然而每次都在开学时定下远大的目标。
心里想想,真的好简单,可是付出行动,却是难上加难;现在,我似乎悟到了什么,对
藏在《鲁宾逊漂流记》中的那句至理名言“一个人只是呆呆地坐着,空想着自己所得不到的东西,是没有用的。
”如果说“书中自有颜如玉,书中自有聚宝盆”那鲁宾逊就是我书中的好榜样
我一下关上书,那句话说得好“心动不如行动”,现在我就去练游泳,挑战“200米”我一定行。
哪怕我向鲁宾逊一样失败而归,我也会为我付出的行动和努力问心无愧。
我心中的大石头落了下来,还多亏了那一本《鲁宾逊漂流记》。
“书犹药也,善读之可以医愚。
”再好的灵丹妙药也不过如此嘛。
朋友,你还沉浸在空大而美丽的幻想中吗
如果是,那就请从现在行动起来,用你的行动把幻想变成现实,因为“一个人只是呆呆地坐着,空想着自己所得不到的东西,是没有用的。
”
名著的读后感 1000字左右
》我最初看“老人与海”之后,只感叹了一句,人最终不知道自己需要什么,征服了什么; 但是,我现在再看的时候,却有另外的感受。
老人与海的挑战,进行了不屈不饶的征服,但是你是不是想过,人是不是在不屈不饶的制造问题,然后再去解决他,到底这世界最后谁征服谁,征服了之后做什么,为什么要征服而不是…… 中国古代文化的内涵,在与亲和力,而不是征服的力量,参加过美国人的英雄思维,就是强调征服的力量,但是失明后的他,开始思考征服的意义,所以才有老人和海;美国在越战里的结果,是越战里的老人,人类的生存意识是海,如果盲目的强调一个生命对另个生命的征服和占有,即使进行着不屈不饶的过程,结果只有所写的,老人空着手回航:“一个人并不是生来要被打败的,你尽可以把他消灭掉,但永远不会打败他”, 人如此,其他的生命呢
很多东西,在名著里都是留下很多东西的,思考思索是所有作家的天性和责任,我爱作家和文人,爱一切在生存的压力下不放弃思考的人们。
一个简单的故事,一个平凡的老人,一条普通的,在茫茫大海上发生了看似平凡而又不平凡的经历。
也许没有大海,就没有鱼;没有鱼,也就没有渔夫,同样也就没有折断不平凡的经历了。
正因为有了大海,才让渔夫钓上了一条,但却在海上拖了三天三夜才把鱼杀死,但又遭到了鲨鱼的袭击,贼后的结局可想而知,这条只剩下了鱼头鱼尾和一条脊骨。
一切的肉体都不复存在了,剩下的只是一个躯壳,一个没有灵魂的躯壳,任人摆布,但是谁又愿意去操控它呢
它只不过是一堆毫无利用价值的骨架。
然而,一个悲剧性的故事里,却折射出一个“英雄人物”——老人。
连续八十四天没有捕到鱼,在别人眼中他是一个失败者。
因为作为渔夫,捕不到鱼,还能算是真正的渔夫吗
而可贵的还是他却能在第八十五天决心驶向远方的大海去钓鱼,那种“之”的勇气,难道不令我们佩服吗
不论是鱼叉,小刀,短棍。
一次次被鲨鱼带走,但他始终用尽一切手段进行反击,什么也无法摧残它英勇的意志。
一句“我跟你奉陪到死”,夹杂在大海的咆哮声中,回响在我耳旁。
一个人把生命都压了上去,与敌人做殊死的博斗,能不算英勇吗
我想鲨鱼正是宇宙间一切破坏性力量的化身,而老人正是正义的使者。
在人的一生中都存在这股破坏力量,人生是不停地循环着的,喜剧的落幕,不就是悲剧的上演;悲剧的落幕,也就意味着喜剧的再度登场。
老人将大马林鱼杀死看似是完美的结果,但同时他还在“酝酿”这自己的悲剧。
鲨鱼的袭击,就是应得的报应。
一个人生活在世上总是有所追求的,无论追求的东西是好,是坏,追求的手段是正义,还是卑劣;也许能够得到就是最好的结果吧。
在充满悲剧色彩的全文中仍有一丝亮点,那就是孩子。
孩子带回了老人失去的青春,使他找回了自我。
如果每一个人都拥有一分童心,一分天真,那么世界不再总是灰色,就算当时你享有的是最后的晚餐,也不会忘记在饭前洗手,饭后漱口了。
回想起文中老人的话“人不是为失败而生的,一个人可以被毁灭,但不能给打败”不正道出了本文的主题吗
人真的是很奇怪的动物,为何有勇气面对死亡,却没有勇气面对失败呢
难道失败真的如此可怕吗
冷冷的海风里夹杂着一股血腥,也许人真正害怕的可能是这些吧
描写了15世纪光怪陆离的巴黎生活。
小说中用对比的手法描绘了一群性格鲜明生动、极富感染力的人物形象,人物之间错综复杂的矛盾纠葛和悲惨命运扣人心弦。
小说中使我感触最深的是小说中的两个主人公:和。
这两个人物形成了鲜明的对比,使人触目惊心。
刚满16岁,她美貌绝伦、纯真善良,能歌善舞。
她整个人的灵魂都是美好的。
她有一只聪明绝顶的小山羊,小山羊那活泼可爱的形象时时在我眼前浮现。
她俩;合并起来,就像一幅多彩多姿的风景画。
她们是美丽的化身。
但这颗年轻火热的心却被腐朽的社会所禁锢了。
原本她应有美好的未来,但最后她却以16岁的热情在这个世界消失了。
每当想到这个人我都觉得很惋惜。
我感叹命运对她的不公与不敬。
同时我也看到了她坚强、忍辱负重的良好性格。
形貌异常的丑陋。
文中对他的到“那个四面体的鼻子,那张马蹄形的嘴巴,那只被茅草似的棕色眉毛所堵塞的细小左眼,那只完全被一个大瘤所遮盖的右眼,那上下两排残缺不全,宛如城堡垛子似的乱入遭的牙齿”,把这一切综合起来看,我觉得他真是一位恐怖的野蛮人,我认为这世上不会有这么残缺的人吧。
但人不可貌相。
却有着一颗美丽、纯洁、善良的心灵。
他喜爱;如同守玉般保护她。
对爱斯梅拉达的种种厌恶,他毫不在乎。
我认为这是他最大的弱点,这也是由于社会的制度所造成的。
她试图使爱斯梅拉达远离一切伤害。
但个人的实力是很有限的,最终他还是不能保护好她,也只好选择殉情。
这两个人的悲惨命运使我触目惊心。
看到这两位相继被社会所遗忘,我的同情心又升起来了。
我讨厌社会偏见邪恶势力。
同时又联想到了我们当今社会。
我国是社会主义社会,消除了压迫与剥削,各族人民互帮互助,促使我国更加繁荣昌盛。
我觉得我们这个社会是美好的,今天的幸福生活是来之不易的。
上天对待我们每个人都是公平的。
但更大的成就需要我们的勤劳与创造。
从爱斯梅拉达和卡西莫多的爱情悲剧,我也看到了世间的悲剧。
他们两个共同拥有了纯真善良的性格。
但外貌上的巨大差距使他们格格不入。
这就是人与人之间最大的悲哀,我为他们两个的殉情怀有太多的感慨。
,它教会我要学会坚强。
《巴黎圣母院》,它教会了我要有一颗纯真善良的心。
大家帮编一份龙族的读后感,要600字以上的。
谢谢。
真正的寂寞是一种深入骨髓的空虚,一种令你发狂的空虚。
纵然在欢呼声中,也会感到内心的空虚、惆怅与沮丧。
——龙族 读完《龙族》之后,我突然发现我也有一种孤寂的感觉了。
——孤寂 孤独与寂寞。
在《龙族》最后一章中,那个肯德基先生指着自己的心脏,说:“我们每一个人可能都有这么一个死小孩,在这里藏着。
”这样的死小孩。
怎么样的? 孤独又执著,倔强得不肯认输。
其实每次读完龙族,都会有一种鼻子酸涩的感觉,无论读了多少遍。
仿佛自己心中的孤独被这本像放大镜一般的书,放大了无数倍。
你体会得到书中任务的孤独,因为你也孤独。
龙族,写的是一些人的孤独。
他们在孤独中拉风着,执著着,倔强着,却没有人看见,死之后也没有陌生人人为他们惋惜,他们明明是在拯救世界埃就像是一朵开在悬崖上的花,拼命地生长,开出最美丽的花瓣,在风中摇曳的身姿,如同伊人在水中央跳舞。
却没有人欣赏。
默默地开在悬崖边上,只有孤独的风看着它。
看它含苞,看她绽放,直至凋零…… 路明非从小衰到大,他的十八岁的人生,详细诠释了什么叫做“没有最衰只有更衰”。
一直寄住在婶婶家,父母很久都没有来看过他,时间长了,连父母的样子也忘了。
婶婶从小就让他干这干那,虽然没有哈利波特那样悲催,打骂兼备,可他也算是一条狗。
他干什么都是错的。
最后他终于明白,因为婶婶并不爱他。
因为不爱,所以做什么都是错的。
他喜欢爬到天台,把两只脚悬空,看着脚下灯火通明的城市,风吹过来,只有他一个人。
背影孤独得黯然销魂。
毕业聚会上,在即将告白的时候却被别人当成了告白工具,成为了那个小写的“i”,没有“love”,也没有“you”。
他慢慢的蹲下,成为了最小最小的“i”,眼泪在眼眶中打着圈,可却没有落下。
可是没有人知道这个小小的“i”的作用。
没有“i”,有哪来的“love you”呢?在这个时候,门被用力地打开了,阳光照射进来,照射在那个小小的“i”上。
那一种感觉,就像是暴风雨过后,阳光就像是子弹一样,不停地对着乌云一梭子一梭子的拼命的开着,打着,噼里啪啦的,直到把乌云打得千疮百孔,撕裂了那一层厚厚的黑暗。
重见天日。
天使走进来,目光如炬。
那一天,是他第一次拽了一把,很拽很拽。
哪怕是在别人的帮助下。
卡塞尔学院,以喜欢颠覆人家世界观为著的学院,一脚踢开了无数的精英,却把那个别人都看不起的,贱狗一般的他给哭着求着了进去。
路明非以为他终于可以拽了。
史无前例S级学生。
可进去了之后,他更加挫败。
卡塞尔学院的确是喜欢颠覆人家世界观,可他却忘了,里面还有一群精英帮凶,个个牛逼到了极点。
他的确是史无前例的,因为他功课差得也是史无前例。
在他该显露时,他没有显露,站在一旁,怂得说着烂话。
他以为很好笑,可是没有人笑,他就在那沉默的环境中干笑了几句,最后不笑了。
可他牛逼的时候,却没有看见。
青铜计划中,明明是他用七宗罪杀死了龙王诺顿,却没有人看见,反而让恺撒抢去了头功。
尼伯龙根里,楚子航昏迷,也是他背起七宗罪,一刀一刀地杀死了龙王,说出了那一句“我重临世界之日,诸逆臣皆当死去”。
巨牛逼,巨拉风埃从来没有人这么拉风牛逼过。
哪怕是有钱到爆,冬天取暖可以拿来烧钱烧整一个冬天的恺撒,或者是苦行僧一般,一抓起村雨就成一杀胚的楚子航,他们都没有。
可还是没有看见。
因为没有看见,所以明明很拉风,明明事后想起来都觉得很骄傲,但还是被人看成一条废柴,可有可无,一上战场一定第一个成为炮灰。
有时候觉得,路明非甘心么?明明很厉害,明明很牛逼很拉风,却被别人看成一个傻子。
一定是不甘心的吧。
“路明非,你没有感觉到绝望,是因为有人不敢让你绝望,总是施舍似的一点点给你些希望。
一旦你绝望了,就会完完全全变成另外一副摸样。
”他侃侃而谈,坚定有力,像个出色的演说家,“可是总有一天你还是会绝望的,因为你一无所有。
你是个废物,是多余的,没有人真的需要你。
你是个笑话,你自始至终从来都没有摆脱过‘血之哀’,偏偏你无法觉察到。
你不感到孤独,哈哈哈哈哈,”他突然狂笑起来,转过身,指着路明非的鼻子,“真有趣,没有听过比这更好笑的笑话了!” “他们给你的爱,就像是从饭碗里拨出来施舍给你的米粒。
”他的声音嘶哑冷酷。
——《龙族1-火之晨曦》 楚子航的孤独来源于那一个雨夜。
也就是那一个雨夜,在他世界观被颠覆的同时,也涉足了那个奇特的世界。
他不喜欢雨,可是却总被人认为他喜欢雨,因为他总喜欢站在雨里,脸没有丝毫的表情,却眺望着远方,似乎在等待着什么。
雨声响着,似乎有熟悉的曲调在雨幕中飘荡着。
别人或许以为他耍帅,他在扮酷,他喜欢下雨,他认为这样很诗情画意……可他也只是想等到那一个男人而已。
那个是他“爸爸”的男人。
真的是爸爸。
在那个雨夜里,他失去了那个男人,没有人记得他,连妈妈也没有。
只有他记住了他,让他不至于被世界遗忘。
他的心里,永远有一条永远都走不完的高速路,高速路上,有着一辆千疮百孔的迈巴-赫。
他是狮心会会长,执行部的高级执行员,执行过十二次任务没有一次失败。
他的确很牛逼。
楚子航和路明非同一间学校。
他们并不认识对方,只是知道对方而已。
路明非因为楚子航低调的牛逼,楚子航因为路明非史无前例的衰。
在中学里,楚子航对于路明非的印象是最深的。
因为他也感受到了路明非的孤独吧?那种孤独,再怎么伪装,那也只是一种伪装,剥开重重伪装,露出来的,是黑色的脆弱的孤独。
身为一个面瘫,一个杀胚,他似乎从来都没有过爱恋。
可他却喜欢上了那个叫做夏弥的女孩。
——尽管最后知道,她就是他们所要杀的那条龙。
那条名叫“耶梦加得”的龙。
长手长脚的天使在罢工了的地铁站为挤过栏杆为他们接可乐。
天使在过山车上欢呼,强烈的风吹起她的头发,头发在风中如灵蛇般蜿蜒飞舞。
爆炸中,天使驾御着风朝他飞来,头发依旧是飞舞,裙摆就像是一朵花般盛开着。
他睁开眼睛,便看见了天使俯身看着他,就像在亲吻他的脸庞。
天使在他昏睡的时候守在他的身旁,在罗嗦中悄然睡去,阳光照在她洁净的面孔上,盛开出大-片大-片的白色花朵。
天使在他住院的时候照顾他,端着一碗银耳莲子羹。
天使大大咧咧的,和路明非一样喜欢说着烂话。
地铁站里,天使趴在他的背上,场面温馨而安心。
就在这个时候,她走到了楚子航的心里去了吧。
到了最后,天使变成了强大的龙王,黄金瞳对视着他的黄金瞳,默默地说了声“再见”。
随后轰然倒地,鲜血在她背后凝成了真正的翅膀。
或许楚子航并没有感觉到自己喜欢的是夏弥,或许他在夏弥的房间内停留,看着日落时知道了,当他知道时,已太晚。
但那份爱却是如此清晰的存在着。
因为存在着,所以无论怎么努力,都无法忘记。
没有言说的爱,就像是一种字,字字珠玑,被一把雕刻刀狠狠的刻进了骨髓中去。
是那样的刻骨铭心。
它在命运中化为灰烬,却在记忆中拔节生根。
“你们根本不了解龙类,龙和人一样,最开始只是降临这个世界的孩子。
”又想起她的声音了。
其实这句话真是愤懑孤独啊,可是她那么冷冰冰地说出来,满是嘲讽,绝不示弱。
她是个从不示弱的女孩…即使那么孤独地活在这个世界上,也从未偏离自己的方向,即便对着空无一人的物资,也会大声说,“我回来了!”应该是这样的吧?他觉得有点累了,很想睡一觉,于是合衣躺下,双手静静地搭在胸前。
他用了半个小时作完了功课,回忆了那些不愿遗忘的事,现在这些事又多了几件。
然后他缓缓地合上眼睛,此刻夕阳收走了最后的余晖,夜色如幕布把他覆盖。
他清楚地知道这一次醒来,将不会看见阳光里天使低头,似乎要亲吻他的嘴唇。
——《龙族2-悼亡者之瞳》说真的,读完这些人,我仿佛也感受到了那种孤独。
不被理解,只是默默地看着夜晚的风,一个人在自己的世界里想自己干的事情。
我喜欢把房门关上。
因为把房门关上了,整个世界就只有我一个人,只有我一个人在默默地坐着,干着想干的事情。
外面那嘈杂、残酷、肮脏的世界,与我就没有任何关系了。
我的心里也会有一个死小孩。
她写着她最爱的同人,画着她最爱的漫画,她或许成绩不好,可她却在为某一些东西执著。
她会倔强地记住很多东西,她会在没有人的时候自己与自己说话,她会打字飞快,她会收集许许多多的东西,她会在雨中行走,她会在黑夜里独自一人听着歌,她会倔强地不哭……无论是多么成熟的人,在他们心里,依旧会有这么一个死小孩,他孤独无助不被理解,可他却被套上了一件件的伪装。
古龙说过:“真正的寂寞是一种深入骨髓的空虚,一种令你发狂的空虚。
纵然在欢呼声中,也会感到内心的空虚、惆怅与沮丧。
”欢呼声中,你默默地站在那个地方,看着喜欢的女孩与别的男人拥抱,你缩着脖子站在那里,傻逼透顶。
深入骨髓,那个雨夜的孤独与寂寞,令你发狂。
即使受伤昏迷过去,也死死的握着那一把钥匙,同样傻逼透顶。
都是那样的傻逼透顶。
倔强的泪水却始终没有流下。
心中的孤独与寂寞,已经溢满,迟早有一天,它们会变成绝望。
这首诗是我在龙族3书后面抄的,感觉写得很好,读了后很想哭。
如果你藏着一些孤单,但也埋着一些热血; 如果你偶尔有些迷茫,但也偶尔有些梦想; 如果你忘记了一些东西,但是又希望能记起…… 如果你还记得孤寂天台上曾有一个少眼同样孤寂远眺, 如果你还记得曾有一个红发姑娘在你最无助的时候如天使一般推开门, 如果你还记得你在水下八十米,整个世界如同只有你一人,那个姑娘还陪在你身边。
有些爱从未被你唱响过,有些火种饿从为被你点燃过。
可是你心里始终有着,声与光。
如果你还记得赤色狂雨里你曾听过一首温馨的歌,你在流泪, 如果你还记得白色病房里有个女孩曾安睡在你身边,你在沉默, 如果你还记得白色病房里有个女孩曾安睡在你身边,你在沉默, 如果你还记得黑色地铁里你曾背着一个女孩一步步向前走,你在呼吸, 如果你还记得青色绒帘旁你打开一个女孩的五斗柜,满目灰尘,你在抚摸, 你在阳光里垂下头,回忆曾亲吻过你脸颊的哪个天时,即使她不再出现。
有些爱梢纵即逝,却刻骨铭心。
它在命运里烧成灰烬,却在记忆里拔节生根。
你是路明非,你是楚子航,你是青春时迷茫却倔强的灵魂。
你是孤单,你是执著,是年少时游走在时光里的骄傲。
你是血之哀,也是梦之子,流动在血管,凝结在双眸。
龙,人。
两种截然不同的族类,生命树无数枝桠上的两条主干,相互纠缠争斗,无穷无尽。
看《龙族》之前我对龙并没太多了解,给我的印象也就仅仅是童话里抢公主最后还被骑士单枪匹马亦或者组团杀掉的邪恶生物而已。
然而,当我接触了《龙族》这本书之后,龙的形象在我心中一下子就鲜活起来了,从最初的单薄记忆渐渐变得有血有肉,仿佛他们就这般真实地存在于世界的某一处,一个我们触碰不到的地方。
或许有人会有疑问,为什么在上面我用的是“他”,而不是通常所用的“它”
因为某种莫名的敬畏。
青铜与火之王诺顿和康坦斯丁,大地与山之王芬里厄和耶梦加得。
在他们身上,我竟感受不到龙族该有的丁点残暴杀戮气息。
我所见的,仅仅是某种近乎卑微的亲情,甚至比大多数的人类还要纯粹的多。
这样纯粹的情感,在如今繁忙空虚的现实社会中,已然少之又少。
个人认为,在《龙族》这部书的世界里,没有绝对的正邪,龙族崇尚“权与力”,可是人类何尝不是
正是因为人类的贪婪,造就了如今的混血种。
禁忌的血脉,权柄的窃贼。
我看见了那些年轻混血种们的野心,想要取代龙族,成为新的“龙族”的野心
《龙族》的前两部侧重于描写混血种与龙族的斗争,但在第三部却开始着重写混血种之间的勾心斗角。
虽名为《龙族》,然而目前我看见的却是混血种之间的勾心斗角,人类的劣根性被发挥的淋漓尽致。



